苏州市的劳动合同(精选17篇)

时间:2023-12-14 20:19:04 作者:GZ才子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用工关系的一种法律文件,它规范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工作中,劳动合同起到了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用人单位正当权益的重要作用。我们需要关注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下面是一些精选的劳动合同样本,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灵感和参考。

苏州市企业劳动合同书

一、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地点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

三、工作内容。

(三)。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经协商确认执行条款,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

b、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班运转工作制。

(五)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时间双方协商决定。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一)甲方承诺每月____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条款:

d、……。

七、社会保险。

八、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条款:

d、甲方依法执行国家有关福利待遇,并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e、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九、劳动争议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苏州市员工劳动合同书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2、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_年_月_日起。

4、以完成工作为期限。本合同包含个月的试用期。

第二条、工作地点:省市路号.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门担任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元;。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第六条、社会保险:

1、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八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九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乙方:

日期:_年_月_日日期:_年_月_日

苏州市企业劳动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年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工作。

第三条乙方在甲方工作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指挥,维护甲方利益。完成甲方下达的经营指标和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时制度。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七条甲方因工作需要依据有关加班审批规定安排乙方加班时,乙方无特殊情况应服从安排。

四、劳动报酬及福利。

第八条根据国家和甲方有关规定,确定乙方工作岗位的劳动报酬。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条乙方在聘用期间的基本工资为月________________元,奖金见甲方的奖金发放制度。

五、劳动纪律。

第十条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第十二条乙方应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商业秘密和其他相关的保密事项。

第十三条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处罚。

第十四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得另行在其他公司兼职。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第十六条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十七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创造有利于职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企业环境。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在合同期间乙方享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的权利。

第二十条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第二十一条自觉保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第二十二条必须以甲方工作人员名义开展业务,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八、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续订。

第二十三条合同依法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如无违约需协商一致方可解除本合同,如一方不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如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决定,经教育不悔改者;。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

4、品行不良,影响恶劣,违法乱纪,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5、乙方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况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的。

第二十八条合同出现下列情况时即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一方表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

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合同即行终止;。

5、乙方一年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本合同终止;。

6、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给甲方经营管理造成恶劣影响的,本合同终止;。

7、其他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时,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九条其他规定。

1、乙方应当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甲方保留对乙方泄密进行经济补偿或诉讼追偿的权利。

2、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必须告知乙方,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必须全面了解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合同签订后,甲方视为乙方已全面了解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九、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利用职务便利侵占甲方财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第三十一条除第二十五、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规定外,甲方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乙方进行补偿。

第三十二条未经公司同意,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向公司缴纳经济赔偿金,赔偿金根据员工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月份,按其岗位工资的50%收取。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如双方有特殊约定的,则按约定执行。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三条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第三十四条双方协商一致,认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书面通知;。

2、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归还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种文件、资料、通信设备、劳动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财产。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

3、交接工作;。

4、甲方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苏州市企业劳动合同书

供方:合同编号:

需方:签订地点:郑州。

按照郑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商品配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商品类别、数量、单价、金额(详细品种见附表)。

商品类别。

数量(箱)。

单价。

金额(元)。

交货时间。

鞭炮。

烟花。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二、双方严格按照河南省和郑州市及各区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政策、规定执行,

三、需方有义务向消费者宣传安全燃放方法,告知消费者严格按照产品包装箱上的说明及警示要求正确燃放。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供方将需方订购的`配送到需方指定地点,配送运输费用由供方负担。

六、交货地点及验收:需方在郑州市内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与回收:纸箱包装,包装回收。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现金结算,概不赊欠。

十、其他约定事项:本销售季节过后,未销完的包装完整的整箱商品,可凭进货单据到供方指定地点办理商品代存手续。

十一、需方不得购进非法产品和假冒伪劣商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需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

地址:

负责人:

电话:

需方:

地址:

负责人:

电话:

签订时间:20xx年月日。

苏州市全日制劳动合同

是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法律形式。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苏州市全日制劳动。

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浏览!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终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乙方从事工作,工作地点在。

乙方工作应达到以下标准。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结算。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元。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为元,或根据甲方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为。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

规章制度。

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五条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有职业危害的工种应在合同约定中告知,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七条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6、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或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裁减人员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条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六款第七款的约定解除本劳动合同。

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甲方:

乙方:

签约须知。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劳动用工登记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是.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地点在.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所在的岗位实行下列第种工时制。

1、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的,须经人社部门批准。

第五条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和生产经营特点等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甲方应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所在岗位及技能水平、劳动成果等情况,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八条乙方在试用期工资为元/月。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下列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工资标准为元/月,绩效工资(奖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和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为元。

3、其他形式。

第九条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每月日为发薪日。

第十条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或本单位《集体合同》确定。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因工死亡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七条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九条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第二十条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劳动合同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甲乙双方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十、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内,乙方居住地址、联系电话及通信地址等事项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甲方。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内容与国家、省有关新规定相悖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条本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及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苏州市企业劳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日。本合同终止。

第二条乙方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完成的工作数量,达到质量标准。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乙方执行的工时制度为工作制。

第五条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及其标准。甲方负责对乙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的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甲方对乙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遵守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乙方执行工资制,工资支付时间,工资支付按执行;其中试用期工资为元。

第八条乙方的保险待遇按执行。

第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条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大象法律。

第十二条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北京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乙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五条乙方有权依据北京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京劳关发〈1995〉45号),获得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给欢欣鼓舞方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的,按照北京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京劳关发〈1995〉163号)执行。

第十七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当事人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本合同附件包括:。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苏州市企业劳动合同书

06年三月下旬,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领下,对市直企业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了调查。参加调查的人员有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部分委员,市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领导。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听取了市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汇报;深入到部分国有、民营、外资、个体工商企业了解情况,查看有关资料;同时分别召开了部分企业职工代表座谈会和企业领导座谈会。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总的看来,各级各部门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一)领导比较重视。近三年来,市总工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大力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协商制度,先后出台了《关于当前企业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的意见》、《关于xx市全面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通知》等5个文件。市总工会总结沙隆达、城南开发区等单位和地方的经验,指导面上的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劳动关系的协调工作,把企业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和劳动合同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考核。

(二)工作基本推开。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以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为重点,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格局基本形成。目前全市各类企业4700家,已签订集体合同3685家,签订率为78%。其中国有企业945家已全部签订,签订率为100%。二是以全员劳动合同制度为基础,确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格局基本形成。截至到20xx年2月,全市城镇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为358万人,签订率为867%。

(三)制度初步建立。20xx年以来,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积极探索协调劳动关系的新机制,市直和各县市区都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明确了三方在调处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责任和作用。

