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社区综治工作制度大全(17篇)

时间:2023-12-08 09:29:15 作者:雅蕊

规章制度有助于确立各种权利和义务,使人们在共同的基础上协商和合作。规章制度对于维护组织正常运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以下是一些典型案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认知。

社区工作制度

为夯实社区管理的基础工作,按照责任分工“线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社工在负责分管线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责任区块内的各项日常工作。

区块。

责任。

走访。

走访要有书面记录,详细记录每户走访对象的具体情况,并有走访对象的签署意见。走访记录要长期保管积累,形成社区民情档案。

各个社区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走访碰头会,沟通交流,互换信息,共同研究解决走访中发现的问题。

社区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定期对每位社工的走访情况和走访记录进行评议,签署建议意见。

每周走访住户未达5户,或走访记录不完整、走访对象未签署意见的,认定该周走访未完成。

根据全年的走访记录和反馈意见等各方面情况,由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和街道驻社区干部对每位社工年度走访工作作出评价,作为日常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全年3周以上走访未完成,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12周以上走访未完成,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社区办不定期采取各种形式,对各社区网格化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作为日常考核的依据。各社区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本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落实。

弄虚作假达3次,日常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社区内全年平均每人2周以上走访未完成(副书记、副主任)日常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社区工作制度

按照统筹工作需要与个人生活需要、考勤与工资奖金及年度考核挂钩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工作日。

值班。

加班。

1、考勤由社区书记、主任负责,各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具体办法。

2、上下班迟到或早退15分钟内(含15分钟),每3次视作事假1天。

3、上下班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每1次视作事假半天。

4、旷工按事假的`两倍计算。

5、公差视作出勤,以上级通知或书记、主任指派为准。

分为事假、病假、年休假、生育假,请假以书面形式逐级审批,病假、生育假需出具医院病假条。书记、主任请事假、病假1天以上报街道联系领导审批;其他人员请事假、病假3天以内,由社区书记、主任审批,3天以上(含3天)由社区办审批。年休假、生育假报社区办审批。

日常考勤与奖金、年度考核挂钩。当月事假累计在3天以内,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考勤奖,5天以内(含5天),考勤奖按全月的70%支付,5天以上10天以内(含10天),考勤奖按全月的50%支付,10天以上不支付考勤奖。因病请假,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考勤奖。全年事假累计达30天,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旷工累计达15天,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各社区每月初将社工上一月考勤情况上报社区办,社区办根据上述规定计算发放考勤奖。社区办将不定期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督查,如社区上报的情况经核查不符合实际,书记、主任当月的考勤奖按应发额减半发放。

社区综治工作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委会员、组长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调解员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布置任务,学习法律及调解知识,学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

二、做好调解中纠纷有登记、调查有材料、谈话有笔录,重大疑难纠纷有协议,回访有记载、结案后订卷保管。

三、按上级统一部署,做好各类表格的统计上报工作。

四、一般纠纷半月内回访一次,重大疑难纠纷及时回访。

五、对纠纷重点人,重点事、重点户每季度进行一次排查,做好检查记录。

六、做好对调解人员的总结评比工作,口头表彰有记录,书面表彰公布上墙。

社区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社居委日常管理,加强服务,提高效率,确保正常工作,推进社居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社居委人员的出勤、缺勤,由专人负责记载,按月计结,作为月发工资的依据。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作息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特殊情况应延长工作时间及周六、周日加班工作,季节变化根据街办通知适当调整作息时间。

2、请事假应征得主任同意,请病假应及时告知。当月病事假三天以上,超过部分计扣工资、奖金。社居委正职外出三天以上的应向街道报批。

3、工作时间外出办事应相互转告去向,以便随时取得联系。

1、严格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盖章应登记,办公桌、凳、橱等居委公用物品应登记造册,爱惜使用,不得拖散遗失;工作变动时应及时移交清楚。

