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检查委员会申请书(热门17篇)

时间:2023-11-11 19:52:10 作者:HT书生 纪律检查委员会申请书(热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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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徐泾镇第十三届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同意赵峰同志代表中共徐泾镇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大会充分肯定了过去的一年中,中共徐泾镇委员会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村居党员群众工作,大力推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使党风政风和干部队伍作风有了新的转变,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委、市政府“1+6”文件精神,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不断推动各领域的改革,使全镇经济建设、城镇管理、社会民生等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进步。

大会强调,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徐泾加快城市化推进步伐、深化城市副中心建设的关键之年。在新的一年里,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贯彻党的以来中央一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十届十次全会和区委四届十次会议要求,继续推进经济平稳有序增长,继续加大创新管理和投入力度,继续加强党风政风和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力度,继续改善民生福祉,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共识,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加快推进徐泾新一轮跨越式发展。让发展成果由徐泾人民群众共享,让徐泾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大会号召,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只争朝夕、迅速行动,真抓实干、持续推进,为实现徐泾跨越式发展、建设我们的美好家园而努力奋斗!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介绍

党章第四十四条中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的决议

(x年x月x日中国共产党第x次代表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大会认为,报告对镇纪委过去几年的工作做了实事求是地总结和回顾。镇第×次党员代表大会以来,在镇党委和县纪委的`领导下,镇纪委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了大量工作。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案件、纠正不正之风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大会指出,当前我镇改革和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重而道远。要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大会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抓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用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为保证实现本次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主持词

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为党内监督机关,是依照党章党规,通过进行具有司法意义和符合司法程序的活动来行使其党内惩戒功能。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

主持词。

仅供参考。

各位委员:

我受中国共产党×××乡第×××次代表大会主席团的委托,主持中国共产党×××乡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今天应到会纪委委员名,实到会委员名,请假的委员名,符合规定人数,可以开会。

今天的会议议程是选举中国共产党×××乡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选举工作分以下几步进行:

请工作人员宣读选举办法(草案)。

大家对这个选举办法(草案)有什么意见,请发表。没有意见(或意见发表后)。

现在进行表决:

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

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

弃权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

全体通过(或通过)。

二、通过监票人。

我提议、两位同志为监票人。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没有意见。(或意见发表后)。

现在进行表决:

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

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

弃权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

全体通过(或通过)。

指定、位同志为计票人。

三、选举书记。

请工作人员发放乡纪委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

请大家酝酿讨论建议名单。有什么意见请发表。(稍停)现在我宣读纪委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纪委书记:。请大家酝酿讨论建议名单。有什么意见请发表。(稍停)现在进行表决:

同意这个名单所列人选作为候选人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

弃权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

全体通过(或通过)。

请监票人、计票人再清点一次人数。

(清点。报告人数后)。

经清点,实到会委员名,符合选举办法规定,可以进行选举。

请监票人检查票箱,加封。

请计票人分发选票。(待分发完毕)。

有没有没领到选票的?(稍停)没有。

有没有多领或少领的?(稍停)没有。

(监票人报告发出选票情况)。

发出选票×××张,与实到会委员人数相等。

(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现在请各位委员填写选票。

(提醒委员检查选票,宣布投票方法、顺序)。

现在请监票人投票,

请各位委员投票。

投票完毕,请监票人、计票人清点票数。

(监票人报告清点选票结果)。

根据清点结果,发出选票张,收回选票张,符合选举办法的规定,选举有效。

现在请监票人、计票人计票。

(暂时休息)。

现在继续开会。

请监票人报告选举计票结果。

纪委书记:×××。

上述中国共产党×××乡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提请中国共产党×××乡第×××届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生效。暂时休会,同志们不要离开会场。

现在继续开会。

首先宣布中国共产党×××乡第×××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乡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名单。

各位委员,中国共产党×××乡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议程经过全体委员的努力,已经完成。

县纪委各位委员、同志们:

县委决定今天召开中共xx县纪委四届七次全会。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县纪委委员,各镇(街道、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纪(工)委书记,县直单位现职班子领导成员,省、市驻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正股级以上干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正副组长。今天会议的议程有三项:一是总结我县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部署20xx年工作任务;二是表彰20xx年度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三是领导讲话。另外,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已印成书面材料发给大家,请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

现在开始第一项议程,请县委、县纪委书记总结我县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情况,部署20xx年工作任务。

…………。

同志宣读表彰通报。

…………。

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同志们,刚才县委、县纪委书记总结了我县去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情况,并结合我县实际,部署了今年工作任务;会议还表彰了先进;最后,县委书记作了重要讲话x书记的讲话结合贯彻在xx届中纪委六次全会和汪洋书记在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的讲话精神,要求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落实在反腐倡廉建设中,落实在县委、县政府的全部工作中,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x书记的重要讲话对抓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好今天的会议精神,特别是要认真学习陈书记的重要讲话,领会精神实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制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措施,切实抓好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努力开创我县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各地、各单位要召开会议进行学习贯彻,“一把手”要亲自讲话,学习贯彻会议情况于2月16日前报县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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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介绍

(1)召开党代表大会补选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首先,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向上一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请示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召开党代表大会的理由、时间;党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党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提出拟补选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数额及选举办法等。其次,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推荐、提名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补选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第三,召开党代表大会,以代表团(组)讨论单位酝酿讨论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补选候选人预备名单,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在党的基层委员会任期内召开党代表大会补选少量委员,党代表大会可以不设大会主席团,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召集并主持)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并印制选票,提交党代表大会按差额选举办法选举。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备案)。

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增补委员的基本原则和程序级党组织呈报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药请示;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推荐、提名并根据多数党组织的意见确定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补选候选人,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召开党员大会按差额选举办法选举。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备案)。

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的决议

(3月16日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三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和20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实行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思路,把握好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平衡,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改造提升传统比较优势,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努力完成2016年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而努力奋斗!

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的决议

(1月22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安顺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北京市委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同心协力破解城市发展难题,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谱写首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篇章!

