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检测督查工作制度(汇总20篇)

时间:2023-12-12 05:43:16 作者:雨中梧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规章制度起着统一行为准则、规范组织管理的作用。规章制度的遵守和执行要求每个组织成员都保持良好的自律和自觉意识。

核酸检测督查工作报告

为切实做好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校师生的健康安全,创造让家长和社会更安心、更放心的学习环境,2月14日下午,上级对我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大规模核酸检测。全校师生上下一心,通力协作,整个检测现场有序、高效。

学校提前已做好检测方案,设计分流路线、指引标识和每个工作摊位的设置,做到科学、合理,为有序检测核酸做好充分准备。相关医护人员也早早入校,指导学校做好准备工作,他们全副武装,全程弯腰采集,耐心安抚学生情绪。你们是最美的白衣天使!

检测工作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提前准备好各学生的检测二维码,10人为一组,孩子们排着整齐的队伍,自觉佩戴口罩,间隔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在教师的带领下,有序地进行了核酸采集信息。

老师们全程跟进,孩子们井然有序地排队等候检测,取样后很有礼貌地向医务人员致谢,展现出我校学子彬彬有礼的精神风貌。

全体师生在校领导的统筹安排下,积极配合,工作高效、秩序良好,圆满完成了此次核酸检测任务。大家工作不分彼此,上下齐心,共抗疫情,筑牢抗疫“安全墙”。真诚地向白衣天使致敬,感谢你们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核酸检测督查工作报告

为积极应对疫情突发事件,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万辉社区党总支开展突发疫情全员核酸检测压力测试活动。万辉社区全体领导干部、各居民小组长、在职党员志愿者、物业工作人员、医院卫生院医护人员、社区召集共计90余名志愿者服务队陆续到达万辉社区全员核酸检测点,对万辉社区居民进行全员核酸检测。

落实政策、完善对策、科学决策。为落实我社区关于全员核酸检测活动,太平新城街道第一时间召开领导干部会,连夜再部署、再落实,确保将政策落到实处。认真部署、合理分工、各司其职、有备无患。检测需要将志愿者分为5个工作组:宣传动员组(负责召集核酸检测人员),场内外秩序组(负责人员引导和驱散,保证不扎堆儿,一米间隔排队),信息预审组(对未戴口罩的、信息填写不规范的,进行口罩发放或信息补充,保证酸检测效率),登记录入组(负责信息登记),应急管理组(负责处理突发情况)。

通过本次全员检测,群众对疫情的警觉度提高了;干部对疫情的处置能力提升了;政府对疫情的决策更加完善了。我们坚信,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攻坚战。

核酸检测督查工作报告

为迅速落实街道疫情防控工作指示精神,对辖区在盐田港工作的居民及相关人员进行全面核酸检测,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5月23日,怡锦社区在天颂雅苑社康中心组织开展核酸采样,全天共计采样1049人。其中,天颂雅苑涉及盐田港工作人员及同住人除去14天离深、已搬离的100%完成核检。

5月23日,街道、社区按照“安全、就近、方便”的原则,结合天颂雅苑小区实际,协调区三院在该小区内社康服务中心旁边的户外空地设置了核酸检测集中采样点,为该小区在盐田港口工作的居民及其同住人提供优先采样服务,确保“应检尽检”,不落人、不落户。

早上7:30开始,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社区第一书记罗铁牛带领社区“两委”班子、值班人员、网格员、社康中心医务人员布置场地、核实人员信息、协调资源等,确保采样工作有序开展。

罗铁牛委员要求社区做好宣传发动,引导群众分批次、分时段有序开展核酸采样,减少聚集交叉感染的风险,根据上级要求,按时完成相关人员核酸检测任务。

上午,街道党工委书记李相宏、街道党工委委员杨文辉到怡锦社区天颂雅苑核酸检测集中采样点指导工作,街道网格管理中心副主任曾俊雄、社区党委书记曾德宏及社区“两委”班子陪同。

李相宏书记详细了解了天颂雅苑小区在盐田港口工作的居民及其家属的情况,以及核酸检测工作进展,要求社区持续强化网格化排查,并联合各小区物业管理处,依托入户、电话、微信、小区宣传栏、小喇叭等多种媒介,对辖区内在盐田港口工作的居民开展拉网式核酸检测宣传提示,引导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完成核酸采样工作,保障居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下午,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胡国光到怡锦社区天颂雅苑社康服务中心检查指导核酸采样工作,要求社区要求社区严格落实卡口测温、戴口罩、播放小喇叭等防控措施,督促各小区物业对外来人员及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并加强对辖区内居民住户及商家店铺的防疫宣传工作,真正做到“防疫措施严落实、宣传覆盖无死角”。

怡锦社区党委书记曾德宏、党委副书记蒙在恒、党委副书记王娅菲带领党委班子成员、社区工作人员到天颂雅苑协助核酸检测集中采样点工作,并同步组织网格员对重点关注人员进行摸底排查,以及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宣传工作。

考虑到天气炎热,经社区协调,天颂雅苑社康服务中心于下午17时开展了第二场核酸检测集中采样工作。

5月23日,社区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值班领导陈振栋带领值班人员协助怡锦社康服务中心疫苗接种工作,为前来接种疫苗的居民提供秩序维持、登记引导、接待咨询等暖心服务。

接种新冠疫苗是应对新冠肺炎的有效手段,通过在人群间建立免疫屏障,阻断疫情传播,保证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怡锦社区党委将充分利用各种微信群和入户宣传等多渠道广泛宣传接种新冠疫苗的相关知识,本着知情、自愿的原则,持续发动辖区符合条件的居民进行接种,力争做到”应接尽接”。时值盛夏时节,骄阳烈火、酷暑难耐,却也阻挡不了怡锦社区“美丽家园”义工的脚步。义工叔叔阿姨们放弃周末的休息时间,在辖区开展环境提升行动,为社区尽一份心、出一份力,奉献自己的光与热,通过一天的劳动,辖区卫生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也进一步带动和提高了周边群众的文明意识。

核酸检测督查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强化新冠疫情“早发现”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轮检工作,4月26-27日开展第一轮常态化核酸检测。

为确保采样工作顺利进行,零距离的社工们一马当先,主动联系所在社区的书记,参与到核酸检测工作中,协助做好信息采集、搬运物资、秩序维稳等工作。“有手机的请提前打开安康码”“一人一条红线,上网课的孩子先去前面做”这两句话,成为了社工的口头语。在检测现场,社工们及时解决居民在检测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问题,同时积极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居民有序排队等待检测。

核酸检测过程中,居民只需拿出手机出示安康码或预登记码,就能进行核酸检测,大大减轻了人力负担和时间成本。然而,这让“技术弱势群体”(有智能手机,但是操作不太流畅)与“无智能手机群体”遇到了“门槛”。零距离社工针对这两种不同需求的人群,提供个性化服务,解决全员核酸“痛难点”的同时,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关心与温暖。对于“技术弱势群体”,零距离特别建立了“核酸检测流程学习群”,将有智能手机却又不太会操作的老人拉进群,群内发布了如何打开安康码的详细操作流程视频,让每一位老人都能学习并熟练操作,为精准服务奠定基础。“无智能手机群体”大多为老年人及儿童,社工们与这类群体所在的社区进行沟通,获取“无智能手机群体”的相关信息,帮助他们申请“核酸检测预登记码”并提前打印出纸质版。在核酸检测当日,分发到“无智能手机群体”手中,切实保障核酸检测准确有序高效的开展。

