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安全合同大全(16篇)

时间:2023-11-23 05:53:38 作者:字海 监理安全合同大全(16篇)

合同协议的签署为商业活动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使得各方可以依法行事。下面是一些合同协议范文,供您参考,希望能对您起到启示和指导作用。

设备与安全监理合同

委托单位(甲方):cccccccc苑社区监理单位(乙方):xxxxx爆破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依据《^v^合同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xx)、^v^关于《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切实加强爆破物品管理,确保爆破施工生产安全,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委托的安全监理服务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利共同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cccccc础石方爆破工程。

二、工程地点:ccc县板ccc路与莲ccc山路交汇cc西北角。

三、爆破施工单位:xxxxxxx。

四、监理范围:石方控制爆破安全监理工作。

五、监理内容:按照经^v^门认定及专家评审确认的控制爆破等级进行爆破安全监理。

六、监理期限:自爆破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爆破工程结束。

七、合同价款与付款结算方式:

1、监理费用:根据《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gyd102-20xx,合同签订时,暂按合同额的收取工程爆破安全监理费。如果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加、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增加部分工程量的工程爆破安全监理费。

2、付款方式:委托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额对应的安全监理费用。

八、委托单位权利与义务:

1、负责处理外部协调工作。

2、支持配合监理单位的工作,对监理单位所作出的指令、批复、通知等有关文件及时签认。

3、督促施工单位向现场监理人员提供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类资料。

4、负责现场监理人员的办公生活、交通差旅及出发补助等费用。

5、及时支付监理费,由于委托方延迟付款时间而导致监理合同中止,责任完全委托方承担。

九、监理单位权利与义务:

1、负责本工程爆破施工的安全监理。

2、指派一名爆破监理技术人员常驻现场,严格按照相关的规程、设计、评审、审批的内容及监理规范的条款实施监理工作。

3、监督爆破施工单位按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若发现施工单位的爆破作业不符合相关规定,可立即要求其改正、整改或停工,并报告委托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

4、查验爆破有害效应是否控制在设计范围内,审验爆破作业人员资格,制止无资格人员从事爆破作业。监督民用爆破物品领取、清退制度的落实情况。

5、根据施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例会,提出并解决施工中相关的问题且做好各种资料的签证工作。

6、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监理工作的内部资料收集管理和归档工作。

十、其它。

1、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变更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贰份,委托方、监理方各执一份。

委托单位(章):监理单位(章):

委托单位代表(签章):监理单位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监理安全生产合同

工程名称:

甲方:(建设单位)。

己方:(施工单位)。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工程实施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依据国家和江苏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

根据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苏州市建设局文件(苏建价[]号)《关于转发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施工合同中明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市政工程的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分为基本费(1.0%)、现场考评费(0.6%)和奖励费(0.2/0.4%),另外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增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方案论证、审查等费用,由施工单位在措施费中单独计取。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施工用地、合格的施工设施和真实、准确、齐全的地下管线资料,组织勘察,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

3、甲方有权随时进行监督、监督,并有权责令乙方清除不安全隐患的权利。

4、甲方可以委托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实行全过程监控。

5、甲方有对乙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取得的突出成绩给予奖励的权利。

6、甲方有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安管理政策、法规,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章,不服从甲方管理等行为进行处罚直至单方解除合同和权利。

7、甲方安全责任人员应检查乙方自带或外租机械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临时用电设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并进行验收。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施工单位承接工程业务应当具备相应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责任制度,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和特性配备足够专职安全员。

2、施工单位对现场和作业面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技术防护措施费用于安全防护,符合建设工程安全标准。

3、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工作人员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乙方有权制止违章行为,并提出批评、拒绝执行以及检举、控告的权利;乙方明知甲方人员违章指挥而不制止并造成损失,乙方承担责任。

4、因甲方过错,造成己方人员或财产的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乙方负责人必须履行对其招收的全体务工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生产教育的义务。

5、乙方必须为其招收的外地务工人员办理所需的一切必要手续和证件,在项目开工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6、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法纪,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本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在为甲方工作期间,乙方自带或外租的设备、设施,确保性能完好,进入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应当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和设备履历书。经甲方安全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凡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投入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持证上岗。

9、乙方在施工期内,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经常维护保养。严禁偷盗、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10、在施工期内,乙方得生活区要符合甲方文明工地的要求,搞好并保持宿舍、食堂等处的环境卫生。

11、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岗,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冬季,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等电器设备。

12、夜间施工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做到不扰民。

13、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古迹时,要立即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严禁破坏、私自收藏、倒卖或隐瞒不报。

1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交通、施工、机电、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伤者,采取措施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现场,积极主动的配合甲方处理事故。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五、奖励与处罚:按照工程项目所在项目部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协议为劳务合同的从合同,随劳务合同生效而生效,劳务合同解除之日起,本协议自然失效,但因乙方违背协议,造成主合同终止,不影响本协议责任条款的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安全监理责任合同

为了做好商场的治安、防火工作,加强对专柜人员或进行业务活动人员的管理,保证商场的正常经营秩序,经双方协商签订本《责任书》。

1、凡在宜*万千百货进行经营、展销、促销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商场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物管部人员的管理,共同维护好商场的秩序。

2、人员或进行业务活动的人员,严禁在商场内吸烟,所有人员必须接受物管部进行的治安消防知识的培训,违者按宜*万千百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奖惩规定》给予处罚。

