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的阅读故事为题(实用16篇)

时间:2023-12-14 20:03:47 作者:薇儿

优秀作文往往具有思想独立性和文采飞扬的特点,这需要我们不断地积累和拓展自己的知识面。以下是一些备受瞩目的优秀作文范文,这些作品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些宝贵的写作经验。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从记事起,书就进了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把知识比作花朵,那书籍就是深扎泥土的老根;如果把知识比作美酒,那书籍就是甘甜可口的美酒;如果把知识比作夜空,那书籍就是颗颗耀眼的星星。

幼儿园时,我最喜欢看“迷宫”类的书。在迷宫中穿梭着,可总是到不了终点,但是我并不灰心,总是经过不断的'努力,最终到达终点。就这样,我养成了坚持不懈的好习惯。读书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上小学后,我便读起《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等课外读物,从书中摘录一些好词佳句,等到写作文时,就能得心应手,不会感到欲言无物、词汇匮乏了。《雷锋日记》使我明确人生存的最高意义,便是做一颗为人民服务的螺丝钉;《老人与海》中那位不屈服于风暴,勇于抗击的老者让我肃然起敬;我还看了四大名著,《水浒传》中重情义不要被利益所迷惑;《红楼梦》讲述了一个大家庭的悲欢离合;《西游记》让我明白想取得成功,必须要经受磨练。

读书,使我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一本好书给予我的不仅是闲暇时的娱乐、孤独的解闷,更教会了我如何明辨是非,了解周围的世界。可以说,因为有好书做伴,人生之路才走的如此惬意、如此坦然。好书是人类的营养品。

书,像沙漠里的指南针,又像夜里的北极星,时时刻刻都默默地为人们导航,指引正确的方向。呼吁所有同学们多看好书,茁壮成长。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而我也一样,我的爱好是阅读中华故事,说到爱阅读中华故事那也是有原因的呢!那年冬天,6岁的我和家人回老家,那年因为雪下得很大,到经过四川尾省路面积雪过多,车辆无法行驶,我们车上的人都慌了阵脚,这时一位身穿军装的叔叔,套好防寒衣,和穿好防寒靴,他向附近农民要了把铁铲,自己动手在路面上铲雪,他一铲一铲的把雪铲到旁边的小河道中,这时车上的人都被触动了,纷纷向农民借了铁铲和那个军人一起铲雪,我也学着当个小大人,拿着自己的玩具小铲子,铲了起来,大家看见我一个小孩都来铲雪,便不甘落后努力铲着雪,忙活了2个多小时,一条没有积雪的.宽敞的道路便华华丽丽的出现在人们的眼前,我们便高高兴兴的回到了车上。

当我正想安安稳稳睡个好觉的时候:小妹妹!一个陌生嘶哑的声音传入我的耳朵,我抬起头来,原来是刚刚那个带头铲雪的叔叔,我便甜甜的说道:军人叔叔,有什么事情麽?他从腰间掏出一本书,他望了望书,然后望了望我:小妹妹,我对你刚刚帮忙铲雪的行动所感动了,这书就当奖励奖给你吧!我盯着叔叔看说:谢谢叔叔!我接过书来。他什么话都没有说,便转身回车位了。中什么英雄人物我读者书名,因为当时华字是繁体字所以我不认识。宝贝!妈咪去还完铲子回来。诶,妈咪!我回答到,妈咪拿过我手上的书,问我:宝贝这书是谁?妈咪这书是刚刚那个带头铲雪叔叔奖励我的!我欣喜的说道,妈咪疑问的说:奖励你?我点点头:对啊,军人叔叔说,他对我刚才帮忙。妈咪这个字读什么啊妈咪看了看字说:这个字读华是个繁体字,这本书叫:中华英雄人物。那年冬天我永远无法忘记,从那时候我便爱上了阅读中华故事。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三四岁时,我看到表姐家看许多有字有画的东西,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它的名字――书。看着那些丰富的色彩,我羡慕不已,但我却不认识多少字。我死缠烂打地求妈妈每天给我讲一篇童话故事,妈妈禁不住我的软磨硬缠,只好答应。从那时起,每天睡觉时,我都沉浸在童话故事中,梦里都是白雪公主、小矮人、拇指姑娘……我想,我与书之间的桥梁就是在那是架起的吧。上小学时,我喜欢看曹文轩的作品,他的《草房子》、《青铜葵花》都是我爱不释手的书。我依稀记得,那是为了看完他的书,我甚至熬夜躺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顶着厚重的眼皮把书看完,结果被妈妈发现,挨了一顿批评。我说不清为什么那么喜欢他的书,也许是书中主人公的善良纯洁的心灵,也许是那些如水如纱的优美的文字,也许因为太喜欢他的书,所以有太多的理由吧。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公园,游乐场,音乐厅都含有我们的尖叫与欢乐,它们是孩子们的乐园。但我的乐园很特殊,它叫什么名字?请你往下看。

虽然我的小书房不像贵族豪宅那样精美别致,也不像节日的街市那样五彩斑斓,更不像宫殿那样富丽堂皇,美轮美奂。虽然它只是个朴实无华的小书房,但它能给我带来快乐。

我的乐园就是我的小书房,它给我带来的知识和快乐,是无穷无尽的。

我的书房不大,是我读书写字的好地方,它是我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斯是陋室,惟吾德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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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是我觉得读书的过程是一种享受。在这过程中,它给了我们快乐,给了我们许许多多的知识。

刚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就已经开始读书了,虽然还不怎么认识字,但还是每天抱着书,看着上面的插图,脑子里将妈妈平时讲的这个故事和书上的图片联系起来。有的时候,我还会把这些故事讲给我的弟弟听呢!

