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交通整治方案(热门16篇)

时间:2023-12-07 23:14:45 作者:书香墨

一份好的计划书应该包含项目的背景、目标、实施方案、时间表和预算等内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书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校园周边交通整治方案【】

为切实维护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良好交通秩序,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守护学生、儿童安全、畅通、有序出行,特制定本方案。

紧紧围绕“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出行理念,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原则,建立健全“警、校、家”协同共治机制,全面深入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为广大师生、家长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通过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整治一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堵点乱点,查处一批校园周边道路突出交通违法,排查治理一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完善优化一批校园周边交通组织,使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学生、儿童上、放学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显著提高。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主要负责人、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分管负责人、市教育局主管科室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具体负责信息收集、工作推进、检查督导等工作。各地也要成立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领导机构,组织推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按照市委、市政府“一校一策”、“一点一策”部署要求,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方式有效就采取什么方式”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

(一)强化勤务布防,确保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良好。

1.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交警、治安等警种联勤联动,优化警力配置,强化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口及周边“高峰勤务”机制,认真落实“护学岗”警力安排,要确保辖区内交通问题突出的中小学及幼儿园、上下学高峰时段警力全覆盖,并根据周边交通情况,灵活安排疏导警力。(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2.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护学岗”和“警、校、家”联动护学机制作用,组织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志愿者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维护好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构建校园周边安全区域。(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

3.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校园门卫值班制度,落实保安人员足额配备,在上下学时段,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安排校(园)领导在岗带班、至少2-3名教师值班,维护门前交通秩序,协助执勤交警做好交通疏导、劝导工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4.各级公安机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城管、住建等部门推动共享学校周边停车资源,开辟远端停车场,向外围疏解接送学生停车需求。难以向外围疏解停车需求的,要推广在学校门口设置专用接送通道、车辆即停即走、引导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接送等措施,避免车辆长时间在学校门口附近停留。要根据校园周边道路停车管理策略,规范设置禁止停车、禁止长时停车、限时段限时长停车等标志标线。(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

5.各级公安机关要集中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查纠整治乱停乱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乱鸣笛等违法乱象。要完善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醒目的提示标志,采取“视频+巡逻”的模式,加大对校园周边道路的巡查管控力度,严查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公交车、出租车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严查公共交通不文明交通违法。同时对辖区校车进行全面排查,在加强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的同时,坚决取缔学校周边无资质的'“黑校车”。(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二)上好“安全教育课”,建立常态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

1.新学期开学前后,各地公安机关要集中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管理措施、注意事项以及学校门口减速慢行、礼让斑马线等文明出行要求,引导全社会关注学生上下学安全,提升文明交通意识,共建共治共享良好道路交通环境。(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2.开学后第一个月,各级公安机关要联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等单位,结合“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深入推进交通安全进课堂,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培养交通安全习惯。要持续开展“知危险会避险”“重细节平安行”等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将“一盔一带”、交通安全知识纳入课程内容,不断提升教师、学生及家长、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守法意识。(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

3.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对校车运输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源头监管教育,确保安全带功能完好,大力倡导校车驾驶员规范使用安全带,并在学生上车后由随车看护人员提醒并督促乘车学生自觉使用安全带,做到不系安全带不发车。(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4.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在3月31日前,与本校所有学生家长和教职工签订“一盔一带”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共建承诺书,承诺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汽车司乘人员自觉、规范使用安全带(含后排乘客),接送学生规范有序停放,不双排、三排停车,不影响堵塞道路。服从执勤民警及值班老师和志愿者的管理,自觉维护学校周边道路有序畅通。(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5.各级公安机关要和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结对子”,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1场次,重点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及法律法规,以典型案例有力诠释遵章守法的重要性。(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

6.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公益广告等媒体传播平台,通过专题报道、播放宣传教育视频等方式,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并制作适合学生观看的交通安全动画短片、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等,在学校安全教育课及校园公共视频宣传设备上滚动播放,加强学生自身交通安全常识和防护意识。(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全面查整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优化交通组织,全力打造“平安上学路”

1.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8部分:学校区域》(gb5768.8-20xx)、《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1215—20xx)有关规定,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护栏、信号灯、警示牌、减速带等交通设施进行集中调研排查,针对交通设施缺失、损坏的,及时形成优化报告报相关部门完善,全力打造“平安上学路”。(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

2.要积极推动校园周边步行道和非机动车道改造,改善通行条件,加大对占用步行道、非机动车道违法停车行为的治理力度,保障学生步行和骑车安全顺畅。要严格校园周边道路占道施工审批并加强日常管理,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施工单位规范设置施工区域、完善安全设施,降低对通行的影响。(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3.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与教育部门、学校沟通协作,推动合理调整教学安排,采取错峰上下学等措施,分散集中接送交通压力。要统筹优化校园出入口设置和周边道路交通组织,上下学时段可对校园周边道路采取临时限行、单向通行等措施,均衡交通流量,减少交通冲突。(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

(一)切实提高认识。学生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是各级公安机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回应群众期待的实际行动,是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生动实践。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用心做细做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精准施策治理。各地公安机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与学校及属地街乡镇村基层组织共同研究会商,广泛听取教师、家长及附近居民的意见建议,找准问题、摸清需求,根据城乡不同状况,会同住建、交通、城管等部门,按照“一校一策”“一园一策”研究针对性治理方案,充分利用人防、物防、技防手段,切实加强学校门口交通秩序管理,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发展公共交通、校车,解决学生上下学出行难的问题。各级学校要加强与属地公安机关的信息沟通,遇学校组织各类大型活动,提前与公安机关做好对接,以便做好交通、治安秩序维护。

(三)加强示范引领。要选树一批交通设施齐全规范、交通组织科学精细、共建共治机制健全、师生家长文明守法、道路交通有序顺畅、人民群众放心满意的交通安全示范校园,针对不同类型学校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带动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四)健全工作台账。各县区要根据治理目标和任务,制定“一县(区)一方案”和“一校一策”,选定市、县级重点治理学校,建立健全各类登记台账,严格落实挂账销号制度。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区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要分别明确一名责任领导、一名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报送相关信息、资料,每月30日前报送月工作报表及工作小结,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师生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提升城市形象,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我区各校结合实际,制订了《xx区校园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督促学校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通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使学校周边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学校校园及周边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得到有效治理,学校道路交通秩序和行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显著加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

