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滑雪(通用17篇)

时间:2023-12-22 23:48:50 作者:碧墨

优秀作文不仅展现了作者的知识储备,还展示了他们的独特才华和修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作文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欢迎大家一起来欣赏。

我喜欢的滑雪作文

今年春节我们去石京龙滑雪场滑雪。我们坐在车上,远远地就看到从半山腰到山脚白皑皑的一大片,那就是关外的石京龙滑雪场。

来到石京龙滑雪场后,我们先去换衣服,滑雪衣是上身连着下身的。换完滑雪衣后,再换雪鞋。雪鞋和早冰鞋一样,只不过雪鞋没有四个轮子,其他还是一样的。穿完雪鞋后再拿雪橇,雪橇是国外进口的,买一套需10000元呢!拿完雪橇后再拿雪钎,雪钎必须按照自己的身高去选择,爸爸帮我选择了一个适合我的。准备好了后,我便拿着雪钎、扛着雪橇上了滑雪场。

我想从山顶上滑下来,看到别人滑得特别好,我非常羡慕。一个比我小的小朋友都敢从山顶上滑下来,难道我连比我小的小朋友还不如?想到这,我就一步一步地爬到了山顶。可是到了山顶一看,山真高啊!我吓出了一身冷汗,一紧张,脚下一滑,我居然从山顶上滑下来了。当时我感觉自己像箭一样往前冲,心里咚咚直跳。我一想我不会刹车,自己肯定会摔破了头。果然,只听咚的一声,我在空中翻了个跟头,摔了个头着地。可是一点也不疼,因为雪是软绵绵的!于是,我爬起来,又鼓起勇气,坐着缆车上了山,之后又一次滑下来。这次没摔,而且越滑越好!

只要不怕困难,滑雪并不困难。

没错我很喜欢初中作文

“我还喜欢网球吗?”在从球场回家的路上我思索着这个问题。

路边的绿树,知了的叫声,炎热的太阳;日复一日的景象,从未变化过,就像每天的训练一样,从未停歇。对于这个问题,一时竟不知如何给自己一个答复。

初次看到网球,是在电视上,一见就喜欢:简洁明了的运动服,又绿又毛的小网球,五颜六色的球拍,还有,运动员矫健的身姿;一个简单的收手,轻盈的跑动,华丽的转身。这些也都成为了我对网球的最初印象。

在饭桌上,认认真真地告诉父母:“我想学网球。”

“很苦的。”

“我知道,但是我想学。”

的确,学习网球,是累的,是热的,是苦的。艳阳高照时汗流浃背,狂风骤雨时汗与雨交织;不知道哭过多少次,也不知道摔过多少次。上课时的高球、远近球、前后左右循环跑……和我的第一印象完全不一样。各式各样的魔鬼训练,让我无数次体力透支。汗和泪,汗和雨,当他们相融时,就是苦的——无论是心理上的还是生理上的。训练结束后,双腿好像灌了铅,每走一步都好像耗尽了全身的力气。

八点到家,八点半写作业。在月亮高挂的每一个夜晚,总有一盏灯亮着。辛苦让眼皮打架,击球时的爆发力让手臂酸疼,写的字歪歪扭扭,写的作业乱七八糟;课间补作业也让我近乎丧失了所有的.好朋友。那段时间对于我来说,每一天都是阴天。

下雨了。思绪被打断,我看着淅淅沥沥的雨丝,又想起了自己。

太阳躲到了云朵的后面,就像那时的我想方设法想躲在树荫下偷会儿懒;淅淅沥沥的雨丝,就像那时的我在训练中流淌下汗水。不知几时,雨停了。我看着地上的水,水潭中倒映的自己,褪去了稚嫩的脸庞,眼中却没了从前的坚定。想起了那时的承诺,想起了那时对于网球运动的向往,我想,我有答案了。

