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报告(通用19篇)

时间:2023-12-09 16:31:15 作者:琴心月

自查报告是一种对自己在某个领域内的能力和素质进行全面评估的工具,可以帮助我们发现自身的优势和不足。自查报告是一个全面审视自身的机会,帮助我们不断提高个人素质和能力。在撰写自查报告时,需要着重思考自己取得的成绩和遇到的困难,找出问题的根源。这是一份经过精心整理的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在写作时提供一些借鉴和思路。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我校是一所公办小学、现有班级21个、在校学生756名、在编在职教职工101人。xx年9月以来、规范收费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按照县教育局的工作要求、免除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工作、大大减免了学生家长的负担。

2、严格执行县教育局、物价局批准或者备案的收费标准。

3、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断巩固完善。公示的途径也更广、有在校园醒目处张贴的收费公示栏、是收费的标准、依据更加清晰、学生家长认可学校的收费公示工作、公示比例保持在100%。

4、外来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现已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来我镇人员子女23名。

5、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帮困政策落实到位。使50余名学生受益。

1、及时调整健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领导小组、逐级明晰相关责任:

为了全面贯彻济阳县教育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财政局、物价局、检察局、审计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济阳县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意见”的精神、为了进一步严格规范我校教育收费工作、学校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行三级网络管理;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监督小组。

规范教育收费领导小组:

组长:张建民。

组员:薛立强胥维忠孙守星张志国。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小组:

组长:薛立强。

副组长:封涛周思新孙歆。

由薛立强校长统一协调、指导及领导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向家长解释收费工作精神以及向上级作收费工作情况汇报。

总务处周思新制定相关收费工作制度、措施、做好收费工作备案、审核公示、票据等工作、主持规范收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贯彻上级规范收费精神、协调规范收费的各项工作。

领导处孙歆负责对教材教具选用、征订和教辅资料实用的监管。

2、强化规范教育收费重要流程及相关制度。

为了进一步从源头规范教育收费、学校建立了相关教育收费管理长效机制。对重要节点做出明确规定:

制定教辅征订制度、规范学校用书、对于未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火山东省审定、未刊有准用号的书本资料、一律不作为教学用书、为学生代订代购等。

梳理和完善有关代办费使用、结算制度。加强对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代办费结算工作。

加强帮困活动、建立困难学生费用减免制度。

3、畅通宣传教育途径。

加强师德教育。开展党员干部要争做无私奉献、敬业爱岗的模范、做规范收费、关心学生的规范。

加强校务公开、提高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透明度。做到收费公开、标准公示。每学年初学校将根据县物价部门和县教育局和定的收费许可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减免政策、举报电话等张贴在教育收费公示栏里、对服务性代办项目做好标识。

规范来人来电来函处理方法:

通过校务会、支委会确定相关办法、明确流程:

任何部门、人员接到来人来电来函均直接上报校长:

由校长组织召开校务会、支委会、部门会等不同级别会议了解查实情况。

分局查实情况由领导工作小组有关人员出面解释、纠正、处理;。

答复原则上以三天为限。

1、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重要性及意义的认识是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在待定时间节点上长效的学习和检查。

2、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细节的抽查要随时并检查。

幼儿园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区收费检查领导小组:

深圳市蛇口育才教育集团育才二小根据深南教〔20xx〕64号文件《关于开展20xx年秋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由育才二小王升平校长亲自牵头,各部门协助,于20xx年9月5日至20xx年9月11日对育才二小的教育收费进行了严格自查,自查分为五部分,先将教育收费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育才二小自查小组首先检查了“一费制”的收费公示,根据区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二小在校门口显著位置悬挂由深圳市南山区物价检查所监制的“一费制”的收费标准,并公布区教育局和二小收费举报电话。其次,自查小组检查了学校公布的《05-上学期书杂费缴费通知》,二小的书杂费交费通知严格按照“一费制”的收费标准,未发现有违反“一费制”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搭车收费”及摊派费用的情况。

育才二小严格按照深价联〔20xx〕号和深教〔20xx〕53号以及深教〔20xx〕393号文件精神,自查小组检查了本学期转学生的书杂费交费收据,未发现违规收取“择校生”的有关费用。经过对教务处的自查,未发现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收取转学费用的情况。

育才二小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坚决杜绝私自收取各种赞助和集资款项,坚决杜绝以勤工俭学的名义向学生摊派钱物或收取以资代劳款。在王校长的带领下,育才二小上下达成一致共识,学校是教授知识和学习做人的地方,不是经营收益的地方。

育才二小的兴趣班和各种管托班都由深圳市育才教育集团下属单位深圳市康柏英公司主办,学生报名时必须持家长签名回执,收费通知中要求明确说明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图书室的自检发现,二小发放的各种教材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以及区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未发现强制学生订阅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学生课本目录以外的参考书籍、资料、报刊和读物。

经过此次自检,育才二小对教育收费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在以后的工作中,育才二小将严格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各种费用,为南山教育贡献一份力量。

育才二小。

xx年9月12日。

按照省《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粤教监函[20xx]6号)和县局关于教育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文件,我校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努力做好治理乱收费工作,并经常进行自检自查。

为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了自查自纠工作会议,强调各班班主任是规范教育收费第一责任人,要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谁出问题追究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现象。

1.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依规收费的自觉性。加强各教师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思想认识,保证收费工作规范落实,强化收费工作的责任制,统一思想,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定。

2.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规范落实收费工作。3.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八条禁令”。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坚决抵制各种乱摊派和搭乱车收费。

4.加强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宣传教育。实行“阳光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及时向社会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规范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5.不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报刊杂志、教学辅导资料;不强行向学生推销、生活用品,不为学生统一定购着装。

6.不以组织举办“辅导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不租借学校场所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处人员开展针对中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各类收费的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7.严格财经纪律,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挪用教育经费。

8.加大自查力度,保证收费政策落到实处,规范收费管理,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将继续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教育收费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收费管理,确保收费工作落到实处,管理规范,符合要求。

1.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遵照先审批后收费的原则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并按要求为学生开据合格的收费凭据。

2.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投诉方式,使教育收费在阳光下操作。

3.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没有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多年来一直坚持严把教材、教辅资料入口关。在教材征定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课程征定,禁止各班统一组织征订教辅资料和搭售教辅资料,更不允许任何班级和教师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5.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张榜公布,按政策办理。对一些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子女,学校实行了该免则免、该减则减的办法,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减少学生流失。

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要求我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合政办发〔20xx〕48号和市教育局合教字〔20xx〕132号文件精神,开展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活动,学校的收费工作经历了一次严格的清理,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我校认真组织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了自查自纠工作会议,强调各班班主任是规范教育收费第一责任人,要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谁出问题追究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现象。

1.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依规收费的自觉性。加强各教师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思想认识,保证收费工作规范落实,强化收费工作的责任制,统一思想,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定。

2.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规范落实收费工作。

3.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八条禁令”。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坚决抵制各种乱摊派和搭乱车收费。

4.加强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宣传教育。实行“阳光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及时向社会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规范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5.不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报刊杂志、教学辅导资料;不强行向学生推销、生保险和学习、生活用品。

6.不以组织举办“辅导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不租借学校场所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处人员开展针对中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各类收费的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7.不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插班生等名义高收费。

8.我校对辖区幼儿园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收取,不存在国家已取消的费用。如赞助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特色班费等乱收费行为。

9.严格财经纪律,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挪用教育经费。

10.加大自查力度,保证收费政策落到实处,规范收费管理,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将继续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教育收费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收费管理,确保收费工作落到实处,管理规范,符合要求。

1.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遵照先审批后收费的原则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并按要求为学生开据合格的收费凭据。

2.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投诉方式,使教育收费在阳光下操作。

3.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没有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多年来一直坚持严把教材、教辅资料入口关。在教材征定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课程征定,禁止各班统一组织征订教辅资料和搭售教辅资料,更不允许任何班级和教师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5.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张榜公布,按政策办理。对一些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子女,学校实行了该免则免、该减则减的办法,切实减轻了农牧民负担,减少学生流失。

