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管理制度范文(17篇)

时间:2023-12-05 00:10:46 作者:文锋

遵守规章制度可以增强团队成员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感,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掌握规章制度的正确理解和执行方法,对于组织的发展至关重要。

业主工程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项目部所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公司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效控制一般性事故,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标准化工地,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意识。

三、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施工工地。

第二章、职责。

四、项目部经理作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编制和实施本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对项目部所属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检查。收集有关安全生产的事例、图片,每月组织项目部工作人员和所属工程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第三章、人员。

五、项目部甲方代表负责项目部所属建筑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

六、监理单位安排安全监管员,负责对所监理的工程进行安全监管。施工单位应根据所承建的工程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员。大型工程、复杂工程、特殊工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多位安全员,负责所施工楼座的安全生产管理。

七、总包单位安全监管员、安全员应经过相关部门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并应定期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再教育。安全监管员需配备一部数码相机,以便随时记录取证施工单位违章作业的人与事,作为处罚依据。

第四章、工作制度。

八、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依据是国家、市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与技术规程等。

九、建筑施工现场实行安全生产管理一票否决制,即如果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生产安全没有保证的情况,项目部、监理部有权命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直至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市相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部经理全面负责项目部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控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参加由监理部组织召开的工程例会及相关专题会议,总结经验教训;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检查、评比工作,奖优罚劣。

十一、甲方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每天巡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监督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检查施工单位的班前安全教育情况,安全教育记录。根据当天安全生产管理要务有针对性地进行旁站监管,对施工单位违章操作的人与事进行拍照取证,作为处罚依据。总结当天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有问题及时向项目部经理汇报。

十二、施工单位进场时,安全监管员要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报监、意外责任险投保、专职安全员持证与年检情况;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及记录;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人证相符情况,近一年内体检情况;施工机械的安全状况与年检情况等。

十三、进行涉及安全问题的分项工程施工之前,安全监管员应审核施工单位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安全施工切实可行,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核的施工方案执行。涉及安全问题的分项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工程、爆破工程、塔吊拆装工程、电梯安装工程、高空作业等。

十四、进行涉及安全问题工作时,要严密监管施工单位的工作,必要时要求监理单位进行旁站式监管或亲自进行旁站式监管,及时发现不规范的操作,及时制止。

第五章、奖惩。

十五、为引起监理人员、施工人员对日常安全工作的重视,项目部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每发现一次以下现象,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章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

1、施工人员、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安全帽不合格或安全帽佩戴方式不正确。

2、施工人员、工作人员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3、高空作业人员不使用安全带或使用安全带不规范。

4、施工人员、工作人员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5、特殊工种工作人员无证上岗或人证不符。

6、私扯乱拉电线、违章用电。

7、安全监管员、安全员脱岗。

8、其他常见、易犯的违章情况。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一个年度内累计出现五次上述情况记为一次一般安全事故,依此类推。

十六、本年度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在与监理单位的委托监理合同中规定,如其监理的工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扣其监理费总额的50%,监理单位与总监理工程师三年内不得在公司参与工程投标;在与施工单位的施工合同中规定,如其承建的工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在工程结算中总造价降低六个百分点计算,施工单位与项目经理五年内不得在公司参与工程投标。为保证该费用的扣除,应在监理、施工合同中注明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予以保证。

一般安全事故指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没有人员伤亡、未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对工程建设没有大的影响的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指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严重人员伤亡与严重的社会影响的事故。

第六章、附则。

十七、本制度自开工之日起实施。

小区业主管理制度

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封闭小区,规范物品出入管理,保障小区内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封闭小区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

3.1秩序维护主任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3.2秩序维护当值班长、秩序维护员负责实施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

4.1对熟悉的.住户进入小区时:。

1)当值秩序维护员立即起立,并主动问好;。

2)待住户离开后,当值秩序维护员方可坐下。

4.2当陌生人进入小区时:。

1)当值秩序维护员立即起立,敬礼,并说您好!请问您去哪一栋哪一号房。

2)当来人说明身份时,当值秩序维护员应礼貌的要求对方出示有关服务部办理的证件,经核对证件无误后,将证件交还来人(从验证到将证交还应在30秒内完成)。并说不好意思,刚认识您,谢谢您的合作,请进。

3)当事人说明是业主/租客,但无携带有关证件时,当值人员应立即报告班长前来处理。

4)当来人说明是来访者,当值人员应首先询问其去哪栋哪号房。

5)对公司领导或员工进入小区检查或进行工作进,当值人员应主动问好,然后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姓名、部门、进出时间。

3.1租客、来访者进入小区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时当值秩序维护员应礼貌的拒绝物主勿将此类物品带入小区。

