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责任清单报告表(热门17篇)

时间:2023-11-25 08:25:02 作者:文锋 主体责任清单报告表(热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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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责任清单

县xxx党委(党组)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供参考)。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及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局工作总体布局,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2、党委(党组)每季度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4次),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保障。

3、抓好党委(党组)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党委(党组)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委(党组)成员与分管股室、下属单位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

4、成立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委(党组)书记任组长,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并督促股室和下属单位认真履行职责。

5、组织和动员本单位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向社会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开展反腐倡廉民意调查,了解掌握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

6、每年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不少于2次。

(二)选好用好管好干部。

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8、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完善干部考评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9、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慵、懒、散、推、拖等“为政不为”和吃、拿、卡、要等“为政不廉”问题。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0、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州委和县委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11、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12、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组织开展机关专项治理,积极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13、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常抓长,采取专项治理、集中检查等形式,加大责任制考核力度,对机关作风进行全面整治。

(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4、努力结合行业行政工作,积极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重点任务分解意见,并抓好督办落实,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不断完善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15、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16、严格执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入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

17、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积极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局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领导责任清单。

(一)班子主要领导(书记、局长)责任。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2、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每年至少主持召开4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各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廉政述职和测评,分析研究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3、坚持问题导向,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全面掌握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保障,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4、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章、党纪条规列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开展经常性教育。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等活动,坚持每年讲1-2堂廉政党课。

5、组织并带头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

6、围绕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听取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汇报,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及廉政测评满意率较低的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进行约谈。

7、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的规定,自觉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8、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州委、县委实施细则,杜绝“四风”问题,切实做到勤政廉政。

9、组织召开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0、每年向县纪委进行书面述廉述职,并如实撰写《廉政日志》《党风廉政建设履职记录》。

11、严格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二)其他党组成员(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

1、协助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落实,及时分析研究、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主动参与党委(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指导分管股室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3、对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分管股室及下属单位中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4、积极参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工作,对提出的问题,认真落实并整改。

5、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州委、县委实施细则,杜绝“四风”问题,切实做到勤政廉政。

6、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将本人廉洁从政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每年向县纪委提交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并如实撰写《党风廉政建设履职纪实手册》。

8、严格要求自己,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1、监督检查本单位党委(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监督检查党内法法规、制度和上级党委、纪委决策部署在本单位的执行情况,接受县纪委派出纪工委的监督检查。

3、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民主集中制度、“三重一大”等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4、修订完善本单位的相关制度,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办法。

5、对职责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进行制止和查处,对违纪违法行为线索及时上报县纪委,严格遵守纪检监察机关规范。

6、监督检查本单位工作人员作风建设情况。

7、监督检查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8、对本单位违反作风建设、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和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9、办理上级纪委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

10、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从政规定,严格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清单

(业务工作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纪委的有力指导下,我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十次全会、市纪委六届六次全会、区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及有关部署和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东海实现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现在,我就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我作为东海镇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始终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精心组织,强化教育,健全机制,优化环境,有效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1、全面组织,强化领导责任。

一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把它当作”一把手”工程,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今年来班子成员调整较多,新的班子成员到位后及时调整充实东海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规定,坚持落实每季度一次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分析部署。二是明确领导班子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工作实绩考核有机结合。三是确定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及时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分解各项任务。定期召开形势分析会、工作部署会、情况通报会、落实反馈会等,及时研究、协调、检查、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的各项工作,努力构建好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加强教育,提高廉政意识。一是加强学习促廉政。坚持和完善镇党委中心组及干部职工周二日学习制度,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纪法规制度教育;完善警示教育、岗前廉政教育、诫勉谈话等制度。二是对照主题抓教育。按照今年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区委”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条措施以及落实”群众路线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工作部署,认真抓好廉政教育。多次召开全镇干部职工会议,要求干部职工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引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转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取消节日会餐及减少公务出访支出等,严肃落实相关纪律。今年以来我镇未发现违反”八项规定”及”十条措施”的情况。

3、防微杜渐,强化源头监管。一是推进党政务和村务公开,提高办事透明。明确全镇党务、政务、村务公开三日制度:每月8日为公开日,9日为检查评比日,10日为评比情况通报日,严格实行”红、黄、绿”旗评比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开”六制工作法”,确保事务公开及时、规范、全面、真实。二是加大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力度。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对辖区内所有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督查,确保了我镇辖区内没有出现商业贿赂或串通投标行为。

4、优化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一是加大经济发展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成立了由镇纪委、财政、经管、村建等职能部门成员组成的项目建设监督小组,对在建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围绕建设和谐滨海城镇,加强对项目建设、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保护镇村两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二是高度重视镇村招投标工作,规范了镇、村两级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产权交易等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不断优化公平、公正、公开的经济发展环境。一年来,我镇共有区以上重点项目22个,总投资额6.79亿元。其中在建项目11个,当年度计划投资5.13亿元;预备项目4个,当年度计划投资者1.66亿元;前期项目7个。除坪洋风电项目因林业部门审批未完成暂停施工外,其他项目均序时推进。三是做好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今年在区纪委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我镇加强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的督促与指导,完成13个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现已完成大埔村、上亭村、海头村等7个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标准化建设,配备人员值班,印发服务指南,提高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与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对接度,力争做到便捷管用,方便群众办事。其他村正在做最后冲刺完成标准化建设。

(二)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一是严于律己,当好廉政表率。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的表率作用,坚持勤奋学习,真抓实干,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加强党性修养和煅炼,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始终做到慎待权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以身作则,践行”三个管好”。始终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率先做到,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廉政准则,顾全大局,令行禁止,维护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权威。同时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教育他们培养良好的政治品格,懂得自尊自爱,严禁他们打着领导的旗号办个人私事。一年来没有发生违法、违纪和违规的现象。三是民主决策,坚持群众路线。在决策和落实上,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凡处理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都要经过领导班子的集体研究决定,在一些重要工作、重点工作决策时充分发表意见,坚持会前充分通气,会上民主讨论研究确定,着力加强办事透明度,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本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教育的力度和手段还比较缺乏,一些村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二是个别村监会未严格履行职责,村务监督流于形式,村务公开抓得不实,存在形式主义现象,三是一些农村党员干部作风不实,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民主法制意识淡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四是个别村党员干部自我要求不严,廉洁自律意识不强,违纪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五是一些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不严,发包、出租山林、滩涂等签订的合同不规范,有些合同的合同期超过干部任期,并且租金太低,也没有及时收缴租金。本人履行”一岗双责”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这些问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引起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三、整改措施。

1、增强履职意识,确保责任制有效落实。继续组织全镇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中央”八项规定”,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作风,主动履行好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镇机关各部门绩效考评管理,加强干部考勤制度,花大力整治个别干部慵懒散的工作作风,确保责任制有效落实。

2、强化宣传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改进教育方式,创新教育载体,开展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教育,提高教育实效。加强农村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在镇党委中心组、全镇干部职工和农村党员干部中有计划地安排《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的再学习。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结合廉政文化进农村,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组织反腐倡廉电教片巡回播放,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3、关注民生工程,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收支、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项目建设、土地”两违”整治、计生服务管理、建房审批、畜禽养殖场所拆除补偿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落实好”一案一整改”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深化源头治理,增强预防腐败实效。

以”农廉”示范点创建为契机,大力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以推进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权利运行公开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权力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规范村集体会计委托管理、深化招投标和清产核资工作。深入推行户代表制度,完善民主议事程序。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理财作用。下大力气解决农村信访突出问题和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

元旦、春节将至,我将要求我镇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不折不扣地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中央纪委近期发出的有关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通知要求,令行禁止,带头正风肃纪,自觉接受监督。对顶风违纪的,要坚决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不断巩固和扩大纠正”四风”的成果。

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清单

(业务工作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能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发挥表率作用,团结带领区委一班人,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现涵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下面,我简要汇报一下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

一、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作为区委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一年来,我切实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强化干部工作,强化表率作用,有效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的良好开局。

(一)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抓好制度建设。组织常委们集中学习,强化遵守《党章》、《地方党委工作条例》等党内规章条例意识,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规则,规范民主科学决策程序。年初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下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细化分解各项任务。定期召开形势分析会、情况通报会、落实反馈会、工作碰头会等,及时研究、协调、检查、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的各项工作。及时召开党政联席会、区委常委会,对事关全区发展的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大举措等,进行集体民主科学决策。带头执行干部住区住镇住村、公车使用管理等制度规定,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执纪执法部门开展工作,着力构建好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抓好思想教育。切实抓好区委常委会和中心组的理论学习,组织区委常委会学好党章,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勤奋学习,建设学习型组织。始终注重抓好“一把手”教育工程,逢会必讲、逢节必强调廉洁自律的重要性,教育大家要牢记“两个务必”,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每年春节前都组织区五套班子领导签署廉政承诺书,喊响“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向区委看齐、向我看齐”的承诺。大力倡导廉政文化建设,倡导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持久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三是抓好作风建设。从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的高度,认识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常抓不懈,树好榜样。一年里有一半以上的时间,深入重点项目、工厂企业、乡间地头,了解民意,掌握民情,调研第一手情况,现场办公解决了重点建设项目、道路建设、规模企业发展、为民办实事项目等一批热点难点问题。亲自牵线搭桥,与周围乡镇结为友好乡镇区,促进双方的劳务协作。坚持心系群众,在思想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下大力气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切实重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促进了全乡干部改进作风,提高了服务发展的效率。

四是全力支持抓好纪检监察工作。按照省、市纪委的要求,配备好纪委领导班子,及时更新一部工作用车。科学制定反腐倡廉量化考评指标,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推动责任制落实,规范从政行为。继续健全完善源头治理防范机制建设,坚持落实政府采购、会计委派等“四项制度”,切实加强土地、工程建设、国有资产转让等招投标管理。

(二)强化干部工作,认真做好乡镇换届工作。一是注重严明纪律。我多次在各类会议上强调,要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纪委、中组部通知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换届期间的各项组织纪律,严禁跑官、要官,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为了防止跑风漏气等不良现象,要求班子成员增强保密观念,严守干部人事机密,在酝酿讨论时,任何人不得外传,任何人不得打招呼、递条子,自觉遵守,主动抵制,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二是注重正确导向。着眼于促进发展、推动工作,在用人导向上,注重从重点项目建设一线、从等山区艰苦贫困地区、从计生创国优等各种急难险重一线工作实践中,锻炼干部,培养干部,使用干部。在选拔程序上进一步落实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提名权,扩大提名、考察和选举中的民主,让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优秀干部选拔进领导班子,让那些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走上重要岗位,进一步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政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是注重发扬民主。始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发扬民主,团结同事,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共同推动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局面。在干部的提名、考察和任命等各个环节,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营造良好的民主推荐环境,正确运用民主推荐结果。对于考察中发现的问题或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均能认真对待。

四是注重依法办事。严格依照党章、条例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重视抓好年度考核、届中考核、党员干部大会等三种场合的民主测评与推荐工作,按要求及时征询上级相关部门及本级纪委、综治、计生、检察、安监等部门意见。对凡属7种情况的人员,都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任前报批工作。

(三)强化表率作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一是管好自己。坚持勤奋学习,真抓实干,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加强党性修养和煅炼,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带头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带头执行《四项纪律八项要求》和《五条禁令》,始终做到慎待权力,不私自插手干预建筑工程、经营性土地拍卖等工作,平时带头住区下村,集体乘车上下班,与机关干部一起在食堂用餐,不搞特殊化。

二是管好班子成员。始终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率先做到,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廉政准则,顾全大局,令行禁止,维护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权威。