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着深刻的意义,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xxxx小学。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我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在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教委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纠风办、区物价局、区财政局的支持配合和关心指导下,立足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巩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成果,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区现有教育单位171所,其中幼儿园68所,小学28所,初中15所,一贯制学校16所,高中6所,完中10所,特殊教育学校3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业余大学1所,教育学院1所,社区学校9所,其他教育单位12所。在校学生84000余名。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监〔20xx〕21号)和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本市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和检查的通知》(沪规费办〔20xx〕9号)精神,我们结合普陀区教育系统开展的创文明行业要求,及时下发了《普陀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普教办〔20xx〕34号),在9月1日至22日期间,本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开展了自查,23所中小学(按照30%要求安排)、8所公办幼儿园接受了局机关组织的抽查。

根据各中小学自查和抽查情况,经区教育局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分析评估后认为,本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基本符合市教委有关政策规定。自评项目如下:

1、收费标准规范统一。根据市教委、市物价局颁布的教育收费标准,本区各级各类学校(民办学校除外)严格落实“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xx年秋季相关标准”的政策规定,经检查,未发现有擅自提高标准的情况。

2、“四独立”整改已完成。本区经清理整改转制学校,目前,符合和基本符合“四独立”要求的民办学校有11所,经对收费许可证复审和物价部门检查,收费符合核定项目标准,未发现高收费、乱收费行为。

3、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全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就近入学”规定,公开招生计划、范围以及录取办法、程序和收费标准,规范学籍管理,坚决杜绝违规“择校”行为。未发现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变向收取借读费的行为。

4、减免政策落实到位。本区免除“符合本区入学接受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全面落实,未发现违规收费问题。

5、“三限”政策执行严格。本区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全区平均招收择校生与招生计划数比例为12.55%,没有突破15%的规定。本区20xx年公办高中招收旁听生142名,比去年减少22名,下降幅度为0.47%,未发现以借读生、民办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的行为。

6、收费公示明确具体。本区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执行市教委发布的代办服务性项目及收费标准,坚持长期公示,动态管理或收费前以“告家长书”的形式,明确告知代办项目,明码标价,注明“自愿选择”,家长的回执意见保留两年备查的做法,未发现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

7、租借资产基本收回。根据市教委要求,我们对全区中小学、校外教育机构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的各种培训、补课行为,全面进行了清理,至今年2月,共清理“校中校”17家,收回租借的教育资产25处,全区公办学校基本达到了要求。

8、教辅散滥基本控制。本区中小学校的教学用书征订,严格按照市教委、市新闻出版局规定的《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执行。教辅材料统一征订或变相动员征订的现象基本控制,没有发现强制征订的情况。

我们在不断总结多年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提升社会对普陀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满意度为抓手,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强化管理,抓好问题整改,不断巩固成果,取得了以下几点成效:

1、认真履行职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切实履行政府的职责,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国家免除义务教育收费各项措施的落实。20xx年区财政拨款10.1亿元,20xx年财政拨款11.36亿元,其中用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经费要占到60%以上。在此基础上,我区提高了初中、小学公用经费生均定额标准,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1600元,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1400元。比20xx年9月实施免除义务教育收费前,平均增长了45%以上。同时,为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现有公办学校接受就读的基础上,还投入专向经费,开办了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目前,我区公办学校接受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入学就读比例达到100%。

2、完善工作机制,服务性、代办性收费操作规范。在20xx年新学年开学之际,区教育局转发了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普教计〔20xx〕20号),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区物价局、教育局联合发文,对新学年教育收费工作做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对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的范围、操作程序、管理等提出具体的操作办法,坚持按照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操作措施,严格财务管理,遵循“总量控制”、“多退少不补”、“一事一清”等要求,设立专户核算。对学校校服、餐费、校车费等学生专供商品,严格按照成本原则,报物价部门核批。严格遵守“未经公示不收费”和“按公示的项目标准收费”的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做好规范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工作的同时,继续落实有关帮困助学的措施,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20xx年9月以来,支出帮困助学金共417万元,受益学生3917人,促进了教育公平发展。

3、加大监察力度,“校中校”整治取得实效。我们将清理“校中校”、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作为规范教育收费的一项重点内容,自我加压,寻找差距,下发了《关于认真清理违规办班、严禁收费补课的通知》(普教办〔20xx〕19号),对中小学校长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培训,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从中小学校加强校园管理、资产管理部门加强校舍租借管理、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加强课程管理等不同角度综合治理,要求中小学校“不办、不租、不参与”,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不借(学校资源)、不办(文化类补习班)”,坚决杜绝利用中小学教育教资源进行社会力量办学和文化类补课活动。目前,已对17个“校中校”进行了全面清理,25处租借场地完成清退,4家办学不规范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依法取消了办学资格,有效的遏制了违规收费办班行为。

4、强化责任追究,违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去年以来,针对群众举报以及市、区纠风部门反映的问题,坚持举报问题查核到位,违规问题处理到位,违规责任追究到位。针对市教委纪检监察室、市规范教育收费办公室督察的违规办班和“校中校”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4个单位进行了监督整改,对违纪学校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取消了综合评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和处理。针对市、区纠风部门关于学校周边环境问题、入幼儿园难问题、服务效率等13个调查实例,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区纠风办进行了整改答复。针对区教育局学期开学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个别学校教辅材料过多、学生负担过重、个别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等现象,及时进行教育和整改,并举一反三,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

5、拓宽信息渠道,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将规范教育收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围绕公众关注的招生入学、教育收费等信息,积极开展咨询服务,依托信息技术,推进各部门协同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制度。注重从制度层面推进,建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社会评议和监督等制度,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20xx年9月至今,通过“普陀教育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154条。坚持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建立了区校两级的信息公开网络。区教育局建立了统一的基层中小学校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即“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专栏”,并在“普陀教育网”建立窗口,能查询到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目前,通过平台发布的信息已达9773条。20xx新学年开学,区教育局为各基层学校统一制作了规范教育收费的公示栏,收费的标准、依据、投诉渠道更加清晰,公示的内容和形式更加完善,公示比例保持在100%。目前,区教育局已形成了立足“普陀教育网”,向上延伸到“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横向延伸到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中心,对内向下延伸到各基层单位的多种信息公开发布渠道。

根据普陀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为巩固我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成果,防止思想松懈和违规收费问题的回潮,我们在推进规范教育收费长效化机制建设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预防、惩防并举;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在以下几方面加强了统筹推进:

1、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岗位职责。随着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深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对规范教育收费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我区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区教育局领导坚持业务工作和政风行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要求、一起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区教育局结合区组织开展的“严守纪律、端正作风”活动,对全系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将招生收费,校务公开作为重点,从完善监督机制、加大舆论宣传、加强教育培训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针对现状,教育局领导班子将“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作为班子落实整改的一项重要措施,不断完善以规范教育收费为重点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普陀教育的满意度。

2、加强教育,增强依法办学意识。通过教育局行政部门和学校两个层面,重点加强学校领导干部对教育法律法规和规范教育收费有关政策的了解、掌握程度,切实增强执行这些政策规定的自觉性。通过干部教育培训、全系统干部大会、专题工作会议等渠道,对干部进行学校财务管理、教育审计监督等内容的培训,增强校长依法办学、严格财务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将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素质提升的首要任务,结合文明行业创建,推出文明行业“三要三不要”举措(要关心每一位学生的发展、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行为、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违反规定收取费用、不歧视、侮辱、体罚学生、不收礼金或贵重礼品)加以落实,通过开展优秀师德项目争创、文明行业标志性举措征集、全国及上海市各类模范教师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以先进典型激励教师爱岗敬业、行为世范,明确师德职责和育人要求,并在学校及教师考核中,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以良好职业道德履行教书育人职责。

