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情况报告(专业21篇)

时间:2023-11-26 20:31:38 作者:曼珠

撰写情况报告需要准确客观地描述情况,同时保持文稿的逻辑清晰和条理性。请参考以下情况报告,从中汲取宝贵的经验和教训,以便为自己的报告增色不少。

县对农村“三资”管理开展专项巡察情况报告

“阳光村务工程”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从去年的6月份以来,我镇从宣传发动到“三资”的清理、登记、核实、审议、公示、确认、上报、输入微机等各个阶段,均按照上级的要求认真进行了安排落实。今年元月份以来,我镇在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基础上,加强了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力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在实际工作中,我镇的具体做法是:

“阳光村务工程”工作开展以后,镇党委先后3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工作,成立了两个领导组,一个是“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一个是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领导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镇财政分局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各村也成立了相应的“三资”清理小组。

为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我镇除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培训业务人员外,还在镇有线电视台全天候插播相关文件精神和宣传标语口号,并由镇统一制作宣传横幅,每村三幅悬挂在村部及各村的主要路口,切实让群众对“阳光村务工程”的内容耳闻目睹、家喻户晓。

“三资”清理工作开始时,为打消个别领导干部对“三资”清理工作的顾虑,制定出我镇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在开展这项工作之前,镇党委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一次调研活动,利用两天时间,由镇委书记亲自带队,一是把各村的总支书记请到镇政府来召开座谈会,二是深入到村组进行调查。通过调查,消除了疑虑,坚定了信心,摸清了思路。调研结束后,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各村实际情况,借鉴“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试点乡镇经验,制定出了《杨楼镇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和《杨楼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杨楼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在方案中,明确了“阳光村务工作”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及职责,为我镇开展农村“三资”清理和委托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

在“三资”清理的过程中,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来进行调查摸底,尤其是债权债务和集体资源这两项调查,对债权债务要求有原始凭证,做到“一帐一档”,对土地、水面、滩涂等集体资源,要求丈量到田头,责任到人,发现弄虚作假者,严肃处理。目前我镇已基本清理完毕,目前正进行公示和确认,确保基本数据不出问题,稳妥推进委托代理工作。镇“三资”清理办公室对各村(居)不定期开展检查,加强业务指导,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针对“重难点村”尤其是村务公开不及时和“三资”管理混乱的村,镇里及时进行了重点调度,确保了此项工作有序进行,扎实有效。

按照“有牌子、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制度、有经费”的要求,建立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为14个村实行委托代理服务。通过三资清理,摸清了集体“三资”的家底。清理中严格按“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六个程序操作,对所有资金、资产和资源采取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和登记,不留死角。实现了资产总量清、资产价值清、资源分布清、管理运行清,使用处置清。依托三资信息化平台,实现农村集体三资动态管理。通过联网监控,为村级三资台帐规范化管理增加了动态调整和预警监测机制,管理系统平台真正发挥了信息查询,信息发布,业务提醒,全程监控的功能,实现了“三资”管理电算化、信息化代理和动态化管理。

在认真梳理村级重大事项和一般事务的基础上,按照健全制度、统一流程、规范操作、民主公开的要求,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村务运行新机制。对涉及村里发展和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经村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作出决定。对村级重大事务决议内容公开和实施结果进行及时公开。对村里重大事项的决议和决议实施全过程自觉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机制,规范村级事务管理。统一制作了重点村级事务管理流程图并上墙公示。

强化监管手段,由纪委牵头,由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三资”监管,参与、监督重大“三资”处置;受理群众关于“三资”问题的信访举报,镇纪委负责查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和“三资”处置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监督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对发现不认真执行“三资”管理制度,出现问题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定期有重点地深入到各村开展检查,收集群众对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的意见,及时反馈,督促整改。

大力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常态化建设。强化财务审计制度。对三资管理不到位的村加强跟踪审计,确保财务管理不出问题。在做好村班子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财务违纪问题及时进行专项审计,向群众公开审计结果。建立考核奖惩办法。把“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纳入村干部目标管理的要求,实行群众参与评议,由镇阳光办制定具体的百分制考核办法,对考核评议的内容、时间、形式、规范程序等方面逐项进行量化打分。纳入年终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干部的"工资、奖金挂钩。同时,对考核评议结果优秀的村,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合格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综合评比。积极推行村务“点题公开”、公开质询和“双述双评”等有效做法,实现了村务权力制衡化、决策民主化、执行效能化和监督规范化。

县对农村“三资”管理开展专项巡察情况报告5则范文

xxx局: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由镇上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对7个行政村进行了全面系统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

全镇7个村委会,48个村民小组,承包户1814户,人口7643人,承包土地面积2.35万亩;林地4.3万亩。

二、村级财务管理。

(一)、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规范管理,有专门的办公场所。

2、原始发票必须经过三笔会签,审批后方可报帐。

3、村级报帐员每季度报一次帐。

4、票据管理使用财政监制的专门收据。

5、村账镇代理(管理)。

(二)、财务公开。

1、村级报账员毎报一次账,即公开一次。

2、代理管理会计接到村级报账员报来发票,在当日处理好,带回村予以公开。

3、财务公开透明。

三、民主管理。

(1)毎个村委会都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

(2)对村级原始票据必须有理财小组组长及成员签字。

(3)财务人员均有会计证。

四、审计监督。

(1)对村级财务毎年互审一次。

(2)毎当村级换届都进行离任审计。

火烧寨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七月十日。

县对农村“三资”管理开展专项巡察情况报告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xx12月3日至12月1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业局农经总站和全县20个乡镇29个村的“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资”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三资”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登记的台账管理不完善。在抽查中发现较多村存在资产登记不详、资源无登记的情况。例如横溪镇蓄能村和后山根村,资产登记不详、资源无登记;埠头镇大庄村无台账等。

2.“三年一轮审”制度未有效落实。全县20个乡镇都是以清理代替审计,流于形式,未形成有效的轮审制度。

3.代理中心办公场所未能做到独立。部分乡镇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公场所未按照有关要求做到独立设置,如南峰街道、步路乡、淡竹乡、田市镇、双庙乡的代理中心均设立在便民服务中心,与接受对外业务的民政、残联、市场监督等一起,以开放式窗口的形式设立,票据安全及审核环境受到影响。

4.一村一账户、一村一账套(账套是指存放会计核算对象的所有会计业务数据文件的总称,账套中包含的文件有会计科目、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未落实到位。(1)自然村账户未及时注销。此次巡察中发现全县还剩67个自然村账户未注销,截止目前仅剩湫山乡湖头、黄寮2个自然村账户因法院冻结湖头村账户未注销。(2)账套合并后,自然村的账目未统一纳入行政村的账目中。如横溪镇蓄能村2018年10月14日,收到武警部队公路占用款296380元后,就直接将该款项支付给新渡自然村,并由自然村自行处置,处置情况没有在村账中体现。

5.财务公开制度未有效落实。(1)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财务公开表无固定格式,部分行政村财务公开无签字、无盖章;部分村财务公开表没有每项列出明细清单。(2)乡镇未对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形成有效监管。乡镇对村级财务公开未形成定期检查制度,也没有对村级财务公示进行痕迹管理,保存影像资料。

6.村级工程相关招投标规定不完善。村级自筹资金的工程项目无相关招投标规定,规范性低。

7.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出于村民自治,情况复杂等原因,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监管较少,例如三年一轮审”工作流于形式;对此次农村财务公开app推广不重视,较多乡镇未及时开展宣传推广。

(二)“三资”管理、经办人员精力不到位、结构不合理。

1.农经员未做到专职专用。在现有的农经员队伍中,各乡镇基本配备有1-2个,但农经员未能做到专职专用,大部分乡镇的农经员都兼任驻村等其他乡镇工作,身兼数职的不在少数;个别乡镇农经员缺位,由其他人员代替,例如安岭农经员邱金金借用组织部多年,目前由18年新进公务员暂代,溪港乡农经员空缺由林科员暂代。

2.代理会计队伍稳定性差、部分人员业务素养偏低。乡镇代理会计,无编制,属劳务派遣,每月报酬1200至1950元不等,待遇低,导致代理会计经常离职,队伍稳定性差;部分乡镇代理会计为非财会专业毕业,缺少专业会计业务素养。

3.部分代理会计未能专职专用。部分代理会计在从事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兼任驻村干部。如南峰街道2名代理会计,其中一名兼网格员。上张乡、皤滩乡、淡竹乡的代理会计均兼驻村干部。

4.代理会计配置不合理。一类乡镇工程量大,项目经费支出频繁,往往一个村级或社区的工作量超过三类乡镇的总和,但代理会计只有2名。

5.村级“三资”管理队伍薄弱。(1)部分村主要干部对“三资”严格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2)有些村干部不懂财务业务知识,村监会主任、报账员年龄老化,文化水平不高,业务培训效果很差,业务知识还比较模糊。(3)村级报账员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程度较低,没有专业的知识储备,同时村级报账员无固定报酬,工作量大,待遇低,从客观上造成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困难。

(三)农经员、代理会计履职不到位。

1.未做好督促村级报账员按时结报并及时记账、结账工作。普遍存在村级每月结报不及时的问题。如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44号凭证“枕芯、枕头、棉被61390元”,发票背面注明“2014年农家乐被套”,跨4年后支付原因不明;白塔镇下崔下宅村2017年11月22日至2018年3月31日合计结报一次,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合计结报一次。

2.对村级收支票据审核把关不仔细。

(1)未见清单、未取得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未提供合同、协议等支付材料。如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47号凭证,“苗木款99500元”,无合同无清单;湫山乡杨岸村村老年协会活动经费2月15日3000元、7月7日3000元、9月30日2000元,未附使用清单。

(2)票据与报销事由不相符。横溪镇蓄能村2018年4月30日3号凭证:“付张利明做垃圾槽人工工资82600元,发票开“绿化苗木”;2月10日“党建牌材料及工资98972元,发票开“绿化苗木”;2月11日“红旗渠打坎材料及工资22585元,发票开“绿化苗木”。

(3)不能报销的予以报销。湫山乡杨岸村2018年2月28日3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1380元;横溪镇后山根村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1140元,村两委奖励后山根小学8000元。

(4)无依据入账。如上张乡田垟村2018年1月31日4号凭证,一事一议路基建设补助29万及2018年1月31日5号凭证旧房拆迁补助56.2万元,代理会计做账时未附银行进帐单。

3.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村集体经济财务情况。如淡竹乡下叶村账面余额与实际银行账户余额不一致(部分已付款项未及时入账);步路乡2018年7月31日40号凭证煤气公司钢瓶押金4只,每只150元计600元,科目应记“其他应收款-押金”错记入管理费列支。

(四)村级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1.部分村还存在坐收坐支的情况。如白塔镇下崔下宅村2018年11月29日14号凭证收入5笔55344元坐收坐支。

2.仍然存在用现金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在工程款的支付过程中,部分村未能按照有关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支付,而是以现金的形式予以支付。如淡竹乡淡竹村2018年3月22日19号凭证显示一笔铁索桥测量费15000元,用现金支付;上张乡田垟村2018年4月8日10号凭证付新农村建设材料款128409元,用现金支付。

3.集体举债、大额资金使用未按“五议两公开”程序规范决策,风险较大。

(1)集体举债不规范。集体举债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如湫山乡湫山村2018年3月31日4号凭证,向蒋文东借款10万元,未见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集体举债无银行进账记录。如横溪镇后山根村2018年7月10日借款6万和2万,9月27日借款10万,10月19日借款5万,共计23万,村基本账户无银行进账记录。

(2)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如南峰街道清口园村2018年1月22日25号凭证付2016年、2017年误工补贴151117元,没有附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田市镇2018年11月1日16号凭证,前景村青垚塘水库清污泥工程款137550元,合同约定工程款46.3万元,未附招投标相关资料,所附村民代表会议人数不符合法定人数,仅有14个村民代表签名。

4.部分村存在以白条抵库。广度乡朝阳村西角自然村2017年1月至12月多次支付2004年的欠款白条29619.7元。

5.工程变更无相关手续。如下各镇羊棚头村2018年5月31日记账凭证,支付30万沥青路面工程款无合同,此工程为追加工程,未公开招投标,未签订合同;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22号凭证,“百姓舞台工程款250910.95元”,所附合同工程款为198000元,未见工程量增加相关依据。

建议参考类。

1.横溪镇后山根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1140元(发放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党员会议,2017年11月15日党员会议)。

2.湫山乡杨岸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8年2月28日3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计1380元。

3.广度乡朝阳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7年1月26日支付2016年党员会议学习费用6000元。

(一)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强化责任意识。

(1)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农村“三资”管理的责任主体。强化村级主职干部“三资”管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清理)工作。

(2)突出落实乡镇(街道)的监管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规范化建设,切实将“三资”监管主体责任制落实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辖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3)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监督。

(1)加强乡镇(街道)农经队伍建设。农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调研,按人口规模提出各乡镇(街道)经管站农经员的配备建议,确保农经队伍与当前所承担的村“三资”管理等工作任务相适应。各乡镇(街道)要保持农经干部的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或抽调,做到专职专用。

(2)加强代理会计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力量。根据工作实际配齐配强代理会计力量。二是保障代理会计工资报酬,确保队伍相对稳定。适当提高代理会计工资报酬,建议与乡镇临时工待遇持平。三是建立奖惩制度,制订代理会计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对代理会计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安排专项考核奖励资金。

(3)加强村“三资”管理业务力量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村级出纳、报账员从业资格管理,建议对村级出纳、报账员实行上岗培训和每年轮训。二是逐步规范提高村级出纳、报账员的薪酬及养老保障。

(三)全面落实农村集体经济三年一轮审制度。

(1)县乡两级农村审计机构要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县级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乡级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加强审计资源整合,探索分类审计的形式和途径。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或招投标选定有资质的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实施审计和专项审计。

(2)加强审计结果应用。1.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其限期整改,实行“回头看”,加强监督检查,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处理;2.将普遍性、制度性、规律性的问题形成审计专报上报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审计成果转化。

(四)以规范运营为重点,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1)规范集体三资管理。各乡镇(街道)要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强化资产资源清查制度、台帐制度、承包租赁出让等制度的执行规范,并报乡镇(街道)备案。

(2)规范会计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只可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集体所有收入必须及时解入村银行账户并登记入账,不得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严格对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支付方式的审核,工程项目资金实行银行转账,严禁用现金支付,不得委托结算。实现资金收入时,应当使用发票或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并建立健全票据领用、使用、核销制度。发生支出事项时,应当按规定取得或填制有效的原始凭证。工程项目支出、资产发包租赁收入、借款等票据报账时,须附有成员(代表)会议决议、合同文本、招投标文书等必要的附件。

(3)规范村级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执行有关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村干部报酬要坚持与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当地居民收入水平相联系、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相挂钩的原则。严格执行村级非生产性开支预算预警管理制度,落实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落实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费用审核制度和限额制度,报乡镇(街道)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列支;严厉禁止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行为。

(4)规范村级债权债务管理。1.规范集体举债程序,集体举债必须严格按五议两公开程序操作。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资产负债表的分析和控制,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构要进行风险提示。3.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要以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为前置条件,涉及重大事项的合同要报乡镇(街道)备案。4.重视抓好承包经营合同、租赁协议的结算和兑现。5.乡镇(街道)要积极依照有关政策法规,解决好有关集体“三资”权属争议、债权债务纠纷、呆账坏账处置等历史遗留问题。

(5)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表格清单格式,实行全县统一模板;涉及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及分配情况,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投资及收益(亏损)情况,集体工程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专项公开;实行村级财务公开痕迹管理,对每月的财务公示进行拍照上报乡镇农经站留存;落实村级财务公开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建议列入村监委主任的年度考核;做好人员保障,确保各村录入信息及时准确,做好农村财务公开app运用。

(五)以问责考核为抓手,巩固监管工作成效。

(1)明确职责,强化行为规范。县农业主管部门对存在有下列监管不规范行为负主要责任:一是未做好农经业务指导工作;二是未制定全县“三年一轮审”计划。乡镇(街道)应对存在有下列监管不规范行为负主要责任:一是乡镇(街道)农经农经员、代理会计未专职专用的;二是乡镇(街道)农村“三资”监管代理服务机构、办公设施等配备不齐全,造成“三资”代理不能正常运作,影响村集体资产管理与监督的;三是没有制定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具体规定或管理监督措施不力的;四是未落实“三年一轮审”制度,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整改意见、处罚决定监督落实不到位的。

(2)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在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村监会绩效考核中的比重。组织部门要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职责履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的内容,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集中整治,形成严管严查的工作态势。

(3)强化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问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报账超过3个月的,列入财务整治重点村。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出现《辞职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及时启动辞职程序。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集体理财的、对集体合理性开支拒不理财签名或抵制理财的等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经属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警示不纠正的,应按程序建议依法罢免。

要求各乡镇以此次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为基础,全面开展本乡镇各村自查自纠,由此及彼,由点到面,举一反三,着力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县对农村“三资”管理开展专项巡察情况报告

民主生活会制度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的重要环节,是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长期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按照市委巡察整改要统一安排部署,本人紧紧围绕本次组织生活会主题,深入剖析和排查问题根源,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意识等方面的问题和原因,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落实整改,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署落实方面。

落实工作时,主动作为、破解难题、开拓创新的意识不强,缺乏主动谋戈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干事创业的冲劲、闯劲、韧劲。有时习惯于常规思维,习惯于凭老观念想新问题、靠老经验办新事情,在处理问题时缺乏系统性、科学性,缺乏主动思考,没有主动想办法落实解决难题,部分工作主观上认为不重要,落实上打了折扣,停留在嘴上,造成工作落实不彻底。

(二)履职尽责方面。

主要表现在缺乏敬业精神,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得过且过。平时业务理论学习松懈,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对业务知识钻研不够,没有创新精神。

(三)面对难题方面。

面对难题,缺乏主动作为,缺乏解决问题的责任担当。平时总是以忙工作、忙开会,没有时间、没有精力去想工作、谋发展。对业务知识的学习还不够,缺乏一种孜孜以求的精神,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已可以满足目前工作的需要。

二、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

1.放松了理论学习和理想追求。多年来,虽然也有加强理论学习的意识,也参加了上级组织的各类学习,但是实际上依然缺少对习近平新时代讲话精神的系统学习,缺少从事分管工作应当具备的相关知识的完整学习,再加上重视程度不够,因此,自己的政治修养、理论修养都没有完全达到相应的要求。

2.自我要求有所放松。工作按部就班,忽视了自我的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不能紧紧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降低了自我要求,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组织纪律方面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尤其在工作作风上有时不够严谨细致,工作责任心不强,总认为不出大问题就行了。

3.工作标准有所降低。在工作中有瞻前顾后、患得患失、得过且过。满足于完成本职工作,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满足于维持现状,缺乏钻研精神。对新形势下政治思想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

三、努力方向。

1.加强理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重大问题上,坚定政治立场,坚持政治方向,明确政治观点,遵守政治纪律,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学习,有较好的政治理论素养,增强党性锻炼的自觉性,进一步明确前进的方向,在组织建设、组织工作开展上具备较高水平,团结同志,共同为我白沙村党委会建设出谋划策。

2.提高党性修养,扎牢宗旨意识。一是定时学习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政治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二是深入调查研究,经常深入人民群体中去,有了调查才有发言权,真正了解人民群众的切身需求,不断加深与群众的沟通。

3.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一是做到服务为民。多主动落村落乡,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为改进工作作风奠定基础,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提升服务能力。二是转变工作作风。对于上级安排的任务目标,主动作为、事争一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争创出经验、形成特色。

近几年,局党组把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局中层干部任用和事业单位班子调整中,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严格实行民主推荐、公开公示、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项程序和要求,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我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局班子始终把干部队伍建设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干部队伍的主观能动性,集聚了工作合力。一是着力提高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素质。党组和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定期沟通,通过领导班子与干部职工经常性的交心谈心活动,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维护民政团队形象、亲民爱民、拼搏奉献上来。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文明执法教育、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等学习教育活动,每个干部职工写出自我剖析材料,并向社会和本单位干部职工征求意见,制定个人整改方案。在全局广大干部职工中形成“比思想,看谁政治境界高;比学习,看谁工作进步快;比作风,看谁自身要求硬;比奉献,看谁敬业精神强;比效能,看谁履责贡献大”的风气。二是着力提高整体业务素质。局党组始终注重抓好民政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做到时间保证,措施到位,检查及时,督办得力,有计划、有检查、有考评、有奖惩。积极为干部职工的培训深造提供更多的机会,让他们走出去向先进学习,沉下去向基层学,并邀请县纪委、县法制办、县委党校等单位专家上门为干部职工授课和组织本单位股室负责人授课。为每个干部职工配有专用学习笔记本,用于记录学习体会、感想和读书笔记。全局干部职工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平均每人记载学习笔记2万字,与此同时,把业务贯穿学习的始终,形成了人人争当岗位能手的良好氛围。三是着力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局党组把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作为班子集体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在手上,把年轻干部放到重要岗位上锻炼,在工作上严要求,真正给年轻干部一个好的工作平台。局党组集体研究了年轻干部培养方向,并建立了年轻干部培养台帐,由一名局班子成员对一名年轻干部实行定向培养,激发了年轻干部的工作热情。在对干部的任用上,局党组坚持“任人唯贤”,重要岗位的人事任命都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并按规定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局党组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部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干部和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成员参加,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每一次选拔任用和推荐后备干部都进行了民主推荐。

