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乡镇公墓建设范文(15篇)

时间:2023-10-21 15:12:31 作者:雁落霞 专业乡镇公墓建设范文(15篇)

保护环境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只有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倡导绿色餐桌,选择有机食品、减少粮食浪费是环保的一种方式。大规模的湿地恢复工程,使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范文

该计划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计划方案”,也就是说,在案例之前获得的方法。如果在案例之前介绍该方法,则为“ldquo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乡、镇、办事处:。

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要求,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市殡葬改革步伐,树立健康、节俭、文明的殡葬新风尚,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殡葬改革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对我区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提出如下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缆,以《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和《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高等级公路沿线新(扩)建公(坟)墓清理整顿的意见》为依据,结合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立足我区实际,全面推进我区殡葬改革,推动全区村级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实现管理规范、节约土地、美化环境的目的,树立健康、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尚。

二、选点原则。

村级公墓选点要本着实事求是、为民办事、村民满意、不违背殡葬管理有关规定的原则,原则上一个村只选一个公墓点,没有条件的村可以与其他村实行合建,公墓选址要避开交通主干道、远离水源和风景名胜区。各乡、镇、办事处协调处理好村民组与村民组之间或村与村之间的土地权属以及利益问题,确保不影响骨灰的安葬。

(一)加强领导。

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村级公墓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工作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规划、建设在12月份完成,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管理力度,确保我市骨灰入墓率达到100%。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12月份前完成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区民政局负责督促、指导乡、镇、办事处进行村级公墓的选点、规划和建设,检查骨灰入墓情况和安葬情况。

乡、镇、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选点规划,协调处理土地权属利益等问题,避免因土地问题而影响规划建设和骨灰安葬纠纷等问题,完善公墓报批手续。负责规范化公墓的施工建设。

区林业局负责进行绿化指导,提供树苗和技术指导,协助乡、镇、办事处进行公墓选点等有关工作。

区国土资源局协助乡、镇、办事处进行公墓选点等有关工作。

(二)建设规划。

村级公益性公墓的规范建设列入西秀区发展规划,今年全区完成55个规范化公益性公墓建设,在2011年、2012年、2013年每年完成20个规范化公益性公墓建设。

公墓规划建设完工后,该村死亡人员火化后必须按照规定集中安葬在公墓内,不得随意乱葬,规划建设过程中可边建边使用。每个公墓的墓区规划和建设分期分批进行。今后凡涉及到各种原因的迁坟,必须按照现行规定的标准(即:骨灰入公墓的标准)迁入村级公益性公墓。

(三)公墓规划内容。

1、边界线。公墓的边界线按占地面积栽桩界定,画红线明确公墓范围,在规划图上标明边界线。规范建设的公墓墓区修围墙遮拦。

2、等高线。可根据具体地形而定,等高线之间水平距离为2.8-3.6m。

3、墓穴位置、墓穴间距、墓穴占地面积。墓穴位置集中在等高线内,墓穴之间距离为1m,墓穴占地面积为1平方米。

4、绿化区域。墓穴四周,等高线上均为绿化区域,树木采用塔柏、常青树,树高1m左右。

5、墓区通道。墓区设置通道,宽度为1m。

1、墓穴平台高度为1-1.2m,宽度为2.8-3.6m,平台墙体厚为0.5m,可用空心水泥砖砌,也可就地取石材而建,以节约为主,平台墙面平整。

2、墓穴占地面积为1平方米,墓体高度为0.8m,墓碑高度为1m,宽度0.6m。墓位可用红砖堆造,表面贴白色磁砖,也可用符合规格的墓坟石。

3、墓穴间距为1m,墓穴与后壁墙壁距离为0.5m。

4、墓区通道宽度为1m,视具体情况建成平路或梯道,可用空心砖或就地取石材而建。

5、墓区绿化以塔柏或常青树为主,树高为1m左右,辅以种草进行绿化,每层台阶里墙靠墙植树绿化,株距为1m,也可在台阶墙上种植藤蔓植物绿化,墓穴之间植树1株,墓穴前面可配以种花草绿化。

6、墓区边界围墙高度1.5m,厚度0.3m。

7、有条件的乡镇或村可以把墓型统一建好,没有条件的至少将放置骨灰盒的位置按墓穴占地面积、墓穴间距建好,或者将墓穴安葬位置植树标示固定好。

以村级投入为主,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安排落实公墓建设专项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动员群众投工投劳、出钱出力。将发改、林业、民政等部门与项目建设方面的资金和公墓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和骨灰流向管理,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发生,进一步推动全乡殡葬改革工作,根据市、县有关规定,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清理整治乱埋乱葬,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节俭、生态的丧葬方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按照每个村(居)原则上修建一个公益性公墓的要求,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1、科学选址。公益性公墓原则上在荒山瘠地和不宜耕种的土地建设,由各村(居)负责选址,乡政府安排林业、土地部门现场论证。相邻村(居)也可以共同选址、共建公益性公墓。

2、统一报批。选址确定后,由村(居)向乡政府书面提出建设公益性公墓的报告,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有关部门统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统一规划。村(居)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不超过5亩;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起步区应控制在2亩以内,第一批三千以下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50个以上,三千以上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100个以上。

4、规范建设。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7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下面水泥浇制或大理石镶嵌盒子,上面统一使用小型黑色卧碑,前薄后厚。墓穴间距0.3米,墓道宽0.7米。墓穴周边不准建围栏,严禁建设豪华墓穴。

5、墓区要求。墓区要做到“四有一道”即:有标示牌、有区域界限、有墓穴标准、有树木花卉,实现道路畅通。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要在视野可见范围内形成绿色屏障,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

村(居)公益性公墓按每个5万元进行补助,根据公墓建设进度分批拨付,不足部分自行筹集。相邻村(居)共建的,按每村(居)5万元标准补助。

村(居)公益性公墓由村(居)委会负责管理,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收入应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

公益性公墓应在醒目位置和收费场所设立价格公示牌,公开墓穴价格和价格投诉电话。

公益性公墓应建立严格的墓穴出售档案登记管理制度。

公益性公墓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转让或承包给任何单位、个人经营。

乡党委、政府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20xx年度各村(居)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年终将根据各村(居)公墓建设及管理使用情况予以考评,对工作先进的予以奖励;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适当惩戒。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市人民政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通知》和绥江县委相关精神等,公墓的建设,对于推动我镇殡葬事业改革,转变人们的丧葬习俗,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镇坚持以《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为指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和全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将建设公益性公墓纳入为民办实事基本建设计划项目来抓好落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加强殡葬改革与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结合起来,加快完善惠民政策和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丧葬权益,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统筹兼顾,服务大局。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要兼顾经济发展水平、丧葬习俗和城镇发展实际,切实服务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和公益性公墓建设要求,科学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做到合理布局,节约用地。

三是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出发,突出生态建设,保护环境,不断提高殡葬服务和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农村群众丧葬需求。

四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公益性公墓监督和中的主导作用,注重发挥失常调节作用,积极发动农民群众参与。

(一)。

合理制定公墓发展规划。

在公益性公墓规划设计上,与本镇农村建设规划相吻合;对现有公益性公墓进行全面调查核实,以满足本镇死亡人员骨灰安葬和安放的需求为原则,力求统一规划,布局合理,分期分批实施。对人口聚集,离乡镇较近的村,鼓励搞镇级公益性公墓,便于节省投资,形成规模,避免村村建公墓,浪费用地;偏僻的村,可以联合建立村级公墓,便于村民就近就地祭祀。在用地规模上,建设公益性公墓一般可按人口年死亡率6.2‰和30年一个周期计算和安排总用地量,并对材料房、管理房适当留有余地。在具体选址上,尽量利用荒山瘠地,严禁占用耕地或在沿公路主干道、水库、河流、堤坝两侧和水源等区域和集中住宅区建设公墓。

(二)搞好绿化美化。

(三)治理乱埋乱葬。

加大对建墓用地的监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制止和处罚非法建墓行为;对非法超标公墓、孤坟、无主坟和耕地、林区的散坟,采取迁移、平毁、恢复地貌等办法处理。积极组织开展“绿色殡葬”活动,大力推进生态葬法。

(一)成立领导工作组。

为加快推进我镇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我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长:**(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

镇政法书记)。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员:**(?镇民政所所长)。

**(镇国土所所长)。

**(镇城建所所长)。

**(镇水管站站长)。

**(镇林业站站长)。

**(镇公路所所长)。

**(镇社保办主任)。

**(镇安监站站长)。

**(镇政府办副主任)。

**(**村委会书记)。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民政所,**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