爱好,究竟是什么呢?我想,爱好,就是值得付出、永远热爱、永不放弃。网球于我也是如此,可以让我在失败时悲伤,胜利时欢呼。

只因,我在热爱中挥拍,在热爱中收拍,在热爱中打出每一个球。

我很喜欢这个世界作文

我每次走在路上,看着路边的小树向我招手的时候,就会对它笑,这时候,我便特别喜欢这个世界。我每次看着姐姐对我笑的时候,也会很高兴,这时候也会特别喜欢这个世界。我每次听着歌,写着我的小。

日记。

老师说每个人应该要学会珍惜,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我觉得其他的一切都是这样。以前我的小猫在的时候我总凶它,可是它走丢了之后,我突然觉得它很好,可是它都没有办法回来了。所以我也珍惜我的生命,珍惜这整一个大大的世界。我死了之后我肯定会后悔的。

我姐姐总说,要温柔以待世界,所以我也喜欢对每个人好。所以大家也总看见我就对我笑,我很开心。所以我很喜欢身边的一切。我身边有好多美好的东西。比如总是给我拥抱的姐姐,比如邻居的叫“皇上”的小猫,比如我们院子里的枇杷树。它们就像一根根彩色的线,织成了我的整个美好的世界。

我很喜欢这个世界,很喜欢这个世界的人。我要高高兴兴地活下去,给每个人带来快乐。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终于有弹钢琴的样子了,”妈妈坐在沙发上,看着琴前的我,问道,“现在喜欢钢琴了吗?”

秋。习习秋风,扣人心弦。一个五岁的女孩,坐在钢琴旁的板凳上,闭上双眼,入神地倾听着邻家姐姐弹奏的动人曲。指尖飞舞,琴声悠扬,在暖光的照射下,显得优雅又温馨。88个黑白琴键,弹奏出了五彩斑斓的旋律,那是贝多芬的.《致爱丽丝》。也就在那个秋天,我喜欢上了钢琴。

“真的喜欢?”“没错。”“坚持吗?”“坚持。”

当时的我,脑中想的,都是如何说服父母帮我买钢琴,也就没有仔细考虑这些问题。

很苦的,毋庸置疑。钢琴首先是练手型,别扭的方式,一保持就是半个小时,为此,手背都不知被打红了多少次。然后是练八度,九度,手指撕裂的感觉,贯彻于心。接着是练力度,手腕,手指,酸胀不已。灯光照射于琴键上,每天几个小时的练习,动摇了我,我流下了眼泪。但我不愿放弃,因为童年时的那些承诺,更因为始终铭记于心的那个梦,我坚持了。

因而,我在这份喜欢与向往中演奏。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提笔,轻点墨汁,逆锋起笔,果断行笔,又是一回,一勒。柳体的刚劲在我笔下呈现。没错,我喜欢书法。很喜欢。

初学毛笔字,我一窍不通。面对从软笔,我手足无措。学会了握笔,写字又是鬼画符。正当我心灰意冷,将要鸣金之时,老师的一双大手出现在我面前,包住我的小手,带着我一点,一横,一竖,一勾,一提,一撇,一短撇,一捺,写下了第一个字永。虽然知道这不是我的水平,但永字那优美的样子,让我对书法有了好感。

不对。再来。背后又是熟悉而厌烦的声音。想不通啊,为什么一直让我写永这个字。悬置的手已经酸胀了,笔中的墨水逐渐干涩。而转身看那一张布满永的'宣纸,却一个个越加扭曲。老师,我练了那么久,为什么还不通过呀?到底哪里不好啊?听到我的抱怨,老师低头,指着字说:八法。只有这两个字。我领悟了:老师一直让我写一个字,是在磨练所有字的基本功。梵高小时候学画画,每天都画同一个鸡蛋,几年的坚持造就了一位大师。而我才一个星期。玻璃上折射出的自己无精打采,焦躁不安。我沉思片刻,似乎心中的什么被打碎了,化为一潭清水,平静而无波澜。我拿起那熟悉而陌生的笔,笔尖微静默中,全身投入的书写。永字八法,脑中回想,提笔。点为侧,横为勒,竖为弩,勾为跃,提为踢,撇为掠,短撇为啄,捺为折。抑扬顿挫,工整端正。这八法饱满地体现出颜体的流畅。很好,这个永进步很大。老师久违的微笑,让我找回了书法失去已久的快乐。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以后的日子,我都会努力去写好我的每一个字,每一悬腕,回笔,精益求精。累了,就放慢速度。我追求的,已不是证书、进度,而是美的享受和自豪。我体会到了,真正的快乐。没错,我很喜欢书法!

