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书的不解之缘(优秀14篇)

时间:2023-11-29 23:32:38 作者:曼珠

优秀作文的共同特点是内容丰富、观点独到,语言准确、生动,结构合理、层次清晰。优秀作文可以感染读者,引起共鸣,给人以启示和思考。写优秀作文是每个学生的追求,也是语文学习的重要目标之一。下面是一些精选的优秀作文范文,让我们一起来品味这些优秀作家的才华吧。

我和工笔画的不解之缘作文小学三年级作文

第一次拿到书大概还没有上幼儿园吧,那时只记得爸爸笑眯眯地捧着一本《伊索寓言》把它塞给了我,我便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最初迷恋我的倒不是那书的内容,而是那一页页精美的插画。一拿到手,我便爱不释手,依葫芦画瓢画起来,直到每一幅画都能以假乱真。然而临摹完了我却感到无所事事,把书扔在一旁。这时妈妈走了过来,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其实不仅是插图,里面的内容也很有意义呢!”话音未落,便翻开书,为我讲起了一个又一个妙趣横生的故事,我听得可认真了!安静的就像只小猫。我那时才发现原来狐狸、兔子甚至大树和小草都是可以说话的呀!我兴奋极了,每天都抱着书,缠着妈妈对我讲书中的故事。而我俨然成了妈妈身后的一条小尾巴,形影不离,做饭跟着,洗衣服跟着,就连上厕所都跟着,直到妈妈讲了几个故事这才罢休。

感谢书,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有声有色、有滋有味!

我和地瓜的不解之缘散文

……追逐日出的人们早早来到海边,或捡拾螺贝,或趟入水中,等待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

然而,朝阳却像个娇羞的姑娘,躲在云层后面,一点点地透出些许光亮,渐次地为云朵披上了五彩霞衣,使得自己的样子更显烟视媚行。

此时,每个守候着的人都极具耐心——为了取景,或站立,或半蹲,或单膝着地,举着设备尽显拍客风采,那份热情令人称赞!当然,也包括我。

随着太阳冲出云层,瞬间霞光万丈,海面波光粼粼,天空下明亮了起来,心中的雾霾似乎也随之散尽,豁然开朗了。

岸边的快艇启动后,如离弦之箭样地蹿出去,尾部划出一串不淡定的弧线,渐行渐远,直至消失在海天相接的尽头。

海浪翻滚着,一波一浪,一层挨着一层,袭卷拍岸而来。

我将自己放入其中,海水的清凉与清澈,让我感觉仿佛变成了一条鱼,没有鳞的鱼。

脚下,海草们随波妖野舞动,变化多样,自由而潇洒;细细的沙随海水荡漾席卷沉浮。我淘气的脚趾游移着,感受着,陶醉在海水的爱抚中。

“美女姐姐,能帮我们拍张照片吗?”一个好听的声音打断了我天马行空的思绪。

“好呀!”我最喜欢帮别人拍照了。抬头之际,几个穿着花花绿绿、充满青春气息的年轻男女撞醒了我混沌的'大脑。

ta们拥在一起喊“茄子”的样子,在海边上跳跃离地的样子,每个镜头都诉说着一句话——年轻真好!青春不老!

是啊,青春不老!为了抓住青春的小尾巴,我拍照吧,继续!

我和地瓜的不解之缘散文

地瓜,又名红薯,是一种极普遍的作物,又是一种极普通的食品。有人甚至把某件事办砸了,也说成是“地瓜”了,只是语调稍为变了一下。足见地瓜在人们心目中的位置。

因为我的平常,似乎越是普通的东西于我也就越是久长。从记事起,直到这过了花甲,仍然于地瓜不离不弃。

童年的时候,村里不种地瓜,据说是因山里缺水。我认识地瓜,是在村头小集的地瓜锅旁。每到收完了秋,有人就从很远的地方贩来地瓜,在集上支一口锅,一集一锅。五天一集,逢二逢七,爷爷就攥着我的手,在地瓜锅前等着掀锅。我两眼盯着透过锅盖蒸腾而上的热气,那香甜的气息,让我吞咽着口水。地瓜熟了,锅盖掀开了,热气在冷风中弥漫。在温湿甜润的热气里,掌锅的称给两块,爷爷掏钱,却不舍得吃,我吃着一块,拿着一块,蹦着跳着回家了。

