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模板16篇)

时间:2023-12-09 19:24:50 作者:笔尘

制定工作方案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反思和思考的过程,通过思考和总结,我们可以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如果你正在制定工作方案,不妨阅读以下范文,获取灵感和启发。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露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计划:

近年,一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

一是部分餐饮场所对燃气泄漏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

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作业现场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

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四是部分地区对餐饮场所燃气防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等。

我场餐饮场所虽然不多,但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有必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从而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本次治理的范围是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主要目标任务是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要求必须使用有充装资质的气瓶,从而消除隐患,提高餐饮企业的安全。

(一)有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存液化气总量超过100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

2、正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和备用钢瓶应分开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

3、放置钢瓶的房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4、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密封圈使用年限为3年,到了期限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5、钢瓶供应多台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固定。钢瓶与单台灶具连接使用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至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6、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燃气钢瓶和液化气。

1、调查摸底阶段(4月12日至4月17日)。

场安监站摸清全场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并建立基础台帐。

2、自查自改的阶段(4月18日至5月底)。

各餐饮场所应对照本实施方案进行认真自查自改。

4、督查和总结阶段(6月至7月)。

场安监站加强检查,同时配合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检查工作。

为吸取“10.12”民用燃气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全镇燃气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管理,防范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根据镇政府领导指示,决定从现在开始开展一次为期一个半月的全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由我镇负责管理的所有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站、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由我镇负责管理的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燃气使用单位。

(二)检查内容。主要检查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建立、硬件设施运行维护、设备检测、安全教育宣传、人员持证上岗、经营场所安全管理等情况;燃气用户用气安全情况。检查各重点燃气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燃气安全使用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本次检查分单位自查、主管部门检查两种方式进行。为加强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分管副镇长任组长的全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对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的各类设备、场所进行认真检查,重点对以前查出的安全隐患及燃气管线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予以彻底整改,对存在隐患且暂时无法整改的停止经营。燃气经营企业要对供气对象燃气使用安全进行逐户检查,并督促用户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汽车加气站要重点检查在用的压力容器是否超期未检,燃气设施设备是否锈蚀老化,是否为私自改装、未年检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加气等方面,严禁为不合格车辆加气。各液化气企业要重点检查液化气储罐、压力表等硬件设备是否定期检测,是否为超期未检的钢瓶充气,是否为无证经营者提供气源。商贸类燃气企业是否有固定经营场所,是否有稳定气源,是否存在违规经营行为。

(二)检查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由镇安监办、执法中队、油区办、教育办等部门协调配合,同时聘请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按照检查范围和内容,对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和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燃气使用单位分别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各种许可证照、设备检测报告、安全巡检记录、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燃气存储、充装、计量等设备器具是否存在破损、腐蚀、超期不检问题;作业区域是否存在明火、用电安全隐患;安全报警装置、避雷设备、消防设施是否存在缺失、失效等问题;管理和操作人员证件是否齐全。是否对供气对象进行了全面检查,是否督促用户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现场督查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未按要求自查的单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对阻挠执法检查及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取消其燃气经营许可证,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整改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请各被检查单位根据自查和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镇经济发展办、执法中队、油区办等牵头部门。

这次大检查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各管区和镇直有关部门牵头进行。

(一)各管区、各村负责本辖区燃气大检查的组织实施,对本区域燃气安全负总责,要充分发挥村庄、社区作用,积极配合燃气供应企业做好本区域燃气安全大检查。

(二)镇执法中队牵头,经济发展办配合,负责按照全区分工由我镇管理的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站、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的检查。

(三)镇油区办牵头,执法中队、各管区、各村配合,对镇政府驻地天然气管道进行检查。

(四)镇执法中队牵头,经济发展办配合,负责全区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重点工业企业食堂等单位的检查。

(五)各燃气供应企业负责做好本企业服务客户的燃气安全检查。

(六)镇教育办负责对各学校、幼儿园食堂的燃气安全检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食堂燃气安全检查。

(一)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程序,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将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充分认识燃气安全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和人员管理,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经营,将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安全。

(三)强化宣传。各有关部门和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燃气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燃气安全使用意识,防患于未然。

(四)责任追究。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要求,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法制观念,自觉遵守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严禁违法倒卖倒运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私自建设燃气设施。对于违规经营建设,一经查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请各管区、各村、各单位将本辖区、本单位及责任分工领域检查情况于11月30日前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关于开展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通知》及《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经研究决定,在公司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对公司各生产单位进行全面的消防检查,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仓库、职工宿舍、人员聚集场所、罐区、成品库的检查。

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消防器材、设施是否配置到位,是否完好有效(主要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相应的灭火剂、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是否按要求委托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全面检测、维保,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消防栓是否有埋压、圈占情况等。

现场消防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重点部位有无违章动火、动火监护是否到位,有无违规使用明火,重点工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机动车辆进入防爆区域时是否采取防火措施,危险物品的储存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重点部位人员对消防器材(灭火器、空气呼吸器)使用是否熟练,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加强对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明确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开展好隐患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确保消防安全。

(二)重点深入、细致排查。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做到不留死角。要全面发动,严密组织,彻底排查,找出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隐患整改、信息反馈。要对查出的隐患认真整改,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当前,气温降低,燃气安全事故进入多发期,为认真贯彻落实泰安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拉网式燃气安全检查宣传活动的通知》(泰公用发[20xx]142号)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增强燃气安全保障力,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平稳的安全氛围,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于11月1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燃气安全集中检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局党委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立即成立了燃气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燃气安全检查组,对全县燃气企业组织开展拉网式燃气安全检查活动,并要求各燃气企业立即成立专门的燃气安全检查组,对本企业进行自查。

(一)检查内容:

1、燃气场、站运行及管理。主要有:压缩机、加气机、防爆机、消防器材等机电设备的使用及完好情况;燃气场站内避雷设施、喷淋设施、报警切断装置以及安全放散装置等设施的使用及完好情况;液化气储配站罐体基础及储罐安全状况;加气站充装设备基础固定及设备运行情况;场区内人员、车辆出入等管理情况。

