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方案(通用17篇)

时间:2023-12-04 08:08:45 作者:JQ文豪

计划书是我们制定并实施工作计划的基础,只有制定了明确的计划,我们才能更好地达到我们的目标。有些计划书范文通过图表和图像的方式展示,更具有直观性和可读性,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参考。

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仙安办(20xx)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镇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部署、组织、协调全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各相关部门及各村(居)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深刻汲取近年来因电动自行车引起的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规划建设、维护管理以及应急保障三个环节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规划建设:推动新建住宅小区规划建设集中充电场所,预留足够的空间建设;鼓励未配置集中充电场所的已建成住宅小区,利用现有布局,合理规划建设集中充电场所;对敞开式、老旧小区统一进行合理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规划布局,引进国有企业进行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桩建设运营管理。

(二)维护管理:强化全过程监管,引导群众规范充电,严防电动车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超时充电的.行为,严格电动车自行车及蓄电池等相关配件生产、销售、维修改装的监管,严格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使用管理。

(三)应急保障:要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落实日常巡查维护工作和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保障消防用水、灭火器,整治违规停放、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行为,畅通生命救援通道。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本辖区、本系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力度。

(一)镇直有关部门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就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查处、联合执法、案件线索移交等工作建立协调机制。

1.鲤南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对存在事故隐患的电动自行车,要加大缺陷产品调查力度,督促企业履行召回义务。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严肃查处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等行为。查证存在上述行为的,由认证机构依法对认证证书作出处理直至撤销认证证书,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强化对电动自行车批发市场、销售门店及销售环节的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及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管理,重点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产品的违法行为。要大力整治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违规改装问题,严格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擅自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行为。对查处的销售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不断规范市场秩序。

2.派出所应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产品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要加强治安监控,加大偷盗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制度,加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打击力度;派出所应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纳入对村(居)、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3.应急办要协调有关部门、各村(居)、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协调各村(居)、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定期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4.消防办应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法调查处理电动自行灾事故;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消防工作考核范畴。

5.国土资源所应在新建居住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中,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作为重要内容,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实行联合审查,告知建设单位设置充电桩雨棚,在项目竣工验收环节严格把关,确保按规划要求同步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灯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对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住宅小区(楼院)等区域科学规划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在新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项目审批上,提供支持和保障。

6.村建站应负责编制龙华镇区域内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含二轮电动车)集中充电桩布点规划,督促指导建设单位按规划布局要求建设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库,或在室外预留空间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

7.共建办应对全镇有物业服务小区的电动自行车集中竞电点建设情况进行摸底普查,为规划建设单位提供底数。同时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对共用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督促充电桩建设单位对充电桩进行规范建设与管理,由仙游县城乡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统组织建设,遵循“谁建设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管护、谁使用谁付费”利益导向原则,采取国有企业代建模式,统一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做到集中停放充电点标准规范、安全可靠。

8.环保站应负责电动自行车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处置和利用环节的环境监管。

9.道安办应负责电动自行车废弃蓄电池的运输环节监督管理。

10.地震办应加强对所属公用人防工程场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监督管理。

11.供电所应定期对所属资产的电动自行车供电设施、电气线路进行检测,消除供电隐患,对用电单位和个人违规拉线充电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

12.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使用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村(居)、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充分发动网格员、微型消防站队员、巡逻员等基层力量全面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加大夜间巡查力度。

13.其他具有行政审批、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职责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村(居)职责。

1.落实电动自行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打通“最后一公里”,组织对本地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小单位小场所、群租房、快递外卖企业站点等场所进行摸排检查、登记造册,综合整治,推动落实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与其他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措施、清理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停放充电场所违规住人。

2.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督促指导辖区内销售及维修点开展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

3.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加强防火检查,引导公民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行为。

4.负责协调确定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的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责任。

5.组织开展宣传教育,通报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案例、宣讲技术规范要求和相关灾事故追究法律规定。

6.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向属地乡镇政府报告。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职责。

对违规在楼道内停放充电、飞线拉线充电、将电动自行车和锂电池带入电梯、户内等可能引发火实事故的行为进行管理宣传劝导;未设物业服务或未明确管理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由村(居)负责协调和组织业主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具体负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各有关单位部门、各村(居)要深刻认识到宣传教育的重要性,以加强人员的思想防范意识和应急逃生救援能力为目的,既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站等主流谋体的作用,也要利用好新媒体对广大群众的影响力,深入基层、居民住宅、销售及维修点开展宣传,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特别要针对电动自行车多发的居民住宅区、出租屋集中区域等场所和快递、外卖企业及其配送人员,大力开展警示性宣传,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张贴发放标语图册,引导群众和快递、外卖企业购买并安全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

各有关部门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考核内容。镇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单位要严格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尤其是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严从重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实行责任倒查,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同时,要通过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积极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电动车消防综合治理工作,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请各有关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国土资源所、村建站、共建办、环保站,道安办等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其他具有行政审批、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情祝和综合治理工作联系人名单(附件2)于8月18日前报送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公室(镇应急办公室),20xx年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从8月份起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进展及相关表格(附件3)!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新乡市第二中学根据《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电动自行车和储能电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将我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情况汇报如下:

我校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全面铺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华轩。

副组长:秦文胜侯宁孙华良王福君。

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各年级年级长及各班班主任。

排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安全隐患。(时间:9月—12月)。

(一)排查范围。

校园及周边环境等;水、电、等生活要害部位;其它发生火灾可能性大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部位。

(二)排查内容。

全面排查电动自行车在学校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宿舍走廊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电线路乱拉乱接等安全风险隐患及校内设置集中停放区域。

(三)强化消防安全教育。(时间:9月-12月负责人:校安全办、各班班主任)。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led电子屏、班级宣传栏、家长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师幼、家长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室内、过道充电。

开展一期主题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班会活动时间,向学生进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时间:9月-10月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时间:11月9日负责人:校安全办)。

6.20xx年12月31日前进行总结,(时间:12月30日负责人:校安全办)。

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物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从源头上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福鼎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鼎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鼎安办〔20xx〕24号)精神,经研究,我局决定自20xx年10月开始至20xx年底,在全市各物业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落实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措施,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推动技防措施落实,建立有效管理机制;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业主(居民)对电动自行车的火灾防范意识。

(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住宅小区的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二)违反规定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

(三)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无消防管控措施。

(一)规范停放充电。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清理所管理住宅小区内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积极劝导业主不要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不“飞线”充电。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规范停放、充电,与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协商改善小区集中停放条件;倡导推广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系统,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

(二)加强检查整治。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日常检查和劝导提示,积极配合属地街道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清理的,应积极劝阻,劝阻无效的就迅速报属地街道和派出所,并协助相关部门处理。

(三)强化教育宣传。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住宅小区主出入口,相关楼道、大厅、地下停车场等部位要醒目张贴公安部印发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知》、《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通过挂横幅、标语,并利用宣传栏进行广泛宣传、广而告之,可以通过微信、网络等平台,加强警示教育。

(四)加强预防演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预防演练。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组织业主开展应急逃生、急救自救演练。

20xx年10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0月15日前)。市住建部门统一明确方案,召开部署会议,下发整治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0月16日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排除隐患,落实长效。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进行排查,集中清理,切实解决在公共走道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此项工作纳入到日常重点工作,并入到行业监管内容。要召开好部署动员会,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动员会务必实行实名签到制,纳入到企业信用考核。我局将开展定期检查,并将此次专项整治并入年度双随机检查,作为检查主要内容。

(二)强化沟通协作。我局将积极与属地街道保持沟通联系,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协助配合好街道开展专项治理。各物业服务企业在整治中要主动与属地街道、公安(消防)部门加强沟通,对劝阻无效,违规停放、充电的行为要实施书面报告制度,上报街道和公安(消防)部门。

(三)加强排查,强化督导。各物业企业要按照治理工作要求,认真排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强化整改力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业主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物业小区,要督促物业企业限期整改并整改到位。逾期未落实整改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计入物业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四)注重信息报送。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每月1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统计信息(统计信息包括:整治活动大体工作措施、宣传措施、整治车辆多少部、制止违规充电多少起、转送属地街道和公安(消防)部门查处的多少起)至市住建局物业管理股。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市、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限制地下、鼓励地上、分类治理、综合施策”的原则,通过源头建设、综合治理、数字治理和长效管控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实现电动自行车火灾大幅降低、亡人火灾有效遏制。

主要针对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工业建筑以及其他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消防安全隐患。

(一)规范充停场所建设。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要采用不燃材料搭建,并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防火分隔。鼓励在地上独立设置充停场所,或附设在建筑一层内。当独立设置时,充停场所要与建筑保持6米以上安全距离,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当设置在敞开式架空层内,充停场所不得正对安全出口、楼梯间;当附设在建筑内部,应采取防火分隔等消防技术措施,且应设置发生火灾时能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的常开式乙级防火门。

(二)强化消防设施配备。集中充停场所要按照消防标准,配置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设置充电专用插座,安装电气线路保护装置;地下充停场所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室内消火栓等系统,并设置发生火灾时能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的常开式乙级防火门,不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一律不得停放充电;加强智能充电桩建设,在集中充停场所推广智慧用电系统和可视监控系统,推广梯阻系统、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场景建设,提高技防和智防水平。

(三)严格充停安全管理。各村和各线要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开展经常性检查。组织发动网格力量、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管理,落实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全面清理门厅、楼梯间和楼道内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问题。

(四)强消防宣传教育。深入居民住宅区和流动人口集中区域,面对面宣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和安全常识,协调媒体积极报道电动自行车典型火灾案例、讲解安全常识,集中曝光一些拒不整改的居民小区、违法行为人和物业企业,唤醒群众对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的意识。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7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排摸起底阶段(5月13日前)。根据街道消安委办部署,各村、各线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对基层力量开展一轮排查业务的培训,掌握排查重点、整治标准和工作要求;进行全面宣传发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各小区、单位张贴通告等形式,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声势;组织村及网格对各场所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分单位、分区域整理花名册,并按时上报排摸起底数据。

(二)攻坚清零阶段(6月15日前)。各村、各线要对照整治方案,组织村及网格清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火灾隐患,根据检查出的问题分类处置,挂账销号,一抓到底。严格落实“三个一律”,即电动自行车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室内场所充电,一律采取责令搬离、断电措施,并对管理单位予以处罚;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或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一律予以处罚;对因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一律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倒闭主体责任落实。对重大隐患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并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各类违法行为,派出所及街道应急办要跟进执法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并对违法人的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三)深化整治阶段(7月10日前)。各村、各线结合整治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重点核查前期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是否整改到位、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严防出现隐患“回潮”现象。

(四)巩固提升阶段(7月底)。各村、各线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总结推广专项整治行动的有效经验,固化整治成果,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开展;下一步,经科、自规、住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防救援、邮政管理等部门会加强源头治理;消防救援机构会同住建部门出台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等领域消防安全技术指南,并在办理工程建设相关手续时落实指南要求,相关各线要按照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筑牢群防群治防线。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此项整治工作,街道消安委成立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街道党工委书记陈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沈锬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街道消安委各成员单位人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人大工委副主任张建新担任,统筹协调、组织指挥此项工作。各村也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整治作为防范群死群伤亡人火灾的重要抓手之一。并要清醒认识到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定期分析研判,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各线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三)严格督导问责。街道消安委办将定期“晾晒”各村、各线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并报送街道主要领导。对工作滞后、推进乏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将予以通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

为深刻吸取常州武进“10·25”商铺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此类场所火灾事故的发生,决定从现在起至12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具体方案如下: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基层组织具体实施、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全镇“九小场所”进行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治理,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完善“九小场所”消防治理网络,建立“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进军同志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顾俊荣同志为副组长,镇政法委员王忠健同志为常务副组长,镇各消防安全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全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古溪派出所,派出所所长成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副所长周剑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督导全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各相关科室、站所要成立相应的“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科室、站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

