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城管局安全生产工作方案(通用13篇)

时间:2023-12-18 15:11:41 作者:JQ文豪

工作方案是指为了达成特定目标而制定的详细计划和方案。通过参考工作方案范文,我们可以学习到制定工作方案的常用写作技巧和表达方式。

城管局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共性整治内容。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

整治措施: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落实《xx市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xx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督促完成xxxx年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目标责任书》目标任务,通过自查自纠,认真分析本单位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

责任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违规发展。

整治措施:贯彻落实《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安全准入制度,对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不立项、不审批、不建设、不运行。要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相关手续办理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手续不全的依法依规坚决处置。

责任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三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到位;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以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为重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整治措施:认真贯彻落实《xx市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重大问题。力戒应付了事、强凑会议,口头重视批示重视而行动迟缓等作风飘浮的问题发生;严格按照《xx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中农业行业职责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提高安全监管的担当意识,消除监管盲区;各企业要严格落实《xx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要求,落实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物质资金、教育培训、安全管理、事故报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全市农业农村行业加强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方案》要求,打造本质安全型的员工、本质安全型的设施、本质安全型的环境和本质安全型的岗位,最终实现企业本质安全。

责任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四是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

整治措施:强力推进专业化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聘请专家对问题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危险系数高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业化隐患排查,建立常态化、专业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对今年以来全市组织的各类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对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等问题要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实效。

责任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五是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

整治措施: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制度,全面实行执法全过程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聘请专家开展专业化隐患排查,提高监管专业化水平。依法依规落实行政处罚规定,对违法违规企业绝不手软,严格坚持标准,绝不放任一家企业“带病”生产。

责任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相关单位。

(二)行业领域整治内容。

(一)农机方面。重点检查《xx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农机安全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排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核发、审验及其驾驶人考试工作情况;享受购机补贴具纳入监管情况;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情况及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隐患台账档案建立情况;变型拖拉机信息录入情况;重点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工作情况。

(二)农药方面。重点检查农药使用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农药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农药生产经营许可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落实情况;农药经营单位购销台账建立情况;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实施情况;无证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情况;农业种植用的甲拌磷等在生产、销售和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等。

(三)渔业方面。重点排查大中型水库网箱养殖设施安全情况,渔业安全监管情况;渔业执法船舶安全隐患情况;渔业执法船舶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渔业执法船舶救生、消防、号灯等重要安全设施设备配备情况;渔业船舶非法载客行为。

(四)畜禽屠宰方面。重点排查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安全生产审批备案和档案记录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和应急处置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情况,储存涉氨企业防爆和防泄漏安全设施配备情况,企业氨系统泄露检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演练情况,消防、供电、制冷、液氨存储等设施设备的检修保养情况。

(五)饲料生产方面。重点排查饲料生产经营企业防潮防火设备(饲料垫板、灭火器)、安全防护设施与警示标志的配备情况;生产设备及安防设施是否能够正常运转;是否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各项安全措施;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粉尘防爆监管办法措施是否到位。

(六)农村能源方面。重点排查规模化沼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沼气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和应急处置制度执行情况;设施设备检修保养制度及执行情况,大中型沼气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沼气站内巡查和站外输配管网巡检是否到位;乡村服务网点是否组织开展沼气后续服务,是否组织开展农村沼气知识宣传、培训工作和安全使用须知等是否上墙公告。

(六)办公场所方面。重点排查消防设施、查办公场所电线电路、查供水管网、查库房和资料室、查实验室、查电梯、查车辆等方面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到位等。

城管局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冬春安全形势,坚持和完善专项行动中形成的有效做法,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党政主要领导、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推动,带队暗查暗访,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实施隐患清零。加快对已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确保xx年年底前重大隐患清零。对未整改到位的危化、工贸安全重大隐患,应急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项执法,逐项立案调查;对未整改到位的危险路段、隐患桥梁,公安、交通部门要抓紧推进整改到位。

