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学德育工作管理制度(汇总20篇)

时间:2023-12-27 17:20:51 作者:念青松

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和秩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原则。大家可以通过研究这些规章制度范文,了解规章制度的一些基本要素和内容。

小学管理制度

1、集体备课是保证及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加快师资培养的重要措施,故必须严格执行集体备课制度。

2、每个学期开学初,备课组长根据本年级学科特点,备课组的实际,以教学单元为单位分配备课任务,确定“主备教师”。

3、每周各科级教研活动时间为集体备课时间(科级组织活动除外)。

4、每次活动安排一位“主备老师”主讲,全体教学组人员参加。

5、主讲老师必须在备课前作好充分准备,保证集体备课顺利进行。

6、集体备课具体操作:

(1)主备教师在备课前认真研读教材,查阅相关资料,对教学单元进行整体设计,并撰写发言材料:编者意图、教材分析、教学目标、知识(技能)重难点、课时内容分配、设计理念、施教策略以及相关课程资源的开发、作业设计、注意事项等环节。

(2)主备教师吸收组内教师的意见,进行调整打印发给备课组的老师,并交1份给教导处。

(3)教师根据备课组的意见,结合本班的实际和自己的教学风格实施个性化的教学。

(4)备课组及时做好教后反思和心得交流工作,为下一单元提供理性的指导。

7、在教学内容讨论中,遵循“双百方针”。在充分保证教学质量的基础上,允许个人进行教学改革。

8、集体备课做到“四定”: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每次活动指定专人做好记录。

小学管理制度

领导班子必须不断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管理认识和管理小平,以维护学荣誉和提高学声誉为己任,学出色地完成各项管理任务。

二、以身作则,模范遵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照章行事,按规矩办事,执行制度不徇私情,不利用职权放制度人情。公平对待每一位教师,公平处理每一件事情。从严要求的同时要关心教师、帮助教师。

四、各领导班子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学校的管理任务以及塔卧联合学区、教体局安排的各项任务。各自分管的工作中的具体事项只能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完成。若学校接到上级相关领导的催促通知。一次扣除分管班子的加班会费20元。

五、各分管领导班子要关注相关工作的qq群,及时发现群文件或工作布置。通知要求回复的及时回复:“收到”、“遵照执行”等字句。并按照相关要求提前完成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回复的一次扣除加班费10元。

六、注重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分管工作的各事项要建立电子文档,留存纸质材料分类存入档案柜长期保存。每月清理一次,每期装订一次,装订要规范,封面要精美。期末由校办公室进行专项检查,不按要求做的一人一次扣100元。

七、实行班子、教师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前必须到校办公室金霞主任处填写“旅差审批单”,出差前因故不能填写“旅差审批单”的,由金霞主任签批,报旅差时无“旅差审批单”不以签字报销。

八、学会尊重同事,不乱表态。开餐必须先请示后开餐,大的开支必须先交六人团(向阳、覃怀忠、刘胜忠、张贤文、彭继林、梁光华)协议再实施。

九、对于多次不能履行职责,不能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对学校管理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班子成员。学校不给付加班费,其实际工作安排协管人员代做。

小学管理制度

1、认真及时地为教学人员准备仪器、试剂,提前为学生实验摆放好该实验必备的仪器、试剂;适时督促教师按教材要求完成实验教学。

2、每学年初向学校书面申请需购置的仪器及试剂计划,建立好药品购置及消耗帐目。

3、严格执行仪器借还登记制度,建立仪器损坏赔偿专帐,遇有损坏、必须找责任人赔偿。

4、加强仪器室、实验室的规范化建设,合理摆放物品,保证两室清洁、整齐、取放方便。

5、积极为教师授课提供方便,加强业务学习,每学期为教师提供实验改进性建议并自制简单的实验仪器。

6、定期对仪器进行清理,注意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腐、防锈等工作,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节约药品。

7、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对剧毒、易燃、易爆药品妥善保管;实验时协助教师对学生实验进行指导,要求学生按规范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小学学校德育工作管理制度

1、德育工作要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小学德育纲要》。认真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等政策法规,在学生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三个好”(在校做好学生、在家做好孩子、在社会做好少年)和“三个习惯”(良好的学习、行为、生活习惯)的养成教育等。

2、建立校德育领导小组。建立校长、政教处、团队、班级的四级责任教育网。校长根据情况的不断变化,负责德育目标的制订与督导;政教处负责日常德育工作的监督、管理与协调;团队负责逐日的检查、评比、协助处理偶发事件;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教育、管理、家访和后进生的跟踪转化及工作档案的整理。做到分工明确,职责落实。

3、政教主任全面负责学生的德育工作。制定每学期德育工作计划。定期检查。组织各种针对性活动,抓好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5、班主任要全面关心每一个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体发育状况。建立起良好的班集体,开好主题班会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行为和学习习惯、劳动习惯和文明习惯。在教育工作中,坚持正确的德育工作原则和方法,从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出发,以正面教育、启发引导、表扬鼓励为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循循善诱,寓教于乐。严禁挖苦、讽刺、侮辱、孤立、打击、训斥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6、科任教师要协助班任老师做好班工作,做到教书育人,要寓德育渗透于科学教学之中。

7、有计划的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包括家务劳动、公益劳动、社会调查、警民共建等。

8、办好家长学校。每期最少召开一次家长会。班主任应定期做好家访工作。

9、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等教育,防止各类意外事故发生。

10、认真执行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制度,建好学生健康卡,定期体检,定期举行运动会(一般1—2年举行一次)。