3.2租客、来访者携带物品离开小区时,当值秩序维护员应礼貌检查放行手续。

3.3如已经办理有效的放行手续时,应要求物主在办理有效放行手续后放行。

3.4物品经核对无误后放行后,当值秩序维护员应及时在放行条上签署姓名及日期。

3.5物品入行后,当值秩序维护员应及时将物品的种类、数量等记录在《物品放行登记本》上。

3.6下班前,当值秩序维护员应收集所有放行条交班长,并由班长上交办公室统一保管。

5.1.1《物品放行登记表》。

5.1.2《放行条》(见业主手册。

小区业主管理制度

为迎接新业主入住,便于工作人员积极、有序地开展工作,本单位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物业服务管理部在业主入住前一个月制订入住工作计划,该计划中应明确业主的入住时间、负责入住工作的人员及其职责、入住手续、入住过程中使用的文件和表格。入住工作计划应由管理处主任批准。

2.综合部应提前一个月向业主发出入住通知单,详细说明需业主准备的证明材料、需业主填写的表格、办理入住手续的程序。小区办理入住手续的工作现场应张贴入住公告和明确的指示标识,并指定专人负责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的各类咨询和引导。

1.综合部应建立入住登记表,对业主提交的入住通知书进行查验,确认无误后收取入住通知书,在入住登记册中注明。

2.给入住申请人发放的资料应包括入住说明、住户手册、住户公约、管理协议、预交费用标准、装修须知、住户登记表、装修审批表、验收交接表,这些发放的资料应在入住登记册中由业主签收,或由管理人员注明。

3.提供给业主的入住说明中应明确由业主填写并提交的资料,这包括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业主登记表、购房合同的正本及复印件、已签署的'住户公约、管理协议等。

4.工作人员应当对业主的资料进行审核验证,其验证的内容应当包括表格填写是否完整、正确和清晰;公约和管理协议是否已签署;身份证明文件与购房合同及业主登记表是否一致。

5.所有手续审查通过后,入住管理员可收取购房合同复印件、业主登记表、住户公约、管理协议各一份,并在入住通知书中注明签收。

1.物业财务部根据国家和政府的法规及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的规定,收取各项费用,并开具相应票据给业主。其费用项目包括预交管理费、装修保证金及清运费等。

2.物业财务部应当建立费用登记表,对费用交纳完毕的业主做好详细记录。

3.以上的手续办理完成后,物业管理服务部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查验入住登记表及已签署的管理协议和各项收费票据,然后向业主发放钥匙,约定验收房屋的时间和方式。

4.物业管理服务部工作人员应与业主一起验收登记水、电、气表的底数,双方在验收交接表上签字确认。验收过程中,双方确认需维修的事项则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小区业主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出入xx国际社区的'相关人员及车辆。

二、凡园区业主及其自备车辆,凭出入证出入园区,检查工作由保安门卫负责,希望各业主积极配合:

1、业主出入应主动使用智能一卡通系统或出示《业主身份卡》;

2、装修人员出入应主动出示《临时出入证》;

3、自行车出入应下车推行,并出示《业主身份卡》或《临时出入证》;

4、无《业主身份卡》或《临时出入证》时,请出示有效证件并经保安人员登记核准后进入。

三、外来人员及车辆应遵循以下规定:

1、入园区前须在门卫室办理来访登记手续,经门卫许可方可进入;

4、入园区时,即应遵守物业有关绿化、卫生、治安等管理规定。

四、违反上述管理规定者,物业管理处有权拒绝其进入园区或实施处罚后逐出园区。

小区业主管理制度

1、停车场停车位均在多层、架空层、高层地下车库,业主、住户车辆依就近原则停放。

2、停车场使用智能系统控制车辆出入口,入口使用住户ic卡和临时卡,出口由安全管理员依卡中记录,核对后合理收费。

3、车辆安全管理员必须熟悉车场智能系统的.性能、使用方法。

4、车辆安全管理员必须认真执行停车场管理规定,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保证车辆安全,维护车场良好的停车秩序。

5、车辆进场后,必须按指定位置停车,排列整齐,不得阻塞通道,车管员认真核查车型、车牌号,避免出现差错。

6、了解和掌握车主的车型、车牌号、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居住楼层、房号等等,以便于识别。

7、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场存放,以免发生意外。如有车辆违反此规定进场时,应立即令其开出车场,并立即报告管理处或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8、车辆安全管理员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智能控制中心,并注意其事态发展,交接班时叮嘱接班人注意,并记录在交接登记薄上,同时将其它需注意的事项记录在登记薄上以备查。

9、车辆安全管理员必须认真执行收卡制度、收费制度、坚持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如:不开票停车,乱收费或不收费等等。

业主项目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业主委员会印章管理制度(20xx年x月x日业委会会议通过)。

第一条依据《北京xx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五条关于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所有印章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使用。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所有公章存放在业委会办公室保险柜里,由常务副主任和秘书长共同负责保管。

第四条印章保管人不得将印章转借他人,如确因工作需要或印章保管人外出,印章可暂由其他副主任保管或业主委员会会议决定保管人,并办理暂时交管手续,工作完成后或印章保管人回京,及时将印章保管手续交回保管人。

第五条经业主委员会委员半数以上同意的事项,可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其他情况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人应填写'印章申请单',写明使用原因,报业主委员会主任同意后,由印章保管人盖章。

第六条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和水、电、气等供用合同等对外行使权利的,须经业主委员会半数以上委员签字同意,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