组长:x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各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局办公室。

各校采取自查与依法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按照组织部署、治理整改、督查验收3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深入排查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学校及周边道路安全整治工作。

(二)治理整改阶段: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进行自查自改,消除学校门前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校园门前及周边地区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

(三)督查验收阶段: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成绩突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安全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要充分了解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这次治理作为需要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校要积极配合公安、建设、交通、等部门,消除校园周边存在的各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交通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在整治工作中,学校要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广泛号召、典型引导、学习培训、检查评价、总结表彰等方式,组织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大学校园交通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公安部《关于开展学校门口交通秩序专项治理的通知》(公传发〔2021〕45号)精神,紧紧围绕“平安校园”建设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巩固提升我县“一盔一带”、“车让人、人守规”等工作成果,深化文明交通实践活动,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紧紧围绕“安全、文明、绿色、畅行”的交通出行理念,以“文明交通大提升、校园管理上水平”为目标,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原则,建立健全“警、校、家”协同共治机制,全面深入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为广大师生、家长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1、组织开展源头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形成自觉遵章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2、协同共治和典型引领,使“一盔一带”文明交通深入人心,发挥师生及学生家长群体示范引领作用,力争在6月底前中学学生及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8%以上,遵章率达到95%以上。

3、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优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组织设计,有效预防交通事故。

4、优化勤务布防和严格规范执法,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更加安全、畅通、有序。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决定成立治理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磐雷张涛。

副组长:赵凯权静宇。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特巡警大队、各乡镇派出所、县教体(教文)局及直属各学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张晓东兼任,副主任由县教体局安全法制科负责人常东波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收集、工作推进、检查督导等工作。

各乡镇派出所、中心校也要成立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工作领导机构,组织推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一)强化勤务布防,确保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良好。

1、公安部门要灵活调整警力部署,认真落实护学岗警力安排,要确保辖区内影响交通的中小学及幼儿园、上下学高峰时段警力全覆盖,并根据周边交通情况,灵活安排疏导警力。

2、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校园周边道路违停特别是双排、三排停车的纠处力度,有效预防交通拥堵和事故,确保上学、放学时段校园周边停车秩序良好。

3、公安部门要积极协调辖区内学校,强化校门值班制度。在上下学时段,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安排校(园)领导在岗带班、至少2-3名教师值班,维护门前交通秩序,协助执勤交警做好交通疏导、劝导工作。

4、公安部门要结合辖区学校实际,在上学、放学期间开辟“绿色通道”,有条件的可在学校门前设立学生专用通道、车辆临时停放点、摆放交通禁鸣、减速警示牌等,并不断加大对校园周边道路的巡查管控力度,进一步提升通行效率,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二)上好“安全教育课”,建立常态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

1、全县各乡镇中心校和局直学校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抓住“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有利契机,结合日常安全教育,面向师生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培养交通安全习惯,将“一盔一带”、交通安全知识纳入课程内容,切实提升学生及学生家长交通安全防护意识,做到“知危险、会避险”。

2、全县各中心校要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对校车运输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源头监管教育,确保安全带功能完好,大力倡导校车驾驶员规范使用安全带,并在学生上车后由随车看护人员提醒并督促乘车学生自觉使用安全带,做到不系安全带不发车。

3、全县各中心校和局直学校要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在4月15日前,与本校所有学生家长和教职工签订“一盔一带”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共建承诺书,承诺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汽车司乘人员自觉、规范使用安全带(含后排乘客),接送学生规范有序停放,不双排、三排停车,不影响堵塞道路。服从执勤及值班老师和志愿者的管理,自觉维护学校周边道路有序畅通。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乘12周岁以上儿童,以身作则,为学生、子女做好示范。

4、公安部门要和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结对子”,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每月至少开展4场次,重点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及法律法规,以典型案例有力诠释遵章守法的重要性。

5、公安部门、各乡镇中心校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公益广告等媒体传播平台,通过专题报道、播放宣传教育视频等方式,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并制作适合学生观看的交通安全动画短片、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等,在学校安全教育课及校园公共视频宣传设备上滚动播放,加强学生自身交通安全常识和防护意识。

(三)全面开展校园周边交通违法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全力打造“平安上学路”

1、全县各派出所、交警大队、特巡警大队要持续加强校园周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集中整治,严查校车超员超载、逆行闯灯、随意变道、不系安全带等影响学生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辖区校车进行全面排查,在加强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的同时,坚决取缔学校周边无资质的“黑校车”。

2、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8部分:学校区域》(gb5768、8-2018)、《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1215—2014)有关规定,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护栏、信号灯、警示牌、减速带等交通设施进行集中调研排查,针对交通设施缺失、损坏的,及时形成优化报告报相关部门完善,全力打造“平安上学路”。

(四)建立常态化监督考评机制,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1、公安部门每天至少选择一所学校幼儿园,会同校方在上学、放学时段,在校园门口周边开展校、警联合纠正劝导工作,对未落实“一盔一带”安全承诺或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学生家长进行登记,并通报学生所在班级家委会,由家委会督促学生家长及时整改。

2、公安部门要会同辖区教育部门,对辖区学校头盔、安全带使用率、遵章率及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交叉测评,(每月抽查测评学校不少于2所),并于每月月底前形成当月测评报告,汇总上报县教体局和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对头盔佩戴率低的学校进行通报,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向学校发出《“一盔一带”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共建整改建议书》限期整改。

3、公安部门要会同中心校,切实开展文明交通示范校园创建工作,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向辖区交警部门提供拟创建学校名单,辖区交警部门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对相关学校进行实地调研评定,对符合要求的联合授予“一盔一带”文明交通示范校园称号。

4、县教体局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学校进行通报表扬,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创建考评指标体系。