11、做好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三好学生、优秀班集体。

12、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德育工作网络。学校和班级要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和做好家访工作,并做好记录。

13、建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针对学校各方面的情况,讨论研究德育工作,对学生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的德育管理和教育。

14、每周一上午第二节课举行升国旗仪式,要完善国旗下讲话制度,使国旗下讲话成为教育学生的重要途径。

15、班主任应按班主任手册认真填写有关内容,并在学期结束后上缴政教处。

小学管理制度

1、电视演播室是学校的重要宣传基地,为学校教学、宣传教育工作服务。传播、直播自制节目必须事先订立计划,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

2、宣传、教育内容要讲政治、讲文明,要和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3、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室,不准在工作室内吸烟或使用任何明火。

4、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技术要求的工作程序启用各种机器设备,严防人为损坏设备。

5、工作人员应随手关窗锁门,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关设备应存放在保险柜里。

小学管理制度

1、坚持为教学服务,及时为体育老师的教学和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进行提供体育场馆和器材设备。提前做好器材的准备和发放工作。

2、建立健全体育场馆器材保管和使用制度,及时汇报场馆器材设备使用、保管情况,提出维修和更新设备的意见、计划。

3、指导学生正确地使用场馆设备,进行爱护体育器材的教育。

4、根据教学需要和本校实际情况,做好器材的制作、保管与维修工作,购置必需的器材设备。

5、经常清点器材,发现体育器材损坏,立即停止使用,无教师指导时不出借容易发生伤害事故的投掷器材,确保体育活动的安全。

小学管理制度

二、中午放学由第三节课后班主任负责按回家路线有序整理路队;下午放学也由班主任负责整队。(一、二年级提前10分钟整队,三、四年级放学铃声停止时整队,五、六年级推迟5分钟整队。)做到“快、静、齐”,下楼顺序应按照先低后高的楼层顺序,谦让下楼。班主任和任课老师要利用路队整队的机会,加强对学生的纪律与安全教育。

三、出校门时,若遇多路纵队汇集,应以“先到者先行”为原则,后续队伍自觉暂停前进。待先行路队行进完毕,其他队伍再依次尾随离校。

四、路队出校门时,队伍要整齐,行进速度要慢,路队长要带领路队自觉融入到前面班级路队队列当中,使全校各个路线路队自成一队,在队伍中本班路队长一定要严格控制好路队的整齐、纪律、上下队时机等问题,确保本路队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回家路上不玩笑打闹,不离开路队买零食,按时回家。

五、各班应根据生源实际情况,科学的进行分流编队,确保班级队伍有序分流回家。

六、因放学耽搁晚回家的同学,在出班级后自觉形成一队,到家路口后方可离队。

学校德育工作管理制度

为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加强全校教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制定以下管理细则:

教职工应服从学校分工,上班时间不离开工作岗位(在学校住的教师不准回宿舍),上班期间一律不准带小孩到学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否则,不发当月管理奖。

教职工应按时上、下班,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最后一节没有课的教师可以提早10~15分钟下班。为方便教职工办私事,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允许教职工凭放行条每月2次外出办事,超过2次,按教师考勤办法处理,不发当月全勤奖。

教职工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寒暑假政治学习,态度端正,做好笔记,积极讨论,不迟到、早退、缺席,及时上交学习心得体会。否则,不发当月管理奖。

教职工应为人师表,仪表端庄,无穿拖鞋、背心、短裤等现象,重大活动要穿校服。发现一次,则不发当月管理奖。

教职工参加每周升旗仪式队伍整齐、肃静,穿校服参加,按要求坐好、列队,无缺席和早退现象,否则按考勤办法处理,不发当月全勤奖。

教职工应按时参加教工例会,按编排位置坐好,不睡觉、不吵闹,关闭手机或调到振动,做好记录。发现一次,则不发当月管理奖。

教职工要按时上交各部门需要的各种材料,如工作计划、总结、表格、名册、相片、个人资料等。若有一种材料没及时上交,则不发当月管理奖。

班主任按学校要求及时组织学生参加招工报名、面试、体检。否则,不发当月管理奖。

教职工的车辆一律放入车库保管,不得乱停乱放在校内其它地方(含园丁楼前)。发现一次,则不发当月管理奖。

小学管理制度

听课评课是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教学教研—活动的一种形式。通过听课评课活动,一方面,能直接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便于对教师教学存在的问题直接给予指导;另一方面,通过教师之间互听课评课,使教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总结、完善和推广教学经验,以全面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提高教学质量。

为了进一步搞好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准确了解我校教师的教学情况,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比较客观的评估,同时也促进教师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

2、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及教导处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3、副校长、校长和书记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

1、听课采取研究课、观摩课听课和随机听课或跟踪听课等方式,全面听课与重点听课相结合。

2、听课态度要认真,当堂写好听课笔记。记清听课时间、班级、学科、授课人、课题;记全教学过程;记好分析与课堂评价。

3、课后及时与授课人交换意见。切磋技艺,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4、课后认真填写“开发区实验小学教师课堂安排表”,并及时交教导处存档。

5、集体听课后,要组织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达到在借鉴中创新。

6、不得抄袭他人听课笔记或假造听课笔记。

7、教导处每学期每月检查一次听课笔记,并做记录。

8、善于发现和培养典型。对优秀课要充分给予肯定,帮助总结经验,在学校宣传推广。

9、重点听课与全面听课相结合,注重听青年教师的课。

10、对授课效果差,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的教师,要实行跟踪听课,帮助改进,限期提高,不思改进或改进效果差的将作必要的组织处理。