第七条开具介绍信、证明使用印章,一般使用业主委员会办公室印章,经业主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和一名委员签字同意方可盖章。

第八条财务章使用除业主委员会主任、秘书长签字外,还需一名委员签字。

第九条所有印章使用,须做好登记并存档。印章保管人每年须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印章使用情况。

第十条未执行以上程序擅自使用印章的,由印章保管人承担责任;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依法追究印章保管人的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印章遗失,应及时在北京新闻媒体上声明遗失,并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刻制。除不可抗力导致印章遗失外,因印章遗失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印章遗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若保管印章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应在资格终止之日起5日内向本届业主委员会移交其保管的印章,并完成交接工作。

第十三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原印章保管人不再是本制度规定的.保管人,自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将其保管的印章移交给新的保管人,并完成交接工作。

第十四条若业主委员会委员集体辞职,应在集体辞职之日起5日内,将其保管的印章交由延庆县政府小区办代为保管。

第十五条本制度经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按照《议事规则》第二十六条公示后生效。

业主管理制度

1目的:

及时掌握顾客的意见和建议,改善服务水平,提高顾客满意率。

2范围:

适用xx嘉园管理处对顾客意见调查和回访的处理。

3职责:

3.1管理处负责主持、安排、监督满意度调查工作的.组织开展。

3.2客服中心负责满意度调查和回访工作的具体开展。

4工作要求:

4.1管理处每半年进行一次业主/用户意见调查。业主/用户意见调查应列明业主/用户对以下方面的满意程度:

1.供电管理

2.供水管理

3.消防治安管理

4.卫生管理

5.绿化管理

6.公共设施管理

7.维修服务

8.服务态度

4.2管理处对回收的意见表进行统计分析,并将结果按调查表的回收份数、总的满意率以及分项满意率、业主/用户对物业管理的意见(共性的意见)等统计后书面报告管理处总主任。

4.3对存在的问题,管理处总主任提出整改意见,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解决。

4.4对业主/用户的误解,应进行必要的耐心解释。

4.5业主/用户意见调查结果及整改方案应向业主单位公布,接受监督。

4.6相关职能部门应定期对相关业主/用户进行回访。

4.7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做好回访记录。

4.8回访中,对业主/用户的询问、意见,不能当即答复的,应告知预约时间答复。

业主管理制度

第二条业委会公章必须按本章程严格管理,严禁违章使用。

第三条业委会公章由业委会委派专人保管,主任、副主任不能直接保管公章,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册,建立完整的公章使用制度。业主委员会秘书应该对所有盖章文件进行编号存档,随时供业主查核。

第四条公章投入使用前应在房管局、公安局、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预留印鉴,专人保管、使用时由业委会半数以上委员讨论通过并实行使用登记制度。

第五条业主大会、业委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时使用公章的,必须由全体业委会委员议事表决通过,超出议事规则规定权限的还须经业主大会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例如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对外聘用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物业合同、针对物业维修基金的申请使用和支出对外签署的.报告、协议等。诸如经全体业委会委员讨论通过的向全体业主公示的通告、对外同政府相关部门、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咨询、协商的往来函件等不涉及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必须经业委会会议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第六条严格控制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因业务或工作特殊需要必须开具者,必须经业委会半数以上委员讨论通过,并签领备案。领用人返回后,必须报告使用情况进行核销。未使用的空白介绍信一律交回。隐瞒不交回者,对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第七条严禁将公章随意扔放,无人看管;严禁任何人随身携带公章外出办事,遇特殊情况需经业委会会议批准方可带出。

第八条公章保管人对公章必须妥善保管,防止公章丢失、被盗和被盗用。如发现上述情况必须立即报告业委会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违反公章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情节严重者,提请业主大会取消业委会成员资格;如已经给业委会、业主大会造成损失必须全额赔偿,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届业委会公章保管人:(业委会委员)

zz业主委员会

业主管理制度

管理处的服务过程是小区运营的最基本的组成部分。负责公共区域各地点的各项服务场地管理,也是面对业主各类服务关系。管理处的工作质量的优劣还会影响到日后业主对管理公司的形象。

1.管理处的主要业主管理任务:

管理处的主要任务就是“服务”。只有健全业主档案及服务内容,才可能更好的服务业主。

2.管理处业主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

及时上行下达业主与管理之间的知识、报告、通知、通报,传送文件应及时、准确,认真地登记并制作各种表格。

协调与业主之间的关系,加强横向沟通;

做好与业主有关各类文件的`档案工作,并定期整理,以备随时查询及跟进;

接听业主投诉,解决业主投诉;

接听业主工程报修电话,及时联系修复;

3.业主档案管理

业主档案资料的管理主要是收集、整理、归档及使用四个环节。一般业主档案包括以下的资料:

收集业主单位资料

业主缴费记录包括各样应付之押金

业主装修工程文件

业主迁入时填具之资料

业主资料补充

业主联络资料

紧急事故联络人的资料

管理人员在日常职务常与业主人事变迁资料

业主与管理处往来文件

业主违规事项与欠费记录

业主请修记录

业主投诉记录

10)业主单位有关的工程档案(与二次装修工程有关资料)

