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档案的管理制度(汇总22篇)

时间:2023-12-08 19:48:42 作者:琴心月

规章制度是组织内部对于员工行为和工作内容进行规范管理的基础,在保障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前提下,实现组织目标的有效实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县卫生档案室管理制度

1、各种档案按组卷要求,由立卷人整理,按有关规定装订并移送档案室统一保管。

2、各种档案的文字书写,必须用蓝黑或黑墨水书写,禁用其它笔书写。

3、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时,均应在档案室按有关要求借阅。

4、档案要做到安全保管,定期检查,积极创造档案保管条件,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失密,保持经常通风。

5、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电器。 

档 案 统 计 制 度

1、做好档案组织机构和人员构成情况的统计。

2、及时、准确地登记档案的移交和接收,作到帐表相符。

3、做好档案室所藏档案种类、制成材料、设备和装具统计。

4、做好档案提供利用情况和档案利用效果的统计。

档案安全保密制度

1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保密制度加强管理,防止丢失、泄密。

2、查阅档案,一般应在档案室查阅,需要摘抄或复制的机密文件,必须经领导批准,否则不准摘抄、复印。

3、需要带回使用的档案,需经领导批准,不准横传、私自外借,不准带入公共场所。

4、外单位来查阅和抄录档案时,应严格履行手续,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调阅。 

档案查阅借阅制度

1、外单位查阅档案时,必须持有介绍信,注明查阅人的姓名、政治面貌及查阅内容或范围。

2、查阅党组、局长办公会议记录、纪检工作等有关案卷和绝密数字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查阅一般档案资料时,档案员需进行登记,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查阅。

3、凡查阅档案者,一般不准将档案带出档案室,如需要借出时,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查阅者必须按规定查阅,与查阅内容无关的文字材料不准随意翻阅、摘抄。

4、查阅档案者要爱护案卷,不得将案卷拆毁、拆页、勾抹、圈点,严防污染档案;查阅时不得吸烟;也不得将案卷转借他人或带回家中。

5、查档抄录的材料经档案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否则无效。

6、借出的案卷一般不能超过七天,如延期使用,需补办延期手续。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档案库房是保存档案的重要基地,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库房内严禁吸烟、喧哗、动用火种,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

3、库房门窗要牢固,随走随关,班前班后要经常检查,严防档案丢失和意外事故发生。

4、库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防盗、防光、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污染等措施。

5、档案装具要坚实、耐用、整洁大方。 

机关档案归档制度

一、凡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党、政、工、团、以及人事、保卫、专业、财会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均由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进进整理、归档,并定期向本机关档案室移交。

二、机关领导人和承办人员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应及时交给办公室文书人员,统一进行归档文件整理。

三、凡本单位参加外出学习、考察、参加各种会议的人员返回单位后,三日内必须将所带回的.资料、材料、文件的原件交给办公室文书人员,统一进行归档文件整理。

四、各业务科室在办件过程中形成的材料、文件和所需的要件,按一件一卷的原则,由本科室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五、机关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应在第二年上半年向本机关档案室移交档案,并办理移交手续。

六、机关财务部门应把会议档案保管二年期满后,在三月末之前移交本机关档案室,并办理移交手续 。

国土资源专业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为了做好国土资源专业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不断提高立卷质量,制定本制度。

1、凡是在国土资源管理办件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按照归档范围和一件一卷的原则 ,由形成部门统一立卷。

2、要保证归档材料齐全完整,坚持谁主审,谁立卷的原则,做到案结卷成。形成档案的有机联系,便于查找和利用。

3、国土资源专业档案的立卷,以国土资源专业档案的形成单位为单元,在保持项目材料的完整性、成套性的基础上,按照办件程序所需的要件和批件,组成案卷。

4、卷内材料要准确一致,整卷内不能有铅笔、圆珠笔和复写。

5、案卷内要填写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卷内目录置于卷首,备考表置于卷尾。目录和备考表都不算页数。

6、编页号。用铅笔在每卷页文字的右上角或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顺序页号,不能有误和遗漏。

7、卷内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并对破损材料要修补。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不掉张页,采用三孔一线的装订方法。

8、拟写案卷标题。案卷标题要简明确切,能够正确反映案卷的内容和成份。

9、立好的案卷要按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分开,按要求填写案卷封皮,注明专业档案的种类,按保管期限、时间顺序,并编写案卷目录并要求打印,一式三份,于每年五月末之前,要立好前一年的卷,连同案卷目录向本单位档案室移交。

卫生院档案管理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也在不断的改革进步,病例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乡镇医疗卫生活动中的地位也在不断的提升。近几年,医疗纠纷事件频繁发生,每年平均以10%~20%的速度递增,例如:福建南平医疗闹件,桂阳二院医疗事件等。在医疗事故发生后病例文书资料则是法官为医疗事件定性的重要证据。因此,病例档案不仅是医院记录就诊病人病情的内部的资料,更是国家法律部门调查取证的重要法律文书。还是医疗技术人员在进行医疗实验时参考分析的重要资料,所以病历档案对临床医学、医疗研究、医学教学等方面也有重大作用。由此可见,病历档案管理工作已成为乡镇医院日常工作中不可忽视的一项任务所以加强乡镇卫生院病历档案管理工作刻不容缓。

一、期刊中心采编网本文记录乡镇卫生院档案管理现状

医院病历档案是医生在诊治病人过程中形成的记录患者就诊前的病情、治疗过程中的病情变化、以及治疗后复诊时健康状况变化的全部资料,主要包括病人的个人基本资料、病情基本信息、身体检查资料、诊治恢复资料、病程护理资料及诊疗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等,是医院管理中重要的文献资料。但是乡镇医院对于病例管理工作并不重视主要体现在档案管理意识淡薄管理人员怠慢、管理技术及设备落后、档案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等方面。

(一)病历档案管理制度不完善

在乡镇卫生院的'各项管理制度中,卫生院医院根据医疗工作的需要,制定了关于医疗质量、药品安全、药物管理、疾病防控、后勤保障等相关的各种医疗管理制度。但是涉及病历档案管理的制度却寥寥无几,医院缺乏对档案管理的重视,在进行年度考核的时候一般也不会将病历档案管理纳入考核的范围中。因此,医护人员更加不重视档案管理工作。