三是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教育他们培养良好的政治品格,懂得自尊自爱,严禁他们打着领导的旗号办个人私事,一年来没有发生违法、违纪和违规的现象。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如个别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未完全落到实处,对村级党员干部教育方式还较简单,违纪违法行为未能得到彻底根治;个别部门治本抓源工作不够主动和深入,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斗争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不深,使腐败分子有了可乘之机;选拔评价干部的科学机制有待进一步探讨,选人用人监督制度执行还不到位,等等。这些问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引以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三、整改措施。

(一)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科学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形成更加公开、更加公平、更加公正的用人导向,为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教育,增强带头严格执行党纪法规和各项制度的自觉性,针对各个敏感时段,强化教育和督查。

(三)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深化对“权、钱、人”管理体制的改革,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加强事前防范为重点,强化事中、事后监督。

主体责任清单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64项)(一)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清单(26项)1.选好用好干部。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集团人才战略规划等规定。

(2)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

2.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4)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集团十项要求。

(5)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和完善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各项制度。

(6)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作风教育,引导和推动两级领导班子为民务实清廉。

(7)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坚决防止作风问题反弹。

(8)认真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9)建立健全查纠不正之风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3.领导和支持纪委执纪办案。

(10)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纪委的工作汇报,帮助协调解决纪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1)支持纪委依法查办案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为纪委查办案件创造良好条件。

(12)加强对纪委查办案件的指导、监督,对查办不力、处理不到位的案件要及时纠正。

(13)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项措施。

4.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14)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15)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开展述职述廉。

(16)坚持抓早抓小,对广大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谈话提醒、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5.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17)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18)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宣传典型,弘扬正气和优良传统,推进集团廉洁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说法意识。

(19)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选人用人、财务管理、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重要制度。

(20)深化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推动权力规范运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1)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抓好工作落实。

(22)监督检查和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落实情况。7.加强班子自身建设.(23)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有关规定的学习,提高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24)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委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25)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26)带头遵守党纪法规,发挥廉洁从政的模范带头作用。(二)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清单(18项)1.加强研究部署。

(1)及时组织传达学xxx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省国资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及时进行部署和安排。

(2)定期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和法纪观念。

(3)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2.主动履行领导责任。

(4)准确把握廉政建设状况,积极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四个亲自”。

(5)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处情况,认真签批和处理重要信访举报,帮助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6)支持和重视廉洁文化建设,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亲自讲廉政党课。

(7)组织领导并主动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向被检查单位提出要求。3.加强监督指导。

(8)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及班子成员及成员单位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状况。

(9)认真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

(10)加强对党委班子成员、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4.积极支持纪委工作.(11)支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

12)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支持和保障纪委依纪依法办案。

(13)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对重要案件亲自过问、督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14)采取有力措施,支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5。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15)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集团十项要求以及有关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

(16)自觉接受监督,规范行使权力。(17)抓好班子、管好队伍。

(18)严格要求自己,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其他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清单(12项)1.主动研究部署。

(1)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2)主动听取分管部门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针对分管部门和企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4)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加强督促指导。

(5)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6)积极参加对分管部门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3.支持查办案件。

(7)对分管范围内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g)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4.发挥表率作用。

(9)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集团十项要求。(10)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11)坚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12)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清单

(业务工作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会展局党组20xx年上半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报告会展局党组20xx年上半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报告。

20xx年上半年,我局党组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任务,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定任务,为加快海口会展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抓好部署工作。半年来,局领导班子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先后2次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狠抓工作推进落实。研究细化《中共海口市会展局党组2016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2、夯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坚持一把手总负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职责权限逐级抓好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层层开展专题约谈,签订“两个主体”责任状,分层分级传递压力,落实工作责任。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6人次,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廉政谈话累计8人次,形成了逐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开展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工作,推进党务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3、强化学习教育。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认真围绕“坚定信仰信念,增强四种意识”专题开展1次学习讨论,进一步坚定了党员的信仰。支部书记创新方式讲党课,二是开展专题教育和经常性反腐倡廉教育。根据市纪委部署,组织开展了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专题教育,并在门户网站和内部网站开设专栏,通过重点解读、知识问答等方式宣传《准则》和《条例》。坚持开展经常性教育。上半年,结合党组中心组学习,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2次,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全体党员参观海瑞故居进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组织参观中共琼崖纵队一大会议旧址,进行党性教育,加强理论灌输和教育引导,告诫党员干部牢记宗旨,坚定理想信念。三是认真落实教育管理责任。局党组书记先后2次为党员干部上廉政建设党课,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分管领导对分管处室人员进行廉洁从政教育。

4、坚持作风建设。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班子成员带头查找和列举问题清单,并从理想信念、党性锻炼、宗旨意识、党纪意识等方面深挖思想根源,促进了思想认识提高和作风纪律转变。二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局党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项规定、市委二十一条规定精神,勤俭节约,廉洁从政。精简会议文件,控制全市性工作会议,严控内部会议,力求会议精短、开出实效;严控“三公经费”,接待费为零。其它公务行为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三是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管理。按照机关规范化建设要求,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六不准”,让作风纪律要求具体化,对落实情况加强了监督检查,全局干部职工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工作作风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5、20xx年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针对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提出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研究制定了《海口市会展局落实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坚持以“领导带头抓、从严从实抓、标本兼治抓”的原则,明确问题整改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完成时限,采取措施,狠抓问题整改落实。一是召开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三是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利用廉政宣传专栏,经常性开展常规教育和示范教育。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如实行市会展局“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施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实行党政“一把手”监管督查,分管领导负责落实执行的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局党组会议制度和“三公”经费管理专员制度等。

二、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抓部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党组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年初,对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体谋划,对年度工作方案亲自把关、逐项审定,按照规定与班子成员、督促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按照海南省《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清单》要求,牵头抓好班子及班子成员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责任分解,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深化细化工作。

2、抓教育。作为“第一责任人”,党组书记自己在带头认真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的同时,注重抓好全局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一是上好廉政党课。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党组书记亲自动手撰写讲课材料,为全体干部职工上好廉政党课。二是进行谈话提醒。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组书记不仅与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围绕廉政主题,沟通思想,还与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提出要求,促使干部守住纪律这条“底线”。三是利用各种会议进行廉政提醒,反复强调反腐倡廉的重要性,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自觉遵守反腐倡廉各项规定。上半年,党组共举行中心组理论学习会2次,支部集中学习讨论2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交流4次,举办辅导报告会2次。

3、抓检查。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党组书记注重抓检查抓督促。一是每月听取分管领导关于廉政建设工作的汇报,研究分析党风廉政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指导解决问题的意见。二是加强日常检查督促,及时发现问题,抓好督促整改。特别是对正风肃纪和效能建设的检查做到经常化、常态化。

4、抓自律。局党组书记带领班子成员始终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自觉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重大事项坚持做到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执行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坚持深入企业、展会活动现场、街道社区、进村入户走访活动,自觉反对“四风”。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带头遵守《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总结上半年工作,虽然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呈现较好的工作态势,但与市委、市纪委的要求还有差距,与企业和群众的期望还有距离,主要是在反腐倡廉教育的形式还比较单一,监督措施不够周密;攻坚克难的勇气和精神还需进一步加强。

主体责任清单

(一)统筹谋划部署。

1.贯彻执行各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教育教学管理同安排,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每年初与学校相关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任务,分解责任,签字背书。

3.每年召开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

4.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机构,成立领导小组。

5.实行“一把手”逐级调度,每半年调度1次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以会议通报、工作通报、专题通报的形式不定期进行情况通报;每年底向上级党工委和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6.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评价体系,将其纳入学校目标量化管理综合考评体系,每年底对学校进行考评,与学校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等挂钩,对出现问题的学校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三)强化宣传教育。

7.加强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把反腐倡廉和师德师风建设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重要内容。

8.以“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9.开展廉政文化进学校活动,做到廉政教育进走廊、进课堂、进办公室、上微机、上墙壁、上板报,打造德廉融合的廉政文化。

10.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宣传教育工作。

(四)选好用好干部。

1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严防干部带病提拔使用。12.加强干部的培训与学习,注重后备干部的储备与培训,实现新老干部梯次配置。

13.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推行约谈提醒制,对出现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的干部进行随机约谈。

(五)深化作风建设。

1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执行力度,重点治理教师乱收费、乱办班、有偿家教、滥发教辅资料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15.深入开展“效能风暴”行动,重点整治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

(六)加强源头治腐。

16.认真落实重大事项票决制度。

17.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严格工作审批流程,坚持决策、执行过程集体监督。

18.扎实开展党务、校务、财务“三公开”工作,注重公开实效,增强工作透明度。

19.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内部审计,做好学校财务收支监管,执行学校定期审计制度。

(七)支持执纪执法。

20.积极配合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决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对本单位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出现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报告的,严格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相关领导的直接责任。

21.认真调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通过批评教育、约谈提醒,防止问题升级。

(八)做好表率引领。

22.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深入基层、接受监督,制止和纠正任何形式的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自觉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23.定期召开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正视问题、相互帮助,增强服务群众、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性。

二、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研究谋划工作,通过召开会议、作出批示、交办任务等方式作出安排部署。

2.每年主持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党支部其他班子成员和处室履职尽责,推动工作落实。

3.敢于担当,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访亲自督办。

(二)掌握廉政状况。

4.每年与党支部其他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及时掌握其廉洁从政状况,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约谈提醒。

5.经常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了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6.全面了解信访举报、网络舆情、审计报告等方面的情况,掌握廉情动态。

(三)重视廉政教育。

7.以党支部专题工作会议、干部教师集训会议为载体,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干部教师队伍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自觉性。

8.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

(四)支持查办案件。

9.排除干扰和阻力,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持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10.认真调查处理来信来访,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着力解决违反“四风”、“师德师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五)开展检查考核。

11.督促做好年度学校目标量化管理综合考评工作,将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与其挂钩,对出现问题的学校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12.实地调研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指出问题,提出要求。

(六)带头廉洁自律13.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14.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15.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教育好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16.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评议。

17.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三、党支部其他班子成员领导责任。

(一)主动研究部署。

1.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党支部书记研究部署工作,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党支部书记交办的工作。

2.疏理分管领域重要腐败风险点,及时研究对策,做好风险防控。3.不定期向党支部书记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二)加强督促指导。

4.坚持把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5.积极指导分管处室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加强过程监督,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推动工作有效开展。

6.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作风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汇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三)配合查办案件。

7.及时向党支部书记汇报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线索和突出信访问题,认真调查处理来信来访,对突出问题进行教育控管。

8.积极配合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办案件。

(四)参加检查考核。

9.主动参与年度学校目标量化管理综合考评工作,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制定防控措施。

10.做好考核结果的排名和运用,将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严格廉洁自律。

11.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12.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家属,管好身边的人,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13.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评议。

14.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1.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加强政治领导,树牢“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议程,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起考核。

2.建立完善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的党建责任体系,制定年度党组领导机关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清单。

3.年初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年终专题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对中央部署、省委安排的党建工作要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

4.严格执行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5.按照中央部署、省委安排,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6.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心组集体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

着重抓好年轻干部理论武装工作,推动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青年读书活动、评选青年学习标兵,教育引导年轻干部夯实理论根基,做到信念坚、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

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全面严格管理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制定了2019年全面严格管理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清单。

率先组织深入学习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理党,全面严格管理党,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绝对忠诚,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当地本部门本部门取得成效。

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律委员会和上级党委员会和纪律委员会,全面严格管理党的工作配置要求,制定学习传达、研究计划、动员配置、责任分解、监督执行、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建立相关工作纪律会计的组织,坚决学习贯彻***强军思想,认真执行党管武装制度,切实履行书记责任,对主体责任的各项任务亲自研究计划,加强督促协调,重要工作亲自配置,重大问题亲自处理,重大事件亲自监督。落实签到背书制度,推动任务落实。

