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读后感暑假雾都孤儿读后感(热门22篇)

时间:2023-12-18 22:19:51 作者:FS文字使者

读后感是在阅读完一本书后对书中内容、观点和情感等进行归纳和总结的一种文章形式,它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和思考所读书目的意义和价值,我想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了吧。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精美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写作上的灵感。

雾都孤儿高中生读后感

今年深秋,我读了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这本书让读者从另一个角度了解当时伦敦最底层人们的生活,也让许许多多向往伦敦的人们认识到了它的真面目。

文中主角奥利弗・退斯特是个孤儿,出生在济贫院,正如作者所写:“作为一个在济贫院的孤儿――吃不饱,饿不死的苦力――在世上尝拳头,挨巴掌,被人藐视,无人怜悯的人。”从一出生,他就受到来自各方的欺侮。他周围的所有人,以对啊孤苦伶仃毫无反抗能力的孩子进行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为乐趣。

九岁那年,奥利弗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棺材店老板一家和学徒都使劲地以迫害奥利弗为乐。这个可怜的孩子从来没有感受到一丝一毫来自人类的善意,孤苦无依地处在奸邪与罪恶的包围之中,在饥饿与惊吓中长大,成了阴郁的性格和伤感的气质。

奥利弗不堪忍受棺材店一家人逃亡伦敦,然而等待他的却是贼窟罪犯,被迫和凶狠的歹徒为伍,处在犯罪的边缘。他受到胁迫,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参加了抢劫,成为了罪犯们的牺牲品,最后在好心的绅士的帮助下,逃脱了罪恶的魔爪。

与历尽艰险、饱尝人间冷暖的奥利弗相比,我们就幸福多了。学校的老师关心我们,同学也非常友好。大街上,好心人扶着陌生的老太太过马路;公车上,人们纷纷为素不相识的老人让座……我们处在和谐社会,身边都是善良的人。

在家里,父母亲非常爱我,什么都为我着想。他们按照古人的标准培养我,在课余时间带我学习琴棋书画,想让我成为才女。而我时常抱怨:“学这么多干什么,你看别人都去玩了,而我连写作业都时间都没有了。”我不理解父母,甚至为此发脾气。可他们还是一如既往地对我好。记得有一回,天上下着倾盆大雨,眼看着我学古筝的时间就到了,妈妈毅然披上雨衣送我去培训中心,雨花漫天飞舞,像成千上万支利剑射向我们,势不可挡地砸在我们的身上,打在妈妈的脸上;可她只是用手抹了一下,依旧骑着车送我。我原本以为这不足为奇,是父母该为孩子做的,可看了奥利弗的经历后,我明白了:与历尽艰险、饱尝人间冷暖的奥利弗比起来。我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却早已忘了父母的付出,还要埋怨,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读完《雾都孤儿》后环视四周,突然发现原来有这么多人爱我,关心我,帮助我,所以,我要好好珍惜这一切。

亲爱的朋友,如果有机会,我希望你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著――《雾都孤儿》。我深信,你也会像我一样受益匪浅的!

雾都孤儿高中生读后感

初次翻开《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一个午后,阳光透过窗暖暖的射在我脸上。故事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看着这本书,好几次泪水打湿了我的眼。不仅是为了奥力弗.退斯特的悲惨遭遇,更是为他的善良所感动。书中每一个人都有着鲜明的性格。奥力弗.退斯特虽是书中的主人公,但或许他不是一个人,而是孤儿院里所有孤儿甚至是所有在苦难中幸存的孩子,也许他们最后都没有像奥力弗那样得到幸福,但奥力弗的幸运也只是作者对于生活的美好希望,在当时年代更多的人只能是拥有奥力弗朋友狄克的悲惨结局。也许,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主人公小奥力弗有着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奥利弗美好的心灵抹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个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俗话说:“初生牛犊不怕虎”,他竭尽全力的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并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一段话。我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这篇文章让我真正懂得了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这不仅让我想到了一些童年往事,小时候爸爸妈妈因为工作的原因把我送到了全托班,那时候还小,每天见不到妈妈就哭,所以我也有着“孤儿”的感受。在我看来,也许人生就需要经历磨练终究才会得到幸福吧!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将会永远在我们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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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暑假读后感作文:《雾都孤儿》读后感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一本好书可以提高我们的文化修养。带给大家,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这部小说主要情节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不会消失。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我也不例外。就因为这部小说,我也开始认识了狄更斯,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生活,使我见长不少。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

就到这里了,是不是对同学们有所帮助呢?希望同学们认真阅读,祝大家学业有成。

雾都孤儿高中读后感2

今天,我看了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这本书,从中我看清了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书中主角就是可怜的奥立弗。退斯特,他是一个私生子,母亲生下他不久就辞世了,奥立弗来到人世后,在济贫院过着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九岁就被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为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想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陷阱。由于遇到了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生活。

看完了这本书,我不禁打了个寒颤,这些人为什么要偷取财物?他们不明白结局是落入法网吗?无论对方多么灵活、聪明,只要有群众的支持,罪犯都会落入法网。还有那些济贫院的人们,既然知道是孤儿,那就更加要多多照顾关心他们,为什么是百般虐待他们呢?我劝你们改邪归正,做一个热心人吧!