(二)对病历档案的重要性缺乏认识

在城市等较大的医院由于病人档案较多人工管理比较繁琐能够利用计算机、除湿器等现代化设备但是在乡镇卫生院中却很少应用。期刊中心采编网本文记录医院领导并不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对病历档案管理意识不强,他们只关注业务收入潜意识里认为病例档案可有可无,并不需要花费较多的医疗经费在由管理档案硬件设施建设上,大多数的乡镇卫生院都将医疗档案放置在狭窄、潮湿的废弃房间,很少能利用一个专门的房间放置档案资料更不用说应用现代化的设备了,很多档案由于时间较长,房间教潮湿保护不好纸张都已将泛黄,字迹模糊了。进入新世纪,信息技术发展迅速,乡镇卫生院的日常医疗活动中广泛的应用计算机,但是档案管理工作却还是采用传统手工操作,对病例进行手工摘抄、手工整理、手工整理,这种方式效率低下,严重阻碍了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

(三)档案管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低下

乡镇卫生院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大多数都是退休的医生、实习的护士、其他医生兼职档案管理工作或者是聘请的其他行业的人员,没有真正的学习过档案管理学也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培训。即使乡镇卫生院几乎每年都会挑选业务较好的医生进行专业的培训却很少有领导将档案管理人员选去参加培训。

科学档案管理信息化落后投入经费不足

期刊中心采编网本文记录现如今技术飞速发展,计算机在社会上广泛应用,逐渐进入到信息化的时代,而信息化却很少在档案管理中应用,大部分乡镇卫生院的病历档案都采取人工收集、分类、整理、归档这就局限了乡镇病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并且档案资料室建筑老旧、条件落后、档案柜不规范、不标准。但是由于乡镇经济发展较缓慢,乡镇卫生院的医疗经费不足,以及管理者对档案管理不够重视,因此,科学档案管理信息化投入的资金不足,极大的阻碍了乡镇卫生院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乡镇卫生院档案管理措施

(一)建立健全的病例档案管理制度,

在病案交接、借阅的时候很容易发生病例档案损毁、丢失等情况,因此建立健全病历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非常重要。制定明确的病历档案借阅权限,期刊中心采编网本文举例如:只允许本院的正式的医护人员进行查阅,但不允许将病历档案带出资料室,实习医生护士不允许借阅病历档案资料。严格制定病历档案借阅手续,以及借阅时间,一旦发现违反规定的人员,应当给予严厉处罚。

(二)加强病案管理人员素质的素质培养

档案管理是一门涉及面较广的学科,管理人员不仅仅一名资料保管者,还应该是一个具有较高的档案管理知识并且能随着科技的进步革新管理技术,提高管理档案管理水平的技术人员。因此,医院在聘请档案管理人员的时候不仅要求具有工作能力和文化水平,还应该掌握一定的医疗知识、管理经验、计算机知识等。在平常的工作中还应该给予档案管理人员外出学习的机会,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三)加强病历档案质量的管理

病历档案质量在医疗档案质量中占居重要的位置。那么,要如何定制病例档案呢?期刊中心采编网本文列举首先,应当建立质量监管部门,针对病例档案的整理编排、分类汇总、存档保管等工作流程进行质量管理控制。其次,加强对医疗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医疗工作者对病历档案的重视强化质量意识。然后,对病历档案的编排书写、分类整理进行规范化。最后,定期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促使他们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加强病例档案质量的管理。

(四)利用高科技技术进行档案管理。

医院病患较多档案资料较多、整理工作量较大、操作繁琐、劳动工程量大、采用传统的管理方法不利于档案管理容易归错类、放错档。因此,在网络技术发达的今天应用计算机对档案进行管理既方便省时,又节省人力、物力、财力例如:运用现代化的故障专移技术系统,能够从容的面对突发情况的计算机故障,不破坏原始数据保留档案。应用计算机操作可以减少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还可以缩减手工操作带来的分错类、数据抄错等弊端,而利用高科技进行档案管理能够更好的服务于乡镇卫生院的档案管理工作。

四、结语

期刊中心采编网本文总结综上所述,乡镇卫生院的档案管理对乡镇医疗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们要重视档案管理,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创新的管理模式,引进优秀的管理型人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医疗档案管理工作,有效的利用档案中蕴含的对医疗事业发展有利的信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一个现代化的乡镇卫生院档案管理的楷模,事业医疗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煤矿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各矿井对矿各科室区队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简称“两档”,并由专人保管。

二、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1、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记录卡;

2、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一览表;

3、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作业人员登记卡;

4、职业病危害、职业中毒记录卡;

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6、职业病危害因素程度分级管理表;

7、职业中毒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等;

8、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监督文书清单及有关文本;

9、职业卫生管理方针、计划、目标、方案、程序、指导书、管理制度;

10、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1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

12、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13、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档案:

14、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汇总资料:

15、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三、员工个人健康档案包括:

1、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证名单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断、职业病病例登记表等员工个人健康资料;

5、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或合同;

6、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7、职业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

四、“两档”资料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及时进行归档。

五、“两档”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可靠,并管好和用好“两档“。

六、随时、定期地根据本矿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核和补充“两档”,各表卡每年10月前系统地调整一次。

七、“两档”档案中各种资料按要求每三年复核一次;日常职业卫生工作须将测定结果、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管理情况随时过录,以备分析。

八、员工离开单位时,有权索取个人键康档案资料,公司或矿应如实地、无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个人复印件上签章。

九、职业病诊断,鉴定单位需提供有关“两档”资料时,档案室应如实地提供。

十、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日录,双方签字,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十一、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十二、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

十三、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

十四、每年按煤矿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十五、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档案管理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执行。

卫生局档案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保密法》,严格执行本单位的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二、档案工作人员对所管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散失和泄密,严禁将档案擅自带出档案室。

三、保密档案须经有关领导人审批同意,并办理相关查(借)阅登记手续后方可进行,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提供或外借。

四、保密档案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翻印、复制、摘录、拍照、录像等,管理人员更不得带回家中。

五、档案库房应有安全设施,门窗严密牢固,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六、非工作人员严禁擅自进入档案室,工作人员不得在档案室会客。对库房各类查找工具应妥善保管,放置有序。

