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读后感读蝴蝶梦有感范文(20篇)

时间:2023-12-14 13:24:26 作者:GZ才子

读后感是在阅读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思考和反思,在其中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感受。以下是一些写得深入浅出、触动人心的读后感范文,相信会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思考。

高一读后感:读呐喊有感

《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

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

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

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

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

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

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

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

所以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

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在鲁迅的作品里,尽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

他的言语犀利,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

啊!中国,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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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读后感:读牛虻有感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

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

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从此,牛虻开始恨蒙太尼里,“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责任。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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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读后感:读牛虻有感

历经了十三年的炼狱,从成长到蜕变。从天真的青年阿瑟到坚强的圣斗士“牛虻”,从虔诚的信徒到决心摆脱“害人虫”而离家出走的他,亚瑟伯顿终于成功蜕变。

《牛虻》讲述了亚瑟因年轻不懂事而泄露组织秘密,挨了心爱的.女友琴玛一记耳光而无比懊丧。接着,他又得知自己竟然是自己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因此陷入迷茫甚至绝望。他制造了投海自尽的假象,从此流亡南美。十三年后回国时,他已成为革命者牛虻――一个为意大利的自由而奋斗的斗士归来。这意味着他此生再无安宁。最后为了理想,牛虻割舍了爱情与亲情,也舍弃了深爱他的吉卜赛女郎绮达,含笑走向刑场。

他的一生堪称坎坷离奇,他的精神令人佩服不已。

他坚强――似流放的生活他熬过头了。他一度挣扎在死亡边缘,忍受了常人不能忍受的痛苦。

他脆弱――他无法面对这个事实,自己是最景仰的神父的私生子。他开始痛恨这个世界。

他理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坚持不与自己心爱的女人相认。只因为一个还没有被解开的误会。

他感性――在琴玛一次又一次的试探下,他终于在死亡前夜向琴玛坦白了自己的身份,不过为时已晚。

他终于成功蜕变,而我呢?

由于小学毕业考试的失利。我未能考上心目中的中学。在蛹期,我失去了第一次羽化的机会。自然而然我进入了新街中学。在这所熟知的中学里,我赋予了很大的希望。短短的两年,让我收获了很多。刚刚进入的初三,是紧张的一年,是艰苦的一年,也是充实的一年。在初三,即将面临中考――一个关乎我人生命运的转折点。也许,我们因为它已失去了课间十分钟的休息;也许,我们因为它失去了双休日的放松;也许,我们经常会熬夜到很晚做作业,早上又早早地起床。我们努力学习,我们会叫苦、叫累。但我们是快乐的,因为学习充实着我们的生活,我坚信,在付出后终将会得到收获。所以,加油吧!继续努力,然后发挥出自己最好的水平,去考取一所理想的高中。

初三的生活对每个人来说都非同寻常,但我想只有适应了这样的环境,才不会被淘汰。初三是我们人生的一个重要的起点,它关系着我们每个人的一生,所以我们必须牢记:读书、读书、读书。虽然心里还有别样的天空,但毕竟我们还没有独闯天下的勇气,因此,我们要平静、坦然、勇敢地面对它,我相信,在这一间四四方方的教室中,我们将创造“苦尽甘来”,驶向成功的彼岸。

我认为,初三的莘莘学子都是这么想得吧!学习牛虻,学习牛虻精神,努力把自己蜕变成一只最美的蝴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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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年级有感读后感的作文:《苏菲的世界》读后感

哲学,在我的印象中,是一门非常枯燥,深奥的学科。对于从未接触过哲学的我,理解起来一定很费力。我就像收中的苏菲一样,带着一大串的疑惑,跟着“神秘老师”开始了我们的“哲学之旅”。

从“你是谁”“世界从何而来”?两个简短而奇怪的问题开始,跟着这位神秘老师,我开始思考,从古希腊到康德。从文艺复兴到浪漫主义。从苏格拉底到佛洛伊德等各位大师思考的问题。渐渐地,我被书中的内容所吸引,它少了几分枯燥,多了几分生动,大量的历史内容,加上苏菲的好奇心和她不凡的经历,让这本书读着像侦探小说,亲身经历这惊险的过程,而心中对万物的好奇则渐渐被唤醒。

回味。

从愉快中,我读完了这本书,我闭上眼,细细回味着书中的内容。有一段比喻让我印象深刻。

这段话像一击响的雷声,把已在兔子的毛皮深处舒适的生活好久的我惊醒。我被哲学家的勇气震憾,也为我们的所好悲哀。毫无疑问,这本书救了我,把我拉回了毛尖,让我再度像婴儿一样,用仿佛乍见的眼光打量这个世界,对万物感到新奇。

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什么?如果问一个正在饥饿边缘的人,回答一定是“食物”。如果问一个快要冻死的人,回答一定是“温暖”。因此我认为赫拉克里特斯说得很对,世间的事都是相对的。如果我们从未生病,就不会知道健康的滋味,如果世上从未有过战争,我们就不会珍惜和平。

人生短暂,拥有的能有多少?

让我们好好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吧,别等到失去才后悔莫及。

作文频道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就到这里了,希望同学们认真阅读,祝大家学业有成。

读后感范文精选:读蝴蝶梦有感

《蝴蝶梦》主要讲述:在法国南部海滨的一座悬崖上,一个古怪、忧伤,精神恍惚但是很有魅力的男人来回徘徊着。一声惊叫打断了他的沉思,来到附近画画的一个年轻女子怀疑这位先生有自杀的倾向而上前喝止。这个鲁莽的举动倒让两人很快结识,甚至很快成为一对亲密的恋人。这位英俊潇洒的贵族富豪叫梅西·文德斯,几年前的丧妻令他沉痛不已,而那个年轻女子只是一个贴身使女。他们开始在外面约会,但每次年轻的姑娘问起德文特久负盛名的曼德利庄园时,文德斯先生总是显得忧郁而沉默。

文德斯先生逐渐爱上了这个天真、善良的姑娘,就在她要随主人离去的时候,他向她正式求婚。很快,梅西·文德斯带着他新婚的妻子回到了自己在英国的庄园。

庄园里严厉的管家丹弗斯夫人明显流露出对新夫人的厌恶和对前任文德斯夫人丽贝卡的崇拜,丽贝卡虽然死了,却又仿佛无处不在,影响着庄园里的一切,到处都是带有里贝卡名字缩写的物品。新的女主人尝试着熟悉新环境,却一次次碰壁,所有这些痛苦经历似乎都在给她一个暗示:她的丈夫将永远——而且只爱丽贝卡。她的猜疑、梅西的沉默,在这对新婚夫妇之间划下了越来越深的裂痕。

但是过去发生的事并没有这么简单,逝去的丽贝卡仿佛隐藏着很多的秘密,而远远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圣洁、美丽。终于,为了挽回新婚妻子的心,梅西承认是他杀死了丽贝卡,并把丽贝卡沉尸大海。

就在这时,丽贝卡的尸体被人发现,她的死因重新引起了人们的关注。经过调查,最终还是真相大白:丽贝卡是自杀死的,却把一切布置得象是被梅西亲手杀死的样子来报复他。

最后,丹弗斯夫人在绝望中点起大火,与曼德利庄园一起化为灰烬……。

达夫妮·杜穆里埃在本书中成功地塑造了一个颇富神秘色彩的女性吕蓓卡的形象,此人于小说开始时即已死去,除在倒叙段落中被间接提到外,从未在书中出现,但却时时处处音容宛在,并能通过其忠仆、情夫等继续控制曼陀丽庄园直至最后将这个庄园烧毁。

高一读后感:读《论语》有感

有人说我的这种言论是在抹杀中国古代优秀的文化。其实不然。我主张打倒的,是那个作为思想枷锁的《论语》,是那个用所谓的“仁义道德”(鲁迅语)来禁锢人们的思想的《论语》。将其打倒,反而有助于我们从全新的角度认识《论语》。

所以,我主张这样读论语:仅仅把它当作一部书,不带历史偏见地来读。

这样读一读,我觉得,《论语》本身并不是框框条条道德规范。它是鲜活的生活。

首先,论语源自生活。和西方的很多道德伦理著作不一样,他没有对某一个问题的深入专门的论述,他只是一个个生活中的片断,并且其中的角色并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言语将被记录下来。所以显得十分自然。