模范尊重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些标准,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内监督等基本制度,无任何理由借口形式、通融,严格执行确保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项执行的双重组织生活,定期主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必要时主持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督促、指导和支持班级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加强分管科室和系统全面严格管理党工作的协调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切实实现真正的管理严格,敢于管理严格,加强长管理严格的日常监督,加强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能力的及时注意批评,期限整改,每年至少听取一次班级成员全面从严格的党责任和个人廉洁的自律情况报告,促进班级成员切实落实党的管理责任。

积极接受区委、区纪委监督的大众监督,严格执行支持区纪委监督我局班及其成员的一为主两报告制度,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的自觉接受,积极配合巡逻,全面抓住。

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模范践行“三严三实”,带头并推动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重大事项备案等制度,坚决反对和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切实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定期向区委、区纪委报告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主动接受领导和监督。

主体责任清单一览表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19〕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机制建设,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打造清政、务实、高效机关,结合x实际,制定本计划。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落实主体责任制度体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贯彻执行到位,为x系统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1.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各级党组织要全面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听取1次分管处室、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x党组每半年对各处室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并下发通报,推动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办公室)。

2.健全责任机制。主要负责人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书规定事项完成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组每季度末向派驻纪检组提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报告,各处室每季度向党组报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报告。(责任单位:各处室、直属单位)。

(二)加强队伍教育。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学习制度,党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理论学习,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让廉政教育入心入脑。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请专家讲课、赴红色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全年开展全员性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一把手”讲党课以及讲落实主体责任等系列教育活动不少于6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强化权力监督。

1.加强党内监督。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职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集体决策制度,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把民主集中制落实到决策、执行的全过程,并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报备;强化风险防控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要继续完善副科级以上干部权力清单,同时对前期查找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修订,重新汇编成册;规范化开展廉政谈话;每季度分层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提升谈话质量,明确提出勤政廉政的要求,做到谈深谈透。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各处室市级财政预算资金使用规范化建设,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防止暗箱操作和腐败问题。(责任单位:办公室、教就处)。

2.加强群众监督。加强网站建设,认真落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检验和社会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信访,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置或调查核实,迅速回复处理意见,树好x为民惠民形象。(责任单位:组维处、办公室)。

(四)从严管理干部。

1.强化干部培养管理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行副科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全覆盖,如实登记其个人收入、家庭房产等信息,年底开展正科职及以上领导干部述廉活动;丰富机关文体活动,展示党员风采,培养党员干部的高尚情趣,进一步增强队伍活力;加强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积极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的全面性、准确性,鼓励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爱岗敬业,遏制“为官不为”、失职渎职的行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热情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责任单位:办公室)。

2.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考察考核,加强干部工作实绩、品德、朋友圈、社会诚信等综合方面的考核。落实干部任前征求派驻纪检组等有关部门意见、任前公示、任职谈话等制度,坚决防止用人失察、“带病提拔”。(责任单位:办公室)。

(五)加强作风建设。

1.坚决查纠“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的明察暗访,每季度对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对查处的问题一律在全x范围内通报曝光,检查情况报派驻纪检组备案;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研究制定厉行节约公务消费等具体制度,并汇编成册,组织学习。每月5日前向派驻纪检组报送公务接待(含学习班、培训班、业务活动)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

2.密切联系群众。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进社区、“三进三帮”、挂村帮扶、“两访两帮”等活动,实现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责任单位:就管中心)。

(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执行,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高标准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扎实开展党员活动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优化良好政治生态。(责任单位:办公室)。

(七)抓好基层基础。

坚持“固本强基”,从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深入实施“五有六好”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抓好党务干部的选配和培训,建设一支对党忠诚、为党负责、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纯正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开展“创新党建载体、展示党员风采”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作表率、当先锋、比贡献(责任单位:办公室)。

(八)坚决惩治腐败。

全力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挺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巡查反馈的问题,着眼常态长效抓整改落实,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责任单位: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递压力。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x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向派驻纪检组请示汇报工作,建立与教就处、组维处、工会等处室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各处室要强化履职尽责,建立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对落实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资料及时归档、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全面反映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情况,办公室将实施跟踪问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追责问责。注重日常动态监管,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处室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底考核与综合目标考核同步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相挂钩。对存在问题的处室负责人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一)目标明确抓管理。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2.每年初与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分解任务。

3.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

4.结合年度考核,进行述职述廉,接受民主评议,并向上级党组和纪检组报告。

5.针对“四风”和作风建设选取1-2个专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6.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考评内容纳入绩效管理,实行责任倒查。

7.每季度就本单位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向纪工委作一次专题汇报。

(二)坚持导向育人才。

8.以加强个人品德和工作实绩考察为重点,完善民主推荐、竞争上岗的措施方法,关心支持青年干部成长。

9.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方面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选拔任用“五好干部”,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

10.进一步健全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干部选任纪实制度和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确保用人权的正确行使。

(三)从严治理转作风。

11.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不放松,加大明察暗访、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惩戒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的力度,打好改进作风的持久战,防止问题反弹。

12.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常态化组织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落实服务承诺,坚决查纠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行为。

13.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反对“四风”,带头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和财经纪律。

14.完善并落实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坚决刹住公款吃喝、带彩娱乐、公车私用、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四)履行责任抓执纪。

19.主动开展执法执纪活动,对单位内部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重手自查自纠,并全面主动配合上级党组织开展执法执纪活动,自觉接受各级纪委监督。

20.落实主抓纪检和党风廉政的副书记的排序和分工规定,排在党政正职之后,专司其职。

21.旗帜鲜明地以零容忍的态度直面干部队伍中的腐败问题,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

(五)健全机制促落实。

22.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提出改进作风、加强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提高党内生活质量。

23.建立廉政教育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制度。

24.建立预防警示谈心谈话制度。对不廉洁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铸成大错。对新进行环保队伍人员、重点岗位和重用人员及时进行警示谈话。

(一)组织领导之责。

1.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和安排。

2.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对涉及本单位的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主动过问,为局长开展全面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3.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涉及到多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亲自协调会推动落实。

4.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对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和作风建设中的敏感问题亲自督办整改。

5.重要课题亲自授课。每年亲自为党员干部就重大问题亲自上党课,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

(二)支持解难之责。

6.旗帜鲜明地支持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

7.对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投入保障和人员保障给予全力支持。

(三)监督管理之责。

8.抓好班子建设管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指出班子成员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督促整改,切实提高党内生活质量。

9.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对所属干部的监督管理,每年以适当方式所管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

10.从爱护干部出发,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责任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四)检查考核之责。

11.不定期地检查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局领导集体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年终组织并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12.围绕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听取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汇报。

13.对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单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工作约谈,对廉政测评满意率低的进行廉政约谈。

(五)以上率下之责。

14.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5.带头执行规定。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6.带头执行制度。模范遵守单位和各项规章制度,严守组织人事、财经保密和工作纪律。

17.带头管好身边人。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8.带头履行岗位职责。对所分管的工作带头高效落实,主动承担重要任务,围绕大局当好协作的表率。

(一)参入落实之责。

1.全面参入并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局党支部安排的一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协助党组和党组书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

(二)分工分管之责。

3.结合分管工作、分管部门实际,指导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

4.及时传达上级和党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

5.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掌握队伍建设及廉政建设状况。每年在分管领域至少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6.经常性开展对分管范围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7.督促指导分管部门排查找准廉政风险点,主持研究制定有效管用的制度、措施。

8.抓好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推进完善内控机制和源头治腐措施,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三)教育管理之责。

9.对分管工作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事项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并监督纠正。

10.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矛盾第一时间化解。

(四)检查报告之责。

11.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2.及时发现并报告分管范围内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不遮掩、不护短,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13.认真批阅群众来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认真倾听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

(五)示范自律之责。

14.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5.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6.带头执行制度。模范遵守单位和各项规章制度,严守组织人事、财经保密和工作纪律。

17.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一)践行“一岗双责”

1.将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业务工作之中,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2.经常分析本单位本部门干部队伍状况,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二)加强日常监管。

3.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开展经常性岗位廉政教育。

4.对所管工作和人员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5.坚持严管与善带相结合,在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基础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每年至少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交心谈心一次。

(三)推进源头治腐。

6.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风险台帐,实行销号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7.根据职能分工,牵头组织有关专项治理工作。

8.抓好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推进本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内控机制建设。

(四)配合执纪办案。

9.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

10.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配合做好有关案件的调查核实工作。

(五)自觉接受监督。

11.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2.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3.及时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14.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委反腐败倡导廉洁工作的配置和要求,根据《中共云和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洁政建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律委员会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相关工作安排,现制定云和县公安局党委(班组成员)全面严格执行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委员会是全面严格管理党治警的领导主体,也是工作执行主体,要切实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全面严格管理党治警统一领导、直接抓住、全面执行的主体责任,将全面严格管理党治警纳入公安工作和团队建设整体布局,包括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审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严格管理党治警责任体系,确保责任执行。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格总要求,坚持全面严格治理党警。

(二)将全面从严治党警和推进全县公安机关政治生态建设纳入深化公安改革、促进公安工作发展的整体布局、统筹规划、整体推进。

(三)年初召开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全面总结分析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警工作,部署当年工作任务。

(四)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分析党风廉政、警风警纪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五)建立全县公安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治安责任清单,明确责任目标,细分责任分解,实现责任全权复盖。年底检查各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全面严格管理党治安责任状况,将结果纳入审查。

(六)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调查、《一报两评议》、离职检查等制度,整顿和调查选拔人的不正当风和腐败问题。

(七)认真执行上级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配置,集中整顿大众强烈反映媒体曝光的突出问题。

(八)率先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实施办法三十六条规定、省厅党委几项规定等,结合实际制定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管理四风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九)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全面从严治党警察工作的重要决策配置、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每年组织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知识的学习活动不少于两次。

(十)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等教育培训计划。

(十一)严格落实党内监管制度和廉洁自律准则,深化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范利益冲突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

(十二)对上级巡视(察)、党风廉政建设专业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整改执行措施,分解执行责任,限期完成报告。

(十三)积极接受驻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支持纪检监察组织执行纪律事务,按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十四)坚持一案双查,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足的党组织和个人认真追究责任,揭露典型问题。

(十五)加强班级自身建设,认真党内政治生活,实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全面严格管理党治警责任状况等作为民主生活的重要内容。

(十六)督促各科全面严格执行党治警主体责任各重点任务,听取各科实行主体责任年度情况报告。以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和班级成员履行一岗双重责任的情况等书面报告市局党委、县委。

(十七)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省厅、市局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一)党委书记。

履行县局全面严格管理党警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县局全面严格管理党警察的工作负责。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格总要求,坚持全面严格治理党警。

2.认真贯彻县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警察工作的决策配置,全面从严治党警察工作自行配置、协调、督促、执行,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

3.年初组织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进行责任分解,与局党委班子其他成员签订全面严格的党治警责任书,每年为机关民警上集体廉政党课。

4.压实党的治安责任,加强对班级其他成员的日常监督,履行一岗双重责任,及时开展对话交流,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注意教育。

5.反映局党委班成员工作风格和廉洁自律的轻微问题开展廉政约定。

6.率先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廉洁自律标准、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7.定期主持民主生活会,率先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解决问题。

8.认真贯彻执行顶尖财务、人事、工程项目、行政审查和物质采购工作的五个不直接管理制度。

9.立即听取党治警工作情况报告,协调监督重大违纪事件的调查,帮助纪检监察组织排除事件阻力和干扰。

10.率先接受驻地纪检监察组监督,支持驻地纪检监察组开展纪律执行、监督、问责等相关工作。

11.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省厅、市局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局党委其他班组成员。

