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通知(汇总21篇)

时间:2023-11-25 11:21:15 作者:碧墨

通知是一种必要的沟通工具,能够帮助组织和个人更好地协调行动。以下通知范文仅供参考,如有特殊情况或要求,请联系相关负责人员。

招生工作会议通知范文招生工作会议通知

各位中考考生和家长:

2017年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初选工作定于4月20日-21日在我市进行,为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空军招飞局南京选拨中心定于4月12日下午3:00在我市钟吾中学图书楼三楼报告厅进行招生宣讲,欢迎有报考意向的初三考生和家长参加。

特此通知。

招生工作会议通知范文招生工作会议通知

尊敬的各位家长:

近期已有家长到园或打电话来咨询春季(下学期)幼儿入园预定名额事宜。为了让您的宝宝在20xx年春季能顺利进入我园就读,经研究决定,20xx年春季提前下达招生计划,春季计划招收2一6岁幼儿160名。报名工作于11月1日开始,在11月1日至27日之间报名的均有优惠!

具体预定报名要求如下:

1、凡在我园就读的幼儿,家长介绍新来幼儿来报名预交下学期预留名额费的,该幼儿家长与新来幼儿家长均享受本期预交500元,下期抵800元优惠。

2、新报名幼儿家长能联系在园幼儿家长一起来预定下期名额的,同样享受本期预交500元,下期抵800元优惠。

3、新报名幼儿家长两家以上相约团体报名的.,也可享受交500元抵800元优惠。

特别提示:我园每学期招生名额限定,按先后顺序报满即止,家长看到通知后请相互转告。(最终解释权归xx幼儿园)。

幼儿园招生办电话:x老师********。

招生工作通知

贵州中考时间为6月20日、21日、22日。本次考试科目和分值如下:

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体育考试成绩按分数呈现,满分值分别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含听力30分,条件不具备的可不考听力,但英语满分值仍为150分)、综合理科1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体育50分,总分650分。综合文科(政治、历史合卷)为开卷考试,成绩按等级呈现,分别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政治、历史的权重各为0.5。综合文科的考试成绩不得以分数形式计入中考总分。

招生工作会议通知范文招生工作会议通知

各公办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经研究,定于20x月20日周二下午2:00在高新实验学校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办小学招生工作会议,布置落实各项工作要求,请各校分管招生的领导和学籍管理员共2人准时参加(各分校或校区也派2人)。

滨江区教育局教育科。

2017年x月16日。

钦州中考招生工作通知

1.根据自治区下达的任务,我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任务人数为18705人,全市招生计划以完成这一任务为目标,根据我市高中教育发展实际进行编制。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实行任务分配制,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实行申报审批制。

2.按办强示范高中、扩大一般学校发展规模的思路分类编制招生计划。示范高中和示范高中立项建设学校(下称立项学校)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一般学校(示范高中和立项学校以外的学校)招生计划在指令性计划外加设指导性计划。指导性计划为备用计划,在具备生源充足、办学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招生学校经申请批准后可以启用,未经申请批准不得使用。

3.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由正取生计划和择校生计划组成(示范高中正取生计划由定向生、统招生计划组成)。民办学校不分正取生和择校生。

(1)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4〕6号)文件规定,我市择校生计划数控制在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0%以内。正取生与择校生具体比例和计划数由各招生学校根据本校实际申报确定。不计划招收择校生的学校可申请不列择校生计划,全部招收正取生。

(2)示范高中正取生计划中划出不低于35%的比例数,把各校划定人数相加成总和数,根据中考参考学生中有定向生资格人数的比例分配到全市每一所初中学校。

4.示范高中可从正取生招生指标中划出不超过5%的比例用于招收在体育、音乐、美术、辨论、表演、实验、文学创作、工艺制作、电脑制作等方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特长考生:(1)获国家宋庆龄奖学金或全国性学科竞赛一等奖;(2)参加县级以上项目比赛获个人一等奖以上;(3)作品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经市教育局评选推荐在省级以上组织的活动上展示。立项学校和一般学校可从正取生计划中划出不超过5%的比例招收上述特长考生。经市教育局报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向特色学校方向发展的招生学校可申请适度提高特长生的招生计划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总数的8%以内。

5.各示范高中学校可在正取生1%的比例内招收中考总成绩c等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保送生:烈士子女;获得县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者子女;学生本人获得县级以上政府性奖励或荣誉称号。

(二)生源范围的划定。

1.2014年全市普通高中以招收我市考生为主,兼招收市外考生。其中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正取生全部招收我市考生;择校生主要招收我市考生,适量招收市外考生,招生人数控制在择校生计划数的10%以内。

2.示范高中和立项学校面向全市招生。一般公办学校正取生生源范围控制在学校所在区域内,即县属一般学校控制在所在县内,市本级(指市直和钦南、钦北、钦州港区、三娘湾管理区,下同)一般学校控制在市本级内。市区非示范高中学校按不低于正取生计划60%的比例招收市区初中学校毕业生。