小学管理制度

一、室内各类体育器材应分类存放有序,登记注册,便于借取使用。

二、凡使用本室内器材,应由各班体育委员及体育小组长借取、存放,体育教师有责任经常检查、整理。

三、借用本室器材,凡有损坏的,管理者可根据损坏程度、性质作出赔偿决定。

四、体育教师有责任经常检查室内器材完好情况,及时修补器材。剔除不能使用的器材须经管理人员同意。管理人员根据省器材标准提出添置器材的要求,及时补充器材。

五、室内保持干燥,经常清扫,做到器材摆放有序,整齐、整洁。

六、活动课教师或体育教师应按课表借用器材,不得擅自他用,所借用器材应清点登记后归还器材室,如有发现器材数量不齐,查明情况,酌情处理。

七、不得擅自向外单位、个人出借体育器材,需以主管体卫领导同意。

八、每次出借要登记,期初、期末体育组器材负责人要协同总务处清查器材。

小学管理制度

1、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针:定置管理,定期检查,严格考核,严格奖惩。

3、管理目标: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

4、管理范围:所有住校学生。

1、听到起床铃后,宿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务工作。

2、按时到教室上课,到上课前20分钟离开住宿区。各宿舍舍长要检查本宿舍学生离开情况,发现问题要报告值班教师,值日生要在离开宿舍前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须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许的假条。

3、午间有午睡时,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动,禁止在宿舍内喧哗,打闹等,不能影响他人休息,更不能乱串宿舍。

4、按时上晚自习,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晚自习时要认真学习,不准说话、打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5、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值班教师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准确无误后舍长签字。熄灯铃响后不准再说话、打闹等出现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更不准外出宿舍楼。

6、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区,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7、晚间遇到停电时,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火烛,以确保师生安全。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

2、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楼,若有特殊情况,持班主任证明,方可进入;

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9、严禁乱串宿舍。

10、做好宿舍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私拿同学的物件。

11、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2、不能把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cd等带入宿舍。

13、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14、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影响其他人休息。

1、起床铃响后,无故不起床或不参加早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2、跑操时,无故中途停止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分;

4、午间休息时,不在本宿舍内,而在外乱逛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5、休息后,在宿舍内影响其他人休息者(如说话等),,每人次扣班级积分分。

6、私自更换房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必要时取消其住宿资格。

7、自换床位就寝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8、值班老师点名查人数时,无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分;

9、私自移动宿舍内设施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查不到具体人,扣宿舍集体分。

10、课间无故进入宿舍楼而无班主任批条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1、在宿舍内乱倒垃圾、脏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2、向窗外、楼下乱扔杂物、乱倒脏水者,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1分;

13、在床、门、窗户、墙壁等处乱涂乱画者,每处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1分。

14、私自把有关火种带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15、自己内务整理要求及时、规范,乱摆乱放者扣班级积分1分。

1、地面(分):干净,床底无杂物,宿舍内无卫生死角;

2、窗户和窗台(分):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且不乱放其他物品。

4、鞋:(分):每人的鞋必须整齐摆放在床下;每人摆的鞋最多不超过一双鞋;

5、物品(分):各人相关物品必须摆放整齐,规定摆放位置的必须按规定摆放,不得乱放。

6、热水器(分):宿舍内热水器每天擦试干净保证无尘土,不得在宿舍内乱倒热水器内的水。

7、窗帘(分):宿舍内窗帘悬挂整齐,不得乱扯、乱挂。

8、空气新鲜(分):宿舍经常开窗透气,保持空气新鲜,不能有异味。

9、卫生区(分):本班卫生区内打扫干净,无杂物,污水。

10、墙壁(分):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铁钉、无粘钩乱挂物品。

1、各个寝室选举产生一个舍长,负责本寝室日常的卫生、纪律等管理事务;

2、每个寝室每天必须安排值日生,在舍长的督促、指导下,负责本寝室本天的卫生、纪律情况。

3、宿舍纪律的检查、管理由管理人员及值班人员检查完成,并且纳入全员管理范围。

4、宿舍卫生由学校集中检查,卫生每周抽查一至二次,结果以量化的标准计分。

5、宿舍内有违纪现象,而不能明确具体学生的扣本宿舍学生所在班级积分。

6、对于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协同管理。宿舍整体扣分、卫生得分为各班共有。

7、根据积分情况,每月评选“文明宿舍”,并发放锦旗。

小学管理制度

1、以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编写的《小学生家长读本》为教材,参阅其它资料,根据教学计划要求进行备课。