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一)治理范围。

主要包括小商店、小学校(含幼儿园、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小医院(含诊所)、小餐馆、小旅馆、小娱乐场所(含小棋牌室、小歌舞厅)、小网吧、小美容店(含洗浴、足浴)、小生产加工作坊等小场所(单位)。

(二)治理内容。

1、安全疏散是否符合要求;

2、用火、用电是否安全可靠;

3、防火防烟分隔是否彻底;

4、是否存在“三合一”住宿现象;

5、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保持完好有效;

6、装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7、燃气安装、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8、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是否安全合规;

9、是否提示消防安全,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是否固定设置并贯彻执行。

(三)治理标准。

1、安全疏散设施:场所应按照标准设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场所内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配置救生绳等逃生设施、器材;严禁在门窗上安装固定铁栅栏、广告牌,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应拆除。

2、用火用电用气:用火用电用气管理规范,无违章动火用电现象;无乱拉乱接电气线路;大功率电器线路应单独穿管敷设;燃气使用场所符合燃气安装、使用规定,应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电线不得使用接线板多次串联;油烟机应定期清理,保持整洁。

3、防火防烟分隔:相邻场所之间和楼梯间应采取可靠防火分隔措施,隔墙应采用实体墙进行分隔,楼梯段及围护结构不得使用可燃材料或轻钢龙骨石膏板。

4、人员住宿:除小旅馆外,一律不得住人。

5、消防设施和器材:场所内部装修不得影响原有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有条件的场所应设置消防卷盘;所有场所按每30平方米1具的标准配置灭火器;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点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简易消防设施。

6、装修装饰材料:场所内吊顶和隔墙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窗帘和地毯应采用难燃材料,严禁采用聚氨酯、聚苯乙烯泡沫夹芯板等易燃材料装修、隔断。

7、易燃易爆管理:严禁违法违规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8、电动自行车安全:电动自行车不得停放在场所内,不得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不得乱拉乱接电线或“飞线”充电。电动自行车电瓶不得入室充电。

9、消防宣传培训:场所和场所包厢内设置消防提示标识。从业人员做到“一懂四会”,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向119报警,讲清失火地点、现场情况、是否有人员被困)、会检查火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场所醒目位置要固定设置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并严格贯彻执行。

(一)部署和摸底阶段(即日起至12月10日)。各相关科室、站所要迅速部署开展治理行动,细化治理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对属于治理范围内的“九小场所”开展拉网式逐家摸底,采集场所(单位)基础信息。要认真组织“九小场所”以及其他沿街店铺的业主,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并逐家签订《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附件1)。

(二)检查和治理阶段(12月11日至12月20日)。各相关科室、站所位要组织对“九小场所”严格按照本方案中的治理内容和治理标准逐家开展检查,现场填写《“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记录表》(附件2)。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指导业主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对于限期整改到期后依然不具备安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整改到位的“九小场所”,由教育、民政科、环保科、村建科、文体卫、安全科、市场监管分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依法责令停业或予以取缔。

(三)总结和验收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各相关科室、站所要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验收,从治理部署开展情况、措施手段、取得成效、经验做法以及形成的长效机制等方面,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并整理完善台账资料。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将成立工作组,采取明察与暗访、街面走访与重点抽查等方式进行随机抽查,必要时责令重新进行排查治理。对于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将进行通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科室、站所要高度重视此次“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要成立综合治理工作专班,负责落实本辖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完善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

(二)明确分工,落实举措。“九小场所”综合治理要在古溪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进行排查治理分工。各相关科室、站所要对此次排查出的“九小场所”逐一录入警务工作平台,落实“四个一”工作举措,即对小场所(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作出一次消防安全告知(告知其火灾危险性、消防安全职责和要求、发生火灾的法律责任),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培训”,要求小场所(单位)“经营者作出一次承诺(承诺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职责)”;场所(单位)的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要明确属地监管机构、监管责任人和场所(单位)承诺责任人,并采取防损保护后固定在场所(单位)醒目部位。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指导督促管理范围内的场所(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和宣传工作。

(三)加强协作,从严治理。各相关科室、站所根据治理范围和标准,对排查出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场所,要责令其当场或限期整改,同时要联合相关部门按照治理职责分工,分门别类实行综合治理。对有人员住宿的行为,一律予以清理;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改正的有证场所,要一律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证照;对无证经营的场所,要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抄告消防救援部门,由消防救援部门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提请属地政府实行挂牌督办;对火灾隐患突出、火灾事故多发的行业和区域,由镇政府牵头实行联合整治,确保消险除患。

(四)深化宣传,提升意识。要充分发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九小场所”综合治理重要性,营造浓厚的治理氛围,曝光严重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与“九小场所”经营业主讲清当前火灾形势和火灾危害性,以及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职责、管理要求和发生火灾应承担的法律和民事责任。针对“九小场所”火灾特点,加强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切实提升场所(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经营者和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请各相关科室、站所明确一名“九小场所”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人,负责人名单请11月10日下班前报古溪派出所社区民警办公室。《“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登记表》《“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统计表》(附件3,附件4)分别于11月13日前、11月27日前、12月14日前各报送一次,治理结束时上报工作总结。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深刻汲取台湾高雄“城中城”大楼火灾教训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xx〕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20xx〕76号)、《福建省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闽消安委办〔20xx〕1号)、《泉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消安委办〔20xx〕14号)进一步全面提升我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7月底前在全镇部署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摸清全镇高层民用建筑基本情况,集中整治一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难点、痛点问题,力争实现高层建筑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一)建筑管理。

主要问题: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燃气进行定期检测、维护,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对高层住宅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未按规定组建微型消防站或组建的微型消防站不具备“早发现、早处置”的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等问题。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违规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行为,未规范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消防宣传培训落实不到位: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履职不到位,未按照频次定期开展对居住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疏散演练,消防安全警示提示工作不深入。

工作措施:探索建立高层建筑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制度或“楼长”制度,真正做到每栋高层建筑都有人抓、有人管。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作用,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始终保持完好状态。健全完善城市基层治理机制,落实村委会、居(村)管理责任,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纳入居(村)委会常态化巡查检查。明确并落实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的主体责任,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检查消除隐患、宣传教育培训、组织人员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四个能力”。

(二)建筑防火。

主要问题: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瘫痪或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或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疏散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标准。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独立设置、设置不符合要求、堆放杂物或防火封堵、分隔不到位等问题。

工作措施:对缺失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要结合改建、扩建工程,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增补;对消防设施损坏的,责令限期整改修复,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制度,确保完好实用。对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的,采取增设室外疏散楼梯等措施。对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以及电缆桥架封堵缺失或不严密的,使用防火封堵材料严密封堵。对1998年之前的未设置火灾自动喷淋、报警系统的老旧高层住宅建筑,要推动在建筑公共区域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在居民家庭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结合老旧高层住宅改造工程推动安装简易喷淋设施和电气火灾监控装置,提高初起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

(三)建筑电气、燃气。

主要问题:消防用电负荷不符合要求,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电气设备容量负荷超标或安装不规范。使用燃气的场所、部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其他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等问题。

工作措施:供电公司和新奥燃气要对高层建筑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整改电气、燃气问题。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单位要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外墙保温材料。

主要问题: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主要集中在20xx至20xx年,重点排查这期间我镇建设的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防火要求。

工作措施:组织制定改造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抓紧组织实施。外墙保温防护层改造前存在局部封堵不严、开裂、脱落、裸露的,业主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修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尚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要积极组织业主筹集资金。设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管理单位应当在主入口及周边相关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标示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防火要求。禁止在建筑周边地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安装空调、广告牌等构件时明火作业;外墙上现有广告牌、灯箱等易产生高温发热的设备元件要组织拆除,清理老化电线。

(五)救援场地。

主要问题:影响灭火救援的架空电力设施、绿化景观、户外广告设施和占用消防救援场地和车道等问题。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构筑物、停车泊位、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

工作措施:逐一划定高层建筑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标识,设立明显标志,禁止停放车辆、堆放杂物。对消防救援场地区域的立体空间内有影响灭火救援的架空电力设施、绿化景观、户外广告设施以及在建筑救援面设立的户外广告设施,要改造、拆除。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依据职责分工,务实推进整治工作,切实形成合力。

(一)各村,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要落实属地责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综合治理,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明确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工作职责。抓紧完善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协作机制,严格落实相关标准和管控要求,探索建立超高层建筑安全险。加强与超高层建筑消防救援需求相匹配的消防救援能力建设,建立专家库,定期开展既有超高层建筑使用和管理情况专项排查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排查治理。要将本次综合治理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工作落实。

(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部门实际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村镇办负责高层建筑施工工地(含建筑外墙改造工程)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管理区域内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县气象局依职责协助做好高层建筑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查,防止因雷击引起的火灾。

行政执法队负责督促燃气部门开展高层建筑燃气管道、设施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园林部门整治城市园林绿地内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火灾隐患问题;督促供水部门落实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职责,根据消防部门要求改造高层建筑周边不符合灭火救援要求的城市消防供水设施。依法清理影响高层建筑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在建筑之间影响消防车通行或设置在建筑外墙封闭门窗影响灭火逃生以及设置在消防救援场地内及周边影响消防云梯车作业的户外广告设施)。

供电公司负责排查整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供电企业产权的建筑供配电设施;依法检查用户产权重要负荷的配电设施、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及设备运行状况,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通知产权人限期整改并报县政府,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督促落实。

公安派出所负责排查整治由其规划设置在高层建筑周边影响建筑灭火救援的停车泊位。

消防站履行综合监管职能,提供消防安全业务指导,对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高层建筑开展消防监督抽查,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加强高层建筑灭火应急救援准备,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加强对高层建筑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训。

教育、工信商、卫健、民政、文体旅、住建、铁路派出所、邮政等部门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在职责范围内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运营单位依法对高层民用建筑内由其管理的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负责,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三)村委会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纳入村常态化巡查检查。村委会、派出所、消防工作站、微型消防站等网格力量要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清理消防车通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的私家车,确保消防车道畅通。加强对高层建筑业委会的管理,引导其支持消防设施改造和安全基础提升。指导超高层建筑业主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逐栋按标准要求补建微型消防站,组织物业服务人员、保安人员、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要上门入户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火灾自防自救常识宣传提示,指导消除火灾隐患;要结合邻里守望、帮扶关爱行动,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或邻里在紧急情况下协助老弱病残群众疏散逃生。

(四)高层建筑业主、使用单位、管理单位要按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规规定,组建消防安全专业管理团队,鼓励聘用符合相关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要对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燃气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定期组织防火巡查;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员工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履职,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和火灾疏散逃生演练。要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推行“楼长”制度,落实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职责,经常性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高层火灾自防自救常识普及。要逐一划定高层建筑消防救援场地区域和消防车通道,设立明显标志,禁止停放车辆、堆放杂物,禁止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进电梯、入家门。

除上述职责外,超高层建筑业主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按照《住建部应急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20xx〕76号),强化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结合超高层建筑设计使用年限,制定超高层建筑运行维护检查方案,委托专业机构定期检测评估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等设施设备状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缮维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责任意识、管控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高层消防安全管理作为城市安全发展的“红线工程”,确保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整体提升我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对综合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区分轻重缓急,在政策支持、组织建设等方面加强保障。将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攻坚督办任务和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二)加强重点攻坚。要加大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部分超高层建筑存在避难层和救援场地被占用、擅自变更建筑使用功能等整改难度较大的火灾隐患,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联合执法,综合施策,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要运用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先进信息技术的物防技防手段,提高消防安全防控的科技含量和总体效益。专项整治结束后,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健全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

