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看书的我小学生爱看书的我大全(13篇)

时间:2023-12-05 06:06:35 作者:MJ笔神

优秀作文是在独特的情感表达和真实的情感体验中展现出作者的内心世界的作文。希望大家能够通过阅读这些优秀作文,不断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和思维能力,创作出更出色的作品。

小学生作文爱看书的气

我是一个文静的小女孩,眉清目秀,透着一股书卷气。

我爱看书,缘于爸爸酷爱看书。吃饭,他必定一碗一书,边吃边看;睡前,举一本书,往床上一躺。有这么一个“书痴”爸爸,我怎能不迷上读书?可他不让看,我就瞅准机会“偷读”。

星期假日,一看爸爸离开家,我就溜进他的房间,趴到床上,腿耷拉在床沿,翻开枕旁的`书“过把瘾”。看着看着就入了迷,忘了一切。一下觉醒,“哎呦”手臂又酸又麻,失去知觉,“不得了!作业还没做呢!”赶紧将书叠到原来的页码,依原样放回,再去写作业。

五年级的时候,我的学桌面正中有一道宽缝,天助我也!老师讲课,我悄悄一手伸进位肚持书;一手捏着笔,看似“凝思书写”,实则垂眼“隔缝偷读”,自得其乐,读了好久。终于有一天语文课,正当我如痴如醉地畅读,忽然,一只手伸进我的位肚,我一抬头,“妈呀!”语文老师!我顿时魂飞魄散,下面的事自然可想而知了。

我爱“偷读”,其实我更渴望大大方方“悦读”。

小学生作文爱看书的气

我的同学叫卢禹希。她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可爱的粉色眼镜,一张瓜子脸,像娃娃一样可爱。

她可爱看书了。她无论拿起什么书,都可以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走路时他看,我叫她别看了,她口头上会答应我,可是,每次她把书合拢,手却夹在她看到的那一页,在我不注意时,她又悄悄地看起来。被我看见了,我一定会严肃认真地提醒她:“走路不要看书,走路看书会伤眼睛的!”她说:“没关系嘛!反正我也近视了!”我心想:哎!书呆子也不要这么呆吧!真是无药可救了啊!

因为我们良好的表现,英语老师常常会奖励我们在晚自习时看一场精彩的英文电影,大家欢呼雀跃。

光线暗暗幽幽的,大家一边看电影,一边在兴奋地交流。可是,卢禹希竟然躲在那个没有人注意的角落里静静地看书。我心想:no!这一次真的很伤眼睛啊!作为她的朋友,我必须告诉她呀!我好心提醒她,她却说:“你不要多管闲事儿了行嘛!”我小声地回答一声:“噢!”真拿她没办法!

体育课上,上完新课了,老师说:“解散!自由活动。”她会立马拿起书冲到阴凉的地方,头都不抬地看起来。看着她这么急切的样子,我对佘筱冉说:“也没必要这么快吧!”不过,我打心底里欣赏她,佩服她,真希望我也能像她这样爱上阅读就好了。

这就是我的同学,爱看书的同学——卢禹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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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大又圆的眼睛,一边长一边短的睫毛,耳朵小小的,鼻子也是小小的。美中不足的是,脸上戴着一副紫色方框的眼镜。你猜这个人是谁?呵呵,没错,这就是我——胡胤琪。

我为什么要戴眼镜呢?可能是因为我太爱看书的原因吧。我特别特别爱看书,只要一有时间,就会看个不停。

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柳林风声》的书,我很喜欢,就把书带到学校去看。下课的时候,我又拿出书看。正当我看得入迷时,季钰镕走过来,把我的书拎了起来,“胡胤琪,你要和我去玩吗?”

“哦。”我不想去,便说,“你先去吧,我要找一个东西。”

“没问题!”

等季钰镕走出去后,我又看了起来。

这就是我,一个嗜书如命的我。

作者|胡胤琪。

公众号:慢慢写作坊。

一个爱看书的我小学生作文

叮叮叮!伴随着发圈上小铃铛清脆的碰撞声,一个陌生的小女孩向你走来。你好,能向我介绍你吗?ok!

小巧的个子,秀美的五官。一双灵气的眼睛会和人对话,笑起来时就生动地眯成一条缝,从那缝里飞出一串串开心的音符,双颊上两个可爱的酒窝里随即填满了快乐的气息,挺直的鼻子下那张小巧的嘴巴在一张一合间迫不及待的奔涌出别人应接不暇的成群汉字,嘴小话多的这个人就是我。

我的名字叫周容敬。小时候,我不喜欢这个名字,但当我知道这个名字的含义时我就改变了主意。爸爸说我的名字出自古代的《四书》里的《中庸》,也就是“齐庄中正足以为容,宽欲温柔足以为敬”。我知道爸爸妈妈期望我成为一个正直、聪明、温柔、宽容的人,现在我不仅非常喜欢这个名字,还经常用名字规范自己的行为。我真为自己拥有这样一个好名字感到暗暗高兴呢!

