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汇总18篇)

时间:2023-11-23 09:09:07 作者:梦幻泡 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汇总18篇)

规章制度是对组织内部成员行为的要求和规范,有利于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规章制度的实际案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财务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合作社(协会)〔以下简称合作社(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合作社(协会)的财务行为,管好用好“互助资金”,保证“互助资金”充分发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和《关于开展建立“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合作社(协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守合作社(协会)章程,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强借款管理,充分发挥“互助资金”使用效益;防范风险,保障资金运行安全、完整;先收后支、量入为出、厉行节约、专款专用。

第三条合作社(协会)财务活动在理事长的负责下,由理事会统一管理。理事会的两名理事分别担任会计和出纳,办理日常财务事项。

第四条合作社(协会)日常财务活动应接受监事会监督。

第五条合作社(协会)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以及其他重大财务事项必须经社员(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后执行。

第六条合作社(协会)应真实、准确、完整的编制财务报告,并定期向监事会、社员(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第七条合作社(协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结合本合作社(协会)的实际,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

第八条“互助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社员(会员)互助、有借有还、周转使用、滚动发展。

第九条“互助资金”来源包括财政扶贫资金、社员(会员)自有资金入社(会)缴款、社会各界以扶贫为宗旨无任何附加条件的捐赠款、合作社(协会)历年滚存的结余资金等。

第十条合作社(协会)资本金的筹资方式有:对绝对贫困户全部用财政扶贫资金全额资助;对低收入户按一定比例用财政扶贫资金部分资助;其他农户全部用自有资金出资。

第十一条社员(会员)退社(会)或被除名的,只退还个人用自有资金出资形成的资本金,同时,享有合作社(协会)结余的相应份额。社员(会员)死亡的,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第十二条“互助资金”应存入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门“互助资金”账户。不得以谋取存款利息为目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吸收存款,不得转借他人,更不得私分、平分。

第十三条“互助资金”使用方式是有借有还、周转使用。借款对象只限于本合作社(协会)社员(会员),严禁对本合作社(协会)社员(会员)以外的任何形式的借款。

第十四条“互助资金”借款用途主要用于支持贫困农户与“整乡推进”所扶持产业相结合的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营销等。

“互助资金”不得用于非生产经营性项目、公益设施建设项目等。

第十五条“互助资金”借款额度原则上每户一次为1000元至5000元;借款期限一般为3个月至6个月,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借款使用费率可参照国家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由合作社(协会)社员(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第十六条“互助资金”借款实行“五户联保”制,五户为一组,自愿结合,互相担保。五户中,最多只能3户有借款,还款后轮流借款。

第十七条“互助资金”借款应按照“户主申请、担保人签名、理事会审查批准、公示、签订合同、放款”的程序运行,具体程序由合作社(协会)自行确定。

第十八条合作社(协会)必须严格把好借款条件关,坚决杜绝人情借款和以借谋私行为的发生。

第十九条合作社(协会)应按借款合同及时回收借款。对逾期借款,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催收,同时,要及时将借款逾期情况报告监事会和有关监管部门。借款人无能力归还借款的,由担保人偿还;借款人或担保人有能力偿还但拒不偿还的,由合作社(协会)提起诉讼,依法处理;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借款,应按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后,方可作为坏账予以核销。

第二十条合作社(协会)应当建立规范的发放借款责任制度,加强借款发放各环节的控制,以降低借款风险。

第二十一条合作社(协会)的资产按其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

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社员(会员)借款、暂付款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图书等。

第二十二条现金是指合作社(协会)的库存现金。合作社(协会)应当根据《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协会)现金管理的实际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现金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银行存款是指合作社(协会)存在当地金融机构的存款。合作社(协会)应当加强银行存款的管理,按有关规定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业务。

第二十四条社员(会员)借款是指按借款合同借给社员(会员)的款项。其管理按本制度第十三条至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暂付款是指合作社(协会)发生的临时待结算的应收、暂付的各种款项,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因公出差预借的差旅费、经办人员购买日常办公用品所必需的零星小额借款等。

暂付款必须严格控制,健全手续,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第二十六条合作社(协会)应当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按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配置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应定期清查盘点,对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确认的价值补记入账;对盘亏、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应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按账面价值注销。对取得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作其他收入入账。

合作社(协会)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购置固定资产实际支付的款项,全部列报管理费用。

第二十七条负债是指合作社(协会)应付、应缴、暂存的各种款项,统称为暂存款。

合作社(协会)应对暂存款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第二十八条合作社(协会)的收入包括资金使用费收入和其他收入。

资金使用费收入是指合作社(协会)按借款合同向借款社员(会员)收取的资金使用费所形成的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合作社(协会)除了资金使用费收入以外的存款利息收入、经费补助收入、固定资产变价收入等其他收入。

第二十九条合作社(协会)对资金使用费收入应做到应收尽收,及时足额收取。必须开具合法票据,不得填写白条收据;必须随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截留、挪用,更不得隐匿收入,私设“小金库”。

第三十条资金使用费收入和其他收入可统筹安排用于合作社(协会)的各项费用开支。

第三十一条合作社(协会)的费用是指合作社(协会)组织和管理其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包括管理人员误工补贴、社员(会员)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设备购置费、坏账损失、其他费用等,统称为管理费用。

第三十二条合作社(协会)对各项费用安排要做到量入为出、统筹安排、厉行节约,保证合作社(协会)正常运转的基本需要。

重大支出项目,应通过社员(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合作社(协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费用列支报销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合作社(协会)的净资产是指资产减负债和收入减费用的差额,包括集体资本、社员(会员)资本、固定基金、结余。

第三十四条集体资本是指合作社(协会)收到的财政扶贫资金和社会各界以扶贫为宗旨的无附加条件的捐赠款。集体资本可用于全额资助或部分资助社员(会员)入社(会)。

第三十五条社员(会员)资本是指用集体资本对社员(会员)全额资助或部分资助以及社员(会员)用自有资金出资所形成的净资产。其管理按本制度第十条和第十一条执行。

第三十六条固定基金是指合作社(协会)的“固定资产”对应的净资产。与固定资产同时增减变动,金额相等。

第三十七条结余是指合作社(协会)历年各项收入和各项费用相抵后的累计余额。

合作社(协会)的结余不得进行分配,全额结转下年使用,用于调剂年度之间的收支差额。

第三十八条社员(会员)资本和集体资本是合作社(协会)的资本金,是“互助资金”的基础,只能按规定的借款条件和借款程序用于社员(会员)借款,不得用于安排合作社(协会)的任何开支。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属于临沂市财政局。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盱眙县水务局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为提高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管理,统一报销程序及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局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水利专项资金的`申报制度

(一)水利专项资金由水务局业务部门负责申报。

(二)水利专项资金申报文件必须真实、科学和完整,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局有关部门提出初审意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再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申报部门以正式文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随时跟踪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情况。

第二条水利专项资金的使用制度

(一)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公款私存,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

(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项目工程及所需的主要物质和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

