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房的管理制度(优秀18篇)

时间:2023-12-12 12:11:24 作者:HT书生

规章制度是组织管理的重要内容,它直接影响着成员的行为和工作质量。如果你正在为制定规章制度而苦恼,不妨阅读以下范文,或许能够找到灵感和思路。

垃圾房管理制度

目的:进一步规范、保洁、管理垃圾房,确保厂区环境干净整洁;减少垃圾不分类对环境的影响。

范围:适用于厂区垃圾房。

1.垃圾桶:员工投掷垃圾前,请将垃圾分类,并严格按照垃圾房标示牌进行投掷;。

2.木头回收区:是指车间、厂区、宿舍等包裹物材产生的木头。

3.纸箱纸板回收区:是指车间、厂区、宿舍等包装物品的纸质材料。

4.泡沫回收区:是指车间、厂区、宿舍等软质包裹物品或软质填充空间的泡沫材料。包括:气泡棉、泡沫纸、气泡膜、海绵、包装膜等。

5.塑料回收区:是指车间、厂区、宿舍等产生的塑料材质。

6.铁皮回收区:是指车间、厂区、宿舍等产生金属性材料。7.杂物间:是指储藏厂区常用工具。包括:绿化修剪刀、铲刀等。

1、清洁工身体有伤口时,要包扎好,避免感染。

2、垃圾车清运垃圾时,清洁工应注意自身安全。

3、垃圾房周围不应有积水和结冰现象,清洁工应及时清除,以防滑倒摔伤自己和他人。

4、清洁工在对垃圾房进行清洁时,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5、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分类妥善处置。

1.垃圾房地面每天清扫,保持地面时刻保持干净。

2.垃圾房内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溢出、残留。

3.外墙面瓷砖和垃圾房门应保持清洁。

4.整理回收区材料,待满仓前及时上报回收处理。

5.不得在垃圾房及其周围焚烧垃圾。

6.每周对垃圾房进行一次消杀工作。

可回收废品每月根据量不定期安排财务人员以及厂务人员一起确认并回收变卖处理。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为保证生产垃圾放置整洁、安全,治理乱倒垃圾行为,对车间现场放置垃圾及垃圾场存放垃圾做出以下制度:

一、各车间部门对生产现场存放的垃圾要进行分类放置,分为花毛、生活垃圾、易燃物三类。花毛必须装入编织袋,另外两类垃圾不得混入花毛中。易燃物是指易发生着火、爆炸等危险品,如自喷漆、螺栓松动剂、清洗剂等包装物。

二、对易燃物实行回收。各车间凡是使用二硫化钼清洗剂、自喷漆、清洗剂、螺栓松动剂的要以旧换新,开票时注明“以旧换新”,将旧的包装交仓库方可领新的。

三、垃圾场设分类放置区,各部门倒垃圾时按分类标志放,不得乱倒。倒垃圾时由里向外,不得倒在过道上。

四、编织袋、纸箱、纸管、塑料筒等可销售的废品,按存放标志分类放好,各部门在放置这些废品时要尽量往里放,摆放整齐,不得放在过道上。

五、废机件等铁类物品送到二岗东侧的废件库,不得倒入垃圾场。安装设备拆下来的包装,属于木材的送到食堂烧火;属于纸箱类的送到垃圾场存放纸箱处。

六、染色实验室、污水站使用的药品,用完后方可丢弃,此类垃圾放入指定地点,不得倒入垃圾场。

七、处罚。

垃圾场安装有监控摄像头,对倒垃圾行为实时监控,发现违犯本规定的将给予处罚。发现一次考核部门负责人50元。

八、此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目标,按照“各自分工、统一收集、处处清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本着布局合理、运转有效、资源充分利用的原则,由处、村、户三级负责,分级管理,加强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工作,完善基础设施,建立环卫队伍,加大资金投入,落实运营经费,严格考核奖惩,逐步建立收集、运输、处理、管理、监督于一体的农村垃圾处理管理机制,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

