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管理制度心得体会(通用15篇)

时间:2023-12-05 10:26:35 作者:纸韵

心得体会不仅是对过去的总结,更是对未来的规划和目标的思考。现在,请大家一起来阅读一些关于心得体会的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的写作带来一些灵感。

计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工作用计量器具目录》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

第三条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使用、报停、重新启用及报废,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按要求将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报当地县(市)局备案,县(市)局收到申请后予以登记备案,并分别制发相应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登记备案证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报停备案通知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启用备案通知书》及《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报废备案通知书》,建立辖区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明细档案。

第四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及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由使用单位向当地县(市)局申报,县(市)局建立辖区计量标准器具明细台帐并督促其按期送检,计量标准器具报停、报废、重新启用、更换按《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规定由使用单位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考核单位提出申请并由考核单位备案。

第五条县(市)局指导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建立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档案管理卡》(简称《档案管理卡》),《档案管理卡》格式由本局统一制定,县(市)局统一编号,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保存。

第六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接受检定后,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及时、准确地在《档案管理卡》上标注检定时间、检定人员、检定机构、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编号及检定结论。并将相应的计量器具备案证书及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存档备查。

第七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须实行三色标志管理,在其显著位置粘贴“绿、黄、红”彩色标志标明使用状态。

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须粘贴绿色合格标志;某一功能或某一指标达不到仪器本身要求,但可以限制使用的经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须粘贴黄色准用标志,并标明其允许使用的范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经检定不合格的,超过检定/校准周期的,经报废或报停备案的,须粘贴红色禁用标志。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对已报废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应进行入库管理,不得将其置于工作台上。

第八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对计量器具进行管理,定期维护。放置环境要符合要求,严禁与其他工具、杂物堆放。

第三章强制检定。

第九条经质监部门考核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及《计量授权证书》的计量检定机构或经授权在企业(单位)内部开展量值传递的单位依法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

第十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及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由使用单位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质监部门申请周期检定。

第十条辖区内的在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由县(市)局下达《地区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指定书》(简称《指定书》),指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指定书》格式由本局统一制定,指定的内容必须标明计量器具的名称、规格型号、器号、数量,检定机构名称及检定时限,必要时可添加附表。

第十一条实行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经县(市)局备案下达《指定书》后,使用(安装)单位持《指定书》向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或送检,县(市)局负责督促。

第十二条水表、煤气表、电能表等实施首次检定的计量器具,使用(安装)单位按要求申请备案后由县(市)局下达《指定书》,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实行首次检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到期轮换(更新),使用(安装)单位应及时向县(市)备案,经县(市)局对新安装的计量器具下达《指定书》,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

第十三条县(市)局应及时将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指定的计量器具名称及数量向相关计量检定机构书面通报。计量检定机构在各县(市)局辖区开展现场计量检定工作前,必须事先告知各县(市)局,检定完毕后及时书面向县(市)局反馈检定情况;计量器具使用单位自行送检的计量器具,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完毕后,亦须及时向计量器具所在辖区县(市)局书面反馈。

第十四条计量检定机构在开展检定工作时发现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未报县(市)局备案,未经县(市)局下达《指定书》,不得擅自开展检定,而应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情况及时书面反馈县(市)局,待县(市)局对前期未备案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下达《指定书》后方可开展检定。

第十五条经指定后拒不送检或拒绝接受依法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应及时书面通报各县(市)局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局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反馈给计量检定机构。

第十六条计量检定机构新增检定项目经计量标准考核合格获得授权后,将其新增检定项目报各县(市)局备案,县(市)局根据“就近就地”的原则,按新增检定项目下达《指定书》。

第十七条计量检定机构于每季度末25日前,将季度检定工作开展情况书面上报本局。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县(市)局未及时下达《指定书》造成使用(安装)单位计量器具漏检以及县(市)局未严格监管,对企业(使用单位)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超期未检或企业拒检的行为未进行查处的,由本局计量部门提议对县(市)局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计量检定机构无故拖延检定期限,按《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免收送检单位的部分或全部检定费,并由本局计量部门提议对计量检定机构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辖区。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由本局计量部门解释。

管理制度心得体会

近日,叠山镇财政所学习了弋阳县财政局印发的《乡镇(街道办)财政所管理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认真研读文件内容,我所全体所员有以下心得体会:

一是明确岗位职责,遵守工作制度,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廉政建设。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共事,互相协作,认真做好本职岗位工作,实行下一级向上一级负责的工作岗位责任制。认真学习财政理论、财政法规及有关业务知识。坚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二是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处理好每一笔财务账目,理好财、管好钱。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手续不齐全、记载不正确的票据、凭证予以退回或补充更正。

三是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提升所容所貌。办公场所随时保持清洁、整齐、美观,做到人与物、硬件与软件、楼内与楼外的和谐统一,充分展示良好的文明卫生环境。