3.民办学校不受生源范围限制,向市内外招生。

(三)各招生学校具体招生计划与生源范围(见《钦州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新疆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招生委员会,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区内外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表大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高考的育人功能和积极导向作用,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注重内涵发展,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进一步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全面加强高考工作组织领导。各级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把试题试卷安全作为考试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对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全过程监督管理,各地要成立高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加强对舆情和应急事件的预判研判,细化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集体研判、科学决策、快速响应、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严厉整肃考风考纪。各地要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别人考作弊等专项行动。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把好考场入口关,采取多种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替别人考。要严格落实《自治区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细则》,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操作规程,认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健全诚信制度,大力宣传《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中有关涉考条款,并在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须知等材料中增加相应条款内容,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

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自治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完善高职院校多样化分类招考,继续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积极探索在高职分类招考中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适度增加分类招考计划,努力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建立有利于推进双语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考试招生和人才评价机制。要进一步加大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的试点工作力度。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细化工作流程,确保高职院校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改进投档录取方式,进一步推进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根据我区实际情况,2017年将合并各语种原本科二、三批次为新本科二批次,实行完全平行志愿。各地要重点加强政策宣传,指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努力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

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动的渠道。继续实施国家、地方、高校三个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各地要根据我区各类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情况,完善考生资格认定等相关政策措施,会同公安等部门,优化资格审核程序,为考生提供更加简便、有效的报考服务。有关高校要充分考虑农村学生特点及相关地区基础教育实际,简化招录程序,探索适合农村学生的招生办法,努力完成招生任务。

各地要认真落实《关于印发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新疆参加普通高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新教基〔2013〕5号)和《关于印发〈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新疆参加普通高考方案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教基〔2013〕28号)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都能参加高考。各级招生委员会要不断优化服务,细化各项操作办法和工作流程,确保有关政策落实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籍管理严禁空挂学籍的通知》(新教基办〔2015〕2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建设,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及时了解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基本信息,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考生报名组织、考试实施以及招生录取等工作。各地要及时研究解决新问题,认真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政策的宣传解读,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营造良好氛围,确保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认真执行《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严肃查处利用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疆参加普通高考的政策,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伪造(空挂)学籍、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

改进和规范特殊类型招生。高校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16〕10号),做到严格选拔教师和专家参加命题、制订评分标准、测试评价及监督管理等考评工作;加强对考评人员岗前教育培训;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加强考评人员名单的安全保密,完善评判规则和考评人员组成结构;建立违规评委黑名单通报机制;高校领导干部若其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报考本校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实行回避;严禁各招生院校、内设学院(系、部等)及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测试。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普通高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获得《自治区美术类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若高校在自治区美术类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则考生须在获得《自治区美术类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的基础上再获得校考合格证),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高校(专业)美术类本科专业志愿和高职(专科)专业志愿;获得《自治区美术类统考高职(专科)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高校(专业)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志愿;获得《自治区音乐类统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高校(专业)音乐类本科专业志愿和高职(专科)专业志愿(若高校在自治区音乐类统考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则考生须在获得《自治区音乐类统考专业合格证》的基础上再获得校考合格证)。

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管。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报名资格、加分资格、贫困专项、南疆单列等考生资格审核,确保政策精准落地。健全四级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加强对报名、审核、公示各个环节监督管理。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中央部属高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资格考生信息和录取要求须及时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强化招生规范管理。各地和高校要进一步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提出的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严禁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在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高校招生组或个别工作人员出现违规承诺争抢生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学校招办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的责任。

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高考报名、考试、招生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节依照《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高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各地必须高度重视高考信息安全工作,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安全漏洞。高考和招生录取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运行监控和安全监测,进一步完善防病毒、防攻击、防篡改、防瘫痪、防窃密的技术措施,加强对重要设备和信息系统的运行监测和监控,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加强信息安全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处置信息安全事件。切实做好考试数据备份,提高系统和数据恢复能力。

严防信息数据泄露。要切实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密码保管、发放和志愿确认等环节管理,防止考生志愿填报账号被他人盗用或非法操控。要通过严格工作权限、定期校验等措施,严防数据信息泄露。对工作中需要阶段性保密和涉及考生个人的信息,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或篡改以谋取非法利益。

各地要按照《自治区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认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要按照有关要求,周到细致地做好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的服务工作。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治安、出行、食宿、卫生等方面的综合保障,营造温馨考试环境。

各地要主动加强正面宣传,把握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访查询等服务工作;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细致解读高考政策,解疑释惑,凝聚共识;适时开展预警提示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受骗;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早发现、有效应对不实宣传和恶意炒作,防止招生诈骗等有害信息传播;招生录取期间,各地和高校要向社会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访,及时妥善处置高校招生信访问题。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