(三)严格排查监管。市安委会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实化行业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和标准,列出检查清单,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要充分运用企业自查、专家诊查、行业抽查、执法检查等方式,聚焦安全风险等级较高、发生过亡人事故、存在重大隐患等企业。坚持对重大隐患实行“零容忍”,对存在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四)严肃事故问责。集中整治期间,要综合运用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跟踪落实等措施,督促安全风险防控责任措施落实。要依法查处已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营造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网站、报纸等主流媒体作用,做好集中整治宣传动员,普及安全生产常识,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督促各类企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一线员工的遵章守纪意识、安全操作水平、应急处置能力。要积极发动职工群众参与集中整治,切实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防控水平,加快构建全民动员、全社会设防、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发展新格局。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在xx年xx月xx日和xx年x月xx日前,分别将集中整治方案(红头文件加盖公章)和工作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每周五上午xx时前报告本周工作进展情况。

城管局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按照市安委会转发《天津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及《滨海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滨海新区汉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营城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双基”工作,严厉打击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企业进一步健全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深入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职责分工。

此次安全生大检查要结合我镇实际,重点检查化工企业、渔业船舶、建筑施工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情况。

成立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镇长李彭柱任组长;副镇长张广复、梁日云、张希瀛、工会主席王桂春为副组长;政府办公室、农业办公室、工业办公室、综治办、文教办及派出所、边防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村(居)委员会、企业单位成立相应机构,由单位法人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参照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职责分工组织好本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三、主要内容。

(一)企业方面。

对辖区内5家企业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是否存在的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设计的安全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害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工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6.切实强化企业自查,各企业要形成自查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备查。

(二)重点部位。

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长输管线、压力管道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存在问题和隐患,严防泄漏、爆炸、中毒等事故;认真抓好对从事污水治理、清淤、地下管道和受限空间内施工作业的检查,严防春季硫化氢中毒事故发生。

建筑施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建设项目脚手架搭设、存在共享空间及复杂结构工程、农民工住宿彩板房、桥梁吊装作业、路桥铺油作业等方面的隐患排查,防高处坠落、防坍塌、防倒塌。

人员密集场所: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

渔业船舶:渔业船舶持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捕捞渔船)方可作业;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齐全,运行正常;加强渔业船员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渔业船员持证上岗;渔业船舶严格执行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等。

四、进度安排。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5日至4月20日)。

各企业、村委会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并按照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动员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并于4月30日以前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自查情况全面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阶段(5月1日至5月25日)。

镇安委会对此次大检查活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将组织督查组对各企业、各村委会开展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不定期对各企业、村委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事故频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企业、各村委会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把大检查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企业、村委会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的检查内容、重点领域和检查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立即开展检查,落实检查责任,防止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镇安委会成立专项督查组,深入各企业、村委会进行督查,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四)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企业、村(居)委会要充分利用广播、橱窗、标语等,广泛宣传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形成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

各企业、村(居)委会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自身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并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于5月25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城管局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共性部分。重点打击治理以下非法违法行为:一是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二是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三是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四是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五是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六是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七是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八是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九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十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十一是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十二是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十三是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公安领域部分,打击整治以下行为。

1.道路交通领域。(1)营运车辆超速、超载、超限、超员、疲劳、酒后驾驶,未按规定安装和使用车载监管装置的,货车、农用车非法载人;(2)未经许可非法运输危险物品、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违规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3)配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高速公路执法部门开展涉嫌非法营运车辆和违法经营车辆的巡逻检查和设点检查工作;(4)在日常执法执勤工作中对发现的涉嫌非法营运、违法经营的车辆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5)统筹协调查处道路运输市场涉黑涉恶组织、“马仔”“黄牛”非法组客、强拉强运等违法违规行为;(6)负责配合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对“灰名单”车辆实施布控打击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7)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移交的交通违法犯罪线索进行立案查处。(牵头部门:交警大队、责任部门:各派出所)。