业主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投诉处理工作,提高投诉处理的及时率,保证为投诉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客户服务部是投诉受理、处理、回访以及汇总统计的主要责任部门。

第二条 客户服务部调度中心负责本制度的考核,督导中心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市金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管辖物业范围内的一切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条 当班人员在接待投诉人来访时,必须严格执行《员工服务礼仪标准》的相关规定。

附则:未按《员工服务礼仪标准》要求进行接待的,每次扣罚责任人20元;引起投诉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调度主管20元。

第五条 当班人员应当详细、准确地记录投诉项目,包括投诉人、投诉时间、投诉事项、联系方式以及接单人等。调度主管必须每天审核调度中心的投诉记录并签名。

附则:投诉记录缺项或记录不准确、不详细的,每项扣罚责任人30元;由此导致投诉处理工作不及时或不准确的,每次扣罚责任人100元,责任主管50元。调度主管未按时审核投诉记录的,每次扣罚50元。

第六条 当班人员在接听来电时,必须使用规范用语。对于投诉人提出的问题,必须做好详细、准确的解答。

附则:未按规定用语和标准接听电话的,每次扣罚责任人20元;因解释工作不到位,引起投诉人误解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第七条 当班人员在接到投诉后,必须在首报五分钟内调度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同时向投诉人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附则:未在规定时间内调度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处理的,每次扣罚责任人30元。当班人员对某项投诉置之不理或不处理,引起投诉人再次投诉的,每次扣罚责任人100元,调度主管50元。

第八条 当班人员应当合理地安排人员处理投诉,并将投诉事项详细告知投诉处理人。

附则:对于因调度失误或者交代不清等原因,影响投诉处理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调度主管30元。引发严重后果的,作专题处理。

第九条 投诉处理人在接到调度安排后,必须服从调度安排,及时有效地处理投诉。

附则:投诉处理人不服从调度安排的,每次扣罚责任人200元。

第十条 投诉处理人应在接单后12小时内完成投诉的处理工作。对于12小时内未完成的,必须每24小时将处理情况和处理进度反馈至调度中心。如与投诉人有约定处理时间的,以约定时间为准。

附则: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诉处理并反馈调度中心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当班人员未跟进投诉处理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第十一条 首报24小时内未完成投诉处理的,必须按照《投诉处理流程》的相关规定逐级上报,同时对投诉人做好安抚和解释工作。

附则:首报24小时内未完成投诉处理的且不上报的,或对投诉人未做好安抚和解释工作的,每次扣罚责任人100元,责任主管50元,责任部门负责人30元。

第十二条 公司员工应当遵守投诉处理'首问责任制',接到投诉的第一人,不管是否为投诉处理人,应当积极接待,并于当天反馈至调度中心,跟进投诉处理的情况和结果。

附则:员工对业主投诉问题进行推诿,或未将投诉在当天反馈至调度中心的,或未跟进投诉处理情况和结果的,每次扣罚责任人100元,责任人所在部门负责人50元。

第十三条 投诉处理完毕后,投诉处理人必须将处理结果在完成的当天反馈至调度中心。

附则:投诉处理人未按时将投诉处理结果反馈至调度中心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第十四条 已经完成的投诉,::调度主管必须在三天内组织完成电话回访。必要时,调度中心应安排相应的物业助理在24小时内或与业主约定的时间进行上门回访,回访应当有书面的记录或回执。

附则:调度主管未组织安排电话回访的,每次扣罚50元;调度中心未按规定完成电话回访或安排物业助理上门回访的,每次扣罚责任人30元;未按规定进行回访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责任主管30元。

第十五条 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亲自跟进归属各自部门的投诉。

附则:部门负责人未亲自跟进投诉处理的,每次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100元。

第十六条 督导中心每月必须至少两次对调度中心的投诉处理情况进行抽查。

客户服务部负责人每月25日必须将调度中心本月的投诉处理情况月报表报公司领导督导中心。

附则:客户服务部未按时报送报表的,扣罚调度主管200元,部门负责人100元。每延迟一天,责任人加扣50元;如报表中有错报、漏报的,每发现一项,扣罚调度主管和部门负责人各50元。

第十七条 以上扣罚均从责任

人当月的奖金中予以执行,直至扣完为止。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广州市金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负责解释。

业主管理制度

为规范业主委员会财务收支管理,增强财务收支透明度,根据国家财务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业主委员会财务收入只要包括“公共设施、设备、场所租赁费”“公共设施、设备、场所广告费”等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其他合法收入,财务支出包括“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费用”

“业主委员会会议费用”“业主委员会日常办公费用”“业主委员会成员津贴”“业主委员会常委秘书工资”等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其他支出。

第二条 每项财务收支必须建立帐目,并由常委秘书保管登记。

第三条 业主委员会主任负责金额300元以内的.支出,金额超过300元以上支出必须经过业主委员会会议决议,主任签名确认,提取现金必须提前3天通知现金保管人,由常任秘书对现金金额确认、登记,转交办理人或当事人。

