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想体会(汇总18篇)

时间:2023-11-22 22:14:11 作者:雅蕊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想体会(汇总18篇)

心得体会是对自己经历和体验的总结,可以让我们更加珍惜和感恩身边的一切。接下来是一些普通人的心得体会,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思考走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成功之路,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鼓舞和勉励。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人才是经济发展的第一资源,是的核心竞争力,是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人才兴则兴,人才强则强。技能人才则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物质财富的直接创造者。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对于技能人才的需求量正在逐步加大,而这类人才主要由职业学校来培养。

4月20日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并于5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26年以来首次大修。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内容大大拓展丰富,体系结构更加完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为职业教改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证。这对于职业教育来说是一大福音,一大喜事。

地位“同等重要”,机会“平等共享”

过去,凡是提到职业教育,人们都是谈虎色变。大众普遍认为职业教育上不了台面,职业学校更是被贴上了“差生聚集地”、“低人一等的学校”等标签。随着新法的实施,这种陈旧的.观念即将被改变。新法旗帜鲜明地指出,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不仅在地位上同等重要,而且其学生在升学、就业和职业发展上同普通教育享有平等的机会。

新法第三条强调,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改,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新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在学生升学方面,新法要求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至于就业,新法则规定各级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以上规定的实施,着力优化了学生的升学就业环境,让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更有底气。

师资队伍“专业化”,学生权益“有保障”

职业教育不同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培养的是未来的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它要求教师不仅要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还需要较强的实践教学能力。为建设高质量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新法规定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立适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岗位设置、职务评聘制度,并为高技能人才进入职业学校开辟了“绿色通道”,给予特别待遇。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能有效提升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对我国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职业学校的学生,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新法从各个方面充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的实习权益,保障职业学校学生获得相应证书的权利,保障学生受资助的权益,保障学生升学、就业的权利等,让学生在学校学习、外出实习和参加工作都能得到有效保障。

新时代呼吁更多的“技能人才”。新法要求,应根据产业布局和行业发展需要,采取措施,大力发展先进制造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还应当采取措施,加快培养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方面技术技能人才。职业教育培养的技能人才,将继续为我国的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全社会将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学习感受作为一名在中职学校从教22年的一线教师。等到新《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倍感精神振奋、干劲十足,相信新《职业教育法》必将促使职业教育进一步“香起来”“热起来”“带起来”。

1、打通升学深造通道,享受平等就业发展待遇,提升中职学校吸引力和认可度

多年来,做了多届职高的班主任,由于中职学校学生圆大学梦困难,学校的认可度、专业设置吸引力普遍不高,层次不够。新《职业教育法》直面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和家长的问题,明确规定专科本科问题,升学和学位问题等等这些规定,从法律层面解决了职业教育是“断头教育”的问题,破除了职业教育的“天花板”,拓宽、延伸了职业学校学生升学深造通道。这意味着职业学校学生既可以上高职院校,也可以上普通高校,既可以上专科,也可以享受本科及本科以上层次教育,并可以申请相应学位。升学深造通道的畅通,必将提升在高中阶段教育中选择中职学校的学生和家长比重,提高中职学校的吸引力和认可度。

2、拓宽职教师资来源,建立健全教师岗位设置,激发师资队伍奋进活力和价值追求

随职业教育改稳步推进,中职学校的办学规模、专业门类、学生数量逐年增加。同时,职教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不少学校出现了师资短缺、结构不合理、“双师型”教师不足等现象,一线教师职称晋升无望,极大影响了教师热情。新修订的这些规定破解了专业技术人员因学历不高、没有教师资格证等无法进入职教师资队伍的痼疾,拓展了职教师资尤其是专业课教师的来源,从法律层面保障了高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打造。

