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英语(专业22篇)

时间:2023-12-11 06:47:08 作者:HT书生

学好英语可以扩大我们的知识领域,让我们能够更广泛地获取信息和资源。小编整理了一些英语学习的经典语录和名言,希望能给你带来启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作文

其中我最喜欢看《淘气包马小跳》。因为这本书有趣好玩,接下来我给你们讲一讲故事吧。

在马小跳五岁那年,他爸爸马天笑开车开马小跳去奶奶家过暑假。奶奶家有条多管闲事的大黄狗,有跑的比马还快的猪,还有说话说的比鹦鹉还好的八哥,还有一只可爱的大黑猫。

一天马小跳找不到大黑猫就问奶奶:大黑猫呢?奶奶说:“大黑猫喜欢上了隔壁的大白猫”,可是大白猫的主人不喜欢大黑猫,所以就天天把大白猫关在家里。大黑猫就天天在隔壁家外面转悠等大白猫出来。

马小跳一天碰见了大白猫主人的儿子—小非洲,马小跳问小非洲:“你爸爸妈妈为什么不把大白猫放出来和大黑猫玩?”小非洲说:“因为爸爸妈妈说怕大白猫和大黑猫在一起生出来的孩子一黑一白的不值钱,纯白的猫才值钱,所以不让大白猫出来。”马小跳听了以后觉得的有点难过,后来他们一起想了一个办法,让小非洲假的绝食骗他的爸爸妈妈把大白猫放出和大黑猫在一起玩。经过这件事以后马小跳和小非洲成为了非常非常好的朋友。他们在一起度过了一个非常愉快的暑假。

人不能太自私,比如大白猫喜欢大黑猫,可是大白猫的主人说白猫值钱,黑猫不值钱。这是不对的,不能只想自己不想别人。这就是我看了这本所领悟到的道理,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英语作文

我非常喜爱阅读。我读了许多本书,但是我最爱的书是《哈利·波特》。

这个故事很棒。他很吸引人,也很神奇。我从哈利·波特,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身上学到了许多。他们非常善良,尽管有时会出现一些小错误。在故事的结尾,哈利波特拯救了世界,并且他们都非常的幸福快乐。我经常幻想:如果我也有魔法,那样生活会多么美好啊!我将用我的魔法帮助那些有困难的人们,让世界温暖、和平。每个人都将非常快乐、我想让这个世界上只有爱和温暖。如果我有魔法,我一定要去做。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我非常喜欢它。我也想当一个魔法师,你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生作文

一段故事,载入《史记》之中,便是历史,而载入这本书中,却更像是一本神话,远古洪荒,孕育着华夏文明,也许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吧。将历史化作神话,将神话融入历史,相辅相成。或者可以说,华夏五千年的文明,没有《山海经》,是不完整的。尽管那许多诡异的怪兽以及光怪陆离的神话故事,在古代长期被认为是一部荒诞不经的书,但它的历史价值,确实在今天得以显扬。

午后,即使是在丛林掩映中,那太阳的火热却依旧不减,树下倚树小憩的人,脸上盖着一本早已褶皱的《山海经》,手中还握着半杯没有喝完的白银毫针,那人睡得如此安详,嘴中还在嘟囔着什么,兴许是回味着方才读过的故事吧。

不知道是什么声响,竟惊动了他,只见他忽然起身,睡眼惺忪的看了一眼远方,确定了仅仅是几只鸟后,再想入睡,却没有那么容易,于是重新倒了一杯茶,静静的喝完,复又捧起书继续看着,思绪也随着书中的故事,飘向了远方。

书中的人激烈地对决着,看书的人紧张而又兴奋着。不知到底谁才是主角?一段早已经看过了几十遍的故事,如今看来,仍旧是津津有味,乐在其中。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每一遍的感觉,陌生而又熟悉,吸引着我流连着它的故事,感慨着这些陌生而又奇异的景物。

时常,我因为夸父的执着而感动,也经常因为精卫的遭遇而惋惜,当看到刑天为了辅佐炎帝而敢于挑衅黄帝的权威时,我彻底的被这本书征服了。不过,征服我的却并不仅仅是这些故事,更是缔造出的这些远古故事的内涵之意。“神话是文学之母”这一点我是深信不疑的,倘若没有《山海经》,如此繁荣富庶的精神家园必将空出极大的空白;如果没有《山海经》,中华人民对于远古洪荒的探索,不过是仅仅到了“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的地步;如果没有《山海经》,那么我们今天对于古文化的考究,就有少了一部重要的记载。

此刻在丛林掩映下的我,早已意识到了这本书的珍贵,轻轻地收好这本书,抿一口茶,静静地回味着方才的一切,默默地寻味。抬眼望去,青树翠蔓,在那山的另一边,在那遥远的远方,烟雾朦胧,群鸟归徙,隐约地,看见那个地方,演绎着一个故事,叫做山海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精彩作文

“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册书籍,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这是美国传奇诗人狄金森所写的《神奇的书》。是啊,书就像一匹车骑,它质朴无华,但他它却重装满了人类灵魂中全部的美丽。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让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弗朗西斯。霍奇森。伯内特的《秘密花园》。

