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废旧物资管理工作总结(汇总17篇)

时间:2023-10-31 22:00:43 作者:飞雪 最优废旧物资管理工作总结(汇总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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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避免资源浪费,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希望能帮到大家。

为了加强废旧物资管理,进一步降低生产费用,节能降耗,特制定本办法.

一、废旧物资是指由于正常磨损,不能再继续使用,或由于技术落后,且无使用价值,或由于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物资的非正常毁损等原因形成的虽无利用价值但殘值可出售,或修复后具备一定使用价值的物资。

二、废旧物资分类

(一) 按用途分类

1、可修复的废旧物资

2、不可修复但拆卸后部分零配件可重新使用

3、不可修复的但具有殘值的物品

4、无任何价值的废品

(二)按回收种类分类

1、金属材料类(主要指边角料等)

2、电器、仪表、仪器类

3、工具、量具、刀具、焊接材料类

4、交电、五金、水暖类

5、机械设备和工矿配件类

6、耐材、建材、石棉制品、橡胶制品类

7、车辆配件类

8、备品备件类

9、其它类(如废油等)

三、公司实行交旧领新制度,交旧时旧物资应清理、整洁、干净,尽可能保证基本完整,并对不可修复利用或经修理可再使用的旧物资分别分类保存,严重毁损的大额、大型物资应注明报废原因。

新增物资、技改物资经技改负责人签字,领用时暂不能交旧物资但又急需,先打欠条后领用,三日后必须交旧。

四、财务部、仓库、各厂、车间都要建立废旧物资台帐(或以表代账),认真登记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公司仓库为废旧物资的具体承办单位,仓库管理员有权对厂区内无人管理使用物废旧物资清理回仓库。

收回后的废旧物资归类存放,可修复的报主管部门尽快修理,需外修的由经办单位联系外修单位,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财务部门发放出门证。其外修所有费用交财务核算支付。

交旧领新物资除漆包线按90%折交、电缆按90%折交、篦条按70%折交计算回收数量外,其它交旧物资应足额、足量回收。

五、各使用单位能修复利用的旧物资必须进行修理,首先由使用单位提出维修计划,生产副总进行技术签定,再由经办部门办理出库暂借手续,并联系修理。

六、原则上旧物资内部维修的,由公司机修厂负责,需委托外单位进行修理的,无总经理审批,财务部不予结算外委修理费用。

公司内部能修理的,由副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内部调拨单,由使用部门调入修理部门修理,修理部门领用所需材料进行修理,其领用材料单独核算,记入该物品成本内,修复后重新办理入库手续,以备再用,财务部根据有关单据进行核算。

修复的物资经办部门要及时办理交库手续,仓库质检人员检验合格后才可办理入库手续。

七、各使用单位交旧时,仓储部填写废旧物资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两份,使用单位一份,财务部一份。财务部负责定期抽查使用单位和仓储部台帐的登记情况以及修复后的核销或出售核销情况。

八、变卖废旧物资时,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定价才能办理出库手续。

以旧换新的物资应按加工形式比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估价折算。

九、门卫必须严格检查废旧物资的出门手续,手续不全者不得放行,对使用单位私自处理、变卖废旧物资的按偷盗论处。

十、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废旧物资管理,明确废旧物资管理程序,结合公司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事业部各部门废旧物资销售、回收、修复、再利用等工作程序。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废旧物资包括

(二)废金属材料(废钢材、边角余料、废铜等);

(三)废产品(pvc清床料、pvc水料、pvc塑化片、废盐酸、废硫酸);

(四)废旧包装桶;

(五)其他废品(滤布、废塑料、废轮胎、废纸花、废矿渣、废电石袋、废编织袋、废电缆等)。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生产运行处:

(一)负责本规定的制(修)订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二 )负责制定事业部《物资报废标准》,负责废旧物资的鉴定。

(三)负责修旧利废物资的再利用管理。

第五条 财务处及仓储中心在废旧物资管理中职责权限:

(一)负责事业部废旧物资销售手续审批流程的办理;

(二)负责与物流总公司联系催促拉运,并负责拉运过程监控管理工作;

(三)负责销售过程和售后所有单据的保存、统计和相关帐务处理。

(四)负责对废旧白金、银、金、铜进行计量、建账、保存、销售全过程管理。

(五)负责各车间《废旧物资台帐》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第六条 车间、中心在废旧物资管理中职责权限:

(一)负责废旧物资的鉴定工作。

(二)负责废旧物资的统计工作。

(三)负责本车间产生的废旧物资建账以及现场管理工作。

第七章 修旧利废中心在废旧物资管理中职责权限:

(一)负责废旧物资的鉴定工作。

(二)负责修理车间无法修复的废旧物资。

(三)负责提交事业部无法修复物资的外协检修申请。

(四)负责建立《废旧物资台帐》以及《修旧利废台帐》。

第三章 废旧物资管理流程

第八条 修旧利废物资管理流程:

(一)各车间对回收的废旧物资是否有修复价值进行初步鉴定,对可自行修复的自行修复。无能力修复的由修旧利废中心确定自行修复或外协修复。

(二) 修旧利废中心和各车间将自行修复的.废旧物资建立《修旧利废台帐》,填写《废旧物资修复验收单》经生产运行处设备员确认签字后,交所属车间进行使用,车间暂不使用的,由废旧中心负责倒运至仓储中心二级库房进行保管,仓储中心库管员依据《废旧物资修复验收单》分类进行摆放,并做好防护工作,同时录入erp二级库在事业部范围内共享。

(三) 外协修复的废旧物资由所属车间填写《废旧物资修复验收单》经生产运行处设备员确认签字后,倒运至仓储中心二级库房,仓储中心库管员依据《废旧物资修复验收单》办理相关入库、存储、管理的手续。

第九条 报废物资管理流程:

(一)各车间、部门将产生的无修复价值的废旧金属材料进行分类管理,并进行统计建立《废旧物资台帐》,每月25日将台帐上交至仓储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备案,废旧物资库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车间台帐的真实性。