喜爱,不是仅仅的一句话,它是要经过时间、事件的磨练后,方可得出的体会。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纸绘人生百味。

我很喜欢荷花作文

公园里有许多景物都十分优美,但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在炎热的夏日中亭亭玉立的荷花。

夏日的烈日烘托着大地。一眼望去,水中立着几位眉目清秀的少女,它们姿态万千,有的还在含苞待放;有的绽开了两三片花瓣,睁开了眼睛;有的花瓣全绽开了,一个金黄的小莲蓬便露了出来……当一阵风吹来,平静的“大镜子”上几位穿着粉红色舞裙的荷花小姐便跳起了优美的舞姿,让清香满池。

初夏来临,荷花总是抢在第一个钻出平静的湖面,虽然只不过是一个尖尖的小花苞,却还是招引来了一只只飞累了的小飞机——蜻蜓。“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它们落到一朵朵才露尖角的荷花上,垂下了两对轻盈的翅膀,如痴如醉地欣赏着一朵朵含苞待放的荷花,嗅着她们淡淡的清香。这些少女可真是让人眼明神爽呀!

当然,在我读了“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这句诗句后,我便对这朵朵清秀的荷花有了新的认识。它不像迎寒绽放的菊花那么的坚强,不像金灿灿的迎春花那么引人注目,更不像芬芳醉人的`桂花那么沁人心脾,但她却是那么的高洁。虽说是从黑乎乎的淤泥中钻出来,而当它抬头时却是那么的洁净,那么的美丽,那么的清新,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一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它不受任何人的影响,俗话虽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可这句话用在它身上却不适合。

我爱荷花,我真想做一个像荷花一样高洁的人!

精彩点评:对于荷花的美,小作者花了很大篇幅去极力渲染,动静结合,侧面烘托,这已让我们为之沉醉!但小作者却自然将笔锋一转,来展现荷花的高洁、脱俗,让这优美的形象更多了一层意蕴!

我很喜欢滑雪作文

“学习打篮球已经两年了,难道要放弃吗?还喜欢吗?”那节篮球课后,老师把我留了下来,空荡荡的室内篮球场回响着老师冰冷的声音,我望着球场旁惨白的墙壁,一时无从回答。

记得那是个闷热的夏天,我和妈妈走在路上,一个人递给我们一张关于篮球的传单。当我看到传单上印着球鞋和球服的图片,看到那潇洒的投篮姿势时,我就爱上了篮球,于是立刻让妈妈帮我报名。初学篮球的基本动作和技巧是非常辛苦的,有时一个轻而易举的胯下运球,为了做得更加熟练,往往一练就一个小时;有时一个动作刚学完,衣服已被汗水浸湿了;有时投完三分球后,力气用尽了,身体像被掏空,连呼吸也无法顺畅……但在这种魔鬼般的训练下,我仍然忍受着,坚持着,永不言弃。每次妈妈续费时总会问我还喜不喜欢篮球,我总是斩钉截铁的说:“我很喜欢。”

“你还喜欢打篮球吗?”老师那洪亮的声音从我身边响起,把我拉回到了现实,曾经的那份热爱虽然早已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褪色,但它依然在我心中,现在需要我重新拾起它,重新找回那份热爱。我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是的,我还是很喜欢。”一阵风吹过,我仿佛听到了儿时般稚嫩的童音:“我很喜欢。”鼻子泛酸,眼眶盈泪,儿时的我回来了,那份热爱回来了。

如果你有梦想,就要坚持,才能在这条路上渐行渐远,达到成功的彼岸。今天就出发,我还能赶超以前的路;今天就出发,我还能弥补以前的空白;今天就出发,我还能调整心理上的散漫,毕竟我已准备好了。

文档为doc格式。

我很喜欢读书作文

我非常爱看书!