招生工作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明晰定位、严格标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促进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现就做好20**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各省(区、市)、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所属高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梳理排查本地本校工作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并加强整改完善,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应负责统一研究制订各有关特殊类型考试招生的报名和资格审核流程、考核办法、评分细则、录取规则等;统一组织考试及选聘教师(或专家)参加相关考评、监督管理工作;统一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及有关录取结果。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严禁高校将审核、考试、选拔等工作下放至学校内设学院(系、部等部门)独立负责。各省(区、市)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和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二、严格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命题和测试管理。授权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特殊类型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高校组织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均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工作管理责任制,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加强命题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加强裁判(评委)等相关人员名单的安全保密,规范考试操作流程,确保考试安全实施。要加强测试过程管理,原则上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因测试工作需要,凡安排在室外或其他场所的测试应参照标准化考点要求管理。要加强信息管理,凡审核材料、试题答卷、原始评分等纸质材料应进行原件保存或完整扫描后电子化保存;面试、比赛等测试内容应全程录音录像保存;凡经会议确定的结论性内容,应留存会议纪要;保存材料应清晰可辨、时限不得少于4年。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不得影响中学正常教学秩序,其中省级统考原则上应在高考当年1月底前结束,校考一般安排在相应省份省级统考结束后且不早于中学寒假前。凡省级统考涵盖的项目,高校均应要求考生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严禁高校未经考核发放专业合格证或圈定合格名单,严禁高校以扣押考生身份证、获奖证书、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等方式换取合格资格。

三、加强对特殊类型招生考评人员的选拔和管理。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严格选拔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相关专业领域的教师和专家参加命题、制订评分标准、测试评价及监督管理等特殊类型招生考评工作。要加强对考评人员岗前教育培训,针对当前考试安全保密的新形势、新特点以及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特殊性,开展规范化、专业化的全员业务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要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完善评判规则和考评人员组成结构,考评人员应采取现场随机方式组合产生,不得安排考评人员跨专业评审;校考中校外考评人员所占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四分之一,多地设点组织校考应确保考试组织、评价工作的一致性。要加强对测量、计时等仪器的校准和检查,加强对操作人员的规范化操作指导和管理。要建立违规评委黑名单通报机制,一旦进入黑名单的.考评人员,终身不得参与各省(区、市)和高校组织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高校领导干部若其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报考本校特殊类型招生,须向学校报备,并实行回避。严禁开展特殊类型招生的高校、内设学院(系、部等)及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

四、严格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录取行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和特殊类型招生政策(相关特殊类型招生基本要求见附件)。要完善相关招生办法,凡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关键信息,必须在招生办法中明确并提前向社会公布。高校相关特殊类型招生办法不得与教育部招生政策及经主管部门审核的本校招生章程相违背。要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相关考生的专项测试要求和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特别要切实提高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团录取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要求。高校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规定规模限额和学校公布计划数(相应比例限制也不得突破)。

五、加强特殊类型招生信息公开。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9号)要求,通过本单位网站公布相关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和细则;严格落实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职责分工,通过本单位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时、准确公示有关合格考生信息,公示信息应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别、中学、测试项目及成绩,以及学校测试的合格标准、录取要求等。其中,在艺术类专业考试结束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分别负责在本单位网站公示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校考合格考生信息。未经公示的有关特殊类型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六、建立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仲裁机制。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依据《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和教育信访工作规定,及时妥善处置高校招生信访问题。有关高校应针对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的特点,建立仲裁小组、制订仲裁办法、规范仲裁程序,处理特殊类型招生中涉及专项测试的争议申诉等有关问题。仲裁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由学校聘请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组成,原则上由校外专家担任。是否启动仲裁机制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仲裁机制一经启动,须严格按学校颁布的仲裁办法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参照建立省级统考仲裁机制。

七、实行特殊类型招生试点高校退出机制。试点高校应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和规定执行,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扩大试点工作范围、不得超越国家政策范畴出台新的招生办法。对试点高校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中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悖公平等问题,教育部将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相关高校的试点资格。凡查实试点高校在某个特殊类型招生单项中存在违规行为的,暂停或取消学校该特殊类型招生资格。

八、加强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新生入学复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督促属地各高校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的新生,高校要组织专家组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对于专业测试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要认真核实确认。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九、严肃处理特殊类型考试招生违规行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从严查处。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漏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高校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建立违规考生查处信息通报机制,高校应按规定对校考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后续处理。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有关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教育部办公厅。

20**年12月**日。

招生工作通知

四川省20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安排已经公布了,详细内容,下面请看四川省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各市州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在川招生各普通高校:

为确保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就做好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高考安全稳定。

全面加强高考工作组织领导。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把高考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从制卷、运送、保管、分发、考试、评卷等全过程监督管理,突出强调各级政府、招考部门、中学的职责,要把试题试卷安全、考试安全和考生安全作为工作重点,逐级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不留工作盲点死角,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各地要成立高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加强对舆情和应急事件的预判研判,细化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集体研判、科学决策、快速响应、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严厉整肃考风考纪。各地要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四川省20普通高考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12〕20号)的要求,全面加强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国家教育考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职能,紧密配合,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