2、备课时应有针对性、可行性,有符合要求的教案。

3、备课内容要详细,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内容选择要恰当。

4、积极编制家教宣传材料,及时更换家长园地等宣传栏。

1、凡我校家长都应积极报名注册,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遵守家长学校相关规定。

2、每位学员都应准时参加听课,不得随意旷课,有特殊情况要请假。

3、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干扰他人学习。

4、爱护学校公物,不损坏学校财产。

5、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加家长学校各项活动。

1、认真遵守学员学习各项规定和《家庭教育行为规范》,每学年出勤率达90%以上的,都可参加优秀学员评比。

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家教活动,配合支持学校各项教育活动。

3、家庭教育有成果。

4、个人提出申请,学校推荐,家长投票评选。

5、每学年每年级组各评十名优秀学员。

1、按计划组织教学,无故旷课一次扣除当月量化考核25分。

2、认真整理好教学活动、家校联系活动资料,并及时归档,档案不齐全的,每缺一项扣当月考评分5分。

3、对教学工作成绩突出的,优先考虑评优、评模和晋级。

4、学员出勤率低于90%,测试成绩平均分低于90分的授课教师当年考核不评优。

1、家访工作应同学校教育结合起来,及时沟通家校之间的联系,共同教育好学生。

2、每学期对每位学生进行家访不少于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必须要随机进行家访。

3、家访要认真准备,对学生有客观的`分析。家访应有目的性,通过家访要解决实际问题。

4、家访工作应有记录,尤其是特殊学生、特殊事件的家访。

1、各项活动都要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注意收集、整理和保存。

2、每学年定期地将各种制度、计划、教案、名册、试卷、宣传材料等及时整理归档。

3、家长学校档案资料要按上级要求单独立卷。

1、按授课计划上课,不得旷课、擅自调课。

2、上课前认真做好清点学员人数,填好考勤登记表等准备工作。

3、认真组织教学,严守课堂纪律。

4、授课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启发式教学,用普通话讲课,板书要精心设计,字迹清晰工整。

5、耐心解答学员提出的问题,帮助学员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指导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做好咨询、解答记载。

6、对于学员提出的共性问题要作为授课内容进行讲解。

小学管理制度

班级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我们在班级管理中必须遵守的基本指导思想和要求。

在班级管理中,根据“学生守则”“教学常规”“行为规范”的要求,建立完善的班级管理制度。

(二)班级管理民主化。

班级管理要“两手抓”,一方面完善管理制度,另一方面要着手创立良好的班级文化。

(三)班级管理个性化。

注重完整性、尊重个性差异、培养创造性,以学生发展为本。

在班级管理中,不仅强调班主任在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更需让全体学生参与到班级管理中去,成为班级管理的主体。倡导把教室还给学生。

充分培养学生的组织和发挥班干部的带头作用,桥梁作用和监督作用。每月召开两次班干会,讨论集体重大事情和交给班干部工作的方法。

制定切实可行的评分制度,对学生在校的一切活动实行量化记分,每学期开始每人以80分为基础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分或减分。

1、遵守作息制度,一月内无旷课、早退和事假者加3分。

2、课堂听讲认真、发言积极,被老师表扬者,一次加2分;

3、破坏公物一次扣1—3分,并自己赔偿补救;

4、养成随手放凳子的好习惯,一次加1分;

5、骂人者一次扣2分;

6、学习成绩一贯优秀,又能积极主动帮助同学者加5分。

7、课堂遵守纪律且积极发言三次者,一次加1分,反之,课堂乱说话,影响同学听讲,一次扣2分,课堂上被老师批评者,一次扣5分。

8、每天上学要佩戴红领巾,发现忘带者一次扣1分。

9、记得及时锁门、关窗、关灯、关空调者,每天可加1分,失职者一次扣1分。

10、旷课者一次扣5分,上课忘带课本者,一次扣3分;

11、进学校上学不能带和学习无关的东西,否则一次扣3分,并没收所带东西;

13、值日生至少要提前20分钟到校值日,迟到者一次扣1分;

14、值日过程中追逐打闹,表现不好者一次扣1分,表现好者一次加1分;

15、逃避或忘记值日者,一次扣3分;情节严重者加扫地一周;

16、劳动工具摆放不整齐的,全组每人扣1分;

17、自己座位儿上有杂物者,发现一次扣1分。

18、值日任务没有完成的组,每人每次扣1分;

19、随意往地上扔杂物者一次扣2分;

20、能主动捡拾杂物者,一次加1分;(一天最多加2分)。

21、作业不能按时交者,一次扣1分,并在下午放学前补出来;

22、每次作业得优者可加1分。

23、错题不订正者一次扣1分;

24、单元测试成绩前10名者一次加5分,前20名者一次加3分;

25、作业本用完后本子获得“优”评价的可加5分;良的加3分;及格的加2分;

26、课堂上因做和学习无关的事情而不学习的,一次扣3分;

27、早读表现好的一次可加1—2分,不好者一次扣1—2分;

28、领读者需7:40前到校,领读效果好的领读者一次可加1分;

29、有意逃避早读或顶撞班干部者,一次扣5分,并抄写当天大家所读过的课文;

30、站队打闹、交头接耳者,一次扣1分,表现好的一次加1分;

小学管理制度

1、同学应按时到校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同学在上课、课间休息、文体活动、集会、出外参观访问等学校统一规定的活动中,都执行考勤,未经请假一律不准缺席。

2、同学请假,均应由家长出具请假条,病假一周以上,另附医院证明。

3、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经班主任查实,签留意见后,由教育处批准,十五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未办好请假手续(病假及特别状况例外)一律不得缺席,否则以旷课论。

4、同学一学期内请假缺课,累计时间超过两个月,教育处认为跟班学习有困难并经校长批准,可令休学。对无故旷课,迟到早退的同学,班主任要准时调查了解,进行教育。旷课累计达100节(每天按六节计),学校视情节赐予适当的'处分,并通知家长。

5、每学期班主任应将同学出缺勤状况通过书面或家访,告知家长。对一学期出满勤、不迟到、不早退的同学,赐予表扬。

小学管理制度

出租车一律停靠在校门外,外来车辆须经校长等有关处室同意后,方可入内,但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运输工具或材料的工程车辆可以进入校门,携带物品外出者,应凭主管部门签发的出门单或有关人员委托。

1、学生上午在到校时间前20分钟可进入校园,下午在上课时间前40分钟可进入校园。

2、进入校园后不得无故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出校门,必须经值日领导或班主任老师的许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