现在的我,最爱看的是杨红樱的小说和童话,我还准备开始“苦读”老爸说非常好看的《明朝那些事儿》,那套书还真有些厚,不过,我相信那些历史的事儿一定是非常有趣的。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诗人颜真卿说得对,我们现在如果不勤学苦练,老了后悔也没有用了。

没错我很喜欢初中作文

曾经一度有人问我为何对书法情有独钟,不觉日复一日的练习无聊吗?我一时语塞,思考一会儿答道:“只是因为单纯的喜欢吧。”

忆起小时候,朦朦胧胧的我被带入了一间书画工作室便开启了我的书法之旅。齐肩高的桌子,一双稚嫩的小手写下了横、竖等笔画。从刚开始接触新鲜事物的新奇,到渐渐习惯有书法的陪伴,我一直对书法这项爱好充满热忱,不知不觉中,书法已然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

每每周五,凭着那为数不多的空闲时光,我总沉浸于书法的海洋中难以自拔一只拿着毛笔的手悬在半空中,眼睛紧凑到字帖的前面,仿佛将王羲之的《圣教序》中飘逸灵动的'字样与神韵经过大脑的记忆复刻到笔下,有时笔也不会停着,在细致入微的观察笔触后反复地在纸上描画着,力求做到一个转折,一个笔意连带都有传神的表达,感受到千百年来古人对于书法这项文化艺术的思考与见解。夜,已深,在书房暖调的灯光下,那一字字仿佛即将跃出纸面,与我进行谧静、深入的思想对话。而我,则被一种无形的力量牵引着,愈探愈出,愈研愈入,愈往而不知其所穷也。写完入眠后,我总会在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一个个字样,棱角分明,清清楚楚。

经久的练习之后,我的书法水平也正以显著的效果提高,这也正是我在书法十级考试中能大显身手的关键因素,面对洁白的宣纸处乱不惊,将原本练习中的小细节完美地刻画在之上,笔尖与纸流畅地接触摩擦着,真应了那“下笔有如神”,待写完后,我缓缓地吁了一口气,沉稳淡定地盖上了沾满朱砂色印泥的印章,远远一观,还真有种“怪石奔秋涧,寒藤挂古松”的意味在。这练就的本领更加深了我对书法的热爱,在修身养性的过程中不断净化着我的内心,在繁重的学业间无形地缓解了我的压力。

但,更为重要的是我对书法文化的热爱促使我对它的执着坚持,没错,我很喜欢!

我很喜欢旅游作文

我喜欢去旅行,因为能够学到很多的知识,又能够认识很多人,我期望我爸爸爸妈妈妈常常带我去旅行,增广见闻。

我记得五年级的时候,我去过森林。我们再那边享受自然生态,我觉得他们做的很成功,把生态跟生意连结在一起,可,以赚钱也能够保育生态,一举两得,利人利己,真是个职得学习的。好方式。我也记得以往去过农场那边的水族箱里,展示很多趣味的`螃蟹,种类繁多,让我印象十分的深刻。可是我觉得那些螃蟹很可怜,因为他们被关起来没办法回家。

我好喜欢旅行,因为能够学到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就如同古人说:“读万券书,不如行万里路”的道理。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舞蹈团那边的事,要怎么说?你还喜欢舞蹈吗?”这句话,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听了上百遍甚至上千遍。

九月份,我就是一名真正的八年级学生了。八年级,小初三,认为中考还很遥远的我们也有了紧张感。

思绪随着时光穿梭,一束洁白的光让我想起了幼时的情景。懵懂的`孩童穿着肉色的舞鞋,雪白的丝袜,酒红色的练功服包裹着稚嫩的身躯。望着镜中,盘着头的自己似乎像极了在舞台上高傲得像只天鹅的舞者。