起初,我根本不知道这本书。班上的同学带来后,我开始迷上的了这本书。但看到一半,那位同学就把书弄丢了。于是,我就到书店买了一本。

文中小主人公叫玛丽,玛丽出生在印度,是个相貌平庸脾气倔强,人见人厌的女孩儿。她对什么都没兴趣,一次霍乱夺去了她爸妈的生命,她成了孤儿,被送到英格兰约克郡米赛尔斯维特庄园,由姑父克拉文先生收养。前,年轻美丽的姑妈在生下儿子克林后不久在花园里意外身忘。克拉文很伤心,从此封闭了花园,不让人进去。此后,玛丽就和克林和狄肯开启了关闭10年的花园。

这本书出版于19,先后十几次被改编成电影、电视、话剧、动画片,评论家认为这可能是她最好最有生命力的作品,是一部让人爱不释手的经典著作。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作文

人不能无止境地生活在痛苦中,当失去的东西无法挽回,我们更不能失去自我。生命注定要经历一次次磨难,才能塑造出与众不同,所有的经历都是获得,所有的获得都是上苍给予的恩宠。

——题记。

这本书中,作者胡歌娓娓道来,讲述自己对生活、生命的理解和感悟。遭受车祸的他,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支离破碎的一切,他没有放弃,而是选择了乐观坦然地接受一切。面对生命的无常,面对身边朋友的离去,作者将幸福一个个拾回,从人生轨迹一帆风顺的青春偶像蜕变成了一个能够坦然面对生命的.幸福拾荒者。

多数人面对困难会垂头丧气,例如我,尽管明白要怎样去迎接挑战,可还是会懒懒地选择逃避,也许是胆怯。不过无论怎样都不好,面对才是重点。

很多人都天真地以为风雨过后就一定会有阳光,就必须会有阳光,所以一旦有一场突如其来的雾,他们就会抱怨不停,抱怨天空的昏暗,抱怨风吹雨打的众多磨难,抱怨苍天的不公平。其实他们不知道:所有的经历都是获得,所有的获得都是上天给予的恩宠,不论是风雨、阳光,还是朦胧大雾。人生就是如此奇妙的境遇,也许在经历打击后,你会很虔诚地以为阳光到来了,可命运无常,她总是要再给你的挫折雪上加霜,总是另外赐予你一个朦胧的世界。所以,就算当我们置身于茫茫大雾,也要勇敢地前进。

相信,阳光就在前方!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精彩作文

翻开《老人与海》,这本我最喜爱的书再次将我带进了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海明威笔下的世界,朴素无华但清澈流畅的字里行间都令我陶醉。在我看来,这本书是作者一生中最好的一部作品。

《老人与海》这本不可多得的书籍对我意义深刻:由于书柜中藏书无数,而我只读完了“冰山一角”,妈妈便不再买书,让我先将自家的书慢慢“消化”。可《老人与海》却是妈妈破天荒地奔进书店精心挑选,最终买下一本赠与我的。因此,我对这本书感到十分亲切,仿佛有种特殊的情愫于其中。

这本小说的故事一波三折,令我很快沉迷其中。书中主要写了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后,带着男孩曼诺林的沙丁鱼饵向远处的海域驶去。他竟出乎意料地钓到了一条比船还大的枪鱼。老人与枪鱼周旋了两天,终于大获全胜,但又引来了无数鲨鱼的抢掠。老人分离与鲨鱼拼搏,最后带着枪鱼骨架回了海港。

这篇小说中,我记忆犹新的是圣地亚哥老人的一句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它消灭,可就是打不败他。”我想,这就是圣地亚哥的信念,这就是老人的“硬汉性格”,这就是鲨鱼打不倒他的原因!当然,我更喜欢的是那唯美的.描写。海明威独特的文字使我恍惚看见了在碧水之上,那清晨的海港多么静谧;那深蓝的梦幻的大海在白雾中多么深沉;那长长的银色的白沙滩多么醒目?最让人着迷的便是圣地亚哥老人和大海一样色彩的眼睛,我好像能通过老人深邃沧桑的眼眸看到他的慈祥,他的乐观,他的永不言败。而我最喜爱此书的真正原因,就是老人令人折服的精神:坚强、宽厚、仁慈、充满爱心又不畏艰苦、毫不服输,即使他在人生的决斗场上失败了,面对不可逆转的命运,他仍然是精神上的强者,是个受人景仰的“真正硬汉”。圣地亚哥老人的事迹使我心灵震颤之余,深切地体会到:我们在面对外界巨大的压力和厄运打击时,应该坚强不屈,勇往直前,甚至如同老人般视死如归,即使失败了,却也保持了人的尊严和勇气,有着胜利者的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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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初中

我今天说写的题目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四五快读》,作者是:杨其铎。

这本书是一年前妈妈买给我的,妈妈给我买这本书就是为了可以教会我认识很多生字,一年多以来我的确是通过读这本书认识了很多的生字,从刚开始一个字也不认识到现在我可以独自完成简单的阅读故事,读写作业以及认识生活中常见的标语。这一切都是这本书给我带来的帮助!