而那些好心人救了奥立弗,如果没有那些人们,奥立弗早就没命了。

我真希望全世界的人都要做一个好心人,让世界更和谐、安宁。

七年级暑假读后感:《雾都孤儿》

暑假生活乐趣很多,读书也是一种乐趣哦,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带给大家,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记得第一次看《雾都孤儿》,是在五年级的时候,当初是为了学好英语,才看了英汉对照版的。当时的感觉就是,奥利弗很善良,所以没有被带坏,好人还是有好报的。只是南希死的太惨了,不过除了这一点,结局也还算不错,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就到这里了,是不是对同学们有所帮助呢?希望同学们认真阅读,祝大家学业有成。

高中暑假读后感:我的祖国读后感

在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了,这是一个非常值得纪念的日子。毛泽东爷爷在天安门城楼上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这个洪亮的声音震撼了北京!震撼了中国!震撼了全世界!

读了《我的祖国》这本书,我知道了: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祖国只用了短短60年时间,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管是在农业、医疗技术发展方面,还是在教育推进上,我国都有了巨大的变化!

1970年4月,中国成功发射了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东方红一号,从此开始了中国的航天事业。2017年10月15日,中国第一位航天员杨利伟乘坐神舟五号飞船进入太空,实现了中华民族的飞天梦想……在未来几个月里,中国人民还将发射人造地球卫星——天宫一号,这个人造卫星可以让人在太空中生活一个月、一年,甚至更长的时间。科技的发展,让我国提升了国际地位。

5.12地震,给汶川人民带来了灾难,但是中华民族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体现了中华儿女的民族精神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力量。在救灾和赈灾中,我感觉到了中国人民的团结,舍己救人,无私无畏,大爱无疆的伟大光辉。

《我的祖国》这本书使我知道了祖国的强盛,我热爱我的祖国!我愿祖国在新的一年里蒸蒸日上!繁荣昌盛!

高中暑假雾都孤儿读后感:传递爱与情谊

182017年,在英国朴茨茅斯的一个贫困家庭,后来影响了无数人的作家狄更斯诞生了。当时的英国还处于动荡时期,饱受饥饿和严寒的狄更斯看到了英国社会最底层生活最肮脏、最悲惨的一面,这些让人难以忘怀的记忆给予了狄更斯无穷无尽的写作源泉,以至于后来,《荒凉山庄》、《董贝父子》、《艰难时世》等十四部长篇小说相继问世,而其中的《雾都孤儿》早已影响了好几代读者。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一个处境非常艰难的孤儿——奥利弗尔的故事。奥利弗尔的母亲在生下他的时候已经力竭而死,而母亲的唯一财产也被在场的一位老妇人窃取,因此,奥利弗尔不得不在济贫院生活了下来。上帝在此时仿佛显得十分刻薄,奥利弗尔这个可怜人儿在济贫院吃不饱、穿不暖;后来在棺材店被诺厄尽情辱骂殴打;好不容易支撑着瘦弱的身体逃了出去,却被一不小心进入了贼窟,但善良和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的,在参与一次入室抢劫时,奥利弗尔被房子的主人——罗斯小姐拯救了。而女贼南希不忍欺骗这个可怜的孩子,将奥利弗尔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想将他变成一个十恶不赦的贼,因此独吞财产的可恶阴谋告诉了罗斯。案发后,老费金、蒙克斯判处绞刑,而主人公奥利弗尔则被布朗洛先生收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奥利弗尔的命运竟然如此艰难!从济贫院到棺材店,再到贼窟,哪时不是一波三折,不是屡屡受挫?他的眼里有得不到父母关爱的失落、有找不到落脚点和幸福的绝望、有长期被人欺侮的自卑,还有许多许多描绘不出来的复杂心情;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体验着这种痛不欲生,只有绝望没有希望的生活?世界上还有多少孤儿正被诱使着一步步走向深渊?而对于这一切,有多少个人对他人伸出援助之手,有多少个人流露出讥讽和不屑一顾的神情?人间的情谊就是这样的吗?写到这儿,我不由得觉得痛心,还有一种对那些自我清高的人士表示的鄙夷。

与一个心灵高尚的穷人交往,不但不会玷污你的灵魂,反而会使你的智慧更添光彩。因为,穷不在于物质上的穷,而在于心灵上的穷。一个人即使再有钱,只要心灵是残缺的,他就是一个里里外外都极穷的人;反之,一个人即使再穷,只要流露出心灵的美来,他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光凭钱来判断一个人是很武断的,钱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人情味儿的东西,它能腐蚀人的灵魂。一个崇尚金钱的社会,真正正义、高尚的人如覆薄冰,得不到重用。而很有可能,那个年代动荡如同家常便饭,久久不能歌舞升平的一个主要原因,那绝对就是金钱的腐蚀力量。

在那个时代,穷人都受到了有钱人的冷嘲热讽,那种刻骨铭心的愤慨和憎恨一定给狄更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就是作家狄更斯体会到的,这也是每一个读者体会到的。这也是狄更斯写作的原因,他希望自己的书能唤醒每一个沉睡的人,终止愚蠢的做法,开始爱和情义的撒播。

告诉我们,如果这世界充满爱的话,那么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加油!