(一)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划分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责任范围。

1、村庄内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由各村负责督促管理。国道、省道、市道、处主次干道以及田间生产道路两侧的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村负责。

2、村集体、企业、群众等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建筑垃圾制造者直接送到处垃圾处理场,所在村负责督促管理。

3、办事处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由办事处负责督促管理;处直各单位的垃圾处理由办事处负责督促管理;全处范围内的企业垃圾处理由处经济办负责督促管理;中小学校垃圾处理由处中心校负责督促管理,各学校负责收集并清运到临近的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产生的污染垃圾由该机构进行消污处理后,送到临近的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

5、未进入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的大堆生活垃圾和大堆建筑垃圾由所在村或单位负责清运到处垃圾处理场或简易垃圾填埋点。办事处共设立中转铁皮箱35处。

(二)运行机制。

按照处、村、户三级联动,分级负责的要求,实行户集、村收、处处理的模式进行处理。

1、户集。各村要给各家各户统一配置垃圾桶或各户自备垃圾桶,群众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卫生清扫,每天将垃圾按时送到指定地点。

2、村收。由各村根据自身实际,合理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配置清运车。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环卫工人人数。环卫工人负责收集群众垃圾桶内的垃圾,并做好村内外道路、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要做到日产日清,按时将垃圾清运至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

3、办事处处理。办事处进一步规范处级环卫公司,安排专项资金,建设大型垃圾处理场。环卫公司负责将各村垃圾中转站的垃圾统一清运至处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落实经费保障。

自行解决;没有集体经济收入的,可采取收取群众生活垃圾处理费方式解决。

(四)奖惩政策。

1、奖补。

20xx年处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对处村两级垃圾收集处理长效管理机制建设进行奖补,主要用于农村环卫工人工资补贴、垃圾中转站和环卫公司垃圾运输费用的奖补。

(1)环卫工人工资补贴。处政府对各村环卫人员按照该村总人数每月人均0.5元的标准补助进行补贴,每月发放一次。

(2)垃圾中转站奖补。处政府鼓励各村建设垃圾中转站,垃圾中转站由处政府会同市住建局规划布点,垃圾中转站土建工程由各村负责,垃圾中转站设备费用由市处两级共同承担。

(3)处级环卫公司补贴。处政府对环卫公司车辆运输、车辆维护及日常管理等安排专项资金进行补贴,确保环卫公司正常运转。

2、处罚。

(1)凡主次干道、村庄内外、大街小巷、宅前屋后发现1处垃圾(生活垃圾、或建筑垃圾、或农作物秸秆)罚村1000元(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每平方米为一处,农作物秸秆3平方米为一处)。所有罚款由处财政代扣。

(2)凡每次检查被市通报处罚的,罚款由相应村承担,处财政代扣。

(3)村垃圾收集处理机制运行经费的奖补,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及月考核结果,对未达到标准的扣除运行经费奖补资金,运行经费奖补资金扣完后累计扣罚。

我处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5日至3月7日)。各村要召开不同层次的动员会,充分利用横幅、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垃圾处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干部群众参与垃圾处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提高群众的卫生保洁意识,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而更好地推动该项工作的实施。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8日至3月15日)。各村要组织群众结合实际,以治脏治乱为重点,积极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整治活动,要彻底清理房前屋后、村内村外、道路两侧的杂草、杂物和垃圾,力争通过大整治,使村庄的环境面貌有较大的改变。各单位也要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改善办公和生产环境。

第三阶段:规范管理阶段(20xx年3月16日至3月20日)。按照“户集、村收、处处理”的要求,做到每户配置一个垃圾桶,有环卫队伍,有垃圾处理制度,有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处理经费运行正常。确保垃圾有人收集,有人清运,及时得到处理。有条件的村要尽快建设垃圾中转站,条件不允许的村要建设简易垃圾填埋点。简易垃圾填埋点的选择要远离村庄及主次干道,不能造成二次污染。各单位也要建立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3月21日至3月25日)。处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和单位垃圾集中处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各村和单位环卫队伍建设、垃圾处理制度制定、垃圾处理设施配备、垃圾处理经费运行、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建设等情况。检查验收不符合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且不再享受处政府关于垃圾处理的相关政策。