2.民爆物品领域。(1)超许可品种、数量生产销售行为以及其他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民爆物品的。(2)违规处置盲炮、残炮的。(3)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行动,实现100%按许可品种、数量生产销售,规范处置盲炮、残炮。通过专项行动,促进民爆物品规范化标准化生产经营。(牵头部门:治安大队,责任部门:各派出所)。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1)打击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以及各类非法违法“小化工”。(2)严格按照xx年《xx县人民政府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加强对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引导,加强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普及,广泛宣传有关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燃放常识等。(3)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特别是集镇要严格限制允许燃放品种、规格和燃放时间、地点,减少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并协助主办单位做好安全保卫、消防救援和警戒工作。对在禁止燃放时间、地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切实维护正常的燃放秩序。(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设施失效不及时整改、人员培训不到位、违章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安全得到有效管控。(牵头部门:治安大队,责任部门:各派出所)。

(三)其他领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各派出所按照《xx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配合牵头部门开展以下工作。

1.消防安全领域。按照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xx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新修订《消防法》中已明确规定了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各派出所务必要提高认识,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日常消防监督和消防宣传教育职能,定期对网格内的九小场所、老旧居住小区、“三合一”(生产、经营、住宿合一)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督促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自觉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要结合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日常治安巡查等常规工作,对辖区经营单位和群众开展常态化的消防提示性宣传教育。对居民、农户和派出所未列管的小单位(场所)进行消防宣传提醒、劝阻消防违法行为,拓展火灾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在农村、社区等区域的覆盖面,确保xx县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2.城镇燃气。(1)治安大队及各派出所积极配合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摸清底数、强化措施,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打击第三方违规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2)交警大队及各派出所负责查处车辆非法运输燃气等违法行为。

3.森林草原。治安大队、森林大队及各派出所负责森林火灾区域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管理,林区外的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森林防灭火宣传。

4.其他监管领域。各派出所、局机关各部门,按照公安机关监管职责职能,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挂包、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安业务监管行业、场所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风险隐患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城管局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紧盯重大节会、重要场所、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充分发动党委政府、行业部门、企业单位、社会群众,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治理行动,努力实现“三个确保”目标,即,确保“春节”“两会”等重大节会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确保冬春季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确保全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消防安全大起底行动。

1.辖区重大风险大起底。一是1月25日前,各级党委政府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找准本地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摸清本地现存重大火灾隐患。1月底前,各级党委政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情况向上级安委办报备。二是各市州建立风险隐患消除“指挥长”制,由市州政府分管领导牵头,针对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倒排工期开展集中攻坚整治。三是春节前,针对重大火灾风险隐患逐一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全国“两会”前,尚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按时限完成整改销案,新增重大火灾隐患按计划推进整改。

2.行业突出隐患大起底。一是1月20日前,各行业部门系统评估所属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风险,切实摸清隐患突出单位和高风险部位底数。1月25日前,各行业部门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情况向本级安委办报备。二是1月底前,各行业部门结合行业领域消防安全评估情况,制定针对性强的防范措施,在本行业系统部署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三是建立市、县两级消委办每月向重点行业部门发送工作建议函、执法联动告知单和行业部门向消委会报告工作“双向互动”制度。

3.基层监管重点大起底。1月底前,乡镇街道、村居委、公安派出所、基层组织等组织力量,深入开展基层末端老旧楼院、“多合一”、群租房、彩钢板建筑、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物流仓储企业等排查摸底,切实摸清日常管理、违规住人、设施配备、水源建设、电气线路、彩钢板使用、冷链场所保温材料、电动车停放、危化品存储、消防车通道治理等情况,并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向县(市、区)安委办报备。

4.消防安全责任大起底。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定期研究调度,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二是教育、工信、公安、民政、住建、商务、文旅、卫健、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宗教等行业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牵头开展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指定一名干部具体负责任务落实。三是教育、民政、卫健、文旅、文物、宗教等部门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将其纳入部门业务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四是各级消防救援机构抓推动、盯执行,从协调指导、分析研判、预案演练、宣传培训等方面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二)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行动。