高中生暑假读后感:名人传读后感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雾都孤儿高中读后感

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

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妈妈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

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美好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助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不过让我高兴的是,最后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

雾都孤儿高中生读后感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贾益斌。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暑假《边城》高中生读后感

边城,在沈从文笔下哭泣。这是一座美丽却笼着一层纱的城,它在欢与悲的接壤,独自徜徉。

不论终究二老是否回来,在我看来,都不或许成果一段他与翠翠的夸姣姻缘。由于二老关于翠翠的爱并不是真爱。真爱是经得起种种苦难与检测的,比方金庸笔下的杨过与小龙女,他们之间有过绵长的别离,也有存亡的检测,终究却不离不弃,这才是真爱。或许二老仍爱着翠翠,可是他能放掉自己同胞兄弟的恨,放掉全部,放掉所谓的体面吗?他已然现已下定决心去了桃园,那么即便有朝一日回来,说不定也已是有家室的人了。在今后的日子里,翠翠必将过着仰人鼻息的日子,如林黛玉一般。船总收养她,是由于二老,假如二老不归,莫非他们就会轻易地把他嫁出去吗?他们只会让她等,等那个或许再也不归的人。

《边城》是在悲与欢之间摇曳不定的,沈从文用略带忧伤的笔触,描绘着这一段纯美的初恋。常常读完《边城》,脑海中总会浮现出翠翠的影子。

《边城》,一座飘忽不定的城,一段忧伤的故事,诉说着人世的不公和命运的悲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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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氏孤儿高中生读后感

经历从天上掉到地底下的惨痛失败后,现时的陈凯歌已经聪明了许多,肯低头示好,不过骨子里的高傲贵族气还在。这不,看他挑的,先是“一代完人”梅兰芳,再是中国古典悲剧,相当亲民,又不降格调。比之国师的偷工减料顺手拈来,他还是有认真做事的地方,一丝不苟。只是在《赵氏孤儿》里,当频频出现的女高配乐从背景飘荡而来,好似咏叹、好似悲泣,我就仿佛看到了陈凯歌抚胸长叹——他依然封闭在自我的世界里头,沉浸在自我营造的悲剧感当中,无法自拔。

纵观这些年的贺岁档片子,《赵氏孤儿》当然不是一部太坏的电影,但也绝对不是一些人吹捧的好电影,没有惊世更没有回归。陈凯歌能拍出动人心魄的大场面,像宫廷上赵氏蒙冤;能点上一两个很妖的配角,像晋王和谋士,而光有这些,他却还是只能拍出三分之一的好电影,就跟《梅兰芳》一样,让你享受一段直奔高潮而去的前戏,岂不料中途马上停下,说麻烦先生下次再来。该做的没做完,这就是《赵氏孤儿》的最大毛病。这必然到来的复仇没完,就好似断掉了一口气,它本该比开场还有画面感,更能感染人心。不说儿戏化的“三人连环刺”处理,整个复仇过程没有悬念,打得轻飘飘,简直毁掉了葛优在前面几十分钟的忍辱负重。即使除去这个,有那个灵魂出窍的超现实结尾,《赵氏孤儿》仍旧是一本烂尾戏,好似号召大家赶紧围观程婴的悲剧命运,家毁人亡好悲惨。我直接就联想到了《和你在一起》,一堆人围着看小孩拉提琴,看似煽情,实乃做作矫情。

再者几个人物立不起来,先不说既毁容又毁掉电影的黄晓明,他的韩厥角色基本起到了娱乐效果,大大冲淡了片子的悲剧色彩,真不知是陈凯歌开的玩笑还是黄晓明的自我发挥。真正立不起来的人物是程婴,影片把太多笔墨浪费在了生活琐细上。由于他的被动,《赵氏孤儿》始终无法交代出他的真实动机,更无法表现出人的崩溃。由于程婴受制,赵武也不停摇摆,他如何接受事实并向义父刺出剑,这些都表现得太想当然了。电影给出的逻辑是这样的,程婴跑到屠岸贾面前,赵武自然会帮程婴,没有为什么。影片有意不断强化赵武的矛盾遭遇,他一边是养父一边是义父,本该有一个精彩的内心斗争乃至于自我溃败,然而这些在《赵氏孤儿》里都是消失不见的,多了徒劳无益的外景打斗,基本可以说是功亏一篑。