(三)水务局防汛专项资金一律由局长一支笔审批,要求实行县级报帐制度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填报资金申请表,经水务局业务部门审核后,报送财政审批由财政下拔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条水利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

(一)公示制度。对于水利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工程实施前项目单位主动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情况。

(二)定期报告制度。各项目实施部门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制度。杜绝在项目执行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项目完工后,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财务等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四)审计制度。为防止发生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上级补助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竣工后需由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四条水利专项资金财务支出制度

(一)项目承担部门或个人和财务人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保证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项目资金需要执行县级报账制的,必须及时进行报账。

(二)工程资金应按工程进度进行拔付,对没有开工或进度缓慢的项目将适当调整取消补助款。

(三)项目资金使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杜绝不符合规定支出,随时接受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做到专款专用。

(四)报销用的发票必是合法的票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票据,一概不予报销。

购买各种物品、材料的发票,必须有购货单位全称、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有收款单位财务章。否则财务有权拒绝报销。有详见清单字样的发票应附清单。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五)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报销用的发票必须按局财务规定办理: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证明,财务审核后报局长审批。

企业资金专款专用财务管理制度

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越发激烈,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都在进行内部建设,以提高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然而完善的财务制度是企业开展一切市场活动、管理活动的基本前提。财务制度是财务管理的基础和标准,是确保企业财务管理能有效实施和执行的基础,本文,我们将就如何进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设计研究进行探讨。

(一)含义。

谓财务制度,是指企业为了更好地实施经营管理活动,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财会制度订立的对财务工作行为、工作方法起规范、指导作用的规章制度,企业财务制度在企业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优化管理”、“管制约束”和“激励引导”作用。

(二)特征。

(3)明确了企业内部财务战略及政策、要求,确定了具体管理内容、方法、流程;

(4)确定了财务管理与内部其他责任部门、相关单位、分公司子公司等单位之间的关系;

(5)对企业未来的财务规划和环境变化带来的经营方式的分析判定。

(三)主要内容。

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并非是某一个制度,而是一个财务系统,其包含内容非常多:有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资本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财务人员行为管理制度,还有:财务计算制度、财务计划制度、财务控制制度、财务考评制度、财务监查制度等等,总的来说财务制度的制定,应从三个阶段入手考虑:

(1)管理职能;

(2)管理对象;

(3)管理阶段。

企业通过财务管理制度的设计,使企业财务工作的内容、要求变得规范化、文件化,这样一来,能促使企业内部财务工作、管理工作更加科学、标准,从管理角度来看,企业也只有设计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才能真正实现规范化、科学化,才能更好地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企业内部财务制度设计的目标主要在于能规范企业内部各种财务活动,做到规范化管理,使整个企业的财务工作能支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进行,总的来说,进行企业内部财务制度设计主要目的有几方面:

(1)更好的保障企业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实现企业标准化管理,有效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3)规范财务部门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行为,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一)权、责、利三者结合的原则。

企业财务关系会涉及企业生产经一个的方方面面,因此要做好财务管理,首先是要找到权、则、利三者的均衡结合。首先,要对权力进行划分,其次有权利就要有需要承担的责任,要将企业中各部门的责任进行划分;再次,做好责任与利益的结合,要在财务责任中将物质利益充分地体现出来,使投资者、经营者、企业生产服务者都能在对自身物质利益的追求的激励下,充分调动积极性,有效提高生产。

(二)稳定性与连续性相结合原则。

制度是死的,但企业是活的,任何制度不可能一直不变,而是需要不断的发展和完善的,但对于管理来说,任何发文都不能变化频率太高,否则会出现“朝令夕改”的不良影响。因此,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设计也是一样,我们要随着企业经营情况对财务制度进行调整,但根本还是要做到求稳和连续,对于正确的要始终坚持下去,对于已经跟不上企业发展脚步的,则要及时调整。

(三)坚持与企业实际和管理需求结合的原则。

制度的制定是与企业实际生产需求相关的',是来源于企业本身的管理需求的,企业之间的生产方式、管理方式、规模情况、产品情况都是不同的,其财务活动也会存在差异,因此,我们在制定财务制度时不能一概而论,而是要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企业自身的管理需求和生产经营的特点进行充分考虑,真正找到能符合自身企业财务管理需求的管理制度。

(四)效益最大化原则。

企业要生存管理,要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来,就必须要考虑到利益最大化的问题,对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计也是一样的,要确保其能实施,并且能取得最好的效果。因此,我们在进行制度设计时,首先要简单清晰,有可操作性,要先寻求到设计、运行成本、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要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且符合管理要求的基础上科学的制定财务制度,以最低的设计成本来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以实现利益最大化。

(五)要与财务规定、规律相结合。

一方面,任何制度都必须是站在遵纪守法的基础上来的,财务制度也是一样,其内容原则必须与国家的财经法规政策、法律一致的,财务制度也一样,首先是必须不能与国家法律相悖,必须要在遵纪守法的基础上建立起来。另一方面,任何事物存在都是有自己的客观规律的,因此,财务制度设计时我们也必须尊重财务管理的系统性和规律性。

(一)设计流程。

进行财务制度设计,一般需要几个阶段:

(3)修订发文,这一阶段主要在于征集各部门意见,在探讨后修改定稿;

(5)定稿发文,在试运行结束后,若无运行成本、经济效益的问题,则发文进行贯彻归档。

(二)设计方法。

不同的制度设计方法也是不同的,总之应考虑到企业实际的人、财、物、信息等各个方面,采取不同的方法来进行制度设计。一般而言,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计常用的方法有三种:

(1)比较分析法(又称文献法),即把其他公司、地区、阶段的不同的财务制度收集进行比较,这样能吸取别人的成功经验,从中取长补短的寻找对自己有利的地方,这种方法的实用性非常强。

(2)系统分析法,即以财务管理为中心,以提高企业效益为目标,将其他的围绕着这一中心和目标的所有财务、资产相关的工作活动归纳到一起进行综合考虑分析,在保证企业利益的同时,平衡国家、财务部员工、企业内各部门几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实现“共赢”为目标来进行制度设计,以保证制度的协调性、稳定性和正确性。

(3)实地调查法,则是制度设计人员通过访谈、提问、找专家、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实地调查、取样,实地调查法用得比较多的是在第一阶段(准备阶段)和第四阶段(试运行阶段),需要注意的是,实地调查的方法很多,不同方法适用不同的人员,但在这过程中的批评性意见和建设性意见是要引起重视度关键。

五、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企业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其不仅规范着财务人员的行为,还激励着内部员工的工作激情,并且还为企业的投资、发展活动提供可参考的指导性建议。这就需要我们在进行相关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计时从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自身情况、员工的心理状态等三方面进行考虑,最后运用科学的方法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需求的制度,以帮助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使得企业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获得可持续发展。

公司的财务资金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资金的归口、分级管理、资金的日常管理、借款与支付、月度资金计划的管理、现金管理。

