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健康管理规章制度(热门18篇)

时间:2023-11-25 07:57:41 作者:雅蕊

规章制度的执行是组织管理的重要环节,需要领导和员工共同努力。下面是一些关于规章制度的实施效果和影响评价,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中学生规章制度

学生食堂是学生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为了维护学生食堂的公共秩序,加强食一切工作堂秩序的管理,以推进“文明就餐”活动的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1、自觉遵守食堂秩序。按时就餐,依次排队购买饭菜,不插队、“夹塞”,不敲击门窗和餐具,不起哄喧闹,不酗酒肇事。

2、尊重食堂炊管人员的工作和劳动,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可通过组织或伙管会反映,讲究文明礼貌,不当面指责,不恶语伤人,更不准以任何借口对炊管人员进行谩骂或殴打。

3、自觉维护食堂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泼脏水,不乱抛脏物,剩菜剩饭应倒在指定的器皿或泔水中,不得倒在餐桌和地面上。不准坐在餐桌或蹲在凳子上吃饭。

4、注意节约粮食。吃多少,买多少,反对乱扔食物、浪费粮食的不良作风。

5、讲究公共道德,不准乱拿别人的餐具。个人的餐具应放在指定的地点。

6、爱护餐厅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损坏公物者,按价赔偿,不得将食物带出餐厅。

7、维护食堂秩序人人有责。对违反就餐规定、扰乱食堂秩序者,食堂饮管人员和餐厅文明督察队均有权加以劝阻。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酌情给予纪律处分。

学生会规章制度

1、各委员须按时参加部门例会,凡迟到一次扣3分(五分钟为标准),无故缺席一次扣10分,请假需提前一天请假并上交假条,事假扣2分,病假不扣分(发现装病扣10分),开会必须带笔记本。

2、全体例会至少提前10分钟到场,到场后需保持安静,勿大声喧哗或到处走动,按部门座位安排就坐。全体例会迟到者扣10分(以通知时间为标准),事假、病假、缺席的处理同上。

3、每学期参加校学生会活动少于3次者,扣15分(整个学期学校活动少于3次的,以1次为标准);每学期校学生会活动从未参加者,自动递交辞呈;部门活动不参加者,一次扣三分,扣完为止(中途参加的只算半次参加)。

4、策划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等,迟交扣2分,不交者扣10分,发现抄袭、雷同策划扣5分(抄袭部分达到70%为标准、雷同部分达到30%为标准)。

5、每学期考试挂科者,自动递交辞呈;受到学校处罚者,视情节扣5-10分或自动递交辞呈;受到校团委表彰的一次加5-10分,院系表彰除外。

6、优秀策划加5分(由部长及副部裁决),批准实施的策划加15分。凡参加过校学生会活动者,例如:表演、演讲、主持等,一次加5-10分,参赛获奖另加10分,院系活动除外。

7、找到兼职并实施的,一次加5-10分。

8、我部实行百分制,每学期总结一次,60分以下者(不含60)自动递交辞呈,70以下(不含70)取消评优及竞选等资格。

学校健康管理规章制度

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人的全面素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学生心理素质的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小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生理、心理的发育和发展、社会阅历的扩展及思维方式的变化,特别是面对社会竞争的压力,他们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升学就业和自我意识等方面,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心理困惑或问题。

因此,在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相关制度如下:

一、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要立足教育,重在指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

为此,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

注个别差异相结合;

4、尊重、理解与真诚同感相结合;预防、矫治和发展相结合;教师的科学辅导与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助人与自助相结合。

二、开设心理健康选修课、活动课或专题讲座。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个别咨询与辅导。开设心理咨询室(或心理辅导室)进行个别辅导,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给予直接的指导,排解心理困扰,并对有关的心理行为问题进行诊断、娇治的有效途径。对于极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能够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医院检查。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班主任和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

五、辅导员明确职责和要求,严格遵守对学生的心理问题工作。

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条: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团委学生会的领导下,为了加强网络技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加强网络技术部自身的组织建设,提高管理能力,提升部门的工作效率,增强学生干部素质,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网络部的网络宣传和技术支持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网络技术部在同学们日常生活中的服务水平,根据《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相关条例制定本条例,本条例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和工作检查、总结的标准。

第二条:网络技术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委员两名,同时部门内部下设三个小组:pc服务组、网络组、秘书组,各个小组设置组长一名,由委员直接担任或者部门投票推选产生。

第三条:部长管理部门,统管网络部总体工作,从全局出发,总体统筹安排,安排日常工作;副部长负责网络组的全面工作,同时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各小组组长积极协助部长完成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网络技术部下设干事若干名,分工开展各项日常工作,日常事务分工进行,所有部门成员各司其责。

第五条:作为团委学生会网络宣传和技术支持机构,网络部积极配合主席团和其他部门,及时准确发布团委学生会各类最新活动资讯及其它各项决策、公告。

第三条:全面负责团委办公室和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电脑及其外接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排除各种设备故障。

第四条:负责北校区团委学生会网站改版设计工作;负责北校区团委学生会网站的用户管理,文章审核工作。

第五条:负责团委学生各项活动新闻稿及图片上传发布,做好网络方面的宣传工作,发挥网络宣传功能,为提高学校的声誉和扩大学校的影响力而不懈努力。

第六条:经过上学期的尝试与努力,我部成立免费上门为同学们维修电脑的pc服务队,pc服务队成员在固定的时间上门免费为同学维修电脑,排同学之所忧,解同学们之所难。

第七条:网络组全面负责网络部成员合资创办的网站,组长负责安排、督促网站更新工作成员按时按要求完成网站的更新任务。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工作人员组长要做好记录,交给秘书组,期末时按部门制度作出相应的处罚。