(二)废旧包装桶由车间负责统计数量,并建立《废旧物资台帐》,各车间填报《废旧物资鉴定单》,由生产运行处专管、修旧利废中心以及各车间三方确定签字,由各车间持有《废旧物资鉴定单》倒运至仓储中心露天库房,填写《废旧物资鉴定单》准确数量签字留存,进行入库统一管理。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定期办理《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流程,经生产运行处专管、财务总监、事业部总经理审批,联系物流总公司进行销售。对于由厂家回收的,仓储中心、车间负责留存合同复印件,并建立回收明细,并由厂家签字确认回收数量。

(三)废产品类废旧物资由各车间统一进行分类管理,并建立《废旧物资台帐》,每月25日将台帐上交至仓储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备案,废旧物资库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车间台帐的真实性。

(四)废旧设备各车间统一分类保管建立《废旧物资台帐》,每月25日将台帐上交至仓储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备案,废旧物资库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车间台帐的真实性。根据管理需要各车间提交《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附《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至仓储中心废旧物资库管人员。经事业部相关人员审批后,报财务资产部对已进行财务处理的报废固定资产签字确认,并报物流总公司销售。

(五)其他废品各车间统一分类保管建立《废旧物资台帐》,每月25日将台帐上交至仓储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备案,废旧物资库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车间台帐的真实性。

(六)所有报废物资仓储中心在接到销售申请单时废旧物资库管人员要及时办理事业部相关审批手续。根据管理需要各车间提交《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至仓储中心废旧物资库管人员,由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办理《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流程,经生产运行处专管、财务总监、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后,联系物流总公司进行销售。

第四章 废旧物资管理内容

第十条 修旧利废管理要求

(一)各部门在材料使用的过程中,须遵循优先使用二级库中的库存物资,最后方可领用成品大库物资,以此消耗二级库物资降低成本。

(二)仓储中心废旧物资库以及各车间要做好废旧物资分拣、分类、归整、标识、保管、修复、发货及现场管理工作。堆放区实行分区摆放,并要求做好标识,对所有物资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第十一条 废旧设备管理要求:

因工艺变动需要拆除的设备(如减速器、电机、泵头等)、报废的设备,调出部门需根据《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变更手续后方可申请销售,销售前报废的设备必须经过破坏、去功能化,危化品设备必须经过清洗、置换无害化处理后方可进行销售。任何部门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擅自处置各类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事业部废料的销售

(一)事业部仓储中心将审批完毕的《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交物流总公司。

(二)废料提货人员根据开好的废料销售发货单进厂提货,门卫对进厂车辆进行检查,对拉运需过磅废旧物资的车辆认真检查。

(三)废旧物资库管员严格按发货单内容进行发货。

1、按个数计量的废料,产生废旧物资的车间设备员、事业部废料保管员认真清点,两人共同签字。拉废料车辆出门卫时,门卫根据废料销售单进行检查。

2、需过磅废料,产生废旧物资的车间设备员、事业部废料保管员共同到地磅称量,两人共同签字。如若一方不在事业部必须由仓储中心主任或生产运行处设备处长签字代办,不得指派其他人员代办。(注:仓储中心废旧物资库的物资销售由生产运行处专管和废旧物资库管员签字)。

(四)公司要求物流总公司接到《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10个工作日内将需销售的一般废料处理完毕,每月30日前将废料销售名称、销售单价、销售数量oa反馈给事业部。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对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固定资产、工位器具、管理用具、产品、材料、工具等资产实物,加工造成的废料,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钢屑、铁屑等的管理。

3.1废旧物资实物统一归口于生产部集中管理,所有废旧物资一律要求登记实物台帐。

3.2.1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

各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废旧物资实物,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管理。

3.2.1.1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填写“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一式三份。

3.2.1.2经鉴定部门签字后报分管经理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2.1.3把签批“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1.4把已签收的“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交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生产部各一份。

3.2.1.5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做帐务处理,生产部根据“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登记废旧物资实物台帐。

3.2.2加工发生的废品材料。

3.2.2.1由车间把质检部开的“废品通知单”替代“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2.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3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

3.2.3.1由车间根据实物情况填退料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3.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4钢屑、铁屑等废料直接归生产部管理。

3.3.2.1废旧物资的清理,统一由生产部根据清理方式(销售.回收利用等)填写“清理物资清单”一式二份。

3.3.2.2清单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规格数量、清理单价、金额、部门负责人签字。

3.3.2.3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3.2.4把审批后的清单反财务部一份,做实物清理,同时减实物台帐。

3.3.2.5废旧物资销售,必须经财务部收款后开出门证,方可出公司。

4.2未经财务部开出门证,废旧物资出公司的,按门卫管理制度考核责任人。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管理,降低物料消耗,节约开支,特制定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及处理制度。

一、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的回收

1、各单位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在清理分类后,及时回收至废旧物资仓库;

3、各单位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由磅房出具磅单并由仓库保管员签字后有效;

5、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由公司按废旧物资收购价值5%-10%奖励给交料单位。无法确定价格的由经营部进行估价。

二、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的处理

2、中标客户到经营部办理相关手续;

3、企管部仓库及计量人员负责对车辆进行检查,须先对车皮计量;

5、中标客户到财务部结算付款,出具手续,并在出门证上盖章后,方可放行;

6、计量时间:周一至周五8点—12点;14点至17点30分;节假日不出货。

第一条: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

出售认为单位的,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如实登记出售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出售人为个人的,应当如实登记出售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二条: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有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赃物嫌弃的物品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的'赃物或有赃物嫌弃的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扣押,并开列扣押清单。有赃物嫌弃的物品经查明不是赃物的,应当依法及时退还;经查明属赃物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废旧物资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全过程应当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止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

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者从事旧货物收购、销售、储存、运输等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旧货流通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可以采取上门回收、流动回收、固定地点回收等方式。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者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形式与居民、企业建立信息互动,实现便民、快捷的回收服务。

第六条:禁止回收的物品

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者不得回收下列物品:

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

公司审计部对公司范围内废旧物资处置过程进行全程监督。7审核部门。

所有分、子公司废旧物资处置价款统一归集到局物资回收经营部财务。9工作职责。

9.1局物资回收经营部职责。

9.1.2在公司物资回收工作领导小组下,建立健全物资回收管理流程,并严格执行。

9.1.3建立具备物资回收资质回收商的档案信息,所有物资处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回收商。

9.1.4接收各分、子公司提交的经审批同意的相关报废手续和《报废物资设备材料局细清单》,根据清单办理相关交接手续。9.1.5提出物资报废建议,办理相关手续。

9.1.6按照公司批准的竞争性谈判金额,负责相关物资处置合同、协议的签订。9.1.7负责对申请报废物资的现场核验和分类处置、负责按合同约定收取处置资金。

9.2财务部职责。

9.2.1财务部对局物资回收经营部废旧物资处置的价值进行审核。

9.2.2负责对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设备)报废鉴定表》(见附录二)进行审查。

9.2.3按照各职能部门签字认可的报废物资及局回收经营部废旧物资销售结算单审核回收资金。

9.2.4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处置过程中允许列支发生的相关费用进行审核、监督。

9.3.2视工作需要,对各分、子公司申请的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流程、内部控制以及涉及到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9.3.3针对工作中发现或暴露问题,对相关责任部门提出建议或意见。9.3.4对违规单位、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9.3.5对监察建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9.4总经理工作部职责。

9.4.1总经理工作部是公司车辆、生产性建筑物、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办公用计算机、电子类设备固定资产报废的审核管理部门。

9.4.2负责对各分、子公司报送的车辆、生产性建筑物、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办公用计算机、电子类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服务器、数码照相机、扫描仪等固定资产的《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办公设备)报废鉴定表》《计算机设备报废申请表》(见附录三、四)及资料进行审核。

9.5.1各分、子公司是所辖固定资产的管理单位。

9.5.2负责所辖固定资产报废申报工作,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履行资产报废程序。

9.5.3依据原始设备台帐,填报《报废物资处理申请表》(见附录五),提供报废资产相关设备、材料的名称、类别、数量以及重量的《报废物资局细》(见附录六)。

9.5.4向局物资回收经营部办理相关报废物资材料移交手续。

10.1.2公司废旧物资实行归口管理,统一处置的原则,其它任何分、子公司、班组及个人均不得擅自处置废旧物资。

10.1.3资产管理和使用单位必须保持报废设备的完整性,不得任意拆卸报废设备上的配品配件。如确因工作需要,需事先向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并经批准后方可拆卸。

10.1.4资产管理和使用单位在办理报废资产移交手续时,须按照《固定资产(设备)报废鉴定表》的审批内容,依据原始设备台帐,提供报废资产相关设备的名称、类别、数量以及重量的局细清单。

10.1.5废旧物资的处置本着易于工作的原则开展,可分为集中处置及现场随工回收两类。

10.1.6未列入资产帐目的废旧物资,由局物资回收经营部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置。

10.4.1各职能部门及资产管理的分、子公司,对废旧物资处置过程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10.4.2审计部视工作需要,组织对项目开展情况和执行过程进行监察或审计,参与废旧物资处置项目的各个环节人员,均有义务向监察、审计人员介绍项目开展情况,如实提供监察、审计所需的资料。

11.1凡因管理不善或未经批准随意报废设备资产的,除由资产管理和使用单位做出情况说局外,视情况给予经济考核。

11.2资产管理和使用单位违反规定擅自处理变卖报废物资的,一经发现除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外,视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11.3为促进公平交易,降低交易成本;预防商业贿赂侵蚀,提升废旧物资处置过程依法经营和抗御风险能力,对回收商在公务交往中赠送礼品礼金乃至行贿等不良行为,按照规定实行记入诚信档案制度。

11.4对在公务交往中发生的违纪违规的行贿单位(个人),除给以公布不良信息名单外,自名单公布之日起,禁止进入公司从事业务往来。

12.1本办法由局物资回收经营部、财务部、审计部、总经理工作部负责解释。12.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朔公司)废旧物资的集中统一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业务,提高废旧物资综合利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平朔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朔州市平鲁区平朔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贸公司)是平朔公司委托的唯一一家可对平朔公司废旧物资具体回收的单位,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直接对废旧物资进行处置。

第三条 平朔公司机电动力部和营销管理部分别负责废旧物资的业务管理和定价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废旧物资是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废旧材料、油料、配件、设备及包装物等可回收再利用的废旧物资。废旧物资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范围:

1、在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加工产生的不能按规定用途使用、但尚可利用或出售的边角料、下脚料。

2、设备维修过程中更替下来的不宜修复利用的配件。

3、报废的车辆、机电设备及其他设备分解后的残体或零部件。

4、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更换下来的可回收或加工利用的各种油脂、润滑剂、防冻液等物资。

5、使用超过技术限度,需做报废的各种废旧配件和材料,如废钢丝绳、废钢材、废油脂、废轮胎、废运输皮带、废塑料、废蓄电池、废纸品、废玻璃及其它结构件或金属制品等。

6、各种无利用价值的包装物品,(如容器、箱体、桶、瓶、袋等)及包装材料(如废旧木材、纸、绳、铁丝、铁皮等)

7、废旧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及低值易耗品。

第五条 平朔公司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交旧领新、回收利用、修旧利废的`重要性,要设立专门具有防盗功能的废旧物资存放场地或库房,配备废旧物资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本单位废旧物资的保管、鉴定和管理工作,建立详细的报废和再利用物资处置台帐,妥善保管原始单据。

第六条 各报废单位有妥善保管废旧物资的义务,严禁自行处置、丢弃可回收物资,一经发现,将按该废旧物资价值的100%扣罚直接责任人及其领导的绩效工资。

第七条 平朔公司各单位车辆、设备等固定资产报废确认必须以机电动力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出具的鉴定报告为准。废旧材料及其它物资的报废以各单位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鉴定报告为准。出具的鉴定报告要报送平朔公司财务资产部备案。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报废物资,对于为图方便报废物资;以快速完成修理业务为由报废物资;未经专业技术人员鉴定报废物资;未按平朔公司规定程序报废设备、车辆等固定资产的直接责任人处以该物资残值200%的处罚。