归口管理、分部负责、限额使用。

a.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任务和实际情况,编制本部门下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填写《月份资金计划申请表》并于当月25日前提交财务部。

b.财务部汇总各部门资金计划后呈交总经理审批,并以审批后的资金使用计划为依据进行项目审定和资金使用监督。

c.资金计划编制要求:具体、细致按部门分项目进行;分清事情轻重缓急,按生产优先的原则将有限资金进行合理配置。

4.2.资金计划的实施。

a.财务总监应对各部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量入为出、按计划使用;对于各部门的超支项目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付款。

b.对于资金计划内没有安排又必须要办的项目,项目经办部门应提出资金追补计划报财务部备案并征得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支出。对未按以上程序确定的计划外项目财务部拒绝付款。

5.1借款程序:申请人根据任务所需资金填写借支单,交部门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复核、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办理相关手续。

5.2因工作原因需要借支备用金的,每年12月31日前归还;出差及临时性借支人员应在帐目冲销当日还清相应借支款项,经核查未及时归还的的个人借支于当月工资中扣除。

6.1供应部按月度资金计划管理规定,根据下月的销售计划编制和申报资金使用计划呈总经理审批。

6.2财务部根据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销售周计划报表合理地安排资金。供应部应及时追缴发票,月度内付款应在一个月内追缴发票。

6.3单次付款由供应部填写资金支付申请后,呈交部门负责人审核(根据已掌握的价格标准)、财务总监复核(根据是否符合财务纪律和制度)、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办理支付手续。

6.4采购人员报帐时经济业务在1000元以上的应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开具现金支票或直接支付现金。

6.5财务部根据物管部提交的原料入库数与回发票情况进行核对,主要审核发票的金额、票面金额与数量、价格是否相符,发票的`真伪等等。

7.2报告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根据月度资金计划管理规定或根据临时下达的任务)、财务总监复核(根据是否符合财务纪律和制度)、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办理支付手续。

7.3财务部办理支付手续时应遵循生产优先的原则,合理配置资金。

8.1允许使用现金的范围如下:

a.各种工资性津贴、中晚班费、加班费等;

b.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d.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用;

e.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f.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现金支出。

8.2转帐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会计人员在公司购销业务结算中不应区分结算形式的优劣,更不能拒收支票、银行汇票、承兑汇票和本票等结算票据。

8.3根据业务需要,财务部另设备用金领用制度:

a.出纳人员按实际业务发生在备用金限额内支付现金,同时建立备用金支付的台帐,逐笔登记备用金支付情况,包括经济业务类型、金额、经办人签字等,并及时结算备用金往来,补充足额备用金。

b.原则上不允许以本单位名义开具现金支票时,不允许开具空头支票。

8.4出纳人员收到货款现金、废品收入现金、押金等应及时开具收据,将现金按业务内容填制解款单存入就近开户行,不能擅自存入保险柜,以免造成被盗的损失,更不能与备用金混在一起。

8.5营销分公司严禁坐支货款。如发生费用支出时,应从营销公司核发的费用包干定额中支付,收到的货款现金应及时存入专款户,在一个工作日内及时汇回总公司指定的存款帐户,否则按挪用公款论处。

8.6为保证现金和存取款人员的安全,凡公司一万元以上的现金存取款业务必须有陪同人员在场,同时,应安排使用本公司的交通工具进行现金存取款业务。

8.7发放工资由综合管理部上报工资总额、人力资源办公室上报当月考勤异动,报财务总监审核、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批准后通过银行转帐发放至个人工资存折中,原则上不允许以现金方式发放。

9.1为了加强资金使用的计划性,便于平衡收支计划,对各类资金的支付应分别对待;

9.2各部门用款后月末应及时报销,不按规定时限报销的按挪用公款论处;

9.3市内采购及零星采购应在本月度以内报销发票,原则上不做暂估入帐,特殊情况书面说明,否则每日按付款金额的1‰处罚经办人。

9.4各部门或个人都必须无条件支持和配合财务部的工作,以便最大限度地管理好、使用好资金,加大资金使用的计划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9.5费用超支部分由部门、个人自行承担。

9.6挪用公款除返还欠款外,还将给予除名处理,且公司保留诉讼的权利。

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余姚市审计局对我局20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余审行报(201x)31号)提出的问题,现我局已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20xx年,市科技局将科技项目评估、评审等服务委托给宁波市新世纪科技评估中心,金额20.92万元,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不符合《关于公布余姚市2014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余招投标〔2013〕34号)中关于预算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类项目应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规定。

整改措施:一是为使我局20xx年的科技项目评估、评审等服务符合市里关于政府采购服务的相关规定,我局先后2次到市招投标中心进行衔接沟通,数次电话联系咨询,了解现在的相关政策要求。二是在今后的科技项目评估、评审等服务过程中,严格依照市里出台的《余姚市201x—201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余招投标〔201x〕6号)要求执行,并根据招投标中心针对我局项目评估、评审等服务特点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规范。

二、对于审计局给我们提出的建议。

我局完全同意并接受审计局给我们提出的两条建议,一是在加强预算管理方面,要按照科技发展规划,积极开展科技需求调研,确定重点支持项目,编制项目申报要求,及时完成宁波下达的科技项目,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在加强项目监督方面,要及时组织对项目进行中期验收,监督项目合同实施进度,检查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本期公示为期30天,从20xx年10月17日至20xx年11月17日止。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写明异议的依据、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交送至余姚市科学技术局(地址:余姚市魏星路203-9号,邮编:315400,联系电话:62702702)。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企业、项目进行核实、查证,对持有异议者身份予以保密。为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a.实收资本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管理。

b.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储备基金等股东权益应按政府相关法规和董事会的决议进行处置和分配。

2、投资管理

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进行证券投资,其他长期投资按批准权限、申报程序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3、融资管理

融资必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4、担保管理

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严禁对本公司及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5、债权、债务的.管理

对各项应收款、预付款、存出存入保证金要及时入帐,明确责任人,按季核对,及时催收。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如属经办人责任,则由经办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

6、资金管理

a.基本原则:根据深圳物业管理行业管理办法有关管理酬金提取规定,公司按一定比例收取管理酬金后,分公司(管理处)盈余应属全体业主,各分公司(管理处)往来帐户要及时清理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无特殊情况亦不得占用分公司(管理处)资金。公司财务部统筹安排使用自有资金,实行资金计划管理。

b.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将资金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也不得向外单位或个人提供公司银行帐号。

c.银行贷款必须向公司董事会申报,经批准后实施。

d.加强对外币资金的管理,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有关法规办理外币业务。

f.开设银行帐户应书面报告公司主管财务副总裁批准后,报公司财务部备案,银行帐户档案资料由财务部指定专人保管,帐户管理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的财务资金管理制度

企业集团化是一种成熟和稳定的象征,而在企业规模扩大以及子公司数量不断增加的同时,企业集团必须制定好高质量的战略目标和决策,这直接影响着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由于各个子公司的经营重点和发展方向不尽相同,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们之间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利益矛盾,使得集团健康稳定的运营受到阻碍。因此,集团母公司必须要对子公司实施财务管理和控制,使母子公司在产权关系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这样才能保障集团战略目标的实现,并使母子公司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