后来村里有了互助组,提倡种地瓜,说山里也行。村头盘起了地瓜炕,生火升温,育出了地瓜苗。田里起垅,垅上刨坑,一瓢水栽三棵地瓜。当年地瓜丰收。大人在前边刨,我在后边拾。擦擦地瓜上的土,就啃了一块,脆里带甜,好吃。中午就忙不迭地煮了一锅,吃了个够。

不久,成立了农业合作社,为了创高产,地瓜渐渐多了起来。育秧,栽苗,翻蔓,追肥,除草,直到把地瓜刨出来,下井储藏,切片晒干,我这个小社员跟着大人从春忙到秋。当然,小小的年纪,也学会了种地瓜的全套本事。

1958年来了,风调雨顺,大丰产。要十五年赶超英国,大炼钢铁,家里的锅砸了,送进了炼铁炉。村里办起了共产主义食堂,集体吃饭。开饭了,抬出一大箩地瓜,吆喝一声:“吃吧!”一天三顿。不用问明天吃什么,一准还是地瓜。我竟然也有吃够的时候,拿起地瓜来,实在不愿往嘴里送。

毕竟老人心里有数,狠狠地道了我一句:

“到了时候,还得靠地瓜救命。”

1958年的丰产并没有丰收。转过年头,吃饭就成了大问题。共产主义食堂办不下去了,解散了。粮食没了,地瓜吃完了,地瓜的蔓和叶成了好东西。在碾上压碎,再上磨磨细,烙饼子吃。大便是困难一些,可比肚皮贴着脊梁好受得多。放了学,先拎着书包上山坡,寻觅去年收地瓜干时落下的碎片。运气好,半个下午能捡拳头大的一包,娘给煮了,就是晚饭。当然不饱,那个年代又何曾饱过。

春天,南坡的地向阳,开冻早。我和弟弟扛了镢头,提了篮子,顺着去年地瓜垅刨下去,寻找落下的小地瓜。刨到一块,用手把皮一捋,那地瓜上还粘着一些泥土,不擦了,三口两口就吃到肚子里去了。冻地瓜不苦,好吃。时过四十多年,我还清晰地记得刨到冻地瓜的兴奋,嚼着冻地瓜的味道,还有吃到肚子里的熨贴。这种拾荒,不知抡多少镢头才碰到一块,忍不住,要先填自己的肚子,一个上午篮子里没有多少,可娘看了还是高兴,一边剥着冻地瓜的皮,一边夸我:

“孬好,你刨来的是粮食,比糠菜强。”

三年的大饥馑,我没有饿死,地瓜帮了大忙。

过了1960年,日子渐渐好起来,地瓜又可以尽吃了。娘摊完煎饼,总是把鏊子底下的热灰扫到一边,把洗好的地瓜码在滚烫的地上,扣上瓦盆,再把热灰覆在瓦盆上。我挑着柴禾,一迈进家门,就闻到烤地瓜的香气。扔下柴禾,扁担也来不及抽,就跑到厨屋里,扒去草灰,翻开瓦盆,那地瓜焦皮黄瓤,香气要顶倒人,咬一口真甜倒牙,直到如今,回想起来,齿颊里还隐约着那香甜。

后来进了城,栽地瓜,刨地瓜,切瓜干,晒瓜干的事自然是不做了,在鏊子窝里烤的地瓜,当然也吃不到了。但,我并没有忘却。那一年四季的劳作,是辛苦,可到了秋天,看到一块块憨厚的大地瓜排在地皮上,心里是欢乐的,用现在的话说,那成就感是欣慰的。

一天,约了几个伙计吃饭,中间上了一盘烤地瓜,每块断为两截,也是焦皮黄瓤,色香味俱在,看着就好吃。一位伙计却不以为然,惺惺地说了一句:

“就是为了不吃地瓜才出来的`。”说着放下了筷子。我乐得吃了两份。

衣食所好,概不可强勉。吃地瓜,不是吃忆苦饭,是为了不忘本;不吃地瓜,也不就上了一个层次,成了“出来者”的标志。况最近报载:

“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蔬菜榜,高居榜首的竟是红薯(地瓜)!专家解释说,红薯中的纤维含量高,每100克红薯产生的热量比米饭低1/3,维生素b1、b2的含量分别比大米高六倍和三倍,还含有丰富的赖氨酸。”

是这则报道勾起了这些零星的回忆。

我想地瓜窝在土里,那块茎土里土气,其貌不扬,远没有人参高贵;那蔓子匍匐在地上,长短不齐,毫无眩人眼目的地方,不像凌霄那样爬上高枝,放出鲜艳的花来供人欣赏。可地瓜立地不问肥瘠,旱灾来了,没见旱死,一场细雨,它又蓬勃起来;雹灾来了,打掉了叶子,打烂了蔓茎,雹灾一过,新芽又发了出来。秋天到了,它又把丰硕的果实献给人们,简直是一种铁粮食。

我们真的该夸一夸地瓜了。

我和地瓜的不解之缘散文

上一次说了花生,这一次再说说地瓜。

关于地瓜,母亲生前常常提起这样一段往事:在我两岁的时候,正逢“三年经济大灾害”的年头,家里几天没开锅,我饿得哭都没劲了,奄奄一息之际,多亏南园二大妈送来了一把煮的地瓜干,就是这几块瓜干把我的小命从鬼门关上拉回来了。

岂只是我,在那个天灾更是人祸造成的饿殍遍地的饥荒年代,多少人依赖这种耐干旱、耐瘠薄、高产的块茎作物活下来了。

由于种植季节的和栽培方式的不同,那时候的地瓜分为三种。

一种是窝瓜,俗话说就抱窝的地瓜。这是栽植最早的一茬,阴历的三月就开始了,用上一年越冬保存的种瓜,囫囵埋进垄坝上的土里,浇水以后用双手拢上干土把瓜种包住,拍成一个馒头状的瓜窝窝;大约一个月之后,随着天气的暖和,地温的提高,种瓜就会生根发芽,自然把“馒头窝窝”撑破,人们要不失时机的清除母瓜上的土,只留下底部扎根的地方,这些根茎就会慢慢地膨大,到了秋分的时候就可以收获了。这种瓜很面,淀粉含量高,一般用于晒干做牲畜饲料。

第二种也是春天栽的。不过它们栽的是瓜苗,那时候生产队里没有塑料大棚技术,地瓜是用“回龙火炕”育苗,简单地说就跟如今城市地暖结构差不多,用烧煤给火炕加温,上面畦的种瓜十几天就开始发芽,一茬茬的拔,一茬茬的新长出,很有趣。那时候火炕天天烧火,孩子们就偷偷地拿来地瓜烤着吃,埋在灶下灰烬里的地瓜软黏流油,烫烫的咬一口,嘿,那叫一个甜呐,真是笔墨不能形容。春瓜产量高,成本低,是地瓜家族的主角。

夏地瓜是用采来春地瓜的长蔓做种苗。由于生长期较短,产量一般不太高,但是夏地瓜大小一致匀称,是留着来年做种瓜用的。收获的时候直接运到越冬地窖里,时节已经接近霜降了。

从我记事时候起,每到秋收的时候,生产队就会把刚刚从地里挖出来的地瓜用手推车一趟趟送到各家各户,那时候其他的作物大部分交了公粮,不宜贮存的地瓜就成了乡下人一个冬春的主食。家人就忙着把这些地瓜分类挑拣;先把大的,光滑完整品相好看的'挑出来,准备用于贮藏。剩下的半拉受伤的、磕碰的掉皮的就留下现吃或者晒干,留在明年春天接短。

过冬的地瓜搁在炕上或者顶棚上,底下铺上柴草,地瓜就一层层的摞在上面,中间也要隔上苞米秸秆,留下通气孔。天冷的时候,地瓜的外面还要用柔软的干草或者麻袋片、破被褥之类的盖上,以防上冻。