履行一岗双重责任,协助党委书记抓住上司全面从严格的党治警部署贯彻落实,对分管部门和联系科全面从严格的党治警工作负责。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格总要求,坚持全面严格治理党警。

2.年初与分管部门和联系科主要负责人签订全面严格管理党治安责任书,召开全面严格管理党治安工作会议。

3.每季度开展团队政治生态状况分析研究,每季度研究、配置、检查,向局党委报告分管部门和联系科全面严格管理党治警工作情况。

4、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联系科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每半年与科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对话,签字背书不少于一次。

5.督促分管部门和联系科完善制度规范,加强廉政风险调查预防管理的分管部门和联系科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一岗双重责任,发现征兆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注意教育,做好记录。

6.受党委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科主要负责人工作风格和廉洁自律的轻微问题进行廉政约谈,对大众反映强烈、团队建设、纪律风格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7.参加分管部门和联系科民主生活会,加强指导和监督,支持纪检监察组织调查管理范围内存在的违纪行为和不正当行为。

8.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遵守廉洁自律标准、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9.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省厅、市局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县局各科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委员)参照局党委书记和党委其他班子成员一岗两责清单,在主管(分管)责任范围内履行相应全面严格管理党治安责任。

为落实和强化公司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党内法规和《集团股份公司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x文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党委领导班子对公司全面从严治党负全面领导责任,重点履行以下责任: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1.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努力在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政治上绝对可靠、思想上绝对忠诚、行动上绝对紧跟的模范央企。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认真落实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加强对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领导,讨论和决定公司“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位。

3.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章党规,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持“五个必须”,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违背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七个有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等问题。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5.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认真落实公司党委《关于推进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实现强党建与强发展的有机转化、有序衔接、有效融合,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持续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6.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有关要求,贯彻落实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党中央、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情况,企业改革发展党建重要情况等,专题向上级党委报告。重大突发事件及应对进展情况、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等,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公司党委全年工作情况、重大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党的建设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等,定期向上级党委报告。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需报经上级党委同意的重大事项,事关企业重大改革措施、重要干部任免及重大敏感事件、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应对处置等,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

(二)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7.持续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树牢“强党建就是强发展”理念,在全面系统学习的基础上,持续跟进学习最新重要讲话精神,联系实际学习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ds学习教育成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8.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ds、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x企业史的学习教育,加大主题宣传、形势宣传、政策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力度,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践行企业文化。深入挖掘企业先进精神和优秀文化的时代内涵,大力培养选树先进典型,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

9.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忧患意识,定期分析研判公司意识形态形势,完善舆情管理工作机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三)推进组织体系建设。

10.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选好用好干部。加大领导干部交流力度,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不断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素质结构。加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经常性地分析公司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建设情况,掌握干部队伍建设现状,开展子公司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年度和任期综合考核评价。

11.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及上级选人用人有关规定,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对不思进取、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坚决调整。建立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强化对拟选拔任用干部廉政情况的考察,严格“凡提四必”“廉洁背书”审核审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全面激发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健全基层党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有效覆盖。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严格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按照不少于本部机关人员编制平均数的规定,配齐配强党务工作力量。建立健全、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党建责任制、述职评议考核等各项制度,加强党委规范化、支部标准化建设。

(四)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3.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列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通过警示教育、公开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不敢”“知止”氛围,坚决遏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关联交易等问题的发生。

14.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司党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时刻防范“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紧盯关键节点,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屡查屡犯的从严查处、快查快办、绝不姑息,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坚决防止作风问题反弹。深入开展“总部机关化”问题整治工作,着力解决新形势下的“文山会海”问题。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避免多头督查调研,切实给基层“减负”。大力弘扬优良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培养斗争精神,倡导真抓实干、担当作为。

15.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建立公司管理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制度,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定期梳理管理事项清单,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体系。

16.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持挺纪在前、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推进约谈工作常态化,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谈话函询、提醒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使铁的纪律成为广大党员、干部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17.从严惩治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紧盯“关键少数”,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着力解决选人用人、产权交易、投资并购、工程分包、物资采购、工程结算、国际化经营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聚焦亏损背后的腐败问题。着力整治职工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厉惩治“蝇贪”“蚁腐”。

18.深化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主动接受、积极配合上级党委巡视监督,持续深化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强化政治监督,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督促构建长效机制,堵塞风险漏洞,扎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五)健全体制机制。

19.加强统筹谋划。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企业改革发展工作总体布局,做到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每年制定公司党委党建工作要点。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形势,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党建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听取公司纪委专题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完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公司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专职党委副书记承担直接责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职能部门牵头抓总、基层支部主抓,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大党建工作格局,按照党建三级责任体系规定,逐步健全体系,形成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党建工作机制。

21.支持纪检工作。大力支持公司纪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责,主动接受监督,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等机制,经常就作风建设、廉洁风险等交换意见,对公司纪委提出的监督建议,认真研究、积极解决,并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积极创造条件、全力保障,推进公司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22.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统筹推进公司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各项工作,加强公司党委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带头学习党内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尊规学规守规用规的自觉性。加强对所属企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推动党内法规各项要求层层落实到位。

23.强化考核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公司党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与监督机制,明确考核评价内容、标准、方法、程序。定期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对有失职失责行为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

党委书记是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在组织领导落实公司党委主体责任的基础上,重点履行以下责任:

(一)加强组织推动。

主持召开党委会会议、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及时组织传达学习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级党委各项要求,分析研判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统筹谋划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党委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至少专题研究1次统战、共青团、工会工作。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全年不少于8次。

(二)抓好督促落实。

加强对工作推进、落实效果的督导。定期听取公司党委部署要求落实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

(三)管好“关键少数”

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抓好公司党委班子成员及所属子公司、本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以及各子公司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其自身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

(四)发挥表率作用。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从严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在积极参与并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基础上,重点履行以下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分管的业务工作,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分管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并定期向公司党委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积极指导分管部门、联系点单位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日常监管。

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抓好落实。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点单位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三)坚持以身作则。

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要求,积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教育管理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在内部管理、人事管理、党的建设、舆论宣传、纪律检查、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等方面作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部署。

公路处党委始终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首责,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巡视反馈整改、两个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两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全面领导责任、党组织负责人第一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和机关部门负责人主要领导责任的落实,保障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为完成全处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时刻强化政治建设,充分发挥统领作用。一是紧盯党的十九大学习宣传贯彻不放松。处党委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全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确保十九大精神成为公路之为的生动实践。先后召开党委会、处长办公会和党组织书记例会,确保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学习任务,以会议导学。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9次、研讨2次,印发参阅材料15期,以研讨深学;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全处两级领导干部轮训一遍。组建处党委宣讲团深入一线开展宣讲11场,党组织书记讲党课11人次,形成了宣讲的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无空白,以宣讲引学;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载体发放应知应会知识,做到随身学随时学,不断强化对党的十九大知识的巩固掌握,以网络促学;坚持逢学必考制度,组织专题测试7次,不断深化学习成果,以测试督学,确保了十九大精神在全处落地生根。同时,认真落实交委党委的专项任务,圆满完成机场站大型主题宣传牌的建设任务,积极参加迎庆十九大系列活动,取得优异成绩。二是紧盯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不放松。处党委围绕市委两轮巡视、市交委党委两次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分别查找出48个整改事项,制定出7个专项整改方案和115项具体措施;梳理出43项整改内容,制定出5个专项整改方案和93项具体措施,同时明确整改内容、完成时限、专人负责,坚持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是紧盯净化政治生态不放松。深入开展《准则》、《条例》、《党章》学习,严肃认真重新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制定并修改完善《公路处净化政治生态实施方案》,形成全处28个整改问题,组织开展了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专题讨论,认真查摆了问题和表现,以三清单方式推进整改;制定《建立防范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长效机制的意见》和《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规定》,从理论学习、政治纪律、双重组织生活、个人事项报告等方面立规立矩,确保了全处政治生态的健康。

(二)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压力传递到位。公路处党委把主体责任当作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牢固树立主责主业意识,将全面从严治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了明责、考责、述责、评责、追责的闭环式责任体系。一是明确责任细化到人。结合公路实际,处党委制定并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量化了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每一项任务都明确到各个部门,具体到每个班子成员。处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基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主体责任人谈话31人次。处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各部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和联系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对职责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力亲为、务求实效,确保主体责任真正落实落细。二是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压力。制定《公路处2017年党建工作要点》、《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同时与领导班子成员、直属单位负责人和机关部门负责人逐级签订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三方面责任书34份,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三是以督查推动强化责任落实。处党委组织开展了对基层单位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述职考核评议,对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指导建立了党建工作问题整改台账;圆满完成4个党组织换届选举、305名党员民主评议和11个支部书记的轮训工作。在此期间,组织实施党建工作督查5次,持续跟踪各单位落实情况。同时,制定了《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检查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具体责任和任务,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全处落地落实落细。四是综合运用考评结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抓好党管人才建设,严把政治首关,严格按程序先后推荐使用5名处级,轮岗交流和提拔使用21名科级领导干部,干部队伍力量显著增强。

(三)持续推动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党建科学水平。一是狠抓两级中心组学习。处党委把强化班子自身作用做为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因素,制定印发《加强基层单位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和年度《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坚持每周五中心组学习例会制度,每月制定月学习安排,每周编制参阅材料,每次导读引读和交流发言交替进行,并坚持逢学必考制度,强化党建理论知识的学习效果,发挥以上率下的作用。截止目前,已编制学习安排12期,集中学习45次,编发学习材料81期,考试24次,每人撰写体会13篇,集中研讨交流10余次。两级班子的政治影响力、学习表率作用和作风辐射作用有效发挥。二是狠抓“两学一做”主题教育实践。制定《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工作任务分解表》,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服从”主题,撰写交流提纲和开展专题讨论2次;精心组织以学习领会新近平成长之路、弘扬“红船”精神、专项整治不作为不担当、重温入党誓词、学习黄大年等主题党日5次。制定并持续推进“五好党支部”创建工作,指导制定具体创建标准,以自评、互评等方式推荐2家单位参加全委评树。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纪实报告检查制度,印发口袋书2册,组织党建观摩会1次;建立健全主题党日制度,定期开展每月主题党日和专项主题党日活动,强化党性意识;深入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工作,全处在职党员已全面完成报到。三是狠抓党风廉政工作。处党委先后18次研究和听取纪委工作汇报,规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流程,印发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制订《警示教育实施方案》,处党委书记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200余人次,组织全处20余名专兼职纪检干部签订承诺书,建立健全90余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风险台账》,组织全处300余名党员参观“利剑高悬、集中长鸣”主题展览和河东区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入脑入心,教育党员干部引以为戒、筑牢防线。

