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化学管理制度(通用12篇)

时间:2023-12-04 15:10:31 作者:MJ笔神

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是组织和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能够为各方提供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我们应该积极配合规章制度的执行,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掌握规章制度的正确理解和执行方法,对于组织的发展至关重要。

剧毒化学品五双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社会的公共安全和全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积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管理责任制原则,制定下列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事剧毒化学品使用、保管工作的员工以及使用部门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剧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职责,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窃、丢失、泄露和各种事故的发生,二、从事剧毒化学品使用、保管工作的员工应当熟练掌握有关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使用部门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剧毒化学品安全防护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对从事剧毒化学品使用、保管工作的员工应当进行上岗培训,所有从事人员应持证作业。

四、实验室,车间等工作场所必须专人使用、专人管理,使用剧毒化学品应当建立使用登记制度,用后剩余剧毒化学品应当及时退回储存场所。

五、剧毒化学品不得和与之化学性能相抵触或易然、易爆、腐蚀性物品放在一起存储,使用场所应当设置必要的防盗、防火、防泄漏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装报警装置。

六、剧毒化学品专用仓库必须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物品出入库应该建立核查登记制度。

七、对搁置不用的剧毒化学品或产生的剧毒化学品废弃物,应当及时报生产部备案,由生产部统一进行处置。各使用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八、对在公安部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漏洞和事故隐患,应用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安部门提出的整改措施,限期改正。

徐州力源化工有限公司。

剧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公司生产活动中涉及的所有剧毒化学品。

3、责任。

3.3综合管理部协助行政部进行剧毒化学品的保管、发放、建立台帐。

3.3各生产单位负责剧毒化学品的申购、领取、使用管理、建立台帐等。

4、程序。

4.1申购。

4.1.1由使用单位提出采购申请,报总经理审批,要明确剧毒物品名称、数量、用途。

4.1.2使用单位根据总经理的审批按国家规定进行采购。

4.2验收。

剧毒物品购入后,须由使用单位、行政部、综合管理部三方共同验收。查看数量、包装情况、是否损漏、手续是否齐全等情况。

4.3入库保管。

经三方共同验收后的`剧毒物品由行政部、综合部人员一起保存入剧毒物品专柜。剧毒物品专柜由行政部保管,钥匙由行政部和综合管理部共同保管。行政部同时建立剧毒物品台帐。保管室要防止盗窃、火灾、洪水等,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4.4领取。

由使用单位填写剧毒物品领取单,经总经理审批后,交行政部。行政部和综合部一起开柜发放。使用单位领取人员必须至少两人一起领取。领取完毕,行政部进行登记。

4.5使用。

使用单位领取剧毒物品后,进行登记。使用时必须至少两人在场,使用情况也必须及时登记。未用完的剧毒物品须及时交行政部保管,程序和4.2、4.3相同。

4.6检查。

行政部和综合部每月对剧毒物品共同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要及时记录。发现剧毒物品丢失,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剧毒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

剧毒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工作不做好的话,会造成不可估计的损失。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剧毒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剧毒品应严格按照专库储存、专人保管和“五双”(双人收发、双人入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制度执行。

严格五广人员进入剧毒品专用仓库,保管员对进入剧毒品仓库 的人员进行登记。

保管员应对剧毒品的.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每月定期向

生产科长报告剧毒品的领用和库存情况。

液氯仓库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入库时要注意验收品名和验瓶日期,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

氯乙酸仓库需要保持干燥通风,垫好垫板。搬运作业要注意个人防护,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保管员应对入库的液氯钢瓶号码和返回的空瓶号码作好记录,对使用过的氯乙酸包装袋统一回收,经用碱水洗净,检验合格后方可卖出,并告诉顾客不准存放食品。

保管员如发现剧毒品被盗、丢失或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厂长汇 报,并同时上报本地公安部门。

剧毒品仓库内不准办公、休息、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打开防盗监控报警系统方可离开。

本公司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易燃液体(有机溶剂、树脂、溶剂型涂料成品、溶剂型涂料半成品等)、易燃固体(硝化棉)、有机过氧化物(白水)。