第八条:秘书组协助部长的工作,各项制度的下发与实施监督,对工作、活动情况的统计,做好会议记录,做好每月及每项活动结束后的总结及相关工作。

第九条:报到制度:新学期开学时,部门成员到校后要向部长(或负责人)报到;学期结束时,部门成员离校前要跟部长(或负责人)报到,部长(或负责人)作好记录。

第十条:为了加强部门成员之间的认识了解,促进成员之间的交流,在每个新学年第一学期一般情况下固定每两周召开例会一次,第二学期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而再确定召开例会。每次会议都进行考勤,做好会议记录。

第十一条:网络部成员按时参加例会,不准迟到、早退。如有特殊原因,必须请假,无故一次,当面解释或书面检讨;无故两次,采取内部警告;缺勤三次,将给予自动退出处理。到会人员不得早退,会议过程中必须的保持会议安静,有问题敬请举手,得到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中途有急事离开需向部长或会议支持人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第十二条:部门成员值班时间周一至周四晚上8:30至9:30,不得迟到、不得早退。认真对待值班工作,做好签到记录,工作时间做到礼貌待人,耐心细致。协助值班人员做好工作安排,及处理日常事务。值班人员完成当天的任务。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向部门汇报。

第十三条:对于团委学生会内部统一安排的活动,比如协助学生会其它部门布置活动会场,任何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并要自觉完成分内任务。如果临时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敬请主动跟部长(或负责人)请假及说明缘由。

第十四条:对于有关工作的短信(电话)通知,收到后要及时回复,以免造成工作安排不及时而影响大局。

第十五条:如遇突发事件而无法完成工作,可在内部人员之间调换(但要向部长汇报),以免对整体造成影响。

第十六条:网络部全体成员要相互协调合作、团结互助,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真正做好各项工作,积极为推动部门的发展而不断努力。

第十七条:在思想上必须服从上级领导,工作积极,配合其它的成员一起搞好网络技术部工作。

第十八条:以部门发展为荣,以防碍部门发展为耻,时刻保持学生干部的使命感。

第十九条:发现假公济私者,给予严重的批评,并开除本部门。不得以任何藉口不得以网络技术部的名誉进行个人活动。

第二十条: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多提出一些意见和建义。

第二十二条:根据平时日常记录每个学期接近尾声时,对所有成员进行一次评比,表现突出的成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工作能力较强者,会向主席团提出在工作职务上作适当调整的申请。

第二十三条:操行分的评定方法:依据《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有关于学生会干部操行分的评定细则,原始分数为各个等级分数的平均数,然后根据秘书组日常相关记录进行加(减),最高分不得超过《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有关于学生会干部操行分评定细则中规定的最高分。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网络技术部保留最后解释权。

第二十五条:本条例于20xx年9月6日制定,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如果有修改以最后修改版为准。

中学生规章制度

一、尊重全体教职工,见面主动打招呼。

二、老师进入教室上课时,值日生喊“起立”口令。全体起立行注目礼,立姿要端正,教师回礼后,听值日生口令坐下。

三、老师上课时,迟到者要在进门处立正喊“报告”,待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教室入座。

四、回答老师问题要起立,问老师问题要举手,经允许后起立再问;回答问题或提问完毕后,待老师允许方可坐下。

五、在教室、宿舍等场合,回答师长(或来宾)问话要起立,接受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

六、去教师的办公室要在门外立正喊“报告”,待老师允许后方可入内;爱护老师的物品,不得私自翻阅老师的办公用品和个人用品。

七、尊重老师人格,维护老师形象,在任何场合都不能直呼老师的名字,更不能给老师起绰号。

八、公共场所要主动给老师让座、让路。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第一条行政部为公司信息管理系统和互联网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条行政部网管负责全公司信息管理系统、内部电话、网络的架设和维护检修工作。

第三条未经行政部审批,严禁其他部门私自架设网络、对外电话。违者记行政小过一次,并扣50元/次。

第四条公司建立了内部沟通邮箱和企业qq,部门间在传递信息时,严禁传递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违者记小过一次,并扣款50元/次。

第五条严禁上班时间观看网络电视、电影、聊q,看小说、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记小过一次,并扣款50元/次。

第六条严禁上班时间登陆无关网站和私人qq,违者记警告一次,并扣款20元/次。

第七条严禁利用公司网络资源从事商业活动谋取私利或传播公司商业机密(如股票、购买cp等)。

违者无薪开除。

人员健康管理规章制度

1、目的:规范本企业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防止药品污染变质,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本企业人员健康管理。

4、责任:办公室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对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实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确保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符合规定的健康要求。

5.2 凡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包括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和出库复核岗位的人员,应每年定期到当地县(区)级以上或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5.3 健康检查除一般身体健康检查外,应重点检查是否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如乙肝、甲肝等)、皮肤病等;质量管理、验收、养护岗位人员还应增加视力程序(经矫正后视力应不低于0.9)和辨色障碍(色盲或色弱)等项目的检查。

5.4 健康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5.5 对新调整到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合格后才能上岗。

5.6 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若发现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已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时,应及时申请调换工作岗位,及时治疗,争取早日康复。

为保证食品生产安全,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消费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生产安全》等国家有关法律,对食品从业人员实施统一健康管理,为规范操作特制订本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避风塘http://。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有关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七、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八、负责培训的部门要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放射工作人员证的管理

第三章个人剂量管理

第四章健康管理

第五章罚则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的管理,保障其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对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实行《放射工作人员证》制度。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从事或涉及放射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规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组织辖区内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放射工作人员证的管理

第五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由所在单位负责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放射工作人员证》,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颁发。工作人员持证后方可从事所限定的放射工作。

《放射工作人员证》由卫生部统一印制。

第六条申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经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职业的要求;

(二)遵守放射防护-法规 和规章制度,接受个人剂量监督;