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的决议

大会认为,报告确定的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团结和带领全乡人民群众,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发展奔小康的主题,符合中央和上级党委的要求,切合双河实际,体现了全乡人民的愿望。报告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县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十五”期间的工作,分析了当前双河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对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指导开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项工作的重要文件。

大会充分肯定了乡第六次党代会以来党委的工作。一致认为,乡第六次党代会以来,乡党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团结和带领全乡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中央盛市、县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立足乡情,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抢抓机遇,狠抓落实,努力克服发展中的困难,解决改革进程中出现的矛盾,使双河的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全乡呈现出经济健康发展、民族和睦团结、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的良好局面。

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讨论发言

19日下午,参加市第四次党会的代表讨论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县委书记何平主持第八代表团(北碚、巫山、秀山代表团)讨论。何平首先在发言中谈了对报告的学习体会。他认为,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总结成绩实在,工作体会深刻,工作建议明确。

何平说,报告事例详实,数据支撑有力,总结成绩客观实在。“四点体会”揭示了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坏工作开拓进取的方向和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报告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坏工作的总体要求,为在西部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供纪律保证。报告提出“五条工作建议”,涵盖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坏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今后五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坏工作的中心任务。市纪委报告与德江书记代表市委作的报告保持了高度一致,对深入推进基层纪检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何平表示完全赞成、坚决拥护,并将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县委副书记、县长李春奎,县委副书记刘诗权,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陈爱军及巫山中学教师何泽艳在讨论会上都分别发言。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介绍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除履行党员的监督责任和享有党员的监督权利外,有权对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询问可口头提出,也可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提出。有关部门应当作出说明。询问人在对有关部门所作的说明不满意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对同一问题提出质询。有关部门应当作出书面解释或答复。对质询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研究处理。质询人利用质询故意刁难、无理纠缠的,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要求罢免或撤换所在委员会不称职的委员、。受理罢免或撤换要求的党组织应当认真研究处理。罢免或撤换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提出,并有根据地陈述理由。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应当严肃慎重。对于没有列举具体事例,不负责任地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的,给予批评教育;对于捏造事实陷害他人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在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在党内监督方面权利的同时,还规定了他们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1)对所在委员会及其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2)对所在委员会、委员和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负责人进行监督;(3)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委员和基层纪委委员,对上述第(1)、(2)项所列纪检机关(机构)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和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纪委会、同级党委提出或反映,对所在委员会委员、的意见还可以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反映;(4)中央纪委委员对中央纪委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中央纪委会或中央政治局会反映。对委员署真实姓名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机构或人员应当及时转达,不得扣压;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研究、处理并以适当方式答复。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年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五年来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7月,是县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最为突出的五年。

五年来,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统揽人民法院工作,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审判业务有了新的发展,工作改革有了新的突破,队伍建设有了新的气象,物质装备有了新的改善。

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坚持把审判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诉求,积极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审结各类审判、执行案件14217件,同比增长53.98%。-我院连续荣获玉林市法院系统综合绩效考评第一名,实现三连冠。五个现场会在我院举办,我院在八个市、县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县底法庭以先进文化促法庭建设的经验做法获区高院院长罗殿龙和市政法委书记周彬等批示。20建立诉前联动调解机制服务群众的经验做法获得市人大会副主任李克民等批示。20驻村联动调解办公室便民司法的经验做法得到区高院党组书记罗殿龙和市政法委书记韦绍仕批示肯定。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犯罪,推进平安建设。五年来,审结刑事案件1346件,判处罪犯182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25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55人。从重打击涉黄、涉赌、“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案件,判处罪犯472人。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判处罪犯204人。从严惩处职务犯罪,对61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创新“四重”工作法,做好少年审判工作,判处未成年被告人138人。坚持做好缓刑犯帮教工作,判处51名缓刑犯经回访帮教、科学管理,无一重新犯罪。

---妥善化解矛盾,力促社会和谐。五年来,审结民商事案件11584件。积极审理量大面广、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债务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涉案金额5亿多元。全面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和诉讼全过程,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纠纷,诉前调解结案1865件,调解撤诉结案8865件,调撤率达76.53%。以三大巡回法庭、五个派出法庭为载体,巡回开庭279次,解决了一批医疗、交通、劳动争议、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以“法院驻容县经济开发区法律服务工作站”为依托,走访企业312次,提供法律咨询468场次;以“法院驻信用联社调解办公室”为平台,开展“依法治贷和整顿信用环境”专项活动,追回不良贷款1875万元。在审理涉及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案件中,积极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审理容县酒厂破产一案,我院主动上门与政府及相关部门联系和沟通,出谋献策,使政府顺利完成资产变现,并全部兑现企业职工补偿安置费1500多万元。

---加强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五年来,审结行政案件85件。注重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走访座谈、上门授课、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1023人次,促进、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开始全面推行“一案一司法建议”,对审结的行政案件中发现的问题主动同行政机关沟通,向被诉行政机关或其上一级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20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关于加强司法审判与国土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备忘录》,就共同化解各类涉及国土资源的纠纷争议进行有益的探索。年在全市率先推行裁执分离试点工作,与县政府、县国土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和规范国土资源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理顺土地行政决定非诉执行秩序。受理该类行政处罚案件12件,其中10件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2件因事实不清、超过申请执行法定期限,裁定不予执行,有效遏制违法占地建筑行为。

---强化执行措施,化解执行难题。五年来,执结执行案件1316件,结案标的金额74714.2万元。年以来,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打击拒执罪等专项活动。2016年,按照统一部署,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确保用两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完善执行内设机构,形成立、审、执相互配合、共同协调的联动机制。与土地、房产部门签订“点对点”集中查控系统协议,形成多部门联动执行的强大合力,实现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全覆盖。通过电视、法院微博、微信、信用社各营业网点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公布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名单420人。去年以来,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线索5人20案,其中采取刑事拘留措施3人13案,网上追逃2人7案。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1人。慑于司法权威,65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执行到位标的876万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4名特困当事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2万元。今年在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现场推进会上,我院作了题为《精准谋划重出击打好拒执攻坚战》的经验发言,执行工作也获得县委书记赵翔的批示肯定。

---加强立案信访工作,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五年来,共审查立案15251件。信访窗口答复处理群众来信160件,接待来访人员797人,通过网络、热线答复群众咨询585人次。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360.15万元。年5月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解决立案难问题。深化“窗口”建设,全力打造“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运行、一揽子解决”的综合诉讼服务平台。

二、突出特色司法服务,强化司法为民举措2012年创新性建立老人维权新机制。以“五个一”(即一批维权岗、一批法律服务点、一封倡议书、一批典型案例和一个“五老”普法宣讲团)为契机,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老人的合法利益。年创新性建立司法联动新机制。建立法庭与辖区政法单位常态化的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共同化解矛盾的机制,促使矛盾纠纷特别是山林、土地、水利“三大”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理,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20创新性建立“法院驻村联动调解办公室”机制。成立15个法院驻村联动调解办公室,通过诉前调解、巡回审判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村入户、上门走访、带案下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山区群众。在法院驻县底镇竹山村联动调解办公室配置广西第一个村级远程视频综合系统,把信息化的应用延伸到村,群众不出村便可以参加庭审,进行视频调解、视频开庭。此外,当地党委政府、人民调解组织等部门也可利用该系统处理纠纷。2015创新性建立青少年维权新机制。在容县三小、容州一中创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设立模拟法庭、法制宣传长廊和法治文化园,利用互联网手段,把法制教育连接到全县中小学教室,让孩子们在生动活泼的气氛中学到法律知识。以妇女儿童维权岗、青少年维权岗、“家长园地”、留守儿童关爱基地为依托,开展行之有效的青少年维权活动。在法庭、社区、学校建立10个法律服务点;年均到城镇各中小学给学生上法制课35场次,特别是针对留守女童进行防范性侵教育10场次;年均组织学生观摩庭审活动5次,赠送法律宣传画册500套,法律常识卡1500份,派发传单8万份,受教育10万人次。我院刑庭青少年维权岗被命名为自治区级青少年维权岗。2016年创新性成立“当事人学校”。在五个人民法庭(办案点)设立“当事人学校”,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和诉讼指南。日均接待来访群众85人次。2016年创新性建立第三方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在“走出去”(如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等联动调解机制)基础上“请进来”,引入第三方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由容州镇调解委员会聘任2名退休法官为人民调解员进驻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展诉前调解工作。2016年我院将继续创新性推进家事审判、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等工作。