1.企业单位自查。一是1月底前,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场所全面开展“风险自评、安全自查、隐患自除”活动,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经落实有效防范措施,自查自改情况报辖区行业主管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备案。二是1月25日前,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帮助服务对象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测试,彻底查清建筑消防设施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同时,对自身履行维保检测责任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情况向服务对象和辖区消防救援机构报备。三是在全面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形成隐患、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春节前完成“对单销账”“清零管理”。

2.行业部门抽查。一是春节前,省、市、县三级行业主管部门在行业领域消防安全评估和行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的基础上,对照单位上报的“两个清单”,按照一定比例,对行业所属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抽查检查。二是春节、“两会”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列管单位检查力度。三是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穷尽一切手段,推动整改落实;问题严重的,顶格执法,并将单位责任人、管理人纳入“黑名单”。

3.依责开展检查。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带队开展重大危险源、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现场检查,协调解决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二是各级安委会、消委会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建立制定部门之间隐患抄告、情况通报、合力整改等长效机制。三是省消委办对全省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进行一次教学培训式检查,各市州消委办对本地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再筛查一遍。四是各行业部门加强对下属单位常态化的检查,形成行业所属单位重大火灾隐患清单,并督促单位落实人力、物力、财力,推进重点难点问题整改。五是消防救援机构加强执法检查,发现企业单位虚假承诺,风险隐患久拖不改的,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同时,加大对重大危险源单位的“双随机”抽查比例。六是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将消防安全检查全面融入末端自治、网格管理、基层警务等内容,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加强常态化防火巡查。七是企业单位加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动态火灾隐患。

4.推行专家检查。一是建立专家陪同党政领导检查制度,党政领导现场检查时,专家如实报告区域和单位风险隐患,并就加强重大风险隐患整改工作向党政领导提供建议。二是行业部门聘请消防相关专家参与行业内部消防安全检查,切实将行业所属单位的问题找准、隐患查实,并对整改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三是企业单位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技术服务,定期对本单位日常管理、消防设施、安全疏散、预案演练等进行检查,形成详细的检查报告,并帮助企业单位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三)开展消防安全大治理行动。

1.明确治理责任。一是各级政府对本地消防安全治理工作负总责,市州政府是第一责任主体、县区政府是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适时开展督导检查。二是各有关行业部门负责做好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发改、工信、公安、规划、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加强项目审批环节、工程建设领域、停车位、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规划建设和电气、电动车、彩钢板、消防产品等生产流通领域的源头治理。

2.紧盯治理重点。一是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方面:严格火源管控,及时清除遗留火种;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气产品,规范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使用,落实电气线路定期检测规定,防止电气线路漏电、过载、短路等,严禁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加强燃气管道、设备检测保养,严禁使用生物乙醇等液体燃料,定期清洗油烟道。二是易燃可燃材料方面:关停、查封、拆除、更换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房和不符合要求的墙体保温材料。三是电动自行车方面: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和非法改装等行为,及时纠治“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行为。四是生命通道方面:按要求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清除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物品,拆除非法搭建的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建构筑物以及铁栅栏。五是消防设施方面:按照规范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消防设施专业维保、消控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推广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强化治理措施。一是强化督导检查。春节前,省、市、县三级安委会和行业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自下而上开展一次集中督导检查,跟踪问效措施责任落实。二是强化挂牌曝光。行动期间,各地要集中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切实起到震慑违法、促进整改的作用。三是强化联合惩戒。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梳理汇总,依法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对单位依法关停、从严处罚,对责任人、管理人实施联合惩戒。四是强化约谈警示。各地政府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辖区政府和行业部门负责人;行业部门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负责人;消防救援机构集中约谈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五是清理违规住人。针对“多合一”场所,对违规住人劝导搬离;存在敞开式楼梯间的,改造为封闭楼梯间;存在影响灭火救援逃生的障碍物,应及时拆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统筹推进消防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治理保稳定”百日攻坚行动,着力防范化解各类消防安全风险,紧盯看牢“春节”“两会”等重大节会消防安全,努力维护全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各部门要细化百日攻坚行动标准和措施,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印发通告等形式,让各行各业知晓、让社会单位掌握,对标起底、对标排查、对标整治。要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为民办实事下篇文章,组织居民群众经常性开展培训演练,提升自防自救能力。要分级组织行业部门、乡镇街道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民警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培训,讲清攻坚行动目的任务、标准措施,努力形成人人参与攻坚行动的浓厚氛围。