到了上小学的时候,虽然不能认识全部的字,但我还是就拿起了书,高兴地打开书的第一页,通过汉语拼音津津有味地看着。就连小伙伴们叫我出去玩都没听见。

记得我看得第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清楚的记得其中有的一个故事《海的女儿》,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每件事之前都要先想想别人。

而另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很傻的螃蟹,它想竖着爬。但最后却把自己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最后它终于知道了每个人的走法是不同的。它自己的爬法也很好的等等。

读书,不仅能培养我的阅读兴趣,还能提高我的作文水平,更能提升我的个人修养。我喜爱阅读,我相信只要不放弃就一定可以把阅读中的知识全都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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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我的妈妈很反对我看课外书,认为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多读几遍语文书,多背几个单词或多做几道数学题,可是我通过一件事,让妈妈改变了对课外书的看法。

一天,我经过一番软磨硬泡后,妈妈终于答应我去书店看一小时书和买两本课外书,但前提是回来背五十个单词,一百题口算,两篇阅读和小古文。来到书店,我快速挑了两本自己喜欢看得书,用我的“金氏阅读法”开始了阅读之旅。首先,我会自己分析人物介绍,选择一个最喜欢的人物作为自己,沉浸在故事情节中······每遇到好词好句并会把它抄写记录在随身携带的小本本里。回家后,我又千方百计地把那两本从书店带来的书,摘录了里面好多好词好句。日积月累,渐渐得我的小本本从原先空旷的一页两页现在里面都记满了我喜欢的字词句。

一次在作文课上,老师让我们写自己最喜欢的季节中的.状物,好多同学都写秋天是个仙女······而我把树比作一位慈祥的妈妈,为树叶宝宝穿上金黄色的新衣裳,而树叶宝宝们飘到地上变成了一条金黄色的地毯,形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当时,老师表扬我写得别出心裁,好词好句也用了许多!回到家,妈妈高兴地问我怎么写出来的,我得意地举起我的写作“法宝”——好词好句小本本。妈妈从高兴变成了难以置信,从难以置信变成了惊讶,最后又变回了喜悦。现在,妈妈终于明白,只要多阅读,才能写出好文章!

正如高尔基所说的:“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同学们,你们有时间,也可以试试我的“金氏阅读法”哦!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喜欢看书,但不是作文书,而是被大人视之为毒品的闲书。大人们觉得闲书小孩多看了会沉迷,于是我父母禁止我碰闲书,否则我的屁股就会“盛开”上千百万朵红花。但是,越是禁止,我就越是想看。以下,就是我们家每天都上映的一段“偷偷摸摸之计”片段。

“妈妈,我上床休息了!”我向妈妈说。“别让我发现你正在床上看那无聊的闲书,否则你知道的。好了,去睡觉吧。”妈妈警告地回应我。“知道啦!”说完,便拿着向同学借来的小说蹑手蹑脚地关上门,打开小灯,躺在床上狼吞虎咽、不顾一切地看了起来。过了一会儿,灵敏的我听见了门外的脚步声,连忙关闭小灯。只见妈妈打开门对我说:“没开空调,是不是外面的洗衣机发出的嗓音太吵了,害得你翻来覆去睡不着?”我委屈地说:“是啊!妈妈。这洗衣机实在太吵了,害我没法睡。”妈妈沉思了一会儿,说道:“好,我尽快把衣服洗好,你好好睡觉。”说罢,便关上房门走了出去,我暗自舒了一口气,庆幸逃免受那皮肉之苦。待她走远后,我又打开小灯,继续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又是一阵脚步声,我立刻关闭小灯。只见妈妈打开房门,开始侦察起来。我问她:“又怎么了?”妈妈吞吞吐吐地说:“没……没什么,我……我就想……就想……哦!对了!就想问你上不上洗手间,我不给你开灯,你又怕黑。”我回答道:“我不急,你走吧。”“好……好,那……那我……走了哦”妈妈尴尬地说。之后,妈妈每次的“突出检查”,我都幸免过关,毫无损伤。值到看了三个小时之后,我才放下手中的书本,入睡起来。

虽然,看闲书可能会受到皮肉之苦,但是其中也令我受益不少,回味无穷。所以,我非常爱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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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指路明灯;书可以引导人类登上天堂;书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只有与好书交朋友,才能使你早日走向人生的辉煌。我对妈妈说。

你问我在干什么,好吧,我是在跟妈妈求情,让我在睡前多看一下下书。什么大道理,就算你这么说,我也是不会同意的。就算是暑假,你也不能不合理的看书啊!我无奈的放下手中的《简爱》,但男主人公罗彻斯特和女主人公简?爱一直在吸引着我,我决定在晚上在偷偷看下书。所以定下了a、b两个计划。

我开始实行a计划。先偷偷溜进书房,蹑手蹑脚的把书放进自己的衣服里,紧紧抱住,然后把手电筒揣进上衣口袋里,接着抬起脚尖以自己最快的速度溜进自己的房间,蒙上被子,把头伸进被子里,长叹一口气,a计划成功。接着我就打开手电筒,津津有味的读起了书。房间里的中部只响了几下,已经是深夜了,我也不知不觉的.睡着了,梦里还开心的看着书。铃铃铃闹钟准时的响了。我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突然发现,我的手电筒竟然一夜没关,没电了。而手电筒的锂电池家里还没有了,a计划失败。