如今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多,企业要想逆境求生存,必须提高管理质量。企业集团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弱市场风险带来的冲击,但前提是集团内部需要形成团结的有机整体。鉴于此,集团母公司强化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与控制,可以建立规模优势,从而有效规避财务风险。另外,因为集团中各个子公司的经营方式和情况有所差异,对财务风险的判断和防范也会不同,有些子公司可能会做出有损集团利益的行为,所以,母公司合理的财务管控可以实时监督子公司的财务情况,从而规避财务风险。

财务信息的质量关系到企业集团的经营成果,如果获取的财务信息不真实可靠,会严重影响企业各利益相关者的经济利益。作为被控制方的子公司是单独开展财务活动的,其掌握最真实的原始财务信息,如果子公司为谋取私利而谎报财务信息,则会使母公司对子公司产生错误判断和评价。因此,母公司必须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与控制,保障财务信息的准确性,获取高质量的财务信息,从而强化内部控制,改善集团的经营管理质量。

如今市场竞争环境愈发激烈,要求集团公司在各方面都要顺应市场、及时更新,虽然集团公司的内部治理体制有了很大改观,然而在中国传统的状况下,还有很多公司的治理体制仍不完善。首先,许多集团还没有完成从传统企业制度到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变,因此,其产权制度尚不健全,达不到现代产权制度中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要求,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存在一些不明晰的产权归属问题。其次,有些集团母公司未按规定设置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在监管和财务管理方面,也没有合理的制度约束,使得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控受到制约。

现在有些集团在母子公司之间并未设置一致的财务监控体系,财务监控工作没有覆盖业务全过程,致使监管体系缺失,监督力度较弱。而且集团母公司没有从整体角度制定投资和融资计划,各子公司以创造自身最大利润为目标来进行业务安排,这很容易导致集团的整体利益受影响,出现负债过多、投资收益降低等后果,从而使集团的规模效应严重递减。另外,集团在实施内部财务监控的过程中,一般处于事后监控状态,还没有完全进入事前和事中的控制阶段,各子公司的财务监控也很混沌,存在一些监管的真空地带。企业集团内部监督力度不足,内部审计如同摆设,外部审计不能严格发挥作用,使得集团财务监控问题重重。

目前,大多数企业已经意识到了预算的重要性,在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与控制中,财务预算不能忽略。然而,现在很多集团子公司由于经营业务的不同而单独制定财务预算计划,使得子公司与母公司的总体财务预算规划脱节,这也影响了集团总体目标的实现。一些在改制或重组的环境下成长的子公司,由于其自身性质通常仅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的财务预算,而忽略了集团总体发展的要求。母子公司财务预算的分离,导致集团内部预算的混乱,资金调度出现偏差,不仅是财务管控的缺失,更是对集团日常经营的顺利进行形成了威胁。

集团拥有众多子公司,各子公司的管理部门为了自身局部利益,一般不愿意及时将财务信息完整的提供给母公司,造成母子公司信息不对称。此外,子公司向母公司传递的信息流,会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致使传到母公司的信息是不真实的,进而造成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有误。不论是子公司的主观因素还是传递途中的意外因素,都会使集团母公司的汇总数据出现偏差,这将影响集团的整体决策。

完善的集团内部治理结构是母公司对子公司实施财务管控的良好基础。首先,企业集团必须明确自身的经营特点,要及时更新市场观念,加强自身产权管理意识,将各子公司的产权归属以明文形式向内部公告。其次,集团母公司必须构建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可以吸纳优质的外部投资,为集团注入更多新活力,从而完善公司股权结构。最后,集团母公司要充分体现独立董事在内部治理中的地位,独立董事要掌握更多的决策权力,保证对集团的监管力度,提高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治理的参与度。

集团母公司向子公司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度是对子公司监控的重要手段,财务总监一方面是子公司财务工作的最高负责人,另一方面受母公司的领导,其可以直接参与子公司的重要事项,并协助子公司总经理完成决策。因此,财务总监委派制度是对子公司监督不足的弥补,能很好的推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协调开展经营活动。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监管中,还应该提高审计质量,一方面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另一方面要引入独立于公司的外部审计,通过内外部联合审计强化监督力度。另外,目前,全过程的监督控制已经成为一种趋势,母公司对子公司不应只局限在事后实施财务管控,更要在事前和事中制定管控措施。

集团母公司与子公司在编制财务预算方面,应以实现集团整体经营战略目标为宗旨,实施预算管理和控制。首先,要将集团的总体目标分解到各子公司,使子公司明确各自的目标,同时作为考核子公司业务水平的依据。其次,集团编制预算可自下而上编制,各子公司在自身经营目标下制定符合的财务预算,并提交给母公司,经过母公司审核通过后才可开始执行,另外,母公司与子公司在执行预算时要注意协调配合,控制执行偏差。再次,母公司可利用计算机技术,结合集团规模特点,建立信息网络体系,使各子公司的预算管理流程置于母公司的监控之中,从而方便母公司及时掌握财务信息、采取管理措施。

会计集中核算可以有效管理财务信息失真问题,这对于集团母公司要实现对子公司的财务管控是一种强有力的管理方式。会计集中核算是由母公司建立会计核算中心机构,该机构全权负责各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隔离开来,能够使母公司清楚地掌握各子公司最原始的财务资料和信息,从而实现对子公司的财务监控,保障了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通过会计集中核算,母公司可以通过真实的财务信息判断子公司的经营状况,从而做好下一步的战略部署。

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实行全面预算体制,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

第二条本规定是在全面预算体制下,月份资金计划基础上,对本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其它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

第三条财务本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经济业务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总公司资金计划控制。

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对总公司资金运作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必须于每年12月底前将各自下年度用款计划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本部于每年底根据总公司下年发展计划及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制订总体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及季度、月份资金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各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总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借领计划内大额款项,采取“提前通知,积极筹措”的办法。

(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必须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

(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必须提前10天通知财务部。

(三)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开信用证须提前3天,改证须提前之大通知财务部,信用证原则上允许改两次。

(四)办理汇票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

第八条计划外借领大额款项,业务部门或专业公司须办理调整计划手续,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进行安排、筹集,提前通知期暂定10天。

第九条各部门不按规定的提前期通知财务部,而影响用款,申办部门自负其责,

第三章现金管理。

第十条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一)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二)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劳务费,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3.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4.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

5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收款对方元银行帐号不能办理转帐结算或对方当地有特殊情况等,必须使用现金结算的。

6.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条以各部编报的、经财务部平衡、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月度货币收支计划为依据,由财务部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现金收支管理,对超计划支出,又元批准计划调整追补支出的,财务部拒绝支付。

第十二条现金收支业务的管理。

(一)现金收入的管理。

1.无论是否签合同、协议,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说明书、发票或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

2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预借的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

