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合作协议书(汇总22篇)

时间:2023-12-14 21:08:57 作者:飞雪

合作是一种互帮互助的精神,可以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以下是一些合作中的案例分析和解决方案,欢迎大家一起学习和探讨。

造价合作协议书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恒天首府1#、2#、8#、9#楼、幼儿园、地下车库土建工程施工图预算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在诚信、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协商,特签定协议书如下: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恒天首府1#、2#、8#、9#楼、幼儿园、地下车库土建工程施工图预算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工程量计算、清单组价、与甲方及业主进行预算会审。施工图预算范围包括:钢筋、混凝土、砌体、防水、保温、内外装修、门窗工程、基础土方、桩基工程等图纸设计的土建工程,不包含任何安装工程。

乙方编制完成的预算按最终经甲方或审计单位认定预算总造价(不包括安装类的预算)的1‰(千分之一)的固定比例计算预算费用。

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该工程完整的设计图纸(蓝图壹套)电子版图纸、变更签证及与此工程有关的其它文件等。

(2)、严格按照协议要求支付相关费用。

(3)、预算会审如在外地进行,应对出差人员提供食宿并报销因此发生的差旅费;出差时间限2天以内,且放在周末。

乙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参加本工程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关资质资格。

(2)、预算内容要求全面,正确,质量符合国家及陕西省的相关标准要求。

(3)、按期完成任务,及时参与甲方或审计单位的会审。

(4)、免费完成会审后的相关调整、修改工作(限2次);发生原则性的大修改时,其费用另行商定。

(5)、保存好甲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预算工作结束,及时完整返还甲方。

(1)、20xx年6月27日,甲方提供全套的图纸;。

(2)、至20xx年7月16日17:00时,完成全套预算工作;。

本合同按现金(人民币)支付或银行转账的.方式付款,所有款项必须由乙方(责任人)亲自确认领取。

乙方将纸质工程量预算表、计价预算书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给甲方,并由甲方组织内部初审,初审时间不超过3-5天,初审后甲方按内部初审预算总造价的0.5‰(千分之零点五)支付预付款;待与业主最终会审完成后七日内按业主最终认定的预算总造价结清剩余预算费用。

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均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甲方乙方同时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完成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双方账款结清后,本合同自然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相关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注:_________________以上补充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造价协议书

委托人名称(甲方):

受委托人名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名称:

(一)、审计范围。

1、检查标底及投标预算的编制质量。

2、检查施工、采购合同订立是否规范。

3、检查甲方确定的材料、设备采购价格是否合理。

4、检查施工、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

5、检查项目批复概算、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实施的情况。

6、检查设计修改、设计变更是否合规、合理,是否符合有关程序及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7、检查工程款支付情况。

8、检查过程资料形成的合规性。

(二)、审计要求。

1、乙方审计人员应积极进行现场检查复核,特别是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隐蔽工程等,并提供造价及合理性评价。

2、对超出招、投标书外的工程量、工程项目、报价等作出书面意见。

3、对已形成资料的合规性、合理性、完整性作出评价。

4、提供《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一式六份。

提供《竣工结算审计报告》时间:自“委托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天内完成。

(一)、甲方的责任:相关建设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提供原件。

(二)、乙方的责任:对出具的《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一)、费用标准。

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按以下标准计算审计费用:

1、基本审计费按送审工程造价的%计取。

2、审减部分审计费按审减金额的%计取。

(二)、付费方式。

提供《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后一周内,一次性结算。

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伍份、乙方贰份、报送教育厅审计处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工程造价协议书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承接事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负责联系并落实以为甲方开拓市场名义,承接__-大雄宝殿施工事宜,并负责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二、甲方负责按承包合同施工,需按约定支付给乙方工程咨询费。

a)本工程造价约元人民币,甲方需支付给乙方总造价的%咨询费。咨询费部分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b)甲方需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乙方上述费用,合同签订后即立马报销乙方前期该项目开展所产生的差旅住宿等费用。

c)甲方在签订合同后进场拿到第一笔预付款后,支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

d)剩余部分在第二笔预付款后全部结清。

e)甲方在与建设方签订协议后即全权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安全,人员安全,工程进度,及材料设备的安全及常规维护,如有意外与乙方无关)。

f)甲方在工程建设中应严格按照建设部相关标准来对该工程等项目进行合理施工,不能有偷工减料事情发生,如有违背建设形象的事情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对此负任何责任)。