七、对违反保密制度所造成后果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予以追究。

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档案工作方针政策,全面接受地方各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二、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地做好档案的接收、管理、提供利用等各项工作。

三、科学管理档案,编制检索工具,做到编目清楚有序、保管完整无误,为档案的利用提供便利条件。

四、严格执行《保密法》,切实落实“八防”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五、督促指导本机关各业务科室年度立卷归档工作。

六、做好其他有关档案管理方面的`工作。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七、机关档案室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制定本机关档案的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

八、档案的鉴定工作,应在机关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鉴定小组,按规定进行。

九、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机关分管负责人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地点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情况特殊的专门档案另有销毁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档案销毁清册应归入本机关全宗卷保存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卫生局档案管理制度。

酒店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2、 如需使用证照必须经主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批准,说明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办理外出携带手续后,方可携带外出。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复印、外借。

3、证照不得丢失、损坏。如出现损坏或丢失,除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外,要立即与发证机关联系,及时办理证照的挂失和补办手续。

4、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真实有效。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1、定期组织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卫生知识培训时间要大于18小时,掌握有关卫生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等。

2、对体检中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胧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必须及时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岗位,治愈前不能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工作服整洁,做到“五勤”即勤理发、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衣。

4、培训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程序。

5、建立完善的公共场所做作业人员健康状况及培训情况档案记录。

(二)卫生知识培训

1、从业人员应当完成规定学时的卫生知识培训,掌握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卫生操作技能等.

2、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年进行一次.

3、从业人员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三)个人卫生

2、从业人员应有两套以上工作服,工作服应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三、公共用品用具购买验收、储存及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一) 公共用品用具采购

1、采购的物品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要求.采购物品应做好记录,便于溯源.

2、采购的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品,化妆品等物品中文标识应规范,并附有必要的证明文件.

3、采购的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

(二) 公共用品用具储藏

1、公共用品用具储藏间应保持通风和清洁,无鼠害,苍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及霉斑,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私人物品.

2、不同物品应分类,分架存放,物品距墙壁,地面均应在10厘米以上.棉织品宜存放于储藏柜中.

3、物品的储藏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过期物品.

4、有毒有害物品应有专间或专柜存放,上锁,专人管理,并有物品使用登记.

(三) 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

1、清洗消毒间应有明显标志,环境整洁,通风换气良好,无积水积物,无杂物存放.

2、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应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3、清洗消毒应按规程操作,做到先清洗后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消毒设备(消毒柜)应运转正常.

4、清洗饮具,盆桶的设施应分开,清洁工具应专用,防止交叉传染.

5、清洗消毒后的各类用品用具应达到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并保洁存放。清洗消毒后的茶具应当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6、洁净物品保洁柜应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存放杂物.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酒店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卫生事业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卫生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卫生档案,是指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各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科研、血站、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服务等机构(以下简称各卫生机构),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卫生档案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卫生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指导,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将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纳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考核范围,确保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安全,便于利用。

第四条卫生档案管理工作是国家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维护公民和卫生机构合法权益的基础性工作。各卫生机构要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保证机构、人员、经费和设施等档案工作的必备条件,保持档案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档案的信息化建设要与本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逐步实现档案管理信息化、服务网络化,不断提高档案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第二章档案工作体制和职责

第五条卫生档案管理工作由上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各卫生机构档案部门或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并对直属单位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卫生部负责制定卫生档案发展规划、管理制度、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省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辖区内卫生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卫生部备案。

第七条各卫生机构档案管理部门或档案工作人员履行下列基本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卫生档案管理制度、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

(二)制订本单位各项档案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本单位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

(四)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提供利用、信息开发和网络化服务,开展档案宣传工作。

第八条卫生档案工作人员应当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具备档案业务专业知识,掌握现代化档案管理设备操作技能,定期参加档案业务、技术培训。

第九条卫生档案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岗位聘任等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并与本单位同等职级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条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卫生档案工作人员,各单位应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体检。

第三章档案的收集与管理

第十一条各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本单位全部档案的形成情况及其规律和特点,编制科学的档案分类方案。对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制定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十二条各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归档工作体系,实行文件处理部门立卷制度。办理完毕应当归档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由文件材料承办部门负责收集和整理后,送交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档案工作人员进行归档保存。档案管理部门或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档案质量检查和验收。

第十三条各卫生机构要依据卫生档案管理制度、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强对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科研、血站、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服务等卫生专业档案的管理。加强知识产权档案的管理。

第十四条各卫生机构在重大医学科学研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等工作中,要同步进行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在以上工作鉴定验收时,应当由档案管理部门或档案工作人员对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检查验收。凡文件材料未归档或文件材料归档不齐全,归档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得进行鉴定或验收。

第十五条各卫生机构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应集中保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归档和移交。

第十六条各卫生机构应当对本单位保管的档案进行编目,编制多种形式的检索工具,建立档案信息检索与管理系统。做好档案统计工作。

第十七条各卫生机构应当加强电子文件的收集、管理和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

第十八条各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安全保管制度,制订防灾应急预案。档案库房和档案装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档案安全保管要求。做好档案数据库及网络的'安全工作。

第十九条各卫生机构应当定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在单位统一领导下,由档案管理人员和业务部门人员共同组成鉴定组,对己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可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销毁。销毁档案的目录应永久保存。严禁擅自处理档案。

第二十条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形成的档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有关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与开放

第二十一条各卫生机构应当制订档案的公开利用与保密范围,积极进行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工作。档案管理部门或档案工作人员应当配合本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二十二条各卫生机构应当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提高档案开发利用及服务水平。采取档案编研等多种形式,主动开展档案的利用服务和宣传工作。

第二十三条各卫生机构保管的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等直接相关的档案资料,一般应允许当事人查阅利用。在查阅利用服务工作中,应当注意保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个人隐私。

第二十四条社会组织及公民查阅利用未开放的档案,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各卫生机构应当做好涉密档案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档案的借阅利用登记制度。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对在卫生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人员,有关单位应当给予以表彰或奖励。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造成档案损失、失泄密的,依法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委托或以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名义进行的卫生行政职能工作产生的档案,其所有权归委托或同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所有,可由档案产生单位负责暂时保管。