1、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办事处成立农村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实施和组织领导。各包区领导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经常深入到村指导工作;各管理区、包村干部作为主要责任人,要深入一线督导工作进度,一线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围绕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时限,切实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建立机制,长效管理。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重在实效,贵在坚持。一是各村要把落实垃圾处理经费来源作为建立长效机制的头等大事来抓,确保垃圾处理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各村要加强对环卫工人的管理工作,建立定人、定岗、定责、定时的卫生保洁制度和垃圾收集处理制度,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三是各村要制定《村民卫生公约》,与各家各户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细分卫生区。四是定期开展群众卫生评比活动,巩固保洁成果。对“卫生户”、“文明户”进行宣传表扬,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通过评比活动来增强群众卫生保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强化督查,兑现奖惩。要建立完善监管、考评、奖惩制度,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处党政办、一体办负责日常督导检查工作,坚持一周一检查,一月一考核,一年一总结,实行奖惩兑现。同时各村和各单位也要对环卫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努力形成上下联动的考核激励机制。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1、垃圾清运员必须具备爱岗敬业、认真负责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遵纪守法,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

2、每日上午对责任区内的生活、建筑、垃圾池等进行清运。

3、保洁车辆、保洁工具,保持清洁,确保垃圾清运设备正常,规范安全使用,上班时间内必须穿环卫服。

4、做好本村(社区)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指导农户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对群众乱倒、乱放生活垃圾及时进行制止,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村两委反映。

5、完成村两委交办的突击清洁任务。

二、管理办法。

1、清运员实行择优上岗,采取聘用制,聘用合同一年签订一次,每季度进行考核,如工作责任心差,又不能完成任务的,将进行及时调整,重新招聘。

2、清运员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坚守工作岗位,规范作业,尽职尽责,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和清运质量,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3、每季度考核由村两委会组织召开村民组长会议,实行百分制考核。

垃圾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净化城市环境,防止和控制传染病发生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垃圾产生源及垃圾排放》行业标准、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市辖区所有医疗、卫生防疫、病员休养、涉外宾馆、医学研究、洗浴、美容美发、禽兽疫病防治、屠宰、生物制品等单位和从事特种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垃圾是指医学研究和医疗过程中进行检查、化验、处置、妇产、手术和病理解剖中产生的人体污物和被人体分泌物污染的纱布、脱脂棉、卫生纸、护理用品、器具以及死婴、截肢、器官等;各疗养院、涉外宾馆、公共浴池中休养员、外宾、顾客的遗弃物;禽兽疫病防治、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动物尸体及其遗弃物以及其它含毒;含菌废弃物等。

第四条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特种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管理工作。

卫生、防环境保护等有关管理部门应各司其职,协同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加强对特种垃圾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在特种垃圾管理上的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唐山市特种垃圾处理行业规划,制定特种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管理规范;

三、对特种垃圾的排放、收集、运输和处置进行监督管理;

四、受理违反特种垃圾管理规定行为的投诉,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六条对特种垃圾必须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卫生防病的有关规定,毁型后采用高温焚烧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回收利用或采用填埋、渗井、简易焚烧等方式自行处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从事特种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八条特种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必须由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承担。

从事特种垃圾处理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消毒服务卫生许可证》。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特种垃圾的消毒工作进行监督监测。

第九条产生特种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内部特种垃圾管理制度,确定管理人员,作好管理工作:

(二)提前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产生特种垃圾的数量、种类等情况;

(四)负责收集其产生的特种垃圾,分类盛装,放入专用塑料袋后投入专用收集容器内;

(五)保持专用收集容器完好;

(六)做到特种垃圾不落地、不暴露;