(四)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深化从严治党常态发展。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处党委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相继出台《公路处党委学习规则》、《深入贯彻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方案》、《深入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加强和改善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公路处重点工作督查工作制度》等18个文件,全面规范全面从严治党管党的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行。二是强化双机制推动。处党委深入推行党务办公会与书记例会制度,制定并印发《关于建立党建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每月定期召开党务办公会和党组织书记例会,明确例会的主要职责是传达学习、推动部署、交流研讨、督促检查、促进工作等,全年召开党组织书记和党建工作例会各22次,党委会52次,其中48次研究党建工作,有效推动党建工作全面落实,保证了党的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三是强化考核提升。处党委始终坚持以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为重点,研究制定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办法(试行)》,每半年听取1次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情况,确保了党委抓、书记抓、班子成员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五)严格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是深入推进“两个专项治理”。处党委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强化作为担当、加强作风纪律建设,针对10个方面25个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同时坚持纵深推进、严在经常、抓在日常,全年开展5个批次明察暗访,召开全处警示教育通报大会,先后对11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严明了纪律,强化了干部职工的担当意识。二是深入推进问题线索核查处置工作。坚持把从严治党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做到依纪依规、安全稳妥,全年通过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深刻检查、通报批评、警示提醒、批评教育等形式,对27名干部职工、48人次进行了严肃问责追责,持续释放出了执纪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有效提高了全处党员干部职工的贯彻执行力,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扎实高效开展。三是举一反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处党委在不折不扣落实整改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查疑补漏,深挖实改,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一年来,处党委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全处党员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精神状态得到有效激发,较好地完成了全年“一个中心、两个不放松、四场硬仗”的工作目标。围绕全运会路况保障工作完成了19条公路的国省干线路况提升改造;稳步推进11个京津冀一体化项目,11个国道功能外迁项目和21项大中修工程;围绕“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前完成500公里乡村公路改造的民心工程,1300公里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围绕公路设施安全,完成近300公里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围绕环保工作完成所有项目的环评验收,深入开展“四清一绿”专项活动,美丽公路建设成效显著。

(一)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树立不牢、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指导监督不到位。虽然建立起了党建责任制,层层签订了党建责任书,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力传导不均衡,责任落实缺乏针对性地推动措施,尤其是在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组织学习多、指导监督少的“一手硬一手软”问题,对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日常监督,没有时刻做到抓常、抓细、抓长,导致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在日常工作工作中落实的还不够到位;二是思想认识不深刻。个别部门和基层单位对全面从严治党仍然存在认识上的模糊,日常工作中依然存在重养管业务、轻党建工作的问题;机关党组织和部门之间落实党建职责不够清晰,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与公路养管业务职责融合的不紧密;个别基层党组织缺乏久久为功的工作韧劲,存在抓一阵放一阵,严一阵松一阵问题;三是责任考核及责任追究执行不严格。虽然多次开展党建工作督查和明察暗访,但对检查出的问题往往停留在口头提醒和书面督促整改层面,不能持续跟踪整改情况,更不忍心严肃追责问责,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在动真碰硬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二)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的思路不宽、招法不多。一是对公路改革发展缺乏深远谋划。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调研课题的确立和组织实施缺乏系统性的方案,导致课题立项的针对性、实施的科学性、成果的指导性不强,成果转化不明显甚至有脱节;处党委对推动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公路行业监管、公路事业转型发展、人才建设等重大课题研究不够主动,缺乏对复杂局面的前瞻和预判,未能先人一步超前思考。二是抓党建工作思路窄、办法少。对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的不深,创新的办法不多,没有形成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的互促双赢,习惯于用老经验、老办法做事。党群部门在人员和能力上不能满足新时代要求,导致工作方案的制定上下一般粗,措施针对性不强,不能紧密结合公路养管实际,特色不明显。三是工作上作风不扎实,存在“等靠要”思想。个别部门和干部不能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充分主动地履职尽责,存在怕担责求免责的思想,主动担当的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上事事请示汇报,过度等待和依赖上级的文件、领导的指示去落实执行。

(三)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不严、标准不高。一是生活会质量不高。20-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圈子文化好人主义专题民主生活会没有达到委党委要求,被责令重开。二是制度措施落实上不落地。建立健全的制度不少,研究制定的方法也不少,但在执行上往往停留在表面,满足于开会、发文和提要求,致使制度办法停留纸上,悬在空中,浮在表面。三是组织生活质量不高。个别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以党员大会代替党小组会现象;个别党员学习满足于参加组织生活,对党的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熟悉,未能熟记于心。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各类专题讨论交流,发言质量不高,不能与本岗工作紧密联系,存在“两长皮”现象。四是痕迹化管理欠缺。党建工作内业建档不规范,普遍存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没有制定方案或记录不够全面规范问题。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一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自觉意识还不够强。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当作最大本事的理念虽已形成,但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的内涵把握不准、领会不深、招法不多,思想深处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感不强,没有做到聚精会神、心无旁骛的抓党建,没有理直气壮、旗帜鲜明抓党建。二是敢管敢严、真管真严的思想意识还不够强。怕得罪人、“老好人”的思想还时有表现,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导致主体责任层层递减,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彻底。

(一)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细化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进一步强化检查考核,推动主体责任体系落实落细;精心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引方向;每年年初,把学习《党章》作为首课,使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落实《公路处党委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基层组织生活会制度;培养选拔干部更加注重突出政治标准、注重政治把关,把政治能力作为第一能力,筑牢履职担当的根基;提高政治巡视、政治巡察的深入度和针对性,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作为政治督察的重要内容,每年专项检查不少于两次。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突出抓好两级中心组学习,严格坚持每周五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集中学习的核心内容,做到有计划、有专题、有领读、有考试、有研讨;采取网络课堂、专题培训、参观学习等方式强化党员教育培训,每年最少开展3次培训;加强微信微博等网络载体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完善和拓展党建活动室功能,引导全处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在学习领会上、贯彻落实上、改进作风上下功夫见实效,努力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

(三)持续强化基层党建工作。严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考核检查工作,每年开展2次专项检查;坚持每月支部书记例会制度和党务办公会制度,将学习、培训、交流、部署、检查,问责融为一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以推进“五好党支部”创建工作为契机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全年党建检查不少于4次。强化党员教育培训,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党组织书记讲党课等活动,确保党员集中培训达到32学时。加强意识形态领导,强化宣传引导,用公路特色的话语体系熔铸和传播公路好故事、好声音;扎实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等基础性工作。

(四)积极打造过硬干部人才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落实“二十字”好干部标准。优化机关部门和基层班子干部结构,按照程序做好机关和基层干部的轮岗交流、提拔使用。结合年底的述职评议工作,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积极探索干部正向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机制。加强干部责任意识教育,抓实并巩固好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整治成果,充分利用好干部考核评价结果,加大对履行部门职责、落实主体责任等工作的督查问责力度。统筹各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公路人才队伍。

(五)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工作。驰而不息狠抓作风建设,发挥“领头雁”作用,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为切入点,聚焦问题认真剖析,真正做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坚持每季度一次明察暗访长效机制,认真查摆“四风”新表现,针对学风、文风、纪律、工作作风等细节,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对查排出的问题坚定做到立说立行、坚决整改、严肃问责;抓住重要节日的关键节点,严查“四风”反弹;加强对招投标、物资采购、行政审批、养护和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研判,建立有效防控措施;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强化各项工作的制度落实,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巡视工作整改力度,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机制建设,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打造清政、务实、高效机关,结合x实际,制定本计划。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落实主体责任制度体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贯彻执行到位,为x系统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1.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各级党组织要全面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听取1次分管处室、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x党组每半年对各处室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并下发通报,推动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办公室)。

2.健全责任机制。主要负责人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书规定事项完成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组每季度末向派驻纪检组提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报告,各处室每季度向党组报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报告。(责任单位:各处室、直属单位)。

(二)加强队伍教育。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学习制度,党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理论学习,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让廉政教育入心入脑。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请专家讲课、赴红色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全年开展全员性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一把手”讲党课以及讲落实主体责任等系列教育活动不少于6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强化权力监督。

1.加强党内监督。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职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集体决策制度,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把民主集中制落实到决策、执行的全过程,并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报备;强化风险防控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要继续完善副科级以上干部权力清单,同时对前期查找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修订,重新汇编成册;规范化开展廉政谈话;每季度分层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提升谈话质量,明确提出勤政廉政的要求,做到谈深谈透。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各处室市级财政预算资金使用规范化建设,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防止暗箱操作和腐败问题。(责任单位:办公室、教就处)。

2.加强群众监督。加强网站建设,认真落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检验和社会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信访,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置或调查核实,迅速回复处理意见,树好x为民惠民形象。(责任单位:组维处、办公室)。

(四)从严管理干部。

1.强化干部培养管理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行副科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全覆盖,如实登记其个人收入、家庭房产等信息,年底开展正科职及以上领导干部述廉活动;丰富机关文体活动,展示党员风采,培养党员干部的高尚情趣,进一步增强队伍活力;加强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积极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的全面性、准确性,鼓励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爱岗敬业,遏制“为官不为”、失职渎职的行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热情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责任单位:办公室)。

2.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考察考核,加强干部工作实绩、品德、朋友圈、社会诚信等综合方面的考核。落实干部任前征求派驻纪检组等有关部门意见、任前公示、任职谈话等制度,坚决防止用人失察、“带病提拔”。(责任单位:办公室)。

(五)加强作风建设。

1.坚决查纠“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的明察暗访,每季度对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对查处的问题一律在全x范围内通报曝光,检查情况报派驻纪检组备案;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研究制定厉行节约公务消费等具体制度,并汇编成册,组织学习。每月5日前向派驻纪检组报送公务接待(含学习班、培训班、业务活动)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

2.密切联系群众。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进社区、“三进三帮”、挂村帮扶、“两访两帮”等活动,实现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责任单位:就管中心)。

(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执行,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高标准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扎实开展党员活动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优化良好政治生态。(责任单位:办公室)。

(七)抓好基层基础。

坚持“固本强基”,从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深入实施“五有六好”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抓好党务干部的选配和培训,建设一支对党忠诚、为党负责、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纯正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开展“创新党建载体、展示党员风采”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作表率、当先锋、比贡献(责任单位:办公室)。

(八)坚决惩治腐败。

全力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挺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巡查反馈的问题,着眼常态长效抓整改落实,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递压力。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x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向派驻纪检组请示汇报工作,建立与教就处、组维处、工会等处室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各处室要强化履职尽责,建立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对落实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资料及时归档、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全面反映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情况,办公室将实施跟踪问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追责问责。注重日常动态监管,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处室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底考核与综合目标考核同步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相挂钩。对存在问题的处室负责人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1、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责任。

社区党委坚持把主体责任融入各项工作之中,坚持社区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牢固树立落实责任“亲自过问”,不断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确保了主体责任落实和作风建设常态化。

2、从严抓思想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学习制度。

社区党委以贯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化,抓党员教育管理。坚持每月15日的“党员活动日”,组织党员每月集中学习;每季度召开1次全体党员会议专题学习研讨,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议,按期上好党课。将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支部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大力开展学习实践工作,全体党员党性修养和政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3、坚持思想建党,抓好理论武装。党委始终坚持把加强思想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推动支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工作。

4、开展纪律作风大整顿,转变社区干部工作作风。每周二召开工作会议,严肃强调工作纪律,杜绝迟到早退现象。通过整顿,社区形成了积极向上、求真务实、廉政高效、工作规范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能。

1、党建工作方法上缺乏创新,对从严治党新常态个别党员干部认识还不完全到位,党建工作长效机制有待持续发力,基层组织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深入一线、服务群众方面还有待提升等。

2、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够到位,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细致,不同程度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程序轻实效的问题。平时只满足于带着上级任务与群众见面,出于目的性、针对性的多,真正与群众沟通思想的少;直接倾听群众意见的少;对重点工作研究多,对群众关注的问题关心少.