高一读后感:读牛虻有感

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面有一幕,保尔给他的战友讲《牛虻》里牛虻的故事。能让保尔钦佩的人想来很伟大,我便去看了《牛虻》。《牛虻》里的主人公亚瑟出生在富裕的家庭里,但他并没有像穷孩子保尔那样拥有美好的童年。亚瑟从小虽然养尊处优,但心灵里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家庭的关怀。小说开头说到亚瑟,“他身上的每一个部位都显得过于精致,太弱不禁风····使人想到一直驯服的豹子,已经没有了利爪”。蒙泰尼里是亚瑟的未公开的亲生父亲,亚瑟虽然不知道这个事实,但是在蒙泰尼里身上得到了父亲的关爱,他们一起在阿尔卑斯度过的时光是多么的美好啊!亚瑟在心里幼稚的认为为意大利的独立而奋斗与成为虔诚的信教徒之间并不存在矛盾,他向蒙泰尼里忏悔中表露了这个意思,蒙泰尼里非常震惊并希望通过时间来慢慢说服亚瑟。可是,当委任蒙泰尼里为罗马主教时,蒙泰尼里问亚瑟是否要他留下来,虽然他知道新神甫对亚瑟会非常不利。亚瑟出于为蒙泰尼里的前程着想以及他天真的认为,没有要求蒙泰尼里留下。后来亚瑟对蒙泰尼里说,他那时还是一个孩子,什么都不懂,却要一个孩子来承担一切。这一幕我特别感慨,自己做决定时,不应该去要求别人给出答案,蒙泰尼里当初既然知道新神甫对亚瑟不利,就应该留下来,而不是问亚瑟是否要他留下来的。可能蒙泰尼里永远也可改变不了亚瑟的思想,当然也不会有下面的故事了。亚瑟在对新神甫忏悔时说出了要为意大利的独立而奋斗还有一起的战友们的名字,他以为会和平常一样,可是他忏悔面前的人变了,因此他和他的战友一同被捕入狱。亚瑟一直爱着的女友同样把为意大利独立奋斗当做理想的琼玛以为亚瑟出卖了大家。琼玛给亚瑟的一巴掌和蒙泰尼里是他亲身父亲的事实使弱小的亚瑟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处于无意间透露战友名字的深深自责和最敬重的人的欺骗中,亚瑟打碎了心爱的耶稣像,从此成为了无神论者。亚瑟独自踏上了去南美洲的旅途,在南美洲他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十三年的苦难锻炼出了老练、坚强的革命者。在死亡里挣扎出来的牛虻体现出来的那种坚强的意志力是非常人所能及的。牛虻用辛辣的笔揭露教会的骗局,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他掩护战友撤退,本来可以突围的他因为蒙泰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被捕。牛虻试图说服蒙泰尼里,要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选择。然而,这对父子都不能放下自己的信仰,蒙泰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最后签字。亚瑟死了,蒙泰尼里因此发疯而死。牛虻在死刑场上依旧表现出那种坚强的意志力,而且还打动了给他行刑的卫兵。一名卫兵依约把牛虻的信给了琼玛。信中有首他们儿时的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牛虻》给我的感觉很真实,很有人情味儿,特别是亚瑟和蒙泰尼里父子之间的那种令人揪心的亲情和亚瑟对琼玛一直的爱。亚瑟可以无畏死亡,可是会在最爱的人面前变得脆弱不堪,无论是蒙泰尼里还是琼玛,他向他们哭诉时是最真诚的流露。人的意志力可以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山峰。这是我在《牛虻》所收获的心得。

高一的读后感作文:蝴蝶梦读后感

《蝴蝶梦》是英国著名女作家达夫妮·杜穆里埃的成名作.书中以第一称的手法,描写了出生平民,作为范·霍珀夫人的陪侍的“我”,在法国蒙特卡洛意外邂逅了英国富豪迈克西姆—著名的曼陀丽庄园的主人.“我”与迈克西姆彼此在交往中逐步产生了感情,随即迈克西姆和“我”结婚,并把“我”带回了曼陀丽庄园.然而出生贫寒的“我”在曼陀丽四处碰壁,受到了管家丹弗斯太太的百般刁难,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我”发现“我”时时刻刻生活在迈克西姆死去的前妻吕倍卡的阴影下,无法融入曼陀丽,在曼陀丽“我”不像一位女主人,倒像是一位来曼陀丽参观的客人.周围的人都在谈论吕倍卡生前的美丽,高贵,聪明,使“我”在与吕倍卡的比较中自形惭秽,甚至对自己和迈克西姆的感情产生了怀疑,认为迈克西姆仍然爱着吕倍卡.不久,在曼陀丽附近的海湾找到了吕蓓卡的沉船,在船上发现了吕蓓卡的尸体,这时迈克西姆向“我”说出了事情的真相:原来在吕蓓卡是个荡妇,迈克西姆多次告诫她,她却不听,反而变本加厉.迈克西姆一怒之下将其杀死并沉尸海底.事情的真相消除了一直以来吕蓓卡在“我”心头造成的阴影,“我”更加坚信与迈克西姆的爱情,我们心灵相通了.法院最后认定吕蓓卡是自杀而死.但吕蓓卡的表哥费尔想趁机勒索一笔钱财,拿出了吕蓓卡死前留给他的便条作为证据,要为吕蓓卡伸冤.而后来的调查中,找到了吕蓓卡生前给她看过病的贝克医生,才知道吕蓓卡得了癌症,这就更加证明吕蓓卡有自杀的动机.费弗尔失败了.就在“我”以为一切都将结束,我们可以重回曼陀丽庄园开始的生活的时候,曼陀丽却在一场大火中不复存在了.

书中虽用第一称的手法,以“我”的口吻去叙述的整个故事,然而书中真正的女主角并不是“我”,而是吕倍卡.在小说一开始她就已经死去了.作者运用侧面描写的手法,通过别人对吕倍卡描述,通过对吕倍卡遗物的描述去表现吕倍卡.在小说中“我”对吕倍卡的初知是来自于范·霍珀夫人的描述和吕倍卡送给迈克西姆书中那帅气的签名.此后在曼陀丽庄园中,“我”更是时时刻刻感觉到吕倍卡的存在.曼陀丽的房间是按吕倍卡生前要求装饰,布置的.曼陀丽保留着吕倍卡生前的生活习惯,仆人们按照吕倍卡生前的习惯行事,甚至“我”吃的东西都是吕倍卡生前所喜欢的.曼陀丽还保留着吕倍卡生前的卧室,生前的各种用品.“我”出门穿的雨衣是吕倍卡生前使用的,“我”写信用的笔是吕倍卡生前使用的,甚至“我”使用的手绢也是吕倍卡生前使用的.周围的人总是在谈论着吕倍卡生前的美丽,高贵,聪明.在曼陀丽,吕倍卡虽死犹生,处处充满着她的气息,她就像一个幽灵控制着曼陀丽,横亘在我和迈克西姆的中间,使我们无法心灵相同.而“我”虽无时无刻不感觉到她的存在,却又无法和她见面,无法和她抗争,因此小说中充满着阴森,压抑的气氛.吕倍卡对“我”来说,是一个充满着神秘色彩的谜一般的女人.随着小说情节的展开,围绕吕倍卡的谜进一步加深.在小说中,潜水员为了帮助一只搁浅的船只,下到水里探察时,意外地发现了吕倍卡的船和她的尸体.由于导致船沉没的洞,似乎像人为敲砸造成的,于是吕倍卡的死便成为一个谜.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如果是自杀,有什么原因能够让这样一名如此美丽,高贵,聪明的女子去自寻短见.如果是他杀,那又是谁杀害了她呢小说在成功制造这一悬念之后,借迈克西姆之口说出了事情的真相,也揭露了吕倍卡这个充满神秘色彩女人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原来吕倍卡是一个有着天使般面孔,魔鬼般心肠的女人.迈克西姆从未爱过她.她是一个十足的荡妇.她自私,残忍,从没有爱过任何人.为了维护家族的荣誉,迈克西姆多次告诫她,她却不听,反而变本加厉.在一次与迈克西姆的谈话中,她故意激起迈克西姆的愤怒,使迈克西姆在盛怒下,失去理智,杀死了她并沉尸海底.虽然关于吕倍卡的死亡之谜被揭开,然而小说围绕关于吕倍卡的谜团并没有完全消散.随着情节的发展,即将面临谋杀指控的迈克西姆为了摆脱谋杀指控,必须找到导致吕倍卡自杀的证据,在调查中迈克西姆意外的发现,原来吕倍卡早就身患绝症,那晚她故意激怒迈克西姆,想利用他杀死自己,来结束自己的痛苦.于是关于吕倍卡所有的谜都揭开了.