(七)不得将特种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其他废物内;

(八)不得任意遗弃特种垃圾。

第十条从事特种垃圾的运输单位和个人,应提前向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提交运营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自有流动资金和注册资金;

(二)车辆、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完好状况;

(三)人员数量和构成情况。

第十一条特种垃圾收运过程中,严禁撒漏。专用收运车辆应定期清洁消毒。作业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后上岗,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病媒生物侵害。收运特种垃圾应定时、定点、定人,日产日清。

第十二条特种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和专用收运车辆应喷涂明显标志和“特种垃圾专用车(桶)”、“注意安全、严禁混装”字样。

第十三条建设特种垃圾处理厂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选址意见书;

(二)建设资金来源及有关资信证明;

(三)处理方式、规模;

(四)项目立项申请及批复;

(五)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工艺方案和主要设备选型;

(七)环境评价报告;

(八)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和设备安装实验报告。

第十四条特种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选址应合理,在城市下风向,远离水源地和人畜集居地1000米以上;厂容厂貌整洁;绿化面积不低于厂区总面积的30%;办公区与焚烧区隔离;围墙高度应在2.5米以上,烟囱高度应在20米以上。

严格执行国家《医疗垃圾焚烧环境卫生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病媒扩散。

焚烧处理厂运营后,每月应对排放烟气和残渣进行检测,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于每季度末将检测报告上报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

焚烧残渣必须按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倾倒处理,不得乱倒。

第十五条特种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收费应当合理,收费范围和标准应报市物价部门批准。

从事特种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单位,应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对特种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置单位(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揭发和控告。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不如实申报特种垃圾产生数量、种类等情况的;

(二)将特种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三)不按指定地点倾倒特种垃圾,污染环境的;

(四)不定期对专用收集容器和专用收运车辆进行清洁消毒的:

(五)不按规定地点设置专用收集容器的:

(六)未办理运营证,擅自清运、处理特种垃圾的,或不按环卫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运输的`:

(七)收集容器破损或收运过程中撒漏的。

第十八条特种垃圾处理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限期改正、停业整顿或责令拆除,可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建立特种垃圾处理厂的:

(二)未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或使用的;

(三)附属设施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四)未经处理,擅自转移特种垃圾的:

(五)违反规定标准收费的:

(六)焚烧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七)烟气和残渣排放不符合标准,造成环境污染的:

(八)擅自采用其它方式处理特种垃圾的。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条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其它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的执法人员应依法履行职责,对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唐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垃圾管理制度

为确保矿区环境清洁卫生,培养全体职工及家属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处理活动,养成良好习惯,建设文明绿色矿区,特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矿区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脂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医务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5、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1、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桶,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矿区职工及家属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指定的垃圾房内,统一由综合科安排指定运送到镇垃圾填埋场。

4、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综合科指定专人集中处理。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到花圃填埋处理变废为宝。

5、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总务处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6、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到幼儿园花圃统一填埋做堆肥处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1、利用职工大会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体职工及家属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医疗垃圾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三、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物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四、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五、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处理。

六、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盛装达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采用有效方式封口,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七、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要及时消毒处理污染处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八、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专职管理人员安全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站,认真做好交接、登记。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运送时应防止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和扩散,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九、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妥善保管、存放回收的医疗废物,防止流失、泄漏和扩散。

十、医疗废物专职人员及时做好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转运交接工作,及时对暂存站室内外进行冲刷、清扫和消毒,并保存相关记录。

十一、各种登记资料,要记录准确、详细,妥善保管三年以备查。

十二、禁止任何科室和个人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禁止买卖、转让医疗垃圾。

十三、接触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及有关文件,处理医疗废物时应做好自身防护,如不慎被刺伤或污染应按规定做好清创、消毒及预防用药。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垃圾并不是一无是处的废物,[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垃圾是地球上惟一增长的资源“,它应该是可循环利用的自然资源。垃圾分类要抓好过程的管理,这样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才能见到实效,才能持之以恒。为此,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垃圾分类制度,加强管理,把资源的回收利用和环境保洁做细做好。