(三)严肃问责处理。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行动要求。行动期间,对亡人火灾和较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必须组织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严格追究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单位法人、负责人等责任。

(四)健全长效机制。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边攻坚、边推进,边总结、边创新,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从提升消防安全排查检查质态、加强消防安全联动协作建设、强化消防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推进火灾隐患风险整改闭环管理、拓展消防安全监管手段、促进群防群治局面等方面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各市州、各部门百日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于行动结束后一周内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实现我矿20xx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一级的工作目标,特制定“一通三防”标准化达标运行工作方案。

第一阶段:6月1日—7月30日。

工作目标:“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二级。

工作任务:1、“一通三防”各项图纸、方案措施、记录台帐做到齐全;2、井下通防设施安装按照矿每月生产计划任务,制订本部门工作计划落实完成;3、井下“一通三防”现场动态管理达到二级标准化要求(风门等通风设施完好,风筒吊挂平直编号管理,井下巷道定期防尘洒水冲洗巷道,防灭火器材齐全,按要求安装各类监控设施)。

第二阶段:8月1日—年底。

工作目标:“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一级。

工作任务:1、“一通三防”各项图纸、方案措施、记录台帐做到进一步完善,符合一级标准化检查要求;2、井下通防设施安装按照矿每月生产计划任务,制订本部门工作计划落实完成(风门等通风设施的安装数量、位置、连锁、质量等符合一级标准化要求);3、井下“一通三防”现场动态管理达到一级标准化要求。

二、成立“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组。

组长:刘建明。

副组长:王志勇、李玉伟、任宏、杨卫东。

成员:通防部全体成员。

1、组长对“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全面负责。

2、副组长协助组长完成“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各自分工对标准化达标工作负责。

3、通防部全体成员在组长和副组长的带领下,认真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掌握专业知识和有关规定及井下现场通防工程项目建设规范,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1、通风技术组。

组长:任宏、杨卫东。

成员:杨仁瑞、王鸿俊、马海涛、杨晓泰、张瑶玉、任志勇。

杨卫冬负责职业卫生全部资料的编制和整理。

张瑶玉负责各专业信息平台填报汇总。

各项工作责任到人,但也要相互配合,切合实际认真完成各自工作。

2、监控组。

组长:宋春胜。

成员:张清海、张卫平、黄帅、刘强、李小鹏、王建贵。

负责压风自救和供水施救装置的安装和日常管理、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负责井下各地点自动喷雾装置的安装和日常的维护。

3、瓦斯组。

组长:曹旭峰、王永生、荆俏。

严格按照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认真检查各地点瓦斯、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情况,严格执行现场检查检测和汇报制度。

负责本区域通风设施、防尘设施、隔爆设施运行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4、通风组。

组长:郝培信。

成员:刘恩泉、任青海、胡灵荣、陈鹏、刘志元、马金玺。

负责井下各地点通风设施的安装和砌筑,严格按照施工标准进行作业。

以上分工责任到人目标明确,每人严格按照分工完成好自己的工作,如有工作需要,各组相互协调共同完成。努力达到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矿井。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0××年,我大队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按照新区安委会工作要求,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工作机制,结合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广泛普及安全知识,落实新区规划土地监察系统安全工作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有效预防和减少规划土地监察执法各类安全事故。