(一)提高站位,乘势而上。文明交通关乎法律遵从度、百姓安全度、城市文明度、治理精细度,是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和减少交通事故伤亡的'重要保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组织推动,确保行动形成声势、取得实效,全力推进全市校园周边交通大提升。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大局意识,明确责任分工,迅速行动起来,相互之间要加强沟通、通力协作,在全县幼儿园、中小学校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履职尽责,规范执法。各部门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原则,不断总结、改善管理措施和力度,坚决防止因措施不当引发负面舆情和媒体炒作,最大限度实现执法效果、社会效果和事故预防效果的统一。

(四)灵通信息,及时报送。全县各派出所、交警部门、中心校和局直学校要分别明确一名联络人,负责收集、整理、报送相关信息、资料,各中心校和局直学校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示范校园创建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迎奥运、创全国礼貌城市、保安全、保稳定”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xx年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的精神,全面落实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加强检查、督办和协调,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为广大师生建立平安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大力加强与校门相邻的街道、公路的交通秩序管理,加强各类交通设施建设,严禁“三无”车辆接送学生。加强学生上、下楼梯的秩序管理,预防并杜绝危害师生安全的隐患。

2.彻底清除校园周边的占道经营摊点,并加强巡查管理,杜绝小卖部的“三无产品”,强调不违章经营。

3.坚决落实校门口一条街的环境卫生工作,还学生一个安静、干净的学习生活环境。

4.切实加强学校的饮食卫生、防火、防盗安全等内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火灾和食物中毒及恶性事故的发生。

1.动员部署阶段:(九月份)。

领导小组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对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围绕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结合实际全面排查影响校园稳定和治安安全问题,认真分析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十至十一月份)。

在自查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整改。领导小组将用心联合司法、城管等单位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交通秩序联合整治行动,加大对周边各类摊点的整顿力度,坚持取缔校园200米内的网吧。同时,紧密结合公安等部门开展的各类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3.建章立制,深化管理工作阶段:(十二至20xx年一月份)。

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和周边秩序整治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学校综合防范工作水平,不断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学生的自己防范潜力,维护校园环境的稳定。

校园周边交通整治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市、县xx关于治理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缓解学生上下学期间交通拥堵状况,有效改善群众的出行环境,结合我县“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夏季大会战”和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坚持严管治理、人文治理原则,开展大宣传、推动大教育、营造大氛围的“治理”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改变出行理念和习惯,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提高群众出行满意度。

按照“畅通、有序、安全、文明”的工作目标,加大校园周边交通拥堵治理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广大家长、教师、学生的文明出行、遵守交规和交通安全意识,有效改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解决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交通堵塞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

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

本次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治理工作从20xx年6月20日起至20xx年1月结束。

(一)组织部署阶段(20xx年7月10日前完成)。县教育局召开各责任学校工作部置会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责任学校召开动员大会,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分析造成校园周边交通堵塞的主要成因,摸清学生接送情况,并制定“治理”实施方案及具体工作进度表,通过家校通、告家长书等形式持续地向广大家长宣传。主城区学校于7月10日前将学生(含下学期入学的新生)接送排查情况汇总(详见附件1),通过教育0a系统发至县教育局安全监督管理科违章处。

(二)教育宣传阶段(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11月30日)。在暑假及“治理”期间,各校要依托微教育、学生安全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等,通过家校通、学校微博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和“千名教师进万家安全家访”活动,积极向广大师生宣传“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夏季大会战”活动。新学期时,各责任学校要落实“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治理”各项措施,广泛开展以“告别陋习,文明出行”为主题“治理”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师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进行自查自改,主动联系相关部门消除校园周边交通拥堵点。

(三)检查巩固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15日)。县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责任学校的整治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对工作无作为、敷衍了事的`,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全县通报。同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学校和人员的责任。

(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1.广泛开展“治理”宣传。各责任学校要广泛开展以“告别陋习,文明出行”为主题“治理”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城区学校必须通过电子屏幕、宣传板报、家校通等形式进行宣传,设立“曝光台”、“光荣牌”,及时更新,利用干部值日岗抓拍形式,在校园周边进行抓拍活动,曝光在师生、家长在交通过程中违规或不文明的行为,对严守交通规则的好人好事上光荣台表彰。同时,通过开展“以学生带动家长,家长带动社会”的“小手拉大手”活动,让学生充当宣传员,要求家长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知识,为子女树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形象。

2.推进少年交警学校及马路小天使上街活动工作。以城关中心小学、楚门镇中心小学为试点推进少年交警学校创建,加快小交警队伍建设,从小培训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文明道路行为习惯。有条件的其它学校也要积极建立学生交通安全和文明出行教育实践基地,配置道路交通安全模拟设施,积极组建学生小交警队伍,邀请交警到校对小交警进行交通疏导指挥培训。

针对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较拥堵的现状,各责任学校要制定“一校一策”的交通疏导方案。

1.强化校门值班制度。在上下学时段,每天至少要安排1名学校领导带班、2-3名教师值班,及时维护门前交通秩序,协助值勤交警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安(门卫)人员要严格把守校门,确保学校门前交通疏散通道畅通。城区学校要充分发挥“五老”作用,并通过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成立校门交通“治堵”劝导员队伍,在每天上下学时间段进行疏导活动。

2.加强教职工车辆和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要排摸教职工上下学车辆及学生家长接送车辆底数,合理引导并逐步纳入规范管理。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职工示范带头作用,大力倡导教职工步行、拼车及乘坐公共交通上下班,努力做到“出行一公里内步行,三公里内骑自行车,五公里内乘坐公交车”出行理念。同时,要号召开私家车接送子女的家长以居住小区为接送点,实行家长自愿拼车接送学生上下学,接送时按规定有序停靠,以减少在校门口附近停车对交通造成影响;对拼车上下学的学生要进行适当适时嘉奖。

3.做好校门口疏导工作。要根据学校(特别是小学和幼儿园)规模大小、校门是否临近交通主要干线等实际情况,采取分年级错时上放学、多开校门供学生疏散等行之有效方法,多种方式,劝导家长尽量减少接送子弟在校门口的逗留时间,减轻上放学时校门前的交通压力,保障学生有序疏散、快速疏散。