一个爱看书的我小学生作文

有人喜欢吃西瓜,有人喜欢小金鱼,还有人喜欢游泳,而我却喜欢看书,小学生作文我爱看书。

我看见姐姐看书看得津津有味,我也拿起一本漫画蹲在一个大箱子里边,不一会儿,我看得入迷了。从这以后,我和书成为了不可分割的好朋友。

还有一次,妈妈带我去外婆家,我拿了一本书,我被书里的情节吸引住了。到站了,别人都陆续的下车了,我呆在那儿一动也不动,于是妈妈把我拉了下来。当我把书看完,就迷迷糊糊的,不知道自己到哪儿了。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常常都这样。妈妈说:“你真是一个书迷啊!”

一个爱看书的我小学生作文

我爱看书,是书本给了我很多知识,是书本给了我广阔的视野。不管是小说书还是百科书或是科教书,我都会把他们好好读几遍,为的就是把他们牢牢地记在心里。

小时候,我非常喜欢听故事,一天到晚缠着爸爸妈妈讲故事,讲得他们都不耐烦了。后来,我认识了很多字,爸爸妈妈就不肯给我讲了,他们让我自己去看。慢慢地我就能看懂了,我发现看书对我很有益,我学会了很多东西,所以我爱上了看书。

从幼儿园中班开始,家里订了很多杂志,每个寒暑假妈妈都会带我去新华书店买很多书,回家后我就津津有味地看,这样日积月累,我看过的书已经不计其数。我喜欢《女生贾梅》里贾梅的善良,我喜欢《淘气包马小跳》里马小跳的顽皮,我喜欢《绿野仙踪》里多萝西的勇敢,我喜欢《八十天环游地球》里霍格的自信……但是我最喜欢看的.还是《三国演义》,诸葛亮的聪明,刘备的忠厚,赵云的忠诚,鲁肃的老实,尤其是书里的计谋,虽然很多用的都是兵书里的同一条计策,但是每一次都用得很巧妙,让人惊叹不已。它们被一条条地灌进我的脑海,时常在我的脑海里浮现。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要沿着阶梯一级一级地走上去,最后到达顶峰。

我爱看书

我是一个瘦小的女孩,虽然我个子不高,可我读过的书可不比别人少哦!在家中,爸爸、妈妈都叫我“小书虫”,我只要一拿起书,就会沉浸在书的海洋中,正因为我对书这样地着迷,而引发了许多小笑话。

有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地读书,突然,妈妈叫我吃饭,于是,我捧着书一边看一边走到位子上面,开始吃饭了,但我的眼睛还是没有离开书本,刚开始,我想喝点汤,大概是看书看得太入迷,我竟然用勺子在桌面上挖了一下,而后送到嘴里,又空咽了下去,爸爸妈妈看了,都捧腹大笑,问我哪根筋搭错了,我当时也不知他们在笑些什么东西(嘻嘻,我当时也没有察觉到我的勺子里没有东西哦!)。

读书也给我带来了许多益处,每当读完一本书,我都积累了许多知识。现在我的作文进步了,这全是书的功劳呢!!

我爱看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先生所说的,我也是最喜欢这句格言。

我自学会识字后,一有空就往书堆里钻去。我看过许多名著,如:《西游记》|、《鬼吹灯》、《三国演义》、《水浒传》等等。我小小的书柜里放着一行行有趣的书,就像春游时我们排的挨挨挤挤的队伍。

平时我无所事事的时候,我就拿起好书来看。只要我肯上一本好书,周围的一切都不在我眼里,我就像去了一个荒芜人烟的大沙漠,只有我一个孤零零的人。别人在叫我,我也随便“嗯”地说一声。等我看满足放下书的时候,别人都在哈哈大笑,可我什么也不知道。

最近,我发现有了一本好书。于是我整天吵着妈妈给我买那本书。有一天放学回家后,我叫妈妈给我买那本书。而妈妈却当什么也没有听见,我气得火冒三丈。这时,我爆发出排山倒海的响声说:“妈妈,带我去书店买书。”妈妈慢条斯理地说:“等一下不行吗?改天再买也无所谓啦。”我立刻反驳妈妈说:“那怎么行,那本书可是我最喜欢看的。”无论如何,妈妈还是像一只蜗牛一样在那里做自己的活。我顿时火气冲天,说:“妈妈,我自己走先了。”就在那一刻,妈妈急忙把手中的活放了下来,拿着手提包追上了我。

在书店里,我急忙寻找着我要买的那本书,终于在一个角落找到了。在回家的路上,我一边看一边走,一不小心撞上了同行的路人。妈妈见了无可奈何地说:“你呀,少看一分钟行吗?”我说:“饭可一日不吃,觉可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