2、对电脑、打印机、电教设备要专人管理,室内健身器械要专人管理。

3、征订的各类书报杂志要归放整齐,便于阅览、学习。

4、节约水、电,下班时关好门窗,关闭水、电源等。

1、办公室卫生坚持每天一小扫,每月末一大扫,保持清洁卫生,窗明几净,物品堆放整齐,无蛛网灰尘。

2、会议室、活动室有专人负责保洁,台凳物品归放整齐,墙上图表等规划有序。

3、室外无杂乱脏物,自行车等车辆在指定地点停放。

1、每逢重大节假日,社居委干部应加强治安值班,并安排巡逻值勤人员,节前先应向街办、派出所报值班名单;值班时间与上班作息时间相同。

2、值班期间认真负责,及时处理紧急事项,遇到重大事情,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值班记录。

社区工作制度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科普网络、科普队伍、科普陈地建设为重点,以街道指导思想为主体,社区为基础,以动员个方面力量,共同营造崇尚科学,破除迷信、抵制歪理邪说的良好氛围,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我市“两个文明”建设。

向社区广大居民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宏扬科学精神。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在社区居民群众中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1、每季度举办科普讲座一次;

2、每两月制作科普专栏一期;

3、利用节假日在辖区青少年中开展科技教育活动;

4、在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宣传活动,向居民散发科普宣传资料;

5、科普活动室定期向居民群众开放;

6、并充分发挥作用;建有一支科普宣传队伍、科普志愿者队伍,开展专项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

8、建立社区科普工作资料档案,使科普工作规范化。

9、科普工作纳入社区居委会《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科普工作做到记录齐全。

10.市民学校开课每年6次以上,文化活动室订有科普刊物,集有科普资料。

11.科普宣传窗做到内容经常更新。

12.社区科普活动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每年开展以居民特别是青少年和老年人为对象的科普活动10次以上。

13.社区居民开展科学、文明、健康的'群众性健身文体活动,每年5次以上。

14.社区环境整洁、优美、安全。社区内无*影响,无封建迷信、无赌博活动,无社会丑恶现象和其他愚昧落后的习俗活动。

社区工作制度

为切实担负起本社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本辖区的稳定与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信息报告制度。

社区要及时向综治联络员、信息员收集情况,并采取针对性措施,要充分发挥其在群众中优势,多方收集情况,对本社区发生的重要情况,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街道综治办及相关部门。

二、学习例会制度。

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一是总结前期工作,组织学习上级文件、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二是分析治安动态、不安定因素,商讨疑难纠纷的调处方案;三是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社区调解委员会要认真落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明确上交街道有关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有当事人要求上级调处的.报告;2、有社区调解委员会的调查材料和初步意见;3、有确实解决不了的理由。

四、归正人员帮教制度。

摸清本地区“归正人员”和违法青少年的基本情况,因人而异,组织帮教力量,开展帮教工作并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争使每位帮教对象弃恶从善,走上正路。

五、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积极开展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建立法制宣传栏,健全法制教育阵地;结合本地实际,利用宣传窗等多种行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

六、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全面掌握本辖区出租屋的分布情况,加强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好流动人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登记注册。

七、安全防范制度。

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发挥好义务巡逻队的作用,根据每阶段治安形势状况,开展护村活动,作好执勤记录。

八、突发性事件处置制度。

发生突发性事件,综治干部必须及时赶到现场,采取果断措施,妥善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同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遇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国家、集体受到损害时,要全力组织抢救,属刑事或治安案件的,按规定保护现场,收集、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尽快侦破案件。

九、台帐、档案制度。

建立台帐制度,对本社区的信息传递,矛盾纠纷化解、帮教工作、流动人口、出租屋等情况要手续完备,及时登记,及时归档,实行规范化管理。要及时上报各类月表,真正做到台帐与报表相符,报表与实际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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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维稳工作制度

结合,社区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重点排查,及时有效调处村。

本级矛盾纠纷,防止矛盾升级。民间纠纷调处率要达l00%调处成功率达90%以上。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信息,要及时向社区负责人报告,重大的维稳信息和矛盾纠纷要在第一时间向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报告。对瞒报、漏报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责任人责任。