3、专柜对其展柜或柜台进行改造、装修、安装电器设施、粉刷的,一律要在事前到物管部办理手续,经审批后方可进行,违者物管部将不予让其进场装修施工。

6、专柜人员违反宜*万千安全管理规定,给本商场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物管部将按相关规章制度对专柜给予5000元至10000元的经济处罚。

7、在经营时间内发生商品丢失、短少、被盗现象,均由专柜自行负责,商场物管部协助查找和配合向辖区派出所报案,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8、凡在宜*万千百货有限公司进行招商、展销、促销的单位员工,均对商场安全管理负责。

10、禁招商专柜从事与经营内容无关的其它活动。

11、一式2份自签订之日起有效,供应商及物管部各一份。

供应商代表盖章(签字):________百货有限公司。

监理安全生产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监理单位(丙方):

为加强项目建设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保护参建人员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项目建设施工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_______省安全生产条例》、_______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和_______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三方就本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1、建设单位安全责任。

1.1、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含安全生产资质)的施工、设计、地勘、监理等单位,签订经济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方在项目建设中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1.2、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3、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工期。

1.4、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1.5、项目建设施工所需安全生产资金进入项目施工合同总价,并随工程进度款同时支付。

1.6、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含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1.7、建设单位应确保建设项目开工前各项报建手续完备合法。

1.8、建设单位将安全生产管理纳入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并定期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督促施工单位安全作业,依照合同和本协议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2.1、派驻项目的监理人员应取得相应上岗资格,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的监理工程师。

2.2、项目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要求。施工过程中,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作业活动、行为是否符合已审批的方案要求。

2.4、对安全风险较大的施工工序、关键环节和大型施工机械(塔吊、施工电梯)进行重点监控和专项验收。

2.5、应定期组织施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督促施工单位安全作业和隐患整改。

2.6、项目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或危机的,应当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绝整改或不暂停施工的,项目监理单位可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7、项目监理单位开展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同时,应详细留存有关安全管理的各类记录、指令、纪要等文件,同时整理成册,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建设单位移交。

3、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3.1、应成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派驻项目的工程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其工作经历、个人能力应满足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相关要求。管理人员数量应满足项目施工管理需要。

3.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3、建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明确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3.4、与在同一场区内开展施工作业的友邻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和职责。

3.5、应与分包单位、劳务协作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和职责。总包单位必须对分包单位、劳务协作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对分包单位、劳务协作单位不安全作业导致的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3.6、应为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操作工人购买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3.7、项目施工所涉及到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扬尘治理等费用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3.8、特种设备应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设备的管理必须做到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严禁带病作业。

3.9、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包含或专项编制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方案、施工临时用电方案、施工期间消防防火方案、外脚手架搭设方案、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方案、施工现场排水防洪方案、应急救援方案等。各类方案应有详细的计算核验结果,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公司总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涉及爆破、深基坑、高边坡、地下暗挖、高大模板、超高脚手架支撑、高大幕墙、爬升式外架等工程的安全专项方案还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3.10、在工地危险部位设置明显且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警示标识,具体部位至少包含:工地出入口、施工机械防护棚、临时用电设备、安全通道口、楼梯电梯口、临边洞口、基坑边缘、易燃易爆或有害物品存放点、消防器材等。

3.11、对项目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等,应采取专项保护措施。对施工“三废”排放、扬尘、噪音、光污染等应有专项治理方案,避免对周边人员、环境造成伤害或污染。

3.12、必须对在建项目实行封闭管理,工地围墙高度满足相关要求;工地大门必须配备冲洗降尘设备,实行专人管理;工地大门连接市政道路处应设置交通警示标牌;对工地大门、进场道路或大门两侧各100m的市政道路卫生进行管理,确保清洁完好、排水通畅。

3.13、若设置工人生活区,生活区实行封闭管理,委派专人负责安全警卫、环境卫生、防火消防等。定期对生活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3.14、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宗旨,坚决执行管生产必须抓安全的“一岗双责”制度。对不重视安全、不重视环境保护的项目管理人员或劳务班组实行一票否决制。

3.15、编制项目施工阶段的安全应急救援方案和演练计划,认真开展安全应急救援活动。

3.16、对进场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必须做到“全员全覆盖”,所有工人未经安全培训严禁上岗作业。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条件具备的每天实行班前交底。

3.17、关心项目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的身体、心理健康,定期组织身体、心理健康状态筛查。严禁患有心脏病、癫痫、高血压、恐高、肢体残疾、心理扭曲、思想极端、狂躁易怒或其它疾病的工人从事高空、临边、操作施工机械等高危工作,对不适应工地工作环境的带病人员给予劝退。

3.18、施工项目部必须每天对临时用电漏保系统、起重设备(塔吊、施工电梯)限位系统和制动系统进行测试检查,每周组织一次覆盖全工地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施工单位每月对项目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隐患进行检查。

3.19、施工项目部应组建安全维稳工作专班,编制安全维稳方案和具体防治措施。关心工人、加强沟通交流,保障工人的基本生活条件。时刻保持维稳工作的敏感性,发现不稳定因素密切跟踪,出现不稳定苗头及时制止,防止矛盾激化或不稳的因素扩大。

合同各方违反相关规定给项目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带来麻烦或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据本条款进行经济处罚。

4.1、建设单位相关管理人员违反本条款规定造成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失控或不良后果,建设单位将依据内部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做辞退处理或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因建设单位原因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成损失,将依据签订的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赔偿。