四是热情接待群众来访,树立财政干部良好形象。严肃认真,热情周到,及时答复及时请示,让来访群众满意,树立财政干部良好形象。

五是做好档案的整理与维护,完善档案资料。及时分类及时立卷归档,归档的各类档案应按年、月依次排列,分类起止年度和保管期限。

县财政局印发的财政所管理制度规范了财政所的管理,为财政所工作人员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通过对本次文件的学习,财政所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此管理制度办事,真正做到心系群众,财政为民。

计量管理制度

本计量管理制度依据中铁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及结合本制梁场的实际情况而制定,在实施过程中结合六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的要求,来实现制梁场对计量设备仪器的全过程管理。

1、自觉遵守《计量法》,认真执行计量法律、法规要求。

2、做好在用计量设备仪器的建档、检定、台帐工作,妥善保存原始记录和合格证。

3、及时办理计量设备仪器流转、报废、入库手续,做到帐、卡、物相符。

4、做好计量设备仪器标识管理工作,防止不合格器具继续使用。

5、按计划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计量设备、仪器的周检和自检工作,确保检测设备的合格使用。

6、积极参加因计量原因引起的纠纷和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7、督促落实计量设备、仪器严格按照“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全过程控制。

8、做好信息反馈、接受各级计量部门的考核和监督。

1、各部门必须根据施工生产、生活、工作的需要编制计量检测设备配置计划,经场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采购。

2、采购的计量设备仪器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和生产厂家获得计量认可编号的标识,不合格者由采购部门及时退货。

3、入库的计量设备仪器须由计量管理人员注册登记。

4、计量设备仪器流转要严格交接手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分清责任及时检修。

5、多功能测量装置,某些功能已丧失,但检测工作所需功能正常,经校准合格者可使用该正常功能部分。

6、对长期不使用的计量设备仪器,由使用部门提出封存请求,经制梁场计量管理员审核、报场领导审批后,办理封存手续,张贴封存标识,同时调整周检计划。

7、封存的计量设备仪器超过半年的要对其进行启封检查。

8、封存的计量设备仪器需用时,由使用提出启用申请,经批准启封的计量设备仪器必须经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9、对使用日久无法修复的不合格计量仪器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上级计量管理部门和公司中心试验室核实批准后可进行报废处理。

10、对严重损坏或遗失计量设备仪器者,由使用者写明原因给所在部门,经单位领导查明情况,追究责任、签证赔偿意见,送上级计量管理部门办理报废损失手续,并填卡备案。

11、凡有计量设备、仪器报废,须根据需要按种类型号及时配置新计量设备仪器以满足检测的需要。

12、计量设备仪器台帐和周检计划应进行动态管理,并定期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本制度明确计量标准负责人和检定/校准人员对计量标准的使用、维护等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办理程序。

1、标准器和配套设备的存放应满足检定规程所要求的环境条件,使之满足计量标准的计量特性的要求。

2、作好计量标准维护工作和相应的记录。

3、计量标准的使用要正确合理,一定要按操作规程进行检定,不得超载使用,作好相应的履历表记录。

4、计量标准出现故障,要及时进行维修,修复后一定要检定合格后才能进行工作,作好相应的维修记录。

计量管理人员应在年末或年初制定标准器及配套设备的周期检定表,经计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1、计量标准的检定周期必须按国家计量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周期安排,不得延长。

2、计量标准的受检率必须达100%,受检合格率亦要求达100%,否则将更新计量标准器或配套设备,并记录在案。

3、计量标准器必须达到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机构检定,配套设备如果自建了标准,可按规程检定,否则须送到国家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或授权机构检定。

4、计量标准在必要时(如使用频繁),须在两次周期之间进行运行检查,确保计量标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如果计量标准发生偏离(如温度的变化等),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偏离。

6、检定/校准人员应认真填写计量标准履历表和历史记录卡,其检定证书和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

7、计量标准检定合格后,其标准器应贴上彩标“计量标准”和“合格证”,配套设备贴上“合格证”。

8、计量标准的标准器和配套设备均纳入“a类”管理。

为确保检定记录和证书的准确可靠,本制度明确提出检定过程中的实际操作、原始记录、数据处理、证书填写、数据复核和证书签发的各项要求。

1、检定/校准人员必须依据检定规程,按操作程序进行检定,不得违反。

2、检定/校准人员须按规程要求如实填写检定记录,应字迹清楚、项目齐全,不得任意涂改和编造数据。检定记录应有检定人员和复核人员签名。

3、数据处理要求正确,数据的有效位和数据修约及数据运算均要符合要求。

4、证书的填写应按检定规程的要求,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应有检定人员、复核人员、计量负责人的签名,证书应有相应的检测数据。

5、复核人员在认真审核无误后,才能在检定记录和证书上签字。若复核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作好记录。必要时复核人员应重新进行检定,找出问题的所在。