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局党组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局党组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必须经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并征求县直纪工委的意见。计论决定时,邀请县直纪工委参加,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民主决定。

一是合理分工,实行定岗定责。每年年初,对每个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具体、明确的分工;再根据每个工作人员的职务、专业特长、工作能力等情况,确定每个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与要求;最后,经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后,以文件形式在局里公布实施,进行全员定岗定责。同时,指定领导和专人不定期对每个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事项等情况进行抽查,及时纠正和处理存在问题。每年年终,对每个岗位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表模,干部提拨重用的主要依据。二是定期开展有序轮岗。我局每年对局内股室干部开展轮岗活动,每次轮岗突“三个注重”,就是“注重发挥每位干部的专长,注重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注重每个股室的力量搭配。”通过轮岗,促进了人才合理优化,激发了队伍活力,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提高了干部队伍的综合管理和协调能力,培养了复合型人才。

“自启动村级巡察工作以来,惠水县在全州率先实现了对村(居)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共发现问题3146个,给予党政纪处分40人……”日前,惠水县晒出了村级巡察“成绩单”。

2020年以来,惠水县持续加强对村级“三资”以及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创新制定《惠水县构建村级巡察、大数据、行政审计、群众监督“四位一体”民生监督体系实施方案》,将村级巡察监督、大数据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及其他监督方式有效衔接起来,着力巩固村级巡察整改成效,进一步破解基层民生监督难题。

“通过细化工作方案,精准工作举措,实现对村级‘三资’问题进行立体式、全方位监督。”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跟进监督、延伸监督,确保各类惠民惠农补贴资金能够直补到户,有效堵住私自截留、克扣、冒领民生资金的风险漏洞。

发现问题,关键在整改。针对村级巡察反馈问题,惠水县委明确乡镇党委、村级党组织分别承担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双重责任”,实行由县委巡察组向乡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由乡镇分解向村反馈“双重反馈”,压紧压实县委巡察机构和乡镇党委的指导职责和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督导职责“双重职责”,以整改合力提升整改质效。

巡察中突出重点,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基层党组织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漠视群众利益、财经制度执行不严、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推进乡村振兴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了坚强保障。

其中,针对巡察发现的村级“资源、资产、资金”管理不规范突出问题,惠水县及时研究制定出台《惠水县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试行)》,全面加强和规范农村“三资”管理,推动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机制不健全、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等是村干部违规违纪的重要因素,县里统一制定的村级财务管理规定,对各镇村来说都是一场“及时雨”,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保护我们村干部、镇干部的作用。”惠水县岗度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说。

根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县委第七轮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了整改落实,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主要问题。

巡察整改涉及到本人的问题为党章知识不足、党性观念不强,本部门的问题为没有建立舆情应急处置机制。

二、整改情况。

针对党章知识不足的问题,我对《党章》进行了认真学习。同时,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并作了笔记,使党的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增强了党性观念,增强了为人民服务意识,增强了加快融媒体发展的责任和信心。

针对本部门的问题,我在中心领导班子的领导和支持下,会同本部门人员出台了《沁源县融媒体中心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并责成专人进行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意识形态工作,为加快融媒体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剖析根源。

(一)放松了理论学习修养。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面对新形势,面临新挑战,需要新理论指导新行动。对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其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没有从主观上引起高度重视,在工作上没有放在首位或突出位置,从源头始点上就忽视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入学习,没有作为最大的根本的政治任务来完成。由于习惯于“浅层次阅读”,不往深里走;习惯于“碎片式”学习,只是利用零碎时间应付学习。

(二)忽视了思想政治锻炼。对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深刻内涵理解不深透,没有把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导致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到谋划工作、制定政策、部署任务、推进落实的实践中去;没有经常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坚决纠正偏离和违背党的政治方向的行为。

(三)学习仅仅停留在形式上。仅满足于平时的集中学习文件等学习形式,学习的自觉性不高,甚至与业务相关的就学,与业务联系不紧的就不去学,知识结构有待拓展,学习重视度有待提高。

(四)对党的政策和方针领悟学习不到位。导致自己也随波逐流,没有抵制不正之风的诱惑。

(五)自己放松了党性修养,道德操守方面的警惕。没有始终坚持把讲道德重品行作为一名合格党员和重要标准,没有努力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四、整改措施。

(一)加强政治学习。对照合格党员标准,牢固树立“四种意识”,主动自觉地向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坚持学习结合,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换成谋划工作思路,解决工作难题,推动工作更上新台阶。

(二)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坚决同一切损害党和群众利益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严格按权限职责程序办事,严格按规定及时请示汇报。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单位规章制度,认真执行请示报告,请销假制度,树立阳光工作意识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生活情趣。

(三)树立高尚的品德。我将始终坚持把讲道德重品行作为一名合格党员的重要标准,努力继承和发扬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努力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团结友爱,励志勤学,谦虚礼貌,诚实守信,严己宽人,敬业尽责,清正廉洁。

(四)改进工作方式树立担当意识。我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交流思想,多谈心。要不畏艰险,躬身亲为,大事当前要敢于迎难而上,攻坚克难,面对重大原则问题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对于工作中的失误要正视错误,敢于承担,对于新形势新问题要打破常规动真碰硬。

以上对照检查分析了本人存在的主要问题,需要在今后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整改,请各位同志批评监督。

为进一步落实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公司选人用人工作程序,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公司迅速组织开展了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学习文件。根据县委组织部的要求,公司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了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央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编制管理条例》、《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县直单位、镇场区党组(党委)干部任免基本流程》等重要文件,要求与会人员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配合开展自查自纠。

(二)及时部署工作。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此次清理工作,第一时间对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出相关部署:一是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自查,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二是成立自查自纠工作专班,负责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三是按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严格对照选人用人负面清单,对公司2018年以来选人用人情况开展自查。四是根据自查结果,明确整改措施、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认真落实,整改到位。

(三)开展自查自纠。公司工作专班对历年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重点对2018年以后的干部任职情况开展自查。一是清查了自公司成立以来任职干部的任职文件和相关会议纪要或其它任职材料。二是重点清查了2018年以后任职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任职资格材料。三是严格清查2018年以后任职干部的选任程序是否规范等问题。四是将所有干部任职资料进行治理归档。

(一)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司虽然已制定了相关制度,但在干部监督管理、人才薪资激励等方面存在不足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和监督机制。

(二)及时做好人事档案建设。由于公司成立时间短,人事工作经验不足,出现一些归档不及时、资料不齐备等问题。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安排专人负责,对公司人事资料做到及时归档。

(三)及时调整补充岗位设置。因人员调动、提拔等因素出现岗位空缺等,公司将及时补充配备到位,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运行。

针对中共xxxx第三巡查组关于xxxx党委巡察“回头看”情况的反馈意见和有关要求,我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现根据此次民主生活会要求,做如下发言,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理想信念有所淡化。没有将理想信念的提升和传导纳入日程,对自己党员身份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有所下降,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有所减退。

(三)监督监管工作不力,政治规矩意识有待加强。对自身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要求还不够严格,对机关支部党员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的约束和管理还不够严格。在机关事务上管理不到位,存在公车加油无专人监督、机关公车没有建立加油及里程台账等问题。

(四)重布置,轻问效,落实工作的力度不够。无论是在加强党员思想教育过程中,还是平时工作安排中,说得比较多,而在具体工作中体现的不够。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投放在事务性工作、各种会议以及工作应酬上,往往是布置工作任务多,上级有了指示要求,立即布置下去,过多注重对上负责,而忽略对下负责,轻视工作实效。

(一)理想信念有所松动。存在“重业务、轻理论”的思想,没有看到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自我感觉“大道理都懂”,政治上是坚定的,是经得起考验的,只要踏实肯干、不出什么问题就可以了,理想信念坚不坚定无关大局,理论水平再高也没有实质意义,从而淡化政治学习和党性修养,疏于学习提升,思想上放松警惕,理想信念淡化。

(二)党性修养有所弱化。虽然能够按照《党章》、“两学一做”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但也存在盲目自满心理,认为党性修养靠得住、过得硬,没有真正把加强党性修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必修课,抓事务性的事情多,抓经常性的修养少,放松了对自身作风建设的常抓不懈,导致思想上的松懈,行为上的不担当。

(三)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上还不到位。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上还不够强、不够敏锐、不够较真,有的工作还存在点到为止的问题。

(一)高标准完成巡察工作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任务。充分认识抓好巡察工作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重要性,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紧密结合我镇的实际,立足自身存在的问题,一项一项抓整改,一项一项取得实效。

(二)加强学习提升,提升政治素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做到统筹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把学习作为硬任务,把学习的愿望转化为对学习的行动,在学深学透上下工夫,从思想深处树立起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解决自身存在自我要求标准不高、畏难情绪、联系群众不紧等问题,用行动去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承诺。

(四)进一步遵规守纪,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准则》等各项规章制度,更加自觉地践行党纪党规,从大处把握原则、从细处严格要求自己,分清是非轻重,切实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落实好“一岗双责”,坚决防止和杜绝认人唯亲,搞小圈子、搞帮派,团团伙伙的问题,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在生活作风方面,带头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严格遵守“两个务必”的要求,始终做到清正廉洁,以身作则。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把好关,尽到职,以廉洁自律的实际表现为各项工作提供保障。

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保持积极进取的良好精神状态,尽职尽责地履行好从严治党的得职责,发挥优势、锐意进取,在工作中取得更大的进步。

县委第四巡察组。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2月3日至12月1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业局农经总站和全县20个乡镇29个村的“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资”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三资”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登记的台账管理不完善。在抽查中发现较多村存在资产登记不详、资源无登记的情况。例如横溪镇蓄能村和后山根村,资产登记不详、资源无登记;埠头镇大庄村无台账等。

2.“三年一轮审”制度未有效落实。全县20个乡镇都是以清理代替审计,流于形式,未形成有效的轮审制度。

3.代理中心办公场所未能做到独立。部分乡镇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公场所未按照有关要求做到独立设置,如南峰街道、步路乡、淡竹乡、田市镇、双庙乡的代理中心均设立在便民服务中心,与接受对外业务的民政、残联、市场监督等一起,以开放式窗口的形式设立,票据安全及审核环境受到影响。

4.一村一账户、一村一账套(账套是指存放会计核算对象的所有会计业务数据文件的总称,账套中包含的文件有会计科目、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未落实到位。(1)自然村账户未及时注销。此次巡察中发现全县还剩67个自然村账户未注销,截止目前仅剩湫山乡湖头、黄寮2个自然村账户因法院冻结湖头村账户未注销。(2)账套合并后,自然村的账目未统一纳入行政村的账目中。如横溪镇蓄能村2018年10月14日,收到武警部队公路占用款296380元后,就直接将该款项支付给新渡自然村,并由自然村自行处置,处置情况没有在村账中体现。

5.财务公开制度未有效落实。(1)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财务公开表无固定格式,部分行政村财务公开无签字、无盖章;部分村财务公开表没有每项列出明细清单。(2)乡镇未对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形成有效监管。乡镇对村级财务公开未形成定期检查制度,也没有对村级财务公示进行痕迹管理,保存影像资料。

6.村级工程相关招投标规定不完善。村级自筹资金的工程项目无相关招投标规定,规范性低。

7.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出于村民自治,情况复杂等原因,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监管较少,例如三年一轮审”工作流于形式;对此次农村财务公开app推广不重视,较多乡镇未及时开展宣传推广。

(二)“三资”管理、经办人员精力不到位、结构不合理。

1.农经员未做到专职专用。在现有的农经员队伍中,各乡镇基本配备有1-2个,但农经员未能做到专职专用,大部分乡镇的农经员都兼任驻村等其他乡镇工作,身兼数职的不在少数;个别乡镇农经员缺位,由其他人员代替,例如安岭农经员邱金金借用组织部多年,目前由18年新进公务员暂代,溪港乡农经员空缺由林科员暂代。

2.代理会计队伍稳定性差、部分人员业务素养偏低。乡镇代理会计,无编制,属劳务派遣,每月报酬1200至1950元不等,待遇低,导致代理会计经常离职,队伍稳定性差;部分乡镇代理会计为非财会专业毕业,缺少专业会计业务素养。

3.部分代理会计未能专职专用。部分代理会计在从事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兼任驻村干部。如南峰街道2名代理会计,其中一名兼网格员。上张乡、皤滩乡、淡竹乡的代理会计均兼驻村干部。

4.代理会计配置不合理。一类乡镇工程量大,项目经费支出频繁,往往一个村级或社区的工作量超过三类乡镇的总和,但代理会计只有2名。

5.村级“三资”管理队伍薄弱。(1)部分村主要干部对“三资”严格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2)有些村干部不懂财务业务知识,村监会主任、报账员年龄老化,文化水平不高,业务培训效果很差,业务知识还比较模糊。(3)村级报账员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程度较低,没有专业的知识储备,同时村级报账员无固定报酬,工作量大,待遇低,从客观上造成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困难。

(三)农经员、代理会计履职不到位。

1.未做好督促村级报账员按时结报并及时记账、结账工作。普遍存在村级每月结报不及时的问题。如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44号凭证“枕芯、枕头、棉被61390元”,发票背面注明“2014年农家乐被套”,跨4年后支付原因不明;白塔镇下崔下宅村2017年11月22日至2018年3月31日合计结报一次,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合计结报一次。

2.对村级收支票据审核把关不仔细。

(1)未见清单、未取得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未提供合同、协议等支付材料。如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47号凭证,“苗木款99500元”,无合同无清单;湫山乡杨岸村村老年协会活动经费2月15日3000元、7月7日3000元、9月30日2000元,未附使用清单。

(2)票据与报销事由不相符。横溪镇蓄能村2018年4月30日3号凭证:“付张利明做垃圾槽人工工资82600元,发票开“绿化苗木”;2月10日“党建牌材料及工资98972元,发票开“绿化苗木”;2月11日“红旗渠打坎材料及工资22585元,发票开“绿化苗木”。

(3)不能报销的予以报销。湫山乡杨岸村2018年2月28日3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1380元;横溪镇后山根村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1140元,村两委奖励后山根小学8000元。

(4)无依据入账。如上张乡田垟村2018年1月31日4号凭证,一事一议路基建设补助29万及2018年1月31日5号凭证旧房拆迁补助56.2万元,代理会计做账时未附银行进帐单。

3.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村集体经济财务情况。如淡竹乡下叶村账面余额与实际银行账户余额不一致(部分已付款项未及时入账);步路乡2018年7月31日40号凭证煤气公司钢瓶押金4只,每只150元计600元,科目应记“其他应收款-押金”错记入管理费列支。

(四)村级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1.部分村还存在坐收坐支的情况。如白塔镇下崔下宅村2018年11月29日14号凭证收入5笔55344元坐收坐支。

2.仍然存在用现金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在工程款的支付过程中,部分村未能按照有关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支付,而是以现金的形式予以支付。如淡竹乡淡竹村2018年3月22日19号凭证显示一笔铁索桥测量费15000元,用现金支付;上张乡田垟村2018年4月8日10号凭证付新农村建设材料款128409元,用现金支付。

3.集体举债、大额资金使用未按“五议两公开”程序规范决策,风险较大。

(1)集体举债不规范。集体举债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如湫山乡湫山村2018年3月31日4号凭证,向蒋文东借款10万元,未见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集体举债无银行进账记录。如横溪镇后山根村2018年7月10日借款6万和2万,9月27日借款10万,10月19日借款5万,共计23万,村基本账户无银行进账记录。

(2)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如南峰街道清口园村2018年1月22日25号凭证付2016年、2017年误工补贴151117元,没有附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田市镇2018年11月1日16号凭证,前景村青垚塘水库清污泥工程款137550元,合同约定工程款46.3万元,未附招投标相关资料,所附村民代表会议人数不符合法定人数,仅有14个村民代表签名。

4.部分村存在以白条抵库。广度乡朝阳村西角自然村2017年1月至12月多次支付2004年的欠款白条29619.7元。

5.工程变更无相关手续。如下各镇羊棚头村2018年5月31日记账凭证,支付30万沥青路面工程款无合同,此工程为追加工程,未公开招投标,未签订合同;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22号凭证,“百姓舞台工程款250910.95元”,所附合同工程款为198000元,未见工程量增加相关依据。

建议参考类。

1.横溪镇后山根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1140元(发放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党员会议,2017年11月15日党员会议)。

2.湫山乡杨岸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8年2月28日3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计1380元。

3.广度乡朝阳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7年1月26日支付2016年党员会议学习费用6000元。

(一)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强化责任意识。

(1)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农村“三资”管理的责任主体。强化村级主职干部“三资”管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清理)工作。

(2)突出落实乡镇(街道)的监管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规范化建设,切实将“三资”监管主体责任制落实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辖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3)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监督。

(1)加强乡镇(街道)农经队伍建设。农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调研,按人口规模提出各乡镇(街道)经管站农经员的配备建议,确保农经队伍与当前所承担的村“三资”管理等工作任务相适应。各乡镇(街道)要保持农经干部的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或抽调,做到专职专用。

(2)加强代理会计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力量。根据工作实际配齐配强代理会计力量。二是保障代理会计工资报酬,确保队伍相对稳定。适当提高代理会计工资报酬,建议与乡镇临时工待遇持平。三是建立奖惩制度,制订代理会计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对代理会计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安排专项考核奖励资金。

(3)加强村“三资”管理业务力量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村级出纳、报账员从业资格管理,建议对村级出纳、报账员实行上岗培训和每年轮训。二是逐步规范提高村级出纳、报账员的薪酬及养老保障。

(三)全面落实农村集体经济三年一轮审制度。

(1)县乡两级农村审计机构要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县级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乡级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加强审计资源整合,探索分类审计的形式和途径。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或招投标选定有资质的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实施审计和专项审计。

(2)加强审计结果应用。1.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其限期整改,实行“回头看”,加强监督检查,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处理;2.将普遍性、制度性、规律性的问题形成审计专报上报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审计成果转化。

(四)以规范运营为重点,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1)规范集体三资管理。各乡镇(街道)要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强化资产资源清查制度、台帐制度、承包租赁出让等制度的执行规范,并报乡镇(街道)备案。

(2)规范会计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只可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集体所有收入必须及时解入村银行账户并登记入账,不得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严格对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支付方式的审核,工程项目资金实行银行转账,严禁用现金支付,不得委托结算。实现资金收入时,应当使用发票或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并建立健全票据领用、使用、核销制度。发生支出事项时,应当按规定取得或填制有效的原始凭证。工程项目支出、资产发包租赁收入、借款等票据报账时,须附有成员(代表)会议决议、合同文本、招投标文书等必要的附件。

(3)规范村级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执行有关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村干部报酬要坚持与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当地居民收入水平相联系、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相挂钩的原则。严格执行村级非生产性开支预算预警管理制度,落实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落实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费用审核制度和限额制度,报乡镇(街道)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列支;严厉禁止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行为。

(4)规范村级债权债务管理。1.规范集体举债程序,集体举债必须严格按五议两公开程序操作。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资产负债表的分析和控制,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构要进行风险提示。3.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要以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为前置条件,涉及重大事项的合同要报乡镇(街道)备案。4.重视抓好承包经营合同、租赁协议的结算和兑现。5.乡镇(街道)要积极依照有关政策法规,解决好有关集体“三资”权属争议、债权债务纠纷、呆账坏账处置等历史遗留问题。

(5)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表格清单格式,实行全县统一模板;涉及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及分配情况,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投资及收益(亏损)情况,集体工程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专项公开;实行村级财务公开痕迹管理,对每月的财务公示进行拍照上报乡镇农经站留存;落实村级财务公开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建议列入村监委主任的年度考核;做好人员保障,确保各村录入信息及时准确,做好农村财务公开app运用。

(五)以问责考核为抓手,巩固监管工作成效。

(1)明确职责,强化行为规范。县农业主管部门对存在有下列监管不规范行为负主要责任:一是未做好农经业务指导工作;二是未制定全县“三年一轮审”计划。乡镇(街道)应对存在有下列监管不规范行为负主要责任:一是乡镇(街道)农经农经员、代理会计未专职专用的;二是乡镇(街道)农村“三资”监管代理服务机构、办公设施等配备不齐全,造成“三资”代理不能正常运作,影响村集体资产管理与监督的;三是没有制定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具体规定或管理监督措施不力的;四是未落实“三年一轮审”制度,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整改意见、处罚决定监督落实不到位的。

(2)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在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村监会绩效考核中的比重。组织部门要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职责履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的内容,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集中整治,形成严管严查的工作态势。

(3)强化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问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报账超过3个月的,列入财务整治重点村。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出现《辞职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及时启动辞职程序。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集体理财的、对集体合理性开支拒不理财签名或抵制理财的等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经属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警示不纠正的,应按程序建议依法罢免。