第八条 工贸公司根据平朔公司各单位废旧物资库存情况,组织车辆、设备、人员定期及时回收废旧物资。废旧物资只限在物供中心和工贸公司的地磅称重,由司磅员、回收单位、报废单位相关负责人共同确认。

第九条工贸公司要对回收入库的废旧物资进行重新鉴定、分类,科学处理,专库储存,建立收、支、存台帐,对于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工贸公司回收的废旧物资必须优先满足内部单位生产所需,供需双方按平朔公司相关程序签定合同并严格执行。

1、废电铲履带板、废电铲斗齿及其它废高锰钢材、废油脂等物资优先销售给山西中煤平朔宇辰有限公司。废轮胎、输送带、胶管等物资优先销售给山西中煤平朔正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2、其它废旧物资由工贸公司根据废旧物资市场公允价以招标的方式进行销售。销售底价由工贸公司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参照地方市场价格拟定,经公司营销管理部审核,报公司招标工作委员会批准后确定。底价确定后,通知长协单位报价,报价最高者中标。

3、单件原值在50万元以上的废旧物资处置方案报平朔公司批复后方可执行。

第十一条 工贸公司要定期盘点,保持帐、物一致,要建立收、销、存帐目,由工贸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统一核算,准确反映废旧物资购销全过程。

第十二条 平朔公司与工贸公司签订委托协议,支付废旧物资回收相关的人工、场地、运输、管理等费用。所有通过工贸公司组织出售的废旧物资收入全部上缴平朔工贸公司财务部并全额与平朔公司结算。

第十三条 本办法出台后,公司各单位绝不允许擅自处置废旧物资,否则,一经查出,按私设小金库论处。

第十四条 公司保卫机构截获的废旧物资,除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其它规定外,由保卫机构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行为,促进公司增收节支工作,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定义、适用范围及职责

1)定义:积压两年以上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工程剩余且不可利用的材料、废旧钢铁、废旧周转料具,机械设备维修更换下的废旧机械配件,报废钢丝绳,以及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废旧小型机具等。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工程处(厂)、专业承包部、项目部。

3、管理职责:

3.4工程管理部是废旧物资处置的相关部门,负责对回收的废旧物资进行鉴定。

3.5各单位负责废旧物资回收、贮存保管、建账、协助公司办理处置工作。

4、处置程序

4.1申报

4.1.1产生废旧物资的单位首先向公司资产部提交废旧物资处置申请报告,填写《废旧物资处置审批表》(见附表)

4.1.2由资产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经营部组织对拟处置的物资进行现场鉴定,对于有利用价值的、或经过修复仍有利用价值的物资进行内部调剂,无利用价值的进行处置。

4.2处置

4.2.2与中标单位签定购销合同。上海地区的由公司资产管理部组织合同签订,上海以外地区的根据处置的价值,由公司资产管理部参与或委任申报单位与中标方签定合同,合同报资产部、财务部、经营部备案。

4.2.3处置收入交公司财务,财务部抵销各单位经营成本。

4.2.4各单位将处置的见证性资料归档,并建立台帐。

5、工作纪律

5.1各单位及个人未经公司批准不得随意处置废旧物资。对擅自处置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各单位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并对当事人处以经济损失2倍以上罚款。

本规定2017年7月15日起执行,资产管理部负责释疑

废旧物资处置工作流程图

附表

废旧物资处置审批表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元

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

(沪昆客运专线长沙至昆明贵州段ckgztj-6标)。

(第一版)。

沪昆客专第三项目部。

物资设备科。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项目部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对报废物资回收、销售等主要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明确废旧物资处置管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因不符合质量、技术及工艺要求的物资设备,包括已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的设备、经过工程部认定不可再次使用的现场库存物资、已办理固定资产退役手续可以再利用的物资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废旧物资处置主要分为再利用和报废变卖处理两种方式,废旧物资处置实行“统一管理、合理利用、集中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项目部成立废旧物资处理委员会做为废旧物资处置的职能管理部门,委员会由分管物资的项目部书记主管,由工程技术科、财务科、物资设备科各科室及各工区材料员组成。

(二)负责组织协调项目部废旧物资处置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物资设备科是废旧物资处置的具体实施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5。

(二)负责收集、汇总废旧物资处置需求,制定废旧物资处置计划。

第七条工区材料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收集、汇总项目部废旧物资报废申请,并上报项目部物资设备科。

(二)会同财务部门具体处置经项目部废旧物资处理委员会批准处理的废旧物资。

(一)负责提交报废物资申请;

(二)配合主管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三)安排已办理固定资产退役手续可以再利用的物资的使用;

(一)负责组织废旧物资的技术认定;

(一)负责再利用退役物资资产调拨手续;

(二)负责报废物资变卖后残值回收和帐务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审计部门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工作全过程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章处置原则和方式。

第十四条废旧物资处置坚持“先利用,后变卖”的原则。

/5。

第十五条可再利用的废旧物资,由物资设备科负责仓储管理及利库。

第十六条报废物资的变卖处理采用公开招标或拍卖方式进行,以出价最高者中标为原则。

第十七条对因工程需要拆除的固定资产,资产管理单位应登记造册,保证资产实物形态的安全、完整,财务部门应加强资产价值形态的管理,对拆除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清理核实,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十八条经技术鉴定可处置的废旧物资,由资产管理单位负责拆卸。

第十九条物资设备科负责对废旧物资进行现场盘点,核实现场实收数量,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条对可再利用的物资,物资设备科及时安排入库,并负责库存管理。

第二十一条废旧物资应及时规范地回收处理,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第五章其它管理。

第二十二条废弃危险品和化学品的处置应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二十三条为防止报废物资回流进入工程建设,对报废设备在变卖处理前应进行拆解处理。

第二十四条物资设备科牵头,相关部门参加,负责对各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五条废旧物资处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项目部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操作。

/5。

第二十六条资产管理单位负责废旧物资处置前的保管及防盗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项目部物资设备科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5。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相关规定