1、 仓库必须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安全防护用品。

3、 进入仓库人员穿戴必须符合公司相关要求。

4、 禁止携带火种进入仓库,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5、 每日上班,应先开启排气扇对仓库强制通风不低于30分钟。

6、 人员进入仓库前,应先通过仓库门口的静电释放装置释放人体静电。

7、 除叉车外,禁止其他机动车辆进入仓库,进入仓库的叉车,应采取防火措施。

8、 货品入库应严格按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并进行检查验收,当货品性质未确定时,不得入库。

9、 装卸搬运货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10、 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11、 泄漏或渗漏的包装容器应迅速转移至安全区域进行处理。

12、 货品不得直接落地存放,应存放于托盘上。

13、 库房周围无杂草和易燃物,库房内应经常打扫,无漏撒物料,保持清洁卫生。

14、 仓库内应设温湿度计,并每日进行检查和记录,当温湿度不符合要求时,应采取必要措施进行纠正。各类货品适宜存放温度和相对湿度按附表一执行。

15、 货物堆垛高度不得超过3米,若存放货品本身有具体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16、 堆垛货品存放距离按附表二执行。

17、 库管员每日应对货品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货品堆垛牢固程度、通道是否畅通、有无泄漏或渗漏现象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18、 库房内禁止分、改装,开桶、验收和质量检查等需在库房外进行。

19、 各货品的储存应 猵? 根据其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不得混存。禁忌物品不得同库存放。

20、 各货品的储存管理,除需遵守本制度外,还应遵守相应的其他规章制度。

2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剧毒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

1.1所有入库的危险化学品,都必须按危化品说明书上要求,检查合格后才能出入仓库,并登记。

1.2保管员必须对其管辖的危险化学品进行严格检查,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存在泄漏现象的气体钢瓶不得进入仓库。

1.3出入仓库的危化品必须进行详细检查,并建立台帐,做好记录。

2贮存。

2.1根据生产需要合理确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必须分开存放。

2.2遇热和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物品,应采取隔热、降温或防潮、防雨等措施。

2.3对仓库所存放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明确标识,并分类存放,保持通风良好。

2.4存放危险化学物品的仓库应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防雷装置。

2.5易燃易爆危化品仓库必须采用防爆电器,其他仓库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用电要求。

2.6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2.7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危险物品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日进行安全检查,工作结束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2.8仓库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必须达到公司仓库危险化学品储存的规定要求。3搬运。

3.1搬运工在装卸仓库所放的危险化学品时,仓库主管应对其进行理化性质及安全教育,并且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装卸。

3.2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危险化学品。

3.3剧毒化学品的储存、搬运应防止丢失、被盗或误发,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安环部报告。

3.4必须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方可接触剧毒物品,严禁直接接触,工作结束后应更换工作服并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不准在有毒有害物品场所饮食。

4发货。

保管员发货时必须核准发放的品名、数量,严禁误发、错发。

5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考核,自2006年4月10日起开始执行。

剧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危险、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凡在厂内使用和接触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3、主题内容。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危险、剧毒化学品的采购、销售、收发、装卸、储存、使用及报废处理。

4、职责范围。

4.1供应部负责采购危险、剧毒化学品。

4.2销售部负责销售采购危险、剧毒化学品。

4.3仓库负责保管、发放采购的危险、剧毒化学品。

4.5以安全科为主,各职能部、车间负责监督本制度执行。

5、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受到损毁的化学物品,均属危险化学品或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分为:爆炸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

6、有些虽然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容易引起燃烧的化学品也应加强管理。

7、凡我厂生产用的原材料系危险化学品的如:氯化钡、硫酸、电视等各种有机氧化物引发剂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试剂类物品。供应采购时须持有公安部门签发的危险、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

8、供应部采购危险化学品,应办妥准运手续,并向负责运输的人员交待清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采购危险化学品必须根据本厂生产的实际需要及贮存条件进行采购。

9、采购新增加的危险化学品时,应向生产计划部、总工办及提出采购要求的部门了解清楚该品种的性能,属哪类危险化学品,在到达供应单位后,必须向供应单位复核该物品的性能,并将了解的情况通知生产部门。