4.2、项目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安全生产监理职责和本协议规定,造成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失控或不良后果,除承担法律规定的监理责任以外,建设单位按20__元/次的标准对项目监理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4.3、施工单位不履行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本协议规定,导致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失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有效的消除或控制、项目建设处于高风险施工状态、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责任施工单位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济赔偿和合同违约责任以外,建设单位将另外按以下标准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4.3.1、对于安全风险较高的工序,施工单位未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或方案未有效审批(含专家论证),经建设(监理)方提出且拒绝整改完善,按20__元/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2、不按要求参加建设(监理)单位组织的项目安全隐患检查活动,按20__元/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3、采用各种理由拒绝接受建设(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整改指令,按5000元/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4、不按建设(监理)单位要求(含整改期限、整改效果)完成安全隐患整改,按20__元/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5、对安全生产风险较大的工序,不执行报验审批监理管理程序,按20__元/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因不执行报验审批监理管理程序,导致安全风险加剧或无法消除,按5000元/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6、因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失控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责任施工单位除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济赔偿以外,建设单位依据安全责任事故大小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4.3.6.1、发生较小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按2万元/次进行处罚;发生一般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按5万元/次进行处罚;发生较大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按8万-12万元/次进行处罚。

4.3.6.4、安全责任事故导致人员轻伤,按5000元/人进行处罚;安全责任事故导致人员重伤,按1万元/人进行处罚。

4.3.6.5、安全责任事故导致死亡1人,按5万元/人进行处罚;死亡2人,按10万元/人进行处罚;死亡3人及以上,按15万元/人进行处罚。

4.3.6.6、安全责任事故和人员伤亡同时发生,按上述处罚标准累加处罚。

4.3.7、施工单位不作为或处置不当,导致工地发生群体事件、工人维权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按1万元/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8、施工单位故意拖欠或挪用工人工资,怂恿、唆使工人群体集会、封堵道路大门等,以讨薪为由向建设单位施压,谋求不按工程款合同支付条件申报工程款。一经核实,按10万元/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9、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后,并不能减少或转移被处罚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被处罚施工单位还应继续履行相关整改、恢复责任。

5、其它。

5.1、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参建三方就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达成的约定,是对各方之间签订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补充和完善,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协议约定内容高于主合同条款,按本协议执行;本协议条款低于主合同条款,按主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5.3、本协议仅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关键内容进行重点约定,并不表示只完成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未提及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防火、环境保护、扬尘治理、文明卫生、城市管理、治安维稳等内容,协议各方应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地方行政管理要求执行。

5.4、本协议盖章签字后立即生效,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施工单位退场后自动终止。

5.5、本协议一式五份,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建设单位二份。

5.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签章栏。

建设单位(章)。

法人代表(签章)。

项目经理:年月日。

施工单位(章)。

法人代表(签章)。

项目经理:年月日监理单位(章)。

法人代表(签章)。

安全监理责任合同

为分清责任,确保安全双方商定订立此协议,条款如下:

1.录像室承包期为贰年,

2.承包期内,承包方要按公安消防部门要求,做好安全经营,保证不发生安全事故。

3.承包方必须每季度自查,主要检查用电线路,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保证人行通道、门口畅通无阻,一旦出现险情,立即疏散场内人员。

5.场内要设通风设备,夏天配备750瓦风扇不少于陆台。

6.发现隐患要在限期内整改,不整改的甲方由通知之日起在七天内再作检查,仍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作出停业处理。

7.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担责任。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存一份,自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广宁县工人文化宫录像室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地搞活经济和改善职工文化生活,搞好内部管理,经录像室全体职工通过特制定下列规定:

1.录像放映必须依法经营,只允许经营执照标明许可范围内的录像放映项目,不播放淫秽录像。

2.依时参加主管部门召开的有关会议,配合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宣传。

3.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各项安全工作,坚持每天打扫场内外清洁卫生,每月对用电线路进行一次检查,按消防要求配足防火设施,保持夜班轮值节假日保证有人值班,如有失窃,追究当班人员的经济责任。

4.职工因事缺勤,半天由场长批准,半天以上至2天由文化宫主任批准,2天以上由县总工会办公室主任批准。

5.爱护机器,做好保养,保持投影清晰度。

6.放映时间由上午10时开始,最长不超出晚上11时,保证不影响周围住户的晚间休息。

7.账目日清3月结,所得不走现款当天交文化宫出纳收存。如发现瞒报收入或挪用公款一律按文化宫有关规定作赔款和辞退处理。

安全监理责任合同

发包方:项目部(下称甲方)。

承包方:泥工班身份证号:(下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工程的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特制定本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甲方负责对乙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审查,并组织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考试。

(2)甲方对乙方应做好进场后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形成记录。

(3)甲方负责定期对乙方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进行处罚,对乙方安全管理效果好的情况年终进行奖励。

(4)乙方发生事故时,甲方尽量为事故救援提供方便,但不能因此免除乙方责任。

二、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一)乙方在施工中,须实现以下安全目标:

1、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2、杜绝机械、设备、交通、火灾事故;。

3、杜绝辐射、大面积传染病和急性中毒事件;。

4、不发生因安全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

(二)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乙方将培训记录报甲方备案,并经甲方考试合格后再组织施工。

(三)乙方应定期组织各级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项目开工前应由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向施工人员详细告知施工中的危险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四)乙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并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指导、考核。认真开展安全监察工作,并随时和甲方互通情况。

(五)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甲方的要求,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六)乙方负责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甲方的要求,完善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为施工人员创造安全的施工环境。当乙方安全设施不完善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直至达到安全标准。

(七)乙方在使用机械及设备时发现有安全隐患须立即向甲方报告,严禁使用和操作安全装置不全或带有安全隐患各种机械设备。

(八)乙方自备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必须完好,其技术标准和安全性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甲方对乙方使用的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安全性能的机械(工具)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使用。