2、燃气输配管网及附属设施运行。主要有:中高压燃气管线、各高压站、调压室、高压箱、阀门井、凝水井运行状况;穿(跨)越河流、公路和村镇的燃气管道维护情况;燃气管线与其他管线交叉部位的监控情况。

3、户内燃气设施。重点检查使用燃气的大型公共设施,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重要用户,以及用户家中燃气灶具、胶管、灶前阀、泄露报警切断装置等使用和安全运行情况。

4、燃气安全生产制度。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燃气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管线巡检制度落实情况。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与用户安全协议签订情况。

5、燃气事故抢修抢险应急预案。燃气抢修抢险应急预案制定完善情况;燃气事故抢修抢险应急预案是否符合企业自身实际,是否具有操作性;是否组织了应急预案演练,应急人员、物资、装备准备是否到位、充足。

(二)检查方式分三个层次进行。

1、10月31日各燃气企业自查。各燃气企业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对每一个岗位、每一处重要设施、每一个生产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人,限期进行整改。

2、11月1日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局组织检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事业局检查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对所管辖燃气企业进行全面拉网式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3、11月2日下午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检查。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组成检查组,根据提供的燃气企业名单,本县内抽查燃气企业2―3家。

一是协调利用各种媒体展开燃气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协调宣传部门支持开展燃气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广泛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刊登燃气安全用气常识,宣传典型警示案例,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逐家逐户的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常识的宣传活动。所有企业都要成立燃气用户宣传组,印制安全用气手册或者安全用气明白纸,在冬季来临前,深入居民和单位用户进行燃气安全宣传,必须100%的宣传到所有用气单位和居民用户。特别是液化石油气灌装企业,要想法设法将安全用气宣传材料送至每一个用户;三是动员各种力量设置燃气安全公益广告牌匾。所有燃气企业都要结合自己实际,在城市广场、社区、住宅区、楼宇等明显位置设置燃气安全公益广告,动员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等单位参与燃气安全管理活动,及时发现破坏燃气设施等事故苗头,及时举报处置一些事故隐患。

一是集中开展液化气瓶组气化站并网、管道占压、灰口铸铁管改造等为重点的重大隐患治理工作。要下大力气做好液化气瓶组气化站的清理整顿和并网工作,争取用1年的时间,完成并网工作,彻底清除液化气瓶组气化站,暂时无法并网的,要依据国家和省、市里规范规定,完善落实监管制度,确保不出任何事故;要继续按照省里的规定,做好管道占压清除、灰口铸铁管改造,争取尽快完成任务,一时完不成任务的,要强化措施,加强运行监测和监管,确保不出问题。二是开展户内燃气设施和器具隐患治理活动。户内隐患已经成为影响燃气安全的重要因素。用户私拆乱改、违规安装使用燃气燃烧器具,违反法定程序进行户内燃气设施建设,燃气表后操作阀设置不合理、操作不便、用后不关,燃气管道、计量器具被装修箱柜包裹密闭、燃气软管老化过期、钢瓶超期服役等严重影响使用安全。各燃气企业要结合这次检查活动,不折不扣地要求逐家逐户排查户内燃气设施和器具隐患,限期进行整改清除,确保燃气使用安全。要实施燃气用户档案管理制度,利用这次排查,建立健全用户档案,将用户家庭成员、住房性质、器具胶管品牌及使用到期年限等级信息纳入档案管理,对老弱病残、鳏寡孤独困难用户进行跟踪服务,对户内的超期软管等小部件免费及时更换。

严格实行检查活动责任制,谁检查、谁负责,各燃气企业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检查方案,检查组领导、检查人员和被检单位负责同志都要签字备查,整理归档。要实行企业领导负责制,各燃气企业都要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的领导要亲力亲为,带头进行检查,分管业务的领导要按照分工,靠上对分管的工作进行全方位检查,检查的时间、内容和单位都要签字备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落实。为抓好我市燃气安全工作,并确保本次检查活动顺利开展,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安全科、公用事业科和有关技术成员为组员的燃气安全领导检查组,负责我县燃气安全工作领导和本次检查活动的实施。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各燃气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这次检查作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安全生产环境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落实主体责任和原则,对本企业生产、储存、运输、经营销售等所有燃气设施开展普查摸底工作。

(三)所有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都要与用户签订安全协议,协议内容要包括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对用户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对用户有关设施设备和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等内容。本次将检查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是否与用户签订和履行安全协议。

(四)本次检查组将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完后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上级要求,为做好安全生产,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立足源头治理,突出重点环节,强化惩处措施,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努力维护良好的城乡道路交通秩序,为构建和谐平安宁县创设安全有序、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

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使我县的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明显下降,全力促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采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开展“百日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任务及要求。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要采取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措施和方法,精心组织,协同配合,全力以赴对县级公路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切实改善城乡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环境。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排查整治重点为:日常养护管理、桥梁、危险路段、养护作业现场等。

(一)日常养护管理未按规定开展日常巡查和管养,路面病害及遗撒物、障碍物处理不及时,影响视距的路树未修剪,非法标志牌未清理,严重威胁行车安全的;交通标志标线及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不规范或残缺、损坏,未及时进行施划、设置和维修、更换的;未按照桥梁安全管理责任制、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和规范进行日常巡查、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日常管养的。

(二)桥梁对有一定使用年限(1980年及以前)的老旧桥梁、重要部、构件的缺损,明显达到三、四、五类技术状况的桥梁,以及其他需要定期检查的桥梁,开展一次定期检查,其余桥梁开展经常检查,复合或核定桥梁的.技术状况,核查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管护责任人落实情况,更新县乡村公路桥梁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和安全管理档案。

(三)危险路段排查确认的危险桥梁和危险路段,现场安保措施落实情况及巡查管护情况。一是危险桥梁未按规定发布公告,未提前做绕行、限行预告、未采取禁行、限行和支护等安全保障及临时加固措施的;二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以及急弯、陡坡、平交道口等重点路段的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不规范的。三是县级公路危险桥梁和危险路段,未及时报告县级政府采取防护措施的。四是管养范围内的非公路产权构造物存在危险情况未及时函告相关产权单位采取防护治理措施的。

