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2篇)

时间:2023-12-05 18:59:20 作者:字海

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应注重员工的参与和反馈,确保其便于执行和落地。规章制度的范文可以作为组织制定规章制度的参考和借鉴,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企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技术又是一把“双刃剑”,它为银行经营管理带来巨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网络信息的安全性变得越来越重要。特别是如同瘟疫般的计算机病毒以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恶意代码的广泛传播,涉及到计算机的犯罪案件迅速增长,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鉴于此,对于初入建行的我们而言,学好银行信息安全知识显得尤为重要。下午,个金部的周经理给我们详细讲解了一些有关银行的信息安全知识,并介绍了建行的邮件都办公系统的使用方法,周经理的讲授深入浅出,让我们在较短的时间内对建行员工在信息安全方面应该掌握的知识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也为我们今后正式走上工作岗位奠定了基础。

通过下午的学习,我们了解到了一些常犯的信息安全方面的错误,比如:开着电脑离开,就像离开家却忘记关灯那样;轻易相信来自陌生人的邮件,好奇打开邮件附件;使用容易猜测的口令,或者根本不设口令;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报告安全事件等等。也知道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在信息安全方面该如何要求自己:1、建立对信息安全的敏感意识和正确认识;2、清楚可能面临的威胁和风险;3、遵守各项安全策略和制度;4、在日常工作中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

信息安全对于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只要出现一点问题,不仅会对企业造成严重的损失,还会对人民的财产造成威胁。因此,作为金融机构必须建立一个完整的信息安全系统。而对于我们建行员工而言,必须学好银行信息安全知识,能正确识别相关风险并及时报告,防微杜渐,努力提升自己的信息安全水平。

企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从事计算机网络信息活动时,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和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应该遵守国家法律,加强信息安全教育。

2、电脑由公司统一配置和定位,未经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盗用和交换、出借和移动电脑。

3、计算机硬件及附件应列出并上报行政部,网络信息管理员在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后负责添加。

4、计算机操作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1)计算机应按照正常程序打开、并关闭。如果电脑因非法操作而无法正常使用,维修费用由部门承担。

(2)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删除应在公司管理员的许可下进行。未经授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计算机硬盘上添加或删除数据程序。

(3)电脑操作人员应每周及时升级杀毒软件,每月对系统进行补丁安装。

(4)不允许随意使用外来的u盘。如果真的有必要,应该先进行病毒监测。

(5)禁止在工作时间在电脑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听音乐等。

6、应尽快通知信息技术管理员及时解决计算机故障,不允许擅自打开计算机主机箱进行操作。

7、电脑操作人员应爱护电脑,注意保持电脑清洁卫生。他们不能离开办公室,除非他们正确地完全切断电源。

8、对疏忽或操作错误影响了工作但可以通过努力恢复的操作员进行批评和教育;经营者故意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工作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9、为了文件安全,不要将重要文件保存在系统的活动分区中,如磁盘c、我的文档、桌面等。请将您的重要文件存储在硬盘的其他非活动分区中(例如,d、e、f)。

(保存前使用防病毒软件检查是否没有病毒警告)。

并定期清理我的'相关文件目录,及时删除一些过期的、无用的文件,以免占用硬盘空间。

10、所有计算机都必须有登录密码。通常,不要使用默认管理员作为登录用户名。密码必须自己保存。严禁告诉他人。计算机名不能与登录名一致。通常,不要使用包含个人、单位相关信息的名称。

11、请参阅《信息技术最终用户安全手册》了解其他管理方法。

1、系统管理员每周定期检查托管网络服务器,并检查公司局域网的内部服务器,如财务服务器。

2、网管部门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系统和网络中出现的异常现象进行分析,制定处理方案并采取积极措施。

对于当时未解决的问题或重要问题,问题描述、分析原因、处理方案、处理结果、及时制定解决方案。

3、定期备份服务器数据。

4、维护服务器,监控外部访问和外部访问,并及时处理任何安全问题。

5、为服务器制定防病毒措施,及时下载最新的防病毒疫苗,防止服务器被病毒侵害。

1、新员工(或租借者)需要使用电脑向部门主管申请。批准后,网络部门负责分配计算机、和用户名和密码,以便登录公司网络。

如需使用财务软件,需向财务主管提出申请,网络管理部人员负责软件客户端的安装和调试。

2、离职时,员工应以书面形式记录计算机名、ip地址、用户名、登录密码、平台软件信息,网络经理将记录进行登记备案。

只有当网络管理员备份了存储在辞职人员的计算机中的公司信息时,存储在辞职人员的公司服务器中的所有信息才能被删除。

iv、数据备份管理服务器数据备份,数据库应自动实时备份,手动备份应至少每周进行一次,逻辑备份的验证应在备份服务器中进行,验证后的逻辑备份应存储在不同的物理设备中。