那时候家庭人口多,一家三代七八口人,还要养猪,所以家家都要贮藏千八百斤的,家家的土炕上都垒起一堆地瓜的小山儿。

刚刚收下的地瓜面大,硬硬的。搁上一段日子,尤其是太阳下晒几天之后,就会慢慢地软和,糖化下来,这时候的地瓜煮熟就会越来越软越来越甜,临近霜降的时候,煮熟的地瓜软的拿不起手,通红通红的流油,那真是煞口的甜。那时候妈妈在闲暇时,就会多煮一些,趁着好天切晒成熟瓜干,搁在一个大网兜里,等到来年开春的时候,我们常常吃不饱,上学前每人抓一把给我们搁在书包里,当零食吃,就是最美味的点心了。

而到了第二年青黄不接的季节,鲜地瓜吃完了,去年晒的地瓜干就要唱主角了。一般的是加一点糖精煮着吃,说良心话,吃三两天可以,天天吃,能把人噎死,吃的人胃泛酸,而且不垫饥,吃饱了一会就饿。要是熬一锅苞米稀饭泡着吃,就顺口了。倒是磨成面粉以后花样就多了,可以烙饼,贴饼子,更可以做地瓜面条——用铳子把地瓜面团擦在滚开的开水里,煮熟捞出以后加一点海鲜打卤,鲜滑鲜滑的非常好吃。还有一道搭配的非常合理的小吃,就是把焯过的槐花挂上地瓜面糊放在盖帘上蒸煮,吃起来糯糯的甜甜的,别有风味。

当然,我最爱吃的还是地瓜面包子。这个是需要一点技巧的,因为地瓜面比较喧,没有筋道,不容易粘连,所以包子皮必须用烫面,或者在地瓜面中揉进一些芋头才能包住菜馅。那时候妈妈去海滩上挖一些野芹菜,水焯后加上一点猪肉,还加一点小虾皮,包成的地瓜面包子真是好美味!看外表黑不溜秋的,可吃起来那就让人梦萦里不忘了。

我和地瓜的不解之缘散文

也许是对地瓜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每次走在街上,看到街道两旁小贩们吆喝叫卖的烤地瓜,总会想起故乡的地瓜以及童年的一些趣事。

关于地瓜的记忆始于童年。每当地瓜丰收的时节,家里堆满如山的地瓜。童年的我常常和伙伴们一起用破草帽装满地瓜,跑到村后路边的垃圾堆里烧烤。地瓜有的被烤焦,有的半生熟,我们却吃得津津有味。回到家时,总被姐姐取笑我“黑脸猫”。每次放牛,肚子饿了,到地里挖几个地瓜,拾些干牛粪烧烤着吃,那可真是一种享受。

故乡的.地瓜种在春季,收在秋季。春天来时,把地瓜藤剪成小段播人土里,到了秋天便有收获了。秋收时,全家大小一整天都得呆在地瓜园里摘地瓜,然后把地瓜刨开成小薄片,晒干,砸粹,再用麻袋包装好,用牛车拉回放进缸里,作为人、畜一年四季的食粮。听母亲讲,在那吃不饱饭的年代里,地瓜曾是我家的主食。地瓜的许多故事,仍挂在母亲的嘴上。童年的许多关于地瓜的记忆,仍在我的脑海里清晰透明。因为饥饿,童年的我站在一张小板凳上,把头和手伸进了装有地瓜干的大缸里,不小心栽倒进去,幸好母亲刚从地里回来,及时把我抱了出来。

理解了地瓜,时光已流逝成不可弥补的苍桑。

离开故乡的那天,母亲特地烤了一筐地瓜让我吃个饱。临行时,母亲塞给我一小包地瓜干,亲切地说:“不要忘记地瓜”。

参加了工作,走在都市的大街上,看到卖地瓜的小贩们整天为生计而奔忙,才真正理解包括地瓜在内的一切粮食得来的不易,才真正理解临行前母亲的话语。

端起饭碗,都会使我怀念故乡那香喷喷的地瓜。想起地瓜,就会想起母亲,心中就会涌起一阵温情。

我和工笔画的不解之缘作文小学三年级作文

在我刚满周岁的时候,爷爷抱来一大堆的东西放在我面前:有各种吃的,也有各种玩的……。而我偏偏就抓了爸爸小时候读过的一本书,由此爷爷断定:这娃是块读书的料(偷笑:天知道,是因为书封面上鲜艳的插图吸引的我,汗颜,汗颜)。但从此我与书还真的就结下了不解之缘。