三、协议终止。

本协议签字生效后,如果至20__年_月_日,乙方仍未协助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本协议自动终止。

四、本协议一式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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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项目合作协议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书,协议书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造价咨询项目合作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为发挥甲、乙双方的资源及人才优势,共同开拓造价咨询及相关合作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双方约定共同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作。

1、经甲方书面授权后,乙方可以使用甲方名义开展合同谈判、投标等开拓造价咨询市场的活动。

2、甲、乙双方独立开展造价咨询业务,收益按约定比例分成。

1、对于需要投标的项目,由甲方进行前期审核,确定可以参加投标后,由甲方配合乙方参加招投标工作。

2、乙方在正式签订造价项目咨询合同前,需报甲方审核及备案,经甲方审核无异议后方可签订,合同正本由甲方保存,副本由乙方保存。

3、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揽业务,业务实施由乙方组织,费用由乙方承担。

(1)若以“______”名义签订的项目合同,则乙方应缴纳的管理费比例为合同总额的______%(含税金),另行支付造价师盖章费用______元/次,造价员盖章费用______元/次。

(2)若以“______”名义签订的项目合同,乙方应缴纳的管理费比例为合同总额的______%(含税金),另行支付造价师盖章费用______元/次,造价员盖章费用______元/次。

(3)甲方在收到委托方支付的咨询费并扣除上述费用后,通知乙方提供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支付给乙方公司账户。

4、乙方的日常经营管理、人员工资、社保等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1、协助乙方做好前期接待、项目考察和投标工作,费用由乙方自理。

2、甲方应当对乙方实施的咨询项目成果文件进行审核,在成果文件上及时加盖有关公章,造价师印章等。

3、为乙方资金使用尽可能提供方便,不截留挪用乙方项目费用(乙方上交给甲方的管理费除外)。

1、乙方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完成乙方所承揽的.业务,项目总负责人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2、乙方在出具审核报告咨询项目成果文件前,应提前______天向甲方质检部门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审核,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将电子版终稿提交委托方。

3、接受甲方领导,在甲方授权内开展工作,合同、协议要报甲方审批。作为合同实际执行人,乙方应承担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全部责任。

4、重大事件必须及时向甲方汇报,不得擅自处理,若因违反本规定给甲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及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5、认真组织好业务工作,要选派符合项目要求、业务能力强、遵守职业道德的技术人员,按照国家与各省市的有关文件和建设方的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圆满完成委托工作。

6、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甲方有关管理费,接受甲方的检查工作。

7、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依法纳税,确保甲方不受损失,在合作协议期间,乙方人员所发生的伤亡事件、债权债务等其它事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8、按甲方规定的资料管理制度,完成每一项业务的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及时交送甲方存档。

乙方和甲方均有义务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关本协议内容项目下的任何信息。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1、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造价协议书

关于乙方诉甲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及相关费用共计:550万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并约定根据2、3条款的完成情况于_____________年9月10日前支付100万元,_____________年10月支付100万元。从第三个月起甲方每月30日前向乙方支付50万元,直至甲方付清所有款项止。甲方不能按时支付款项,支付所欠款项的20%的违约金。若因乙方造成的原因,甲方不支付违约金。

2.乙方在甲方开始付款第一笔100万元款项后,应将涉及该工程的有关工程的所有技术资料转交给甲方,甲方出具收到手续,否则甲方第二次付款时间将延至乙方交付材料时。

3.乙方在甲方开始付款第一笔100万元款项前,应将涉及该工程的屋顶防水工程做完并验收合格,否则甲方第一次付款时间顺延至屋顶防水工程验收合格时。

4.乙方给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的所有工程款项的发票,甲方向乙方另行支付开具发票的费用10万元人民币。

5.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三日内,双方应向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提交本协议一份,申请法院出具调解书。

6.双方关于该建设项目的纠纷至法院出具调解书后终结,今后互不追究。但乙方仍应承担国家的建筑物的保修、维修等义务。

7.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一份,同样有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工程造价合作协议书

第一条为适应工程建设市场需求,为社会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商定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企业名称:_________工程造价咨询联合事务所(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第三条经营范围。

(一)提供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和造价咨询服务;

(三)依法接受委托办理工程工程造价鉴证业务;

(四)其他法定业务。

第四条本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合伙协议,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行业组织的指导。