10、本公司生产的剧毒化学品如:液氯,危险化学品如:盐酸、烧碱及各类属于危险化学品性质的物品。销售人员必须查验前来采购人员的危险品采购证、准运证后方可开票,在开票时应把采购证号码抄录在单据上,收下准购证并附在票证后。同时应当纪录购买单位的名称、数量、用途。记录至少保存1年。

11、销售部及车间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应每天核对,发现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12、销售人员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手续不全的单位或个人销售危险、剧毒化学品。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储存和出入库制度。

13、凡危险、剧毒化学品经采购运输入厂后,仓库保管人员必须立即通知质检中心进行抽样化验,化验员应在接到化验通知后的24小时内报告化验结果给仓库保管员,对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仓库保管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听候处理。

14、危险、剧毒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内,并设专人管理。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清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措施。

15、危险、剧毒化学品储存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存放。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和桶装、灌装等易燃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存放。

16、危险、剧毒化学品管理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危险品质和安全管理知识的人担当。

17、危险、剧毒化学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剧毒化学品必须实行两人、两锁、两本账管理。剧毒化学品必须按规定管理,由两人领取方可发放,并记录领取人员姓名备查。管理人员要按管理危险品范围、配备防护用品和器具。

18、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对进入仓库区内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用电要有相应的保险措施,人离开仓库必须关闭库房电源。仓库内应当根据消防要求配备消防力量和灭火设施及通讯、报警装置。

19、因库房不足、暂时需露天放置的危险化学品,其放置部位的安全措施,由仓库保管员向安全科提出,经同意后方可放在露天保管。夏天天气热,对1-2级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应当采取降温措施。仓库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0、保管人员应对危险、剧毒化学品贮存数量及时统计,定期上报主管部门。

21、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作记录,检查记录至少保持两年。

22、预防剧毒化学品的流失、被盗,一旦发现丢失、被盗,应及时报主管部门,并立即上报公安部门。

23、危险、剧毒化学品保管人员应每年审核一次,对不符合保管规定的应及时换人。只有经过培训,取得作业证的人员,才能上岗作业。

24、仓库保管员在发放危险、剧毒化学品时,厂外销售应凭销售部开发的合格发票、提货单,本厂使用部门凭合格的领料单发货。

25、仓库保管员在发放危险、剧毒化学品时,必须查验提运单位的危险化学品提运手续是否安全;车辆危险化学品标志、灭火器材是否完备;包装容器是否合乎要求,方可发货。

26、危险、剧毒化学品收发员应对本单位、外单位装运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实行收发前的检查(如液氯钢瓶、盐酸及液碱容器等),查验包装容器的标志是否正确,防震设施是否完好,气瓶的安全帽是否旋紧盖好,是否做到专瓶专用、专门容器专用。并对收发危险化学品的日期、数量、瓶号、单位做好登记,发货员如发现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用品不符合规定不发货,不合格包装容器应作报废处理。

27、收发员应对提货员宣传我厂的有关规定,当发现有违章情况时应立即劝阻,待做出处理后再发货。

28、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物品前,要预先做好准备工作,了解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检查装卸搬运的工具是否牢固,不牢固的应予更换或修理。如工具上曾被易燃物、有机物、酸、碱等污染的,必须清洗后方可使用。

29、操作人员应根据不同物资的危险特性,分别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工作,对毒害、腐蚀等物品更应加强注意。防护用具包括工作服、橡皮围裙、橡皮袖罩、橡皮手套、长筒胶靴、防毒面具、滤毒口罩、纱手罩、纱手套和护目镜等。操作后应对防护用具进行清洗或消毒,放在专用的箱柜中保管。

30、操作中对危险化学物品应当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摩擦、碰摔、震动。液体铁桶包装下垛时,不可用跳板快速溜放,应在地上垛旁垫旧轮胎或其他软送物,缓慢下。如用电动葫芦起吊,物品着地时动作要轻。