6、检定记录和证书的填写和签字不得使用铅笔和园珠笔,应使用兰色或黑色自来水笔或签字笔。

7、计量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应对检定证书的结果负责。

8、检定记录和证书由管理人员妥善保管,证书复印件随被检计量检测设备交使用人保管。

9、检定记录和证书,任何人无权更改;需要查阅检定记录时,须经计量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

本制度明确了对计量标准、检定/校准人员的安全要求及工作责任事故,并对事故的发现、报告、处理作了相应规定。

1、试验室的用电用水防火等安全设施应满足检定的要求,确保计量标准和检定人员的安全。

2、计量检测事故分自然事故和责任事故,其性质由计量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确认,如果不能取得共识,可请上级计量部门派专家认定。

3、凡因计量标准本身质量问题而在使用中出现的事故属自然事故;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的事故属于责任事故。

4、计量标准出现事故时,必须先关机,并维护好现场,当事人应及时向计量负责人和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第二条规定确认事故性质。如隐瞒不报,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5、属于责任事故者,必须写出书面检查,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由计量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责任者的认识态度和事故大小,提出处理建议,由主管领导审批后,作出通报批评和罚款处理。

6、计量管理员应妥善保存好事故有关记录和处理文件。

本制度明确了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的内容,设置专人管理,确定了借阅、保存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1、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的内容包括:

1.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1.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1.3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1.4计量标准履历书;

1、5计量标准操作程序;

1.6计量检定规程及计量技术规范;

1.7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

1.8计量器具使用说明书;

1.9计量器具检定证书;

1.10计量标准测量重复性考核记录;

1.11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

1.12计量标准更换申请表;

1.13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请表;

1.14检定员证(复印件);

1.15计量标准六项管理制度。

2、计量标准由计量管理人员(或检定人员)专门管理,妥善保存。

3、计量标准技术资料不得随意借阅,有必要借阅时,须经计量负责人同意,并进行登记,明确借阅内容和时间。归还时应进行验证。

4、计量标准技术资料应妥善长期保存,以利于追溯。

1、计量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计量法规及技术业务知识,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对计量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计量技术和管理水平。

2、专业计量检定人员应经过培训,获取政府计量部门颁发的相关项目的检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3、对计量人员的考核按计量管理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计量法规的宣传贯彻、计量设备仪器周检工作、计量设备仪器台帐、档案管理等各项情况进行考核。

4、为计量管理做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

5、对不执行计量管理制度、控制程序和影响、阻碍计量工作正常开展以及不能按时完成计量任务的,应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作罚款处理。

管理制度心得体会

1、人性化管理?其实等同于无序管理。一个正规的企业,应该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有序的安排可以产生高的工作效率。各位员工应有明确的任务分配、时间概念。

2、boss与员工的关系。是建立明确的上下级关系好呢?还是作为朋友打成一片好?森严的等级制度会给员工带来很大的畏惧和压力,但可以提高一定的工作效率,缺点是易使员工产生离心,有时很难凝聚团队精神。而平等和善的关系侧会使员工产生惰性,对一个好说话的boss,员工往往会有这样的一种心态,认为自己散漫点,偷懒点boss不会责怪的,有一优点是凝聚力较前者强。综两种态度各有利弊。如何克服?本人建议是平时应保持上下司的威严,但可以经常和员工进行单独聊天,表扬他们的优点,这样易使员工产生信任感,会更努力。也就是刚柔并济,给压力,解压,再加压。

3、如何增强员工的工作热情?以电话营销为例,电话营销是种很枯燥的工作,而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又需要时刻保持激情。由于电话的无效率很高,难免易使员工产生消极的态度。所以每天一个会议是很重要的。会议分早会和晚会,本人比较倾向于早会。早会有如下优势:晚会以总结为主,但经过一个晚上,对第二天的工作效率的提高难免有折扣。早会却不同,总结昨天的失败和成功,鼓舞士气,提高今天的工作效率。重要的一点是会议应该是互动的,让员工互相发表意见,有一点尤其重要,就是让成功者把他们成功的经验和大家分享,互相学习。

4、对待员工之间的关系。人是种群居的.生物,在一起难免会产生“我和某某很好,和某某和不来啊”等等情况。一个个小的团体就会出现,各自拉帮结派,很容易降低了工作效率,是公司内部的一颗隐行炸蛋。所以一定要保持员工的各自独立性。在与员工的谈话中可以暗示,公司反对朋党,有同时表示对其的信任,对其很重视,希望其加油,不要辜负公司的期望等。这样会让他们之间互相竞争,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尤忌偏袒某个员工。

5、录用员工的问题。同样人是有惰性的,只有给予压力,才有进步。因此建议招收有生活压力的员工,这样的员工易努力工作。也就是很多时候为什么外地的要比本地的勤快。出于成本考虑,外地的也相对低廉。但有一点,员工态度一定要端正,人要诚恳。