(四)养护作业现场排查整治已经开工的养护工程,未按《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要求编制县级公路养护作业组织方案的,未按程序进行方案审批的;方案审批单位未在开工前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的,各管理单位在作业期间未定期对方案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作业区布设不规范,未安规定摆放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未进行必要的通行车辆疏导的。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全镇出租房屋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39号)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等部署要求,根据《全省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苏办发电〔20xx〕76号)工作部署,我镇决定,从即时起至今年年底,在全镇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等为重点,在全镇集中组织开展出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规范房屋租赁,强化治安、消防安全措施,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涉及出租房屋的暴恐案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一)摸清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底数。全面、及时、准确采集登记信息,农村地区出租房屋登记率必须达100%,承租人登记率达100%;出租房屋和承租人主项信息的准确率、完整率均达100%。

(二)整改、查处房屋违法租赁行为。依法取缔非法出租户,整顿不执行登记制度、不落实治安责任的出租屋。

(三)发现、整改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整治整改出租房屋存在的突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四)完善出租房屋日常管理制度。出租人治安责任书签订率、出租人、承租人对其治安责任知晓率达100%,履行治安责任的意识明显增强。

(五)发现、查处出租屋内的违法犯罪行为。查获隐藏在出租屋中的违法犯罪分子,查处黄娼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六)明晰部门管理职责。充实出租房屋管理力量,建立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制度,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本次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重点对全镇范围内的所有出租房屋、房屋中介,以及出租人、承租人(尤其是流动人口)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摸清出租房屋底数,强化流动人口管控、排查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内容有:

(一)人均租住面积低于当地政府规定最低标准或者居住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存在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

(二)属于违法建筑或者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房屋。

(三)没有依法依规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或未签订治安责任书的出租房屋。

(四)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出租房屋。

(五)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混合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三合一”等租赁场所。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9月15日前)。制定全镇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同时,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发动,营造集中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6日至10月底)。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组织开展“拉网式”实地走访调查,全面排摸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情况,采集登记信息,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彻底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三)总结巩固阶段(11月至12月)。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检查考核,总结推广出租房屋管理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出租房屋管理长效机制。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村(居)要结合党员大会、村民组长会议等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整治工作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出租房屋管理规定,主动抵制违法租赁行为,积极举报出租房屋各类安全隐患和藏匿其中的违法行为。动员广大群众和平安志愿者等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派出所负责将《关于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的通告》张贴至外来人员聚居地、建筑工地、商业商贸区、集贸批发市场以及居民新村小区出入口、物业公司、房屋中介机构、村(居)委会等出租房屋多、流动人多,人员密集的场所;派出所同时做好《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签订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出租房屋监管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引导公众配合、监督出租房屋规范管理,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全面调查摸底。此次集中整治由镇党委、政府总指挥,组织派出所、综治、司法、大调解、消防、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由镇综治办负责牵头实施。要以村(居)为排查登记整治基本单元,由派出所社区民警为单元负责人,整合村(居)干部、村民小组长(楼长)、网格员以及保安联防队员、外口协管员等各类政务、警务辅助人员,将人员力量分至网格内,开展调查摸底。

1、采集登记信息:要以“进屋、见人、看物、查隐患”的要求,调查网格内的所有房屋,确保不漏出租房屋、不漏承租人员。对调查摸底到的出租房屋,走访调查人员要对照《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的项目、内容和填写要求,客观、如实采集登记信息。派出所对辖区内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逐一上门核实信息,填写《房屋中介信息登记表》。

2、发现安全隐患:调查摸底过程中,发现出租屋内存在用电、用气以及杂物堵塞消防楼梯、通道等一些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督促出租人、承租人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记录在案并督促限期整改;对发现储存、藏匿、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等违禁品的,要及时查处收缴;对发现居住出租房内的精神病人以及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人员,要及时报告,纳入视线,严密管控;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化解。对需要上级部门协调整治的,由派出所统一填写《需上级协调整治的安全隐患列表》,报镇综治办。

3、办理证照手续:排摸过程中,调查人员要认真核查承租人的身份证和居住信息。未登记居住信息的,要拍摄其清晰的居民身份证照片和人像照片;与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的出租房屋房主签订责任书。

4、发放宣传告知:调查摸底结束后,走访调查人员要向出租房屋(租赁场所)出租人、承租人发放《出租房屋管理规定告知书》,宣传出租、承租的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权利义务和规定,需办理的合规手续和违法违规的法律责任,督促主动整改隐患,主动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5、信息汇总录入:调查摸底采集登记的出租房屋信息,每周四下午5:00前由派出所专人统计《出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周报》先报镇综治办,由综治办扎口上报市政法委,并及时录入相应系统。

(三)集中整改隐患。镇综治办要对调查摸底发现的各类问题,特别是安全隐患进行统一汇总,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分流至各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要在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的基础上,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到位。

1、违法建筑,由城管部门负责处理。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符合出租条件但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不符合出租条件而出租的出租房屋,违规开设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由建设部门负责处理。

3、出租房屋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由消防部门会同派出所负责处理。

4、非法房屋中介机构无照经营和利用出租房屋从事无需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的无照经营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处理。

5、未与出租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的;明知承租人违反规定,利用出租房屋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危险物品不制止、不报告的;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或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部门负责处理。

(四)完善长效机制。各村(居)、各部门、派出所要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为目标,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出租房屋网格化管理,强化职能部门、社会管理机构间的沟通协调,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整治氛围和长效管控机制,不断提高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任总指挥,政法分管领导任组长,建设局局长、政法委员、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建设局、安监局、市场监督局、宣传办、司法所、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局、消防办等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抓好方案制定、任务分解、信息通报以及督查考核等相关工作,强化工作统筹,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明确此次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责任主体是各村(居)和社区民警,各村(居)和社区民警要对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隐患整改的任务分解、责任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具有出租房屋监管职能的部门要指导协调村(居)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整治工作,对于疑难、重大的安全隐患,要牵头组织职能部门联合共同整改查处。

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本镇辖区内出租房屋集中整治工作的牵头组织实施、力量抽调整合、统筹协调推进、情况汇总上报、督促整改反馈等。

派出所:负责居住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与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办理和查验居住证;督促整改出租房屋治安隐患;查处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行为;指导各村(居)开展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排查登记工作。