综观小说,作为小说的女主人公吕倍卡,作者并没有从正面去描写过她,而总是运用侧面描写的手法,通过别人对吕倍卡描述,通过对吕倍卡的遗物去塑造吕倍卡这一形象,使得读者只能通过想象,联想去构建吕倍卡这一形象,加上曲折的情节,使得吕倍卡这个人物充满了神秘了色彩,成为一个谜一般的女人.

高一读后感范文:读蝴蝶梦有感

一个小小的不起眼的年轻女伴在陪着范·霍珀夫人在蒙特卡洛的蔚兰海岸吃饭的时候带着几分瑟缩的惊慌被动地撞入到迈克斯·德温特——一个拥有古老而闻名的曼陀丽庄园的乡村贵族眼界。

比的魅力是任何别的手法望尘莫及的。

人总是有对比才有优势的或者这个“我”并不是出色的但在参照物范·霍珀夫人的衬托下德温特就不得不注意了我。就像水仙旁放一盆韭兰也许不被人注意但在水仙旁放一盆仙人球无论是哪盆都会起到异乎寻常的夺目效果。在这样有衬托的背景下德温特这个带着满腹心事的中年男人开始通过关注我来转移积压在他心头的无形阴影。

德温特是因为带着“逝去妻子”的“忧郁”、“伤心”引起我的注意的本性淳良的我在初开始和他相交的时候总是千方百计想回避这一点总是拿捏着十二分的小心不触动他心底的伤疤的。但是年轻的我的骨子里还有好奇又想方设法想知道得更多一点。在我没太见过世面的眼里德温特就是一个典型中世纪贵族的形象高贵、阴冷、倨傲而且有些难以接近。而我则是一个因为地位卑下常常胡思乱想喜欢把幸福放大喜欢把悲痛扩张的年轻女孩。患得患失常常使得我自己对自己失去信心因此在我的意识中我们连做朋友的可能都是微乎其微的。我们不过是两个都在旅途中稍憩着寻找个谈话伴侣的相识者而已也仅此而已。

《蝴蝶梦》是英国著名女作家达夫妮·杜穆里埃的成名作.书中以第一称的手法,描写了出生平民,作为范·霍珀夫人的陪侍的"我",在法国蒙特卡洛意外邂逅了英国富豪迈克西姆—著名的曼陀丽庄园的主人."我"与迈克西姆彼此在交往中逐步产生了感情,随即迈克西姆和"我"结婚,并把"我"带回了曼陀丽庄园.然而出生贫寒的"我"在曼陀丽四处碰壁,受到了管家丹弗斯太太的百般刁难,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我"发现"我"时时刻刻生活在迈克西姆死去的前妻吕倍卡的阴影下,无法融入曼陀丽,在曼陀丽"我"不像一位女主人,倒像是一位来曼陀丽参观的客人.周围的人都在谈论吕倍卡生前的美丽,高贵,聪明,使"我"在与吕倍卡的比较中自形惭秽,甚至对自己和迈克西姆的感情产生了怀疑,认为迈克西姆仍然爱着吕倍卡.不久,在曼陀丽附近的海湾找到了吕蓓卡的沉船,在船上发现了吕蓓卡的尸体,这时迈克西姆向"我"说出了事情的真相:原来在吕蓓卡是个荡妇,迈克西姆多次告诫她,她却不听,反而变本加厉.迈克西姆一怒之下将其杀死并沉尸海底.事情的真相消除了一直以来吕蓓卡在"我"心头造成的阴影,"我"更加坚信与迈克西姆的爱情,我们心灵相通了.法院最后认定吕蓓卡是自杀而死.但吕蓓卡的表哥费尔想趁机勒索一笔钱财,拿出了吕蓓卡死前留给他的便条作为证据,要为吕蓓卡伸冤.而后来的调查中,找到了吕蓓卡生前给她看过病的贝克医生,才知道吕蓓卡得了癌症,这就更加证明吕蓓卡有自杀的动机.费弗尔失败了.就在"我"以为一切都将结束,我们可以重回曼陀丽庄园开始的生活的时候,曼陀丽却在一场大火中不复存在了.

书中虽用第一称的手法,以"我"的口吻去叙述的整个故事,然而书中真正的女主角并不是"我",而是吕倍卡.在小说一开始她就已经死去了.作者运用侧面描写的手法,通过别人对吕倍卡描述,通过对吕倍卡遗物的描述去表现吕倍卡.在小说中"我"对吕倍卡的初知是来自于范·霍珀夫人的描述和吕倍卡送给迈克西姆书中那帅气的签名.此后在曼陀丽庄园中,"我"更是时时刻刻感觉到吕倍卡的存在.曼陀丽的房间是按吕倍卡生前要求装饰,布置的.曼陀丽保留着吕倍卡生前的生活习惯,仆人们按照吕倍卡生前的习惯行事,甚至"我"吃的东西都是吕倍卡生前所喜欢的.曼陀丽还保留着吕倍卡生前的卧室,生前的各种用品."我"出门穿的雨衣是吕倍卡生前使用的,"我"写信用的笔是吕倍卡生前使用的,甚至"我"使用的手绢也是吕倍卡生前使用的.周围的人总是在谈论着吕倍卡生前的美丽,高贵,聪明.在曼陀丽,吕倍卡虽死犹生,处处充满着她的气息,她就像一个幽灵控制着曼陀丽,横亘在我和迈克西姆的中间,使我们无法心灵相同.而"我"虽无时无刻不感觉到她的存在,却又无法和她见面,无法和她抗争,因此小说中充满着阴森,压抑的气氛.吕倍卡对"我"来说,是一个充满着神秘色彩的谜一般的女人.随着小说情节的展开,围绕吕倍卡的谜进一步加深.在小说中,潜水员为了帮助一只搁浅的船只,下到水里探察时,意外地发现了吕倍卡的船和她的尸体.由于导致船沉没的洞,似乎像人为敲砸造成的,于是吕倍卡的死便成为一个谜.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如果是自杀,有什么原因能够让这样一名如此美丽,高贵,聪明的女子去自寻短见.如果是他杀,那又是谁杀害了她呢小说在成功制造这一悬念之后,借迈克西姆之口说出了事情的真相,也揭露了吕倍卡这个充满神秘色彩女人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原来吕倍卡是一个有着天使般面孔,魔鬼般心肠的女人.迈克西姆从未爱过她.她是一个十足的荡妇.她自私,残忍,从没有爱过任何人.为了维护家族的荣誉,迈克西姆多次告诫她,她却不听,反而变本加厉.在一次与迈克西姆的谈话中,她故意激起迈克西姆的愤怒,使迈克西姆在盛怒下,失去理智,杀死了她并沉尸海底.虽然关于吕倍卡的死亡之谜被揭开,然而小说围绕关于吕倍卡的谜团并没有完全消散.随着情节的发展,即将面临谋杀指控的迈克西姆为了摆脱谋杀指控,必须找到导致吕倍卡自杀的证据,在调查中迈克西姆意外的发现,原来吕倍卡早就身患绝症,那晚她故意激怒迈克西姆,想利用他杀死自己,来结束自己的痛苦.于是关于吕倍卡所有的谜都揭开了.

综观小说,作为小说的女主人公吕倍卡,作者并没有从正面去描写过她,而总是运用侧面描写的手法,通过别人对吕倍卡描述,通过对吕倍卡的遗物去塑造吕倍卡这一形象,使得读者只能通过想象,联想去构建吕倍卡这一形象,加上曲折的情节,使得吕倍卡这个人物充满了神秘了色彩,成为一个谜一般的女人.