三、强化审判管理与监督,确保司法公正---不断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实现审判执行全过程留痕。五年来,通过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通过“一案一告知”、随案监督卡、短信等方式推送案件流程信息,变以往当事人千方百计打听案件进展为法院主动向当事人告知,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建立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对全院案件信息的集中管理、实时统计。通过微博图文直播庭审115次。推进网上办案,加强对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的信息化管控,提升审判效率。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加大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力度,上网公开裁判文书4033件。在接受监督的同时,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示范、引导、评价功能,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建成具备网络布控、远程指挥、快速反应、信息公开的执行指挥中心,将执行案件的有关信息通过短信、网站、电子邮件等途径向当事人公开。推进法院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法官下基层、担任农村指导员、担任“第一书记”、参与精准扶贫、“三官一律”进村(社区)活动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开通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充分发挥传统媒介和新兴媒体的作用,多层面、立体化反映审判执行工作动态,更大程度地满足群众知情权,扩大参与权,行使监督权。发出网站信息1349条,微博8552条,微信123条,全院干警获市级以上媒体采用稿件2681篇,我院官方微博被评为“全区法院十佳微博”,是全市基层法院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树立了法院良好形象。

---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重大工作举措、重点工作、重要案件向党委请示报告,坚持定期向人大汇报工作情况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积极配合人大开展各项调研活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做到“有问必答、有信必复、有案必查、有错必纠”。制定《关于加强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实施办法》,对社会关注度高、复杂疑难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社会各界代表旁听案件并参与阳光评议125人次。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增聘人民陪审员至80人,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100%。聘请15名执法监督员,监督法院工作。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确定新闻发言人,举行公众开放日30次,新闻发布会12次,接受舆论监督。充分发挥“两微一网”的作用,不断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活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素质。五年来,我院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广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区法院先进集体、全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全区法院集体二等功等市级以上集体奖励53项、个人奖励78人次。

---以规范化审判树立司法权威。制定了《容县法院关于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研判管理规定》、《容县法院简易民商事案件快审速裁管理规定》以及《容县法院刑事案件快速审理办法》等制度,严抓审限管理、缩短办案周期、有效整合机构、追究责任到人、细化考核措施、不断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组织开展案件大评查、示范庭审评比、裁判文书评比、业务培训等156次,选派干警3150人次参加县级及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强化岗位培训和技能锻炼,全面提升队伍素质能力。1个庭审评为全国法院优秀示范庭审;4个案件被评为全区精品案件;6份文书评为全区法院优秀裁判文书;2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

---崇法、公正、创新、廉洁,引导干警自觉将法院工作融入到容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当中,将履行法院职能融入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当中。实施“暖心工程”,制定谈心谈话制度,推行“四谈四访”,引导干警快乐工作、健康生活,切实增强干警的归属感。年提请人大任命7名审判委员会委员和8名审判员。2015年对11名年轻干部进行提拔任用,为法院发展注入生机活力。将“文化周”活动制度化,开展书法、绘画、摄影、演讲、读书交流、夜学、文艺表演、体育等活动,为全体干警提供一个展现魅力的平台。组织开展向“双模”、“双先”学习活动,树立全国“五•一”巾帼标兵梁东丽,全区法院办案标兵陈业锋、韦世玮,全区法院优秀调解能手梁旺基等一批先进典型,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激发队伍的生机与活力。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廉洁司法。来没有干警因违法违纪被查处。

---以制度规范行为促进效能提升。健全窗口接待、立案、分案、开庭、合议、宣判、执行等关键环节程序性规定,建立覆盖立、审、执各项司法活动的具体标准,规范法官的穿着、语言、动作、态度等司法礼仪,坚决查纠“冷、硬、推、横”。修改完善《容县法院财务管理制度》、《容县法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容县法院请销假管理制度》等制度,促进全院干警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

---以文化建设引导价值取向促进素质提升。以县底法庭为试点,积极开展摄影、书画等各种健康向上的“动态法庭文化”活动,发挥法庭先进文化的引导作用,扩大文化效应。县底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区法院第二批文化建设示范性单位。在县底法庭文化建设推动下,我院按照因地制宜建特色文化区的思路,建设干警精神家园,法院文化建设面积多平方米,建成“文化九区”,努力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法院文化氛围,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和责任意识。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我院各项工作长足发展,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五年。我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关心的结果,也是法院干警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县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院工作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社会各界的期待仍然存在差距,还有着不少困难和矛盾:一是“两庭”建设任务繁重,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物质装备、信息化建设等保障不足,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二是干警的素质与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仍有一定的差距,个别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还不够高;三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新疑难复杂案件数量增加,干警办案的压力大,案多人少的矛盾愈加突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对这五年来的司法实践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要不断推进法院各项建设:

二是必须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各项工作首位,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是必须始终坚持把改革作为推动审判工作发展的动力,以改革强规范、促公正、保质量;。

五是必须始终坚持加强队伍建设,把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作为搞好审判工作的组织保障而长抓不懈。

今后工作思路今后一个时期,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把握大势、服务大局、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坚决落实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及时向县委、县人大、上级法院汇报法院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案件、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

二是坚持抓好执法办案。围绕党政工作大局,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通过富有成效的审判执行工作,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坚持推进司法改革。以积极有为的姿态参与和推进司法改革,引导干警正确对待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和改革中的职务调整、岗位变化,确保法院队伍人心稳定、工作秩序井然有序。同时,通过改革破解发展中的难题,不断提高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努力让老百姓在人民法院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按照上级部署,确保10月底完成法官员额制等改革。

四是坚持创新便民举措。不断开拓创新,深化、推进、完善各项便民措施,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拓展司法为民新领域、新渠道,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诉讼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新期盼和新要求。

五是坚持狠抓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升法官队伍整体素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对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惩处,以“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坚定决心和行动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六是坚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法庭建设的需要,争取国债资金及政法专项补助,继续推进法院审判庭的建设。

各位代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不断开创我院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推进法治容县建设、实现“十三五”规划、加快实现“一名县三中心”、“两个建成”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年来