(四)重点内容突出。合同内容比较全面、具体,劳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比较明确,主要突出了经济发展和企业改制的需要,对劳动者工资、养老保险、医疗、安全等方面的权益保护体现得比较充分。

(一)对建立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认识上有差距。一些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认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有必要,而签订集体合同没有多大必要;一些职工对集体合同制度认识不深,认为个人已经和单位签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是工会和单位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签不签无所谓;还有一些有一定专业特长和技术的职工,担心签订劳动合同后限制其择业自由,不愿和企业签订合同。这些认识上的差距,使得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的执行缺乏一种内在动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二)集体合同签订的程序不规范。一是平等协商难实现。目前一部分企业对平等协商制度的重要性还没有完全认同,集体合同制度执行中重签约、轻协商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企业是“一次协商管几年”。工会代表广大职工与单位签订集体合同,从法律上讲是平等的,但从实际运行看,往往考虑单位困难多一些,考虑职工利益少一些。二是没有严格执行审查备案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集体合同签订后必须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备案,才能生效。而我市虽然有4634家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但按规定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审查只有3685家,有近1/3的企业没有按规定备案审查。

(三)合同的签订率和履行率不高。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市总工会统计,全市有20%以上的企业没有签订集体合同,有近15%的.职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合同的履行也不理想。20xx年市总工会对80名职工代表进行问卷调查,有22人表示集体合同缺乏监督执行,兑现不够,占职工代表的27%。有的企业集体合同中规定企业必须按国家规定为职工交社会养老保险,但由于资金周转不过来,不仅未交纳养老保险费,而且连基本工资也不能及时发放。

(四)合同的内容不完善。有的企业是迫于压力而签订的合同,对合同的内容不重视,合同条文能模糊就尽量模糊,能抽象就尽量抽象;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文本针对性不强,格式化的居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少。在抽查的几家企业中,仅有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签订了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其他企业都是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格式合同。有些合同内容存在不公平。如有的合同规定安全事故责任由劳动者自己负责,社会养老保险由职工自己缴纳等。

(五)合同的管理存在漏洞。一是管理制度尚未健全。据调查推算,约有60%左右的国有中小型企业未建立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和相关管理制度。这种情况在非国有企业中比例更高。有些企业虽有管理台帐和制度,但规定不具体,操作性不强。二是管理主体缺位或虚位。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相当数量企业没有落实人员负责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在集体所有制企业中,不少企业虽然安排了人员管理,但实际没有认真管理和检查。合同签订后存放在档案室,不修改、不完善;到期了不续签、不终止。

(六)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充分保护。当前的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还没有完全将农民工纳入到管理范畴。一些企业不愿意和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对农民工一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以口头协议为主,以便规避法律或者逃避责任。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如超时劳动、克扣和拖欠工资等。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就我市下一步贯彻执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制度,它既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志,又是劳动关系是否稳定、和谐的基础,同时也是国家、工会以及劳动者自身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依据。因此,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和宣传《劳动法》、《工会法》和集体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要把企业法人和职工作为重点对象,使他们对签订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目的、意义、性质及内容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增强企业法人的法律意识和广大职工的维权意识。

(二)要不断完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工会组织。要把改制企业、新建企业作为重点,把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作为难点,积极推进工会组织的建立,做到凡是有职工的地方都有工会组织。同时,要加强工会干部的培训,增强工会组织维护职工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为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打下基础。二是要全面建立和完善平等协商机制。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工会组织,要指导企业建立平等协商制度,对平等协商的主体、原则、内容、程序等进行规范,形成一套科学、完整的机制,使得平等协商有章可循。三是要建立和完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用人单位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配套规章制度,落实专人或兼职人员对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三)要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是要转变歧视农民工的错误观念。各级政府管理部门,首先应从自身做起,消除歧视观念,把农民工作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到平等对待,一视同仁。二是要提高农民工组织化程度,推进集体协商制度。要将农民工纳入到集体合同制度管理之中,通过广泛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使农民工获得平等的对话权利,从制度上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及时处理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于农民工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要本着依法、公正的原则,及时立案,及时处理。

(四)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强对用工单位实施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检查。通过对用工单位和劳动者进行政策指导、咨询服务、监督检查以及集体合同审核和劳动合同鉴证等,促进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各级工会组织要把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认真履行好责任,切实抓出实效。

苏州市企业劳动合同书

甲方:

乙方:姓名。

甲方聘用乙方为正式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人事管理制度办理。

第二条乙方的职务或工种为:

第三条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一)甲方公司总部;。

(二)甲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

(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

(四)应出差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的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第五条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7小时,每周5个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员工手册办理。

第六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

第七条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为乙方投保。

第八条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劳动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关劳保待遇。

第九条乙方的工作报酬:

(一)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定为等,并可享受公司规定的津贴福利和奖励。

(二)甲方可参考下列事项调整乙方职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记录;。

2.乙方工作职务(或工种)变换情况;。

3.甲方盈利状况;。

4.劳务市场供需状况及社会经济发展一般水平。

第十条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于次月5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第十一条甲方因业务萎缩时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一个月的工资,且乙方不必补偿培训费。

第十二条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且甲方不予增发一个月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业已获得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于年月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甲、乙双方若不特别声明,本合同保持持续有效。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劳动局为第一审理机关。

甲方:

签约代表人:(签字)职称:

乙方(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地址:

联络方式:

苏州市全日制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

一、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终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乙方从事工作,工作地点在。

乙方工作应达到以下标准。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结算。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元。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为元,或根据甲方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为。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五条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有职业危害的工种应在合同约定中告知,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七条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6、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或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裁减人员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条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六款第七款的约定解除本劳动合同。

第八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苏州市全日制劳动合同

甲方:___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___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___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___、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年___月___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其中___试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c、以完成___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___年月___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___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选择确定___条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a、甲方实行每天___小时工作制。

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每周周___至周___工作,上午___,下午___。每周周___为休息日。

b、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___班___运转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___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___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甲方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___。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当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五、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___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___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___条款:

a、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___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c、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增长办法按照(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内部工资正常增长办法)确定。

(五)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以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的。

工资为基数计算。

(六)乙方事假期间,甲方扣除工资的标准为___。

(七)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婚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按乙方的___工资支付。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示,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其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四)乙方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甲方应当执行。

七、劳动纪律。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八、协商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选择___条约定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应当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b、由甲方出资招用或培训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c、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___(住房、汽车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d、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情况,具体标准为:

f、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g、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九、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续订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二)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规定或者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十二、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乙方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___签名日期:

甲乙双方自愿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鉴证机构盖章:___鉴证人签名:

苏州市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平江、沧浪、金阊,下同)建筑垃圾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拆除、修缮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第三条。

苏州市市政公用局是本市市区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各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日常管理工作。