(三)掌握放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经培训、考核合格;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和相应专业技术知识和能力。

第七条《放射工作人员证》每年复核一次,每5年换发一次。超过2年未申请复核的,需重新办证。

《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持证者,如需要从事限定范围外放射工作的,必须按第五、六条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遗失《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必须在30日内持所在单位证明,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第八条放射工作单位一般不得雇用临时人员从事放射工作。确需使用临时人员从事辅助性放射工作的,按本规定第六条办理。

第九条因进修、教学等需要短期从事或接触放射工作的人员,按本规定第六条办理。

第十条放射专业学生入学前,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医疗机构进行入学前健康检查,不符合健康标准(gb16387-1996)要求的.不得就读放射专业。

第十一条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放射防护培训。放射防护培训须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放射卫生防护技术单位举办,并按照统一的教材进行培训,上岗前的培训时间一般10天,上岗后每2年复训一次,复训时间不少于5天。

第三章个人剂量管理

第十二条所有从事或涉及放射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并按规定交纳监测费。

放射工作人员调动时,个人剂量档案应随其转给调入单位,在其脱离放射工作后继续保存20年。

第十三条凡接受个人剂量监测的放射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戴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个人剂量计。

个人剂量计的测读周期一般为30天,也可视情况缩短或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90天。

第十四条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工作的实施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技术单位负责。负责监测工作的单位应将监测结果及时通知被监测者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应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抄录在各自的《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第十五条个人剂量监测的仪器、方法、评价和记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承担个人剂量监测的单位,必须参加卫生部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指导机构组织的质量控制和技术培训。

第十六条进入放射工作控制区以及参加应急处置的放射工作人员,除须佩戴个人剂量计外,还须佩戴报警式剂量仪。

第十七条对操作开放型放射源的工作人员,摄入量可能超过年限值的1/10时,应开展摄入量监测。

第十八条放射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高于年剂量限值的3/10时,个人剂量监测单位应督促放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查明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九条当放射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高于年剂量限值时,除执行第十八条规定外,还应对受照人员的器官剂量和全身剂量进行估算。

第二十条具备个人剂量监测能力的放射工作单位,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查认可后,方可对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但必须定期接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质量监督。在完成年度监测后的30日内,将个人剂量监测和评价结果按规定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规定的时间和报表格式将本地区的个人剂量汇总、超剂量受照记录和个人剂量档案建档情况逐级上报。

第四章健康管理

第二十二条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要求按国家《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gb16387-1996)执行。

第二十三条对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应根据卫生部发布的《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及有关标准进行检查和评价。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后1~2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可增加检查次数。

第二十四条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医疗单位负责实施。

第二十五条 放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必须为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建立个人健康档案,详细记录历次医学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其保存时间参照本规定第十二条执行。

第二十六条对确诊已妊娠的放射工作人员,不应参与事先计划的照射和有可能造成内照射的工作。授乳妇女在其哺乳期间应避免接受内照射。

第二十七条对接受计划照射和事故所致异常照射的工作人员,必须作好现场医学处理,根据估计的受照剂量和受照人员的临床症状决定就地诊治或送专门医疗机构治疗,并应将诊治情况记入本人的健康和剂量档案中。

第二十八条对从事过放射工作,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每2年对其进行医学随访观察一次:

(一)从事放射工作累计工龄20年以上或放射性核素摄入量是年摄入量限值的两倍以上;

(二)铀矿工在一年内氡子体累积曝露量在100个工作水平月以上;

(三)一次或几天内的照射剂量当量在0.1sv以上;

(四)一年全身累积照射剂量当量在1.0sv以上;

(五)确诊的职业性放射病者。

事故受照人员的医学观察费用由被观察对象所在单位支付,涉及人员调动时由调入、调出单位商定。

第二十九条卫生部设国家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放射病诊断鉴定组,其职责是:

(一)对全国的职业性放射病诊断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仲裁;

(二)受理省级职业性放射病诊断鉴定组提出的疑难病例;

(三)参与放射事故中受照人员的医学检查与处理。

第三十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省级职业性放射病诊断鉴定组,其职责是:

(一)负责辖区内职业性放射病的诊断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放射事故中受照人员的医学检查与处理;

(三)负责职业性放射病疑难病例的转诊。

第三十一条对职业性放射病的诊断,按照国家已发布的放射病诊断标准和规定进行诊断和处理,实行以诊断组集体诊断的原则,并以个人健康档案、个人剂量档案和放射事故档案等文字记载为依据,对没有上述档案记录者,不得进行放射病诊断。

第三十二条职业性放射病诊断书(见附件)一式五份,诊断鉴定组、患者、患者所在单位、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及国家职业性放射病诊断鉴定组各存一份。

持职业性放射病诊断书的患者每2年进行一次复查、诊断。

第三十三条放射工作人员的保健津贴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临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者,可继续享受保健津贴,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正式调离放射工作岗位者,可继续享受保健津贴一个月,从第二个月起停发。

第三十四条根据工作场所类别与从事放射工作时间长短,在国家规定的其他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可享受保健休假2—4周。对从事放射工作满20年的在岗人员,可由所在单位利用休假时间安排2—4周的健康疗养。享受寒、暑假的放射工作人员不再享受保健休假。

第三十五条放射工作人员的工龄计算,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放射工作人员按本规定在接受健康检查、治疗、休假疗养或因患职业性放射病住院检查、治疗期间,保健津贴、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对诊断为职业性放射病或不适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及时将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另行分配其他工作。

对确诊为职业性放射病致残者,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评定伤残等级并发给伤残抚恤金。

因患职业性放射病治疗无效死亡的,按因公殉职处理。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并限期改进,停工或停业整顿,或处以1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一)未经培训或未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从事放射工作的;

(二)未经上岗前健康检查而上岗的;