常态化核酸检测是一项艰巨繁重又需要持久坚持的工作,每一场核酸检测的顺利完成,都离不开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的密切配合。零距离充分发挥“三社联动”机制的积极作用,三者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并肩作战,以最佳的精神状态、最实的工作作风积极参与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守护我们美丽的家园。

核酸检测督查工作制度

一是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全体参建人员每14天至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根据疫情发展变化情况,加大核酸检测频次,确保不漏一人,坚决杜绝麻痹大意思想。二是切实加强主动筛查力度,临时进出人员应持有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证明方可出入建筑工地。核酸检测证明有效期应与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保持一致。三是确保应检尽检。各地要按照责任分工,督促各建筑工地100%完成定期核酸检测工作,及时跟踪检测进展情况。同时,要加强督导巡查工作,对未按要去完成检测任务的,要给与严肃处理。四是加大疫苗接种力度,确保应接尽接。

各地住建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要与建筑工地积极对接协调,帮助落实采样地点、采样时间,组织检测人员主动对建筑工地全体人员进行上门采样,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有效减少外出聚集可能产生的交叉感染风险。

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要求辖区内建筑工地全面实施封闭管理,全面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无关人员严禁进入,项目人员非必要不得外出,减少人员聚集、减少路径风险。要全面落实参建人员实名制管理,对场内人员实行每日体温检测登记,落实“一人一档”制度。

各地要督导参建单位建立外来人员隐患排查制度,加强外来务工人员防控管理。全面核实外来人员的行程路径,所有新进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对近14日内有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暴露史的外来人员,要确保第一时间上报,并主动采取医学隔离措施。

各地要督促参建单位严格落实人员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办公区、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杀工作,保持卫生整洁和空气流通,落实临时隔离场所。要督促参建单位加大防疫物资储备力度,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口罩、消毒液、防护服、一次性手套、体温检测设备等卫生防疫用品,做到储备充足,随用随调,确保现场每名从业人员日常需求。进一步优化施工计划,合理安排工期,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核酸检测督查工作报告

为有效阻断疫情隐匿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市民健康全,8月10日-12日,流沙西街道在全街道范围内开设9个核酸采样点,全面开展区域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流沙西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闻讯而动,迅速成立街道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及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落实到人,明确了各部门、有关单位成员及责任。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全体下沉到核酸采样点,靠前指挥核酸筛查工作,站到防疫最前线。

流沙西街道统筹各村(社区)情况,按照网格化管理的方式划分区域,科学部署。为了方便群众快速完成核酸检测,各检测点工作人员提前打印好“粤核酸码”操作指引,做好充足的准备。现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们有效分流引导群众自觉戴好口罩,遵守采样现场“一米线”的“铁规则”,依次排队完成扫码、登记、核酸采样等流程。整个核酸筛查流程顺畅、衔接紧密、秩序井然。

街道严格按照揭阳市、普宁市的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控措施,强化疫情监测应对,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时时保持备战状态,随时迎战。

及时订购了全员核酸检测所需物资物料,对储备的应急物资进行认真的梳理,储备口罩、帐篷、体温枪、消毒液、隔离衣等物资,保障疫情处置的需要。

加强宣传工作,将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通过多途径向社会公布和讲解,强调正确引导,宣传科学防控,不信谣、不传谣。在全员核酸检测期间,街道各领导、干部职工、党员、志愿者、社工冲在前,做表率,分工有序、各司其职,切实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核酸检测督查工作报告

4月11日,世埠社区落实我镇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通知,有效防控排除疫情风险,发挥核酸检测的排查作用,从上午9:00时起为广大市民提供免费核酸检测。

根据我镇有关部署,世埠社区开设5个核酸采样点,工作人员紧锣密鼓地筹备早上的大规模核酸检测排查工作,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有序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在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的引导下,市民排着长队,有条不紊地按要求做好信息登记、排队等候检测。现场工作人员及时对场所进行了全面消毒,不断提醒民众保持要求距离,戴好口罩,认真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所有工作正常开展。

在核酸检测工作中,广大党员志愿者、党群先锋队员等深入践行群众路线,在采样点忙碌穿梭,群众有需求就有党员的身影,切实做到为人民群众服务,尽显当先锋、作表率的党员“本色”。

“疫”战当前,来之则战,截止11日晚上9时,世埠社区核酸检测工作以成功、安全、高效地顺利完成,我社区将继续按照上级的防疫防控要求,全员第一时间进入状态,并采取各项有力防疫防控措施,确保社区群众的健康安全,齐心协力一同筑牢坚实的群体免疫屏障。

核酸检测督查工作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严防疫情扩散。20xx年x月x日晚上电话通知每一户居民提前做好核酸检测准备和相关注意事项。

x月x日早上7:00全民检测工作全部准备到位,按照应检尽检、愿检尽检、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网格长和工作人员以小区楼栋、单元为单位引导居民来到xx市xx中学采集点进行核酸检测工作,确保全民检测工作有序开展,采集地点有明显的入口标识,采集场地内部有明显一米线标识,居民按顺序依次做检测。

为确保安全,街道领导对核酸检测现场再次检查,要求工作人员认真核对好检测人员的身份信息,做到规范、科学、快速有序开展登记和检测工作,做好检测人员的衔接,最大限度提高检测工作效率。目前采集工作仍在有序进行中。

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全县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倡导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促进农产品安全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农业投入品是指生产农产品所必需的种子、苗木、肥料、饲料、农药、兽药及添加剂等。

二、由县农业局牵头,负责组织县农业中心、植保站、种子管理站、茶桑站、水产站及各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实施监督管理。监管人员从上述单位抽派,县级监管人员必须经省市司法部门培训,取得农业综合执法资格,乡镇级监管人员必须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业务骨干。

三、畜牧业投入品监管由县畜牧局负责。

四、监管范围:全县辖区内所有农业投入品经营公司、企业、门店、流动摊点及所有种养殖户。

五、监管对象:是否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渔药及添加剂;是否经营假冒伪劣、包装不符合规范的农业投入品;有效期即将到期或过期投入品是否分柜放置,并有醒目文字说明;经营证照是否齐全;种养殖户是否滥用投入品,是否使用国家限制使用的农业投入品。

六、每年组织县乡大规模监督检查6次。其中每季度一次,大小春春耕生产前各检查1次。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农业投入品的经常性监管,发现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县农业局。

七、严禁经营者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禁蔬菜、茶叶、水果主产区经营者经营国家限制使用的农业投入品。

八、严禁农业生产者购买使用国家严禁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不得使用国家限制使用的农药;不得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有机肥及污泥、生活垃圾、工业费渣;不得超量滥用农业投入品。

九、调进种子、种苗必须检验检疫合格,方可用于农业生产。

十、引进新农药、新肥料、新作物品种必经试验示范后方可销售推广应用。

十一、农业投入品经营者必须建立完善进销货台帐;使用者要做好投入品使用记录。

十二、农业投入品经营者要主动给予购买者销售凭证,并免费提供使用技术咨询;购买者要主动索要购买凭证,并妥善保管。

十三、经营者应具备合法经营手续,证照齐全,上岗人员必须经相关部门组织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从事经营。

十四、农业投入品经营者、使用者必须配合执法检查,并如实回答执法人员的.相关提问,不得无故阻挠。

十五、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时,要向执法对象出示有效证件。执法过程中不可通风报信,不得徇私舞弊,要秉公办事,公证执法。

十六、农业投入品经营者、使用者违反本制度,由执法部门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云南省种子管理条例》、《云南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十七、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单位、个人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给予处分。

核酸检测督查指导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潍坊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止事态进一步扩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就做好新冠病毒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修订本制度。