3、寒、暑假,节假日,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校园。

1、上课期间,如遇特殊需要,学生家长进入校园,必须在校门口进行登记。

2、中午、下午放学时,家长需要指定位置接孩子放学,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教学区域。

1、外来人员来访,门卫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并填好会客单。

2、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1、学生及员工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出示有关部门出门证。

2、外单位物品进入校内,严格验看送货单,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做好门前保洁工作,提高警惕,加强防火、防盗、防毒措施,强化安全防患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发现任何意外事故迹象,及时报告学校或公安派出所。

小学管理制度

1、音乐室由上音乐课教师负责管理。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添置设备登记,音乐器材应规范摆放整齐。

3、注意室内清洁,不准带东西到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座台、墙壁上乱刻乱画。

4、上课、排练节目,学生要有秩序进入室内,按规定的地方、就坐,室内保持安静,不准随意喧哗、走动、打闹。

5、爱护音乐器材,没有取得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意动用乐器,如违者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6、音乐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出或开门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7、每次活动完,要检查器材摆放,关好窗锁好门。如造成损失,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小学管理制度

一、音乐器材室要指派专人负责,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二、一般音乐器材应入橱、上架。摆放整齐,保持清洁,贵重器材要有专柜存放,加锁。

三、对新购置的器材,首先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器材室。

四、要保持室内卫生。器材存放要注意防潮、防火、防盗,离开时关窗、锁门。

五、根据器材的技术要求,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器材的正常使用。

六、对损坏无法修复的器材,由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报废和更新。

七、各种器材、设备要有账目管理并及时进行登记,定期清查,做到账物相符。

八、学校音乐器材专供师生教学使用,不准借给私人使用,借用器材要及时登记。

一、体育器材室由专人负责,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二、一般体育器材存放要分类、定位,方便使用,利于保管;应入橱、上架,摆放整齐,保持清洁。

三、对新购置的器材,首先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器材室。

四、保持室内卫生,器材存放注意防潮、防火、防盗,室内无人时关窗、锁门。

五、根据器材的技术要求,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正常使用。

六、对损坏无法修复的器材,报经有关领导批准报废和更新;故意损坏器材要按价赔偿。

七、各种器材、设备要有账目管理并及时进行登记,定期清查,做到账物相符。

八、要严格遵守体育器材借用制度,借用登记,归还及时。

一、美术器材室由专人负责,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二、一般美术器材应入橱、上架,画架,画台、师生书法、美术作品要摆放整齐,保持清洁。

三、对新购置的器材,首先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器材室。

四、保持室内卫生,器材存放注意防潮、防火、防盗。

五、各种器材、设备要有明细账.定期清查,做到账物相符。

六、学校美术器材专供师生教学使用,不准外借,借用器材要及时登记。

七、对损坏无法修复的器材,报有关领导批准报废、更新或由损坏人赔偿。

八、每次作画完毕,要搞好室内整洁,关好门窗。

1、图书室由图书管理员管理。

2、购进图书及杂志应及时分类、登录、编目上架,建档管理。

3、图书杂志要保持完整,丢失图书照价赔偿。

4、阅览图书在图书阅览室,不携出室外。借阅图书应办理手续,工具书及当年杂志一律不外借。

5、教职工借书,一般不超过两本,且必须两周内归还。

6、教职工自觉遵守纪律,翻阅后,必须把图书、杂志放回原处,教职工如有调动,必须归还所借图书、杂志。

7、图书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图书室管理制度。做好书刊资料的防护、防水、防盗、防潮、防尘等修补和清点工作。

8、图书室内要保持室内卫生,桌椅、书架摆放整齐。

9、年终及时整理图书,杂志按年份装订成册。登记建档保管。

一、课前师生要做好充分准备,详细阅读实验说明,掌握实验原理、方法步骤,明确实验中应注意的问题。

二、室内设置科学、合理、整齐、美观。学生须列队进入实验室,并分组坐好,保持室内安静,不准随意乱动实验仪器设备、标本、模型和药品等。

三、实验前应检查所有实验用品是否齐备。实验时各组只准取用自己桌上的仪器设备和药品,并要仔细小心。取用药品时要注意节约。

四、实验时应在教师和实验教师的指导下,严格按实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要准确,观察仔细,并写出实验报告。

五、做电学实验时,必须仔细检查电路,经教师或实验教师允许后方能接通电源,要严防人身触电,确保仪器设备完好无损。

六、化学实验中,要注意防火、防毒、防腐蚀,确保实验安全。要有简易可行的防护措施。有毒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实验,废液要倒入专用缸内。

七、使用贵重和精密仪器时,实验前要训练操作骨干,实验中,不准随便搬动。凡因不听指导或违背操作规程造成损坏仪器设备者,要按规定酌情赔偿。

八、实验结束后,要整理好仪器设备放回原处,做好清扫工作,要保持室内清洁。

一、对各类药品实验仪器(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的基本要求:

(一)、要完全符合部级技术要求,有教育部颁发的型号证书、许可证书。

(二)、坚固耐用,设计科学合理,操作方便,灵敏度高,能达到实验效果明显。

二、对各类仪器、药品的技术要求有:

(一)、计量仪器要有良好的直观性,高度的可见度,灵敏度高,不超出客观误差要求。

(二)、电学仪器:安全可靠,绝缘性能好,操作方便,结构合理。

(三)、生物标本、模型:要求设计合理,形象逼真、清晰,区分度高。

四、化学药品:含杂质少,不干扰实验现象,达到分析纯。

五、玻璃仪器:外感光洁、明亮、平滑、耐用,内在质量有保证。

一、室内保持整洁、通风、干燥,保证仪器、药品、标本、挂图、模型等不潮、不霉、不锈、不变质。

二、仪器设备按教育部配备目录编号、分科、立目、健全账目,合理安排,妥善存放,对于新增仪器要及时验收、编号入账。化学药品要与物理仪器分室或分橱存放。

三、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必须用专用的具有防火、防爆性能的地窑或橱保存,并加双锁,确保安全。