(三)上岗后未进行定期健康检查,没有建立健康档案的;

(四)上岗后未按规定进行个人剂量监测,没有建立个人剂量档案的;

(五)弄虚作假的。

第三十九条对违反本规定从事放射工作而造成意外照射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依照《放射事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规定所指的放射工作人员是指从事超过放射性豁免限值的职业照射实践的人员。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所指的健康检查是指从事放射工作上岗前预防性健康检查和上岗后的定期健康检查。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自1997年9月1日起施行,原1985年发布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规定》、1988年发布的《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大学生规章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及给同学们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使班级的工作、学习、生活能够正常顺利地开展。特制定出如下规定:

一、每位同学在校期间须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校纪校规,争做文明大学生。

二、热爱班集体,始终把集体的利益和荣誉放在首位,不做出有损集体荣誉的行为。

三、全体同学应积极配合开展班级工作,为班级的建设尽心尽力、献计献策,并积极主动配合各班干部完成班级各项工作。对每学期中表现突出者将给予奖励。

四、班级活动。每位同学应积极主动参加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学习及考勤。学习中务必树立勤奋、求实、创新的精神,同学之间互帮互助,创建班级学习的新风貌。平时应做到有事提前请假,不无故随意迟到、旷课、早退。严把考勤关,由学习委员负责每周的任意抽查工作,如有一次无故缺勤者将以期末测评分数扣0.1分处理,依次累计。

六、班会。每位同学须准时参加班级会议。有无故缺席者按旷课一次扣除期末测评分0.1分处理。

七、卫生。全体同学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自身意识,认真做好个人及各自宿舍卫生。班级内实行每月卫生评比制度:根据每月助理组上报系里卫生评分,对班级中各宿舍排名最后的宿舍进行惩罚(若最后一名的分数在85分以上可免除惩罚),扣除宿舍内各成员生活补助2元充班费;同时对最高分宿舍给予奖励。

八、班费。为了扩充班级经费,备用于班级各项开支,决定从每月生活补助中每人扣出四元作为班费;每学期公布一至二次。

九、此规定经全体同学一致赞成、班委会讨论通过,并由发布之日起开始正式实行。

小学生规章制度

为了充分利用学校图书室,扩大学生的课外阅读量,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和课外知识水平,开放图书借阅:

1.学生向图书管理员借阅图书,填写好借书登记表,听从图书管理员的安排。

2.学生归还图书,图书管理员整理核对图书,一定要认真仔细,以免出错。

3.班级之内轮换,由本班图书管理员负责。如遗失就要负责赔偿。

4.班级把整理好的图书归还给管理员,管理员校对后把书放归书柜。

5.图书要珍惜爱护,图书箱要妥善保管。

学生会规章制度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严肃学生会各项纪律、对学生会成员进行约束、管理与监督、使学生会的工作稳步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生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制度及学校其他规章制度;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认真履行职责义务。

三、学生会干部要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积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并在此基础上做到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四、服从学校及团委领导,积极完成分配的各项任务。

五、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同学之间、同学与老师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六、学生会成员应万众一心、团结一致,经常交流沟通,互相学习。

第二章细则。

学生会的工作部门为纪检部、环保部、出勤部。

纪检部:负责早自习,午自习的纪律检查,校园内违纪行为的监督与检查。

环保部:负责各班级包干区卫生的检查,以及学生破坏校园环境的检查与监督。

出勤部:负责早上和中午迟到和旷课的检查。

学生会主席负责三个部门工作的汇总和记录,监督和检查学生会成员的工作。

各部门部长负责协调、帮助该部成员完成工作。

礼仪。

学生会成员应举止文明、仪表端庄,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

(一)穿奇装异服、穿高跟鞋、穿拖鞋或鞋拖的(扣1分)(二)校内骑车、溜车的(扣1分)。

(三)烫发、染发、留怪异发型、染指甲、化妆的(扣1分);(四)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吸烟喝酒、脏话不断的(扣2分)。

(五)利用工作之便故意迟到的(扣1分)。

(六)不尊重老师、以大欺小、侮辱同学的(扣2分)(七)到班级执勤时应该给予值班老师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检查,顶撞、辱骂老师,不服从老师管理的(扣2分)。

例会。

学生会将定期召开例会,不定期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或结束,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通报学生会年度工作情况,部署或总结学期工作任务,宣读工作要点,进行优秀部门及干部表彰,主席团及各部部长作简短发言。

学生会干部或成员在例会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

(一)迟到、早退、无故旷会的(扣2分);。

(二)不遵守会场纪律,说话、讨论、大声喧哗等扰乱开会的秩序的(扣2分);。

(三)开会期间看书、睡觉等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扣2分)。

值勤。

学生会值勤人员在值勤时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

(一)迟到、早退、旷勤的,检查工作结束后故意在外逗留的;(扣1分);。

(六)讲人情或怕得罪人而不记录、值勤人员之间互相通融的(扣1分);。

(七)值勤或开会不带笔和本子的(扣1分)。

请假。

(一)学生会干部不能参加会议和值勤的,需向本部部长或主席请假。

(二)学生会干部请假准许后,部长或主席应安排人员替岗。

工作证。

工作证或值勤证是证明学生会成员身份的证件,学生会成员应保持工作证或值勤证完好无损,并在开会、值勤等工作时间佩戴。工作证或值勤证应一律佩戴在胸前,并将带有姓名、职务或“值勤”等字样的一面朝外,证件丢失不再补办。

学生会成员在工作证使用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

(一)开会、值勤时不佩戴工作证或值勤证的(扣2分);(二)工作证或值勤证转借非学生会成员的(扣2分)。

奖励。

量化实行100分制,每名违纪学生会成员所扣分数,均计入所在部门总量化所扣分数。

(一)半个学期中得分最高的部门给予部长以及该部成员奖励和表彰。

(二)半个学期中得分前三名的学生会干部分别给以奖励。

(三)学期末总分最高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学生会规章制度

1、坚持服从党委领导、接受团委指导和维护学生利益的原则。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3、坚持群众性原则。