公墓建设主要内容。

**镇镇级公益性公墓选址在**村21组(小地名龙拖湾),根据实地情况,实施进园道路、山石门及园门、墓园平整、墓园台阶通道、墓穴石碑、焚香房、绿化等的建设。预算经费如下:

测绘:4.5万元。

征地:5.19亩×20480元=106291.2元。

新建公路:1.2公里×12万元=12万元,公路苗木补偿(半边红李子以挂果),8亩×5000元=4万元,小计16万元。

新建公墓平台:4个平台、160个墓位(挖机50小时×380元=19000元、红砖35000块×1.00元=36000元、水泥15吨×680元=10800元、沙子70方×214元=14980元、人工250×100元=25000元)小计105780元。

绿化:160棵百香树×200元=32800元。

合计:449871.20元。

(三)。

公墓建设的模式。

采用绥江县**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牵头,村总支监督,由邓志全具体负责建设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建设要求,保质量、保安全、保工期顺利完成。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和骨灰流向管理,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发生,进一步推动全乡殡葬改革工作,根据市、县有关规定,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清理整治乱埋乱葬,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节俭、生态的丧葬方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按照每个村(居)原则上修建一个公益性公墓的要求,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1、科学选址。公益性公墓原则上在荒山瘠地和不宜耕种的土地建设,由各村(居)负责选址,乡政府安排林业、土地部门现场论证。相邻村(居)也可以共同选址、共建公益性公墓。

2、统一报批。选址确定后,由村(居)向乡政府书面提出建设公益性公墓的`报告,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有关部门统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统一规划。村(居)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不超过5亩;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起步区应控制在2亩以内,第一批三千以下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50个以上,三千以上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100个以上。

4、规范建设。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7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下面水泥浇制或大理石镶嵌盒子,上面统一使用小型黑色卧碑,前薄后厚。墓穴间距0.3米,墓道宽0.7米。墓穴周边不准建围栏,严禁建设豪华墓穴。

5、墓区要求。墓区要做到“四有一道”即:有标示牌、有区域界限、有墓穴标准、有树木花卉,实现道路畅通。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要在视野可见范围内形成绿色屏障,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

村(居)公益性公墓按每个5万元进行补助,根据公墓建设进度分批拨付,不足部分自行筹集。相邻村(居)共建的,按每村(居)5万元标准补助。

村(居)公益性公墓由村(居)委会负责管理,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收入应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

公益性公墓应在醒目位置和收费场所设立价格公示牌,公开墓穴价格和价格投诉电话。

公益性公墓应建立严格的墓穴出售档案登记管理制度。

公益性公墓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转让或承包给任何单位、个人经营。

乡党委、政府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20xx年度各村(居)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年终将根据各村(居)公墓建设及管理使用情况予以考评,对工作先进的予以奖励;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适当惩戒。

为进一步巩固殡葬改革成效,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推进移风易俗和乡风文明建设,规范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促进全区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殡葬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殡葬改革和公墓建设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推进全区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关于殡葬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节约土地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提升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主线,立足殡葬难点痛点堵点,加快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保障群众殡葬公共服务基本民生需求,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新风尚,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一)坚持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建设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应当选用荒山、荒坡、瘠地,禁止使用耕地和林地,不得在公路、铁路、航道沿线和住宅区、开发区、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建设公墓。

(二)坚持节约土地资源的原则。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要按照节约用地的要求,严格按照埋葬骨灰的规定标准建设,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墓利用率。新建墓穴一律使用卧碑。

(三)坚持突出公益惠民的原则。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选址应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公墓运营应充分体现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安葬墓穴应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进行安排。

2020年新建老洲镇、周潭镇、铜山镇和安铜办事处4座乡镇级公益性公墓,扩建灰河乡、陈瑶湖镇公益性公墓,实现乡镇(办)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一)规划设计。根据辖区人口和公墓使用年限,合理确定乡镇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规模,可采用一次规划、分批建设的方式滚动发展。按照省、市公墓建设规划要求,乡镇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不超过50亩,圩区、平原原则上以建设骨灰堂为主,山区、丘陵地区在尊重当地群众意见和风俗习惯的基础上建设公墓或骨灰堂。

(二)土地使用。乡镇公益性公墓用地应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公益事业属性无偿划拨。尽量利用荒山坡地或贫瘠地,禁止占用耕地,涉及林地的,要依法办理审批手续。通过扩建方式建设乡镇公益性公墓的,若用地面积超出原有公墓规划面积,需重新履行土地审批手续。

(三)建设标准。乡镇公墓性公墓要有名称标识和界线标志,墓地应保持整洁、清静、肃穆。墓区划分合理,建有骨灰安葬区、祭祀区、办公区、绿地、公厕、消防、停车场、给排水、道路等设施,墓区绿化率要达到40%以上。积极推行花葬、树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方式,新建或扩建公益性公墓应全部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墓位占地面积单穴不超过0.5平方米、双穴不超过0.8平方米,减少硬化面积。骨灰格位应防火、防潮、通风,单个格位占用面积原则上不大于0.25平方米,有统一编号、有祭祀台等。骨灰寄存架之间通道宽度不小于1.2米,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

(四)审批管理。乡镇公益性公墓由区民政部门负责审批,报市民政部门备案。申请建设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建设单位申请书(或请示文件);

2.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等部门的审查意见;

3.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4.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时间安排。改扩建公墓应于2020年3月份动工;新建公墓应于2020年4月份前完成公墓选址、土地征用和相关报批手续,2020年5月份启动公墓建设。新建、改扩建均在2020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未按时间进度要求建成的,市、区财政原则上不予奖补。

(一)资金投入。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统筹安排,市、区财政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适当补助。扣除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外,区级财政给予适当奖补(新建乡镇级公益性公墓不超过30万元、改扩建不超过25万元)。项目竣工后,由市、区民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对乡镇公益性公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由市、区财政一次性拨付到位。乡镇公益性公墓管护经费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可从墓穴销售款中列支。公墓要单独建帐,帐目要清楚,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检查。

(二)政策保障。乡镇公益性公墓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建设管理,用于安葬本辖区内居民去世后的骨灰,不得对外经营。乡镇公益性公墓应凭迁坟或死亡等有效证明为居民提供骨灰安葬服务,不得预售“活人墓”。公墓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示。乡镇公益性公墓要强化财务管理,收入实行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收费。乡镇公益性公墓要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墓穴出售登记、档案管理等制度,按规定参加年检。

(一)提高思想认识。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乡镇(办)要高度重视,加快推进公墓选址、规划、设计等各项工作,确保公墓建设稳步有序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成立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乡镇公益公墓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有关乡镇(办)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落实负责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定期调度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切实抓好任务落实。

(三)强化部门协同。乡镇(办)要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部门做好公墓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公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完善土地使用手续。协调区发展改革部门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工作。协调区财政部门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保障工作。协调区生态环境部门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公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坚持统筹推进。要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在进行建设的同时,切实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殡葬设施整治力度,依法打击乱埋乱葬和违规建设殡葬设施行为,确保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五)加强监督考核。将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纳入区政府对乡镇(办)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机制,组织专项督查组,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对进度缓慢的进行约谈、督办、通报批评,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度有关乡镇(办)年度工作任务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按期完成乡镇公墓性公墓(骨灰堂)建设任务。

根据“昆倘办通〔2011〕81号”文件精神,为解决我乡农村群众集中安葬的问题,绿化美化荒山,改善生态环境,顺利完成该项目实施,参照《昆明倘甸产业园区、昆明轿子山旅游开发区2011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下列建设方案。

选址注重双重兼顾,一是结合当地传统民俗风水中的科学成分和交通、生态等条件进行选址,并进行论证确定;。

二是结合**乡人口实际,以节约化、标准化、生态化建设为基准,实行一次性规划,分期建设,确定远期规模50--100亩,2011年实施一期工程10亩,建设400个墓穴,完善必须的基础设施。

公墓建设地址确定在落水洞村委会撒机嘎村往西1公里处,可用占地为100亩,墓园位居**乡有名的大黑山南麓,山脉源自轿子山,缓冲有势、视野开阔、出向范围宽,墓碑隐于青松绿草中,安宁生态。

公墓名称:**乡福宝山公益性公墓(简称福宝山公墓)。

根据实地情况,公墓建设主要内容有:进园道路、山门石及园门、墓园平整、墓园台阶通道、墓穴石碑、焚香房建设。

(一)道路及墓区建设。

1.进入墓区道路为砂石铺垫路面,有效路宽3.5米,含道路两旁绿化带总宽6米,其中新修610米,砂石铺垫总长1000米,2011年实施一期墓区中轴总长为115米,宽60米,墓区内道路宽2米,为空心砖铺垫。

2.墓园平整、墓园台阶通道:墓园平整依山造势而建,保护现有高大乔木,尽量不破坏现有的绿化植被,规划种植相应乔木、灌木,墓园台阶宽为2米,依地形设立平台,每组台阶数为奇数。