(三)加强达标创建。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与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推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高层建筑管理单位、使用单位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力度,督促所属系统领域高层建筑单位对照整治内容、措施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检查清单》(附件)逐项逐条开展自查自评,建立工作档案。。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以及各类新媒体平台和高层建筑、社区宣传栏,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和消防安全提示,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要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灭火和自救知识,加强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培训,严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治理工作期间,要集中查处、曝光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形成整治高压态势。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高层建筑抗御火灾风险能力,持续巩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成效,根据《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计划(20xx—20xx年)》,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指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原则,扎实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进一步提升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紧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底线思维、系统思维,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深化、四巩固、三提升”行动,持续整治消防安全重点问题,巩固综合治理成效。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逐步实现法制化、标准化、数字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一)深化“三项整治”。

1﹒深化建筑消防设施隐患整治。持续开展消防用水问题整治,对前期整改完毕的高层建筑消防用水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消防供水功能是否正常,日常维护保养是否落实,发现隐患整治不彻底的,责成立即整改。对滚动排查出的消防用水、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防烟排烟等消防设施隐患问题,区分轻重缓急,制定年度计划和整改方案,落实整治责任、资金和防范措施,由区县(自治县)政府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区县政府)与属地乡镇(街道)、责任单位逐级签订责任书,逐小区逐楼栋开展整治。对整改资金落实困难的老旧高层建筑,统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分批分步按期推进整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由区县政府采取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集中曝光等方式督促整改。

2﹒深化“生命通道”重点区域整治。动态更新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严重的小区(道路)综合整治任务清单,“一区域一对策”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责任、时间和措施,由区县政府挂牌,推动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严重的小区(道路)开展重点整治攻坚,确保逐个销号。按照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标识应设必设要求,由管理单位全面施划完善;无明确管理单位的由乡镇(街道)组织设置。加强停车位规划建设管理,将综合整治的小区(道路)纳入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和中心城区路网更新重点,改造小区公共区域,挖掘停车资源,加快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增设停车位。

3﹒深化用电用气隐患整治。组织供电供气企业对前期排查发现的电气、燃气隐患问题整治情况开展清理,对未整治完毕的,建立隐患问题清单,逐项整改销号;对问题集中的小区,由区县政府实施综合治理,推动整改落实。结合民生实事工程实施,完成4100处高层建筑电气隐患整治。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电气隐患排查,20xx年6月底前,完成责任范围内其他管沟与电力燃气设施间距不足、电气线路老旧破损、超负荷运行等问题整治。供电供气企业按照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检查计划,强化电力线路、燃气管线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消防安全隐患,同时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提供指导服务。依法查处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等违法行为。推广采用智能化手段,防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楼道。新改、扩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区域,引导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

(二)巩固“四项机制”。

1﹒巩固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改防范机制。落实区县政府属地管理和市级部门属事管理责任,组织开展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回头看”,对遗留隐患问题,在20xx年4月底前登记造册,6月底前整改完毕。将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纳入市容环境提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内容,有序推进多层建筑整改。巩固完善日常防范制度,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发现、劝阻、报告违规搭建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等行为以及宣传教育职责,发挥日常安全管理前哨作用。持续加强雨棚和防护网生产、销售、安装等环节的管控,健全完善相关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开展产品年度抽检和综合执法。

2﹒巩固隐患滚动排查机制。推广“街镇吹哨、部门报到”模式,建立以乡镇(街道)为基本单元,消防救援、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公安、经济信息等部门指导参与的隐患滚动排查整治机制。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和专项排查工作,实时掌握辖区高层建筑底数,摸排消防设施、“生命通道”、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用电用气、安全管理等情况,定期组织住宅小区开展“三查三清”(检查消防车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检查防火门、灭火器、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检查是否违规施工、违章动火动焊、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清理楼梯间、前室、疏散走道,清理可燃雨棚、防盗网,清理违章搭建)。20xx年4月底前,各区县按照“单位自查、镇街普查、部门联查、专业核查”的原则,组织对辖区高层建筑再开展一轮全面摸排,并建立完善新的基础台账和隐患整改责任清单,推动隐患整改工作落实。

3﹒巩固消防设施质量管控和维护管理机制。强化整改工程质量管理,承担整改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等级,鼓励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实施整改质量保修制度,明确不少于两年的整改保修期限。强化联合验收,整改后由乡镇(街道)牵头组织验收,相关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代表参与,验收资料应收集整理并及时归档备查。强化后续维护管理,消防设施隐患整改完毕的高层建筑,必须逐栋明确日常管理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对老旧小区或无统一管理的,由政府指定日常管理单位;对政府资金投入改造且无统一管理的,鼓励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后续维护管理。

4﹒巩固联合执法和联动响应机制。各区县进一步落实“生命通道”监管执法长效机制和严格执法管理要求,健全完善会商研判、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执法,保持整治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整治曝光行动,对公务车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处理。巩固完善“绿波带保畅”联动机制,深化公安、消防警情联动响应机制,通过交通管制、车辆分流、拖离清障、优化信号灯配时、骁骑伴护等措施,确保救援畅通无阻。

(三)提升“三项能力”。

1﹒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高层建筑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高层公共建筑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高层住宅建筑逐栋明确楼栋长,落实消防控制室双人持证上岗制度,规范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并在显著位置公示。鼓励超高层建筑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各区县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排查纳入网格化管理重点,在乡镇(街道)依法开展委托执法和赋权执法,督促指导对隐患及时整改。各区县选取超高层建筑或典型高层建筑打造消防管理示范标杆,组织召开标准化管理现场会,推行达标创建活动。探索高层建筑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将消防管理能力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评级评星考核内容。

2﹒提升居民防灾应急能力。将“自觉维护建筑消防设施”“畅通生命通道”等内容纳入全民普法范畴。依托“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精准开展消防教育培训。鼓励为老旧小区高层建筑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装置,指导居民家庭制定火灾疏散逃生计划。高层住宅小区全年至少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推广购买火灾惠民保险。在高层建筑密集区布点建设小型消防站,在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小区建设微型消防站,提升初起火灾的处置能力。开展高层建筑居民消防安全素质调查,掌握全民防灾自救能力水平。

3﹒提升政策法规保障能力。加快推进《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修订工作。贯彻落实《重庆市消防设施管理规定》,提升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水平。出台《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技术规程》,规范消防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修订《消防安全管理标识》,对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提出更加符合重庆实际的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要求。建立完善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源头管控机制,确保与救援能力相匹配。编制运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指南和日常检查指引,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单位主体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开展全市20xx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相关工作。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深刻吸取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高度重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逐级分解任务、逐一压实责任、逐项明确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高层建筑管理单位要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合力共管共治。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持续加强会商研判、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协同作用,形成齐抓共管治理格局。各区县政府要认真梳理总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经验,对梳理出来的隐患问题要一抓到底,切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杜绝纸面整治、数据整治。

(三)强化督导问效。市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区县的督促指导。市、区县两级督查部门要建立督办推进台账,按照“定事、定责、定时、定人”的要求,每月扫描阶段任务完成情况,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将整治工作纳入政务督办内容,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对辖区高层建筑发生亡人火灾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各区县要按照火灾事故责任延伸调查程序,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

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特别是“”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迅速贯彻落实xxx等各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市区x三级部署,自即日起开展为期x个月的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紧紧围绕电动自行车源头销售、拆卸改装、停放充电三个环节,着力打击伪劣产品生产交易、电池线路违规拆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四大问题,通过大排查建台账、明责任大约谈、强养成大培训、全民化大宣传、全覆盖大检查、强联合大执法、补短板大建设、奖举报造声势、盯落实大督查、见效果大排名十大大举措,实现到xxxx年xx月底,全x所有村(社区)和城乡结合部重点区域,以及外卖、快递领域基本实现基础摸排、实操实训、社会宣传全覆盖;通过约谈警示、排查执法实现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违规拆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实现超标电动自行车全部淘汰,所有村(社区)、物业小区基本建有充电桩、充电柜等集中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火灾得到基本遏制,数量显著下降;在此基础上固化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电动自行车领域整治长效机制。

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平安建设办公室(消防工作站),统筹推进工作开展。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xx担任。

按照安全工作“xx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定要求,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条、块结合的方式,x各二级班子成员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x防火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包村干部按照属地原则负责本部门、本辖区的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具体工作。鉴于我x目前与亦庄经济开发区部分审批权限和行业分管责任尚在过渡期,涉及到的二级班子成员分管和行业部门的职责积极与亦庄经济开发区对接,进一步明确审批权限和行业分管职责,明确过渡期责任,确保安全。

(一)整治范围。一是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生产、销售、维修改装等企业和平台。二是外卖、快递企业平台及经营站点等电动自行车集中使用单位。三是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居住场所。

(二)整治内容。重点整治九个方面问题。一是部门、村、社区、企业、物业、居民等各级、各方责任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二是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违规销售、违规拆改装等问题。三是外卖、快递企业平台安全管理责任措施不落实,从业人员擅自拆改装以及群租等问题。四是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逃生疏散能力不足等问题。五是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在建筑内违规停放充电问题。六是居民社区自防自救力量不足和缺失的问题。七是村、社区、物业等基层管理人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能力不足的问题。八是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不足和缺失的问题。九是加速推进超标电动自行车淘汰和违规上路打击力度。

(一)开展基础信息大排查建台账。x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会同xx派出所、xx社派出所对全x电动自行车经营销售门店、蓄电池(含废旧电池)回收、储存等场所进行排查,督促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对新出售的电动自行车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账;x经济发展办公室(经发科)负责对外卖领域、快递领域,分别组织外卖、快递平台、企业对外卖、快递从业人员车辆及蓄电池信息、充电方式以及人员住宿、充电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逐个摸排,签订安全责任书,逐人建立人员基本信息管理等档案;x城乡建设办公室(交通安委会)负责提供悬挂正规和临时牌照电动自行车的信息台账;x城乡建设办公室(环保科)负责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回收场所摸排,督促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信息台账。各村(社区)、物业小区、金桥园区、物流园区要落实属地责任,组织各方力量对辖区电动自行车进行全覆盖大排查,逐一建立基础台账,既要统计有牌照的、也要统计无牌照的,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xxxx年xx月xx日前各相关单位应完成排查及信息台账建立工作,并将台账信息上报x防火委办公室xx,xx月xx日以后,实行每半月更新制度,分别于每月xx日和xx日下班前上报更新情况到x防火委办公室。

(二)开展分级分类明责任大约谈。x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要组织对电动车自行车经营销售门店、蓄电池储存场所开展集中约谈培训,组织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督促销售门店落实向消费者告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责任;x经济发展办公室(经发科)要分别组织对全x外卖、快递平台企业、快递服务单位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重点约谈培训,压实企业管理责任并组织签订责任书,督促快递、外卖企业向快递、外卖从业人员告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责任;x城乡建设办公室(环保科)对废旧电池回收企业开展集中约谈培训,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x平安建设办公室(消防工作站)要约谈村委会、社区;村委会、社区要约谈物业单位并层级签订责任书;物业单位要向电动自行车使用人告知违规停放充电会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在此基础上还要建立“三告知一承诺”制度。即:销售网点向购买者发放告知书;快递外卖平台向从业者发放告知书;村(社区)、物业单位向使用者发放告知书;使用者与村(社区)、物业单位签订承诺书,推动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附件x、x、x)。此项工作于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全部完成。