3、加强监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今年先后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和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大会,区教育局党政领导与基层学校签订责任书,强调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招生“阳光工程”配套措施,加强对教学机构及社会力量办学行为的管理,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坚持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自查与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督查机制,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对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同时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

4、提高质量,努力提供优质教育资源。通过加强教育资源布局调整、开展优质学校争创、开展有效教学的研究与实践、构建区校两级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干部教师专业素养等措施,大力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我区按照“做强西北部”的策略,近年来重点加强了桃浦地区学校的发展,建立了“桃浦地区学校基础教育联合体”,并加强了对这一地区经费投入、项目支撑、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力度,填平教育“洼地”,推进教育优质资源平衡,让普陀区东西南北中都有一流的学校、一流的教育。

5、加强管理,规范学校经济行为。不断完善学校财务管理的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收入管理和支出管理,杜绝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去年下半年以来,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相关部门协同,对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中小学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制。通过对自查中反映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分不同层面开展自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从执行力上抓落实,确保查出问题得到整改落实,如修订完善了《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实施办法》和《普陀区教育后勤服务指南》,明确工作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以制度规范学校的经济活动,保障教育经费更加安全使用。

6、加强宣传,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加大教育宣传的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和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了解、参与、支持和监督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对教育政风建设的满意度。今年7月,教育局领导按照分工,率领机关干部到全区9个社区宣传教育发展和改革工作,受到街道镇的居委会干部的欢迎。学校也以家长会、告知书、学校展示活动等形式,加强了与社区、学生及家长的交流沟通,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满意度。

我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在提高思想认识、完善领导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查处力度、采取治本措施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工作重点已从查纠治理进入到全面规范、深入治本的阶段。但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一是对教育收费工作中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处理不够及时,个别学校还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二是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监管还不够到位,个别学校还存在违规使用教辅材料等行为。三是个别教师综合素质还不高,还存在为社会力量举办的补习班进行宣传的行为。四是学校与社区、学生家长的交流沟通还不够,招生收费政策的知晓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明确各级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责任分解、责任报告、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四位一体”,做到平时查与集中查、自查和上级部门查、明查和暗查相结合,找准问题,抓住症结,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切实解决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纳入教师的准入、管理、教育等各个环节,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评估和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业务能力和育德能力。大力宣传爱岗敬业、深受学生和家长欢迎的优秀教师典型,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收费补课行为。

2、强化对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按照普陀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普陀区教育系统文明行业创建指标,严格执行教育收费“五个严禁”、招生工作“六公开”和普陀教育系统文明行业创建“三要三不要”等刚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和免除符合入学接受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强化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监管。继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3、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继续保持高压的工作态势,严禁任何学校以重点班,提高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违规办班收费。严禁学校与社会力量合作办班,面向中小学生补课收费。严禁学校向学生统一推荐,强制代办和使用教辅资料。严禁学校违规租借教育教学场地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严禁收取规定项目以外的费用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着力解决学前教育艺校问题,在明年三月份前切实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艺校,在明年七月份前完成清理工作。

4、进一步推进政务校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招生、教育收费等工作的信息。探索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重大事项主动征询意见制度,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加强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实行票据管理制度和代办服务与学生结算制度,逐步建立学校资金使用公示制度,经常性审计及审计反馈、公告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

5、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对基层学校、社会和群众的正当诉求,要热情对待,依法操作,及时回复,有效解决。做好日常信访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核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普陀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沟通。采用多种形式,完善,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学生家长和媒体的联系,主动通报情况,宣传政策,听取意见,反馈结果,不断争取社会各界对教育的参与和支持。

6月初,我们我们召开了小学校长会议,学习了上级关于收费工作的文件精神,并就我镇收费和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随后安排学校自查。紧接着,学校利用进校检查工作之机,对学校收费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认真的检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经认真深入的自查,我们学校办学行为比较规范,符合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意愿。

1、无补课乱收费行为。我们各学校均没有延长在校作息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补课现象,更没有补课费之说。

2、无择校乱收费行为。学生休转学一律规范运行,阳光操作,无任何收费行为。

3、严格控制和管理教辅材料的征订。我们严格执行县教体局关于所有学生只征订配套练习一项教辅资料的征订要求,坚持全面实行免费教材、教辅的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借本次检查自查的契机,均成立了领导班子,并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收费工作文件,提高认识。通过学习,全体教师认识到认真做好学校收费工作,是规范办学,加强学校管理,树立行业之风,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方面。办家长满意学校,收费工作是重要方面。因此,应该把收费工作看作是学校依法办学的重要方面。因此,在我校形成了校长亲自抓,各部门协调抓,班主任人人抓收费工作的良好局面。

建章立制,依法操作。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规章制度无法约束教师的行为。各视规模大小,成立了财务工作领导小组,并且认真学习了学校制定下发的财务工作管理细则,开学报到时对学校收费进行进行公示,学校每月对学校财务进行公布,使财务公开落到实处。今后,要形成学校领导不定期向全体教师公布学校财经情况,接受全校教职工对财物工作的监督机制。

各学校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禁止教师节假日补课制度》、《禁止教师乱定资料制度》等规章制度,实施制度管理。学校成立了“家长委员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他们的职责其中一项,就是监督学校收费工作。部分学校与教师签定《禁止有偿补课和不乱定学生学习资料》责任书。

各学校及时对代收的作业费进行了核算,都留有结算清单,并存档备查。大多数学校制定和完善了有关代办费使用、结算制度。经查,各校无乱订复习资料现象。“三乱”治理工作成效突出。

规范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落实国家对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管理规定。

本,我校认真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努力净化学校收费环境,树立教育行业新风,坚决抵制乱收费,在谋求学校教育教学新发展的同时,确保过好“教育收费关”。学校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奇台县教科局的统一部署,以坚定的信心、坚决的态度、得力的措施,把全体教职工思想进一步统一到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思想上,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积极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收费公示、贫困生资助、校务公开、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教育收费,做到防范在前,使治理工作旗帜更鲜明,态度更坚决,成效更明显。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乱收费的治理工作,学校坚持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进行自检自查,效果明显。

我校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州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精神,认识到任何形式的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同时“治理学校的乱收费,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维护群众利益和教育公平公正,不断提高社会对教育满意度的一项重大举措,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此基础上,全校上下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严肃了纪律,坚决贯彻“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方针,珍惜教育形象,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州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精神,积极主动配合各级领导的检查,对此,我校结合实际建立了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建章立制。通过认真查找我校收费行为,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存在的问题,未违规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我们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齐抓共管、防范未然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地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学期初,我们对全校领导教师明确提出要求:

1、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自治州物价、财政、教育三部门的文件执行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准擅自立项目、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

2、不准在规定书目之外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复习辅导资料、知识读本和各类书刊。

3、不准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商品,包括教具、作业本、教辅资料、校服以及其他各类教学用品。

4、不准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收取择校费。

5、不准学校以及学校的教职工以任何名义乱办班、乱补课,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

6、不准以其他任何形式强制性收费和杜绝“搭车收费”。

7、学校收费公开、透明。建立收费公示栏,公布举报电话0994--7215802。全校领导教师能够严格遵守学校的要求开展工作。

为了使治理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在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中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充分利用学校墙(板)报、宣传栏等形式扩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家长和社会了解国家关于义务教育收费的政策,澄清对教育收费的模糊认识。

2、严格按照市县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收费。

3、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4、禁止任何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

5、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资金使用管理。

6、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收费审计制度,探索建立收费听证制度。

7、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8、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学校收费问题事关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学校要坚决从严治教,高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为坚决刹住学校乱收费这股不正之风做出我们的贡献。

9、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贫困生救助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学校所有的收费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数目在开校初,均以张贴的形式对社会公开,先公示、后收费,做到收费有许可、有票据、有公示、有备案。求得的家长、社会、学生的监督与认同,学校收费做到了透明化、标准化、严肃化。有效解决了学生家长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问题,推动了我校校风建设的深入开展,得到了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