要求各乡镇以此次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为基础,全面开展本乡镇各村自查自纠,由此及彼,由点到面,举一反三,着力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12月21日,阳西县委巡察办组织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县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召开对村巡察成果运用协调会,通报了对村专项巡察和“机动式”巡察发现“三资”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剖析了问题存在的根源,研究相应整改措施,进一步推动全县各镇村(社区)“三资”管理存在问题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今年9月上旬至10月下旬,县委对织篢镇、溪头镇、新墟镇、儒洞镇、塘口镇5个镇共30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专项巡察和“机动式”巡察。12月8日,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对村巡察情况汇报,会上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孙波同志指出,从本轮对村巡察情况看,农村基层“三资”管理乱象较多,问题突出,亟待研究解决。根据孙波同志的要求,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智勇同志高度重视,要求县委巡察办迅速行动,梳理全县农村基层“三资”管理方面发现的典型突出问题,组织县直相关部门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以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实现巡察整改工作高质量。按照县委领导的具体工作部署,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于21日组织了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负责人召开协调会,从两个县直单位职能职责入手,深入分析了在抓基层“三资”管理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制度漏洞、机制缺失等方面的不足和短板,提出了初步的整改意见。

会议强调,县直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抓好孙波书记指示要求的落实;要加强问题研究,深入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要统筹谋划,分门别类,按不同范畴和领域制定完整健全的配套措施;要加强单位间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补短板、强弱项;要加强制度“废改立”,建立更加高效的管理制度;要加强统筹指导,重视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落地。

根据会议的要求,两单位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各自职责,拟于近期向县委巡察办提交相关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下一步将由县委巡察办统筹推动全县农村基层“三资”管理整改工作,全面提高全县农村基层“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

按照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18年度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现有直属单位17个,机关部门23个,配备科级干部153人,按照上级职数配备要求,我局科级干部职数应在180人,还缺编27人。近几年,由于林区改革发展需要和上级相关要求,我局从2013年1月到2017年末只调整科级干部1次,共涉及5人,并严格履行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并按《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进行了全程纪实。2018年未做干部调整工作。

综上所述,我局系统内没有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现象,也无机构编制管理“三超两乱”问题。

1、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我局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落实,采取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宣传、文件传达等形式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增强全体干部深入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学习,加深了干部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的认识,使领导班子成员、组织、人事干部了解《干部任用条例》,统一思想认识。

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我局把“党管干部”作为干部工作的根本原则毫不动摇、坚定不移地予以坚持,正确把握党管干部与发扬民主的辩证关系,在干部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同时,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严格遵循党委常委会、“三重一大”等议事规则,准确掌握好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科学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选人用人各环节步骤的组织原则性和科学性。

3、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着力解决选人用人中的唯票、唯分、唯年龄问题。局党委切实履行起党管人才的责任,做到“一把手”亲自抓“第一资源”,定期研究人才工作,制定了出台了《**局党委、**2018—2020年人才培养发展规划》、《**局2018年度人才工作计划》、《金河林局2014—2018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修订了《**局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暂行办法》。按照党群、行政管理、生态保护与建设、产业发展四大类别,分别建立了人才发展数据库,采取分类管理和动态调整的方式,加强后备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其中党群类人才38人,行政管理类人才46人,生态保护与建设类人才217人,产业发展类人才27人。为选准、用好政治上合格、综合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勤政廉洁的干部奠定基础。

一是对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宣传学习力度不足,干部职工对新条例还不够精通,认识上还存在一定偏差。二是组工干部队伍人员配备不足,忙于日常性事务比较繁重,对选人用人相关文件精神的掌握和理解及程序要求等欠透彻,有时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三是档案资料归档管理有待加强。

一是要严格规范程序。制定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改方案,严格执行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干部考核程序进行全程纪实,坚决杜绝干部任用违规现象的发生。

二是在今后干部调整工作中,严格落实“凡提四必”的工作机制,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四是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五是今后严格执行干部工作问责制度,将干部提名、考核、监督、管理纳入问责内容。

六是凡涉及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统一由编委会审核,报请上级审批。坚决杜绝超编制超职数配备人员。

七是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集中排查审核,并按照专项审核工作要求进行整改完善,形成长效机制。

2018年根据巡视反馈关于“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的要求,**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照选人用人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整治重点、方法步骤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学习教育,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工作氛围。林业局党委高度重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有关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将此项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议事日程。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纪委、组织部门分工负责,全面把握《条例》和监督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中心组学习、科级干部培训班来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今后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局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公开透明,职工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印发《**局干部任前考察档案审核暂行办法》,建立选人用人整改台账,**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有效的防止违反干部任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

三是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我们坚决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选拔任用程序,自觉遵守干部任免纪律,坚持职工群众民主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按照干部任免权限履行党委动议、民主推荐,确定选人、发布考察预告、组织考察、个别酝酿、讨论决定、公示、任用等程序和全程纪实。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县对农村“三资”管理开展专项巡察情况报告

2、清理核查到位。我镇各行政村严格按照清查、评估、整改、公示、登记“五步法”,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做到先清账内、后清账外,先清资金、后清资产资源。在村级“三资”清理登记完毕后,各村进行严格审查,再由各村向群众进行张榜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村委会负责人、村纪检委员、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清查人等签字盖章后上报,建立农村集体“三资”明细台帐。力争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项。

3、监管平台到位。我镇成立了以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构,完善了相关制度流程。

4、制度落实到位。按照“三资”监管工作要求,我镇、村组建立健全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农村集体“三资”民主监督等制度并上墙,认真按照各项制度要求规范操作,严格管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实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使农村集体“三资”增值保值,防止因管理不善、监督不严造成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失,维护了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的利益,从源头上遏制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产生。

得付现;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制度,每季度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及农廉网上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在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严格执行村两委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手续,严格审批程序,使资金运转公开、透明、安全。

2、资产资源管理日渐科学民主。到目前为止,我镇22个行政村基本完成了资产资源清产核资等前期准备工作,明晰了产权,建立了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各村专门组织村民代表召开会议对资产资源价格进行评估,真正让群众参与到三资管理工作中来。在自查摸底、核查分析阶段,对登记的数据、台帐等资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广纳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防止资产资源漏登、错登。在建立资产资源台帐过程中,将500元以上固定资产和资源情况一一登记,做到帐物相符,所有权和使用权明晰。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或变更,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都经过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都要经过村“两委”会议研究,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再依法签订承包、租赁等合同,资产资源的管理更加民主、科学。

1、“三资”管理更加规范。“三资”监管工作的推进,使各村更加清楚了本村的资金及债权债务情况,资产的种类、价格及使用情况,资源的四址界限、面积、发包租赁等情况,进一步摸清了家底。同时,我镇实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村级设立民主理财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监事会,对资产、资源实行价格评估,使确定的资产、资源价格更加科学、合理,对资产、资源的处置更加严格、规范,防止了集体资产、资源流失,提高了经济效益。

2、村级财务更加透明。在“三资”监管工作中,各村专门设计了财务登记明细表,将村级债权、债务、收支等情况一一登记,按照村务公开的要求,每季度在公开栏公开一次;涉及“一事一议”、惠农资金和重大工程项目等方面内容按进行月公开,力争做到阳光透明,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3、干群关系更加和谐。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上级纠心、干部费心、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一旦处理不好,很容易诱发不和谐音符。通过这次“三资”监管工作的开展,干部亮家底、群众齐参与、管理更科学、决策讲民主,杜绝了操作上的遮遮掩掩,真正消除了群众凝虑,让干部省心、领导放心,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县对农村“三资”管理开展专项巡察情况报告5则范文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工作,保障农民根本利益,助推乡村振兴,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业局农经总站和全县20个乡镇29个村的“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并对村级巡察中发现的“三资”管理的典型问题进行了分析归纳。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

(一)“三资”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资产管理不完善。一是底数不清,存在流失风险。多数村庄资产管理台账虚设,集体资产长期不盘点,上级拨付或移交的固定资产,本村旧学校等遗留资产,特别是机动地和四荒地等资源性资产应入未入固定资产现象普遍,甚至在2018年度清产核资工作中仍未整改到位。二是随意处置,未能发挥应有作用。老学校、房屋、市场等在内的集体资产,对外承租或发包时,基本上没有任何价格评估程序和公开竞标程序,全凭支部书记或村“两委”干部会议商议,集体资产被个人无偿使用或较低价格承包现象较多。三是损公济私,集体收益受损严重。暗箱操作或利用政策漏洞,导致集体资产资源不能为村集体增收,而成为个人获利的手段。

埠头镇大庄村无台账等。

2.“三年一轮审”制度未有效落实。

全县x个乡镇都是以清理代替审计,流于形式,未形成有效的轮审制度。

3.代理中心办公场所未能做到独立。

部分乡镇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公场所未按照有关要求做到独立设置,如xx、xx、xx、xx、x的代理中心均设立在便民服务中心,与接受对外业务的民政、残联、市场监督等一起,以开放式窗口的形式设立,票据安全及审核环境受到影响。

4.一村一账户、一村一账套(账套是指存放会计核算对象的所有会计业务数据文件的总称,账套中包含的文件有会计科目、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未落实到位。

(1)自然村账户未及时注销。此次巡察中发现全县还剩x个自然村账户未注销,截止目前仅剩xx、xx2个自然村账户因法院冻结湖头村账户未注销。(2)账套合并后,xx村的账目未统一纳入行政村的账目中。如xx镇xx村2018年10月14日,收到xxx公路占用款xx元后,就直接将该款项支付给新渡xx村,并由xx村自行处置,处置情况没有在村账中体现。

部分村财务公开表没有每项列出明细清单。(2)乡镇未对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形成有效监管。乡镇对村级财务公开未形成定期检查制度,也没有对村级财务公示进行痕迹管理,保存影像资料。

6.村级工程相关招投标规定不完善。

村级自筹资金的工程项目无相关招投标规定,规范性低。

对此次农村财务公开app推广不重视,较多乡镇未及时开展宣传推广。

(二)“三资”管理、经办人员精力不到位、结构不合理。

个别乡镇农经员缺位,由其他人员代替,例如安岭农经员邱金金借用组织部多年,目前由18年新进公务员暂代,溪港乡农经员空缺由林科员暂代。

部分乡镇代理会计为非财会专业毕业,缺少专业会计业务素养。

3.部分代理会计未能专职专用。

部分代理会计在从事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兼任驻村干部。如xx街道x名代理会计,其中一名兼网格员。xx乡、xx乡、xx乡的代理会计均兼驻村干部。

4.代理会计配置不合理。

一类乡镇工程量大,项目经费支出频繁,往往一个村级或社区的工作量超过三类乡镇的总和,但代理会计只有x名。

(1)部分村主要干部对“三资”严格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2)有些村干部不懂财务业务知识,村监会主任、报账员年龄老化,文化水平不高,业务培训效果很差,业务知识还比较模糊。(3)村级报账员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程度较低,没有专业的知识储备,同时村级报账员无固定报酬,工作量大,待遇低,从客观上造成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困难。

(三)农经员、代理会计履职不到位。

xx镇xxx村2017年11月x日至2018年3月x日合计结报一次,2018年3月x日至2018年11月x日合计结报一次。

2.对村级收支票据审核把关不仔细。

x乡x村村老年协会活动经费2月x日x元、7月x日x元、9月x日x0元,未附使用清单。

2月x日“党建牌材料及工资x元,发票开“绿化苗木”;

2月x日“红旗渠打坎材料及工资x元,发票开“绿化苗木”。

x镇x村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x元,村两委奖励后山根小学x元。

(4)无依据入账。如x乡x村2018年1月x日x号凭证,一事一议路基建设补助x万及2018年1月x日x号凭证旧房拆迁补助x万元,代理会计做账时未附银行进帐单。

x乡2018年7月x日x号凭证煤气公司钢瓶押金4只,每只150元计600元,科目应记“其他应收款-押金”错记入管理费列支。

(四)村级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资金管理随意性大。一是资金收支应入账未入账,个别村私设账外账。集体土地租金、占地赔偿、捐款等现金收入不入账或入账不及时,由村干部长期持有,后期使用费用支出单据抵账,实际收支和账目两张皮,不能真实反映村集体收支情况,并且个别村私设账外账。二是财务票据支出管理不规范。大额白条列支无明细、账实不符多报费用、伪造单据虚假支出、以干部名义代开施工单位发票等问题突出。三是违规使用集体资金。集体资金用于报销村干部个人应承担费用、多发滥发务工(误工)费,隐匿开支,违规外借集体资金以获取利息等问题较为普遍。具体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村还存在坐收坐支的情况。

如x镇x村2018年11月x日x号凭证收入5笔x元坐收坐支。

x乡x村2018年4月x日x号凭证付新农村建设材料款x元,用现金支付。

(1)集体举债不规范。集体举债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如x乡x村2018年3月x日x号凭证,向x借款x万元,未见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集体举债无银行进账记录。如x镇x村2018年7月x日借款x万和x万,9月x日借款x万,10月x日借款x万,共计x万,村基本账户无银行进账记录。

x镇2018年11月1日x号凭证,x村青x水库清污泥工程款x元,合同约定工程款x万元,未附招投标相关资料,所附村民代表会议人数不符合法定人数,仅有x个村民代表签名。

4.部分村存在以白条抵库。

x乡x村西角x村2017年1月至12月多次支付2004年的欠款白条x元。

x镇x村2018年3月31日x号凭证,“百姓舞台工程款x元”,所附合同工程款为x元,未见工程量增加相关依据。

(五)土地资源承包经营操作不规范。

一是超期承包土地。

以获取资金为群众修路、架电等为由,超过三年期限的规定对外承包集体土地,并且一次性收取租金。二是土地租赁费应收未收。三是越权发包土地。个别村庄未和有关部门商议,将途经村庄的河坡、山地甚至农田无偿给关系户或者企业使用,造成村集体财产流失风险。

二、反映重点人的问题线索。

建议参考类。

1.x镇后山根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

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x元(发放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党员会议,2017年11月15日党员会议)。

2.x乡x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

2018年2月28日x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计x元。

3.x乡x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

2017年1月26日支付2016年党员会议学习费用x元。

三、意见建议。

(一)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强化责任意识。

(1)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农村“三资”管理的责任主体。强化村级主职干部“三资”管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清理)工作。

(2)突出落实乡镇(街道)的监管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规范化建设,切实将“三资”监管主体责任制落实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辖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3)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监督。

(1)加强乡镇(街道)农经队伍建设。农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调研,按人口规模提出各乡镇(街道)经管站农经员的配备建议,确保农经队伍与当前所承担的村“三资”管理等工作任务相适应。各乡镇(街道)要保持农经干部的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或抽调,做到专职专用。

(2)加强代理会计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力量。根据工作实际配齐配强代理会计力量。二是保障代理会计工资报酬,确保队伍相对稳定。适当提高代理会计工资报酬,建议与乡镇临时工待遇持平。三是建立奖惩制度,制订代理会计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对代理会计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安排专项考核奖励资金。

(3)加强村“三资”管理业务力量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村级出纳、报账员从业资格管理,建议对村级出纳、报账员实行上岗培训和每年轮训。二是逐步规范提高村级出纳、报账员的薪酬及养老保障。

(三)全面落实农村集体经济三年一轮审制度。

(1)县乡两级农村审计机构要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县级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乡级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加强审计资源整合,探索分类审计的形式和途径。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或招投标选定有资质的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实施审计和专项审计。

(四)以规范运营为重点,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1)规范集体三资管理。各乡镇(街道)要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强化资产资源清查制度、台帐制度、承包租赁出让等制度的执行规范,并报乡镇(街道)备案。

(2)规范会计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只可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集体所有收入必须及时解入村银行账户并登记入账,不得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严格对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支付方式的审核,工程项目资金实行银行转账,严禁用现金支付,不得委托结算。实现资金收入时,应当使用发票或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并建立健全票据领用、使用、核销制度。发生支出事项时,应当按规定取得或填制有效的原始凭证。工程项目支出、资产发包租赁收入、借款等票据报账时,须附有成员(代表)会议决议、合同文本、招投标文书等必要的附件。

严厉禁止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行为。

(4)规范村级债权债务管理。1.规范集体举债程序,集体举债必须严格按五议两公开程序操作。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资产负债表的分析和控制,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构要进行风险提示。3.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要以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为前置条件,涉及重大事项的合同要报乡镇(街道)备案。4.重视抓好承包经营合同、租赁协议的结算和兑现。5.乡镇(街道)要积极依照有关政策法规,解决好有关集体“三资”权属争议、债权债务纠纷、呆账坏账处置等历史遗留问题。

(5)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表格清单格式,实行全县统一模板;

实行村级财务公开痕迹管理,对每月的财务公示进行拍照上报乡镇农经站留存;

落实村级财务公开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建议列入村监委主任的年度考核;

做好人员保障,确保各村录入信息及时准确,做好农村财务公开app运用。

(五)以问责考核为抓手,巩固监管工作成效。

(2)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在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村监会绩效考核中的比重。组织部门要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职责履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的内容,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集中整治,形成严管严查的工作态势。

(3)强化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问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报账超过3个月的,列入财务整治重点村。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出现《辞职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及时启动辞职程序。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集体理财的、对集体合理性开支拒不理财签名或抵制理财的等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经属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警示不纠正的,应按程序建议依法罢免。

要加强村级银行公用账户管理,村级资金需按规定程序决策后转账支付,做到应转尽转。

总而言之各乡镇要全面开展本乡镇各村自查自纠,由此及彼,由点到面,举一反三,着力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县对农村“三资”管理开展专项巡察情况报告5则范文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上午好!根据会议的安排,我代表村将我村的“三资”管理工作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汇报。

我村是卢琳市柳林区大龙潭乡的一个彝族村落,位于金沙江西畔、柳林区南部,全村幅员面积21平方公里,下辖8个村民小组,355户、1359人。目前,我村拥有集体可支配资金13万元,1处村委会办公大院、1所芒果专家大院、1所卫生所、1所村小学、59公里公路、2处提灌站、25公里引水工程,1834亩耕地、7820亩荒坡荒地、13500亩芒果经济林地、1家果品公司、1家旅游公司、1个芒果品牌。

在对村集体所拥有的资产、资金、资源的管理工作中,我村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推动发展为目的,结合我村实际,因势利导、真抓实干,全力推进“兴万亩芒果园,建休闲度假村”的发展战略,着力打造以旅游、芒果为主导的特色产业村。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下,在各级各部门的支持下,通过全村人民的努力,实现了由原来的贫困村迈向了小康村。2009年,全村人均纯收入6680元,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农户达180余户。先后荣获了“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文明村”、“全国民主法制示范村”、“省、市、区先进党组织”等称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三资”管理力度一是出台实施意见。2008年2月,出台《混撒拉村“三资”管理实施方案》,提出“三资”管理的目标要求、工作重点、政策措施,通过努力,基本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五化”,即组织网络化、产权明晰化、监督多元化、运行阳光化、管理信息化。

二是建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村总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主任任副组长、村两委委员、村文书、村会计、村理财小组成员、部分村民代表为成员的“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是构筑管理平台。成立了混撒拉村集体“三资”管理办公室,在村委会设立专门办公场所,选好配优工作人员,统一处理财务管理、票据管理、会计核算、建档管理等工作,为“三资”管理工作搭建了有力的平台。

二、规范日常管理,推动“三资”管理工作。

(一)建档造册,摸清“家底”。每年底,由村“三资”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村民代表参与监督,对村集体所有的资产、资金、资源进行认真清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规范的电子管理台账,把清查数据及时向村民公开,并报乡政府备案,做到账目明晰、来去清楚。

(二)建章立制,严把“关口”。按照上级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建立资产清查制度、台账制度、评估制度、承包租赁出让制度、经营制度;建立村级财务票据管理制度、结账报账制度、民主管理制度、非生产性支出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集体收益分配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资源登记簿制度、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等制度,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三)开源节流,管好“袋子”。一是配合村财乡管。村里设专职文书,负责日常报账业务,并做到“四统一”,即统一银行账户管理、统一使用专用票据、统一支出审核把关、统一由乡农经中心代理记账,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使我村财务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运行稳定有序。二是严格控制开支。开支50元以下由村委会分管负责人签字,50至500元由村委会集体研究,500元以上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三是进行精细管理。严格执行村民小组财务制度,每个村民小组由村民选举3名村民代表组成财务审核小组,审核小组对财务支出票据进行审核后,由审核小组和村民小组组长联合签字才可报销;严格执行村委会财务制度,由村民选举5名村民代表组成村财理小组,理财小组对财务票据进行审核后,由理财小组和村委会主任联合签字才可报销。