3.停车场的大小根据安葬量进行规划,路面和场地暂用现有草坪。

(二)山门石及园门。

1.在进山主道入口处左侧设标示性山门石,可视高度不低于1.6米,为一形佳整石,上刻“福宝山公墓”。

2.园门设计为钊砼结构,古朴风格三开门牌,门柱规格为0.8米×0.8米,横梁规格为0.4米×0.8米,主门空高6米,侧门空高4米,总宽13.2米。

(三)墓穴建设。

1.骨灰单双墓占地面积(硬基面积)每穴为0.91平方米(横1米,纵深0.91米),骨灰穴为0.4米×0.3米,四方硬化,底面及地;。

墓碑高80厘米、宽60厘米,不建石围栏。

2.第一期工程为400个墓位(一个单元),每个墓位前道路宽120厘米,后宽60厘米作为绿化区,种植乔木;。

墓与墓之间及两侧宽40公分,栽种灌木或花草隔离,公共道路两侧和公共区域种乔木。

3.在大门左侧建18平方米砖混特色房(共三间,每间6平方米)作为祭祀等公共设施。

7月份:制定建设方案,完成选址、征地,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单位:党政办、民政办、国土所、林业科、规划中心、落水洞村委会。

8月至10月:完善墓区道路、墓穴、绿化等工程。

办理单位:党政办、民政办、国土所、林业科、规划中心、落水洞村委会。

公墓建设一期总投资概算需28.1万元,“两区”管委会补助10万元,乡人民政府多方筹集18.1万元。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乡党委政府统筹,分管民政领导负责协调,民政办、国土、林业、规划密切配合及时做好各项工作,确保10月底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殡葬改革成效,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推进移风易俗和乡风文明建设,规范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促进全区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殡葬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殡葬改革和公墓建设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推进全区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关于殡葬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节约土地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提升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主线,立足殡葬难点痛点堵点,加快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保障群众殡葬公共服务基本民生需求,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新风尚,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一)坚持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建设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应当选用荒山、荒坡、瘠地,禁止使用耕地和林地,不得在公路、铁路、航道沿线和住宅区、开发区、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建设公墓。

(二)坚持节约土地资源的原则。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要按照节约用地的要求,严格按照埋葬骨灰的规定标准建设,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墓利用率。新建墓穴一律使用卧碑。

(三)坚持突出公益惠民的原则。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选址应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公墓运营应充分体现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安葬墓穴应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进行安排。

2020年新建老洲镇、周潭镇、铜山镇和安铜办事处4座乡镇级公益性公墓,扩建灰河乡、陈瑶湖镇公益性公墓,实现乡镇(办)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一)规划设计。根据辖区人口和公墓使用年限,合理确定乡镇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规模,可采用一次规划、分批建设的方式滚动发展。按照省、市公墓建设规划要求,乡镇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不超过50亩,圩区、平原原则上以建设骨灰堂为主,山区、丘陵地区在尊重当地群众意见和风俗习惯的基础上建设公墓或骨灰堂。

(二)土地使用。乡镇公益性公墓用地应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公益事业属性无偿划拨。尽量利用荒山坡地或贫瘠地,禁止占用耕地,涉及林地的,要依法办理审批手续。通过扩建方式建设乡镇公益性公墓的,若用地面积超出原有公墓规划面积,需重新履行土地审批手续。

(三)建设标准。乡镇公墓性公墓要有名称标识和界线标志,墓地应保持整洁、清静、肃穆。墓区划分合理,建有骨灰安葬区、祭祀区、办公区、绿地、公厕、消防、停车场、给排水、道路等设施,墓区绿化率要达到40%以上。积极推行花葬、树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方式,新建或扩建公益性公墓应全部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墓位占地面积单穴不超过0.5平方米、双穴不超过0.8平方米,减少硬化面积。骨灰格位应防火、防潮、通风,单个格位占用面积原则上不大于0.25平方米,有统一编号、有祭祀台等。骨灰寄存架之间通道宽度不小于1.2米,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

(四)审批管理。乡镇公益性公墓由区民政部门负责审批,报市民政部门备案。申请建设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建设单位申请书(或请示文件);

2.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等部门的审查意见;

3.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4.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时间安排。改扩建公墓应于2020年3月份动工;新建公墓应于2020年4月份前完成公墓选址、土地征用和相关报批手续,2020年5月份启动公墓建设。新建、改扩建均在2020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未按时间进度要求建成的,市、区财政原则上不予奖补。

(一)资金投入。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统筹安排,市、区财政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适当补助。扣除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外,区级财政给予适当奖补(新建乡镇级公益性公墓不超过30万元、改扩建不超过25万元)。项目竣工后,由市、区民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对乡镇公益性公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由市、区财政一次性拨付到位。乡镇公益性公墓管护经费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可从墓穴销售款中列支。公墓要单独建帐,帐目要清楚,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检查。

(二)政策保障。乡镇公益性公墓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建设管理,用于安葬本辖区内居民去世后的骨灰,不得对外经营。乡镇公益性公墓应凭迁坟或死亡等有效证明为居民提供骨灰安葬服务,不得预售“活人墓”。公墓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示。乡镇公益性公墓要强化财务管理,收入实行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收费。乡镇公益性公墓要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墓穴出售登记、档案管理等制度,按规定参加年检。

(一)提高思想认识。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乡镇(办)要高度重视,加快推进公墓选址、规划、设计等各项工作,确保公墓建设稳步有序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成立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乡镇公益公墓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有关乡镇(办)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落实负责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定期调度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切实抓好任务落实。

(三)强化部门协同。乡镇(办)要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部门做好公墓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公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完善土地使用手续。协调区发展改革部门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工作。协调区财政部门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保障工作。协调区生态环境部门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公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坚持统筹推进。要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在进行建设的同时,切实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殡葬设施整治力度,依法打击乱埋乱葬和违规建设殡葬设施行为,确保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五)加强监督考核。将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纳入区政府对乡镇(办)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机制,组织专项督查组,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对进度缓慢的进行约谈、督办、通报批评,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度有关乡镇(办)年度工作任务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按期完成乡镇公墓性公墓(骨灰堂)建设任务。

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

各乡、镇、办事处:。

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要求,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市殡葬改革步伐,树立健康、节俭、文明的殡葬新风尚,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殡葬改革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对我区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提出如下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缆,以《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和《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高等级公路沿线新(扩)建公(坟)墓清理整顿的意见》为依据,结合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立足我区实际,全面推进我区殡葬改革,推动全区村级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实现管理规范、节约土地、美化环境的目的,树立健康、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尚。

二、选点原则。

村级公墓选点要本着实事求是、为民办事、村民满意、不违背殡葬管理有关规定的原则,原则上一个村只选一个公墓点,没有条件的村可以与其他村实行合建,公墓选址要避开交通主干道、远离水源和风景名胜区。各乡、镇、办事处协调处理好村民组与村民组之间或村与村之间的土地权属以及利益问题,确保不影响骨灰的安葬。

(一)加强领导。

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村级公墓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工作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规划、建设在12月份完成,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管理力度,确保我市骨灰入墓率达到100%。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12月份前完成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区民政局负责督促、指导乡、镇、办事处进行村级公墓的选点、规划和建设,检查骨灰入墓情况和安葬情况。

乡、镇、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选点规划,协调处理土地权属利益等问题,避免因土地问题而影响规划建设和骨灰安葬纠纷等问题,完善公墓报批手续。负责规范化公墓的施工建设。

区林业局负责进行绿化指导,提供树苗和技术指导,协助乡、镇、办事处进行公墓选点等有关工作。

区国土资源局协助乡、镇、办事处进行公墓选点等有关工作。

(二)建设规划。

公墓规划建设完工后,该村死亡人员火化后必须按照规定集中安葬在公墓内,不得随意乱葬,规划建设过程中可边建边使用。每个公墓的墓区规划和建设分期分批进行。今后凡涉及到各种原因的迁坟,必须按照现行规定的标准(即:骨灰入公墓的标准)迁入村级公益性公墓。

(三)公墓规划内容。

1、边界线。公墓的边界线按占地面积栽桩界定,画红线明确公墓范围,在规划图上标明边界线。规范建设的公墓墓区修围墙遮拦。

2、等高线。可根据具体地形而定,等高线之间水平距离为2.8-3.6m。

3、墓穴位置、墓穴间距、墓穴占地面积。墓穴位置集中在等高线内,墓穴之间距离为1m,墓穴占地面积为1平方米。

4、绿化区域。墓穴四周,等高线上均为绿化区域,树木采用塔柏、常青树,树高1m左右。

5、墓区通道。墓区设置通道,宽度为1m。

1、墓穴平台高度为1-1.2m,宽度为2.8-3.6m,平台墙体厚为0.5m,可用空心水泥砖砌,也可就地取石材而建,以节约为主,平台墙面平整。

2、墓穴占地面积为1平方米,墓体高度为0.8m,墓碑高度为1m,宽度0.6m。墓位可用红砖堆造,表面贴白色磁砖,也可用符合规格的墓坟石。

3、墓穴间距为1m,墓穴与后壁墙壁距离为0.5m。

4、墓区通道宽度为1m,视具体情况建成平路或梯道,可用空心砖或就地取石材而建。

5、墓区绿化以塔柏或常青树为主,树高为1m左右,辅以种草进行绿化,每层台阶里墙靠墙植树绿化,株距为1m,也可在台阶墙上种植藤蔓植物绿化,墓穴之间植树1株,墓穴前面可配以种花草绿化。