积极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准备工作,确保一旦需要迅速启动,及时发现感染者,尽早阻断传播途径,科学、有效处置可能出现的聚集性疫情。

根据疫情发生发展实际情况,科学确定核酸检测人群范围,按照500万以下人口2天完成,500万以上人口3-5天完成的要求,我市2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任务。

(一)坚持统一领导。在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准备及实施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指挥长,直接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落实。

(二)坚持协调配合。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各工作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工作职责承担相应准备及实施工作任务,在统一领导体制下建立协调配合及联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街接、顺畅执行。

(三)坚持网格管理。以镇街区或社区(村居)为网格,建立全员核酸检测执行机制,做好全流程、全链条准备工作,确保职责任务到人、到岗。一旦启动做到物资、人员第一时间到位。

(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1.人口底数。以公安户籍和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对全市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数量和分布情况进行摸排,掌握特殊人群情况等基本信息。以镇、街、区、社区、村居等为单位建立人口底数台账(人口底数台账见附件1)。

2.采样能力。对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可执行核酸采样任务医护人员数量进行全面摸底,准确测算自有采样能力,建立采样能力台账(采样能力台账见附件2)。

3.检测能力。对我市医疗卫生机构核酸检测实验室数量、实验室工作面积、现有核酸检测设备数量(至少包括提取仪、扩增仪、生物安全柜等)及具备资质的检测技术人员数量进行详细摸底,准确测算自有检测能力、支援力量容纳能力,建立包括以上内容的检测能力台账(检测能力台账见附件3)。

4.储备物资。对采样点设施(帐篷、保温保暖等设施)、核酸采样及检测耗材试剂、人员防护物资、环境消杀物资,样本包装转运箱、样本转运车辆等储备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储备物资台账,测算物资缺口及应急采购、调配方案,确保全员检测一旦启动,相关物资迅速到位(储备物资台账见附件4)。

(二)合理划片,科学布点。

以镇、街、区、社区、村居为单位,综合人口数量、地缘交通、场地设施等情况,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按照2000-2500人设1个采样点的标准,规划布局采样点,编制采样点布局图。采样点布局及选址应充分考虑雨雪、低温、高热天气等特殊情况。

在固定采样点的基础上,针对特殊人群或学校、养老服务机构等特殊场所,建立一定数量流动采样队伍,提高采样效率(采样点布局图见附件5)。

(三)建立队伍,培训演练。

根据固定采样点设置布局情况,明确各采样点的人员组成。确定采样点负责人,建立采样点人员队伍名册。采样点人员队伍组成包括:社区或村居干部(负责采样点布设、群众动员,综合协调),信息登记(负责人群信息登记、健康监测等)、样本采集(由专业医护人员负责采样)、样本转运(负责收集转运样本)秩序维护(公安干警或安保人员,负责现场秩序维护、引导)等,必要时动员一定数量的志愿者协助工作开展(采样点人员队伍台账、样本转运车辆人员台账见附件6、7)。

(四)备足物资,保障后勤。

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做好全员核酸采样点设施(帐篷、保温保暖等设施)、核酸采样及检测耗材试剂、人员防护物资、环境消杀物资、样本包装转运箱、样本转运车辆等准备。合理安排好采样、送样、检测等一线工作人员及外来支援人员的工作生活,科学设置轮值班次,做好住宿、休息、三餐饮食等生活保障。

(一)人群动员。

确定核酸检测人群范围后,应尽快通过新闻发布、政府公告、传统媒体、新媒体等途径向辖区发布全员核酸检测公告,由镇、街、区、社区、村居做好人群动员工作,确定各社区、村居的采样时间、批次安排等,充分动员、组织群众有序参加核酸检测。

(二)启用采样点。

1.规范设置采样点。采样点设置体温测量区、等侯区、采集区、临时隔离区、休息区、样本暂存区、医疗废物暂存区等,确保核酸检测启动后4-6小时内完成搭建和启用。对老弱病残孕、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应设立单独采样区域,减少等候时间,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

2.合理配备采样人员。每个采样点根据采样人员数量设置若干采样小组(每组2名采样人员、1名信息录入人员),每日3-4班轮换。采样人员应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并培训合格。采样数量要与检测进度匹配,日最大采样量原则上不超出日最大检测能力20%,避免样本长时间积压。

3.科学配备其他工作人员。每个采样点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综合协调、信息登记、标本转运、秩序维护等人员。相关人员根据工作进度随时召集辖区群众前往采样点,保证采样点等候人数不多于100人。

(三)样本采集。

1.健康监测。居民经体温检测正常者进入等候区,依次进行信息登记、采样、离开,保证人员单向流动,避免人流、物流交叉。体温检测异常者进入临时隔离区域进行应急处置。引导老弱病残孕,婴幼儿等特殊人群至单独设立的采样区域进行标本的采集。

2.登记记录。采样点应利用扫描身份证等信息化手段采集记录个人信息,采取混采技术的,应确保混采记录准确完整,便于查询,避免漏登或重复登记。人员、标本信息应与标本同步提交至检测机构,检测完成后由检测机构核对并批量上传人员信息。

3.标本采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及医疗机构特殊岗位等重点人群和高风险地区人群按照1:1的方式单采单检,中风险地区按照5:1方式进行混样采集,低风险地区按照10:1方式进行混样采集。样本采集严格按照《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等文件要求执行。

(四)样本转运。

样本包装、转运按照《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执行。根据转运距离配备足量的包装转运箱及转运车辆、转运人员,按照统一部署执行样本收集、转运工作,公安、交通部门开通绿色通道进行专门保障。建立转运车辆、转运人员台账,明确负责收集转运区域或采集点范围。

(五)样本检测。

1.明确检测任务。全市内具备检测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疾控中心及第三方检测机构释放最大检测能力,保证所采样品能够以最快速度取得检测结果,并于样品采集完成后12小时内完成全部检测任务。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等1:1单采的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由益都中心医院承担。其他人员检测任务,各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中心应承担70%以上。建立检测任务分配台账,明确接收样本数量(检测任务分配台账见附件8)。

2.及时调配资源。根据现有检测能力情况,完成全员核酸检测任务需要跨区域调配检测力量予以保障。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重点统筹辖区资源使用情况。建立支援力量容纳台账,明确支援人员、设备等接纳安排,确定跨区域外运样本分配计划(支援力量容纳台账见附件9)。

3.加强质控管理。检测前,实验室应当对由提取试剂、提取仪、扩增试剂、扩增仪等组成检测系统进行必要的'性能验证,规范开展室内质控,常态化参加国家级及省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时间质评。卫健局负责对检测机构的日常质控管理,全员检测时要对每家检测机构派驻专门小组驻点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查漏补缺,确保检测质量。

(六)检测结果报送。

1.报告出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依据所用扩增试剂说明书,判断结果为未检出/阴性或者检出/阳性,并形成正式报告(内容包括检测结果、方法学、检测时间等),按照实验室检测报告发放程序要求经审核后上报。

2.报告程序。检测实验室向送检方报告检测结果,发现核酸检测阳性结果时立即按阳性病例报告规范处置程序进行上报,相关部门接到报告,通知被采样人员及时进行隔离和再次标本采集。

3.反馈受检人员。检测机构应在规定时限内将检测结果反馈受检入员,采取信息化手段,尽快与个人健康码衔接,为受检人员出行提供便利。

4.发布检测结果。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应及时将核酸检测结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回应社会关切。