所有部门均负责个人电脑的备份,并可申请在可移动硬盘、信息光盘等存储介质上进行安全备份。

1、如果计算机出现重大故障,必须填写计算机修复列表并提交给信息技术管理员进行修复。

2、信息技术管理员归档电脑维修清单,方便查询每台电脑的使用情况。

必须外出修理的,必须报主管领导审批。

需采购的零部件应按照采购管理流程执行。

1、新建中大金融系统服务器(以下简称服务器),临时放置在金融室办公室,现有金融室办公室已达到视频监控、防盗、温控等条件。

当重建独立机房的条件成熟时,将采用安全管理。

2、对于服务器数据(包括财务软件系统),管理员将每月定期备份数据库一次,并将服务器设置为每周自动备份数据库两次。财务部门应安排远程备份数据存储在远程位置。

3、系统后台数据只能由服务器系统管理员维护。如果需要外援,手术必须由管理员陪同。不允许其他终端用户设置进入数据管理后台的权限。

4、最终用户的开通和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相关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包括用户权限变更、账号密码变更、终端软件更新。

5、当服务器需要更改时,管理员应制作详细的更改记录。

例如,程序变更、紧急变更、配置/参数变更、基础设施变更、数据库修改等。

6、计划在每月25日检查和管理公司的服务器账号。

2、如果非法经营者造成经济损失,除赔偿费用外,另一方和责任人应赔偿100元的工作损失。

1、本制度由信息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如果系统有问题,系统会在运行中进行修改和发布。

企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计算机设备管理体系1.使用计算机的部门应保持清洁、安全、良好的计算机设备工作环境,严禁在计算机应用环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强腐蚀、强磁性等危害计算机设备安全的物品。

2.当本单位非技术人员对本单位设备进行维护时、系统、维护,本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必须现场监督全过程。计算机设备在送去修理之前必须得到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批准。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的使用方法,如计算机设备使用、启动、关机。任何人不得用电插拨计算机外部设备的接口。如果计算机出现故障,应及时向计算机责任部门报告。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处理或从其他单位找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和操作。

(1).操作代码是进入各种业务操作应用系统的代码、数据访问的分级控制。

操作代码分为系统管理代码和一般操作代码。代码是根据不同应用系统和工作职责的要求设置的。

(2).系统管理操作代码设置和管理。

1、系统管理操作代码必须由管理层授权。

2、系统管理员负责各种应用系统的环境生成、维护、通用操作代码的生成和维护、故障恢复的管理和维护等。

3、系统管理员必须获得其上级对业务系统数据整理的授权、故障恢复和其他操作;

4、系统管理员不得使用他人的操作码进行业务操作;

5、系统管理员调离岗位。上级管理员(或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取消其代码并生成新的系统管理员代码。

(3).通用操作代码设置和管理。

1、一般操作代码由系统管理员根据各种应用系统的操作要求生成,并根据每次操作的用户代码进行设置。

2、经营者不得将他人代码用于经营活动。

3、操作员调离岗位。系统管理员应取消他的代码,并及时生成新的操作员代码。

1.密码设置应该具有安全性、保密性,并且不能使用简单的代码和标签。

密码是保护系统和数据安全以及保护用户自身权益的控制代码。

密码分为用户密码和操作密码,用户密码是登录系统时设置的密码,操作密码是进入各应用系统的操作员密码。

密码设置不应是容易猜到的数字和字符串,如名称、生日,重复、序列、常规数字;

2.密码应定期修改,修改间隔不超过一个月。如果发现或怀疑密码丢失或泄露,应立即修改,并将用户名、修改时间、修改等内容记录在相应的寄存器中。

3.server、路由器等重要设备的超级用户密码应由运营机构负责人指定的专门人员(不参与系统开发和维护的人员)设置和管理,密码设置人员应将密码放入密码信封内,贴上个人姓名徽章或在接缝处签名,然后提交密码管理人员备案登记。

特殊情况下,需要封存的密码必须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并由密码用户向密码管理人员索取。使用后,密码必须立即更改并密封,并在“密码管理登记簿”中登记。

4.系统维护用户的密码应由至少两个人一起设置、以供保管和使用。

5.相关密码授权员工调离岗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接管,并立即修改或删除密码。同时,应在“密码管理登记簿”中进行登记。

1.存储备份数据的介质必须有清晰的标识。

备份数据必须存放在不同的地方,并明确落实不同地方备份数据的管理职责;2.重视重要计算机信息和数据存储介质的存储、运输安全和安保管理确保存储介质的物理安全。

3.任何非应用业务数据的.使用和存储数据的设备或介质的转移、转移、放弃或销毁必须严格按照程序逐步批准,以确保备份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在数据恢复之前,必须备份原始环境中的数据,以防止有用数据的丢失。

在数据恢复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数据恢复手册,如有问题,技术部门应提供现场技术支持。

数据恢复后,必须执行验证、确认,以确保数据恢复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5.数据清理前必须备份数据,清理操作必须在确认备份正确后才能进行。

所有以前清理之前的备份数据应根据备份政策定期或永久保存,并应随时可用。

数据清理的实施应避免高峰营业时间,并避免影响在线业务运营。

6.对于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数据管理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展期计划。根据展期计划和查询使用方法,展期应在介质有效期内进行,以防止存储介质过期失效。应通过有效查询、使用方法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传输的数据必须有详细的文档。