(二)现金支出的管理。

1.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代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总公司部门总经理或各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本部总经理或专业公司财务经理签批后办理,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2.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办公费、小额招待费、市内交通费等),无预借款直接报帐的,由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经总公司部门总经理和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连同发票或收据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3.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15天内报帐,对逾期末报的通知该部门报帐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停办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试工人员不许借款,由该部门经理代借。

5业务人员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费时,不得付给现金,可开出支票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银行收支结算管理。

第十三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支票、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中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十四条银行结算资金管理。

(一)银行结算收入的管理。

1通过银行转来的非支票结算方式的营业收入凭证,财务部转交业务经办部门,由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并附有关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由主管会计办理有关手续,并进行会计处理。

2.由银行转来的与其他单位及本公司所属企业的往来款的单据,收到后交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附带结算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交主管会计处理。

3.业务部门收到外单位开具的.支票,连同有关凭证、收款说明书,送交财务部,由稽核员审核,交银行出纳员于当日送交银行并作会计处理。

4.信用证结算按我公司(迸出口业务财务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银行结算支出的管理。

1.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由业务部门申办的对外投资、对内贸易等需要银行办理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时,由经办业务部门填写经费支出报审表,交财务部稽核员按计划项目审核用途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需签报本公司领导的,由财务部签署意见后签报。

2日常采购物资或支出费用领用支票按预算报财务部审批。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和规定限额,在银行规定开空白支票范围内才可以开出。

4.专设领用空白支票登记簿,由领用人签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交回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空白支票登记簿,对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进行查询。

5.一个部门已领用三张支票,不按规定时间报帐,财务部书面通知该部门启行查询,一周内仍无反馈,财务部门停止对该部门签发新的支票。

第五章报帐销帐。

第十五条各部门预借的支票,结算款项业务处理完毕,应及时执有关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等)在一周内到财务部报帐销帐。

第十六条为贯彻经济责任制,报帐采取上级审签办法,即:总公司业务人员报帐,属预算内支出,由部门总经理审签,报财务本部按权限审批;属预算外支出,均须报总公司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部门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分管领导审签,总公司副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总经理审签。

第十七条应付现金的金额在20xx元以上的报帐,原则上以支票转入报帐人信用卡内。

第六章附败。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各单位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含对外实施债务重组的资产和权益)。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大额资金使用是指项目投资、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对外捐赠、大额采购和对外实施债务性重组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1、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对外借款等;

2、公司的建设项目投资活动,主要包括技改项目投资等;

3、公司对外的.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

4、公司的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

5、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条大额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

1、10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支出(如捐赠、赞助、奖励、补贴等);

2、50万元以上的技改、工程项目支出;3、50万元以上的对外债务性重组项目;

4、100万元以上投资、大额采购及公司内部单位借款支出。

第五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领导集体研究决策。领导集体决策是2指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形式作出的决策。

第六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授权审批制。集体决策后,可授权董事长、总经理或财务分管领导签审。具体审批权限:

1、非生产性支出(如对外捐赠、赞助等)10万元—100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100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定。

3、对外债务性重组项目50万元—100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100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定。4、对外大宗或大额采购、投资项目100万元—300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300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定。

5、内部单位借款由于银行融资的需要,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孙公司以及控股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相互之间资金的拆借,可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授权财务处、分管财务领导、公司总经理审批。

1、投资、技改及工程项目的大额资金使用前必须有可行性论证;

2、技改、工程项目的大额资金使用必须实行预算管理;

3、有关项目的会议决策文件;

4、需要报经省国资委备案或核准的项目必须取得有关批复文件。

第八条大额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

1、支付申请:由相关责任业务部门提出资金使用意向和额度的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中需注明资金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协议、原始单据或相关材料,送集团公司效能监察部门会签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和签署审核意见,再提交至集团公司财务处。由集团公司财务处结合近期资金状况和管理要求,提出资金使用的具体安排或建议后,再提交至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讨论决定。

2、支付审批:集团公司财务处将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提交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策。3、支付复核:集团公司财务处对批准后的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财务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第九条上会决策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应当提前送给所有参会决策人员,也可事先征求意见。

第十条按照规定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推迟做出决定,重新调研,再提交会议表决。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财务处、xx、审计处、监察室有权对大额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一经发现资金使用存在违规情况,有权停止拨付剩余资金或收回账户中未使用的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资金管理制度

责任人:主管副局长。

依据《x项目管理制度》、国家农业部及省畜牧兽医局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

1、为了加强畜牧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申报、审批、建设、验收程序,明确职责分工,全面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把项目管理真正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充分发挥项目建设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江市畜牧兽医局的畜牧、兽医建设项目及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

1、落实国家畜牧标准化养殖小区(场、户)投资建设、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的法规和政策,并监督执行;2、负责向省局及上级有关部门申报项目可研报告及计划申请;3、上级部门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实施方案等批复文件,部署落实项目建设;4、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程监理、日常监督检查及竣工验收等工作;5、畜牧项目的财务管理,监督检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江市畜牧兽医局相关科(室)、站(所)中心负责项目的相关管理工作。包括组织项目初选(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内容与规模、投资估算与来源、建设期限、新增能力及其他有关内容)、项目申报、项目的监督检查及竣工验收等工作。2、江市畜牧兽医局相关科(室)、站(所)中心成立专门项目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3、主管局长为组长,相关科(室)、站(所)中心负责人为副组长,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监督、管理工作;4、相关科(室)、站(所)中心会同市畜牧兽医局财务部门负责项目全过程的财务监督管理。

1、对省财政厅或省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相关科(室)、站(所)中心及时通知项目单位按计划执行,并负责指导、监督、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年末,项目单位要形成项目总结报告上报省计财处。2、按照行业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加强财务管理,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对建设质量、资金使用、财务管理、招标投标和基建程序等方面出现严重违规问题的项目,将按照有关法律追究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当事人的责任,以及相关主管部门责任人的责任。3、相关科(室)、站(所)中心要通过定期检查、重点抽查等形式对实施项目在建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年度投资计划执行不力,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建设资金或不落实配套资金,以及有其他严重问题的项目和单位,视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停止拨款、撤销项目、收回投资、追缴已投放的建设资金,停止安排新建项目等措施,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执行人的责任。4、项目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从项目提出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按规定将全部档案移交相关科(室)、站(所)中心存档。5、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要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并根据批复的竣工财务决算,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对项目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未经项目原审批机关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同意,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用途或擅自处置。

执行《x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对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的办法》。

执行《x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对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的办法》。

资金管理制度

本管理文件明确了公司内部资金融通及调拨的管理要求与操作规范,明确有关部门职责,以对内部资金融通及调拨事项统一管理,有效控制,降低公司资金成本。

本程序管理文件规范了公司内部资金融通及调拨的业务过程,适用于董事会、财务部、以及涉及资金统一计划的各下属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如未进行特别说明,本程序管理文件内所称控股子公司均指其资金纳入公司资金统一计划管理的控股子公司。