没关系,我还有b计划。我在手机里早就下载了《简?爱》的thx电子书,这一会还不用怕没电了,我的手机如果30秒没有做出命令,就会自动关闭屏幕的,这可谓是万事俱备,只欠夜晚了!一到8点30分我早早的上床睡觉了,然后迫不及待的拿起手机,开始啃起我的书来了。正在我大块朵颐我的书本之时,我突然听到细微的脚步声,我迅速的关闭手机并把手机塞到枕头底下,假装睡觉,肯定是妈妈来帮我盖被子的。果不其然,果然是妈妈来了。妈妈看了我一下,就走了,我心中暗暗窃喜。等妈妈一走,我又开始大快朵颐气我的书了。真是开心。

但是,就在我在开始偷偷在晚上看书后,睡眠质量大幅多的下降,第二天根本起不来,我在思考后,决定在也不偷偷看书了。

江苏苏州太仓市实验小学六年级:1565026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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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要从一些小孩里面挑选几个出来让他们成为天使。

他来到人间,给每个小孩一人一个神奇的烛台。叫他们保持烛台光亮,一尘不染,说只有这样烛光才会一直不灭。等过些日子的时候,他再来取回烛台,如果谁的烛台上的烛光没有灭的话,谁就能够成为天使。

孩子们很高兴,每一天都小心又仔细地将烛台擦得很干净,他们期待着成为天使。日子很快就过去,已经两个多月了,上帝还是未出现,除了少数没有耐心的孩子的烛台灭了,大多数孩子的烛光仍然明亮。

有人说上帝会再第100天时到来。到了这天,孩子们很早就怀着激动的心情等待着上帝的到来。可是,一直等到天黑,上帝也未出现。很多孩子都说上帝是骗子,生气的把烛台扔进了树林里,水沟里。

又过了两个月,上帝还是没有来过。孩子们每天在一起游戏,玩耍,不再去管烛台了。可是有一个被他们称为“笨笨”的小孩,依然坚持每天把烛台擦拭的干干净净。

在第200天的时候,上帝来了,使带到天庭。其他的小孩又希望变成天使,纷纷找出烛台来,可是,无论如何也点不燃了。而“笨笨”的烛光一直未灭,所以只有她长出了一对洁白的翅膀——一位美丽的小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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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冷的冬夜煮一杯浓浓的香茗,听一曲舒缓的音乐,携一卷唐诗宋词。于是我的阅读故事从这里开始。

当繁忙与琐碎充盈着我们匆匆的步伐,当世俗与尘埃纠缠着我们迷惘的思绪。这时多想让心灵纤尘不染,多想让内心深处的那根弦放松平缓。古人曾说:“何以解忧唯有杜康”。而我却把那悠悠五千年的经典视为心灵最珍贵的杜康。

在人生最迷惘,最困惑的时候是阅读为我点亮了那一盏盏通往成功与幸福的灯塔。在那一次次阅读中游离出了多少激动与感怀。

记得曾经有一段时间痴迷于金庸笔下的英雄侠客,钟情于一壶酒,一把剑,一身胆气走天涯的豪放阔达。绘声绘色的描述让人陶醉,每每阅读时都忘记了自己所处的这个世界,武侠小说里的每一次挥剑,每一句对白,每一段波澜起伏的情节都给了我无比的满足与酣畅,有天夜里竟废寝忘食读到了天亮,却一点也不觉得累,正是那些故事为我们诠释了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邪恶,什么是真,什么是善,什么是美。阅读中无不闪烁着人性的光辉与芳华。

读中发芽,然后在字里行间拔节、开花。

星期天的下午阳光很眷顾这间小屋,一朵一朵的阳光落在阳台上,落在书桌上,落在我的心间。我坐在地板上,背靠着阳台,从书橱里选了一本平日里最喜欢的散文细细的品读,那字字句句都是作者智慧与心血的结晶。每一句都蕴含了灵气,就像是一个个会说话,会唱歌的精灵。那优美的辞藻是文章的眼眸,在无数次的深情凝视中我被感动,被牵引。

午后的时光过得总是那么快,当我还沉浸在丰美的意境与感慨作者飞扬的文思时,黄昏已如期而至,夕阳落在发黄的书页上化作一个美丽的句号,书里一个世界,书外一个世界,书里的世界很神奇,书外的世界很诗意。这个下午我让心灵真正的度了一个假,我的灵魂穿梭于作品中那仙境般的场景,如在深邃的山林里掬了一杯清泉一饮而尽。美哉,快哉,乐哉!