第五条企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和诚信为本、质量至上的宗旨,遵守行业准则,依法执业,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委托人、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伙人与合伙人出资。

第六条本企业由以下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本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

姓名。

性别。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

第七条合伙人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元以上),由合伙人共同投入(出资比例应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其中:

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

第八条出资人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全部出资额应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缴足,并委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合伙人在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第九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增加对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企业亏损。

第十条本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本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企业财产。本企业的财产由企业合伙人依照法律和本协议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企业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受让人条件必须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并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受让人即成为本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二条合伙人不得馈赠、抵押其在企业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第十三条本企业的利润和亏损按全体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企业年度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三章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委托合伙人______________为本事务所所长,对外代表本企业执行企业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本企业事务(经合伙人一致决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企业事务。共同执行企业事务参照《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订立协议)。

第十五条执行企业事务的所长应当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六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所长,检查其执行企业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企业帐簿。

第十七条合伙人对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商定解决。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第十八条被委托执行企业事务的所长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九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同性质的业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条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分企业的不动产;

(二)改变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六)以本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七)聘任、解聘合伙人以外的员工和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八)企业员工的分配、奖罚、福利方案;

(九)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企业经营期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二)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在不给本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违反第二十三条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四)个人的执业资格被注册管理机构注销;

(五)个人职业年龄超过六十五周岁;

(六)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前款规定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五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本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本企业向合法财产继承人退还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合法财产继承人不得继承合伙人身份。

第二十七条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二十八条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二十九条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三十一条企业登记事项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或发生变更需要重新登记的,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向工商登记机关和资质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或变更手续。

第五章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二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企业被资质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资质证书无法继续经营的;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五)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三条企业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担任清算人。

第三十四条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企业所欠招用的员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企业所欠税款;

(三)企业的债务;

(四)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第三十五条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按本法按照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依照本法按照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在法定追诉期内,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企业经营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十八条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字):_______合伙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造价委托协议书

委托人名称:嘉兴市聚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甲方)受托人名称: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乙方)。

我公司因武原街道红益村20xx年美丽乡村提升工程项目投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没有园林专业造价员的投标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现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代理编制本工程的工程预算,乙方现委派造价员刘海南全权代理负责上述工程的工程预算编制,并签字盖章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应负责提供设计图纸、工程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交由乙方注册造价工程师;甲方应负责投标文件的制作及投标全过程的操作;负责工程投标报价的自主确定并对其投标结果承担责任。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委托事项,认真做好对投标预算书的编制,对其编制签字盖章;负责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必须的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负责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供本工程开标时使用;负责答复甲方提出的有关本工程的造价咨询。乙方对于甲方的投标结果不予负责。

三、其他事项:

1.按照达成的约定双方规定,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工程预算费500元。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工程完毕后失效。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章):

协议签订时间:20xx年12月10日。

造价委托协议书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室内装饰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双方就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4、工程内容(附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预算报价书)。

二、承包方式:

1、工期:____天,自20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20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2、工程承包价款:

a、工程承包价按双方商议的工程项目单价进行结算(附工程项目承包单价表)。

b、工程承包总价按工程实际完成量进行汇总计算。

3、承包信誉保证及质保条款:

a、根据甲方公司工程管理规定,乙方自愿在合同签定后,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个人信誉保证金元。甲方财务部出具相应收据,待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十日内返还乙方。

b、乙方所缴纳信誉保证金主要用作其施工队信誉担保,如发生乙方在承包施工期间有违反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及施工标准、诽谤公司声誉等影响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有权在其信誉保证金中做出相应处罚。

c、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无条件执行工程保修期一年并按乙方工程承包款总价______%缴纳工程质保金(即;________元)。保修期内发生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接到甲方电话维修通知应在12小时内安排人员进行维修。不按时间维修或维修没有让客户满意,公司有权在其工程质保金中做出相应处罚。派其他施工单位解决,加收实付费用的20%作为管理费。保修期满甲方退还质保金。

4、工程质量及管理约定:

a、乙方无条件承诺其承包施工的工程验收合格(以客户签字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单为准)。

b、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负责在一周内收取业主方______%工程尾款,该款作为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承包款。