(七)医疗废物处理。

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标准和标识》《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xx〕81号)对核酸检测各环节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处置。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对全市检测资源进行统筹,支持保障全市全员检测工作,分层次选派市级检测队进驻、收集样本外送至第三方检测等方式分担检测任务。当全市检测能力无法满足检测需求,要在确定启动全员检测工作2小时内向潍坊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提出需求。

科学研判、有效应对全员核酸检测期限内可能发生的人员漏检、标本安全、交叉感染等风险,评估和防控措施如下:

(一)人员漏检。

风险:可能因宣传发动不充分、部分人员流动大、部分人员行动不便等,造成漏检,存在社区传播风险。

防控措施:通过官微发布、媒体宣传、街道发动、社区告知等方式提高宣传发动效果;通过流动采样点对流动性大的人员最大程度进行检测;通过上门采样对行动不便人员进行采样检测。

(二)标本安全。

风险:包括标本存放安全、运输安全和防混淆、防污染安全,存在污染环境、造成疫情传播、检测数据不准确等风险。

防控措施:通过密闭保存,全方位清洁消毒,专车低温转运等措施保障标本存放安全,不混淆、不污染,确保标本运输安全,避免标本长时间被搁置。

(三)交叉感染。

风险:采样点大量人员聚集、防护不到位不规范、标本运输及检测管控不到位,可能造成交叉感染。

防控措施:通过规范采样点设置,分时分段采样,避免人员聚集、提高采样安全;通过严格防护标准,加强采样、转运、检测人员防护,避免工作人员发生交叉感染;通过规范标本采集、保存、交接、转运,避免造成交叉感染;通过落实定时专业消杀,保障转运箱、运输车辆消杀彻底,避免造成污染或感染。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领导作用,统筹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对全员核酸检测筛查工作进行统一调度,科学划分责任网格,规范筛查流程,做到全覆盖,无漏洞。通过细化完善工作预案,不断提升全市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全员检测所需的人员、设备和资金。明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组织领导体系,责任任务分工、具体操作流程,采样点具体位置,统筹安排采样检测队伍,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对照每一个环节,建立台账名册,确保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二)明确职责任务。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各工作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工作职责承担相应准备及实施工作任务,在统一领导体制下建立协调配合及联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衔接、顺畅执行。

综合协调组:做好统筹协调,及时汇总整理数据信息,掌握工作动态;协调落实核酸检测所需资金、物资(包含防护物资、试剂、耗材等)、药械,设备(包含检测设备、信息化相关设施等)等的储备、调配等工作;协调采样点、检测点一线工作人员,尤其是外来支援人员的非医用物资保障,落实生活保障,科学设置轮班次序,选定好休息地点。

医疗救治组:负责研判分析疫情动态,提出全员核酸检测建议,提供信息咨询和技术指导;指导做好疑似病例监测与报告;组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培训演练;指导调度检测、采样队伍进行跨区域支援;组织做好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的医疗救治、医疗保障工作;指导属地做好消毒、消杀等工作。

联防联控与交通保障组:选派警务人员配合采样点做好核酸采样工作,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协助标本运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做好强制隔离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人员密集场所防控组:负责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员工等相关人员的宣传教育、自我防护、核酸检测动员及组织工作;统筹学校资源,协助做好核酸采样、检测工作。

新闻舆情组:及时发布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公告;加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宣传报道及人群动员;开展社会公众健康教育,普及防疫知识;强化网络舆情监控,及时处置相关舆情,做好舆论引导;及时发布全员核酸检测结果等社会关切问题。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

受检者信息采集、采样信息与检测信息的关联、检测报告的发放、检测结果的反馈等采用信息化手段完成,确保人员信息及时共享、人员及时管控、出现疫情及时处置。

(四)开展实地演练。

明确队员职责分工和现场采样、检测的工作制度、流程,不断加强各专业队伍技术培训,组织开展采样、检测人员及后勤保障的桌面推演和实地演练,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工作调度和督查。

及时调度和督查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各项物资的储备和人员培训。对因工作不到位、被动应付、推诿扯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快速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保障卫生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卫生监督执法各项工作中最大限度地发挥仪器设备的作用,取得最佳的社会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有关部门对仪器设备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检测仪器设备应按规定与程序,建立卫生监督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档案,做到帐目相符。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做好仪器设备校准、使用维修和检修等项工作。

二、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应按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购置。制定采购计划,编造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批准后,再进行采购。

三、检测仪器设备购置后,应当进行验收并办理出资产入库登记手续。仪器设备须手续、相关资料齐备;使用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交档案室妥善保存。仪器设备原则上由供货商提供安装、调试、培训工作。

四、检测仪器设备实行使用交接登记制度,领取、归还仪器设备时应在《仪器领取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五、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应当做好仪器设备使用的日常保养工作。仪器充电应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并注意安全。归还仪器前应当将电池取下存放,避免损坏仪器。

六、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人须加强学习,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用途和使用方法,严格按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使用人员必须爱护仪器设备,轻拿轻放,切忌野蛮操作。经常保持仪器设备的完整、清洁、定期检查、保养、维护、充电,标签清晰可查。

七、对于检测仪器设备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应当及时报告分管领导,说明情况,便于安排维修处理,确保仪器设备性能良好,运转正常,保障工作正常开展。使用人员不得擅自拆解仪器设备和擅自送修仪器设备。

八、检测仪器设备如使用不当,发生人为损坏、遗失、差错事故等应当由当事人进行赔偿。

九、为了保证检测仪器设备的正常、安全使用,每年应进行一次财产清查,以保证帐物相符。

十、外单位借用检测仪器设备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批准,凭借条借出,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检测仪器设备不得私用。

十二、检测仪器设备原则上以超出使用年限或经认定无法维修后可以报废,报废的仪器设备由大队领导班子认定批准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核酸检测督查指导制度

为贯彻落实6月3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的全国新冠肺炎医疗救治相关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省发热门诊建设、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和实验室核酸检测工作规范管理和常抓不懈,进一步提升能力,巩固防控成果,6月1日省卫生健康委组织院感专家对部分医疗机构开展了暗访检查。从暗访情况看,部分医疗机构仍存在预检分诊规范管理落实差;病区管理薄弱;发热门诊及实验室布局设计和流程不合理;医务人员使用防护用品不合理等问题。7月8日,我委转发《关于完善发热门诊和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开展发热门诊、院感防控工作的自查及同步督导,我委拟于近期组织相关专家开展全省发热门诊、院感防控和核酸检测等三项工作规范管理专项督导检查。

20xx年7月27日-7月31日各市县完成交叉督导检查,结果进行全省通报。8月初省级组织专家进行抽查。

(四)实验室核酸检测能力及生物安全情况。包括实验室核酸检测前中后质量控制;实验室安全管理等。

本次督导实行市县交叉检查,市县检查组成员由各市县卫生健康委1名分管院感的同志带队和本市县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4-5名相关专家组成。采取医院书面汇报和现场督导反馈相结合,同时各市县卫生健康委要将自查并同步督导情况进行汇报。

各市县卫生健康委、本辖区内所有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包括基层医疗机构)、具备新冠病毒实验室核酸检测能力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

督导检查组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检查组所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各检查组应当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要求,开展督导检查。

(一)本次发热门诊、院感防控及核酸检测能力三项工作规范管理督导检查由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委托海南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医院感染管理质控中心和各市县卫生健康委具体实施。

(二)各市县卫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视,督促指导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加强发热门诊、院感防控及核酸检测等三项工作的规范设置和管理,同时要积极协助相对应的市县督导检查组工作。各医疗机构要认真配合督导,并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