第四条 主任、副主任不得保管、私改帐目,不得保管现金。

第五条 现金由委员专人保管或者在保险箱保存,大额现金必须存入业主委员会指定银行。

第六条 更换现金保管人或帐目保管人,要在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交接,双方必须签字确认。

第七条 每季度在小区物业范围内公布财务收支并接受质询。

第八条 业主有权力对业主委员会帐目进行预约查询。

第九条 业主委员会必须在业主(代表)大会汇报财务收支情况和接受质询。

第十条 违反上述规定的委员,终止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个人行为的,业委会必须追究其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业主管理制度

规范房屋装修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业主/住户的装修过程,确保装修符合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住宅小区、别墅、商住区、写字楼物业装修管理工作。

3.1物业中心经理负责装修申请的审批及重大违章装修的处理;

3.4物业中心负责装修消防安全的审批及安全巡查;

3.5物业财务部负责装修相关费用的收取、扣缴、退还。

4.1装修申请

4.1.3如业主/住户自行装修,尚需与物业公司签定自行装修保证书;

4.1.4确认业主/住户的.身份后,向业主/住户提供《装修管理规定》。

4.2装修申请审批

4.2.1装修申请的审批。

4.2.1.5装修申请获得批准后,物业管理中心应通知业主/住户带领装修施工队一同到物业中心办理有关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业主/住户应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押金和垃圾清运费(业主/住户委托);

装修施工单位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押金和施工人员证件工本费;

装修施工单位将施工人员照片两张和身份证复印件交物业中心;

物业中心将其中一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及施工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在《施工人员登记表》;

施工人员的另一张照片制作成施工人员的《施工出入证》。

4.3物业中心在业主/住户和装修施工单位办理完上述手续后,与业主/住户签订《房屋装修协议书》。《房屋装修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允许施工的时间、垃圾的清运与处置、房屋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网的安装要求、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装修押金和保证金的约定、垃圾费和水电费等费用的约定,违约责任及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等。

4.4物业中心通知有关人员开通业主/住户水电,并向业主/住户发放《施工许可证》及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等相关手续,同时并告知业主/住户可进场装修。

4.5装修施工过程管理

4.5.2如发现下列情况,物业助理按《违章装修的处理办法》办理;

4.5.3未按规定张贴《施工许可证》;

4.5.4未按规定的施工时间施工;

4.5.5超出申报范围内的装修项目;

4.5.6违反装修管理规定及国家相关的其他规定;

4.5.7业主/住户就装修事项提出请求协助或帮助时,物业中心应予积极考虑并给予协助处理。

4.6装修施工的竣工验收

4.6.1装修施工结束后,由业主/住户和施工单住共同向物业公司提出验收申请;

4.6.2物业中心、工程管理部、业主/住户和施工单位共同对装修进行现场验收;

4.6.4物业中心收回施工证,如有丢失,原交押金不予退还;

4.6.5施工队当日清场离开;

4.6.6装修验收合格并使用三个月后,物业中心应对装修施工组织复验,复验无问题,由物业中心、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在《装修完工检查验收表》内签署'复验合格'后报物业经理审批。

4.7违章装修的处理办法

4.7.1装修施工期间发现违章装修的,物业管理中心应立即要求业主/住户停止违章装修,并视情况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4.7.2批评教育,立即整改;

4.7.3出具《违反装修规定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4.7.4出具《装修验收整改通知书》,对装修竣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4.7.5停水停电(报物业经理批准);

4.7.6要求赔偿损失(报物业经理批准)。

4.7.7装修施工验收时,如发现业主/住户违章装修的,物业中心、工程管理部协同对违章装修给楼宇安全、美观造成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并视情况征得物业经理同意后,列清扣款数额,由财务内勤按以下方法进行扣款,扣款顺序为:

首先从装修施工单位装修押金中扣款。

装修施工单位装修押金不足以补偿扣款的,再从业主/住户装修押金中予以补扣。

扣完业主/住户装修押金仍不能补偿扣款的,要求业主/住户给予赔偿。

4.8退还押金、保证金

《装修完工检查验收表》经物业公司经理审批后,由财务内勤

退还业主/住户、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押金、保证金。

4.9装修档案管理

装修完工,通过验收,由物业助理收集、整理各装修单元装修资料,统一归档。

对装修档案的管理应放入业主/住户档案内,保存期至业主/住户搬迁后。

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坚持服务业主、节俭办事的宗旨,防止因权力集中缺失监督、滋生腐败及滥用职权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民警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财务收入范围。

1、向各位业主收取的各项必须开支费用;

2、公共设施、场所的租赁费和出让金;

3、墙体、楼顶等小区内公共场所广告费、门面、地面收费中属业委会应提作经费的部分;

4、经业委会研究同意向业主公告后的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财务开支范围。

1、支付聘用工作人员的工资;

2、维持正常工作必须的工具、办公用品及有关费用;

3、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费用和业主委员会会议费用;

4、小区物业招标费用,包括宣传广告费、评估费、公告等费用;

5、小区维权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取证等费用;