小的时候有一次,到姨奶奶家玩,晚上非得跟同年的表妹一起睡,而且不要大人陪。姨奶奶不放心,半夜起来看了一下,结果发现表妹早已经呼呼大睡了,而我却还在看表妹的那些书。这事我们两家人一见面就提起,别提多尴尬了。爸爸说,那是因为“书非借不能读也”,我追问爸爸那是什么意思,在爸爸的指导下,我看了袁枚的《黄生借书说》,才明白了这个道理,从此我与书就更是难解难分了。

《爱的教育》让我领略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友爱,《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告诉了我什么是勇敢坚强……。在书里,我认识了无数的智慧先贤,也在书里找到了先贤所说的“黄金屋”和“颜如玉”。

现在,我已经进入了六年级,功课紧张了许多,课余时间多被大量的作业挤占了,但我也会忙里偷闲,一有空就会钻入我的小书房,如痴如醉地与我的“黄金屋”和“颜如玉”快乐地畅游在知识的海洋。

我酷爱读书,但不是为了消遣,我要学以致用!周恩来有“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立志要为中国之富强,实现中国梦而读书!

读书之前,我迫不及待;读书之中,我如痴如醉;读书之后,我意犹未尽。

要么“旅行”,要么“读书”,身体和灵魂必须有一个在路上。

我,在路上……。

我和工笔画的不解之缘作文小学三年级作文

“泽昊,你的画真漂亮!”每当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想到我所付出的代价,心里就泛起一丝成功的喜悦,几许甜蜜的清波在心里荡漾。

记得那是五年前的一天,我和妈妈从学校回来,听爸爸说今天下午杏园阳光门口有画展,我便拉着妈妈的手,一路奔向那里。我远远地就看到一张张国色天香的画被挂在一根铁丝上,五颜六色的,真好看。走到近处,我不由“啊”得大叫了一声,这些画都太漂亮了!有画花鸟的,有画山水的,五彩缤纷,精彩绝伦,把我看得眼花缭乱。我心想:要是我能画那么好,那也可以参加画展了。于是,我就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妈妈,妈妈说:“好呀!你想参加画展,就必须画得好哟!”过了几天,妈妈给我到小画家报了名。以后,我开始了辛苦的学画之旅。我先后学了儿童画、综合创意画、水粉画,还有国画。

其中,我最得意的是国画里的工笔。那一学期,我还在学写意,那些学工笔的同学,已经画好了第一幅作品,看着他们笔下设色艳丽、惟妙惟肖的山水花鸟,我羡慕得不得了,心驰神往,好想学习。当这一学期快要结束的时候,老师说:“谁学了两个学期,举一下手。”我举起了手。谁知老师说:“这些同学下学期可以学工笔了。”我高兴的不得了,一蹦三尺高。回家后,我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给了爸爸、妈妈,他们都向我竖起大拇指。

新学期开始了,我也学起了工笔。老师说:“工笔需要的是慢、静、细。”第一步,先把纸贴到画板上,用铅笔起稿子。第二步,用红笔把线勾起来,要有起笔落笔,就像写一一样。第三步,要把所有的叶子用笔晕染上三、四次,晕染就是一个染色笔和一个清水笔,用染色笔染上颜色,然后立马用清水笔向外晕。第四步,给花和叶子分别添上颜色。最后一步,添加一些昆虫之类的,让画更生动。经过五天,也就是十个小时的努力,第一幅工笔画诞生了。虽然并不怎么好看,但也得于了爸爸妈妈的鼓励。