城管执法、公安、环保、物价、规划、建设、国土、工商、房管、园林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统一管理、资源利用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第五条。

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第六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持有关资料向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第七条。

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第八条。

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收集建筑垃圾时,不得与生活垃圾或其他废弃物混装,不得乱堆乱放,并及时清运。

第九条。

装修或维修房屋等产生的零星建筑垃圾应当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堆放到指定地点。

第十条。

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有自运能力的,可自行清运并倾倒在指定的处置场所。无自运能力的,应当与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办理建筑垃圾托运手续。

第十一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机动车辆(船舶)运输建筑垃圾,应随车(船)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接受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检查。

(二)需要进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的区域内运输的,应当事先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

(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当保持车辆整洁,采取密闭措施,不得超载运输。

第十二条。

建筑垃圾应当倾倒在指定的处置场所。处置场所应当对建筑垃圾的受纳情况如实进行登记,并出具回执。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将处置场所出具的回执妥善保管,以备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查验。

第十三条。

建筑垃圾处置由环卫部门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的建设应当根据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第十五条。

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应有完备的排水设施和道路,四周应设置不低于2米的实体围栏,配备必要的机械设备和照明、防污染等设施,保持场内整洁,防止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第十六条。

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废弃物。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建筑垃圾处置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实施处罚。

第十八条。

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2011-11-14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管理,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是指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和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第四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住建、环保、国土、规划、公安、交通运输、经信、物价、质监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第六条建设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应当向市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申请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核准,获得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后,方可处置。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向市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申请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应当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包括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储运消纳场所接受消纳的证明、计算工程渣土倾倒量的图纸资料等,委托运输的,还应当提供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合同。

第八条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应当符合《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管理办法》的规定。

建设单位可以自行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也可以委托运输;委托运输的,应当委托取得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的运输单位运输。

第九条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

第十条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储运消纳场所实行属地化建设和管理。各区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储运消纳场所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各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储运消纳场所的建设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第十一条储运消纳场所的建设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道路环境,适合重型车辆的进出;

(三)配备大型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

第十二条储运消纳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受纳、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不得受纳其他物料;

(二)保持相关设备、设施完好;

(三)保持储运消纳场所和周边环境整洁;

(四)对进入储运消纳场所的运输车辆、受纳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数量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定期将汇总数据报告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第十三条获得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核准进行运输的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至核准的储运消纳场所。

储运消纳场所应当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受纳情况如实进行登记,并出具回执。获得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核准进行运输的单位应当将储运消纳场所出具的回执妥善保管,以备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查验。

第十四条鼓励以资源化循环利用方式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进行终端处置,逐步提高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资源化利用水平。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资源化利用项目进行扶持,制定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资源化产品的扶持政策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优先使用。

第十五条发展和改革、规划、国土、财政、环保、市容环卫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终端处置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第十六条市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供需信息平台,推进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高效处置。

第十七条居民住宅装修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由各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和处理。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或者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处罚。

第十九条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也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的现象,一直是苏城老百姓深恶痛绝的。尤其是冬青路与南环路、觅渡桥西堍南匝道等处,更是成为了夜间偷倒垃圾的天然场所,且屡禁不止。

根据市市容市政管理局的测算,市区每年有超过500万吨的建筑垃圾。这些建筑垃圾总得有个出路,单靠堵显然不是办法。

中国江苏网1月31日讯1月30日下午,记者从市容市政管理局召开的“2012城区市容市政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市容市政管理局力争今年将开工建设我市首个建筑垃圾处置消纳终端,为建筑垃圾的处理开辟正规的渠道,并让建筑垃圾得到综合性的合理利用。

今年1月1日,由市公安局、住建局、市容市政局、交通局联合出台的《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管理办法》等四个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工程渣土车抛撒滴漏、扬尘污染、晚间偷倒等行为将受到约束。

从2011年初,南环桥两侧匝道、南环东路迎春路至南环桥路段、觅渡桥西堍南匝道等几处闲置的空地上和路段时常会被各种建筑垃圾、无主垃圾堆满。新闻媒体多次关注报道,市容市政部门也对于建筑垃圾及时进行了清运,但却无法改变偷倒现状。每次都是“今天清,明天堆”。为此,市容市政部门就空置待开发地块、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的建筑垃圾,开展大规模集中清理工作,并设立了多个“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但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

建筑垃圾乱倒偷倒现象,一方面是建筑方偷懒,违规就近倾倒,更关键的是苏州目前还没有专门安置建筑垃圾的处置消纳场所。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在苏州市委市政府“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目标的指引下,苏州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理已走在全省甚至全国的前列。但面对苏州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如何处理、利用日益增长的建筑废弃物,已成为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面临的重要课题。

尽管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在规范建筑垃圾管理、提升我市人居环境质量、改变城市环境方面做了很多的工作,但是,由于苏州城区的建筑垃圾管理缺乏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终端处置场所,很多建筑、装修及大件垃圾去向不明,管理薄弱的区域就成了建筑垃圾的“堆场”;建筑垃圾管理及综合利用的相关政策法规也不够完善,导致建筑垃圾清运市场竞争秩序混乱,百姓投诉增多;建筑垃圾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尚未起步。因此,在百姓对环境要求日益提高、土地资源紧缺的形势下,建筑垃圾处理问题亟待加快研究解决,我们有如下建议:

一、加强建筑垃圾的科学化处置管理。

1.完善设施规划和建设。一是建议高起点建设市区建筑垃圾综合处置场,实行堆放、分类处置,有利用价值的进行综合利用,无利用价值的回填。终端处置场所以资源化利用为主,由政府提供土地,委托有实力的企业在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下投资运行,政府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二是建立区级建筑垃圾收纳中转站,建立二级转运网络,扩大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的范围,消除管理空档,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城乡一体化;三是针对苏州目前旧城改造;诸如南环新村、旧火车站、虎丘地区、桃花坞等地拆迁所产生的庞大的建筑垃圾,也可采用就地循环处置利用方法,减少运输成本及环境污染。

2.敢于创新突破,建立健全更为完善的法规制度。一是逐步淘汰个体泥头车,鼓励企业投资组建大型专业化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对运输公司实行资质管理。鼓励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证》的个体泥头车加入专业化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实现统一经营、调度和管理;二是强化建设单位对建筑垃圾运输的管理责任,要求工地对建筑垃圾实施必要分类和源头减量,并明确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必须有资质,运输车辆必须有《建筑垃圾准运证》,对建筑垃圾运输及倾倒过程有清洁化要求;三是建立建筑垃圾规范处置保证金制度,以规范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行为。