镇建设局: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掌握出租房屋底数和基本情况;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租赁行为;配合集中整治水、气保障等工作。

镇安监局:负责查处出租房屋中生产、经营、存储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行为。

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非法房屋中介机构的无照经营行为和利用出租房屋从事的无需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的无照经营行为;配合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镇宣传办:负责配合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

镇司法所:负责协调指导涉及房屋租赁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

镇综治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负责全镇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统筹推进、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

镇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农保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出租房屋。

镇消防办:负责指导并会同派出所对出租房屋实施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尤其是“群租房”、“三合一”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加强交办督办。镇综治办要定期收集汇总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工作进度和成效,派出所将《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周报》、《需要上级协调整治的安全隐患列表》、《房屋中介信息登记表》、《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及好的经验做法、工作动态于每周四下午5:00前报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综治办)。镇综治办要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情况,将基层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集中交办给相关责任单位,明确化解整治时限;对新排查出的问题每周交办一次,重大问题随时进行交办,并全程跟踪督办。对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各类资料收集汇总(含工作的图片、视频信息),分类整理,建立健全工作台帐。

(五)严格考核奖惩。各村(居)、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把出租房屋集中整治的压力传导到每个岗位和每个环节,确保整治措施落地见效。镇党委、政府将强化集中整治工作的检查考核,评估工作质态,落实奖惩措施。对因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排查整改浮于表面,甚至于编造假信息等导致发生重大影响的案事件、事故的,将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加大督促推进力度,并在必要时予以严格的问责、追责。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力保障我院消防安全,根据县卫生局要求,我院拟在全院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和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按照条块结合、重点突出的原则,全面排查我院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准确掌握风险隐患的数量、状况、影响等信息,科学开展风险评估,制定和落实整治与防范处置措施,及时化解和有效控制各类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

为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医院成立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凡有可能引发各类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健康、财产损失的事故隐患,都是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主要包括:

(一)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及消防隐患排查整治

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签订;

2.各类安全生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应急器材、物资、药品准备情况等;

3. 酒精等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储存场所;

4. 配电房的管理、维护保养;

5. 中巴车及编内其它交通车辆的管理、维修保养;

6. 医院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

7. 消防检查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8. 消防安全技能演练方案、实施及仓库、水电工等重点部门工作人员参与情况;

9. 其它各类重点防护及重大危险源,以及其它列入医院安全重点部位的场所。

(二)深入持久开展血液安全工作

1.临床用血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落实;

2.临床用血安全检查及登记制度落实;

3.差错事故的预防、登记及处理;

4.化学试剂、不合格血液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及储运场所。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5月10日)

按照卫生局要求,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列为医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可通过标语和宣传栏等广泛开展发动与宣传,大力营造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5月11日-5月15日)

开展广泛排查深度排查。办公室、督查室要会同各科室开展地毯式大排查,深入了解和掌握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安全隐患问题,查找出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各类风险源(点)和脆弱环节。对排查出的区域、部位、场所和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分析、查找原因,将排查整治的具体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期限、责任科室、责任人列表统计造册,逐一建立台账。

(三)整改治理阶段(5月16日-5月20日)

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个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工作均要指定人员负责。要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可在短期完成整治的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对短期内不能完成整治的,应制定防范措施和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加强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消防安全应急准备工作扎实有效。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要求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发现问题没有采取措施的予以追究责任。

(二)认真抓好排查整治。隐患排查整治是做好安全生产的前提和基础。各科室要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提升工作效率。要采取铁腕措施,强力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把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降到最低。

(三)要加强报送。各科室要确保做到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并做好记录,形成隐患普查整治台帐。安全隐患要排查出一个整治一个,发现一个消除一个,整治工作要贯彻核销制,要求各科室负责人核对后加以签字。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柯岩街道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根据《柯桥区居住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长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全面落实全街道居住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长效整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在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各村(居、社区)分别成立工作小组,联系领导为组长,负责本村居、社区的居住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长效整治的牵头、督促工作;驻村指导员负责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村居、社区书记为本项工作的具体牵头人,根据村居、社区实际合理划分网格,责任到人,其他村居、社区干部、工作人员、流动人口专管员做好本网格内的具体工作。柯岩派出所做好业务指导工作,柯岩街道应急管理站做好资料的收集及上报工作。

(一)全面清底(时间至20xx年3月底)。由各村(居、社区)联系领导牵头,柯岩派出所落实流动人口专管员,对全街道所有出租房屋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登记造册,如实记录检查和隐患处置情况,填写好《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及督促房东签订《治安(消防)责任书》并开展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防范宣传,排查结束后,填好《居住出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

(二)刚性整改(时间至20xx年5月底)。根据排查出来的问题清单,对照“九个标准”、“六个一律”的标准,各村(居、社区)联系领导立即组织驻村指导员、村居干部、流动人口专管员,根据本村居、社区实际落实整改,并下发《停止(出租、居住)通知书》、《停租整改通知书》、《承告知书租》,落实责任。整改一户,销号一户,并落实《整改复查意见书》。对期间不配合或屡教不改的,上报派出所、应急管理站、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依法查处。

(三)长效整治(长期)。各村(居、社区)要将居住出租房屋管理纳入村规民约。新增出租房屋在出租前必须向村(居、社区)申请,村(居、社区)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符合安全规定的才可出租。村(居、社区)要建立居住出租房屋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日常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并做好档案资料的完善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联系领导、驻村指导员、村(居、社区)、站所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各村(居、社区)整治小组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结合本村(居、社区)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工作。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各村(居、社区)要承担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行政区内整治工作的统筹领导,组织开展隐患排查、督促整改等工作。派出所、应急管理站、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整治目标,加强行政执法。居住出租房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经倒查后发现有排查、整改不到位或漏报、瞒报等情形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宣教,注重长效。各村(居、社区)建立日常巡查监管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同时要加强居住出租房屋火灾等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开展自查自纠,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居住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纳入对各村(居、社区)责任制考核。街道各职能站所要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力度,指导督促重点区域、重大隐患的集中整治。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为xx召开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永安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格局,全面提升人、车、路、环境和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到xx年底,全街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30%,力争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万车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大会战”,街道集中力量于20xx年8月至10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大会战”。到10月底,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以上,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强化驾驶人源头管理、加强车辆安全整治。