3.1对外结算管理程序fm-tm-03。

4.1总裁。

召开公司月度资金协调会,协调平衡资金缺口,讨论落实内部资金融通及调拨计划;。

审批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

签署财务管理协议;。

4.2财务总监。

审核批准控股子公司的月度资金使用计划;。

审核月度内部资金融通计划;。

审核各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情况;。

审核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

4.3财务部。

负责编制公司财务预算、综合预算、资金使用计划;。

编制完成公司年度内部资金融通计划;。

审核控股子公司的季度或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是否符合年度预算;。

负责内部资金调拨;。

向公司领导层提供各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情况;。

按照付款审批程序办理转账业务;。

5.1首创置业总部统一安排内部资金调剂,并由总部财务部负责制订实施方案并进行实施管理。

5.2内部资金的融通及调动的审批权人为财务总监和总裁,所有的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需由财务总监和总裁审批签字。

5.3财务管理协议的签署权人为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步骤。

完成时间。

涉及部门及岗位。

步骤说明。

1

根据经批准的公司总部及各控股子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平衡资金缺口,编制年度综合预算。

2

根据年度综合预算,编制完成《公司年度内部资金融通计划》,提交财务总监审批。

3

如果财务总监审批不通过,则返至资金管理岗修改;如果通过,则由资金管理岗存档。

4

各控股子公司财务部。

按照经批准的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完成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提交公司总部财务部。

5

审核控股子公司的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是否符合年度预算,提交财务总监。

6

财务总监。

审批控股子公司的月度资金使用计划,下发给财务部资金管理岗;若不通过,则返至预算管理岗修改。

7

根据经批准的各控股子公司的.月度资金使用计划,编制完成月度内部资金融通计划,提供各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情况,上报财务总监。

8

财务总监。

审批月度内部资金融通计划和各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情况,若不通过则返回资金计划岗修改,若通过则提交总裁。

9

总裁。

召开公司月度资金协调会,协调平衡资金缺口,讨论落实内部资金融通及调拨计划。

6.2.1公司总部资金融入。

步骤。

完成时间。

涉及部门及岗位。

步骤说明。

1

公司月度资金协调会后,与融出资金控股子公司财务部协商制订内部财务管理协议草案,包括:融通金额、融通期限、资金占用费率、还款计划以及逾期不能归还的罚则等,财务总监参与并指导该过程。

2

提出书面内部资金融通申请,内部资金融通申请须注明借款金额、资金占用费率、还款计划以及罚则等报财务总监。

3

财务总监。

审批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若不通过则返回资金管理岗修改,若通过则提交给总裁。

4

总裁。

审批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若通过则下发至融出资金控股子公司。

5

融出资金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依据总裁审批的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所确定的资金融通条件,签署财务管理协议。

6

公司总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财务管理协议。

7

财务管理协议存档。

8

融出资金控股子公司财务部。

开出转账支票送公司总部财务部。

9

财务部出纳。

办理转账业务。(参见对外结算相关程序)。

6.2.2公司总部资金融出。

步骤。

完成时间。

涉及部门及岗位。

步骤说明。

1

公司月度资金协调会后,与融入资金控股子公司财务部协商制订内部财务管理协议草案,包括:融通金额、期限、资金占用费率、还款计划以及逾期不能归还的罚则等,财务总监参与并指导该过程。

2

融入资金控股子公司财务部。

提出书面内部资金融通申请,内部资金融通申请须注明借款原因、金额、期限、用途、资金占用费率、还款计划以及罚则等报公司总部财务部。

3

财务总监。

审核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提交给总裁。

4

总裁。

审批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

5

融入资金控股子公司财务部。

依据总裁审批的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所确定的资金融通条件,准备公司总部所需资料,到公司总部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6

公司总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财务管理协议。

7

财务管理协议存档。

8

财务部出纳。

按照对外结算程序办理有关转账手续。

7、单据与记录。

7.1公司年度内部资金融通计划。

7.2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

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证专项资金受控并合规、有效使用,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安排的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是指经公司申请,由中央、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下达到公司,用于指定项目的资金。该资金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2,职责。

2.1,财务部: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的资金预算编制、财务评价,负责专项资金的银行账户管理、使用审核、向政府职能部门支付报告提交、资金支付,负责建立项目资金专帐与凭证。

2.2,项目申报与实施部门:根据项目归口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论证与可研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备案、申请及报批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评价、对外对上汇报、内外对接,负责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与督办,负责资金使用统计、台账建立、情况说明与总结,负责项目运行各阶段的总结及数据统计与分析工作,负责项目验收准备各项工作、完成验收。

项目材料采购、证照申办、运营管理,以及协助外来施工、安装等。

2.4,公司高层领导: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招投标等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民主集中、会议决定;根据公司财务制度,董事长负责专项资金支出的最终审批。

3,管理要求。

3.1,专帐管理:对各专项资金分别建立专帐,或由财政部门指定,单独核算,单独开支,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划清与生产经营资金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3.2,指定用途:专项资金严格按项目批复的计划与用途使用,不得擅自变更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

3.3,资金配套:公司自筹资金按照批复要求同步配套,按比例使用,不得优先使用专项资金。

3.4,专班负责:对项目实施建立领导小组和专班,指派公司级领导具体负责,保证项目按既定的要求实施,保证专项资金的有效、合规使用。

3.5,阳光运作:实施方案主动邀请专家论证、接收咨询,工程和大宗采购实行招标投标,所有工程和大宗采购有合同、有正规发票,工程建设推行监理制。

3.6,档案管理:对项目全过程收集和建立档案资料,包括项目申报、审批、设计、建设、监理、质监、施工、安装、采购供应、单项验收等各环节。

3.7,内部监督:公司财务部门、专项资金的使用部门、审计人员均。

有权有责对专项资金的审批与使用进行监督,公司定期或项目完工后聘请外部审计单位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问责、整改、完善,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合规、有效。

3.8,外部监管:项目实施过程主动接受质监部门检查、主动送检,资金使用主动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审批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管和检查。

4,专项资金的使用流程。

4.1,订立合同:项目涉及的工程、大宗采购均应按规定实行招标、投标,一般物资采购或小型零星工程可采取比价办法处理;所有工程、采购、安装等均应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标的、技术要求、双方责任义务、验收办法、资金支付办法、质保期等内容。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合同须由董事长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有效。无有效合同的一律不得申请支付资金。

4.2,预付款与形象进度款:预付款按合同约定的条款,由项目专班提出申请、办理手续;形象进度款须由工程实施工方提出申请、监理和专班现场人员审核、专班领导批准后,提交付款手续送批。最后一批款项的支付应在竣工验收之后。

4.3,分包的验收:分包工程按合同要求完成,达到预期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由分包人提出,项目领导小组和专班、财务与审计人员、必要的外部技术人员组成验收小组,进行专项评价、做出验收结论,验收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与财务结算相关工作的依据。

4.4,尾款与质保金的支付: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符合要求的,可在质。

保期满由项目专班或工程实施人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批后予以支付。

4.5,发票与审批:所有资金支付均须取得相应的正规发票,并取得董事长签批。无发票的或发票不合规、或者无董事长签批的,财务部拒绝支付资金。

5,项目验收。

5.1,预验收:各分包工程、配套工程完工,由项目领导小组申请预验收。预验收的目的是系统检查、确认项目建设全面完工,具备试运行的条件。预验收由专班、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人员。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督查各分包单位整改。