说到底,《赵氏孤儿》还是一部典型的中国式大片。你会有相似的笑场经历,更会有片刻的穿越错觉。那些一望便知的影视基地搭景,那些灰头土脸的群众演员,那些践踏史实的各种漏洞。所以,《赵氏孤儿》并没有能让陈凯歌脱胎换骨,更无法在这个时代里脱颖而出。

这就是命。

高中暑假读后感范文:《锄禾》读后感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诗的意思我们大家都知道。读完这首诗后,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这样一副图画:炎炎夏日,烈日当空,勤劳的农民伯伯顶着火辣辣的太阳,在田里锄草,汗珠子连连不断地滴到了泥土里去了。

我们应该知道每天的饭菜都是农民伯伯们用辛勤的汗水换来的,它们每一点、每一滴都来之不易。再看看我们现在的生活,就感到十分惭愧。我们有些人,养成了挑食、浪费粮食的坏习惯,怎么对得起农民伯伯呢?今后我们一定要勤俭、节约,珍惜点点滴滴的粮食。同时还要好好学习,用学到的本领来减轻农民伯伯们的辛苦。

是不是对同学们有所帮助呢?希望同学们认真阅读,祝大家学业有成。

高中生暑假读后感:巧克力味的暑假读后感字

读完了《巧克力味的暑假》,让我感觉到了暑假中的苦涩与甜蜜,就像巧克力一样,但是,只要我们朋友永远地手牵着手,心连着心,勇敢向前走,毕业后的暑假,甚至以后,也一样是快乐的.

书中的项心仪,就是尝到了毕业后暑假的苦涩与甜蜜,但当朋友们再次牵起那双熟悉的手,再回到以前的学校——即使是巧克力味的暑假,还是以后,都是充满友谊和快乐的.项心仪是一个“组织”中的一员,可是小学毕业后,最铁的朋友各自离去,一个“组织”立刻“五马分尸”,大家劳燕分飞.项心仪感到孤独与苦涩,没有朋友的日子,就像是黑压压的一片乌云下艰难地等待着太阳;没有朋友的日子,就像是一片整体的云朵被无情的风吹得四分五裂,只剩下孤独的一小片.是啊,毕业了,项心仪的朋友们都劳燕分飞了,她的心情多么复杂,寂寞的日子中没有一点的甜蜜……可是,在这苦涩的暑假中,新认识的朋友带给了她一些快乐,就像是阴天中的一束阳光,照亮了她黑暗的心灵;就像是锁孔对应的锁匙,为她打开了心锁;就像是郁闷的日子中下的一场凉丝丝的雨,让她透心的凉,透心的快乐……新朋友给予她的,是毕业后暑假中的快乐与舒心,她不在是愁眉苦脸了,她的脸上,又重新挂满了灿烂的笑容,多么甜蜜!就像是吃了蜜罐一样.最后,她与新老朋友一起,友谊永远不变,快乐地向前进,这个暑假,真像巧克力,又苦又甜.

苦涩——曾与她亲密相处了六年的四个好朋友,毕业后将“各奔东西”,心里那份伤心和孤独只有自己才能体会到.我也是一个小学毕业即将踏入中学校门的女生,情况和这本书的女主角一样,六年的。

小学生活。

转眼间就结束了,同学们在毕业之后劳燕分飞,在一起学习了那么多年始终还是要分开,给我带来的是无比怀念.

甜蜜——在暑假的一次旅行中,项心仪有一个意外的收获——认识了一个新朋友!这个朋友把她心中的痛苦给抹平了,让她再一次感受到友谊带来的甜蜜与新的希望.我在这个暑假也过得很甜——没有暑假作业可以痛痛快玩两个月,没有什么后顾之忧,也憧憬初中的学习生活.

毕业,是我们每个人都要经历的,它总是和伤心、离别有着紧密的关系.我们不能停留在过去,毕竟过去是无法挽留,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还会收获到更多的友情,让我们珍惜现在,不要为过去伤心.小学已成为我们的过去,新的学校、新的老师、还有新毕业后的暑假,就像巧克力:老朋友走了——苦涩,新朋友来了——甜蜜.无论我们在什么时候,友谊是我们的支柱,没有朋友的日子,是多么的痛苦!当朋友们为我们排忧解难的时候,又是多么的甜蜜,项心仪与我们每一个人都一样,只要大家与新老朋友在一起,永远不变,勇敢前进,毕业后的暑假,甚至以后,也不会感到寂寞了.

总之我相信:只有我们友谊永不变,勇敢向前进,一切,都是快乐的!