(一)各车间对回收的废旧物资是否有修复价值进行初步鉴定,对可自行修复的自行修复。无能力修复的由修旧利废中心确定自行修复或外协修复。

共享。

(三)外协修复的废旧物资由所属车间填写《废旧物资修复验收单》经生产运行处设备员确认签字后,倒运至仓储中心二级库房,仓储中心库管员依据《废旧物资修复验收单》办理相关入库、存储、管理的手续。

(一)各车间、部门将产生的无修复价值的废旧金属材料进行分类管理,并进行统计建立《废旧物资台帐》,每月25日将台帐上交至仓储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备案,废旧物资库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车间台帐的真实性。

(二)废旧包装桶由车间负责统计数量,并建立《废旧物资台帐》,各车间填报《废旧物资鉴定单》,由生产运行处专管、修旧利废中心以及各车间三方确定签字,由各车间持有《废旧物资鉴定单》倒运至仓储中心露天库房,填写《废旧物资鉴定单》准确数量签字留存,进行入库统一管理。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定期办理《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流程,经生产运行处专管、财务总监、事业部总经理审批,联系物流总公司进行销售。对于由厂家回收的,仓储中心、车间负责留存合同复印件,并建立回收明细,并由厂家签字确认回收数量。

(三)废产品类废旧物资由各车间统一进行分类管理,并建立《废旧物资台帐》,每月25日将台帐上交至仓储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备案,废旧物资库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车间台帐的真实性。

(四)废旧设备各车间统一分类保管建立《废旧物资台帐》,每月25日将台帐上交至仓储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备案,废旧物资库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车间台帐的真实性。根据管理需要各车间提交《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附《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至仓储中心废旧物资库管人员。经事业部相关人员审批后,报财务资产部对已进行财务处理的报废固定资产签字确认,并报物流总公司销售。

(五)其他废品各车间统一分类保管建立《废旧物资台帐》,每月25日将台帐上交至仓储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备案,废旧物资库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车间台帐的真实性。

(六)所有报废物资仓储中心在接到销售申请单时废旧物资库管人员要及时办理事业部相关审批手续。根据管理需要各车间提交《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至仓储中心废旧物资库管人员,由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办理《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流程,经生产运行处专管、财务总监、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后,联系物流总公司进行销售。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相关规定

1、已不能再利用的废旧编织袋。

2、检修时拆卸下的不能再使用的废钢、废设备、废主器件、废电览、废电线等。

3、炉渣。

废旧物资的处理及价格由公司领导根据市场情况定价出售。

1、公司财务根据公司领导的意见开具废旧物资出库单并做出相关费用,出库单应由相关领导签字。

2、废旧物资清点要有两人以上库管人员在场,清点完成后根据财务开具的出库单组织发货,待所有款项收取完毕后,物管人员填写出门证交给司机或购买人。

3、送货司机或购买人将出门证交给门卫,经门卫检查核实后方可出门。

4、废钢材、废设备的处理如需出厂变卖,应由库管人员与检修人员共同参与所得款交给公司财务。财务开出库单,库管补开出门证。(废旧物资出厂时应先填写临时凭证说明情况)。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相关规定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对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固定资产、工位器具、管理用具、产品、材料、工具等资产实物,加工造成的`废料,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钢屑、铁屑等的管理。

3管理程序。

3.1废旧物资实物统一归口于生产部集中管理,所有废旧物资一律要求登记实物台帐。

3.2废旧物资实物的入帐登记。

3.2.1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

各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废旧物资实物,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管理。

3.2.1.1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填写“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一式三份。

3.2.1.2经鉴定部门签字后报分管经理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2.1.3把签批“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1.4把已签收的“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交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生产部各一份。

帐务处理物资清单”登记废旧物资实物台帐。

3.2.2加工发生的废品材料。

收。

3.2.2.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3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

3.2.3.1由车间根据实物情况填退料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3.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4钢屑、铁屑等废料直接归生产部管理。

3.3.1生产部应及时对废旧物资进行清理,合理利用使其尽快变现。

3.3.2.1废旧物资的清理,统一由生产部根据清理方式(销售.回收利用等)填写“清理物资清单”一式二份。

3.3.2.2清单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规格数量、清理单价、金额、部门负责人签字。

3.3.2.3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3.2.4把审批后的清单反财务部一份,做实物清理,同时减实物台帐。

3.3.2.5废旧物资销售,必须经财务部收款后开出门证,方可出公司。

4考核。

4.2未经财务部开出门证,废旧物资出公司的,按门卫管理制度考核责任人。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相关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废旧物资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行为,促进公司增收节支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定义、职责及权限。

第三条废旧物资的定义:废旧物资是指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无法利用的边角余料、各种有残值的`废弃物(如废弃的各类金属制品、工具、电线电缆、塑料、木材、废机油等),无押金不需返回的包装容器,经批准报废(已核销)的原材料、外购件等物资。不包含完整的报废固资设备。

第四条管理原则。

(一)集中管理原则:废旧物资实行归口集中管理。

(二)定期处理原则:物流中心定期对废旧物资进行清理处置。

(三)再利用优先原则:对经过返修仍有较高使用价值的物资应优先考虑重新利用。

第五条管理职责。

(一)物流中心:是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归口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废旧物资的回收、清点、整理、保管、利用及对外销售等。

(二)制造单位:负责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分类、装斗、存放,送往物流中心指定地点。

(三)其他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按本办法要求协助参与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处理及方法。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相关规定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对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固定资产、工位器具、管理用具、产品、材料、工具等资产实物,加工造成的废料,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钢屑、铁屑等的管理。

3管理程序。

3.1废旧物资实物统一归口于生产部集中管理,所有废旧物资一律要求登记实物台帐。

3.2废旧物资实物的入帐登记。

3.2.1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

各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废旧物资实物,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管理。

3.2.1.1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填写“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一式三份。

3.2.1.2经鉴定部门签字后报分管经理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2.1.3把签批“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1.4把已签收的“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交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生产部各一份。