我爱画画,我更爱画工笔画。

我和文学的不解之缘作文

文学的爱好坚定我的决心,对生活的热爱如涓涓细流,顺笔而下。我滔滔不绝地写出了一篇又一篇满怀激情的文章,用稚嫩的笔触歌颂了伟大的祖国,赞美幸福的生活。

最初对文学的认识源自于书籍的赠礼。静谧的午夜,渺无人静,一切都如此的恬静,如此地祥和。如果你这时轻轻地打开一本书,细细品味书中曲折动人的情节,扑朔迷离的意境,该是件多么愉快的事情。阅读名著,小说时,就像观电影,体味其中的酸甜苦辣,并从中学得一些人生的道理。欣赏散文,诗歌时,就象徜徉在百花盛开的原野,漫步于幽静清新的山谷,品味一杯千年醇酒,“余味三日不绝”。有人说,如果你被科技著作的思辨力量引入佳景,顿而就有一种迷恋之感。的确,理论文章以雄辩取胜,能令人心悦诚服。我被文学独特的魅力渐渐吸引,开始感觉它是多么让人感到自然,写意。

文学还会使人的眼睛变得敏锐,透过繁复的`葛藤眩目的花朵,看到根的凝重和差异;它陶冶人的心灵,情绪渲泻在文字里,写意着生活的灿烂;它还会使如一株独自凝愁的丁香般的孩子,变得活泼开朗,热情奔放,勇敢地走向社会。这时,我才真正体会到:文学不仅仅是文学,它以自身独特的魅力影响着一切。

“爱文学,所以爱写文学”我不太记得这是哪位著名作家说的至理名言,但它一直像一架风舵扶正我前进的方向。

记得一次写看图作文,我听了老师的细致分析后,仔细地观察了这幅图片,脑袋里不禁想入非非。于是,在我的笔下,尊敬师长的叶莲显得栩栩如生,为了学生呕心历血的老师也刻画地淋漓尽致。静立不动的野菊花更是朝气蓬勃,一切都变得有血有肉,活灵活现……那天晚上,我静静地伏案写作,在密密麻麻地作文本上辛勤耕植。夜,静悄悄,朦胧胧,只听见“沙沙”的写字声,有时,我凝视着小小的画纸,透过它,好像看到了手捧鲜花的叶莲向生体力行的老师敬队礼。钟声一次又一次敲响,催促我睡觉。我却一次又一次将疲倦驱走,孜孜不倦地长篇大论,锱铢比较地斟酌每一个词语。当闹钟敲响了十一下的时候,我那九百多字的作文--《鲜花寄深情》终于问世了,这时,我才心满意足地进入梦想。

第二天,老师当众念了这篇作文,我心里美滋滋的。

正所谓“书山有路勤为径,学害无崖苦作舟”。我坚信,只要想赖宁那样勤奋好学,刻苦努力,就一定能在文学广阔的天地里芝麻开花--节节高。

我和书的不解之缘作文

我都看,在这里我逐渐懂得做人做事都要光明磊落、堂堂正正,好人有好报,坏人没有好下场。也许是喜欢看书的原因吧,我的写作水平也有所提高,这真应了“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啊。

现在看书我又多了一种方法:在读书时我先看一看插图,然后想象我根据插图能写出什么故事,之后再看作者的文章,再比较看自己的选材、用词、条理有何不当和不清晰,再加以改正,如此一来对阅读和写作都有所帮助。有时候在路上碰到乞丐,我都会浮想联翩,编织他那凄惨而又离奇的背后故事……直到妈妈喊我,我才回过神来,想起给他零钱的任务。书籍远不止是书本,它们就是生活,是过去岁月的精华,是人类生生死死的在奥秘,是生命的本质与精髓,读书的我是快乐的,今生我将继续与书为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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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不解之缘作文

各位同学、老师大家好:

我是陈卫轩,我今天代表我们的班级,来叙述一下我与书的不解之缘,我明白学习要多看书,多读书,多交流。而要多读课内书,但是更要多读一些世界名著。而读书重要的是兴趣与坚持的精神,否则最后将一事无成,后悔莫及。