强化内部防控和考场监控。要强化防控手段和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和源头管理,建立健全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保密工作机制。对每一个涉密岗位梳理职责、建立相应的工作流程,对照职责、排查风险、规范管理,做到每一个试卷存放的'“点”和所经过的“线”,全天候无缝连接,确保试卷绝对安全。所有试卷运送车辆上加装gps,确保能随时监控试卷运送情况。考试全部在标准化考点中进行,考点配备视频监考员,考试全程监控录像;各地要建立监考教师信息库,加强对监考教师的选聘和管理;要进一步加强考生和监考人员入场安全检查,严防考生和监考人员将手机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使用身份验证系统对入场考生进行身份验证,严防替考等违规行为;要组织专门人员对考场进行巡查,督察考试秩序,严肃考风考纪。对全省考场监控录像要进行回放倒查。

完善考试安全体系。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学校要做好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确保标准化考点各类设备正常运行,提高技术保障能力。要进一步完善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对地震、暴雨、洪水及其次生灾害和疫病等做好应急防范工作,认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有条件的地方可为考生统一提供考试用品。

二、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积极稳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35号)精神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号)规定,全面落实我省改革实施方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进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进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专项改革,为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打下扎实基础。

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今年要进一步扩大高职单招等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比例,加快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今年在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中,要进一步增加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专业类。各技能考试组考院校要高度重视技能考试工作,严格按照省招考委、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

逐步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我省地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农村学生的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省属高校继续招收免费师范生和免费医学定向生。各地要根据各类别计划的报考条件,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和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建立教育、公安、民委、统计和招考部门以及集体报名单位对考生报考资格共同审核、严格把关的工作机制,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资格审查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落实和完善我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的政策。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政策措施,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都能在当地参加高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6〕13号)要求,会同公安部门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高考资格的行为,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有序。

四、进一步强化招生工作规范管理。

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管。各级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报名资格、加分资格、农村专项资格等审核,确保政策精准落地。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多级招生信息公开机制,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加强对报名、审核、公示各个环节监督管理。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高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资格考生信息和录取要求须及时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公示考生资格的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县级招考办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市、县级招考办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保留至当年8月底。

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禁令。各地和高校要进一步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提出的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严禁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在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高校招生组或个别工作人员出现违规承诺争抢生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学校招办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的责任。

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高考报名、考试、招生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节依照《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高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严肃招生纪律。对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擅自招收的、未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等违规录取的考生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调查核实,坚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校的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扣压考生录取通知书。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收费标准,不得巧立名目违规收费,更不得与招生录取挂钩,严禁将提前交纳学费等任何费用作为是否录取考生或考生确认录取的依据。

五、切实保障高校考试招生信息安全。

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各地必须高度重视高考信息安全工作,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安全漏洞。高考和其他重要时段,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运行监控和安全监测,进一步完善防病毒、防攻击、防篡改、防瘫痪、防窃密的技术措施,加强对重要设备和信息系统的运行监测和监控,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加强信息安全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处置信息安全事件。切实做好考试数据备份,提高系统和数据恢复能力。

严防信息数据泄露。要切实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密码保管、发放和志愿确认等环节管理,防止考生志愿填报账号被他人盗用或非法操控。要通过严格工作权限、定期校验、检查、堵塞技术漏洞等措施,严防数据信息泄露。对工作中需要阶段性保密和涉及考生个人的信息,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对非法篡改、窃取信息,利用招生考试信息谋取非法利益等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做好招生宣传服务及信访工作。

各地要加强对招生宣传工作的领导,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国家考试招生政策,充分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细致地解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措施,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要结合重要工作环节和工作时段,做好政策解读、志愿填报、法纪教育、诚信教育、信访查询等面向考生的宣传和服务工作,广泛宣传招生政策规定、考场规则、录取办法等考生须知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健全诚信制度,加强面向广大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宣传工作,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早发现、有效应对不实宣传和恶意炒作,防止招生诈骗等有害信息传播;要对高校招生宣传内容进行监督,适时开展预警提示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防范中介欺诈等违规行为。

各地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治安、出行、食宿、卫生等方面的综合保障,营造温馨、平安的考试环境。要按照有关要求,为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试期间,要积极创造条件,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热情关爱弱势群体考生。

要及时回应处理考生关切,畅通考生申诉渠道。招生录取期间,各地和高校要向社会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访,及时妥善处置高校招生信访问题。

附件: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

2017年5月5日。

招生工作会议通知范文招生工作会议通知

家长同志们:

你们好!

第四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现以开始,我校是沾河林业局唯一一所省极标准化小学。我校具有先进的教学设备,和谐宽松的学习环境,多年来深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好评。我校还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开展特长团队培养(有舞蹈,电子琴,乒乓球,绘画,手工,演讲、田径)等,力求使更多的学生综合素质得到全面的培养,使学生的身心得到最佳调节和愉悦,让学生感受到四小不仅是他们成长的摇篮,而且也是他们幸福开心的乐园。

我校还高度重视对孩子智力的培养和开发,重视学生成绩的稳步提升,今年我校特安排教学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的优秀教师担任一年级班主任工作。所以第四小学将是您孩子成长的最佳学府,将一个多姿多彩的儿童乐园,将是一个家长和孩子都向往的.地方。竭诚欢迎各位家长把您的孩子送到我校。

报名时间:xxxx年4月2日——xxxx年8月26日。

报名地点:教导处(一楼西侧)。

联系电话:

第四小学。

招生工作通知

各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xx省学前教育条例》、《xx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xx区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xx-20xx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维护幼儿园招生秩序,努力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现就做好20xx年全区幼儿园招生通知如下:

1.优先满足学前三年入园需求。幼儿园应当优先满足3-5周岁xx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如有多余学额,可接收居住在xx区的非xx户籍的幼儿入园。

2.合理确定幼儿园办学规模。根据幼儿园园舍条件(幼儿园占地面积,室外活动场地面积,班级活动室、午睡室面积,绿化面积等)及区域入园需求,合理确定幼儿园办学规模(班级数、学生数)。幼儿园不得超规模办学、招生。

3.小区配套园优先招收业主子女。新建的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招收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以幼儿父母住宅产权证为认定依据),有多余学额可对外招收适龄的幼儿入园。

4.统筹做好招生指导监督工作。切实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和监督,规范招生行为,自觉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各幼儿园要严格按计划招生、编班、控制班额。超计划招生的',必须经片区组长审核、幼教中心核准、分管领导批准后方能执行,否则,按违规招生论处。

二、

小班:年满3周岁(9月1日至8月31日出生)。

中班:年满4周岁(9月1日至208月31日出生)。

大班:年满5周岁(9月1日至208月31日出生)。

有条件开设托班的幼儿园,可适当招收托班幼儿(年满2周岁,即209月1日至8月31日出生)。中、大班班额已经超过标准的,不得再招收插班生。

三、招生程序。

1.申报招生计划。各幼儿园根据本园办学条件上报年度招生计划,经片区组长和幼教中心审核后,报区教育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对外公布(详见附件)。

2.公开招生信息。各幼儿招生园根据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在招生报名日前一周起,通过发布微信、在幼儿园门口等显著位置张贴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告招生信息,公告内容包括:招生计划、报名方法、收费项目及标准、所需携带材料等。

3.公布录取结果。各幼儿园应在统一招生报名后一周内公布录取情况,对由于学额限制等原因无法招收的幼儿,要向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四、招生要求。

1.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各幼儿园要牢固树立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意识,招生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部署招生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2.坚持零起点教学。各幼儿园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幼儿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或变相测试,不得以开设小学化倾向课程等形式招引幼儿入园。

3.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备案)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收取报名费,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

4.严肃招生纪律。各幼儿园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超计划招生,不得擅自突破开班数和招生人数。民办幼儿园要自觉遵守“民办幼儿园学前教育行业协会”的有关规定。确因客观原因需突破招生计划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否则,将严肃追究幼儿园、园长及有关人员责任。招生过程中,全区干部、教师必须廉洁自律,严禁以招生入学名义索取、收受财物。

招生工作会议通知范文招生工作会议通知

根据《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划片招生的原则,城区小学按划定的服务区招生。现将xxxx年城区小学招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

1、育新小学:迎秀居委会、鼓楼居委会、南街村、东街村、北街村、东关村、马桥村(也可选择东韩学校)、花封居委会武松路以东、花封街(路)以南部分。

2、梧桐小学:怡园居委会实验中学以东部分住户、梧桐村、北何庄村。

3、花园小学:龙湾居委会、西关居委会、双桥居委会、梅花园居委会、西街村、将台南街(韩愈大街南)、宋庄自然村。

4、明珠小学:明珠居委会、商贸城居委会(汇丰路以西部分)和坛西居委会(汇丰路以西部分)、北韩庄村和黄河大道北原人事局家属楼、院、自来水公司家属院、地道所家属院、交警队家属院。

5、红星小学:红星村、廉桥村、西何庄村、许村、小坡掌村、明珠花园小区、愈花园小区。

6、赵唐小学:华鑫居委会汇丰路以东部分,包括聚源楼、牡丹苑、牡丹东巷、清风楼及其东侧广电局家属小院、愈新苑、气象局院内住户、国税局家属院、金阳巷、广电局家属院、怡园小区、桂花苑、金苑小区、丰乐苑、交通小区(交通局北侧)及其他散居户;怡园居委会(清风路以北、北何庄村西部分),包括锦鹏苑、新府花苑、新府滨河家园及其他散居户;锦绣家园(希望中学西侧)、毛庄、赵唐村(含鑫苑小区);钱唐村和花鑫居委会汇丰路以西部分可选择到赵唐小学或河雍小学。

7、河雍小学:华鑫居委会汇丰路以西部分(可选择赵唐小学)、育新居委会(不含原人事局家属楼、院、自来水公司家属院、地道所家属院、交警队家属院)、关耿唐村、富村、钱庄村、钱唐村(也可选择赵唐小学)。

8、韩愈小学:坛西居委会(汇丰路以东)、商贸城居委会(汇丰路以东)、坛东居委会、将台街韩愈大街以北部分、平山园居委会、花封居委会(不含武松路以东、花封街以南部分)、怡园居委会(北至清风路东至文化局家属院)、月季苑小区。