4、坚持团结和引导、寓教于活动之中的原则。

5、坚持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促进同学全面发展原则。

二、学生会工作基本形式

1、会议。学生会通过召集各种会议,如学代会、班长联席会议、全委会、主席会议、工作全会等,讨论和研究日常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事宜。

2、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文化、学习、文娱、体育等活动,寓教于活动之中,寓娱乐于活动之中。

3、团体、兴趣小组。以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创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同学的成长和成才。

4、社会实践。包括组织参观、访问、考察、生产劳动、科技文化服务、勤工助学等活动。

5、其它。通过各种正常的渠道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维护和代表同学利益,配合学院相关部门进行一些日常管理工作。

三、学生会工作的基本方法

1、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运用各种有效宣传形式,在同学中倡导和培养良好的学风,校风,为同学的成才和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2、以丰富、有效活动作为工作的载体,寓教育和娱乐于活动之中。

3、运用榜样的力量和激励的办法在实际工作中注意以身作则,注重发现和培养典型,为同学指名努力的方向,并推动学生会工作。

4、贴近同学,与他们产生思想和感情上的共鸣,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真正代表同学的利益,切实地为广大同学服务。

5、抓住规律,循序渐进;分层次、有针对性开展活动;坚持充分发挥民主和群众性,调动同学自身的积极性。

四、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围绕学院党委中心工作及学院各阶段工作重点,在院团委和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全院性的学生工作。

二、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等多种活动,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奋发成才。

三、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四、组织同学开展勤工助学、公益劳动等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院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五、沟通学院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院各种正常渠道和适当的方式,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院事务的民主管理,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工作制度

1、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履行团委规定的各项职责和工作制度,积极配合并做好院团委开展的各项工作任务。

2、学生会成员在开展各项工作中,必须以热情的服务态度、文明的言行举止来对待他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奉献的精神来做好各项工作。

3、学生会成员在召开会议时,不得迟到或早退,有事者必须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并说明原因。

4、学生会成员在值勤时,要严格遵守学生会的值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或早退。

5、各部门要服从团委、学生会主席团的安排,有责任、有义务完成团委、主席团安排的各项任务。

6、各部门之间要相互协调,积极配合、团结一致。各部门负责人要率先垂范,调动各成员的积极性,共同处理好学生会各项事物。

7、对于学生会成员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端正,并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者,将给予表彰。若出现作风不正或不认真负责者,在全体会议上,将进行点名通报批评乃至除名。

六、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干部守则

为加强对学生干部的规范化管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守则:

1、学生会干部是院学生会骨干力量,必须是品学兼优,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学生。

2、学生会干部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思想层次。

3、遵守学生会章程和一切规章制度,模范执行各项决议。

4、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校园管理、学生宿舍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6、学生会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对专业课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学生会干部在做好院学生会工作的同时,也要处理好学生会工作与系、班级工作的关系,处理好与广大同学的关系,以身作则,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在同学中树立威信。

7、学生会干部要定时主动向各部、办公室负责人及副主席、主席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8、学生会各成员要做到分工明确,力戒职责不清、互相推诿,工作要尽职尽责,准确及时。

9、学生会干部换届时,原有的各种文件资料、办公用品须在学生会办公室、院团委的监督下交换。原成员须向新成员介绍过去工作情况,并对其工作提出建议。

10、凡受过院内、团内、党内处分的学生在未撤销处分之前不得担任学生会工作。(除有突出专长,经院党委、团委同意担任学生会工作的同学外。)

七、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建设一支良好的学生骨干队伍,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学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的任职条件

(一)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二) 遵守院规院纪,无受任何纪律处分的不良记录。

(三) 承认并自觉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安徽外国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五) 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的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较强,工作认真负责。

(六) 学习成绩优良,在班级排名位居前20名;身体健康。

(七) 其它竞聘学生会干部应该具备的条件。

第二章 细 则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考核实行百分制,凡符合以上条件(总则)的学生会干部,可以获得基本分90分,考核总分等于基本分加奖惩分。学年末由办公室汇总统计,作为学生会干部考核依据。全年累计超过三次无故缺席者,取消考核资格。

第四条 关于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细则(见附件)

第五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八、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会会议制度

为保障会议能顺利、高效的进行,达到预期目标,保证我院学生会正常运行,特制定如下会议制度。院学生会所有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并且有维护制度尊严,保证制度实施的职责。

一、会议的组织安排

1、为使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学生会将定期、不定期地召开工作会议。

2、会议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记录、考勤。

3、会议通知后,与会人员须按时到会,如有特殊情况,干事或副部长可在会议前以书面形式向各部部长请假, 各部部长向分管副主席请假,副主席向主席请假,书面材料交至办公室备案。

二、会议形式

1、常委会例会:定于每周的星期三中午一点学生会办公室召开,各常委会成员应准时参加。

2、全委会:时间地点会议前通知,所有学生会成员应准时参加。

3、各部门内部工作会议: 各部门部长安排本部不定期召开会议,时间地点自定并做好会议记录。

4、不定期会议:由主席召集所需成员召开,对临时任务和紧迫问题给予布置和解决。

三、会议记录和监督、检查

1、会议内容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和整理。

2、三次无故不到者将提出警告批评,屡教不改者将除名,并交至院团委备案。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工作意见(试行)

为了完善学生会内部管理,强化纪律意识,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切实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同学,特制定以下工作意见:

一、端正工作思想,牢固树立“服务于同学、服务于学院、服务于社会”的坚定信念。

牢记服务宗旨:热情服务,虚心谨慎,乐于奉献,以诚待人。

三、严肃工作纪律,准时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准时出席学生会召开的各项会议,有事必须请假。

四、明确工作职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细做实各项任务。

五、增强协作意识,各部门之间、各成员之间要紧密团结、密切合作,上下一条心,拧成一股绳。

六、维护组织威信,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举止,自觉树立学生会干部的良好形象,积极工作,努力提高学生会组织的威信。

七、拥护“适人适位”,以学生会工作大局为重,以发挥自己的最大潜能为主,既要勇于担负重任,更要勇于让贤。

八、密切联系各班委会及广大同学,收集整理多方意见,用于指导工作。 九、拥护奖惩措施,对在工作中高度负责、勇于创新、功绩显著者,除在全会上通报表扬外,还要报请院团委颁发相关荣誉证书;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不遵守工作纪律,对学生会的权威及名誉造成重大损失者,将视情节严重,报请院团委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直至辞退处分。

十、此工作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会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配合学院顺利完成各项事宜,同时秉承学生会办事宗旨,使我部的工作能有章可循,特制定本部门规章制度如下:

1、引导学生提高艺术品味,陶冶情操。

2、举办具有我们化学学院特色的各类文娱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3、组织好文艺节目的排练,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种文艺活动,力争取得好成绩。

4、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各类大型庆典和节目庆祝活动的组织和准备工作。

5、积极配合帮助院艺术团展开工作,与艺术团进行沟通,共同完成各项文艺演出。

6、完成学校、团委和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作积极,认真、努力完成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

3、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带领部内成员多组织一些新颖,有意义的活动。

4、团结部内其他成员的工作。

1、注重个人思想修养和个人形象,在学生中能起好表率作用,维护学院、学生会形象。

2、重视自身工作,工作积极性高,公私分明,以大局为重。

3、按时参加本部召开的例会,有事需先请假。不得无故请假、迟到。

4、积极参加本部、学生会、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事需请假。

5、工作责任心强,作风踏实,为人诚恳,团结合作。

6、对于所做的工作,态度认真细致。按时做完所安排的工作,没有拖欠的情况。

7、积极向部里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8、有创新精神,能够及时发现部中工作的不合理处,及时予以指出并进行纠正。

学生会规章制度

“som”有限责任公司遵循管理学院党委及团委的宏观调控,以广大青年学生为客户服务群体,以最大需求的满足客户需求为企业理念,以最终实现对客户的覆盖及企业影响力为利润考核目标,以客户满意度为主计算年终绩效。

为了增强市场竞争意识,加快新业务发展,提高工作效益,增强公司校园影响力,公司注重内部规划与建设,现将公司内部结构公布如下:

首席执行官ceo:“som”责任有限公司中制定企业战略和目标,把握企业的前进方向,高层管理人员的团队建设,对外代表公司创立企业文化,对活动的监管、开展与否有最终决策权。

行政管理部:建设和完善企业文化,负责企业的固定和非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管理会议记录与公文,企业物资分配及核准开支,财务及后勤保障工作。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调配及客户、员工权益维护,负责建立员工的工作业绩档案,组织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的工作,负责公司招聘规则、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企划执行一部:负责公司品牌文化类项目的推广、企划工作;组织、参与、指导企划及活动方案实施,完成公司文化类项目的营销推广工作。

企划执行二部:负责公司品牌体育类项目的推广、企划工作;组织、参与、指导企划及活动方案实施,完成公司体育类项目的营销推广工作。

企划执行三部:研发技术部,肩负着研制、开发新型项目,完善活动功能的任务,并且进行试点工程的构想组织和完善,参与公司发展规划工作,并对规划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som”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结构图。

首席执行官ceo:胡韬。

人力资源部分管董事:王帅。

企划执行一部分管董事:赵月、周正。

企划执行二部分管董事:孙琳琳、张壹。

企划执行三部分管董事:孙千慧、孙阳。

管理学院团委以学生会为平台推进试点工程,大胆创新成立“som”责任有限公司,将持续引导学生将书本上所学的知识灵活运用于实践之中,使学生们在工作的历练成长中积累企业管理技能,增长才干,助推基层共青团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目前处于起步阶段,欢迎广大师生客户提供宝贵意见与建议。

为使应院团总支学生会成为一个更有凝聚力的战斗集体,以正会风,使其规范高效,特将会议制度进行如下改革:。

1.实行例会制。

(1)常委会议:。

(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

(3)全体干部会议:(两周一次)。

(4)各部门会议:例会由各部门制定并提前两天通知与办公室备档,由办公室安排时间。

(5)各部门同所管辖的班委会议:会议由各部门制定并提前三天通知办公室备档,由办公室协调安排时间及地点。(紧急会议除外)。

2.(2)(3)项由素质拓展部负责会议出勤考核(此项与干部考核挂钩);

3.(2),(3),(4),(5)项由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

4.与会人员务必对其通讯工具进行消音或关机措施,不得在会议进行期间,频繁进出会场,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5.会议务求精简高效,严肃认真,若无特殊情况,不得任意拖延会议时间。

6.会议应准时召开,主席团办公例会、各班班干部会议、内部民主生活例会,由办公室牵头联系,部长办公例会由各分管副主席牵头联系;主席团办公例会有事者须及时向主席请假,各部门办公例会向各分管副主席请假;无故未到者,会后24小时内向以上会议负责人提交书面解释,逾期将对其进行相应处分。

学生会规章制度

4、负责学生会宣传条幅、会场布置、宣传海报、展板等的制作工作。

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低调做人,高调做事!!!