周末当人们都在狂商场,尽情的打扮自己的时候,当音乐厅响起节奏明快的旋律,人们尽情为这个时代摇滚的时候,我却把自己置身于一片茫茫的书海当中,尽情咀嚼着那一篇篇精美的华章带给自己的乐趣。或浅吟,或低唱,或栩栩如生,或绘声绘色,让人足足过了一把瘾。每一次进书店都会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发现自己的最爱。就像在沙滩发现珍珠一样的欢畅与惬意。所以我每次从不空手而归。看着书房里一撂撂的精神食粮,突然感觉自己好幸福。

从阅读中我曾无数次的与先哲们对话,无数次的'被那一串串妙语连珠所震撼,那散落在阅读中的思绪与感受也就成了我写作的源泉。同时,通过阅读我认识了不少文化界的朋友,我也深深的体会到了以文会友的无穷乐趣。

城市车水马龙,人群熙熙攘攘,那一片喧嚣与尘埃都将在阅读中被净化,阅读可以使人智慧,使人宁静,使人心灵得以休憩,得以升华,请让我们的城市多几分书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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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亚当斯是美国历史上的第二位总统,为美国的独立立下过汗马功劳。

亚当斯在接替华盛顿就任总统时,美国正面临着与法国关系破裂的危险。到了17底,两国处于剑拔弩张、一触即发的交战前夕。

常识告诉亚当斯,要打胜仗,必须要有得力的统帅指挥。有很多人劝他亲自统帅军队,但他认为自己并不具有军事上的特别才能。思来想去,他认为华盛顿才是唯一能够唤起美国军魂、团结全美人民的统帅。最后,他下定决心请华盛顿出山。

亚当斯的亲信们得知后,一致表示反对。他们认为,如果华盛顿复出,会再次唤起人民对他的崇敬和留恋,这样势必对亚当斯的威望和地位造成威胁。

千军容易得,一帅最难求。亚当斯毫不动摇,认为国家的利益和命运高于一切。他授权汉尼尔顿立即给华盛顿写了一封信,请求华盛顿再次担当大陆军总司令,指挥美军打败入侵者。

与此同时,又亲自给华盛顿写了封信。信中诚恳地写到:“当我想到万不得已而要组织一支军队时,我就把握不准到底是该起用老一辈将领,还是起用一批新人,为此我不得不随时要向你求教。如果你允许,我们必须借用你的大名去动员民众,因为你的名字要胜过一支军队。”

华盛顿接到信后很受感动,表示愿意立刻肩负重任。幸运的是,就在华盛顿准备率军出征的前夕,亚当斯终于通过外交斡旋的途径同法国达成了和解。

这件事被美国人民传为佳话,亚当斯的正直与豁达也被广为传诵。后来,有位著名的记者采访他,问到:“您为什么不怕华盛顿复出会再次唤起人民对他的崇敬和留恋,进而威胁您的威望和地位?为什么敢于起用比自己更优秀的人?”

亚当斯开始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先给这位著名记者讲了自己少年时的一件往事。

“年幼的时候,父亲要我学拉丁文。那玩意儿真无聊,我恨得牙痒痒。因此,我对父亲说,我不喜欢拉丁文,能不能换个事情做?”

“好啊!约翰。”父亲说,“你去挖水沟好啦,牧场需要一条灌溉渠道。”

于是,亚当斯真的到牧场去挖水沟。可是,拿惯笔的人,拿不惯锹。那天晚上,他就后悔了,整个身子疲惫不堪。只是他的傲气不减,不愿意认错。于是,他咬紧牙关又挖了一天。傍晚时,他只好承认:“疲惫压倒了我的傲气。”他终于回到了学拉丁文的课堂上。

在以后的岁月里,亚当斯一直记着从挖水沟这件事中得到的教训:必须承认人有所长,也有所短;人有所能,也有所不能。认为自己样样都行,实际上恰恰是自己的不自量力。

亚当斯深有体会地说:“真正出色的领导者,绝非事必躬亲,而是知人善任,特别是能敢于起用比自己更优秀的人才。如果高层领导者事无巨细,一律包揽,那只能成为费力不讨好的勤杂工似的领导者。”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我从小时候喜欢卡通画,但随着我逐渐地成长,接确书籍越来越少,我觉得读书没有什么味道。在陆老师不断地要求每天读书,读后有感,一开始我有点厌倦了,慢慢地习惯了发现原来书籍是那么有趣。我喜欢的书有《十万为什么》,《神奇校车》,《分类作文》。

我还要看更多的书,收获很多的知识和快乐。

我的阅读故事汇集

从认字起,我就喜欢读书。但是农村比不得城里有图书馆、青年宫、新华书店,十几里外的镇上十字街主卖吃穿杂货,罕见书籍,买本新华字典还得车马劳顿去四十里外的襄阳城。我15岁考上重点高中才第一次进城,在那以前,我就像一只在沙漠里踽踽独行觅寻绿洲的骆驼。

上小学时,我最盼望开学,开学发新书,迫不及待地拿高我一年级姐姐的新语文书当课外书,但是几篇课文经不住两天翻。小学校园搬迁校址,很多校园资产流失在外,大表哥不知从哪儿弄了几本优秀作文书。那些来历不明的作文书我宝贝似的看了一遍又一遍,当时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村子里的黑丫爸爸在城里当货车司机,经常给她捎回一些城里才有的稀罕东西,吃的穿的玩的都还好,像《三百六十五个夜,夜夜都有新故事》那样厚厚的故事书可眼热煞我了。我小时候生性极腼腆,不肯红口白牙张嘴就借书,在家偷了鸡蛋换雪糕再问她借书看。书不给借回家,只能课间休息看,我个子矮坐在第一排,胆子又小,万万不敢上课看,等下课等得百爪挠心。黑丫人不地道,一书多借,吃完雪糕就翻脸不认人了,书才看了一点就给夺走了,我心里像缺了一个大窟窿,用此刻微信用语说,感觉就像错过了一个亿。从那以后,我养成了一个习惯,书一到手非一气儿看完不可,生怕没看完又被夺走了。