6、墓区边界围墙高度1.5m,厚度0.3m。

7、有条件的乡镇或村可以把墓型统一建好,没有条件的至少将放置骨灰盒的位置按墓穴占地面积、墓穴间距建好,或者将墓穴安葬位置植树标示固定好。

以村级投入为主,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安排落实公墓建设专项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动员群众投工投劳、出钱出力。将发改、林业、民政等部门与项目建设方面的资金和公墓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

根据“昆倘办通〔2011〕81号”文件精神,为解决我乡农村群众集中安葬的问题,绿化美化荒山,改善生态环境,顺利完成该项目实施,参照《昆明倘甸产业园区、昆明轿子山旅游开发区2011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下列建设方案。

二是结合**乡人口实际,以节约化、标准化、生态化建设为基准,实行一次性规划,分期建设,确定远期规模50--100亩,2011年实施一期工程10亩,建设400个墓穴,完善必须的基础设施。

公墓建设地址确定在落水洞村委会撒机嘎村往西1公里处,可用占地为100亩,墓园位居**乡有名的大黑山南麓,山脉源自轿子山,缓冲有势、视野开阔、出向范围宽,墓碑隐于青松绿草中,安宁生态。

公墓名称:**乡福宝山公益性公墓(简称福宝山公墓)。

根据实地情况,公墓建设主要内容有:进园道路、山门石及园门、墓园平整、墓园台阶通道、墓穴石碑、焚香房建设。

(一)道路及墓区建设。

1.进入墓区道路为砂石铺垫路面,有效路宽3.5米,含道路两旁绿化带总宽6米,其中新修610米,砂石铺垫总长1000米,2011年实施一期墓区中轴总长为115米,宽60米,墓区内道路宽2米,为空心砖铺垫。

2.墓园平整、墓园台阶通道:墓园平整依山造势而建,保护现有高大乔木,尽量不破坏现有的绿化植被,规划种植相应乔木、灌木,墓园台阶宽为2米,依地形设立平台,每组台阶数为奇数。

3.停车场的大小根据安葬量进行规划,路面和场地暂用现有草坪。

(二)山门石及园门。

1.在进山主道入口处左侧设标示性山门石,可视高度不低于1.6米,为一形佳整石,上刻“福宝山公墓”。

2.园门设计为钊砼结构,古朴风格三开门牌,门柱规格为0.8米×0.8米,横梁规格为0.4米×0.8米,主门空高6米,侧门空高4米,总宽13.2米。

(三)墓穴建设。

墓碑高80厘米、宽60厘米,不建石围栏。

墓与墓之间及两侧宽40公分,栽种灌木或花草隔离,公共道路两侧和公共区域种乔木。

3.在大门左侧建18平方米砖混特色房(共三间,每间6平方米)作为祭祀等公共设施。

7月份:制定建设方案,完成选址、征地,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单位:党政办、民政办、国土所、林业科、规划中心、落水洞村委会。

8月至10月:完善墓区道路、墓穴、绿化等工程。

办理单位:党政办、民政办、国土所、林业科、规划中心、落水洞村委会。

公墓建设一期总投资概算需28.1万元,“两区”管委会补助10万元,乡人民政府多方筹集18.1万元。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乡党委政府统筹,分管民政领导负责协调,民政办、国土、林业、规划密切配合及时做好各项工作,确保10月底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范文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市人民政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通知》和绥江县委相关精神等,公墓的建设,对于推动我镇殡葬事业改革,转变人们的丧葬习俗,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镇坚持以《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为指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和全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将建设公益性公墓纳入为民办实事基本建设计划项目来抓好落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加强殡葬改革与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结合起来,加快完善惠民政策和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丧葬权益,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统筹兼顾,服务大局。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要兼顾经济发展水平、丧葬习俗和城镇发展实际,切实服务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和公益性公墓建设要求,科学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做到合理布局,节约用地。

三是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出发,突出生态建设,保护环境,不断提高殡葬服务和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农村群众丧葬需求。

四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公益性公墓监督和中的主导作用,注重发挥失常调节作用,积极发动农民群众参与。

(一)。

合理制定公墓发展规划。

在公益性公墓规划设计上,与本镇农村建设规划相吻合;对现有公益性公墓进行全面调查核实,以满足本镇死亡人员骨灰安葬和安放的需求为原则,力求统一规划,布局合理,分期分批实施。对人口聚集,离乡镇较近的村,鼓励搞镇级公益性公墓,便于节省投资,形成规模,避免村村建公墓,浪费用地;偏僻的村,可以联合建立村级公墓,便于村民就近就地祭祀。在用地规模上,建设公益性公墓一般可按人口年死亡率6.2‰和30年一个周期计算和安排总用地量,并对材料房、管理房适当留有余地。在具体选址上,尽量利用荒山瘠地,严禁占用耕地或在沿公路主干道、水库、河流、堤坝两侧和水源等区域和集中住宅区建设公墓。

(二)搞好绿化美化。

(三)治理乱埋乱葬。

加大对建墓用地的监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制止和处罚非法建墓行为;对非法超标公墓、孤坟、无主坟和耕地、林区的散坟,采取迁移、平毁、恢复地貌等办法处理。积极组织开展“绿色殡葬”活动,大力推进生态葬法。

(一)成立领导工作组。

为加快推进我镇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我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长:**(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

镇政法书记)。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员:**(?镇民政所所长)。

**(镇国土所所长)。

**(镇城建所所长)。

**(镇水管站站长)。

**(镇林业站站长)。

**(镇公路所所长)。

**(镇社保办主任)。

**(镇安监站站长)。

**(镇政府办副主任)。

**(**村委会书记)。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民政所,**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

公墓建设主要内容。

**镇镇级公益性公墓选址在**村21组(小地名龙拖湾),根据实地情况,实施进园道路、山石门及园门、墓园平整、墓园台阶通道、墓穴石碑、焚香房、绿化等的建设。预算经费如下:

测绘:4.5万元。

征地:5.19亩×20480元=106291.2元。

新建公路:1.2公里×12万元=12万元,公路苗木补偿(半边红李子以挂果),8亩×5000元=4万元,小计16万元。

新建公墓平台:4个平台、160个墓位(挖机50小时×380元=19000元、红砖35000块×1.00元=36000元、水泥15吨×680元=10800元、沙子70方×214元=14980元、人工250×100元=25000元)小计105780元。

绿化:160棵百香树×200元=32800元。

合计:449871.20元。

(三)。

公墓建设的模式。

采用绥江县**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牵头,村总支监督,由邓志全具体负责建设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建设要求,保质量、保安全、保工期顺利完成。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和骨灰流向管理,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发生,进一步推动全乡殡葬改革工作,根据市、县有关规定,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清理整治乱埋乱葬,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节俭、生态的丧葬方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按照每个村(居)原则上修建一个公益性公墓的要求,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1、科学选址。公益性公墓原则上在荒山瘠地和不宜耕种的土地建设,由各村(居)负责选址,乡政府安排林业、土地部门现场论证。相邻村(居)也可以共同选址、共建公益性公墓。

2、统一报批。选址确定后,由村(居)向乡政府书面提出建设公益性公墓的`报告,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有关部门统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统一规划。村(居)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不超过5亩;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起步区应控制在2亩以内,第一批三千以下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50个以上,三千以上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100个以上。

4、规范建设。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7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下面水泥浇制或大理石镶嵌盒子,上面统一使用小型黑色卧碑,前薄后厚。墓穴间距0.3米,墓道宽0.7米。墓穴周边不准建围栏,严禁建设豪华墓穴。

5、墓区要求。墓区要做到“四有一道”即:有标示牌、有区域界限、有墓穴标准、有树木花卉,实现道路畅通。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要在视野可见范围内形成绿色屏障,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

村(居)公益性公墓按每个5万元进行补助,根据公墓建设进度分批拨付,不足部分自行筹集。相邻村(居)共建的,按每村(居)5万元标准补助。

村(居)公益性公墓由村(居)委会负责管理,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收入应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