7.当公司非技术人员对公司设备进行维护时、系统、维护,公司相关技术人员必须现场监督全过程。

计算机设备必须经设备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送去维修。

在发送维修之前,应备份、删除和注册设备存储介质中的应用软件、数据和其他管理相关信息。

对于修复后的设备,设备维护人员应检查并接受设备、病毒的检测和登记。

8.管理部门应对报废设备中存储的程序、数据进行备份和清理,并妥善处理报废的无用数据和介质,防止泄漏。

9.运行维护部应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建立本单位的计算机病毒防控管理体系,定期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发现病毒及时清除。

10.未经相关部门许可,商业计算机不允许安装其他软件、不允许使用来历不明的载体(包括软盘、光盘、移动硬盘等。)。

1.进入主机房时应至少有两人在场,并应登记”机房门禁管理登记簿”,记录门禁时间、人员和操作内容。

2.信息技术部门人员必须获得领导的许可才能进入机房,其他人员必须获得信息技术部门领导的许可并由相关人员陪同。

值班人员必须如实记录访客名单、进出机房时间、来访内容等。

原则上,非信息技术部门人员不得进入中心操作系统。

特殊情况下需要操作时,应经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操作内容应由操作人员和监督人员记录并签字,以备日后参考。

3.保持机房整洁。各种机械设备应按维修计划定期维修,保持清洁明亮。

4.员工进入机房时必须更换干净的工作服和拖鞋。

5.禁止在机房吸烟、吃饭、接待访客、聊天等。

不允许任何与业务相关的活动。

严禁将液体和食物带入机房,严禁携带与机房无关的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品。

6.严禁机房工作人员违章操作,严禁未经许可将外来软件带入机房使用。

7.通电时,严禁拆卸和移动计算机等设备和部件。

8.定期检查机房内的消防设备。

9.不允许在计算机房内随意丢弃存款介质和相关机密业务数据。丢弃的存款介质和商业机密资料应及时销毁(碎纸),不得作为普通垃圾处理。

严禁私自出借或取出机房内的设备、存储介质、数据、工具。

10.主机设备主要包括用于业务运营的服务器和电脑。

在机房内,应保持恒温、恒湿、电压稳定,并做好静电防护和防尘工作,以保证主机系统的稳定运行。

服务器所在的主机应执行严格的访问控制管理系统,及时发现和排除主机故障,并根据业务应用要求和操作规范,保证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

11.定期测试空调系统运行的各项性能指标(如风量、温升、湿度、洁净度、温升率等)。),并做好记录,及时解决通过实际测量发现的各种参数问题,确保房间空调器的正常运行。

12.除自动电池检测外,计算机房中的不间断电源必须每年充电和放电一次或两次。

企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互联网+”带来了产业链和生态级的互联互通,更加庞繁的互联互通又带来了什么样的新风险?48%的企业认为信息安全不再是一两个人或系统就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是变化的、动态的、不可控的。

64%的企业认为信息安全频频发生是由于“网络技术的进一步发展”,52%的企业认为是信息化加剧了信息安全隐患。

调查2:互联网+下的企业如何更安全?

在生态中共生,在协作中强大,一起来,更安全。

让信息安全服务于“互联网+”已成共识,近7成业内人士认为“应该引起高度重视,让信息安全服务于互联网+”。而创造“智慧互联,pc、手机、pad、车联网、智能家居、智能穿戴设备的全场景安全”和“求同存异,打破不同企业、行业的边界,形成跨界融合”则成为最受认可的安全理念。

这一理念下,“安全意识和技术”以及“企业单打独斗”被认为是主要的障碍。而有效的对策除了“全员的安全意识”和“专业人才技术的发展”外,行业交流与合作的机制也是更有效保障“生态”安全的手段。一起来,更安全。

第四章总论。

通过对企业的信息安全现状、信息安全未来的综合调查,我们发现:

企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7、涉密文件不可放置个人计算机中,非涉密电子邮件的收发也要实行病毒查杀。

第四条信息加密。

1、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其电子文档资料应当在涉密介质中加密单独存储;

2、涉及国家和部门利益的敏感信息的电子文档资料应当在涉密介质中加密单独存储;

3、涉及社会安定的敏感信息的电子文档资料应当在涉密介质中加密单独存储;;

4、涉及国家秘密、国家与部门利益和社会安定的秘密信息和敏感信息在传输过程中视情况及国家的有关规定采用文件加密传输或链路传输加密。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1、利用信息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

2、入侵他人计算机;

3、未经允许使用他人在信息网络系统中未公开的信息;

5、未经授权查阅他人邮件;

6、盗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7、故意干扰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的畅通运行;

8、从事其他危害信息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安全的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与本制度有冲突的均以本制度为准。

企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互联网+”持续火热,各类新型互联网创业公司不断诞生,越来越多传统企业“触网”,由于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的相对薄弱,在信息安全问题上面临较大的风险。与此同时,各类病毒呈现更加隐蔽,扩散速度更快,给信息安全防范提出了更大的挑战。今年以来,苹果、网易等众多企业频繁爆发安全问题,哪怕一个很小的安全事故或者漏洞,都会导致整个服务链条的崩溃,牵连无数企业和用户。

中国正在从互联网大国向互联网强国迈进,新形势下有效防范信息安全风险是网络时代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公众利益的重要使命,也是保障互联网+行动计划、助推互联网与各行业深度融合的重要基石。