4.完善配套导向设施。根据学校的地理环境,按年级、班级合理设置家长接送学生区域,确保家长能快速、准确接到自己的小孩,提高接送效率。要设计合理的行车线路,设置醒目的导向指示牌,主动赢得广大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自觉有序到指定区域接送学生。

5.协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要主动邀请交警到校开展和指导交通安全教育,在学生上下学时段派出交警(或交通协管员)到校门前值勤,及时疏导滞留车辆。联系交警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的交通设施,科学设置减速带、斑马线、红绿灯、警示标牌等设施。要根据校园周边环境实际情况及时联系行政执法、交警等部门加强学校周边乱搭建、乱经营、乱停车、乱堆放等的整治。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为确保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治理工作有序开展,成立由县教育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督查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治理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管理科。各责任学校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认真分析、找准校园周边交通拥堵存在“节点”问题,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制订工作进度表,把各项化解措施落实到位。

(二)注重实效,狠抓落实。交通畅通工程是我县今年一项重大的项目工程,更是一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各责任学校要高度重视,要把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与学校平安校园创建有机结合起来,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学校各类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创新内容,创新载体,注重实效。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大力宣传校园周边交通拥堵秩序治理的重要意义,并通过校园电子屏、家校通、校会、家长会、微信等平台,及时将“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八个一律’严管措施及严罚措施(尤其是‘公职人员违反交通法规的,一律予以通报并从严处罚’)”和学校活动成果,告知广大师生及家长,教育广大师生、家长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的良好交通秩序。

(四)强化管理,建立机制。对在“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各责任学校要认真分析总结,及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要将校园周边交通拥堵“治理”行动制度化,要与交警、交通、城管等执法部门密切协作,经常性地开展各项整治活动,常抓不懈,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形成长效机制。

校园交通的整治方案

一、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二、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三、在校园内一律推车行走,严禁骑车,以防撞人。

四、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五、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值周老师协同查处。

六、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主动避让行人,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七、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八、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文明意识,进一步提高小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防止和减少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学校实际,特拟订我校本学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和科任老师。

(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学生的活动参与率达100%、学习教育率达100%、《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达到100%。

(二)在我校学生中掀起一个学习、遵守和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的高潮,使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我校力争学生的交通事故数为零。

(三)从小培养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进一步深化小手牵大手活动,使三让(即: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秩序;车让车,让出一份安全)的文明交通理念深入人心。

(一)加强交通安全学习教育。我校要充分发挥教育职能优势,通过主题班会、思品教育、黑板报、知识竞赛、宣传橱窗、心语广播、名影视欣赏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基本常识等内容,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1、每学期开学时和放假前,要上一堂交通安全课;

2、每天放学前,老师要提醒学生注意道路交通安全;

3、每个学期要以班为单位举行一次交通安全主题班会;

4、我校将为交通安全知识开辟宣传专栏,定期宣传交通安全常识。

(二)开展平安回家自护训练。学校将聘请交警担任校外法制辅导员,利用双休日和假期空闲时间,创建少年警校、小学生自护学校等活动,帮助全体小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每个学期的教育训练活动至少1次。

(三)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环境及秩序的监督管理。进一步优化校园周围交通环境。

1、本学期,主要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施行,集中开展五个一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上一堂交通安全课。

3、各班以交通安全为主题举行一次主题班会。

4、在学校的宣传橱窗,开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宣传交通安全常识。

5、出好一期交通安全黑板报。以如何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为内容出好一期黑板报,学校进行评比。

6、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大学校园交通整治方案

为了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优化育人环境,维护学校教学、教研和生活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凡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及其驾驶人员和行人,均属本规定管理范围。校内全体师生员工及来校工作、办事的校外单位及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全体师生都应努力提高交通安全观念,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服从校园交通管理和门卫执勤人员的指挥。

第三条、门卫是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执行部门,负责对校园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及其驾驶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检查、监督,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校内交通事故处理。

第四条、进校联系业务、公务、探亲访友等外来机动车辆,需出示单位证明或说明进校理由,经门卫登记同意后进出校门。

第五条、其它外来车辆,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供电车、警车、等特种车辆外,禁止在校园内通行。

第六条、校园内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和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严禁学习驾驶机动车或试刹车。

第七条、一切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时都必须听从门卫执勤人员的指挥,严禁超载、超限(宽、高)、超速行驶;禁止噪音、废气超标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

第八条、严禁无牌无证、假牌(套牌)、过期牌机动车、报废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

第九条、校园内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行车。

第十条学校正大门禁止停放货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家长接送学生应在校方规定地段。

第十一条、校园内夜间原则上不得停放个人的机动车辆。特殊情况需要停放的,由个人采取安全措施并负责车辆安全。

第十二条、为保障校园道路畅通,凡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必须做到文明驾驶、礼让行人。

第十三条、非机动车辆进入校门时,必须慢行,遇到上、放学高峰时间必须下车推行。

第十四条、非机动车辆不准乱停、乱放,应当有序地停放在车棚内或指定地点。

第十五条、校门卫、执勤人员应当热情为师生员工服务、秉公办事、严格管理、按章执勤。

交通整治方案

组长:__x

副组长:______成员:各班班主任老师

1、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

2、发生事故当班教师立即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到安全地段,并迅速将信

息上报学校,由学校及时上报乡中心校领导。

3、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医院进行抢救,及时

报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事故处理工作。

1、发生事故。带队领导、老师为第一现场指挥人,要负责及时把学生疏散

到安全地带。

2、责任老师及时组织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

3、责任老师要及时维持好学生秩序,并及时上报学校领导。拉好警戒线,

保护好现场。等待救援和处理。

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平安校园,加大对学校内部及周边区域的安全管理和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积极消除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为教育教学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根据上级部门部署,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学校及周边交通秩序、卫生状况明显改观,不良文化环境得到彻底整治。

(二)建立健全校园治安防控体系,校内自防能力显著提高。

(三)加强排查整改,校园各种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清除。

(四)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

(一)成立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摸底排查阶段。

主要工作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整治工作会议,宣传动员、安排部署,对矛盾纠纷、高危人群、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治安乱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