7、其他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额外开支。

第三条账目管理。

业委会财务专委须监督做好现金收支日记账以及收支单据的填制、审核、财务公开的工作。支出票据必须注明发生事项、时间、由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做到手续齐全。所有财务收支账目由会计或负责财务工作的业委会成员保管登记,其他人员不得经手保管和干预财务账目管理工作。账目保管人更换的,须经业委会主任、副主任签名认可监督下进行交接,由三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资金管理。

业委会在银行开设专门账户由专人负责银行现金存取。其他任何人员不得保管、私存业委会的资金。除业委会共同议定的款项外业委会资金不得用于因私或挪作他用。超过xx元的大额备用现金必须存入业委会指定的银行账户。更换现金保管人或出纳,要在业委会指定的委员的监督下进行交接,三方必须签字确认。提取xx元以上的现金,必须提前一天通知出纳,提取2万元以上的现金,必须提前2天通知出纳,经主任委员及分管财务副主任同意出纳对现金金额确认并登记然后转交办理人或当事人。

第五条费用开支计划。

1、业委会应当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报业主代表大会决定,并于业主代表大会会议结束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年度预算、决算方案和经费收支账目在小区大院内公告,接受业主的质询监督。每年业委会根据上期财务开支情况,预期本期将要发生的费用,制定本期财务费用开支计划。财务费用开支计划可适当留有余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日常办公费用列入财务预算。

2、在小区维修基金保养期结束后,每年初根据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实际状况,在资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制定维修计划公示。

3、业委会必须每季度初将上季度的经费收支账目在小区大院进行公示,主动接受业主的质询和监督。

第六条审批权限及程序。

1、正常开支以年度财务预算为准?特殊开支须经业委会研究批准,具体开支费用由当事人书面申请。

2、在财务预算内的开支:500元以内的开支,由主任审批。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开支不含1000元由业委会主任委员和主管财务委员审查签字后方可开支,特殊开支须经业委会研究同意后由主任、主管财务副主任审批。1000元以上xx元以下含xx元的.须经业委会会议简易程序,半数以上的业委会委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开支,xx元以上的开支已列入年度财务预算的由业委会会议研究同意,须有会议决议方可开支,为列入年度财务预算的,由业委会会议研究并经半数以上委员表决同意须有会议决议后方可开支。

3、费用报销须经办人或当事人在合法报销单据上说明开支用途并签字,审查同意开支的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或参于业委会会议简易程序的委员,签字证明后确定。无法办理合法凭证的由主任、副主任同审批。

第七条附则。

1、业主有权对业委会的账目进行预约查询,分管的委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报告财务工作。

2、业委会委员违反上述规定的,经业委会全体委员会议研究过半数以上同意呈报业主代表大会决定,终止其业委会委员资格。因个人行为造成损失及属业主公产产流失的,由个人完全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业主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对施工方、监理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的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定义: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

第三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新建项目、扩建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人员。

第四条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筑施工安全资质,办理施工手续需提供安全资质、营业执照、施工作业时采取安全措施。

第五条 施工前需签订施工安全合约书,施工安全合约书由施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名或法人受权人员签名。

第六条 施工单位施工前按工程合同金额的5%比例交施工安全保证金,作为施工期间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支付金。

第七条 施工单位需办理临时用电、高空作业、临时动申请,取得批准证后,才能进行相对应的施工作业。

第八条 施工单位人员施工前需接受广州日美达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施工作业资格证,才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第九条 施工单位需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年检证件及特殊操作人员操作证,设备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

第十条 公司项目所在部门负责审查承包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安全保障条件进行确认,并签订施工项目承包合同。

第十一条 总务科负责审核施工单位提交办理施工手续的相关资料,并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合约书。

第十二条 总务科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施工现场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和按公司安全制度对施工单位及人员进行处罚,并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 总务科负责施工单位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确认,设备设施经总务科确认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未经总务科确认的设备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四条 公司项目部门对本部门施工现场安全负监督管理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管,及时对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和监督整改。

第十五条 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有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每天需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对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违章行为及时纠正,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的权利,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施工监理单位工作。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必须履行国家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好施工期间安全的全过程,指定现场施工安全员,安全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安全监督管理,每天必少于两次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存在安全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及时进行整改,并在班前班后召开施工作业安全会议。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由政府部门认可的相应安全管理资格证。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必须配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无损坏,及在有效期内,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负责。

第十九条 施工临时电源管理:

6、电源线严禁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

第二十条 临时动火管理(取得动火作业许可证证):

1、动火作业时需带好防护遮光眼镜,皮手套等保护用具;

2、动火作业时必须配备好灭火器材等灭火工具;

3、动火作业区附近不可放置易燃物、可燃物、爆炸物品等;

4、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止向下燃烧的措施;

5、焊接、切割装入易燃性的液体和气体的容器和配管时要事完全清除内部杂物;

6、未取得动火作业许可证,禁止动火作业。

第二十一条 高空作业(取得高空作业许可证):

2、在高空作业时原则设置安全可靠的作业面,当不能设置作业面时,要设安全网;

3、不得在高处放置材料、工具等,及禁止向上或向下抛物品;

4、高空作业时禁止在强风下作业(10分钟的平均风速在每秒10米以上时);