一见倾心。“我很喜欢跳舞哦。”逢人就这样说。那时的我从没有想到在十年后,竟要做出这样一个两难的选择。

多少次,为了聚光灯下的惊鸿一瞥,五六个小时不知疲惫,脚底跳出水泡,连走路都困难。夜色降临之际,舞蹈房里依旧明灯晃晃,汗水凝成了珍珠,颗颗晶莹。发丝被浸透,鼻尖沁出水珠,一秒一个的下腰和十几分钟的开腿,踢腿,将娇生惯养的我硬生生磨成了不喊苦不喊累的舞者,一个动作摆了半天,胳膊发酸,双腿发痛,连腰都挺不直,一首乐曲听了成千上万遍,一套动作跳了成千上万次。老师冰冷的眼神,无奈失望的摇头,我的心都跌到了谷底。绝望地趴在地板中央,天花板上的吊灯发出惨败的光,我贪婪的呼吸身周的氧气,真想沉沉地睡过去。

放弃吗?不放弃,我不会放弃的。我怎么舍得将我的宝贝随随便便扔进岁月波涛的河流中,她曾带给过我无数希望和肯定自己的决心。

是的,最终,我没有放弃。很幸运,父母尊重我的决定。我再一次走进练功房,暖黄的灯光照例像阳光一般洒落,我的心沉寂下来,随着缓缓奏响的音乐,轻盈迈步,双手柔软地舞动,肌肉和腰身勾勒出优美的弧度。舞鞋在地板上摩擦,画出一副名画。那么平凡的舞衣,此时也化作了精美的华服,温顺地与身姿一起,温柔地在空中抚过。巧笑倩兮,若化茧成蝶,翩翩起舞。眼前的景色不再是练功房的明镜,是我独享的景色,是连绵群山之间一条潺潺溪流,清澈见底,河岸野花星星点点,宛若天间星辰。

童年偶然交织出的梦境,我用光阴守护了十年,她是我心底无法磨灭的美好。对她的爱磕磕碰碰,因而细水长流。

我便用华美的舞姿,欣赏这份热爱。相伴芭蕾,舞蹈被自我认知。在时空中点亮属于自己的光芒,岁月会留下精致的记忆。此生,以芭蕾为度。

滑雪高一日记:我喜欢滑雪

为我们详细描写了小作者滑雪的经过,“毕竟是第一次滑雪,我心跳的很快,胆怯得双腿微微发抖。正在犹豫间,突然后背被人猛的一撞……”

今天,妈妈带我到上海银七星室内滑雪场去滑雪。

上海的银七星室内滑雪场是国内首家专业从事建造、经营大型室内滑雪场的中日合作企业。公司引进世界上最先进的造雪设备管理模式,在上海投资2亿多元人民币建造的。其规模与专业水准居世界领先地位。对于这样规模的滑雪场我已经仰慕已久!

妈妈和我先坐火车到达上海,然后,坐地铁到莘庄站北场,那儿有免费班车接送。

我们买了票,准备进场。听从服务员的安排,我们要先换好专用的衣服,裤子和手套,选定合适的滑雪板并穿在脚上,带上雪杖,我们全副武装,拖着沉甸甸的滑雪板缓缓地进入了滑雪场。

哇!滑雪场好大好冷呀!尽管我事先已经了解到:“滑雪场总占地面积100,800平方米,建筑面积52,000平方米,滑雪道长380米,宽80米,能同时容纳近千人滑雪……”。但百闻不如一见,眼前一片皑皑白雪和热闹非凡的人群让我的精神为之振奋。怀着好奇,我随手抓起一把雪,仔细端详了一下,发觉跟天然雪几乎相同,积雪厚达50公分。放眼望去,长长的雪道被分为三个不同坡度的区域,最高坡度为十七度,几乎没有游客,据说是只有专业人员才可以在那里滑雪,第二个坡度为十五度,能在那儿滑的游客比较少,那是要具备一定技巧的游客才能玩的,第一个坡度为十二度,大量的游客就在第一坡玩,还有更多的游客在底下的平地里滑雪。