二、加强建筑垃圾的资源化综合利用。

1.从政策上加以引导、扶持,加大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力度。一是建立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信息平台。根据本市建筑垃圾的产生情况,引导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受纳场综合利用,生产加工企业通过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信息平台加强建筑垃圾的交换利用;二是采取积极措施,推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产品,政府工程要首先带头使用,鼓励房地产商积极使用,提高建筑垃圾利用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2.加快研究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和利用技术。变低级填埋为综合利用,变资源浪费为资源再生,变污染为环保,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更好地发挥建筑行业在全市节能减排、低碳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推进、协调发展,争当全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排头兵。

3.鼓励和支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发展。对从事建筑垃圾处理投资经营活动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的优惠,鼓励金融机构向垃圾处理经营活动注入资金;对从事垃圾处理的投资和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以增强垃圾处理企业的自我生存能力;对投资经营垃圾处理达到一定规模、运行良好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把政府的直接投资行为变成鼓励行为。

三、加强建筑垃圾的长效化监督管理。

1.提升环卫科技创新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建筑垃圾运输消纳信息化管理系统,对运输单位的运输车辆安装gps数字定位系统,将运输车辆编号、运输时间、运输路线纳入数字化信息平台,对运输、消纳情况实施全程跟踪监督,减少管理和执法工作人力物力的投入,节约管理成本。

2.强化部门协同,建立经常性联合执法机制。由于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多部门协调联动,不定期开展联合整治,对无证运输、乱倒、乱堆等违章行为从严查处,必要时可建立城区建筑垃圾管理领导小组,由市容市政、公安、规划、建设、交通、水务、环保、房管、卫生等部门组成,负责相关制度办法的制定。

3.加强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必须持之以恒地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的宣传和引导,不断提高建筑垃圾行业从业人员及广大群众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的自觉性。

治理偷倒建筑垃圾需社会合力。

近日,据苏州市容市政环卫部门统计显示,2年来我市清理偷倒建筑垃圾上百万吨。偷倒者由原本偷倒在未完工的工地上,逐步发展到现今直接偷倒在主干道上。在今年春季环境卫生整治的专项行动中,苏州市容市政各相关单位与偷倒者较上了劲。

归集点超负荷运转。

前天上午,记者来到了原金阊和平江的建筑垃圾归集点。现场作业的张师傅告诉记者,他每天要干6、7个小时才能忙完。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综合协调科科长王愐敏告诉记者,从2011年开始,我市为了有效管理建筑垃圾,在城区建立了6个建筑垃圾临时归集点,2年后的今天6个临时归集点已经处于饱和的状态,仅今年4个月姑苏区内的两个临时归集点就接纳了20.61万吨建筑(渣土)垃圾。为了有效处置、消化建筑垃圾,经过各相关部门的努力,处置、消化建筑垃圾的终端消纳场所已经选好点,该处置终端的建设程序也在紧锣密鼓地展开。

王愐敏坦言,现在的问题还不仅在于临时归集点的逐步饱和,偷倒大量建筑垃圾已成为了一个新的难题。在解决垃圾处置问题的同时,则需花费更多精力和时间去解决偷倒的建筑垃圾。据统计,两年来百万吨的偷倒建筑垃圾中,渣土占到了70%,其余建筑垃圾占到了20%,还有10%混入其中的生活垃圾。

主干道成“重灾区”

记者了解到,2008年偷倒建筑垃圾的情况开始出现,那时候偷倒者基本把垃圾倒在正在施工的工地周边,而近来随着苏州施工工地的减少,不少偷倒者直接就将建筑垃圾倾倒在主干道上。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找到了平江片区环境卫生巡查员顾戬。顾戬告诉记者,他现在主要的任务就是巡查偷倒建筑垃圾的“重灾区”,一旦发现路边有建筑垃圾就立刻向环卫部门汇报,环卫部门就会安排人手来清理。顾戬介绍说,现在东环路北延、平海东路、312国道、江坤桥、锦荷街等地都是偷倒垃圾的“重灾区”。

记者在原平江区清塘路至平四路口看到,路两边停满了小型的货车,有的小货车中还装满了建筑垃圾。据市容市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说,这些小货车基本都是搞运输的,车主大部分都是个体户,有了活就接,白天基本休息将车停在路边或者接些零活,一到晚上就出动全城游走,搞起“副业”装满各种建筑垃圾随意倾倒。

在现场指挥的姑苏区沧浪环卫所葑门清服公司的姚经理告诉记者,为了清理这三堆建筑垃圾,他安排了一辆挖机和四辆小货车到现场,全部清理干净需要花费近半天的时间,清理一次就要贴补上千元。

治理偷倒需社会合力。

前天晚上,记者前往了姑苏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白洋湾中队,中队长陆涛说,起初他们安排人员深夜蹲守,一年下来逮到近30起,罚也罚了,教育也教育了,但是偷倒情况似乎并未好转。为了有效地遏制这种违法行为,中队进行了研究,确定从源头抓起,查处、预防并举。在街道全面支持下,中队走访了辖区内所有的工地,并要求所有工地对建筑垃圾处理去向进行记录,而他们则不定时地进行抽查。

与此同时,在几处“重灾区”周边也逐步安装了隔离带,为了有效打击偷倒者的嚣张气焰,白洋湾中队也尝试了各种方法。比如在当场查获偷盗者后,他们就会要求偷倒者清理其它路段的垃圾,以此达到教育的目的。这几年来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辖区内偷倒建筑垃圾的情况相对减少。

白洋湾中队的副中队长唐杰坦言,偷倒情况非常严重,但执法人员却非常有限,要依靠执法人员每天蹲守很难实现,因此他认为在各方面监管跟上的同时,全社会都应该与这种违法行为进行斗争。管理部门提请广大市民,一旦发现有人偷倒垃圾,可以拨打城管110的24小时值班电话69331110,并尽可能帮助取证。

春季整治行动中姑苏区各片区情况。

平江片区:先后对平海东路、312国道、江坤桥、锦荷街等偷倒建筑垃圾点进行集中清理,共清理建筑垃圾2600余吨,出动人员71人次,挖机24台班,铲车7台班。

沧浪片区:各清服公司突击清运冬青路沿线、东环路南段、人民桥匝道、苏纶路、太湖西路、福运路等偷倒建筑垃圾5.72万余吨。同时对12处高架公路两侧闲置工地内混合垃圾进行突击清理清运,共计清运杂物及无主垃圾33.5万余吨。

金阊片区:金阊环卫所成立了50余人的突击队,率先进场作业,出动4辆铲车,20多辆垃圾运输车,进行大规模集中清理各类垃圾3000余吨。清理安利路上原安利化工厂地段的无主垃圾、建筑垃圾。