作为一线职教人,把对职业教育“大有可为”的殷切期盼转化为“大有作为”的生动实践,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做出职教人应有的贡献。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正处在提质培优、增值赋能机遇期和改攻坚、爬坡过坎关键期,在这个“双期叠加”的新阶段,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新《职业教育法》)出台,恰逢其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是充分认识《职业教育法》颁布的时代意义。新法对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尽快盘活我国多年建成的世界上最大的职业教育资源,早日做强做优特色世界水平的职业教育,及时培养数字经济发展和技术转型升级的高层次人才,保障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所需的大量人才资源供给,高质量完成“双减”任务,缓解万千家长们的焦虑。

二是切实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一是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推动xx新时代特色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建立“工匠精神”培育体系,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三全育人”格局。做强思政教育工作队伍,做活思政教育工作形式,做优思政教育资源,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和现代工业文明,推动产业文化、企业文化、职业文化进校园活动。

三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借鉴“双元制”等模式,总结“1+x证书”和现代学徒制试点经验,校企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强化学生实习实训。支持学校、企业、行业组织联合开发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促进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深化三教改,坚持“岗课赛证”综合育人,积极参加各级技能竞赛,提升育人质量。

四是优化学校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校企供需信息对接平台,主动适应未来产业变革和技术进步趋势调整专业设置。建立产业技术进步驱动课程改机制,通过用人单位直接参与课程设计、应用、评价,提高职业教育对技术进步的反应速度。加强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建设,将职业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纳入课程体系,推进课程的综合化、模块化和项目化,加快数字化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建成一批校企合作的线上精品课程。

五是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持续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就业重点xx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创业培训。校企合作共建面向行业的职工培训基地,联合开发优质教育资源,广泛开展非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共建基于互联网的远程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学、培训。

六是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主动与企业、科研机构合作,共同组建技术研究平台与技术创新联盟,开展协同创新。积极探索与企业联合按照市场化机制建立混合所有制公司,形成的科研成果归学校所有,产品归企业所有。大力提升学校的科技研发技术服务能力,助推新型职业学校建设。将成果转化成效作为学校评价、项目评价和人才评价的重要内容。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新职教法》的落地实是我国职业教育事业的一件大事、喜事、盛事,作为在职教一线工作几十年的老师,我深感职业教育的春天来了。

我认为新法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改“普职分流”为“普职协调发展”,虽只有几个字的改变将对未来数十年的产业发展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过去“普职分流”模式最大的痛点是在中考阶段,就把学生按照成绩的好坏进行普职分流,这样读普高的学生大部分都可以读大专、本科,而读职高的学生,只有小部分可以读大专,大部分学生职高毕业后就到工厂当技术工人,这种模式符合产业发展的初期,可是现在的产业发展结构已有过去中低端密集型向高端产业发展,对产业工人的技术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

另一方面,普职分流让近一半的学生和家长在初中阶段就非常的`焦虑,这在初中阶段就造成严重的教育内卷。新法明确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实施,这就打破了原来普职教育的不平等,职高生一样可以读职业大专和本科,成绩优秀者还可以继续深造,读研和博,这样一来就让产业工人教育得到不断提高。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在20xx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26年来首次大修,其中最为关注的是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在职业教育法实施之前,中考考生面临五五分流的局面,内卷严重。初中三年父母焦虑,孩子身心最动荡,新职业教育法的实施缓解这种焦虑现象。

首先,教育法重要的三条核心内容提到:第一,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第二,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第三,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普通高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这意味着以后中职生不仅能读职业大学,还能读本科和研究生,满足中职学生接受高层次教育的需求,目前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大学有32所供选择;职业教育法的实施让职业教育再就业被同样对待,未来拥有更多的选择机会,打破读职高就意味着孩子没有前途只能当工人的思想,让孩子看到人生还有逆袭和翻盘的机会,预防心理上自暴自弃;解决高技术人才缺口的问题,目前就业市场的尴尬局面是有技术没学历,有学历没技术,所以未来的发展,更需要高学历+高技能的技术型人才,这一举措让职高的孩子同样拥有成才之路,职业教育的春天来了。