高中生《雾都孤儿》读后感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贾益斌。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高中生暑假读后感:《牝狼》

我刚刚读了《牝狼》,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

一只母狼,叫白莎,她漂流到了西双版纳。一只叫帕帕的公狗喜欢上了她,天天带上人类的食物给它吃。白莎讨厌狗,但是又不好意思伤害,过了多久,白莎怀孕了。白莎讨厌狗,冲上去咬死了帕帕。

白莎生下了三只狼狗杂种。一只黄色叫黄黄,一只黑色叫黑黑,一只花的,长得很像狗,叫花花。白莎很讨厌狗,它怕其他狼崽也学着花花,于是咬死了花花。

后来啊,白莎抓来了一只猪仔,叫两只狼崽攻击它,并在这过程中学会猎杀。黑黑很凶猛,咬住了猪仔。可是黄黄,却流露出一种哀伤的表情,向黑黑摇了摇尾巴,恳求放了猪仔。黑黑松了爪,像黄黄一样摇起尾巴。白莎气愤极了,冲上去咬断了黄黄的尾巴,逼迫它去攻击猪仔。可是黄黄就是下不了手,白莎一口咬断了黄黄的喉咙,这是杀鸡给猴看,它想让黑黑不要像黄黄一样。黑黑疯了一样扒开黄黄的内脏,似乎明白了。

后来,黑黑却跟人类走了。白莎快疯了,它生的都是一窝狗崽子,于是,趁机咬死了黑黑。就这样,三只杂种狼狗,和帕帕都被咬死了。

我感觉这故事十分的虚假,狗也会杀生,不是狼一个会杀生的,会杀生的动物多着呢。再说,黄黄怎么可能会可怜猪仔,就算是这样吧,就算狗就是那个样子。我感觉这不是强调狼的尊严,不是说白莎多么有尊严不肯做狗,而是用一种恶心残忍的手段来写这个故事。白莎既然讨厌狗,它为什么和帕帕结婚?而生了三只狼狗,却不想它们带有狗的血统。白莎可以为了啥子尊严咬死三只亲身狼狗崽,为何又不在怀了狗种的时候自尽?狗是很恶心的动物,狼是很高贵的动物,是玷污不得的,既然是这样,为什么白莎又让帕帕玷污?!为什么做了才知道反悔?白白搭了三条命?我感觉白莎没有母爱,它冷酷,根本没有任何尊严,到死还是那样的草狼。

沈石溪的作品总是强调狼的母爱,却偏偏展现不了母爱,这就是漏洞。狼不是那样的动物,狼凶狠,但不是冷酷,狼爱杀戒,但不是引以为娱乐,我感觉,这作品过多的玷污了狗,更玷污了狼。

高中暑假读后感作文:活着读后感

知悉《活着》这本书源于一位曾经的电台主持人的极力推荐,出于好奇,更是出于对此位主持人的信任,我到书市买了这本书,是余华的作品,十万余字,用词很简练,淡淡的,好似品茶一般,回味悠长,用很短的时间,我就看了此本小说,后来又重看了两遍,每看过后都有新的体会和感受,也许这正是小说吸引大量读者的缘故吧。

余华是一位年青的作家,是一位真正用内心在写作的学者,好比其他诸如余杰、何清涟、刘晓波、秦晖等等中国良知一样,对我们的国家倾注了无限的热爱,他们拒绝谎言、拒绝道德中立、拒绝涂脂抹粉,真实、客观地反映或极富中肯地评价着各种事和人物,读他们的文字,你才能感觉到中国文字的乐趣和精华,才能知道我们的生存状态如何,才能清楚自己的未来该如何去走。在一片歌舞升平、国泰民安的景象中,是他们让我们知道这只是表象罢了,深层次、长期的问题反倒让每位读者揪心,而这正是他们的可贵之处,不畏权贵,一切凭内心真实的感受说话,他们是《皇帝的新装》中那位孩子,是中国的索尔仁尼琴,因而,唯有他们的文字,我才会去认真阅读。

《活着》实际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它富于的内涵和哲理太过复杂,非三言二语能够诠释清晰的,现仅将自己的几点感悟表述出来吧:

这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成长于解放前期,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文革时代、改革开放初期,他的一生实则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虽然故事情节以他及他的一家为主,但反映出来的场景却是多方位的,它让我们见识了战争的残酷,见证了神化的中国,更让我们这些文革后出生的年青人了解什么是文革,这是一个多么混乱和阴暗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大多数中国人已经疯狂,在一阵阵风暴中艰难度日,文革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大灾难,是一场抹灭人性的大洗礼,而这场灾难并非自然引起,是人为的,是一个集权国家的必然结果。作为年青人,是应该记住这段历史的,它让我们知道自己人性的弱点,让我们知道真正的幸福是什么,但遗憾的是,这段历史因为种种原因而是那么的不明不白,更令人担心的是,现今的年青人又有多少能想起呢,“一个善于忘却历史的民族必定是一个没有前途的民族”,因而,我们更应该了解并牢记这段历史,而这也许是《活着》带给读者的重要启发和引思吧。

暑假《边城》高中生读后感

作为一个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女子,我特别向往田园牧歌般的乡村生活。最近拜读了沈从文先生的《边城》,大师笔下那个小小的边城水乡让我迷恋不已。