高中是一个转折,尽管校园开放的楼梯间阅览室只有简单的几本杂志,而且开放时间仅限每一天晚餐时一小时。但我一手拿馒头一手翻那些杂志时,心里竟有种小小的满足感。校门口好多卖馒头、卖炒饭、甚至修鞋的铺子都兼卖各种世界名著,当然都是盗版的,但是价钱便宜,标价二三十的杀杀价七八块就能带走,在当时也算一小片绿洲了。苦于囊中羞涩,我也没敢大买。高二期末考试,在数学考了70多分(满分150)的状况下,我阴差阳错地拿到全班第一,得了精英奖200元。盘算一下能买不少东西,但我妈说奖学金抵掉一个月生活费。余下的我花30元买了一件棉袄,还剩几十块买了《简·爱》和《红楼梦》。这两本书对我产生了十分深刻的影响:简·爱独立坚韧的性格令人动容,而《红楼梦》就是天空上人间诸景备的大观园,要一奉十、常读常新。高二暑假在屋后的桃树下一边剁猪草一边看《红楼梦》里林妹妹写的白海棠诗。我多年后到莫愁湖公园才一睹白海棠的芳姿,但是“偷来梨蕊三分白,借的梅花一缕魂”写得太传神了。突然听得一声闷响,我没理会,直到小腿被蚊子咬了一口,我抬手一拍,眼睛的余光发现身旁一米远处一条肉滚滚的大蛇盘成一圈,正冲我吐信子,几乎骇死。

饭铺子上买来的盗版书错别字多,而且高中课业繁重,始终没有尽兴阅读,大学时代才算真正开启了阅读时代。高考完填志愿,我第一志愿英语,第二志愿中文,不服从专业调剂,因为前几届有人选了专业服从就被调剂到马克思专业了,我睡里梦里都惧怕他老人家的。同桌总分比我多一分,英语比我少两分,她本来报的其他校园,问了我的志愿后,改得和我一模一样,我却毫不知情,直到拆开录取书,她喊我一齐去报到才恍然大悟。老师和家长觉得挺可惜,但我自己蛮高兴,因为最后能够理直气壮大看特看那些“闲书”了。

本科校园的逸夫馆很是幽静,拾阶而上,曲径两旁是终年翠绿的竹和时不时迸出的嫩笋。平心而论,藏书并不丰富,库存老旧,但是对于多年无书可读的我来说,已经很丰盛了。猥琐的体育老师总是动手动脚,我坚持上完一节半课,扭头就径直去小山上的图书馆了,任凭他在后面歇斯底里地大喊“站住,你学号多少”?随手从书架上抽一本《呼兰河传》,刚翻几页就惊为天人,心里替作者萧红鸣不平,明明才华超过张爱玲,怎样一点名气也没有,之后看现代文学史,才明白萧红和张爱玲被并称为现代文学女作家的双子星座,且学界普遍把萧排在张前。我为自己的无知感到惭愧,挤更多时间泡在图书馆。教文艺理论的女辅导员五十多岁了,连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名字都叫不利索,这种浪费生命的课程我统统翘了去图书馆。喜欢一个作家,就把架子上所有的.作品刨出来慢慢看。我上大学才接触电脑,但因为上网费很贵所以在网上耗费的时间极少。手机是大四下学期才买的,考研准考证上的电话留姐姐的,所以没浪费时间玩过手机。我真庆幸本科黄金时间都花在喜欢看的书籍上。虽然很多书看起来是闲书,不在考试范围内,但拓宽了视野,而且在图书馆静静看书的时光至今回忆起来都很享受。

我最喜欢躲在阅览室最里面的小隔间,那所大学学风一般,不到期末考试,里面几乎没人,我独自享受“三枝两枝新绿,位置小窗前头”的闲适惬意,午后阳光洒在脚背上暖洋洋的。有一次大白天看《一只绣花鞋》,毛骨悚然,很怂地挪到人稍微多点的大间,此刻就淡定很多了。

我右手小拇指磨出一排茧子,体重从90多斤降到70多斤,几乎拼了小命才考上底蕴丰厚的雪松大学研究生。雪松大学光是中文系上千平米的资料室就书架满溢,更不要说图书馆的样本库、古籍库等特色馆藏。刚到雪松大学时,我每一天沉浸在资料室或样本库里,不亦乐乎,但很快就接到我妈的电话,她问我是否有出去找兼职挣钱。我当初不顾家人激烈反对,倔强地考研,信誓旦旦地保证读研期间所有费用自理。雪松大学是当时为数不多保留公费读研的知名高校,每月还给三百元生活费,但是在沿海省会城市,这点钱真不够用。我开学半个月,就因为舍不得花钱买凉鞋捂出了脚气。

每次挂了我妈的电话再回到书桌前,就开始心烦意乱了。最受刺激的是研一冬天过生日,宿舍5个人谁过生日谁请客吃饭,从但是生日的我为了合群,从自己生活费里硬省出100元,连续一个月没有打一个荤菜,吃不饱就多买几个馒头垫着。到生日那天已经弹尽粮绝,我饿了一天等着晚上请舍友出去吃饭。

这次刻骨铭心的挨饿经历促使我花了很多时间做兼职。去二级学院监考、出版社15元每千字的校对、写小文章,乐此不疲。当时我觉得不再向家里伸手要钱就是独立、就是有骨气。此刻回头想想,浪费了一生中最宝贵的阅读时光,心痛得滴血。