(九)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所承担的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关闭,并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罚。

(十一)乙方应认真组织每周的“安全活动”,利用“安全活动”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危险因素分析和事故预测,学习安全简报、安全规程,落实整改措施,并确保活动的时间和活动质量符合甲方要求。

(十二)乙方应组织好班前“三交三查”工作,对当天的工作任务、安全要求、技术要求进行详细交待,使施工人员充分了解当日施工中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检查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着装、精神状态是否符合要求。

(十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电源接口时,使用前甲、乙双方对电源接口进行检查验证,并签字认可。甲方不承担因供电质量问题而诱发的相关事故。

(十四)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电源,如因乙方对其使用或管理的线路和设备维护、使用不当造成漏电,而导致任何一方发生触电事故,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十五)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乙方在使用前或使用中要进行正常的检修、维护、保养,如因管理不善或不正确操作、使用造成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六)事故处理。

1、乙方发生事故,应立即通知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并积极组织现场抢救。

2、在施工中,如因乙方责任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交通、火灾事故,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交纳的全部安全施工保证金;若因乙方责任发生重伤事故,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交纳安全施工保证金的50%;若因乙方责任,每发生一起轻伤事故,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所交纳安全施工保证金的10%。

3、因乙方责任造成安全事故,原则上事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但依据事故责任界定事故金额比例分摊:每次安全事故贰万元以内由乙方承担,超出贰万元乙方承担超出部份总额30%,甲方承担超出部份总额70%。

4、如果发生人身伤害、伤亡事故,乙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应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不当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5、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第三方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八)乙方配合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为施工人员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并为施工人员交纳保险费,如乙方未配合依法为施工人员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乙方施工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九)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有毒有害环境等特殊危险环境中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二十)乙方在施工中需对甲方的大型机械基础、主要道路、公共照明、安全设施、施工电源、消防设施等重要临时设施进行开挖、破断、移动、拆除时,必须事先向甲方报告,经甲方同意并采取可靠措施后,方可实施。

(二十二)乙方安全管理混乱,在施工中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机械设备、火灾、交通运输事故,甲方有权终止所签订的施工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十一)文明施工管理:

1、本工程文明施工目标为。

2、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现场材料设备摆放、安全设施搭设、安全宣传、标示牌的布置,员工的着装、安全帽的佩戴等方面要符合甲方的要求,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良好的秩序,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按文明施工的要求,乙方施工的范围和划定的管理区域,每天必须达到文明工地施工的标准,经整改后仍不能满足甲方验收要求的,甲方可直接另请他人代工,发生的人工费以每工日200元计算,且在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5、为保护工程建设环境,乙方应当遵守国家环境法律法规,应接受甲方项目工地环境管理职能部门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环境管理目标,以保证甲方环境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6.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尽量避免已完工程的二次污染。

(二十二)甲方对乙方进行的任何监督、检查、审查、批准及指令,都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四、其他补充条款:

不戴安全帽上班处罚款100元/每人,未扣好帽带处罚款50元/每人。

赤博施工处罚款100元/每人。

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处罚款500元/每人。

酒后上班处罚款1000元/每人。

高空抛物处罚款100元/每人。

宿舍里使用电加热器处罚款200元。

宿舍里乱接乱拉电线处罚款100元。

发现施工人员偷窃的罚款1000元/每人,并清退出场,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洞口、临边围护等安全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改动,如有擅自拆除、改动者罚款500元/处,造成损失或各种事故的由拆除人承担一切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监理安全生产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监理人: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施工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定本合约。

在施工工程合同的执行上,本合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为零;。

2.重伤频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下,负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下;。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5.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

6.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7.确保发包人和监理人零事故的目标;。

8.单列的1.5%安全经费,专款专用,确保安全措施的实施。

二、安全施工要求。

1.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承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承包人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承包人必须尊重并且服从发包人和监理人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承包人责任。

4.承包人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承包人必须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承包人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学习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承包人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5承包人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承包人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承包人必须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安全检查制度:

4.4.3承包人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6.3承包人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发包人和监理人,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承包人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工程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承包人必须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和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

4.9承包人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承包人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承包人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承包人应积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承包人人员的,承包人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4.12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承包人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承包人要对承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3.12承包人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三、安全责任。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和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施工中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承包人应严格按彭水县消防保卫制度以及发包人和监理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安全检查,对发包人和监理人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承包人应在发包人和监理人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按规定对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

承包人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承包人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承包人独自承担,因此给发包人和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和监理人可对其处罚。

五、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承包人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发包人和监理人战略的要求,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承包人自己负责。

3.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和监理人要求建立建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跨塌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承包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六、安全保证金。

本工程安全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2%计取,已包含在履约保证金中。工程竣工验收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息退还。

七、争议的处理。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约书的份数。

本合约书一式五份,合同双方各执各执二份,监理人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签字生效至施工结算结束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发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监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监理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等7村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承包人______________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现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的检查,监督乙方加强所辖标段安全隐患的监管。

二、乙方职责。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落实宁安市卧龙乡英山村、爱林村等7村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指挥部有关安全生产通知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驻地办各项安全生产的监管机构和安全生产监管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监管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活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安全监管工作与“三大监控”同时进行。

3、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制。从总监到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都要重视对安全生产监管,做到一环不漏,人人有责。总监是安全生产监管的第一责任人。驻地监理工程师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在任何时候都应监督施工单位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监督施工单位必须持证施工,持证上岗,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工作督查,严禁无证施工及无证上岗。