其实这不是一本书,它总共分为八册也就是八本书,第一本书让我认识的都是最简单的生字,例如:一二三四五…就是一个由简到繁的过程,由单个枯燥的汉字不断被组合成鲜活的、生动有趣的词语、句子、故事。让我很快就能够理解汉字所蕴含的意义,在脑海中形成与这些词语、句子、故事所表达的意思相符合的生动画面,一步步品尝到识字乐趣,轻松愉快地识字,并很快获得自主阅读的能力。

又很好的检验是不是记住了新学的字,同时还能帮助我理解每个字的意思,最后更关键的是还锻炼了我大声朗读的能力。我最开始读短文时断断续续,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的蹦出来,可是到现在,我可以很流利的读完一个故事,还可以叙述故事的内容。每一册书的后面有单字卡,可以剪下来自己在家和爸爸妈妈玩认字游戏。

同学们你们喜欢这本书吗?我是非常的喜欢。因为读书可以增长我们的识字量;读书还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让我们一起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吧!如果小朋友想多认识一些生字的话,我想推荐这本书给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好词好句好段》,它陪伴我走过了三年的岁月,在学习上给了我许许多多的帮助。

《好词好句好段》长21.2厘米,宽15厘米,厚3.3厘米。蓝白色的背景上画着一个小男孩,站在很高的山峰上,看着远方美丽的景色在画画。封面上还大大的写着6个字“好词好句好段”。

《好词好句好段》是一本专门为我们小学生提供的作文描写资料的工具书,内容分四部分:(一)写景,(二)写物,(三)写人,(四)写事。每部分按照描写对象的类别和条目,风结尾常用词语、绝妙佳句和精彩片段。内容丰富,选材精当,编排合理,查阅方便。

这本书既可以供我们写作时参考还可以在我们阅读时供我们欣赏,能够起到开阔我们的视野,活跃我们的思维,启发我们的灵感。这本书还有附加的名言警句。这本书能启迪我们写作文的新思路,新方法。

记得有一次老师星期四下午,放学后给我们布置了作文,题目叫《我的读书故事》。结果星期五大家的作文交上去以后都没写好,老师就叫我们回去修改,再抄写一遍。星期六我昨晚作业后拿出我又好看又帅气的笔记本,但是我怎么都下不了笔,像烤在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转。突然我急中生智,拿出了《好词好句好段》看了看,查找了起来。这就启发了我,写出了一篇很好的文章。星期一果然不出我所料,老师给了我好评,并在班上当做范文讲给同学们听。

《好词好句好段》不光是一本工具书,它还可以在我们闲着没事的时候给我们增加更多更好的好词、好句和好段。我相信这本书也能在学习上给你带来不小的帮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精彩作文

说起这本《智慧儿童》,它已经伴随我多年了。

记得我二年级的时候,有一天中午,我独自一人在家里写作业。突然,门“咔”的一声打开了,我跑出去一看,原来是妈妈回来了。妈妈瞧了瞧我,问:“敏敏,作业写完了吗?”“恩。”我说着,眼睛直盯着妈妈拎着的白袋子看,“咦!这好像是新华书店的袋子耶?”“恩,这是一本新书,刚出版的,拿去看吧。”妈妈说完,便把书放在桌子上,转身去做午饭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精彩作文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月,拨开我心中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们的生活锦上添花。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我要做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中的主人公金铃,女,刚过11周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是一个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她为了做个让爸爸妈妈和老师满意的“好孩子”作出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份天真、纯洁,向大人们作了许多“抗争”。

金铃在学习上付出了很多,可却一直不被爸妈认可。这本书让我重新理解了“好孩子”的定义:学习成绩优秀是好孩子的一种标准;兴趣广泛、知识丰富、才华横溢也是好孩子的一种表现;而像书中的金铃那样,虽然成绩并不是名列前茅,但她善良正直、宽容大度,又有一颗悲天悯人的高贵心灵,我觉得她也是一个好孩子。金铃只是个普通的孩子,在她的身上你或许可以找到自己或者身边同学、朋友的影子。

“我要做好孩子”也许是天下每一位孩子的心声,其实做好孩子并不难,只要你认认真真对待每件事情,别人总有一天会认可你,但不要埋没孩子的天性,真实的自己才会是一个孩子的天性。作者正是把小主人公的话“我要做好孩子”作为全书的中心话语,贯穿全文。久久回荡在大人身边,使大人开始理解孩子,懂孩子,做孩子的知心朋友,这也是这本书受大众欢迎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主人公金铃让我们进入了她的天地,和她一起走过一段心路历程,分享她的喜悦、她的困忧、她的秘密、她的向往和她的成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精彩作文

人们常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对我们人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如果没有书,我们人根本不能迅速地掌握知识,要是只听别人讲,时间会让我们忘记,可书呢,想看时拿起来看,无论多久,书里的内容页不会消失。

最近我看了一本课外书,我认为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看、最感人的书了。这本书的名字叫做《野性的呼唤》,是一本著作,作者叫做杰克伦敦,是一个美国人。