第二阶段:整体联动,集中整治。

(三)、整治重点。

1、学校及周边交通环境。重点整治校门口游贩摆摊设点、交通拥挤混乱现象;“三无”(无牌无证无照)车辆校外运载学生现象;严禁校门口车辆乱停乱放,坚决打击“黑车”的揽客营运等行为,规范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2、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重点整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活动和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等其它各类安全隐患。

3、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环境、重点整治校外小商店、食品摊点和各类非法经营无牌无证摊担点。

4、学校周边教学环境、重点整治学校周边乱搭滥建,排污、居民随意进出校园等问题,还学校一片净土。

1、各部门建立相关制度。制定预防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对有关人员做好平时的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动员和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发挥大队部、少先队的作用,共同做好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2、严格落实门卫工作制度、一是要加强门卫队伍建设。要搞好门卫工作人员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并配备必要的防范器材,增强防范能力、二是要严格门卫询问和登记制度。非本校工作人员必须有完备的登记手续和正当理由方可进入。

4、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训练。学校把安全常识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以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针对广大师生尤其是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技能学习和训练、通过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扎实有效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推动学校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的全面落实。以综合治理为抓手,全面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取缔、整治校园100米范围内的和其他对教学有严重影响的娱乐场所、清理校园周边违章建筑,商业摊点以及出租房屋等。整顿校园车辆出入和停放秩序,检查学校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整改。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和谐社会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正确处理好“整治"与教育教学、与发展的关系,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找准薄弱环节,抓住工作重点,突出重点对象,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切实解决问题,确保整治成效,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强化措施,彻底杜绝隐患。要结合本学校、本班级的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制定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专项治理方案既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又要清晰明了切实可行,做到整治内容、整治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

(三)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手段,加强校园安全宣传,少先队组织要积极行动,加强对学生娱乐、消费的正确引导,增强他们对社会不良现象的免疫力和对各种侵扰的抗御力。

(四)畅通渠道,严格信息报送、学校对安全信息要及时掌握、认真汇总、如实上报,及时提出针对性的工作指导意见。要建立学校安全工作台帐,按工作进度上报综合治理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五)互相配合,协同作战。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协作机制,配合有关执法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协同作战,综合治理学校周边环境,共同创建并维护良好的学校及周边社会环境。

校园交通整治方案

一是无重大安全隐患;二是无校园安全职责事故导致师生意外伤亡和“擂肥”等事件;三是无网吧、电子游戏机室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现象;四是无乱搭乱建、违章占道现象和校车安全交通事故;五是无生产、经营伪劣食品行为危害学生现象。

1、召开一次动员会。党委、政府于11月2日召开一次由中小学校长(园长)、相关部门及村(居)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对“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集中整治月”活动进行专门部署。

2、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在全镇动员会后,组织工作专班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排查要突出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讯区、不走过场。

3、建立一本工作台账。将排查出来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问题和各类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实行台账管理,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落实职责单位、职责领导和职责人,透过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方式,消除问题和隐患,问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重大安全隐患要做到“一事一策”,挂牌督办。

4、开展一次暗访督查。活动过程中,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班开展暗访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整改问题,督促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5、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在活动过程中,深入到每一所学校和幼儿园,逐校逐园进行排查整治,力争解决一批学校周边环境和校园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1、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校舍、校园安保、消防、用电、食品卫生、供水、特种设备使用维护、危化物品存放管理以及各类公共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彻底消除校园内各类重大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使用危房校舍,畅通教学楼、学生公寓和教工宿舍等重点部位消防通道,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基本设施和管理制度,确保校园内无安全事故发生。

2、对校园周边治安状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以及校园周边的违法犯罪团伙、刑释解教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强化对学校周边地区的监控,确保在学生上放学及晚自习等主要时段、主要路段和僻静易发生案件的重点街巷、路口有人值班巡逻,打击学校周边敲诈、骚扰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广大师生往返学校途中的安全。

3、对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排查网吧、电游室、音像书刊点、彩票店、棋牌室以及容易滋生“黄赌毒”等社会丑陋现象的歌舞娱乐场所、洗浴按摩等场所。坚决取缔中小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电子游戏场所,全面落实网吧“零点断网”规定,坚决杜绝校园周边网吧、电子游戏室接纳未成年人现象,打击音像书刊店非法经营活动,从严查处各种涉及反动、淫秽、色情、暴力等资料的书刊音像制品。

4、对校园周边各类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清理整治各类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和无证流动饮食摊点。坚决取缔学校周边各类店铺、各类流动摊贩无证经营和占道经营行为,消除道路拥堵和安全隐患,确保学校门口道路畅通无阻。坚决查处向学生出售变质食品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5、对校车和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中小学、幼儿园是否使用非标准校车接送学生、幼儿,各校车服务公司的校车是否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检测、是否超速超员,校车驾驶员资质是否贴合有关规定;校门口及周边有学校领导轮流守护,各类交通标示及防护设施是否完善等。坚决取缔各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全面落实各校车服务公司停车场所和办公场所建设,扎实推进校车公司规范化管理,坚决杜绝校车超员超速现象,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按相关要求合理规划、设置校园周边警示牌和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在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和路段配备值班领导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师生出行交通安全。

6、对各类涉校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重点排查学生非正常死亡、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食堂(小卖部)经营管理、门面出租等引发社会人员干扰学校正常秩序的矛盾纠纷,以及因学校人事制度与绩效工资改革等引发的内部矛盾纠纷等。全面落实各地各校信访维稳工作职责,充分利用法律经济等各种手段,妥善调处校园及周边的矛盾纠纷,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坚决处置封堵校门、打砸学校等各类违法行为,严防涉校纠纷酿成重大事件。

集中整治活动月从20xx年11月2日开始,11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2日至11月6日)。镇委、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并透过各类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集中整治工作。教办要按要求召开动员大会,采取多种形势广泛进行宣传发动。