6、人力投资的回报率问题。企业的目的就是以最小的成本去创造最大的利润。企业雇佣的员工就是要让他们去创造最大的利润。所以一定要发挥他们全部的能力,工作时间就是工作,若工作累了让他们休息,那安排休息时间又有什么用呢?尤其是小企业,本身的资金并不充沛,所以一定要降低不必要的人力开支。能让员工兼职的,就无需另外聘用。为每个员工制定业绩考核表,若回报率达不到预期目标,就采取惩罚措施,能力实在不够只有解雇。

总结:也许太严厉的制度会限制员工的发展,会使员工反感,但严格的制度产生压力,压力提高工作效率。因此公司业绩也会上升,相同员工的收入也会增加。而松散的公司,导致的只有低效率的工作,最终的结果是不满意的业绩,员工也会因收入的减少而抱怨。所以长久看来,严格的制度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保障。且习惯的养成很重要,若一开始无有效的制度,那么以后也很难制定出。

计量管理制度

(一)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专人(计量管理员)负责管理和协调。

(二)在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医院计量室按照《计量法》的要求和有关的规定,统一管理全院的计量工作。

(三)统一建立全院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台账、分户账、分类账,保管好有关的技术档案和检定证书。

(四)加强与计量检定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年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

(五)随机地对在用计量器具进行抽检,停止使用超期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六)对违反计量工作制度产生的后果,报领导作相应的处理。

(一)使用计量器具的部门,必须做好计量器具的使用与保养工作,制订出相应的使用操作规程,由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说明书及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二)所有计量器具都应建立使用记录和定期维护保养;常用计量器具应每次使用后擦净保养,不常用者应定期做通电试验。

(三)存放计量器具的场所,要求清洁卫生。温度、湿度要符合检定规程的规定,并保持相对稳定。易变形的计量器具,要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严禁计量器具与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及磨料混放。

(四)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有计量鉴定证书和合格标记,发现合格证书丢失或超期,要及时查找原因,办理补证手续。

(五)计量器具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计量管理员处理,各使用部门无权擅自修理计量器具。精密贵重仪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送修,并做好记录。

本单位不能修理的计量器具,应委托已取得《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并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单位修理,并有被委托方的检修证书。修理后应开具合格证书。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

1.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

2.超过检定周期;。

3.无有效合格证书或印鉴;。

4、计量器具在有效使用期内失准、失灵;。

5.未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

(一)计量资料档案由计量管理室兼职计量管理员专人负责收集、保管和建立。

(二)计量器具资料档案与医疗设备档案相配合构成完整的计量档案。

(三)计量器具的档案内容。

1.如计量器具是固定资产,则按医疗设备档案内容建立档案外,还应有检定证书等。

2.如计量器具是低值易耗品,则档案内容应包括申购合同、说明书、合格证、检定证书等。

(四)计量器具的台帐包括:。

4.计量器具历史记录卡;。

5.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表。

(五)按规定的保存时间保管好计量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若销毁档案资料须经批准。

(六)对发生丢失计量档案的事件,应做好记录、查清原因再追究责任。

(七)需要查阅档案文件资料,履行借用手续,以防丢失和损坏。

在医疗过程中,可以是因医疗计量器具准确度或其他计量问题,而引起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如发生这种问题,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处理计量纠纷的方式有检定和调解,首先要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促使双方当事人解决问题。

(二)计量调解是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计量纠纷双方进行的调解。根据计量纠纷的特殊情况,计量调解一般应在仲裁检定以后进行。

(三)仲裁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用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所进行的以仲裁为目的的计量检定、测试活动。仲裁检定可以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直接受理,指定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

(四)情节严重并引起医疗事故,应保护现场,以便有关人员前来找出事故原因并记录;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处理。

(五)一般事故如是人为因素引起,则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处理;对于管理不善引起的,应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以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计量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和供电所基础管理工作,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保证计量工作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1.1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各项计量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计量工作任务,依据公司工作计划制定和修改各项计量管理制度,以保证电能计量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1.2供电所计量管理工作必须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1.3本制度适应于供电所辖区内的电能计量装置及全部电测仪表、仪器和其他计量器具。

1.4所长、副所长和班组长应遵守本制度,应努力提高计量管理业务水平。

2.1正确制定和贯彻执行有关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方面的,规程、制度,根据供、用电的技术要求和工艺特点,正确选择和配备各种计量器具。

2.2建立健全计量装置维护管理责任制。建立必要的技术档案及记录、台账卡。

2.3负责对全所计量装置进行编号、登记、注册,杜绝不合格的。

计量装置流转使用。

2.4做好电能计量管理工作,为企业电能管理提供准确可靠数据,杜绝浪费。

3.1要加强计量管理,供电所应设立专(兼)职计量管理员,负责计量装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3.2对可电能表要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电能表台账,统一按周期修校轮换,提高电能表计量的准确性。有条件的可依法在供电所设校表点,方便客户。

3.3要结合农网改造将客户电能表逐步更换为新型电能表(或长寿命电能表),在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采用集中抄表系统。