帐务处理物资清单”登记废旧物资实物台帐。

3.2.2加工发生的废品材料。

3.2.2.1由车间把质检部开的“废品通知单”替代“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2.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3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

3.2.3.1由车间根据实物情况填退料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3.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4钢屑、铁屑等废料直接归生产部管理。

3.3.1生产部应及时对废旧物资进行清理,合理利用使其尽快变现。

3.3.2.1废旧物资的清理,统一由生产部根据清理方式(销售.回收利用等)填写“清理物资清单”一式二份。

3.3.2.2清单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规格数量、清理单价、金额、部门负责人签字。

3.3.2.3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3.2.4把审批后的清单反财务部一份,做实物清理,同时减实物台帐。

3.3.2.5废旧物资销售,必须经财务部收款后开出门证,方可出公司。

4考核。

4.2未经财务部开出门证,废旧物资出公司的,按门卫管理制度考核责任人。

废旧物资管理制度_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办法

××××公司各部门。3职责。

3.1经营管理部。

3.1.1经营管理部是废旧物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公司废旧物资管理的相关制度。

3.1.2负责废旧物资回收库的管理。3.1.3负责各类包装物的鉴定。

3.2.1牵头组织固定资产的报废工作。

3.2.2参加废旧物资处置方式的确定工作。3.2.3根据废旧物资处置结果,办理相关财务手续。3.2.4督促使用保管部门根据报废物资处置结果调整资产台帐、卡片,保证帐、卡、物相符。

3.3生产技术部。

负责生产类物资的报废鉴定工作。3.4物资使用部门负责对日常维护、检修活动中产生的废旧物资进行回收、分类整理,负责据实填写“废旧物资鉴定表”,附件三,并办理鉴定手续,负责如数移交完成鉴定的废旧物资,承担移交前的妥善保管义务。

3.5审计办事处。

全过程监督、审查废旧物资管理程序有效、合法。3.6纪检监察部3.6.1监督废旧物资管理关键环节是否规范、合法。3.6.2负责受理废旧物资处置工作中的投诉举报。3.6.3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7行政管理部。

4.1.1物资使用部门将废旧物资或包装物分类存放、登记,并申请相关部门鉴定。

4.1.2物资使用部门将经鉴定的废旧物资或包装物,须持盖1章生效的废旧物资鉴定表,交回经营管理部。4.1.3经营管理部组织财务资产部、审计办事处、纪检监察部等部门相关人员共同对拟处理的废旧物资或包装物进行评估,并依据废旧物资特性,商议提出处置变卖建议方案。4.1.4经营管理部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并获得批准后,组织财务资产部、审计办事处、纪检监察部等部门相关人员按批准的变卖方式处置废旧物资或包装物。

4.2工作内容。

4.2.1废旧物资和包装物的回收管理4.2.1.1对日常产生数量较少的废弃材料或淘汰、失去使用价值的设备、备件及材料,由物资使用部门分类登记,按生产类、包装物和其他废旧物资划分,分别填写“一般废旧物资鉴定表”,见附件三,报相关部门进行鉴定。经鉴定无再使用或修复价值的废旧物资,由物资使用部门负责移交至经营管理部废旧物资回收库。在移交过程中,经营管理部责任人须对照“一般废旧物资鉴定表”明细逐项清点实物,确保清单与实物一致,经鉴定可以再利用或有修复价值的,由物资使用部门负责将该类废旧物资妥善保管,对该类物资按修旧利废管理标准执行。

4.2.1.2对于机组等级检修期间产生的大量废旧物资,可暂时集中存放在生产现场指定的区域内。其中,价值较高且易搬运丢失的废旧物资,使用部门要妥善保管。经营管理部在收到“一般废旧物资鉴定表”后,到现场核实废旧物资存放情况,在不影响车辆通行、人员装卸和现场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安排处置。

4.2.1.3因物资流动的需要,发料时必须同材料、设备一起进入生产现场的包装物或固定件,由仓库保管员负责登记、建账后,由物资使用部门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或不再使用时,按照规定退回经营管理部,物资发料时遗留下来的包装物,由仓库保管员负责登记、建账后,按规定管理。4.2.1.4对于废旧物资属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应严格按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标准》的规定办理鉴定、报废手续,并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附件四,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批报废的固定资产在办理完“报废固定资产回收单”,附件五,后,移交经营管理部统一处置。

4.2.2.1经过鉴定无再使用价值并已回收的废旧物资和包装物,由经营管理部组织财务资产部、审计办事处、纪检监察部等部门人员共同进行估价,并依据废旧物资属性、类别提出拟处置方案,报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实施。4.2.2.2公司废旧物资处置原则,国家明令有特殊处理要求的物资按国家有关法规或规定执行,无特殊要求的其他废旧物资,原则上采用竞价,密封报价,方式处置,报价单拆封、结果评议应由经营管理部组织财务资产部、审计办事处、纪检监察部等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并由经营管理部责任人将评议过程及结果如实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4.2.2.3所处理废旧物资的计量方式由经营管理部、财务资产部、审计办事处、纪检监察部等相关人员,依据废旧物资类别、自然属性等实际情况商议确定,经营管理部责任人负责填写“废旧物资处理清单”,附件六,存放在生产现场指定区域的废旧物资的数量清点,使用部门配合办理。审计办事处、纪检监察部全过程跟踪监督,并在废旧物资处理清单上签字认可。

4.2.2.4财务资产部依据会签的废旧物资处理清单和有效的处理价格依据收取变卖资金。

4.2.3废旧物资的装车监管。

4.2.3.1废旧物资回收库内废旧物资的装车监管由经营管理部负责。4.2.3.2特殊情况下,存放于现场的废旧物资装车监管由废旧物资所属部门负责。

4.2.3.3废旧物资处置期间,行政综合部负责对进入公司区域的买方人员进行保卫监管责任。

4.2.4.1所有废旧物资和包装物的出厂,买方应以财务资产部出具的有效收款凭证到经营管理部办理出门证,出门证使用××××公司废旧物资出门证,见附件七,运输车辆牌号、废品明细等信息由经营部废旧物资处置经办人认真填写,然后按财务资产部确认收款签字——审计办事处签字——经营管理部负责人签字、盖章——行政管理部保卫监督签字的程序进行办理,废旧物资出门证一式四份,经营管理部、财务资产部、审计办事处、行政管理部分别留存,行政管理部保留出门证原件。