东街朝天桥下常年堆满建筑垃圾,从来没有人来管理,本来那是一片绿化地,后来被逐渐破坏后变成垃圾堆积地,后经改造成为停车场,但是经常被朝天桥北的平房住户在进行房屋改建时抛倒建筑垃圾和堆放建筑材料。目前建筑垃圾已经堆到东街花苑的住户窗下了,住户的窗都不敢开,停在边上的汽车上是一层灰沙,电话了12345也没得到解决,天气渐热,窗户不能开,希望能快点改变现状。

受理单位:市容市政管理局。

提案办理落实:苏州城区建设6个建筑垃圾归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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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从市政府召开的建筑垃圾归集点建设现场会上传来喜讯,苏州城区的6个建筑垃圾归集点已经确定,市区每年产生的500万吨建筑垃圾终于有了归宿。在现场,张跃进副市长高兴地说:“建筑垃圾的处理是个系统工程,从产生到运输,最后消纳,环环紧扣,问题在于要有足够的消纳场所。现在每个区都建了一个归集点,各区的建筑垃圾能够就地自我消化了。”民革苏州市委副主委章念翔激动地说:“民革的一件集体提案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市容市政管理局牵头,多次会同协办单位共同展开专题调研,进行实地踏勘,推进消纳场所选址规划工作。经市政府的协调,6个建筑垃圾临时归集点已经‘开门纳客’了,提案办理高效务实。

代表民革深表满意。”

苏州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的建议》,成为副市长张跃进、政协副主席周人言。

共同的重点督办提案。

旬形成明确的办理意见。

企业的扶植和舆论宣传的力度。

集点。

法制网上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提案办理落实:苏州城区建设6个建筑垃圾归集点2011-8-11。

8月11日,从市政府召开的建筑垃圾归集点建设现场会上传来喜讯,苏州城区的6个建筑垃圾归集点已经确定,市区每年产生的500万吨建筑垃圾终于有了归宿。在现场,张跃进副市长高兴地说:“建筑垃圾的处理是个系统工程,从产生到运输,最后消纳,环环紧扣,问题在于要有足够的消纳场所。现在每个区都建了一个归集点,各区的建筑垃圾能够就地自我消化了。”民革苏州市委副主委章念翔激动地说:“民革的一件集体提案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市容市政管理局牵头,多次会同协办单位共同展开专题调研,进行实地踏勘,推进消纳场所选址规划工作。经市政府的协调,6个建筑垃圾临时归集点已经‘开门纳客’了,提案办理高效务实。代表民革深表满意。”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目标的指引下,苏州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管理和处置已走在全省甚至全国的前列。去年,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开展了“清堆”专项行动,平江、沧浪、金阊三个区各设立了一个临时建筑垃圾堆积点,但到今年年初3个点已不堪重负,基本处于关闭状态。我市正处于新一轮城市大规模建设期,建筑垃圾产生量也随之进入高峰。如何解决建筑垃圾的出路问题?在年初市政协全会上,民革苏州市委和市政协城乡委同时递交提案,就城市建筑垃圾有效管理和再生利用等问题提出建议,希望我市能够尽快完善设施规划和建设,高起点建设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实行堆放、分类处置。民革提出的《关于加强苏州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的建议》,成为副市长张跃进、政协副主席周人言共同的重点督办提案。5月19日,市政府和市政协联合召开提案督办会议。张跃进、周人言莅会听取意见,提出要求。提案主办单位市容市政管理局,协办单位市规划局、市土地储备中心等部门、7个区的负责人与提案者进行面对面交流,一致认为:制约建筑垃圾管理滞后的主要因素,在于消纳场所的严重缺失。应尽快落实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选址规划工作,推动市区的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张跃进并为该提案主办、协办单位敲定了“时间表”,要求在6月上旬形成明确的办理意见。

主、协办单位同心协力认真落实督办会议精神。5月26日,对提案作了书面答复,一是明确建筑垃圾项目开展主体和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目标。由主办单位牵头,在7个区各选址一处作为建筑垃圾中转储运点,并在全市范围内选址一处作为建筑垃圾终端处置场所。二是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企业的扶植和舆论宣传的力度。

7月20日,沧浪区建筑垃圾临时归集点率先建成,占地9200平方米,可容纳建筑垃圾约40000立方米;8月8日,面积最大的工业园区归集点,占地达360000平方米,能吸纳建筑垃圾1020000立方米。8月10日,市容市政部门《苏州市区建筑垃圾临时归集点建设和运行管理标准》出台。目前,7个城区除金阊区和平江区共用一个外,都有了各自的建筑垃圾归集点。

为了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完善政策法规,《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清运消纳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区建设工地容貌管理实施办法》、《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经营管理办法》、《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等4份规范性文件的送审稿已在苏州政府法制网上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6个归集点消纳市区建筑垃圾2011年08月12日今后,建筑垃圾偷倒乱倒的顽疾有望得到解决。苏州辟出专门的地方来消纳全市的建筑垃圾,昨天这6个建筑垃圾归集点的选址已经确定。另外,相关部门还设想对这些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

趁着月黑风高,满载着建筑垃圾的车辆悄悄开到闲置的空地上,将垃圾倒掉后消失在茫茫夜色中……这样的场景几乎每天都会发生。今年以来,偷倒乱倒建筑垃圾越来越猖獗,老百姓对此也是意见很大。不过,没有一个专门的建筑垃圾消纳点也让执法人员为难,“一方面要不让他们乱倒,另外一方面却不能告诉他们倒到哪里去!”7月20日,沧浪区首先建成了古城区首个建筑垃圾临时归集点。这个归集点是南环东路南边一个占地9200平方米的场地,是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无偿提供的。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个归集点内建有值班室和钢筋混凝土冲洗平台,安装了视频,可以24小时监控,整个场地分为可利用、不可利用和大件垃圾分类堆放。据介绍,这个归集点可容纳建筑垃圾约40000立方米,今后,沧浪区各个工地的建筑垃圾都可运到这里。