我们是初滑者,为了省钱,我们没有聘请老师,就在底下平坦的雪地上模仿着别人学习滑雪,不一会儿,我觉得已经有点会了,于是,壮着胆去挑战第一坡。我跟着别人,脱下滑雪板,换上雪鞋,乘电梯来到了第一坡,来到高高的坡顶上。这里已经站满了人,我先向妈妈招招手,选一个合适的地方想试着滑下去。毕竟是第一次滑雪,我心跳的很快,胆怯得双腿微微发抖。正在犹豫间,突然后背被人猛的一撞,我快速地向下滑了下去。我害怕极了,担心来个“四脚朝天”,可出乎意料的是我很顺利的滑到了尽头。

妈妈向我竖起了大拇指,我感到了一种成功的自豪感,不自由主的深吸了一口气,凉爽的空气顿时穿入我的肺腑,真舒服!真的应该感谢那个推我的人,是他给了我这偶然的机会。

我在第一坡道上滑了好几次,一次比一次好。我决定去挑战第二坡道了。于是,我乘坐缆车来到第二坡道,朝下眺望,妈妈还在那个平坦的雪地上滑雪呢!我远远的跟妈妈做了个手势,鼓起勇气,用雪杖向后猛的一撑,身子便象离了玄的箭飞快的向下滑去……只听见耳边“呼呼”的响声,寒风象针一样扎在我的脸上,滑过之处飞溅起层层雪花,身边的景物在我的视野中飞也似的闪过,周围的人赞叹不已!正当我春风得意之时,突然发现我的前方有个小孩在玩耍。糟了,会撞上他的!我的头脑立刻发热膨胀起来了……!要知道我还没有学过急转弯呢!我大声喊:“快让开――!”可是来不及了,眼看就要撞上了,紧急的场面容不得我多想,我急中生智,模仿老师的动作果断地作出了个九十度的转弯,说来奇怪,我顺利的绕了过去,滑到了尽头,想想刚才的一幕真是惊险呢!

这时,我又看见妈妈对我竖起了大拇指。

两小时的滑雪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我恋恋不舍地离开了滑雪场。

再见,银七星,我还会来的……。

就到此为大家介绍完毕了,希望能够对你的写作有所收获。

我很喜欢我的妹妹作文

我的妹妹有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把眼睛衬托的更加明亮,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每天都扎不同的发型,樱桃似的小嘴整天像个小燕子似的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可爱极了!

我的妹妹是个善良的小姑娘。记得有一次,一只小麻雀飞到我的家里来了,小麻雀找不到出口在家里扑腾扑腾飞到东又飞到西到处撞壁,妹妹看到小麻雀可兴奋了,跟着麻雀跑来跑去大喊“小鸟,小鸟”爸爸听到了走过来说:“小宝贝,你喜欢这只小麻雀吗?”“喜欢,喜欢!”可能是小鸟体力不支似乎飞不动了,爸爸轻而易举的抓到了小麻雀,小麻雀在爸爸的手心里发抖,爸爸说:“你喜欢爸爸就把小鸟拴起来给你玩,好不好?”妹妹看着小鸟那惊惶无措的眼神,在爸爸的手心里无力的挣扎。妹妹对爸爸说:“爸爸,小鸟好可怜哦!它的妈妈一定会很着急的到处找它。小鸟会想妈妈的,我们还是把它放了,让小鸟去找妈妈吧!”爸爸点点头打开窗户把小鸟放飞了。妹妹看着飞远的小鸟开心的笑了。

这就是我的妹妹——美丽,善良,可爱的小姑娘。如果你是我的话你也一定会喜欢她的!

我很喜欢秋天

很喜欢一个人,站在天台上,看下面行人匆匆,车水马龙,期望来来往往的人群中会有一个人抬起头来,发现楼上的我,相视一笑,然后走开。

很喜欢一个人,坐在窗前,呆望着远处的那一点灯光,想自己,想朋友。

很喜欢一个人,早在三叶草地旁边,偶尔的一瞥,奢望着会看到一株四叶,象征幸福的四叶。

我很喜欢秋天

我喜欢旅行,有一句话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旅行能够增广见闻、认识文化,旅行是让我最欢乐的事。

我去过很多地方旅行;我喜欢在海边抓鱼和螃蟹,去海滩玩水嬉戏,泡冷泉、吃将军茶叶蛋,并去参加童玩节,里头的游乐设施应有尽有,十分趣味!每次旅行都有我亲爱的家人陪伴,让我十分欢乐!