高一的读后感作文:蝴蝶梦读后感

这本书看了很久,昨晚,看到了1点多才看完了。很久没好好看一本书了,有七、八年了吗?有,真的,毕业以后从事工作,就再没有好好看过一本书。“忙”,就是借口,呵呵。是呀,这么多年,工作,学习,结婚,生仔。。。。。。确实也忙呼了一阵子。

说到这本书上来,书中写的是一个乡村女孩子,遇到了一个年长她十来二十岁的男人,

后来顺里成章地深深爱上了他,并嫁给了他。随后,就跟他来到了他的世界,一个山庄。

这个男人的前妻是一个很出色的女人,漂亮,能干,但却死于一场意外。山庄里,到处都是她的影子,这个平凡的女孩子很自卑,因为她什么都不如这个死了的人,她觉得他的丈夫不爱她,只是需要一个人来一起面对这诺大的山庄。

一艘船在山庄附近的海面触礁搁浅了,真像出来了,他的前妻是一个荡妇,她跟他做了一笔交易,在人前,她样样出色,她把山庄管理得好好的,跟他简直就是模范夫妻中的模范,没有一个男人会不爱他,没有一个女人不欣赏她。但背地里,却跟无数的男人有着不沦的关系,她只爱她自己。最后,他杀了她,并把她沉入了海底。

这个平凡的女子顿时轻松起来,她不再怕这个死了的人,因为,他不爱她,他恨她。她的丈夫是爱自己的。。。。。。

这本书并没有结局,但我想,我希望他们会有一个新的开始,这个山庄会变成另外的一种气氛的。。。。。。

这确实像是一个梦,因为,太神奇了。对于这个平凡的女孩子,她的爱,让她进入了一个从来不敢想像的地方,让她从以前的胆怯,变成了山庄里真正的女主人。

高一年级读后感:读孟子有感

春秋战国时期,象棋被发明了出来,要说楚河汉界的来历,那跟《史记故事》中楚汉争霸的故事有很大的渊源呢!

公元前2,刘邦和项羽争夺天下,发动了一场规模宏大的战争。楚霸王项羽在士兵极度疲劳且粮食极度缺乏的情况下提出“中分天下”。以鸿沟为界,鸿沟以西属汉,以东属楚。楚河汉界以此而来。

拿出象棋,摆好阵势决心与哥哥大干一场,争夺天下。陈胜云: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双方都摆好了阵势。说话间,一场恶战便展开了。我是红方,我先行动。第一步,我便来了个“仙人指路”,哥哥不甘示弱,赶紧摆了个“炮二平五”,我进行反击,“马八进七‘’……而后,我实施猛攻:单枪匹“马”地就冲个上去,干掉了哥哥的两个小兵而哥哥的炮却无时不刻地提防着我的进攻,我的小马只好灰溜溜地逃跑了。

哥哥的老将已经成了光杆司令,被我的炮轻易拿下。“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一盘象棋到此分出了胜负,我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史记》是我国国库的精粹之宝,也是无价之宝。有了司马迁的铺路搭桥,才有了后世的《后汉书》《三国志》《隋书》《唐书》等书籍供人们参考,我们要一直把它传承下去。

缓缓合上《史记》,慢慢的消化着,消化着,但仍无法平息我此时此刻的感动。司马迁修史的宗旨应该达到了吧!“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但我看《史记》更有一种感动,不是因为三皇五帝的丰功伟业,也不是因为王侯相将的战果累累,而是因为司马迁的坚持,让我无法不感动。

缓缓合上《史记》,慢慢的消化着,消化着,但仍无法平息我此时此刻的感动。司马迁修史的宗旨应该达到了吧!“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但我看《史记》更有一种感动,不是因为三皇五帝的丰功伟业,也不是因为王侯相将的战果累累,而是因为司马迁的坚持,让我无法不感动。

汉武帝是第一个奠定中国辽阔疆域的皇帝。虽说秦始皇统一了六国,建立了秦王朝,但是他土地的辽阔却不及汉武帝时期的1/2;武帝废除了“和亲外交”的政策,他持久的雄心,消耗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去征服,去开拓。十七岁的汉武帝就派张骞出使各国希望形成反击匈奴的战略联盟,压缩它的生存空间。小小年纪竟有这般眼光,历朝历代有谁能比?在44年中他一直在与匈作战:“河南之战”、“漠北之战”、“漠南之战”成了对匈作战的三大重要战役。汉武帝是一个才华横益、文涛武略、有勇有谋的皇帝,再加上一代将星卫青、霍去病、李广相助,可称之如虎添翼。汉武帝是第一个用儒家学说统一中国思想文化的皇帝。秦始皇嬴政“焚书坑儒”而汉武帝是“独尊儒术”他设立了五经博士,为儒家学派打下了基础。武帝刚刚即位时就下诏“海选”,董仲舒的“天人三策”就是这时浮出水面,武帝颇为赞赏很粲然。

汉武帝是第一个用“罪已诏”进行自我批评的皇帝。武帝的晚年生活非常寂寞,失去了自己的长子,他后悔不已,开始反思自己的一生。想到他即位以来长年征战,劳民伤财;轻信小人,力求长生;杀伐任性,亡涂无辜于是下诏书。这份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帝王“罪己诏“他首开先河,知错能改,爱憎分明让我们一窥一代霸主复杂的内心世界。

我对汉武帝时期梦绕神牵,当看完有关他的那些故事时,心潮澎湃。我佩服武帝的才干;我痛恨小人江充的老奸巨滑;我气愤武帝的武断与固执;我同情太子的身不由己;我担心太子的孩子无依无靠;我更是惋惜刘据的自刎身亡汉武帝是一个多面性且富有争议的皇帝,他聪明机智却抵不过江充的句句谗言;他洞察秋毫却看不见朝廷后宫的钩心斗角;他文涛武略却陷进别人栽赃诬陷的圈套。正是他的偏听偏信,导致了太子刘据的自杀,导致了抗匈名将卫青的长子长平侯身亡;导致了战功卓越的公孙贺父子死于狱中,满门抄斩;导致了他两个女儿的双双死亡一庄庄血案,这是哪一位“伟人”造就的呢?是江充,是江充这个卑鄙的小人。

当汉武帝听闻这些事时,虽然意欲崩溃,但他并未停下他杀人的血手,为了一己私利竟不惜残害千百人的生命。每当我情不自禁地想起这些时,全身总感觉有一股莫名的寒气涌遍全身。这些场景总是时不时地溜到我的脑海之中,让我内心不得平静,它像海中那一股股的小浪花,浪虽不大但有着一定的冲击力。有一股冲动,有一种想法,如果我来到了武帝朝,做到了刑部尚书,第一件事就是把江充千刀万剐,打入十八层地狱。不过有时我静下心来思考时,却发现我错了,汉武帝如果从根本上就相信他的儿子是清白的,那么他便会对江充的搀言置之不理,但事实恰恰相反。我认为江充只不过是一杆枪,而掌握这杆枪的真正人物却是汉武帝。俗话说:“虎毒不食子。”武帝又为何要杀太子呢?原因只有一个太子失宠。太子刘据和武帝判若两人:一、性格不同:太子书生意气,武帝一身霸气;二、政见不和:太子仁义派,武帝铁血派,太子始终反对向各国用兵,厌恶酷刑酷吏,而他的父皇在位54年,其中与各国用兵长达44年;三、太子不懂权术:汉武帝刘彻能当上皇帝,后宫五个女人的斗争是多么激烈,他能学会多少东西,而刘据从小养尊处优,从为见过钩心斗角,7岁立为太子,随心所欲,在政见上和父皇对着干,这让武帝颇为恼火。他说过这样一句话:“上嫌其才能少,不类己。”当年汉高祖皇帝刘邦就是因为刘盈“不类己”所以准备废太子,但由于吕后在朝中的势力,心愿终为变成决定。现在刘据也被贴上了“不类己”的标签,但卫子夫在朝中毫无势力,太子危险了。