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维稳工作例会,分析治安形势,研究部署维稳工作;根据各个时期维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采取必要措施;督促检查好综治协管员、巡防队员工作落实情况。

2、负责排查调处本社区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投诉;。

3、督促落实户代表议事制度,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4、负责收集、反馈本社区的维稳信息和群众的意见、建议;。

5、组织巡防队对村民进行治安巡逻,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6、配合街道、社区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交通、消防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7、安排好本社区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邪教痴迷者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中心工作开展。

学校综治安全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综合治理工作,依据《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在岗的学校所有工作人员。

1.教师在课堂上,除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外,还应严密组织课堂秩序,并留心学生注意身体、精神等诸多方面的状况,保证学生课堂中的安全。

2.教师应按学校有关要求(班主任要到班,科任按时值勤)积极维护好课间秩序,避免各类伤害事故发生。

3.学生进校前,应按要求在指定地点集合。班主任教师应按时去接学生进楼,并全程护送至教室。

4.学生一经进校,除放学外一律不准擅自出校,如遇特殊情况,须经校长批准,由教师陪同出校。

5.学生放学,一律统一站队,由班主任教师护送离校,并按要求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和执勤教师共同护送学生到解散地点。

6.学生参加体育竞赛或活动,责任教师(体育教师、班主任教师、裁判员教师等)应组织学生做好准备活动,以避免伤害事故发生。

7.学生参加校内集会或校外活动,一律安排配班教师。配班教师应协同班主任教师组织好学生秩序,责任共担。

8.学校实行静校制度,任何人员不得在放学时随意滞留学生。

9.任何人不得指使允许学生使用电器。

10.后勤部门每学期检查维护一次学校的门窗、护栏、墙皮、电线设备及防火设施等,体育教师每学期检查、维护一次体育设施,保障学生不受伤害。

11.教职工如发现不安全因素,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上报学校,有责任按照学校各项要求完成各自工作任务。

12.教职工不得参与邪教等会、道、门活动,不得向学生传播不健康思想。

13.教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4.教职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侮辱学生或侵害学生人身权力。

15.教职工不得向学生违规收费,严禁在校传销,代销未经学校许可的有关物品。

16.教职工一律不许让学生从事为教职工服务的事情。

17.教职工应礼貌对待每一位来校家长,不得与家长发生任何争吵。

18.教职工之间应团结友爱,语言文明,不得挑拨离间,造成事端,不得发生教职工之间争吵甚至打斗行为。

19.教职工之间注意校外的自身言行,不得因此而影响教师乃至学校的声誉。

20.教职工应加强防火、防盗意识,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21.教职工在校不得私自使用与教学无关的电器。

22.教职工不得窃取学校财物,不得借用公物长时间不还而据为己有,不得丢失公物,不得因违规使用公物而造成公物损害。

23.校财务人员应该严格执行有关财产保管制度和财经手续纪律,不得因此给学校造成损失。

24.违规处罚:

如有违反以上有关条款,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将由学校行政依据上级和我校有关规定,扣除当事人、主管主任、主管校长的安全奖,并视情节提出相应的处罚意见,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公布执行处罚。

学校综治安全工作制度

1、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区卫生局、教育局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区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乡镇综治办工作制度

1.当好参谋助手。紧紧围绕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工作要求,认真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工作措施,对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提请党委政府和综治委研究落实。

2.维护社会稳定。全面掌握辖区社会稳定形势,牵头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督促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置重大复杂矛盾纠纷。

3.落实防范措施。督促、指导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治安防范措施,组织开展治安混乱地区、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4.推进社会管理。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流动人口、社会闲散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邪教人员及其他高危人员的帮教服务和管控工作,协同做好法制教育宣传、安全生产等工作。

5.开展平安建设。组织村和辖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落实综治措施,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6.组织群防群治。督促辖区村(社区)和各部门、各单位健全综治组织,建立治保会、调解会,督促指导有关单位管理妤综治社工、保安队员、流动人口协管员和其他群防群治队伍,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活动。