我对书的兴趣先是由《三国演义》开始的,记得那时非常喜欢《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像赵云,他舍身救主的品格让人敬佩;关羽的传奇,例如《刮骨疗伤》、《单刀赴会》、《水淹七军》、《过五关斩六将》、《千里走单骑》、《温酒斩华雄》等事迹让人百读不厌;而诸葛亮用自己的智慧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神话,他的智慧是多少人苦修多少年也无法匹及的.高度。

我的第二本书是高尔基的《童年》,这是本好书,我却读了几天不读了,过了十几天再读完了,这是我的兴趣全无,可到后来我又认真的读了一遍,让我发现任何好书如果不认真的读,会永永远远不会发现这本书自身的价值。

而后我读了《世界著名童话经典故事》,那是把各国的著名的童话写在一本书中,我因此在一本书中得到了许许多多,丰富的知识。这是我对书中的知识有了求知的欲望。而后我迫切的想要读书。

终于我让姐姐买了那一本书后,我和书的感情就己紧紧地结合了,那一本书就是由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著的《狼王梦》,我很喜欢这本书,这本书的出现无疑是我通往书的道路的一个推动器了。《狼王梦》结构并不复杂,浅显易懂,其文章引人入胜,我很爱它,以至于其他的书已经积了许多灰,而《狼王梦》却一尘不染。

我在读完《狼王梦》之后,我开始读一些网上的玄幻小说,因为我在想象作文一方面不太好,所以我在读妖月夜的《不死武尊》,可能是和《狼王梦》引人入胜的特点相似吧!才会对《不死武尊》痴迷。

不管读什么书,只要有兴趣,就要好好的读,一定不要隔好几天再去读,不要留下遗憾哦。

我和书的不解之缘作文

缘分,是一种让人有着幸福的字典,是一种让人有着安慰的话题,也是一种解不开的神奇力量。

我和书之间就有着很深的缘分。我本性比较内向,不怎么说话,所以,我迷上了看书。学校里每当下课时,我总喜欢捧着书独自坐在位子上,书中总是有许多悲欢离合,而她们的悲欢离合每一件都牵动着我的神经,让我无法自拔,我总是随着每本书中的主人公,随着他们哭、随着他们笑!我经常会把自己想象成书中的人物,我经历了许多艰难困苦,经历了人生中的酸甜苦辣!吃饭时,我总是在想:啊,我那本书看到第几页了呢?那个小女孩后来有没有得救呢?睡觉前,我总是要先思考一下:早上看的这本书,到底蕴含着什么道理,我以后一定要紧记”。思考完后,我才能安心地入睡!

书,是我的知己,是我的老师,是我的伙伴!它教会了许多道理,让我获得了不少夸赞!小时候,我很早便开始读绘本、童话,博得了早教班老师的好评,和邻里邻居的表扬;上小学,一年级时我已开始尝试读小说、散文、诗歌,参加了许多比赛,获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在,我六年级了,阅读对我来说已经分不开,因为使我水平提高,能使我慢慢成熟,能使我变得更加自信勇敢、积极向上,能使我懂得更多道理学会做人!俗话说:“读书百遍,其义自见。”我的常常会得奖,而我的读后感的感悟也变得更加深刻了!

我和书之间就像一股无形的力量,将我们俩捆绑在一起,永远无法分开!我喜爱阅读,因为它能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我和书的“不解之缘”作文

人生就像是一个五彩斑斓的盒子,装满了许多璀璨夺目、晶莹剔透的宝石,每一棵宝石,都记录着我成长的足迹,每一棵宝石,都充溢着一个个纯真的故事。

小的时候,大大小小的画册是我最爱的东西,这些讲着《海的女儿》、《丑小鸭》等优美故事的小画书,让我置身于童话的`世界,从中获得了乐趣。

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妈妈叫我读书迷,我说那是因为书的内容太精彩,爸爸成我为小书虫,我说那是因为书能增长知识。

在我有困难的时候,是它给了我帮助;在我失去信心的时候,是它给予我鼓励;在我孤独时,是它陪伴我,度过了一天又一天的美好时光。书让我学会分辨真善美,让我品尝到了人生的酸甜苦辣,让我有稚嫩变得成熟,有无知变的懂事。书让我领略到时间的、珍贵生命的无价,感受到是世界的奇妙、自然的美好。