6、加强对易燃材料和爆炸物的监管,要禁止施工单位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督查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督促施工单位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完整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对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督促施工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施工现场相关的安全标志牌是否设立。

10、督查施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落实;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文一式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人法人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监理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以下监理人员聘用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期限为: 年 月。期间前三个月为试用期限。

二、工作守则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到野外进行监理工作,任 职务。

2、乙方必须依据《煤炭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信、守法、科学、公正"的准则开展监理工作,必须遵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

3、乙方在应聘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律己。

三、劳动条件及劳动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基本的工作及住宿条件。

2、甲方按第四款第2条每月支付乙方规定的劳保,并给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期内)。如不幸发生意外伤亡事故,由保险公司按有关规定进行赔付,甲方不再承担赔付责任。

3、乙方可领取甲方提供的劳保用品,并应正确使用和保管。

4、为保证野外监理工作正常进行,保障乙方合法权益,()甲方向乙方提供伙食、电话及防寒补贴。

四、劳动报酬及津贴

1、甲方对所聘用人员:先面试、后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按个人工资的80%发放,试用合格后正式签订合同。

2、甲方负责支付乙方在施工监理期间的相关费用,具体包括劳务费每天 元,野外补贴每天 元(按实际天数计算);电话费每月 元,伙食补贴每天 元。

3、甲方可每月15日发放乙方上个月工资或集中一次发放几个月的'工资,但原则上春节前应将本年度工资结清并发放到位。

4、乙方在受聘期间如遇特殊岗位,冬休或工程间歇期,甲方可视情况安排发放基本工资 元。

五、双方权益

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人事法规,依法维护乙方的人事权益。

2、乙方在工作期间应服从甲方技术和行政上的领导,严格按照甲方的监理要求和规定完成野外监理工作,及时做好各种记录和报表,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根据甲方的意见向业主汇报,不得违章作业。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若因失职而发生质量及安全事故,损失及责任,均由失职者及当事人员自行承担解决。

4、受聘人员给监理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时,甲方可视情况扣除相关费用。

六、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执行期满之日自行终止。

2、乙方在合同期内,遇有被判刑、劳动养教、开除等严重违法违规情况时,自决定之日起,本合同自行终止。

3、甲、乙双方因故提前终止聘用合同时,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七、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对所监理工程质量造成影响的。

(5)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对甲方声誉或经济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6)、存在违法行为的;

(7)、弄虚作假或隐瞒重大病害的。

2、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30天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不能坚持工作的;

(2)、根据监理工作需要核减人员的。

3、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试用期内;

(2)、甲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受聘后,甲方每月将乙方工资扣除100元/月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或终止,交接完工作后,由甲方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返还乙方。若乙方出现有第七条第一款所列各项情形之一而终止合同的,则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随意解除合同:甲方未取得乙方同意而解除合同的,应按照实际施工时间全额支付乙方各项费用;乙方未取得甲方同意解除合同而擅离职守的,甲方只支付乙方在履职期间应得费用的50%。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既为生效。

甲 方: (盖 章)

甲方代表: 乙 方: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监理合同

本合同书由项目法人(业主)(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签订。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

1.1建设监理范围与内容在合同附件中予以确定。

1.2建设监理服务期限由年月日至年月日。

1.3本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费用金额(人民币)由甲方按附件规定向乙方结算支付。

二、本合同组成文件及其顺序为:

2.2建设监理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或按合同文件规定有效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2.6建设监理投标书;。

2.7建设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及其澄清文件。

三、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持合同正本一份和副本若干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本合同签于年月日。

签约地点:

监理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录。

一、合同协议书。

二、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词语定义。

第2条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3条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

第5条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7条甲方的权利。

第8条乙方的权利。

第10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11条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2条人员的更换。

第13条奖励与赔偿。

第14条转让与分包。

第15条违约、争议与仲裁。

三、合同专用条款。

第1条词语定义。

第2条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5条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8条乙方的权利。

第11条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3条奖励与赔偿。

第15条违约、争议与仲裁。

附加条款。

附录:使用说明。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的施工进行约定范围内的监理。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全部监理合同文件(以下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通用条款;。

(5)施工监理委托书或监理中标通知书;。

(6)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文件。

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职责和义务。

4.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监理范围内和监理期内的监理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5.本合同施工监理期为个月(天),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并结清监理酬金终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双方各执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全称)(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二、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词语定义。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如下含义。

1.监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投资实施监督与管理。

2.工程:指甲方委托进行监理的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

3.甲方: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任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甲方代表:指经甲方授权,代表甲方负责履行本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5.乙方:指承担本合同监理任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乙方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批准的相应的监理资质。

6.监理机构:指乙方派驻本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组织。

7.总监理工程师:指经乙方授权,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被甲方认可的监理机构负责人。本合同中简称"总监"。

8.监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期限、监理范围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

9.第三方:指除甲乙双方外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10.天:是指日历天,即从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11.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达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2条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1.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例和行政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合同所依据的法规发生变化而引起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发生变更时,应按新的法规进行调整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

3.监理合同的书写或解释,以汉语为主导语言。若需使用其它语言作为辅助语言,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4.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3条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

1.甲乙双方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乙方在甲方委托监理的范围内,独立行使甲方授予的职权,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1)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2)交通部及有关部门的规章;。

(3)国家、交通部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5)工程设计文件。

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列出乙方实施监理的工程规模、监理范围、工程界限、工程投资、总工期和监理工作阶段及内容等。