(三)提高道路安全保障水平。

组织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街道将于9月份由街道分管交通的领导、燕南派出所、公路站以及各村居主任,对辖区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10月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建立隐患点工作台帐,制订整治方案。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组织实施。

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整治。一是推进安保工程。积极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特别对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严格按标准安装隔离栅、防护栏、防撞墙等安全设施,设置标志标线。二是明确隐患整治的责任。对排查出的仍未纳入安保工程建设的全市约30余处道路安全隐患,分轻重缓急,力争3年内分期分批完成整治。街道将多渠道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大整治经费的投入。从明年起街道每年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农村道路隐患整治工作,力争3年内将全街的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到位。

(四)积极配合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

企业的运营资质、客运车辆技术状况、驾驶员从业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依法取消运营资格,提升农村客运的服务质量。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主体责任,制定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规划,落实资金,加大建设和养护力度。

(五)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推行实时、动态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在线服务。建立交通安全短信发布平台,面向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定期发布交通安全宣传、恶劣天气预警等信息。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谢宁主任任组长,分管交通的赖霭利副主任任常务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王小辉兼办公室主任。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综合整治情况,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落实政府和部门监管职责。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主体是各级政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按照《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规定》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同时要严格责任考核,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综治、精神文明创建、平安建设、绩效管理和有关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督查制度,制定整治效果检查评价体系。街道每年1月3日前要将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向市政府作出专题报告,并抄送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校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xx安委〔20xx〕60号《关于转发〈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制订活动方案、安排部署行动,在全镇范围内迅速掀起了一场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主题、各方力量广泛参与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使“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有条不紊顺利开展,成立了以书记李敏牵头,乡长冉果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李清春为副组长,党政办、广播电视文化站、农业中心、国土、电力、安办、综治办、交管办、信访办、卫生院等同志为成员的“百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乡安办负责对此项活动的具体指导和协调。做到常抓不懈,真正把“排查治理隐患”贯穿于各项管理工作的始终,切实做到了排查到位、措施到位、整治落实到位。

二、具体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按照市安委办下发通知的要求,我镇切实加强了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落实专门人员,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相继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组织领导机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责任、措施和目标,促进了“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工作落实。全乡上下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企事业单位全面抓”的良好局面,做到了行动迅速,部署周密,组织有序,措施有力。

(二)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以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为核心,以“问题查找”为导向,以“消除隐患”为目的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杜绝安全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化安全专项整治。

1.道路交通:严厉查处了机动车辆超速,货车、农用车违法载人和摩托车不带头盔等行为,加强村社道路、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巡查和监控。杜绝在城镇街道违法停车现象,严禁无证驾车、酒后驾车、疲劳驾车、不适宜驾车的人员驾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责任落实“五进”(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完善道路交通警示标识,排查道路较大安全隐患5处,同95名驾驶员签定了安全责书,上路执法10次,纠正处罚违章违规行为50人次,。强化对车辆行驶状况的监控,确保道路安全。

2.消防及公共安全:以场镇街道、校园周边场所及机关单位为重点开展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细化森林防火预案,特别落实农村院户防火和深林防火措施,新增添了消防灭火器20个,消防水泵1台,加强了防范硬件设施。成立了以各村委会(单位)的20名以上的义务消防队员8个,切实加大防范力度。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打非治危”活动为主题,全面开展以查“三违”、查隐患、查培训、查应急预案等为主要内容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安全专项检查;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活动,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和配送制度。

4.建筑及场镇公用设施:开展了以预防高空坠落和“两防一反”(防坍塌、防触电和反违章)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加大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抓好公用设施的安全监管。

5.农电:加强了线路的监管和使用,严厉打击和查处私拉乱接行为,涉及农网改造的村社要按设计施工,规范操作,特别是农村居家内的老化线路整改纳入整改范围和考核。

6.食品卫生:加强了学校周边环境商店,食品卫生的监管,农村红白喜事宴席卫生的监管,并实行申报制度,要求凡50人以上的集体用餐必须报镇政府和卫生院备查,从根本上解决了集体中毒隐患。

7.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对历史存在的地质灾害点跟进再核查,落实好了监测人员,责任人,签定了安全责任书。对新增的地质灾害点进行申报,请求国土主管部门验收。对病害水利工程实行村主任负总责,业主承包人具体落实的责任状,加强防范和整治。

8.学校安全:加强学校校门值守制度,切实杜绝与学校师生无关的人员进入校园。加大食品卫生监管,健全采购到成品菜的食品安全。加大对学生安全防范及应急自救知识学习,加强学校教师的师德师教育为重点。

三、主要成效。

通过全乡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共同努力,“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

责任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强化。通过活动,乡党委、政府领导抓安全生产的紧迫感、责任感明显增强。主要领导都能够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任务亲自部署,其他领导能够按照“一岗双责”制度,认真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部门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监管职责,形成了分兵把口,各尽其责,党政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企业业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通过活动,政府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目标更加明确,措施更加有力,工作更加扎实。一大批企业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强化了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同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作业环境,自我约束的安全管理机制初步形成。

全民安全素质有了新的提高。活动通过强化教育培训和宣传,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批示和国、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坚决打赢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攻坚战宣传工作,广大干部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制意识有了明显增强。“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三违”现象有所减少,及时消除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群众参与安全活动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大家不愿抓、不真抓、不会抓、不敢抓安全生产的情况有所减少,主动抓、认真抓、会抓善抓的现象明显增多。

四、存在的问题。

1、活动进展不平衡。少数单位对安全工作认识不到位,对活动开展重视不够。

2、安全生产“基础脆弱”。一是一些小的安全隐患有待治理;二是安全生产监管任务重,压力大。

3、全民安全意识亟待进一步提高。“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开展以来,虽然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从业者素质参差不齐,仍有相当部分群众的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能力差。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报告