(一)明确工作责任。

我大队制订了明确的工作分工,由大队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全面负责我大队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科负责我大队内部安全生产工作;查违科负责查违领域的安全工作。另外,为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大队修改完善了《**区规划土地监察的大队(大队)责任区制度》,通过划分责任区域,实行责任包干、责任到人,明确每个工作人员安全工作分工。

(二)明确工作任务。

本年度,我大队主要领导亲自抓安全生产,主要任务有:

2、督促大队内各科室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3、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

4、遇有突发安全事故时,按规定派相关负责同志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三)制定工作制度。

本年度,我大队领导班子除了落实结合我大队实际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制度、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协调联动,统一部署,抓好灾害性天气防御工作。

作为安委会成员单位,我大队始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针对新区实际,充分认识台风、强降雨、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根据新区要求和统一部署,切实做好暴雨及台风防御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突出重点,加强辖区查违领域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协调新区各有关单位,加强危楼、危房、居民建设场所隐患排查,及时转移危险区域人员,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灾害损失。

(二)突出重点,消除违法建筑安全隐患。

(三)堵疏结合,开展危旧房拆除重建工作。

针对新区违建拆除行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我大队建立疏堵结合的查处违法建筑长效工作机制,以管委会名义出台《**区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危房拆除重建暂行管理办法》,对新区符合一户一栋原则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危房开展拆除重建工作,开展危旧房源头治理,为新区危旧房处理找出一条出路,有效缓解了新区危旧房引发安全的隐患压力。

我大队先后开展了“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月、节假日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土地监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等活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广泛普及安全知识;依据挂点联系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查违科科长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聘请龙岗区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专家协同开展检查,对安全隐患重点进行排查,排查隐患场所50余场次,要求社区按规定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

(一)违法建设行为涉及到多方面的行政管理,需要协同交通运输、住房建设、水务、市场监督、城市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齐抓共管,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开展规划土地监察工作,坚决查处违建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源头,防患于未然。

(二)公安机关指定专门机构,协助和配合相关工作,对阻碍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

(三)鼓励发动群众、新闻媒体、其他单位组织举报违建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四)鼓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对管理区域内的违建行为进行预防、劝阻、制止和报告。

(一)坚持一手抓排查,一手抓宣传教育,进一步丰富宣传方式。围绕新区工作重点,结合查违工作特点,采取公共空间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工作,提高**区查违系统安全意识和防控能力;统筹各办事处规划土地监察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认真向辖区居民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帮助居民提高安全意识和灾害防控能力,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安全生产的深厚氛围。

(二)继续保持辖区查违严防严控力度,源头消除安全隐患,保护违建周边人民生命安全。根据工作职责,加强辖区查违领域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及时查处违法建筑,实现源头治理;协调新区各有关单位,加强危楼、危房、居民建设场所隐患排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灾害损失。

(三)根据新区安委会(安委办)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工安全生产各项专项行动。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十七大精神,以“安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努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的持续稳步好转。

整治,摸清危险化学品企业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含工业区、开发区,简称专用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持续安全生产条件;依法查处违规,依法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停产和关闭,一批危险化学品企业转产、兼并和搬迁;清理在建和拟建的危险化学品项目(系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危险化学品企业并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和消除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本质安全。新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模式,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

2、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三”;

3、无证非法生产、经营。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各村(居)、街直要本方案的要求,部署,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二)调查,摸清底数。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和区域内的(含工业区、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在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逐一核查和登记,清理在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情况,核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已安全生产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情况,查清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情况,调查危险化学品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查找危险化学品企业采用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情况。

(三)自查自纠,依法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照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隐患排查治理,自查本企业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安全投入情况,隐患查改、人员培训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自查中的问题要整改到位。街道、各将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自查自纠;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对未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关于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几项安全环保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10]10号)的要求督促限期整改;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对采用落后工艺、设备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淘汰。