(四)因势利导,壮大“盘子”。面对耕地少、荒地多的实际,我村理清思路,深挖三资潜能,探索产业兴村的发展道路。一是围绕旅游做文章。以村水库为中心,坚持市场化运作,先后争取资金32万元、自筹170万元,依托山清水秀、村容整洁、民俗淳朴的优势,打造乡村旅游区。2009年成立了卢琳市混撒拉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好了农家乐3个,今年以来,实现旅游收入110万元。二是围绕芒果做文章。近来来,我村利用坡地面积多、光热条件好的自然优势,积极发展芒果产业。通过公开发包规模开发,引导村民分片承包,挖掘了荒地价值;修建了芒果专家大院,培养芒果种植的“土专家”、“田秀才”;成立了德益果品公司,打造“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通过培训指导、生产资料、品牌注册、产品包装、市场销售“五统一”的管理模式,进行产销联合经营,努力提升芒果产业规模效应。今年以来,全村已发展优质晚熟芒果13500亩,产量达到350万公斤,总产值达到1500万元,实现集体收入13万元。

三、创新监督手段,提升“三资”管理绩效。

(一)推进民主监督。积极推行“阳光村务入组入户”工程,通过村务公开平台,利用公开栏、宣传手册等形式,将农村集体“三资”运营情况和各项财务收支,做到按月公开,重大事项按时公开,总体情况年底公开,接受全体村民监督。推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对村级重大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村级经济合同签订、村级支出、财务公开等涉及农村“三资”工作事项,由村支部调查了解群众意见提出事项提议,经村两委商议、支部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后,将决议情况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并由村民选举产生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全程监督整改,保障村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强化审核监督。积极配合区、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对我村“三资”重大事项的经营、出租、发包、招投标、合同签订和各项财务收支票据和资产、资源变动事项的审核,凡是涉及“三资”工作的重大事项,在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前,报乡政府审核通过。严格执行“联审制”,每季度实行由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主持,定期与村民理财小组成员一起进行“现场审核、现场理财、现场结账”的理财监督模式,严格执行领导签字、村民审核、张榜公布等程序,做到程序明晰、账款相符,手续清楚。

(三)创新电子监督。组织力量开发了我村“三资”信息化管理系统,利用该电子管理平台对大额资金支取、合同到期、款项收缴、“三资”公开等内容进行实时登记、实时管理、实时监督,使“三资”管理从事后监管转变为实时、直接、全程监管,促进传统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

各位领导、同志们,“三资”管理是农村的一个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今后我村将以经济总量翻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坚持以“服务发展,惠泽三农”的理念统揽“三资”管理工作,坚定信心、开拓创新、破难而上、苦干实干,做大做优做强全村芒果产业,加快农业休闲旅游产业的建设步伐,力争到2013年全村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早日把我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县对农村“三资”管理开展专项巡察情况报告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2月3日至12月1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业局农经总站和全县20个乡镇29个村的“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资”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三资”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登记的台账管理不完善。在抽查中发现较多村存在资产登记不详、资源无登记的情况。例如横溪镇蓄能村和后山根村,资产登记不详、资源无登记;埠头镇大庄村无台账等。

2.“三年一轮审”制度未有效落实。全县20个乡镇都是以清理代替审计,流于形式,未形成有效的轮审制度。

3.代理中心办公场所未能做到独立。部分乡镇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公场所未按照有关要求做到独立设置,如南峰街道、步路乡、淡竹乡、田市镇、双庙乡的代理中心均设立在便民服务中心,与接受对外业务的民政、残联、市场监督等一起,以开放式窗口的形式设立,票据安全及审核环境受到影响。

4.一村一账户、一村一账套(账套是指存放会计核算对象的所有会计业务数据文件的总称,账套中包含的文件有会计科目、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未落实到位。(1)自然村账户未及时注销。此次巡察中发现全县还剩67个自然村账户未注销,截止目前仅剩湫山乡湖头、黄寮2个自然村账户因法院冻结湖头村账户未注销。(2)账套合并后,自然村的账目未统一纳入行政村的账目中。如横溪镇蓄能村2018年10月14日,收到武警部队公路占用款296380元后,就直接将该款项支付给新渡自然村,并由自然村自行处置,处置情况没有在村账中体现。

5.财务公开制度未有效落实。(1)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财务公开表无固定格式,部分行政村财务公开无签字、无盖章;部分村财务公开表没有每项列出明细清单。(2)乡镇未对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形成有效监管。乡镇对村级财务公开未形成定期检查制度,也没有对村级财务公示进行痕迹管理,保存影像资料。

6.村级工程相关招投标规定不完善。村级自筹资金的工程项目无相关招投标规定,规范性低。

7.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出于村民自治,情况复杂等原因,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监管较少,例如三年一轮审”工作流于形式;对此次农村财务公开app推广不重视,较多乡镇未及时开展宣传推广。

(二)“三资”管理、经办人员精力不到位、结构不合理。

1.农经员未做到专职专用。在现有的农经员队伍中,各乡镇基本配备有1-2个,但农经员未能做到专职专用,大部分乡镇的农经员都兼任驻村等其他乡镇工作,身兼数职的不在少数;个别乡镇农经员缺位,由其他人员代替,例如安岭农经员邱金金借用组织部多年,目前由18年新进公务员暂代,溪港乡农经员空缺由林科员暂代。

2.代理会计队伍稳定性差、部分人员业务素养偏低。乡镇代理会计,无编制,属劳务派遣,每月报酬1200至1950元不等,待遇低,导致代理会计经常离职,队伍稳定性差;部分乡镇代理会计为非财会专业毕业,缺少专业会计业务素养。

3.部分代理会计未能专职专用。部分代理会计在从事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兼任驻村干部。如南峰街道2名代理会计,其中一名兼网格员。上张乡、皤滩乡、淡竹乡的代理会计均兼驻村干部。

4.代理会计配置不合理。一类乡镇工程量大,项目经费支出频繁,往往一个村级或社区的工作量超过三类乡镇的总和,但代理会计只有2名。

5.村级“三资”管理队伍薄弱。(1)部分村主要干部对“三资”严格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2)有些村干部不懂财务业务知识,村监会主任、报账员年龄老化,文化水平不高,业务培训效果很差,业务知识还比较模糊。(3)村级报账员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程度较低,没有专业的知识储备,同时村级报账员无固定报酬,工作量大,待遇低,从客观上造成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困难。

(三)农经员、代理会计履职不到位。

1.未做好督促村级报账员按时结报并及时记账、结账工作。普遍存在村级每月结报不及时的问题。如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44号凭证“枕芯、枕头、棉被61390元”,发票背面注明“2014年农家乐被套”,跨4年后支付原因不明;白塔镇下崔下宅村2017年11月22日至2018年3月31日合计结报一次,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合计结报一次。

2.对村级收支票据审核把关不仔细。

(1)未见清单、未取得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未提供合同、协议等支付材料。如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47号凭证,“苗木款99500元”,无合同无清单;湫山乡杨岸村村老年协会活动经费2月15日3000元、7月7日3000元、9月30日2000元,未附使用清单。

(2)票据与报销事由不相符。横溪镇蓄能村2018年4月30日3号凭证:“付张利明做垃圾槽人工工资82600元,发票开“绿化苗木”;2月10日“党建牌材料及工资98972元,发票开“绿化苗木”;2月11日“红旗渠打坎材料及工资22585元,发票开“绿化苗木”。

(3)不能报销的予以报销。湫山乡杨岸村2018年2月28日3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1380元;横溪镇后山根村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1140元,村两委奖励后山根小学8000元。

(4)无依据入账。如上张乡田垟村2018年1月31日4号凭证,一事一议路基建设补助29万及2018年1月31日5号凭证旧房拆迁补助56.2万元,代理会计做账时未附银行进帐单。

3.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村集体经济财务情况。如淡竹乡下叶村账面余额与实际银行账户余额不一致(部分已付款项未及时入账);步路乡2018年7月31日40号凭证煤气公司钢瓶押金4只,每只150元计600元,科目应记“其他应收款-押金”错记入管理费列支。

(四)村级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1.部分村还存在坐收坐支的情况。如白塔镇下崔下宅村2018年11月29日14号凭证收入5笔55344元坐收坐支。

2.仍然存在用现金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在工程款的支付过程中,部分村未能按照有关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支付,而是以现金的形式予以支付。如淡竹乡淡竹村2018年3月22日19号凭证显示一笔铁索桥测量费15000元,用现金支付;上张乡田垟村2018年4月8日10号凭证付新农村建设材料款128409元,用现金支付。

3.集体举债、大额资金使用未按“五议两公开”程序规范决策,风险较大。

(1)集体举债不规范。集体举债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如湫山乡湫山村2018年3月31日4号凭证,向蒋文东借款10万元,未见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集体举债无银行进账记录。如横溪镇后山根村2018年7月10日借款6万和2万,9月27日借款10万,10月19日借款5万,共计23万,村基本账户无银行进账记录。

(2)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如南峰街道清口园村2018年1月22日25号凭证付2016年、2017年误工补贴151117元,没有附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田市镇2018年11月1日16号凭证,前景村青垚塘水库清污泥工程款137550元,合同约定工程款46.3万元,未附招投标相关资料,所附村民代表会议人数不符合法定人数,仅有14个村民代表签名。

4.部分村存在以白条抵库。广度乡朝阳村西角自然村2017年1月至12月多次支付2004年的欠款白条29619.7元。

5.工程变更无相关手续。如下各镇羊棚头村2018年5月31日记账凭证,支付30万沥青路面工程款无合同,此工程为追加工程,未公开招投标,未签订合同;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22号凭证,“百姓舞台工程款250910.95元”,所附合同工程款为198000元,未见工程量增加相关依据。

建议参考类。

1.横溪镇后山根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1140元(发放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党员会议,2017年11月15日党员会议)。

2.湫山乡杨岸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8年2月28日3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计1380元。

3.广度乡朝阳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7年1月26日支付2016年党员会议学习费用6000元。

(一)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强化责任意识。

(1)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农村“三资”管理的责任主体。强化村级主职干部“三资”管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清理)工作。

(2)突出落实乡镇(街道)的监管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规范化建设,切实将“三资”监管主体责任制落实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辖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3)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监督。

(1)加强乡镇(街道)农经队伍建设。农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调研,按人口规模提出各乡镇(街道)经管站农经员的配备建议,确保农经队伍与当前所承担的村“三资”管理等工作任务相适应。各乡镇(街道)要保持农经干部的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或抽调,做到专职专用。

(2)加强代理会计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力量。根据工作实际配齐配强代理会计力量。二是保障代理会计工资报酬,确保队伍相对稳定。适当提高代理会计工资报酬,建议与乡镇临时工待遇持平。三是建立奖惩制度,制订代理会计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对代理会计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安排专项考核奖励资金。

(3)加强村“三资”管理业务力量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村级出纳、报账员从业资格管理,建议对村级出纳、报账员实行上岗培训和每年轮训。二是逐步规范提高村级出纳、报账员的薪酬及养老保障。

(三)全面落实农村集体经济三年一轮审制度。

(1)县乡两级农村审计机构要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县级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乡级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加强审计资源整合,探索分类审计的形式和途径。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或招投标选定有资质的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实施审计和专项审计。

(2)加强审计结果应用。1.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其限期整改,实行“回头看”,加强监督检查,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处理;2.将普遍性、制度性、规律性的问题形成审计专报上报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审计成果转化。

(四)以规范运营为重点,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1)规范集体三资管理。各乡镇(街道)要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强化资产资源清查制度、台帐制度、承包租赁出让等制度的执行规范,并报乡镇(街道)备案。

(2)规范会计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只可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集体所有收入必须及时解入村银行账户并登记入账,不得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严格对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支付方式的审核,工程项目资金实行银行转账,严禁用现金支付,不得委托结算。实现资金收入时,应当使用发票或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并建立健全票据领用、使用、核销制度。发生支出事项时,应当按规定取得或填制有效的原始凭证。工程项目支出、资产发包租赁收入、借款等票据报账时,须附有成员(代表)会议决议、合同文本、招投标文书等必要的附件。

(3)规范村级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执行有关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村干部报酬要坚持与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当地居民收入水平相联系、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相挂钩的原则。严格执行村级非生产性开支预算预警管理制度,落实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落实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费用审核制度和限额制度,报乡镇(街道)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列支;严厉禁止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行为。

(4)规范村级债权债务管理。1.规范集体举债程序,集体举债必须严格按五议两公开程序操作。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资产负债表的分析和控制,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构要进行风险提示。3.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要以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为前置条件,涉及重大事项的合同要报乡镇(街道)备案。4.重视抓好承包经营合同、租赁协议的结算和兑现。5.乡镇(街道)要积极依照有关政策法规,解决好有关集体“三资”权属争议、债权债务纠纷、呆账坏账处置等历史遗留问题。

(5)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表格清单格式,实行全县统一模板;涉及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及分配情况,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投资及收益(亏损)情况,集体工程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专项公开;实行村级财务公开痕迹管理,对每月的财务公示进行拍照上报乡镇农经站留存;落实村级财务公开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建议列入村监委主任的年度考核;做好人员保障,确保各村录入信息及时准确,做好农村财务公开app运用。

(五)以问责考核为抓手,巩固监管工作成效。

(1)明确职责,强化行为规范。县农业主管部门对存在有下列监管不规范行为负主要责任:一是未做好农经业务指导工作;二是未制定全县“三年一轮审”计划。乡镇(街道)应对存在有下列监管不规范行为负主要责任:一是乡镇(街道)农经农经员、代理会计未专职专用的;二是乡镇(街道)农村“三资”监管代理服务机构、办公设施等配备不齐全,造成“三资”代理不能正常运作,影响村集体资产管理与监督的;三是没有制定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具体规定或管理监督措施不力的;四是未落实“三年一轮审”制度,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整改意见、处罚决定监督落实不到位的。

(2)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在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村监会绩效考核中的比重。组织部门要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职责履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的内容,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集中整治,形成严管严查的工作态势。

(3)强化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问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报账超过3个月的,列入财务整治重点村。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出现《辞职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及时启动辞职程序。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集体理财的、对集体合理性开支拒不理财签名或抵制理财的等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经属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警示不纠正的,应按程序建议依法罢免。

要求各乡镇以此次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为基础,全面开展本乡镇各村自查自纠,由此及彼,由点到面,举一反三,着力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县对农村“三资”管理开展专项巡察情况报告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2月3日至12月1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业局农经总站和全县20个乡镇29个村的“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资”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三资”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登记的台账管理不完善。在抽查中发现较多村存在资产登记不详、资源无登记的情况。例如横溪镇蓄能村和后山根村,资产登记不详、资源无登记;埠头镇大庄村无台账等。

2.“三年一轮审”制度未有效落实。全县20个乡镇都是以清理代替审计,流于形式,未形成有效的轮审制度。

3.代理中心办公场所未能做到独立。部分乡镇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公场所未按照有关要求做到独立设置,如南峰街道、步路乡、淡竹乡、田市镇、双庙乡的代理中心均设立在便民服务中心,与接受对外业务的民政、残联、市场监督等一起,以开放式窗口的形式设立,票据安全及审核环境受到影响。

4.一村一账户、一村一账套(账套是指存放会计核算对象的所有会计业务数据文件的总称,账套中包含的文件有会计科目、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未落实到位。(1)自然村账户未及时注销。此次巡察中发现全县还剩67个自然村账户未注销,截止目前仅剩湫山乡湖头、黄寮2个自然村账户因法院冻结湖头村账户未注销。(2)账套合并后,自然村的账目未统一纳入行政村的账目中。如横溪镇蓄能村2018年10月14日,收到武警部队公路占用款296380元后,就直接将该款项支付给新渡自然村,并由自然村自行处置,处置情况没有在村账中体现。

5.财务公开制度未有效落实。(1)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财务公开表无固定格式,部分行政村财务公开无签字、无盖章;部分村财务公开表没有每项列出明细清单。(2)乡镇未对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形成有效监管。乡镇对村级财务公开未形成定期检查制度,也没有对村级财务公示进行痕迹管理,保存影像资料。

6.村级工程相关招投标规定不完善。村级自筹资金的工程项目无相关招投标规定,规范性低。

7.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出于村民自治,情况复杂等原因,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监管较少,例如三年一轮审”工作流于形式;对此次农村财务公开app推广不重视,较多乡镇未及时开展宣传推广。

(二)“三资”管理、经办人员精力不到位、结构不合理。

1.农经员未做到专职专用。在现有的农经员队伍中,各乡镇基本配备有1-2个,但农经员未能做到专职专用,大部分乡镇的农经员都兼任驻村等其他乡镇工作,身兼数职的不在少数;个别乡镇农经员缺位,由其他人员代替,例如安岭农经员邱金金借用组织部多年,目前由18年新进公务员暂代,溪港乡农经员空缺由林科员暂代。

2.代理会计队伍稳定性差、部分人员业务素养偏低。乡镇代理会计,无编制,属劳务派遣,每月报酬1200至1950元不等,待遇低,导致代理会计经常离职,队伍稳定性差;部分乡镇代理会计为非财会专业毕业,缺少专业会计业务素养。

3.部分代理会计未能专职专用。部分代理会计在从事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兼任驻村干部。如南峰街道2名代理会计,其中一名兼网格员。上张乡、皤滩乡、淡竹乡的代理会计均兼驻村干部。

4.代理会计配置不合理。一类乡镇工程量大,项目经费支出频繁,往往一个村级或社区的工作量超过三类乡镇的总和,但代理会计只有2名。

5.村级“三资”管理队伍薄弱。(1)部分村主要干部对“三资”严格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2)有些村干部不懂财务业务知识,村监会主任、报账员年龄老化,文化水平不高,业务培训效果很差,业务知识还比较模糊。(3)村级报账员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程度较低,没有专业的知识储备,同时村级报账员无固定报酬,工作量大,待遇低,从客观上造成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困难。

(三)农经员、代理会计履职不到位。

1.未做好督促村级报账员按时结报并及时记账、结账工作。普遍存在村级每月结报不及时的问题。如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44号凭证“枕芯、枕头、棉被61390元”,发票背面注明“2014年农家乐被套”,跨4年后支付原因不明;白塔镇下崔下宅村2017年11月22日至2018年3月31日合计结报一次,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合计结报一次。

2.对村级收支票据审核把关不仔细。

(1)未见清单、未取得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未提供合同、协议等支付材料。如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47号凭证,“苗木款99500元”,无合同无清单;湫山乡杨岸村村老年协会活动经费2月15日3000元、7月7日3000元、9月30日2000元,未附使用清单。

(2)票据与报销事由不相符。横溪镇蓄能村2018年4月30日3号凭证:“付张利明做垃圾槽人工工资82600元,发票开“绿化苗木”;2月10日“党建牌材料及工资98972元,发票开“绿化苗木”;2月11日“红旗渠打坎材料及工资22585元,发票开“绿化苗木”。

(3)不能报销的予以报销。湫山乡杨岸村2018年2月28日3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1380元;横溪镇后山根村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1140元,村两委奖励后山根小学8000元。

(4)无依据入账。如上张乡田垟村2018年1月31日4号凭证,一事一议路基建设补助29万及2018年1月31日5号凭证旧房拆迁补助56.2万元,代理会计做账时未附银行进帐单。

3.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村集体经济财务情况。如淡竹乡下叶村账面余额与实际银行账户余额不一致(部分已付款项未及时入账);步路乡2018年7月31日40号凭证煤气公司钢瓶押金4只,每只150元计600元,科目应记“其他应收款-押金”错记入管理费列支。

(四)村级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1.部分村还存在坐收坐支的情况。如白塔镇下崔下宅村2018年11月29日14号凭证收入5笔55344元坐收坐支。

2.仍然存在用现金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在工程款的支付过程中,部分村未能按照有关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支付,而是以现金的形式予以支付。如淡竹乡淡竹村2018年3月22日19号凭证显示一笔铁索桥测量费15000元,用现金支付;上张乡田垟村2018年4月8日10号凭证付新农村建设材料款128409元,用现金支付。

3.集体举债、大额资金使用未按“五议两公开”程序规范决策,风险较大。

(1)集体举债不规范。集体举债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如湫山乡湫山村2018年3月31日4号凭证,向蒋文东借款10万元,未见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集体举债无银行进账记录。如横溪镇后山根村2018年7月10日借款6万和2万,9月27日借款10万,10月19日借款5万,共计23万,村基本账户无银行进账记录。

(2)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如南峰街道清口园村2018年1月22日25号凭证付2016年、2017年误工补贴151117元,没有附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田市镇2018年11月1日16号凭证,前景村青垚塘水库清污泥工程款137550元,合同约定工程款46.3万元,未附招投标相关资料,所附村民代表会议人数不符合法定人数,仅有14个村民代表签名。

4.部分村存在以白条抵库。广度乡朝阳村西角自然村2017年1月至12月多次支付2004年的欠款白条29619.7元。

5.工程变更无相关手续。如下各镇羊棚头村2018年5月31日记账凭证,支付30万沥青路面工程款无合同,此工程为追加工程,未公开招投标,未签订合同;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22号凭证,“百姓舞台工程款250910.95元”,所附合同工程款为198000元,未见工程量增加相关依据。

建议参考类。

1.横溪镇后山根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1140元(发放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党员会议,2017年11月15日党员会议)。

2.湫山乡杨岸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8年2月28日3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计1380元。

3.广度乡朝阳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7年1月26日支付2016年党员会议学习费用6000元。