1、引导师生关注环境保护问题,知道一些环保法规、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养成保护环境的习惯,掌握基本的环境科学知识。

2、培养师生对环境负责任的精神,树立热爱大自然和保护地球家园的高尚情节。

3、使师生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关心校园环境做起,积极参与保护环境的行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环境保护工作。

4、将环境意识和行动贯穿于学校的管理、教育、教学和校园建设。培养可持续发展人。环境保护教育是让少年儿童从小懂得保护好人类生存的环境,让社会可持续发展。

5、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教育机制,以学校为中心,带动全社会环保意识发展,使环保教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6、结合创建[节约型学校“工作,绿化、美化、净化校园,加强学校环保硬件建设。

人人有责,加强管理,重在实效,持之以恒。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产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5)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1)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箱,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袋(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箱内。

(4)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食堂指定专人集中处理,废弃油脂由相关证照齐全的人员集中回收。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处理。

(5)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总务处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6)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处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1、政教处处、团委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4、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1)各班均设垃圾分类储藏篓,每天把教室内的垃圾按要求分三类放好。一类回收易拉罐、可乐瓶、矿泉水瓶、牛奶瓶;一类回收废纸;另一类是剩余垃圾。

(2)收集废电池,投放到废电池回收点。

(3)按要求将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1)学校各班设立专门垃圾回收点,设分类储藏箱若干个(暂设储藏箱2只,一只回收易拉罐、可乐瓶、矿泉水瓶、牛奶瓶,另一只回收废纸),废电池回收桶一只。

(2)每天各班安排专人做环保卫士负责监督、检查、整理。

(3)每月所得的回收费有专人做好登记,并归各班所有。

1、医务室实行垃圾分类管理,由校医收集,医用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处理。

2、医务室应使用专用垃圾箱储存医务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垃圾箱应放置在学生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3、医疗废物应置于防渗漏、防锐器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中并注明提示说明。

4、严禁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医疗废物及时由校医专人负责处理。

5、防止学生接触医务垃圾,以免造成感染。

6、医疗垃圾要由专人负责,严禁让学生运送。

7、对超过保质期限的所有食用水、食物、医用器材一律按规定妥善处理。

餐厨垃圾管理制度

4、不得将餐厨垃圾交由未经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或者个人收运、处理。

5、每日(含法定节假日)至少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清运一次餐厨垃圾;。

6、在收集当日内将餐厨垃圾清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理;。

8、实行密闭化运输,不得滴漏、撒落;。

9、每月10日前将上月收运的餐厨垃圾的来源、数量、处理去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回执。

皇侨酒店餐厅。

垃圾管理制度

为维护校园环境卫生,美化校园,打造整洁文明的办公教学环境,现下发我校《校园垃圾处理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各科室要配备垃圾桶,废弃物品不得随处乱丢,要装入垃圾袋,每天由值班人员放置到学校指定垃圾放置地点。科室内垃圾乱丢或者不入袋就直接丢弃的,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

各区域卫生责任人每天负责清理楼道上、院子里垃圾桶里的废弃物品,并集中放置到指定垃圾放置地点。如果楼道、操场等公共区域出现废弃物未及时清理或未按要求放置,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

生活区住户要按照校创建办要求,每天将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放置到指定地点,不得随处乱丢。

校创建办安排卫生督察员督促卫生值日人每天按时清理废弃物品,并安排专人每天在废弃物品放置处喷洒消毒药水,若未及时清理或消毒,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

学校每周末清理一次垃圾池。

xx学校。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1、垃圾清运实行“专车专人,定时计量”的原则:运输车辆全部采用专门购置的垃圾吊臂车配备专门的封闭垃圾箱;配备专业驾驶员;运输车每天早晨6时(冬季7时)开始清运,确保9:00结束;对每个运输垃圾数量统一计量,作为半年及年终考核依据。