31、标有不可倒置标志的物品切勿倒放。

32、发现包装破漏,必须移至安全地点整修,或更换包装。整修时不能使用可能发生火花的工具。

33、化学危险物品撒落在地面上时,应及时扫除,对易燃易爆物品应用松软物经水浸湿后扫除。

34、在装卸搬运化学危险物品时,不得饮酒、吸烟。工作完毕后根据工作情况和危险品的性质、及时清洗手、脸、漱口或沐浴。

35、装卸搬运毒害品时,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如果发现恶心、头晕等中毒现象,应立即到新鲜空气处休息,脱去工作服和防护用具,清洗皮肤沾染部分,重者送医院诊治。

36、装卸搬运爆炸品,一级易燃品、一级氧化剂时,不得使用铁轮车、电瓶车(没有装置控制火星设备的电瓶车),及其他无防爆装置的运输工具。参加作业的人员不得穿带有铁钉的鞋子。禁止滚动铁桶,不得踩踏危险化学物品及其包装(指爆炸品)。装车时,必须力求稳固,不得堆装过高。

37、装卸搬运一般宜在白天进行,并避免日晒。在炎热季节,应在早晚作业,晚间作业应用防爆式或封闭式的安全照明。雨、雪、冰封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

38、装卸搬运强腐蚀性物品,操作前应检查箱底是否已被腐蚀,以防脱底,发生危险。搬运时禁止肩扛、背负或用双手揽抱,只能挑、抬或用车子搬运。

39、严禁用铲车、叉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40、两种性能互相抵触的物品,不得同地装卸,同车并运。对怕热、怕潮物品,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1、使用剧毒危险化学品时,现场操作人员及使用场所,必须设有专用的防护用品。领用量应限量领取,不得超过三天的需要量。

42、严禁用手直接接触有毒物品,并不得在有毒物品场所饮食。

43、使用危险、剧毒化学品的个人和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4、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45、易燃、易爆液化气体使用时,瓶内物质不得用净,要留有余压,防止物料窜入。

46、严禁用一级易燃液体洗刷机械设备与车辆部件及工作服等。

47、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必须按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48、易燃易爆容器、设备检修,要按安全检修和防火防爆的有关规定执行。

49、运输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

50、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照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51、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仓库应对运输车辆的消防、抢修、防护等应急器材配置情况进行严格查验和登记,达不到国家规定条件的,不予装载危险化学品。

52、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53、禁止用叉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54、温度较高时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55、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56、装载完毕,仓库必须对装载重量,系固情况及装载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情况进行检查、核准,并做好记录。

57、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物需严加管理,统一回收登记、造册,安排专人负责销毁。

58、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清除残余物,不得改用。

59、包装器材的销毁必须在由保卫部门指派专人监护下销毁,但在销毁上述物质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公安和环保等部门的同意。

60、检修化学品生产用设备、管道时,应按化工安全检修清洗、置换处理规定进行处理,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检修。

61、生产中的腐蚀物、易燃固体、有毒物质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从一般垃圾运出。

16剧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执行剧毒品“五双管理制度”的实施,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到位,特制定如下规定:

1、凡从事剧毒品仓库的保管人员,须经公安部门批准备案。应政治可靠,表现良好,工作认真负责,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及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2、保管员应具有熟悉操作剧毒品的一般常识。仓库内要保持清理卫生。

3、剧毒品仓库,必须设置独立储存专用仓库。远离明火、热源,库房通风良好。库房内必须设置防盗报警装置。防盗、报警系统的技术、设施,必须保持有效、牢固、可靠,定期检查。

4、剧毒品的储存管理,必须严格遵守“五双管理制度”,即(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具体操作要求:

(1)双人收发。

凡购进的剧毒品入库,必须由专职负责该库的保管员(双人)负责验收剧毒品入库。验收时,应凭随货发票、入库单核对品名、规格、数量、包装容器、质量等,是否相符、良好等。保管员(双人)方可填写入库登记,签名办理入库手续。凡到仓库提取剧毒品的,必须持总经理签批的有效领料单,交由保管员(双人)核对品名、规格、数量,然后保管员(双人)按规程提取剧毒品出库。保安负责收发货的监督工作。