二、招生报名:。

报名时间:育新小学、梧桐小学、赵唐小学、河雍小学、红星小学五所小学报名时间为8月10日至14日;花园小学、明珠小学、韩愈小学三所小学报名时间为8月16日至18日。按上述报名时间,凡年满6周岁xxx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城区儿童,持户口本、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和正式购房发票、近两月电费发票)到所属学校报名。严禁各小学接收不足龄生(焦作市学籍软件系统设置有年龄限制,不足龄生无法注册学籍)。超龄生持户口本到教育局教育科核对学籍无误后由教育科出具证明报名。

三、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就学(持户口本和固定住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暂住地派出所流动人口暂住证(明)和居委会(行政村)居住人口证明、夫妻双方务工单位证明原件、电费发票)及进城经商者子女就学(提供户口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产证明或固定住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居委会常住人口证明原件、电费发票)证明材料由学校审核,根据情况安排学生入学。

四、持有xx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心连心服务卡》的企业经营者子女(持该卡、户口本)和来孟投资办企业的外来客商子女(持身份证、户口本、企业证明),可择校报名入学。

五、城区各小学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严格按划定的服务区招生,严禁跨区域招生。

xx市教育局。

xxxx年8月5日。

招生工作会议通知

经研究,定于5月26日(星期五)在实验中学总校,召开课堂教学改革现场会暨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会议。

参会人员:

各乡镇中心校校长、抓业务的副校长;全市中学(含各高中、民办中学)和局直小学校长、业务副校长、教导主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

会议内容及时间安排:

7:40——8:05报到,领取材料;。

8:05——8:30排队进入各楼层参观各班课堂改革情况;。

9:15——9:45教学反思,评课交流;。

9:45——10:15观赏课间足球操,

10:20——11:50在南五楼集中开会。

1.听取实验中学课改。

经验。

介绍;。

2.安排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3.领导讲话。

招生工作会议通知

各办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网络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工作,传达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政策及学院的招生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定于7月18日召开x年招生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x年7月18日(周一)上午。

二、地点:华南理工大学北区继续教育学院大楼34号楼会议室(待定)。

三、参会人员:办学单位负责人、招生人员共1-2人。

四、会议内容:

1.部署x年网络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工作;。

五、会议安排:

1.签到时间:x年7月18日上午8:30;。

2.签到地点:华南理工大学校内34号楼大堂(待定);。

六、会议费用:会议期间交通、住宿费用自理。(住宿可联系如家快捷酒店:)。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网络教育(网络成人直属班)。

联系人:电话:邮箱:

2.成人高等教育。

联系人:电话:邮箱: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联系人:电话:邮箱:

会议重要,请各办学单位相关人员务必参加,并于x年7月8日前将报名回执发至相关联系人邮箱。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x年招生工作会议回执。

继续教育学院。

x年x月28日。

招生工作会议通知

一、会议时间。

x年7月5日(星期二)下午14:30。

二、会议地点。

长安校区文汇楼c区二层报告厅(211室)。

三、参会人员。

1.相关校领导;。

3.各招生单位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x年7月4日。

招生工作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35号),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落实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求,在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中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强化并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制。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从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全过程管理,突出强调各级政府、招考部门、中学的职责,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不留工作盲点死角,杜绝安全事故发生。针对考风考纪薄弱地区,要采取约谈、加强巡视、派人进驻考点等方式,切实加强考风考纪监督,规范考试秩序,纠正违规行为。

强化政府部门协作机制。各地要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要完善考试安全体系,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学校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确保标准化考点各类设备正常运行,提高技术防范能力。要结合各地实际,采用二代身份证现场报名确认、现场采集照片和指纹或指静脉等生物特征、及时进行信息比对等措施严防替考。落实《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健全诚信制度,加强面向广大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宣传工作,在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须知等材料中增加相应法律条款内容,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

积极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各地要全面落实本地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专项改革,为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打下扎实基础。上海市、浙江省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抓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进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抓紧推进网上录取系统的完善升级,确保2017年高考录取工作平稳、顺利。其他省份要按照国发〔20**〕35号文件精神和本地改革进度安排,积极借鉴试点经验,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深入调研,集思广益,抓紧研究制订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报经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同时,有关高校要积极配合拟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切实做好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的工作。

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各地要加快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积极探索在高职分类招考中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完善高职院校多样化分类招考,规范面向初中应届毕业生的“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高职贯通招生,结合本地实际研究确定技术技能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进行招生。要进一步扩大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比例,20**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超过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2017年成为主渠道。

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各地和高校要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进一步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继续扩大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进一步增加中西部地区和录取率相对较低省份的招生名额。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进一步完善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倾斜,继续适度降低属地招生计划比例。认真落实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班高中毕业生计划。落实好内地高校招收新疆协作计划任务。

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动的渠道。继续实施国家、地方、高校三个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从5万人增加到6万人。各地要结合实施情况,进一步完善实施区域划定、考生资格认定等相关政策措施,会同公安等部门,优化资格审核程序,为考生提供更加简便、有效的报考服务。有关高校要进一步完善考核选拔办法,合理确定录取条件,努力完成招生任务。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另文部署。

落实和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升学政策。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政策措施,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都能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严肃查处利用随迁子女政策,通过非正常户口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