史实证明,最终致使太子刘据死亡的是巫蛊之祸。武帝晚年疑神疑鬼,巫蛊之祸就是这时瞬然爆发的。这似乎是历代皇帝的并发症,他们为何如此深信不疑?在我看来有五个原因:1历史记录:在一些史书上记载着一些在故事,如:周文王遇西王母;楚王遇乌山神女给人造成误解。2自然现象:在那时科学技术还不发达,有些自然现象世人无法用当时的科学方法来解释。比如看见海市蜃楼以为是神仙住的地方;出现了日食,认为上天在惩罚自己,在武帝朝的许多丞相就是因为它而死。(我们现在知道是当月球运行到太阳和地球之间,月球遮住了太阳,一般18多年才会遇到一个。)3众人复议:由于帝王相信,所以奸人投其所好,为了获取圣心,编造了一个又一个逼真,荒.唐的谎言,帝王耳濡目染,信以为真。4自负:身为国君要处理好很多事,尤其是战事,武帝认为要干出一番大事业只有自己才行,要统治好国家,只有自己才能完成,对自己的太子都太不放心,认为他们才学不够,治理不好国家,怕他们会给自己丢脸。5自私:古时候的帝王都很贪心,总是想让自己长生不老,永保青春,独自享受荣华富贵。当可怕的巫蛊瞬然爆发时,刘据被他的亲生父亲逼死,这个结果在历史上来说并不少见。因为争权夺势,觊觎皇位,兄弟手足相残,父子顷刻反目。巫蛊其实只是一根导火线,在武帝时期,置放它的是汉武帝晚年最信任的人江充,触到它的最大受害者是太子刘据,最大受益人是皇六子刘弗陵,因为巫蛊使刘据无法判断父亲还是否相信自己,万般无奈之下,发生了兵变但被武帝一举平息,之后,次子刘弗陵顺利登上了太子的宝座。但武帝的这个错误的决定导致了汉朝的灭亡,俗话说国赖长君,如果武帝在天有灵,如果他看到了三分天下,会有什么想法?我不知道没有这场巫蛊,刘据登上了皇位,天下又将如何?但我知道,威震四海,大名鼎鼎的汉武帝千秋之后,堂堂大汉王朝的运势逐渐走了下坡路,“国富民强”成了可欲而不可及的词,“民不聊生”成了它的替代词巫蛊不但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还能使一个朝代灭亡!我十分同情刘据为他感到惋惜,伴君如伴虎说得真不错!以前我总是羡慕皇宫中山珍海味,锦衣玉食的日子,可现在我恍然大悟,即使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也有身不由己,也有无可奈何,古往今来政治斗争总是相当残酷的。

汉武帝是一位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他既有明君的风范,又有昏君的残酷,每次读他都有一种雾里看花的感觉。

《史记》为二十四史之首,是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倾其一生心血创作的,也是我国古代的第一部通史。

在《史记》这部著作中,详细的记述了我国之一历史时期的故事!里面有许多精彩的历史文学故事,让我深深的被它吸引住了。我看了很多好的故事,如:周武王灭纣的故事、还有赵氏孤儿的故事、以及孔子的故事等等……这些故事能够反映出古代历史人物的伟大、聪慧、以及他们的思想感情。在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司马迁真的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伟大人物,它能够将《史记》写得如此生动,我也很敬佩《史记》中的每一个英雄人物,也为我们的祖国竟有如此丰厚悠久的历史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在读者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作者将人物的语言、和动作描写的栩栩如生,将历史和人物统一起来,这样仿佛每看一篇故事,里面的情景就会浮现在我的眼前。里面有一篇故事是我印象深刻——“屈原贾生列传”,大家应该都知道屈原吧,他是战国末期楚国的才人。但因为想忠心报国、却不能尽力、在五月五日投汨罗江自杀。但这个故事一直流传到现在,我觉得屈原是一个大公无私、忠心耿耿的好人、可却得不到当时楚王的信任。但他的故事却依然时时感染着我们。《史记》中的故事真的是百看不厌,一遍一遍的看,更能体会到作者的用意,在这本书里,我了解到了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文化历史,同时我还获得了许多以前不知道的知识。现在我觉得中国的古老文化真是千姿百态、丰富多彩、我一定会好好读《史记》,将里面的历史故事全部看完,印在我的心里。

这是我们中国文化最好的见证!

高一年级读后感:读孟子有感

我对《西游记》中的人物的评价: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

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我最讨厌的是那个不分是非、顽固的唐僧。自己又没有本领,天天念经,还要总是被妖怪捉走,等孙悟空来救,无疑是加重了孙悟空的负担,再者是使得去西天取经的路上更加困难。我记得他在三打白骨精那回,三次冤枉孙悟空,并且还要念紧箍咒,不管孙悟空的苦苦哀求留在师傅身旁保护师傅(如果是我早就一棍打死唐僧了,然后回到花果山做大王,自由自在多好!)。最后还要被妖精捉走,等孙悟空来救。完了之后在孙悟空识别了红孩儿、其他妖怪的变身迷惑下,还要执迷不悟,不是念紧箍咒就是赶孙悟空出师门。毕竟唐僧也是《西游记》中的主角,没有他也没有西游记的故事了。

当然我觉得猪八戒和沙和尚都比唐僧好多了,起码他们尊重孙悟空,也有一定的本领,毕竟孙悟空在制服他们的时候也没有少画工夫。

我在书中读出的问题:

孙悟空在大闹天宫的时候是40多级,其他的神仙,妖怪都只有20来级,不过孙悟空有5没有练功升级,等他出来,人家都是级了,而且爆了不少好东西出来。孙悟空怎么打。也不知道如来拂祖怎么想的,竟然要孙悟空压在五指山下500年,孙悟空在那里受苦啊,如果用这500年来练功,我想孙悟空可以称霸天地了,这样在取经的路上如来佛祖还可以让一些更加厉害的妖怪来让孙悟空对付,还让小说的情节更加吸引人呢(后来佛祖因师徒四人没有经历81难,为求圆满而追加一难。还有在平顶山莲花洞,那两个童儿被孙悟空摆平后,太上老君过来说是这两个童儿是被观音借去的。很多妖怪都是天上某个神仙的什么仙童或者是神仙养的宠物,坐骑。还有路上的很多妖怪,并不是真想吃唐僧,抓住唐僧后总是找了个借口等孙悟空来救,否则唐僧早进他们的肚子了帮他们长命不死了。这说明什么?所有的妖怪还不是如来在后面指使?别人是这么说的。)!还要带着包袱唐僧。可怜的孙悟空!

孙悟空那种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积极乐观的斗争精神。虽然我们没有孙悟空那般神通,但是我们也要学习他善于分辨真假善恶,不要被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所迷惑。只有擦亮眼睛,明辩是非,才能撕破一切伪装的画皮。

高一读后感:读《我与地坛》有感

然而,他的头脑还是清醒的,他努力的克制自己,于是他遇到了地坛,也可以说是地坛找到了他,亘古不变的景象转化为内心的震撼,遍地的萧条,却让内心孤独的他找到了心灵的家园,于是他爱上了这里,这里的一切仿佛是专门为他设计的,宁静,空旷,没有人来打搅,他可以静静的坐在那,抑或看书抑或发呆,于是,先前的躁动便被地坛这宽宏的大气所吞噬,可以说,这使心灵的沉淀。

可叹的是,作者忘记了,他不是弃儿,在他痛苦的时候还有一个人比他更痛苦,那就是他的母亲,年轻却饱受苦难的儿子,行动不方便,内心暴动,烦躁,却偏偏一个人去了那荒芜的地坛,作为母亲,怎能不担心,但只能待在房间干等,内心的煎熬却在激烈的进行,她没有错,但此刻却在默默忍受儿子给自己的惩罚,母爱是宽容的,儿子的安全才是她现在最担心的。

回忆过往,当年那个自暴自弃的少年已经长大,于是他缅怀着那段时光,在那艰难岁月中对生命的理解,以及母亲给予的关爱与启发,地坛里他自省,弥漫着浓郁的人生况味,但那只说明过去,现在,作者有了自己的理解:幸福之路永远掌握在自己手中。

高一读后感字:读《小草和大树》有感

我深深地被文中的主人翁——夏洛蒂不屈不挠和坚持不懈的宝贵精神所感动。谁能想象,一位年幼弱小的女孩在母亲不幸早逝之后,承担起维持家庭生计的责任,尽管这样,她还是不肯放弃读书。虽然面对着生活的贫困和冷酷的训诫,但她依然能在重重困难中坚强地昂起头来,朝着自己梦想的目标努力奋进。这是多么罕见而又珍贵的毅力!