(2)双人记帐。

剧毒品的进出仓库记录,保管员人员须建立二套帐本,分别由货仓和财务/保安,对进出库剧毒品须凭进出仓库的有效发票、领料单作为记帐凭证,每日须进行对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报告。

(3)双人双锁。

剧毒品储存专用仓库的进出库房门,必须配备两把锁。保管人员各人持一把锁匙。凡进入仓库工作时,必须双方保管员同时到达仓库方可开启、关闭仓库门。保管员必须妥善保管锁匙,随身携带。

(4)双人运输。

剧毒品从供应商送至公司收货部,由供应商负责派二名人员押送。剧毒品从专用仓库送至公司生产车间,全过程必须配备两名以上人员,由仓管和保安负责运送及保卫,剧毒品运送过程存放在铁盒内并密码上锁。

(5)双人使用。

剧毒化学品配置好后,由化验室操作人员和车间现场负责人监督倒入生产设备药缸内,并由现场保安人员监督。

化学品管理制度

监控3个环节(采购贮存领用)、索取一书(安全技术说明书)一签(安全标签)、审查一资质(危化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做好二本台帐(出入库台账)、实现采购合格率100%。

3.1采购环节

3.1.1工段按《物资采购计划管理程序》申报危化品采购计划。

3.1.2物资采购中心采购员找供应商(厂家)索取危化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随同货物交仓库保存。

3.1.3物资采购中心须从有危化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危化品,并索取危化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存档。

3.2贮存环节

3.2.1危化品验收按照《物资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入库;保管员按照危化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检查合格后入库并登记。

3.2.2保管员对包装不牢、破损,品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危化品不得进入仓库。对无瓶帽、无防震圈、存在明显外观缺陷、泄漏等现象的气体钢瓶不得进入仓库。

3.2.3存放在生产现场的危化品,由所在单位规定检查频次,岗位巡检人员按照规定的频次进行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2.4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与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分开存放。

3.2.5遇热和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品,采取隔热、降温或防潮、防雨等措施。

3.2.6仓库所存放的危化品须明确标识,并分类存放;仓库内采用防爆电器。

3.2.7存放危化品的仓库保持通风良好,并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3.2.8危化品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保管员工作结束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3.2.9生产现场用贮罐贮存的危化品,贮存量不得超过其最大容量的80%。

3.3领用环节

3.3.1领料时仓库保管员向使用方提供同类危化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3.3.2如存在购买剧毒化学品由物管处直接交使用单位存放到专用库房内,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

3.3.3搬运工在装卸仓库所放的危化品时,仓库主管或保管员应对其进行危害告知,在搬运工了解其危险特性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装卸;搬运时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危化品。

3.3.4保管员发货时核准发放的品名、数量,发现剧毒化学品丢失、被盗或误发向保卫处报告。

3.4台帐

仓库保管员建立危化品出入库台帐,内容包含名称、数量、日期、领用人员、流向(用途)等。

化学品管理制度

规范化学品的运输、装卸、贮存、使用、废弃及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影响和对人员造成伤害。

适用于本公司经营活动中使用的所有化学品的管理。

化学品:在本体系中是指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性质的物质。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和腐蚀品等。

4.1技术部负责收集、编制msds 和“化学品清单”,并负责本部门化学品的使用、贮存管理。

4.2采购部负责采购、运输化学品及与相关方的沟通。

4.3生产部负责本部门化学品的使用、贮存管理。

4.4服务部负责销售的化学品的贮存、运输管理。

4.5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外委托服务承包商处理化学品废弃物。

4.6其他有化学品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化学品的管理。

4.7安全环保办负责对有关化学品的各环节情况进行监督。

5.1分类

5.1.1易燃液体(如各种树脂、溶剂、成品油漆等)闪点较低的有机试剂(如乙醚、乙醇、丙酮、苯等) 5.1.2易燃固体(如铝粉)、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锌粉及投料抽风机抽出的粉尘)。

5.1.3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化验室的化学试剂中某些强氧化剂( 如氯酸钾、硝酸钾、高锰酸钾等 )或其混合物、强腐蚀性酸、碱等。生产使用原料有机过氧化物(如过氧化环已酮、过氧化苯甲酰)