2.拉运人员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驾驶员行为规范驾驶车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每天出车前必须检修车辆,要保证安全操作清运,如有特殊情况发生,要及时停运,在第一时间告知主管领导另作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2、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密闭化,如果各村有自配的台式车要用篷布遮盖严实,运输过程中严谨扬撒、泄漏。

3、在清运过程中,吊臂车只能运输生活垃圾,严禁用于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垃圾的混装清运。

4、车厢内清运后不得有残留,垃圾箱要每日清理一次污水箱。收车后,车辆要停放整齐,车体干净卫生,无异味。

5、必须爱护垃圾桶、垃圾箱、垃圾台等环卫设施,爱护清运车辆,不得野蛮清运,恶意损坏设施及车辆。

6、为保护清运人员的健康,清运人员在工作时要有必要的劳保用品。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管辖范围的垃圾筒及用户生活垃圾。

垃圾筒及地面目视无污迹、周围无积水、无腐烂变质发出的臭味,垃圾筒内平时的垃圾不能超过筒内容积的2/3。

1.手推式垃圾收集车两部,车厢内设黑色大塑料袋,外部设帆布上盖;。

2.3~5只大号垃圾筒;。

3.区外垃圾清运点安装水龙头一个,准备5米长胶管1条;。

4.拖把、地擦、拖把桶各1只。

(一)垃圾收集。

5.每日定于晚上20:00分开始逐户上门收集垃圾;。

8.对于装车时散落在地面的垃圾或汁液,要及时清扫或用拖把拖干净;。

9.日常临时清理的垃圾,同样运送到清运点装入大垃圾筒,并盖好筒盖,以防滋生蚊虫;。

3、每日工作完成后将清洁好的工具有秩序地摆放在清洁器具存放点。

餐厨垃圾管理制度

为加强食堂“餐厨废弃物的售理”,规范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员身体健康。特制定餐厨垃圾管理制度。

一、食堂售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处冒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需按要求采购十格的食用油脂,严禁采购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的食用油。

三、餐厨废弃物应当进行无害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四、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时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入桶加盖,运往生活垃圾集中箱内,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等),按规定倒入专用的泔水桶,回收蚧养殖场和养猪专业户;废弃油脂类垃圾(废弃的厨房煎油炸油、烧烤动物时产生的废油等)禁止倒直接倾倒入下水沟,应使用专有用容2s存放,定点回收处置。

回收方的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养猪专业户无执照的由所在村委出具养殖证明)。

六、废弃油脂类垃圾禁止销售给个人用于废油加工,应回收给取得合法资格的油脂加工企业,并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注明废弃油脂回收处理的用途,并索取回收方的营业执照等合法资质证明材料。

七、餐厨废弃物处置要建立完整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校总务科,并接受监督检查。

八、后勤处加强对仓堂食用油索证索票制度和仓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处罚。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的垃圾管理,为企业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同时为了确保垃圾投放及分类处理,杜绝浪费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依据公司目前的垃圾情况,分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可焚烧垃圾三类。

1、可回收垃圾:是指在生产中产生可回收利用且有经济价值的废物。如:工作中产生的废胶、塑料类等垃圾。

2、不可回收垃圾:是指在生产中产生的一些过滤网、钢丝球等。

3、可焚烧垃圾:是指在生产中产生的一些废塑料袋、废纸、废抹布及手套(不带胶)等。

1、车间使用绿色、红色、白色标识来区分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可焚烧垃圾。每天生产人员将垃圾按分类投放到相应的垃圾袋中,每天下班之前整理、打包好分类的垃圾,然后送至2号厂房后面相对应的区域分类摆放。五、垃圾收集处理办法:。