第二十八条各卫生机构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7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制度内容

2.1公司应当建立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并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管理。

2.2职业卫生档案应当包括:

(1)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清单及有关文本;

(2)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工艺流程简介、单位总平面图)

(3)单位各种设备、化学品中文说明书;

(4)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5)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计划、总结;

(6)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记录);

(7)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资料。

(8)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材料;

(9)职业病人病例资料;

(10)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人员情况(名单与岗位);

(11)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点分布与防护设施情况;

(1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料;

(13)用人单位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个人);

(14)劳动者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登记记录;

(15)职业病防护设施防护及维修档案;

(16)职业病诊断、鉴定资料;

(17)劳动者岗前、在岗期间培训资料;

(18)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会议、活动记录;

(19)职业卫生自查情况及整改情况记录;

(20)各种卫生执法监督文书。

卫生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是指对卫生监督协管本底资料、监督检查情况、群众投诉举报记录、工作记录和相关文件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保管。

一、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上级文件、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投诉举报、转交案件、宣传培训、年度报表、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等项目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

二、档案分类及内容:

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

2、计划总结: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检查安排、其他专项工作小结及图片资料等。

3、会议记录:召开或参加各类工作会议应留有记录。

4、投诉举报: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结果记录。

5、转交案件: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县卫生监督所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6、宣传培训: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计划、总结、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及图片影像资料;卫生监督协管参加县卫生监督所组织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记;卫生监督协管对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培训活动的'培训计划、通知、课件、签到册、试卷及图片资料。

7、年度报表:每年报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汇总表的存档。

8、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卫生监督协管辖区单位名册。

9、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按照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餐饮单位、供水单位和医疗机构进行分类,并做到一户一档。每户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中应包含:被监管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和卫生监督协管现场检查记录、卫生监督意见书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万荣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卫生监督协管投诉接待制度

群众投诉举报主要包括电话投诉、信函举报、网络投诉及群众来访等形式,是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的重要来源之一。要指定专人负责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调查和回复工作。

一、 群众投诉举报受理登记

1、卫生监督协管科要对外公布投诉举报受理电话、信箱或网址,并准确地记录投诉举报信息。

2、对群众投诉举报信息进行分类记录并造册登记。

3、来信、来电或来访人员咨询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3、要保护投诉举报人相关私人信息,未征得投诉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家庭住址。

二、群众投诉举报处理

1、受理的投诉举报和上报案件线索,报领导审批后转送相关科室查办,在调查核实后,查处结果要记录留存并答复投诉人,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2、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较轻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予以答复。

3、违法事实较重的要在1个工作日完成案件转交,并协助卫生监督员查处。将查处结果告知办公室,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将查处结果登记、归档,并告知投诉人。

4、每年年底要对群众举报投诉所涉及的领域、问题和处理经验进行全面归纳总结,为今后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重点提供参考。

卫生院健康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通过多种信息采集方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应及时更新,保持资料的连续性。

(三)统一为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编码,采用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街道)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作为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下实现资源共享奠定基础。

(四)按照国家有关专项服务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各类检查报告单据和转、会诊的相关记录应粘贴留存归档。

(五)健康档案管理要具有必需的档案保管设施设备,按照防盗、防晒、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康档案,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健康档案完整、安全。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应利用计算机管理健康档案。

(七)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健康服务,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健康档案管理。

考核指标

(一)健康档案建档率=建档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二)健康档案合格率=填写合格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

(三)健康档案使用率=抽查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 有动态记录的档案是指1年内有符合各类服务规范要求的相关服务记录的健康档案。

1. 健康档案包括家庭健康档案、个人健康档案。家庭健康档案每户一份,个人健康档案每人一份,以家庭为单位成册。

2. 应为辖区内重点人群(老年、妇女、儿童)、弱势人群(孤寡、残疾、低保)、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病人建立健康档案。

3. 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肿瘤的病人,应在健康档案袋上用红、绿、橙、蓝、黑色标识区分。

4. 健康档案由全科医师负责填写,项目齐全、字迹清晰、表述准确、不得随意涂改。诊疗记录按soap(主观治疗、客观检查、评价、计划)要求书写。

5. 健康档案每年至少随访记录四次,进行动态管理。

6. 健康档案应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个人健康档案分散存放的,应在家庭健康档案中标明其存放地。

7. 健康档案管理应责任到人、制度到位、硬件落实、管理达标,逐步纳入计算机系统管理。

卫生管理制度及档案

为了提高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资料、图纸、照片、报表、录音带、录相、影片、计算机数据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反映,也是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行政执法的重要证据材料。

三、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档案(附件1);

(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附件2);

(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档案(附件3);

(四)职业卫生管理实施档案(附件4);

(五)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附件5);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附件6);

(七)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附件7);

(八)法律法规要求建立的其他职业卫生档案。

四、用人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五、用人单位要做好职业卫生档案归档工作,职业卫生档案要按年度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六、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保护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防止出现遗失。

八、 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地、无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十一、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执行。

附件: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档案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档案

4.职业卫生管理实施档案

5.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6.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

7.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附件1:

(      年度)

同家庄中心卫生院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本同家庄镇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工作,保管和利用好档案,有效地为各项工作服务,根据《档案法》和有关规范、办法,制定本制度。

二、卫生监督档案是指本所依据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现场检测以及卫生行政执法等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及其它不同载体、不同形式的真实记录,具有原始性、唯一性和不可再生性,是重要的信息资源,是历史的凭证,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确保卫生监督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三、同家庄卫生所卫生监督档案实行科室立卷、分类归档、办公室负责管理指导的原则。档案管理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之一。

四、科室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应按文件材料自然形成的规律和便于利用的要求,进行系统整理组卷,编写页号,制作卷内目录和说明、注明保管期限等。卫生许可审核档案的保管期限为定期,以申请单位的有效期为准,一般在申请单位歇业满两年后销毁,卫生监督档案、现场检测档案的保管期限一般为两年,有卫生许可的期限与许可期限同步。卫生监督行政处罚档案的保管期限为五年。卫生监督业务档案采用一户一档、一事一档、一案一档的方法整理立卷。归档资料应格式统一,质地优良,书写工整。