(三)推进消防技能强养成大培训。x平安建设办公室(消防工作站)要以“一警六员”实操实训为基础,扩大培训范围,开展以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以及外卖、快递从业人员等为重点的“一警六员”的实操实训,并督促指导物业、社区、村组织全面开展居民“一警六员”消防逃生、初期火灾扑救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工作。其中,对于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由x平安建设办公室(消防工作站)负责,x社区建设办公室(社会办)配合,对社区、物业工作人员、保安保洁等人员,逐个社区逐人进行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和达标考核。同时,x消防救援站要指导各村(社区)、园区、物业小区抓紧推进辖区,特别是居民小区自防自救力量建设,确保每个小区至少有x支能够巡查和初期火灾扑救的应急处置力量,切实担负起火灾发生初期,前xx分钟报警、人员疏散、初期火灾扑救等工作,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四)开展安全使用全民化大宣传。xd群工作办公室(宣传部)要统筹指导和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媒体开展大宣传活动,既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和火灾防范常识宣传,更要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事故责任追究等方面宣传,以案警示;各村(社区)、x防火委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金桥园区、物流园区要在xd群工作办公室(宣传部)统一指导下,开展“全覆盖”宣传,即:社区农村宣传栏、led屏幕警示提示宣传全覆盖,商市场、户外大屏警示提示宣传全覆盖,居民住户、尤其是快递外卖从业人员租住房屋入户宣传提示全覆盖,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教育全覆盖。特别是要在居民住宅小区的主要出入口的显著位置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通过“宣传全覆盖”切实强化案例警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意识,落实法律责任。

(五)开展执法监督全覆盖大检查。x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要会同xx派出所、xx社派出所,严厉查处整治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生产、销售、储存、拆改等场所和违规行为,督促落实企业责任;x城乡建设办公室(交通安委会)要严格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严厉查处违规驾驶特别是不合规电动车上路行驶行为;x经济发展办公室(经发科)要着力加强对外卖、快递平台、企业以及经营站点的排查检查,督促企业平台落实消防安全责任;x社区建设办公室(社会办)要加强对物业、社区的检查指导,督促其严格落实发现、劝阻、制止和举报制度,对管理落实不到位物业服务单位约谈曝光;x综合行政执法队、x平安建设办公室(消防工作站、综治办)、xx派出所、xx社派出所等部门要对居民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居住场所开展全面检查,督促管理单位和个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村(社区)、各单位金桥园区、物流园区要切实履行属地职责,充分发动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全覆盖开展检查。组织发动“红袖标”、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

(六)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大行动。x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xx派出所、xx社派出所等部门要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和门店违规销售、违规拆改等行为严厉查处,严格市场准入,落实吊销执照、取消资质等处罚措施。x经济发展办公室(经发科)要对外卖、快递企业平台履职不力等问题,依法落实曝光、取消资质等处罚措施。x社区建设办公室(社会办)要加大对物业的督促指导力度,对履职不到位的物业进行曝光和约谈制止。x综合行政执法队、x平安建设办公室(消防工作站)、xx派出所、xx社派出所等部门要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查处。x城乡建设办公室(交通安委会)要严厉处罚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个人。各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惩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七)推进基础设施补短板大建设。x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x平安建设办公室(消防工作站)配合,x社区建设办公室(社会办)指导社区、物业小区分场所、分类别、分批次建设多种形式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x平安建设办公室(综治办)指导村分场所、分类别、分批次建设多种形式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金桥园区、物流园区指导辖区单位分场所、分类别、分批次建设多种形式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x经济发展办公室(经发科)负责督促外卖、快递领域落实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一律实行集中充电,同时要督促外卖、快递企业应用科技手段,落实从业人员电池跟踪管理措施;各村(社区)、x防火委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园区要按照全x统一工作部署,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排查充电设施建设情况,全面落实推进本辖区多种形式充电设施建设进度,同步推进电动自行车进电梯智能阻止系统安装工作;x供电所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充电设施建设工作。

xxxx年xx月底前要率先新建一批电动自行车充电柜或充电桩;xxxx年年底实现所有居民小区应建有充电柜或充电桩等集中充电设施。

(八)建立隐患举报有奖励造声势。x平安建设办公室(消防工作站)公布有奖举报电话,收集汇总举报信息,转交区级部门进行核实核查、固化证据,对于情况属实的每起举报奖励xxx元。各单位要指导督促物业服务单位、社区、村委会在居民小区的醒目位置张贴举报电话,畅通举报途径。

(九)开展工作落实大督查。x平安建设办公室(消防工作站)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指导落实工作;同步加大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控制目标及评价“双下达”、“双考核”力度,对于在整治期间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导致群死群伤的单位,在年终考核中一票否决;x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所、经发科)、经开区商务金融局要督促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各外卖、快递企业平台开展企业大督查,督促所属销售门店、外卖快递站点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落实处罚措施。每月不少于x次集中督导检查。

(十)开展整治效果大排名。x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每周进行综合量化排名,并将结果呈报xd委、x政府领导,推动提升工作质效。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x防火委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园区要高度重视此次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迅速明确组织领导,负责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加强组织协调、完善组织架构、成立工作专班、细化职责任务,确保工作落实【各单位工作方案、动员部署及联络表(附件x)于x月xx日前报x防火办xx】。x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两周组织召开调度会,总结分析形势、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要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区)、x防火委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园区要压实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监管链条,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督促指导、监管执法,强化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要强化责任追究。凡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将一律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依法依规开展全链条责任追查;对发生火灾后基础信息不在台账上的,也将追究相关部门和属地责任。x平安建设办公室(消防工作站)工作督查情况、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控制目标及评价情况,将纳入对单位年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考核指标。

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方案

20xx年我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行了显著成效,我们努力的工作实现了全市的火情稳定,有效防止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出现新的火灾隐患,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决定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公安部73号令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总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通过整治必须达到“一降一改”的目标,即把火灾事故特别是死人火灾事故降下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抓好火灾隐患排查大整改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xx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社会环境。

成立xx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联系电话:87089819。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加强协调,同一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1、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3、各级部门及各县(市)、区针对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

1、单位领导责任制落实和自救能力及措施;

2、建筑及内装饰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

4、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灭火器材是否符合规定;

6、建筑内的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定;

8、政府与乡镇(街道)《木屋毗连区消防安全责任状》签订情况;

10、区、街道(乡镇)及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情况;

11、木屋毗连区市政消防水源匮乏情况;

12、各县(市)、区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

13、其他的火灾隐患。

1、整治时间安排:

(1)1月份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验收结束,持续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2)1月—12月份开展以地下空间、高层公共建筑、“三合一”场所、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治理分工。

(2)各级部门及各区、县(市)负责各自行业、系统及辖区内消防专项整治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重要措施。牢记“隐患险于明火”的教导,增强“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工作。

(二)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遗留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要进行跟踪,对新发现火灾隐患要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要求,并实行跟踪整改,把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

(三)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遗留和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消防法》及有关地方法规的规定依法给予处罚。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整理汇总,专题向当地政府报告,要责成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明确责任,采取“死看死守”的办法,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四)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为单位的隐患整改出谋献策,提供技术支持,尽量使用最省的资金整改隐患,又能保证安全;对存在的隐患,要上门服务,为业主排忧解难;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缺损,不能正常使用的,要主动帮助解决,进一步树立公安消防部门的良好形象。

(五)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各地要加强对检查和执法的宣传报道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做到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刊有字。及时报道整治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和中央、自治区、河池市驻宜各有关单位:

宜州区普速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铁路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河池市关于普速铁路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0〕121号)、《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普速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电〔2020〕33号)和2020年6月3日自治区普速铁路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宜州区普速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确保辖区内普速铁路安全有序运行,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铁路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建立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管控长效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宜州区境内普速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坚决打赢辖区内普速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攻坚战,为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铁路安全生产保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广西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坚持路地协同,统筹各方力量,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难点,采取立行立改,“边整边查、边查边整”的方式,全面推进宜州区境内普速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

利用三年时间,通过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依法依规整治、铁路沿线地质灾害治理、公跨铁桥梁产权移交、建立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管控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到2022年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整治,铁路外部环境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排查治理,铁路路外伤亡事故和影响列车运行的一般事故不断减少,铁路环境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不发生因沿线环境问题引发的较大及以上铁路行车安全事故。

为切实抓好宜州区境内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治理,确保铁路运行安全,成立宜州区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组 长:韦德武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罗日升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覃振涛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何善禄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护路办主任。

程 宁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

         车务段宜州站站长。

成 员:巫耿予  区发改局副局长。

兰国伟  区教育局副局长。

黄华山  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

覃洪海  区民政局副局长。

伍 军  区司法局副局长。

韦 唯  区财政局副局长。

蓝孟庄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唐秀增  区住建局副局长。

韦文胜  区水利局副局长。

覃宝团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邱东强  区林业局副局长。

罗 勤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秦奇铁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

谢 铭  区市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莫电任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林 川  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副局长。

侯国俊  河池市宜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覃 飞  区气象局副局长。

覃东衡  河池宜州供电局副总经理。

莫志国  河池供电局庆远供电分局副经理。

程威淇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道路运输服务。

         中心主任。

覃向军  南宁铁路公安局柳州公安处宜州车站。

派出所所长。

覃晨朗  广西广播电视宜州中波台河池分中心。

主任。

莫怀能  德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覃增球  怀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覃颂斌  洛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韦克钰  洛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韦炳化  庆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何文辉  中国移动宜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韦 恒  中国电信宜州分公司客支中心主任。

姜仁喜  中国联通宜州分公司网络部负责人。

潘国忠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

工务段宜州线路车间主任。

刘国斌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

供电段洛满供电车间主任。

蒙海龙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

电务段宜州电务车间副主任。

梁春慧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

货运中心宜州营业部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宜州区境内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宜州区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工作组、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公跨铁”工作组等4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工作组。

组 长:罗日升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覃振涛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秦奇铁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

程 宁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

车务段宜州站站长。

程威淇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林 川  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副局长。

        蓝孟庄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侯国俊  河池市宜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谢 铭  区市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罗 强  区应急管理局综合股股长。

潘国忠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

工务段宜州线路车间主任。

刘国斌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

供电段洛满供电车间主任。

蒙海龙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

电务段宜州电务车间副主任。

梁春慧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货运中心宜州营业部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宜州区境内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督导检查普速铁路沿线各乡镇及铁路沿线各站开展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做好相关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二)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组。

组 长:程威淇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秦奇铁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

程 宁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

                 车务段宜州站站长。

潘国忠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

         工务段宜州线路车间主任。

刘国斌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

       供电段洛满供电车间主任。

蒙海龙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

     电务段宜州电务车间副主任。

梁春慧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

                     货运中心宜州营业部主任。

成 员:林 川  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副局长。

        蓝孟庄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韦文胜  区水利局副局长。

覃宝团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邱东强  区林业局副局长。

谢 铭  区市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罗 强  区应急管理局综合股股长。

侯国俊  河池市宜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叶静波  区港航管理所副所长。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宜州区普速铁路沿线各乡镇及铁路沿线各站段全面排查普速铁路安全隐患,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普速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

组 长:蓝孟庄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副组长:潘国忠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

                 工务段宜州线路车间主任。

成 员:程威淇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道路运输服务。

中心主任。

韦文胜  区水利局副局长。

侯国俊  河池市宜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覃 飞  区气象局副局长。

罗 强  区应急管理局综合股股长。

负责指导宜州区普速铁路沿线各乡镇及铁路沿线各站开展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制定治理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隐患治理工作。

(四)“公跨铁”工作组。

组 长:程威淇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潘国忠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

                 工务段宜州线路车间主任。

莫怀能  德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覃增球  怀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覃颂斌  洛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韦克钰  洛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韦炳化  庆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蓝孟庄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侯国俊  河池市宜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黄华山  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

唐秀增  区住建局副局长。

秦奇铁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

谢 铭  区市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覃 朗  区财政局工业交通股副股长。

罗 强  区应急管理局综合股股长。

覃晨朗  广西广播电视宜州中波台。

河池分中心主任。

叶静波  区港航管理所副所长。

邓 海  区公路管理所所长。

工作职责:负责按照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时间节点,完成宜州区普速铁路1处上跨线缆迁移、2处公跨铁立交桥以及1处公铁并行地段护栏移交工作。