各位代表:

我代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和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按照市五届人大各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全市法院案件大幅增长,审判执行任务十分繁重,共受理各类案件985313件,办结968087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30.4%和31.5%。其中受理案件225400件,办结207700件,比分别上升19.88%和16.1%。市中院五年共受理案件150997件,办结145952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7.8%和23.9%。其中20受理案件40060件,办结35015件,比20分别上升22.58%和25.53%,均创历史新高。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90455件,判处罪犯12735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刑罚11413人。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案件8104件,判处罪犯13616人,审结沙井黑社会性质组织系列犯罪案等多起涉黑案件。严惩经济领域犯罪,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审结走私、金融诈骗、偷税骗税案件2799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109件。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725件,判处罪犯950人,同比分别上升13.1%和24.8%。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具有从宽情节的21871名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9272件,严格实行裁前、裁后双公示和报备制度;从严控制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金融犯罪等罪犯减刑、假释,年办理上述减刑、假释23件,同比下降11.5%。

依法调节民商事关系。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489041件,诉讼标的金额2100余亿元,比前五年分别上升47.9%和116%。妥善处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矛盾纠纷,审结人身损害、财产权属、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案件165714件。充分发挥商事审判对市场行为的规范、引导和调节作用,审结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纠纷案件73565件,票据、证券、股权、信用卡等纠纷案件51626件。优化我市国际化投资营商环境,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7940件。加强公司清算与破产审判工作,规范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审结公司破产清算案件199件,清偿债权243.6亿元,安置职工4173人。其中大鹏证券破产案为全国首宗证券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南方证券破产清算模式、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制度得到最高法院肯定推广。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8970件,比前五年上升96.2%,占全省21.1%。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判决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719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诉讼请求3948件,以协调撤诉方式结案3356件。办结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7781件,其中准予并强制执行5647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26件,决定相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给予赔偿73件,赔偿金额1351万元。

依法加强执行工作。执结案件264014件,结案标的金额447.76亿元,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4.62%和42.51%。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威慑力,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204人,限制出境1284人次,罚款、拘留1119人次,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6人。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建成具备网络查控、远程指挥、快速反应等功能的执行指挥系统,案件平均执行周期缩短1.5个月,执行标的到位率58.24%,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9.31个百分点,比前五年提升16.65个百分点。

努力提升审判质效。推进标准化办案工程和量刑规范化改革,制定87个覆盖主要案件类型的裁判指引,发布93个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促进裁判标准统一,避免同案不同判。加强审判质量监督,开展案件质量、庭审、裁判文书“三评查”,评查案件6752件、庭审2096场、裁判文书6752份。积极应对案件大幅增长态势,进一步加强审判效率管理,促进均衡结案。龙岗法院推行精细化管理,从严把握各审判节点的时限。建立审判质效评估分析制度,办案质效情况记入法官业绩档案。五年来,全市法院以不到全省十分之一的法官,办结全省法院近五分之一的案件,法官人均办案数量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倍,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案件质量、效率稳居全省和全国法院前列。

二、立足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五年来,全市法院始终坚持立足全局谋划法院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社会管理创新和“三化一平台”改革主攻方向,主动提供司法服务,依法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推进一流法治城市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部署,及时制定贯彻意见,细化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确保有序推进。积极参与地方立法,为制定地方法规规章提供建议。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选派法官为党校学员授课35次,为各级行政机关举办法律讲座123场,提出司法建议795件。积极参与法治社会建设,推广罗湖法院试点经验,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选派597名法官挂点632个社区,指导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加强普法宣传工作,选派法官为深圳法律文化大讲堂举办讲座13场,与《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等媒体合办普法栏目“法官说法”147期、“罪与罚”70期。配合市委积极协调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落户深圳,促进特区法治环境提升。

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在全国率先实施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理机制,发挥司法保护合力,最高法院《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充分肯定深圳法院这项改革。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市中院成立知识产权高交会巡回法庭,南山法院成立全国首家“知识产权案件互联网审理中心”。五年来,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35539件,约占全省三分之一,华为公司诉美国idc公司案确立的司法规则得到国际认可,被评为全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市中院被确定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被评为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服务前海开发开放。积极参与前海合作区制度设计,协助确定了前海总体规划的法律框架。成立前海法庭,推行港籍调解、港籍陪审制度,创设e送达司法服务平台,为前海早期开发开放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针对前海的特殊定位和司法需求,积极推动设立前海法院,2014年12月2日获批,今年1月28日成立,胡春华、周强等领导同志出席揭牌仪式。

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完善诉讼服务大厅、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热线“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体系,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实行诉访分离,联合公安机关建立“两警协同”机制,维护诉讼及信访秩序。加强判后答疑工作,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安排38名信访人通过远程视频向最高法院反映诉求,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信访投诉量下降3.1%。完善司法救助机制,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704万元,为刑事被害人、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3799万元。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公安、劳动保障、卫生行政等49家单位建立联调关系,通过诉前联调成功调解案件50927件,一大批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宝安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省委政法委在我市召开现场会,推广深圳诉前联调工作经验。

三、深化司法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五年来,全市法院努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机制性障碍,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省高院的充分肯定,司法体制机制试点改革被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评为优秀改革项目、最佳实效性改革项目。

率先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在市委直接领导和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大力支持下,在全国法院率先探索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法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法官按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实行单独薪酬体系,初步实现了不同人员分途发展。这项改革迈出了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第一步,为全国法院改革提供了制度借鉴,受到孟建柱、胡春华、周强等领导同志的高度评价,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作了专题报道,被南方报业集团、广东省社科院评为20深圳十大改革创新榜单第一名。

率先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和办案责任制改革。20市中院指定福田法院率先试行审判长负责制,盐田法院试行主审法官负责制,先行探索审判权运行新模式。年10月,经中央批准,最高法院确定市中院为全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单位。2014年市中院和指定试点的基层法院在全国率先启动改革,选任优秀法官担任主审法官或审判长,直接签发裁判文书,院庭领导不再审批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制定《办案责任追究办法》,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建立“权责统一、全程留痕”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谁审谁判谁负责。这项改革突出了法官、合议庭的办案主体地位和责任意识,促进了办案质效的明显提升。

率先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和执行联动机制改革。开展以“分权、集约、阳光”为核心的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执行裁决权、实施权和监督权分离,事务集约办理,权力阳光运行。强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建成全国首家“法院查控网”,率先将外资银行纳入司法协助网络,协作联动单位达40家,累计完成财产查询任务117.7万件,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31亿元,受到中央政法委的充分肯定,“法院查控网”在全国法院推广。