四、对实验所需用品,应按实验通知单提前准备好。教学仪器只用于教学,不准擅自乱用。

五、领取或外借仪器设备,要履行手续,严格借还制度,收回后及时放回原处。

六、爱护仪器设备,定期清点、保养、校验,随取能使。如有丢失、损坏,按规定酌情处理。

七、加强安全措施,要有防火、防爆、防盗、防冻等安全措施。室内严禁吸烟,闲人不得入内,关好门窗,钥匙不移交别人。

八、报费仪器设备,要履行手续,经校领导批准,报县电教备案,不得随意拆卸改用。

一、教学仪器设备常用工具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要持借条借用。100元钱以上的仪器、设备、工具要持盖有教务处印章的借条方可借用,并要按期归还。

二、外校教职工借用仪器设备、工具要持经分管校长签字批准的借条方可借用,要按期归还。

三、化学药品不得外借。

四、借用的仪器设备、工具都要管好,若有丢失、损坏,由借条签字人负责,并照原价赔偿。不能及时交还者,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凡因责任心不强,丢失、损坏器材或以旧换新者,将加倍处罚。

六、凡代表学校参加的集体活动,若有丢失、损坏器材者,根据情况由仪器室负责人报有关领导酌情处理。

一、在实验中属于正常损耗的如试管、烧杯等,或者因整理收检仪器过程中出现的损坏问题做好登记,根据情况可不予赔偿或半价赔偿。

二、在实验中由于不慎损坏仪器的整价赔偿。

三、不按实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损坏仪器加倍赔偿,并停止其使用仪器。

四、在实验室内乱动、打闹、争抢损坏仪器,加倍赔偿,并停止其本节实验课。

五、在实验中,仪器如有丢失现象,加五倍赔偿。

1本室用于美术教学,美术教师应充分发挥室内器材的作用,保持美观、安静,做到专室专用。

2本室指派专人负责,各种美术器材、模型安放整齐,造册登记并妥善安排和使用。

3教育学生爱护各类美术器材,室内器材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使用,移动借用后要立即放回原处。器材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

4保持室内整洁,不准乱丢废纸或其它杂物。作业时,颜料、墨汁小心放好,严禁乱涂乱画。

5教室使用完毕,应整队离开。值日生整理好课桌椅,搞好卫生,关好电源、门窗,经老师检查后方可离开教室。

6室内器材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如借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1学校各项体育器材,分类摆放,造册登记,专人管理。

2教师上课所用器材,需办理登记手续,课后按数按量归还,放回原处。未经体育室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准任何人进入室内拿玩体育器材。

3课余时间,需用器材,应办理借出手续,并按时送还,如有遗失损坏,追查责任按价赔偿。

4体育器材及场地设施器械,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违者,一经发现,追究赔偿责任。

5体育器材,每学期全面查点一次。逐年购置和自制,保证按省规定的器材达标。

6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7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火、防盗工作。

1仪器室仪器设备均须有清册,按品名、数量分类编目并放置,以便检查。

2各种仪器的购入、消耗应有记载,破损要记载,并写明原因和处理办法。

3易燃、易爆、剧毒等药品及贵重仪器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防护工作,确保仪器室的安全。

4实验员要做好仪器的保管、收发和维修工作,并保持仪器设备与仪器室整洁。

5各课示教仪器,使用结束后,应立即规还仪器室。如有损坏无论是教师还是实验员,都要说明原因,并登记签名。

6实验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做到能维修仪器、自制教具。根据课本和教师要求安排好学生实验,协助教师做好示范实验。

7管理员要经常向有关教师介绍仪器室内的设备和器材情况,做好购销工作。

8每学期末对仪器财产清查核实。

一、实验室是实验教学专用教室,谢绝作办公和搞其它活动的场所。

二、实验室的设施布局不得随意变动。

三、电器仪表和排风系统控制台的启动须由教师操作。

四、实验室要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严禁在室内嬉戏打闹。严禁带食物进入实验室。

五、学生实验须固定座次,实行分组管理、组长负责制。实验前后均要仔细检查本组实验台电器仪表和清点本组实验器材,并如实填写“器材使用报告单”,若有损坏、丢失,须及时声明并进行登记,任课教师要查明原因,及时做出处理。

六、实验前,学生要静听教师讲解,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和有关注意事宜。实验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仪器仪表,节约药品,防止试剂交叉污染。严禁相互争夺和盗用其它组器材,防止事故发生和确保实验的顺利进行。

七、要保持室内清洁,固形废物要收集于废物桶,废液要倒入废液缸,严禁随地乱扔杂物或将废液倒入水槽中。严禁在实验台上随便涂画。

八、实验完毕须将仪器、桌面擦洗干净,药品盖严,器材排列整齐,经允许后方可离室。

九、实验室的一切物品,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取用或带出室外。

十、实验完毕,任课教师负责检查各组实验台的电器仪表、实验台面等设施是否完好无损,并填写“实验室使用报告单”。教师要安排实验班清理实验室并及时协助管理员做好器材回收整理工作。

1本室用于音乐教学,上音乐课教师负责管理。学生到本室上课活动,须由本室统一安排。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添置设备登记,音乐器材应规范摆放整齐。