3.4加强计量装置的配置管理,根据客户的报装容量、负荷性质和负荷变化情况,科学的配置计量装置,以提高计量准确性。农村低压客户计量装置配置方案由供电所确定,高压客户的计量装置由供电所提出初步配置方案,报公司(局)市场营销部批准后执行。

3.5供电所抄表人员在抄表时应同时检查计量装置运行状况,计量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计量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3.6要严格执行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制度(电器仪表),如不按期送检,公司(局)计量人员有权责令停止使用,供电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7供电所不可向外单位外地区送检公司(局)计量器具。

4.1对供电所辖区内使用的计量表计,必须从严格计划、审核、选型、采购、入库、检验方面加以控制,严禁不合格品进入电网,确保计量值的准确可靠。

4.2对破坏计量器具以及人为制造致使计量器具计量不准者,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计量管理制度

1.1为加强计量管理,保证量值传递的准确和统一,依据计量法及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各分公司负责所辖场站的日常计量工作。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商品天然气贸易结算的计量管理。

1.4生产运行部为公司计量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2、职责

2.1生产运行部

2.1.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的法律法规,推行科学的计量管理方法,监督管理各分公司的计量业务工作。

2.1.2负责调解处理与公司有关的计量纠纷。

2.1.3负责公司计量器具的周期鉴定、检定及档案资料的管理。

2.1.4负责公司各备品备件的定额管理。

2.2分公司

2.2.1负责计量装置的日常维护与检查。

2.2.2负责与上、下游合同单位商品天然气贸易结算的计量签单交接。

2.2.3协助生产运行部处理公司与上、下游合同单位的计量纠纷。

2.2.4协助生产运行部做好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

3、管理内容

3.1计量交接管理

3.1.1公司的天然气计量交接工作应依据公司与上、下游合同单位签订的《天然气购销合同》执行。

3.1.2天然气计量交接工作由所属分公司负责管理,按日由供需双方签单交接。

3.1.3天然气计量交接以上游单位(卖方)的计量为准。气量交接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生产运行部负责组织相关分公司协调处理。

3.1.4计量仪表发生故障,需调整计量数据时,由生产运行部负责处理。

3.2现场计量装置及流量计算机管理

3.2.1分公司仪表维修工应按操作使用规程对计量装置进行检查,并保证计量仪表及箱体的清洁完好。

3.2.2计量仪表严禁超量程使用,孔板流量计严禁超差压供气。

3.2.3根据孔板使用的有效期及量程范围,需要进行孔板更换时,由分公司填报《孔板更换申请表》,并向生产运行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

3.2.4更换孔板时,须提前24小时通知下游用户,由分公司计量仪表技术员修改孔板内径参数。

3.3计量器具检定管理

3.3.1贸易交接计量装置由国家法定计量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周期性强制检定,检定周期见《贸易结算计量仪表检定周期表》。

3.3.2计量器具属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使用。

3.3.2.1未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的。

3.3.2.2经过周期检定不合格的。

3.3.2.3已超过检定周期的。

3.3.2.4无检定合格证的。

3.4计量器具备品备件管理

3.4.1计量器具备品备件包括计量点使用的压力表、差压变送器、温度传感器、孔板、孔板阀易损件、流量计算机及在线气体分析仪的备品备件,原则上按使用总数的3%储备。

3.4.2计量器具备品备件的采购计划由各分公司编报,由生产运行部审批,物资公司负责采购,并经国家法定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3.4.3各分公司负责对计量器具备品备件的仓储管理。

3、5计量器具档案资料管理

3、5.1计量器具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检定证书及备品备件说明书原件由生产运行部负责存档。并负责向各分公司提供所需要的证书复印件。

3、5.2各分公司应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负责计量器具及资料的管理,保证计量器具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

3、5.3各分公司在更换或周期检定计量器具后,应向下游用户及时提供合格证书。

4、附则

4.1本制度由生产运行部负责解释。

4.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计量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均须按照国家标准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施行定期检定,凡没有检定合格证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

(2)各检测室对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编制周期检定日程表,并负责组织定期检定工作,对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应随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一起妥善保管。

(3)新购置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应先进行检定,并合格后方可使用。

(4)检定周期有效期内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失准时,经调整或修理后,必须重新进行检定。

(5)凡经过计量检定(包括自检)合格的仪器设备贴上(绿色)合格证并检定日期和周期,仪器设备某一精度、量程不合格,但能满足检验工作所需量程的或降级使用者等可贴上(黄色)准用证,仪器设备已损坏或经计量检定不合格,以及仪器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贴上(红色)停用证。

(6)对自查的仪器、设备要制定校验规程并做好记录。

计量管理制度

一、cng加气站供气范围能源计量器具的选型、更新、增加及准确度、稳定度、数量等,同意由公司计量科审查后,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确定后才能实施安装、使用。

二、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要适应生产特点,生产规模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基建、技术改造等均应考虑配套能源计量器具使其能生产和经营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生产经营性能源计量与生活用水、电、气等能源计量以及公用、私用能源分开,进行单独核算。