(一)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强化责任意识。

(1)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农村“三资”管理的责任主体。强化村级主职干部“三资”管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清理)工作。

(2)突出落实乡镇(街道)的监管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规范化建设,切实将“三资”监管主体责任制落实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辖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3)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监督。

(1)加强乡镇(街道)农经队伍建设。农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调研,按人口规模提出各乡镇(街道)经管站农经员的配备建议,确保农经队伍与当前所承担的村“三资”管理等工作任务相适应。各乡镇(街道)要保持农经干部的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或抽调,做到专职专用。

(2)加强代理会计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力量。根据工作实际配齐配强代理会计力量。二是保障代理会计工资报酬,确保队伍相对稳定。适当提高代理会计工资报酬,建议与乡镇临时工待遇持平。三是建立奖惩制度,制订代理会计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对代理会计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安排专项考核奖励资金。

(3)加强村“三资”管理业务力量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村级出纳、报账员从业资格管理,建议对村级出纳、报账员实行上岗培训和每年轮训。二是逐步规范提高村级出纳、报账员的薪酬及养老保障。

(三)全面落实农村集体经济三年一轮审制度。

(1)县乡两级农村审计机构要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县级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乡级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加强审计资源整合,探索分类审计的形式和途径。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或招投标选定有资质的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实施审计和专项审计。

(2)加强审计结果应用。1.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其限期整改,实行“回头看”,加强监督检查,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处理;2.将普遍性、制度性、规律性的问题形成审计专报上报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审计成果转化。

(四)以规范运营为重点,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1)规范集体三资管理。各乡镇(街道)要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强化资产资源清查制度、台帐制度、承包租赁出让等制度的执行规范,并报乡镇(街道)备案。

(2)规范会计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只可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集体所有收入必须及时解入村银行账户并登记入账,不得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严格对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支付方式的审核,工程项目资金实行银行转账,严禁用现金支付,不得委托结算。实现资金收入时,应当使用发票或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并建立健全票据领用、使用、核销制度。发生支出事项时,应当按规定取得或填制有效的原始凭证。工程项目支出、资产发包租赁收入、借款等票据报账时,须附有成员(代表)会议决议、合同文本、招投标文书等必要的附件。

(3)规范村级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执行有关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村干部报酬要坚持与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当地居民收入水平相联系、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相挂钩的原则。严格执行村级非生产性开支预算预警管理制度,落实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落实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费用审核制度和限额制度,报乡镇(街道)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列支;严厉禁止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行为。

(4)规范村级债权债务管理。1.规范集体举债程序,集体举债必须严格按五议两公开程序操作。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资产负债表的分析和控制,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构要进行风险提示。3.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要以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为前置条件,涉及重大事项的合同要报乡镇(街道)备案。4.重视抓好承包经营合同、租赁协议的结算和兑现。5.乡镇(街道)要积极依照有关政策法规,解决好有关集体“三资”权属争议、债权债务纠纷、呆账坏账处置等历史遗留问题。

(5)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表格清单格式,实行全县统一模板;涉及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及分配情况,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投资及收益(亏损)情况,集体工程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专项公开;实行村级财务公开痕迹管理,对每月的财务公示进行拍照上报乡镇农经站留存;落实村级财务公开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建议列入村监委主任的年度考核;做好人员保障,确保各村录入信息及时准确,做好农村财务公开app运用。

(五)以问责考核为抓手,巩固监管工作成效。

(1)明确职责,强化行为规范。县农业主管部门对存在有下列监管不规范行为负主要责任:一是未做好农经业务指导工作;二是未制定全县“三年一轮审”计划。乡镇(街道)应对存在有下列监管不规范行为负主要责任:一是乡镇(街道)农经农经员、代理会计未专职专用的;二是乡镇(街道)农村“三资”监管代理服务机构、办公设施等配备不齐全,造成“三资”代理不能正常运作,影响村集体资产管理与监督的;三是没有制定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具体规定或管理监督措施不力的;四是未落实“三年一轮审”制度,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整改意见、处罚决定监督落实不到位的。

(2)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在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村监会绩效考核中的比重。组织部门要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职责履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的内容,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集中整治,形成严管严查的工作态势。

(3)强化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问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报账超过3个月的,列入财务整治重点村。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出现《辞职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及时启动辞职程序。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集体理财的、对集体合理性开支拒不理财签名或抵制理财的等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经属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警示不纠正的,应按程序建议依法罢免。

要求各乡镇以此次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为基础,全面开展本乡镇各村自查自纠,由此及彼,由点到面,举一反三,着力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县对农村“三资”管理开展专项巡察情况报告5则范文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一直是农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去年以来,博湖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把加强农村“三资”管理作为重要抓手,坚持公开、民主、规范的原则,全面打造村级“阳光”财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县委、县人民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方案》、《关于规范村集体资产承包经营的通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制度、民主管理制度、资产评估制度、公开招标制度、财务年检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农村“三资”全面实行规范化管理。

二、实行委托代理制度。从1997年起,在全县6个乡镇26个行政村实行“村账乡管村用”,由各乡镇农经站统一代理各村账务,做到“四统一”,一是统一银行账户。在农村信用社设立“村集体专户”,各村的自有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资产处置和资源开发变现收入等,全部纳入“村集体专户”,由乡镇农经站以村为单位分户记账核算;二是统一审核把关。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即支即报,重大项目开支,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研究,报乡镇政府同意后,由乡镇农经站办理拨款手续。三是统一代理记账。各村取消会计和出纳岗位,改设一名报账员,负责向乡镇农经站报账。每张入账票据须经过村组织负责人审批,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然后经过代理会计复核和乡镇农经站站长审验后方可入账。

三、村级财务集中清理整顿。

年初,县农经局财务审计人员对塔温觉肯乡的6个村和查干诺尔乡的1个村进行了财务审计,审计金额达65万元。对6个村2003年以前的帐务进行了整理。

四、完善财务审计制度。一是实行季度听审制度。乡镇纪委每季度召开一次村纪检委员会议,听取上该村一季度“三资”管理情况,发现有问题的村或个人及时进行教育,对查证属实违纪的坚决查处。二是实行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在村“两委”班子换届前,对村干部在任期间财务制度执行情况、集体资产和资源的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开。三是实行农村集体财务“三年轮审”制度。每年由县农经局确定部分村进行常规审计,每三年对全县村级财务审计一遍。四是实行项目竣工审计。5万元以上的村级新建项目,必须经县审计部门审计后,方可进行竣工决算。

五、开展一事一议活动。我县各村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向农牧民筹资筹劳。筹资筹劳时由村民委员会事前作预算,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将筹资筹劳情况报乡农经站审核,经乡人民政府审批,县农经局备案。村委会向农民筹资时按“民主议事,上限控制,专款专用,张榜公布”的规定执行,筹资款完全用在议事项目上,没有挪用现象。村级接待费均为零控制。今年,全县开展“一事一议”共9次,村级集体收入105万元,集体土地6819亩,发展村级公益事业投入资金305万元。

新农村档案管理情况调查报告

2011年9月5日至11月3日,我分别到荣成成山镇的马山村考察调研。调研期间,分别召开村长、村民座谈会,深入多户村民访问,发放调查问卷等,现将调查结果汇总如下。

一、现状概述。

马山村位于荣成市成山镇东部,是全市建设现代化新农村的主要阵地之一。村庄共500户,总人口1800人,党员37人,社会总产值3927.2万,人均收入6452元,集体可用资金12万人,固定资产138万元,耕地面积947亩,山村面积1797亩,果林30亩,农业总产值240.4万元。私营企业3家,工商服务16家,工业总产值1300万元,利税30万元。马山村土地覆盖面积较多,空气环境质量良好,适应农业种植与旅游业开发。

经过多年来乡镇工作的加快发展和城市功能的辐射带动,马山村具备了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发展优势,目前正处于城市化加快推进和经济社会加快转轨转型的关键时期。目前全村人均收入达3680元,社会总产值达到2957万元以上,小康户达到486户,占总户数的95%,村全体经济提高到25万元。计划生育率达99%,新发展党员3-5名,培养积极分子5名。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三个代表”的指导下,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马山村加快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步伐,农村经济社会取得了较快发展,环境面貌得到了明显改善。全村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住房饮水,文化卫生等方面进一步提高和改善。2008年起,马山村进行自然水改造工程,目前自来水入户率已达100%,村民的饮水问题基本解决。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马山村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与过去相比有了很大变化,但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标准和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还有下列因素制约着农村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

1、农民增收后劲不足。农村土地有限,加之农业生产方式落后,在农作物种植和畜产品养殖过程中,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更忽视了品牌效应;农产品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不高,竞争力较弱;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缓慢,经济效益普遍偏低,对农民增收的支撑能力弱,农民从事二、三产业收入较少,农民增收后劲不足。

2、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改善投入不足。虽然一再加大农业基建投资,但农业基建投资占全区基建投资的比重并没有提高,严重制约了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因素。由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居民住户设施配套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的现象相当普遍,有些村没有文化设施,村民没有集体文化生活,也没有生产和生活垃圾、污水等处理设施,从而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马山村由于村庄面积大,完善基础设施需要投入的资金大,早期改建的道路由于日久失修,路面坑坑洼洼,污水横流,改善村内的环境已是该村的重点问题。

放经营不能集约经营,严重地制约了农民的增收。在道德素质方面,赌博、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有抬头的趋势。农民素质不高的现状严重制约着和谐社会发展的进程。

4、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建设滞后。目前,农村大部分没有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生一场大病往往意味返贫。尽管近年来农村居民科技和文化水平有很大提高,但总体来看,科技文化投入不足,底子薄、人才缺、资金少、设施差的状况未从根本上改变。

三、对策及建议。

1、以新理念推进城乡一体化。确立城乡互动发展理念,从农村实际出发,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要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平等、和谐、优势互补的城乡关系。加快整合城乡各种资源,实现劳动力、资金、信息、技术、土地等要素在城乡间的有序流动,交通、水利、能源、环保、科教文卫等资源的城乡共享。加速城乡经济融合,从而形成地位平等、开放互通、互补互促、共同进步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例如:马山村,残旧的村落,大刹美丽的星湖景区,可否借力借资旅游等部门,共同改善村容村貌,使之成为一个旅游景点。

2、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干部服务、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政府主导,主要是服务、调查研究,同时制定政策、创造条件、把握方向。在动员社会参与方面,政府应采取措施,抽调干部到基层帮扶,例如:马山村的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有市直单位到社区挂点结对,开展社区党建共商、事务共管、资源共享、文明共创、难题共解、活动共办等共建活动,建出了成效;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主体,各个村、各个农民的切身利益不一样,要尊重农民的发言权。马山村坚持群众自愿原则,通过宣传教育,村民纷纷要求改厕、拆除猪舍、粪棚及整治房前屋后卫生环境。在镇委镇政府的指导下,以及市规划局、区文明办和爱卫办、外经贸局等市区部门在人力、资金及技术上的大力支持下,在“五改五有五化”中,循序渐进地完善各项设施。

3、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培育主导产业,增加农民收入。政府要用现代工业的理念谋划农业发展,为农民增收创造宽松的内外环境,让老百姓持续增收,分享发展的成果。抓住招商引资,突破征地难点,加快工业发展。加大村镇工业园区和物业建设力度,建造适租对路的厂房。发展城市经济,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与房地产商合作,使房地产业逐步向河旁、岩前、沙湖、石牌、东岗等延伸。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实现农民就地转移。培育新产业,发展城市特色农业,例如:引导花卉园林业的发展;引进、推广养殖“名、优、特、稀”水产品,丰富本地产“菜篮子”等。

4、培育新型农民,不断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农民的发展意识、效率意识、竞争意识增强了,才能村村谋发展、户户思创业,形成良好的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要为农民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使他们能够掌握新技术,了解新信息,增强致富发展的本领;开展法律知识学习,使农民真正达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完善乡村文化设施,扶持发展各种文化团体,充实、丰富和活跃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引导农民崇尚科学,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5、改善农民生活状态,努力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群众对生产生活环境问题越来越关注。抓好环境综合治理,解决长期影响农村环境文明的老大难问题,以农村的道路、电网、饮水、通信、市场设施等建设为重点,加强农村的公共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的生产条件和农民的生活环境,实现村庄绿化、路面硬化、村道亮化、环境美化。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联系,更加自觉、主动地投身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尽快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其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社会和谐离不开广阔农村的社会和谐。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缓解农村的社会矛盾,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为推动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与法治建设,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市人大农委于今年6至7月组织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调研,听取了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到九龙坡区、璧山区、武隆县、云阳县,进行了实地调研。38个涉农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也开展了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定宇参加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农村集体资产是指依法属于乡(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我市已于20**年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和部分资产进行了清理。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盘活用好和规范监管农村集体资产,加快建立新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20**年8月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和市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渝府发〔20**〕41号),要求全市在充分运用20**年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基础上,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和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摸清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底数,探索建立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及管理制度。

(一)认真开展清理,基本完成清产核资。

按照要求,清产核资分为启动(20**年9-10月)、清理(20**年11月至20**年1月)、总结(20**年2月)三个阶段,统计数据时点为20**年12月31日。截止目前,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已基本结束,已初步摸清了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存量、结构、分布和管理使用情况,基本达到了账款、账实、账账相符,基本做到了本次清产核资结果完整、真实、有效。

截至20**年12月31日,全市38个涉农区县(自治县)(含万盛经开区,下同)954个乡镇(含涉农街道,下同)中,共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88711个开展了清产核资,其中:乡镇级集体88个,村(居)级集体9501个,组(社)级集体79027个,另有乡镇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独办、控股的企业及组织95个。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两部分总额804.8亿元,其中,货币资金55.0亿元,固定资产577.7亿元。全市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总面积为10533.2万亩,主要包括:

一是农用地面积9524.4万亩,其中,耕地3668.2万亩,园地397.7万亩,林地5346.1万亩,草地52.8万亩。

二是建设用地550.5万亩,包括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43.9万亩,交通运输用地1.3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3万亩。

三是未利用地面积458.3万亩,其中草地409.9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5万亩,其他用地40.9万亩。全市农村集体所有的道路设施(指乡道、村道)10.3万公里,其中乡道1.5万公里、村道8.7万公里。全市农村集体所有的小型水库2272座,小型水闸112座,小水电站665座,机电井1273眼,水土保持工程1198处,小型灌溉排水泵站7932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9597处,山坪塘16.2万口,窖池11.1万口,节水灌溉工程70.3万亩,小型堤防830.4公里,小型渠道3.4万公里,以及其他小微型水利工程7.1万处。(见附表)。

(二)深化重点改革,推进量化确权试点。

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是我市深化改革25项重点改革专项之一,是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是全市清产核资工作的延续和深入,对于盘活集体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有着重要的作用。

改革试点工作由市政府牵头,成立了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18家有关部门组成,统筹安排,落实工作职责。按照“全面清理、明晰归属、量化确权、依法治理、合理分配、健全制度”的总思路在各区县(自治县)选择2个乡镇、每个乡镇选择1-2个农村(组、社)集体经济组织开展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并分为准备(20**年9-10月)、实施(20**年11月至20**年6月)、总结(20**年7-8月)三个阶段。具体做法:

一是资产界定。对集体经济组织各类资产进行分类,准确界定适合量化的经营性资产、可转化经营利用的非经营性资产。对行政类、公共服务类非经营性资产和已经确权到户的农村“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土地资产,以及集体预留机动地、农民自留地、饲料地等土地资产,原则上不再量化确权到户。

二是成员界定。主要采取综合考虑历史原因、户籍变化、贡献大小等因素,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充分民主讨论后共同认定。

三是量化确股。将适合量化确股的资产,按照评估价值和股份数量量化到人,在股权设置上多数按照人口股和农龄股折股量化到人后,再发放股权证。

四是法人主体登记。有的是以公司名义进行登记,大多数未能登记,只是按照股份合作社原则,制定章程,完善有关管理制度。

全市38个涉农区县选择了320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试点,其中,村级180个,组(社)级140个。截止目前,已有308个试点集体经济组织完成资产界定,220个试点集体经济组织完成资产价值认定,193个试点集体经济组织完成了成员界定,已界定成员人数36.5万人,96个村集体完成股份设置,已设置股份787.2万股。在量化确权改革的同时,试点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开展资产盘活和资产有效经营形式的探索,已通过租赁、流转、地票交易等方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2106万元。调研中了解到,九龙坡区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工作,辖区106个村中,具备条件的94个村全面开展并完成了资产量化确权改革。武隆县白马镇铁佛村铁佛组以20**年户口关系为基础,明确成员身份,一人一股,将现金资产确权给股民,实行“生不增,死不减”的股权管理模式。璧山县新堰村在改革中,股权确立后实行增人不增、减人不减、配置到人。

(三)促进规范管理,扎实搞好各项工作。

各级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了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指导和服务,着重推进委托代理、财务公开、财务规范化、审计监督、平台建设以及产权改革试点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1.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实行委托代理和财务公开。

一是全市推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制度。多地成立了镇级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坚持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和监督权不变,保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会计主体法律地位和理财机制不变。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为各村、社提供会计核算服务,实行电算化管理,监督集体资产运作,促使财务管理走向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截止到20**年底,全市实行农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的乡镇(或涉农街道,下同)870个,占乡镇总数的91.2%,涉及村级单位8549个,占比达到92.6%。

二是实行财务公开制度。规定村和社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财务收支明细、集体资产的出租、出借、重大经济事项等必须及时定期公开。据统计,全市实行财务公开的的村达9227个,建立村民主理财小组的村数8784个,分别占总数的99.9%和95.2%,除个别村外,村级的主要财务事项向全体村民作了公开。

2.加强平台建设,建立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信息平台。

全市实行财务电算化的乡镇737个,占乡镇总数的77.3%,涉及村(居)委6575个,占村(居)委总数的71.2%。20**年起在全市开展“三资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当年实施20个区县(自治县)。其中,九龙坡区、永川区、璧山区、綦江区、云阳县等区县已建成了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了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运营适时记录、分析、预测、预警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加强了对村组固定资产、集体土地等资源监管,建立了区县级监管汇总、镇街级做账录入、村社报账查询的管理模式。

3.加强民主监督,构建“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监督体制。事前,村级财务实行收、支预(决)算制度;事中,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审查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及村务公开执行情况;事后,坚持实行定期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的审计监督工作。20**年全市开展了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共审计单位14768个,全市除7个村因财务资料冻结等情况无法实施审计外,其余村均进行了审计,共审计村(居)民委员会成员42831人,平均每个村(居)委会审计4人以上;审计资产125.3亿元,负债34亿元,所有者权益91.3亿元。审计共发现违纪单位267个,违纪金额1016.3万元。通过实施审计,增强了农村基层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妥善处理了一批难点、热点问题,震慑、教育了一大批干部,深受广大群众欢迎。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清产核资中家底数的问题。

虽然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基本完成了本次清产核资工作,但由于这项工作十分复杂,涉及面广,分布范围广,政策性强,加上农村集体资产种类繁多,统计标准、口径不够统一,价值认定难度大,审核工作不细致等原因,导致区县(自治县)上报汇总数据与市级相关部门行业认定数据不尽一致,部分统计数据差异较大,家底数不够全面和清楚。部分资产如校舍、五保家园、村卫生室、村文化室(村文化服务中心)等,个别区县未填报,需要进一步核实。这次清理乡镇和村一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比较清楚,但组(社)一级数据反映不够全面。

(二)量化确权改革试点中反映出的问题。

1.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问题。

一是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未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作出明确的界定,加上历史遗留等原因,对“农嫁女”、农转非人员、轮换工、去逝者等人员在股东身份和股利享受等方面各地的规定都不一致,在实施中社员之间往往争议较大。

二是三峡移民的确股确权问题。在调研中发现,涉及三峡移民的区县(自治县)普遍存在移民的确股确权问题。以云阳县青龙街道马沱村为例,该村涉及外迁移民、后靠安置到其它村的移民等特殊对象界定。

外迁移民和后靠安置到其它村的移民如果在本村确股确权,本村村民难以接受,如果不在迁出地确股确权,外迁移民对原有集体经营资产确实做过贡献。针对这类人员的确权确股问题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作出明确规定。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涉及到集体利益的'再分配,如果在股东对象和股利享受上没有妥当处理,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出现与土地征收一样大范围的上访,激化社会矛盾。

由于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形成时间长、跨度大、来源渠道多、历经多次基层建制调整变化,导致在资产界定中,有的地方存在国家、集体、企业以及个人所有权性质混淆,甚至将集体经济组织投工投劳和筹资兴建的学校界定为国有资产,有的把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建设的农村公益设施,简单界定为国有资产,造成部分集体资产归属不清,甚至改变归属。特别是农村学校校舍资产(包括校舍占地和地上附着物),权属争议比较突出。