1、每周例会务必准时到达,有事者应向部长或者副部长请假示意;

2、开例会时,带纸和笔,记下重要的工作;并带好工作牌等相关佩戴。

3、例会期间,可以适当活跃一下气氛,但是把握好尺度;

4、请假次数不得超过2次;

如果屡次未请假而不参加例会者,我们会采取相关措施给予警示或者开除。

2、能够有始有终,踏踏实实的完成上级交待的每一项任务。从而培养自己的责任心;

3、具备一定的自学能力。能够在海报制作和会场布置的工作中,学习绘画技法,颜色搭配,比例缩放和写稿子、撰写文章、策划书的编辑等相关内容。

2、要主动维护部门形象,特别是在大型活动与其他部门联合做事的时候;

4、严禁以部门或者学生会的名义做一些违反校纪校规的事情;

5、每周下达的任务或通知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沓。

学生会规章制度

为了保证本部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本部的内部管理、提高本部干事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社团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社团部干事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学生会的一个重要部门,我们也应该定时召开,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十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社团部定期组织各社团的负责人开会,将本社团最近活动做总结,并叙述近期的计划。

(六)例会的召开将视情况而定。

作为学生会各部门中唯一一个拥有资金调动事宜的部门,我们必须做好财务的管理,保证社团成员的资金用到个社团的运作上。

(一)我们必须建立明确的账单,将各社团花销及报销名目做好准确地记录。

(二)社团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社团部。经过本部讨论审批通过之后,方可购买。

(三)各社团在活动之前,应该组织本社团的外联部进行资金的筹集,减少本部资金的使用。

(四)各社团在活动办完之后,应将发票或凭据交至社团部,待我部核对、统计完成后,方可报销,(无购买发票或凭据的不予报销)。

(五)社团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

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社团部批准。

(六)每学期的`期末,需要将本学期个社团的账目明细,做到透明,公正。

每个学期。各社团应该按照本社团的情况。举办各种有利于我院学生的有意义的活动。各社团开展各项活动,需要遵循以下规定:

(一)每个社团在办活动之前应该将自己的策划交至社团部审批,通过之后,方可进行。

(二)各社团所办活动,不得违反学院及学校的规定,不得举办任何涉及不当信息,存在危险性及无意义的活动。各社团应本着对学生负责,为学生服务的原贝打举办各种活动。

(三)各社团在活动举办完毕之后,应及时召开会议,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并将活动总结按时交至社团部存档。

各社团在学年伊始,需要进行社团纳新,及时补充新鲜血液。

纳新时,各社团需要遵循以下规定:

(一)社团部应该在纳新之前,召开会长会议,组织各社团统一纳新。

(二)新会员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缴纳五元的会费,以作为社团日常活动的经费。

(三)纳新完成之后,各社团必须进行理事纳新,选出优秀社员,以期培养社团的接班人。理事竞选完毕,各社团负责人应该及时将本社团的理事名单交至本部存档。

(四)社团部应尽早召开理事培训大会,让理事今早的熟悉学院的情况以及对自己社团的了解,熟悉活动举办的流程,使其在以后活动的举办中尽量避免出现失误。

在学年末,本部需要召开社团换届大会,各社团成员均有资格进行竞选,最后在本部与各社团负责人协商之后,选出新一届社团的领导人员。

小学生规章制度

为了充分利用学校图书室,扩大学生的课外阅读量,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和课外知识水平,开放图书借阅:

1.学生向图书管理员借阅图书,填写好借书登记表,听从图书管理员的安排。

2.学生归还图书,图书管理员整理核对图书,一定要认真仔细,以免出错。

3.班级之内轮换,由本班图书管理员负责。如遗失就要负责赔偿。

4.班级把整理好的图书归还给管理员,管理员校对后把书放归书柜。

5.图书要珍惜爱护,图书箱要妥善保管。

6.破坏、遗失要赔偿。具体手续由班主任向图书管理员如实报告,图书管理员按等价原则办理。情节恶劣的不予续借。

学生会规章制度

1)迟到累计三次者记为一次缺勤,旷会者记为一次缺勤。

2)无故缺勤二次者给予口头警告,无故缺勤三次者给予辞退处理。

3)对纪检部造成不良影响或带来损失者,给予辞退处理。

4)在工作中不认真职守者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

5)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至辞退处理。

1)对组长的职责规定:组长根据计划向组员分配任务,且随时询问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听取组员工作建议及任务完成情况;组长有责任和义务对组员的活动操作能力进行培养和提供锻炼的机会,充分发挥每个组员的特长,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组长并定期向副部长汇报组内的工作。

2)对组员职责范围的规定:按时出席每次全体会议及部内会议;各组员应服从组长管理,按时完成任务。也可以对工作提出合理建议或设想;及时向部长汇报工作;积极协助其他各组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3)组长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工作,积极进取。

4)遇到突发事件如:(查勤遇到学生特意刁难)应头脑冷静处理事情,绝不允许意气用事,将该班级记下,然后需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

5)对于组员退出纪检部,组员需提前一周向部长递交退部申请,经纪检部批准后方可正式退出。

6)纪检部组织体系:一个部长、三个副部长、五个纪检组。

1、查勤。

1)按时到达指定教室,禁止迟到事情的发生。

2)说话礼貌用语,进门主动问好,尊重老师与同学。查勤完毕,主动关门,对全体同学及老师说“谢谢”等礼貌用语。

3)保证查勤的数据正确性及公正性,杜绝私自改查勤单子。

4)如实反映出现的各重问题及情况。

2、所有纪检部成员。

1)不迟到早退。

2)积极维护活动等各项秩序。

3)服从安排,配合部长工作,支持学校的各种活动。

4)不做影响纪检部形象的事,及时反映各种情况,积极主动学习和改变自己的不足。

5)不准与同学发生口角,杜绝身体冲突的行为,如有情况立即向部长及老师反映。纪检部所有成员必须服从学生会的各种规章制度,如有需要,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为整个学生会而努力。