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各地要严格落实本地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的实施方案。要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考生审核工作责任制。要加强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学要按要求详实、准确、及时公示考生资格。

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自主招生试点高校要明晰试点定位,在认真总结20**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报考条件设置、优惠分值设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参考等办法,认真制订20**年自主招生简章,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合理确定考核内容和形式,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在高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与自主招生挂钩的考核活动,自主招生计划不得占用试点高校已公布的分省招生计划。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完善自主招生投档录取办法,试点高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改进和规范特殊类型招生。高校要加强对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校级统筹,做到统一制订规则、统一组织考试及选聘专家,统一公示合格名单及录取结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严格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命题和测试管理。加强对考评人员的选拔和管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建立违规评委黑名单通报机制。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合理确定合格人数和录取规模,规范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

改进投档录取方式。平稳推进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有关省份要认真论证、多次模拟、精心实施。对依据批次录取的特殊类型招生,要研究制定相应招生类型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防止因批次减少而大幅降低录取标准。进一步完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合理设置平行志愿数量,完善志愿填报及录取系统,细化工作流程,加强对考生的指导和服务,努力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

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各省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管责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重点加强对省属高校招生章程制订情况、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招生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规范、秩序混乱的部门或高校予以问责。各高校要建立校内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等多重监督机制,重大事项实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学校纪检部门要全程参与并监督招生考试工作,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加强第三方监督。教育部将对各地各校招生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各地和高校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招生信息公开机制,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确保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全公开。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中央部属高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资格考生信息和录取要求须及时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强化招生规范管理。各地和高校要进一步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号)提出的26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严禁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在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高校招生组或个别工作人员出现违规承诺争抢生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学校招办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的责任。

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高考报名资格、加分资格等造假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特殊类型招生试点高校,暂停或取消学校该特殊类型招生资格。对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按照《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认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要按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教考试〔20**〕2号)要求,周到细致地做好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的服务工作。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治安、出行、食宿、卫生等方面的综合保障,营造温馨考试环境。

各地要加强对招生宣传工作的领导,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国家考试招生政策,充分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早发现、有效应对不实宣传和恶意炒作,防止招生诈骗等有害信息传播。各地和高校要依据《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公布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妥善处置高校招生信访问题。

教育部。

20**年2月26日。

招生工作会议通知

各学区、镇(乡)中小学,县局直属各中小学、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了做好我县xxxx年中小学招生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xxxx年平阳县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时间:xxxx年5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开始,会期半天;。

2.地点:县教育局第一会议室(601室)。

二、会议内容。

2.布置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三、参加对象。

1.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负责人;。

2.各学区主任、分管副主任、具体经办人员;。

3.各高中校长、分管副校长、具体经办人员;。

4.各初中、小学校长。

四、其他事项。

请与会人员提前5分钟入场就座。

平阳县教育局办公室。

xxxx年5月16日。

招生工作会议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做好x年招生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招生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5月31日(周二)下午1:30。

二、地点:区职教中心校二楼报告厅。

三、出席会议对象:。

1、各小学、初中、高中、职教中心、电大、进修学校、社区学院校长。

2、各初中分管学生填报志愿工作的副校长、考务员、微机员。

会议分两个阶段,小学校长只参加第一阶段会议。

希出席会议同志准时参加会议。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x年5月27日。

招生工作会议通知

各学区、镇(乡)中小学,县局直属各中小学、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了做好我县x年中小学招生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x年平阳县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时间:x年5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开始,会期半天;。

2.地点:县教育局第一会议室(601室)。

二、会议内容。

2.布置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三、参加对象。

1.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负责人;。

2.各学区主任、分管副主任、具体经办人员;。

3.各高中校长、分管副校长、具体经办人员;。

4.各初中、小学校长。

四、其他事项。

请与会人员提前5分钟入场就座。

平阳县教育局办公室。

x年5月16日。

招生工作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xx大及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xx〕35号),按照xx届五中全会关于“落实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求,在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中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强化并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制。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从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全过程管理,突出强调各级政府、招考部门、中学的职责,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不留工作盲点死角,杜绝安全事故发生。针对考风考纪薄弱地区,要采取约谈、加强巡视、派人进驻考点等方式,切实加强考风考纪监督,规范考试秩序,纠正违规行为。

强化政府部门协作机制。各地要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xx〕4号)要求,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要完善考试安全体系,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学校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确保标准化考点各类设备正常运行,提高技术防范能力。要结合各地实际,采用二代身份证现场报名确认、现场采集照片和指纹或指静脉等生物特征、及时进行信息比对等措施严防替考。落实《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健全诚信制度,加强面向广大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宣传工作,在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须知等材料中增加相应法律条款内容,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

积极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各地要全面落实本地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专项改革,为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打下扎实基础。上海市、浙江省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抓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进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抓紧推进网上录取系统的完善升级,确保20xx年高考录取工作平稳、顺利。其他省份要按照国发〔20xx〕35号文件精神和本地改革进度安排,积极借鉴试点经验,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深入调研,集思广益,抓紧研究制订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报经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同时,有关高校要积极配合拟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切实做好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的工作。