为了规范收费行为,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不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校结合教学实际,没有强制性让学生购买任何教辅资料。同时也严格要求教师,不许以任何名义为学生征订教辅资料,不许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并且由教务处组织了几次学生课业负担的大排查,通过排查,确实没有私自为学生征订教辅资料的事件发生。没有任何教师越过违规购买教辅资料的红线。

学校也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办事,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学校、教师一律不准向学生推销商品。一学期以来学校严于律己,严格要求教师,未发现向学生销售或推销商品的事件发生,未发现有教职员工私自从事保险。

按教育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我们学校严格执行相关主管部门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文件精神,突出重点,齐抓共管,取得了很大的工作成果。

1、严格规范收费制度;

3、学校严格执行收支费用公示制度;

4、学校无越权设立收费项目、越权制定收费标准行为;

5、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我校下属幼儿园严格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6、学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

7、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不存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和校服,不存在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不存在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学生购买校服,强制学生订购学生奶,强制学生购买商业保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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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金的发放。

9、我校坚持“依法治教,以德立校”的办学思想,不断推进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学校民主管理和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学校教育资源的整合和校长负责制的落实,提高了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11、学校无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教育资金情况;

12、学校认真落实“两免一补”制度,惠及每位学生。

这些成果的取得与学校领导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度重视以及广大教师的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在取得既有成绩的基础上,我们会加倍努力,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多年来,学校始终都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在我校还形成了层层检查和整改的责任制,加大了从源头治理和预防力度。从整体上看,经过多年的努力,我们学校无乱收费情况。我们倍加珍惜已经树立的良好教育形象,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效的措施,巩固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成果,真正做到办人民满意教育,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促进教育公平。

我校是一所农村初级中学,目前拥有初中三个年级8个班,师生400余人。学校在县教育局和中心校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创人民满意教育,办人民满意学校。特别是在收费方面,我校严格执行文件规定,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根据《z县教育局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组织专班,对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工作的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地自查,现将自查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学校收费涉及到千家万户,事关社会稳定大局,我们学校高度重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学校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每期开学之前召开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题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在开学阶段,将鄂价费相关文件精神,0收费政策及其它与学校相关的惠民政策在师生中广泛宣传,使每个教师都明确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内容,让每个学生及家长明确收费项目的标准,制定了治理乱收费的制度和措施。学校把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作为行风建设、创人民满意学校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为此,学校与全体教职工签订了《杨白中学教师教育收费承诺书》。

我校将教育收费作为一项重要的校务公开内容长期公开于校务公开栏内,并公开了举报电话,使学校收费进一步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现执行的是鄂价费相关文件规定的0收费政策,即免交学杂费,书本费。

在各种服务性收费中,学校坚持收费前宣传、公示,收费中严把标准、程序,未发生强制性收费和学校教师从中谋取利益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标准,20xx年春,我校代收抄本费生平10元。

我校禁止教师诱导或暗示学生订阅教学辅助材料、课外读物等资料,对教学辅助材料严格控制。根据县教育局的相关文件规定,各年级各学科每学期只能预订一份省教研室编写的与教材配套的《课堂作业》作为教辅资料;《课堂作业》的发行,实行市场化运作,教师在学生中宣传,学生提前一学期预约,当学期在安大校园超市刷卡购买。

学生校平险在大力宣传的基础上,采取学生家长自愿投保,学校不强制学生参加保险。保险费由保险部门派人收取。

在推行国家“学生奶计划”工作时,我们坚决按规范程序操作,即宣传—,预约征订—业务员来校收取费用—学校组织发放。

在收费工作中,我们做到了: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收费实行明码标价,项目公开,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无自行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范围的收费行为。收费前,除了公示外,我们还以给学生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将收费项目、标准告知家长,让学生家长在回执上签字。

学校在经费管理使用上,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校长一支笔审签制度和教代会民主理财制度。各项经费都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校财局管。各类款项坚决做到专款专用,绝不移做他用。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不开设各种类型的特长班、兴趣班,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学校实行勤俭办校,厉行节约,把有限的经费用于教育教学工作中,没有乱发奖金、补贴、津贴、实物,没有用公款组织教师旅游现象。

学校教师工资由县级统发,财政部门按时足额拨付公用经费,未出现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搭车收费”现象。

以上是我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情况的真实反馈,我校继续坚持收费公示制,走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发展之路。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xx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市、区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组织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谁出问题追究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现象。

1.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遵照先审批后收费的原则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

2.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投诉方式,使教育收费在阳光下操作。

3.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没有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多年来一直坚持严把教材、教辅资料入口关。在教材征定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课程征定,禁止各班统一组织征订教辅资料和搭售教辅资料,更不允许任何班级和教师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5.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张榜公布,按政策办理。对一些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子女,学校实行了该免则免、该减则减的办法,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减少学生流失。

6.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实施方案制度、运作流程、监督体系完善,信息公开透明、运作廉洁。

我校通过开展对中小学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着深刻的意义,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我校是一所公办小学,现有班级21个,在校学生756名,在编在职教职工101人。20xx年9月以来,规范收费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按照县教育局的工作要求,免除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工作,大大减免了学生家长的负担。

2、严格执行县教育局,物价局批准或者备案的收费标准。

3、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断巩固完善。公示的途径也更广,有在校园醒目处张贴的收费公示栏,是收费的标准,依据更加清晰,学生家长认可学校的收费公示工作,公示比例保持在100%。

4、外来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现已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来我镇人员子女23名。

5、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帮困政策落实到位。使50余名学生受益。

1,及时调整健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领导小组,逐级明晰相关责任:

为了全面贯彻济阳县教育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财政局,物价局,检察局,审计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济阳县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意见”的精神,为了进一步严格规范我校教育收费工作,学校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行三级网络管理。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监督小组。

规范教育收费领导小组:

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由xxx校长统一协调,指导及领导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向家长解释收费工作精神以及向上级作收费工作情况汇报。

总务处xxx制定相关收费工作制度,措施,做好收费工作备案,审核公示,票据等工作,主持规范收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贯彻上级规范收费精神,协调规范收费的各项工作。

领导处xxx负责对教材教具选用,征订和教辅资料实用的监管。

2、强化规范教育收费重要流程及相关制度。

为了进一步从源头规范教育收费,学校建立了相关教育收费管理长效机制。对重要节点做出明确规定:

制定教辅征订制度,规范学校用书,对于未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火山东省审定,未刊有准用号的书本资料,一律不作为教学用书,为学生代订代购等。

梳理和完善有关代办费使用,结算制度。加强对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代办费结算工作。

加强帮困活动,建立困难学生费用减免制度。

3、畅通宣传教育途径。

治理措施,让全体老师认真履行教育收费的政策,树立人人都是规范收费的实践者和宣传者的意识。

加强师德教育。开展党员干部要争做无私奉献,敬业爱岗的模范,做规范收费,关心学生的规范。

加强校务公开,提高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透明度。做到收费公开,标准公示。每学年初学校将根据县物价部门和县教育局和定的收费许可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减免政策,举报电话等张贴在教育收费公示栏里,对服务性代办项目做好标识。

规范来人来电来函处理方法:

通过校务会,支委会确定相关办法,明确流程:

任何部门,人员接到来人来电来函均直接上报校长:

由校长组织召开校务会,支委会,部门会等不同级别会议了解查实情况。

分局查实情况由领导工作小组有关人员出面解释,纠正,处理;。

答复原则上以三天为限。

1、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重要性及意义的认识是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在待定时间节点上长效的学习和检查。

2、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细节的抽查要随时并检查。

xx区教育局:

我校在收到教育局下发关于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后,专门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党支部书记张福荣为副组长、各年级、总务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规范教育收费领导小组,组织小组成员学习有关教育收费工作的文件和财务收费制度,对通知要求自查的内容认真逐一进行了核查,20xx学年收费标准是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上核准的标准收取,老生按老办法收取,收费标准每人4500/4000元,新生按新办法收取,收费标准每人5000元,20xx学年代办费收费标准也是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每学期每人预收书簿费220元、卫生保健费20元、课外活动费160元,到每学期终了予以结算,做到多退少不补的原则,并将代办费明细支出清单发放给每一学生,在教学楼的醒目位置公示教育收费标准,以便学生和家长核对及监督。

20xx年以来,我校对困难学生进行了学费补助,发放补助金47人、31250元,对特困学生进行了资助,共资助24人、5760元,使困难学生也享受到高中阶段的学历教育。

通过这次自查,尽管未发现我校有违反教育收费的行为,但我们认识到教育收费是牵涉到千家万户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我们将继续做好教育收费工作,为普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去年以来,本校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以规。

范教育收费工作为抓手,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1、统一思想,在全体教师会上进行宣传。

2、学校教师要严格按照收费规定进行。

3、成立学校收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黄悦、马骏、景暻。

根据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20xx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和普陀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本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校今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办法,明确了责任,实行了分工,具体措施和责任人是黄悦(校长)收费工作第一责任人,马骏(总务主任)负责财务收缴情况,景暻(教导主任)负责班主任对学生收费工作进行监督。

按照要求,本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1、校公告栏、

2、校门口大屏幕显示。

3、家长告知书公示的比例是100%。

a.是b.否。

如选b,请说明理由。

a.是b.否。

如选b,请说明理由。

3.对学校自行组织的课外教育活动,学校做到在开学前制订。

计划,听取学生家长委员会意见,并向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a.是b.否。

如选b,请说明理由。

去年9月以来,本校是否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1.违规进行大面积补课;

2.违规举办各类学科班(竞赛班、提高班和补习班等)和有关中小学各类竞赛活动;

3.违规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中小学生收费的各种。

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4.由家长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组织的收费补课活动。

5.仍然存在“兴趣班”、“特长班”;

6.对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违规收取各类费用;

7.统一订购市教委确定书目之外的各类文字资料、音像资料;

a.是b.否。

如选a,请说明处理情况。

去年9月以来,收到群众反映本校收费问题的信访有____件,已经处理____件(其中查实有违规收费行为的____件)。

1.本校现有教师志愿者队伍20人,参与义务辅导活动的教师20人,去年以来对1200人次的学生义务辅导。

2.今年以来,通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帮困措施,用于学生的帮困专项资金1万元,受益学生总人数21人。

我校是一所公办小学、现有班级21个、在校学生756名、在编在职。

教职工101人。xx年9月以来、规范收费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按照县教育局的工作要求、免除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工作、大大减免了学生家长的负担。

2、严格执行县教育局、物价局批准或者备案的收费标准。

3、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断巩固完善。公示的途径也更广、有在校园醒目处张贴的收费公示栏、是收费的标准、依据更加清晰、学生家长认可学校的收费公示工作、公示比例保持在100%。

4、外来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现已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来我镇人员子女23名。

5、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帮困政策落实到位。使50余名学生受益。

1、及时调整健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领导小组、逐级明晰相关责任:

为了全面贯彻济阳县教育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财政局、物价局、检察局、审计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济阳县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意见”的精神、为了进一步严格规范我校教育收费工作、学校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行三级网络管理;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监督小组。

规范教育收费领导小组:

组长:张建民。

组员:薛立强胥维忠孙守星张志国。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小组:

组长:薛立强。

副组长:封涛周思新孙歆。

由薛立强校长统一协调、指导及领导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向家长解释收费工作精神以及向上级作收费工作情况汇报。

总务处周思新制定相关收费工作制度、措施、做好收费工作备案、审核公示、票据等工作、主持规范收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贯彻上级规范收费精神、协调规范收费的各项工作。

领导处孙歆负责对教材教具选用、征订和教辅资料实用的监管。

2、强化规范教育收费重要流程及相关制度。

为了进一步从源头规范教育收费、学校建立了相关教育收费管理长效机制。对重要节点做出明确规定:

制定教辅征订制度、规范学校用书、对于未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火山东省审定、未刊有准用号的书本资料、一律不作为教学用书、为学生代订代购等。

梳理和完善有关代办费使用、结算制度。加强对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代办费结算工作。

加强帮困活动、建立困难学生费用减免制度。

3、畅通宣传教育途径。

加强师德教育。开展党员干。

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省《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粤教监函[20xx]6号)和县局关于教育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文件,我校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努力做好治理乱收费工作,并经常进行自检自查。

为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了自查自纠工作会议,强调各班班主任是规范教育收费第一责任人,要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谁出问题追究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现象。

1、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依规收费的自觉性。加强各教师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思想认识,保证收费工作规范落实,强化收费工作的责任制,统一思想,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定。

2、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规范落实收费工作。

3、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八条禁令”。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坚决抵制各种乱摊派和搭乱车收费。

4、加强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宣传教育。实行“阳光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及时向社会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规范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5、不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报刊杂志、教学辅导资料;不强行向学生推销、帮办学生保险和学习、生活用品,不为学生统一定购着装。

6、不以组织举办“辅导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不租借学校场所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处人员开展针对中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各类收费的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7、严格财经纪律,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挪用教育经费。

管理,确保收费工作落到实处,管理规范,符合要求。

1、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遵照先审批后收费的原则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并按要求为学生开据合格的收费凭据。

2、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投诉方式,使教育收费在阳光下操作。

3、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没有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多年来一直坚持严把教材、教辅资料入口关。在教材征定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课程征定,禁止各班统一组织征订教辅资料和搭售教辅资料,更不允许任何班级和教师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5、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张榜公布,按政策办理。对一些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子女,学校实行了该免则免、该减则减的办法,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减少学生流失。

我校通过开展对中小学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着深刻的意义,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20xx年6月13日

幼儿园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为了迎接本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我园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成立了“收费自查”领导小组。针对本学期的各项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费情况:

1、保教费:我园根据市局所核准,每人每月收取350元,没有出现多收或少收行为。

2、伙食费:每人每月收取180元。伙食费我园由后勤统一管理,设立了伙食费台帐,专款专用。每学期结算一次,将收支情况定期向家长公布,便于家长监督。

3、接送费:上学期接送费每人每月收取80元。由于油价不断提高,加之维修费用过大,一直是处于亐损状态。后经长安各民办幼儿园提议,报请教办同意:本学期的接送费由原来的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100元。

4、课本资料费:按实价每人每学期收取120元。

5、园服费:冬装每套60元,秋装每套40元,夏装每套30元。是由家长根据情况自愿订购。

二、退费情况:

幼儿园的生源主要是来至外地打工人员的子女,因此流动性较大,经常有中途退学现象。我园根据这一情况,制定了相应的退费制度:

1、凡入学幼儿,学杂费一学期一次性交清者,因特殊情况中途退学,退还尚未读完整月的保教费、伙食费、接送费。不足一月的则按实际天数退还伙食费、接送费。

2、幼儿病假、事假连续一个星期者,退还伙食费、接送费。

3、国家所规定的法定假日,均按实际天数退还伙食费、接送费。

我园经过“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查实,没有发现违规行为。请上级领导核查!