(二)调查摸底阶段(11月6日至11月10日)。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范围深入细致地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排查工作,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5日)。各相关部门对学校及周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梳理,细化工作措施,召开联席会议,落实整治职责。各成员单位按照“哪里有问题就整治哪里,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方式有效就采取什么方式”的'要求,全面开展执法检查与专项整治。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26日至11月30日)。镇委、镇政府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学校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镇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校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纳入年度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档案。

1、提高思想认识。学校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平安校园建设是平安建设的重中之重。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整治月”活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本次活动作为深化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资料,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帮忙学校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一把手是本次活动的“第一职责人”,对本次活动负总责,要用心参与,协助党委、政府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整治活动,确保活动深入开展。

3、精心组织实施。镇综治办要按照全市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公安、司法、文卫、教育、安监、城建、文化、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团委等成员单位,各司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在本次整治活动中,全镇要至少确定10个及以上的重点整治项目,明确整治的职责单位、职责领导和整改时限,上报市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认真总结结帐。活动结束后,全镇要对活动认真进行总结,好的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进一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整治体系。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将进行一次总结。将各相关部门开展活动状况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度考核挂钩,各校开展“平安校园”建立和“整治月”活动将与学校评先评优工作目标考核挂钩。

城区交通整治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对照创建工作测评指标,支队决定自即日起至11月底,在市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聊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调度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必胜信念,全警动员参与,全力以赴投入,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创建工作精细化、标准化、全员化水平,坚决高标准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创建任务。

通过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市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明显优化,市民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一)重点区域

市驻地城区、东昌府区、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主干道,以及学校、医院、商圈、车站、背街小巷等区域,市城区周边城乡结合部重要路段。

(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1、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不走人行道、斜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攀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

2、非机动车占用公共道路乱停乱放、不遵守交通信号、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路口越线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3、机动车违法停车、不按交通信号通行、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飙车、涉牌涉证、酒驾醉驾、不遵守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

4、公交车不靠站上下客、争道抢行、不按交通信号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5、出租车乱穿乱行、急停猛拐、随意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一)打非治违大整治

1、严格落实“三长负责制”和机关民警高峰岗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优化警力配置,整合警力资源,压实创建责任,加大路面管控,严格考核奖惩,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

2、重点聚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秩序,常态推进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低速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同步开展假牌套牌、酒驾醉驾毒驾等治理行动,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切实管出习惯、管出自觉、管出文明、管出秩序。

(二)交通组织大优化

3、充分挖掘利用现有道路资源,深化实施城市“优化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市城区10条主干道40个路口交通组织优化改造,采取合理渠化设计、优化交通流线、合理分配通行权等方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和安全性。

4、针对区域交通时空分布不均以及学校、医院、商圈等重点区域易拥堵问题,按照指挥中心整体统筹、路面民警协作配合等原则,采取流量均衡的区域交通组织措施,确保路网交通总体运行顺畅。

(三)交通设施大改善

5、全面排查市区交通安全设施,重点排查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不规范、指路标志设置不明确、路面交通标线不清晰、指路标志和路面标线设置不匹配、交通隔离护栏设置不合理、交通信号配时及相位设置不协调等问题,建立排查台账并及时整改,引导车辆依法文明出行。

6、持续提升交通信号机智能化程度,安装使用精准的流量评估系统,广泛采集交通流量、排队长度等参数,实时调试自适应绿波协调控制平台,优化交通信号联网控制,实现主干道绿波配时更精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四)交通志愿大劝导

7、在市区各主要路口,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志愿者、驾校学员和记满12分培训学员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劝阻非机动车和行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8、充分利用媒体曝光等有效手段,加大对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非机动车逆行、驶入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曝光力度,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引导交通参与者养成文明出行习惯。

(一)加强组织领导。支队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由市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刘占军任组长,支队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城区执勤大队、开发区大队、东昌府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支队长胡全仓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调度、考核等工作,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密切协调配合。要按照方案要求,各单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深入重点路段开展路面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在创城测评验收阶段,各县(市)区大队抽调精干力量参加执勤,共同做好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坚持领导带头、分工包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负责同志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攻坚战目标的高标准实现。

(四)加强信息报送。建立畅通的信息联系机制,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要及时汇总攻坚战工作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信息统计报送,认真总结阶段性经验做法和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收集相关数据。

交通整治方案

7月份以来,我区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上升幅度超过50%,受伤人数同比上升近40%,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较为严峻。当前暑期、汛期、假期“三期”叠加,为深刻汲取江津、綦江、奉节3起较大事故和g50高速公路渝北段租赁大客车自燃事件事故教训,按照“8.2”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视频会议和“8.5”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视频会议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10日,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聚焦农村道路,通过源头严管、路面执法、酒驾醉驾、治乱疏堵、隐患清剿、责任落实、宣传教育“七个整治”,排查治理一批人、车、路等源头隐患,严厉打击一批“三超一疲劳”、酒驾等肇事肇祸的交通违法,依法查处一批不履行主体责任、存在严重问题隐患的企业及责任人,精心开展一系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实现“零死亡”的工作目标。

在区道安办指导下,成立由党委委员、政法书记、副镇长陈久全任组长,金龙派出所所长张军、镇应急办主任简卫华任副组长,镇教管中心、市监所、规环办、交通办、综合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简卫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

(一)强化路面执法整治。

整治重点:1.客车、面包车、校车超员,三轮车(电瓶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2.摩托车超员、不戴头盔;3.驾驶人的酒驾违法。

整治目标:1.现场查处客车、面包车的违法同比上升10%;2.现场查处三轮车(电瓶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拖拉机违法同比上升5%;3.现场查处摩托车违法同比上升10%;4.查处酒驾违法同比上升5%;5.零死亡。

整治措施:1.镇“6+5支力量”要进一步强化上路履职,派出所每周驻劝导站不少于1次执法。2.镇道安办、金龙派出所夏季要组织力量在周末、节假日开展动态执法,扩大乡村道路管控面。