7.落实综治责任。严格建立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检查,总结推广工作经验,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提请表彰奖励,对发生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视情形进行警示或提出一票否决、黄牌警告建议。

8.加强绩效考评。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明查暗访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法,对综治工作跟踪查效和全面考评,促进提升整体绩效。

社区警务工作制度

为强化安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品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打造平安学校、和谐校园,制定本制度。

1、本校学生凭校牌进入学校。

2、门卫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并做好解释工作。

4、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门卫对照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门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必要时,要求外来人员将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放在门卫室,待离校时领走。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学校教职工车辆进入学校要先向门卫室打招呼,并按学校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

3、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学校工作人员的引领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1、门卫室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2、门卫室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进行查验,凭学校签署的大宗物品出校通知单,查验核实并登记后方可放行。

3、门卫室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安全。

社区警务工作制度

一、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凡是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都必须到方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出租房屋的条件: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都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危房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准出租。

三、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程序:出租人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登记备案经审核符合出租条件的,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时,出租人、承租人与村(居)委会签订治安责任书。

六、有关处罚:

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出租房屋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出租人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的,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明承租人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的,处2000以上3000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治安全队伍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综院治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院综治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综治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师生员工进行系统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其综合治理思想认识,提高其安全防护意识,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技能;建立健全综治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范措施,切实降低事故及矛盾纠纷发生率;依法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及矛盾纠纷。

第三条  学校综治安全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贯彻“一岗双责”基本做法,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成立学院综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学生处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后勤处负责人、保卫部门负责人、各系(部)负责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学院书记、院长兼任,副组长由分管院领导兼任。书记对学院综治稳定工作全面负责,院长对学院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学生处负责人、保卫部门负责人为学院综治安全工作联络员,负责及时了解学校综治安全工作情况,迅速准确传达落实上级机关和学院领导有关综治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定期汇报综治安全工作情况。辅导员、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负责。学院建立兼职信息员队伍,各处室分别设立兼职综治信息员,负责本部门矛盾纠纷摸排,信息报送及在部门领导指导下,完成本部门综治工作具体措施落实。全院教职工均有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  学院综治安全工作要与地方公安、交通、消防、卫生、综合治理、新闻宣传等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合作,齐抓共管。进一步深化综治安全管理工作,优化办学环境,争创“安全文明校园”。

第三章  宣传教育

第六条  要把综治安全教育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学院的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及时传达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行政机关有关综治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

第七条  学院安全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学生活动、学科教学渗透等形式,针对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以及知识结构、认知能力等来进行。在校内醒目处公布火警、匪警、急救、交通事故及当地派出所的报警电话号码,开辟安全教育专栏。

第八条  学院应将师生员工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防敲诈、防诈骗、自防自救、心理健康、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等教育,形成全方位的安全教育体系。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和遵守学校制度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第九条  要定期举办学院综治安全知识培训班,对学院综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管干部、保卫人员和教职工进行轮训,提高对综治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变处理能力。

第四章  规章制度

第十条  建立健全各项综治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逐步实现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第十一条  实行学校集体外出活动报批制度。组织学生外出活动,要有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并指派有经验的教师事先勘察活动场所,弄清有关情况,消除事故隐患。凡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组织学生前往。组织集体活动外出不得租用车况不良和无牌证交通工具,严禁乘坐无证照人员驾驶的车辆、船只,不得超载。

第十二条  实行综治安全事故(事件)报告制度。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及矛盾纠纷、学生应立即向学管干部(辅导员、班主任)或学院保卫部门报告,学管干部、保卫人员应在处置的同时,及时向系部、学生处、保卫部门负责人报告,学生处、保卫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并向院领导报告。凡学校发生上报上级部门事故,应在规定时间内报经院领导同意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任何人未经院领导同意,在发生安全事故后不得接受媒体记者的采访。

第十三条  实行安全工作检查制度。保卫部门要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处室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及时处理,及时下达整改通,消除隐患。职能处室应迅速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四条  建立门卫安全管理制度。门卫人员必须严守校门,严禁闲杂人员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封闭管理期间,严禁学生私自外出,严防外来人员来校园闹-事等事件发生。按规定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门卫人员的安排要认真考核,不能安排老弱病残人员做门卫工作。