幼儿园。

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报告表[模版]

教育局:

根据教育局转发《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办及时对所属小学校点是否存在乱收费、乱摊派、有无违规挪用、占用、套用、挤占教育专项经费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结果作如下汇报:

一、学校(点)基本情况。

目前,我乡共有在校(1—6年级)学生3022人,xx片区1326人、xx片区653人、xx片区385人、xx片区658人,从整活教育资源、缩小教育差距、实行集中办学后,有住校生的学校只有xx完小、xx小学等这九个学校,共有住校生1900人。全乡小学实施营养改善计划24所,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3022人,有食堂从业人员56人。

二、检查范围。

1.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情况;

幼儿89人,分大、中、小三个班。一所(公建民营),外来人员承包办学,有在校幼儿175人,分大、中、小五个班。学前班有22个班,在校幼儿473人。

(2)收费情况:

公办幼儿园:a.保教费收费,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联发[xxxx]xx和县发改复[xxxx]xx号文规定收取,收保教费200.00元/生.学期;b.教材费:据实收取后及时上交新华书店;c.生活费:按幼儿就餐情况收5.50元/天;d.幼儿接送卡:便于家长接送幼儿和安全,收5.00元/张。学校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公建民营幼儿园:a.保教费收费,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联发[xxxx]xx和县发改复[xxxx]xx号文规定收取,收保教费600.00元/生.学期;b.教材费:据实收取后及时上交新华书店;c.生活费:200.00元/月;d.幼儿接送卡:便于家长接送幼儿和安全,收15.00元/张。

学前班:a.保教费收费,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联发[xxxx]xx和县发改复[xxxx]xx号文规定收取,收学前班寄宿生保教费200.00元/生.学期、收学前班走读生保教费150.00元/生.学期;b.教材费:根据新华书店出库单或教科书后的单价实收取后及时上交新华书店,学校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七)公用经费管理情况。

学校的公用经费使用严格按保安全、保运转、促发展的原。

6.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核查和审计部门的审计。认真执行会计法规政策和有关学校管理的法律法令,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秉公办事。

我乡义务教育阶段涉及小学的中央教育惠民资金主要有以下六项:1.特少民族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2.市外大中专移民子女在校学习扶助资金;3.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4.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5.云南省政府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6.免费教科书的使用。

(1)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我乡中小学关于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使用情况、营养改善计划执行情况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免费教科书进行造册登记发放;特少民族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市外大中专移民子女在校学习扶助资金、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的发放都是阳光操作,资金领取都是学生或学生家长,发放名册有学生或学生家长、校园长、督办人员及教办主任的签字;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通过教办下拨到片区,再由片区管理食堂负责人转拨到校点,每月结束开具正规发票进行核报冲销。

(2)补助资金管理情况。

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使用、营养改善计划、寄宿生生活补助等资金从宣传到发放过程严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每学期结束校务委员会和教师代表对本学期的惠民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一次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上报主管局。

我乡2011年9月7日开始实施营养早餐工程以来,乡党委、政府对学生营养餐工程一直都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都由学校经营,安排专人监管,专人负责,充分体现公益性和服务性。以服务为宗旨,按照“非营利性”要求,严格执行“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管理。资金收支明单独核算,做到学期末基本无结余,平时教办下拨和学生缴纳的生活费基本都缴存到乡教办单位账户管理,校点不存留过多现金,随要随到乡教办划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支付学生营养餐食品的购置,没有用于补助教职工伙食、学校公用经费、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的现象;不存在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等问题;没有出现虚列支出、白条抵账、虚假会计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结余资金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

(九)其他民生资金使用情况。

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报告表[模版]

根据中心学校转发的《市教体局关于开展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转向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校成立领导小组开展自查分三步开展此项工作:

1、学校立即成立以胡发平校长任组长的治理乱收费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对照文件要求及规范教育收费公开承诺书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查。

2、召开全体教师会,学习文件内容,领会精神实质,提高认识,增强规范教育收费的责任感,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深入到每个教师心中。

3、汇总各班的收费情况,结合学校自查领导小组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如下:

一、我校每年来严格执行办班规定,学校从未举办过拓展班、特色班及提高班,更无向学生收取上课费用之举。学校也从未组织学生进行过节假日、双休日的补课。

二、我校严格办学要求,从未出现过擅自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联合办学的行为。从未参与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进行办班的宣传发动,代为收费;也没有将校舍、场地出租、出借用于有偿补课的行为。

三、学校严格了收费要求,从未出现跨学期收费用的行为,无违反规定动员和组织学生代、订购、办理学生学习用品、教辅材料及各类商业保险。

四、学校严堵了外来收费,没有代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开展商业宣传,推销或委托收费,没有为任何部门和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进行搭车收费。

总之,治理和杜绝教育乱收费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我们学校充分认识到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重要性,增强抵制教育乱收费的自觉性,规范收费行为,并加强监督,建立好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我校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力。

和平小学。

2016年9月。

幼儿园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按照市物价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延市价发[2009]167号)文件要求,我校于2009年12月中旬对一年以来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及规定的情况。

一年来,我校极为重视收费管理工作。为了严格遵守上级有关规定,成立了有支部书记、校长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位。校长负总责,总务处具体负责清查核对工作,实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

2、要求全校各部门、各位教师严格执行规定,不得违反,且强调违反必究的原则。

3、开学初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社会、学生、家长的监督。

4、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政策的精神和有关规定,严肃纪律,学校领导经常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反复强调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做到每位教师心中有警戒,不触高压线。

5、每学期学生报到时,学校都要加强行业纠风工作,扎实做好工作,让上级放心、社会满意、学生家长信任。

二、执行收费的情况。

一年来,我校按照上级部门和区教育局下达的文件精神进行收费,每学期开学初,都通过公示栏对外公布收费项目、标准。各项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市、区物价局核定的数额进行收费。

2、严格实施“两免一补”政策,每月月底足额发放“一补”费,开学初在公示栏对外公示,详细公布学生姓名、性别、所在班级、家庭住址、家长姓名等信息,不谎报、瞒报,接受群众监督。

3、严格实施“蛋奶工程”惠民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专人专管,建立台帐。

4、无擅自订购学习资料、复习资料以及各类试卷,没有强制订阅报刊图书、推销商品等。

5、没有购买和使用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参考书,严格执行了政策。

6、学校没有举办各种名目的学习班、补习班、“提高班”、“超常班”等。

7、学生人身保险,坚持家长自愿、量力投保的原则,在开学初由保险公司在校内设立投保点,现场进行咨询并填发投保单,学校和教师没有强制学生投保。

8、学生校服按照学生自愿、家长同意的原则,由中标校。

服供应商直接进班量身定制,学校不参与校服款的代收代付。

南泥湾中心小学。

2009年12月17日。

2009年12月日17。

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报告表[模版]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标准的相关要求,结合省市《关于开展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部际办函〔2015〕14号)工作指示精神,我校认真开展了规范教育收费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是一所农村寄宿制初级中学,现有16个教学班,在籍学生619人,在编在岗教职工88人。

我校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实施免除了学生的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确保了国家免费义务教育各项措施的落实,其他所有收费均按政策规定严格执行。

1、严格执行国家的惠民营养计划政策,在校学生每天发放4元,每位学生每年发放800元。对贫困住宿学生实行生活补助。每年资助261人,每人每年补助生活费1000元,学校及时发放到位。

2、寒、暑假作业、抄本、非免费义务教材、《新课程资源与学案》、地方课程等由区教育局发行公司实行预约征订,学生自愿,经家长签字后生效。

3、学校严禁教师组织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无教师向学生推销资料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资料的现象。

4、保险费:学生自愿参保交费,学校不参与收费。

5、学校不办快慢班,不组织学生补习、补课,无相关收费行为发生。

6、对校服款,学生自愿订购,学校不抬高标准收费,做到实付实收。

7、对外地借读的学生,学校与本地学生一样对待,没有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高度重视教育收费工作,把规范教育收费当作践行科学发展观,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头等大事来抓,成立了教育收费领导小组和教育收费监督专班,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从思想上、源头上、过程中把好收费关口。

2、政策先行,按规操作。

学校的各项收费,严格按照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等上级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做到收费有依据,多少有标准,缴纳有票据,不抬高标准收费,不搭车收费,不巧立名目乱收费,确保学校的收费行为在政策法规的规定下运行。

3、民主理财,接受监督。

学校每月组织教职工代表对学校财务进行清理、审计;学校财务计划的制订、大型项目的开支,均由校委会科学论证、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利用校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收费政策、文件、规定、标准、财务结算情况等,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杜绝了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侵占公款、乱收费等违纪违规的行为。