未参与专项工作组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根据职责分工,加强铁路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做好铁路安全有关工作,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按照领导小组及综合协调工作组的工作安排做好相关工作。

(五)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1.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主持或者委托副组长主持。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或与议题相关的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会议议定事项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会议纪要,由综合协调工作组负责督办。

2.4个专项工作组要结合职能职责,建立完善本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目标任务落实。综合协调工作组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3.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综合协调组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此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不另行发文。

4.领导小组及4个工作组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区交通运输局代章。

(一)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以铁路部门为主、铁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配合,开展排查、确认工作:铁路沿线两侧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或者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违法采矿、采石或爆破作业安全隐患。邻近铁路违法施工,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等安全隐患。铁路桥梁跨越河道上下游违法进行采砂淘金、疏浚作业、围垦造田、拦河筑坝、架设浮桥或者修建其他影响铁路桥梁安全设施的问题以及通航标志缺失问题。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违法堆放杂物、材料、设备,倾倒弃土弃渣、垃圾等隐患问题。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占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等安全隐患问题。铁路沿线杆塔、上跨线缆等设备设施倾倒侵限隐患以及影响铁路基础稳定的非法管线穿越问题。铁路沿线树木倒伏侵限以及影响行车瞭望隐患的问题。铁路沿线彩钢瓦房等硬材料建(构)筑物以及薄膜、篷布、垃圾袋等轻飘物在大风天气下刮入铁路线路安全隐患。电气化铁路沿线违法排放粉尘、烟尘及腐蚀性气体隐患问题。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等安全问题。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以及闲杂人员非法上道问题。

(二)开展铁路沿线地质灾害排查治理。铁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会同柳州工务段对辖区内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勘查排查,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风险分析评估,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视情况采取工程整治、监测监控技术手段等措施,有效防控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风险。

(三)开展公跨铁桥梁隐患排查、推进公跨铁桥梁产权和公铁并行护栏移交。柳州工务段、沿线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分别牵头对铁路产权、非铁路产权公跨铁桥梁和并行护栏进行隐患排查,协商提出整治、移交计划。沿线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整治铁路通航桥梁桥区水域助航设施、警示标志设置不到位等问题。

(四)推进铁路安全依法治理。铁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落实普速铁路外部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主体责任、对外部危及铁路安全的各类问题,监督相关企业、个人、组织履行维护铁路环境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依法治理危害铁路安全的隐患,严厉打击危害铁路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按时完成普速铁路集中整治大会战各项工作任务。铁路部门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做好铁路内部自身隐患整治,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验收销号工作。

(五)建立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管控长效工作机制。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根据自治区要求将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监管体系,与柳州车务段、柳州工务段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安全生产协调机制;区交通运输局牵头,根据河池市“双段长”工作机制指导意见,会同柳州车务段、柳州工务段建立普速铁路“双段长”工作机制和铁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常态化管理。

(六)排查治理时限。

1.全面排查。铁路部门会同铁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全面排查确认涉及乡镇隐患数量、类型,摸清底数,编码建档,分类分阶段制定整治计划,并动态补充完善隐患问题。

2.集中整治。2020年8月31日前,铁路部门负责整治普速铁路用地和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铁路内部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2020年10月31日前,铁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红线内外地方问题)和铁路部门(红线内外自身问题)分别负责影响铁路线路易燃易爆品、线路基础稳定的各类违法行为和影响铁路安全的施工,以及破坏铁路排水系统、违法堆土、采矿、取土、挖砂,非法过道、公铁并行、违章建(构)筑物等突出安全隐患整治。2020年12月15日前,铁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红线内外地方问题)和铁路部门(红线内外自身问题)分别负责其他隐患整治。

3.检查验收。2020年12月31日前,坚持“边整治、边验收”的原则,实行路、地双方共同验证制度。隐患整治结束后,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时组织铁路相关单位进行验收(铁路自身问题由铁路部门负责验收),每处隐患均须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责任单位与铁路相关站段负责人员共同核实验收(由政府、责任单位或个人、铁路三方验收),并在《普速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路地双方验收确认书》(附件4)上签名后方可销号,验收表应归档备查。验收标准结合实际并参照《普速铁路沿线隐患治理指导意见》执行。

4.推进疑难问题整治及其他普速铁路隐患整治。2021年1月1日至9月30日,持续推进普速铁路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治力度,力争重点难点问题全部销号。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普速铁路环境隐患整治“回头看”工作。2022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干线正线道口公跨铁及公铁并行防撞设施移交,铁跨公限高防护架设置工作;基本消除非法道口、过道;基本消除黔桂线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风险隐患。

(一)各有关职能部门。

1.区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开展宜州区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督促指导铁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铁路“双段长”责任制及铁路联席会议制度。会同柳州车务段抓好宜州区普速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区人民政府。

2.区自然资源局:负责铁路沿线路段地质灾害排查防治,影响铁路沿线各类违法行为和影响铁路安全的施工,沿线彩钢瓦、采矿、取土、挖砂、违章建(构)筑物、违法堆放、违法侵占、违法经营的治理工作,以及负责铁路外部环境安全有关地界判定和拆违权限等治理工作。

3.区住建局:负责铁路沿线各类影响普速铁路安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实施治理工作。

4.区应急管理局:会同柳州车务段、工务段等相关单位开展对铁路用地范围及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外不满足安全防护要求的易燃易爆品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等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区发改局:配合普速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备案、立项工作。

6.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铁路沿线村(居)民、行人和大牲畜进入铁路封闭区域的预防及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普速铁路沿线农用地范围内违章建(构)筑物、违法堆放、违法侵占等有关问题排查治理工作。

7.区水利局:负责普速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涉及水利设施有关问题排查治理工作。

8.区民政局:负责普速铁路周边精神障碍人员排查、管理工作。

9.区林业局:负责邻近铁路危树监管和整治工作。

10.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协调、指导、督促铁路沿线各乡镇做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问题整治工作,对邻近铁路规划区内或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和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排查整治,依法对住建领域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做好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工作。

11.区市政服务中心:负责普速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涉及市政设施与交叉、改移等有关问题排查治理工作。

12.区护路办:全面落实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负责普速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路地双方日常工作协调,监督指导相关部门落实护路责任。

13.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负责打击破坏普速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对普速铁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供警力配合,维护安全有序的运输环境。

14.广西广播电视宜州中波台:负责普速铁路周边电磁环境的监控,做好专用频率保护性监测,及时查处有害干扰,确保铁路专项频率的无线电安全工作。

15.河池供电局庆远供电分局、河池宜州供电局:负责普速铁路周边线杆、上跨下穿线缆等设施安全隐患排查以及迁改工作。

16.中国电信宜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宜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宜州分公司:负责普速铁路周边通信设施排查以及整改工作。

17.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牵头组织职责范围内铁路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沿线乡镇人民政府。

负责铁路用地红线外的环境隐患整治工作,会同柳州车务段、工务段共同推进隐患治理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本辖区普速铁路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任务。

(三)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各部门。

1.柳州车务段、工务段:分别牵头负责对应站内和区间铁路用地范围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外不满足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易燃易爆品、影响线路基础稳定的各类违法行为和影响普速铁路安全的施工,以及普速铁路沿线彩钢瓦、采矿、取土、挖砂、违章建(构)筑物、违法堆放、违法侵占、违法经营等隐患排查、整治和验收销号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问题。

2.柳州供电段:负责对普速铁路电气化区段及栅栏内外危树,线路两侧防尘网、薄膜、垃圾袋等轻质飘浮物,上跨铁路线缆(含上跨桥)及影响供电设备正常使用的隐患排查整治。

3.柳州铁路公安处:负责打击破坏普速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的行为,对普速铁路环境隐患排查治理提供警力配合,维护安全有序的运输环境。

4.柳州土地管理办公室:负责对铁路用地和安全保护区范围的界定,根据职责对非法占用铁路用地、私搭乱建、私设摊位等违法行为进行排查整治。

5.南宁房产生活段:负责旅客站房、站台雨棚、旅客天桥、行包通道等一、二类房建设备(含所属单身楼、公寓楼)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6.柳州电务段、南宁通信段:负责对影响普速铁路安全的电务、通信设备等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7.广西铁建公司:负责对铁路用地内的出租房屋、门面、工地等影响普速铁路安全的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8.广西铁旅公司:负责对铁路用地范围内的广告牌、出租广告位置等隐患排查整治。

9.其他单位:对本单位生产生活办公用房及设备设施影响普速铁路安全的隐患排查整治。其他未明确事宜按照铁路内部文电规定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宜州区普速铁路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按期完成,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贯彻落实,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督导检查。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工作组定时或不定时对铁路沿线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综合治理“回头看”。对落实主体责任到位、工作成效明显的相关单位通报表扬,对整治工作不重视,主体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造成工作滞后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实行挂牌督导,约谈相关负责同志,限期整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或者事故的,将依法依规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落实资金保障。按照属地原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3号)有关规定,铁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普速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整治的预算安排和投资计划,保障普速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和相关建设的资金投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五)加强宣传引导。区交通运输局、柳州车务段、柳州工务段会同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制定宜州区普速铁路安全综合治理宣传工作方案,通过报纸、电视、新媒体、制作标语等方式,全方位强化对铁路安全法和安全知识的立体宣传,积极引导铁路沿线人民群众守法、护路,为综合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同时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防范发生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确保宜州区铁路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为推进学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以下简称“双控”)机制建设,加强校园安全生产管理,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建设指导手册的通知》(冀教安〔2018〕67号)、《关于升级“河北省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系统”的通知》(冀教安〔2019〕21号)、《深入推进全省学校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冀教安〔2019〕29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利用将近—年的时间,建立制度健全、职责明晰、运行规范、管控有效的“双控”机制,形成学校“风险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工作模式,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学校责任安全事故,全面提升学校安全工作水平。

成立燕山大学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为党委书记赵险峰,第一副组长为校长赵丁选,副组长为副书记谢延安,成员为学校安全稳定(生产)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工作处,负责具体工作。

(一)建立健全学校“双控”工作制度。

1.建立落实工作制度。围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校属各单位要分级建立落实“双控”工作教育培训、风险辨识公示、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双控”工作制度,并进行定期评估分析和改进,实现对“双控”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2.明确层级责任。按照《燕山大学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中层单位(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根据安全责任内容逐级明确“双控”工作的直接管理责任人、管理单位(部门)责任人、监管单位(部门)责任人。

各层级主要责任人要熟知“双控”机制建设中应建立的制度、风险分级的方法、风险辨识的流程等主要内容和相关要求。

3.建立工作档案。各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双控”工作专门档案,对所负责业务领域风险分布图、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事故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治理信息台账、隐患整改方案等构建“双控”机制、开展“双控”工作的相关资料集中统一归档,进行痕迹化管理,实现可追溯管控。

(二)开展“双控”教育培训。

安全工作处组织各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重点岗位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双控”工作专项培训,各安全监管部门在所负责业务领域对基层教职员工组织开展“双控”机制建设岗位培训,使其能够严格落实管控措施要求,形成人人知晓、人人有责的安全工作体系。

(三)编制发布风险分布图。

1.开展全面辨识。安全工作处负责开展校园整体范围的风险辨识,各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开展所辖业务领域的风险辨识,辨识确定风险点数量,确定责任人。风险辨识要选择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风险因素辨识方法,对安全管理中的人、物、环境、管理四个方面的要素开展辨识,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以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辨识要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