这本书了里的主人公是一条叫做巴克的狼狗。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本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后来被大法官的园丁偷走,辗卖给邮局,有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后来,巴克被残暴的主人赫尔打得遍体鳞伤,索顿救了他,并细心为他疗伤,由此,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陶金是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的巴克咬死了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生作文

人到中年,我看过的书只是书海中的“一粟”,但也可以说是数不清了,当这天孩子突然问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时,我的脑海里马上闪现的书名还是《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与孩子一起读的儿童书。

窗边的小豆豆》是日本著名作家,著名节目主持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黑柳彻子的代表作,它不是一部杜撰的小说,而是作者的亲身经历,记录了她上小学时的一段生活。作者因淘气被原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并奠定了她一生辉煌的基础。

《窗边的小豆豆》之所以是我最喜欢的书,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被她的独特的外观吸引,这是一本制作精良的书,淡粉色的书皮正中央窗口里一个短发小女孩一幅天真无邪稚嫩的面庞让人无比怜爱,清新的简笔画勾勒出的小女孩充满了顽皮和率真,这种毫不修饰的纯天然气息正是我的最爱。

其次我非常喜欢作者的写作风格,书中的语言简单活泼,浅显易懂,非常适合小学中年级学生阅读。这本充满了欢乐和无限趣味的书会使孩子们产生强烈的共鸣,同时爱上阅读、爱上上学。而成年人把注意力可以更多地倾注到书中所要传达的教育理念上,可以有更多地空间去思考和品味作者所描绘的这幅理想的儿童快乐成长的美好画卷。当我读这篇作品的时候,我被书中的主人公小豆豆天真、善良、纯洁、自然的行为和语言所打动,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跌宕的情节,没有刻意的遮掩,没有有色的褒贬,作者平实朴素的文风,小豆豆随心所欲的流露,巴学园里亲切,随和的教学方式使这里的孩子们度过了人生最美好的时光。

让我喜欢的最重要原因是书中所传达的教育理念让我受益匪浅。书中写到小豆豆第一次到巴学园的时候,校长小林宗作先生并没有和小豆豆的妈妈说些什么,而是说要和小豆豆谈谈,这一谈就是四个小时。文章中有这样一句话“无论是之前,还是这之后,再也没有一个大人这么认真地听小豆豆说话了。”可以说,小林宗作先生让小豆豆一直说话说到无话可说时才住口。

我就在想,就这一点,我们作为家长的又有几人能做得到呢?我们平时总是说自己很忙,可以说跟孩子认真地说几句话的时间都显得是那样的紧迫。更别说是几个小时了,但是反过来想,小林宗作先生很懂得小孩子的心理,做得很对,他用四个小时换来的是小豆豆对他一生的喜欢,小豆豆当时的心情是“能永远和这个人在一起就好了”!这可是很值得去做的事情哦!如果我们对孩子再耐心一点,细心一点,把孩子作为一个和我们平等的人去对待,认真地倾听孩子的诉说。我们跟孩子的距离就会缩小很多,我们对孩子的教育就会取得更大的成功。

书中有这样的一段话说的很精辟,特摘录下来与大家分享:世界上最可拍的事情,莫过于有眼睛却发现不了美,有耳朵却不会欣赏音乐,有心灵却无法理解什么是真,不会感动,也不会充满激情……”我记得有位艺术大师也曾经说过:“不是生活中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看来享受生活,取得事业的成功,不仅要有一定的物质基础,更要有心灵的感动!

阅读这本书,在清新流畅的文字中,您将绽开真心的笑容,明白教育的真谛、感受到生活的美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生作文

我想答案是肯定的。我当然爱读书,也有爱读的书。我最爱的书是《鲁滨逊漂流记》,这该是本冒险小说了,不像《冒险小虎队》那么悬疑、不切实际。这是一本以水手历险故事为基础改编的书,作者肯定花了不少心思。整整28年!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孤单、寂寞,与野兽生活。当终于来了一个活人时,鲁滨逊该多么高兴。为了无障碍交谈,不辞辛苦地教他学英语;为了信仰统一,不发生宗教战争,教他信基督,拜上帝,读《圣经》;教他吃面包,吃动物肉,穿衣服。为了让一个食人生番成为后来的忠实伴侣、仆人,鲁滨逊花了巨大精力!而在鲁滨逊初上小岛时的无助、窘迫,父母的劝告一起涌上心头,作者又用极其细腻的笔触写了鲁滨逊的心理活动。再后来与野人的战争,救下西班牙俘虏和星期五的父亲时,当见到一个活生生的欧洲人时,作者并没有用华丽的语言去形容,看他的动作便一目了然了。此外,星期五的赤子之心也让我惊讶,一个曾经的食人族也会有孝心?但他接下来的行为证实了这一点:星期五在替西班牙俘虏用甘蔗酒搓脚时,不时回头看看父亲是否还在那儿。突然,他发现父亲不见了,立马跳起来往大石头方向奔去。直到看见父亲躺在大石头上才放下心来,原来他父亲为了舒展一下筋骨躺了下去。连我这种不易感动之人也不禁热泪盈眶了,一个食人族如此,更何况我们?鲁滨逊的智慧救了他,如果说上帝塑造牛顿是为了告诉我们地球上有万有引力;塑造霍金是为了告诉我们黑洞的性质的话,那么塑造鲁滨逊就是为了告诉人类还有一种叫智慧与动手能力的力量!