四、能源计量器具的检定、调试、修理同意由公司指派计量人员进行,进行仪表坚定的人员需持有检定员合格证书,任何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行处理。

计量管理制度

本标准规定了工厂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管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

2.1强制检定是指由省、市计量局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检定。

2.2本广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应按规运登记造册,报省、市计量局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2.3强制检定的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运机构根据国家计最检定规程确定。

2.4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全厂任何部门或者个人都不得使用。

计量管理制度

1为明确原始数据、统计报表的建立、使用和保管的程序和权限,确保数据真实、可靠、齐全、准确、保管完善,特制定本制度。

2电能计量原始数据是原始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始记录是通过建立在观察、测量、试验或其它手段所获事实的基础上证明已完成的活动或达到的结果提供客观证据的文件。它是计量人员的工作记录,是考核计量工作质量、处理计量差错或事故、仲裁计量纠纷的原始凭证,也是企业制订计量工作计划、发展规划、经济核算的重要素材。因此,要求做到齐全(不散失)、清晰(字迹工整、不随意涂改),准确(不错记、不漏记)、保管完善。原始记录可以是手写或打印,要推行现代化管理手段,积极采用计算机有效完成对工作记录中原始计量数据档案资料的贮存、计算、统计、查询、打印等工作。

3电能计量原始记录应格式规范,填写符合要求。

a)电能计量原始记录的分类:。

1)检定或校准(含原始观测记录、计算和导出数据在内)等溯源记录;。

3)计量检测记录。

b)电能计量原始记录的作用:。

1)计量器具测量能力及其所处状况的证明;。

2)为测量工作连续性、继承性提供保证;。

3)担负计量检测体系过程控制,以及采取预防和纠正措施的凭证;。

4)证实计量数据的.可溯性(包含有足够的信息,使之具有复现性、可追溯性)。

c)电能计量原始数据(记录)的要求:。

1)格式设计规范、统一;。

2)如实、详细、完整,应保持其“原始性”;。

3)填写必须字迹清楚、数据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4)更改、保存、销毁应符合一定的要求;。

5)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

4电能计量部应配合公司计量管理机构加强对计量原始数据(记录)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原始数据(记录)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弄虚作假等行为要及时处理。

5电能计量统计报表是综合评价,以电能计量管理工作实施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有关报表,为确保其数据真实有效、有据可查,必须做好原始数据的收集、归类、分析、整理前期工作,做到填写正确无误、数据认可签章手续完整,上报及时。

6计量原始数据是电能计量检测体系第一性原始记录,由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登记、造册),并明确保存期限。计算机检测数据由部档案员配合计算机管理员进行软盘备份(每季至少一次)。计量原始数据(记录)的保存期如下:。

a)检定(含现场检验)或校准记录:。

1)属于计量标准的,应长期保存,直至报废或不再有参考价值为止;。

2)高压在用电能计量器具:3倍于检定周期;。

3)低压在用电能计量器具:2倍于检定周期。

b)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三倍于检定周期(至少3年);。

c)能源、经营、工艺控制检测记录:3年;。

d)环境参数记录:3年;。

e)其它记录:视其重要性,另行自定。

7统计报表由部主任或专责人负责收集资料进行填报,在上报时应自备一份,交部档案管理员归类存档,并明确保存有效期限(至少3年)。

8原始数据(记录)、统计报表应做到安全贮存、保管妥善、安全并保密。

9原始数据(记录)、统计报表应按类别保存,以便查询,并指定专人保管。

10确因工作需要保管原始数据(记录)、统计报表,须办理借用手续。未经部档案管理员或部主任同意,不得私自外借或复制。

计量管理制度

1.对在册的强检计量器具应有送检年度计划明细表。

2.所有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按规定的确认间隔(即检定周期)进行检定。

3.对送检的`计量器具应作出受检率(送检数/在用数)、合格率(检定合格数/在用数)的统计表。

4.工作计量器具应连续定期检定,并保存好检定合格证或校对记录。

1.对所有计量器具试行a、b、c等标志管理,a类代表强检计量器具,b类表示依法管理计量器具,c类表示一次性或指示性计量器具。

2.对强检计量器具试行彩色标志,合格的标记用绿色,准用标记用黄色,不合格禁用标志用红色。

1.对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应有禁用红色标记,停止使用,隔离存放。并设立专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禁用、停用登记本。登记本内应记录名称、使用部门、检定日期、检定单位、检定人、不合格原因、处理意见、最后结论、备注等内容。

2.不合格计量器具经修理并检定合格后,可再次投入使用,把维修报告及检定证书存档。

计量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科学管理和现代化管理,根据gb/t15498-20xx《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的要求和我公司现行机构设置具体情况,现制定《计量管理标准》。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计量班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审核:

审定:

审批: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计量班负责解释。

计量管理标准

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计量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市供电公司的计量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电力工业发供电企业计量工作定级、升级实施细则》