档案人员集中保管,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督执法档案由许可受理科集中保管。办公室和许可受理科应严把质量关,依据档案移交清单,按照规定的分类编号办法,登记、编目和排列。已归档的档案材料,需要补充、更改时,必须由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凡属秘密和绝密级档案要采取单独登记、保管的方法。

六、设立专柜保管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档案情况,发现破损、变质的档案,应注明修补和复制,并做出记录。

七、科室及个人不得保留应当归档的卫生监督档案,工作人员变动工作时,应办理档案和文件资料的移交手续,不得私自带走和销毁。销毁档案,应由办公室进行鉴定,造册登记,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档案必须两人以上监督并履行签字手续。

八、应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制各种必要的检索工具和统计资料,做好利用和服务,科室查阅本所一般档案时,说明利用档案的目的和范围,即可查阅。外单位查阅本所档案应持介绍信,征得相关科室负责人同意批准后方可查阅。凡摘录、复制档案,应经所长批准,档案管理人员对摘录、复制的内容认真核对并出具证明后生效。

九、未经批准,本所档案不得公开和外借。

为加强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在卫生监督事业发展中的作用,为我市经济建设服条,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卫生监督档案,是指在卫生监督、监测(卫生质量抽检)、卫生行政稽查、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处罚、卫生宣教、科研培训及党政管理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本单位工作具有查考、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

2、卫生监督档案工作是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卫生监督工作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加强规范化建设的必备条件。

3、提高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水平,配备计算机和适用的档案管理软件,运用计算机辅助档案管理。

4、卫生监督档案工作列入单位发展规划和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市卫生监督所稽查科和办公室负责对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的督促。

5、对本单位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实行相对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二、岗位职责

6、市卫生监督所各科室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管理,应确定一名以上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保证档案管理人员从事档案工作的时间,保持档案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并切实解决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档案员负责本科室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档案员应忠于职守,努力学习,具备一定专业知识。

7、市卫生监督所稽查科负责全所综合档案的基本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指导和协助办公室和现场执法科室对所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工作;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案卷档案;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维护本单位及管理相对人的利益;组织开发利用本单位的档案信息资源。

8、各科室必须有专用的档案室(柜),要有防火、防盗、防霉等安全保管措施。

9、单位对在管理和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科室或个人,予以适当奖励;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同家庄中心卫生院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对公司各单位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简称“两档”,并由专人保管。

1、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记录卡;。

3、厂区各生产单位工艺流程简图(用箭头表示);。

4、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一览表;。

5、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作业人员登记卡;。

6、职业病危害、职业中毒记录卡;。

7、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8、职业病危害因素程度分级管理表;。

9、职业中毒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

10、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监督文书清单及有关文本;。

11、职业卫生管理方针、计划、目标、方案、程序、指导书、管理制度;。

12、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1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

14、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15、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档案;。

16、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汇总资料;。

17、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三、员工个人健康档案包括:。

1、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证名单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断、职业病病例登记表等员工个人健康资料;。

5、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或合同;。

6、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7、职业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

四、“两档”资料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及时进行归档。

五、“两档”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可靠,并管好和用好“两档”。

六、随时、定期地根据公司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和补充“两档”,各表卡每年10月前系统地调整一次。

七、“两档”档案中各种资料按要求每三年复核一次;日常职业卫生工作须将测定结果、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管理情况随时过录,以备分析。

八、员工离开单位时,有权索取个人健康档案资料并复档案室应如实地、无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个人复印件上签章。

九、职业病诊断,鉴定单位需提供有关“两档”资料时,档案室应如实地提供。

十、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进行质量检查,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十一、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十二、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

十三、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

十四、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十五、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档案管理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

1、严守党和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杜绝以各种形式泄露档案材料中有关保密的内容。

2、各类档案材料必须指定政治上可靠,工作责任心强的专(兼)职人员进行集中管理。

3、严禁私自将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需保密的档案资料的借阅,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4、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材料和不需要归档的材料,应指定专人进行销毁,不得当废纸处理。

5、档案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坚持下班、外出时认真清理、存放好档案和关窗、落锁制度。

6、档案人员一旦发现档案材料有丢失情况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采取措施进行查找,并追查责任。

1、凡学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并按有关规定向档案室移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占为己有或擅自处理。

2、学校档案室的归档时间:文书、会计档案材料每年五月份进行立卷归档;教学、学籍档案材料每学年结束后立卷归档。科技档案、基建、科研档案和设备、仪器档案材料均在工作结束后和设备、仪器安装试用后立卷归档。

3、学校档案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个保管期限。

4、卷内文件应齐全完整。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分结果。

5、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不准用铅笔、园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6、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标题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封面填写要字迹工整清洁。

7、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记,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8、归档文件目录分保管期限装订并编制目录。

1、档案库房需保持适宜温湿度,适时通风降温。

2、档案库房须安装防盗门,防盗窗和双保险锁,库房照明必须使用白炽灯。

3、严禁在库房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用其他物品。对库内照明线路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抢修,防止短路引起火灾。

4、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5、要坚持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检查、清理、核对工作,如发现问题,立即向领导报告,对破损或褪变档案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6、档案库房要经常打扫,保持清洁,严禁将有害物质带入库房。

7、档案室管理人员进出档案室应随手关门,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入内。

1、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各方面的查档需求,充分发挥档案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2、档案人员要熟悉家底,了解需求,掌握规律,做到主动、及时、准确提供利用。

3、本单位工作人员查阅其所属业务档案,需经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查阅并有责任及时将查阅档案利用效果反馈给档案室。

4、凡外单位查档者必须持有该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查档内容和用途,履行登记手续,经有关领导同意的方可查阅。

5、档案一般不许外借,确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领导同意,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出。但必须按期归还。如超过规定时间还需借用,应办理续借手续。

6、凡查、借阅者对所查借阅的档案材料,应确保安全、完整,不得撕毁、拆卷、划线、打圈、涂改、剪页、水湿、烟烧,以保证档案的完好无损。

7、利用者必须遵守保密规则,所查、借阅的档案材料,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准复制、拍照和对外公布。凡摘抄的有关档案材料,用后一律交档案室保存。