旅行让我受益良多,可是,我也看到美丽的海洋被破坏,妈妈告诉我:“由于环境污染,鱼儿的数量越来越少,珊瑚也很多死亡。”我们要好好爱护大自然,不要乱丢垃圾,别让美丽的景色消失,让我们大家一齐努力,营造美丽的环境,能够尽情享受欢乐的旅行。

我很喜欢我的妹妹作文

我的妹妹属虎,虽然才3岁多,但是很搞笑哦。

这天,我们去楼下花园玩游戏,妈妈随口说了一句:“小区花儿香”,蹦蹦跳跳的弟弟就接上了“小鸟来闻闻”。哈哈,我的弟弟是个小诗人。

回到家,妈妈要弟弟去洗手,弟弟说:“我洗过了”。妈妈很奇怪:“兔兔,你什么时候洗手啦?”弟弟很大声地回答:“昨天洗过了。”听了弟弟的话,我们都乐翻了。

一不注意,弟弟就把爷爷拿来的东西打翻了,爷爷一下子急了,说:“哎,你这个小兔子!”弟弟撒腿就跑,还回过头冲爷爷傻呵呵地笑:“哈,我这个爷爷!”弟弟在逗爷爷玩呢。

爱搞笑的弟弟,给全家带来了许许多多快乐。我们都喜欢他!

五年级:1011112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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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舅我很喜欢你作文

我喜欢我舅舅的幽默,喜欢我舅舅的风趣,喜欢我舅舅的踏实。今天小编就来分享舅舅,我很喜欢你作文,请各位读者好好欣赏和借鉴。

我们在城市里长大,没有见过农民,对于农民的印象似乎也不是多好的。我舅舅就是广大农民中的一员,但是我很喜欢他,他是我最喜欢的人了!

舅舅从小家境贫寒,没读过圣贤之书,长大后自然就成了农民。因为家里穷,不识字,也就没有媳妇。最后妈妈托了好多人才给舅舅说了一个“媳妇”,可这个“媳妇”是个痴呆人,啥都不会做,还得让舅舅伺候着!家里多了一张嘴,当然也就要多出一分钱,而舅舅又患有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症,遇上下雨或阴天床都起不来!可他就是硬撑着支起了这个“家”。

几乎每年夏收和秋收的时候,妈妈都要带我去帮舅舅家收麦子和玉米。每次去,舅舅都非常热情,临走的时候,他都要塞给我一件东西。可那时候的我极其不想接近舅舅,因为他一年四季没有条件洗澡,身上有一股臭味;而且我很看不惯舅舅那一双长满茧子的手和那双出奇大的脚,所以妈妈每次带我去的时候,我都要躲在妈妈的身后;当舅舅伸出他那双手要抚摸我的时候,我都会厌恶地把他的手推开,每次都弄得舅舅非常尴尬。回家之后,免不了要受到妈妈的一顿责骂。舅舅每次给我的东西,我不到两三天就扔了,因为我不想要舅舅摸过的东西。

去年秋天,妈妈带我再一次来到舅舅所住的景村镇陶渠村。这次妈妈让我帮舅舅拾核桃,我满口答应了!我想:“不就是拾几个烂核桃吗?这还不容易”。我拿起篮子就往树下跑,开始一个一个地拾起了核桃。刚开始时,我浑身都是劲,只需十几分钟就是一篮子核桃。拾了有多半天的时候,我发现我比刚才拾得慢了,但我还是很努力地拾着。可是到了最后我只觉得两眼闪着金光,在加上长时间的一躬一起,腰也很酸疼;又过了一会,我实在拾不动了,妈妈这才把我带回家去吃饭。回到家里,只见做得是拌汤,我一见食物就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平时极不爱吃拌汤的我,今天出奇地就一口气喝了三碗,还觉得没饱。

晚上,我躺在床上,几分钟就睡着了。这个觉睡得十分香甜,一直睡到了第二天上午九点多钟。

想想,我只是拾了些核桃就累成这般模样,但舅舅呢?每天干着各类的重体力农活,一年360天,他都要每天面朝黄土背朝天,在地里刨食,汗水滴在地上摔成了八瓣!遇上收麦子的三伏天,每天都要热出一身身的汗水,身上不臭那才怪呢?而落后的农村有时连水都吃不上,就更谈不上洗澡了!