毕业后,第一个工作单位是报社,不谙世事的我自以为是的“文化单位”,进去之后才明白和文化没啥关系。每一天泡在“地铁十分钟直达”“尊享一梯一户”之类的软文里,按客户的要求从4个版改成3个版再改成4个版,偶尔写个稍微有点深度的曝光房屋质量新闻稿,最后都沦为领导裹挟房产开发商投放广告的筹码。回出租屋倒头就睡,上班两个月我连书都没摸过,这才发觉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在报社hr的忽悠下,我手里只剩一个户口迁移证了,也就是传说中的“口袋户”。我激动地跟hr大吵大闹,很快就失业了。

接下来的四年我捱过一生中最黑暗的岁月,前前后后换了5份工作,搬了6次家。遭遇过上班不给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等不公正待遇,饱受肠易激综合症和躁郁症的折磨,心里常常有一种“浮萍漂泊总无根”的凄惶和焦躁,体重和免疫力都大幅度下降。有一年夏末,凌晨三点急性肠胃炎,我顶着冷汗浸透的湿发想打车去医院,但是没走出小区就虚脱,只好蹲在马路牙子上等救护车。躺在急诊室里输液,突然害怕自己会客死他乡。在餐厅端过盘子、在商场站过柜台,直到身份证过期前半个月,我才去事业单位报到,找回了自己的户口。

这些年经常望见研究生自杀的杯具新闻,大多是像我这样从农村独自到大城市求学、工作受挫的。我的经历可能比他们很多人更坎坷、更狗血。那几年,整个人处于半与世隔绝的状态。连续七年没回老家,年三十一个人在出租屋里紧闭窗户,免得听到热闹的烟花炮仗不知所措;从不主动联系同学,别人在qq上呼一下,我应一下;手机里几乎没有存一个私人电话号码,所以充一百话费能够用好几个月。有一天,我突然发现,我好想像整整两年都没有笑过了,可我笑点很低的,以前看周星驰的电影会从凳子上一向笑得滑到地上。

我之所以挺过来,并不是我更坚强、更幸运,而是因为有书籍的陪伴。不堪回首的日子,在撑不住的时候,我本能地寻找诗和远方来安慰自己。我的诗与远方一是去逛玄武湖,因为那年去雪松大学研究生面试,一下火车为玄武湖一池碧波倾倒,说了一句“人生只合金陵死”的傻话,所以玄武湖在心里占据着图腾般的位置。更多的精神慰藉来自书。

毕业那年的中秋节,我在南图办了一张借书证,十分认可南图每一天闭馆时播放的录音“人生至乐莫如读书”。劳累回出租屋,最享受的事情,莫过于看看喜欢的书了。以前只觉得它们是消遣,没想到有一天它们会成为黑夜中的星光。有一段时间,在一家羊肉行出版社旗下的狗肉铺杂志社混吃等死。工作十分辛苦,大夏天的连续一个月,每逢周末扛着死沉的道具压得骨头嘎嘎响,前往苏北去卖杂志社的期刊,没有调休,没有加班费,连市区的路费都不能报销。每次都是一边两手不闲地拎着大包小包,一边忍受公交车上拥挤人群的白眼。最后一个周末回南京的路上,觉得顶不住火了,翻翻包里的南图借阅证刚好在,决定先去借本书再回家。结果一本书就着一碗粥,看得有滋有味,一觉醒来,浑身松快地去上班了。那本书的资料此刻已经记得很模糊了,但是当时透支的体力修复,胸中块垒尽消,不然不明白会不会憋成累成内伤。

阅读不仅仅让人享受美,也是人之所以为礼貌人的一个根本。人,是这个星球上唯一能够用文字记录生活与智慧、表达爱恨情仇,唯一能够透过阅读充盈心灵、丰富精神的生物。好庆幸自己这一世生而为人,好庆幸有书陪伴这一生。

我的阅读故事随笔

读书对于不同的人来说有不同的乐趣。下面是本站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我的阅读故事随笔,希望您喜欢!

人生快事,莫如读书。它能让我们知天地、晓人生。它能让我们陶冶性情,不以物喜,不以物悲。书是我们精神的巢穴,生命的源泉。古今中外有不少成就的人,都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并善于从书中汲取知识。

读书的一大乐趣莫过于你。当你正为一个问题绞尽脑汁,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或对某一个问题似有所闻的时候,打开书一看,你就会发现早已有人对这个问题做了充分的论述,正好骚到了你的痒处。这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你那么舒服,那么的自在。

读书给人恬淡、宁静、心安理得的快乐,是名利、金钱不可取代的,书就像人类的精神营养剂,缺了它,生活必缺陷。让我们别留下遗憾,拿起书吧!相信你一定也能从书中懂得人生的真谛!

饭可以一天不吃,觉可以一天不睡,书不可以一天不读。这是毛泽东说的一句。

名言。

我想我也是一个这样的人,因为我只要一天不读书我的心就像有只毛毛虫在爬,怎么也睡不着。

我每天放学都要到书店过过书瘾,看些有趣的课外书。记得有一次,我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去书店,第一眼就看中了一本书,这本应该是新出的吧!叫《三十六计》。我不慌不忙地拿起那本书,但目光又转到了旁边的《。

成语。

故事》,这可是我梦寐以求的一本书啊!可是《三十六计》里的情节又是那么紧张刺激。经过一段时间的脑交战,我终于想好了,我放下了《三十六计》,毕竟它是新的,什么时候都会有,我还对《三十六计》说:“你是新书嘛,给点机会给旧书啦!”