8、借阅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当面清点。

9、如遇借阅人员将档案丢失,应及时报告档案室,写出书面材料,利于采取补救措施。

1、学校档案室应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关于档案鉴定的规定,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

2、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可提出销毁意见,并填写销毁清册,报学校领导和上一级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销毁。

3、销毁时应指定二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方可执行销毁。

4、档案专(兼)职人员因工作变动,需办移交手续时,应将全部档案材料清点后,交予新的负责档案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5、交接档案材料必须严格履行手续,有关人员签字,并注明交接时间,案卷数目等,以备查考。

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工作在街办档案室直接领导下,由分管的领导具体落实,由兼职档案人员进行管理。

二、实行文书处理部门立卷归档制度。各科室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承办科室按文件材料形成规律,系统整理好后向档案室移交。

三、档案室负责统一收集、整理、保管街办各门类和载体的全部档案。

四、编辑必要的档案参考资料、编制各种检索工具,积极开发利用档案信息来源,办理档案借阅,为各部门及来访群众做好服务工作。

五、各科室应将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工作纳入经办人员职责范围及档案网络人员岗位责任制。

六、与档案工作有关的重要工作会议,如基建工程竣工验收会,以及重要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有关部门均应通知档案部门参加。对于各部门文件材料收集不齐全的,档案部门不予验收、盖章,领导不签字,财务不报销。

七、对外出学习,开会人员获得的各类文件材料,回社区后应将属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交档案室。

八、档案室遵照上级档案部门的决定,对我社区档案工作实行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制定街办“档案工作管理办法”,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工作人员职责及档案的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管理、鉴定销毁、奖惩等制度,提高档案科学管理水平。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1、卫生监督档案,是指在卫生监督、监测(卫生质量抽检)、卫生行政稽查、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处罚、卫生宣教、科研培训及党政管理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本单位工作具有查考、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

2、卫生监督档案工作是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卫生监督工作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加强规范化建设的必备条件。

3、提高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水平,配备计算机和适用的档案管理软件,运用计算机辅助档案管理。

4、卫生监督档案工作列入单位发展规划和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市卫生监督所稽查科和办公室负责对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的督促。

5、对本单位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实行相对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二、岗位职责

6、市卫生监督所各科室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管理,应确定一名以上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保证档案管理人员从事档案工作的时间,保持档案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并切实解决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档案员负责本科室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档案员应忠于职守,努力学习,具备一定专业知识。

7、市卫生监督所稽查科负责全所综合档案的基本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指导和协助办公室和现场执法科室对所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工作;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案卷档案;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维护本单位及管理相对人的利益;组织开发利用本单位的档案信息资源。

8、各科室必须有专用的档案室(柜),要有防火、防盗、防霉等安全保管措施。

9、单位对在管理和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科室或个人,予以适当奖励;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三、档案管理

10、市卫生监督所要建立健全文件材料归档制度,并把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的要求列入各项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及各科室和人员的岗位职责,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11、归档时间:

(1)市卫生监督所各科室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按规定在第二年初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系统整理,组成保管单位系列,由科室负责人审定后归档。专项工作如卫生监督检查、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卫生质量抽检、专题调查、会议、培训、宣传等重要活动待结束或告一段落时,及时做出总结,一周内归档。论文、文章正式发表后原件即归档。单位编印的简报等,印本与电子文稿印毕后一并归档。

(2)对管理相对人的卫生监督档案按一户一表的形式管理,并将卫生行政许可的情况录入微机中,便于索引和查找。

(3)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按一案一卷的形式管理。各科室将结案后的案卷材料及时移交稽查科统一保管。

(4)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人事档案的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5)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等特种载体档案随纸质档案一并归档。

12、各科室档案要与本单位工作紧密结合,实现“四同步”,即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在检查、考核工作时,应同时检查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准确情况,文件材料不合要求的,要加以补充完善。

13、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学习、培训和参加各种会议等,其带回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及时归档。

14、归档要求:

(1)归档文件整理工作一般由文件材料形成科室承办人承担,档案员负责指导和协助。综合性会议和跨科室联合承办的文件材料应由稽查科、办公室及牵头科室共同负责收集整理。

(2)归档文件尽量是原件(外来复印件除外),做到完整、齐全、系统、准确。底稿与印件、传真件与复印件一并归档。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易褪变的文件应予复制;归档文件上有金属物的,应去掉,重新缝(粘)合;纸张质量符合要求,用纸尺寸须采用国际标准a4纸规格;书写必须使用符合归档要求的耐久字迹材料,不得使用涂改液;一式数份的发票、检验报告、鉴定证书及报表等,如必须使用复写纸,应当使用档案用复写纸。

(3)归档文件要求排列、编号、编目规范有序,编制准确,按件号装盒。归档文件目录、归档章、档案盒封面、盒脊、备考表等项目的填写应采用计算机打印或符合档案保护要求的字迹材料,禁止使用不耐久的书写材料进行填写。

(4)归档文件必须经形成科室负责人审定,并在盒内备考表检查人栏签字。

(5)单位内综合档案统一编写全宗号,进行排列、编号和编制必要的检索目录。

15、卫生监督档案保管期限一般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最短2年。

16、单位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档案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领导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2人以上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员需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四、档案利用

17、各科室要应用计算机对保存档案进行存储与检索,积极主动地开展档案信息的利用工作,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提供服条,并加强利用效果的宣传工作。

18、档案外借,须请示单位领导同意。在向利用者提供档案的同时,应明确期限,及时归还。

19、各科室和人员应积极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围绕单位中心工作相互合作,编写通用性材料和专题材料,促进单位事业发展。

20、在保守国家、单位和个人秘密的前提下,应依照规定,对社会提供利用的方便,满足社会各方面需要。

五、附则

21、应积极运用计算机辅助档案管理,实行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门类、载体档案的存贮和开发,实现档案信息网络传输,信息共享。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1、卫生健康档案属于公有财产,应有专人负责,完善保管。

2、卫生健康档案任何人不得占为私有,不得随意撕毁、篡改、损坏。

3、建立必要的借阅制度,原始材料一律不外借,特殊情况需竟学校领导书面批准。

5、档案管理要求制度化、规范化,分年度、年级等类别,便于查询。

6、学校卫生老师要及时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卫生档案资料。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的原则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编号顺序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洁、美观和规范有序,逐渐实行计算机化管理。