《边城》讲述了湘西小镇上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凡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平凡宁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和淡淡的凄凉。小说的主人公翠翠有一段朦胧但没有结局的爱情,可是爱情不是这本小说的全部。大师用他清淡的笔调娓娓讲述了湘西小镇上纯朴的风土人情,原始单纯的生活,以及那如诗如画的景致。

湘西的生活是清苦而艰辛的。大师却让我明白,一个人对一片土地的热爱,是懂得它的残酷以后去心疼那背后醉人的风光。读完全文,我就开始向往那个远在湘西边境的小镇。木制的吊脚楼,摇曳的红灯笼,潮湿的青石板,窄窄的渡船,亭亭的白塔,还有那升起在旧村庄上的青炊烟。

这一切,构成一幅年代久远的画,在我的想象里千遍万遍地被描摹。在那片游离世外的土地上,时间仿佛是静止的。女主人公翠翠像湘水一样温婉清澈,歌声悠扬清亮,老爷爷慈祥又宽厚,船夫们浪漫又豪爽,就连生活的无奈,在这个地方,都带着诗意的色彩,美好地令人不忍亵渎。大师用他的故事让我们看到湘西人在命运面前的无助和忧伤,却也让我们产生对生命的悲悯,对美好人性的信仰。

我最向往《边城》里那些淳朴善良的乡亲们。翠翠和祖父去看龙舟比赛,当地的龙头大哥顺顺送他们很多吃的。有人家娶新娘,翠翠的祖父送他们过河不收渡船钱。翠翠的祖父去世,周围的乡亲都来帮忙。他们虽然生活很清苦,却能够互相帮助,像一家人一样生活在那个偏僻的小镇。

相比之下,我们每天生活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人与人之间人情淡漠,有时候,甚至邻居之间都互不相识。这不得不让人遗憾。

我希望,有那么一天,我们的城市也能变得温暖和谐。每一个人都有宁静的理想,人与人之间没有私心,爱护着我们生存的环境,彼此互帮互助,共同建造一个家一样的世界。而这一切,都需要我们像《边城》中的人一样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去生活。

“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只一里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亮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

“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这官路将近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地方名为”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

这便是沈从文先生带给我们的他的边城,一座沉默的城,一座质朴的城,一座宿命的城,从开始到结束似乎都在默默的隐忍着什么。翠翠,这个像观音一样的女孩子,她就是这座城的化身,从恋上了那个在梦中可以用歌声将她带到很远地方的人儿开始,她便选择了沉默,虽然内心起伏不定,表面却始终如一。文中的结局疼爱她的祖父在雷雨夜里去世,天保淹死,白塔坍塌,默默相爱的青年恋人离去。翠翠依然重复着母亲的命运,惟有等待,“那人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会回来。”

沈从文先生从人物的内心深处,以简练而又细腻,散淡而又自然的笔法刻画着人物的心理,使人不由自主的融入人物的心灵世界,融入湘西这片纯朴漂亮的土地,融入那群温良率直的人们中,他用诗一般的语言的轻声述说着整个民族的悲哀,召唤我们炎黄子孙本性的良知,正是因为爱得这般深沉才孕育了这些带着哀思的文字。

我在想,为何取名《边城》,在心里它就这么“遥远”吗?还是在沈从文先生心灵深处正守护着什么?其实我们每个人心灵深处不都有一座“边城”吗?也许那座悲天悯人的城已经随着历史的洪流沉入那厚重的底色中,而留给我们的是对人生和社会的深深思考。

高中暑假读后感300:狼王梦读后感

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

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

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这一窝狼仔中能有一只成为狼王。

暑假《边城》高中生读后感

在两省接壤处,有那样一座城,纯朴的令人向往,和善的令人动情,宁静的让人沉下了一颗浮躁的心。“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独特清新的湘西文化,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孕育了那样善与美的人。朴实忠厚的船夫,天真清纯的翠翠,宽阔豪爽的天保与和气亲人的傩送,商贩水手,便是做妓女,也永远那么浑厚。作为善与美的化身,翠翠如一只未经尘世玷污的无辜小兽,“天真活泼,处处如一只小兽,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麂一样从不想到残忍的事,从不发愁,不动气,遇到陌生人对她有所注意时,把光光的眼睛揪着陌生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了无心机后,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