因此,针对当前的信息安全情况对全国主要城市企业的cto做深入调查,是应政府、企业之需,以提升企业的信息安全意识、信息安全威胁防范能力。

本次调查由中国互联网安全领袖峰会发起。

二、调查方法。

主要采用在线网络调查的形式,共收集有效调查样本971份。

调查样本涉及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以及不同区域级别的企业,100人以内的中小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各半,其中从事it/科技与互联网行业的被访者占据48%,同时分别有超过10%的金融、传统制造行业人士参与。此次参与问卷调查的cto及企业技术负责人占比近50%。

三、报告摘要。

超过90%的企业完全或高度依靠互联网开展业务。

有57%以上的安全从业者并未参加过相关的信息安全培训或沙龙。

近7成企业认为“应该引起高度重视,让信息安全服务于互联网+”

35%的企业认为“行业交流与合作的机制”是更有效保障“生态”安全的重要手段。

企业信息管理制度

企业的管理系统的作用是利用人的主导作用,辅助以现代的计算机软、硬件设备、通信网络以及办公设备等物质支持,进行的企业运营信息的收集、储存、加工、传输以及维护,进而达到提高企业日常营运效率提高,战略决策水平的增强效果。根据上述企业管理系统的作用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该系统需要具备的功能模块需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2)企业决策支持系统。

根据上述对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概述,我们不难发现,在该系统的建设过程中的构建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决策支持系统。

该部分功能模块系统的基本原理是将数理统计作用于企业内收集到的经济数据,以经济学角度构造出的数学模型获得的数字结果验证经验所得的结论。利用数理统计以及计算机模块系统模型建立的。综合,可将决策支持系统的建模步骤定为以下几步:

(1)企业统计决策理论的整理与陈述。

(2)决策理论的数学模型架构。

(3)决策计量的经济模型架构。

(4)获得数据。

(5)决策计量的经济模型参数估计。

(6)利用假设条件进行检验。

(7)进行预报或预测。

(8)实现模型控制以及模型制定方案的策略。

(二)财务信息系统。

企业的财务信息管理是以传统的会计管理为中心,以提高盈利、降低成本、发展生产为目的,对企业内运营的资金从组成到补偿,均要做出详细的预测、科学的计划、合理的控制和严格的监督,综上所述,企业的财务信息管理系统的功能是以科学合理的核算、监督配合资金控制来保证企业的生产和销售。

根据财务信息系统的功能要求,我们可以将财务信息模块的功能划分成若干个子模块,来实现对企业财务的科学管理:

(1)账务子模块:收集企业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会计单据,以会计法写入数据库的“账簿”部分,并在数据库内进行适当的分类及管理。

(2)财务情报模块:收集企业外部的情报,内容以政府部门、银行、资金市场等机构的资金源和投资机会,最终以文件形式汇总,实现企业的财务控制手段。

(3)财务计划模块:预存或重新生成企业的财务计划,对企业的流动资金、固定资金、收支计划等进行统一的编制控制。

(4)投资管理模块:对企业主要领导人的决策以及投资项目进行数学分析以及客观评价,对投资项目进行适当的绩效考核,模拟项目的投资收益情况。

(5)会计核算模块:与账务模块相配合,核算企业的成本、收入和利润,并满足任意时刻打印审计报表的要求;财务系统模块主要关注的是对信息的分类整理以及查询功能的实现还有对资金投资的评价,因此,该系统模块需要注意的内容需要与经济学原理和国家政府机构的政策相关,所以,模块的判断标准需要具有较强的原则性,并且原则需要时常根据市场需求做相应调整。

(三)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是对企业内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对人才的吸收、开发、利用等任务作出科学的计划和控制。需要研究的内容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调整、人与职位需求之间的调整,便于企业以最佳的组织分配形式将所有的人力资源实现最优配置。该系统需要满足的功能要求包括:

(1)保证企业的劳动力数量以及专业人才充足,满足现阶段及未来一定时期内企业的发展要求。

(2)对现有企业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个人素质以及技能水平。

(3)配合员工个人的职业规划,做好单个岗位的员工考核、选拔和任用,以期充分发挥员工的才干。

(4)采取物质奖励或者思想教育等措施对员工进行工作积极性的激发和维持。

(5)根据现代市场的法律法规要求,合理协调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务关系,做好工资以及福利的发放任务。

(四)信息图表的设计。

上述的几种企业管理功能模块都需要最终能够直观的反应给领导人企业的各项经营信息,便于其作出经验性决策或者人事调整等,因此,信息图表的模块设计显得尤为重要。

对于图表的构建要求,需要做到以下几点:功能明确;流程图清楚、简洁、直观;格式简单,易懂、易填、易看;资料详尽;资料重复内容少;表格联数合理;表格流程合理;表格的体制数量恰当。图表的计算机管理,不仅是为了减少人力资源的负担,更是为了今后为企业做出各方面的决策做基础的备用数据整理。在一个企业内,尤其是图表管理的科学性和简易性,将能够从最细微处反映出企业的管理技术水平高低。