三、责任医生要对健康档案进行按照60岁以老人、困难群体、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四、定期开展随访工作,每年免费随访4次,结合参加合作医疗农村居民和育龄已婚妇女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以及儿童预防接种和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常见妇女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服务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五、资料管理人员及社区责任医师,应及时登记已经获取的各种信息,并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反馈。

凡非本人管辖区居民的诊疗情况应及时反馈给辖区责任医生,以便纳入该居民本人的健康档案;凡居民因大病转上级医院住院时应随带健康档案,出院后继续交由社区责任医生保管并及时将本次住院概况记入档案。

六、非社区卫生服务资料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已经建档的各种资料。

未经资料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

档案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理学会的自身建设,保持理学会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校社联的指导和检查,同时也方便各部门工作,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丰富的材料和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理学会各部门要做好档案收集与整理工作,报告总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3、档案资料包括的内容如下: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理学会组织的章程制度;理学会下发的文件;理学会成员的详细档案,个人简历和小结;理学会各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和重大活动的方案(活动形式、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效果等);理学会各部门的会议记录,工作摘要及工作大事记;宣传板与海报的底稿或样式;理学会及各部门的公共财务登记情况;考勤、考核的有关材料;兄弟单位或院校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各类活动的图片资料;其他有价值的资料。

4、各部门须积极配合秘书组关于档案管理的工作。

5、理学会及各部门档案资料要系统化、科学化,定期检查、整理档案。各部门个人查阅理学会资料须经过秘书组组长同意。查阅时不得翻阅与其工作无关的档案。保持档案的真实性。无特殊情况,档案不得带离秘书处,确需带离须征得秘书组组长同意,用完归还。

6、各部门的有关资料,如计划、总结、活动记录、方案等必须交一份给秘书组存档。

7、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秘书组。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医学科学技术档案管理办法》、《医疗事故管理条例》,为加强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达到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的目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业卫生档案,是指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卫生管理以及职业卫生科学研究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资料、图纸、照片、报表、录音带、录相、影片、计算机数据等文件材料。

第三条职业卫生档案是职业病防治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反映,也是卫生行政执法的重要参考依据。

职业卫生行政及监督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用人单位都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

第四条职业卫生档案按照职业病防治活动主体分为:。

(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档案;。

第五条各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一)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

(二)法人资格及其他证明材料(委托书、单位编码、财政帐号等);。

(三)工作职责、监督员执法程序、道德准则;。

(四)当地政府职业病防治规划;。

(五)年度职业卫生监督计划及总结;。

(六)辖区职业卫生监督对象分布图和汇总表;。

(七)辖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状况统计分析;。

(八)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申报材料;。

(十)职业性健康体检报表;。

(十一)职业病报表;。

(十二)职业病事故报表;。

(十三)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记录及文书存根;。

(十四)监督员培训相关资料(培训计划、材料)。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一)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清单及有关文本;。

(三)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四)职业卫生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

(五)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提供保存清单,注明保存地点)包括:。

1.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及批准文件等;。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书;。

3.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

4.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

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

6.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

7.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书;。

8.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意见书。

(九)用人单位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1.工艺改革技术措施档案;。

2.职业病防护设施档案:。

(1)职业病防护设施清单并注明安装地点。

(2)设备的操作规程、合格证书;。

(3)安装、调试验收记录;。

(4)使用记录;。

(5)维修记录,包括维修责任人、维修原因、维修日期、维修人等;

(十)职业病防护用品档案,包括工种清单,应配备清单,实配备清单,使用情况等;。

(十一)职业健康监护资料:。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分析报告;。

4.职业禁忌证名单及调离情况;。

5.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十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计划、培训内容、授课记录及考核成绩;。

(十三)职业病病人档案;。

(十四)各种监督文书;。

(十五)各种设备、化学品中文说明书;。

(十六)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十七)各种汇总资料,包括:。

1.职业卫生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有害因素分布;。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3.职业健康监护汇总资料;。

4.职业病发病情况汇总资料;。

5.职业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

6.培训情况汇总资料;。

7.因病缺勤情况汇总资料;。

8.职业病防护设施汇总资料;。

9.劳动者死亡资料;。

10.职业有害因素接触情况汇总表;。

11.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总结。

第七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过程中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明资料(法人证明材料、资质证明材料等);。

(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清单及文本等;。

(三)质量控制文件;。

(四)上级技术单位对技术服务质量考核文件;。

(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技术文件;。

(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控制效果评价文件;。

(七)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文件;。

(八)职业病防护用品评价文件。

第八条承担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过程中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除第五条(一)至(四)规定内容外,还应当包括:。

(一)医疗执业执照;。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健康检查报告;。

(三)职业病禁忌证调离通知书及调离结果统计表;。

(四)职业病诊断记录及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五)职业病鉴定记录及职业病鉴定证明书。

第九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科研时,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科技档案,包括:。

(一)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科技合作协议书、选题报告、科研方案、年度计划等;。

(二)有关科研项目的委托、批准文件,专家的建议、协作合同等;。

(三)实验、调查和考察的原始记录、统计数据或经过整理的计算数据、配方等;。

(五)各种稀有实物、标本、样品等分别编号登记,在科室指定专人保管;。

(六)研究过程中产生的图表、幻灯片、录相带、录音带、电影胶片、坐标图等;。

第十条职业卫生档案要进行案卷归档工作。案卷归档前要做好以下事项:。

(三)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及案卷皮、编号,装订成卷;。

(四)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

第十条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第十一条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第十二条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

第十三条对保管的职业卫生档案要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

第十四条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

第十五条体检和职业病例档案借阅和保密还应当按《病案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涉及用人单位技术秘密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保守秘密。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各矿井对矿各科室区队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简称“两档”,并由专人保管。

1、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记录卡;。

2、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一览表;。

3、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作业人员登记卡;。

4、职业病危害、职业中毒记录卡;。

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6、职业病危害因素程度分级管理表;。

7、职业中毒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等;。

8、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监督文书清单及有关文本;。

9、职业卫生管理方针、计划、目标、方案、程序、指导书、管理制度;。

10、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1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