2.公示风险分布。安全工作处负责制定学校整体风险分布图,各安全监管部门编制所负责业务领域的风险分布图,并逐级张贴公示。

(四)制定并公示风险管控措施。

1.制定管控措施。各安全监管部门要针对风险辨识的结果和风险分布图的内容,依据学校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从安全教育、日常管理、应急防范等方面制定和完善风险管控措施并督导基层单位落实。

2.提高管控效果。各安全监管部门在制定管控措施时,应遵循消除、替代、控制、应急防范的层级顺序,或根据实际组合使用,以提高风险管控效果。

3.公示管控措施。安全工作处负责设置重点区域安全风险隐患公告栏,各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设置具体岗位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应急措施、责任人及报告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健全学校风险管控清单。

1.明确清单内容。由安全工作处牵头,协调各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学校的风险管控清单,清单包括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各安全监管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形成所负责业务领域的风险管控清单。

2.实时动态调整。各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关注所负责业务领域的风险变化,动态评估风险等级,及时向安全工作处反馈管控措施和风险管控台账(清单)变化,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

(六)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机制。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升级“河北省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系统”的通知》(冀教安〔2019〕21号)的要求,学校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1.明确隐患内容。各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学校和本部门的风险管控清单,按照风险等级与管控责任编制各自业务领域的事故隐患排查清单,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内容应包括:风险部位、风险管控措施、风险失控表现、失职部门和人员、排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排查时间等内容。由安全工作处汇总形成学校的事故隐患排查清单。

2.开展隐患排查形成隐患治理台账。校属各单位网格安全员要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开展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对风险管控措施失效或弱化形成事故隐患的,利用“河北省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系统”,列入隐患治理台账。

3.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实施。校属各单位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按要求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消除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相关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

4.实现闭环管理。校属各单位要全过程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实现事故隐患发现、登记、整改、销号的闭环处置,实现对隐患自查、自改、自销的常态化管理模式,安全监管部门依据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定期完善风险管控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底前)。

1.安全工作处组织重点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双控”工作专项培训,掌握如何发动和开展落实“双控”机制建设工作。

2.安全工作处起草制定学校风险管控清单、绘制学校风险分布图等。

(二)全面推进实施阶段(2020年1月—6月)。

1.2020年1月底前由安全工作处完成制定学校的风险管控清单,各安全监管部门细化所负责业务领域的风险管控清单;安全工作处负责完成重点公共区域安全风险隐患公告栏设置。

2.2020年3月中旬前由各安全监管部门编制各自业务领域的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安全工作处负责汇总形成学校的事故隐患排查清单。

3.2020年3月底前由安全工作处组织楼宇管理、餐饮中心、基建修缮、动力保障、实验室、治安消防等岗位人员开展“双控”工作培训。

4.2020年4月底前由各安全监管部门在所负责业务领域内指导基层单位开展“双控”建设,制作并公示具体岗位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卡。

5.2020年6月底前学校全面完成“双控”机制建设。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7月—10月)。

安全工作处组织各安全监管部门对“双控”机制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体评价上报省教育厅。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推进“双控”机制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压实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监管机制、遏制事故发生的基础性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双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亲自研究部署,精准把握和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两个环节”,确保“双控”机制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落实部署,宣传发动。校属各单位要根据学校“双控”机制建设工作步骤严格落实各项部署,确保不漏一地、不落一环节。各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召开动员部署会、现场指导等方式,营造浓厚的氛围,使各层级责任人和教职员工广泛知晓风险、隐患、事故之间的关系,充分了解风险管控的相关要求。

(三)加强调度,强化督导。安全工作处负责学校“双控”机制建设工作的调度及指导,各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所负责业务领域基层单位的指导,及时了解掌握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措施,督促推进。

铁路沿线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

当前,影响我省铁路安全的隐患日益凸显,造成中断行车的重大事故时有发生,给铁路正常运输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近期,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关于开展影响铁路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6】78号),对全省开展影响铁路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根据省、市主要领导和省政府文件要求,现制定我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铁路沿线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彩钢瓦建筑物、“危树”等隐患,严厉打击影响铁路运输安全违法行为,确保我镇辖区铁路运输安全畅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和省、市政府要求,结合我镇铁路沿线实际情况,主要开展两个方面的专项整治活动:

(一)铁路线路两侧各12米范围内危及铁路的彩钢瓦建筑物的拆除。

对铁路用地范围内和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彩钢瓦建筑物,按照国务院《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关于铁路安全保护区的划定,即从铁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市区8米、郊区10米、村镇居民区12米”之内为铁路安全保护区的规定,镇政府、沿线各村配合月山工务段进行拆除。

对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和铁路线路两侧各12-50米范围内的彩钢瓦建筑物,组织人员对其安全性进行鉴定;对可能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要对责任人下达整改通知书,根据情况采取限期加固或拆除,确保不危及铁路安全,镇政府铁路护路办和沿线各村协调进行。

(一)现场调查、制定台帐(2016年6月10日-30日)。

协调铁路部门对全镇辖区铁路沿线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制定工作方案和整治台帐,组织召开影响铁路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积极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发动干部群众,争取理解,形成共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6月30日-9月20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对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彩钢瓦、“危树”、铁路沿线治安秩序进行集中专项整治。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铁路沿线各村、各企业个人要充分认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的重要性,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进行专题部署,严格按照省、市政府文件要求,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统筹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强化责任,齐抓共管。依法依规,积极推进,按照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时间安排、整治方法,全面清查,不留死角,彻底整治,要切实加强与铁路部门联系,共同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的范围、标准、方式、费用和安全保障措施,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成立以园长为首的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宣传和有关政策的执行工作,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园内安全事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任何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情况:

组长:(园长)负责领导全园的安全工作。

组员:(主任)负责落实综合治理、校舍、设备安全。

(副主任)负责落实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安全。

(工会主席)负责落实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保健医生)负责落实饮食卫生安全。

1、加强校舍安全检查,具体负责人坚持每周检查,领导小组坚持每月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理。

2、对于屋面、墙体、厕所和水电气线路管道每期进行检查,根据情况进行防护和维修。

3、全体教职工要加强安全意识,对于自己工作所涉范围内的校舍安全情况要心中有数,发现不安全因数有责任及时向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1、加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在师生和家长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2、由安全领导小组牵头,对全体教职工进行简易消防器材使用培训,做到小型失火能自行处理。

3、安全领导小组每月检查全园的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情况和运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报告。

4、由安全领导小组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在紧急情况下的师生安全疏散方案,并开展演习,保证紧急情况下师生能安全、顺利脱险。

5、全体教职员工要随时检查自己责任区内的消防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1、由保健医生主要负责幼儿膳食的搭配、安排,根据幼儿生长发育需要,每周制定出营养结构合理的食谱,和采购人员共同监督食堂,按照食谱要求烹饪幼儿饮食。

2、坚持食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并对他们的衣着、仪表、个人卫生和食堂操作进行规范要求。严禁无证上岗和违规操作。

3、不断改善食堂设施、设备,为饮食卫生达标提供物质条件。

4、采购员、保健医生要把好食品质量关,严禁购买过期、变质、腐烂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5、保健医生要每日检查食堂的清洁卫生和餐具、吹具、用具的洗、清、消毒工作,指导食堂认真开展除四害工作,并做好记录,定期总结。

6、各班保教人员要严格要求每日对幼儿餐饮用具进行消毒,坚持给幼儿进行食前用肥皂洗手,便后洗手,勤剪指甲。保教人员随时保持自己手部的卫生,防止给幼儿食、饮不卫生的东西。

1、坚持定期给全体教职工体检,体检合格才能上岗。

2、各岗位工作人员负责自己责任片区内的清洁卫生,保证给幼儿提供一个清洁卫生的生活、学习环境,确保幼儿身心健康。

3、保健医生要根据季节特征、幼儿身心特征和当地特情,及时做好保健卫生宣传和疾病预防工作。

4、保教人员要坚持幼儿玩具每月消毒,幼儿卧具每周消毒,定期更换。保证幼儿活动区域内一切用品的清洁、卫生、无毒。

5、坚持新生入园体检,坚持每日晨检,坚持定期给幼儿服预防药,严禁一切传染病在园内蔓延。

6、坚持定期给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做好个案记载,并根据情况做好个别医疗指导。

六、幼儿安全制度。

1、不断加强保教人员的责任心教育,随时将幼儿安全放在第一位,当班时间不做无关的事,认真做好和家长的交接工作和当天幼儿的情况记录。

2、组织幼儿活动前,要检查幼儿衣着和场地安全情况,消除不安全隐患,不带幼儿到不安全的地方活动。活动中,保教人员要注意力高度集中,防止幼儿跌伤或出现其他不安全事故。

3、凡是带幼儿外出参观、郊游或其他集体活动,组织人员要报告园领导,并指定详细方案,确保幼儿外出的安全。

4、重视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必须教幼儿在幼儿园生活、游戏、学习、活动中,一些简单必要的安全常识和技能。

5、定期对幼儿活动、玩耍的场地、玩具和器材进行安检、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完好。

七、门卫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1、加强对门卫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门卫人员的责任感,落实岗位制,确保幼儿园的安全。

2、坚持门口二十四小时值班巡视,坚持定时开关门制度。

3、做好对外来人员的登记制度,非本园工作人员和家长,严禁入园。

4、幼儿园行政坚持假期巡视检查,并做好社区内与周邻单位的协调工作,共同维护社区内社会治安。

5、定期由保管做好校产的安全登记核实工作,严防财产遗失。

八、安全奖惩制度。

1、坚持定期检查、总结安全工作,设立安全专项奖,逗硬奖惩。

2、实行安全工作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重大事故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事故,直接责任人当年不得评优评奖、评职晋级,并根据有关法渌法规,承担责任。

3、坚持签定各层责任书,确保奖惩责任落实。

1、幼儿来园和离园值班教师负责照顾,交接-班不能有空档,必须清点幼儿人数,作好记录。

2、幼儿户外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注意动静交替;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时间不宜过长,活动前后一定要清点幼儿人数,确保幼儿的安全。

3、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不要打闹乱跑,进园后不得擅自离开幼儿园。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使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具体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每天晨、午检工作,教育幼儿不要带危险品来园(如:别针、纽扣、尖针、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异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内。

5、园各教室要定期用紫外线消毒,消毒时防止人员入内。

6、每天下班前要对全园各教室进行检查。如:教室、厕所等,防止幼儿遗留在室内。

7、值班教师负责保管幼儿药物。给幼儿服药必须核对(姓名、剂量),防止发生错误。

8、园长每天早晚要巡视一遍园所,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教师在活动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

9、意外事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家长工作。然后必须写出事故报告,并根据产生影响程度、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户外活动和放学由两位老师负责,其他时间由当班老师负责。

10、厨房严禁幼儿入内,热汤、热菜、热开水要放在幼儿碰不到的地方,开饭时一定要注意稍凉后再给幼儿吃,防止烫伤事故。

11、凡是幼儿经过的地方及活动场地要经常检查,不准乱放杂物。

12、幼儿玩大型玩具要加强监护,随时纠正幼儿的不安全动作,组织活动要有秩序。活动完后,要清点幼儿人数。

14、幼儿室内外活动时,教育幼儿不大声喧哗,要有秩序、不乱跑乱撞,划定活动范围,所有教师到位。

15、幼儿五个环节的安全防护措施一定严格执行,针对具体情况对幼儿加强常规教育,不得有半点疏忽。(就餐、就寝、入厕、户内外活动、出入园)。

16、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变相体罚幼儿,杜绝因上述情况造成事故。

17、值班时不会客,不打、接电话,如有急事,须经领导同意后予以安排。

18、值班教师下班前,检查并关闭门窗、水管、电源等。

为构建校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降低和管控重大安全风险,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教育局、区安委会工作部署,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学校安全是教育工作的保障线,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 。