夏洛蒂不向命运屈服的精神更让我对她肃然起敬。

想到这儿,我羞愧了。记得有一次,我的英语考试得了一个很高的分数,老师的夸奖,同学的赞美,让我变得骄傲起来,此后,每次考试,我都会想到我曾经考过高分,渐渐的,我的英语成绩也下降了。由此可见,面对困难有着不屈不挠的精神是多么重要呀!夏洛蒂面临着生活和精神上的沉重打击,都没有悲观退缩,而我,却被一个微不足道的小问题给压倒了。相比之下,夏洛蒂显得是那么的高大无比,而我,却犹如一粒黄沙般的渺小!

小草和大树是一个明显的对比,这种对比更加突出了艺术效果,更能体现出卑微的夏洛蒂不畏生活的艰辛、不畏世俗的偏见、不畏环境的恶劣和不屈的精神。小草象征着卑微,但也象征着夏洛蒂姐妹们在恶劣的环境下顽强地抗争。她通过自己孜孜不倦的努力,用钢铁般的意志、汗水和心血把小草浇灌成大树,她的小说《简·爱》终于在一年后问世了。想想,在她成功之前,受了多大的痛苦啊,先是家庭的贫苦让她失去了读书的机会,接着就是被诗人罗伯特·骚塞歧视和讽刺,然后写出的诗却仅卖了两本。她就是遭遇了许多困难,才成为文坛上一颗璀璨的星星。

虽然夏洛蒂一开始就像一根小草默默无闻,可是她在我心中像大树一样伟岸。

到了酷热的夏天,太阳炙烤着大地,那些在春天里被人们观赏的鲜花,都耷拉着脑袋,显得没有精神,而这些小草却仍然顽强的昂着头,盯着炎热。当暴风雨袭来的时候。小草虽然被风雨吹打得东倒西歪,但是他们没有屈服,仍然牢牢的扎根在泥土里,任凭风吹雨打。

小草,虽然没有大树那样高大的身躯;没有鲜花那样迷人的芳香,但是他那顽强的精神却永远鼓舞着我在困难面前不低头,不屈服。这又使想起了“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诗句来。

的确,大树的威严使人敬佩,鲜花的香气沁人心脾,但小草的刚毅品格则给人以启迪。

想想我们自己,和小草比起来真是自叹不如啊!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家长、老师付出了多少心血啊,可有些同学学习有了进步后,几乎都是觉得自己了不起,没有想到辛苦劳累的老师和家长,不会感恩,也不知道怎么感恩。

我们也许成就不了惊天动地的伟业,但是,只要做一棵这样的“小草”,我们就具备了做人的一些最基本的品质了!

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学习夏洛蒂,学习她那永不言败、不屈不挠、坚持不懈、奋发向上的拼搏精神。

字高一暑假读后感:读童年有感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外祖父的鞭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像还没开的花蕾用花瓣护着花蕊一样。在外祖父家,他熟悉了很多性格各异的亲戚,可能让阿廖沙坏印象最深的就是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了,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

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经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在无形中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四周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熟悉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希奇”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没有烦恼的,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很多的孩子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在他们看来,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地把某个无辜的人无故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而我所要说的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难免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请你相信,黑暗过去之后,太阳总会出来!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即就是你眼前可能还是黑暗,即就是你的生活还有悲伤,但你坚持让自己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一定会迎来生命的辉煌!

高一年级读后感:读孟子有感

《我们仨》讲的是一个尘世中三个奇妙的组合:爸爸是钱钟书,妈妈是杨绛,女儿是钱媛。60年间的缘起缘灭,因为离合,就成就了一段段的故事。92岁的老人,夫逝女亡,静思追忆往事,而全书却哀而不伤,让人读来心生温暖,总是类中带笑。这篇文章令人感动。平实、自然、以感情带动文字。杨绛虽为文学大家,但散文却不带丝毫文人气,散文如行云流水般,随笔心动。读完杨先生的作品,心宁静下来,非常羡慕先生一家的生活态度,处世原则,觉得这才是大家。与世无争,世外桃源一样的生活。对物质要求不高。但精神世界非常丰富。对他们仨又崇敬又羡慕又好奇,有一种神秘感。当个人心里很烦闷时,读一读《我们仨》,浮躁之气一扫而光。

高一伊米读后感:伊米有感

答:本品自1994年5月在美国批准上市以来,genzyme公司已经建立了全球上市后数据库,该数据库包括自发报告的不良事件和医学文献中讨论的不良事件。采用上述来源的患者人数作为自1994年以来的用药患者的总数,计算出每种被报告过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由于数据库的自愿性质以及上述一段时间内患者持续累积及丢失,实际的用药患者总人数很难统计。自1994年以来接受过本品治疗的患者实际人数很可能高于上述自愿来源的估计人数,因此计算的不良反应率很可能高于实际发生率。

本品治疗的经验显示,约13.8%的患者出现与伊米苷酶给药有关的、且发生率增加的不良事件。某些不良事件与给药途径有关。不良反应包括不适、瘙痒、烧灼感、滴注部位处肿胀或无菌性脓肿。上述各种事件发生在不到1%的患者。

约在6.6%的患者中出现提示过敏的症状。此类过敏症状出现于滴注期间或滴注后不久;过敏症状包括瘙痒、潮红、荨麻疹、血管水肿、胸部不适、呼吸困难、咳嗽、紫癜和低血压。还报导有过敏样不良反应(参见警告)。上述各种事件见于1.5%的患者中。抗组胺药和/或皮质内固醇预治疗和降低滴注速度可使多数患者继续使用本品。

约在6.5%使用伊米苷酶治疗的患者中报告的其它不良反应包括:恶心、腹痛、呕吐、腹泻、皮疹、疲劳、头痛、发热、头晕、寒战、背痛和心动过速。上述每种事件出现于1.5%的患者中。

不能从上市后数据库的自发报告不良事件中计算出发生率。从此数据库中看,儿童(定义为2-12岁)中常报告的不良事件包括:呼吸困难、发热、恶心、潮红、呕吐和咳嗽,而青少年(12-16岁)和成人(16岁)常报告的不良事件包括:头痛、瘙痒和皮疹。

除以伊米苷酶治疗患者中已经发现的不良反应之外,此类治疗药物中还有过暂时性外周水肿的报告。

高一年级读后感:读孟子有感

《宝贵的秘密》的男主人公宝贵遭受的命运让人痛惜不已,他的一生就被封建世俗所毒害了。女主人公美秀因为怀了别人的孩子,在当时的社会,贞洁对于一个女子是多么的重要啊,胜于生命,她承受着巨大的压力,甚至想到了自杀,因为未婚先孕在人们眼里就是败坏风气,他们不可能接受一个这样的结果。为了挽救那样的错误,全村人合伙骗了宝贵,让宝贵在圈套中娶了美秀,不,应该说是嫁给美秀。

虽然宝贵之前对美秀有好感,但是突来的婚姻让他无所适从,彻彻底底地毁了他的一生,结婚前他也不确定孩子是不是他的,而结婚后,即使孩子不是他亲生的,他也不得不承认。如果是,那还是一件好事,但是万一不是,这是多么大的耻辱啊!特别是对于一个上门的男人来说,娶了不贞的女子,还养着别人的孩子,在当时的社会中是无法让人接受的。

宝贵逼不得已嫁给了美秀,虽然他心里很不开心,但是他还是对美秀有着一点感情的,毕竟那是曾经让他心动过的女孩,但那不是真正的爱,他娶她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责任。本以为他们会一直平淡地生活下去,但是一个转折改变了他们的生活。

宝贵被北京大学录取了,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消息,特别是在那个落后的小山村里,出了一个大学生对村里县里来说就是一个巨大的荣誉,何况还是北京大学。村里人答应宝贵去读大学,这是让人迷惑的,因为宝贵随时随刻都可以远离这个落后的小山村,永远不再回来,或许不是真心的支持,但是他们可以为了村里的荣耀,而以美秀的幸福作为赌注,他们内心是自私的,如果真出了大学生那就是他们村里的骄傲。

宝贵顺利到达了北京,他离他的梦想越来越近了,或许他也认为来到北京是一个的解脱,他被北京的优越和豪华有所贪恋,对身边的美女所迷恋了,他慢慢地爱上了他身边的一个女同学,就连给美秀写的信也只有几个字,他渐渐地忘了远方的那个小山村还有一个等着他的妻子。