鲁迅说:“真正的悲剧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给别人看。”黑格尔说:“悲剧是冲突双方都有理,却只能把同样有理的双方否定或破坏掉。”我却认为,翠翠和傩送的爱情悲剧却并不是其中一种,悲剧不一定要将美毁灭才得以产生,二者是可以共存的,就像品一口好茶,人们会称赞陶醉它的幽香,即使入口不免会有微微涩苦,甜苦相衬,方才是香茗。翠翠是那么纯净善美,以至于她娇得“只宜于听茶峒人的歌声,不能做茶峒女子做媳妇的一切正经事”。翠翠、祖父、黄狗,住在溪边那个属于他们的“边城”,无忧无虑,好不快活。处于朦胧恍惚的少女时期的翠翠,正是因为她的干净,才不知道如何喜欢上一个人,如何表达自己的心意,如何回应傩送的歌声,于是含蓄地掩盖自己的真心,忧郁地等待一天天,到梦里去摘虎耳草,有心无心地打听关于傩送的消息。也是直到祖父去世,她才明白了许多像傩送唱歌、天保的死、顺顺的冷淡及祖父离世原因等她不曾知道的事。傩送和气亲人,对哥哥天保有情有义,知道天保也喜欢翠翠后会公平竞争。但也是这种情义,会让他在天保溺水逝世后无故人误解翠翠与祖父,会让他在碾坊与渡船之间犹豫,会让他逃避离开。难道我们能批评在翠翠与傩送身上的人性美吗?不,因为美,所以预示了悲,预示了翠翠与傩送的爱情悲剧;因为悲所以衬托了美,使翠翠与傩送的爱情清澈可爱,难能可贵。

李健吾先生在评论边城说:“作者的人物全部良善,本身却含有悲剧成分,唯其良善,我们才更易于感染到悲哀的力量。自然越是平静,自然人越是显得悲哀。”在青山绿水、黄狗素人、号子歌声的边城中,翠翠接下了祖父的责任,平静地摆着渡,梦里浮起了那个遥远的歌声。目前的悲剧似乎还有一线转机,因为“这个人也许永远都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就回来”。

拿起《边城》这本书,它的封面中透露着一股朦胧与平静,仿佛有一只神奇的手,抚平了你蹙起的眉头,抚去了你内心喧嚣的迷雾。它朴实而富有诗意,像一个经过时间沉淀的老人自然纯净。

《边城》主要围绕渡般女孩翠翠与船总家的两个儿子天保,傩送三个人的爱情悲剧展开。在现实生活中,兄弟二人喜欢上同一个女孩,大多会因此产生嫌隙互相疏远。然而在那个朴实的茶峒小城,这兄弟两人却选择了公平竞争。大老天保在察觉翠翠喜欢的人是自己的弟弟后,选择从中退出,但因抑郁而不幸坠河而死。因船总顺顺心中有了嫌隙不愿让二老娶那个间接害死大老的女孩为妻,翠翠的爷爷又被傩送误会,所以这个年轻人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留下翠翠一人。

质朴,应当是它留下的,在茶峒小城中,沈从文对于环境的描写是自然的,“空气中有泥土味,有草木气味,且有甲虫类气味。天已快夜,别的雀子似乎都要休息了,只有杜鹃叫个不停。”作者平实的语言,却最能体现那种黄昏时的静谧与倦懒,也最能突显翠翠的心事。

小城中的人,自当也是同样质朴。在这里,有从来不肯收别人多余船钱的老船夫,有天真烂漫的翠翠,有乐于救人的好青年傩送,有踏实肯干的天保。对于这些人物自然而然的刻画,让你感觉一切都是那么理所应当,他们本该是这样的人,他们也正是这样的人。多一分则刻意,少一分则不足,一切都那么恰如其分。边城就像是陶渊明在诗歌中追寻的世外桃源,那么美好却又那么不真实,这也是沈从文通过《边城》怀念以及向往的。

在故事的徐徐发展中,沈从文给我们留下了一个似乎并不是那么美满的结局“到了冬天,那个圯坍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歌唱,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轻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了!”

读到这里,我不禁十分好奇,那个翠翠深深牵挂的傩送,到底有没有回来。如果他回来了,那么他们两个人还会在一起吗?如果他们在一起了,两人是会选择忘却过去的一切重新开始,还是会把误会深埋心底让它滋长发酵,腐蚀他们的爱情?如果傩送没有回来,翠翠是会一直等下去,还是会另嫁他人。我不知道,试想过无数种可能,却依旧是觉得不够满意。也许,只有留下这么一个悬念,留下一个苦苦等待的女孩剪影,才会让我们有所期待吧。