5.1.4毒害品中防污漆的毒料(如有机锡化合物,蛋白质凝固剂等) 有毒药品(如重铬酸钾、钡盐、铅盐、砷化物、汞的化合物)

5.1.5技术部应制定目前本公司所使用的化学品的分类明细表,该表每年修订一次。

5.2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5.2.1采购部在签定化学品购买协议时,须向供应商索取原料安全技术说明书。 如供应商无法提供原料安全技术说明书,则须提供该化学物质的成分、化学名称及其危险特性。

5.2.2采购部、技术部及生产部均有责任通过其他可能的渠道,获取化学品的原料安全技术说明书。

5.2.3技术部负责确认各部门收集的原料安全技术说明书及相关资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用格式,并统一存档管理。

5.2.4安全环保办应组织对化学品使用及保管人员进行化学品的原料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培训。

5.3化学品的标识

5.3.1根据化学品的原料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其危险特性,安全环保办应制定包括化学品的名称、危险特性、防护措施、急救、储运、泄露处置等内容在内的化学品标牌内容草稿。并将该标牌草稿提交行政部制定相应标牌。

5.3.2主要化学品的贮存、使用场所都应设置有效的并经安全环保办批准的化学品标牌。

5.4化学品管理

5.4.1易燃液体(如各种树脂、溶剂、成品油漆等)。在生产储存时,应杜绝一切火源,严禁烟火。电器设备、照明等应采用防爆装置,不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做好防静电措施,不能与氧化剂及氧化性酸类混存,通风要良好。

5.4.2易燃固体(如铝粉),遇湿易燃物品(锌粉及投料抽风机抽出的粉尘)。生产和储存,应杜绝一切火源,严禁烟火,严防有水渗入,生产时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摩擦等。储存地方必须干燥,不准露天堆放,不能和含水的液体及其它化学品混存,特别是要与酸类物品隔存,灭火时严禁用水扑救。

5.4.3生产使用原料有机过氧化物(如过氧化环已酮、过氧化苯甲酰)。有着氧化性和着火爆炸并存的双重危险性,在生产和储存中,应杜绝一切火源,严禁受热,生产时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摩擦等,避免与可燃物、还原剂(如铝粉、锌粉)、酸碱接触。有机过氧化物对眼睛有严重的伤害作用,要避免与眼睛接触。

5.4.4化验室的化学试剂中某些强氧化剂( 如氯酸钾、硝酸钾、高锰酸钾等 )或其混合物不允许随意混存,以免起化学反应后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闪点较低的有机试剂(如乙醚、乙醇、丙酮、苯等)极易引燃,储存和使用时应严禁火种,并妥为保管。有毒药品(如重铬酸钾、钡盐、铅盐、砷化物、汞的化合物)要严格管理,切勿触及伤口和误入口内,其废液严禁倒入下水道。使用和保存上述物品,应了解其性能和保存方法,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对试剂的名称、数量、规格以及进出时间,必须进行详细记录,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贮存室内的化学试剂,贮存室内严禁烟火,保持室内通风良好,确保安全。

5.4.5毒害品中防污漆的毒料(如有机锡化合物,蛋白质凝固剂等),接触皮肤后会破坏皮肤组织,一些树脂(如低分子量异氰酸酯)对身体有很大危害,切勿吞入或接触皮肤。使用时一定要按规定做好防护措施。

5.4.6化学品使用部门的人员应按照相关作业规程要求,使用时须注意个人防护。参照各岗位操作规程。

5.5化学品的运输和装卸

5.5.1由供应商或委托外方提供运输的化学品,采购部、服务部必须确认其具有资质,服务部须检查其是否三证齐全。

5.5.2运输、装卸参照《运输管理规定》及《成品仓操作规程》。

5.6化学品的废弃物必须按照《废弃物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不得任意抛弃废弃物,污染环境。

5.7化学品的异常、紧急事件处理

5.7.1泄漏或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如发生人员受到伤害或环境受到污染的事件时;发生严重环境污染或起火、爆炸等严重事件时,应按照《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的规定实施。