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是将企业的运营、人才资源的发挥以及先进的电子通讯技术等结合为一体的现代化管理体系,它能够反映的不仅仅是一个管理的系统,更反映了一个社会系统。这种信息管理系统需要时时面临技术革新和市场、社会的环境变化提出的改革挑战。这种管理系统是一方系统性强、多学科交叉却又属于边缘性的研究领域,正是因为其复杂的组成结构和设计流程,需要企业以及系统开发人元投入更多的精力,不断将其完善,成为我国经济腾飞的助燃剂。

企业信息管理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息管理,加快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信息资源的运作成效,结合集团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中关于信息的定义:

1、行政信息:集团公司系统内部目的为行政传达的一切文字资料、电子邮件、文件、传真。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上传下达、平级传送的行文管理、资料管理、档案管理。归属于日常行政管理。

合同。

方案设计投标书等原始资料电子资料文件报告等。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客户沟通文字记录资料收集分析业务文件编写等。归属于业务经营管理。

第三条信息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执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以提高企业效益和管理效率,服务于企业总体的经营管理为宗旨。

第四条信息管理工作要贯彻“提高效率就是增加企业效益”的方针,细致到位,准确快速,在企业经营管理中降低信息传达的失误失真延迟,有力辅助行政管理和经营决策的执行。

第五条集团公司及全资下属集团公司(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机构的信息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条集团公司设立集团信息中心,集团公司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信息机构。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信息人员。

第七条各企业行政部依据《行政管理条例》负责相关行政信息的日常管理;实业公司销售中心办公室独立负责市场信息管理。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参照集团公司设立信息经理或专门信息管理的人员。

信息管理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电脑技术人员、文员。

第八条集团信息中心负责集团公司整个系统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所有信息的汇总和档案管理。对全系统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

第九条依据《行政管理条例》,各企业行政负责人主要负责行政信息的管理。

第十条集团信息中心设企业信息专员,主要负责市场信息的系统化、专业化管理。企业信息专员分为行政信息和市场信息两个岗位。

1、执行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决议,参与编制总经理办公室主持的信息管理制度。(行政信息专员)。

2、在销售中心总监指挥下,负责市场经营中各类信息的采集、处理、传达,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市场信息专员)。

3、与行政部联合处理日常工作中关联到业务机构的行政工作。(行政信息专员)。

4、辅助指导集团公司其他各部门业务的信息统筹处理。(行政信息专员、市场信息专员)。

5、对集团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一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信息中心人员依照本办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信息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保密制度和其他行政制度的事项,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接受指示后执行具体处理。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支持信息管理人员坚持原则,按信息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信息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集团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信息管理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十四条信息管理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信息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有关工作。被撤销、合并单位的信息管理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信息文件资料移交清单和造册,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按照行政信息的定义,行政信息主要产生、传递、应用于集团公司行政活动中。

第十六条行政信息管理主要依据集团公司《行政管理纲要》中下列规定进行:

1、文件收发规定;。

2、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规定;。

4、集团公司印章、

介绍信。

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考虑集团公司业务竞争的特殊性质,行政信息管理不再涉及集团公司营销类(客户)信息、技术类信息和财务类信息。

第十八条依照市场信息的定义,市场信息主要产生、传达、应用在市场业务经营管理中。

第十九条市场信息来源分类:业务(客户)信息、非业务市场信息。

1、业务(客户)信息:客户购买公司产品的电话、传真、函件、电子邮件;公司、客户之间业务沟通电话、传真、文件、函件、电子邮件;客户公司公开的资料;市场人员收集的客户秘密资料;销售中心情报人员传呈的报告、资料;针对客户的分析报告等。

2、非业务市场信息:网络、报刊、杂志和各种信息渠道收集的行业性文章、资料;竞争对手资料、文件、报告;公开的技术性资料;外围媒体、机构传送到集团公司的电子邮件、函件、资料;公司内部业务分析文件、报告;其他与市场业务经营和管理有关的资料。

第二十条信息中心市场信息专员直接在销售中心总监的指挥下,主要负责以下业务信息工作:

1、负责集团网站的建设、维护、更新和对外信息发布,并开展网络商务系列工作。

5、负责定期撰写公司业务市场分析报告,协助公司销售决策;。

6、监察、收集、整理竞争对手情报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行业性文章、资料;。

7、负责直接业务情报、业务信息的整理。

8、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一条行政信息专员在各级行政负责人的指挥下,主要负责以下非业务信息工作:

2、负责公司非市场事务的洽谈和管理、日常信息交流;。

3、接收、整理、呈报、发送非直接业务单位(如媒体机构)的信息文件资料;。

4、集团公司内部一般性业务管理文件的拟稿;。

5、各种与行政管理有关的信息资料工作;。

6、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条信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制度中下列具体规定:

1、文件收发规定;。

2、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规定;。

第五节其它。

第二十三条信息管理人员必须认识到,没有脱离具体行政活动、业务活动而独立的信息工作,所以信息管理的最终目的,检验信息管理工作的成效标准,是业务工作、行政工作的效果和执行效率。

第二十四条本信息管理办法由集团公司董事会颁布、解释、修改,集团信息中心和各级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执行。

企业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全区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加强信息化项目的规划和管理,规范项目建设活动,减少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促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快速、协调、有序、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项目资金10万元以上构成系统的,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它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建设(含楼宇综合布线和机房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和信息网络设备购置等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政府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申报。