我看得正起劲,突然,我的肚子传出了“咕噜咕噜”的声音。这时,我才发现我已经站在这两个小时了。我合上书,咽了一口水,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下去了,然后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走出去。

书里的知识就像“井水挑不干,知识学不完”。永无止境,高尔基说过:“书箱是人类进步阶梯。”因此,我更爱看书了。妈妈常说:“你真是个书虫。”但我不介意,因为我就是从书中获得生活的乐趣的。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伟大的前苏联作家高尔基的名言。

在学习的过程中,阅读是肯定少不了的。现在,学校也非常重视阅读。老师是建议我们睡觉前看半小时的书,我觉得不一定只能看半小时的书,看到尽兴时多看半小时,也可以啊。每天中午,我做完作业,就回去拿书看,周围有人吵闹,我竟然没有察觉!这样,用不了两、三天的时间,就可以看完一本书。

我并不是一个爱看书的人,老师让我们睡觉前最起码看半个小时书,我并不是每次都能做到的,所以这几天都在认真看书,正在努力赶上班级的看书队伍。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考试当中,就经常会碰到必读和选读书目里的内容,而且还占许多分数,所以我们平时就要认真地看书,争取在考试的时候考出好的成绩,爸爸妈妈就会高兴,也算是对父母的感激了。

以后,我一定要认真的看书,同学们,书浩如烟海,我们不可能读完世界所有的书,所以,这就要靠我们每天的积累了,书中还有许许多多的奥秘等着我们去探索,让我们每个人都从现在起步来一次读书的旅行吧!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地球失去了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失去了翅膀。“莎翁将阅读的重要性为喻阳光、翅膀,而我也认为阅读是一件极为神圣且能陶冶情操的事情。

就如校训所说,读书是一种生活态度!阅读就像秋日里蔚蓝天空下纷纷扬扬而落的秋叶,令人感到一种莫名的心静如水;阅读就像置身与世外桃源垂钓,收获的满舱鱼虾,令人欣喜无比;阅读就像放弃安逸而笑傲风霜雨雪的梅菊,令人的精神得到升华。

在我的校园中,当漫步绿树如荫的校道时,随处可见的是一个个信箱似的“书巢“,它们被各个班级装饰成各式各样的风格。你随挑一处,选一本好书,坐在斑驳的树影下,翻开一页,就可以进入那片属于自己的一隅安静天地,仿佛世界上只剩了那些文字与耳边的蝉鸣,只管尽情地在文字的海洋中倘佯。正是有了如此一个阅读氛围浓厚的学校环境,使我养成了热爱阅读的习惯,我与书本从此成为了好朋友。

记得有一次,与家里人闹了不愉快,心烦意乱。躲进自己的房间里,本想蒙进被子里大睡一场,谁料下起了暴雨,一声声的闷雷打在我的心上,心中愈发的烦闷,只好无奈的坐起来。拿起一本《唐诗三百首》,心不在焉地扫过一眼,不料出奇的被吸引住了。赵师秀写的“有约不来过夜半,闲敲棋子落灯花”这是如何的一幅景啊,我从中品出了诗人的寂寞与淡淡的愁绪。郑谷的“半烟半雨江桥畔,映杏映桃山路中”与孟浩然的“带雪梅初暖,含烟柳尚青”又使我感到了初春的暖意,驱走了我内心厚厚的乌云,透进一束暖阳来;又读到杜甫的“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我体会到了一种广阔的胸襟与开明高远的志向……慢慢的,我翻完了一整本书,抬起头雨停了,内心的烦闷也消逝了。阅读确是一件令人忘忧的乐事呢!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当你读的书多了,自然会有许多挚友,他们能在你犹疑不定时指点迷津,能在你成功时助力,更能在你失意时给予安慰。阅读的益处是道不尽的,我会将阅读变成为自己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一起来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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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冷的冬天降临在一座小镇上,一条往常都很热闹的行人街,却在今天变得很冷清。两只趴在木盒里的小猫,呆呆的看着冷清的街道。

今天对它们两个而言,真是一个很糟糕的一天……。

它们失望的合上盖子,然后互相抱住对方,因为这样做可以让身体暖和起来。

寒冷的风吹进了小巷里,被风吹得抖动的木盒上写着五个字。

“请收养我们。”

这两只猫是被上任主人偷偷抛弃在这里的,那时候它们两个都还很小,它们只看到了主人离去的背影,对于面貌一点印象都没有。上任主人还是有点良心的,因为把它们两个抛弃的位置就是这条小巷。拜这条小巷的福,这里很少有野猫或者野狗过来,就连人都很少会从这里走。

因为这条小巷曾经发生过一起案件,这案件被一个个人传下去,最后越传越玄乎。所以就变成了这样,没有几个人敢走进这条小巷里。

它们小时候不知道该如何去找食物,它们有翻过垃圾桶,或者寻找有被扔掉的食物。很不幸的是……有很多好地方都被其它野猫占领了,所以它们两个经常会饿肚子。

不过后来,它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好。因为长得非常可爱的哥哥很受大家的欢迎,每天都会有人过来这里送食物。