3管理职能

成立以分管经理或总工程师为主、各有关部室领导、计量专责人为成员的计量管理领导小组,并建立建全管理网络。在公司计量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客户中心是公司计量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设计量专责人一名,负责全公司计量管理和计量网的日常管理工作。

3.1职责

3.1.1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计量工作的法令、政策和法规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1.2绘制本公司的计量网络图。

3.1.3根据生产和经营管理需要,制定本单位的检定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编制本单位管理的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及相应的检定周期,保证使用中的计量器具定期检定和最高标准的按时送检,保证量值传递可靠。

3.1.4统一管理的'计量器具、计量设施,负责计量技术工作。

3.1.5开展计量测试,提供计量保证。

3.1.6负责计量人员的技术培训与考核,并负责本单位的计量工作定级、升级的初评和申报。

3.2权限

3.2.1审查全公司计量器具检定计划。

3.2.2审查属于固定资产的计量器具的更新报废,审查非固定资产的计量器具更新、报废。

3.2.3对未经审核批准而购置的计量器具,有权给予否定,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2.4未经审核批准而添设的计量器具,材料部门有权不予采购。

3.2.5对无证和超期的计量器具,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使用。

3.2.6制止违反计量法和本标准的行为。

3.2.7处理计量纠纷。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计量器具的购置

4.1.1各单位添置计量器具,应先写出申请购置计划,经计量负责人审核汇总报计量管理部门审批列入计划下达执行。

4.1.2计量器具的采购由材料部门负责、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由主管部门办理。

4.2计量器具的入库检验

4.2.1采购的计量器具必须有cmc标志,经计量专责人和有关技术人员检定,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

4.2.2计量器具入库必须开箱检查,不合格的应付上退货原因和检定数据,交材料部门办理退货。

4.3计量器具的领用和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

4.3.1各单位需要计量器具时,按材料管理标准办理出库领用手续。验收合格后建卡、立户、编号。4.3.2对在用的标准计量器具,由公司计量负责人编制周检计划,并督促执行。

4.3.3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由计量部门填写历史记录卡和原始记录,并签发合格证和检定证书。对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则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4.3.4计量器具的检定

按“计量器具检定管理标准”执行。

4.4计量器具的修理

4.4.1标准计量器具和测试计量器具的修理,必须送法定检定机构或取得计量器具修理许可证的修理单位进行。

4.4.2不能检修的计量器具,应征得单位领导的同意后,进行委外检修。

4.4.3修理后的计量器具达不到原来的精度,而符合较低级别的精度时,可降低使用标准、并有明显的标志,若达不到规定的最低精度时,则应办理报废手续。

4.4.4计量器具修理前后都要经计量人员检定。检定结果填入历史记录卡。

4.5计量器具的报废

4.5.1在现有的设备和技术条件下,不能修复到原有的精度或精度已降低到最低限度时,即可提出报废。对于改型、淘汰的计量器具,不受任何限制,可随时报废。

4.5.2属于固定资产的计量器具报废,由使用单位向客户中心提出申请报废的报告,经分管公司批准后,方可报废。属低值易耗品的一般计量器具的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报废。

4.5.3报废后的计量器具,要贴有“报废”字样的标签,并隔离存放,销毁器具历史记录卡及其它管理资料。不得重新使用。

4.6计量器具的封存

4.6.1对长期不用的计量器具可报公司计量专责人,申请封存。

4.6.2对批准封存的计量器具应进行清洗,加封条。

4.6.3已封存的计量器具。在封存期内任何人不准擅自启封,如急需使用可向公司计量专责人提出,批准后方可启封。

4.6.4计量器具启封后,要按鉴定规程规定的检定项目进行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7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

4.7.1计量器具的使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经计量检定合格,并具有有效合格证。

b具有符合规定的环境条件。

c具有符合等级的,有效检定的人员。

d具有完整的管理制度。

4.7.2标准器具、精密仪器设专人管理,严格按照说明书及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未取得检定人员证书者不得擅自动用计量设备。

4.7.3计量器具要落实专人,每周依次维护,并定期组织检查评比,以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4.7.4使用标准器具,精密仪器,应做好记录。常用计量器具每次用后应擦净、涂油,不常用的计量器具应注意保养。

4.7.5存放计量器具的场所,要整洁、卫生、温度,湿度要符合规程要求。对易变型的要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严禁流放。

4.7.6选用计量器具要合理,使用得当,严禁摔、碰、砸,用后分类保养,并恢复正常状态。

4.7.7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有计量检定证书,发现检定证书丢失或超期者要查明原因,办理补证手续。

4.7.8在用计量器具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向客户中心汇报。对大型、精密贵重计量器具,发生故障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拆修,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4.8计量器具的资料管理