第三条区直各部门、单位的信息化项目建设,需要区、镇财政资金配套的其他信息化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区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协调机构。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区经信局”)。

第五条区经信局是本区信息化项目建设的主管部门,承担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全区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初审、综合协调,组织可行性论证以及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区财政、发改、保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相关管理工作。

(二)区经信局对项目进行初步评估;。

(四)经复评合格的项目由区经信局报请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按有关程序报经区政府有关会议审议批准后,区财政局将项目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八条未列入年度信息化建设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财政资金。特殊需要(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实施的项目或应急项目)的需经区政府有关会议审议批准后,到区经信局办理相关手续,由区财政追加预算。

第九条属于国家、省、市统筹安排并拨付资金建设的信息化项目,使用单位在向上级有关单位办理申报手续后,需将相关项目资料报送区经信局备案。需区财政配套资金的项目,按本办法第七条之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区直各部门、单位通过其他渠道筹集资金且不需要区财政资金配套进行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相关单位需到区经信局办理备案手续。一次性购买办公自动化设备或单机版软件产品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相关单位需到区经信局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项目评审坚持科学性、独立性、公正性和客观性原则。参加项目评审的专家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保守被评审项目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未经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不得将被评审项目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数据以任何方式对外提供,不得利用评审项目的非公开技术、商业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违者造成项目建设单位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项目评审范围及方式。

(一)对于总投资50万元以上项目,由经信局召集组织专家评审会,评审会专家3~5人(应包括信息技术专家、监理专家、财务专家),由经信局通过专家数据库抽取确定。经信局、发改局、财政局、监察局和项目建设主管单位派员参加评审会。

(二)对于总投资50万元(含)以下项目,由经信局召集,发改局、财政局和项目建设主管单位进行会审。

第十三条评审主要内容。

(一)符合我区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

(二)采用的技术成果在国内本行业技术领域中具有较高水平,建设方案切实可行;。

(三)对相关产业发展或本领域信息化建设具有带动作用,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具有较强的实用性,能解决信息化发展的实际问题;。

(五)项目建设单位明确,建设资金合理;。

(六)遵守信息化项目建设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第十四条评审组给出评审建议、结论并确定是否要再次评审。项目建设单位须根据评审意见,对项目的原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将修改后的设计方案报经信局备案。

第十五条项目评审的费用,参照现行市经信部门标准实施,在区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十六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投标。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要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第十七条为规范建设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凡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实行项目监理制。其余项目根据需要参照执行。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参与工程监理。

第十八条从事信息化项目建设、设计开发、服务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国家或省、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相关资质认证,并经过区经信局(信息化办)确认备案。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本行政区域的单位优先。

第十九条在进行信息化项目设计、建设时,必须同时进行信息化安全系统的方案设计和建设,必须保证和满足信息化系统安全运行的需要。

第二十条信息化项目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符合信息化项目建设合同的要求,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及实施方案进行,未经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随意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及相关技术标准。

第二十一条信息化项目竣工后,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将验收资料送区经信局备案,区经信局会同区财政局视情况抽查。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联合进行验收。

第二十二条验收应当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建设过程中有效的技术资料为依据。验收内容应包括系统建成后三个月的运行情况及相关数据资料。

第二十三条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单位使用。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应按验收组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经整改完善后再次提出验收申请,直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条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财政预算的90%费用;正式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评价通过后,付清余款。

第二十五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行后评价制度。区经信局制定年度新建信息化项目评价计划,组织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实施。

第二十六条正式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可列入后评价项目。

第二十七条信息化项目后评价主要的内容为:项目运行和维护情况、项目建设质量、施工方售后服务情况、项目社会和经济效益、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等。

第二十八条财政预算安排300万元(含300万)以上的专项支出,纳入财政绩效预算管理。

第二十九条全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执行和完成情况,由区经信局向区政府报告。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程序和要求的,由区经信局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审定。

第三十条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项目,按照《市涉密工程保密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以前有关规定如与本办法不符,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吴中区经信局负责解释、修订。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项目管理由吴中区机要保密局负责解释。

企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计算机的正常运行,确保计算机安全运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部计算机分为涉密和非涉密两部分,涉密计算机指主要用于储存或传输有关人事、财务、经济运行、信息安全等涉及国家、单位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图文信息的计算机。非涉密计算机指用于储存或传输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表或公布的图文信息的计算机。信息安全科、运行科、人事科和机关财务各一台计算机按照涉密要求进行管理。

1、各科室的计算机,科室负责人为管理第一责任人,承担本科室计算机操作的管理、保密和安全,以防止误操作造成系统紊乱、文件丢失等故障。

2、计算机主要是用于业务数据的`处理及信息传输,提高工作效率。严禁上班时间用计算机玩游戏及运行一切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3、新购的计算机、初次使用的软件、数据载体应经我部计算机管理员检测,确认无病毒和有害数据后,方可投入使用。

4、计算机操作人员发现本科室的计算机感染病毒,应立即中断运行,并与计算机管理员联系及时消除。

5、爱护机关计算机设备,保持计算机设备的干净整洁。

1、涉密的计算机内的重要文件由专人集中加密保存,不得随意复制和解密,未经加密的重要文件不能存放在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上。