1、可回收垃圾由行政部联络废品收购商回收利用。

2、不可回收垃圾存放不可回收区域,由环卫所进行处理。

3、可焚烧垃圾在锅炉工作中投入焚烧。

1、工作中产生的垃圾需倒入相对应的垃圾桶内,严禁随意乱丢弃,违者罚款20元。

2、车间送垃圾去2号厂房后面时,需按照存放标识摆放垃圾,不得随意乱扔。如乱扔后,无法追究责任人,追查垃圾内容归属班组,罚款班组班长100元/次。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根据政府的要求,为加快推进学院生活垃圾分类与源头减量制度的实施,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强化学院在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的示范带头作用,培养全校师生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建设文明绿色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1、可回收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包括: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厨余垃圾)。

3、有毒有害垃圾(包括: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包括: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5、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1、学校在宿舍区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箱,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袋(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房内,统一由后勤处安排越溪环卫所处理。

4、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食堂指定专人集中处理,废弃油脂由相关证照齐全的专业人员集中回收。厨余垃圾学院委托专业公司专门处理。

5、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放置在红色垃圾桶,收集后交物业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6、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到学校花圃统一填埋做堆肥处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1、学工处、团委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4、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垃圾分为四大类:。

垃圾分类和管理的原则:人人有责,加强管理,重在实效,持之以恒。

1、可回收垃圾(指:玻金塑纸,废旧家具,废旧织物)。

2、厨余垃圾(指:易腐烂的含有机制的生活垃圾:剩饭剩菜、菜叶、果皮、茶渣等)。

3、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旧光灯管等)。

4、其它垃圾(指:被污染的纸巾,一次性快餐盒,烟头等)。

1、幼儿园操场设置四大类垃圾箱,全园师生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垃圾桶,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小区的大垃圾桶里,由小区物业统一处理。

4、厨余垃圾:剩饭剩菜等由签订协议的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每日清运。由厨房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登记台帐。

5、有害垃圾由保安每日下班后投放至小区的大分类箱里,由物业统一处理。

1、学校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疗垃圾管理制度

一、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理工作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主要培训内容为《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包头市传染病防治条例》、《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场所消毒及个人防治知识。

二、给本单位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三、对收运的医疗垃圾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数量、交接时间、收运人签名等项目,该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四、清运人员出车前须检查车辆密封情况,防止泄漏。在每次清运完医疗垃圾后,要冲洗车辆,并进行彻底消毒。

五、清运医疗垃圾的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指定时间、指定路线行驶,不能随意变动。

六、清运人员在接收医疗垃圾时,应检查医疗垃圾是否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对包装破损、污染的医疗废物应要求医疗机构重新包装、标识,对拒不按规定进行包装的医疗机构,有权拒绝运送。

七、焚烧炉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着装,穿全套防护服,并正确佩戴各种防护用品。

八、对进厂的医疗垃圾及时进行消毒灭菌,当日运送到厂的医疗垃圾当日处理,未处理完的医疗垃圾暂时存放时间最多不得24小时,防止病菌的滋生、传播。

九、每日作业结束后,对整个作业区域进行喷洒消毒灭菌工作。作业人员应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十、各种设备应每日进行检查、清洗、润滑,定期进行保养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十一、处置车间存在可燃易爆气体,场内严禁吸烟。

十二、厂内必须设置医疗废物处置隔离区的明显标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十三、做好厂内的防火、防盗工作。节假日厂内要安排值班人员,随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一、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听从安排。

二、车辆除垃圾清运,不作为交通车等其他用途使用。

三、行车时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行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礼貌安全行车,禁止危险驾车,杜绝发生事故。

四、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五、车辆出车在外或入库停放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六、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不带病出车。车辆有损坏、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立即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七、驾驶员驾车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及造成事故,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八、不准出私车,节约用油,如发现私自出车、盗取车辆汽油行为,予以开除。

九、工作期间禁止喝酒。

十、要爱护车辆,保持车内外清洁,每日完成清运工作后,及时将车辆停在单位车库。

十一、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

十二、司机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领导和调动,有事不能上班需提前向管理人员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班,同时安排替班。

十三、完成领导临时分配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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