率先推进简易案件速裁机制和裁判文书改革。经全国人大授权,深圳被确定为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试点地区,全市法院积极创新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有效提升办案效率。按照“繁案细审,简案快审,繁出精品,简出效率”的思路,对民商事案件进行调解前置、繁简分流,在基层法院设立速裁法庭,集中裁决标的额较小的简易民商事案件,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与改革前相比减少2个月。推行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民商事案件简化裁判文书,实行“门诊式”、“要素式”庭审。民商事案件裁判文书改革被列为我市法治惠民工程项目。诉前联调、审前调解、裁判文书改革成果被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采纳。

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成立家事审判庭或家事案件合议庭,对家事纠纷实施“柔性、专业”审判。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方人身保护;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义务,遏制隐匿财产现象;推进家事纠纷综合解决平台建设,创设家事调解员、调查员制度,协调工会、妇联、社工、义工参与调解,促进家事纠纷和谐化解。共审结离婚、继承、抚养、赡养等家事纠纷案件30469件,调解撤诉20231件,调撤率达66.4%。这项改革被评为我市“十大政法创新”项目。

深入推进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改革。会同市公安局出台规定,禁止刑事在押被告人穿着囚服出庭,去年12月4日(首个国家宪法日)率先在全国实施,今年3月最高法院推行了这项改革。积极推进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机制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完善冤假错案防范机制,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市中院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完善“圆桌审判”方式,实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设立未成年缓刑犯社工帮教工作站,探索建立义工与少年犯“一对一”帮教机制。市中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试点单位,宝安法院失足少年帮扶项目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法治保障制度创新奖。

积极推进前海法院综合改革。市委高度重视前海法院建设,专门成立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市中院立足前海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定位,认真研究制定前海法院综合改革方案,对管理体制、机构设置、运行机制进行全面创新,打造八大改革亮点。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法院工作报告肯定“按新模式设立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为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坚持从严治院,建设过硬法院队伍。

五年来,全市法院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努力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和法院文化建设,注重干警人文关怀,关心干警身心健康,队伍活力不断增强。加强党建工作,全面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书记项目”被评为全国法院50个优秀党建工作案例。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创建“学习型法院”和“学习型部门”,制定教育培训五年规划,通过委托高校培训、干警自选培训、“法官大讲堂”等多种形式,抓好新颁布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各类专题学习,累计培训干警2万余人次。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实行初任法官、新任中层干部到信访窗口锻炼制度,提升业务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针对审判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组织调研,完成全国、全省、全市法院重点课题88项,其中最高法院重大课题3项。市中院被确定为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

加强廉政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坚决反对“四风”,市中院领导班子向社会公开作出八项承诺。深入整治“六难三案”,确定44项重点整治内容,努力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编制“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建立廉政监察专员制度,实行任职回避“双备案”。通过专项检查、审务督察、网络举报等方式,拓宽违纪违法线索发现渠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

五、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五年来,全市法院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断完善接受监督机制,促进公正司法。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定期向人大及其会报告工作制度,先后就司法改革、刑事审判、民事审判等工作向市人大会作了专项报告。加强与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联系,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坚持定期走访、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共邀请代表参加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评查案件等活动2040人次,认真办理、及时反馈代表建议73件、关注案件202件。

依法接受检察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主动畅通检察监督渠道,重视检察机关监督意见,落实重大案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五年来共对39件出现新证据或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发回重审或改判。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建设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裁判文书上网数量全国第一。加强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建设,开展庭审直播1225次,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14次,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37场,发布司法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审判等白皮书14个。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76.8%。市中院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最高法院在我市召开全国法院会议推广深圳经验。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在省法院委托第三方开展的满意度调查中,人民群众对市中院整体工作的满意率为95.3%,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全市法院142个集体、134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优秀法院福田法院,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巾帼奖章获得者汪洪,全国模范法官曹林等一批先进典型,市中院3次被评为全省先进中院。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审判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四个全面”新要求,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个别干警群众观念不强,司法作风欠佳,廉政意识淡薄,极个别法官甚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案件数量持续快速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干警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压力越来越大;作为特区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

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和本次代表大会决议围绕勇当“四个全面”排头兵、建成“二区三市”的宏伟蓝图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重点抓好五方面的工作:

一是突出抓好司法办案。今年1至5月,全市法院新收案件超过11万件,同比上升近40%。全市法院将紧紧抓住司法办案第一要务,尽力完成各项审判执行任务。依法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严惩腐败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廉洁城市建设。继续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保护和激励创业创新,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全面贯彻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二是全面深化法院改革。认真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和最高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继续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强化司法责任制,尽快启动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审判权与执行权分离改革,加快前海法院综合改革步伐,积极推动实施我市法院《重点改革规划》确定的28项改革任务,争取在底提前两年完成属于地方事权的改革项目,努力形成综合、全面、配套的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样板,为全国司法改革提供借鉴。

三是继续强化司法公开。深化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实现案件流程全公开、节点全告知、程序全对接、文书全上网,依法应公开事项全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公开法院工作情况。探索移动互联环境下司法公开新途径,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四是扎实推进司法为民。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完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探索手机客户端和短信主动推送服务,推广电子送达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加强执行工作,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坚决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制定《关于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若干规定》,切实保障律师法定执业权利。主动加强法治宣传,继续组织法官进社区、进行业协会,加快推进法官进校园活动,实现全市677所中小学全覆盖。

五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多元化教育培训,积极培养专家型、学者型法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制度,确保廉洁司法。完善业绩评价体系,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推动完善法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的形势下,深圳法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更为重大,任务更为艰巨。我们深知,群众的期盼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代表的建议就是我们改进工作的重点。我们决心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下,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为深圳勇当“四个全面”排头兵、努力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决议定稿

大会认为,报告回顾过去实事求是,工作目标切合实际,落实措施切实可行,对于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加强和改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会议高度评价了第五次党代会以来纪委的工作,一致认为,中共***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县纪委、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全镇发展重点,群众关注热点,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改革的精神和发展的思路,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加大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力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事件,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顺利完成“十一五”期间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东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纪律和政治保障。

会议提出了今后五年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注重监督检查,力求在服务发展上有新作为;注重民生为本,力求在作风建设上有新成效;注重教育防范,力求在治本防源上有新拓展;注重自身建设,力求在纪律检查能力上有新提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优化发展环境。

会议要求,镇纪委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工作全局,切实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全面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全面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会议号召,全镇广大党员干部要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严治党方针,高举“团结,发展,奋斗”的旗帜,忠实履行纪检监察工作的各项职能,为跨进省级经济强镇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介绍

第一条为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加强党的地方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的选举工作。

第三条党的地方各级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选举,应经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四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

第五条选举应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六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第七条选举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第二章代表的产生。

第八条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按党性原则办事,严守党的纪律,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第九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由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按照有利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400至800名。

设区的市、自治州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300至500名。

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200至400名。

党员和所辖党组织较多或较少的,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代表名额。

第十条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按照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

第十一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中应有各级领导干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解放军、武警部队等各方面的代表。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由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妇女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本地区妇女、少数民族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代表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占代表总数的比例一般不少于25%。