5、工程款支付方式:

a、合同签定后,甲方根据乙方施工进度及施工累计工日,由甲方现场项目管理人员签发领款单,乙方到甲方财务部领款。

b、乙方工程承包款累计领取额,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前不能超过乙方工程承包款总价的______%,尾款待工程竣工后与甲方进行结算。结算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天内。

6、双方其它约定:

三、工程质量要求:

按《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标准》由设计员或施工监理分阶段进行验收和整体工程竣工验收。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并撤换工程队,其中造成的所有损失及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提供全套施工图纸和完成工程项目变更手续。

2、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3、派监理对现场施工进行工艺、工序、质量、进度的监督。

4、严格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对乙方进行工程结算。

五、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前一段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施工。验收单必须有客户签字。

3、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现场文明施工条例》和《施工队日常管理条例》,切实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及安全工作,因施工不当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偿。

4、必须对签字工程的金额保密,违者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5、必须在保质、保量、保工期原则下完成工程任务,超期每日乙方按工程款的5%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6、甲方有权指定施工工人,乙方必须服从。

7、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相邻居民人身安全;防止火灾和水、电、煤气事故发生;防止物品损坏。凡有上述情况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报请公司总办进行协调。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通过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附则。

1、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造价合作协议书

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总公司在__________县开发区兴建的造纸装备自主化创新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的造价咨询业务达成合作意向,具体内容如下:

一、此项目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为编制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招标的标底,合同总价为__________万元。

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与__________总公司订立造价咨询合同,提供有关备案资料、编制审核造价咨询成果并最终提供纸制品的造价成果文件一式四份,并且出具发票与__________总公司进行结算,税金由甲方负责。

乙方责任:

乙方负责出劳务与__________总公司进行业务联系,在__________县进行资格备案,负责催要账款,并且承担一切业务费用。

二、资金分配:

本次造价咨询工作总收入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甲方分得咨询费__________%,即__________元。乙方分得劳务费__________%,即__________元。咨询费进入甲方账户后三日内,甲方将乙方应得之劳务费打入乙方指定个人账户。乙方需向甲方出具相同数额的'劳务费税票。

三、违约责任:

如甲方不能提供合格的成果文件,则需向__________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得到咨询费后不能及时向乙方付清劳务费,则承担法律责任并向乙方赔偿双倍的劳务费,乙方有权进行法律诉讼。如乙方不能及时的催要账款,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造价委托协议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变电所配电工程委托乙方申请通电至通电验收完成,经双方同意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教授新村箱变工程。

工程地点:科技学院教授新村。

工程内容:教授新村二期20#、21#、22#、23#、24#、25#楼室外电力高低压施工,包工包料;教授新村1250kva箱变及低压设备的安装,调试;教授新村1250kva箱变及低压分接箱之间的电缆的采购及敷设及连接,电缆井的砌筑;低压分接箱至楼内表箱之间的低压电缆采购及连接;1250kva箱变两个及所有分接箱有甲方提供。其余材料采购有乙方购买。

承包形式:总承包,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

(不含配电所土建照明工程费用、配电所内接地网、设备基础槽钢安装、低压出线工程、高压进出线电缆、外线工程费用等)。

第二条工程总价。

合同总价为(rmb):100万元整含税(大写壹佰万元整),以最终决算价格结算。

第三条付款方式。

2、设备进厂甲方应支付工程款50%(人民币)50,0000元整(大写伍拾万元整)3、工程验收通电合格后30天内付款10%(人民币)10,0000元整(大写壹拾万元整)。

4、双方盖章后合同开始生效。

第四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为配电房内的设备。(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

3、本合同含代业主办理申请用电手续至业主送电完成所有工程手续。

第五条甲方职责。

1、在乙方提供的图纸上审核确定并签字。

2、保证配合乙方及寿光供电公司施工所需的款项的如期支付;。

3、供应乙方及供电公司在工地施工时所需的临时场地及用水用电;。

4、向乙方提供用电申请手续必要的相关文件及协助;。

5、向乙方提供配电房土建(包括照明、接地网、设备基础槽钢安装、外线工程等)。

第六条乙方职责。

1、向供电局申请用电手续至业主送电完成;。

2、变电站高低压系统依设计图纸施工及送电;。

3、协助甲方向供电公司申请10kv外线施工的手续;。

4、自柜体到厂日起履行保固条款;。

5、开具本合同价上的工程发票。

第七条技术规范。

按甲方提供的图纸为施工需求方案及报价单所列品牌为验收依据。

第八条工程日期

1、本合同项签订后75天经甲方与供电公司验收通电(要求外线工程要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竣工),如因甲方所造成之原因或付款拖延等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解约。