今后,学校将继续通过规范教育收费的系列措施,使学校工作朝着正规和健康的轨道迈进。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以规范收费为手段,为进一步建好人民满意的学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树立人民满意的教育形象而努力。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根据《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我市2015年度教育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认真对2015年度收费情况进行对照自查,现将教育收费自查情况小结如下:

1、我校依据粤教督函[2016]35号和粤府[1994]66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收费指导思想,做到严格执行“免费制”收费政策,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认真根据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收费,及时更新《广东省教育收费许可证》(教育收费),做到亮证收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公示,使用统一的收费收据。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学校没有出现“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行为。

2、严格执行课程安排,为学生订齐课本,开足课程,按规定填写收费收据。没有提高收费标准、搭车收费或分解收费项目,没有强制或组织学生订购各种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

3、学校没有出现违反规定举办或变相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和各种补课行为。

4、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依据汕头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颁布的汕价[2016]72号文件要求,以自愿原则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每生收费60元(收费标准经教育局、物价局批准后执行收费),并坚持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原则,并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

5、没有向学生代收代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的行为。

6、我校没有超越权限,自立项目或自定标准收费的行为。我校没有其他违规收费的行为。

汕头市沟南小学。

2016年10月20日。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20xx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监[20xx]11号)的规定,进一部规范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区纠风办、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等区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规定的要求,我园本着诚信、严肃、务实的态度,由任敏为领导朱红等人员的领导小组对幼儿园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明确任务,规范工作流程,对各项收费规范化进行严格的审视和管理。

我园是一所示范性幼儿园,现有4个年龄段(托班、小班、中班、大班)的12个班级在园幼儿300多名,历年来,幼儿园在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本园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的此项工作并加强组织落实,经常与财务工作人员交流思想,理清思路,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规范收费制度及相应措施,为按时、准确收费并服务于每位幼儿家长得到了有力保障,切实有效的使收费工作顺利进行。

长期以来,幼儿园在实施幼儿招生入园中,不提前预收各项费用,不存在违规将捐资赞助费用与入学挂钩。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财政局票据规范操作,做到不该收的一分不收。让每位家长有目共睹。

我园一直以来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所有公示项目与标准都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如遇收费政策调整,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以便让家长明白了解,并且提供收费监督联系方式。每年新生入园前,召开家长会向每位家长告示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与标准。

按照市教育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园不存在强制收取有关代办性生活用品与学生学习用品。在园幼儿使用校服、被服等是通过家委会讨论决定,区物价局备案,同供应商签订合同,根据幼儿在园活动实际需求,家长自愿订购。我园还用公用经费每学期为每位幼儿提供各种读物,为幼儿、为教育提供良好的服务。

我园经教育局同意有出租出借与李惠宜教师培训中心,用于师资培训办公室,并按规定交纳一定比例的租赁税,不存在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违规办班等情况。幼儿园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保证提供幼儿日常教学活动的有序展开。不存在违反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摊派服务性费用等。按工作要求,通过对本园的对照自查清理,目的在于进一步地加强监督,维护工作意见的严肃性,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全面、健康、有序发展,依法治校,更好地提高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全面提升全心全意服务思想。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学校的收费工作一直以来是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为保证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维护教育系统和广大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我校开展了全面而深刻的自我检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在招生工作中,学校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政策录取新生,对待学生一视同仁。

二、学校高度重视收费工作。

在工作中,学校严格贯彻上级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学校从未出现过自立项目的收费行为。

三、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为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购买校服的行为,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强迫学生接受经营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四、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实验班、重点班、特长班。

五、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账处账、小金库。

六、对于上级拨付的经费,没有违反规定用于为教师发放福利、津贴和奖金。

总之,我校的收费工作严格贯彻了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精神,没有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文件《关于开展20xx年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深市监光字[20xx]94号)的精神,我校本着自查自纠、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标准,综合分析,积极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校一直以来依法办学,从严执教,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按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设课程,开足课时,规范收费,规范办学。

根据实际情况,我校严格核算教育成本费用,按规定上报物价局核实审批,并向外界进行公示,至今无投诉情况。

1、我校收费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我校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审批的教育成本进行收费,办理了收费公示审批,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2、我校收费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制订了教育收费管理制度,落实教育收费责任到人。

3、我校没有违反国家规定,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学位费、新生入学报名费、学籍管理费、双语教学费等行为。

4、我校教师没有违反规定,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课的行为。

5、没有违反规定向中小学生收取各种培训费、补课费等行为。没有违反规定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特长班、超常班等名义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

6、没有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收取其他代收费,变相多收费,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的行为;没有违反规定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委会等形式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或强制收费等行为。

7、没有违反规定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教材、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行为。

8、我校没有违反规定,进行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的行为。

我校硬件设施已基本完成,如今既无外债也无内债,每学期开学时,财务要预留经费以保障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抽调学校资金。学校资金全部由举办者投入,教育成本费只用于学生书本、教师工资,不作其他用途。

我校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学校的规范管理,增强依法办学和自我约束的能力,完善自我监督检查机制,促进我校教育健康发展,为民办教育再作贡献。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我校达到“合格”标准,请上级相关组织审查。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根据威县教育局要求,我中学成立了“教育收费规范”领导小组,小组人员认真学习了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逐条分析,深刻领会,结合我校现状,仔细对照,统一认识,由校长严格把关,财务人员认真检查核对收费项目标准,无发现违规收费现象。

我校一如既往始终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规范收费,自觉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检查,接受社会的监督,至今无群众举报,无教育收费的违规违纪问题,经得起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

1.中学“教育收费”领导小组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教育收费的文件、通知,统一认识,高度重视,由校长总负责,财务人员专职收费,落实责任制,严格把好关,做到政令畅通、思想统一,确保收费规范。

2.大力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班会等宣传收费规范的重要意义,使师生进一步了解教育收费的有关知识及要求、标准和范围。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监督学校做好教育收费工作。

3.学校各项收费都严格执行收费审批制度(即先报批,再收费),按规定向区教育局、物价局申报,并经审批同意后,才按规定项目和核定标准组织收费。

用品。做到期初按统一标准收费,期末向学生和家长公布明细,费用去向明确,学生家长都比较满意。

5.坚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增强收费透明度。我校在显著位置设立收费专用公示栏,将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向社会、家长、学生公示,以便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教育收费政策,维护学生和家长自身合法权益。

今后,我校将更加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规范收费,严肃收费纪律,防止和杜绝乱收费现象,维护“教育收费规范学校”的良好形象。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部署,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推进学校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我校在今年春季开学之后,组织开展了本校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具体如下:

在九届省纪委第四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纠正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强农惠农资金等涉及民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学校,要把治理乱收费工作检查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工作,认真开展、科学安排,层层落实检查责任,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扎实开展,以有效地治理成果取信于当地群众。

我校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20xx年以来各学期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同时公示实际收费项目(包括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标准和依据。另外,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自查。主要内容如下:

1、我校属于全日制学校,学生上课时间为五天,不存在补课,不存在补课乱收费情况;

2、针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使用情况,我校严格按照“一教一辅”政策,严禁教师向学生摊派资料。对于违反学校政策及上级有关政策乱向学生摊派资料的老师及职工,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3、我校食用水是深水井水,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不存在向学生收水费等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4、我校属于偏远农村学校,生源有限,不存在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情况。

5、我校总务处严格学校账目管理,坚持收费票据管理使用和执行收支两条线情况,有制度,有监督。完善学校资金管理。用好国家拨付的每一分钱。

6、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监管学校收费情况,严格按照政策执行。为学校健康有序的发展,领好了路。