第十三条代表产生的程序:

(二)选举单位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

(四)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选出的代表报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审批。

第十四条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召开前,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代表大会成立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听取党的委员会的审查情况报告后,提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经大会或大会主席团通过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第三章委员会委员的产生。

第十五条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必须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和结构合理的要求。

第十六条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候补委员人数,一般不少于委员、候补委员总数的15%。

(三)党委组织部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

(四)常务委员会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的委员会审批;。

(五)大会主席团审议候选人预备人选,提请各代表团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由大会进行选举。

第十九条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一般应分别选举,先选举委员,再选举候补委员。委员候选人落选后,可以作候补委员候选人。也可以实行委员、候补委员一并选举,在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依得票多少,先取足委员,再取足候补委员。

第四章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产生。

(一)常务委员会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的委员会审批;。

(三)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选举时,先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再选举书记、副书记。

第二十二条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产生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需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第五章呈报审批。

第二十三条召开代表大会的请示,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一般于召开代表大会四个月前报中央委员会审批;其他党的地方委员会一般于召开代表大会两个月前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批。请示的内容包括: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大会议程;代表名额、差额比例,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常务委员会委员名额、差额比例,书记、副书记名额;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常务委员会委员名额、差额比例,书记、副书记名额;选举办法。

第二十四条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一般于召开代表大会一个月前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批。

当选的党的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批。

第六章选举的实施。

第二十六条参加选举的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选举。

第二十七条代表大会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

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由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主持。

大会主席团成员由党的委员会或各代表团从代表中提名,经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委员由党的委员会提名,经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十九条代表大会主席团或选举单位党组织应实事求是地向选举人介绍候选人的有关情况,并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作出负责的答复。

第三十条代表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一名,必要时也可以设副总监票人一名;设监票人若干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不是候选人的选举人中推荐,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从监票人中提名,经主席团或大会表决通过。

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选举设监票人若干名。监票人由会议主持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委员中提名,经选举人表决通过。

第三十一条选举设计票人若干名。计票人由大会秘书长或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工作。

第三十二条代表、委员、候补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姓氏笔划排列,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按上级党委批准的顺序排列。

第三十三条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他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

因故未出席会议的选举人,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三十四条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第三十五条选举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第三十六条差额预选时,可以集中投票,也可以分代表团投票,由大会统一计票。

第三十七条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一般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也可以不再选举。

预选时,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候选人,才能列为正式候选人;确定正式候选人,原则上按得票多少为序。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或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接近应选名额时,按正式选举时的相应办法处理。

第三十八条被选举人得票情况,预选时,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正式选举时,由总监票人向选举人报告,当选人名单由会议主持人向选举人宣布。

当选的党的委员会候补委员,其名单按得票多少排列,得票相等的按姓氏笔划排列;。

当选的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其名单按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的顺序排列。

第七章监督和处分。

第四十一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第四十二条凡违反本条例规定,妨害选举人行使民主权利,或对检举选举中违纪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打击报复的,应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对有关党组织或党员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的纪律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党的地方各级组织的选举,应根据本条例制定具体选举办法,经半数以上应到会选举人同意后实施。

第四十四条民族自治地方党组织执行本条例需要采取某些变通办法的,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四十五条本条例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过去有关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工作的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本条例执行。

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讨论发言

尊敬的张书记、各位领导:

今天上午10点至12点,下午2点至4点,我们第八代表团分别对第十六届县委、县纪委两个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细致地讨论,现将讨论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第八代表团58名应出席代表、6名列席人员除3名代表请假外,其余全部参会,大家对两个报告领会深刻、思考深入,踊跃发言,讨论会场面非常热烈。县人大金主任、政协贺**、县政府袁常务县长、政法委杨书记、人武部杨政委、统战部李部长、纪委成书记、县政府刘副县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代表先后发言,与会代表对两个报告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一致同意通过两个报告。

(一)县委工作报告。

最多的5年。学习了这个报告,顿时感到振奋人心,精神抖擞,充满了干好工作的激情和干劲;其次,张书记的报告又是一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报告。张书记在认真总结了前5年工作成绩的同时,还谦虚地谈到了5点体会,指出了6点不足。让我们听了觉得很贴近事实、贴近实际。体会情真意切,语重心长,让人感动;问题找得准,点的到位,催人警醒;第三,张书记的报告还是一个坚定信心,催人奋进的报告。张书记的报告为我们描绘了“十二五”的宏伟蓝图,提出了“年均增长15%”和“五个翻番”的目标,进一步坚定了我们抢抓机遇,大干快上的信心和决心。提出了打绿色牌、做特色文章、走循环发展路和保障民生四项举措,符合中省市的战略部署,符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同时要求从5个方面扎实抓好党建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富民强县保驾护航。这个报告实在、实际、操作性强。听了以后,让人感觉为之一振,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机遇感。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成书记的报告对过去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总结。

客观实在,对未来五年的工作安排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是一篇科学性、操作性、指导性非常强的好报告。

(三)对于县委工作报告的具体修改建议。

2、建议在第13页“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目标中增加一项“促进脱贫”指标。

3、建议将第22页最下面一行“扎实开展行风测评和专项治理活动”改为“切实纠正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

(四)关于报告精神的贯彻落实。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会后,全县要召开各个层面的会议,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系统学习、深刻领会报告精神,全县上下要把思想真正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各自工作生活实际,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抓好贯彻落实。要广泛宣传,通过各种媒体,全方位、广渠道、多层次地宣传工作报告,在全县范围内迅速掀起“抢抓发展机遇、建设美好新镇安”的新一轮建设热潮。大家认为:全县上下要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大县、旅游休闲名县、资源循环强县”目标定位,以党建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将生态旅游产业建成镇安的“一县一产业”、策划实施重大项目、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重点方面切实把两个报告的精神贯彻到具体工作中去,激发热情,激励斗志,开拓进取,为实现镇安县第十七届党代会制定的宏伟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同志们:

一、五年来的主要工作。

第九次党的代表大会以来的五年,是我校在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征程上实现快速发展的五年,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循序渐进、成效显著的五年。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学校纪委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依靠全校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切实履行职责,围绕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实际,坚持创新思路、完善机制、狠抓落实,积极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为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全面落实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不断完善。

积极协助学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总抓手。

明确责任主体,充实责任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强调各级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党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修订《河南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充实责任内容,健全检查考核办法和监督措施,完善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和处理办法。从学校实际出发,把落实八项规定、公务接待、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等,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之中,强化责任内容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强化责任分解,切实落实责任。每年均协助学校党委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分解,组织与各单位(部门)签订责任书。各单位(部门)也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协助上级党组织,组织校领导签订廉政承诺书,并进行公开廉政承诺。坚持在干部选拔任用、基建修缮、招投标活动、招生录取、考试评卷等重要环节,组织参与其中的领导干部、评委专家、工作人员签订廉政承诺书,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的责任意识、廉政意识。