公益性公墓应在醒目位置和收费场所设立价格公示牌,公开墓穴价格和价格投诉电话。

公益性公墓应建立严格的墓穴出售档案登记管理制度。

公益性公墓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转让或承包给任何单位、个人经营。

乡党委、政府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20xx年度各村(居)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年终将根据各村(居)公墓建设及管理使用情况予以考评,对工作先进的予以奖励;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适当惩戒。

根据“昆倘办通〔2011〕81号”文件精神,为解决我乡农村群众集中安葬的问题,绿化美化荒山,改善生态环境,顺利完成该项目实施,参照《昆明倘甸产业园区、昆明轿子山旅游开发区2011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下列建设方案。

选址注重双重兼顾,一是结合当地传统民俗风水中的科学成分和交通、生态等条件进行选址,并进行论证确定;。

二是结合**乡人口实际,以节约化、标准化、生态化建设为基准,实行一次性规划,分期建设,确定远期规模50--100亩,2011年实施一期工程10亩,建设400个墓穴,完善必须的基础设施。

公墓建设地址确定在落水洞村委会撒机嘎村往西1公里处,可用占地为100亩,墓园位居**乡有名的大黑山南麓,山脉源自轿子山,缓冲有势、视野开阔、出向范围宽,墓碑隐于青松绿草中,安宁生态。

公墓名称:**乡福宝山公益性公墓(简称福宝山公墓)。

根据实地情况,公墓建设主要内容有:进园道路、山门石及园门、墓园平整、墓园台阶通道、墓穴石碑、焚香房建设。

(一)道路及墓区建设。

1.进入墓区道路为砂石铺垫路面,有效路宽3.5米,含道路两旁绿化带总宽6米,其中新修610米,砂石铺垫总长1000米,2011年实施一期墓区中轴总长为115米,宽60米,墓区内道路宽2米,为空心砖铺垫。

2.墓园平整、墓园台阶通道:墓园平整依山造势而建,保护现有高大乔木,尽量不破坏现有的绿化植被,规划种植相应乔木、灌木,墓园台阶宽为2米,依地形设立平台,每组台阶数为奇数。

3.停车场的大小根据安葬量进行规划,路面和场地暂用现有草坪。

(二)山门石及园门。

1.在进山主道入口处左侧设标示性山门石,可视高度不低于1.6米,为一形佳整石,上刻“福宝山公墓”。

2.园门设计为钊砼结构,古朴风格三开门牌,门柱规格为0.8米×0.8米,横梁规格为0.4米×0.8米,主门空高6米,侧门空高4米,总宽13.2米。

(三)墓穴建设。

1.骨灰单双墓占地面积(硬基面积)每穴为0.91平方米(横1米,纵深0.91米),骨灰穴为0.4米×0.3米,四方硬化,底面及地;。

墓碑高80厘米、宽60厘米,不建石围栏。

2.第一期工程为400个墓位(一个单元),每个墓位前道路宽120厘米,后宽60厘米作为绿化区,种植乔木;。

墓与墓之间及两侧宽40公分,栽种灌木或花草隔离,公共道路两侧和公共区域种乔木。

3.在大门左侧建18平方米砖混特色房(共三间,每间6平方米)作为祭祀等公共设施。

7月份:制定建设方案,完成选址、征地,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单位:党政办、民政办、国土所、林业科、规划中心、落水洞村委会。

8月至10月:完善墓区道路、墓穴、绿化等工程。

办理单位:党政办、民政办、国土所、林业科、规划中心、落水洞村委会。

公墓建设一期总投资概算需28.1万元,“两区”管委会补助10万元,乡人民政府多方筹集18.1万元。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乡党委政府统筹,分管民政领导负责协调,民政办、国土、林业、规划密切配合及时做好各项工作,确保10月底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乡镇公墓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分步实施、逐步推进”原则,坚持规划新建和改造并举,加快乡村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节约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努力营造和谐文明殡葬新风。

(二)工作目标。从年开始启动。力争到末,全面完成村级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任务。

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乡村公益性公墓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由村民自治组织为本村集体组织成员死亡后提供安葬(安放)骨灰或遗体的集体公益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

(一)科学规划。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应符合当地城镇和新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布局。根据当地城乡建设规划和人口数量、地理环境、丧葬需求等实际,以6‰的平均死亡率和20年使用周期测算使用量,合理确定乡村公益性公墓的数量和规模,制定本县(市、区)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原则上以村为单位,1个村设置1个公益性公墓,一般规划用地不超过10亩。对土地较少的地区或人口较少的村提倡以乡镇为单位由若干相邻行政村联建,一般规划用地不超过20亩。

(二)合理选址。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选址应优先选择荒山、瘠地。水源保护区和水库、湖泊、河流、引水渠堤坝附近及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居民居住区等区域建设公墓。

(三)节约土地。乡村公益性墓地要按照节约用地、文明节俭的原则进行建设和使用。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6平方米,做到墓位间距整齐规范,墓碑规格样式统一。保留立式墓碑的墓碑高度不得超过80厘米,宽不得超过60厘米。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要与治理乱埋乱葬、旧坟迁移结合起来,并及时将治理后的土地恢复为耕地、林地、草地。

(四)保护环境。乡村公益性墓地应与当地生态相协调。既方便群众祭祀,又不影响生态环境,公墓区绿化率不得低于40%绿地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20%且要有一定规模的公共绿地。墓穴以外地面应用于绿化,除道路外,禁止用水泥等铺设墓穴以外的地面。

(一)明确管理主体。乡村公益性墓地由当地村民委员会建设和管理。建立前。统一村民思想,形成会议决议,并专题研究资金筹集、管理方案及村规民约等,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乡村公益性公墓实行谁审批谁主管的原则,建成后由兴建单位负责管理。

(二)严格政策规定。乡村公益性墓地要严格遵守公墓管理的基本要求。公墓墓区土地所有权依法归集体所有,丧主不得自行转让或买卖。

(三)强化日常监管。要加强对墓区的日常管护。指定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墓地的维护、安全、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资金要建立财务账目,如实反映资金使用情况,专款专用,纳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范围,接受群众监督。

(四)履行检审手续。乡村公益性墓地实行年检制度。由民政部门每年进行一次年检和通报,对检查不合格的墓地要责令限期改正。对擅自兴建和违规运作乡村公益性墓地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国土、规划、林业、环保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市民政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进行抽检,并予以通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的领导。具体负责抓此项工作。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意见,抓好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全面铺开。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林业部门要严格审核公墓建设征用占用林地。环保部门要加强公墓建设中的生态保护,严防水源污染;规划部门要加强城乡规划制定和公墓建设项目规划的审批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切实帮助解决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有关问题。

(三)拓宽筹资渠道。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以村级投资为主、社会自愿捐赠和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原则筹集。并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墓地投入使用后,可以收取必要的管理费用,所收取的管理费用全部用于公墓管理、维护和建设,并向社会公开收支情况,严禁挪作他用。收费标准由受益村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报县市区物价部门审核批准。

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和骨灰流向管理,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发生,进一步推动全乡殡葬改革工作,根据市、县有关规定,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清理整治乱埋乱葬,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节俭、生态的丧葬方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按照每个村(居)原则上修建一个公益性公墓的要求,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1、科学选址。公益性公墓原则上在荒山瘠地和不宜耕种的土地建设,由各村(居)负责选址,乡政府安排林业、土地部门现场论证。相邻村(居)也可以共同选址、共建公益性公墓。

2、统一报批。选址确定后,由村(居)向乡政府书面提出建设公益性公墓的报告,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有关部门统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统一规划。村(居)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不超过5亩;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起步区应控制在2亩以内,第一批三千以下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50个以上,三千以上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100个以上。

4、规范建设。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7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下面水泥浇制或大理石镶嵌盒子,上面统一使用小型黑色卧碑,前薄后厚。墓穴间距0.3米,墓道宽0.7米。墓穴周边不准建围栏,严禁建设豪华墓穴。

5、墓区要求。墓区要做到“四有一道”即:有标示牌、有区域界限、有墓穴标准、有树木花卉,实现道路畅通。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要在视野可见范围内形成绿色屏障,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

村(居)公益性公墓按每个5万元进行补助,根据公墓建设进度分批拨付,不足部分自行筹集。相邻村(居)共建的,按每村(居)5万元标准补助。

村(居)公益性公墓由村(居)委会负责管理,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收入应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

公益性公墓应在醒目位置和收费场所设立价格公示牌,公开墓穴价格和价格投诉电话。

公益性公墓应建立严格的墓穴出售档案登记管理制度。

公益性公墓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转让或承包给任何单位、个人经营。

乡党委、政府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20xx年度各村(居)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年终将根据各村(居)公墓建设及管理使用情况予以考评,对工作先进的予以奖励;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适当惩戒。

公墓建设请示

公墓建设请示该怎么写?标准的公墓建设请示格式是怎么样的?下文是公墓建设请示,欢迎阅读!