它们两个瘦弱的身体……也逐渐壮实起来。

第二天早上。

明媚的阳光划破乌云照射在镇上,热闹的人群占满了每条街道。吵闹声吵醒了猫哥哥,只见它朦胧的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熟悉的脸。猫哥哥轻轻的闻了闻面前的猫弟弟,熟悉的气味,还有那平稳的呼吸声。

猫哥哥刚打开盖子,温暖的阳光立即进入到盒子里面,驱走了寒冷和黑暗。

猫哥哥小心翼翼的伸长脖子,一双蓝色眼睛好奇的打量小巷四周。一如往常那样非常安静,很难看到有人会出现在小巷里。

猫哥哥从盒子里跳出来,却不想到地上竟然有一滩水,一不小心就把水溅到在自己身上。

猫哥哥慌张的摇晃身体,想要把毛上的水甩掉,却不小心撞到了木盒。

木盒晃动了几下,最后平稳下来。

猫哥哥担心的盯着木盒,一个让猫哥哥不想看到的小脑袋从木盒里伸了出来。喵的一声,猫弟弟高兴地从木盒里跳出来。猫哥哥无奈的看着站在自己身后的弟弟,他兴致勃勃的玩着自己的尾巴,一点都不在乎脚下的水。

不得不说猫哥哥长得很可爱,但是猫弟弟却长得很丑……。

恩,不是一般的丑,反正长得不符合人类的审美观。

不过猫哥哥并不介意弟弟的模样,因为这个世界就只有弟弟一个亲人了。

咕噜噜。

不和谐的声音打断了猫哥哥的思路。猫弟弟揉着自己的`肚子,睁着一双大眼睛盯着猫哥哥。猫哥哥会心一笑的露出笑容,带着猫弟弟走出了小巷。

一座公园里,猫哥哥兄弟两来到了这里。

经常逛公园的都是带着孩子的父母多,他们为了教育孩子善心,都会带一点食物让孩子亲手喂野猫野狗。

猫哥哥利用公园喷泉的水洗漱着自己的身体,毕竟一副脏兮兮的模样会让人类好感度下降的。但是猫弟弟却对干净一点兴趣都没有,经常一身脏兮兮的模样。哪怕猫哥哥强迫帮他洗澡,他也会拼命拒接。

猫弟弟自个笑着东张西望公园四周,安静地等待哥哥洗漱完毕。几分钟后,洗漱完后的猫哥哥带着猫弟弟去经常乞食的位置。

一张白色长椅上,两只猫咪正在左顾右盼,这里就是猫哥哥兄弟两的专用位置。

很快,有一对母女进入了猫哥哥的视线。猫哥哥已经锁定好了这对目标,一等到目标接近过来,立即按住猫弟弟的脑袋往下压。猫弟弟乖乖地低下脑袋,还伸出双手遮住自己的脸。小女孩蹦蹦跳跳的拉着自己的妈妈的手走到了长椅前,如猫哥哥所想的那样,小女孩的目光立马被自己所吸引。

猫哥哥朝着小女孩叫了一声喵,还在长椅上打个了滚,算是一种卖萌的方式。小女孩被猫哥哥逗得乐乐笑,用力拉了拉自己的妈妈说了几句话。小女孩的妈妈无奈的从挎包里拿出一包火腿肠,小女孩从妈妈手中接过火腿肠,撕开了包装后,就拿出一块火腿肠伸到猫哥哥面前。

猫哥哥伸手刚想接过,却想不到猫弟弟突然一口咬住火腿肠。

小女孩吓了一跳,惊恐的躲在妈妈身后。

猫弟弟咬着火腿肠狼吞虎咽,一点都不在意身旁的人的目光。

吃完火腿肠的猫弟弟,一脸幸福的揉着自己的肚子。猫弟弟这才注意到,送食物的那两个人类咋不在了。猫哥哥突然从椅子上跳下去,看都不看猫弟弟一眼,一直向着前方走去。猫弟弟也从椅子上跳下去,一如往常跟着猫哥哥身后走。

但是猫哥哥似乎很不高兴,不想搭理猫弟弟,只见他加快速度往前跑。

小跑了一段路后,猫哥哥成功甩掉了猫弟弟。

猫哥哥走出了公园,仰头吸了一口气再吐出来,睁着一双迷茫的眼睛看着四周的人群。

就在猫哥哥发呆的时候,一个小女孩接近了他。这个小女孩就是刚才给猫哥哥送食物的小女孩,她的身后跟着爸爸和妈妈。

小女孩高兴地指着猫哥哥对着自己的父母说了点什么,只见小女孩父母点了点头,然后小女孩兴奋地抱起猫哥哥。

猫哥哥刚反应过来,却没有挣扎。因为他感觉被小女孩这样抱着好温暖……。

小女孩一家人漫步走在路上,直到过去了十分钟后,小女孩一家人来到了一辆车子前。猫哥哥好奇的观察车子内部,却没有注意到车子发动的引擎声。车子缓缓的开动了,窗前的事物随着速度不停的在改变。

一只小猫从草丛里钻出来,一抬头就看到了趴在窗前的猫哥哥。猫弟弟高兴地小叫着追向车子,但是他的速度根本追不上车子,猫弟弟不得不加快速度。

一块石头躺在猫弟弟的前方地上,猫弟弟一时没有注意,被石头绊住了脚摔倒在地上。

猫弟弟从地上爬起来,低头看了一眼受伤的双脚,再抬头望向已经离自己很远的车子。

猫弟弟脸上的笑容渐渐收起来,他呆在原地,难以置信的看着车子就这样消失在自己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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