新教育法的实施最应该打破的是内在固有的观念,教育孩子应该因材施教,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对于那些不是学习型的孩子,让他们拥有一技之长,又何尝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在人生的长河中,永远没有一劳永逸的事情,作为家长,需要破除限制孩子发展的思想,更需要培养孩子永不言弃的信念,让孩子心中有希望,前方有道路。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教师心得感想

时隔26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旧版《职业教育法》共五章四十条,新版为八章六十九条,整个法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笔者从这些变化中归纳出教学改革“三大”新方向标,这些向标是目前业内研究的热点话题,而新《职业教育法》的条目阐述更从立法角度确定了未来的改革方向:

综上,本人浅浅的从教师、教材和课程三个方面讨论了未来职教改革的三大方向标。作为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教师,我们更要以教育实践者、研究者的视角展开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切实落实,真抓实干,勇往直前,奋斗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实现“技能型社会”而奋斗!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如何做好新时代班主任,我有以下三点体会。

在新《职业教育法》第四条中就明确了职业教育必须坚持领导,坚持办学方向,应当弘扬核心价值观,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新时代的职业教育需要新时代的专业知识作为支撑,把中职班主任列为一向专业技术工种,班主任是学生成长路上的引路人,需要运用专业知识引领面对生命、职业、社会一片迷惘的青春期孩子,引导他们走向正确的人生道路。比如如何帮助学生做好职业规划?比如如何引导学生走出专业不敢兴趣的困惑?如果班主任永远陷入繁杂的琐碎事务当中,放弃学习专业知识,我们永远不会成长,也不能有效的引领学生,最终无法达到职业教育的目标。

新《职业教育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因为职业教育被确定为是类型教育,而不是分层教育,所以相应的教育目标、教育功能、活动特征、教学标准、培养模式、评价制度、课程体系,建班育人的理念和方式都是不一样的。因此我们在教育和管理的过程中始终要去探寻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职业教育模式,比如1+x证书的培训、比如活页式教材的开发和运用、比如富有职业特色的建班育人策略。

新《职业教育法》意味着职业教育迎来又一个春天,我们职业学校的教师也迎来挑战与机遇并存的黄金时期,如何抓住机会响应号召,按照需要去建班育人是我们思考的话题。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新《职业教育法》的出台是继1996年《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一次全面修订,是将职业教改26年来的成果、经验进行了进一步的制度化、法定化。对未来职业教育的发展影响是深远的,现将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影响谈点体会和看法:

一是职业教育“为国育才”目标更加清晰。新《职业教育法》强调,职业教育必须坚持办学方向,贯彻的.教育方针;必须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把教育“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法定化。

二是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进一步彰显。新《职业教育法》的出台,中等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的模式将发生根本的变化,升学将成为绝大多数学生的选择,学校的教学组织形式、教育内容,将发生根本的变化,中职学校更多成为高一级学校的生源基地,而非企业的人力资源基地。应对职教高考将成为学校的主攻方向。

三是行业办学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的作用彰显会进一步弱化。由于大量的学生都愿意选择升学,中等职业教育直接输出的人力资源会越来越少。行业的优势,专业的优势无法通过培养的人才显现,加之行业办学在招生上不占优势,行业对人才素质要求在不断提高,中职层面行业办学的路会越走越窄。行业主管部门办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会受到影响。

四是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会出现困难。由于中等职业教育没有很好的人力资源输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中企业不能找到合作的兴奋点、成功点,势必会造成一头热,一头冷的局面。在近几年的办学实践中深有感触,企业在前期的合作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最后在收获成果,企业需要的时候,学校没有人力资源提供,因而企业也就失去了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以上是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和办学过程中的几点浅见,不当之处,请批评。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高素质的劳动者和高水平的技能技术,呼唤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但“职业教育低人一等”、“职业学校不是好学校”、“职校学生找的工作不体面”……有关职业教育的社会认知偏见和杂音时有出现。

近期,会计信息管理教研室组织我们学习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4月20日表决通过。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大修,内容从五章四十条完善至八章六十九条。新职业教育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下面谈谈学习体会:

《新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有利于塑造社会共识,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新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的内涵作出完善: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中规定了不少“实招”,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譬如,提出国家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明确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提出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我们应该严格执行并贯彻落实新《职业教育法》,应该继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让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及时反映到学校中,实行校企合作,企业与学校共同投入、共同制定人才方案、共同进行人才培养,达到共建共赢。

我们是职业技术院校,学生来源较为多样,生源质量难以保证,而且很多学生进入高职院校并非心甘情愿,多数属无奈之举。他们进入学校后不能以积极的心态接受高职教育,缺乏学习动力,更有甚者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鉴于这样的现实,我们应该认真落实《新职业教育法》,不断的学习,加强自身修养,在教书育人方面秉承“学高为师,德高为范”、“无德难为师”。要多一点博爱之心,热爱学生、理解学生、善待学生,用高尚的人格魅力促成学生的全面发展;要树师表、正师风、铸师魂、扬师德,依法从教,做一名新时期品德高尚的老师。只有这样,才能以人格培育人格、以灵魂塑造灵魂,以高尚的道德品行去从事教育活动,真正做到让社会满意、让家长放心、让学生成才。

对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悟精选

新《职业教育法》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实践成果的充分体现,明确了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明确了职业学校深度合作企业的激励政策,明确了国家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等。这些都为职业学校深化内部改革、激发办学活力、增强适应性提供了法律保障,创造了有利条件。

作为保定市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建设的试点校,应当抓紧机遇、主动作为、顺势而为、乘势而上,着力推动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努力将我校打造成为城市品质职业学校。

对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悟精选

通过新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其中提出:横向融通,构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立交桥”,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分、资历以及其他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规定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和其他学校等都可以开展职业培训。这些规定明确了开放教育工作新的方向,我们应该积极向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积极靠拢,提升社会对职业教育的接受度和认可度,积极探索“普职融合”发展新模式。

对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悟精选

最近,我进一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教育法共八章,六十九条。让我对中职教育的认识更加深刻,对自己的教学进行再反思。我们知道职业教育与传统的高中阶段的教育不同,职业教育应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企业,培养市场所需要的对口人才。所以,我们要适应社会和企业的用人要求,争取让培养出来的毕业生能顺利进入对口的企业岗位进行工作。根据此法的学习,我有以下几点心得:

一、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统筹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响应向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积极发展继续教育,打通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二、要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和投身职业教育,激发学校发展活力,完善现代学校制度。

三、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职业教育的技术技能和作用。

职业教育是关系到大多数人就业生存的一种技能教育,也是提高全社会劳动水平的基础教育,更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素质教育。职业教育在我国的发展已有一定规模,国家也给予了充分的重视。从经济高速发展的势头来看,现行职业教育已满足不了经济发展的需要,也就对职业教育的质量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总之,希望在国家的支持下,职业教育可以越办越好。

修订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修订职业教育法是我国教育领域的一件大事。这部法律的修订,将为我国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完善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本文将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分享一些个人的心得体会。

二、学生主体地位得到加强。

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强调学生主体地位,这一点十分重要。职业教育的本质是培养人才,而学生是培养的主要对象,应该受到充分的尊重和关注。在学生主体地位得到加强的背景下,我们应该将学生作为职业教育的主体,不断努力为学生提供更好、更全面的学习环境和资源。

职业教育是培养技术人才和实用型人才的主要途径,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明确了教育部门对职业教育的监管职责,加强了对职业教育质量的控制和保障。这样,就能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质量,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四、校企合作成为职业教育重要组成部分。

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了“校企合作”,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措施。职业教育要真正实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技能人才的培养,根本目的在于将人才培养和市场需要相结合,让毕业生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五、人才培养得到升华。

职业教育是培养后备人才的关键领域,是人才培养的重要渠道。在职业教育法的修订中,学生主体地位、校企合作、教育质量得到提升等因素的加强,将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促进人才培养。这对于我国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

结语:

修订职业教育法为我国的职业教育事业注入了新的动力。通过这次修订,我们发现,职业教育的发展必须立足于人才培育,必须强调学生主体地位、加强校企合作,同时监管职能得到加强,教育质量也得到了提升。总的来说,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对于职业教育的未来发展有着重大的推动作用。

对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悟精选

今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是职业教育界一件大事、喜事、兴事。老职业教育法已有20多年的历史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有些地方已不适用了。通过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学习,感到新法,修订的及时,很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又有一定的超前性。新法进一步增强了我们职业教育人干事创业的信心和激情。作为一名职业教育战线的员工,以后一定按新法办事,学习新法,给学生讲法。提高学生的自豪感。

众所周知,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

现在我们的职业教育办的还不好,不能很好地适应本地社会和经济,做为一名职业学校的教师,我认为应做到以下几点:

把德育放到首位。成才先成人,成人德为先。众所周知,进入职中的学生大部分缺乏良好的行为习惯与学习习惯,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更加重视德育教育,加强学生综合素养的培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的培养,有利于之后的教学与管理;而崇高的品德可以为学生以后的人生保驾护航,使他们终身受益。

二。用心了解学生。要想有效教育管理学生,就必须先了解学生,从平视处朋友的视角和关爱的态度,去座谈了解学生。了解学生家庭背景,经济状况,成绩的优劣、兴趣爱好及不良习惯,查找造成问题的原因,帮助其明确上学目的,准确为学生定位。

三。做一个合格的“双师型”教师。针对就业的中职学生来说,他们不仅要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更需要有动手操作能力。这就对我们职教老师提出了相应要求。职教老师不仅要具备过硬的专业理论知识,还应具有工程师、工艺师等技术实践能力。这是基础,也是保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知行合一”,更好地带领学生实际操作。“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不突出强调“实践”,就不是职业教育。

四。要改变教学方法。职教老师面对的是基础薄弱、学习积极性不高、目标不明确、坏习惯多的学生。若用普高的教学方法来教中职学生,教学效果会大打折扣,学生就像“鸭子听雷”,导致老师上面卖力的讲,学生下面睡觉、玩,心不在焉。老师生气,埋怨学生不学习,学生着急听不懂,最后导致师生关系紧张。我们要面对现实,山不转水转,只能改变自己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革命。在课堂上采取讲故事、分组动手、互动、直观、模块化等学生易接受的方式。让学生多参与,多动手,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我坚信,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为保障,我们职业教育未来的发展一定前景广阔。我们的国家将更加繁荣昌盛,职业学校将出现一批工匠,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将昂首挺胸的走在路上,说:我骄傲,我是一名职教生!

对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悟精选

作为职业教育者,培养学生成才是责任和使命。在培养高职学生的过程中,有四个关键,一是信任和认可;二是让学生看到自己的价值;三是真正走进学生的内心世界;四是善用激励、鼓励和奖励激发学生的自觉性,自主,全面和持久力。希望学工系统全体老师做到学法悟法,树立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做好新时代的“职教人”。

对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悟精选

新《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应加强职教与先进产业、先进技术的紧密对接,推进职业教育数字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

近两年,旅游业是受疫情冲击非常大的产业,但同时也是行业转型的关键两年。旅游英语专业应持续做好企业调研,关注行业标准、发展动态,适应性调整课程,融入新技术,在建设上“站”稳“站”高,做好“旅游+”和“英语+”双轨建设。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也明确提出,支持引进境外优质资源发展职业教育,鼓励有条件的职业教育机构赴境外办学,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学习成果互认。

相对于国际旅游市场不景气的劣势,旅游英语专业还是具有语言优势的,我们要转换专业办学思路,探索旅游、酒店、语言等领域的中外合作项目,突出“英语+”特色。

此外,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对“三教”改革中教师、教材、教法提出明确条文,这些都将推动职业教育向好发展。旅游英语专业也将在职教法的规范下,强师资、优资源、推进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修订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这一举措对于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和推进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大学生,我认为修订职业教育法对于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下面,我就来谈谈我在修订职业教育法这件事情上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一段: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性。