以上是我校关于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自查内容。这项工作将作为学校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钱场镇初级中学历来非常重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形成了校长负责、部门主管、财务审核的管理机制,做到层层把关,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学年伊始,学校都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开展自上而下的规范教育收费的自查、自纠专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坚持“以评促教、整建并举”的原则,紧紧围绕“教育收费情况、师德师风情况、学校办学行为、校务公开及收费管理情况”等重要内容,扎实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工作中,始终坚持全员参与、全面自查、全面整改的原则,收到明显成效,多年来家长和社会对我校的规范收费情况都比较满意,没有举报或来信、来访情况。

为使规范教育收费的有关精神能够深入人心,工作要求能落到实处,每学期开学第一次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以及教职工大会,学校都组织全体教职工对文件进行认真的学习,并就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细化落实。每学期除了按规定对收费项目的内容、要求、依据等进行公示以外,学校还在网站上开辟了政务公开专栏、公布了监督电话、校长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并定期与学生进行沟通,反馈学校行风建设的情况,听取社会对学校行风建设工作,特别是收费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

为了开展好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确保学校的收费工作能够完全符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能够得到群众的认可,取信于民,我们围绕办学行为、学校收费、师德师风、收费管理等热点问题,通过不同形式,广泛征求大家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将收集到的各种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的梳理,主要归为:师德师风、办学思想和办学行为、征订使用教辅资料等三大类。通过反馈,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学校工作中需要重点关注的热点和可能产生违规收费情况的隐患。

1、我校没有收取任何学费、住宿费、搭伙费等费用,教育经费由国家全额拨付。

2、没有自立收费项目,没有收取学生的补课费、择班费等。3、本期学生进餐实行自愿刷卡消费,没有一次性收取一个学期的伙食费行为。

4、教辅资料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做到先预约后征订,严格执行上级一科一辅的规定。

5、学校、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没有同商家一起强制学生饮用学生奶,定制学生服,更没有加价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

6、我校注重长效机制的建设,用制度规范人,用监督约束人。学校制定了《钱场镇初级中学规范收费具体措施》、《钱场镇初级中学师德规范细则》和《钱场镇初级中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日臻完善的制度来规范学校和教师的办学、教学行为,自觉接受老师、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通过历年来加强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和整改工作,我校校风、教风、学风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群众的肯定。我们将继续抓好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为治理教育领域“三乱”工作作出贡献,竭尽全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真正实现“让学生成才、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承诺。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20xx年秋季,我校在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教发电[20xx]12号)、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粤价(20xx)2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学校教育收费的管理,全面落实中小学收费政策,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促进学校工作上档次,上台阶。现把收费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20xx年秋季,我校坚决贯彻执行省、市、县教育部门实施的收费政策,对全体学生实行免费(含外省户籍学生)。作业本费按(阳价【20xx】132号)的精神统一代收。

1、开学收费前,我校由校长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收费文件,政策、标准。

2、我校收费做到“三统一”,即统一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统一实行亮证(教育收费许可证)收费制度,统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使群众交费交得清楚明白,款项管理合理合法。

3、我校认真落实省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和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的有关规定。没有多报、虚报和重报学生人数,没有弄虚作假骗取或挪用免费义务教育资金行为,没有对在校就读的本省户籍以及符合省规定免费义务教育条件的外省户籍学生收取书杂费的情况。没有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交纳与学位挂钩的捐资助学费。

4、我校无违反规定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学具、报刊杂志。

5、我校没有违反规定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兴趣班、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或变相收取补课等。

6、基层政府或部门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向学校“搭车收费”及摊派费用。

7、我校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能按时足额反拨,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没有截留、挪用和挤占教育收费收入,学校没有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

8、我校没有将免杂费补助资金用于发放临时代课教师工资、教职工政策性津贴补助和福利,没有用于开展奖教奖学活动支出等情况。

9、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对困难学生补助金及时公布及发放工作。

10、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在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制度较严密,在收费期间,上级主管领导、我镇中心校领导和镇中心会计都多次组织人员检查、督促。因此,我校对收费政策、标准掌握得较好。收费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关系到千家万户,这项工作只能做好,不能出错。我校着力提高教师职业素质,做到热情周到、文明有礼、笑脸相迎有问必答,让家长喜欢而来,满意而归。认真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把党的政策交给群众,让群众心中有数,缴费清楚明白。

以上是我校20xx年秋季收费工作的自查报告,恳请上级领导同志指导我校工作,谢谢。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11月12日,学校组织学习了《毕节市教育局、毕节市财政局、毕节市物价局、毕节市第五纪工委关于清理教育乱收费、规中小学(幼儿园)收费行为的通知》(毕教基发[20xx]179号)的文件精神后,我根据文件要求,结合信息技术教师的工作性质进行认真的自查和梳理,情况如下:

1、从没有利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寒假时间收费补课等行为的发生。

2、从没有在校外租房或在中办班收费补课行为的发生。

3、从没有利用晚自习上新课或给学生补习,向学生收取补课费行为的发生。

4、从未违规参与社会办学机构举办的有偿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行为的发生。

5、从未相互介绍家教生源或为其他人员介绍生源从中获利。

6、从没有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或向学生班干部示意向学生收取班费、资料费、卫生费等行为的发生。

7、从没有以奖惩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违规奖惩学生。

8、从没有指定学生到相关地点购买教辅资料,从中吃回扣等行为的发生。

总之,我将继续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校、为学生、为家长、为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做人民满意的人民教师。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__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监[×]11号)的规定,进一部规范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区纠风办、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等区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规定的要求,我园本着诚信、严肃、务实的态度,由任敏为领导朱红等人员的领导小组对幼儿园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明确任务,规范工作流程,对各项收费规范化进行严格的审视和管理。

我园是一所示范性幼儿园,现有4个年龄段(托班、小班、中班、大班)的12个班级在园幼儿300多名,历年来,幼儿园在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本园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的此项工作并加强组织落实,经常与财务工作人员交流思想,理清思路,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规范收费制度及相应措施,为按时、准确收费并服务于每位幼儿家长得到了有力保障,切实有效的使收费工作顺利进行。

长期以来,幼儿园在实施幼儿招生入园中,不提前预收各项费用,不存在违规将捐资赞助费用与入学挂钩。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财政局票据规范操作,做到不该收的一分不收。让每位家长有目共睹。

我园一直以来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所有公示项目与标准都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如遇收费政策调整,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以便让家长明白了解,并且提供收费监督联系方式。每年新生入园前,召开家长会向每位家长告示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与标准。

按照“市教育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园不存在强制收取有关代办性生活用品与学生学习用品。在园幼儿使用校服、被服等是通过家委会讨论决定,区物价局备案,同供应商签订合同,根据幼儿在园活动实际需求,家长自愿订购。我园还用公用经费每学期为每位幼儿提供各种读物,为幼儿、为教育提供良好的服务。

我园经教育局同意有出租出借与李惠宜教师培训中心,用于师资培训办公室,并按规定交纳一定比例的租赁税,不存在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违规办班等情况。幼儿园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保证提供幼儿日常教学活动的.有序展开。不存在违反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摊派服务性费用等。按工作要求,通过对本园的对照自查清理,目的在于进一步地加强监督,维护工作意见的严肃性,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全面、健康、有序发展,依法治校,更好地提高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全面提升全心全意服务思想。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依法收费学校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对我校审核通过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依法收费。各部门不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准擅自收取任何费用,不准自立代收代办项目。没有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的行为。

学校职能部门按照学校的要求,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在学校显著地方设置专门的收费公示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学校教育收费一律归口由财务室统一办理,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财务室加强教育收费的资金管理,教育收费按照上级规定全部纳入学校预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额上缴市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收费过程中坚持专人负责收费、专人负责复核、专人负责检查,实行教育收费层层负责制。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教育收费工作,切实将收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对我校审核通过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依法收费,不存在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赞助费”、“假期住宿费”、“补考费”、“重修费”、“学位申请费”、“答辩费”、“联系安排工作手续费”等现象,不存在服务性收费。若干年来实现了零投诉。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继续做好收费管理工作,提高我校教育收费的规范化水平,推进了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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