不光舅舅是这样,全世界的农民都这样!他们不辞辛劳,没黑没明的耕耘者,收获着。如果没有他们,那我们吃的粮食从哪里来?他们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是世界上最可爱的人、最高尚的人!没有他们,我们就不可能每天穿得暖暖和和的',更不可能吃个饱饭,所以我们一定要尊重农民,也不要浪费粮食,因为它们是农民伯伯一滴一滴的汗水浇灌出来的,一下一下的镢头刨出来的啊!“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李绅老先生描画得是多么入木三分啊!

如果你问我我最喜欢的人是谁,我还是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是我的舅舅。我想我是被舅舅的吃苦耐劳深深折服了,我敬佩这样一群劳动者!

我有一个和蔼可亲的舅舅。我很喜欢跟他在一起,他有一颗孩子般的心,我们这些孩子都很喜欢他。

舅舅的身材中等,有一个“啤酒桶”似的大肚子,胖乎乎的,头发齐到耳根,很可爱,像个小女孩似的。我们问他,他就说小的时候淘气,头上磕了个疤,用长头发盖住遮丑,听得我们哈哈大笑。舅舅以前当过兵,他当兵的时候没有这么胖,但退伍以后,不知为什么变得跟“胖熊”似的,可能是为了跟长头发统一吧,哈哈。

舅舅很喜欢旅游,打算带着我们一大家子人走遍“大江南北”,去年夏天,我们去了草原,那里景色优美,晚上就睡在蒙古包里,我跟舅舅挤在一个帐篷里,听他讲他年轻时的故事,别提多有意思了。我问舅舅,为什么草原上都是草啊?舅舅回答:因为草原上的羊多啊,因为有那么多的羊,所以才需要有那么多的草,这样羊就不会饿死了。我们都哈哈大笑。后来舅舅告诉我,草原上草多是由那里的地理因素决定的,是干百年以来形成的。

夏天的时候,舅舅还给我办了乐岛的年票,给我买了一套漂亮的泳衣和一个精致的泳圈,一有时间了就一整天一整天地带着我去玩,有时妈妈说他怎么整天带我去玩,都耽误学习了,舅舅总是那句话“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在舅舅的教育下,我的知识储最有了很大的提高。舅舅还给我讲一些名人的故事,告诉我他们为什么成为名人,成功的原因又是什么,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我喜欢我的舅舅,他不仅带我玩,还教了我很多知识,教会了我怎样做人,我以后要多跟舅舅学习,做一个有知识的人。

说到我最爱的人,我们往往想到爸爸妈妈。当然,我也爱他们,但我最爱的,还是我的大舅。

为什么喜欢他呢?其实我也不知道,只是觉得他给人一种安全感和幽默感。我喜欢他的臂膀,看起来总是那么结实;我喜欢他的嗓音,让人听起来觉得很舒服;我喜欢他的性格,温柔,幽默。当然,还有他那张帅气的脸。

小时候有一次住在姥姥家,我和表妹还有大舅一起睡。他给我们讲鬼故事,吓得我们直往他怀里扎。也就是那一次我才发现他的胸怀那么宽大,才喜欢的他。

我十岁那年,大舅结婚了。并有了自己的孩子,叫沫沫。每次看到他对沫沫好的时候,我的心里还酸溜溜的。有些吃醋,可他毕竟是人家爸爸呀。哪有爸爸不对自己孩子好的。我只能望舅兴叹,自己安慰自己。

前一段时间,大舅去了深圳,我给他发短信说我很想他,问他什么时候回来。大舅用了一首很著名的歌名回答我说——大约在冬季。他幽默的话语让我更喜欢他了。

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有对人说过“我爱你”这句话。现在,我要把这句话赐给大舅。“大舅,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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