这不是一本简简单单的书,而是一个活的`生命体,它表现的那种历险、勇敢以及其他所有语言所无法表达的精神,激励一代一代的奋斗指南。相信这部巨著会流传千古,有更多更多的人拿起它并为之疯狂,激励自己奋斗,奋斗,再奋斗!

再多的话我也不说了,这也竭尽我所能。只希望你和千千万万个你也能捧起这本书,捧起更多书如饥似渴地在书之海洋中遨游。谢谢你们,我的`演讲完了。

我喜欢的书初中英语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初中

我喜欢读书,特别是课外书,它点缀了我的大脑,也丰富了我的知识,里面还有有趣的细节。让你哈哈大笑。

有一次,我正在写作业,写的无精打采,我想到了课外书,我很想看,就拿起了我还没看完的那本书,我心里想:就看一会儿,十分钟也可以,于是我就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一分钟、半小时一小时“作业做完了吗?”爸爸问,这打断了我的思绪,我磕磕绊绊的说:“快......快做......快做完了”还没有说完,我就马上那个开始做作业了,我很害怕,要是被爸爸发现了,该怎么办呢!我一笔一画的写了五个字,就有瞄准到了那本书上,我想:刚才太入迷了,要不,我定上表。就十分钟。短短的十分钟过去了,闹钟叮铃叮铃的响起来了,我想:就这么短,这肯定是幻觉。我又看了一会儿。一直中性笔掉到了地下,我看了看表,啊,已经八点了,我急忙写作业了。我也不知写作业要写到几点。

有一次,课间了,我就拿起了课外书,看了起来,竟没有听见上课铃,下一节课是科学,我由于看书,竟没有发现科学老师的到来。我高兴地看着,有人碰碰我,我就看了一眼,没想到科学老师在上课,我心里暗暗高兴起来,幸好不是语文、数学、英语我太幸运了。我忍不住笑了起来。

看课外书就是好玩,也很有趣。我很喜欢课外书,也不知道你们喜欢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生作文

一个出身于富商家庭的人,充满热情,敢于冒险,他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去最求梦想,踏上了海山的冒险旅程,他乘船前往南美洲,再涂在遇到了风暴,他孤身一人生活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坚毅顽强,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鲁滨逊。

鲁滨逊在岛上自己摸索着生活,他挖洞居住,利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种植粮食,他曾救下一个土着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把他留在身边当仆人,最后他使小岛变的美丽富饶,当在岛上第二十八年时,一艘英国船来到岛上,鲁滨逊才返回英国。

这本书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鲁滨逊的勇敢,智慧和信仰支撑着他生存下去,,他顽强的精神值的我们学习。

当自己独立生活时,应对生活充满信心,面对困难,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只有这样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鲁滨逊在岛上生存了几十年,不但是他顽强的精神,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的社会经验他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这就是他活下来的信念,鲁滨逊通过努力,创造了自己精神和物资王国。。

安逸的环境往往会诱发人的惰性,使人养成依赖的毛病,恶劣的环境可以激发人生存的本能,敢于去改变环境,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论环境时好时坏,都能创造条件。

坚毅的硬汉独自在荒岛上求生,他不甘生活在平凡的富商家庭中,他想望大海,敢于追求,敢于冒险,他吸引我的不但是他的生存技巧,惊心动魄的冒险,还有他的精神。

《鲁滨逊》漂流记时刻激励着我,它教会了我要乐观面对人生,不能因为恶劣的生存环境就自暴自弃,只要有敢于挑战的精神,就一定能够成功。

山西运城盐湖区康杰附中初二179班高二:陈寒菲。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很喜欢读书,不管任何书刊——童话、故事、小说……我都读过一些,因为我认为,在读书过程中体味到了些许乐趣,只要有趣就心满意足了。也许,我那时不是在读书,而只是单纯的看,心中感想也仅停留在表面上,没有深入细微。

是好书《名人传》改变了一切。

我小的时候不知什么叫书,买回就读,不到一天就读完了一本。隔些时日便催父亲再给我买书,开始父亲还很高兴,见我如此爱书,便也欣然应允,但是对于我来说都是当时新鲜,可谓囫囵吞枣,不出几日便失去了读的兴趣。终于有一天,父亲拿着一本我刚刚看过的《负荆请罪》问我里面讲的内容,我吱吱呜呜才说出了几句,父亲脸色失去了往日平静,他大声的呵斥我读其中段落,我战战兢兢接过书,忐忑不安地读起来,读地磕磕绊绊。不觉暗自思衬——读过了为何还如此陌生,陌生的好似没有看过,连有些字也音调不配,词句分家。这次父亲没有发火,但从他的表情我看得出他真的生气了。

晚上。父亲给我买回了一本叫做《名人传》的书,我先是惊讶而后满是欣喜,正要走过去拿过来读,父亲却说:“不必了,先好好想想怎样品读吧,然后明天再读,以后再读时,一定要认真,理解‘品读’的内涵,读完应该有所收获呀!”语气虽平和但很具有威慑力。“这本书有什么好的?”我在猜疑中朦胧入睡直至天亮。

一年又一年,酷爱读书的好习惯终于养成了,以至于每晚睡前都必看书,它给我带来无尽欢乐的同时,更使我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名人传》是我真正读书的开始,我爱它!