8月11日,从市政府召开的建筑垃圾归集点建设现场会上传来喜讯,苏州城区的6个建筑垃圾归集点已经确定,市区每年产生的500万吨建筑垃圾终于有了归宿。在现场,张跃进副市长高兴地说:“建筑垃圾的处理是个系统工程,从产生到运输,最后消纳,环环紧扣,问题在于要有足够的消纳场所。现在每个区都建了一个归集点,各区的建筑垃圾能够就地自我消化了。”民革苏州市委副主委章念翔激动地说:“民革的一件集体提案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市容市政管理局牵头,多次会同协办单位共同展开专题调研,进行实地踏勘,推进消纳场所选址规划工作。经市政府的协调,6个建筑垃圾临时归集点已经‘开门纳客’了,提案办理高效务实。代表民革深表满意。”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目标的指引下,苏州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管理和处置已走在全省甚至全国的前列。去年,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开展了“清堆”专项行动,平江、沧浪、金阊三个区各设立了一个临时建筑垃圾堆积点,但到今年年初3个点已不堪重负,基本处于关闭状态。我市正处于新一轮城市大规模建设期,建筑垃圾产生量也随之进入高峰。如何解决建筑垃圾的出路问题?在年初市政协全会上,民革苏州市委和市政协城乡委同时递交提案,就城市建筑垃圾有效管理和再生利用等问题提出建议,希望我市能够尽快完善设施规划和建设,高起点建设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实行堆放、分类处置。民革提出的《关于加强苏州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的建议》,成为副市长张跃进、政协副主席周人言共同的重点督办提案。

5月19日,市政府和市政协联合召开提案督办会议。张跃进、周人言莅会听取意见,提出要求。提案主办单位市容市政管理局,协办单位市规划局、市土地储备中心等部门、7个区的负责人与提案者进行面对面交流,一致认为:制约建筑垃圾管理滞后的主要因素,在于消纳场所的严重缺失。应尽快落实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选址规划工作,推动市区的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张跃进并为该提案主办、协办单位敲定了“时间表”,要求在6月上旬形成明确的办理意见。

主、协办单位同心协力认真落实督办会议精神。5月26日,对提案作了书面答复,一是明确建筑垃圾项目开展主体和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目标。由主办单位牵头,在7个区各选址一处作为建筑垃圾中转储运点,并在全市范围内选址一处作为建筑垃圾终端处置场所。二是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企业的扶植和舆论宣传的力度。

7月20日,沧浪区建筑垃圾临时归集点率先建成,占地9200平方米,可容纳建筑垃圾约40000立方米;8月8日,面积最大的工业园区归集点,占地达360000平方米,能吸纳建筑垃圾1020000立方米。8月10日,市容市政部门《苏州市区建筑垃圾临时归集点建设和运行管理标准》出台。目前,7个城区除金阊区和平江区共用一个外,都有了各自的建筑垃圾归集点。

为了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完善政策法规,《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清运消纳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区建设工地容貌管理实施办法》、《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经营管理办法》、《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等4份规范性文件的送审稿已在苏州政府法制网上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许多城市正处于新一轮城市大规模建设周期,建筑垃圾产生量也随之进入高峰期。农工党苏州市委近日提出,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对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正当其时。

据测算,苏州市区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量约为500万吨,除了有限的废钢筋、废铁丝等可以被利用外,剩下数量可观的渣土、竹木、混凝土、砂浆等成为城市急需处理的垃圾。虽然各地在建筑垃圾的管理上采取了不少措施,但还是存在建筑垃圾乱倒、偷倒的现象,而临时设置的归集点,受到土地等客观条件所限,无法持续性提供服务。与此同时,我国处理建筑垃圾的方式基本为露天堆放与就地填埋,既浪费土地资源、污染环境,又给周边群众带来安全隐患。

农工党苏州市委认为,建筑垃圾除了一部分材料可循环使用外,其余部分还可再生成混凝土及砂浆,生产环保型砖块,加工成再生骨料,继续在城市建设中发挥作用。农工党苏州市委建议:对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建设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点,根据本地建筑垃圾的特点,引进处理设备,通过各条生产线将废弃混凝土、砖、石、沙、瓷砖等还原为建筑骨料、砂浆等,将建筑垃圾转化为建筑资源。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体系,确保建筑垃圾资源化工作的顺利进行。注重再利用技术研发,加大相关政策扶持及财政投入力度,扶持创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开发资源化利用技术及设备,为提高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提供技术支持。加强宣传,提高全民意识,在世界环境日等特殊时期,集中对建筑垃圾的去向和资源化利用的必要性进行宣传。

苏州市全日制劳动合同

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地点在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__小时,每周不超过________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不定时工作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的,须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4、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_______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_______小时,每月不得超过_______小时。

5、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和生产经营特点等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甲方应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所在岗位及技能水平、劳动成果等情况,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2、乙方在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元/月。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下列第_______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工资标准为_______元/月,绩效工资(奖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和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为_______元。

3、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每月_______日为发薪日。

4、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或本单位《集体合同》确定。

5、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因工死亡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

1、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1、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1、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2、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_______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劳动合同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甲乙双方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苏州市

(一)坚持科学发展,“十一五”取得良好开局。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起步之年,是我市巩固小康成果、提高小康水平,朝着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迈进的重要一年。制定实施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增长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四大行动计划”,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坚持又好又快,经济运行质量稳步提高。

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820.3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5.5%;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00.2亿元,增长26.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107亿元,增长12.7%。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农业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强。工业经济健康发展,总产值达到1.53万亿元,增长26.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24.5%,实现利税增长35%;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到32%,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服务业增速明显加快,完成增加值1574亿元,增长15.7%。

(三)坚持改革开放,发展活力持续增强。

国有资产运营质量进一步提高,国有经济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主体地位得到加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级机关行政审批项目继续削减。支持企业开展资本运作,又有7家公司成功上市,1家公司实现资产证券化,共募集资金41亿元。农村“三大合作”改革加快推进,新增各类新型经济合作组织366个。促进民营经济加速腾飞,私营个体经济净增注册资本619亿元,上缴税收、完成投资占全市的比重均超过30%。全市完成进出口总额1742.6亿美元,其中出口946.9亿美元,分别增长24%和30.1%。

(四)坚持城乡一体,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力度不断加大。

通盘制定城乡规划,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已报国家建设部进行技术审查,相城区分区规划、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苏州火车站地区综合改造、三角咀生态公园、古镇古村落保护、河网水系等规划编制完成。平江、沧浪、金阊新城开发步伐加快。全市新增人防工程面积25.3万平方米。新设公共信息亭170座,市区消除路灯照明盲区99处,全面完成无地队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任务。制定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五)坚持减排降耗,生态环境得到优化。

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竣工投运。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复垦整理土地4100公顷。争创节水型城市。

(六)坚持统筹协调,社会事业繁荣进步。

制定落实鼓励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积极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昆山光电产业园、中新科技城启动建设,苏州科技城初具规模,一批科技成果在苏州实现产业化。引进包括博士、硕士和海外留学人员在内的各类人才12.4万人。在全省率先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外来人口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超过60%。苏州博物馆新馆顺利开馆。

(七)坚持富民惠民,人民生活继续改善。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532元,增长13.9%;农民人均纯收入9316元,增长11%。多渠道拓展就业空间,新增就业岗位30.6万个,其中面向本地劳动力的岗位14万个;扶持失业人员就业12.4万人,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下降到3.2%。市区少年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老年居民医疗保险全面实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老年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覆盖率分别超过91%和96%。住房保障工作继续加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全面实施。