到20xx年,我国汽车市场产销量双双超过xxx万辆,而到了20xx年中国汽车市场快速增长,销量超过xxxx万辆,预计20xx年会超过xxxx万辆,早已宣告了中国已经进入汽车社会。随着城市建设不断加速,我国的高速公路及高等级公路已位居世界前列。无疑汽车的发展促进中国社会和经济繁荣。然而,在骄傲和自豪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中国是已成为世界上因交通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中国每年因交通死亡的人数在xx万人左右,占全世界的五分之一。中国汽车拥有量仅占全球的xx%,死亡人数却占xx%。

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20xx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xx万起,造成xx万人死亡、xx万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xx亿元,同比分别下降xx%xx%、xx%和xx%。其中,发生一次死亡xx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xx起,同比增加xx起。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上半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其中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高考等社会关注重要节点时段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事故死亡人数同比降幅超过xx%。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肇事导致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xx%,酒后驾驶肇事导致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xx%。国省道上发生事故造成死亡人数同比下降xx%。

xx起一次死亡xx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xx起为营运客车肇事导致,同比增加xx起。其中xx起因超速行驶导致,xx起为跨省客运车辆导致,部分肇事营运客车超员问题突出。

主要是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违法停车导致的追尾事故。

因违法载人、超载等违法装载、无证驾驶肇事导致的事故所占比例均高于全国同类交通违法行为肇事平均水平。

调查路段:这一次调研的路段为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选择这条路的主要原因是,这条路经过中南大学校本部和中南大学南校区,学生经过的必经之路,同时也是一条连接牌楼路和西二环的交通要道。车流量大,道路两旁商铺多。

1、长沙市是我省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公路等级高,网络密度大,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交通条件。同时城市周边公路出口多,且开发区都是围绕城市公路出口进行建设,出口沿线企业、商家多,给管理带来很大难度。公路部门受法律条文交叉、资金、人员及管理手段多因素制约,城市公路出口管理水平停滞不前一直是我们力求突破的难点问题。

2、公路的投资、管理主题为辖区内地方政府,由于资金配套不足,缺少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是普遍存在的。

3、治理超载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车辆生产、改装与管理、运输市场、管理体制等多个部门和领域,情况错综复杂。,而且由于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是很完善,又缺乏配套措施,导致一方面是超载问题日趋严重,一方面是有效管理不配套,甚至出现管理真空。检测人员按照法律规定只能在站内实施卸载和劝返,对暴力抗法、恶意闯关无能为力。而且超载车辆长时间在检测站停留,也对公路的安全畅通和站内正常运作带来极大压力。

4、交通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随意翻跨交通隔离栅栏,行人、电动车、摩托车闯红灯、不按导向标线行驶,电动车随意进入机动车道甚至超车道行驶等现象时有发生,交通违规行为仍然比较普遍。

5、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不够完善。

对道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重建设、轻管护的现象依然存在,道路通行标志、标线缺少或不规范。有的路口信号灯设置不够合理,直行与左拐信号灯同时亮,容易造成堵车;有的路口信号灯应设未设,路口标志不明显,如月潭路秦家岭路口、田家庄路口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不够完善,个别路口交通信号灯损坏后,维修不及时且无人指挥,使车辆和行人无所适从。基础设施存有安全隐患,昌安大道尧头立交桥引桥过短、坡度太陡,桥上通行车辆看不到对面来车,雨雪天气车辆通行困难,导致交通事故频发,人大代表和当地群众反映特别强烈。另外,潍胶公路高密段建设已基本完成,而胶州方面至今未见行动,如不及时协调解决,必将影响全程通车,影响我市的道路建设投资效益。

不少超载超限车辆利用夜间执法人员休息时段跑运输,甚至在“村村通”和市区禁行道路上行驶,影响了周围群众生活环境,并对路面造成了严重损害,缩短了道路使用寿命。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带病”车辆上路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7、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执法素质和执法质量有待提高。

个别执法人员存在“管理就是收费,教育就是罚款”的错误认识,执法态度粗暴。有的对行人、非机动车辆和无牌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视而不见,不管不问。有的在路口值勤时接打电话,或与过路熟人长时间私扯闲聊,影响车辆通行。有的存有特权思想,不但不能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反而带头违法违规。测速方面,执法不公开、不透明,将流动测速仪隐藏在路边绿化带内,影响了执法部门形象,人大代表和群众意见较大。

当前路段的主要问题:

1、规划问题;当前车道过少,导致在车流高峰期容易堵塞。

2、管理问题;由于城市管理不善,导致很多商贩占用人行道。

3、公民安全意识;由于市民缺乏安全交通意识,导致事故频发。

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办法:

1、加强了道路养护。

通过长期的清理整治工作,基本达到了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积水、无垃圾杂物;路肩、边坡、边沟规则标准,排水畅通;路树修剪美观、无残枝落叶、无悬挂白色垃圾;各种标志齐全鲜明,全市出口路环境卫生面貌有了极大改观。

2、搞好清障,保障安全畅通。

3、加强对非公路标志的清理。

组织环城全体路政人员,必要时动用全地区路政人员开展集中行动,对公路出口的灯箱和牌匾幌进行集中清理,前期下达告诫书,责令其自行拆除,若不拆除,采取强制措施,集中收缴。通过集中整治,使出口的路容路貌发生根本改变。

4、强化日常巡路。建立起完善的巡路制度,保持了巡路工作的连续性。

我们在坚持平时正常巡路和遇有特殊和重大活动时,采取白天巡路和夜间巡路相结合的办法,不分时节,在公路两侧倾倒垃圾行为多发的地段,加大巡查和看守力度。及时处理各类路政案件。

5、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工作。

一是摸底排查,消除各类隐患。全面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深度与广度上下功夫;二是加强公路险桥险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要求,对易发生事故的险桥险段等实施重点监控。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

为了强化学生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的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从小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学校高度重视,开展一系列活动,在活动中,不断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学校师生及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和乘车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现将活动开展小结如下:

学校悬挂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标语横幅、宣传内容进行更新和完善。充分利用校讯通平台、社区广播等开展交通安全常态化宣传,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和安全提示语,努力营造浓厚的校园氛围。

1、利用国旗下的讲话

利用国旗下的讲话等形式对学生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不乘坐无牌、无证、车况差及报废车辆,不乘坐农用车辆,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积极防范交通事故。