下一步社区党委将继续结合贯彻十九大精神,严字当头,实字托底,直面问题,常抓不懈。一是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对党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三是积极探索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坚持以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四是要不断创新党建新思路,在联系群众上下功夫,增强党建工作活力。

为强化单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标本兼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

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有关党内制度规定、光泽县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南平市公安局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县局党委坚定不移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第一责任,落实“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具体部署,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县局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各支部书记对本单位管党治警工作负总责、负主责,把抓工作、抓业务同管思想、强作风、严纪律、促廉洁统一起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次年年初按规定要求报告上一年度工作情况。

2.践行“两个维护”。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来抓,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开展***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按县委部署要求报告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3.严守纪律规矩。树牢政治机关意识,引导党员民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党性观念,强化纪律意识。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持续深化“三清”工作,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确保公安队伍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工作中的重大情况、重大问题以及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上级请示汇报。

4.强化理论武装。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坚定不移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进大学习大调研大培训常态化,大力传承弘扬***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的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引导党员民警不断深化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的认识和领会,把对***总书记的深厚爱戴之情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集中学习研讨,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运用微党课、“大讲堂”“学习强国”等学**台,引导党员民警在常学常新中提升理论修养、坚定理想信念。

5.严肃党内生活。以强化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重点,健全党的组织体系,督促指导各支部按期换届选举,配齐配强党支部负责人和党务干部,积极开展支部达标创星活动,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等事项。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及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不断提高党内生活质量。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为本单位党员民警上1次党课。在重大安保和专项任务中启动战时党建工作,严明战时纪律,严格战时管理,激励参战党员民警履职尽责。

6.持续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发力,进一步精简文山会海、规范检查考核、压缩材料报表,切实为基层公安机关松绑减负。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严明纪律要求,及时发现处置“四风”问题线索,严防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坚持和完善“六要”群众工作法等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弘扬“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7.严格教育管理。深化推进“业务大学习、能力大提升”活动,注重运用本地红色文化特色资源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增强各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和“九大本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对党员民警的教育管理监督,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做到管在日常、严在平时、落在经常。定期分析队伍现状,加强风险防控,及时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同两个重点警种、单位负责人开展1次廉政提醒谈话。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教育。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做好提醒谈话和防控措施落地。对受处理、受处分的民警,适时开展回访教育。加强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营造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良好氛围。健全完善民警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免责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8.强化监督检查。完善纪检组织、督察、法制、审计、信访等部门“大监督”机制,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追责、信息共享、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大监督格局。加强对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形成问题清单,开展集体约谈,督促整改落实。勇于和善于结合实际,针对影响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的,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部署专项整治、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解决突出问题。

9.压实工作责任。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和全体党员民警的监督,支持驻局纪检组依法依纪履行职责。领导局属各单位、指导全县公安机关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形成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上下衔接机制。认真落实各级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发现涉及公安机关问题、巡察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实效。将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对各支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领导责任不担当、不作为,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管党治党宽松软等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以及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1.带头坚决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领导局属各单位、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

3.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各级党组织、党员民警和人民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4.加强对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调查研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和有针对性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5.将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带头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6.组织局党委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支部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不到位、管党治警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1.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联系部门、警种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对分管、联系部门和警种的党员民警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2.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各级党组织、党员民警和人民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3.将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会议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4.对分管警种、联系派出所党支部书记及班子成员,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不到位、管党治警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对发现的重要问题主动请示报告。

1.把管党治警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大局,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2.把政治建警摆在首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落实落细落深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各项工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工作中重大情况、重大问题,第一时间向局党委请示汇报。

3.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常抓不懈。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理论学习集中研讨。

4.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以及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为本单位党员民警上1次党课。

5.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贯彻落实,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进一步精简文山会海、压缩材料报表,切实改进机关作风。

6.强化事前监督,推动关口前移,既要抓好工作中的监督,又要加大民警八小时之外的管理,经常与民警开展谈心谈话。定期分析本单位队伍现状,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及时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

7.加强对本单位党员民警的教育管理监督,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民警,及时开展提醒谈话。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及本单位党员民警的监督,支持驻局纪检组、本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依法依纪履行职责。

9.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对本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解决存在问题。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

10.压实工作责任,细化责任分工,每年年初制定本单位主体责任工作清单。加强对本系统、警种管党治警工作的指导。

年主体责任清单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四个综合”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全面执政,基础是综合性,关键在于严谨,关键在于执政。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制定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清单如下:

带头并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绝对忠诚,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落地见效。

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以及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建立相关工作纪实台账;组织并带头坚决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认真执行党管武装各项制度,切实履行书记职责,对主体责任各项任务亲自研究谋划、加强督促协调,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批办、重大案件亲自督导。实行“签字背书”制度,推动任务落实。

模范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内监督等基本制度,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走形式、搞变通,确保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落实”;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定期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根据需要及时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督促、指导和支持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科室和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日常监管,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及时提醒批评、限期整改;每年至少听取1次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汇报,推动班子成员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主动接受区委、区纪委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支持区纪委对我局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一为主两报告”制度,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巡视巡察,全面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模范践行“三严三实”,带头并推动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重大事项备案等制度,坚决反对和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切实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定期向区委、区纪委报告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主动接受领导和监督。

(一)目标明确抓管理。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2.每年初与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分解任务。

3.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

4.结合年度考核,进行述职述廉,接受民主评议,并向上级党组和纪检组报告。

5.针对“四风”和作风建设选取1-2个专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6.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考评内容纳入绩效管理,实行责任倒查。

7.每季度就本单位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向纪工委作一次专题汇报。

(二)坚持导向育人才。

8.以加强个人品德和工作实绩考察为重点,完善民主推荐、竞争上岗的措施方法,关心支持青年干部成长。

9.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方面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选拔任用“五好干部”,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

10.进一步健全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干部选任纪实制度和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确保用人权的正确行使。

(三)从严治理转作风。

11.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不放松,加大明察暗访、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惩戒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的力度,打好改进作风的持久战,防止问题反弹。

12.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常态化组织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落实服务承诺,坚决查纠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行为。

13.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反对“四风”,带头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和财经纪律。

14.完善并落实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坚决刹住公款吃喝、带彩娱乐、公车私用、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四)履行责任抓执纪。

19.主动开展执法执纪活动,对单位内部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重手自查自纠,并全面主动配合上级党组织开展执法执纪活动,自觉接受各级纪委监督。

20.落实主抓纪检和党风廉政的副书记的排序和分工规定,排在党政正职之后,专司其职。

21.旗帜鲜明地以零容忍的态度直面干部队伍中的腐败问题,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

(五)健全机制促落实。

22.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提出改进作风、加强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提高党内生活质量。

23.建立廉政教育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制度。

24.建立预防警示谈心谈话制度。对不廉洁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铸成大错。对新进行环保队伍人员、重点岗位和重用人员及时进行警示谈话。

(一)组织领导之责。

1.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和安排。

2.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对涉及本单位的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主动过问,为局长开展全面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3.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涉及到多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亲自协调会推动落实。

4.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对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和作风建设中的敏感问题亲自督办整改。

5.重要课题亲自授课。每年亲自为党员干部就重大问题亲自上党课,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

(二)支持解难之责。

6.旗帜鲜明地支持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

7.对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投入保障和人员保障给予全力支持。

(三)监督管理之责。

8.抓好班子建设管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指出班子成员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督促整改,切实提高党内生活质量。

9.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对所属干部的监督管理,每年以适当方式所管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

10.从爱护干部出发,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责任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四)检查考核之责。

11.不定期地检查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局领导集体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年终组织并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12.围绕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听取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汇报。

13.对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单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工作约谈,对廉政测评满意率低的进行廉政约谈。

(五)以上率下之责。

14.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5.带头执行规定。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6.带头执行制度。模范遵守单位和各项规章制度,严守组织人事、财经保密和工作纪律。

17.带头管好身边人。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8.带头履行岗位职责。对所分管的工作带头高效落实,主动承担重要任务,围绕大局当好协作的表率。

(一)参入落实之责。

1.全面参入并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局党支部安排的一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协助党组和党组书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

(二)分工分管之责。

3.结合分管工作、分管部门实际,指导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

4.及时传达上级和党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

5.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掌握队伍建设及廉政建设状况。每年在分管领域至少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6.经常性开展对分管范围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7.督促指导分管部门排查找准廉政风险点,主持研究制定有效管用的制度、措施。

8.抓好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推进完善内控机制和源头治腐措施,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三)教育管理之责。

9.对分管工作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事项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并监督纠正。

10.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矛盾第一时间化解。

(四)检查报告之责。

11.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2.及时发现并报告分管范围内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不遮掩、不护短,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13.认真批阅群众来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认真倾听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

(五)示范自律之责。

14.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5.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6.带头执行制度。模范遵守单位和各项规章制度,严守组织人事、财经保密和工作纪律。

17.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一)践行“一岗双责”

1.将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业务工作之中,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2.经常分析本单位本部门干部队伍状况,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二)加强日常监管。

3.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开展经常性岗位廉政教育。

4.对所管工作和人员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5.坚持严管与善带相结合,在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基础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每年至少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交心谈心一次。

(三)推进源头治腐。

6.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风险台帐,实行销号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7.根据职能分工,牵头组织有关专项治理工作。

8.抓好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推进本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内控机制建设。

(四)配合执纪办案。

9.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

10.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配合做好有关案件的调查核实工作。

(五)自觉接受监督。

11.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2.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3.及时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14.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为强化单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标本兼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4.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区委印发的落实“两个责任”相关实施意见,现结合我局实际,现调整完善本责任清单如下:

局党组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履行抓加强教育,抓制度建设,抓“一把手”,抓查处,抓部署、检查、落实等五个方面工作职责。具体承担16项责任。

1.

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把党章、党纪党规、廉政法规及从政道德要求等纳入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注重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夯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实干担当的思想基础。

2.

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3.

制定并推行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局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规范化和公开透明。

4.

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5.

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关心纪检监察干部及纪检联络员成长。

6.

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

7.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好廉政谈话提醒有关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8.

从严整肃“为官不为”,实行“下课问责”。

9.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

10.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常态化督查,并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廉洁纪律督查工作。

11.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并运用好考核成果。

12.自觉接受监督,支持和配合巡视巡察、区委责任制检查工作,严格落实、按时报告问题整改情况。

13.执行“双报告”制度,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按时向长乐区委、长乐区纪委专题报告,重大情况、重要事项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14.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作廉洁自律的表率。

15.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传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落实省委“四下基层”和区委“四个万家”要求,主动服务基层、联系群众,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16.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主要带头落实好“四个亲自”和“三个管好”,当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具体承担10项责任。

1.亲自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指示和要求,主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对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安排。

2.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听取汇报,研究任务分解,并督促落实。

3.亲自参加涉及反腐倡廉全局性的会议和活动,签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文件。

4.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认真研究。

5.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部署、协调开展专项治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6.加强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查处的协调、配合,及时听取本部门相关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要问题。

7.加强对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督促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责不到位的,应进行谈话提醒,发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8.坚持上级“一把手”抓下级“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科室,应亲自约谈科室负责人。

9.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带头践行《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并带头接受监督。

10.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局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事项融入分管工作之中,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承担8项责任。

1.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及时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督促分管科室把防治腐败要求与改革措施同步实施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2.

加强调查研究,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化解廉政风险,组织制定防范性措施和规定,并督促抓好落实。

3.

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向局党组和党组书记报告抓落实的情况;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

4.

督促分管科室主动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5.

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纪律审查、改进作风、预防腐败、宣传教育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支持、指导、协调查处。

6.

经常性开展对分管科室的廉政教育,主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特别是科室负责人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及时向局党组和纪检组直至上级党组织报告。

7.

坚持以身作则,认真践行“两学一做”要求,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监督,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8.