(二)工作目标。坚持安全发展,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机制,强化教育部门监管责任,实现学校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力争至2018年底,全区校园全部建成较为完善、有效运行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联络人:叶宁,电话:5722662。

(一)排查风险点,建立“一校一册”档案。

学校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并逐一登记,建立单位安全风险管控档案,详细记录单位基本信息,风险点名称、风险点情况描述、风险类别、风险点详细位置、安全风险等级、存在危险因素、隐患情况、管控治理措施、管控治理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手机号码,形成动态化的“一校一册”管理制度。(见附件:湖里区学校安全风险点名册)。

(二)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

1.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双重预防机制的建立,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对安全风险的种类、数量和状况登记建档。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安全风险评估过程要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聚焦实验室、食堂、学生宿舍、在建工程、老旧校舍、大型活动、学生社会实践和周边治安状况。

2.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学校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级,确定风险类别,根据风险的可控程度、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可能造成损害的程度等因素,对学校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原则上分为iv级(低风险)、iii级(一般风险)、ii级(较大风险)和i级(重大风险)四个等级,依次用蓝、黄、橙、红四种颜色标示,学校绘制成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期间因设施设备改造、技术升级等原因,致使安全条件有较大改善的,应根据情况重新评估并确定风险级别。

iv级: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极小,如发生,可能造成较小财产损失或人员轻微伤害;。

iii级: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很小,如发生,可能造成一般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

ii级:风险可能失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较小,如发生,会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

i级:风险失控可能性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一旦发生,会造成较大财产损失或群死群伤。

3.教育系统预判。区教育局将结合学校预判情况,针对以往发生事故规律和暴露出的问题,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学校各个层面人员,必要时邀请专家参与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预判,逐项分析研究,逐类预判评估,加强重大风险源管控,确保学校安全。

(三)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治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对分析预判的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实施定人定责管控,定期组织评估,确保风险在控可控,及时消除隐患。

1.严格管控。针对风险类别和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学校的管控层级(学校、年级、班级、岗位),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视频监控措施、自动化控制措施、应急管理措施等)。

2.风险公告警示。学校要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安全岗位的管控责任,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或湖里区学校危险因素告知卡,公布本校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让每名教职工都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3.治理隐患。各校园及时收集、汇总相关的风险分级信息,编制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区教育局将组织对适时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学校针对各个风险点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和清单,明确学校各部门、各岗位、各设施设备排查范围和要求,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4.应急管理。学校根据风险预判评估情况,科学编制应急预案。充分发挥与社区、街道及相关部门建立联防联动机制的作用,与相关联防联动部门有关应急预案相衔接。学校要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重大风险岗位要制定应急处置卡,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要开展经常性的全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自护、避险逃生技能培训。

(四)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各校园要加强校舍、消防、校车、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断细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的闭环管理。

(五)深入开展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工作。

各校园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校园治安防控、校园周边环境、校园反恐防暴、消防安全、校车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等专项整治,建立完善校内风险分级防控制度,扎实推进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各项工作,实现校园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信息化、智能化,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物品和关键环节,加强技术安全防范措施,提高校园安全防控水平,为“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2018年4月)。

各校园要依据本实施方案所列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立即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抓紧组织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开展试点,制定标准规范(2018年5月—6月)。

各校园对照《厦门市学校安全风险清单表》,明确安全风险类别、评估分级的方法和依据,制定隐患排查清单,明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依据,完成制定“一校一册”建档工作。区教育局择优选择一批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较好的学校作为试点标杆学校。

(三)组织推广全面实施(2018年6月—11月)。

各校园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开展对标活动,推动学校健全完善内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对安全风险开展全面的排查、辨识、分级、建档、标识和管控,推动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学校要充分认识建立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意义,强化组织领导,把推进建立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作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对排查和预判出的风险点,必须严密监控,筑牢双重安全防线,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

(二)加强业务培训,强化示范带动。学校要加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使其熟悉掌握风险类别、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办法、风险管控措施,以及隐患类别、隐患排查方法与治理措施、应急救援与处置措施等,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积极探索总结有效做法,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

(三)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各校园要严格落实责任,重点开展工作部署,隐患排查整治,风险摸排管理,制度建立等工作,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区教育局将结合年底综治考评对各校园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学校“一校一册”建档情况进行考评督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速铁路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全市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确保我市铁路运行安全,制定本方案。

坚持路地协同,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难点的原则,以边整边查、边查边整的方式,利用3年时间,通过开展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道口“平改立”、公跨铁桥梁产权和公铁并行地段护栏移交、铁路沿线地质灾害排查治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整治,铁路外部环境突出隐患得到全面排查治理,铁路交通伤亡事故和影响列车运行的一般事故不断减少,不发生因铁路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引发较大及以上铁路行车安全的事故,铁路环境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

(一)普铁沿线。

湘桂线白山站至小平阳站沿线,来合线来宾站至合山站、合山站至柳花岭站沿线。

(二)整治区域。

普铁用地红线、普铁安全保护区内及铁路两侧100米控制区范围内。

(一)推进普速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整治行动。

1.全面排查。2020年6月30日前,市交通运输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会同兴宾区人民政府、合山市人民政府全面排查确认普速铁路(含湘桂线、来合线2条线路,以下同)隐患数量、类型,摸清底数,编码建库,分类制定整治计划并印发实施。(牵头单位:兴宾区人民政府、合山市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单位:市护路办,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水利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林业局)。

2.集中整治。2020年12月31日前,分3个阶段完成湘桂线、来合线2条线路红线内外的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第一阶段,2020年8月31日前,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来宾地区相关单位负责完成以上2条线路铁路用地和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铁路内部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第二阶段,2020年10月31日前,兴宾区人民政府、合山市人民政府、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别负责完成上述2条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危险物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违法开采爆破、施工、取水、堆放、排放、轻漂浮物等突出安全隐患整治。第三阶段,2020年12月31日前,兴宾区人民政府、合山市人民政府、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别负责完成上述2条线路违建违占、倒落侵限,树木种植、硬漂浮物、上跨并行、河道桥梁、私设人行过道、栅栏开口等隐患整治。(牵头单位:兴宾区人民政府、合山市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单位:市护路办,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水利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林业局、气象局)。

3.检查验收。在隐患整治结束后,2020年12月31日前,路地双方按照《普速铁路沿线安全治理标准》(附件1),由兴宾区人民政府、合山市人民政府对接铁路相关单位进行验收,每处隐患均须兴宾区人民政府、合山市人民政府与铁路有关站段负责人共同核实验收,双方在《广西普速铁路安全隐患整治验收确认书》(附件2)上签字后方可销号,验收确认书归档备查。(牵头单位:兴宾区人民政府、合山市人民政府、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单位:市护路办,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水利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

4.推进疑难问题及其他普速铁路安全隐患整治。2020年底前要完成湘桂线、来合线铁路线路路外问题多发的重点路段线路封闭。2021年基本完成湘桂线、来合线铁路线路未封闭路段封闭,2022年全部完成120公里/小时以上普速铁路线路封闭。2022年12月31日前,基本消除非法道口、过道、地质灾害重点处所等安全隐患。(责任单位: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工务段)。

(二)推进道口“平改立”。

1.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兴宾区人民政府、合山市人民政府、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协商加快推进市内3处铁路道口“平改立”建设,优先对隐患突出的道口实施“平改立”,2020年完成1处以上,2021年基本完成,2022年全部完成。(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单位:市护路办,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

2.2020年7月31日前,对尚未完成“平改立”的干线繁忙道口,采取必要的技。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办事处成立街道商场、市场、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办事处武装部长派出所治安大队副队长任副组长,街道安监办人员、各科所长、各社区(村)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李红达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对商场、市场、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对辖区商场、市场、沿街门店全部排查一遍,彻底澄清底数,坚决整治消防设施不足、堵塞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道、违规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违规使用电气焊明火作业等行为。通过专项治理,排查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整治一批消防违法行为,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隐患的商场、市场,确保商场、市场、沿街门店从根本上增强火灾抗御能力,确保商场、市场、沿街门店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有效预防亡人火灾,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

(一)组织商场市场自查整改。各社区(村)要组织商场、市场的管理单位和沿街门店商户全面开展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活动。商场、市场管理单位和沿街商户要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改正的,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要自行停业整改危险部位(区域)。

(二)全面开展拉网排查。各社区(村)要深入辖区商场、市场、沿街门店内部开展拉网式排查,逐一登记造册。要发动巡防队员、保安人员等基层消防力量开展不间断巡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占用消防车道、堵塞疏散通道、违规动用明火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三)坚持部门联动。办事处将组织消防、派出所、安监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商场、市场、沿街门店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综合治理,集中清剿火灾隐患。

(四)政府开展督导检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办事处将对各社区(村)工作开展情况和依法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凡发现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凡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凡发现因排查整治不到位而造成较大影响火灾事故发生的;办事处将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依纪,顶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一)商场、市场、沿街门店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职责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商场、市场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保持畅通,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牌等障碍物全部拆除。

(三)商场、市场内每个商户和沿街门店要配置2具灭火器、1个红水桶、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不少于1具。商场、市场室内消火栓应配齐水带、水枪,消火栓、灭火器及自动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有效且无被遮挡或挪作他用。并经常组织商户开展灭火、逃生应急演练活动。

(四)在场所内要设置警示性、禁止性等消防宣传标识,设置消防疏散指示标识。从业人员要掌握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开展消防宣传培训能力。

(五)用火、用电管理规范,无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使用大功率电器。

(六)留宿值班人员不超过2人,且住宿与生产、经营部分之间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社区(村)务必要深刻汲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汲取切实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辖区实际,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动员一切力量,穷尽一切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统筹兼顾,狠抓落实。各社区(村)务必要将商场、市场、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深入排查整治商场、市场、沿街门店火灾隐患,务求做到火灾隐患有人检查、有人整改、有人跟踪落实,切实把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

(三)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凡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商场、市场、沿街门店内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处理;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专项治理期间,各单位要及时上报信息,并认真填写《商场、市场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和《三官庙办事处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每周三下午15时前上报街道安监办。专项治理结束后,各社区(村)要认真进行总结,上报工作总结,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遏制电动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安办〔20xx〕63号)和《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安办〔20xx〕24号)精神,按照县政府5月25日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会议要求,在全县教育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力争通过宣传教育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一)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师生宿舍、食堂餐厅、体育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严禁16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自行车,少部分高中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学的停放地点必须符合规定。

(二)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师生要杜绝购买、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不得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一)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电子屏、黑板报、标语、qq群、微信等各类媒体,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广大师生及家长购买、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广泛张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通过制作动画、挂图、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微信、微博、qq群等平台向广大师生及家长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广大师生逃生自救能力。同时,积极发动广大师生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二)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校园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师生宿舍、食堂餐厅、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积极劝导师生不要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不“飞线”充电。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规范停放、充电,督促指导学校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见附件1),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校园保安人员要24小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20xx年8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25日前)。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和教育局文件要求,各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利用暑假培训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将治理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发动师生广泛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学校排查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积极进行整改。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校是组织实施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具体负责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对校园内进行排查检查,开展经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县教育局将此项工作纳入校园安全常规检查范围,定期组织督导检查。

(二)各校要督促电动自行车车主签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做到不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对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其作为校园安全管理重点内容,紧密结合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城市管理、非标三四轮车整治等重点工作部署,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开展。县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保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年度安全稳定目标考核。各校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定期分析研判,实施具体措施的落实。

(二)严格自查自纠。各校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排查整改,统一规范要求电动自行车的购买、使用、停放、充电。教育局将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将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既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更要前追一级,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实施责任倒查,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要结合实际,从购买使用、维修改装、停放充电等方面入手,及时发现问题,鼓励技术创新,不断完善本地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提升综合治理成效。