5.2,竣工验收:项目试运行达到项目计划书的各项指标后。可以申请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邀请项目的政府职能部门参加。

6,奖罚。

比照公司《员工奖惩条例》的有关条款执行。

7,其他。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资金管理制度

1、为加强财物管理,合理使用资金,学校及校内各部门必须实行年度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2、学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3、预算由学校提出预算建议方案,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预算控制数,学校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4、预算在执行过程中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因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报请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其余收入项目需要调增、调减的,由学校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编报年度决算,要认真总结一年中的预算安排、计划执行,平衡收支、财务管理,资金效果等方面的经验教训,为改革学校财务管理创造条件。

1、年度终了后,财务室应主动与上级财务部门核对各项拨款,核清追加。

2、年终前,清理暂存暂付,应收应付等款项,不得长期挂账或以领代报。

3、年终前,财产物资部门对各项财产物资清查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1、学校范围内一切现金、支票均通过会计办理。

2、收入的现金按规定日期送交开户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

3、各部门一切缴款,均应填写收据,加盖现金收讫及出纳印章,收据作为收款和记账凭证,收据联单之一退给缴款人作为凭证。

4、在市内采购,须在借款后三日内报销,去外地采购借款,须在返校后三天内报销,并返回多余现金,前次借款未报销,不准再借款。

5、现金当面点清,事后概不负责。

6、现金收讨须逐笔记清,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现金。

7、出纳员每天要核算库存现金,如发现多款或短款时,立即查找原因,及时向领导汇报。

8、单位收入的现金不准以个人或部门的名义存入储蓄所,或利用银行账户代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出现金。

9、在本市购买物资办理业务的超过转账起点即10000元以上都采用转账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

1、不准签发空白现金支票。空白现金支票一律不得借出。

2、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支票印鉴必须分管,不得由一人兼管。

3、开出现金支票要有合法凭证为依据,发放转账支票要做好登记工作。

4、现金支票存根和作废的支票必须保存完整。

5、现金支票签发后,要及时记账;转账支票发出后应在一星期内报销。

1、内部牵制制度是财务人员明确职责,相互制约和对每一笔经济业务事项发生进行核实、审核的主要环节。

2、出纳员不得兼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等账目的登记工作,财务印章应专人保管,做到管账不管钱,钱账分管,管钱不管物。

1、借款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经校长签字,交会计审核,由出纳员办理付款。

2、采购物品报销时,购物单据必须是正式发票,发票字迹应清楚,大小写数字一致,单据背面应有经办人、主管校长签字,并附有“验收单”方予报销。

3、如报销单据不是发票而是收据类凭证,必须用财政部门统一收据,特殊情况须经校长批准,并要写明情况。

4、旅差期间的补贴标准,按财政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会议期间不享受交通费补助。

5、因公出差或购办公等物品向财务借款,回来一周内到会计室报销,如因其他原因,借款后又不用的,应在三天内到财务上办理退款手续,若不按时报账或退款,又无正当理由,财务有权扣发当事人的工资。

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货币资金是学校的重要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保证学校货币资产安全,维护结算纪律,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结算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现金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个人津贴。

2、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3、根据国家和学校的规定发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按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其他必须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三条使用现金要在限定的范围内,严格审批程序。

1、日常报销过程中,如差旅费、零星办公用品购置、电话费等需要支付现金的仍通过现金结算。

2、向机关、团体、部队、企业采购商品、劳务结算、缴纳税费在结算起点以上的应采取转帐结算。

3、在本地购买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必须通过银行转帐不得支付现金。

4、去外地采购,在同一单位采购商品支付现金限额为20xx元。因采购地点不能确定的现金借款一般不大于10000元,确有特殊原因超过10000元小于50000元的,须预先经财务处领导审批,超过50000元的,须预先经分管校领导审批。

5、职工因公出差携带现金数额应根据出差地点和任务确定,一般不大于10000元,确有特殊原因超过10000元小于50000元的,须财务处领导审批,超过50000元的,须经分管校领导审批。

6、现金的收付、结算、审核、登记等工作,不得由出纳一人担任,会计和出纳要分开,出纳管钱不管帐。

第四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出纳人员应于当日业务终了后对库存现金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各科科长应组织人员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认真如实填制库存现金盘点表报财务处综合科备案。

第五条现金当日库存量应控制在核定的库存限额内,超过限额部分应于当日送存银行。由于特殊原因,当日无法送存的,必须报告财务处领导,采取安全措施。

第六条未经财务处同意或授权,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以学校或个人名义收取现金。所收现金应及时送交财务处入账,不准自收自支,私设“小金库”。

第七条学校不得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得将现金借给与本校无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第八条严禁坐支现金,严禁白条抵库。

第九条商业汇票及银行存兑汇票视同现金管理,由财务部门出纳负责保管。

第十条严禁将公款以私人名义在银行办理存储。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业务需要和有关开户规定在银行开设银行帐户,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结算。

1、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管理银行帐号,其他部门一律不得擅自开设银行帐号。

2、二级核算单位需开设银行帐户的,必须报学校财务处审批并备案。

3、学校的业务结算除必须通过现金结算的业务外鼓励通过银行结算,减少现金流通量。

4、重要的银行票据(如支票、汇票、本票等)的领购、签发使用要严格办理领用签发手续,并登记造册。

5、银行印鉴和结算票据应两人分工保管,不得将结算票据与全部印鉴存放同一处同一人保管,签发结算票据应分别由二位印鉴保管人审核无误后加盖印鉴。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银行帐目,逐笔记载银行存款收付,及时结出存款余额。出纳人员应及时了解和掌握存款情况,不得开具空头支票。当存款余额可能不能满足日常支付需要时,应及时报告,提议调度资金。调度资金的手续按《江苏科技大学资金调度管理办法》办理。

第十三条学校的银行帐号只能用于学校的对外业务结算,严禁出租出借银行帐号。未经财务部门同意,不得将单位银行帐号告知其他单位或个人。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空白现金支票,严格控制签发空白转帐支票。签发转帐支票应事先填写签发时间、收款单位、用途和金额。对确因暂时无法确定金额的,应注明最高限额,确定金额后,领用人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支票领用人对支票的安全负责。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应由按排非出纳人员定期与银行对帐单对帐,每月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查明未达帐项原因。确保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每月编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按规定须经财务处领导和审计处领导签字。

第十六条凡以前有货币资金管理规定的,从公布之日起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学校财务处。

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资料,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状况,务必请示。

三、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资料和文件要求为准。

四、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五、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资金管理制度

(1)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落实到位。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而导致严重后果的,项目财务负责人及有关财务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各相关部门务必在建设工程开工前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所有款项,购买足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3)生产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投入充足,不得挤占安全生产费用。

(4)财务部门负责将职工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并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发放奖金,或者挪作他用。