5.7.2对化学品的异常、紧急事件后必须按照《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纠正,并作出预防措施。

化学品管理制度

申请购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单位材料。

1、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书面申请(注明品种、数量、用途);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3、法人代表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4、经办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5、单位内部制定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

6、存放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管理员(双人双锁)的基本情况、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7、发生火灾、被盗等事件时的安全处置预案;

8、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9、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10、购销合同。

(二)销售单位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固定、移动联系电话;

3、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许可证;

4、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

(三)到公安机关领取:表封面、表一、二、八、十二填写、经公安机关审批后发给购买备案证明方可购买。

三、经营单位销售时应当做到

3、销售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时要在5日内将销售情况送公安机关备案、第二、三类要在30日内送公安机关备案。

4、经营单位应将以上销售台帐及留存的有关材料保存二年备查、应当于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上年度的经营情况。

5、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要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

购买使用

一、购买第一类中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由省公安厅审批

二、购买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

申请购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单位材料。

1、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书面申请(注明品种、数量、用途);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3、法人代表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4、经办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5、单位内部制定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

6、存放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管理员(双人双锁)的基本情况、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7、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发生火灾、被盗等事件时的安全处置预案;

8、购销合同。

(二)销售单位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固定、移动联系电话;

3、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许可证;

4、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

(三)到公安机关领取:表封面、表一、二、八、十二填写、经公安机关审批后发给购买备案证明方可购买。

三、购买使用时单位应当

1、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使用台账(出入库登记)、如实记录购进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使用情况和库存等、并保存二年备查。

2、使用单位应当在每月初将上个月的购买使用情况送公安机关备案。

3、应当于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上年度的购买(使用)情况。

4、使用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要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

生产经营

生产经营第一、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应当到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一、备案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经办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4、单位内部制定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

5、存放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管理员(双人双锁)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复印件;

6、发生火灾、被盗等事件时的安全处置预案;

7、安全生产许可证;

8、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9、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

二、销售时应当

1、查验留存购买许可证(备案证明);

2、查验留存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核实购买的品种、数量等;

7、生产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要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运输由货主(销售方)办理有关手续、办理运输许可需提供的材料:

1、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生产备案证明;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经办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5、购买单位提供的购买许可证(备案证明);

6、购销合同;

7、运输单位的相关资料(运输许可证、运输人等);

10、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时、运输单位的运输人应当全程携带运输许可证(备案证明);

12、运输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要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

化学品管理制度

保管员和值班员在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并加强对库区、库房的巡视、检查工作,不得私自找人替班,不准在库房或库区内会客、留宿他人。

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制度和现场交接班制度,未当面交接班的,不得交班离岗。

严禁在库区内吸烟、用火,不得在库房内乱拉电线和私装用电设备,井下炸药临时存放点要注意安全用电,做好防火、防静电工作,人离开时,必须全部切断电源。

保管员、值班员要加强进入库区人员的检查,防止带入火种,引发事故。

保管员、值班员要经常检查仓库报警装置、消防器具、避雷装置、和应急设施等是否完好、齐备有效,确保库房安全。

未经批准库房内不准存放任何与帐面不符的货物、材料。

库房内货物要堆放整齐,类别明确,层高及存放量符合要求。

值班人员、保管员在上班期间不准饮酒、打扑克等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收存和发放必须当时登记下帐,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出入库手续不全或无手续的拒绝入库和发放。井下炸药临时存放点保管员要严格按规定对领料人员及手续进行审查,发现异常情况可不予发放。

领用爆炸器材有毒有害化学品的领料单必须经领用单位、辅助生产部、武装保卫部领导签字或盖章后有效,缺一不可。

库区周围要清洁,做到无杂草,不得堆放杂物。

库区200米内不得使用手机。

化学仓库管理制度

1、库房的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号令)、《爆炸和火灾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3、危险化学品必须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小于100m2,垛与垛间距大于1m,垛与墙间距大于0.5m,垛与梁、柱间距大于0.3m,主要信道的宽度大于2m。