4.8.1所有被检计量器具,必须有检定原始记录。数据记录清楚、准确、齐全、完整。

4.8.2记录本要有检定人,审核人签名、审核人必须是检定负责人。

4.8.3最高标准计量器具的所有原始记录,随机技术资料,说明书一律交公司档案室统一保管。

4.8.4各计量室检定的原始记录,应保留三年。

4.9计量技术管理

4.9.1计量管理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强制检定目录和依法管理目录,建立计量器具管理目录,清册(分账)周检计划和抽检计划及完成情况统计表,绘制量值传递系统图。

4.9.2计量管理机构指定并认真执行各项计量管理制度,计量管理制度有:

4.9.2.1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4.9.2.2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4.9.2.3计量标准室、检修室、仪表室等管理制度。

4.9.2.4各级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

4.9.2.5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4.9.2.6计量器具检定、测量、修理劳动工时定额标准。

4.9.2.7计量采购、入库、流转、降级、报废制度。

4.9.2.8计量(测量)原始记录,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4.9.2.9计量档案,技术资料使用保管制度。

4.9.2.10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4.9.2.11计量人员考核、评比、奖惩制度。

4.9.2.12计量器具抽检等制度。

5检查与考核

5.1计量管理工作由公司计量管理部门进行定期检查与考核。

5.2公司计量负责人按时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计量领导小组审查。

5.3奖惩

本标准所列各项管理事项分别纳入各部门各岗位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并与业绩考核办法挂钩考核。

计量管理制度

如何做好计量管理员这一工作其实不难,如果想做好这份工作,应先了解计量管理员岗位职责。以下是一则范例,各位制度职责大全计量员可作适当参阅。

1. 负责对公司各类计量器具的自检或送检工作,负责做好计量器具的设备台帐及统计(制度职责大全统计)记录工作,并对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的数据准确性负责,检测必须做好原始记录。

2. 操作人员应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用途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操作方法进行,禁止违章操作。

3. 对被检器具应熟悉其工作原理和检定规程,严格按检定规程进行。

4. 检测结束或下班后应切断工作室电源和设备电源,保养好仪器设备,关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5. 经常性对仪器、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清洗。

6. 实验室里严禁水源和腐蚀气体入内,非本室人员末经许可不得入内。

7. 搞好实验室的清洁卫生,仪器应安放整齐,布局合理。

8. 室内要干燥防潮,温度力求稳定,防止急剧升降,防止直接通风。

计量器管理制度

对计量设备进行有效的控制,保证设备的测量精度和准确性,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

适用于本公司计量设备的控制(分析天平.计量容器等)。

3.1质管科负责计量设备的控制和管理,计量设备周期检定计划的编制。

3.2检验员负责计量设备的正确使用及维护保养。

3.3销售部负责计量设备的采购。

3.4质管科主管负责贵重的计量设备申购审核和周期检定计划的审批。

3.5总经理负责设备购置申请单的批准。

4.1、计量设备的范围。

用于对采购产品、半成品及最终产品检测所用的设备。

4.2、计量设备的购置。

4.2.1、使用部门需增添、更新计量设备时,由采购部负责人填写《采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采购。

4.2.2、采购人员按要求进行采购,设备购入后通知质管科按照《进货验证记录》中的内容,对其进行确认。

4.2.3、在确认过程中发现与要求不符或是设备损坏、缺件时由销售部负责向供应商调换。

4.2.4、计量设备经确认后由质管科负责送检,合格后进行登记、编号,进行标识,注明编号、有效期等,并根据使用的地点、位置,写入《生产设施、设备一览表》,统一进行管理。

4.3、计量设备的周期检定。

4.3.1、质管科负责制订《设施保养检修记录》,并按其内容组织实施。

4.3.2、对需检定的设备和即将到期的设备及时送检,由质管科负责联系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检定,并保存检定报告。

4.3.3、需自校的'计量设备由质管科制订相应的自校规程,进行自校,并作好自校记录。

4.3.4、检定或校准合格的设备,进行合格标识,并标明有效期;校准不合格的,同样进行不合格标识,经修理后重新校准;对不便粘贴标签的设备,可将标签贴在包装盒上,或由使用者妥善保管。

4.4、计量设备的使用、搬运、维护和贮存控制。

4.4.1、使用者应按使用说明书或规定的要求正确使用设备,确保设备的测量能力与要求相一致,防止发生可能使校准失效的调整,使用后要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

4.4.2、在使用计量设备前应检查该设备是否工作正常,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

4.4.3、对于重大的计量设备,搬运后应重新进行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4.4.4、对于暂时不用的计量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封存申请,质管科同意后予以封存,做好标识与记录;反之,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质管科同意,必要时送上级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并做好记录。

4.5、计量设备偏离校准时的控制。

4.5.2、对无法修复的设备,经质管科负责人确认后,由总经理批准报废或作相应处理。

4.6、使用的计量设备应存放在适宜的环境里,防止设备遭受雨淋、曝晒,由质管科负责监督检查。

4.7、计量设备的记录保存由质管科收集、保存直至该测量设备报废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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