注重责任考核,加强责任追究。结合年度考核,每年组织对全校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及时反馈、通报考核结果。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处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校党委对任期内年度考核连续较差的处级领导班子进行重组,对考核中“一般”和“差”合计达到三分之一的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免职、降职处理。五年来,通报批评处级领导班子6个、科级领导班子1个,处科级干部6人。在每年省管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考核中,我校多次受到表彰。

(二)加强廉政教育,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日益浓厚。

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贯穿于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师生员工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全过程。

开展廉政主题教育。结合学习《廉政准则》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活动,通过邀请省纪委、省检察院有关领导作专题辅导报告、发放学习材料、组织观看系列辅导光盘等,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国法、廉政法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在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十八大精神尤其是关于反腐倡廉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和党章的学习教育。每年确定一个主题,持续开展廉政教育日活动。

加强正面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观看了“光辉历程·浩然正气——河南省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反腐倡廉建设展览”,组织全校师生参加全国庆祝建党90周年反腐倡廉知识竞赛活动。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校党委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到焦裕禄干部学院开展学习焦裕禄品质、弘扬焦裕禄精神活动,开展向“身边的先进典型人物”学习活动,引导和激励广大师生员工以先进人物为榜样,立足岗位,敬业奉献。在加强正面示范教育的同时,积极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发放《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例辨析》、《被中止的疯狂》、《失德之害》等学习材料和警示教育片,在学校纪检监察网上部分高校典型腐败案例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腐败犯罪的严重后果,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根据反腐倡廉建设新要求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为便于各级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两次修订印发《河南大学纪检监察工作文件选编》。在处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严肃纪律,强化监督,组织参加竞聘人员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利用干部提任、转任等重要节点,开展廉政谈话。先后印发《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关于加强重要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等,进一步弘扬清风正气,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规范党员干部行为。

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把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洁教育纳入学校思政教学的重要内容,在本科生中开设“我国反腐败经典视频选介”等课程。利用毕业生离校、学生入党等有利时机,开展廉洁教育。组织学生代表参加每年举办的“全国大学生廉洁社团领袖夏令营”活动,指导建立了学生廉洁教育社团——明德廉风学社。开展省级廉政文化精品示范点创建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河南省第五届“反腐倡廉好新闻”评选和开封市廉政文化成果展演活动,组织参加全省“中原清风杯”廉政法规制度知识竞赛、全省高校反腐倡廉网络歌曲征集和廉洁教育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并获优秀组织奖。这些工作的开展,助推了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了崇廉尚洁的校园氛围。

(三)强化监督制约,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手段,不断提升监督实效。

突出监督重点。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重点加强对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四风”专项整治情况、干部人事、考试评卷、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产业、学术诚信等的监督检查。切实关注民生,加强对金明校区、龙子湖校区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等涉及学校全局和师生切身利益重大项目的监督。五年来,共安排参与各类监督1800余人次,审签合同2700余份,其中经济合同涉及金额26亿多元。

凝聚监督合力。加强与招生、基建、设备、财务、审计、国资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监督与民主监督、网络监督等紧密结合起来,凝聚监督合力。

转变监督方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取消参与国有资产验收等具体监督事项,着力把履行监督职能的切入点从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业务工作转到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上来,切实发挥监督作用,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入开展“查找廉政风险,构筑拒腐防线”活动,组织全校各单位(部门)开展查找廉政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防控措施、建章立制等工作,初步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对规范权力运行,减少和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提高制度执行力。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三重一大”制度、校务院务党务公开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省纪委、省委高校工委历次开展的全省高校“三重一大”和校务公开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中,我校均受到通报表扬。

(四)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深入推进行风建设。

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先后开展了教育乱收费、小金库、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公务用车、会员卡清退、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固定资产清查、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严厉查处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利益、办公用房清理等专项治理工作,对4个违反财经纪律单位、2个违规使用公车单位进行了公开曝光和通报批评,没收小金库资金和追缴应上缴学校资金200多万元,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

切实加强行风建设。落实上级关于行风建设的要求,以行风评议为抓手,认真查找和解决学校在校风、教风、学风、师德师风、工作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建制,建立和完善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五年来,我校连续被评为“全省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五)认真受理信访举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通过完善接待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及网上举报等形式,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五年来,共收到各类信访件204件,依纪依规进行了调查处理。先后查处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主观题评卷作弊案件,硕士研究生考试自命题评卷作弊案件,相关专利转让和项目合作中违规违纪案件,艺术专业省外招生考试评卷作弊和设备采购信息泄露案件等。共处理违纪党员14人,其中,留党待察看3人,党内严重警告8人,党内警告3人;正处级干部1人,副处级2人,科级1人,学生1人。没收违规经营收入7.75万元,追缴并退还学生奖助学金4.12万元。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体育单招、研究生复试、新生复查等工作中累计清退学生264人。在查处案件的同时,及时澄清不实举报,扶正祛邪,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结合案件查处情况,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警示教育,提高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

(六)加强廉政理论研究,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以省纪委和我校联合成立的河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为平台,组织和引导专家学者、党务工作者开展理论研究和工作交流,推出了一批高水平、有影响的研究成果,为地方和高校反腐倡廉实际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五年来,中心多次组织研究员参加中央纪委、教育部纪检组、省纪委和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等举办的理论和学术研讨会,承担国家社科基金3项、省部级研究课题12项,在《光明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刊物发表论文60余篇,多次在中央纪委研究室等举办的反腐倡廉理论征文活动中获奖。

(七)加强队伍建设,履职能力不断提升。

规范内部管理,坚持和完善纪委全会制度、书记办公会制度、案例分析制度、工作例会制度等,制定了《河南大学纪检监察工作规范》。重视队伍建设,通过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河南省纪委等举办的业务学习培训,加强与属地纪检机关、检察机关、兄弟高校纪检监察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等方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提高了履职能力。

五年来,学校的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上级党组织的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校党委、上级纪委坚强领导和校行政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校各级党组织、共产党员和广大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本届纪委向各级党组织、全校共产党员和广大师生员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工作体会和存在的问题。

认真回顾和总结第九次党的代表大会以来的纪检监察工作,我们的体会是:

(一)必须坚持党委领导、齐抓共管。

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师生员工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只有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全校各个方面的积极作用,反腐倡廉工作才能形成合力,取得实效。

(二)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以保障学校科学发展为根本目标,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来思考问题、谋划工作,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正风肃纪,及时发现并处理影响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才能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三)必须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要标本兼治,正确处理好查办案件与源头治理的关系。只有惩治腐败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只有不断推进体制和制度创新,加大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才能从根本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校园环境。

(四)必须坚持聚焦主业、突出主责。

做好新形势下的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认真落实“三转”要求,进一步明确学校纪委的职责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该管的工作管实管好,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五)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求真务实。