《边城》确实平淡,却也胜于平淡。它只在你心中,留下浅浅的斑驳旧影,留下一片宁静平和。夜很静,月很净,《边城》在寂静中远去,我们在寂静中寻找《边城》。

赵氏孤儿高中生读后感

昨天晚上我和爸爸妈妈去看了《赵氏孤儿》,不能说这是一部称绝的电影,也并没有期待的那么好看,但是,却让我在知道结果的情况下,揪心到了最后。

这部电影主要讲了春秋时期,大将军赵朔的夫人——国君的姐姐庄姬怀上了赵家孩子。但是屠岸将军却被国君诬陷,屠岸就要灭掉赵家300多口人。他们精心设下了一个局——赵家在赵朔打胜仗回来的时候,送了一些酒给国君,国君喝酒的时候,屠岸的手下就放了一只毒虫,让它去毒死国君(事先在国君的脖子上用红油画了一个圈,而毒虫就吃这种红油),借机当作是赵家送的酒毒死了国君,再假传圣旨,乘机灭掉赵家。而民间的大夫程婴正在为庄姬把脉,而这时,被人差点害死赵朔踉踉跄跄地来到庄姬那里,让庄姬快逃,之后就死了。庄姬让程婴给她接生,然后叫程婴保护好婴儿,之后便自尽了。后来,全城的婴儿都要上交,因为赵家的婴儿就藏在这个城里的某一户人家中,而程婴的夫人把带回家的赵氏孤儿交了上去,夫人和自己的孩子躲到了公孙大人的夹壁墙里。屠岸找到这里,摔死了孩子,杀死了夫人——程婴用自己的孩子替了赵家的孩子。程婴决定,好好的把孩子养大,再为自己的孩子、夫人报仇。这部电影的最后,程婴和屠岸都死了,这部电影落幕。

看完这部电影,我竟然哭了,不为什么,就为程婴的命运和注定悲哀的赵氏孤儿(化名程勃),他们,注定不会得到幸福,即便是报仇了,又怎么样呢?只有15岁的孩子还能撑下去吗?自己如同父亲的人死了,知道了一个骇人听闻的真相,这种打击,是多么巨大啊。从一开始,命运就再也没对程婴和程勃微笑过,程婴为了赵家的孩子,舍弃了自己的妻儿,把赵家的孩子养大,只是为了报仇,这对孩子不公平。程婴也许忘了,庄姬死前说的话:“不要告诉孩子他的父母是谁,不要让他报仇,让他过平民的生活。”

这部剧有点像反面教材,看了这部剧之后,我看出了世间的丑恶,在这个世界每个角落都有可能有很多生存在痛苦中的人,他们挺着,面对上天对他们的不公,他们从来没想过报复、报仇,只为了好好的生活而努力着,这就是在丑恶中的一点美好了吧。只要心是端正的,不是扭曲的,是多为别人着想的,不是自私的,就不会有“恨”这个词存在,更不会有“报复”、“报仇”。

看完这部电影后,我爸说:“这部电影的功底还是不够。”确实,我们确实不一定比得上世界级的导演导出的电影,但是,我还是很喜欢这部电影,喜欢它告诉我们的道理,告诉我们“放开一点”,告诉我们“多笑一笑”。看到最后,我哭了。

暑假《边城》高中生读后感

第一次读沈从文先生的小说,觉得先生的文字里有一种古典的魅力。特别是读到小说的第二章,先生对边城的描写可以说既不浮夸但又动人。其实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觉得故事里并没有多少此起彼伏,有的是波澜不惊。然而却在这样的安静中,翠翠的生活逐渐地发生了变故:爷爷的离去、爱情的迷离。

回忆翠翠第一次见到二老傩送时的情景。翠翠与外公失散,幸得美少年二老傩送相助,从此翠翠平添了一件不能明言也无法明言的心事。正是“以我心换你心,始知相忆深”,而愿“两心永相依”的美好爱情的萌芽。相比之下,在这个年代,爱情已经变得带有物质与欲望的附加,对于一见钟情也会被现实的生活所打败。身边的朋友常说暧昧是最甜蜜的,我想确实如此,文中翠翠每次见到摊送的激动与羞涩,心里的不安与若有若无的幻想,这些都是动人的。只可惜他们缺少了勇气。

翠翠的爷爷是个耿直的人,渡船出身,对翠翠十分疼爱,也为翠翠的未来操碎心,当得知爷爷的死去时,我的心一沉,先想到的是翠翠的未来,接而感叹物是人非之快之凶。文章另一处让我感触颇深的是二老傩送告知大老天宝他也喜欢翠翠时两人的对话。在茶峒人眼中,爱情是自由的,不受家庭地位高低的影响,不受父母所支配。但是在茶峒出名的两兄弟都喜欢上了一个女子,让两兄弟为难了。让我感动的是他们并没有反目成仇,即便是相互提放也没有,有的是坦白的心声,与公平的竞争,兄弟之情并不受儿女私情的影响。然而老天却和他们开了一个极大的玩笑,大老死在了湍急的河流里。而二老的思想与生活却因此改变。

如果不是那一夜的风雨,或许生活仍将在平淡中继续。我想生活是永远不会那么平静的,再清澈的湖面也会因风荡漾,生活中变数很多,我们要做的不是墨守成规,也不是硬性挑战,而是一边保持平淡的生活,一边谨慎地保护我们珍重的人或物。身边的人是我们最容易忽视的,别以为处于幸福中,就可以忘记烦恼,等到哪一天身边的人突然离去,你便会认识原来他是你幸福的重要一部分,只可惜已经太迟。所以,请让我们好好珍惜,珍惜我们身边的亲人朋友,珍惜爱你的人,珍惜我们需要传承的文化。有珍惜之心,路上才走得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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