(三)请各市县卫生健康委将本市县督导检查组成员信息表(见附件1)于7月23日前报送至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医院感染管理质控中心邮箱。

(四)请各督导检查组要认真负责,严格按照交叉督导检查安排表(见附件2)和督导检查相关标准(见附件3、4、5)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督导检查。并在检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被检查市县存在问题台账(附件6)和检查报告报送至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医院感染管理质控中心邮箱。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医院感染管理质控中心将相关材料汇总后于8月7日前报送至我委医政医管局。检查结果将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省通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xxx,邮箱:xx@;。

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医院感染管理质控中心:xx,邮箱:xx@。

医院核酸检测采样室工作制度

为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新型冠状病毒(以下简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技术人员、标本采集、标本管理、实验室检测、结果报告等工作,保证检测质量,提高检测效率,满足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需求,特制定本手册。本手册适用于所有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

(一)采样人员。从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本采集的技术人员应当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培训合格),熟悉标本种类和采集方法,熟练掌握标本采集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做好标本信息的记录,确保标本质量符合要求、标本及相关信息可追溯。

(二)检测人员。实验室检测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有2年以上的实验室工作经历和基因检验相关培训合格证书。实验室配备的工作人员应当与所开展检测项目及标本量相适宜,以保证及时、熟练地进行实验和报告结果,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一)基本原则。

1.各医疗机构的检测能力应当与门急诊就诊人次、住院人次等诊疗量相匹配,并与采集的标本量相适应,避免采集数量明显超出检测能力导致的标本积压、标本失效、检测结果反馈迟缓等问题。

2.各医疗机构在采集标本时,要根据不同采集对象设置不同的采样区域,将发热患者与其他患者、“愿检尽检”人群分区采样,避免交叉感染。

3.标本采集应当在满足本机构发热门诊、住院患者、陪护人员及院内职工的检测需求基础上,进一步保障其他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和一般人群“愿检尽检”的'要求。

(二)采样点设置。

医疗机构设置新冠病毒采样点应当遵循安全、科学、便民的原则。采样点应当为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内部划分相应的清洁区和污染区,配备手卫生设施或装置。采样点需设立清晰的指引标识,并明确采样流程和注意事项。设立独立的等候区域,尽可能保证人员单向流动,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严控人员密度。

(三)人员配置及防护要求。

每个采样点应当配备1-2名采样人员。合理安排采样人员轮替,原则上每2-4小时轮岗休息1次。采样人员防护装备要求:n95及以上防护口罩、护目镜、防护服、乳胶手套、防水靴套;如果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或排泄物,戴双层乳胶手套;手套被污染时,及时更换外层乳胶手套。每采一个人应当进行严格手消毒或更换手套。

(四)采样流程。

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操作流程制度,根据采样对象类别确定具体采样流程,包括预约、缴费、信息核对、采样、送检、报告发放等。应当利用条码扫描等信息化手段采集受检者信息。标本采集前,采样人员应当对受检者身份信息进行核对,并在公共区域以信息公告形式告知核酸检测报告发放时限和发放方式。每个标本应当至少记录以下信息:1.受检者(患者)姓名、身份证号、居住地址、联系方式;2.采样单位名称、标本编号,标本采集的日期、时间、采集部位、类型、数量等。

(五)采集方法。

应当采集呼吸道标本,包括上呼吸道标本(口咽拭子、鼻咽拭子等)或下呼吸道标本(呼吸道吸取物、支气管灌洗液、肺泡灌洗液、深咳痰液等)。其中,重症病例优先采集下呼吸道标本;根据临床需要可留取便标本。

1.口咽拭子。被采集人员先用生理盐水漱口,采样人员将拭子放入无菌生理盐水中湿润(禁止将拭子放入病毒保存液中,避免抗生素引起过敏),被采集人员头部微仰,嘴张大,并发“啊”音,露出两侧咽扁桃体,将拭子越过舌根,在被采集者两侧咽扁桃体稍微用力来回擦拭至少3次,然后再在咽后壁上下擦拭至少3次,将拭子头浸入含2~3ml病毒保存液(也可使用等渗盐溶液、组织培养液或磷酸盐缓冲液)的管中,尾部弃去,旋紧管盖。

2.鼻咽拭子。采样人员一手轻扶被采集人员的头部,一手执拭子贴鼻孔进入,沿下鼻道的底部向后缓缓深入,由于鼻道呈弧形,不可用力过猛,以免发生外伤出血。待拭子顶端到达鼻咽腔后壁时,轻轻旋转一周(如遇反射性咳嗽,应停留片刻),然后缓缓取出拭子,将拭子头浸入含2~3ml病毒保存液的管中。

3.深咳痰液。要求患者深咳后,将咳出的痰液收集于含3ml采样液的50ml螺口塑料管中。如果痰液未收集于采样液中,可在检测前,加入2~3ml采样液,或加入痰液等体积的痰消化液。可以采用痰液等体积的含1g/l蛋白酶k的磷酸盐缓冲液将痰液化。

4.鼻咽或呼吸道抽取物。用与负压泵相连的收集器从鼻咽部抽取粘液或从气管抽取呼吸道分泌物。将收集器头部插入鼻腔或气管,接通负压,旋转收集器头部并缓慢退出,收集抽取的粘液,并用3ml采样液冲洗收集器1次(亦可用小儿导尿管接在50ml注射器上来替代收集器)。

5.支气管灌洗液。将收集器头部从鼻孔或气管插口处插入气管(约30cm深处),注入5ml生理盐水,接通负压,旋转收集器头部并缓慢退出。收集抽取的粘液,并用采样液冲洗收集器1次(亦可用小儿导尿管接在50ml注射器上来替代收集)。

6.肺泡灌洗液。局部麻醉后将纤维支气管镜通过口或鼻经过咽部插入右肺中叶或左肺舌段的支管,将其顶端契入支气管分支开口,经气管活检孔缓缓加入灭菌生理盐水,每次30~50ml,总量100~250ml,不应超过300ml。

(一)标本包装。

所有标本应当放在大小适合的带螺旋盖内有垫圈、耐冷冻的标本采集管里,拧紧。容器外注明标本编号、种类、姓名及采样日期。将密闭后的标本放入大小合适的塑料袋内密封,每袋装一份标本。

(二)标本送检。

标本采集后室温放置不超过4小时,应在2-4h内送到实验室。如果需要长途运输标本,应采用干冰等制冷方式进行保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包装运输。

(三)标本接收。

标本接收人员的个人防护按采样人员防护装备执行。标本运送人员和接收人员对标本进行双签收。

(四)标本保存。

用于病毒分离和核酸检测的标本应当尽快进行检测,能在24小时内检测的标本可置于4℃保存;24小时内无法检测的标本则应置于-70℃或以下保存(如无-70℃保存条件,则于-20℃冰箱暂存)。应当设立专库或专柜单独保存标本。标本运送期间避免反复冻融。

(五)混检标本的采集和检测。

1.采样方法。按本手册“第二部分(五)采集方法”进行样本采集。

2.样本混合。将采集的数个样本(原则上不超过5个)各取200ul进行充分混合,形成混合待检样本。

3.混检样本的结果判断与重测。检测结果先按照各检测试剂盒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被检测基因位点逐一判定,出现任一位点阳性或能测出ct值的混合样本,均作为重测对象,按照常规方法进行单样本核酸检测。

(一)实验室资质要求。

开展核酸检测的实验室,应当符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和《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办医政发〔2010〕194号)有关规定,具备经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实验室条件,以及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条件。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还应当符合《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试行)》《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试行)》等要求。