(5)各生产部门不得因职工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奖金等待遇。

(6)实行奖惩机制,对在长期的安全生产中创建先进经验或在防止事故中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员给于奖励,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或班组进行经济处罚。

(7)公司及项目安全负责人员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按阶段考核,事故指标超过标准的,专业内所有人员风险抵押金归公司,并按原标准重新交纳。

(8)安全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检查各生产部门用于安全生产保证资金的使用情况。

资金管理制度

1、资金定义: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一切收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2、库存现金的管理:原则上公司库存现金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核实库存限额规定。现金的支出须符合现金使用范围规定。出纳人员须将公司库存现金存放至公司保险柜处,并妥善保管其密码和钥匙。每日需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并编制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日结,账实相符,财务经理应至少每月对库存现金进行一次盘点抽查。

3、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遵照银行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每日需编制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月取回各银行对账章,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与银行对账单作为会计档案进行装订存档保管。

1、财务部是货币资金收支信息集中、反馈的职能部门。其它职能部门凡涉及货币资金的收支信息,必须及时反馈到财务部。对外签署的涉及款项收付的合同或协议,应向财务部提交一份原件,以便根据有关合同、协议办理手续。无合同、协议的(或无有效合同、协议),财务部有权拒绝办理。

2、资金支出必须依据审核完整无误的单据中金额进行支付,严禁“无票”支出,严禁“白条”抵账。

3、各项资金支出原则上需根据预算进行拨付。同时,各部门对于资金支出应提前与财务部进行申请(1万元以内的资金支付,需至少提前一天申请,3万元以内的资金支付,需至少提前两天申请,3万元以上的资金支付需前三天申请),以便财务部备款。

3、各类支出相关细则管理如下:

(1)、个人借款支出。

a、公司员工因公干需要向公司借支款项,()由申请人填写借款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经理审核后由公司副总和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出纳人员根据上述审核完整无误的单据,向借支人支付款项。

b、个人借款支付方式:原则上个人借款为1000元(含)以下,通过现金方式支付;个人借款为1000元以上,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转入员工工资卡内)。

(2)、零星费用报销支出。

a、操作流程根据公司费用报销制度执行,出纳人员根据审核完整无误的'单据,进行款项支付。

b、零星费用报销方式:原则上费用报销为1000元(含)以下,通过现金方式支付;费用报销金额为1000元以上,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3)、商品采购货款和大额行政采购支出。

a、由采购人员填写采购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副总、总经理相关节点人员审核后,方可进行款项支付。

b、应依据我司与供应商合同约定进行付款,原则上此类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4)内部转款及其他支出。

我司向关联单位转款,必须依据董事长、总经理审核的转款单,进行款项转出。

1、公司销售收入原则上通过转账方式收取,各部门应提前向财务部了解“转入户”具体详况。

2、对于少数客户以付现方式向我司支付货款情况,应至少由一名业务部人员陪同行政部销售后勤人员向其收取现金。销售后勤人员收取现金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交至财务部出纳处,出纳再向开具收款票据。对于个别客户需先行开具票据再付现情况下,由销售后勤人员向财务部领取已开票据,再由销售后勤人员持该票据去完成收款后,于一个工作日内将款项交至财务部出纳处。

3、对于上述第“2”点关于收取客户现金情况重点说明如下要点:

a、至客户处收现,由销售后勤人员收取(但应至少有一名业务人员陪同),销售后勤人员对资金的安全性负责。

b、销售后勤人员收现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交至财务部出纳处。

c、对于收取的款项,任何人员不得侵占、挪用。

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保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顺利实施,夯实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社会基础,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支持和促进全市科普事业的发展。根据《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是市财政为加强科普事业宏观指导和建设,按照省、市委有关文件要求安排的专项经费,由市财政局和市科学技术协会共同管理。

第三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市本级科普项目建设的引导推动和科普业务活动费用,以及科普工作的表彰奖励。具体使用范围如下:

(一)青少年科普:主要指围绕未成年人“学科学、爱科学”的各类科技竞赛和科普活动、各类青少年科技场馆(室)建设引导、市级科技特色学校建设和科技辅导员业务培训等。

(二)城镇劳动人口科普:主要指围绕街道、社区科普创建引导、科教进社区(军营、企业、工地)及其它大型城市科普活动;围绕企业技术进步和职工技能培训、基层科协与市级学会干部及科技工作者开展的科普教育等活动。

(三)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普:主要指围绕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着力提高其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的能力,在机关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开展科技素质培训和科普教育等活动。

(四)农民科普:主要指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兴农富民,向广大农民普及农业科技知识,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宣传科学思想,抵制封建迷信。引导和鼓励建立各类农村科普示范基地、“一站一员一栏”等平台建设,发挥农村致富带头人和农业专家库的作用,开展各类“科技三下乡”活动。

(五)科技社团科普:主要指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和科研院所科协、企业科协开展的具有创新特点的各项科普宣传、科普教育、科普创作、科普研讨、科普论坛、科技推广等活动。

(六)重大科普宣传活动:主要指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每年由市政府及中国科协组织的科普宣传周、全国科普日等专项活动。

(七)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主要指科普影视拍摄、科普活动多媒体、科普展板制作、科普刊物出版及科普资料编制印刷等;重点扶持资助原创性和选题优秀的科普作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科普作品的创作开发。

(八)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小型科普场馆建设的引导资金投入;科普画廊和科普网站的建设,大型科普设施建设方案的调研活动;科普设施的维护管理。

(九)大众传媒的利用:主要指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开辟科普专栏和专版;租用户外大型电子屏幕进行科普宣传的项目。

(十)围绕全市科普工作目标,由各区承办的对全市产生直接影响和有示范作用的活动,以及由各区作为投资主体且具有典型推广意义的项目,给予一定的补贴。

(十一)优秀活动项目的评比:鼓励各项科普活动在形式、内容、效果上不断创新,对在活动中积极创新,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等给予表彰。

(十二)经市财政局、市科协批准的其它科普项目支出。

第四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实行预、决算制度。

第五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的支出预算由市科协根据全市科普发展计划及省、市当年工作部署,提出初步安排意见,并会同市财政局确定重点科普项目计划,纳入市科协年度部门预算。

第六条市科协根据部门预算提出市级科普专项经费安排计划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后,下达市级年度科普专项经费的补助项目和补助额。

第八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项目实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提高效益”的管理办法。

第九条市财政局和市科协负责市级科普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市财政局、市科协将组织力量对市级科普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并进行监督评估。年终市科协将市级科普专项经费决算及使用情况按绩效考核的要求书面报市财政局。

第十条科普项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或变动项目计划的,由市科协报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方可调整或变动。

第十一条市级科普项目实行项目经费责任制度,预算确定的项目须签订《苏州市财政拨款项目责任书》后,按责任书规定的金额、用途和进度拨款。需要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如有发生违反责任书规定的行为,市财政局将停止拨款、收回补助经费,并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和市科协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各市(县)、区可参照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并落实好科普专项经费。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实施,原《苏州市市级科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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