3注意室内清洁,不准带东西到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座位、墙壁上乱刻乱画。

4学生进入音乐室应安静、有序。上下课后,排队出音乐教室。

5爱护音乐器材,没有取得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意动用乐器,如违者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6音乐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出或开门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7每次活动完,要检查器材摆放,关好窗锁好门。如造成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8音乐教师应该发挥音乐室的作用,认真上好音乐课。

小学管理制度

1.负责门卫人员必须保证每天24小时不断岗,有事外出必须请假,并有人临时顶替。

2.门卫代表着学校的形象,因此值班时要讲究文明礼貌,做到既坚持原则,又不发生争吵。

3.值班时门卫人员不允许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如打扑克、洗衣服等等。

4.每天学生上学、放学时,必须同值班教师一起在门前执勤,负责学生出入,并拦截社会闲杂人员入内。

5.中午和假日要锁好大门,不放学校附近的闲杂人员到学校打球,或带孩子到校园内玩耍。

6.上班时间一切车辆不许放入校内;一切非本校人员到校找校长、教师的,门卫要用内部电话联系,不经本人同意的一律不允入内。

7.家长找孩子有事的,可通过班主任传话;个别需见孩子的要经班主任同意,让孩子在传达室同家人见面。

8.门卫除履行以上职责外,还要负责校园内花草树木的浇水、施肥、剪枝,以及学生离校后的关灯、关窗、关水等事宜。

9.学生在校期间一律不准外出,有病去叫班主任通知家长接回。

10.及时接收各级各部门的电话。接电话时要礼貌用语,并及时向学校和有关人员传达电话内容,不能误事。

11.一旦有外来人员来校滋事或找师生打架,门卫人员要挺身而出,及时制止事态的发生,必要时利用一切可利用的物品进行自卫。如果因工作失职造成学生、教师被殴打和财务被盗等事件,要追究门卫人员的责任及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小学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实施依法治校,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运行,使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丰市西团镇第二中心小学是一所公立全日制完全小学,学制为六年。

第三条学校由大丰市教育局和大丰市西团镇镇人民政府管辖。

第四条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和谐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学校注重通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使受教育者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努力使学校成为环境精致、管理一流、质量上层的现代化新型学校,为初中阶段教育奠定扎实基础。

第六条学校的校风为“文明、诚信”,教风为“敬业、创新”,学风为“勤学、善问”,校训为“正心诚意”。

第七条学校由大丰市教育局主管,校长由大丰市教育局任命,下设教导处、总务处、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各处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并由校长实行聘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履行职责。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行政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依法对学校实施科学管理。

第九条校长享有以下职权:

(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有对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方面重大事务的最后决定权。

(二)人事权:从学校的需要和实际出发,按规定程序聘任中层干部,对教职工进行聘用、聘任。

(三)财经权:学校财务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内部布局,决定学校基建项目的列项和实施。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四)招生权: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招生工作,保证施教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五)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第十条校长履行以下义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二)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并依法保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校园校舍、设施装备的建设。

(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互配合,协调一致。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一班人”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廉洁从政,以身作则,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党支部积极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还应做好如下工作:

(一)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队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考察、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大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

第十二条学校党支部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自主监督的基本形式,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讨论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对学校管理中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需要作出相应的决议。

(二)审议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考核方案,集体福利实施方案等有关教职工利益的问题,并作出相应决议。

(三)民主评议和监督学校领导干部,评议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任免的参考依据,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第十三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

第十四条学校接受政府其它职能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五条学校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其合理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依据《小学管理规程》进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活动。

第十七条学校坚持教学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更新教育观念,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学校教育教学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长,在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体魄心理等方面达到一定的水准。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一)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少先队工作。

(二)贯彻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做到对己讲仪表,对人讲礼貌,学习讲勤奋、校内讲纪律、社会讲公德,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

(三)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积极配合,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并积极发挥其作用。

第二十条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会,举行规范的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二十一条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并负有协调本班级各科教育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学校设立低、中、高年级组,作为该年级段师生的管理组织。低、中、高年级组长在本年级段范围内,在行政、教育、教学诸方面对校长全面负责,对学生的德、智、体诸方面发展全面负责。低、中、高年级组长接受学校行政职能部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学校按学科设立教学研究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教研组设组长一人,教研组长组织本教研组教师开展学科教研活动,贯彻落实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教研组长在学科教学质量和教研成果对校长负责,接受教导处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第二十三条学校执行教学“六认真”要求,抓好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和教育教学质量检查等环节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学校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规定,选订教材及学习资料,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

第二十五条学校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执行集体备课制度,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工作,每位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每学期不少于一篇。

第二十六条组织期末考试,做好学生成绩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做好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工作。

第二十七条所有学科实行等级制记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

第二十八条学校依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加强学生健康教育和心理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十九条学校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集体补课,不得歧视后进生,禁止有偿家教。

第三十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格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手续,规范招生、发证,学生档案管理等制度。

第三十一条教导处认真管理和组织教师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注重发挥现代化教学设备的使用效益,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

第三十二条总务处工作必须坚持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第三十三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根据上级财务管理的政策,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政府机关部门的审查和监督。

第三十四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经审批后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三十五条从学校实际情况出发,制订校园建设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创设符合学生身心特点的文明校园。

第三十六条建立校舍、校产管理制度,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及浪费。

第三十七条加强校园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努力创建整洁、健康、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

第三十八条在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依法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严格各项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其收入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职工福利。

第三十九条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四十条各室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物品摆放有序。校内师生自行车等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