职业教育是指依靠各种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中专、高职高专等教育机构向社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知识传授,使社会各行业、各领域的人才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能够承担起相关职业工作的教育形式。职业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对于提高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竞争力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职业教育培训出来的人才更具备市场竞争力,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同时也可以更好的促进经济的发展。

第二段:新修订草案带来的变化。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变化。一方面加强了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更多的资金资源去建设职业教育的硬件设施,包括实验室、实习基地等。另一方面对于完善职业教育课程和培养计划也有具体规定。课程设置和培养计划要更加注重实践操作,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

职业教育不仅仅培训了一大批有用的劳动力,促进了社会和经济发展,而且对于个人的发展也是有很大帮助的。首先,职业教育的证书认可度很高,具有较高的就业竞争力。其次,职业教育培养的学生往往能够得到更加丰富的实践经验,更容易适应职场工作。最后,职业教育培养了许多具有高素质的蓝领人才,改变了人们传统印象中蓝领职业只能是低质量的工作的观念。

尽管职业教育发展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推进和改进,但是在发展职业教育事业的道路上,仍然需要我们转变对人才的看法,对于职业教育人才的培养也要变得越来越重要。需要提高职业教育人才的社会地位,鼓励年轻人选择职业教育,建立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提高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

第五段:总结。

综上所述,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是人才培养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的通过,职业教育的投入将会得到加强,更多的投资将用于职业教育的发展和建设。各级政府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应该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更加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为我国及未来的教育发展贡献我们的力量。

对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悟精选

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型专门技术人才的根本途径。高职教育的关键任务之一就是如何让学生的精力集中于学习并且掌握好一门技能。“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特别是对于年轻却尚缺乏自控力的学生,更加需要来自环境的压力。要从考试、考核、激励等各个环节入手改变目前高职教育的现状。比如,学生考取各种专业证书是衡量高职办学质量的一个方面,如专业技术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等。大力提倡高职学生获得“双证书”,以起到促进学习提高质量的作用。科学技术可以改变生活,与艺术一样有其独特魅力,用技术的魅力吸引学生,特别是前沿知识及应用可以极大地吸引学生,激发学生的兴趣,同时也赋予职业教育更加实际的意义。

对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悟精选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增强适应性、推动高质量、健全新体系、夯实硬保障进行全方位的制度设计,有利于激发职业教育活力、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新职业教育法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高强度的保障,这让职业教育发展更有底气。一是完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二是加大政策供给、投入力度。三是营造社会氛围、优化发展环境。四是强化法律责任、增强执行力。

对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悟精选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中又一个里程碑,也说明了国家高度认识到职业教育在推动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我在学习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后,感受颇深,启迪很大,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学习,我感悟到以下几点:

一、感受到职业教育的重要性。法案第二条“本法所称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法案第三条“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这些法律让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了职业教育的内涵,应有的社会地位及其重要性。

二、感受到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更具体、更切合实际,更有可操控性,尤其第四条“职业教育必须坚持我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坚持面向实践,强化能力,坚持面向人人,因材启教”。这充分说明了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

三、感受到国家对职业教育工作者的关心关怀。新法第二条“国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国家对在职业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这充分说明了国家对职业教育工作者的关心关怀,也给职教者能够安心,放心投身到本职工中吃了定心丸,打了强心剂,让每个职教工作者都能够全身心投入到职收工作中去,真正发挥职业教育应有的社会作用。

四、感受到职业教育工作者所同负的职责和重担,第四十七条“国家鼓励职业学校聘请技能大师,劳动模范、能工巧匠、非物所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高校能人才,通过相任专职成者兼职专业课教师、设立工作室等方式,参与人才培养、技术开发、技能传承等工作”。

我深深感受到国家赋予每一名职业教育工的职责、重担和光荣使命,我们将按照法案的要求,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以百倍的热情投身到职教工作中去,真正发挥好职教工作者应有的社会作用,为党和人民服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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