(八)坚持执政为民,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政府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崇文、融和、创新、致远”的城市精神得到确立,文明素养培育、发展能力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新苏州人融合、社会诚信建设等精神文明重点工作扎实开展。狠抓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有效防止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强对群众来信来访的督查督办。“平安苏州”建设成效显著。“法治苏州”建设稳步推进。强化行政效能建设,扩大政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事务公开范围,群众对政府部门的综合满意率达到98.4%。

07年:八项任务构筑和谐。

1.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4.5%,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削减4%和5%,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超过85。

(一)在转变增长方式和提高创新能力上取得更大进展。

业集聚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重点开发普通商品房和定销商品房。依托开放优势,推动科技创新,注重引进产业主导技术、核心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二次开发。创建“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与科技创新创业紧密结合。狠抓人才队伍建设,为自主创新提供强力支撑和智慧之源。

(二)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上取得更大进展。

建设粮食生产示范区。繁荣粮食交易市场。加快农业标准化步伐,为2010年地产农产品100%%实现无公害以上的目标打下扎实基础。发展设施农业,推广高效成熟的种养模式。推进农业机械化,确保水稻种植机械作业率超过40%。支持能够有效带动本地农民致富的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根据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实行土地承包权有序流转。着力发展生态、休闲、观光农业。加快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坚持多予少取,增加财政对农村的直接补贴,扩大公共财政的覆盖范围。深化社区股份合作制、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增加农业政策性保险种类,构建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信用担保体系。加强农村就业培训和指导,促进农民非农就业。完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水平,探索建立城乡接轨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确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上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

(三)在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上取得更大进展。

争取苏州工业园区成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实施以县级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分类推进社会事业单位改革。加大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力度。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支持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开展资本运作,争取再有3~5家企业上市。发展资本、人才、产权等要素市场和区域性、专业性的商品市场,构建现代市场体系。优化重组经营性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做优做强国有经济。做好改制剥离资产的管理和处置工作,妥善处理改制遗留问题。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新增注册资本200亿元以上,工业产值、上缴税收占全市的比重提高1~2个百分点。加大对成长型中小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培育具有竞争优势的规模型民营企业。扩大开放成果,优化对外经济发展模式。加大服务业招商力度,扩大服务业利用外资规模。吸引跨国公司来苏州设立研发中心、营销中心,鼓励外资企业增资扩股。推动和支持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完善和落实各级各类开发区的新一轮规划,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

(四)在提升城市现代化水平上取得更大进展。

完成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方案报批工作,编制环境保护、绿地系统、市政设施、商贸旅游、文教卫生等专项规划以及各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完善中心城区和各分区规划。全面启动苏州火车站地区综合改造,建设新站屋、地下广场、北环快速路和人民路、广济路北延等工程。建成太仓港区二期工程,开工建设三期工程。平江、沧浪、金阊三个新城形成道路网络,建成一批公建配套设施。完成市区60万平方米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任务,改造修缮危旧房12万平方米。整治城区街巷200条以上,分期分批改造城中村、无地队。完善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将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心向街道(镇)、社区下移。建设“数字城管”,促进管理手段现代化。逐步推行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加强道路、绿化、河道、公厕的日常管护和保洁。加强城市道路交通与车辆管理,合理布局停车设施,努力改善交通状况。

(五)在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上取得更大进展。

继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专项行动,完成二级保护区内污染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做好长江、太湖、阳澄湖等水污染防治工作,抓紧建设福星、娄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中水回用、脱磷脱氮工程,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6座,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50万吨,配套敷设污水管网,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和生态市指标要求。建立全市重点污染源信息管理及自动监控系统、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完善环境预警和应急体系,保障环境安全。苏州市达到国家地级生态市考核要求。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严格执行用地标准。优化能源使用结构,切实抓好耗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节能工作。完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并落实配套政策和实施计划。

(六)在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上取得更大进展。

争取我市率先通过省教育基本现代化评估;所有农村村小通过市级现代化建设评估验收,其中50%%以上成为示范村小。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优化教育布局,创新职业学校办学机制。加强对文化遗产的监测管理,继续做好古城古镇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保护和修复古典园林,建成苏州园林博物馆新馆。发展基层特色文化。推动城市公共文化服务向镇村延伸。办好第十六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第二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苏州论坛、第七届中国国际民间艺术节、第十届中国戏剧节暨中国戏剧梅花奖颁奖活动。大力宣传苏州城市精神,继续弘扬“张家港精神”、“昆山之路”和“园区经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各类公共服务从业人员的素质教育。改造和扩建苏州市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力争我市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精神。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导向作用,倡导文明新风,针砭社会时弊。建设“法治苏州”,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营造政治文明、法制健全、社会安定的良好环境。深入开展新一轮“平安苏州”建设。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强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

(七)在改善民生上取得更大进展。

全市提供公益性岗位8000个以上,帮助8万名以上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扶持自谋职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调控和指导。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支持自主创业,拓展增收空间。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推行企业年金制度。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展卫生、体育事业,提高市民健康素质。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启动市民基本卫生保健工程。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办好2007中国苏州轮滑世界杯环太湖马拉松赛,建设苏州市水上运动训练基地。实施“奥运争光计划”,培养输送体育人才。深化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设20家市(县)级和镇级世代服务中心,做好社区世代服务试点工作。整合人口信息资源,构建计生、卫生、公安、劳动社保信息交换平台。

(八)在政府自身建设上取得更大进展。

必究。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努力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各级政府及部门要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落实服务承诺制。增加苏州市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提高工单处办的准确率、及时率、办结率和市民满意率。减少会议和活动数量。强化效能监察,主动接受市民、企业对政府工作的监督评议。加强政府及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倡导“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良好风气。

苏州市全日制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工商登记注册类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年月日。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址:

现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社会(养老)保险号码:

就业登记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种a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其中试用期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技术员岗位或职务的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如下:

1、在技术部经理的指导下,开展技术工作,参与公司新产品的研制和开发。

2、编制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规程,起草产品的生产工艺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并指导和培训车间工人的正确操作。

3、绘制产品的技术图纸,起草产品技术标准。

4、为产品生产和检测绘制工装夹具、冶具、检具的图纸,并指导制作。

5、对产品的设计结构和装配是否合理做出评估,对结构设计不符合经济性、可操作性(便于安装维修)以及存在质量隐患等方面提出修改建议,报技术部经理审核。

6、对各种样品(含采购物料)的技术指标和功能要求是否符合产品设计要求作出评估,报技术部经理审核。

7、起草公司各种采购物料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8、测算单件产品各项工序生产(组装)所需时间和费用,如:组装船盖的时间和费用、船底的时间和费用、包装的时间和费用、物料检测的时间和费用、成品检测的时间和费用等,以便精准地计算生产成本。