(二)实验室分区要求。

原则上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应当设置以下区域:试剂储存和准备区、标本制备区、扩增和产物分析区。这3个区域在物理空间上应当是完全相互独立的,不能有空气的直接相通。各区的功能是:

1.试剂储存和准备区:贮存试剂的制备、试剂的分装和扩增反应混合液的制备,以及离心管、吸头等消耗品的贮存和准备。

2.标本制备区:转运桶的开启、标本的灭活,核酸提取及其加入至扩增反应管等。

3.扩增和产物分析区:核酸扩增和产物分析。

根据使用仪器的功能,区域可适当合并。如采用标本处理、核酸提取及扩增检测为一体的自动化分析仪,标本制备区、扩增和产物分析区可合并。

(三)主要仪器设备。

实验室应当配备与开展检验项目相适宜的仪器设备,包括核酸提取仪、医用pcr扩增仪、生物安全柜、病毒灭活设备(如水浴锅等)、保存试剂和标本的冰箱和冰柜、离心机、不间断电源(ups)或备用电源等。

(四)实验室检测。

实验室接到标本后,应当在生物安全柜内对标本进行清点核对,并对标本进行灭活处理。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试剂准备、标本前处理、核酸提取、核酸扩增、结果分析及报告。实验室应当建立可疑标本和阳性标本复检的流程。

1.试剂准备。应当选择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试剂,并在选择标本保存液和核酸提取试剂时,使用试剂盒说明书上建议的配套试剂。核酸提取方法与标本保存液和灭活方式相关,有些核酸提取试剂(如磁珠法或者一步法),容易受到胍盐或保存液中特殊成分的影响,特别是一步法提取多需要使用试剂厂家配套的标本保存液。

2.标本前处理。已经使用含胍盐的灭活型标本保存液的实验室,这一环节无需进行灭活处理,直接进行核酸提取,而使用非灭活型标本保存液的实验室,则有56℃孵育30分钟热灭活、化学灭活的处理方式。

3.核酸提取。将灭活后的标本取出,在生物安全柜内打开标本采集管加样。核酸提取完成后,立即将提取物进行封盖处理。在生物安全柜内将提取核酸加至pcr扩增反应体系中。

4.核酸扩增。将扩增体系放入扩增仪,核对扩增程序是否与试剂说明书相符,启动扩增程序。扩增后产物置于含1mol/l的盐酸中,应将产物全部浸泡至液体中,浸泡后将扩增产物转移出实验室。

各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核酸检测质量控制。实验室应对检测体系进行必要的性能验证,性能指标包括但不限于精密度和最低检测限。实验室要做好日常室内质控,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有关要求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53号)要求规范开展室内质控。应常态化接受国家级或省级检验质量控制。不按照本地要求参加室间质评的,或室间质评结果不合格的,或检测结果质量问题突出的,不得开展核酸检测。

质量管理包括人员的操作技能和生物安全培训,标本采集、运输、接收和保存,耗材的管理,试剂的选择和性能验证,质控品的合理设置及其有效判定,复检规则,结果的报告、解释与建议等。

(一)报告时限。

对于发热门诊、急诊患者,在6小时内报告核酸检测结果;对于普通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等人群,原则上在12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愿检尽检”人群,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结果。医疗机构应当为受检者出具检测报告,并告知其查询方式,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出具检测报告。

(二)检测报告。

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单》的参考样式出具检测报告(见附件),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规定下,互认检测结果。医疗机构可采用纸质、快递、网络或信息化系统等多种形式,发放核酸检测报告,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发现核酸检测阳性结果时应按相关要求在12小时内进行传染病上报及后续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一)标本安全管理。

标本转运箱封闭前,须使用75%酒精或0.2%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标本包装应符合国际民航组织文件doc9284《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的pi602分类包装要求。涉及外部标本运输的,应按照a类感染性物质进行三层包装。疑似或确诊患者标本应标示有特殊标识,并进行单独转运。检测完成后标本,若检测结果为阴性,剩余标本及核酸可在结果报告发出24小时后装入专用密封废物转运袋中进行压力蒸汽灭菌处理,随后随其他医疗废物一起转运出实验室进行销毁处理;若检测结果为阳性,剩余标本应进行复核检测。

(二)实验室检测安全管理。

1.基本要求。标本灭活及检测应当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进行,同时采用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的个人防护。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应当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程序文件及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失误或意外的处理操作程序,并建立实验室环境消毒处理记录。

2.实验前安全要求。应使用0.2%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进行桌面、台面及地面消毒。消毒液需每天新鲜配制,不超过24小时。转运至实验室的标本转运桶应在生物安全柜内开启。转运桶开启后,使用0.2%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对转运桶内壁和标本采集密封袋进行喷洒消毒。取出标本采集管后应首先检查标本管外壁是否有破损、管口是否泄露或有管壁残留物。确认无渗漏后,推荐用0.2%含氯消毒剂喷洒、擦拭消毒样品管外表面(此处不建议使用75%酒精,以免破坏样品标识)。如发现渗漏应立即用吸水纸覆盖,并喷洒有效氯含量为0.55%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处理,不得对标本继续检测操作,做好标本不合格记录后需立即进行密封打包,压力蒸汽灭菌处理后销毁。

实验室操作人员在进行标本热灭活时,温浴前需旋紧标本采集管管盖,必要时可用封口膜密闭管盖;温浴过程中可每隔10分钟将标本轻柔摇匀1次,以保证标本均匀灭活;温浴后标本需静置至室温或至少10min使气溶胶沉降,随后再开盖进行后续核酸提取。

3.核酸提取和检测安全要求。标本进行核酸提取和检测时应尽可能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操作。如为打开标本管盖或其他有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则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

4.实验结束后安全要求。需对实验室环境进行清洁消毒。

(1)实验室空气消毒。实验室每次检测完毕后应进行房间紫外消毒30分钟或紫外消毒机照射消毒1小时。必要时可采用核酸清除剂等试剂清除实验室残留核酸。

(2)工作台面消毒。每天实验后,使用0.2%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进行台面、地面消毒。

(3)生物安全柜消毒。实验使用后的耗材废弃物放入医疗废物垃圾袋中,包扎后使用0.2%含有效氯消毒液或75%酒精喷洒消毒其外表面。手消毒后将垃圾袋带出生物安全柜放入实验室废弃物转运袋中。试管架、实验台面、移液器等使用75%酒精进行擦拭。随后关闭生物安全柜,紫外灯消毒30分钟。

(4)转运容器消毒。转运及存放标本的容器使用前后需使用0.2%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进行擦拭或喷洒消毒。

(5)塑料或有机玻璃材质物品消毒:使用0.2%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或过氧化氢擦拭或喷洒消毒。

(三)实验室医疗废物管理。

1.基本要求。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应当制定医疗废物处置程序及污物、污水处理操作程序。所有的危险性医疗废物必须按照统一规格化的容器和标示方式,完整且合规地标示废物内容。应当由经过适当培训的人员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和设备处理危险性医疗废物。实验室应建立医疗废物处理记录,定期对实验室排风hepa过滤器进行捡漏和更换,定期对处理后的污水进行监测,采用生物指示剂监测压力灭菌效果。

2.医疗废物的处理措施。医疗废物的处理是控制实验室安全的关键环节,必须充分掌握生物安全废弃物的分类,并严格执行相应的处理程序。

(1)废液的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废液可分为普通污水和感染性废液。普通污水产生于洗手池等设备,对此类污水应当排入实验室水处理系统,经统一处理达标后进行排放。感染性废液即在实验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废液,需采用化学消毒(0.55%含氯消毒剂处理)或物理消毒(紫外照射30分钟以上)方式处理,确认彻底消毒灭活后方可排入实验室水处理系统,经统一处理达标后进行排放。污水消毒处理效果按gb18466《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规定进行评价。