美秀虽然也很内疚,因为她也不想欺骗宝贵,但是她是那样地单纯,那样地无助,她只能听从村长的建议一起欺骗宝贵,虽然她之前也不爱宝贵,但是后来她慢慢爱上宝贵了,从收到宝贵的那封只有几个字的信时,她的笑容是那样的灿烂,欣慰。在她临死前,全村又再一次欺骗了宝贵,欺骗说美秀是因为被黄牛撞伤了导致早产,其实她是难产。她还想把真相告诉宝贵说那不是他的孩子,但是最终还是没有说出来,她带着内疚离开了人世,只留下了一对龙凤胎。

宝贵本以为会在北京落脚,甚至还可以找到自己的真爱,但是这个消息让他崩溃了,他必须休学留下来照顾这一对儿女,后来他在村里代课一个学期,面对那些一个个童真单纯的小孩子,他渐渐地也对他们产生了感情,但是他知道他终有一天还会离开他们,因为他还有自己梦想,他也知道北京还有一个人在等他。是的,他不爱美秀了,他最先想起的是北京的那个女孩,而不是美秀,他对美秀的爱只停留在婚前,而婚后他只是履行了他的职责而已。

孩子长大了,一切都恢复了,宝贵的梦即将又可以实现了,在他离开村里的时候,全部学生都来送他,都很舍不得他,但是他还是要离开这里去完成他的心愿,可是在车上时,他拿着全村人凑给他的车费,他就心软了,其实他不知道那些钱是为了弥补村里人的欺骗和愧疚,他只知道他们是那样地淳朴,厚实。那些孩子都需要他,后来他还是毅然回去了,他舍不得放弃那些孩子。

纸是包不住火的,六年后,他的一切都毁了,一个谎言给他开了天大的玩笑,他好像被骗婚一样,糊里糊涂地娶了美秀,糊里糊涂地认为那两个孩子就是他亲生的,糊里糊涂地为村里的风土人情所感染,让他自愿放弃了自己的大学梦,一切都没有了,他的一生都被毁了,就这样结束了。当他知道真相时,他是那样地激动,那样地愤怒,因为他受不了这样的欺骗,一骗就是六年,一个谎言就毁了他的一生,但是后来他还是原谅了他们,因为他知道他们虽然欺骗了他,但是他们的感情还是真的,他们是那样的厚实,那样地淳朴,他爱他的儿女,即使不是亲生的,他也不在意了,作出这样的选择,他是那样地伟大,他的伟大感动着我们。

他们的谎言虽然毁了宝贵的一生,但是宝贵的牺牲却为村里带来了骄傲,他的学生都有所成就了,那是他的安慰。虽然他已经离去了,但是他的伟大却永远存留下来了。

字高一暑假读后感:读童年有感

先来介绍本故事的主人公——阿廖沙:

马克西姆•高尔基,原名阿历克塞•马克西姆维奇•彼什科夫,是享有盛誉的20世纪最重要的作家之一。1868年3月14日高尔基出生于俄国伏尔加河畔的下诺夫戈罗德城。父亲是个大兵的儿子,母亲是染房老板的女儿。后来感染霍乱,在高尔基3岁时,父亲去世。父亲去世后,高尔基随母亲到外祖父家生活。在充满小市民气的外祖父家度过了童年。其间,母亲于几年后患肺结核病去世,外祖父破产。11岁的高尔基被迫流落人间,开始独立谋生。他拣过破烂,当过学徒和杂工,受尽欺凌与虐待,饱尝生活的苦难与艰辛。他只上过三年小学,但酷爱读书,利用一切机会读手边所能碰到的书,刻苦自学。1884年,他怀着上大学的打算来到咯山,但未能如愿。他先后当过码头搬运工、面包师傅、杂货店伙计、园丁和守夜人等。他进一步认识到现实的丑恶和人民的疾苦,逐渐树立起改革社会的决心。后写出了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等。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读完《童年》,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我觉得我们是幸运的,幸福的。我们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而高尔基呢?与我们恰恰相反。有人说:“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就是这样的环境造就了高尔基,成就了高尔基。在如此邪恶的天地里,他那颗光明的心没有变,没有变得肮脏,而变得越加光明。

《童年》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坚强勇敢、正直自信,不要让一时的乌云,遮住一生的月光。

高一年级读后感:读孟子有感

他,对世界音乐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他,被世人尊称为“乐圣”;他,用自身的痛苦换来了全世界的欢乐。他,就是身残志不残的贝多芬。

罗曼•罗兰说:贝多芬震撼人类心灵的音乐是他“用痛苦换来的欢乐”。贝多芬是一个不幸的人,悲惨的童年生活,身体器官的损害,让这个旷世奇才失魂落魄。但是,一个不幸,贫穷,孤独的人,世界不给他欢乐,他就创造欢乐给予世界。

肖像上的贝多芬,是坚定的。即使命运摧残着着他的人生,他也不放弃。他要用自己来证明给世界看,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那青春洋溢的脸上,泛滥着天才的光辉。同时,那深邃的目光后,悲惨的命运在喧腾。

贝多芬也曾辉煌过,但辉煌过后却是暗淡。暗淡后的贝多芬,没有为此沉沦。

他说:“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它决不能把我完全压倒!”于是乎,《第九交响曲》诞生了,这代表这那狂野般的意志力激发了。

我想贝多芬最孤单的时候应该是刚聋的那一段时间吧。当时,他被劝离开的指挥团。对于一位音乐家来说,最大的悲痛莫过于不能在舞台上展示自己。贝多芬就是这样的。他把自己封闭起来,投身于大自然。他说:世界上无人会像我一样喜爱田野的……我对一棵树比对一个人还要喜爱……在树林里,我快乐---每一棵树都在传达着你的话语---在这树林里,在这山丘上---一片寂静---为你效劳的寂静。

然而这一切都是短暂的。伤心过后,他又重新投身于音乐。他认为,无声的音乐,才是最震撼人心的音乐。

这就是贝多芬,一位身残志不残的旷世奇才。

相信吧,只要心中有梦想,一切皆有可能!

提琴奏出优雅、愉悦的旋律;木管吹起一缕轻风,一阵阵优美的旋律迎面袭来,眼前的一切渐渐开阔起来。

远处的一抹翠绿跳跃着、膨胀着,幻化成了一片茂密的树林;身旁的一条蜿蜒曲折的石子小路直伸向远方,依着山势盘成个飘渺的环,悄悄地滑上了山谷。天空中无数只不知名的鸟儿亲切地对我点头示好,草地上数条缓缓潜行的溪流轻轻地呼唤着我的名字。

不知不觉中,我来到了山顶。啊!山下居然会有如此美妙的景色。一望无际的森林,高耸入云的山脉,零散的村庄,升起一缕孤烟,飘散入云,脚下的田野里,勤劳朴实的村民们正在辛勤地耕作。灌溉耕地,无一不是他们的强项。小溪边,几个顽皮的孩子正光着小脚丫,提着小竹篮,准备为即将来临的晚餐时分增添一袭浓郁的色彩。哎呀,那是哪个孩子啊,一不小心就被爱搞恶作剧的小溪缠住不放了,下次可要注意哦!

美景在我眼前扩大,扩大,四周的景物纷纷退去。我走进了村落,村民们正围着一堆篝火翩翩起舞。乡村的舞蹈和音乐都很新鲜,时而激昂万分,时而幽静抒情,时而快乐无比,时而骄傲万分……让你久听不厌、久看不倦。在这美妙的乐曲中,我也和欢庆的人们一样,变得“野”了起来,手拉着手,围着熊熊的篝火,跳起了欢快的舞蹈。

旋律在我耳边游荡,逐渐增大,增大……“砰!……”一道闪电打破了夜色的沉寂,乌云飞快地聚拢,霎时笼罩了整个天空。天地间飞沙走石,狂风呼啸,山谷缩起了额头,悬崖藏进了云雾,小溪躲进了深谷,森林埋下了身子。雨如断线的珠子从天上散落下来,天地间仿佛挂上了一张雨帘、所有的颜色被这雨帘毫不留情地冲刷着,瞬间不见了踪影,仿佛坠入了一片雨雾之中。

不知从何时起,雨,悄悄地停了,呼啸着的狂风也屏住了呼吸,山中的一切都安静了下来。远处传来了一阵悠扬的笛声,我想那一定是放牛的牧童吧!这笛声中充满了大自然的气息,仿佛在倾诉着雨后的好心情。