城管局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范文

针对热力生产及供应、物业服务、生活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强化监管措施、严格监督、治理隐患行为,着力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防范和遏制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监督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情况;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情况;监督企业特种设备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情况;监督企业特种作业及相关人员持证上岗、岗前培训情况;监督企业从业人员配备安全防护用具和佩戴使用情况;监督企业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台账建立和归档情况;监督企业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情况。

责任部门:供热办、物业办、污水办。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根据县政府《关于开展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20xx年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局成立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县域内全部农业机械。

加强对农用机动车辆的管理和检查,治理农用车无证驾驶、“带病运行”、违章载客等现象。

3、严格规范农机登记及驾驶证申领行为,严把拖拉机验检、保险、审核、发牌发证关。

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从现在开始,到年底结束。3月-6月自查自纠、县农机主管部门抽查;7月上旬,进行一次专项治理情况检查和交流活动;10月中旬,对各镇专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11月中旬,县安委会组织检查验收;12月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各镇农服中心、农机管理站要按照此方案要求,严格落实责任、落实专人负责、落实各项措施。局农机科、农机监理所负责此方案的具体实施,按照时间节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确保实现20xx年农机安全生产总体目标。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通过这次行动我们要达到如下目标:

1、取缔无证经营娱乐场所,规范有证娱乐场所消防安全;。

2、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大行动。社区将以孔景莲书记、汤中勋主任牵头成立检查小组,于8月12日起对社区范围内重点场所进行检查整治。

第一阶段(8月9日至8月11日)排查摸底,登记造册。

第三阶段(8月18至8月25日)检查验收阶段。社区领导和检查人员责任落实、隐患清除情况,指导完善企业安全工作。社区检查对方安全隐患情况,对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将对有关领导进行问责。

第四阶段(8月25日至年底)巩固成果,长期整治。务必保持高度警觉对经过此次行动取缔的场所防止死灰复燃,继续排查摸底对发现隐患场所发现一处打掉一处。建立起长效安全管理机制,保一方长治久安。

(一)社区内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整治活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实施本方案。对辖区企业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通过此次整治,彻查隐患,消除隐患。

(二)加强上下联系,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社区指定专人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社区能力范围内难于解决的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三)社区内各部门“按照分工,不分家”的原则,除各负其责外,还要配互相合、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各村、企事业单位:

20xx年全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方针,坚持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的绝对重要性,紧紧围绕县、镇提出的生产、消防安全年度任务指标,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年”及其他相关活动,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强化对安全生产各种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与检查督促,逐步建立全镇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切实抓好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整治,确保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1、尽力遏制伤亡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责任事故。全年因公死亡人数控制为零,重伤人数严格控制在1人以下。

2、镇、村、企二级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各级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网络和各类基础管理台帐。

3、强化培训教育,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活动,切实做好生产经营单位的三级教育工作。安全生产监管及特种作业人员均做到持证上岗。

4、建立健全“防消结合”的运行机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5、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申报率力争达98%以上。

6、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劳动保护条件,积极做好作业场所的安全卫生工作,确保生产安全无事故。

1、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重点抓好安全生产监管的组织网络建设。一是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与监管网络。各村、企事业单位均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内部监管网络,以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与协调功能的实现。二是继续抓好安监人员的复审培训及新开办企业安监人员的选配和培训工作,以确保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责任的落实。

2、强化安全生产各级责任制,建立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继续推行行政“一把手”安全生产负责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在年终考核中的一票否决制。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巩固安全生产管理达标成果。

(1)强化对化工、服装、压力容器、建筑、交通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专项整治,以促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本质度的提高。

(2)切实抓好新办及原有小规模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网络及基础台帐工作,以提高新办和原有小规模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3)加大检查监督力度,继续积极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整治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4、不断提高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与自我防范能力。

(1)切实做好职工的“三级教育”工作。

(2)积极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及“119”消防日宣传教育活动。

(3)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以提高全民的生产意识与防范能力。

(4)认真制定、修改、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因地制宜开展演练活动,增强突发性事故的应对能力,以减轻事故危害程度与损失。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是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行政区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推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强化执政为民、安全发展理念,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一项重大举措。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以及“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直接监管和综合监管相结合,以直接监管为主”的原则,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镇党委书记、镇长对全镇安生生产负全面责任。