2、对需要保存的涉密信息,可到信息安全科转存到光盘或其他可移动的介质上。存储涉密信息的介质应当按照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管理。

3、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的维修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报废的磁盘和其他存储设备中的秘密信息由技术人员进行彻底清除。

4、涉密的计算机信息需打印输出必须到信息安全科专用打印机打印输出,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的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在信息安全科专用设备粉碎销毁。

5、对信息载体(软盘、光盘等)及计算机处理的业务报表、技术数据、图纸要有专人负责保存,按规定使用、借阅、移交、销毁。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结合国家、省、市及本部相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企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计算机的使用部门要保持清洁、安全、良好的计算机设备工作环境,禁止在计算机应用环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强腐蚀、强磁性等有害计算机设备安全的物品。

2.非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我单位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本单位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

3.严格遵守计算机设备使用、开机、关机等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允许带电插拨计算机外部设备接口,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电脑负责部门报告,不允许私自处理或找非本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及操作。

(二).系统管理操作代码的设置与管理。

1、系统管理操作代码必须经过经营管理者授权取得;。

3、系统管理员对业务系统进行数据整理、故障恢复等操作,必须有其上级授权;。

4、系统管理员不得使用他人操作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三).一般操作代码的设置与管理。

1、一般操作码由系统管理员根据各类应用系统操作要求生成,应按每操作用户一码设置。

2、操作员不得使用他人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3、操作员调离岗位,系统管理员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操作员代码。

2.密码应定期修改,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发现或怀疑密码遗失或泄漏应立即修改,并在相应登记簿记录用户名、修改时间、修改人等内容。

3.服务器、路由器等重要设备的超级用户密码由运行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不参与系统开发和维护的人员)设置和管理,并由密码设置人员将密码装入密码信封,在骑缝处加盖个人名章或签字后交给密码管理人员存档并登记。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封存的密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由密码使用人员向密码管理人员索取,使用完毕后,须立即更改并封存,同时在“密码管理登记簿”中登记。

4.系统维护用户的密码应至少由两人共同设置、保管和使用。

5.有关密码授权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有关部门负责人须指定专人接替并对密码立即修改或用户删除,同时在“密码管理登记簿”中登记。

2.注意计算机重要信息资料和数据存储介质的存放、运输安全和保密管理,保证存储介质的物理安全。

3.任何非应用性业务数据的使用及存放数据的设备或介质的`调拨、转让、废弃或销毁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逐级审批,以保证备份数据安全完整。

4.数据恢复前,必须对原环境的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有用数据的丢失。数据恢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数据恢复手册执行,出现问题时由技术部门进行现场技术支持。数据恢复后,必须进行验证、确认,确保数据恢复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5.数据清理前必须对数据进行备份,在确认备份正确后方可进行清理操作。历次清理前的备份数据要根据备份策略进行定期保存或永久保存,并确保可以随时使用。数据清理的实施应避开业务高峰期,避免对联机业务运行造成影响。

6.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数据管理部门需与相关部门制定转存方案,根据转存方案和查询使用方法要在介质有效期内进行转存,防止存储介质过期失效,通过有效的查询、使用方法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转存的数据必须有详细的文档记录。

7.非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本公司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本公司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设备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送修前,需将设备存储介质内应用软件和数据等涉经营管理的信息备份后删除,并进行登记。对修复的设备,设备维修人员应对设备进行验收、病毒检测和登记。

8.管理部门应对报废设备中存有的程序、数据资料进行备份后清除,并妥善处理废弃无用的资料和介质,防止泄密。

9.运行维护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经常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发现病毒及时清除。

10.营业用计算机未经有关部门允许不准安装其它软件、不准使用来历不明的载体(包括软盘、光盘、移动硬盘等)。

1.进入主机房至少应当有两人在场,并登记“机房出入管理登记簿”,记录出入机房时间、人员和操作内容。

部门人员进入机房必须经领导许可,其他人员进入机房必须经it部门领导许可,并有有关人员陪同。值班人员必须如实记录来访人员名单、进出机房时间、来访内容等。非it部门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中心对系统进行操作。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操作时,经it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有关人员监督下进行。对操作内容进行记录,由操作人和监督人签字后备查。

3.保持机房整齐清洁,各种机器设备按维护计划定期进行保养,保持清洁光亮。

4.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必须更换干净的工作服和拖鞋。

5.机房内严禁吸烟、吃东西、会客、聊天等。不得进行与业务无关的活动。严禁携带液体和食品进入机房,严禁携带与上机无关的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有腐蚀等危险品进入机房。

6.机房工作人员严禁违章操作,严禁私自将外来软件带入机房使用。

7.严禁在通电的情况下拆卸,移动计算机等设备和部件。

8.定期检查机房消防设备器材。

9.机房内不准随意丢弃储蓄介质和有关业务保密数据资料,对废弃储蓄介质和业务保密资料要及时销毁(碎纸),不得作为普通垃圾处理。严禁机房内的设备、储蓄介质、资料、工具等私自出借或带出。

10.主机设备主要包括:服务器和业务操作用pc机等。在计算机机房中要保持恒温、恒湿、电压稳定,做好静电防护和防尘等项工作,保证主机系统的平稳运行。服务器等所在的主机要实行严格的门禁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主机故障,根据业务应用要求及运行操作规范,确保业务系统的正常工作。