读书,百利而无害;品书,定会使你经历五色人生。只有读书的人生,才能尽显快乐的心灵旅程,定会使你小小的书房到处飘满文字带来的芳香,回味无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初中

飞机翱翔在天空,轮船畅游在海面,汽车行驶在街道,特别是高铁的到来刷新了,我们对于路程时间之间关系的体验。现代化交通工具带给人们的是便捷、舒适的享受,生活在这和平时代,世界上一切似乎都是那么美好。有一本书告诉我们这些都是暴风雨后的阳光,书中“二万五千里”和“十三个月”已远远超越了速度的概念,这本书就是我所喜爱的《长征》,长征就是一个奇迹,阳光下的我被深深震撼。

众所周知,在遭受第五次反“围剿”的巨大损失后,红军被迫开始转移,开始了令全世界惊叹的长征,期间中央红军共经过14个省,翻越18座大山,跨过24条大河,行程二万五千里,历时十三个月,同时经受着血与火的考验。

从挺进湘西,到冲破四道封锁线,从强渡乌江,到飞夺泸定桥,可谓危机四伏,艰难重重,进行了380多次战斗,最终突破几十万敌军的围追堵截,多少战士献出了宝贵生命,留下一段段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

短缺的衣物,匮乏的粮食,不断围堵的敌人,阻挡不了他们前进的步伐。凭借着坚定的信念和钢铁般的意志终于完成了战略转移的艰巨任务,写就了一篇史诗般的壮丽篇章。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表现了革命道路的艰难,“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最好地诠释了红军战士这段征程的革命豪情。

“二万五千里”,是时速350公里的高铁约36个小时的路程,似乎缩短了它的长度,看完《长征》,了解了那段历史,你会对这个数字肃然起敬,感觉根本无法单纯用尺度来衡量,因为“二万五千里长征”已经变成了一股力量的代名词—“长征精神”。

它弘扬了共产主义精神,它鼓舞了数万万人的心,它激励着世世代代的人民,是中华民族百折不挠、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的最高表现。

它是历史长河中的一小部分,却具有非凡的意义——《长征》。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小公主》的书。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突然明白了成长中是一定要经磨难的。而经历过磨难的人,成功后,才会变得更加璀璨、闪亮。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善解人意的贵族女孩儿莎拉。克鲁在一所名叫“明钦小姐优等女子学院”的学校发生的点点滴滴的幸福、感人、悲哀的事情。当然,在最后莎拉以幸福的结局在我们这些读者的眼里画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这又是一本很值得我们深思的`书。全书完全的显露出了一个充满友爱的世界和充满人情味的生活。从莎拉充当暴躁女孩洛蒂的“小妈妈”到莎拉一直努力帮助胖女孩埃芒加德学法语;从莎拉友好对待小苦工贝基到莎拉唯一的亲人—爸爸去世后,贝基、埃芒加德洛蒂努力安慰莎拉等事件,都很令我感动。

其中,我最喜欢第九章—“米奇塞德克”。这一章讲了在莎拉十二岁生日当天,莎拉爸爸去世的消息传到这所学校的校长——明钦小姐的耳朵时,明钦小姐一怒之下,把莎拉赶到了阁楼里,让她当女仆。莎拉在阁楼里结识了一个老鼠伙伴这只老鼠长得很古怪,像一个长着灰色八字胡的小矮人。所以莎拉叫它“米奇塞德克”。每天,莎拉都从厨房拿来一些残余食物来喂“米奇塞德克”,她与“米奇塞德克”建立了奇特的友谊。一次,埃芒加德来阁楼里看莎拉,当她看到“米奇塞德克”时,吓得浑身发抖。后来,在莎拉的调节下,她也与“米奇塞德克”成了好朋友。

在最后,莎拉在爸爸的合作伙伴—一名印度绅士的帮助下,拥有了一所钻石矿。从此,莎拉又过上了那公主般的生活。

一本书读完了,而我却有些意犹未尽,我觉得莎拉暗暗告诉我:以善良对待别人,就会得到幸福的回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初中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有许多种,有作文类、童话、神话类等。

我国最著名的书是四大名著,分别是《水浒传》、《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而我最喜欢的是《三国演义》这本书。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喜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还很佩服刘玄德、曹孟德等人的领导能力。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蜀、魏、吴三个国家,他们相互制约,明争暗斗,最后晋国统一了三国的故事。而书中著名的情节有赵子龙七进七出,关云长过五关斩六将,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刘玄德三请诸葛亮,诸葛亮祭风烧赤壁等。

三国领导者中,刘备是汉室皇族后人,为人仁慈,爱民如子,与张飞、关羽在桃园结义,后得到诸葛亮的辅佐,建立了蜀汉政权。曹操曾担任东汉丞相,后加封魏王,有雄才大略,处事果断,但为人奸诈诡秘,老谋深算,喜欢玩弄权术。孙权是孙策之弟,天生具有帝王的威严和驾驭群臣的能力。善于发现和提拔人才,后称帝成为吴国君主,与魏、蜀形成鼎足之势。