第十五条  建立用水、用电安全制度。后勤服务部门要保证水源安全卫生,经常给饮水系统清洗、消毒,确保饮水安全。抓好食堂、宿舍及公共场所的用电防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存放管理。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禁止学生在教室、宿舍内私拉电源等,不准使用热得快、电炉、点蜡烛,不准在宿舍内做饭等。

第十六条  建立节假日值班保卫制度。凡重要节假日必须由学院作出值班保卫安排。凡安排值班的工作人员要准时到岗、坚守岗位、加强巡视、做好记录。如出现突发事故必须及时处理并向当班领导报告。

第十七条  建立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对综治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高度重视学院周边环境整治。要借助派出所的警力,及时消除有碍周边秩序和学生安全的各类治安隐患,使学校周围有一个健康、安全、文明的环境。

第十九条  后勤处要加强校舍和生活设施的.管理与维修,消除事故隐患。要定期(特别是雨季来临之前)对校舍和生活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维修、消除。

第二十条  保卫部门要加强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要依靠当地公安部门做好校内治安保卫工作。要加强学生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男同志未经许可不准进入,学生宿舍的门窗应保持牢固。要健全、完善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并经常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堂要严把食品关,饮具、用具和食堂环境必须符合卫生要求。要重视传染病的防治与管理工作,坚持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发现患传染病的学生,应立即与其家庭联系并通知有关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染病蔓延。

第二十二条  做好学校防火工作。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新。实践教学、实训练习要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要有教师现场指导。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药品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严格管理,要严格危险品购买、保存、使用的审批程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第二十三条  学校组织文艺演出、报告会等活动,应对活动场馆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是电路和消防器材。在礼堂、影剧院开展活动,应预先安排好紧急情况下的安全通道。

第六章  事故处理及奖惩

第二十四条  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综治稳定矛盾纠纷摸排化解工作作为教职工岗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稳定事件,相关人员一律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实行学完综治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对见义勇为,为保护国家财产或师生安全作出贡献者,对学院和-谐稳定做出贡献者,要给予表彰奖励;对遇险不救、临危脱逃者,对制造不稳定因素,造成重大影响者,要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玉都镇地处泾川县北部塬位,东邻丰台乡,南连城关镇,西依党原乡,北接红河乡和镇原县,总面积约102平方公里。全镇共辖16个行政村,129个村民小组,6449户、27982口人,总耕地面积63212.8亩,人均2.2亩。现有社区矫正对象5人(其中缓刑4人、假释1人),刑释解教人员14人,社区闲散青少年19人,精神病患者21人。今年以来,镇综治维稳工作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努力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扎实开展矛盾积案化解年活动,稳步推进平安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综治维稳工作基础。及时调整充实了综治委、综治办成员单位人员,建立了综治维稳工作中心,配备了专门工作人员,落实了专门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严格实行“六联”工作机制,落实“六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各种档案资料,规范记载运行“十种表薄卡册”,综治基处建设达到了“六有”标准。同时,切实加强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建设,着力提高党的凝聚力向心力,各村均成立了以村任组长的村级综治领导小组,分别配备了4-7名综治协管员和信息员。积极发展壮大巡逻队、治保员、信息员、协管员等群防群治队伍,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前全镇群防群治队伍扩充到53人,维护社会治安工作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二是深入化解矛盾,确保社会治安和-谐稳定。充分发挥综治维稳工作中心职能作用,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坚持经常性排查化解与集中排查化解相结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信访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和领导包案责任制。至目前,全镇共接待各类咨询230余次,调处矛盾纠纷111起,调处成功率100%。

三是广泛宣传发动,深化平安村镇创建活动。年初确定郭家咀、王寨两村为县级平安创建示范点,通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活动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开创了人人共建平安、人人共享平安的浓厚氛围,有效增强了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安装了电子报警器,充实了群防群治队伍,为“平安玉都”建设夯实了工作基础。