4、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5、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6、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物品的名称、规格、案例标签、质量、数量、包装。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无产地、品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7、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8、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指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9、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10、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11、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指认,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12、物品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化学品管理制度

本标准规定了剧毒化学品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使用、报废处理等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剧毒化学品的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使用、报废处理过程的安全管理。

3.1

剧毒化学品是指国家20xx版《剧毒化学品目录》所规定的化学品。

4.1剧毒化学品的采购

4.1.1公司供应部负责对剧毒化学品的采购,应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剧毒化学品一般性质及其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采购。凭许可证件按公安部门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4.1.2使用单位每月月底前将下月所需物资名称、数量、规格上报仓库,由仓库人员根据库存量上报原料供应部门,供应部门按计划负责采购。

4.1.3物资采购进厂后由仓库人员报物资进厂请检单,要求品管部中心化验室检验,经化验分析合格后方能入库。

4.2剧毒化学品的运输

4.2.1剧毒化学品运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办理相关的运输手续。运输单位应指派专人押运,运输和押运人必须责任心强,熟悉剧毒化学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及异常情况下的危急处理方法。

4.2.2运输单位和个人必须对装运物品严格检查,对包装不牢,破损,品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剧毒化学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不得装运。

4.2.3剧毒化学品装卸、运输人员,在装卸、运输时应按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抛掷及倾倒。对装卸及搬运的员工应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且要有一定业务知识和固定的人员来担任。

4.2.4运输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的车辆等工具应彻底清扫冲洗干净后,才能继续装运其他剧毒化学品。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同时装运。

4.2.5禁止用翻斗车、电瓶车运输易燃、易爆的剧毒化学品,汽车和容易产生火花的各类车辆进入要害区时,排气管应戴上阻火器。

4.3剧毒化学品的存放

4.3.1剧毒化学品必须及时入库,不得露天堆放。

4.3.2剧毒化学品应贮存在指定地点,不得与其他物质混合储存,库房要求干燥、无积水,屋顶不漏水,防潮物品应加木板垫放,放置整齐。

4.3.3库内严禁一切明火,禁止吸烟,禁止一切火种和带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机动车辆入内。

4.3.4剧毒化学品应分类、分堆储存、堆垛不宜过高、过密并要留出一定的通道及通风口。

4.3.5仓库管理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剧毒化学品物化性质及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

4.3.6剧毒化学品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和严格遵守“五双”制度,(“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坚持规范化管理,严禁混存、混运。

4.3.7剧毒化学品必须有出入库发放管理制度,主管部门按要求加强检查,严格执行。

4.3.8根据不同的剧毒化学品,在库房内要有相应的标识和图形标志,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防护器具。

4.3.9库房人员工作结束后,应该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4.4剧毒化学品的.使用

4.4.1剧毒化学品使用场所和操作人员,必须配有专用防护用品,操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否则不得离开作业场所。

4.4.2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剧毒化学品,并不得在剧毒品场所饮食。

4.4.3剧毒化学品使用场所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解毒药品,以备应急之用。

4.4.4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作业。

4.4.5桶装或罐装有毒或挥发性毒害品时,必须将盖拧紧密封,防止挥发或溅出伤人,并转移到良好通风处。若一时无法处理可与安环部联系协同解决。

4.4.6领料时,禁止地面滚桶,防止摩擦、撞击、领料途中要考虑环境影响是否对领料构成危险,否则要采取安全措施。

4.4.7在设备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由自动变手动操作时,必须注意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4.4.8盛装剧毒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确保干净,两者相遇会引起燃烧的原料严禁前后混用,剧毒化学品一旦散落于地面应立即进行处理回收。

4.4.9剧毒化学品使用后废渣、废液、废气等,由使用单位负责处理,要严格执行环保规定,不得私自乱倒污染环境。自行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告,通过安环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5剧毒化学品的报废处理

4.5.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桶、塑料桶、塑料袋等,必须严加管理,立即浸入消毒液内彻底消毒,并有专人负责处理。

4.5.2剧毒化学品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处理。

4.5.3加强金属回收管理,凡金属容器、管道含有毒性物质,必须进行置换,清洗处理,经收缴单位检验合格方可上交。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