第四十一条学校依法聘任具有《教师任职资格》的教师担任教学工作。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二条学校要加强教师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严格教师管理,依法处理品质恶劣、严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教师,坚决杜绝教师侵犯学生人身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十三条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研、参加进修的权利。保障教师参加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四十四条学校每学期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给予评定,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四十五条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尊重和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的人格,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四十六条学校要确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建立和完善学生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明确职责。加强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师生在校的人身安全。

第四十七条学校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按规定聘请法制校长,定期讲解法律知识,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做好预防青少年学生犯罪工作。

第四十八条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大力表彰,对犯有错误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学校按有关规定不开除学生。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教育行政机关批准后实施。章程的修改由校务会议提出草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教育行政机关批准。

第五十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制订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其解释权属校长室。

小学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及民主政治的建设,实行依法治校,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镇远县蕉溪镇中心小学校是镇远县教育局直属的一所全民事业单位,学制为六年。

第三条学校的校训为“做有文化根基的现代人”,校风为“团结、求实、进取”,教风为“精业、善教、爱生”,学风为“真诚、博学、创新”。

第四条学校由县教育局主管,校长县教育局任命,是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学校行政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大事务有最后的决定权。

(二)人事权。校长有权提名,任免副校长以及中层干部,报县教育局考察,批准后执行。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有权安排和调整干部与教职工的工作。

(三)财经权。学校的财务在校长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校长有权决定学校内部布局,有权决定学校基建项目的列项和实施。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校长有权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第六条校长履行以下义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二)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并依法保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校园校舍、设施装备的建设。

(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互配合,形成教育合力。

第七条学校党支部积极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还应做好如下工作。

(一)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队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

(三)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大人事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

第八条党组织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讨论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对学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需要作出相应的决定。

(二)审议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考核方案、集体福利实施方案等有关教职工利益的问题,并作出相应决议。

(三)民主评议和监督学校领导干部,评议结果作为对干部进行奖惩、任免的依据之一。

第九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

第十条学校接受政府其它职能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其合理化建议。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分层负责。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分层负责。

(一)校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支委等参加校长办公会,组成学校决策中心。

(二)学校教导处、总务处、德育办、大队部等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并对校长负责。

第十四条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各种教育途径并重,建设全方位的育人体系。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以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论为指导,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第十五条学校教育教学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色,各有所长,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劳动,学会求知,学会创造,学会健身。开展各种兴趣小组活动。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学校的德育教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一)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教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少先队工作。

(二)贯彻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第十七条学校坚持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会,举行隆重的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十八条班级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并负有协调本班级各学科教育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全面关心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九条学校按学科按年级设立教学研究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教研组设组长,教研组长组织本教研组教师开展学科教研活动,贯彻落实学校的教学设计,完成学校的各项教学任务。教研组长以学科教学质量和教研成果对校长负责,接受教科处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第二十条加强学校教学改革和管理,实施新课程,开发校本课程。抓好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和教学质量检查等环节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规定,选择和征订教材及学习资料。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切实减轻学生的过重负担。

第二十二条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每位教师认真写好教学笔记,每学年不少于一篇有质量的教育教学论文。

第二十三条做好学生成绩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做好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工作。

第二十四条教师要树立正确的教学观,对学生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认真填写素质报告单。

第二十五条依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加强学生健康教育,组织学生定期开展各种比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十六条学校教师不得利用节假日进行集体补课,禁止有偿家教。

第二十七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

第二十八条认真管理和组织教师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注重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

第二十九条中心校在加强自身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村小教育教学的辅导、督促、检查工作。

第三十条总务处工作必须坚持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第三十一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监督,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政府机关部门的审查和监督。

第三十二条加强对完小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严格审批手续。

第三十三条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从学校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校园建设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创设符合学生身心特点的文明校园。

第三十五条建立校舍校产管理制度,加强校舍校产管理。

第三十六条加强校园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努力创建整洁、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

第三十七条加强学生身体健康检查统计、疾病防治及教学卫生工作,增强学生体质。

第三十八条在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依法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严格各项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为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福利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

第三十九条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四十条学校教职工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应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一条学校教职工应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为人师表,敬业爱岗,服从领导,团结协作。

第四十二条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制和岗位聘任制,学校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教职工必须履行聘约,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十三条学校依法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四十四条学校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教育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历进修、学术交流、研讨观摩以及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四十五条学校每学年对教职工的政治与业务水平、工作态度与工作实绩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

第四十六条对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或学校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教职工,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由学校按程序报请上级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七条对违反《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的教职工,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处分处罚或免职流动等处理。教职工对其所受处理不服的或认为其权益受到学校侵犯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四十八条积极开展教工文体活动,促进教工身心健康。

第四十九条学校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管理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第五十条学校尊重学生自主发展的权利,学生班队干部实行定期民主选举,使每个学生都得到积极主动的发展。

第五十一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十二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济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第五十三条学生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老师工作。

(二)接受平等教育。对学校或教师的不公正待遇,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

(三)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四)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平等参与学生干部的竞选。

(六)享有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五十四条学生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四)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和杂物,不乱写乱画,不在校园内骑车,不损坏绿化,不浪费粮食,不讲粗话、脏话。

(五)维护学校声誉,为学校争光。

(六)学生干部应为同学服务,为集体服务。

第五十五条依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学校协同家庭、社会组成教育网络,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举行会议,参与学校的管理及活动。

第五十五条每个家庭都应负担起孩子的家庭教育任务,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督促孩子完成学习任务。

第五十六条学校主动参与社区教育的各项工作。

第五十八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制订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十九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六十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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