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各地要加快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积极探索在高职分类招考中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完善高职院校多样化分类招考,规范面向初中应届毕业生的“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高职贯通招生,结合本地实际研究确定技术技能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进行招生。要进一步扩大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比例,20xx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超过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20xx年成为主渠道。

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各地和高校要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进一步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继续扩大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进一步增加中西部地区和录取率相对较低省份的招生名额。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进一步完善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倾斜,继续适度降低属地招生计划比例。认真落实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班高中毕业生计划。落实好内地高校招收新疆协作计划任务。

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动的渠道。继续实施国家、地方、高校三个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从5万人增加到6万人。各地要结合实施情况,进一步完善实施区域划定、考生资格认定等相关政策措施,会同公安等部门,优化资格审核程序,为考生提供更加简便、有效的报考服务。有关高校要进一步完善考核选拔办法,合理确定录取条件,努力完成招生任务。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另文部署。

落实和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升学政策。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政策措施,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都能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严肃查处利用随迁子女政策,通过非正常户口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

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各地要严格落实本地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的实施方案。要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考生审核工作责任制。要加强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学要按要求详实、准确、及时公示考生资格。

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自主招生试点高校要明晰试点定位,在认真总结20xx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报考条件设置、优惠分值设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参考等办法,认真制订20xx年自主招生简章,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合理确定考核内容和形式,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在高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与自主招生挂钩的考核活动,自主招生计划不得占用试点高校已公布的分省招生计划。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完善自主招生投档录取办法,试点高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改进和规范特殊类型招生。高校要加强对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校级统筹,做到统一制订规则、统一组织考试及选聘专家,统一公示合格名单及录取结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严格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命题和测试管理。加强对考评人员的选拔和管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建立违规评委黑名单通报机制。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合理确定合格人数和录取规模,规范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

改进投档录取方式。平稳推进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有关省份要认真论证、多次模拟、精心实施。对依据批次录取的特殊类型招生,要研究制定相应招生类型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防止因批次减少而大幅降低录取标准。进一步完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合理设置平行志愿数量,完善志愿填报及录取系统,细化工作流程,加强对考生的指导和服务,努力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

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各省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管责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重点加强对省属高校招生章程制订情况、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招生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规范、秩序混乱的部门或高校予以问责。各高校要建立校内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等多重监督机制,重大事项实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学校纪检部门要全程参与并监督招生考试工作,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加强第三方监督。教育部将对各地各校招生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各地和高校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招生信息公开机制,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确保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全公开。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中央部属高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资格考生信息和录取要求须及时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强化招生规范管理。各地和高校要进一步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xx〕1号)提出的26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严禁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在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高校招生组或个别工作人员出现违规承诺争抢生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学校招办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的责任。

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高考报名资格、加分资格等造假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特殊类型招生试点高校,暂停或取消学校该特殊类型招生资格。对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按照《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认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要按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教考试〔20xx〕2号)要求,周到细致地做好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的服务工作。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治安、出行、食宿、卫生等方面的综合保障,营造温馨考试环境。

各地要加强对招生宣传工作的领导,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国家考试招生政策,充分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早发现、有效应对不实宣传和恶意炒作,防止招生诈骗等有害信息传播。各地和高校要依据《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公布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妥善处置高校招生信访问题。

教育部。

20xx年2月26日。

招生工作通知

尊敬的客户:

十分感谢贵司长期以来的支持与厚爱,使双方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平台!

由于劳动力价格上升、原材料价格上涨,目前给贵司的产品已底于成本,让我们的合作难以为继。

本着长期诚信服务、共同发展、质量取胜、共享利润的经营理念,为了我司的可持续发展能更好的为贵司长期服务,我司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按新报价单打八折)。

鉴于双方此前的合作关系一向较好,现特致函贵司从20___年___月___日起执行,为此对贵司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期望得到您们的谅解与支持。

特此函告顺祝商褀!

______公司。

20___年___月___日。

招生工作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是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的一种公文,那么,以下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招生工作会议通知,内容仅供参考。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做好x年招生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招生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5月31日(周二)下午1:30。

二、地点:区职教中心校二楼报告厅。

三、出席会议对象:。

1、各小学、初中、高中、职教中心、电大、进修学校、社区学院校长。

2、各初中分管学生填报志愿工作的副校长、考务员、微机员。

会议分两个阶段,小学校长只参加第一阶段会议。

希出席会议同志准时参加会议。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x年5月27日。

各位教职工:

为做好x年招生工作,兹定于6月23日(星期五)下午3:00在校报告厅召开x年招生工作会议,请各位参加招生工作的老师(名单见附件)准时参加。

校长室。

x年6月18日。

各小学:

为落实好x年招生工作,根据招生工作进程安排,经研究,决定召开小学招生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x年6月7日(星期三)下午14:15开始。

会议地点:松阳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三、参加对象。

全县各小学校长,实验小学、水南小学、阳溪小学、城北小学、叶村小学、斋坛小学、古市小学的分管副校长。

四、其他事项。

1.请各相关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

2.请各学校准备好本校的招生工作调研摸底材料。

松阳县教育局。

x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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