第十条。

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各项规定,经甲方订为无法完成任务,经函告七日内仍无法履约,甲方得通知解约并由乙方赔偿甲方遭受之损失。

自柜体到厂日起一年内如发生设备安装、产品质量等原因引起的故障及损害由乙方负责修复;乙方必须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能,若由于产品安全性能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造成事故发生,所造成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若因甲方使用不当或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引起的故障由甲方承担相应维修费用;乙方提供终身有偿维修。

任何一方中途违约应负全部经济损失之责任不得异议,并放弃一切先诉抗辩权。未尽事宜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由签约所在地法院管辖。

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

建设工程造价协议书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铁路街回迁安置工程。

2.服务类别: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第二条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有关附件同义。

第三条咨询服务的提供方式: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指派工作人员在合同有效期内常驻委托人处,承担本合同第三部分中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四条咨询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第三部分第五条约定的额度、方式、期限支付。

第五条本合同于自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项目结束日终结。

造价委托协议书

合同编号:

委托方:

受托方:

一、业主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云南省保山监狱改扩建工程项目三标段:云南省保山监狱新建监舍(5)。

工程地点:云南省保山监狱。

工程规模:2#监舍楼,建筑面积为3885.95平方米,建筑层数:监舍楼为地上五层,建筑高度22.40m。

咨询业务内容:

1、设计阶段概算;

2、编制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标底,投标报价;

3、钢筋及预埋件重量计算。

4、向委托人提供国内和本市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业务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一般惯例的咨询服务;并提供涉及委托工程项目的金额、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规定的咨询服务。

1、本工程的施工结构图纸;

2、本工程的招标文件;

____年__月___日之向业主交付咨询成果报告。

四、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和收费标准。

本工程的咨询费用按中标价的2‰(千分之贰)计取。工程咨询费用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相关发票本工程定标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义务。

1、在履行本协议期限内,帮助业主实现预定工程造价咨询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合法权益。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公正、准确地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成果。

2、在履行协议期内或招标、投标工程开标前,不得泄漏与该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和商业秘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只和业主书面授权之人/单线联系,未经授权人允许,不得和业主单位任何人联系,透露咨询业务的任何资料。若工程咨询单位未遵守该项约定,业主将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业主的义务。

1、业主应当在双方规定的期限内,无偿提供有关工程造价咨询范围所需的详实资料,并对提交的时间、进度、质量负责。若业主提交资料延期,则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咨询工期顺延。业主对提交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性负责。

2、在履行协议期限内,业主授权选派一名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能独立作出决定的联系代表,为实现工程造价咨询目标,予以配合,提供依据、证据。

七、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责任。

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在咨询委托协议书的有效期内,向业主提供完整、准确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并留有完整、准确的资料档案,以便查证。

2、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如因质量低劣或弄虚作假或未经授权人允许向他人透露任何和咨询业务有关的信息,应向业主进行赔偿,赔偿的方式及金额按双方约定/。

八、业主的责任。

业主应当履行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协议书约定的内容,如有违约责任,应赔偿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济损失,赔偿的方式及金额按双方约定/。

九、争议和仲裁。

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建设主管部门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约定事项。

十一、本协议书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业主:(签章)。

咨询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____年__月___日。

建设工程造价协议书

甲 方(责任人):乙 方(责任人):

在诚信、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协商,特签定协议书如下: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恒天*首府1#、2#、8#、9#楼、幼儿园、地下车库土建  工程施工图预算工作。

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工程量计算、清单组价、与甲方及业主进行预算会审。

施工图预算范围包括:钢筋、混凝土、砌体、防水、保温、内外装修、门窗工程、基础土方、桩基工程等图纸设计的土建工程,不包含任何安装工程。

计算预算费用。

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该工程完整的'设计图纸(蓝图壹套)电子版图纸、变更签证及与此工程有关的其它文件等。

(2)、严格按照协议要求支付相关费用。

(3)、预算会审如在外地进行,应对出差人员提供食宿并报销因此发生的差旅费;出差时间限2天以内,且放在周末。

乙方责任:

(1)、参加本工程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关资质资格。

(2)、预算内容要求全面,正确,质量符合国家及陕西省的相关标准要求。

(3)、按期完成任务,及时参与甲方或审计单位的会审。

(4)、免费完成会审后的相关调整、修改工作(限2次);发生原则性的大修改时,其费用另行商定。

(5)、保存好甲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预算工作结束,及时完整返还甲方。

(1)、2013年 6 月 27 日,甲方提供全套的图纸;

(2)、至2013年 7 月 16 日17:00时,完成全套预算工作;

本合同按现金(人民币)支付或银行转账的方式付款,所有款项必须由乙方(责任人)亲自确认领取。

初审后甲方按内部初审预算总造价的0.5‰(千分之零点五)支付预付款;待与业主最终会审完成后七日内按业主最终认定的预算总造价结清剩余预算费用。

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均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甲方乙方同时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完成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双方账款结清后,本合同自然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相关补充条款:注:以上补充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责任人):乙方(责任人):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710068 电 话: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帐 号:

户 名:

建设工程造价协议书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审计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审计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审计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协议书

四、审计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审计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咨询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建设工程造价协议书

委托方:

受托方:

工程名称:九里沟休闲观光大道连接线工程。

工程地点:济源市思礼镇。

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咨询业务内容:

1、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审核;

二、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和收费标准。

本工程的咨询费用按中标价的2‰(千分之贰)计取。工程咨询费用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相关发票本工程定标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

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在咨询委托协议书的有效期内,向业主提供完整、准确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并留有完整、准确的资料档案,以便查证。

2、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如因质量低劣或弄虚作假或未经授权人允许向他人透露任何和咨询业务有关的信息,应向业主进行赔偿,赔偿的方式及金额按双方约定。

四、业主的责任。

业主应当履行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协议书约定的内容,如有违约责任,应赔偿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济损失,赔偿的方式及金额按双方约定。

五、争议和仲裁。

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建设主管部门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它约定事项。

七、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后生效。

业主:(盖章)咨询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建设工程造价协议书

委托人名称(甲方):

受委托人名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如下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审计项目情况。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建设规模:

二、委托审计的范围和要求。

(一)审计范围。

1、检查标底及投标预算的编制质量;

2、检查施工、采购合同订立是否规范;

3、检查甲方确定的材料、设备采购价格是否合理;

4、检查施工、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

5、检查项目批复概算、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实施的情况;

6、检查设计修改、设计变更是否合规、合理,是否符合有关程序及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7、检查工程款支付情况;

8、检查过程资料形成的合规性;

9、《贵州省教育厅省属高校日元贷款基建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实施方案》规定的审计范围。

(二)审计要求。

4、对超出招、投标书外的工程量、工程项目、报价等作出书面意见;

5、对已形成资料的合规性、合理性、完整性作出评价;

7、提供“审计报告”一式捌份。

(三)审计人员要求。

1、乙方按上述审计范围和要求成立项目审计组,并报教育厅审计处和甲方审计处备案;

2、审计组成员必须具备工程造价执业资格,其中审计组长。

必须是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三、审计时间。

(一)跟踪审计时间: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

(二)竣工结算审计时间:

1、进行跟踪审计的项目:自竣工验收之日起40天内完成。

2、单独进行竣工结算审计项目:自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除发票可以采用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的形式提供外(但必须保留发票原件备查),其他资料都应提供原件,并按黔教审发[]121号文的要求签署《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二)乙方的责任:按照《贵州省省属高校基建工程项目审计实施细则》和《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中介机构对省属高校基建项目审计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对出具的《阶段性审计报告》和《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五、费用标准及付费方式。

(一)费用标准根据贵州省物价局文件黔价费[]327号文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按以下标准计算审计费用:

2、审减部分审计费按审减金额的%计取。

(二)付费方式。

本协议生效后一周内,甲方预付乙方审计费用人民币元,以后按阶段性审计报告支付审计费,待乙方正式出具《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后一周内结清审计费用尾款。

六、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伍份、乙方贰份、报送教育厅审计处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签章)乙方:(单位签章)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章)联系人:联系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协议签定日期:年月日

建设工程造价协议书

第1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按黑价协第14号文《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第2条本合同造价咨询服务范围:

1、施工阶段造价控制:

编制工程款使用计划;

工程计量与工程进度款支付;

工程索赔控制。

第三条咨询人应在15日内对委托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四条咨询人按照以下项目合计收费,收取费用总计人民币288.50万元。