书让我受到知识的熏陶,让我学到了不局限于课本的知识,他引导我去打开知识的宝库,带领我畅游知识的海洋。是书,这个真实的朋友,让我立下了攀登科学高峰,探索自然奥秘的理想,让我一步步成长。

回忆在我12年的成长历程中我和书数不尽数的故事时,我笑了,我想这回是我人生历程中最难以忘怀的记忆,这将成为我一生的宝贵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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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不解之缘作文

高尔基说:“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科罗廖夫说:“人离开了书,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我说:“读书的人就像鸟儿在知识的草地上奔跑,就像小鸟在浩瀚的天空自由地翱翔,不爱读书的人就像蛤蟆蹲在井里不知道天空有多广阔。”因为我不做蹲在井里的蛤蟆,所以我爱上了书。

在三年一期时,有一天中午,我回家吃饭,回到家中,我看见妈妈已经煮好了香喷喷的饭菜时,我已饿得饥肠辘辘,吃过午饭,我坐在书桌上看新买的《最新小学生获奖作文》,而妈妈躺在床上睡觉,看着看着仿佛我到了宇宙里,那里没有闪亮的星星,没有星球,那里只有书中的文字,我在这些文字中飞来飞去,时间一分一秒地跑走了,正在睡觉的妈妈起来了,对我说:“宝贝几点了,要去上学了吗?”可我却没有听见,妈妈在大声地喊了一遍,我把书放回原处,才慢吞吞地走出房间到客厅,一看,啊!1:55了!我加快了脚步,只对妈妈说了一句“再见”就冲了出去,我低着头走到座位上懊悔不已,如果看书没有看入迷就不会迟到了。

在我生日的前一天晚上,妈妈带我去超市买东西,我对妈妈说我要去看书,妈妈答应了,于是我坐在地下看书,看了一会儿,我想了起来,刚才没有对妈妈说让她来找我,我又想等会妈妈肯定会来找我的,又过了四五十分钟,我见妈妈还没来,我便站起来找妈妈,下一楼,没看见妈妈,二楼也没有,这时,买完东西的妈妈去看书的地方找我却没有找到,十分着急,四处寻找,最后我在买衣服的地方找到了妈妈,妈妈见到我抱紧了我,说:“你跑哪里去了,害得妈妈到处找你。”我只笑了笑,没说话。

巴普连科说过:“书籍使人们成为宇宙的主人。”这句话说的果然没错,我一定要多读书,成为宇宙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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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不解之缘的作文范文

“书是人类提高的阶梯。”我觉得这句话说得一点没错。书能够帮你斩断成长路上的荆棘,让你畅通无阻。我原本是不喜欢读书的,但那一次的经历,让我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那天,我正玩得高兴,爸爸却让我和他一到书房去看课外书。无奈之下,我只好翻开那本《安妮。

日记。

》,随便翻到其中一页:“1944年,3月3日,星期五,今日晚上……”看呀看,我竟如醉如痴地看完其中一个故事。这本书里的故事真引人入胜,开头和其他部分是不是也这样吸引人呢?说读就读,我打开第一页,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开饭啦!出来吃饭了!”爸爸赶紧跑出去吃饭,我却浑然不知地依然沉浸在故事中……看完书以后,发现菜里的肉已经被吃光了,“肉呢?”“被我吃完了!”卧室里传来爸爸的声音。没想到我第一次这样投入地读课外书竟到达了“忘食”的境界。

记得还有一次,我正在看书,突然听见妈妈喊道:“常美昊,家里没盐了,赶快去买,妈妈等着炒菜呢!”我拿着书和钱出了门。过了很久,妈妈不见我回来,以为我丢了呢,所以就出去找我,刚一出门,就发现我坐在外面的椅子上看得正过瘾,我手上除了书其它什么也没有,就拽住了我的衣服把我拎回了家。

经过书的“洗涤”,不仅仅我的。

作文。

水平有了提高,并且我的课外知识也得到了丰富,书带给我的好处不计其数,我会一向读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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