6、脚手架安全可靠,轮子必须带有效刹车装置及脚手架必须有1.05m高防护栏;

7、作业人员禁止站在高空作业下面,及禁止站在脚手架上移动脚手架;

8、使用金属梯或其它梯完好无损,及梯子有防滑包脚;

9、禁止在天花板上作业时仰头向上作业及二人同时登高作业;

10、禁止在不平坦、不坚实的地方、脚手架上和高空等有坠落危险的地方端部使用高凳;

11、施工使用的吊机和升降机要符合国家安全使用规定。

第二十二条 设备管理

8、叉车轮胎完好、刹车(手刹)装置灵敏可靠,升降系统安全可靠,并有年检标志;

9、升降机或吊笼防护装置安全可靠,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2、禁止在机械设备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加油和进行清理。

第二十三条 挖机管理

挖机作业时必须由熟练者操作,操作时必须配戴安全帽,禁止不熟练者操作;离开驾驶席时,挖机等作业装置要放到地上,机器要挂上手闸、关闭发动机及拔走钥匙。

第二十四条 起重作业管理

2、禁止使用1根钢丝绳起吊货物,及起吊时人不得进入吊件的下方;

3、钢缆卷起准备起吊,吊绳一旦绷紧离开地面绷紧时,并要确认货物稳定后再起吊;

4、起吊时必须确认吊车的指挥者,指挥者必须具有相应起吊指挥经验;

5、车辆吊机操作人员每天都要对钢丝绳和吊具进行点检,确保钢丝绳和吊具安全可靠。

第二十五条 电气作业处理

1、电气处理(配线等)作业要持有电工操作证人员处理,操作时禁止带电作业;

3、断开的电源线末端要进行绝缘包扎处理,确保电源线不裸露;

4、通电前要用验电器(试电笔)检测电源通电情况。

第二十六条 进入机械内部作业

3、进入备有安全锁功能设备的内部时,要锁好安全插销;

4、机械设备启动,先确认机械内部运转部位没有人员进入之后再进行设备启动。

第二十七条 施工现场管理

1、施工现场作业区域禁止吸烟,吸烟必须到指定的吸烟点吸烟;

6、钻凿作业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防震手套、耳塞、安全鞋等防护用品;

7、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围闭作业,悬挂安全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第二十八条 做好施工现场5s工作

1、作业区域每天要实施二次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整顿工作,确保现场整齐整洁;

2、作业现场材料的摆放和堆放要杜绝崩塌和翻倒隐患,材料堆放高度不得超过3.5米;

3、材料要放置在指定区域,放置在区分摆放场所规定的场所;

4、防火设备和急救设备前不能摆放物品;

5、每天要清理作业场所残余材料和垃圾,并确保通道畅通;

6、施工车辆进出施工工地时必进行冲洗干净。

第二十九条 凡进入施工作业场所的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广州日美达各项规章制度,并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进场作业许可证才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作业许可证必须戴在左侧胸部便于检查。

第三十条 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相对应劳动保护用品,在施工作业中禁止穿短裤、七分裤、拖鞋、露指鞋等。

第三十一条 作业人员禁止安装电器设备及电源线和操作特种设备(除持有相对应特种作业资格证人员外),并且禁止作业人员在宿舍乱拉乱接电源线和在电线上晾晒衣服,及使用电炉、热得快、电极棒等危险较大的电器用品,宿舍使用的电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相关规定规范安装。

第三十二条 作业人员需要在高空作业时,必须取得高空作业相对应的(高空作业许可证)人员,才能在批准的高空部位作业,未经批准高空作业项目,一律不得从事高空作业,作业时安全带必须挂在生命线上或牢固的挂钩上。

第三十三条 作业人员每天必须参加由施工单位安全员组织的班前班后安全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安全会议。

第三十四条 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要搞好5s工作,不准在施工现场奔跑、打架、吸烟等不良习惯的发生,发生电器火灾事故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再使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不得使用水或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发生火警必须马上进行扑救,控制无效后应立即报打119报警,并报告广州日美达安全部门。

第三十五条 施工单位和施工作业人员违章行为按《广州日美达建筑施工安全违章处罚标准》处罚。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依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管理部总务科。

业主管理制度

投诉处理是物业管理环节中一项严谨而极富技巧性的工作,迅速、及时、合理地处理业主的投诉能赢得业主的高度信赖,反之将伤及管理处形象及企业信誉,破坏与业主之间的良性关系。为此我们制订了详细的投诉处理流程管理规定。

对于业主投诉我们在客户服务中心设置客户服务中心予以统一管理,具体管理思路如下:。

业主可通过电话、来访、书信或其他形式投诉,客户服务中心值班人员按投诉的内容进行分类。对于非管理处职责所在或非管理原因而导致的投诉,将委婉向业主说明缘由并协助业主进一步通过其他渠道予以解决;对业主的有效投诉,由值班人员填写《投诉受理登记表》,并安排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重大投诉向管理处物业主管汇报,由管理处物业主管按权限处理。