区人民政府:

永阳镇是溧水区委区政府所在地,由原在城镇、城郊乡、东庐乡合并而成,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镇域面积144平方公里,常住农业人口10.6万人,辖11个村,年新增死亡600人左右。

目前全镇分别建有戴家茶场公墓、十里洛山公墓、沙河大岗山公墓、东山东庐山公墓、秋湖公墓等五个公益性公墓,绿化覆盖率达30%,总占地面积约125亩。建有高中低档三种墓穴总数有9222座,已使用7874座。

随着城南新区开发建设速度加快,城镇化建设的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的规划开发,位于我镇戴家公益性公墓周边大量土地已被征用,同时秋湖村农田整治,土地流转,涉及大量散坟平迁。现有公益性公墓接近饱和,无处安葬以及农村风俗习惯下葬的需求矛盾日渐突出。根据市、区相关要求,为加快殡葬改革步伐,本着合理规划、优化布局、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的原则,拟关闭戴家和秋湖两个公益性公墓点,在永阳镇秋湖村选址兴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地点位于秋湖村芦基山,占地约120亩,具体界限以实际测量为准。资金来源:上级补助、镇村自筹相结合。管理主体:在秋湖村芦基山兴建农村公益性公墓,主要由永阳镇管辖,村民委员会建设、村集体经营、村委会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管理、绿化维护和卫生保洁等工作。村级公益性公墓,主要用于本村、邻村骨灰安葬及散坟平迁。通过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规范安葬秩序,消除乱埋乱葬,改善生态环境,形成良好的乡风村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有序发展。

区人民政府:。

随着城南新区开发和东山观音寺建设速度加快,位于我镇戴家和东山公益性公墓周边大量土地已被征用,目前戴家公墓占地面积35亩,建有中高低档墓穴5544座,已使用4996座;东山公墓占地面积30亩,建有中高低档墓穴800座,已使用710座。根据区域规划和城市发展,戴家和东山两处不宜扩大公墓建设规模,今后还可能拆迁遗址建设,且现有公益性公墓接近饱和。

参照我镇每年新增死亡人数600人左右,再加上未来城市人口不断扩增,按照20xx年规划建设需要,急需建设占地500亩左右公益性公墓,才能解决日渐突出的无处安葬的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殡葬改革步伐,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本着合理规划、优化布局、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的原则,恳请区政府重新选址建设我镇公益性公墓。

莆田市民政局:。

仙游县游洋镇桥光村位于游洋镇北部,距集镇6.8公里,人口1368人,由于地处偏僻,交通不便,殡改工作难度较大,为了做好殡改工作管理,加强堵疏结合,经镇村多方筹资,投入资金60多万元,在游洋镇桥光村牛藤埯征地20亩,拟建设公墓100个,至目前已建设50个,已投入资金40多万元,由于镇村财力困难,自筹资金只有28万元,尚缺资金12万元,特请求贵局给予拨款补助资金10万元。

公墓建设申请书

为更好满足城乡群众的基本殡葬需求,促进我县殡葬改革与管理工作健康发展,自7月份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强化工作责任,落实整改举措,持续不断加强乡镇公墓的规范化管理,启动了全县殡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朱刚副县长先后召开3次座谈会、问题分析会及工作部署会,全力推进乡镇公墓管理工作,乡镇公墓规范管理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乡镇公墓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23个乡镇,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乡镇公墓共17家,分别是城头、四河、峰山、金锁、朱湖、太平、半城、石集、魏营、归仁、梅花、天岗湖、曹庙、界集、龙集、陈圩、孙园。其中公办公营3家(城头、四河、金锁),其余14家均为公办民营。在--,市、县两级政府为了大力度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出台有关推进措施,积极鼓励各地走多元化投资的`新路子,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到公墓建设中来,有效破解大部分乡镇财力紧张的难题,使乡镇公墓建设呈现出投资多元化和经营模式多样化的特点。

但不论是公办公营公墓,还是公办民营公墓,我县17家乡镇公墓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公益性质:包括实行骨灰免费寄存,对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和散葬烈士迁葬实行减免措施等。

二、存在的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大部分乡镇公墓运营管理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

1、公墓价格未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目前,17家公墓价格均未纳入政府定价范围,3家公办公营公墓也仅仅完成了成本监审工作个人简历,正式价格尚未出台,所以一直以来,我县乡镇公墓价格均为投资经营者自行定价。

2、公墓总体价格偏高。由于公墓建设一次性投入较大,成本回收周期过长,少数公办民营的公墓经营者为了追求利润,急于收回投资成本,热衷于建造超面积和豪华墓穴,导致墓穴售价出现偏高现象。

3、少数群众存在虚荣心态。受传统观念影响,城乡群众一味追求“体面”和“风光”,厚葬习俗根深蒂固,尽管各个公墓都建有中低档的墓穴,但丧户对此普遍不认可(如峰山公墓曾建有40个低档墓穴,有的卧式墓穴不足千元,3年没有卖掉一个)。一方面对高档墓穴趋之若鹜,互相攀比,另一方面又高喊墓穴价格太贵“死不起”,形成极度的矛盾心理。

4、土葬行为没有得到根本杜绝。受多年来“入土为安”思想影响,有少数群众既不选择公墓,也不选择灵堂,导致骨灰装棺再葬现象时有发生。

三、范文写作下一步工作建议。

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是深化殡葬改革,构建和谐殡葬、惠及民生的一项民心工程,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殡葬权益,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需要进一步规范运营管理,促进殡葬改革事业健康发展,为此建议:

一是召开一次推进会。以县政府名义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各乡镇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各公墓负责人以及物价局、市监局、国土局、新农办等部门分管领导参加,计划观摩两个先进乡镇,安排两家后进单位发言,推进乡镇公墓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是规范公墓建设行为。各个公墓必须规划建设传统墓区、壁葬区、树葬区、花坛葬区和骨灰散撒区等不同类别的区域,推进骨灰处理多样化,以满足不同群体的丧葬需求。依据“生态、文明、简约”的原则,强制墓穴建设标准,单穴不得超过0.7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碑高不超过地面1米。合理确定墓穴档次比例,坚持以中低档墓穴为主,中低档墓穴占比不低于80%,高档墓穴不超过20%,严格控制建设超大豪华墓穴,尽量降低墓穴成本。

三是统一墓穴销售价格。由物价局实施乡镇公墓成本监审,对公办公营乡镇公墓实行政府定价,对公办民营公墓根据成本核算实行政府最高限价,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对擅自提价和价格虚高行为进行查处。

四是开展平坟还田工作。突出乡镇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遗体火化与骨灰去向核对机制,从源头上杜绝骨灰装棺土葬、乱埋乱葬行为。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我县境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干道、乡村道路两侧500米以内的农田里,除国家规定保留的坟墓外,均彻底平复。在此基础上,于秋收后逐步扩大平坟还田范围,巩固平坟还田成果。

五是严格监督考核。建议调整、充实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建立由政府主导、民政主管、其他各部门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形成齐抓共管殡葬改革工作局面。民政局会同督查室等相关部门不定期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对成绩突出的乡镇予以表彰,对工作严重滞后的乡镇予以批评,对不落实殡葬改革政策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公墓建设申请书

莆田市民政局:。

仙游县游洋镇桥光村位于游洋镇北部,距集镇6.8公里,人口1368人,由于地处偏僻,交通不便,殡改工作难度较大,为了做好殡改工作管理,加强堵疏结合,经镇村多方筹资,投入资金60多万元,在游洋镇桥光村牛藤埯征地20亩,拟建设公墓100个,至目前已建设50个,已投入资金40多万元,由于镇村财力困难,自筹资金只有28万元,尚缺资金12万元,特请求贵局给予拨款补助资金10万元。

乡镇建设的口号

龙华东道建设工程对开平区发展意义重大,是区重点项目、开平区城市建设的“一号工程”,更是我镇当前征收搬迁工作的重中之重。该项目西起缸窑路,过我镇上村、马路村、四街村,至东外环线,道路全长3.2公里,开平境内全长2.6公里,涉及征收搬迁我镇(上村、四街、马路村)民宅和厂院99户(其中民宅72户,厂院27户)。

截至今日,我镇涉及的99户征收搬迁任务(含27个厂院),已完成协议签订94户,占总任务的95%,剩余5户。目前,我镇已完成住宅腾空80户,并已积极协调供水、供电部门,对已腾空房屋进行断水、断电,已完成拆迁清墟招投标工作。下一步我镇会针对剩余拆迁分别研究工作方案,力争尽快达成补偿协议.