(一)咨询人按合同委托造价金额前期计取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收费金额为人民币179.50万元,待整个工程结束后按实际发生工程造价总额补充计费。(此项目不含工程结算审减额取费部分,该部分待工程结算审计工作结束后另行计算)。

注:合同标的总金额:一标、二标、三标及消防工程合同金额合计为18,976.00万元。

(二)工程结算收费金额为109.00万元(此项目不含工程结算审减额取费部分,该部分待工程结算审计工作结束后另行计算)。

第五条咨询人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

1、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2、咨询费不予支付。

第六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方式、支付时间,支付咨询费:

1、咨询费的计算方法:

委托人按照咨询人的派驻人员的工作量,依据本合同的计费标准计取,咨询费的数额按不同项目双方另行约定的比例计取,且不得超过此限。

咨询费的计费标准按照省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黑价协(2008)第14号关于发布《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执行,如文件更新则按变化后的相应文件执行。

2、支付方式:转账支付。

3、支付时间:委托人按期(年/月)向咨询人的派驻人员支付咨询费,支付日期为每期(年/月)的最后一日。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两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箱:邮箱:

年月日年月日。

造价委托协议书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委托期限至10月5至10月25日止。

第二条受托人将派具有丰富经验的王定兴注册造价工程师担任工程预算的编制,有将委托工程预算编制情况向委托方报告义务。(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附后)。

第三条受托人将办理委托工程预算编制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年10月10日。

第四条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办理工程预算编制费用支付时间年10月10日。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基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共同尊守以下条款。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m2;。

3、工程造价(暂估价):每平米_________元;。

4、工程地址:贺兰县望都太阳城小区内;。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编制工程预算、决算、招标标底;。

2、审核工程预算、决算;。

3、工程量清单编制;。

5、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7、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

2、工程施工图纸(全套:土建、安装)。

3、图纸会审资料、设计变更、签证单。

4、施工组织设计、隐蔽工程记录、吊装工程记录。

5、施工过程中双方签证资料。

6、工程(预)决算书(加盖送审、编制单位公章、预算员专用章)。

7、工程量计算表、主要材料计算表。

8、钢筋实际用量计算明细表。

9、按政策规定需据找补差价的'材料价格证明资料。

10、建设单位供料明细表。

11、招投标文件及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的签证资料。

12、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取费等级证、预算员资料证。

13、跨年度工程施工形象进度明细表。

1、提供的计算资料要真实、齐全。

2、施工管理人员要密切配合。

3、由于甲方在工作运行中,提供的资料虚假不全或有关人员不配合,造成乙方结论不实际或拖延工作进度,应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赔偿损失。(总造价的%)。

1、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编制和审核,出具验证报告,保证验证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2、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编制、审计、核算业务,出具计算、审核、核算报告。

1、经双方议定,按结算金额的。

2、双方一次性协商收费。

1、经双方议定,协议签证后,甲方预付乙方工程造价暂估总费用的预付款。

2、乙方向甲方提供出完整的预算书时,甲方在签收预算书时付工程造价暂估总费用30%的款项。

3、进入工程决算时,甲方必须付至总费用的。

4、余款在办理完决算项目签认时一次性付清。

5、补充内容:甲方要求报进度款时,每月支付乙方用包含总费用中,在结算时预予抵扣。

双方任何一方若无故撤消或不履行协议时,该方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审计工程总造价的30%)。

本协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生效。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设工程造价协议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维护建设工程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交通、水利、煤炭等专业建设工程造价及其监督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和工器具购置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四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日常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价格、招标投标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作好建设工程造价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发挥行业指导、服务和协调作用;不得通过行业规则或者其他方式垄断市场,妨碍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非会员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计价管理。

第七条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是用来计算、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标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

(二)预算定额、消耗量定额;。

(三)费用定额、工期定额、劳动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四)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六)人工、材料及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信息;。

(七)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计价依据。

第八条建设工程计价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或者定额计价方式,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计价方式不得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混合使用。

第九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项目的计价,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鼓励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遵照国家和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并设立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作为建设工程投标价的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超出设计概算,招标人应报原设计概算审批部门批准后再行招标。

一个建设项目编制一个招标控制价,招标人不得故意压低或者抬高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在公布前应当报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二)约定和确认工程合同价款;。