社区综治责任书

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系列平安建设,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关于社区综治。

责任书。

供大家参考借鉴。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综治工作力度,维护社区平安稳定,为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和保障,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制订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平安建设、防邪、禁毒、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为一体的综治工作综合目标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1、各社区内单位、企业、学校建立健全综治工作领导机构及各项。

规章制度。

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建立健全治安巡逻队伍及制度,坚持巡逻,不走过场。

3、建立健全信息联络员队伍及制度,及时发现苗头,趁早解决隐患,做到小事不出本辖区,大事不出社区。

4、增强防邪、禁毒、维稳工作的高度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每月20日之前对辖区进行全面排查,并将排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

5、随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好记录,归纳成档,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处理或引导、暗示群众上访,或导致矛盾激化,经调解无效或在权限外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社区调解委,由社区调解委组织调解。

6、积极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在辖区内开展的各项活动或个案调查处理工作。

7、及时做好软件资料上报、整理、汇总工作,随时迎接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抽查。

8、将综治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考核单位:彭于埠社区。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学校。

考核人:

责任人:

20xx年2月21日。

以党的十七次人民代表大会精神以及胡关于深入贯彻学习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区“关于开展新一轮平安建设”的工作要求,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系列平安建设。维护社会政治安定和治安稳定。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系列平安目标,结合**街道及各社区的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1、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列平安、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社区要把综治、系列平安、法治建设活动纳入年度总体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制定。

工作计划。

和规章制度,健全组织网络,完善各项工作措施,按照综治、系列平安、法治建设及各专项工作要求做好各项系列基础台帐。

2、认真做好突出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掌握和了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动态,做到信息畅通,报告及时,措施有力得当,做到“三个确保、一个零指标”。

3、开展以“崇尚科学、珍惜生命、关爱家庭、反对邪教”为主题的反邪教警示教育,努力推进“无邪教”社区创建活动,形成全社会反邪教的强大氛围。

5、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建设,在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指导下,社区调解室贯彻“依法调解、以德协商”的方针,对各类矛盾纠纷做到发现、疏导、化解及时。纠纷调解率达98%,不发生民转刑案件。

6、深入推进社会治安大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警务、网络化巡逻,建立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社区治保会要发动志愿者队伍,开展护楼护巷,与新村小区物业保持沟通,共建安全卫生小区,注重和推进技防监控建设,大力推广家庭安装红外线“智能型”报警器。

7、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积极开展新一轮系列平安建设,努力推进平安社区创建活动。综治、社区警务、治保、调解、外来人口管理“五位一体”组织机构健全,各项活动正常,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措施落实。

8、进一步加强外来人口管理,暂住人口、私房出租户管理制度健全,外来人员信息社会化采集工作扎实,信息输入及时,外来人口中不安定因素和人员情况底数清,情况明。

9、积极抓好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大力宣传消防和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排查和掌握“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进行整治,防止发生重大火灾和安全生产事故,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10、进一步加强社区娇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关心娇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和生活,做好娇正对象的帮教工作。防止脱管、漏管和失控现象的发生,多渠道安置就业,帮教率达到95%以上。重新犯罪率下降。

12、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建立青少年维权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工作机制,落实对轻微违法犯罪青少年帮教措施,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规范中小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良好,师生满意度达90%以上。刑事作案成员中在校学生比例在5%以下。

13、积极开展“依法治区”法治建设,配合“律师进社区”,大力开展“xx普法”宣传活动,努力推进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14、认真贯彻落实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综治、系列平安、法治建设的阶段性工作部署和专项整治活动。注重调查研究,积累工作经验,推广典型事例。

15、本责任书工作实效,作为年度考评依据,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16、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街道和各社区各执一份。

**街道党工委社区(村)党委(总支)。

**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村)委会。

(领导签字)。

20xx年月日。

(领导签字)。

20xx年月日。

为了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确保辖区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根据实际,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各责任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强化“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感,把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解决突出、重大问题,认真兑现奖惩。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及重大案(事)件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综治工作晋职晋级和奖惩直接挂钩,建立主要领导干部综治工作档案,督促组织、人事部门与街道综治办建立起相关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按规定加强各级综治机构建设,各责任单位要明确1名专职人员抓综治维稳工作。综治经费、维稳经费、平安建设经费、群防群治经费等应予以保障。