12、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13、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档案:。

14、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汇总资料:。

15、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三、员工个人健康档案包括:。

1、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证名单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断、职业病病例登记表等员工个人健康资料;。

5、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或合同;。

6、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7、职业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

四、“两档”资料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及时进行归档。

五、“两档”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可靠,并管好和用好“两档“。

六、随时、定期地根据本矿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核和补充“两档”,各表卡每年10月前系统地调整一次。

七、“两档”档案中各种资料按要求每三年复核一次;日常职业卫生工作须将测定结果、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管理情况随时过录,以备分析。

八、员工离开单位时,有权索取个人键康档案资料,公司或矿应如实地、无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个人复印件上签章。

九、职业病诊断,鉴定单位需提供有关“两档”资料时,档案室应如实地提供。

十、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日录,双方签字,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十一、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十二、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

十三、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

十四、每年按煤矿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十五、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档案管理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档案工作有关文件和基本知识,努力提高档案人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认真接受上级领导检查,不断改进工作。

2、收集教职员工在教育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

3、园内档案每月分类放置,每学期及时归档,每年装订成册;个人档案每学期更新,统计各类人员信息。

4、做好各类档案和资料的接收,征集,整理,编目,鉴定,保管,销毁和统计工作。

5、管理好档案,切实做好防潮、防湿、防蛀、安全工作。

6、严格保守档案机密。防止人为散失、泄密和缺损,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7、各种档案资料每学期和学年完后进行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入库保管。

8、各种档案资料包括行政管理工作、文化建设工作、教职工管理工作、教育教学工作、卫生保健工作、财务后勤工作、家长社区工作、和幼儿综合情况等需建档案资料,要求字迹清楚,尽量保留原始状况。

9、凡入档资料任何人不得随意取走和涂改,如需查阅归档资料,须经园长批准。查阅资料只能在档案室,不能带走。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1、为了保护职工健康和维护公司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公司建立职业卫生档案与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简称“两档”,并由专人保管,并妥善保存,特制订本制度。

(1)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记录卡;。

(2)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平面示意图、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平面示意图;。

(3)工艺流程简图(用箭头表示);。

(4)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一览表;。

(5)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作业人员登记卡;。

(6)职业病危害、职业中毒记录卡;。

(7)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8)职业病危害因素程度分级管理表;。

(9)职业中毒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等;。

(10)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监督文书清单及有关文本;。

(11)职业卫生管理方针、计划、目标、方案、程序、指导书、管理制度;。

(12)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1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

(14)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15)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档案;。

(16)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汇总资料;。

(17)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

(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4、人力资源科负责为每一位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

5、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相关的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查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两档”资料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及时进行归档。

7、“两档”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可靠,并管好和用好“两档”。

8、随时、定期地根据公司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和补充“两档”,各表卡每年10月前系统地调整一次。

9、“两档”档案中各种资料按要求每三年复核一次;日常职业卫生工作须将测定结果、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管理情况随时过录,以备分析。

10、职工离开公司时,有权索取个人健康档案资料,企管部应如实地、无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个人复印件上签章。

11、职业病诊断,鉴定单位需提供有关“两档”资料时,企管部应如实地提供。

12、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13、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14、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

15、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

16、本规定解释权归小河煤矿。每年按公司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17、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档案管理制度

1.库房建立《机器设备台帐》,对机器设备进行统一管理。

2.机器设备进行统一编号,由各区域主管负责,出了问题由主管承担相应责任。

3.主管须在每天下班前对机器进行使用后的检查,机器是否清洁干净,有无损坏,如发现问题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落实到个人。

4.每星期日由保洁员对吸尘器进行一次大清洁,对吸尘袋、爬头、吸管进行检查是否堵塞,电线插头是否破损漏电发现问题及时保修,并填写《机器设备清洁保养记录表》、《机器设备维修记录表》。

5.其他大型机器,如:单刷机、吸水机、抛光机、抽吸两用机等,由主管负责。监督做到每天各种机器使用要有记录,使用后机器设备清洁保养要有记录,机器设备维修要有记录,并填写《机器设备使用记录》,《机器设备清洁保养要有记录》,《设备维修记录表》。

6.各种机器使用完后,必须要清洁,主管要负责检查,使用人要爱护机器,不得违反操作或摔打机器,如有发现,将对此给予除名并罚款处理。

7.严格遵守公司规定,各种机器不得随便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借的,须报上级批准后方可借出,并需要借条,注明坏了要照价赔偿等字样。

8.本公司内部其他部门需借用,归还时必须保持机器内部清洁,如有损坏需修理好后再归还。

9.严禁私自将机器他人,其后果一切自负。

10.使用人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机器设备的操作规范、要求。

11.吸尘器保养:

11.1检查最后一次使用过的吸尘器是否清理干净,有无杂物留存。

11.2开动电机检查机器是否正常运转,有无大的噪声。

11.3操作时沿着由内向外,由上向下的使用方法进行,轻加以按动,使尘粒物始终依附在吸尘器的扒头上。

11.4避免直接使用吸尘器吸入大块的杂物或在浸水的区域操作;不要强行拖拉吸尘器软管,以避免吸尘器的软管发生断裂。

11.5注意地毯边角吸尘器扒头不能及地的地方,可直接使用机器吸管沿地毯边角进行操作。

11.6使用时注意吸尘器边角电源线的长短,吸不到的地方,不要强行拉扯电源要立即更换电源插座,这样可避免电源线因拉扯造成短路,及接触不良,使用时检查电源线是否有破损现象,随时与工程部联系注意使用时的安全。

11.7清洗地毯时需由前向后推动单刷机。

11.8操作时留意电线不要拖拉太长,以免踩踏发生意外。

11.9使用时注意单刷地毯机的电源线,要及时更换电源插座,以免电源线因拉扯所造成的短路及接触不良。

11.10使用后的单刷机要及时把软盘取下,用清水冲洗干净后保存。

11.11使用的单刷地毯机的水箱内不要保留清洗液,最好一次用完,使用后的水箱要用清水刷洗干净。

11.12将单刷地毯机进行最后检查与整理,达到外观清洁整齐,保证内部无故障后妥善进行保管。

相关范文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