2、组织全体学生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

为了强化学生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的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从小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我校组织全体学生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通过活动对进一步加大学校安全的宣传力度,增强全体学生的安全观念,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3、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

11月22日,我校邀请安海派出所郭警官为同学们开展了“安全在我心中”的交通安全知识讲座。

讲座中,警官从学生应如何遵守交通法规入手,并结合一些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要求同学们牢固树立安全法规意识,引导学生如何在道路上骑车或行走才会有安全保障。并根据当前交通形势和学校周边交通环境,通过各种生动的案例教育学生,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指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是“头号杀手”,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听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同学们纷纷表示,交通安全关乎生命,要珍爱生命,就一定要安全出行,今后除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还将努力做好小小宣传员,一齐播撒平安的种子。

1、学校全面加强学生放学路队整合与管理,严格规范学生入放学路上行走,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行为。

2、开展了学生上学、放学交通方式调查,掌握学生每天出行交通方式的具体状况;严禁违规车辆接送学生,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车辆,特别是无牌、无证,报废或检验不合格接送学生的车辆要排查摸底,及时报地方交警部门查处。确保师生上学放学道路交通安全。

学校经常性组织专人开展周边道路交通隐患专项排查活动。加强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针对限速、慢行、让行等警示标志标牌、减速带等基础设施进行梳理。并对学校道路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从而为保障师生道路交通安全做好一切准备。

学校一直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学校的头等大事来抓,开展一系列安全知识的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法规意识和安全文明意识,教育学生关爱生命,共同打造平安校园而努力。

学校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我队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划分了检查小组,共分了东西两队,明确了职责和任务,统一了检查内容、时间及有关要求。

本次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是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公示栏是否上墙;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执行人员健康管理要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采购索证制度;是否存在违规加工制作凉菜、发芽土豆、四季豆、野生菌类等高风险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是否存在违规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行为;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规定;是否按规定实施食品留样;加工场所、设备设施布局是否按照量化分级管理评审达标要求进行设置,配备并规范使用;食堂内外是否环境整洁;餐厨废弃油脂和垃圾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这次专项检查对我辖区内5个学校的7家食堂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首先,检查发现学校食堂均建立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了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健全了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未发现超许可范围制售凉拌菜情况、未发现使用发芽土豆、四季豆、野生菌类等高风险食品,未发现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食堂均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许可核定项目为学生供餐。其次,检查中也发现了个别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差、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参差不齐、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更换频繁等问题,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造成了一定的隐患。针对这些问题,我局积极会同教育部门不断加强跟踪督查,落实整改措施,努力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级,营造让广大师生更加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最后,检查中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全县7家学校食堂进行了20xx年第一季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动态评定”工作,做了该餐饮服务单位的诚信档案记录。本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车辆7车次,检查覆盖率达100%。

三、存在的问题。

1、检查发现部分学校食堂存在餐厨废弃垃圾处置不规范、未坚持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制度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队执法监督人员下达了餐饮服务巡查表6份,要求限期整改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针对存在的问题继续对学校食堂加强《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落实好各项措施,严防食物中毒的发生。

2、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和明确责任,强化校内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的自身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学校食堂餐厨废弃垃圾处置的'管理。

3、密切联系当地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对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法予以查处,以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学校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

按照《关于开展电梯使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的通知》要求,祁集所认真学习省委书记郑栅洁关于电梯安全“带病就是隐患”的批示精神和汲取合肥“12.4”华府骏苑电梯冲顶事件,认真开展电梯安全整治工作。确保两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

祁集所辖区内电梯使用单位共6家,分别是滨河新村、中安联合煤化工、嘉玺新材料、万泰电子、平圩电厂、天宇宾馆。祁集所全面仔细排查了各相关企业,要求其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对不能及时处理的项目要求限期整改。具体行动如下:

1、突出排查重点。

将排查重点放在人员流动密集,电梯使用频率高的单位,存在隐患风险大的企业单位上。比如滨河新村、中安联合煤化工、嘉玺新材料等,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开展了深入细致的大排查。先后对维保单位资质、维护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维护保养记录是否完善、有无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三方通话是否畅通等进行了检查和询问并逐一实地检查是否到位和设立。

2、强化宣传引导。

向电梯使用单位及维保公司就近期发生的电梯事故和安全乘梯知识进行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安全责任意识,督促各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积极投保,增强电梯风险防抗能力,维护乘梯人合法权益。

3、形成自查报告落实隐患整改。

要求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进行逐项自查,确保导靴靴卡、安全钳等安全部件运行正常,将存在隐患及整改情况按照限期时间进行报送。此次隐患排查,祁集所共检查货梯3部、客梯34部,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已要求电梯使用单位进行了整改。

祁集市场监督管理所。

20xx年1月25日。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认真落实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和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突出“八项重点”,强化“六项措施”,落实“三项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围绕“十大工程”和“四区建设”、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主要工作目标:20xx年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平稳态势,把事故总死亡人数、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铁路、农机、较大事故起数、亿元gdp死亡率、10万从业人员死亡率、万车死亡率等10项指标有效调控在省政府下达的范围之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回查率和事故隐患整改完成率达到95%;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评价面、事故报表率和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政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落实企业法人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三)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防止瞒报、漏报、误报或者拖延不报安全生产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究制。

(四)按照省政府下达我市20xx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以上年统计资料为依据,搞好综合平衡、量化分解。

(五)按月调度、季度分析、年中微调、跟踪监控各项控制指标的动态变化,调控序时进度,确保控制指标不突破。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控管理。

(六)建立事故隐患监控管理台账,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

(七)加大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防控力度。继续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数据库,逐步建立重大危险源远程安全监控系统。

(八)落实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9号、10号、11号令等有关规定,坚持便民高效、服务基层的原则,严把安全质量初审关,确保申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真实性。

(九)认真实施国务院397号令,对已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进行跟踪监控,发现已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限期停产整顿或吊销许可证。

三、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十)森林防火:进一步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责任,对涉及油库、加油站、烟花爆竹仓库、炸药库等高危场所,制定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

(十一)道路交通运输: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新机制建设。继续治理超载、超限、超速,严厉打击农用和民用自备车船非法载客行为。抓好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的整治。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和低质量船舶的专项整治。不断加强民航安全监管工作。