实践证明,只有把上级的决策部署与我校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不断深化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规律的认识,努力做到思想观念、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的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地开展工作,才能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化,开创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局面。

在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新的形势下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着许多新问题、新情况,我们的工作与上级和学校党委的要求,与广大师生员工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或思想上重视、行动上不落实等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干部宗旨意识、责任意识不强,作风不实,在落实八项规定方面还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现象,“四风”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校园环境和育人氛围还有待进一步营造;一些制度规定执行还不够有力,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还不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还需强化;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性、预防治本和惩治力度上有待进一步加强等。这些不足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虽属个别现象,但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我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和服务学校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依法治校等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学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年实施办法》,着力加强作风建设,完善惩防体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一)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反腐败的治本之策,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优良党风带教风学风。

严明党的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把党的纪律融入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教育改革之中。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各项重大决策,开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强化纪律刚性约束,严肃处理违反纪律的行为。

持之以恒改进作风。继续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我校实施意见,上级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等的监督,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纠正“四风”,坚决防止反弹。加强执纪检查和责任追究,加大公开曝光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执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有针对性地开展纠风治乱和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反师德行为和学术不端行为,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

(二)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意识,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等各项工作,贯穿到深化教育改革、依法治校各项措施中。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反馈、通报考核结果,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维护师生切身利益。

畅通举报渠道,加强对案件线索的梳理、分类和归口管理,提升案件线索综合处置能力。坚持有案必查、有信必办,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师生身边的腐败问题。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贪污贿赂、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招生、招聘、招标纪律、财经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体的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等。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部门),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强与组织、人事、审计等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校地协作办案,凝聚办案合力。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举一反三,堵塞漏洞。

继续加强行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畅通学生、群众投诉渠道,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坚决查处顶风违纪的不正之风,严肃处理、公开曝光,逐步健全查纠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规范权力运行。

积极探索和总结预防腐败工作途径和经验,加强教育、制度和监督创新,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水平。

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廉洁修身教育,强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促进广大师生廉洁自律,构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纪律教育为核心、警示教育为特色、廉政文化为引领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格局。加强廉政研究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其理论研究、政策咨询和社会服务作用。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健全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审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制度和决策事项末位表态制度。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任职、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重点加强对干部人事、招生录取、基建工程、招标采购、科研经费及学术诚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认真落实学校党务、校务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校、院两级公开力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各单位(部门)要在自己的业务范围内,修订规则、程序、流程,真正建立完善相应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提高班子在科学决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解决问题方面的能力,成为坚强的领导集体。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加大对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牢记职责使命,强化自我监督,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同志们,第十次党的代表大会将为学校未来的发展描绘宏伟蓝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重道远。让我们在新一届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依靠全校各级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和广大师生员工,恪尽职守、求真务实、锐意创新,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更加扎实的工作,不断开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国家一流、区域引领、中原风格的高水平大学提供坚强保障。

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讨论发言

10月29日,出席省九次党d会的鹤壁代表团在驻地讨论、审议省纪委工作报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丁巍、魏小东、郭锝昌、蔡永礼等参加讨论审议。

在讨论中代表们一致认为,省八次党d会以来,在省委和中央纪委的领导下,我省各级纪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以建立惩治和预防腐`体系为重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有力保障作用。

尹晋华代表在发言中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近年来我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加强,惩治和预防腐`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严肃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我们要充分认识反腐`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查处严重腐`案件,不能有丝毫动摇。每个党员都要从自身做起,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认识到权力如果运用得好、运用得当,它可以给社会带来财富,会对社会的`发展有所推动;但是如果用不好的话,会给自己带来灾难,还会给社会带来灾难。要增强廉洁意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律己,遵纪守法,正确使用权力,做到警钟长鸣。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清醒认识所肩负的责任,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我们党的机体更加健康。

尹晋华代表说,党d会对今后五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纪检监察部门要全面、准确、深刻地领会党d会的精神实质,研究落实党d会各项工作部署的措施,把党d会精神落到实处。要增强群众观念,对人民负责,当群众的贴心人,带头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带着感情和责任做群众工作,着力提高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群众权益的本领。

丁魏代表说,通过认真学习和领会,感到省纪委工作报告有四个突出特点:一是全面实在,无论是成绩回顾、经验总结、问题分析,还是形势判断、任务提出、工作安排,都实实在在,表达精练。二是站位全局,无论是总结工作还是安排工作,都着眼于为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党委、政府工作的大局中来谋划,具有强烈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突出民生,把“着力维护群众利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单独部分安排部署且分量很重,明确提出加强对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督,针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住房保障、教育医疗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专项治理力度,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体现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落脚点都是为了老百姓。四是旗帜鲜明,明确指出“腐`是侵蚀党的肌体的毒瘤,不严惩腐`,党就有丧失执政地位的危险”,并强调“不论什么时间发生、涉及到什么人、担任什么职务,只要搞腐`,就要坚决惩处”,充分体现了从严治党、惩治腐`的决心。鹤壁当前团结和谐、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好环境是长期努力形成的,持续好、维护好、提升好这一环境,很重要的一条是靠反腐倡廉建设的加强。下一步,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报告精神,继续把抓好反腐倡廉建设作为政治责任和加快自身发展的有力保障,认真研究具体措施,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实现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良性互动、协调推进。他还就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注重发挥正反两个方面典型的廉政教育作用等方面提出建议。

许兆儒代表说,省纪委报告的特点主要是精,就是篇幅精练,文风转变;实,就是过去五年取得的成绩实实在在,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深,就是对过去五年工作实践体会得深刻,“六个必须”非常到位;高,就是部署今后五年工作紧紧围绕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指导思想立意高远,主题鲜明。会议结束后,要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报告上来,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为打造科学发展示范区,加快两个构建、实现率先崛起作出应有的贡献。

姚学亮代表说,省纪委的报告内容丰富、结构清晰,总结成绩言简意赅,查找问题认识清醒,切合实际,分析透彻,整个报告给人一目了然、耳目一新之感。他建议省纪委继续加强对农村“三资”即资源、资金、资产的监督管理;采取具体措施,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业务素质,提升办案能力;关心支持体谅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生活。

唐巨林代表介绍了村里的发展、建设、管理情况,特别是村里实施“双评双审”制度等情况。尹晋华希望广大村干部多学习现代社会学、管理学等方面的知识,深入研究,多思多想,进一步提升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水平。丁巍要求,政研部门要对类似故县的村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帮助这些村完善管理机制、明确发展方向;有关部门和所在县区要帮助高水平规划,搞好资源配置,促进又好又快发展;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提高素质,提升水平,适应不断变化的发展形势要求。

讨论审议中代表们纷纷表示,要深入学习把握好报告精神,领会好报告精髓,结合工作实际,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大会精神,为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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