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xxxx局。

2019年6月7日。

抄送:xxx纪检组,局领导,存档。

xxxxxx局。

为深入学习领会贯彻xx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照《中共xx市委关于严格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行意见》精神,制定xx年xx镇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以下:

以党章为根本遵守,认真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制发班子成员责任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督导落实了。按要求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实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请示报告重要问题,自觉接受市纪委和镇纪委监督并支持其实行职责。加强和改良党的领导,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提高执政能力。学习贯彻xx强军思想,认真履行党管武装制度。加强对各村和镇直单位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认真落实了廉政谈话、检查考核等制度。镇党委会每一年最少两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要事项及时研究。

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建设,牢固建立并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保护”。坚决贯彻党xx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完成上级党委各项工作部署。对党虔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坚定理想信心,牢记党的主旨,挺起共产党人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一年很多于一次廉政专题学习,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展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贯彻新时期党的组织线路。坚决履行党xx关于干部提拔任用有关规定,严把政治关、品行关、风格关、廉洁关,加强干部提拔任用和监督,严格履行民主集中制。

推动新时期党的组织线路落实了,加强党的风格建设,厚植党执政的大众基础。延续纠正“四风”,加强风格纪律建设。展开常常性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

贯彻落实了《关于新情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了加强班子建设的各项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认真落实了民主集中制、严格履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制度,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严格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组织监督,推动民主监督。主动接受上级党委、纪委和同级纪委监督,主动接受大众监督,领导和支持纪委实行监督职责。对发现问题和线索,集中管理,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整改报告。对上级党委交办问题,及时处置。

认真履行《被巡查党组织配合xx巡查工作规定》,严格落实了整改责任,积极配合巡查巡察,收到巡查组反馈意见后二个月内报告整改情况,公然接受大众监督。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大众身旁腐败问题,标本兼治。加强党的统一领导,健全反腐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纪委实行监督职责创造条件。

把全面从严治党贯彻到平常工作,兼顾推动,具体研究,推动落实了。督导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实行好“一岗双责”职责,抓好下级领导班子的教育监管,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催促整改。组织展开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检查、党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评议和基层党建书职评议,对落实了“两个责任”不力的,严肃追责。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4.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因此,要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一是要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着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健全和落实党组织领导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发挥基层党组织在重大任务落实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强化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新时代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质量水平,为全面夺取脱贫攻坚决战之年根本性胜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保驾护航。要紧紧牵住牵牢作风建设的“牛鼻子”。作风建设必须抓经常、抓细致、抓长久。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平日里、在细节上、在实际中贯彻“严”和“实”的要求,把“严”和“实”养成习惯、形成常态,并作为党员干部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和为官用权的警世箴言。

二是要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紧盯目标不放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需要各地、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建立组织机构,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从而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意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成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需要各地、各级党组织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我们党不仅注重加强党员干部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及勤政廉政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更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政治思想、理论政策,认真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责任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还要坚持预防为主,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反腐倡廉意识。

此外,要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多举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清单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四个综合”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全面建设是党的全面建设的基础,关键在于严格,关键在于执政。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xx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区委、的文件精神,制定本责任清单。

1.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副职分管、正职监管,党政主要领导做到“五不直管”和末位表态。

4.保障和维护政令畅通。经常对中央、市委、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5.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

  6.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具体业务之中,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7.明确责任分工。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半年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8.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层层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组织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1.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抓好班子,管好队伍,当好表率。带头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特殊化,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监督。

  3.督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半年听取1次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4.实行廉政提醒谈话常态化。定期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岗位负责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5.强化组织推动。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半年主动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1次本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6.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政勤政、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

7.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1.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分管部室党员干部的教育,每年开展1次一对一廉政谈话,督促分管部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3.强化工作指导。带领分管部室人员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管理漏洞。

  4.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发现分管领域内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公司党支部委员会报告,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对分管领域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

  5.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和强化校党委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应急管理部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1.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时时处处事事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部党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高等教育和应急管理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找准目标定位,明确努力方向,要经常与上级决策部署和各项指示要求对标对表,制定过硬措施,细化工作计划,高标准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学校事业始终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贯彻落实部党组决策部署和部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及时、如实向部党组报告;学校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遇到重大突发事件、重大问题,及时、主动向部党组请示报告。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校外兼职等重要情况,有关干部任免及时向部党组或有关司局报批或报备。

4.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学习党章、严格尊崇党章,从严抓好党内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和执行。牢记政治使命,严守政治纪律,防范和杜绝“七个有之”。加强对党章执行、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特别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着力推进思想武装。

5.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制定学习计划,列出专题、深入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办学实际,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重要论述,注重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提升服务应急管理事业能力和水平。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好“华科大讲堂”、支部工作app、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实现党员干部学习活动全覆盖。

6.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深入开展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学习教育,不断强化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注重发挥课堂育人主渠道作用,着力推进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的转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教书育人全过程,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大学生以实际行动实现人生理想。有针对性做好深层次思想理论问题辨析引导,旗帜鲜明批评错误观点和思潮。

7.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忧患意识,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究和辨析引导,加强课堂教学、教材编写、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网站、报刊、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和话语权。

(三)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8.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校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原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健全、党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坚决整顿、严肃问责。

9.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加大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力度,充分运用好诫勉、函询、组织处理等手段,发挥好监督、提醒和警示教育作用。定期分析各处室和教学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措施。

10.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选优配强学校干部队伍和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严防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1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高党组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把一切工作到支部落到实处。坚持以创新激发活力,积极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形势、学校工作新要求、党员干部学习工作生活新需求,大力开展主题鲜明、喜闻乐见的组织活动。综合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现代传播技术,把党建工作渗透、融合到各项工作中,切实增强党的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和有效性。

(四)深化作风建设。

12.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制定校党委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学校具体办法,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针对学校“四风”方面的隐患和问题,加强管理、健全制度,盯紧节假日、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及时通报曝光。

13.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查摆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支持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问题线索的监督执纪工作,对各单位、各级干部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五)狠抓纪律监督。

14.有针对性的开展纪律教育。坚持以案释纪、以案明纪,通过举办廉政讲座、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深入剖析高等学校、应急管理系统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15.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诫勉、通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通过严管体现厚爱。

16.强化监督问责。主动接受上级巡视监督,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和腐败案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诬告、造谣等行为严肃处理,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17.从严惩治腐败。聚焦线索反映集中、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紧盯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安排、招标投标、科研经费等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防腐败问题发生。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损害师生利益的腐败案件。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18.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机制。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学校党委工作要点,为全校工作开展提供依据,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责任。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思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职能部门关于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每季度向部机关党委反馈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

19.领导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对学校纪委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纪律审查力度,重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纪检干部。

校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在组织领导落实校党委主体责任的基础上,重点履行以下责任:

(一)加强组织推动。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进行专题研究和具体安排,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经常与校纪委书记就作风建设、廉政风险、问题线索等交换意见。

(二)抓好督促落实。加强对工作推进、落实效果的督导。对党委常委会议决定落实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工作机制。

(三)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各处室、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督促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以及处室、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其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纠正。

(四)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决杜绝“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动各级领导干部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坚持每年为党员干部上党课。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在积极参与并落实校党委主体责任的基础上,重点履行以下责任:

(一)落实分管范围内的主体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向校党委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至少安排2次专题听取分管处室和联系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

(二)强化工作指导。坚决贯彻执行校党委工作部署,积极指导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定期或不定期听取落实校党委常委会议决定情况汇报,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层层压实责任。

(三)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分管处室、联系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督促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抓好落实。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发现在班子团结、履行职责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纠正、督促整改。

(四)坚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组织和师生监督。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坚决纠正。

各二级党组织要根据本责任清单,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坚持严字当头,带头履行责任,加强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

为认直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按照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压实党组主体责任,现就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作如下分工。

 (一)从严抓管党治党。

1、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两个维护”、“四个服从”,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凡涉及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每半年向县委、县纪委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职尽责。

2、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专题研究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并建立定期研究、督导检查、专项考核等制度,逐级传导压力,全面压实责任。认真梳理分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细化分解落实;建立党组责任清单、主要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3、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和完善党内选举、党务公开等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

4、坚持和完善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党建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着力解决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创新方式方法,深化结亲连心、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用好“学习全国”等新载体,推动党的建设在线化、数据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每年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二)从严抓思想建设。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树牢“四个意识”,认真组织使用“学习强国”app,通过积分排名等方式进行督导考核。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党管意识形态,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方向。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利用革命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渠道,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宗旨。

(三)从严抓纪律作风。

1、推进纪律作风整顿常态化。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充分利用违纪违法案件展开警示教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对各级纪委通报案件,要及时进行通报学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对照检查,以案明纪。

2、用好党组纪律处分权限,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触犯纪律立即处理,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四)从严抓选人用人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强化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认真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加大对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严肃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从严抓作风建设。

1、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勇于担当、锐意进取的优良作风,全面落实各项改革发展任务。持续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从严问责,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范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加大对“慵、懒、散、浮、拖”整治力度,严肃治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3、改进联系群众方式方法,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干部群众谈心谈话等制度,始终保持党员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压实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区委、区纪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结合区经济发展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年初召开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

2、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全局目标管理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我局承担的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园区发展、全区综合考核、能源节能降耗等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3、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廉政责任分解。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体系。

4、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全面了解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査考核工作,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每半年向区纪委专题报告1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6、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6、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8、尊崇党章,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三)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9、完善和落实每月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员学习制度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10、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每半年分析形势,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动权。

11、开展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坚定政治立场。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及中央、省、市、区一系列关于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12、开展党纪党风警示教育。每年开展2次警示教育,通过因经济、财务等犯罪入刑人员现身说法来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组织学习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使广大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规定》,认真执行干部任职民主推荐、考察、谈话、公示、报批等程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规范。

1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实绩考核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1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不廉、不勤”等问题。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认真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

16、严格执行拟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抓好新任干部任前廉政教育,确保用人权的正确行使。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7、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庋化建设。组织开展新《章程》的学习,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强化党的意识。

18、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年内按期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19、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

20、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推进党务公开。

(六)加强作风建设。

21、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委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完善公务接待、财务管理、考勤等作风建设等相关制度,把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22、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深入推进局机关反对“四风”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同志进行廉政约谈,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回潮。

23、加强对局党组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定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和通报,杜绝在项目审批、综合考核、园区建设中出现违规违法行为,以严明的纪律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24、完善并落实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刹住公款请吃、公款娱乐、公款送礼、奢侈浪费及“慵懒散”等不正之风。

25、继续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局党组要根据前期排查出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整改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方式内部通报。

(七)加强纪律建设。

26、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更加严格。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干部职工的遵纪守制情况,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聊天、玩游戏等现象。

27、做好廉政风险点防控排查工作,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明确风险等级,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开展廉政提醒、谈心谈话,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八)加强制度建设。

28、每半年召开一次局党组会,总结半年或全年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任务,并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29、党自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

30、年底前局党组向区委、区纪委书面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班子成员向局党组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1、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述德制度,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开展述职述廉述德工作。

32、健全完善党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工作机制,自觉接受指导和监督,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议事决策规则,凡重大事项、干部任用等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决策水平。

34、建立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通报制度,对单位或个人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在一定的范围内及时通报。

(九)深化政治巡察。

35、持续巩固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不断深化整改落实,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36、切实抓好省委巡视市委反馈相关意见整改,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有效整改落实。

37、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实施问究。

党组书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

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清单。

作为全办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领导班子对全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总***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大的政治、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省委、市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专题总结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党委班子成员要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在大是大非面前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主动坚决地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党和国家形象、维护党的执政地位,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县委年度工作情况、重要会议精神,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政策调整、重要立法事项等事关全县重大事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卫生公共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中央、省委和市委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坚定理想信念。

4.抓好理论武装。把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打牢理想信念根基。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健全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对各种错误思想敢于亮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每年向县委专题报告。

6.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倡导培育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7.把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四)科学选用干部。

8.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选拔任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9.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纪实制度,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任前考察工作,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机制。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1.牢固树立抓基层强基础的鲜明导向,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探索不同领域党组织发挥作用有效途径,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12.严格党员发展工作,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加强经常队伍素质能力。健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稳妥有序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稳妥有序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六)加强作风建设。