第5条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任命其代表,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与乙方进行联系,并负责工程施工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在与第三方所签的工程合同中,应明确第三方必须接受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监督与管理。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当将乙方的工作范围、监理工程师的职权、联系办法、监理机构组成与总监姓名以书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施工监理所需的工程技术资料。包括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勘察资料及有关的批准文件等。

4.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现场设施,对乙方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5.如果双方约定,由甲方向监理机构免费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增加相应的条款。

6.在履约过程中,对于乙方按约定的监理工作程序提交的技术报告、工程变更、进度报表、总结报告及其它请示报告,甲方则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及时审批,若因未及时批复而给工程带来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监理酬金。

第6条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将监理机构组成、总监简历及主要监理人员名单提交甲方。总监应在工程开工前,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规划和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检查施工人员、船机、材料的进场情况,移交测量控制点并核验测量基线的准确性;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工申请报告,签发开工通知书。

3.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检查与检验建筑材料和构件是否合格,监督第三方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和不安全的作业应责令第三方返工或停工。对隐蔽工程按施工合同中的时限要求及时组织验收,参与质量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检查处理结果。

4.检查施工进度与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当施工进度滞后于计划时,应要求第三方或提请甲方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计划工期。

5.核查第三方提出的工程变更,报请甲方同意后,签发工程变更通知。

6.控制工程费用,核实第三方提交的工程进度报表和工程量清单,签发付款凭证。

7.参与施工合同管理,审核索赔报告,协调各方关系,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8.在履约过程中,对于甲方和第三方提交的有关工程的通知和各种报告,需要乙方审核、核对或确认后转交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及时审查和转交,若因超过时限给工程带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应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及甲方对监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按合同专用条款所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10.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协助甲方组织工程验收。

11.审核保修期内工程保修与缺陷处理方案,检查实施情况。

12.不得泄露本工程需要保密的技术与经济资料,不得与第三方发生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关系。

13.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任务后,应将甲方提供的设施和剩余物品移交甲方。

第7条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派出的监理机构与监理人员进行审查,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2.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施工工艺进行认定,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批。

3.审批由第三方提交、经乙方审核同意的工程进度报表、工程量清单与工程价款。

4.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和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8条乙方权利。

甲方在委托的监理范围内,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1.对履约能力差的分包单位,乙方有权要求其整改,整改无效时有权建议甲方清退;对工作不力的现场施工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予以调换。

2.有权查阅本工程的全部设计文件、技术经济资料与批文,主持或参加本工程的有关业务会议。

3.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现场条件,在报经甲方同意后,可向第三方发出开工通知、停工通知与复工通知。

4.根据实际需要,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可对设计内容作局部修改,具体条款,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监理合同期一般包括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阶段。本监理合同期起止日期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导致监理合同期延长,甲乙双方应按约定签定补充协议。

第10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若实际监理范围或监理工作量或监理合同期因故发生变化,双方均可提出合同变更请求并应签订补充协议。

2.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应提前28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4天内予以答复。若同意变更要求,双方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若不同意变更要求,双方仍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一方在接到对方变更要求后14天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变更要求已被接受,否则视为违约。

3.若一方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另一方有权通知违约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因合同终止或解除所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责任外,应由违约方赔偿。4.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28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另一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4天内作出答复;若不同意解除要求,在协商统一前,双方仍应履行本合同。若在14天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同意解除合同,一方可在发出第一次通知的28天后,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解除。

5.本合同签订之后,不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

第11条监理酬金与支付。

1.甲方应按国家的监理收费规定,确认乙方的监理酬金,并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予以支付。

2.监理酬金的支付按监理合同期进行,不受工程施工实际进度的影响。(除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外)。监理合同协议书签订后7天内,甲方应按总监理酬金20%~30%的数额,向乙方预付监理酬金;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酬金一般可为监理酬金总额的5%。

3.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规模、监理范围或监理期限发生的变化超过双方的约定时,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办法调整监理费。合同执行期间,若因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和费率调整等原因使工程费用增加,乙方的监理酬金也应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办法支付延期监理酬金。

5.乙方人员受甲方指派出外考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若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向乙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的银行贷款利率乘以拖欠的酬金时间计算。

第12条人员的更换。

1.若乙方确需更换总监和主要监理人员时,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后由甲方通知第三方,其它监理人员的调换也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通知第三方。

2.若因乙方人员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调换人员,若情况属实,乙方应当予以调换。

3.若甲方需更换其代表,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13条奖励与赔偿。

1.奖励:

(1)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在监理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较大时,甲方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乙方人员在监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省工程投资使甲方得到了经济效益,甲方应将节约部分的10%~30%奖励给乙方,具体标准和办法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赔偿:若因乙方人员工作过失造成工程事故或甲方经济损失,应向甲方进行赔偿。赔偿额计算方法为:该单项直接损失×监理费率(扣除税金)。累计赔偿总金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总额(扣除税金)。

第14条转让与分包。

1.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除受监的主体工程外,乙方可将合同部分任务分包给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分包部分不能超过总监理任务的50%),但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将分包单位的名称、分包范围与分包内容报告甲方,甲方对此分包有确认和否决权。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在经济上甲方只与乙方发生关系,但甲方对乙方分包单位的工作有权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均视为乙方的违约。4.乙方对外单位人员的聘任不视为分包。

第15条违约、争议与仲裁。

1.任何一方不执行本合同的规定,不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或者提请双方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协商或调解无效,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向双方认可的或约定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终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三、合同专用条款。

第1条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2条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1.本合同约定的适用的法规:

2.双方的权利、义务若因适用的法规变更而引起变化时,则双方的权利、义务需再约定的内容为:

3.辅助语言:

监理合同

委托人:

监理人:

根据《_____》、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建设地点:

3、工程规模及特征:

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__________万元。

5、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监理依据。

1、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_________。

2、建设部《工程建设监理规定》(1995年颁发)。

3、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1996年颁发)。

4、《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及文件、招投标文件。

1、监理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3、监理项目投资:__________万元。

4、监理阶段: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委托人的权利:

1、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人员的建议或要求;

2、对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权;

3、核定监理人签发的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4、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_____和监理工作日记;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收回时间。

保存保密要求。

1

设计图纸。

2

招投标文件。

3

……。

1、委托人赋予监理人如下权利:

(1)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批准;

(2)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

(3)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

2、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5、当委托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六、委托人的义务。

1、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

3、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问题做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时间,监理机构可认为委托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4、与承包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其赋予监理人的权限,并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

6、按本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酬金。

7、为监理机构指定具有检验、试验资质的机构并承包检验、试验相关费用。

8、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_____性,不干涉监理机构正常开展监理业务,不擅自做出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所做出的指示的决定;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不得支付工程款。

9、为监理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要求监理人自己投保,则应同意监理人将投保的费用计入报价中。

10、将投保工程险的_____合同提供给监理人作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11、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监理人用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设之中。

七、监理人的义务。

1、在约定的时间内组建监理机构(即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并进驻现场。及时将监理规划、监理机构及其主要人员名单提交委托人,将监理机构其及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实施期间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

2、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应向委托人报告。

3、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

4、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

5、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_____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_____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_____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6、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占、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到方法实施监理。

7、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

8、编制《监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_____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9、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10、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内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是公开涉及委托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需保密的资料,不得泄漏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八、监理服务酬金。

1、监理正常服务酬金________万元包干,工程量增减不予调整。

2、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完成合同工程量的_____%,支付合同监理费的_____%;

3、在工程完工验收前,支付至合同监理费的_____%,剩余的_____%在完工验收后_____天内全部支付。

4、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监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务期限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附加服务,监理人应得到监理附加服务酬金:

(3)由于非监理人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4)监理人完成附加服务应得到的酬金,按监理补充协议计取和支付。

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酬金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有关规定调整监理服务酬金。

九、保密要求。

在本合同终止后_____年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十、合同变更与终止。

1、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形式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对监理服务酬金计取、监理服务期限等有关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协商,签订监理补充协议。

2、当发生法律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未收到双方的答复,可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3、在监理服务期内,由于国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设计划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4、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服务酬金的即终止。

十一、违约责任。

1、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除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支付服务酬金,除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_________元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

3、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十三、争议的解决。

1、争议调解机构为:_____________。

2、_____机构为:___________市劳动_____委员会。

十四、其他条款。

1、本合同书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2、在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并已取得中标通知书(或免标批文)之后,由监理单位携带有关资料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的质监站备案?。

3、本合同书正本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____份,监理人执____份。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监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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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基础上,双方就后甫新村沿街地块商住楼施工承包工期延迟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本项目位于_______,地块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小高层住宅5幢(9到11层)、多层住宅11幢(4到5+1f)、沿街设1到2层商业用房,均为框架结构。建筑占地面积10279.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计容积率部分)44587.01平方米,储藏间建筑面积2889.13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3871.10平方米(其中人防面积1525.00平方米)。

本工程主体全部结顶,并进过中间安全、结构验收,装饰工程开始施工。

1、工程开工后周边农民土地政策协调处理延误。

2、工程基础施工阶段天气多雨,自然不可抗力等因素延误。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经甲方同意确认,原合同竣工日期20

__。

年8月9日顺延至20。

__。

年6月30日。

协议订立时间:年月日。

协议订立地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监理合同

甲方: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并理解本补充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监理服务补充合同。

自本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合同及文件如有与本补充合同不符的,概以本补充合同为准。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工程概况:,建筑面积。

(一)监理服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入伙准备阶段,保修阶段。

(二)监理服务内容: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和文明施工控制、信息资料管理、施工各方关系协调及协助甲方进行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等。

监理范围概述: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和工程施工阶段(开工起至小业主入伙)建设用地红线内所含全部工程内容(以招标时的平面规划图为准)的建设监理,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3.园区配套工程:小区给排水工程、小区燃气工程、小区电气(含通讯及智能化系统等弱电项目)工程、小区道路工程、小区绿化及园建工程、小区围墙(包括组团围墙)工程及小区附近租用土地的大配套环境工程,变配电、场区道路、雨污水、室外照明等。

4.项目用地范围内甲方委托的其他工程。

(一)按约定的监理服务范围,本监理服务合同的监理服务费用为元/m2,服务费总额暂定人民币(rmb,定义为固定监理酬金,不因政府规定及物价等任何原因而调整。)但监理酬金总金额中应有万元(总酬金的10%)用于本工程监理部现金奖励,由监理公司按甲方项目部考核及发放名单直接发放给本工程现场监理人员,并且甲方有权以任何方式监督此部分金额是否实现奖励约定,若期间违反约定,则甲方有权扣除奖励金额。

(二)建筑面积为暂定量,结算面积以监理服务范围主体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参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三)监理酬金为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范围及责任对甲方提供服务的价格,其中已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要求的'全部监理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全部税项、办公费、电讯费、邮递费、交通费、提供要求份数报告的复印费及装订费在内。