1、部门各成员的《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干事招聘表格》并附申请书。

2、部门全体成员名单(姓名、院系、班级、电话、qq)。

3、部门活动策划书及活动总结、活动登记表。

4、部门例会会议记录。

5、班会自习考勤表的制作模版以及计算方法。

6、每学期期末的工作计划、每学期期末的工作总结。

7、部门集体合影和活动合影。

1、学期总结于每学期期末归档。

2、其他材料因为不定时,活动结束,整理之后归档。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迹清楚工整,纸张及文件格式符合要求。

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求完整,系统,准确。

3、归档的文件必须有纸质档和电子档。

4、文件材料的归档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学生会规章制度

1.成都工业学院校学生会外联部是在校团委和校学生会主席团领导下,主要负责学生会各个部门举办活动的经费和做好我校与外界交流工作的部门。外联部是一个以开展对外联系,搞好学校以及与社会的关系,积极开展各种公关活动的部门。外联部的宗旨是“一切为了同学,为了一切的同学,为了同学的一切”。外联部作为校学生会的外交部门,担负着与外校及社会中各个领域及部门广泛联系的重任,以期丰富大学生活,开拓同学视野,扩大学校影响。对外联络及公共关系,与校外企业联系与我校合作开展活动,维持并发展同企业之关系,为其它各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和及时的配合。

第二条外联部的职能。

1.积极与社会各企业及商家联系,做好学校大型活动的外联工作,为各项活动的开展提供物质保证。

2.负责我校学生会与其他院校及社会各界的联系,促进彼此间的了解、交流。

3.拓宽途径,积极开展举办讲座,培训等各类活动(邀请社会各界的人士,比如企业公司和机构的高级职员或专家),加强我院同学与外界的活动联系。

4.为增加同学们对社会的认识,联系各项社会实践活动为同学创造各种参加社会实践的机会。

5.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及自我服务活动,为部门成员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6.发挥各部门特色,加强与其它部门的联系及兄弟院校的联谊来共同搞好学生工作;认真完成校团委和主席团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7.在开展外联事务工作中注意学习他人成功经验及优良企业文化,并对学生会主席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8.做好对外宣传工作,扩大成都工业学院知名度。

第三条部长。

1.设立部长一名。

2.在校团委领导和校学生会主席团的直接领导下,整体安排部门一切工作事宜,与副部长协商后并制定工作方向和总体规划。

3.统筹安排部门各个阶段性的总体工作并进行合理分工,对本部门一切重大事件负最终责任负责,并计划工作方案及起草合同书。

4.定期召开部门例会,广泛听取意见及建议。

5.负责与企业洽谈签订工作。合同拟定由系学生会主席团协助。

第四条副部长。

1.设立副部长三到五名。

2.在校团委领导和校学生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协助部长开展工作。

3.负责部门财务及各项工作资料的管理。

4.负责部门的书面材料汇总,重大活动、各月份和年终的总结工作。

5.负责部门内部的考勤和考核。

第五条干事。

1.设立干事若干名。

2.在校团委领导和校学生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协助部长开展工作。

3.在活动过程中,及时向部长反映活动进程,并及时向部长反映有关工作事宜。在工作的过程中积极主动的锻炼自己培养开拓进取的创新意识。

4.在每次会议中,各成员应认真记录会议内容,明确自己的职责与分工。

5.干事应及时完成老师、部长和副部长交予的任务,并及时汇报进展。

第六条外联部成员权利。

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享有对学生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批评的权利。

3.享有对外联部成员提出意见、建议及批评的权利。

4.对举办的外联部有关活动享有知情权。

第七条外联部成员的义务。

1.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任务。3.虚心听取学生会内外及外联部内外意见,搞好团队建设。

4.遵守学生会外联部管理条例。

5.全力配合好其他部门的同学完成任务。

6.维护外联部在校学生会及其他场合的形象。

第八条内部管理条例。

1.学生会外联部只有例会时有等级之分,其余时间均为平等的朋友关系,有事互帮互助,团结一体。

2.严格要求自己,工作认真热情、踏实、负责,团结合作待人真诚善于请教学习,注重灵活创新。

3.部门各成员间应真诚友爱,互相帮助,团结共进。与学生会其他部门成员保持友好关系,互帮互助。

4.每次活动,部门所有人必须按时参加,要有时间观念,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在工作过程中,要负起责任,遇事不得相互推卸,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私自做决定,不得在部内产生任何矛盾,有事共同解决,团结一体。

5.在每次例会,各成员要带笔和笔记本,将重要之事认真记录下,明确自己的职责和分工,不得进行其他事宜的工作。在每次外出活动时,相应负责人应认真做记录。

6.为了锻炼成员的实践能力,应变能力,协作能力和社交能力,成员可以在执行部门部长、副部长分配的任务的时,发挥自己的潜能,为外联部的发展搜集资料,献计献策,但必须得到部门成员商议及本部长、副部长的同意后,方可执行。

7.部门成员在各方面应以身作则,认真负责工作,服从部长及副部长的合理安排,对学生会及社团的各项工作应认真负责,对本部内的工作应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推动活动的开展。部长,副部长应起模范带头作用。

8.学生会外联部拉成赞助的经费提成应用于本部门有关学习、宣传等各种活动,部门日常活动开支及对各成员努力付出,表现出色的奖励。

9.对表现出色,为本部争得荣誉,有重大贡献者,将予以奖励。

10.对于不执行本部规章制度及不符合外联部成员要求者,部长和副部长应及时与之沟通。屡教不改者,一律以辞退处理。违反协会或部门章程,给学生会和外联部的名誉和财产带来损失者,经部长、副部长讨论后,通报批评或予以辞退。

第九条对外活动管理。

1.在校内外,举止文明,以礼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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