3.社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登记问题。

由于目前国家还没有社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专门法律法规,我市20**年出台的《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仅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做了相关规定,没有规定法人注册登记制度,且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形势发展。因此,以社区股份合作社名称登记缺乏依据。如果以企业法人进行注册登记,不但要交所得税(原来集体经济组织不用交所得税),还要代交股民的“红利税”,还有增值税、资产过户费等。如果以社团法人进行登记,则不能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4.股权流通转让问题。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的股权证是由有关部门或单位监制,合作社内部制发的,仅作为合作社收益分配的内部凭证。有关法律没有对该项改革中所面临的股权证等新问题做出具体规定,难以得到国家和有关部门的确认,更难得到市场和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同。加上股份合作社的资产所有权仍为成员集体所有,这意味着股权只作为成员享受收益分配的依据,而不能在市场上流转交易。

(三)管理体制不顺且力量薄弱。

一是管理机构不统一。

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职责,区县主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少数区县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监督管理由财政部门承担;同一个区县的乡镇却由经发办、党政办、财政所、以及农业服务中心等不同机构承担,而同一个乡镇更存在由财政所、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三个部门各自承担一部分的情况。

二是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区县、乡镇从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少,取得会计、审计等专业资格的更少;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占绝大多数,乡镇工作安排较为随意,常常是年年培训,年年新人。村(居)委会无专职岗位,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观念意识差等,影响了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

下一步,要紧紧围绕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点任务,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管理,继续探索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加强集体资产管理法制建设,促进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让农民享受到改革发展的红利。

(一)分类摸清家底,打好改革基础。

全面清产核资是改革试点的基础性工作,是量化确权的前提条件,是改革任务顺利完成的保证。各级相关部门要统一资产统计标准、口径,特别是目前市级部门掌握情况与区县上报数据仍有较大差异的部分行业农村集体资产,要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国土、交通、水利、林业、民政、卫计、文化、教育资产等数据,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清产核资数据关联性、准确性审核和指导,确认清理数据,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力求数据有来源、有出处,真实有效,不能模糊,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继续推进量化确权,总结经验及扩大试点。

继续开展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对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政策研究,探寻破解的方法,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巩固改革成果,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要求,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资产经营利用,严格落实章程规定的分配制度,让广大农民获得更多的股权收益。在本次改革试点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提出进一步开展改革试点的工作建议,逐步扩大改革试点面。要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和加强交易管理。市级相关部门要开展三峡移民后续问题专题调研,针对三峡移民人员股权问题制定相关政策。积极探索改革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工商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关办法,实现改革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依法经营和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强化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注重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加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和查处力度,坚决制止和查处平调、挪用、挤占、私分集体资产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是规范集体财务管理。

建立健全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严格收支审批,努力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完善财务或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制度,建设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平台。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规范村社干部各项经费使用和开支。

三是加强民主管理。

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重大投资决策和建设项目须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通过,真正让农民拥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是完善监督机制。

以村民为主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对集体资产使用运营情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五是进一步理顺体制。

可借鉴北京的做法,探索成立各级农村集体资产指导服务中心,统一开展集体资产的指导、服务及监管,配备专门人员,落实必要经费,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四)加强立法工作,修订相关法规。

《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出台十多年了,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当前改革发展需要,下一步修订《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时,建议重点考虑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明确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具体办法。

《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只是强调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实施主体和重点对象,没有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作出全面的、系统的规定。近些年,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主要是依据《审计法》、《审计实施细则》等综合性审计法律法规,借鉴了国有资产审计的有关操作规定和办法组织开展的。目前全国已有十余个省市出台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法规。建议我市在充分总结历次专项审计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在修订《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时,进一步明确审计内容和具体办法。

二是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基本经营主体,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必须要研究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在专门法规出台前,建议在修订《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时,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建立的社区股份合作社,允许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登记注册,使社区股份合作社获得法人主体,确保全市量化确权改革规范、有序。

特此报告。

农村三资管理调研报告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关心的焦点,也是农经工作的重点,它直接影响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是农村社会安定、稳定的重要因素。

(一)全面实行农村集体财产“委托代理”。

(二)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规章制度。*街道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办事的原则,先后制定了《*街道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街道集体财务管理流程图》,《*街道“三资”委托代理管理制度》,以上制度和管理方法从民主理财、收支管理、用款审批、财务公开、票据管理等一系列方面作了祥细明确的规定。

(三)严格制定日常开支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支出管理,实行报账制统一管理,按照“分级审批、分级监督”的原则逐级审批后方可报销。针对实际,我们在村级财产管理中实行“双签制”“联合审批制”“四级审核办法”的管理新举措。“双签制”,就是在居民小组支出中除需具备一般要素外,还必须实行书记、主任两支笔会签。这样就有效的避免了“一言堂”现象。“联合审批制”,就是根椐资金使用大小,按权限实行村级负责人,街道领导分级联合审批的制度。“四级审核办法”就是书记、主任双签,监委会审核把关,街道纪工委监督,代理中心审核。

(四)发挥“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的作用。为认真执行财务监督,每个社区及有收入的村小组选任35名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的程序为: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特别是村内农田水利建设、修建和维护村级道路、植树造林、村庄建设与整治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需要兴办的其它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项目,要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财务事项进行过程中,要切实履行职责,仔细监督财务事项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在财务事项完成后,认真进行检查,查阅财务会计凭证、账目、报表、财务公开等财务会计基础资料,听取群众的意见,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一般事项民主理财小组应根椐经济业务量多少按月或季开展理财活动。重要事项应随时发生,随时理财。审核结束后,民主理财小组长要将活动内容记录在《民主理财记录薄》上。此外,结合村干部换届,组织对村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

(一)思想认识不够统一。

(二)村组干部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村组报账员多身兼数职,均是半路出家,财务知识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票据的合规、合法性进行正确的职业判断。

(三)报销单据制作不够规范。

(四)民主理财小组发挥作用不大。少数村民主理财小组不是经群众大会或群众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是经干部指定,个别村甚至没有理财小组成员,村干部直接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使民主理财失去本身存在的意义。少数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文化水平低,财务水平有限,不按规定理财,不认真审查单据,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不负责任,没有起到监督的作用,民主理财活动不正常,不严肃。

(五)集体水面、果园、山林等进行发包民主程序不到位。

(六)村级财务公开需要进一步落实到位。虽然省、市、县、街道对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地点、形式和程序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少数村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打折扣。

(七)街道代理中心自身存在的困难。

(一)抓好政策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取张贴等形式在三务公开栏上进行张榜公开,及时对村民提出的质询进行解释,从源头上杜绝因财务公开不清引发的的各类矛盾纠纷。

(三)抓好“三资”清理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在村干部离任审计中,要对本届任职时所经办的财务进行认真清理,按照“三清三查”的要求做好村干部离任财务审计工作。即:清理各项往来,审查债权债务是否明确;清理发包款、租凭款、拍卖款等,审查资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历年遗留的财务问题,审查有无违规违纪行为。

(四)抓好收支管理。一是严格票据管理,定期将已使和末使用的票据进行清查,对开出的票据做到票款同行,及时入账用票据管收入。二是严格奖惩制度,对已实现的收入拒不缴入专户的,要及时查明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严肃处理。三是加强支出管理,支出单据必须是税务部门或财务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报销单、证明单、收条等,不得以白条或不规范的凭证入账,严禁无票据付款。

(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针对少数村组报账员素质偏低的实际,一方面应加强对他们的辅导,在报账时及时对单据及流程方面的错误进行认真细致的指正,并告诉其改正方法。另一方面,应当鼓励报账员提高自身整体素质,有条件的鼓励其进行继续再教育提高学历。

(六)加强协调配合,争取各方支持。建议“三资”委托代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使《云南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及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财政部门应提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落到实处。

(七)继续落实村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及征求民意制度。

市地税局加强税源管理的情况报告

1994年8月18日,##市地税局正式成立。10年来,地税收入持续快速增长10年来,##地税始终把组织收入作为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各项税收政策,坚持“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的原则,连年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收入任务,收入总量迅速增长,收入结构日趋合理,支撑作用明显增强,社会效益日益凸现。1994年至2004上半年,##地税部门累计组织各项收入84.6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64.7亿元,2003年各项收入总额达到14.08亿元,其中税收收入9.33亿元,是1994年3.11亿元的3倍,年均增长幅度接近12.97%。地税收入占地方级财政收入的比重由1994年的29.5%上升到2003年的56.7%,占gdp的比重由1994年的2.1%上升到2003年的2.66%。伴随着收入规模的扩大,地税的职能不断拓展,全市地税部门除负责国家规定的14个地方税种的征收管理外,还承担着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发展费等多项征收任务。10年来共为我市依法收费19.97亿元,仅2001至2003社保“两费”就达11.08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入库9.58亿元、失业保险费征收入库1.50亿元。地税收入的持续增长,为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提供了必要的财力保障。税收管理水平不断提升10年来,全市地税系统不断探索,建立适合##实际的高效的税收征管新模式。1995年开展了征、管、查“三分离”改革试点,1996年确立了“以申报纳税、协税护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模式,1998年实行征管改革目标管理,并对征管模式添加“分类管理”新内容。2001年按照“信息化加专业化”的要求,重组税收征、管、查业务和优化业务流程,合理划分征、管、查业务职责,形成了各个职能部门岗位之间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相互促进、信息共享的管理链条。2004年7月在##市区实施“―级稽查”,从机构设置、执法程序、制约机制、内部管理、队伍建设以及装备等方面大力推进稽查单位规范化建设。同时,积极开展税银―体划缴,强化办税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行民主评税、有奖发票、纳税评估,建立健全征管质量考核制度,开展漏征漏管户清理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和税收管理员制度,探索单项税种的税收管征新办法,开展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改革,在部分行业试行个人所得税“双向申报”的全员申报管理制度,对印花税实行核定征收,与交警联合对车船使用税实行源头控管等,都有效地提高了税收征收管理水平,也把高效文明的纳税服务落到了实处。税收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10年来,认真贯彻科技兴税方略,累计投入资金近1000万元,建成了以光纤或fr数据专线为主干的广域网络,形成了覆盖市、县和基层分局?所?三级高速广域网络结构。实现了定额税款由商业银行自动进行扣缴,同时实现与国库的联网,使税款的划缴和入库更加及时方便。建立全市重点税源信息库,实现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计算机动态跟踪管理。建成一套完善的地税信息化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实现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计算机网络在工作绩效考评、公文处理、纳税服务、信息传递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全系统初步实现了“征管网络化、办公自动化、服务信息化”的工作目标。执法水平稳步提高10年来,各级地税机关普遍建立健全了政策法规机构;完善执法制度和执法监督机制;细化执法岗位职责,规范执法工作规程,并进行严格的评议考核和执法过错追究;量化税收征管和执法考核标准,严格考核程序和要求,初步建立了以执法责任制为核心,包括执法考核管理、执法监督等内容的制度框架,较好地防止了执法不严、执法不准、执法不公现象的发生,促进了执法水平的整体提高。基层执法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税收执法差错率明显下降,税务执法力度不断加大。1997年专门设立地税稽查机构到2003年底,全市共检查纳税户1.48万户,查出有税收问题户1.16万户,共查补税费、滞纳金及罚款2.87亿元。受理举报案件752件,查结655件,查补税款2167万元。队伍素质显著提高制定了《全市地税系统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提出了思想建设革命化、管理手段现代化、税收征管法制化、工作作风军事化、组织结构科学化、干部素质知识化的队伍建设“六化”目标。2001年开展了市局机关和县?市、区?局的机构改革,实施了公开选拔与竞争上岗以及交流轮岗为主要内容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46位干部通过公开选拔走上各级领导岗位。按照“分类培训、分级负责”原则,对干部着重进行初任、任职、专门业务、更新知识的'培训,强化、提高和拓展了干部职工的业务、知识和技能。鼓励干部参加继续教育,一大批干部通过多个院校、多种学习方式提高了学历层次,到2003年底,全系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已占80.6%,比10年前增长了45个百分点。地税干部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为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重要的人才保证。文明创建硕果累累10年来,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了以“建三基”?思想教育基地、干部培训基地、文体活动基地?、“树三风”?争先创优之风、求真务实之风、团结活泼之风?、“增三力”?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为主要内容的地税文化建设活动,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不断上台阶。全市共有8个单位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市局在全省第三届“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活动中列##市九个执法行业的第二名;市局机关党委被福建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市局被市委授予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地税系统获得3个国家级先进集体、26个省级先进集体、108个市级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荣获地厅级以上的各类先进个人122名,其中市地税直属分局先后荣获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十佳职业道德先进集体、全省五一劳动奖状等多项荣誉,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发出向直属分局学习的号召。地税行业风气日益改善10年来,按照“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总要求,突出对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手抓教育防范,―手抓管理查处。全系统普遍推行公开招投标制度、政务公开制度、明察暗访制度,基层分局?所?经费报帐制、票证、经费和财产定期检查制等,及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形成了以执纪监察、执法检查、稽查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立体监督机制,地税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约束力明显增强。从2000年开始,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促进了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和工作效率的提高,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2001年,有11个县?市、区?局参加当地政府效能建设考评,全部获得前3名的好成绩,其中获第1名8个。行风评议工作多年来名列全市各部门前列,在2003年度全市行风民主评议中,全系统取得8个第一名、2个第二名的好成绩,被市政府纠风工作小组评为“纠风工作先进集体”。营造良好税收环境10年来,始终坚持正确的经济税收观,以服务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为己任,努力实现税收与经济的良性互动。广泛开展了促产增收活动,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农业产业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扶持下岗职工再就业,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从1994至2003年,共报批审核减免税收1.88亿元(其中企业所得税1.39亿元?营业税3029.54万元,个人所得税467.75万元),从而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今年省委做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大决策后,我们又立即着手部署开展税收政策调研,力求从税收政策、服务等方面支持和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第三层面建设。回顾10年来走过的历程,深切地感受到,要做好地税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六条原则:一是地税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二是地税工作必须牢固树立与时俱进的观念。三是地税工作必须坚持依法治税的方针。四是地税工作必须紧密依靠党政领导的关心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五是地税工作必须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兴税的新路子。六是地税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狠抓队伍建设。回顾10年的历程,我们倍感自豪;展望美好的未来,我们充满信心。今后##地税将继续以更加饱满的精神姿态,坚持把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作为税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科学正确的税收发展观,正确处理好税收与经济、管理与服务、收入与执法、队伍建设与业务建设等关系,加强统筹与协调,忠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推进地税工作上新台阶。

文档为doc格式。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我从事农村中学财会工作已有近十五年,亲眼目睹了农村中学固定资产管理的过去和现状,从管理方法到管理模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可喜的变化,但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为此我也进行了深深的思考:

近几年来,根据财政部门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中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已逐步开始走向规范化。首先固定资产处置日趋规范。根据资产报废程序及处置要求,报废的资产由财政资产管理部门统一安排,经过这几年的实施,校园能做到按照程序操作,自行处置资产的情况基本杜绝。其次固定资产使用率提高,固定资产实行信息化管理后,以资产的登记情况作为下一年度的预算依据,资产的使用受到学校的重视,学校资产购置逐步趋向理性,校内资产闲置率下降。再次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延长,这是各方思想意识略有提高的体现。

(一)家底不清。

很多学校账实不符及账账不符。账实不符主要原因:一是保管人员更换时,交接手续不完善,造成资产的流失和账目不清。二是资产使用者之间的调整、存放处室的变更等没有按规范程序办理,造成账与实物不相符。账账不符主要原因:一是因工程的竣工决算未完结而没有办理验收入账工作,形成账外资产,部分属于行政调拨的房屋等资产,由于没有取得相关的调拨凭证或者没有办理相关的手续,而且年代久远,无法找到经办人,造成入账不及时、不准确。二是设备购置、验收、资产保管、财务核算各项责任人各司其职,相互不通气,造成入账不及时。三是财务核算科目与固定资产管理明细存在脱节,使得财务核算无法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类别和数量进行,账账核对存在困难。

(二)管理人员水平低,无专业素养。

很多中学在安排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时,要么安排年龄较大、身体健康状况较差、综合能力不太强、文化层次较低的人员从事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其接受新知识的能力较差,工作效率低,要达到管理的规范性难度较大;要么安排年富力强、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兼职管理,但这些人员平时忙于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很少有时间和精力放在固定资产管理上,同样达不到管理的规范性。

(三)教学为先,固定资产管理领导不够重视。

领导的不够重视直接影响到农村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施的效果。作为教育部门,教学质量是生存的根本,很多中小学校的领导都把精力放在教育教学工作上,往往忽视了作为教育手段、工具的固定资产的管理。一些学校领导盘算的只是本单位的现金余额有多少,很少顾及固定资产余额,没有过问固定资产的保管和利用情况,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评比达标,盲目攀比,不管有用没用,你有我也有,争购高档设备和仪器,有的重复购置,造成固定资产的积压。

(四)资产购置缺乏科学性。

近几年国家对基础教育的投入逐年加大,农村中学对原有的教学楼、食堂以及电教化设备等大型硬件设施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造、修复、新建、购置,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学校的教学条件,以及为学校提供了较好的后勤保障,但由于各种原因,出现了一些重复建设、重复投资的.问题,同时由于各校固定资产缺乏统一的管理,难以做到固定资产的整体规范,资源共享,调剂余缺,物尽其用,造成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低下。

另外,很多学校不能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购置价格昂贵但使用效率极低的设备,造成功能闲置浪费;加之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不当,使用人员缺乏正确的操作知识,设备的使用寿命缩短,也形成浪费。更有甚者,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评比达标,不依照实际工作需要,甚至是盲目攀比,贪大求全。有些项目建设不从实际出发,花钱不少,作用不大,形同虚设。

(一)摸清家底。

一是设置资产的明细核算科目,使其与固定资产管理类别相符,加强财务核算和固定资产管理的一一对应性,便于财务账与资产账的账账核对。二是加强条形码的管理。扩大扫描机的配置范围,同时,建立资产跟踪、资产处室变更、资产处置等相应的管理制度,保证固定资产信息化数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三是进一步明确校园无形资产、房屋及建筑物的核算,彻底摸清家底。

(二)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

领导重视是工作高效的保证。首先成立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采购、保管员、财务组成,避免推诿、脱节等现象,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购建、保管、使用、维护和盘存等制度并贯彻落实。其次要安排有能力、有水平的专职人员进行固定资产管理,注重本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素质的提升,充分给予各种培训机会。再次建立固定资产的奖惩制度,对于固定资产管理的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奖评中,鼓励先进,促进后进,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除此以外,还要加大宣传力度,实行全员管理。

(三)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提醒管理员进行催还,对于维修次数超过计划数的资产设置报警,提高使用者的保管意识。

(四)培养具有专业素养的管理人员。

在学校应设置资产会计岗位,对于固定资产管理员有专业知识的要求,至少要求有相关经验,如仓库保管或档案管理经验等。还要对资产管理者进行全面培训。建议国资部门将固定资产管理的法规、程序、方法、要求作为培训的内容,并将培训内容编制成考核大纲,对于各位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岗位考核,考核通过者持证上岗。

(五)科学合理的进行固定资产购置。

学校要根据每年度教育教学的实际需求,为校园的资产管理者提供设施设备配备的建议和指导,将耐用的、实际效果好的设备介绍给学校,对效果不佳的、容易破损的、不易管理的设备不予接受申请,要综合各方面情况进行优化购置。(蒙城县赵集初级中学李兆军)。

参考文献:

1、李亮华、胡兴华。《浅议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

2、史少华、徐伟侠。《论加强固定资产理工作的方法和对策》。

县对农村“三资”管理开展专项巡察情况报告范文

“自启动村级巡察工作以来,惠水县在全州率先实现了对村(居)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共发现问题3146个,给予党政纪处分40人……”日前,惠水县晒出了村级巡察“成绩单”。

2020年以来,惠水县持续加强对村级“三资”以及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创新制定《惠水县构建村级巡察、大数据、行政审计、群众监督“四位一体”民生监督体系实施方案》,将村级巡察监督、大数据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及其他监督方式有效衔接起来,着力巩固村级巡察整改成效,进一步破解基层民生监督难题。

“通过细化工作方案,精准工作举措,实现对村级‘三资’问题进行立体式、全方位监督。”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跟进监督、延伸监督,确保各类惠民惠农补贴资金能够直补到户,有效堵住私自截留、克扣、冒领民生资金的风险漏洞。

发现问题,关键在整改。针对村级巡察反馈问题,惠水县委明确乡镇党委、村级党组织分别承担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双重责任”,实行由县委巡察组向乡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由乡镇分解向村反馈“双重反馈”,压紧压实县委巡察机构和乡镇党委的指导职责和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督导职责“双重职责”,以整改合力提升整改质效。

巡察中突出重点,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基层党组织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漠视群众利益、财经制度执行不严、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推进乡村振兴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了坚强保障。

其中,针对巡察发现的村级“资源、资产、资金”管理不规范突出问题,惠水县及时研究制定出台《惠水县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试行)》,全面加强和规范农村“三资”管理,推动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机制不健全、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等是村干部违规违纪的重要因素,县里统一制定的村级财务管理规定,对各镇村来说都是一场“及时雨”,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保护我们村干部、镇干部的作用。”惠水县岗度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说。