为实现有效投诉处理的高效率,管理处24小时接受业主投诉,值班人员做好投诉记录及电话录音、电脑登记备查。对于维修方面的有效投诉,我们要求维修人员十分钟内赶到现场,零修及时处理,急修不过夜,同时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对于其他方面的`投诉,我们将及时分派至相关责任部门,并要求与业主约定回复时间(最长回复时间不超过三个工作日),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将制定相关计划向业主进行解释,普遍性投诉问题由管理处在项目公告栏集中公告解决措施。

业主有效投诉处理完毕后,由客户服务中心组织以电话或上门的形式回访,以征求业主意见,同时在《投诉受理登记表》上做好回访记录,我们要求回访率为100%。

业主管理制度

为加强服务中心与业主的联系,及时为业主排忧解难,并不断改进管理服务工作和提高服务质量,特建立接待来访投诉和回访工作制度。

1)一般性投诉规程

(1)服务中心认真听取业主所投诉的内容,如为一般性投诉的,客服助理须在《投诉记录表》上做好相应的记录,如当时能解答的,客服助理直接给予解答,如当时不能解答的,须留下业主的联系电话,稍候再给其答复。

(2)如业主投诉的解决,需其他部门配合的,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确认情况后,及时给予业主答复。

(3)如投诉为服务中心客服助理不能解决的,须及时反馈给客服主管,由客服主管上门进行解决/答;如事务也无法得到解决的,须形成书面的报告,上报物业经理。

(4)所有的投诉,服务中心客服助理都必须做好记录,签名确认,并做好相应的回访工作。

(5)一般的,需当天进行回访,当天不能解决的,当天须将跟进情况反馈给业主,并在交接班记录中做好记录,下一班人员继续跟进完成后,再做回访。

(6)由客服主管以上级出面解决的,由相应级别的人员进行回访,并做好回访记录。

(7)重点业主需由服务中心定期进行维护。

(8)客服助理每周将投诉记录及回访记录上交客服主管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9)客服助理每周将记录整理装订上交客服主管存档。

2)投诉内容为对管理服务

(1)管理服务一般性投诉,客服助理须做好记录,并做好业主安抚工作后,及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联系,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上门解决投诉问题,并做好上门记录,投诉解决后,相关处理人员回复服务中心,客服助理及时做好回访工作,并有记录。

(2)业主认为是管理责任,但其实为其他相关政府部门解决的,如噪音等,客服助理可以将相关部门的电话告之业主,也可以由服务中心代为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如由服务中心代为投诉的,须做好记录,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业主。

3)接待来访投诉工作的方法

(1)接待来访投诉工作由服务中心值班客服助理负责,服务中心将在显眼处告知接待投诉的办公地点、电话,方便业主来访、投诉。

(2)任何管理人员在遇到业主来访投诉时,都应给予热情接待,主动询问,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当业主有不理解小区的管理规章制度时,应认真解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业主理解并支持服务中心的工作。

(3)对业主投诉、来访中谈到的问题,接待人员应及时进行记录,并尽快进行走访、核实,然后将处理结果汇报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和主管;不能解决的,要将问题和意见向有关部门和经理汇报,由经理决定处理办法。

(4)当业主主动前来提合理化建议时,要详细、认真地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由主管领导决定采取或制定整改计划。

(5)责任部门在处理来访、投诉时,要热诚、主动、及时,要坚持原则,突出服务;不得推诿责任、为难业主或乘机索取好处,在处理完毕后应将结果回复业主和客户服务中心,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6)全体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为业主提供满意的服务,尽量减少业主的投诉、批评,将业主的不满消解在投诉之前。

4)回访工作

(1)回访要求

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作好回访记录。

回访中,对业主的询问、意见,如不能当即答复,应告知预约回复时间。

回访后,对反馈的意见、要求、建议、投诉,及时逐条整理综合、研究、妥善解决,重大问题向领导请示解决。回访处理率达100%。

(2)回访时间及形式

物业经理每年登门回访1~2次。

每季度召开一次业主座谈会,征求意见。

利用节日庆祝活动、社区文化活动、业主x等形式广泛听取业主意见。

有针对性地对业主发放'业主调查问卷',作专题调查,听取意见。

业主管理制度

3、业主的信息以纸质和电子档案形式存放于管家助理处,专人保管。其中, 电子文档必须设密码,不得拷备,纸质文档不得复印。

4、 管家必须将负责区域内业主的电话保存至工作手机内, 信息保存时需有房 号、业主姓士尊称等信息。管家可以获得各自分管区域内的纸质业主档案。工作 手机必须设置信息加密功能,以免手机丢失外漏业主资料。

5、监控室预留一份业主清单,供外来人员来访时联系之用。该业主清单只有 房号及业主姓名二项信息。

6、所有纸质档案受控发放,管家部由管家领用,监控岗由礼宾部主管领用。

7、管家岗位调、离职时,纸质档案收回,工作手机收回,由管家部主管负责 监督交接。

8、监控岗人员调、离职时,纸质档案由礼宾部主管负责监督交接。 注: 业主档案管理及归档要求, 详见公司质量体系文件中 《业主档案管理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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