4.2.4.2行政管理部当班门卫仔细核对出门证,检查运输车辆装运的实物是否与出门证上登记的废旧物资相同,经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

5.1.1经营管理部在清点废旧物资申请部门所交实物时,因“一般废旧物资鉴定表”明细不清,造成实物数量与“一般废旧物资鉴定表”明细不一致,存在废旧物资或包装物流失现象。5.1.2现场存放的废旧物资由于物资使用部门监管人员监装不严,可能造成买方错装现象。

5.1.3在实施最终拉运过磅时,因监管人员监管不到位,可能造成过磅数与实际数量不符。

5.2关键控制55.2.1规范“一般废旧物资鉴定表”明细的填写格式,经营管理部废旧物资库管人员严格把关。

5.2.2经营管理部在组织实施现场废旧物资拉运前,须确认废旧物资所属部门监装人员到场,并汇同买方人员三方共同确认废旧物资范围。

附件七,××××公司废旧物资出门证附件一6附件二7附件三。

一般废旧物资鉴定表。

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

报废原因:漳泽电力申请单位鉴定人员公章公章。

主管经理:企业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审批。

××××公司报废固定资产回收单。

序皮重毛重净重金额废旧物资名称车牌号存放地号(吨)(吨)(吨)(元)合计。

经营部负责人财务确认收签字、盖章款签字保卫监督签审计办签字字。

本出门证一式四份,经营、财务、审计、保卫分别留存。12。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相关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废旧物资管理,明确废旧物资管理程序,结合公司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事业部各部门废旧物资销售、回收、修复、再利用等工作程序。

(二)废金属材料(废钢材、边角余料、废铜等);。

(三)废产品(pvc清床料、pvc水料、pvc塑化片、废盐酸、废硫酸);。

(四)废旧包装桶;。

(五)其他废品(滤布、废塑料、废轮胎、废纸花、废矿渣、废电石袋、废编织袋、废电缆等)。

第二章职责权限。

第四条生产运行处:

(一)负责本规定的制(修)订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二)负责制定事业部《物资报废标准》,负责废旧物资的鉴定。

(三)负责修旧利废物资的再利用管理。

(一)负责事业部废旧物资销售手续审批流程的办理;。

(二)负责与物流总公司联系催促拉运,并负责拉运过程监控管理工作;。

(三)负责销售过程和售后所有单据的保存、统计和相关帐务处理。

(四)负责对废旧白金、银、金、铜进行计量、建账、保存、销售全过程管理。

(五)负责各车间《废旧物资台帐》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车间产生的废旧物资建账以及现场管理工作。

(二)负责修理车间无法修复的废旧物资。

(三)负责提交事业部无法修复物资的外协检修申请。

(四)负责建立《废旧物资台帐》以及《修旧利废台帐》。

废旧物资管理制度_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办法

公司领导:

仓库现存因设备更新退换的闲置设备一批,长期存放于露天仓库,表面锈蚀情况严重,经与使用单位和设备组专业工程师沟通,设备更新改造后,该批设备已无法应用于生产运行,为清洁场地卫生,特申请将此批废旧物资竞价出售,设备清单如下:

1、锅炉6台。

2、塔杆2套。

3、取样头2套。

可否,请批示!

仓库。

2015年8月8日。

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杜绝固定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对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处理的固定资产、回采巷道回收的废旧锚杆和铁丝网、加工造成的废料、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钢屑、铁屑、损毁的设备零部件等的管理。

三、 废旧物资管理单位

废旧物资统一由机电一队集中回收存放管理,所有废旧物资一律要求登记实物台帐,每月月底上报机电科和企管科。

四、报废固定资产和废旧材料的处理。

对已报废的设备应及时办理设备报废的相关手续,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处理的废旧设备,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统一码放管理,对回收的'废旧材料如锚杆、铁丝网、铁屑等,集中存放,由机电科按量报矿企业科,按照股份公司下发的有关废旧物资管路办法的相关规定,在需要集中处理时,提出处理申请,报请股份公司机电机电科和企管部批准,经批复后,由设备租赁站联系有资质的卖家按照废旧钢材变卖处理。

五、废旧物资的变卖程序

废旧物资的变卖主要由设备租赁站主持,通知企管科、机电科、供应部门、武装保卫科、机电一队相关人员参与。

1.由机电科、供应部门和机电一队核定需变卖的废旧物资,对有再利用价值的废旧材料不得变卖处理。

2.由企管科监督出卖合同、过磅称重的全过程。出卖合同和每次称重的过磅单由企管科保存一联以便和财务对帐。

3.武装保卫科门卫要严格检查出门的废旧物资运输车辆,不得将除废旧材料以外的物资运送出矿。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理顺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管理工作,使其有章可循,从而合理利用现有的物资资源,盘活资金,杜绝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工业垃圾的判定、日常管理及处置工作。

3.职责

生产类废旧物质的回收及报废处置等相关工作由公司派专人统一集中管理。

3.1 废包装箱、纸张、生活垃圾、危废物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处理。

3.2 闲置物资、工业余废材料由公司委派的专人进行处理。

4. 管理内容:

4.1 定义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是指公司在一定的时间内产生的、无使用价值生产类原辅材料,包括废旧生产工具,废弃的劳保用品等。

4.2 基本原则

在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四项原则:

4.2.1 集中管理原则

生产类废旧(闲置)可回收利用的物资由专人归口集中管理。

4.2.2 定期处理原则

各相关部门定期对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定期上报,组织相关人员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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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处理。

4.2.3 再利用优先原则

对经过修理仍有较高使用价值的物资应优先考虑重新利用。

4.2.4 调剂优先原则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应优先选择在公司内部及项目生产调剂使用,当公司内部及生产项目确实不再使用时,方可考虑变卖及报废处理。