(四)总监理服务费用须在甲方收到乙方正式签署的付款申请并分期提供完税发票(发票金额应包括各项奖金及奖励款)后,按以下付款办法支付予乙方:

1.每月由监理方申报该月监理费用并提供相关资料等(包含甲方每月在pdc平台上对监理项目部的过程评估,过程评估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正常付款,评估为不合格的需待监理项目部完成绩效改进计划后支付),经甲方审核后十五日内支付(甲方付款日为每月12日、23日,遇节假日适当调整)。甲方按月支付监理费,每月监理费用为元(总酬金的90%/总工期),同时计算奖罚。

2.本合同工程入伙满三个月后双方办理结算,结算前甲方会在pdc平台上对监理公司的整个履约过程进行后评估,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价的95%,留5%做保修金,保修期满后双方进行保修结算,保修结算完成后28日内,支付剩余监理费用。

3.监理方服从甲方对各月监理人员数量和工种的安排,申报的监理人员数量和工种应符合甲方的要求。

(五)如非监理原因导致监理服务期限延长,延长时间在3个月以内(含3个月),甲方不予增加任何监理费用,超过3个月则按具体延长时间、经甲方现场确认的监理人员数量及工程量清单中人员工资情况给以补偿。

(六)因监理人责任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延长期间不支付上述任何报酬。

1.甲方提供资料:

1)乙方进场时甲方提供地质勘探报告一份。

2)开工前一周甲方提供基础施工图一套。

3)开工前一周提供主体施工图纸一套。

2.甲方派驻工地总代表:先生,全权代表甲方负责该项目的现场各项管理工作并履行相应权利及义务。

1.监理期间,基本监理人员数量要求如下:曲江监理组织人员一览表依据监理合同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并可通过抽查等方式对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重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方最后确定并按甲方对乙方提交的经济技术文件进行复审及确认。

对乙方与施工承包人、供货承包人之间的分歧进行协调和裁定。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办公室和值班宿舍。网络点一个(网费自理)。其他未尽事宜按附件中的《监理合作纲要》约定执行验证。规定的程序办理。办公电费甲方承担、工作餐费用由乙方自理。

4.监理公司项目?咳嗽北涠,须提?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我方项目经理部申报,待我方批准后方可实施,且应代之以同等技能的人员,该人员在其前任离岗前一周内同时到岗。

5.若监理人员履行合同不力,我方有权要求更换监理公司相关人员,监理公司在接到我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同等技能的人员,该人员在其前任离岗同时到岗,否则甲方有权对月度支付的监理费用进行调整。

6.监理公司项目部在未得到甲方项目经理部书面批准之前,不得擅自撤离甲方项目现场。

7.对于监理公司的人员配置、进场时间要求,若有变动,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监理资料审批时效要求不超过2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需要充分的延迟理由。

1.乙方必须在进场后一个月内现场备齐以下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见技术标书)。

2.以上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到场,未按要求进场的,甲方将自行购买或租用并配备给现场监理人员,并从监理费用中扣除实际发生费用(购买或租用设备的成本)+购买(或租用)成本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在结算费用中扣除乙方报价单中所含的此部分费用。

1.乙方工作见合同附件1《监理工作内容》。

2.有关质量必须符合同附件2《万科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规定》和合同附件4《万科房屋接收标准》的要求。

奖惩办法参见合同附件3《监理合作纲要》。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和解或调解、和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调解和诉讼过程中,双方应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3.如乙方在无合法理由的情况下,拒绝执行本合同约定的由乙方完成的工作和承担相应的职责,或者以实际行动实质性违反合同规定,在甲方发出通知后仍不予整改的,甲方有权提出要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甚至解除合同的决定。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无论甲方或乙方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当一方认为有充分理由(包括由于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监理合同、或者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一致认为乙方不能胜任甲方项目的监理任务)必须对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进行部分或全部转让时,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知会对方。

2.监理人应在监理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的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监理人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负全部责任。

3.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战争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合同。

4.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均属合同的补充文件。

5.《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没有提到的内容或提到但不全面的内容以本补充合同为准,若《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具体条款内容与本补充合同不一致,以本补充合同为准。

6.如有其他事宜本合同中未体现,可再签订补充合同,另签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捌份,其中正本贰份,副本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监理合同

本合同书由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____________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合同:

一、本合同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合同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五、本合同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书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业主:(盖章)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监理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及《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共同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施工内容:

给甲方海河东二路建材园区内的两栋厂房以清包的方式上彩钢瓦,包括焊砣,下预埋件,上彩钢瓦等相关彩钢的项目。

二甲、方管理规定: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工地的各项施工管理制度执行。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以报价单的施工项目、施工工艺、施工材料为准。

3、乙方在每天的下班前必须把施工工地的卫生搞好,做到每天清扫干净。

4、现场的施工材料必须堆放整齐,摆放有序。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以公司签订的施工工期为准并在施工工期内完工。

三、合同签生效后,甲方按如下表中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付款方式如下:

本工程的工程总价为:

第一次:工程款为_______________%。

第二次:工程款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次:工程款为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与乙方的各项协调工作。

2、负责协调乙方办理入场的各项管理手续。

3、负责工程进展的监督检查,竣工验收。

五、乙方责任。

1、乙方作为工程合同的具体执行人,要对甲方负责。

2、负责工程的施工管理、施工质量、施工工艺、施工材料、施工质量验收工作。

3、必须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出现各种安全事故乙方全权负责。

4、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工具由乙方自行解决。

5、由于乙方对各种事故负全责,乙方应承担各种事故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并赔偿损失。

六、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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