(二)强化酒驾醉驾整治。

整治重点:私家车、摩托车、面包车等车型酒驾违法。

整治目标:1.酒驾事故起数较2019年同期下降15%;2.酒驾事故死亡保持为零。

整治措施:1.金龙派出所、公巡队要加大重点时段酒驾醉驾查处力度。2.突出全区、全市、全国集中统一行动,按照区道安办调度,每10天开展不少于2次集中整治,提升严管高压势态。3.落实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信息通报制度,对涉及酒驾的`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公安干警,严格身份核查、信息采集、情况上报和通报纪委4项机制。

整治重点:1.推进临水临崖临高坎隐患、事故多发点段治理;2.“新改扩”道路、农村自建道路、施工道路、田间道路、城区易积水道路排查治理;3.推进平交路口、穿村过镇路段隐患治理。

整治目标:1.临水临崖临高坎隐患治理达100%,事故多发点段治理率达100%;2.治理完成平交路口隐患。

整治措施:1.镇交通办、规环办、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要全面推进临水临崖临高坎路段护栏安装,未安装的全部落实临防措施;事故多发点段全部治理。2.镇交通办、规环办、农业服务中心,对“新改扩”道路、农村自建道路、施工道路、田间道路、夏季汛期道路隐患、场镇易积水道路以及公路长下坡、桥梁开展一次地毯式的摸排,并登记造册、加强督促治理。特别是对未投入使用、正在改扩建的道路,要加强监管,严防发生事故。3.镇交通办要采取安装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治理公路平交路口、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

(四)强化责任追究整治。

整治重点:以事故多发的运输企业、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安全管理人。

整治目标:惩治一批、打击一批、处罚一批不履行职责的企业相关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和驾驶人刑事责任。

整治措施:1.对交通事故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依法追究肇事驾驶人和企业相关负责人、控制人、管理人的刑事责任,责任追究率达100%。2.对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叠加处罚、顶格处罚,处罚率达100%。

(五)强化宣传警示整治。

警示重点:围绕“百日整治行动”,曝光典型的违法及事故案例,警示源头及运输企业、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安全管理人以及交通参与者。

警示目标:震慑警示客货运企业、租赁客运企业、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安全管理人达100%;社会面交通安全宣传全覆盖。

工作措施:镇道安办、文化服务中心要发挥“农村大喇叭”作用,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组建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并在辖区30%以上的行政村至少设置一处固定式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并及时更新内容。

(一)抓好组织推进。要将“百日整治行动”与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起来一并推进。各村、社区和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属事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精心安排部署,定期研究推进,切实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落地,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分析研判。针对今年事故、违法情况,镇道安办、金龙派出所等要充分利用大数据,分类分析研判农村道路的安全形势,把握本地事故规律特点,聚焦风险隐患,盯紧关键环节,提高整治效能。

(三)强化安全防护。各单位要加强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培训,配齐防护装备,严防发生执勤执法安全事故。同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执勤执法防疫工作要求,防止感染风险,保护执勤执法人员健康。

(四)强化执法规范。各执勤执法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新《行政处罚法》要求,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宽严相济执法原则,严格按照清单实行一般违法首次警告、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和常见违法先行提醒,注重人性化执法和说理执法,坚决杜绝过度执法、粗暴执法、逐利执法。

(五)强化督导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落实专人围绕整治行动中工作推进、问题整改、责任落实等重点环节,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督导检查。各单位要落实属地属事责任,加强对措施落实的自查自纠。对因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发生较大以上或影响恶劣道路交通事故的,将依法依纪严格倒查问责。

交通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城市道路畅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南充市市辖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南城管委〔20xx〕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城区摩托车、电动两轮车违规加装遮阳伞(雨棚)、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整治,无牌无证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得到有效遏制,车辆通行秩序明显好转,机动车违停现象明显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一)整治摩托车、电动两轮车违法行为。大力整治摩托车、电动两轮车违规加装遮阳伞(雨棚)、闯红灯、上高架桥、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实行机非隔离,严禁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

(二)整治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大力整治电动三、四轮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置违规生产、销售电动三、四轮车行为。

(三)整治“停车乱象”。依法顶格处罚各类违法停车行为,加大违停车辆拖移力度,规范共享车辆的停车管理,理顺街面停车秩序。

(四)整治停车场所挪用问题。对地下停车场权属进行精准认定,挪作他用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从严从重处罚;通过停车收费价格杠杆调节,提高停车设施的利用效率。

(五)整治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加强文明劝导,纠正行人横穿道路、闯红灯、翻越护栏、踩踏绿化带等违法行为。

(一)准备阶段(20xx年7月10日前)

摸清基本情况,细化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开展风险研判,提前精准化解。

(二)实施阶段(20xx年10月30日前)

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推进,依法依规、稳妥有序”的原则,统筹开展“五大专项整治”行动。

(三)巩固阶段(20xx年11月1日起)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对嘉陵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嘉陵城区道路交通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制度化、常态化,防止出现反弹。

(二)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核查生产领域电动车是否符合生产和销售许可,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牵头负责电动车、摩托车路面违法和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完善各类交通信号,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处理突发事件。

(四)区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非机动车道的改建和新增停车场的建设工作。

(五)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规范共享车辆投放企业的日常监管和准入管理工作;加强出租车、公交车等营运企业日常监管。

(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对电动车销售企业摸底排查,严禁销售未依法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车,打击虚假宣传;对销售未列入工信部目录《公告》的电动车企业以及未经工信部许可擅自生产、改装和非法拼装电动车的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公共停车场收费行为进行严格监管。

(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停车场挪用、擅自改变用途的整治工作;配合交警三大队做好城区机动车静态停放收费管理工作。

(八)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整治和维稳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以及机动车非法占道摆摊设点、堆放物品等行为;协助交警三大队对电动车、摩托车路面违法乱停乱放整治工作。

(九)其他相关部门:司法、财政、信访、残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本次整治行动的实施和保障工作。

(一)缓解停车供需矛盾。充分利用城市空闲用地和空闲道路空间,因地制宜、科学布局,设置占道停车泊位。提倡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停车位有冗余的小区向社会提供停车服务。按照公共停车有偿使用的原则,全面启动公共停车位的收费工作。