各校要将电动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安保办313室),每月30日前报送综合治理进展情况,12月20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送。联系人:孙超、于班,电话:87800726、87800728,邮箱:xxx@。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从源头上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xx〕13号)要求,区安委会决定自20xx年6月开始至20xx年底在全区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抓源头、治违法、促规范”,集中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严格规范维修改装行为,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推动规划建设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意识明显提升,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区安委会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主要承担日常协调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区房管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规划分局、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单位要成立或指定专门工作机构,定期分析调度,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6月开始至20xx年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20日前)。各单位要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综合治理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制定检查考核标准,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20日至11月30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要对本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单位,电动自行车回收、改装单位(场所)进行排查,建立档案台账,强化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各街道办事处、区房管局、区城乡建设局、各派出所要对居民社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针对新旧住宅小区等不同情况,分门别类,逐一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切实解决在公共走道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宣贯工作,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各单位要于12月22日前完成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总结工作。区安委会将牵头组织对本区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考评情况纳入区政府20xx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综合治理部署不到位、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街道办事处和行业部门予以通报。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单位专项治理。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对本地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单位开展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严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严把市场入口关,集中查处无证生产、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产品等行为。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等技术标准要求,督促生产单位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电器装置、绝缘性能、蓄电池密封性以及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等相关技术标准。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生产单位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法重点查处以下问题:生产单位在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伪造电动自行车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单位专项治理。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区公安分局等部门配合,对本地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维修经营者开展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加强销售维修领域监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法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销售单位无照经营;产品没有质量合格证,没有明确标注厂名厂址的;产品来源不明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销售的产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要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回收、维修经营场所,依法查处销售存在安全质量问题的二手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依法查处维修经营者使用不合格配件、超标准更换蓄电池、拆除减速器等违法行为。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由各街道办事处、区城乡建设局、区房管局、区规划分局等相关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区城乡建设局、区规划分局要牵头负责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建设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加强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和管理;凡新建的住宅小区,严格源头管控,同步规划建设停放充电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划定一个或多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满足居民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

(四)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指导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指导无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明确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管理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各街道办事处、各派出所等部门报告。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消防大队等部门要依法负责指导各街道办事处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要负责强化对电动自行车的道路管控,对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教育。各派出所要督促居民委员会、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省公安厅《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对存在违规行为拒不改正,以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火灾事故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公交、楼宇视频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区广电中心要负责指导、协调各级主流新闻媒体播出相关电动自行车安全节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宣贯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区房管局、各派出所要深入社区、单位、群租房等场所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普及扑救火灾、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识;要广泛张贴《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等宣传挂图,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张贴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标识;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等定期组织群众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严密责任链条,稳步推进综合治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对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二)认真履责强化配合。要坚持齐抓共管,压实属地街道办事处、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对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沟通协调,落实具体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严格检查强化督导。区安委会要加强本地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充分发挥协调督促和工作督查职能,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区域,要加强检查督导力度。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在综合整治期间,因管理整治不力,造成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县教育局下发的《大厂回族自治县教育局“十八大”消防安全检查方案》通知要求,我校领导非常重视,具体部署落实了此项工作,现结合我校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特定如下工作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管理理念,按照“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健全机制、消除隐患”的总体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力排查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提高学校的防控火灾的能力;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坚决打赢“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组长:苗永生。

副组长:赵金贵刘瑞龙舒军胡亚娟。

成员:法制安全办工作人员和各班主任。

(一)部署发动阶段(xx年7月7日至7月10日)。制定详细的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明确部门职责、检查范围,部署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落实专人组成检查组开展全面排查。学校积极通过校园网络、广播、黑板报等阵地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全面检查阶段(xx年7月11日至8月31日)。学校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迅速开展拉网式的消防安全检查。在暑假时间,学校安排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每天不定期巡视学校教学楼、宿舍楼、幼儿园和食堂,检查消防隐患。

(三)集中整治阶段(xx年9月1日至9月30日)。学校在排查检查的基础上,要及时梳理校园内消防安全状况,形成合力督改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具体措施,要明确主管领导加强督办,督促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完成。

(四)验收总结阶段(xx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学校对前期检查整治情况进行验收,认真总结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长效机制。

在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中,学校组织力量对学校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检查的范围主要有:教学楼、宿舍楼、幼儿园和食堂。

排查要求:学校火灾隐患排查实行分“模块”排查、落实责任人制度,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是各部门安全隐患排查的具体责任人,排查要认真落实登记制度,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绝不允许走过尝图形式。

学校将通过黑板报、橱窗、讲座、国旗下讲话、消防演练、校园网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组织师生学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通过组织消防培训,教会师生掌握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和防火措施。

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网络,结合实际,制定一套完整、规范、切实可行的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保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各班级利用班会课时间专门组织住宿生进行一次消防疏散演练。开展义务消防队培训,开展实战演练,提高防火灭火能力。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我镇各校地域狭窄,人群密集,易燃易爆物品(主要在实验室)和木制房屋较多,存在着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工作条例》规定,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要求我镇各校必须进一步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克服麻痹思想,在全校师生员工中树立“学校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增强隐患意识,确立防范意识,严格执行《云南省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管理办法》,按照我校工作计划中的“六个月报制”要求,各校必须每月至少研究一次安全工作、一次常规检查和一次安全汇报工作,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和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1、适当安排安全防范常识课程内容。

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全体师生员工掌握相关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消防安全和自救互救的能力方案。

2、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树立安全工作人人有责意识。

群防群治,其抓共管,经常检查,警钟长鸣,消除火灾隐患。

3、让师生熟悉全国统一的火警电话“119”的拨打,报告形式为:“xxx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确保火情化险为夷,减小损失。

4、在与上级汇报的同时,要派人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5、在消防车辆到来之前,以校内消防安全员及教职工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消防车辆到来之后,要安排校园人员配合消防人员做好辅助工作。

6、要组织好扑救使用器具。

如灭火器、水桶、脸盆、水浸的棉被等。扑救时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灭火器具;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油类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水浸的棉被等,决不能用水扑救。

(2)、扑救时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3)、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并立即切断电源。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同时,适当安排消防安全设施的使用演习,确保师生对消防安全设施的应急使用。

熟悉环境,记住出口;。

保持冷静,寻路逃生;。

毛巾妙用,过滤烟毒;。

明辨方向;逃离火场;。

敲盆晃物,寻求救援。

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疏散,同时,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救火救灾,使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机房消防系统要求根据国内外实际经验要求使用七氟丙烷(fm200)气体灭火系统,安装时各种管道及阀门必须按照国际标准执行,投标时要求注明各种附件的规格,安装结束后,必需经相关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1)整体机房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

(2)整体机房必须设置火灾报警装置,报警装置安装在值班人员随时可以发现的位置。

(3)主机房的消防系统按要求分成三个消防区,即天棚吊顶上方为一区,机房空间为二区、活动地板下为三区,在每个消防区内应按相关要求设置烟、温感探测器和灭火气体。

机房主体结构应具有耐久、抗震、防火、防止不均匀沉陷等性能,变形缝和伸缩缝不应穿过主机房,室内顶棚上安装的灯具、风口、火灾探测器及喷嘴等应协调布置,并应满足各专业的技术要求,机房围护结构的构造和材料应满足保温、隔热、防火等要求。

机房的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的规定,当机房与其它建筑物合建时,应单独设防火分区机房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并宜设于机房的两端,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走廊、楼梯间应畅通并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及第一类辅助房间的装饰材料应选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电子计算机机房内的给排水管道应采用难燃烧材料保温。

机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应设二氧化碳或卤代烷灭火系统,并应按现行有关规范的要求执行,机房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应与空调、通风系统联锁。空调系统所采用的电加热器,应设置无风断电保护,机房的安全设计,除执行本章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的规定,用于非常重要的场所或发生灾害后造成非常严重损失的机房,在工程设计中必须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设置二氧化碳或卤代烷固定灭火系统及火灾探测器的机房,其吊顶的上、下及活动地板下,均应设置探测器和喷嘴,主机房宜采用感烟探测器,当设有固定灭火系统时,应采用感烟、感温两种探测器的组合,当主机房内设置空调设备时,应受主机房内电源切断开关的控制,机房内的电源切断开关应靠近工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或主要出人口,主机房出口应设置向疏散方向开启且能自动关闭的门。

并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从机房内打开,凡设有卤代烷灭火装置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应配置专用的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机房内存放废弃物应采用有防火盖的金属容器,机房内存放记录介质应采用金属柜或其它能防火的`容器,根据机房的重要性,可设警卫室或保安设施,还有电子计算机机房应有防鼠、防虫措施。

加强消防管理,防止火灾危害,保护机房、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机房管理人员要熟悉消防法规、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熟悉消防重点部位的布局、建筑特点、防火区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设备的配置情况,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还要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定期对机房供电线路及照明器具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灾,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强磁、有毒物品等危险品进入机房,认真巡视检查,做到人走关窗、断电、锁门。

初期火灾扑救,必须掌握一定的灭火技能,遇火情时应积极扑救,及时向报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消防中心报警,并保护好现场。

1、消火栓不应被遮挡、圈占、埋压。

2、机房管理人员对机房消防设施、器材要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

3、发现异常情况,遇到有人破坏,要马上采取措施并报告报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不得延误。

4、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为确保机房安全与稳定,以保证正常运行为宗旨,按照“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本预案适用于机房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因各种原因发生的火灾事件等。

1、走廊、楼梯等公共部位严禁堆放物品,保持通道畅通。

2、机房全体人员应有高度的防火意识,禁止在机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机房内吸烟或使用明火,禁止在机房内乱拉电线。

3、消防器材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未经许可,禁止擅自移动。

4、每月进行一次电源开关、电器和线路的检查,发现故障、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备案,消除安全隐患。

1、确认机房设备区域火情后,根据现场情况实施机房区域气体灭火操作。

2、消防应急指挥小组进入现场,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在消防人员未到达火灾现场时,应打开应急通道,组织现场无关人员有序疏散,并派人及时切断电源,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要设备,充分利用中心消防器材进行灭火。机房发生火灾,应遵照下列原则:首先保人员安全;其次保关键设备、关键数据安全;三是保一般设备安全。

3、协助消防员灭火。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要简要的向消防队负责人说明火灾情况,听从消防队的指挥,并全力支持消防队员灭火。

4、机房消防与大楼值班室相连接,值班人员发现报警器报警或发现火情时,应在迅速确认后电话通知大楼监控中心,并根据火情直接报119火警。

5、电话通知应急指挥小组,启动应急预案。报告后,应根据火势情况,向周围人员发出火警信号。

1、火灾消除后,应将抢运的设备物资放置在安全场所,并登记造册,计算火灾损失。

2、火灾消除后,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消除烧毁物资,杜绝火势复燃。

3、灾后值班人员和安全主管人员应配合消防部门和公安部门分析火灾原因,明确火灾责任人。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做好辖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按照《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不、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汉应急〔202x〕97号文件要求,我镇立即在本辖区内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充分认识开展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时完善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以镇长张雄飞为组长、副镇长石家伟为副组长,镇安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真正做到行动迅速、执行坚决,确保各项措施稳步推进。

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努力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认真贯彻落实综合治理行动部署,确保电动车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坚持整治和宣传相结合,组织开展全方位等的宣传发动工作。发动辖区居民做好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临时标志申领以及保险购置等工作,积极开展交通、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利用微信、qq、短消息等媒介,广泛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对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电动车火灾事故进行曝光,引导广大市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车产品,停放时远离可燃物,落实电动车充电过程防护措施,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发动各村网格员村组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宣传。重点突出对电动车发生火灾的原因及自救技能方面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问题和困难。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提高业务素质,确保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做到责任到人,加强任务针对性、有效性。

我镇将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继续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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