截至目前,我镇共需发放各项补偿款5069万元(民宅:2757万元,大院:2312万元)。

2、西八里总部基地一期建设:

总部基地一期项目评估调查范围主要是规划西十路以西,规划南八道以南、规划西八路以东、南九道以北部分区域,总占地面积约381亩,土地权属为西八里村占地约380亩。总部基地西八里片,前期评估大院108户,自20xx年6月26日入户做工作至今已有92户大院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剩余16处大院现正积极做工作。今年春进行二次打点定位,签订协议养殖院的清墟工作现已接近尾声。

3、四街小区及周边区域危旧房屋改造项目:四街平改项目共涉及四街村住宅648户,先期平改125户。已完成入户调查摸底统计和民意调查工作,民意调查支持率为98.1%。目前,已初步制定补偿安置方案,下一步将积极协商开发商、城建局、四街村委会相关负责人,做好相关工作,加快平改进程。20xx年涉及四街医院北18户,已经有16户签订的协议。其中一户等待法院判决结果签订协议。下半年将对剩余医院东片及南片涉及的94户展开工作。

4、五六街城中村、政府周边改造及几条主要道路拆迁扫尾工作:

五六街城中村改造共涉及551户,其中五、六街的协议签订工作已全部完成。今年计划开槽建设返迁楼18栋、1210套,其中3栋已开工建设(返迁楼9号楼已开槽动工,29、37号楼正在外装)。政府周边改造工程返迁楼正在进行地基浇筑,下步准备做防水。荣盛道底商分房工作已经进入分房准备阶段。东城路南延已完成协议签订工作并拆除完毕。中兴道东通已经顺利完成,现已经通车,为老百姓出行提供方便。

5、北环路北移:

该工程涉及我镇马家沟、二街及赵庄3个村。其中占马家沟村土地17.6亩(国有土地5.4亩),共有四块林地,均已签订协议且补偿款发放到位。二街共占地29亩,8家均已签订土地流转协议。赵庄村占地65亩,包括1个大院(另有1个地石井,手续不全已填平),1座灰窑已签订协议,193具尸首已完成迁坟。目前,马家沟、二街段均已将地表清理完毕;赵庄剩余韩瑞忠矾土矿井,未达成协议。

6、东湖野生动物园:

北至规划中的北环西道,南达建华东道,东至环城路(东环),西至缸窑路。共占用我镇三街等5个行政村土地1185.6793亩(含前期已征国有土地329.3582亩)拆迁工作已经全部结束,待9月10日开园迎客.

7、五街二次平改、三街、西工房平改及东山片区平改。

五街二次平改涉及中街及北街民宅138户,三街48户。西工房38户,以上住户已经完成了摸底调查工作及平面图的绘制。下一步工作主要是研究制定相应的补偿方案,加快此项工作的进程。东山片区平改涉及我镇马路村52户,三街东新房38户,已完成摸底调查工作。

8、二期路及东城路南延:。

二期路及东城路南延建设工程已基本完成。近期准备发放以上两个工程涉及到的.各村的租地款。

9、一街棚户区二期工程。

一街棚户区二期工程已经开始入户做工作,签订协议户补偿款已发放到位。

10、南五道。

南五道工作共涉及我镇土地91.412亩,涉及到我镇中八里村11.306亩,丰山村23.37亩,东八里村17.772亩,大岔道村16.196亩,石家庄村19.176亩.拆迁补偿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已通车.

11、住友西路北延。

住友西路北延工作共涉及我镇土地134.351亩,沿线有大岔道村39.537亩,东八里村68.325亩,聂各庄1.581亩,石榴河3.317亩(国有)。拆迁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现已通车。

12、二环路及唐古快速路。

二环路工作共涉及我镇土地275.3145亩,其中涉及东帅甲村78.3315亩,西帅甲村0.201亩,欢套村25.6395亩,后屯村171.1425亩。共286户。东帅甲村共涉及农户170户,涉及大院3户,已全部签订协议;西帅甲涉及大院1户0.201亩,已签订协议;欢套村共涉及农户9户,口粮田面积0.5802亩,承包地面积16.7626亩,已签订协议,加油站1户,9.62亩(国有土地,未签订协议),土地部分经宏大房地产评估公司进行市场评估。每亩价格为85万,共计8168500元,现正积极与被拆迁户接触,预计本底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屯村共涉及农户106户,口粮田面积81.38亩,承包地面积4.13亩,已全部签订协议。后屯段厂企大院7户,已经全部签订协议。目前吴利顺、吴利海、吴利河大院已签订补偿协议。中拓爆破公司拆迁工作已基本达成一致,已签订补偿协议。赵祥林地已完成两次评估,已经签订补偿协议。后屯段7户民宅,我镇工作人员结合村两委成员对其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进行深入摸底,准备利用各种社会关系,尽快突破工作,瓦解被拆迁户的堡垒思想,争取尽快全部签订协议。后屯段迁坟工作已全面开展,迁坟公告已大面积张贴并组织召开了迁坟动员会,对搬迁户所提出的提供土地用于安置等问题与村两委会结合并拿出了相应方案,截至目前所涉及的48座坟已完成迁坟工作。欢套段瑞达加油站已经签订协议。

存在的问题:

二环路工作截至到目前,突出存在的问题基本集中在后屯段。其中,后屯村涉及到7户民宅,问题比较突出。具体情况如下:户主们统一口径,拒绝让我镇工作人员进门入户,并提出三条主要条件,一是要求重新评估不能接受20xx年的评估报告,二是补偿价格要求参考龙华道拆迁补偿标准,三是对重置房屋选址不满,认为重置地点是老河套边,土质松软,不适合进行房屋建筑。综上是近期在二环路开展工作的总结,希望各位领导给予支持和帮助,特别是在补偿款落实上,希望有关领导能尽快协调补偿款落实到位,以便我们给已经签订协议的群众发放资金,更加有利的开展后续工作。

唐古快速路共涉及我镇土地62.9985亩,其中口粮田29.227亩,承包地28.37亩,已签署协议土地面积29.227亩。所有工作已经全部结束。

20xx年下年主要是围绕龙华道、总部基地一期项目、四街平改、五街二次平改、北环路北移、一街棚户区二期工程、东山片区平改等工作继续展开。争取尽快取得突破。

公墓建设申请书

墓地风水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风水之法,得水为上,藏风次之”。乘生气的理论,是风水的中心主题。生气,指流走于土中,具有致福生旺人的一种能量。生气能够调和阴阳、生发万物,住宅得之,生人则平安多福;墓穴接之,墓主子孙则兴旺富贵。风水学归根结底在于叫人识别运用生气为人类造福。

比如古代皇陵风水。因为皇帝是天子,生前“万岁”,死后得有“万年吉壤”。因此帝王是不能随便葬的,讲究人与自然和谐的统一“天人合一”,其实皇陵是讲究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环境观念的,帝王陵择址看似迷信,其实一点也不神秘。但是泰明还是不推荐北方随意在耕地下葬的方法。个人觉得对大型收割机似乎不太好。中国山区很多,,墓地和园林是能够共存的。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人口的增多,公墓建设成为了城市发展的必然。此刻很多地方成片开发成公墓园,千万别认为整片公墓园风水地都一样或者差不多。其实不然,只要方位不同,具体穴位点的山形山势不同,那么风水的吉凶程度也不同。穴位点的山形,水势,朝向方位即使相差了一点点,吉凶程度便会相差十万八千里。

在进行公墓风水勘验和点穴时,因公墓中成千上百个墓穴一行行一排排有序地排列着,许多风水大师进入公墓后,根本就无从下手分析一个墓穴的吉凶祝福,不能区别紧临的两个墓穴的好坏,而这个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除了风水理论上的正误差别外,还有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思维方式有问题。

其实,在公墓中勘验墓穴吉凶和点穴,和在非公墓地点点穴勘验坟墓的道理是一样的,只是在公墓地点点穴和勘验坟墓时,只要把“穴点”前后左右凡是和“穴点”格局形态相同的那些坟墓当作没有、当作不存在、当作地平面看待就行了。而凡是那些特殊高起的建筑或山头或坟墓就务必的当作砂来看待,而那些低凹的坑或小山沟就务必的当作水来看,一句话:凡是在公墓地中显眼的特殊的事物务必的当作砂或当作水来看待,而那些没有任何特征没有任何个性能量的坟墓当作没有看待就行了。

这也就是说:以“穴点”为原心,如果近处没有特殊的能量的事物,那么就从原心开始一向向外前进,一向到出现有特殊形状的事物出现为止再论砂水,在特殊形状事物出现以前的那段距离上的所有坟墓就当作地平面来看待。只要思维上转过了这个弯,那么公墓风水的断法与普通地的坟墓风水断法是完全一样的。只要你的'风水理论正确,那就绝对不会勘验错误,也绝对不会点错穴位。

如何定公墓水口。

水口是看风水的首要条件。入山观水口,登穴看明堂,这在公墓风水中也照样通用。比如偌大的公墓区所占的山头不同,所选穴位的高低有别,就产生了水口不尽相同的现象。水口的确定还是以所在位置的水平线与罗城缺口水口砂的曲线的切点,即为水口。因此,不同的山头就有不同的水口,并非偌大的公墓只有一个水口。

如何确定墓穴。

一个好的风水格局也是来龙之气势要盛,墓地两侧要有护砂,密集坟地中要选一个依脉线下来的穴位,因为这是龙气旺盛之处。这就要有经验来决定。也不可选在龙之过峡处,因为《葬书》中说过:童断石过独,不可葬也。穴位明堂要大,但是罗城要环抱才聚气。随龙水要收到生旺水为佳。

一如何选取公墓园?