(二)烟花爆竹、危爆物品及木材加工企业安全管理。

责任领导:黄桂松。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安监站:陈敬武;派出所:汪祚华;镇政府:驻村(居)干职。

主要职责:

1、安监站负责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协助公安部门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2、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三)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责任领导:盘进国。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运管所:周桂金;交警中队:黄仁龙。

主要职责:加强道路运输源头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公路建设、道桥等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协调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公路毁损的抢修和公路战备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对危险路段的排查治理;在县政府领导下打击非法客运。

强化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对校车严格实施新标准审验。组织指导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及督促整治工作。

(四)公共消防及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管理。

责任领导:黄桂松。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派出所:汪祚华;文广站:唐江南;镇政府:驻村(居)干职。

主要职责:加强消防宣传,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抓好重大节日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五)学校安全。

责任领导:唐瑛娉。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联中:蒋思勇;中心校:李永志。

主要职责: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主导责任;督促学校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依法履行安全宣传、管理和保护职责,创建“和谐校园”。指导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避险演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的日常监管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加强学生校外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以校舍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楼道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为重点,督促学校加强对各类隐患的排查并及时进行整治,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六)食品药品和卫生安全。

责任领导:唐瑛娉。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卫生院冯日春。

主要职责:

1、负责消费环节餐饮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助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组织查处违法行为。

2、负责卫生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废弃物、放射诊疗安全处置管理工作;参与组织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援。

(七)工商贸流通安全管理。

责任领导:盘进国。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公交中心赵云。

主要职责:加强对工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的检查,督促工商贸流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以及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建筑工程在建项目的现场安全管理和专项检查。

(八)地质灾害安全管理。

责任领导:黄政华。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国土资源所:雷小福;镇政府:驻村(居)干职。

主要职责: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机制和远程监控体系,加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完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安全。

(九)防汛、森林防火安全管理。

责任领导:邓运军。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林业站:莫华锋;镇政府:驻村(居)干职。

主要职责:按照规定全面履行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职责。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森林扑火专业、半专业队伍建设,修订完善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强化森林扑火应急物资储备,开展扑火队伍技能培训,组织森林扑火实战演练,按预案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协调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十)水利、河道采砂安全管理。

责任领导:邓运军。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公交中心:盘登基;镇政府:驻村(居)干职。

主要职责:水利工程设施及水库(水电站)、河道(湖泊)、堤防、水闸、渠道进行安全监控和事故防范工作;承担打击和清理无证采砂行为,维护健康、有序的河砂资源开发秩序的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查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参与非法采砂伤亡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一)安全生产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1、镇长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到辖区(主管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专题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

2、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镇长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应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施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3、镇长要督促有关部门加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打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查处辖区内的非法企业,排查治理辖区内的安全隐患;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组织打击主管行业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查处主管行业的.非法企业,排查治理主管行业的安全隐患。

(二)镇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是本地、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并亲自抓部署、抓检查、抓宣传、抓督促、抓落实。

1、镇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每月到辖区重点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专题检查、指导和督促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

2、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其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应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施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3、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有关部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亲自组织查处所辖区域内的非法企业,及时组织排查治理所辖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各职能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要组织打击主管范围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查处主管范围内的非法企业,排查治理主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

(三)镇人民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在分管范围内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分管工作范围内的重要内容,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的其他工作同时安排,同步推进,并具体承担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和事故处理,同时及时与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沟通情况。

1、镇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每月到所属重点部门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检查、指导和督促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组织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做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

2、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应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施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各级领导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施救和善后处理工作时间,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自接到事故报告后,1个小时内出发赶赴事故现场。

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考核、约谈和述职制度。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相关责任人,按照安全生产行政问责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各村(居)辖区内一年发生1次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2次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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