需要有人在背后辅佐自己。每个人都有天生的能力,但是不努力,再好的能力也会被你埋没。在现实中,许多人没有利用自己的先天优势而是去做自己最不擅长的事,多费了许多精力。在遇到困难时,要想好每个选择所要付出的代价,尽可能的减少损失。

书是山,他告诉我凝重;书是水,他告诉我柔情;书是云,他告诉我变化。书中有许多秘密,还有许多乐趣。

作者:褚天。

《草房子》是著名作家曹文轩的作品,我非常喜欢,书中的那些草房子,总时不时地映现在我的脑海里。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男孩桑桑小学六年的生活。六年中,他经历了许多看似寻常却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事情。桑桑在这六年里感悟到友谊、亲情和触摸死亡的体验,这一切,都将成为他生命中难以抹掉的回忆。

桑桑很是顽皮,经常给人制造“风景”,如在大热天里穿棉衣棉裤;将秃鹤的帽子挂在旗杆上;用蚊帐打鱼,但,就是这个调皮的孩子,对待困难却是无比的坚强和勇敢。

当发现有人欺负纸月时,桑桑立即站出来替她抱打不平;帮蒋一轮老师送信,虽然早就想放弃;陪秦大奶奶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刻,而最让我佩服的是桑桑面对死亡的那种平静及对生活充满希望和信心的精神。

桑桑在六年级上学期时生了重病,父亲带着他到处看病,几天就踏破一双鞋底,大家都对桑桑表示关心,但那掩饰不住同情与悲悯。桑桑拒绝了再次看病,那么多天苦药快让桑桑失去信心,不过温幼菊的“别怕”和那首无词的歌却给了桑桑力量,经过几番周折,桑桑的病终于好了,他对死亡有了自己的认识。

桑桑一家要搬走了,离开油麻地,离开草房子。再见了,再见……。

合上书本,我闭目沉思,一幢幢草房子里面学生的欢声笑语,为平凡的油麻地增添了色彩。纯洁的友谊,生活的变故,大人们之间的情感纠葛,这些既感动着我,又使我感到迷茫。是的,人与人之间的事情太多,有些孩子们能懂,有些则不懂。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爱读书,而且非常喜欢高尔基的那句话:“我读书越多,书籍就使我和世界越接近,生活对我也变得越加光明和又意义”读书是一种兴趣,我们可以根据兴趣来确定自己的努力方向。

我要说的这本书就是《居里夫人传》。其实我在小学的时候就已经看过一遍了,每天晚上都会看一章,也不管明天上不上学。现在已经毕业了,看到寒假作业里有一篇就是写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就在书柜中把书粗粗的扫了一遍,在众多书目中看到了《居里夫人传》,它还是老样子,没什么变化。为了保证这篇征文的质量,而且时间已经过了很久了,多多少少有些忘记了,所以我就在中午的时候又把它给看了一遍。感受到了与看完第一遍时不同的感受。

我第一次捧起《居里夫人传》时,便一下子被居里夫人身上那种坚韧不拔、不屈不挠的精神给折服了。自从她邂逅了皮埃尔、居里之后,我发现她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开始变的充满激情。她的丈夫居里同样也是一位忠于科学研究的“梦想家”。他们有着共同语言,他们的结合便是两颗高尚心灵的碰撞,这碰撞摩擦出耀眼的科学成就!

在我读第二遍之前,我已经学过了《跨越百年的美丽》,这也是一篇赞美居里夫人的文章,其中,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说:“在所以世界名人当中,玛丽·居里是唯一没有被盛名宠坏的人”是啊,她淡淡地生活,静静地思考,执着地进取,自由地驾驶规律,永葆这一种理性的美丽。

也正是因为学习了《跨越百年的美丽》,我对居里夫人有了很多不同的看法。她不愿去做名人,她因那些成天来骚扰的记者而感到厌倦,这不是她想要的生活!这与当今的社会景象和人民思想有着极大的反差,这也更是一种对大红大紫、闲逸奢侈生活的讽刺啊。

她一生淡泊名利,不接受财富,不接受名望,“两袖清风”这个词用在她身上再合适不过了,在她的心中,总有一个使命叫她完成一项又一项科学研究,让她不断崭新科学的远景,那是不知从何而来的坚定信念,是一个“梦想家”的原则。

居里夫人甚至经历了世纪大战的考验!但她并没有倒下,真正的令人惊愕和叫绝。但总有她倒下的时候,她倒下的时候,她仍未忘记自己的使命。在这一刻之前,她已预料到自己生命的终结,似乎可以想象她生前为科学事业做出的辉煌的成就,她舍得抛弃这一切吗?命运不给她迟疑的机会,就带走了她。