二、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各责任单位要认识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转发《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和省、市、区的部署,把平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统筹安排,加强知道督办,给予人、财、物保障,全面落实综合治理措施,扎实开展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平安大道等基层安全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提高水平,扩大规模,推进平安街道建设向纵深发展。

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不发生影响全省和本地区稳定的群众性事件和信访突出问题。继续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落实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积极预防、妥善处置各类重大纠纷、群体性有关的事件和突发事件。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挫败境内外敌对势力、邪教组织的阴谋破坏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

四、始终保持“严打”整治斗争的高压态势,控制刑事案件总量,遏制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上升势头。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决铲除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严重经济的犯罪、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坚决查禁取缔“黄赌毒”,深入开展治安复杂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对学校及周边的综合整治。

五、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意见》,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努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防范恶性暴力犯罪案件、重特大治安灾害事件的发生。加强责任单位党组织、政法组织及其治保组织、调解组织、内部保卫组织建设,健全完善责任单位治安防控机制,大力开展群防群治,建立完善各级政府、受益单位和个人共同出资的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因地制宜地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防范机制。加强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深入开展全民法制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扎实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

七、充分发挥社区的组织协调、例会、检查考评的作用,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国家安全防线建设、电力设施保护、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等项工作落到实处。

本责任书的执行,由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指导督促并和社区进行检查考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问题突出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视情况查究领导责任。若单位责任人变动,本责任书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龙泉街道龙山社区居委会(盖章):

治安责任单位(盖章):

20xx年3月30日。

乡镇综治办工作制度

1、工作例会制度。每周召开工作例会,总结工作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制定推进措施,协调解决重大矛盾纠纷、突出治安问题。

2、首问责任制度。遇到矛盾纠纷、突发事件或群众来访时,中心在岗接洽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应第一时间登记备案,及时分流交办,协调解决问题,重大情况及时报告中心主任。首问责任人应全程跟踪工作进展,确保办理程序规范、处置有力、群众满意。

3、情况报告制度。中心负责收集辖区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情况信息,实行“零报告”制度,遇到突发、紧急事件应随时报告。

4、督查督办制度。对上级交办、领导批示的重要事项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应及时开展督查督办,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5、协作配合制度。强化各组成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规范工作人员管理,定人定位、明确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各类基础台账。

6、检查考核制度。定期对各组成部门及辖区有关部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制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统一制定考核标准,定期会同各组成部门对中心工作人员绩效进行考核评定,兑现奖惩。

社区党建工作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部姿员要按照分工,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

2、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3、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4、党支部会议的议题,由支部书记根据不作直接确定,其他委员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支部书记沟通。

5、党支部委员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及有关事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6、支委会决定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7、会议要做好记录,决议形成后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会议研究具有保密性的内容,与会同志要严守机密。

二、社区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范围。

2、讨论和决定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3、讨论、检查社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情况。

4、讨论和决定向街道党工委的请示、报告、总结等重要事宜。

1、社区党支部联席会议由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居委会委员会主任、驻社区单位负责人、社区内的知名人土、社区工作者参加。

2、社区党支部联席会议由社区党支部书记召集。

3、社区党支部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包括:通报近期工作进展情况;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有关指导性的工作意见、指示;对社区服务等重要事项进行协商、协调;研究其他有关事项。

4、社区党支部联席会议可以定期召开,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综治维稳工作制度

为切实做好我园综治维稳工作,确保全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自身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综合安全治理、维护校园稳定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分析形势,及时向上级维稳部门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二、经常开展社会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及反宣传、教育、防范和处理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群体的事件。

三、经常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群防群治队伍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四、适时开展维稳综治专项活动和重点整治活动。

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的各项措施。

六、研究制定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具体检查考核办法,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和责任查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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