(2)固体废物的处理。实验室固体废物应当分类收集。固体废物的收集容器应当具有不易破裂、防渗漏、耐湿耐热、可密封等特性。实验室内的潜在感染性废物不允许堆积存放,应当及时进行压力蒸汽灭菌处理。废物处置之前,应当存放在实验室内指定的安全位置。小型固体废物如检测耗材、个人防护装备等均需使用双层防渗漏专用包装袋打包密封后经过压力蒸汽灭菌处理,再沿医疗废物通道转运出实验室。

体积较大的固体废物如hepa过滤器,应当由专业人士进行原位消毒后,装入安全容器内进行消毒灭菌。不能进行压力蒸汽灭菌的物品如电子设备可采用环氧乙烷熏蒸消毒处理。经消毒灭菌处理后移出实验室的固体废物需集中交由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置。

(四)实验室污染的处理。

1.标本污染生物安全柜的操作台造成局限污染时:立即用吸水纸覆盖,并使用0.55%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消毒。消毒液需要现用现配,24小时内使用。

2.标本倾覆造成实验室污染时:保持实验室空间密闭,避免污染物扩散。立即使用润湿有0.55%含氯消毒剂的毛巾覆盖污染区。必要时(如大量溢撒时)可用过氧乙酸加热熏蒸实验室,剂量为2g/m,熏蒸过夜;或20g/l过氧乙酸消毒液用气溶胶喷雾器喷雾,用量8ml/m,作用1-2小时;必要时或用高锰酸钾-甲醛熏蒸:高锰酸钾8g/m,放入耐热耐腐蚀容器(陶罐或玻璃容器),后加入甲醛(40%)10ml/m,熏蒸4小时以上。熏蒸时室内湿度60%-80%。

3.清理污染物时严格遵循活病毒生物安全操作要求,采用压力蒸汽灭菌处理,并进行实验室换气等,防止次生危害。

医疗机构应当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下,做好标本采集、核酸检测、检测报告的信息对接工作。建立统一的信息采集扫码程序,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做到标本采集的个人信息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顺利对接,各医疗机构间应做到信息互通、互采、互认。

因疫情防控需要等因素,医疗机构采集的标本量明显超出自身检测能力范围的,可以建立医疗机构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协作机制,分散检测压力,保证时效性和有效性。

医院核酸检测采样室工作制度

1、采样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核酸检测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坚守岗位。

2、采样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相关规定进行,做好生物安全防护,采样人员采取二级防护,防护得当。

3、严格按照采样流程、采样规范操作,遵守职业道德。

4、做好采样前准备,确保各种器材数量充足,质量合格。

5、熟练仪器性能及操作流程。

6、采样过程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规范要求。

7、做好标本的登记、编号,保证信息准确对应,保证样本流转无差错,质量不改变。

8、做好采样后的医疗废物分类处理工作。

9、对采样区进行常规消毒处理。

10、按照样本转运要求对样本进行包装、消毒、转运。

11、采样室人员离开采样室前必须检查水、电、门窗的安全,做好采样室安全管理工作。

12、需送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项目,做好相关交接工作,及时查询检测结果。

13、加强采样室的防火、防水、防电、防盗意识,出现事故应追查责任。

14、注意保护个人身份信息等隐私,严防信息泄漏。

社区督查核酸检测工作方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全体教职工、学生、保安。

(一)检测时间地点:

每天上午8:00开始检测,在学校两个核酸检测点进行检测。教职工、初三学生在核酸检测点(1)检测,初一、初二学生在教职工、初三学生在核酸检测点(2)检测。

(二)具体安排:

1、周一至周五学生每天上午进行检测,每班级均匀抽检人数不低于20%,采用“s”型均衡分配抽取方法进行,确保抽检人群均匀分布,每5天全部检测一遍。

(责任领导:xxx责任人:xxx、xxx各年级主任)。

2、学校教职工(非暴露人员)每周2次核酸检测。

(责任领导:xxx责任人:xxx、xxx各年级主任)。

3、学校保安等高暴露人群严格执行每日核酸检测。

4、(责任领导:xxx责任人:xxx、xxx)。

5、对14天内本人或共同居住人员有发生本土疫情地级市或境外旅居史、与上述地区来人有接触史的和21天内所居住社区(村居)发生疫情的学校师生员工,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

(责任领导:xxx责任人:xxx、xxx各年级主任)。

6、共同居住人员中有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等高风险人员,本人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对其所在班级的所有师生立即进行1次检测。

(责任领导:xxx责任人:xxx、xxx各年级主任)。

7、对共同居住人员中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师生员工,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

(责任领导:xxx责任人:xxx、xxx各年级主任)。

(三)组织实施:

检测工作由学校志愿者负责输入信息,要按照规定时间段组织检测,安排好检测顺序,并通知到班级、到师生员工,确保不扎堆、不空场。每天核酸检测结束后,学校疫情防控联络人要及时跟踪记录师生员工的核酸检测结果,并通过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平台及时上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学校要充分认识学生群体检测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快速部署,高效启动,组建常态化核酸检测学校工作专班,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2、做好工作对接,级部主任、班主任参与维护班级秩序,做到“应检尽检,全部核酸检测”,按照学校核酸检测安排时间表,确保不漏一人,确实无法参与学校核酸检测人员请到就近核酸检测点参与检测,并把检测结果发给疫情防控联络人。

(二)加强宣传。

要加强宣传,使每一位家长与学生、教职员工都能充分认识到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学校按时完成检测工作。

(三)加强学生信息管理工作。

疫情防控联络人上报及时登记、汇总和上报学生信息,配合医务人员开展核酸检测。

(四)检测要求。

1、务必通知师生员工按照安排的检测时间、地点有序进行检测。开展核酸检测前,将学生健康卡二维码截图打印,采样时由学生出示纸质二维码经采样点扫描登记后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学校教职员工要提前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核酸检测登记,采样时通过手机出示二维码,经扫描登记后进行核酸采样检测(班主任另外准备)。

2、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组织,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和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好一米线、戴口罩、测体温、查验二维码及登记等工作。

3、接种新冠疫苗不满48小时的人员不能进行核酸检测,不能参与检测活动。

4、学校当天核酸采样结束后,后勤人员要做好消杀防疫工作。

小学核酸检测工作制度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境外输入和省外中高风险地区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加大。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切实筑牢我县疫情防控防线,根据金华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金市防指办〔2021〕24号)的文件精神,将免费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常态化开展核酸检测,现就开展核酸检测工作通知如下: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包含保安人员、保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

10月份开始,各校具体检测时间由各属地卫生院和学校对接确定。

根据文件要求,每两周对全县学校师生员工检测一次,检测人数按师生员工总数10%的比例进行。

1.请各校(园)准备好校园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场地,指定专人负责与卫健系统工作人员的对接。

2.各校(园)要做好本次核酸检测工作的舆论宣传引导,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平台、班级微信群、钉钉群告知全体师生家长,及时消除家长疑虑等各种不利影响。

3.学校(园)做好师生员工人数统计和台账管理,于9月30日前将《各校(园)师生员工核酸检测人数摸底统计表》(附件1)报至基教科2何丽亚处,民办幼儿园由幼教干部汇总报至学前科戴恒璐。