9、统计和计算生产单件产品所消耗的物料和辅料的数量,以帮助车间控制和降低生产材料的消耗。

10、处理和解决日常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11、了解产品品质状况,协助品管人员汇总品质问题点,并分析提出建议,帮助车间加以改进产品品质。

12、不定期对生产线工人生产操作进行基础培训,提高员工作业能力和质量意识。

13、及时向技术部经理汇报阶段性工作成果或任务完成情况。

14、负责日常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做好技术文件、资料的保密工作。

15、及时答复客户的技术咨询,帮助客户解决技术问题。

16、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工作要求如下:

1、工作严谨,认真踏实,一丝不苟,精益求精。

2、具有刻苦钻研精神,不断增强创新意识。

3、讲究职业道德,不得将工厂的技术成果占为己有,不得出卖工厂的技术。

4、遵守工厂技术管理规定,严守技术秘密。

5、如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必须将技术图纸、文件和资料(包括相关的电子文件)完整地移交给单位。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选择确定a条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a、甲方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

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一至周五工作,上午:8:00~11:30,下午:12:00~16:30。每周周日为休息日。

b、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班运转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甲方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当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五、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15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贰仟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条款:a、d。

a、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贰仟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c、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d、根据甲方管理的需要,可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增长办法按照内部工资正常增长办法确定。

(五)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按照甲方规定计发。

(六)乙方事假期间,甲方扣除工资的标准为:事假期间不发给工资。

(七)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婚假、丧假、年休假)期间的工资,按乙方的基本工资支付(无绩效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双方约定,乙方的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解决,工资中包含了甲方应为乙方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二)甲方应当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示,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其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四)乙方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甲方应当执行。

七、劳动纪律。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八、协商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选择a和b条约定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应当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b、由甲方出资招用或培训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c、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住房、汽车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d、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情况,具体标准为:/。

f、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g、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九、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2、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录用条件的或不能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的;。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4、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指挥的;。

5、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续订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二)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规定或者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十二、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于20xx年5月1日生效。

苏州市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书

____(聘方)聘请____(受聘方)为外籍工作人员(或____语教师),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商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应按时、按质完成以上工作任务。聘方应为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受聘方在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聘方应予采纳。双方应积极合作。

第三条中国政府法定的工作日为:每周六天,每天八小时(教师按周课时填写)。

第四条聘方每月付给受聘方工资人民币____元,并按附件规定提供各项生活待遇。

第五条受聘方应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令、有关规定和聘方的工作制度。

第六条双方均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受聘方如中断合同,必须在离华前一个月向聘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聘方同意,受聘方仍应照常进行工作。聘方自同意之日起的两周后,停发工资,并停止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属的有关生活待遇,回国的一切费用自理。

受聘方违犯中国政府法令,聘方有权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个月内工资照发,但受聘方应在此期间内安排回国。聘方负担受聘方及其家属在中国境内的旅费,国际旅费自理。

对渎职的受聘方,聘方有权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个月内,安排受聘方回国。受聘方及其家属回国的旅费,由聘方支付,其它一切费用自理。

第七条受聘方因健康原因,经医生证明连续病休两个月后仍不能继续工作,聘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合同,并根据受聘方的健康状况,于一个月内安排其回国。聘方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属回国的飞机票和负担按规定限量的行李托运费。

第八条本合同自聘期开始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要求延长聘期,均应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另签延聘合同。延聘合同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延聘期内继续有效。双方均未提出延长聘期或一方不同意延长聘期时,本合同期满即失效。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外文略)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聘方____(盖章)。

受聘方____(签字)。

苏州市全日制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法人:

乙方(劳动者):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约定按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并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地点。

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淮安。

三、工作内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三)。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实行每天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保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特别说明:《塑业有限公司》实行的是早晚上、下班打卡制度,中午1-2小时午休时段不打卡;早晚上下班时间根据时令节气变化而变化,中午因为企业提供免费工作餐,同时允许乙方中午在不影响实际工作需要的情况休息,同时下午四点左右提供简餐,所以全天有1-2个小时是不工作时段,原则上是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此说明及实际执行情况均已得到乙方承认和支持。

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和乙方协商,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此协商意见已经得到乙方同意,相关加班加点的补休和应当支付的加班加点的工资报酬,在甲方给付乙方每个月的薪资中包含。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10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条款:

a、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rmb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出差加班及补助、实际工作时间、日常加班时间、节假日加班时间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七、社会保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双方对于社保另有约定的,以另外约定的合同、乙方自愿申请书为准。

(二)甲方应当依法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每年向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双方对于社保另有约定的,以另外约定的合同、乙方自愿申请书为准。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八、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甲方可以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b、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c、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具体标准为:

d、甲方依法执行国家有关福利待遇,并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e、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九、劳动争议处理。

(一)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并严格执行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和给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

十、其他事项。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甲方企业合理合法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员工守则》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得到明白告之且人手一份。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附件包括:

(八)乙方薪资的个人所得税,由其个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包括由其个人自己缴纳,与甲方无关。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乙方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年月日签名日期:年月日

苏州市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法人:

乙方(劳动者):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xxx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约定按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并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地点。

三、工作内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三)。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实行每天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保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特别说明:《塑业有限公司》实行的是早晚上、下班打卡制度,中午1-2小时午休时段不打卡;早晚上下班时间根据时令节气变化而变化,中午因为企业提供免费工作餐,同时允许乙方中午在不影响实际工作需要的情况休息,同时下午四点左右提供简餐,所以全天有1-2个小时是不工作时段,原则上是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此说明及实际执行情况均已得到乙方承认和支持。

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和乙方协商,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此协商意见已经得到乙方同意,相关加班加点的补休和应当支付的加班加点的工资报酬,在甲方给付乙方每个月的薪资中包含。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10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条款:

a、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rmb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出差加班及补助、实际工作时间、日常加班时间、节假日加班时间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七、社会保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双方对于社保另有约定的,以另外约定的合同、乙方自愿申请书为准。

(二)甲方应当依法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每年向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双方对于社保另有约定的,以另外约定的合同、乙方自愿申请书为准。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八、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甲方可以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b、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c、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具体标准为:

d、甲方依法执行国家有关福利待遇,并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e、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九、劳动争议处理。

(一)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并严格执行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和给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

十、其他事项。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甲方企业合理合法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员工守则》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得到明白告之且人手一份。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附件包括:

(八)乙方薪资的个人所得税,由其个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包括由其个人自己缴纳,与甲方无关。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乙方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年月日签名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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