(三)进行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

(四)办理变更签证和工程索赔、工程结算和决算;。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编制与确定,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六)工程结算应当以备案的施工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建设工程造价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调整内容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使用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实施统一管理。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作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项目的补充计价依据的编制工作。

建设工程一次性补充计价依据由施工单位会同监理、建设单位测算,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未经核定不得作为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

第十三条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完善工程造价信息管理。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定期调查采集、测算整理、分析汇总本行政区域内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和工程造价指数、价格变化趋势等信息,定期报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发布。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材料和设备供应等单位应当配合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作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采集工作。

软件开发企业在本市开展工程计价软件销售、人员培训等活动的,应当到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在使用过程中,不得对计价标准数据库及计价软件数据交换规范进行篡改。

第十四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分阶段合理确定,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有效控制,未经原审批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和简化。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建设规划、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不得随意扩大或者缩小工程计价范围、抬高或者压低工程造价。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具有三名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且符合工程专业需要,向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可以编制、审核本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和竣工结算等。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完成。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造价中的下列费用,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计取,不得列入招标投标的竞争性费用:

(一)工程排污费;。

(二)社会保障费;。

(三)住房公积金;。

(四)安全文明施工费;。

(五)税金;。

(六)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对下列与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事项作出具体约定:

(一)计价依据和计价方式;。

(二)合同价格类型;。

(三)采用工程预付款方式时的预付款数额,预付款的支付方式、时间及抵扣方式;。

(四)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数额及时间;。

(五)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调整方法、调整程序;。

(六)索赔和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

(七)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价款的确定和抵扣方式;。

(八)合同风险的范围、幅度、承担方式和风险超出约定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九)工程结算的编制、审核时间,结算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十一)施工工期拖延违约责任和工期提前竣工奖励;。

(十三)工程造价其他约定事项和违约责任。

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合同价款应当按照中标价格确定。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十八条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发包人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将合同副本、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合同依法变更或者达成补充协议的,发包人应当按照前款规定进行备案。

第十九条实行招投标的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造价内容应当与招投标文件中实质性内容相一致;不一致的,不得作为工程结算和审核的依据。

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发包人和承包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合同或者补充协议与备案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以备案的合同作为工程结算和审核的依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备案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结算的编制和审核。

第二十条建设工程结算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文件;。

(三)工程竣工结算文件核对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或者受其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签字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中一方有异议拒绝签字的,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发包人应当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没有约定竣工结算审核时限的,发包人应当自收到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审核。

第二十二条工程竣工结算文件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签字确认后十日内,发包人应当将竣工结算文件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三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建设项目的工程结算,除执行本条例规定外,还应当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资金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四条工程竣工结算文件未经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的,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付清工程款,不得拖欠。结算工程款应当优先支付劳务工资。

第二十五条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建设项目当事人对工程造价计价活动有争议的,可以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约定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章执业管理。

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外地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或者承接业务,应当到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造价员从业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册或者从业手续。

违反前三款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完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不得作为价款确定和支付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承接业务时,应当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中约定出具书面工程造价咨询报告的时限应当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结算审核时限相符合。

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到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的咨询业务作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加盖单位印章,并由执行编制、审核的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签字,加盖执业印章或者从业印章。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具的成果文件应当加盖企业执业印章,并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编制、审核单位和负责编制、审核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造价员,对其编制、审核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承担法律责任。

(一)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

(二)伪造、涂改、倒卖、租借、转让资质证书;。

(五)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使用非承担本项目人员的名义和印章;。

(六)同时承担招标人和投标人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业务;。

(七)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八)相互串通、弄虚作假、抬高或者压低工程造价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第三十一条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以外的其他利益;。

(二)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五)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执业;。

(六)涂改、倒卖、租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或者执业印章、从业印章;。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合同价及结算等工程造价活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确保建设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检查中发现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项目有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等行为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原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

第三十三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运行和执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专业人员信用档案。因被投诉、举报受到处理或者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应当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用档案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阅信用档案。

第三十五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建设工程造价监督检查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配合,按照要求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受理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由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建议上级资质审批部门依法吊销资质证书。

第四十条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造价员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由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对注册造价工程师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造价员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注册造价工程师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且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对造价员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下且不超过一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建议上级资质审批部门依法吊销资格证书,收回资格印章,并予以公示。

第四十一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造价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自12月1日起施行。

造价委托协议书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______________事务。

第二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

第三条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第七条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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