13.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4.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全面推进党务政务等领域办事公开,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群众意见直通车、联系点、帮扶点等群众工作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15.组织制定完善作风建设各项制度,狠抓制度执行,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作风建设松劲松懈和反弹回潮,确保“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良好作风在我办事处落地生根。

(七)建设廉洁政治。

16.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签字背书”“年度双报告与评议”“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等工作制度,改进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

17.领导和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大案件及时研究,重大问题及时解决,重要情况及时听取汇报,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18.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落实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规范权力行使,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9.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巡察工作,党委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巡察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重大问题随时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

(八)坚持民主集中制。

20.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实行重要情况报告、决策全程记录、终身负责制度。党组织会议讨论“三重一大”等事项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2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推动形成既严肃认真又充满活力的党内生活新常态。

(九)加强组织领导。

22.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3.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

24.每年对村党组织上一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

25.村党委每年1月31日前和7月31日前,分别向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和上半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十)完善党建制度体系。

26.及时总结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完善制度审核备案办法,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27.严格落实和执行党建各项制度,健全考评机制、督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

党委书记是全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全办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以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3.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委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和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4.管党治党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选拔任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以及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行政审批、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等制度。

7.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8.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

规矩,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接受和纪工委、群众等的监督,管好配偶和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9.每年按规定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10.严管班子,严带队伍。对班子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实行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督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年开展履职履责谈话不少于2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11.经常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每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主持班子廉政学习不少于4次、开展警示教育不少于2次,重要时间节点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2.发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并支持纪工委对下级党员干部依纪依法查处。

13.加强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每年至少听取1次纪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支持纪工委依纪依法办案。

三、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全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村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每年对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每年年底前向党委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村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村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行情况。

8.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每年在分管领域范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

(三)加强日常监管。

9.经常检查分析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研究、推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10.每年至少与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谈话1次,及时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政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约谈提醒。

11.指导分管部门、分包村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四)坚持以身作则。

12.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3.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接受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群众等的监督,管好配偶和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强化镇直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镇直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领导班子集体责任(43项)。

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领导班子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承担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加强政治建设。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是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毫不动摇、百折不挠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三是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xx市委、xx市委和xx镇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保证党内监督权威、有效。

四是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

五是尊崇党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六是加强政治生态研判,深入分析“树木”和“森林”状况,建立健全维护政治生态的有效机制。

七是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建设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八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九是全力抓好巡视巡察和各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2.加强思想建设。

一是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二是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把握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全面增强执政本领。

三是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四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五是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六是加强党史国史学习,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和百色起义精神,始终保持共产党人初心。

3.加强组织建设。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真正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加强对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的监督,强化干部选拔作用责任追究,坚决防止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是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探索鼓励干部干事创业、积极大胆作为的有关做法措施,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四是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五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

六是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建设。

4.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保持和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

二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xx市委《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和xx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改进作风的各项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类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新时代作风建设工程,深化“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5.加强纪律建设。

一是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二是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依纪依法查办腐败案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是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解决扶贫领域腐败,确保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深挖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

四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落实《关于开展谈话函询强化抓早抓小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xx市同级廉政谈心谈话暂行办法》和《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开展同级廉政谈心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五是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纪律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

六是保障监督委员会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6.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把制度建设贯穿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全过程。

二是加强党内制度建设,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继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

三是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和破坏党内法规制度的行为,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7.加强监督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落实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

二是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

四是支持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主动接受监督。

8.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每年制定全面从严治党。

工作计划。

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及时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二是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年开展1次以上专题学习。

三是适时听取下一级党组织等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听取监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汇报。

四是每年向镇党委报告全面工作情况时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为重要内容。

五是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督促下级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充分履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第一责任人责任(10项)。

镇直各站(所)长、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各站(所)、村(社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一是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

二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监督。

三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召开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带头上党课。

四是严管班子、严带队伍,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题同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五是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对落实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严肃查处。

六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

七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八是配合各级巡视和巡察工作,抓好中央、自治区党委巡视和xx市委、xx市委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强化巡察成果运用。

九是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十是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带头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三)班子其他成员责任(9项)。

镇直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是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xx市委、xx市委和xx镇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站(所)长、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履行主体责任。

二是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巡察成果运用。

三是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

四是结合工作分工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议。

五是认真参加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六是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七是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八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九是每年年底前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及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镇党委统一领导,对照本《责任清单》规定内容对对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考核检查。考核结果在xx镇范围内进行通报,与年终绩效考评挂钩,作为单位评先评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对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没有完成上述责任目标的,视情节轻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予以问责。

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省、市、区委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峡川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责任清单。

镇领导班子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向中央看齐,担当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对峡川镇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措施。

2、党委会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就从严治党建设一并提出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各行政村年终考核范围。

3、党委领导班子会议必须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本镇从严治党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镇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带头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带头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农村基层作风巡查、主体责任报告评议、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工作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各自工作。

12、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及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接受下一级党组织的书面报告,把从严治党建设工作纳入本镇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下一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3、发挥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反腐败协调小组和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14、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5、主动接受纪委的监督,支持纪委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6、领导和推进本镇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17、加强本镇党委、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镇党委、机关纪委承担从严治党的日常工作。

18、加强问责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1、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2、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依纪依规查处重要或复杂的违犯党纪的案件。

3、协助党委开展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调解决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重要案件情况。

4、坚持抓早抓小,协助党委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开展约谈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

5、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职责,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党内监督乏力、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予以问责。

6、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及“四风”问题,整治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组织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

7、协助党委组织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

8、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牵头组织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项工作。

9、协助党委推动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10、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年当面听取下一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报告,检查评议下一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11、开展“一案双查”,按照管理权限和问题性质、情节轻重,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

12、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对职责范围内的从严治党负主要领导责任,把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党委确定的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党委报告。

3、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党委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领导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年初带队对下一级党组织上年度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的监督,支持纪委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一)党委书记傅利红同志。

党委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从严治党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本地区本单位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

1、组织党委领导班子听取本地区本单位从严治党工作汇报、研究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本地区本单位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本级党委管理干部特别是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年初带队对下一级党组织上年度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的监督,支持纪委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区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委副书记、镇长宁春同志:对镇政府工作中的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对镇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从严治党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人大主席杜青云同志:对镇人大工作、分管工作和大理村村干部的从严治党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党委副书记陈盛华同志:对分管工作和李泽村村干部的从严治党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祝金英同志:

1、主持纪委工作,领导本区域内的纪检工作,按照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部署,组织推进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2、督促提醒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3、协助党委书记督促下级党组织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4、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转变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5、协助党委书记开展党员干部重要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

6、组织实施本地区的巡查工作,对巡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7、组织实施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项具体工作。

8、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六)党委委员、副镇长戚曦文同志:对分管工作和峡口村村干部的从严治党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七)组织委员汪璐彬同志:对组织工作、其他分管工作和珠坞村、失母湾村干部的从严治党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八)宣传、统战委员陈建新同志:对宣统工作、其他分管工作和下叶村村干部的从严治党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九)党委委员、人武部长方雪平同志:对人民武装工作、其他分管工作和后山村村干部的从严治党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十)副镇长刘迎同志:对分管工作和大桥村的从严治党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十一)副镇长叶炳斌同志:对分管工作和东坪、高岭村村干部的从严治党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十二)张国梁同志:对乌石坂村干部的从严治党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以上责任分工,如遇领导分工调整或人员变动,其职责范围。

内的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随同调整或变动。

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委反腐败倡导廉洁工作的配置和要求,根据《中共云和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洁政建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律委员会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相关工作安排,现制定云和县公安局党委(班组成员)全面严格执行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委员会是全面严格管理党治警的领导主体,也是工作执行主体,要切实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全面严格管理党治警统一领导、直接抓住、全面执行的主体责任,将全面严格管理党治警纳入公安工作和团队建设整体布局,包括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审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严格管理党治警责任体系,确保责任执行。

(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格总要求,坚持全面严格治理党警。

(二)将全面从严治党警和推进全县公安机关政治生态建设纳入深化公安改革、促进公安工作发展的整体布局、统筹规划、整体推进。

(三)年初召开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全面总结分析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警工作,部署当年工作任务。

(四)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分析党风廉政、警风警纪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五)建立全县公安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治安责任清单,明确责任目标,细分责任分解,实现责任全权复盖。年底检查各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全面严格管理党治安责任状况,将结果纳入审查。

(六)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调查、《一报两评议》、离职检查等制度,整顿和调查选拔人的不正当风和腐败问题。

(七)认真执行上级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配置,集中整顿大众强烈反映媒体曝光的突出问题。

(八)率先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实施办法三十六条规定、省厅党委几项规定等,结合实际制定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管理四风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九)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全面从严治党警察工作的重要决策配置、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每年组织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知识的学习活动不少于两次。

(十)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等教育培训计划。

(十一)严格落实党内监管制度和廉洁自律准则,深化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范利益冲突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

(十二)对上级巡视(察)、党风廉政建设专业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整改执行措施,分解执行责任,限期完成报告。

(十三)积极接受驻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支持纪检监察组织执行纪律事务,按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十四)坚持一案双查,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足的党组织和个人认真追究责任,揭露典型问题。

(十五)加强班级自身建设,认真党内政治生活,实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全面严格管理党治警责任状况等作为民主生活的重要内容。

(十六)督促各科全面严格执行党治警主体责任各重点任务,听取各科实行主体责任年度情况报告。以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和班级成员履行一岗双重责任的情况等书面报告市局党委、县委。

(十七)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省厅、市局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一)党委书记。

履行县局全面严格管理党警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县局全面严格管理党警察的工作负责。

1.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格总要求,坚持全面严格治理党警。

2.认真贯彻县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警察工作的决策配置,全面从严治党警察工作自行配置、协调、督促、执行,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

3.年初组织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进行责任分解,与局党委班子其他成员签订全面严格的党治警责任书,每年为机关民警上集体廉政党课。

4.压实党的治安责任,加强对班级其他成员的日常监督,履行一岗双重责任,及时开展对话交流,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注意教育。

5.反映局党委班成员工作风格和廉洁自律的轻微问题开展廉政约定。

6.率先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廉洁自律标准、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7.定期主持民主生活会,率先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解决问题。

8.认真贯彻执行顶尖财务、人事、工程项目、行政审查和物质采购工作的五个不直接管理制度。

9.立即听取党治警工作情况报告,协调监督重大违纪事件的调查,帮助纪检监察组织排除事件阻力和干扰。

10.率先接受驻地纪检监察组监督,支持驻地纪检监察组开展纪律执行、监督、问责等相关工作。

11.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省厅、市局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局党委其他班组成员。

履行一岗双重责任,协助党委书记抓住上司全面从严格的党治警部署贯彻落实,对分管部门和联系科全面从严格的党治警工作负责。

1.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格总要求,坚持全面严格治理党警。

2.年初与分管部门和联系科主要负责人签订全面严格管理党治安责任书,召开全面严格管理党治安工作会议。

3.每季度开展团队政治生态状况分析研究,每季度研究、配置、检查,向局党委报告分管部门和联系科全面严格管理党治警工作情况。

4、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联系科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每半年与科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对话,签字背书不少于一次。

5.督促分管部门和联系科完善制度规范,加强廉政风险调查预防管理的分管部门和联系科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一岗双重责任,发现征兆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注意教育,做好记录。

6.受党委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科主要负责人工作风格和廉洁自律的轻微问题进行廉政约谈,对大众反映强烈、团队建设、纪律风格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7.参加分管部门和联系科民主生活会,加强指导和监督,支持纪检监察组织调查管理范围内存在的违纪行为和不正当行为。

8.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遵守廉洁自律标准、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9.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省厅、市局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县局各科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委员)参照局党委书记和党委其他班子成员一岗两责清单,在主管(分管)责任范围内履行相应全面严格管理党治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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