市地税局加强税源管理的情况报告

在19xx年成立以来,xx市地税局根据依法治税的方针,结合我市地方税收工作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地方税收征管工作的内在规律,认真找准突破口,不断在税源管理上做文章,在征管手段上下功夫,通过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深挖税源潜力,强化监控力度,有效地加强和完善了我市地方税收的管理工作,实现了地方税收收入的快速、稳定增长。据统计,20xx年全市地方税收收入43280万元,比上年增长27.4%;20xx年收入54428万元,比上年增长25.76%;20xx年收入7.03亿元,比上年增长29.2%;20xx年收入79239万元,比上年增长12.7%。总结起来,我局主要是建立和完善了税源监控和征收管理两套体系:

(一)建设和完善征管信息系统。加快我市地方税收征管工作的现代化和信息化,是我市地税事业发展一项长期战略目标。近年来,我局着重抓紧了税收征管现代化的建设,实施了税收管理信息化工程,推行了3.0税收征管软件,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地方税收征管现代化和信息化的进程。今年6月1日,我局顺利实现“大集中”新一代征管信息系统在我市提前上线运行。新征管信息系统的运行,建设和完善了覆盖全市地税系统的计算机网络,形成了数据准确、信息共享、即时监控的征管资料信息库,对全市2.97万户纳税人的监控能力得到极大加强,为充分运用信息手段监控和分析税源发展变化提供了扎实的数据信息基础。对此,xx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钟毅同志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认为“大集中”的成功上线,标志着xx市地方税收管理实现了从传统管理向现代化、信息化管理的转变。

(二)构建社会协税护税网络。生产经营的多元化、收支的隐蔽化、分配的多样化和税源的分散化,对地税部门征管工作是一个重大考验。我局除了建设完善的税源管理体系外,还充分依靠部门协作和信息支撑,构建起严密的社会协税护税网络,通过社会力量将各行各业、各经济环节涉及的税收监控起来,最大限度地实现应收尽收。一是与工商、国税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联合下发了关于工商、税务资料信息共享的文件,扭转了长期以来查找工商登记业户资料难的问题,从源头上加强了对纳税人的管理。二是采取委托代征办法,与交警、发展和改革、建设、国土、房管、招标办、财政等部门建立经济信息平台,从政府部门管理纳税人的其他环节进行源泉监控。三是加强代扣代缴单位管理,明确代扣代缴责任,保证了代扣代缴税款的征收入库。

(三)继续完善属地征管。我市地税系统于20xx年3月全面实施属地征收管理,科学明确和界定了各县(市、区)局、xx区局的征管范围。配合实施税收属地征管,我局经与市政府、市财政局、xx区财政局协调,对市区范围的地方税收入库的预算级次和财政级次进行磋商,达成了按比例分成的一致意见,解决了我市实施属地征管的瓶颈问题。属地征管实施至今2年多,期间经过不断改进,特别是今年配合“大集中”工程上线,我局对属地征管工作进行了一些适应性调整,对加强我市地方税源的控管,保障地方税收收入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全市特别是市区的税收秩序得到明显改善,有效避免了低税竞争、税负不公和堵塞了征管漏洞。

(四)建立重点税源监控网络。据统计,20xx年全市地税纳税人中,年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950多户,占总户数的3.2%左右,而入库税款5.6亿元,占全年税收总额的70%以上。管住了这些重点税源大户,主体税收收入就有了保障。为此,今年以来,我们结合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大力改变以前存在的“管理疏松、责任淡化”的状况,根据应纳税额、经营规模、行业性质等多个标准建立重点税种、重点行业、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集贸市场等分类管理机制,按照抓大稳小的原则,把税收管理的重点和人力转移到重点税源户的管理上来,对重点税源户做到“管户到人,到户管理,管事到位”,并从三个方面予以加强:一是分行业建立重点税源纳税户管理档案;二建立重点税源企业的报告、审核、分析制度,实行“管户到人”;三是坚持税企联系制度,包括专职管理人员到户实地调查核实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核算情况及申报纳税等涉税事项和进行必要的税务检查。我局特别加强了东平核电站、阳茂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建设工程的税收管理,管住收入“大头”。20xx年重点项目建设工程税收同比增长了10.7%。

(一)深入开展经济税源普查及税收资料调查。近几年,市局多次大规模组织开展经济税源普查和各种税收调研活动,通过采取科学、严密的调查方法和手段,对全市地方税源结构与分布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预测,全面摸清了税源底子,给组织收入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牢牢把握了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

(二)加强纳税人“户籍”管理。税务登记是税源监控的第一个环节,也是防止出现漏征漏管户的关键环节。一方面,我局按照属地征管原则和“大集中”征管信息系统的要求,严格做好税务登记资料的录入工作,并加强对临时业户的登记和发证管理工作,确保所有录入资料准确无误。另一方面,大力清查漏管户,主动到工商部门采集业户办证资料,通过对工商登记资料与税务登记资料的核对和比销,检索出已办工商登记但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经营业户。同时,加强税务登记检查,持续开展清查漏征漏管户专项行动。在20xx年专项行动中,共清理市区(含郊区)已办证的漏征漏管户2231户,处理违章业户410户,有效打击了漏管户的偷逃税行为。

(三)落实新的“双定”管理办法。在做好大户管理的同时,稳步推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切实推进个体税收分类管理和科学定额,通过统一、规范核定定额标准、方法和程序,实现核定定额过程的“公平、公开、公正”。在此基础上,继续推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储款扣税”征收办法,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简化办税手续。

(四)推行所得税评税管理办法。在扩大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面和统一规范全市所得税带征率的基础上,我局进一步推行所得税评税管理办法,并开发推广所得税电子评税软件,运用计算机技术加强中小企业的所得税管理,堵塞了企业所得税征管漏洞。20xx年全市企业所得税收入1.87亿元,同比增长23.8%。

(五)继续完善“以票管税”制度。在税收征管中,我们充分发挥发票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监控作用,不断扩大发票的使用范围,进一步完善了饮食业定额发票管理,并加强和规范了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和货物运输发票管理工作。我局推行发票抽奖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发票抽奖扩面不断增大,自觉索取发票的群众不断增多,以票控税作用得到加强,有效堵塞了征管漏洞。

与此同时,我市各级地税部门还严格依法治税,不断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大力打击偷逃税行为、防止国家税款的流失。近几年,我市地税部门不断加大稽查执法力度,以查促收、以查促管,认真查处各类涉税案件,深入开展税务质疑约谈和货物运输、房地产、医药、金融行业以及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检查,并大力清缴欠税。如20xx年共检查各类涉税案件404宗,发现有违规问题的业户358户,质疑约谈172户,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6413万元,入库6437万元,比上年增加3078万元,增长91.6%,有力地保障了地方税收收入。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报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苍南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苍农〔20xx〕96号)的通知,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直接指导下,我们以问题为导向,将核查和整改相结合,对镇36个行政村认真开展“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截止目前,36个村基本完成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资金管理情况:各村都能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的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村集体收取各项收入时,都能使用统一的专用票据;村集体存款各村只有一个帐户,能严格执行帐、款分管,全镇村级财务帐目、资金都由镇三资管理中心代管。二是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清产核资;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全部经过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会议或村两委会讨论决定;村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出让,一般经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或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

一是组织实施情况:我镇及时成立“三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对全镇36个行政村的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

二是农村集体“三资”核查情况:镇“三资”整治工作小组,按照整治的范围全面进行核查,如实填报核查结果,对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到目前,全镇36个行政村已全面完成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共排查出各村白条(单张100元以下)、非生产性开支不合规等问题,具体问题看附表。

目前,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主要表现在:

三是存在少数非现金结算不到位问题:部分费用支出及资金付出未严格执行转账支付;

四是非生产性开支不规范:个别村存在村主职干部发放补贴,餐费支出;

六是三资队伍不健全:因人员调整,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少、新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村账管理薄弱。

1、要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权力清单,明确职责权限,规范管理。

2、实行三资管理改革,对各村董事长及报账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专业素养。

3、召开专题会议,宣读相关文件规定,领会上级文件精神;针对白条入账等财务问题进行重点宣传及教育。对出现使用白条情况的村进行批评教育;传达手续齐全、合规的报账入账流程;对已入账白条要求尽快补开正式发票。

4、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具体做到“八严禁”,违规发放村干部年终补贴提交镇纪委处理,严格执行大额资金转账支付;严格执行会议报支相关规定。

5、严格执行村级工程招投标程序,未招投标不予开立支票,不予入账;对已入账未招投标工程要求审计审价;村级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签订规范的合同,对于签字盖章不规范的合同进行整改。

市地税局加强税源管理的情况报告

xx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xx实现五年全面进位的冲刺之年。做好地税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今年全市地税工作总体思路是: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引领,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服务沿江开放开发为己任,以打造“四型”地税机关为目标,突出“四项重点”(依法行政、征管改革、纳税服务、干部作风),推进“四项建设”(文化建设、人才建设、基层建设、廉政建设),为“xx争得应有地位、人民过上小康生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xxxx年,着力在以下八个方面积极作为:

(一)深化十八大精神学习,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积极作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力求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十八大精神,引导干部群众把思想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十八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全力推动地税事业科学发展。坚持把发展作为地税工作的'第一要务,遵循地税工作发展规律,创新发展观念,提升发展水平;坚持求真务实,加强和改进地税作风建设,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发挥职能作用,在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积极作为。发挥地方税收聚集财政收入职能,紧紧抓住组织收入工作中心不放松,深化经济税收分析,强化税源管理,努力实现地税收入平稳较快增长,xxxx年力争达到120亿;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引导、调控职能,大力支持沿江、工业、服务业、县域经济、园区经济发展,严格执行省局支持沿江开放开发政策举措,用好用足用活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地方税收改善民生职能,认真落实个税盈利点、营业税起征点、下岗再就业、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精心做好“营改增”前期准备工作,适应税制改革需要。

(三)推进依法行政,在营造公平环境上积极作为。围绕“坚持一个原则,强化两项基础,突出三个重点”的工作思路,不断深化依法行政工作。即:严格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征收,依率计征,严格执行“三个严禁”的工作要求,在力求税收及时、均衡、足额入库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收入质量。强化税法宣传、规范执法两项基础,创造性地开展第2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日常管理,规范执法行为,简化工作流程,提高执法水平。突出执法监察(督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税务稽查三项重点,争取成为首批“全省地税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努力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四)优化纳税服务,在构建和谐地税上积极作为。着力开展五个一活动:深化一项工程,完善“一对一”服务制度,开展政策落实跟踪问效,推进支持沿江开发服务工程。简化一项流程,围绕减轻纳税人负担,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简化征管资料,提高办税效能。巩固一个平台,深化12366平台建设,打造服务品牌,提升服务效能。整合一项资源,拓展办税窗口职能。完善一项机制,总结推广纳税服务需求响应机制,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五)深化征管改革,在提升管理质效上积极作为。紧紧围绕“两提高、两降低”的目标,立足“三个把准”:把准征管改革方向,把准基层征管需求,把准机构职责关系。筑牢“三项基础”,即:调研论证基础,增强改革可行性、操作性、实效性;舆论宣传基础,形成改革共识,凝聚发展力量;数据质量基础,提高管理效能。做到“三个一致”,即:改革思路上与省局保持一致,实施步骤上与省局保持一致,工作推进与解决实际问题保持一致,积极稳妥地做好征管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创新税源管理、突出加强纳税评估、积极推行风险管理,充分发挥信息管税功效,提升税收征管质量。

(六)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在提高整体素质上积极作为。突出“五个重点”: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形成公正公平的用人导向,逐步推行全员交流,深化双向选择,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增强队伍活力。着力打造责任型、团结型、务实型、开拓型、廉洁型“五型班子”建设,组织开展年度“优秀领导班子”评比,提高班子建设水平。二是完善个人绩效管理。合理设置指标,公正考核过程,加大结果应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是加强地税人才建设,组织开展不同内容、多种形式的业务能手竞赛,积极参加全省地税300名省级业务能手、1000名市级能手竞争性考试,争取让更多同志成为省、市级能手。四是强化教育培训。认真总结岗位技能以考促学的成功经验,深入开展分类分级业务培训,着力增强培训的实效性,依托地税网络学院平台,开展岗位练兵、业务能手竞赛活动,促进干部队伍素质技能的整体提升。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落实廉政责任,建立“领导倡廉、制度促廉、自觉守廉、述职述廉、考核评廉”的工作体系,确保“两权”规范运行,提升地税良好社会形象。

(七)切实落实十项规定,在改进工作作风上积极作为。严格对照省局党组《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项规定》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措施。重点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在模范执行上下功夫、在强化措施上下功夫、在严肃责任追究上下功夫,切实改进作风。

(八)推进地税文化建设,在凝聚队伍合力上积极作为。进一步明确地税文化建设思路,坚持“深化一个主题(地税精神),抓住两个关键(四型机关、全员参与),把握三重关系(继承与创新、理论与实践、过程与目标),主攻六项建设(责任地税、和谐地税、诚信地税、礼仪地税、形象地税、印象地税)”的工作思路,不断开创地税文化建设新局面。

农村三资管理调研报告

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是村集体发展的基础,关系到每个村民的切身利益,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三资管理。

仅供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关心的焦点,也是农经工作的重点,它直接影响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是农村社会安定、稳定的重要因素。自2019年实行“村财乡管”,20xx年推行委托代理以来,其作为一种新型的农村集体财产委托代理管理模式,在保持村集体财产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和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由街道农经办对村级资金和账务实行双代管,村级所有会计事项由街道进行代理,使分散管理、各自核算的村级财产管理转变为集中统一核算的管理模式。

(一)全面实行农村集体财产“委托代理”。从20xx年7月开始,在坚持集体财产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统一票据管理程序、统一报账程序、统一操作程序和统一财务处理程序的要求,对全街道13个社区,101个居民小组的村级财产核算等业务由街道(社区)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进行委托代理,各社区、居民小组只设一名报账员,负责本社区、居民小组财产、单据等财务管理工作。

规章制度。

*街道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办事的原则,先后制定了《*街道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街道集体财务管理流程图》,《*街道“三资”委托代理管理制度》,以上制度和管理方法从民主理财、收支管理、用款审批、财务公开、票据管理等一系列方面作了祥细明确的规定结合农村实际,街道农经办统一制作了村级公务招待费用报销单封面,村组务工报销单、村(组)集体用款申请审批表,自办伙食购物清单等进行票据规范。

(三)严格制定日常开支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支出管理,实行报账制统一管理,按照“分级审批、分级监督”的原则逐级审批后方可报销。针对实际,我们在村级财产管理中实行“双签制”“联合审批制”“四级审核办法”的管理新举措。“双签制”,就是在居民小组支出中除需具备一般要素外,还必须实行书记、主任两支笔会签。这样就有效的避免了“一言堂”现象。“联合审批制”,就是根椐资金使用大小,按权限实行村级负责人,街道领导分级联合审批的制度。“四级审核办法”就是书记、主任双签,监委会审核把关,街道纪工委监督,代理中心审核。通过这些新举措的贯彻落实,较好的提高了我街道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整体水平,基本形成“村财、民理、街道监管和组财、民理、社区监管”的管理体制。

(四)发挥“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的作用。为认真执行财务监督,每个社区及有收入的村小组选任3-5名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的程序为: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特别是村内农田水利建设、修建和维护村级道路、植树造林、村庄建设与整治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需要兴办的其它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项目,要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财务事项进行过程中,要切实履行职责,仔细监督财务事项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在财务事项完成后,认真进行检查,查阅财务会计凭证、账目、报表、财务公开等财务会计基础资料,听取群众的意见,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一般事项民主理财小组应根椐经济业务量多少按月或季开展理财活动。重要事项应随时发生,随时理财。审核结束后,民主理财小组长要将活动内容记录在《民主理财记录薄》上。此外,结合村干部换届,组织对村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以及要求审计的其它事项。

(一)思想认识不够统一。少数村干部对村财街道管一直存在模糊认识,认为村财街道管是削弱了村级权力,有一定的抵解情绪,工作不配合,还有的村认为已经村财街道管了,与他们没有多少责任了,对村级财务抓的力度轻了,特别是对居民小组的财务一是认为没有什么收入,有点荒山、荒坡、荒地也比较偏僻,不会变成什么资源,就放松了对这些资源的管理,一旦出了什么问题,也认为不是自已造成的。

(二)村组干部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村组报账员多身兼数职,均是半路出家,财务知识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票据的合规、合法性进行正确的职业判断。有的村干部仍保留传统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和发展经济的办法。

(三)报销单据制作不够规范。少数村组报账员财经纪律意识谈薄,财务管理制度比较松懈,财务报销制度不够规范,单据审核把关不严,经办人,证明人手续不全。

(四)民主理财小组发挥作用不大。少数村民主理财小组不是经群众大会或群众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是经干部指定,个别村甚至没有理财小组成员,村干部直接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使民主理财失去本身存在的意义。少数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文化水平低,财务水平有限,不按规定理财,不认真审查单据,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不负责任,没有起到监督的作用,民主理财活动不正常,不严肃。少数村不按期开展理财活动,有的干脆由村干部代签,其监督过程只是走过程流于形式。

(五)集体水面、果园、山林等进行发包民主程序不到位。少数村组在处理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时,一事一议程序落实不够到位,没有严格遵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处理,损害了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容易引发一些矛盾热点现象发生。

(六)村级财务公开需要进一步落实到位。虽然省、市、县、街道对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地点、形式和程序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少数村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打折扣。有的村组不按时及时公开,有的村组只是重公开,不重效果,内容形式空泛,没有让群众真正了解到财务公开的实质内容。

(七)街道代理中心自身存在的困难。一是工作经费无保障,《云南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及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条例有要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部保障,但没有得到落实,所以运转所需的打印费、设备维护费、下乡车旅费等难于得到保障,工作真是举步维艰;二是工作量大,但人员少制约会计委托代理工作,13个社区,101个居民小组的账目由街道代理中心进行代理服务,由于代理中心是挂靠农经站而成立,并没有成立单独的运行机构,农经办还要承担土地流转及纠份调解、数字乡村等一系列工作,如此大的的工作量,导致会计工作衔接不上,从而在整体上影响了对村财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一)抓好政策宣传,提高思想认识。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以会代训和下村指导为主要手段,加强对村组干部廉洁自律、报账员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使各级党员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从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减轻农民负担,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来认识村财乡管的重大意义,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抓好财务公开、健全监督机制。抓好财务公开,是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各村组一定要履行好工作职责,规范财务公开制度,按时采取张贴等形式在三务公开栏上进行张榜公开,及时对村民提出的质询进行解释,从源头上杜绝因财务公开不清引发的的各类矛盾纠纷。此外,应加强民主理财小组建设,让其发挥作用。

(三)抓好“三资”清理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在村干部离任审计中,要对本届任职时所经办的财务进行认真清理,按照“三清三查”的要求做好村干部离任财务审计工作。即:清理各项往来,审查债权债务是否明确;清理发包款、租凭款、拍卖款等,审查资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历年遗留的财务问题,审查有无违规违纪行为。在此基础上,对村级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登记造册,由村委会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签字盖章后,移交村委会档案管理。

(四)抓好收支管理。一是严格票据管理,定期将已使和末使用的票据进行清查,对开出的票据做到票款同行,及时入账用票据管收入。二是严格奖惩制度,对已实现的收入拒不缴入专户的,要及时查明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严肃处理。三是加强支出管理,支出单据必须是税务部门或财务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报销单、证明单、收条等,不得以白条或不规范的凭证入账,严禁无票据付款。对每张支出单据,都应对其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单据坚决予以退回,做到“五不核销”,即:原始凭证要素不全不核销,不是正规发票不核销,单据没有经办人签名和注明用途的不核销,单据末经相关人员审核的不核销,违返有关财务制度的不核销。

(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针对少数村组报账员素质偏低的实际,一方面应加强对他们的辅导,在报账时及时对单据及流程方面的错误进行认真细致的指正,并告诉其改正方法。另一方面,应当鼓励报账员提高自身整体素质,有条件的鼓励其进行继续再教育提高学历。此外,应适时的组织相关的培训,及时为报账员充电,适当考虑增加报账员的补贴,让其工作无后顾之忧,更尽心尽力的做好自已的本职工作。

(六)加强协调配合,争取各方支持。建议“三资”委托代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使《云南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及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财政部门应提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落到实处。横向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纵向积极与上级汇报,争取在人员上给予一定帮助,创造一个和谐的外部环境,树立部门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良好形象,强化问题意识和创新思维,着力把问题转变为思路,把思路转化为典型,把典型上升为模式,把模式普及成常式。

(七)继续落实村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及征求民意制度。各村组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和公益事业项目的规划建设,涉及人民的其它事项,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和征求民意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事先征求、吸收合理意见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和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大力推进四议两公开的贯彻执行力度。

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是村集体发展的基础,关系到每个村民的切身利益。既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民群众关注的重点。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对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发展,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xx年,农业部下发了《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xx]4号),明确要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求要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服务。20xx年,《中纪委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财会[20xx]4号)明确各级纪检、监察、财政、农业和民政部门要按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在尊重历史和现实、坚持现有工作格局不变的基础上,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中,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履行民主程序,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确保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四权”不变,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2019年,农业部监察部印发了修订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近几年,农业部还会同中纪委组织了几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检查和调研。