(十二)消防: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抓好黄山风景区、屯溪老街、西递、宏村等古民居、古建筑、古村落、商场、超市、宾馆、市场、学校、医院、网吧、休闲中心、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防火单位和防火部位的安全监管。深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

(十三)地质灾害:对列入台帐的地质灾害点,凡是涉及生产经营活动的、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都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治理,严加防范。

(十四)烟花爆竹:认真实施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范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行为。认真开展许可换证安全技术标准化工作。强化源头管理,推行专营批发配送、市场备案和定点销售制度。实行烟花爆竹打非“零报告”和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员“专盯”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完成榆林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xx〕22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我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实整治责任,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技术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四个原则要求,有序推进我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清农村房屋底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对本区域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要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切实做好农村房屋基础信息的填报工作,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房屋底数清单、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二)排查房屋安全隐患。

1.重点排查(20xx年12月15日前基本完成)。依据已建立的农村房屋底数清单,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和县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组织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初判情况填报工作,建立重点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可结合农村自建房结构类型细化排查内容和排查重点。

2.全面排查(20xx年6月10日前基本完成)。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对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建立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清单。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做出初步判断。

(三)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由县住建局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机构进行农村房屋结构、使用、地质和周边环境等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建立农村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清单。

(四)农房安全隐患整治。农村房屋经安全性评估或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由县住建局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制定整治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农村房屋安全重点整治方案和全面整治方案,在县住建局的指导下,明确整治重点,确定工作程序,调配工作力量,提出时限要求。

2.落实政治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镇村属地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3.建立整治台账。县住建局、镇、村要分别建立重点和全面整治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4.完成整治任务。重点整治力争20xx年6月20日前基本完成,全面整治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同时,根据实际,力争3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存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整治。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落实属地责任,县住建局要落实行业监管部门,根据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加快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用途变更等全过程管理制度。要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县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领导、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本乡镇实施方案,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组织各村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各项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夯实部门责任。县住建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等工作;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县统战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县教体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县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县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县司法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完善,强化法治保障;县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县财政部门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三)落实“四清一责任”机制。县住建局和镇村要围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摸底、排查、鉴定、整治4个关键环节,建立完善房屋底数、隐患排查、评估鉴定、问题整治四个“清单”,签字背书,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责任分明的工作闭环。

(四)加强综合保障。县住建局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工作。县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法律咨询、法律调解等工作,指导依法依规处理农村违法用地、违规建房问题。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房建设管理工作统筹考虑。

(五)加大督促指导。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联合实地督导,避免多头检查,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报县纪委监委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

(六)做好宣传引导。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掌握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于20xx年12月7日前,将本乡镇工作实施方案报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自20xx年12月1日起,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报送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设备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复查、排查在用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深化重点行业、重点设备、重大隐患的专项整治,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重点设备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监检全部达标,为有效控制和预防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创建安定、良好的社会环境做出新的贡献。

依据《20xx全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哈尔滨市20xx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规章、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

特种设备重大隐患是指《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和《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用)》第二十条的严重事故隐患。一般隐患是除重大隐患以外的不符合安全法规、技术规范和有关文件规定的设备隐患。

全县在用的各类特种设备。

(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

1、使用单位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聘用专(兼)职管理人员情况;

2、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3、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

4、使用单位教育培训、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5、使用单位设备档案、作业人员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情况;

6、使用单位建立事故报告、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和执行情况;

7、使用单位重点设备和隐患治理、监控情况;

8、使用单位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方面。

2、特种设备的使用是否按行政许可要求进行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

3、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

5、特种设备的运行是否按要求有真实的运行记录,是否在规定范围内运行;

6、特种设备的维护是否经过正常的维护保养,是否有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8、对雨雪冰冻、大风等自然灾害损坏的特种设备是否已进行必要的维修及检验;

9、是否存在下列违规行为:

(1)常压锅炉是否承压使用。

(2)氢氧等气体充装单位是否设置防止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的错装和防止不相容气体错装的装置。

(3)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存在对超期未检、报废气瓶及钢印标记不清的气瓶进行充装的行为,是否按规定对报废气瓶进行处理。

(4)电梯使用单位是否制定电梯管理办法和三角钥匙管理制度。

(5)冶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是否将整治要求落实到位。

全县各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由县局负责排查,排查主要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做好检查记录,经排查的设备无论有无隐患均要认真填写《20xx年哈尔滨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登记表》,要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份隐患排查治理综合情况和《20xx年哈尔滨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登记表》上报市局。

排查治理的重点是“奥运会”、“哈洽会”、“大冬会”重大活动涉及的场所、宾馆等在用特种设备;盛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压力容器;涉及全县重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群死群伤或巨大影响的特种设备。

第一时段(3月-7月):围绕确保“哈洽会”和“奥运会”准备工作,做好隐患排查治理。

1、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保障设备安全运行。

2、加强对游乐设施的检查。

3、对“哈洽会”涉及的宾馆、场所在用特种设备进行逐台排查,逐台检验,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确保“哈洽会”顺利召开。

第二时段(8月-9月):围绕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

1、做好奥运会涉及的重要部门、重要场所、重要设备的安全检查。

2、国庆节前,做好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设备的检查,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第三时段(10月-12月):针对冬季取暖,做好隐患排查治理。

1、在冬季供暖期前,对供暖锅炉进行检查。

2、对液化气充装站进行检查。

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20xx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执行组长:

成员:

(一)对企业的要求。

1、企业领导对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工作要高度重视,摆到日程,认真对待;

2、确定重点设备,划分重点设备级别,建立重点设备台帐、监控措施和管理制度;

3、确保设备使用登记率、持证上岗率、定期检验率达100%;

4、对隐患设备未按规定整改的,使用单位要主动停止使用,不准带病运行;

5、针对设备特点,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6、加强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政策水平。

(二)对监察机构的要求。

1、开展重要活动、重要时段的安全大检查,强化现场监察,保证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各种资料规范齐全。

2、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三)对检验单位的要求。

1、检验机构要充分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要求、落实责任;

3、发现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书面通知使用单位并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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