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全面配合卫健部门开展核酸检测,对工作中推诿敷衍、玩忽职守、不履职尽职的学校,教育局将进行通报批评。

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制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近期,全国疫情呈多点发生、局部暴发态势,部分地区陆续开展了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全员核酸检测组织管理等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是快速发现病毒感染者,以便对其进行隔离、有效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的最重要手段之一,是落实“四早”的关键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坚持以检测扩大预防的策略,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和准备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全员核酸检测,以最快的速度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各地要根据《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27号,以下简称《指南》)中的有关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完善当地的全员核酸检测实施方案。要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完善各项应对措施,合理选择采样点和核酸检测机构,制定核酸检测力量支援预案,加强人员、设备、物资储备和保障能力,增强方案的针对性及可操作性,确保准备充分、保障有力。

各地在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相关工作过程中,要进一步完善统一指挥调度体系,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充分统筹各部门力量,发挥乡镇、社区管理作用。要实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摸清待检测人员底数,做到不缺1户,不漏1人,并做好预约管理。要加强采样现场的组织引导,避免人群聚集,加强医疗废物清运,严格落实采样点感染防控各项要求,确保全员核酸检测时没有漏采人员,没有因现场人群聚集造成疫情传播。同时,要建立健全采、送、检匹配机制,避免出现样本滞检或检测能力闲置。

各地要严格落实《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增强辖区内的核酸检测能力建设。要统筹日常核酸检测需求和全员核酸检测需要,对各方核酸检测力量进行有效有序调度,确保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时日常“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检测需求得到保障。要强化核酸检测机构质量控制,按照规定开展室内质控并参加室间质评。要加强人员培训,对全员核酸检测组织管理者、采样人员、包装运输人员、检测人员、报告人员、质控人员、感控人员等在内的所有人员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特别是使采样、检测人员充分掌握混采检测技术,规范开展采样、检测工作,提高检测质量和检测效率,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结果报告及时有效。

全员核酸检测过程中,出现阳性病例,要严格按照《指南》要求,进行规范报告。单采检测样本结果阳性的,检测机构应当立即上报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并由法定报告机构在2小时内将相关信息进行传染病网络直报。混采检测结果为阳性、灰区或单个靶标阳性的,由检测机构立即上报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混采数量第一时间派出相应数量应急采样队,同时对样本涉及人员进行复采和复检,以确定并报告阳性人员。

各地要加强全员核酸检测信息系统能力建设,增强数据荷载能力,适时开展压力测试,要在人员核对、样本转运、检测能力调度等方面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水平,确保高质高效、平稳运行。同时,要注重信息衔接,将全员核酸检测所产生的个人检测结果及时反馈受检人员,扩展数据信息的应用范围。

尚未出现疫情的地方,要适时开展实战演练,在组织管理、指挥调度、采运检匹配、物资供应保障、信息化支撑等全方位进行磨合、检验,查找问题和不足,优化全员核酸检测实施方案。一旦出现疫情,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激活应急指挥体系。确定实施全员核酸检测后,要尽早尽快组织实施全员核酸检测实施方案,确保检测人数在500万以内的在2天内、检测人数大于500万的在3天内完成全员检测。

核酸检测督查指导制度

按照中省应对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各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管理,不断巩固提升核酸检测质量和效率,经我委研究,决定依托市临检中心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核酸检测质量督查机制。

核酸检测实验室的基础建设、制度建设、日常管理、室内室间质量控制与评价、检测报告时间及信息报送,以及应检尽检、愿检尽检落实情况等。

全市开设pcr实验室并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技术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督查组由市临检中心组织部分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检验专业骨干组成,暂分5个组,每组由2人组成(见附件1)。从20xx年2月至4月(3个月),每个督查组每月对督查对象开展一次督查。期满市卫健委组织轮换。

1.请各督查组组长所在单位负责安排督查用车。请各组组长负责通知被查单位并整理、报送检查资料。

2.督查工作要做到查必严、查必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详细记录、及时反馈。必要时,市卫健委组织联合督查。

3.各组每次督查均应填写《医疗卫生机构pcr实验室督查用表》(附件2),并在督查结束后及时将督查情况报送至市临检中心指定邮箱。市临检中心每月30日前将督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建议后报市卫健委医政科。

联系人:市临检中心刘静电话:xx。

指定邮箱:xx@。

核酸检测门诊工作制度

根据xx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奥密克戎变异株流行期间重点人群‘应检尽检’范围和检测频次的通知》要求,对我院就诊患者的核酸检测规定调整如下:

1、发热门诊患者,必须开展核酸检测,至少检测1次,检测结果出来前一律留观;。

2、门诊手术患者,手术前24小时内检测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手术;。

3、急诊手术患者,在不影响抢救的前提下开展核酸检测,至少检测1次核酸;。

6、住院患者中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开展至少1次核酸检测;。

核酸检测督查指导制度

目前,本区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逐步进入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复学复课阶段,各常态化核酸采样点正快速投入启用。根据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好核酸检测工作中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制定如下督导制度。

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不犹豫、不动摇,紧紧围绕“降新增、防反弹”两个重点,进一步发挥好核酸采样点的监测预警哨作用,满足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核酸的采样需求,切实落实落细核酸检测工作中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有效推进核酸检测采、运、检、销的全流程监管。

1.本区承担常态化核酸采样工作的采样点及各医疗卫生机构。

2.本区承担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各医疗卫生机构。

以“压实责任、掌握底数、全面覆盖、落实整改”为原则,按照《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关于印发新冠病毒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操作指引(2.0版)的通知》等要求,对承担常态化核酸采样工作的采样点、承担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督查。

承担常态化核酸采样工作的采样点着重检查核酸采样点设置情况,是否配有统一标识;是否按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区、等候区、信息登记区、采样区、工作人员工作准备区、防护用品脱卸区,严格落实分区管理;是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落实好采样人员防护措施、核酸检测、闭环管理等工作;是否落实好手、物体表面、空气消毒等工作;是否配备生物安全转运箱,落实标本转运前消毒工作,并及时运送实验室检测;是否配置脚踏式并带盖的医疗废物收集桶,按照要求落实医疗废物转运工作等内容。

承担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着重从“采、运、检、销”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包括设置采样点情况;标本转运车辆、消毒情况;标本运送人员和接收人员个人防护情况;实验室备案情况;技术规范、操作规程(sop)、人员培训、安全保卫等制度制定情况;按规定开展实验活动情况;阳性标本复核、处置情况;实验室环境消毒情况;检测和上报时间情况;标本销毁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等内容。

(一)加强督查工作组织领导。

组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督查组,对区域内采样点、承担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常态化督查工作(详见附件)。

(二)常态化监督检查。

各核酸采样点每周进行一次自查,区卫生监督所协同区临床质控组双周巡查,每两个月完成一次区域内各核酸采样点全覆盖监督检查;承担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区卫生监督所协同区临床质控组双周巡查,加大核酸检测全流程监管力度。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类承担常态化核酸采样工作的采样点、承担核酸检测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自我管理,严格落实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即时整改,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对在督查中发现的落实不到位、履行职责不到位、整改工作不到位的情形,将依法依规予以相应处罚。

(二)加强部门联动。

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并负责制定整体监督检查方案,做好辖区内承担常态化核酸采样工作的采样点、承担核酸检测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对于新增的核酸采样便民点、流动点应纳入覆盖对象。监督检查中应加强与各核酸采样点设置单位、管理单位的沟通和协调,联合区质控小组,发挥专家优势,协调多方力量共同承担督查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告。

区卫监所每月底上报督导检查情况至区卫健委,如有典型案例及重要事项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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