居里夫人走了,完成了她的使命走了,一个在全世界都刻有深刻印记的科学事业,终结了。

居里夫人曾经说过:“我从来不曾有过幸运,将来也永远不指望幸运……我激励自己,用尽所用的力量应对一切……我的毅力终于站了上风。”这让我明白坚强的意志力不仅是成功的保障、坚定人生目标的保障,而且还是克服困难,获得成功的必要条件。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学生新分类》。因为我对非常感兴趣。我是从三年级开始学写的,刚开始时我对写作无从下手,老师的课堂指导和自己的勤练笔,尤其是《小学生新分类》让我打开了写作的思路,我马上喜欢上了它,知道如何去爱惜它、使用它。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名叫《野菊花》,作者用了拟人手法来写作,文章非常优美。这篇让我时常想起:在我美丽的家乡,每个季节,漫山遍野开满金灿灿的野菊花。每当我从它们身边走过,总是情不自禁地蹲下身来,小心翼翼地抚摸它,细细地观赏它,久久地注视它开得多么热闹的野菊花啊!有的在微风中翩翩起舞,有的像在悄悄地议论着什么。那支撑花朵的枝条绿得像要流出一股油。那橙黄的花蕊儿仿佛是一个调皮的花妹妹,绽开笑脸好奇地打量着这个奇妙的世界。

那椭圆形的花瓣紧紧地围成一圈,守卫在花妹妹的周围,也许它们正在与花妹妹做游戏吧!花妹妹头上那一根根细如金丝的花丝和点点的花粉像皇后戴的珠冠,有规律地、整齐地插在它头上,使花妹妹更加可爱了,那一个个含苞欲放的花蕾则像一位懂事的姐姐,紧紧地托住花妹妹,生怕一阵风就会把花妹妹吹走似的。多么炽热的情感啊!看,还有这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像不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那绿里透红的纱布,把那小小面庞都遮起来了。或许再过两三天,小姑娘就会勇敢地扯掉纱布,与哥哥姐姐一起饱览这个新世界的风光呢!望着这漫山遍野的野菊花,我想了很久、很多是啊!

金灿灿的野菊花是美的,就像深秋的小天使,给人们带来心灵的温暖。它们不是开在鸟语花香的阳春三月,而是开在万物凋零的深秋;它们既不选择优越的条件,也不需要人培育,在哪儿落户,就在哪儿扎根、开花、结果,为点缀大地做着贡献。这不正是象征着祖国建设者们默默奉献的精神吗?啊!野菊花,我要从心底里唱一首赞歌,热情歌颂你!因为你让我懂得了如何去面对困难,如何去分享快乐。《小学生新分类》让我变得更聪明,让我对这世界更充满激情,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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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生作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书是多么的重要啊!在书海里,我最喜欢的名著非《西游记》莫属了。《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我最早看的一本书,这本书是明代的吴承恩写的。

《西游记》充满了奇情和幻想,让我百看不厌。书中主要讲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同心协力地去西天取经,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西游记》中有善良的唐僧,无所畏惧的孙悟空,贪吃好色的猪八戒,别看他懒惰贪吃,以前可是天上的天蓬元帅呢!默默无闻的沙僧,善良忠心,任劳任怨。还要可爱的白龙马,他也是西海龙王的三太子,西行路上最长的一个,默默承担驮唐僧这个艰巨的任务。唐僧没什么本事,但他善良、和蔼、乐于助人,有让人敬佩的超出常人的执着。三个徒弟都有上天入地的非凡本领,而唐僧没有让徒弟借助非凡本领直接飞去取真经,而是一步一步走到西天的。

小朋友们都喜欢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这个了不起的英雄更让我无比敬佩。他既不怕高高在上的玉皇大帝,又不怕各种各样的'妖魔鬼怪。他机智灵巧,有七十二变的本领,可真让我佩服。他对危害人民的妖精绝不放过。我们的生活假如有更多无所畏惧、勇往直前的人,世界就会更美好。

《西游记》中性格鲜明的人物让我非常欣赏,但书中的情节更加精彩。在《西游记》中师徒四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当他们经过火焰山时,想借铁扇公主的芭蕉扇来扇灭火焰。可是铁扇公主不愿意借,因为孙悟空把她的孩子——红孩儿送到洛伽山做童子。孙悟空没法子,只好和铁扇公主、牛魔王几次斗智慧斗法力,最后借助天兵神力,将伏三怪,扑灭了大火;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三打白骨精片段。白骨精诡计多端,一心想吃唐僧肉长生不老。她想借助孙悟空不在这一机会对唐僧下手。白骨精接二连三的变化,制造了唐僧和徒弟孙悟空的种种误会。孙悟空被逼回花果山,但他得知师傅被抓的消息,立即赶回去救了唐僧。唐僧安全了,知道误会了孙悟空,感到很后悔。师徒终于言归于好又重新踏上了取经的路。功夫不负有心人,这支坚强团队,终于战胜了九九八十一个磨难,取得了真经。

《西游记》的作者让我们认识到一个美好的事业,不会一帆风顺的,总会经历重重困难。这本书让我明白“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的道理。只要永不放弃,学习道路上的荆棘也会变成美丽的玫瑰。

《西游记》让我受益无穷,让我如痴如醉地喜欢上它。感谢吴承恩爷爷,是他用这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前进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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