(二)保障道路通行功能。按照“人车分离、机非分离”的原则,完善道路通行功能,科学规范设置相关交通标志、标线和道路隔离设施,明确非机动车通行空间和交通信号,确保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严厉查处非法占道摆摊设点、堆放物件等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行为。

(三)健全维稳处置机制。全面排查、及时化解整治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把矛盾化解在属地;对家庭困难、符合条件的三、四轮车车主,落实有关帮扶政策,切实解决实际困难。

(一)深化思想认识。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以对人民、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全面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重拳整治城市交通乱象。

(二)精心组织实施。按照“属地负责、行业主管”的原则区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协同作战;属地街道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把工作任务分解细化,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按照“联合执法、依法查处”的原则,加强街面巡查管控,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三)规范信息报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和报送工作,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7月10日前,报送准备阶段的工作情况;7月11日起,整治工作信息实行日报制,当日下午16:00前报送当日整治情况(联系人:罗丽;邮箱:xxx;联系电话:xxxx)。

(四)严格督查考核。区城管委将交通管理专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城市管理必须考核内容之一,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推进有力、治理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逾期未完成阶段整治任务的,予以问责处理。

校园周边交通整治方案

(一)加强宣传,在短期内达到在校生家长户户知晓。学校教师要充分利用学生家长群及时向全体家长宣传交通安全意识,做到家长不违章,要向全体学生宣传,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不搭违章车。各村要在辖区内张贴宣传画报,横幅等,要在学校路线设置警示标志。各村要利用干部会议,农民夜校,群众大会,微信群等平台大力宣传。

(二)加强上学放学时间学校路段交通管理。学校要安排专岗老师,派出所要安排专岗警察,各村要安排专岗劝导员共同维护交通秩序。

(三)在学校路段设置禁停、慢行、禁鸣等提示牌。加强对违反车辆的'实时处罚。

(四)加强督导,长期坚持。

(一)学校加强对教师、学生及家长的宣传与教育;安排上学及放学时段交通值班教师,协助交通警察维护好上放学期间交通秩序;负责维护好校园内交通秩序,确保校园内交通安全。

(二)派出所负责校园路段交通秩序维护;安排专岗人员,在上放学时段现场维持秩序;设置道路禁停等标志;及时处罚违反车辆及人员;建立处罚台账。

(三)各村负责村内校园路段交通劝导;安排专岗人员,在上放学时段协助交通警察维护学校路段交通秩序;负责辖区内交通安全宣传;建立相关劝导台账。

(四)交管办负责全乡学校交通安全劝导安排及督查;负责全乡主要干道及场镇宣传;协助交通警察维护乡内及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完善相关制度;设置相关标示;建立相关台账。

校园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学生(幼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校车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规范我街道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预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决定自1月23日起对全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专项整治,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工负责,规范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切实预防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全街道学生(幼儿)生命安全,维护全市教育的和谐稳定。

从20xx年1月23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开展全街道学生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为目标,通过学生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改善学生交通环境,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通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违规接送学生车辆得到有效整治,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运行线路安全隐患得到排除,预防涉及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严肃查处违规接送学生行为,整改校车运行线路安全隐患,改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环境。

(一)违规接送学生(幼儿)车辆。

1.集中用于接送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幼儿)上下学,未使用符合国家校车安全标准并取得校车车标牌的车辆。

2.家长使用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等或捎带接送别人孩子上下学车辆。

(二)专用校车运行线路安全隐患。

1.校车运行路线存在的路面、危桥、集市等安全隐患。

2.校车运行线路重点路口、急弯、陡坡、水塘等警示牌,重点路口警示灯等。

1.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警示标志、警示灯、减速带、禁停设施。

2.对学校放学时段周边交通拥挤路段进行交通疏导。

(一)安监办:

1.组织对校车线路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检查,限期整改。

2.组织开展学生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

3.对重型矿车使用单位进行安全检查,要求避开学生上下学时段通行。

(二)派出所:

1.对学校提报或路面巡查发现及群众举报的违规接送学生车辆及非法重型改装矿车进行严肃处理并上报。

2.对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及校车运行线警示标志、警示灯、减速带、禁停设施需求及时上报。

3.对城区学校放学时段周边交通拥挤路段安排警力执勤、巡查、疏导交通。

4.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组织警力加大学生上下学时段巡查,对出现或根据举报发现的违规接送学生车辆,建立信息台帐并及时上报。

(三)交通公路养护站。

2.按道路权属,对校车运行线路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四)文明办。

1.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营造宣传声势。

2.制定并发放《关注校车安全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3.督促学校及幼儿园建立健全各类工作台帐。

(五)学校及幼儿园。

1.各中(小)学校校长、各中心幼儿园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校车安全管理全面负责,明确校车管理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人员名单要上墙;设立校车安全检查记录、行车记录、车辆安全交接记录等相关台帐,定期检查校车安全运行情况,定期排查校车运行路线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

3.做好各类应急预案,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及校车安全演练活动,一年不少于4次。发放校车交通安全手册,提醒广大学生乘坐校车安全注意事项。

4.各中(小)学校、各幼儿园要组织学生所在班级、家长共同摸排是否乘坐“非法校车”,由学校、班级、家长同时出具书面签字说明,并建立学生乘坐车辆情况台帐。要对学生及幼儿接送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检查并登记备案,对违规接送车辆责令停止接送学生并下达告知书,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学生上下学的乘车安全问题。

5.建立月报制度,每月向文明办提报校车运行线路安全隐患整改计划和进度,对道路隐患进行编号,责任到人。

6.每季度对校车运行线路、学校及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情况进行摸排统计,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7.街道与各中(小)学校及各幼儿园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街道各留存一份。同时,各学校及幼儿园要与班级、家长、学生、司机层层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学生交通安全不仅关系到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而且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工作要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人大常委会主任、办事处分管副主任、党工委宣统委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及学校幼儿园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强领导。

(二)加强督导,强化责任。强化对专项整治的督导检查,街道将组织有关部门于2月份对各学校及幼儿园检查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未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进行安全维护或未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责令进行改正。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接送学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标本兼治,确保实效。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有关部门要以学生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建立和完善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在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形成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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