随着旋律的降低,眼前的景物渐渐远去了,随之而去的还有打从心底流窜出的阵阵愉悦的感动。当景物与音乐合二为一,顿觉一股暖流在血液里流动,这种感动是无以言喻的。

《贝多芬传》是法国着名作家罗曼??罗兰《名人传》中的一部传记。它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还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部传记中,罗曼??罗兰着力刻画了贝多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从贝多芬身上,我们能学到了许多崇高的精神,特别使我佩服的是他那种顽强地与命运抗争的精神。贝多芬全名叫“路德维希??冯??贝多芬”。贝多芬的童年是痛苦的。人生对他来说就好像是一场悲惨而残暴的斗争。父亲急于想开发他的音乐天分,使用暴力迫使贝多芬练习各种乐器。当他稍长大一些,恶运又一次降临到了贝多芬的头上:他失去了最亲爱的母亲。贝多芬悲痛欲绝,只有写信向朋友哭诉。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苦难中长大的贝多芬也是幸运的。法国大革命爆发之时,贝多芬曾遇见莫扎特,并相互交流。接着,又拜海顿为师。后来,贝多芬开始崭露头角。就在贝多芬初次尝到成功的甜蜜的时候,痛苦又一次降临。慢慢地,贝多芬耳朵的听觉越来越衰退,他的内脏也受着剧烈的痛苦的折磨。但他还是瞒着所有人,直到他再也不能隐瞒了,才写信给韦格勒医生和阿曼达牧师这两位好友。贝多芬耳聋的程度是逐渐增加的,但没有完全聋,可以说,几乎贝多芬所有的作品都是耳聋后写的。

人们在贝多芬那青春洋溢的脸上看到了天才的目光:从那目光里人们又可以看到他悲惨的命运。之后的岁月里,性格过于自由暴躁的贝多芬也不止一次的遭到了爱情的否绝。在遭受这些肉体痛苦之时,贝多芬又必须承受着另一种痛苦。

不但如此,他的身体也“背叛”了他,先后得了肺病、关节炎、黄热病、结膜炎等等。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尽管如此,但他从未放弃过音乐。要知道面对这么大的困难,贝多芬却毫不动摇,这需要用多大的勇气和毅力啊!

生命的沸腾掀起了音乐的终曲。贝多芬渴望幸福,他不愿相信自己的不幸是不可医治的,他渴望治愈,他渴求爱情,他充满着希望。贝多芬与命运抗争,最终成为名人。贝多芬在写给弟弟们的信中曾说过:“只有道德才能使人幸福,而不是金钱。”

本书的作者罗曼??罗兰告诉我们一些道理:只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努力向前。同时,悲惨的命运和痛苦的考验不仅降临在普通人的身上,同样也降临在伟人的身上。当我们遭受挫折的时候,应该想到这些忍受并战胜痛苦的榜样,不再怨天尤人,要坚定自己的信仰。

《贝多芬传》路德维希·凡·贝多芬是德国最伟大的音乐家之一,他出身于德国波恩的平民家庭,在很小的时候就显露出了他的音乐才能:八岁就开始登台演出。他从未享受过家庭的温馨。虽然贝多芬的童年悲惨,可他对这个时代和这个地方永远保持着一种温柔而凄惨的回忆。

一七九二年十一月,战争蔓延到波恩,贝多芬离开了故乡,来到了德国的音乐之都维也纳。在维也纳的贝多芬过着一种更为自尊的,有保障的艺术家生活。他没有依附于某个亲王﹑公爵的宫廷,但是一些爱好音乐的贵族被他那有强烈个性的演奏风格﹑新颖的音乐所吸引,以不同的方式慷慨资助。贝多芬虽然与贵族的人来往,但人格完全是独立的,偶然甚至是粗暴的。在以他的《第三交响曲》为代表的系列作品中,他开始真正捕捉到了自己音乐的风格与气质。

我对贝多芬不畏贵权和强烈的自尊所感到敬佩。到了他二十六岁时听力开始减退,四十五岁时耳朵完全失聪,可他不愿向命运低头。直到贝多芬在生命的末日写下了世人传颂《欢乐颂》。

从1815年起贝多芬完全失聪了,同时他的保护者与朋友死的死,散的散。贝多芬与他的儿时好友博洛尼完全失和,从此他更加孤独了。他和其他人的沟通只能靠笔谈。到了1822年,贝多芬主动要求指挥《费德里奥》,可彩排时他显然已听不见舞台上的歌唱声了。他指挥的速度大大减慢,而演员则径自向前赶,然后便是一阵大乱。贝多芬迷惑不安,当他知道自己无法指挥后一口气跑回了家,难过不已,竟像一个孩子一样哭了起来。他的内心受到了打击。晚饭后他哀求朋陪他去看耳科医生,“他至死也抹不掉11月这天可怕的一幕留给他的可怕印象”。可两年后,他战胜了困难,又一次指挥了《合唱交响乐》。演出获得了极大的成功。当演出结束后,台下掌声雷动,贝多芬却一点也听不见。直到一个女演员拉起他的手,请他转过身来面对观众时,他突然看见所有人都挥动帽子向他致敬,全场起立,这才明白过来。“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贝多芬凭借这种超人的毅力克服了耳聋的困难,屹立于世界音乐之林。一个耳聋的人都能成为最伟大的音乐家,我们为什么不能借鉴这种精神,克服学习中的种.种困难呢?毕竟比起贝多芬来,我们的困难就显得太微不足道了。我要学会贝多芬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努力面对生命中的一个又一个难关,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美好未来。

贝多芬,一个一点儿也不陌生的人名,但事实上,我是前阵子才真正地接触到他。罗曼。罗兰的《名人传》把我带到贝多芬的世界。

在一七七零年十二月十六日,贝多芬出生在德国波昂一所破旧简陋房子的小阁楼上。从一开始,人生对他来说就像一次残酷的战争。他的父亲是个不求上进、嗜酒如命的男高音歌手。母亲是个女仆,一个厨师的女儿,最初嫁给一个官臣之家的男仆,丈夫死后嫁给贝多芬的父亲。

十二岁的贝多芬就受聘为宫廷古钢琴与风琴师,负起了养家的重任。那么,12岁时的我在干嘛?12岁的我,在上六年级,在和同龄人高谈阔论着理想,沉浸在家人的关爱中。

贝多芬远赴维也纳拜见莫扎特,也在那里举行了他的第一场音乐会,当时他亲自弹奏自己写作的《第二号钢琴协奏曲》,让维也纳市民为之折服,他也因此名闻遐迩。突然让我想起了萧风的《贝多芬的悲伤》的歌词“黑白琴键上谱写华丽的乐章”。但很不幸,母亲不久就去世了。这似乎是老天爷的妒忌心在作怪,在他事业稍有成就时,却再次把痛苦带来他身边,夺走他的亲人。没有了亲人,世界就会像坍塌了一样,是那么的无助,那么的孤独。我不敢再去想象失去亲人的那种滋味。

老天果然是嫉妒贝多芬的才华。它再一次把灾难带给贝多芬。贝多芬在一帆顺风之际,声名如日中天之时,不幸的命运再次降临在他身上———他有了耳聋的疾病。这是个很残酷的打击。一个音乐家没有了听觉,就像奔跑的斑马没了四肢,再也奔跑不起来。多么可悲啊!于是贝多芬隐瞒着,他害怕被别人发觉,就逐渐离群索居,自己变得越来越孤僻。而在此时,他与一名十七岁少女朱丽叶塔。古奇阿帝相恋。总算是有个心灵伴侣了,总算可以让贝多芬不再那么孤僻了。

「第九号交响曲」预演时贝多芬亲自指挥,但因耳聋无法进行,秩序大乱,因此正式公演时由他人指挥。贝多芬仍在舞台上弹奏,当全曲演奏完毕,听众深受感动,高声欢呼,掌声如雷,但贝多芬毫无知觉,还是经过演出者的提醒,他才看到了感人的场面,含泪答礼。「第九号交响曲」的成功为他带来了一生最大的荣耀与欢欣。真感到欣慰!

贝多芬他在不知不觉下患了肝病,在病情益渐严重的日子里,写作了五首最后的弦乐四重奏曲。这是贝多芬留给世人的遗嘱。

我从他身上领悟到了,精神可以克服痛苦,甚至可以克服死亡!惟其痛苦,才有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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