4.3 回收及保管

4.3.1 外购件、可利用包装品由仓库负责回收及保管。

4.3.2 其他废旧、闲置物品的回收及保管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堆放点,由生产部门按物品属性分类收集存放。

4.4 报废、处置

4.4.1 适用本制度处理的废旧、闲置物品不包括任何具有公司及生产项目再利用价值和需求之物品,本制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4.4.2 生产物品的报废、处理,由物资供应部会同售后及制造部技术人员等共同商讨决定,经研究可以报废处理的,由采购部提出报废产品清单报总经理审批,特殊物资报董事长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作报废处理。其他行政物资报废处理由行政部负责办理。

4.4.3 废旧、闲置物品相关部门按批定价,报副总审批,财务审核,审计部监督,报总经理批准。

4.4.4 危废物品的处理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企业负责。

4.4.5 公司门卫人员凭物资出门单,方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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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标准

为规范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及废旧物资的回收管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有外来人员。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本公司相关部门送往废旧物资存放点的垃圾、废旧物资,必须预先分检,不得混装.

3.2 特殊情况下来不及分拣,送料人员声明混装物品的,回收中心人员应分开存放,以便于组织分拣。

3.3 各种废旧物资必须分类回收、分类存放,分级管理,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把关,杜绝生产运送废旧物资时,垃圾与其他物资混放、不同物资混放、不同物资混装的现象。

3.4 积极做好回收废旧物资的分拣利用工作,运送废旧物资人员必须,按照不同类别、不同位置进行存放,保证各种物资能按类别进行集中处理。

3.5 公司对回收的废旧物资实行“集中处理”制度,在未公开进行处理前,任何外来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进入存放场地进行实地查看,更不得自行组织人员进行分拣处理。

3.6 察看时,必须由综合部的相关人员陪同方可进入。负责回收的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允许外来人员进入存放场地。

3.7 外来人员进入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中心时,必须遵守公司规定,不得妨碍工作人员的正常办公。

3.8 公司内部叉车未经授权,不得进入回收中心为外来人员装卸垃圾场或货物。

3.9外来人员不得私自动用公司叉车,若有违反,一经发现或出现责任事故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10处理的物资转运时,由物资处理部门严格监装,确保处理物资与处理清单上一致,保证财产不受损失。

4 废旧物资处理办法

4.1 由综合部、商务部、财务部组成废旧物资拍卖处理小组,三个部门各派出一名同志负责此项工作。

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

4.3 小组派出两名成员,现场进行装车前和装车后的监督过秤,在过秤单上签字并计算,到财务部交款,开具出门证,方可运走。

4.4 物资装车过程中,必须有小组成员现场监督所装物品,方可装车。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中心必须强化废旧物资管理,所有回收的废旧物资必须建立台账登记制度,做到“一物一帐,帐物相符,分类存放”

5 考核

5.1 参与物资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一定的保证金。

5.2 负责回收的管理人员不得允许外来人员进入如废旧场地。若不遵守本规定,私自放外来人员进入场地的,一经发现,将视情况给予门卫、负责回收的管理相关人员500元以上的罚款处理。屡次违规,情节严重的,调离原岗位。

5.3 外来人员不遵守公司规定的或不听从公司人员安排,与工作人员争吵的,故意阻碍工作人员办公的,由安保人员将其带离现场,并给予1000-5000元的罚款处理,由公司财务部从保证金中扣除;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4 凡是出现5.3所述情景,情节所严重的`,取消其单位或个人参与物资招标或对外处理的资格。安保部门应杜绝其进入厂区,若不遵守本规定,情节严重的,调离原岗位。

5.5 出现安保人员不制止,或不积极制止,导致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厂区或办公厂所,影响工作人员正常办公的,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外,安保部门负责人承担10%的责任罚款,影响极坏的给予撤职。

5.6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其责,确认账务相符,保证库存物品不受损失,出现管理不善,致使物资收到损失的给予100-500元罚款。分检人员必须履行其职,确保废旧物资价值最大化,若不积极履行其职,管理不力造成损失的给予100-500元罚款。

5.7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管理人员,存在故意受贿,协助外来人员混装,一经举报经查实,视情节给予相关人员,1000-2000元的处罚,并解除劳动合同。

5.8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管理人员未经领导同意,未经公司招标处理,私自协助外来人员联系叉车装卸货物的,一经发现,由公司安保人员移交公安机关,内部人员按照第第5.7条处理。

一、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废旧物资管理,严格物资报废技术标准,以及废旧物资处理审批制度,防止生产物资流失,确保生产废旧物资能及时回收, 明确废旧物资处置管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原则:

1、在满足技术要求、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发挥废旧物资的作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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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管理制度_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办法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对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固定资产、工位器具、管理用具、产品、材料、工具等资产实物,加工造成的废料,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钢屑、铁屑等的管理。

3管理程序。

3.1废旧物资实物统一归口于生产部集中管理,所有废旧物资一律要求登记实物台帐。

3.2.1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

各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废旧物资实物,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管理。

3.2.1.1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填写“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一式三份。

3.2.1.2经鉴定部门签字后报分管经理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2.1.3把签批“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1.4把已签收的“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交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生产部各一份。

帐务处理物资清单”登记废旧物资实物台帐。

3.2.2加工发生的废品材料。

收。

3.2.2.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3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

3.2.3.1由车间根据实物情况填退料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3.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4钢屑、铁屑等废料直接归生产部管理。

3.3.1生产部应及时对废旧物资进行清理,合理利用使其尽快变现。

3.3.2废旧物资清理。

3.3.2.1废旧物资的清理,统一由生产部根据清理方式(销售。回收利用等)填写“清理物资清单”一式二份。

3.3.2.2清单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规格数量、清理单价、金额、部门负责人签字。

3.3.2.3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3.2.4把审批后的清单反财务部一份,做实物清理,同时减实物台帐。

3.3.2.5废旧物资销售,必须经财务部收款后开出门证,方可出公司。

4考核。

4.1废旧物资管理不善,按直接经济损失考核责任人。

4.2未经财务部开出门证,废旧物资出公司的,按门卫管理制度考核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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