1,公墓园的风水的明堂也是十分重要。明堂的大小、高低,水的方位、远近等。

2,观看公墓园来龙的缓急,即观看公墓园风水的龙脉从何外来,龙气沿什么方位行,所选取的穴位务必是龙气能行到的方位。

3,公墓园风水的青龙山、白虎山、护山、案山、朝山、水口山也是务必重点思考因素,这些因素贴合风水山的要求。

4,观看公墓园的风水有没有主山、少祖山、太祖山。有条件的话务必选取有主山、少祖山、太祖山等背山龙脉的公墓园。

二如何选取公墓园中的吉穴?

在综合思考和平衡以上各方因素后,可根据风水原理,初步确定公墓园中风水地的位置。在龙脉一致的状况下,认真仔细观察公墓园的前后左右,选取最中,最能理解到龙气吉穴。因为在公墓中穴所受龙气的强弱程度是直接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富贵贫贱。最后在穴位上去看明堂,水路,砂向等是否合局,这是公墓点吉穴最为关健的一步。除此之外还要避开以下不利因素:

(1)要暖(即藏风聚气),即所选之穴要避风,尽量寻找没有风或风小的位置。

(2)因公墓大多以梯田形式开发,后排的墓地贴近山壁,易为淋头水或射穴水所害,后人易因此而伤丁,破财或患上奇证。

(3)避免穴前有小沟而水流直去,成为牵牛水,导致后代损丁破财。

(4)太近树木也不佳,因树根的延伸而搔扰棺木而使后代不安。

首先,地贵平夷,平地是最好的风水宝地,历代古人建墓,都要求靠山,也就是在山中寻找阳位,但是找到的阳位,也是在平坦开阔的山地中,而不是建在悬崖上。所以,墓地选址要平。

其次,环水寻真龙,好的墓地就要求有龙脉,所谓龙脉,也就是见光比较好的山头。在山地上寻找比较平坦的地势建墓,意思就是有山神镇压,野鬼不敢前来打扰。好的墓地,必须要有水,山位阳,水为阴,要做到阴阳调和。双水环绕,真龙显象。很多的古墓都在河道上挖出来的,就是因为这个。有山有水有植物,那才是比较好的墓地风水宝地。

乡镇建设的口号

1、打造美好乡村,共建幸福家园!

2、大力倡导文明新风尚,构筑和谐美好新农村!

3、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共建美好乡村!

4、建设美好乡村,打造和谐建设!

5、村村优美、家家富裕、处处和谐、人人幸福!

6、村庄有规划、环境美如画、产业特色化、生活传佳话!

7、人人出力,户户参与,打造整洁秀丽美好乡村!

8、改善农村环境,提升农民素质,促进农业发展!

9、美丽村落是我家,农村不比城里差!

10、培育新农民,发展新产业,建设新村镇,构建新机制,树立新风尚!

11、热爱美好家园,创造美好生活,建设美好乡村!

12、着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塑造农村新风貌!

13、用自己的双手把世代居住生活的家园建设得更加美丽富饶!

14、同心同德建设美好乡村,群策群力共创秀美建设!

15、热爱美好家园,创造美好生活,建设美好乡村!

16、心要净化,屋要亮化,路要硬化,山要绿化,村要美化。

17、培育新人才,建设新农村。

18、招商引资引智,利国利民利己。

19、共建诚信保和,营造投资福地。

20、优化投资环境,打造城镇品牌。

乡镇建设的口号

2、加强廉政建设塑造清廉形象。

3、人人都是发展环境人人都是投资形象。

4、干部走基层倾心解民忧。

5、机关农村零距离干部群众心连心。

6、建设新农村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塑造新形象。

7、联村联户为民富民促进发展同奔小康。

8、联村手拉手联户心贴心。

9、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进特色产业发展步伐。

10、感恩党感恩祖国感恩政府感恩社会。

11、少生优生幸福一生。

12、倡导婚育新风促进家庭幸福。

13、家庭多一份温馨社会多一份安宁。

14、党员发挥先进性支部增强凝聚力。

15、保持党员先进性建设和谐新农村。

16、强化争先意识提高服务效能。

17、邪教毒害患无穷科学新风益一生。

8、大家一条心建设新农村。

19、培育文明新风构筑和谐农村。

20、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

21、坚持教育在先,坚持警示在先,坚持预防在先。

22、坚持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3、增强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

24、进一步落实好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25、加强党的领导是搞好换届选举的根本保证。

26、为党旗添光彩,为发展做贡献,为人民谋福祉。

27、搞好换届选举,构建和-谐社会。

28、抓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9、严肃纪律,保证风清气正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

30、搞好换届选举,推进创先争优。

31、严格落实换届纪律要求,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32、严格遵守“5个严禁、17个不准”纪律要求,确保换届工作圆满完成。

33、畅通换届举报渠道,保证党员参与权和监督权。

34、加强宣传动员,统一换届思想。

35、发扬民-主,严肃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36、搞好换届工作是各级党组织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

37、搞好换届工作,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

38、搞好换届工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1、知识家园,精心呵护。

2、知识是力量的源泉,学习是成功的基石。

3、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

4、乡村文化精粹,万众求知热土。

5、乡约文化站,共享新生活。

6、相约魅力乡村,共享精彩文艺。

7、艺术节丰富群众文化,艺术节娱乐人民大众。

8、有了好身体,才有好日子。

9、文化、健康、文明、和谐。

10、运动成就健康,文化创造和谐。

11、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

12、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

13、发展乡村文化,打造文化产业。

14、繁荣文化,传承文明,宣传科技,培智富民。

15、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构建和谐社会。

16、弘扬中华民族艺术,繁荣文化艺术市场!

17、荟萃图书精品,感受文化神韵。

18、集天下文化百世流芳,纳世间智慧众志成城。

19、加大新农村文化建设,促进新风尚农民文化。

20、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发展。

21、建好公共文化体系,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22、建设新农村和谐文化,培育新农民文明风尚。

23、健康是人生第一财富。

24、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行业整体素质。

25、科技是第一产业,人才是第一资源。

26、扩大学习领域自我知识增值。

27、满足农民文化需求,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28、面向人民大众,走进百姓生活。

29、培训出能人,能人要培训。

30、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

31、求知而来,载知而去。

32、群众文化为群众,艺术节庆更红火。

33、提高全民素质,共创和谐社会。

34、提高全民文化素质,共创和谐幸福社会。

35、天高海阔鸟鱼同翔,文化知识你我共享。

36、完善农村文化建设,巩固农村文化阵地。

37、文化殿堂,精神家园。

38、文化和谐发展,社会安定文明。

39、文化凝聚力量,艺术放飞梦想。

40、文化艺术的殿堂,人民的精神食粮。

41、百学须先立志。

42、办好农村文化站,努力服务人民群众。

43、保护文化遗产,传承中华文明。

44、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45、财富与智慧的领地,知识与机遇的摇篮。

46、打造文化站,滋润乡村人。

47、敞开文艺大舞台,展现乡镇新风采。

48、诚纳百川文化,典藏万卷文明。

49、传播文化,服务大众。

50、带走满腹知识,留下一架好书。

公墓建设申请书

区人民政府:。

随着城南新区开发和东山观音寺建设速度加快,位于我镇戴家和东山公益性公墓周边大量土地已被征用,目前戴家公墓占地面积35亩,建有中高低档墓穴5544座,已使用4996座;东山公墓占地面积30亩,建有中高低档墓穴800座,已使用710座。根据区域规划和城市发展,戴家和东山两处不宜扩大公墓建设规模,今后还可能拆迁遗址建设,且现有公益性公墓接近饱和。

参照我镇每年新增死亡人数600人左右,再加上未来城市人口不断扩增,按照规划建设需要,急需建设占地500亩左右公益性公墓,才能解决日渐突出的无处安葬的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殡葬改革步伐,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本着合理规划、优化布局、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的原则,恳请区政府重新选址建设我镇公益性公墓。

妥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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