全市18个县(市、区),294个乡镇,3501个村,49113个村民小组,172万户农户,710万农业人口。据了解,xx县已由县纪委组织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系统。

1、资金资产管理情况。根据调查,全市18个县中实行“村账乡代理”的村有3310个,占总村数的94.5%,其中签订了代理。

合同。

的村有1414个,占实行“村账乡代理”村数的43.7%。由农业部门代理的有10个县,其余由财政部门代理。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的村有3372个,占总村数的96.3%。使用农村财务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票据的村有2486个,占总村数的71%。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并按规定妥善保管的村有3372个,占总村数的96.3%。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的村有3291个,占总村数的94%,能够按规定对财务收支进行审核监督的理财小组有2253个,占民主理财小组总数的68.46%。实行财务公开的村有3419个,其中每季度公开一次的村有2310个,占财务公开村数的67.6%;每半年公开一次村有383个,占财务公开村数的11.2%;每年公开一次的村有726个,占财务公开村数的21.2%。2019年底,全市村集体总资产16.95亿元,其中货币资产3.75亿元,固定资产7.96亿元;负债6.86亿元,其中当年新增负债1585万元。2019年,对3127个村开展了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收入总额211980万元,支出总额186154万元。查出违纪案件数101件,查出违纪金额229.82万元,其中已处理案件数70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1人。

2、农村资源管理情况。据调查,全市有262个乡的2908个村建立农村公共资源管理台账,占总村数的83%。xx县、石城等县还在乡镇设立了农村公共资源监管中心等机构。据统计,全市农村集体农用地总面积4344万亩,其中耕地面积443万亩,林地3514.87万亩,养殖水面39.57万亩。

3、农村土地承包方面。截止2019年底,我市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村土地面积为4505126亩,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数为1593286户。全市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总数1541857本,签订承包合同总数1584056份。土地流转总面积48.88万亩,其中转包17.57万亩,出租26.32万亩。有9个县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聘任仲裁员37名。全市农业部门2019年受理土地承包纠纷753件,691件调处完毕,其中乡、村调解646件,仲裁委调解39件,裁决6件。

1、逐步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2019年,我市开始推行村级财务“村有乡管”,全面实行会计代理,经过几年的努力,代理面逐步扩大。20xx年,针对全市村级会计委托代管机构权责不清、代理程序混乱、代理内容不全和截留挪用集体资金等问题,结合中央、省的要求,由市纪检、农业、财政、民政等四部门共同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一是明确了代理服务工作要遵循合法自愿原则,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松、收益权不变原则,单村设账、不得取消村集体结算账户、资金支取“双印鉴”的独立性原则和收支两条线原则。二是从岗位责任制度、操作流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对开支原始票据取得、收款收据使用和账、证、表的形成等进行了规范。四是对代理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提出了要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和农村财会人员上岗证,必须接受会计基础、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知识培训等要求。通过以上措施,逐步规范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2、加强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结合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地在乡镇成立了农村公共资源监管中心等机构,建立了产权登记、经营管理、公开处置等制度。xx市为解决村集体资产、资源存在的产权不清晰、长期闲置浪费、流失严重、被挪用占用等问题,建立了“村集体资产监管制度”,由乡镇农经办采取“台账式”管理办法进行有效管理,规范了“三资”管理。为摸清家底,xx县20xx年还在全县开展了清产核资,通过全面做账和查阅账目资料、实地测量、召开村民大会等形式,对131个村集体所有的“三资”情况逐一核实,登记造册,建立明细台账,彻底摸清底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xx县以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从民主理财、民主决策、财务公开等方面规范了“三资”管理。xx县在县纪委组织下,建立了农村“三资”网络监管平台。

3、组织了规范化试点。2019年,我市xx县丰州乡农经站被农业部列为全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单位。我市以此为契机,组织崇义、宁都等县选择了6个乡镇作为市级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单位。20xx年,又组织各地开展村集体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

4、开展了村集体财务审计。结合村委会换届工作,组织了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兴国、宁都、瑞金、寻乌等县还对村集体财务实行了两到三年一轮审制度,每年抽审部分村集体财务,促进了财务制度的落实。

一是体制不顺,多头管理。我市的“村账乡代理”起步时基本由农业部门代理。但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开展,原由村民缴纳的村提留取消,村集体减少的收入由财政转移支付弥补,财政部门也由此要求由他们代理村集体的账务。但财政部门代理村集体账务只是管理转移支付这部份资金,村集体的其它资金、资产、资源则没有去监管,而农业部门在财政部门代理账务后,对村集体的财务管理根本插不上手,摸不清情况,无法履行农村财务管理的职能,最终谁都管不好。

二是农村集体“三资”家底不清。有的村收款不开具统一票据,长期不入账;有的村资产不纳入账内核算;有的村资源登记台账管理不规范,有的还没有建立。这些都导致农村集体“三资”家底不清。

三是民主监督不到位。有的村没有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有的村虽然设立了,但没有发挥民主监督职能,甚至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的章都在村干部手中。而农业部门由于管理体制原因,再加上基层农经机构不健全,人员不稳定,又缺少监督手段,也难以发挥监督作用。

针对以上问题,要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建议一是要理顺管理体制,恢复农业部门管理农村集体财务的主体地位,落实国务院将农经职能纳入政府行政职能的要求,以保障有人监管农村集体“三资”;二是要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要由政府牵头,安排人员、经费,用一年时间,精心组织一次村集体“三资”的清产核资,以摸清家底,为管好“三资”打好基础;三是在清产核资基础上,落实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四是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式,建立网络监管平台,实时监管“三资”变动情况。

农村三资管理调研报告

何秀强、刘卫华、祁军。

阜康市位于天山东段北麓,准噶尔盆地南缘,紧邻自治区首府,是新疆阜康重化工业园区和天山天池风景区所在地,距离乌鲁木齐市57公里,总面积11726平方公里,吐—乌—大高等级公路、216国道、s303省道、乌准铁路横贯全境,交通便捷,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阜康市现有总人口22万人,有汉、回、哈等19个民族。下辖六个农牧业乡镇,106个村民委员会,117个核算单位,耕地面积60万亩﹙其中集体土地23.67万亩﹚,共有农户1.66万户、农村人口6.23万人、农村劳动力3.99万人,2015年全市第一产业的增加值14.15亿元,农村经济总收入15.2亿元,农牧民人均收入9206元。村级集体资产总额1.5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7508.48万元,流动资产8053.3万元;负债总额3359.68万元;全市机动地5.2万亩。全市实行“村财乡管市监督”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的乡镇有6个,实行村务公开和会计电算化的基本核算单位达到117个。2015年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村务公开示范县市。

改革开放以来,阜康农村经济形势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农民人均收入逐年增加,集体经济逐年发展壮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随着农村民主管理的不断推进和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农村“三资”管理在运行中也逐步暴露了一些问题,归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产方面。

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账实不符,表现形式有两种:一是有帐无物的现象普遍存在,通过“三资”清理,全市117个基本核算单位中,账实不符的村有81个,占村级总数的69.23%。形成的原因:由于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丢失、报废、已变价处理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入帐核算,出现了账面资产大于实际资产的现象。全市共清出有帐无物金额达到435.29万元。二是有物无帐,主要由于上级捐赠的固定资产未及时作价入账,如组织部捐赠的远程电教设备、桌椅;包村支农部门捐赠的其他资产等。全市共清理有物无帐金额达到1151.52万元。

(二)资金方面。

资金管理上主要存在六个方面问题:

1、坐支:调查发现个别村收取现金后没有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收取的现金未及时交银行,进行坐支。其原因,一是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二是因交通不便,嫌麻烦;三是误认为“用收来的钱给集体办事理所当然,只要不装腰包就行”。

2、白条子顶库:白条子形成的客观原因是多样的,但其主要表现有下几个方面:一是领导外出学习或办事预领现金,事后不及时结账,出纳人员再三催要未果;二是财务人员离岗后出现的短款不能及时追回;三是个别村民因特殊情况借款未还;四是当事人借款以后,因各种原因离开该村多年,无法查找。

3、个别领导经手现金:一是有个别村领导误认为手中有了钱就有了权,说话才有人听,因此经手现金欲望异常强烈;二是违反规定,利用工作的便利,插手现金的收付业务。

4、公款私存:在一些自然条件较差、集体积累薄弱的村,大集体时就形成的贷款至今尚未归还,村级“五好”建设中,经过村民“一事一议”筹集的款项一旦存入金融部门,势必扣贷,为规避此类情况,出现了公款私存的现象。

5、历史遗留的呆死帐:2015年在“三资”清理过程中,全市共清出债权呆死帐137.17万元,占债权总数的7.89%,清出债务呆死帐147.27万元,占债务总数的8.8%。调查中发现呆死帐形成的原因比较复杂,主要是大包干前集体单位之间因业务往来形成的。

6、领导打白条:个别村的领导因村上一时没有现款,就在工程结算、商店购物等用打白条的方式处理往来业务。在2015年“三资”清理中,全市清出帐外债务达到1227.99万元,究其原因有历史形成的,也有现阶段发生的,大部分债务是因缺乏资金不能及时偿还造成的;也有个别债务是因村领导换届移交中未予确认造成的。

(三)、资源方面。

资源管理方面存在主要问题是:管理的意识不强,个别村出现了重资金管理,轻资源管理的现象,有的乡镇在监管过程中,形成了一手硬一手软的局面。导致了一些村在资源发包中不讲民主,不讲效益,有的低价发包,有的发包期限过长,超过政策规定,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集体利益,进一步引发了群众上访,究其根源是没有把资源的管理向资金管理那样纳入村财乡管的体制内。

人员开展了调查研究,在保持现行的村财乡管市监督的体制下。围绕“三资”管理,重点从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和制度建设两个方面入手,经过不断的探索,逐步形成了三个方面的管理特色:

——在资产及村务管理方面,建立了“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管理模式。在村级资产的购置与处理方面必须经过“四议”:即村党支部提议,两委班子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决议;在表决通过的基础上实行“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际结果公开;上述重大活动必须由村务监督小组全程参与监督即通常所说的“一监督”。2009年至2015年全市六个乡镇村集体资产在对外发包、租赁、拍卖中均通过上述程序,共处置集体资产653万元,通过购置、建造、捐增增加集体资产累计达2571.5万元,有力地壮大了集体经济。

——在资金管理方面,实行了“四审”管理模式。在日常资金的管理中每笔业务都要经过四审环节,即村主任审批,支部书记审核,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议,乡镇农村审计站审计。据统计2015至2015年,全市117个基本核实单位通过“四审制度”累计入账的货币资金达3.12亿元,杜绝不合规、手续不健全各类开支达12万元。有利地维护了集体经济利益。

——在资源管理方面,实行了申报制和招投标制互动的管理模式。村级机动地在发包之前村委会首先要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才能开展招投标发包活动。截止2011年全市106个村中已有98个村在机动地等资源发包中通过申报制和招投标制,发包机动地面积4.58万亩。为巩固上述三项改革成果,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的水平,近年来,我市又采取四项措施:

(一)、实行财务委托代理。

农村财务历来是村民关心的热点,也是村干部违法违纪的多发领域。为此,我市从2015年开始全面推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工作,将村集体的资金集中到乡镇农经站统管,通过村财乡管,封闭运行,保障村集体资金的安全运行和保值、增值。在具体实施中,从严把“四个”关口入手。

1、代理关。

阜康市在坚持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和会计核算内容不变的基础上,按照依法委托、有偿服务、稳妥推进的原则,由乡镇政府对所辖村的财务实施委托代理。乡镇成立会计服务中心(站),通过择优录取聘请财会人员,每月集中开展村级财务核算。在代理过程中实施三项改革:一是改革会计管理体制,村级取消村会计、出纳员等职位设置(个别地区保留),原出纳员改为报账员,协助会计服务中心(站)做好财务核算、管好本村资产;二是改革传统的手工记账手段,实行电算化信息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改革资金管理方式,统一在乡镇农经站设立专户,实行专户核算,专户管理。杜绝了资金的“体外”循环。

2、收支关。

每年年初,全市要求各乡镇会计服务中心(站)的工作人员深入到代理点,就本年的财务收支计划提请村委会召开会议,讨论决定本年财务预算,并进行张榜公布。在收款收据的使用上,严把领用核销关,坚持以旧领新工作制度,即用完的收据存根要交市乡两级农经部门审核无误后,办理销号手续,换取新收据,从源头上严控因用量大、票据管理不严引发的财务问题。村级收取的款项必须在三天内交会计服务中心(站),用款时填写用款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会计服务中心(站)核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后,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由会计服务中心(站)根据路途远近、经济发展实际等确定各村的备用金。村级发生支出时,必须从备用金或审批核拨的资金中开支,严禁村报账员坐收坐支。

3、开支审批关。

近年来,我市统一规定村级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四审”制度的工作流程开展审核,重大的资金开支不仅要通过上述工作流程还要报经乡镇分管领导把关,由会计服务中心总出纳办理拨款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由村报账员报账。

4、财务手续移交关。

各乡镇在村级资金管理上,一是确定每月固定接交日,村报账员在每月固定接交日,到会计服务中心(站)交接收支票据,填制财务手续交接清单;二是乡镇审计站联合会计服务中心(站)及时对离任的村报账员进行财务审计,结清资金往来,制作财务移交清单,确保财务手续接交有序,正常开展。截止目前,全市已有117个核算单位全部实行了财务委托代理制度,六乡镇会计服务中心(站)每年代管村级资金总额达3亿多元;虽然每年代管资金规模较大,但从未出现一列违规违纪现象和财务信访问题。资金代管的质量和水平受到各级领导以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认可。与此同时,实施委托代理后,村级财会人员职数大量减少,据统计,全市共减少农村财会人员60人,累计节约村级经费开支达30余万元。

(二)、创新工作基础,

1、定期盘点,摸清家底。税费改革以来,我市把“三资”清理工作列入到每年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驻村工作中加以考核,常抓不懈。每年年末,各乡镇对固定资产、机动地、债权债务等资产、资源进行定期全面清理盘点,确保“家底”清楚,并及时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的.监督。2015年通过清理盘点,核实固定资产7038万元、债权1667.83万元、债务2754.11万元,处理呆死帐284.44万元,核实机动地5.2万亩。

2、建立台账,严格管理。在清理盘点,监督小组确认的基础上,建立了电子和文本台账,真正做到账目清、底子明。尤其是在机动地管理上,可随时监控存量和用量动态,做到发包一块、合同签订一块、台账登记一块,真正实现台账、合同、土地的“三相符”。目前,全市六个乡镇共投入48万元资金,用于电算化的硬、软件设施建设。土地信息管理软件和财务核算软件一应俱全。全市117个核算单位的资产、资金、资源在健全规范文本台账的基础上,全部实现了电算化、信息化管理。

(三)、创新工作方法。

1、创新理财工作新机制,加大民主管理力度。

民主理财组织代表广大村民行使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的权利,但在实际运行中,个别村的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或越权履职。为充分调动理财小组每个成员的积极性,从2015年开始,我市率先在九运街镇启动了民主理财“三瓣章”工作制度,即把原来的民主理财公章分成三瓣,理财小组成员人手一瓣,村级的每一项收支业务须经理财成员唱票审议通过后,将“三瓣章”合拢盖章后方可生效,未通过的票据责成经办人限期办理。这样就杜绝了以往理财中出现的组长“一言堂”和个别成员不负责任的现象,实现了权利义务的制衡。同时为了保障“三瓣章”顺利推行,九运街镇先后出台了《九运街镇民主理财“三瓣章”小组职责》、《九运街镇民主理财“三瓣章”管理制度》、《九运街镇民主理财“三瓣章”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配套制度。推行“三瓣章”以来,全镇累计杜绝41张合计5万余元的不合规支出。没有出现一起因理财事由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收到了良好地社会效果。

2、加强申报管理,提高资源管理水平。机动地是村集体最为重要的资源,通过采取申报制的管理办法,一是转变理念,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了村财乡管的体制。二是促进民主建设,维护农村稳定。推行申报制以来,农村资源的发包更加透明,有关机动地的信访案件呈零增长趋势。三是提高了土地发包收益,增强了集体经济实力。2015年全市85%的机动地通过申报制的方式进行发包,每亩发包价格较协商发包增加60—200元。

3、拓宽村务公开渠道,推进农村民主进程。近年来,我市不断深化村务公开的工作,尤其是2015年被命名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市,2015年再次复验为契机,按照科学发展关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向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军。我市滋泥泉子镇率先实行村务公开“明白卡”制度,除在公开栏、电教设施上进行公开外,还将村民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制作成“明白卡”发放到村民代表、老党员、老干部手中,现场答疑解惑,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这一制度推行后,有效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大大增强了公开的时效性、提升村民对村务公开的认可度。

(四)、创新保障机制。

1、建立三级联动工作机制。针对“三资”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情况,为随时掌握管理的动态信息,我市建立了关口前移,超前预防的工作例会制。市级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三资”管理相关事宜,总结分析基层在“三资”管理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苗头问题,共商解决对策。各乡镇针对本辖区管理存在的问题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解决,本镇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级会诊解决,着力构建市、乡、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

2、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村级“三资”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又是一项民心工程,要做到管理规范、监督到位、运行科学、群众满意,就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事、管人。近年来,阜康市先后制定出台了《阜康市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阜康市村级财务人员管理办法》、《阜康市农村集体经济收款收据管理办法》、《阜康市机动地申报制度》、《阜康市机动地招投标管理办法》、《阜康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阜康市村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阜康市村级资金“四审”制度》等三十一项制度。这些制度有效保障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3、强化监管职能。在实际工作中,我市围绕“三资”管理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工作,通过在职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离任审计以及日常财务督查、年终目标考核等多种方式,监督检查各项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财务收支手续是否完整合法、资产资源管理是否安全、是否保值增值。针对出现的问题,联合市乡两级纪检部门开展责任追究。在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下,有效遏制了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发展。

4、实行奖优罚劣。为进一步树立乡村两级管理人员责任心和使命感,把“三资”管理纳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以考核管理。并引入激励机制,对在管理中遵守制度,履行职责,表现突出的村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制度,给集体造成损失的村干部分别给予扣发工资、罚款、责任追究等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检察机关处理。通过赏罚严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严肃财经法纪,维护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成果。

开展“三资”管理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夯实党的农村执政基础。发展农村经济,实践要求我们在推行“三资”管理中必须与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中心工作相衔接,在具体工作中我们采取了“五个相结合”:

(一)、与纠风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每年年初在安排纠风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方案时都要明确“三资”管理的治理重点和目标任务,落实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的职责,把“三资”管理与纠风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步安排,同步检查,同步考核。收到良好效果。

(二)、与市上的重点工作相结合。近年来,我市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列入市上的双目标考核工作,为了认真落实这项重点工作,我们把“三资”管理和此项工作融为一体,重点从资产资源的发包入手,制定增收计划,拟定工作措施,签订责任奘。指导目标村的管理人员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实施这项工作,截止2015年全市117个基本核算单位集体经济的总收入已达2081万元,当年获得净收益959万元,年均增长7﹪。

(三)、与以奖代补的项目相结合。近年来,我市在新农村建设中市财政每年都要拿出6000余万元的资金奖励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完成的乡镇、村,对此我市结合“三资”管理工作每年筹措配套资金2000余万元,此外我市在中低改、土地整理、加压滴灌等项目中村集体都筹措了相应的建设资金,使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四)、与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近年来,我市为加强农村文化阵地的建设,通过村集体筹资一点,组织、宣传、广播等部门投入一点的办法,建立了一批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文化娱乐场所,既满足了农民文化娱乐活动的需要,又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通过“三资”管理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五)、与包村支农工作相结合。为了加大新农村建设的力度,我市在106个村建立了定单位、定人员、定期限、定措施的帮扶机制,指导各村有效地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引导他们做好资产资源的经营管理,强化造血功能,截止2015年末,集体积累已经达到9863万元,较上年增加了5.8﹪。

几年来,我市在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市乡村三级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三资”管理工作已成为聚合民心、维护稳定、巩固根基、增强实力的基础性工程、民生工程。尽管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面对快速发展的农村经济和外部环境,我们的工作还需要不断探索和总结。

(一)、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三资”管理作为执政基础,做到人员不减、经费不少、职责不变,继续抓紧抓好。

(二)、加强培训。每年各乡镇要对村级主要领导、财务人员、民主理财小组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以适应“三资”管理不断发展的需要。

(三)、加强民主管理工作。对已实行“三瓣章”的乡镇要加强管理,及时的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此项工作可持续发展。对正在在实施的乡镇要严格按照市财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抓紧抓好,尽快完成。

(四)、结合中心村建立,积极探索资产盘活的有效途径,逐步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课题组长:何秀强(农经局局长)。

成员:刘卫华、祁军(农经局审计办主任、减负办主任)撰稿人:刘卫华、祁军。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