11.定期对空调系统运行的各项性能指标(如风量、温升、湿度、洁净度、温度上升率等)进行测试,并做好记录,通过实际测量各项参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机房空调的正常运行。

12.计算机机房后备电源(ups)除了电池自动检测外,每年必须充放电一次到两次。

企业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信息管理,加快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信息资源的运作成效,结合集团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中关于信息的定义:

1、行政信息:集团公司系统内部目的为行政传达的一切文字资料、电子邮件、文件、传真。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上传下达、平级传送的行文管理、资料管理、档案管理。归属于日常行政管理。

2、市场信息:集团公司业务销售的客户文件、来往传真、电话、客户档案;集团公司业务应用的电话记录、报价、合同、方案设计、投标书等原始资料、电子资料、文件、报告等。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客户沟通、文字记录、资料收集分析、业务文件编写等。归属于业务经营管理。

第三条、信息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执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以提高企业效益和管理效率,服务于企业总体的经营管理为宗旨。

第四条、信息管理工作要贯彻“提高效率就是增加企业效益”的方针,细致到位,准确快速,在企业经营管理中降低信息传达的失误失真延迟,有力辅助行政管理和经营决策的执行。

第五条、集团公司及全资下属集团公司(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机构的信息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信息管理机构与相关人员。

第六条、集团公司设立集团信息中心,集团公司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信息机构。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信息人员。

第七条各企业行政部依据《行政管理条例》负责相关行政信息的日常管理;实业公司销售中心办公室独立负责市场信息管理。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参照集团公司设立信息经理或专门信息管理的人员。

信息管理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电脑技术人员、文员。

第八条、集团信息中心负责集团公司整个系统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所有信息的汇总和档案管理。对全系统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

第九条、依据《行政管理条例》,各企业行政负责人主要负责行政信息的管理。

第十条、集团信息中心设企业信息专员,主要负责市场信息的系统化、专业化管理。企业信息专员分为行政信息和市场信息两个岗位。

企业信息专员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决议,参与编制总经理办公室主持的信息管理制度。(行政信息专员)。

2、在销售中心总监指挥下,负责市场经营中各类信息的采集、处理、传达,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市场信息专员)。

3、与行政部联合处理日常工作中关联到业务机构的行政工作。(行政信息专员)。

4、辅助指导集团公司其他各部门业务的信息统筹处理。(行政信息专员、市场信息专员)。

5、对集团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一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信息中心人员依照本办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信息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保密制度和其他行政制度的事项,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接受指示后执行具体处理。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支持信息管理人员坚持原则,按信息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信息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集团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信息管理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十四条、信息管理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信息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有关工作。被撤销、合并单位的信息管理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信息文件资料移交清单和造册,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按照行政信息的定义,行政信息主要产生、传递、应用于集团公司行政活动中。

第十六条、行政信息管理主要依据集团公司《行政管理纲要》中下列规定进行:

1、文件收发规定;

2、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规定;

4、集团公司印章、介绍信管理规定;

5、集团公司值班管理制度;

财务类信息。

第十八条、依照市场信息的定义,市场信息主要产生、传达、应用在市场业务经营管理中。

第十九条、市场信息来源分类:业务(客户)信息、非业务市场信息。

1、业务(客户)信息:客户购买公司产品的电话、传真、函件、电子邮件;公司、客户之间业务沟通电话、传真、文件、函件、电子邮件;客户公司公开的资料;市场人员收集的客户秘密资料;销售中心情报人员传呈的报告、资料;针对客户的分析报告等。

2、非业务市场信息:网络、报刊、杂志和各种信息渠道收集的行业性文章、资料;竞争对手资料、文件、报告;公开的技术性资料;外围媒体、机构传送到集团公司的电子邮件、函件、资料;公司内部业务分析文件、报告;其他与市场业务经营和管理有关的资料。

第二十条、信息中心市场信息专员直接在销售中心总监的指挥下,主要负责以下业务信息工作:

1、负责集团网站的建设、维护、更新和对外信息发布,并开展网络商务系列工作。

5、负责定期撰写公司业务市场分析报告,协助公司销售决策;

6、监察、收集、整理竞争对手情报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行业性文章、资料;

7、负责直接业务情报、业务信息的整理。

8、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一条、行政信息专员在各级行政负责人的指挥下,主要负责以下非业务信息工作:

2、负责公司非市场事务的洽谈和管理、日常信息交流;

3、接收、整理、呈报、发送非直接业务单位(如媒体机构)的信息文件资料;

4、集团公司内部一般性业务管理文件的拟稿;

5、各种与行政管理有关的信息资料工作;

6、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条、信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制度中下列具体规定:

1、文件收发规定;

2、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规定;

4、安全保密制度。

第五节、其它。

第二十三条、信息管理人员必须认识到,没有脱离具体行政活动、业务活动而独立的信息工作,所以信息管理的最终目的,检验信息管理工作的成效标准,是业务工作、行政工作的效果和执行效率。

第二十四条、本信息管理办法由集团公司董事会颁布、解释、修改,集团信息中心和各级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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