俗话说的好,一本好书就是一座宝藏,一篇文章就是一盏明亮的灯,生活中缺了它,必有缺陷。。

爱看书的我

我今年刚满9岁,是一个不爱读却异常喜欢看书的男孩。

我的书多得数不胜数:书柜屉子放满了,方桌上随意摆几本新买的书,有时打扫卫生还会从桌缝里捡起几本看过的书呢!一到书店,我就随便抽出一本仔细欣赏,在那看一整天也不觉得饿,直到店主关门我才醒悟。如果碰上几本好书我会立即购买,要是因为钱不够或别人先买了,我都会非常惋惜。买到渴望已久的书心里又乐滋滋的,一回家就津津有味地翻看,仿佛自己钻进了书的境界。到目前,我已经看完了四大名着和绝大部分史书。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我给大家讲一个看书的小插曲吧。昨天是我和妈妈到达武汉的第二天,妈妈把我送到武汉广场六楼图书城选书。她很累,坐在墙角边的柜沿上等我,我就站着慢慢选。过了几个小时,妈妈休息好了,提醒我该下楼吃晚饭,还问我书选好了吗?我指指这本,又指指那本,真想把图书城搬到我家,但是想着要回建始还是少带点行李吧。最终我选定了一本《三毛新生记》。妈妈笑着说:“人越大就越懂事了!”

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又渐渐懂事的小男孩。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要多读书,多看书,向丁卉姐姐学习,做家族的骄傲!

我爱看书

我眼睛小小的,我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我最喜欢看书了,《西游记》我喜欢,《草叶上的歌》我也喜欢,《一千零一夜》我更喜欢。

有一次,我正在看妈妈给我买的《动脑筋爷爷讲故事》,我看得津津有味。忽然,停电了,我马上拿来手电筒继续看起书来,过了一会儿,妈妈跑到我身边拿走我的手电筒说:“小笨蛋,电己经来了。”我向妈妈做了一个鬼脸,惹得妈妈哈哈大笑。

我有一个缺点就是太马虎,总是把字写错字了。有一次考试时,妈妈叫我别把字写错了,老师也叫我别写错字,我都答应说:“知道了,知道了。”考完试老师问我:“你有没有写错字。”我开心地说:“没有,我一定能得一百分。”可是,考卷一发下来,我只考了九十二分啊!都是马虎惹的祸。

我爱看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智慧的钥匙。与一本好书结成朋友,就等于与一位品德高尚的人谈话。书的益处真是说不完,道不尽。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从小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只要一天不看书我就浑身不舒服。有一次,我玩到深夜才回家,还没跨进家门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地直奔书籍。妈妈怕我晚睡明天上学无精打采所以不给我看书,无论妈妈怎么劝我,都打消不了我读书的念头,但是在妈妈的连拉带扯下我还是乖乖地上了床。半夜,我爬起来急忙捧起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放过。

“吱—”门突然被打开,我下意识发现妈妈来了,我赶紧把书藏好装作睡熟了的样子,妈妈一离开我就又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但是妈妈的'“千里眼”和“顺风耳”并没有察觉不对劲,丝毫相信我正在乖乖“睡觉”。当第二天我顶着一对“熊猫眼”上学时,妈妈哭笑不得,似笑非笑地说:“你真是看书看到走火入魔了!”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是心灵的良药,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可以寻找这位好医生。还有一次,我因为受了委屈心里很难受就独自躲在角落里默默地哭泣。这时,我想到了心灵的良药——书籍,开始我还没有心情进入书的海洋,慢慢地,我的心情开始平复下来,回过头来想,我确实做得不够好,并下定决心主动道歉。

书,带我们走向正确、成功的道路,是我们精神上必不可少的粮食。它就像我们的一位形影不离的朋友。

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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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看书的我

长着乌黑的长发,弯弯的眉毛,一双种种有神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一张能说会道的嘴,白暂又修长的手,性格乐观--这就是我。我度过了12个春秋,在这个家庭里快乐的成长。

在我成长的故事里,有许多温暖的记忆,记得有一件事让我记忆犹新。记得我10岁时,家里新来了一位“成员”--书架。我喜欢这个东西,天天都围着它转,因为我买了许多课外书,所以我一有时间就来到我的书架前,津津有味的看。记得有一次周末,我和妈妈乘公交车去新华书店买书,下了车,我匆匆忙忙的进去,等我逛了都一会儿时,妈妈才慢慢的来到了我身边。我这时便拉着妈妈的手就上了二楼,二楼是儿童读物,我来到一个个书架前,好奇的翻一翻,这时,我看到对面书架的一本书:“咦?这是什么书?”我好奇的问。妈妈看了看,跟我说:“这本书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着作。”听了这句话,我心中有了一个个大问号,便问:“海伦凯勒是谁呢?”,妈妈笑了笑对我说:“她是美国人,是一位盲聋哑人,也是一位残障教育家。”“啊?那她是怎样生活的呢?”我惊讶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呵呵,她虽然这么不幸,但是她凭着自己的努力,不放过一个可以学习的机会,最后还考上了哈佛大学。”听完这句话,我的好奇之心油然而生。于是,我便买下了这本书。回家以后,我便认真的看了起来。通过这本书的学习,我吸取了很多的知识。从而养成了爱看书,爱学习的好习惯。

“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这两句话,写的就是书籍和学习的重要。正是因为这次买书的经历,我认识到,书就是“知识的海洋”,我要从“知识的海洋”当中遨游。

我爱看书

我的名字叫何家嘉,是一个刚刚迈入中学大门的初一新生。鄙人相貌平平:一头乌黑的短发;圆圆的脸上镶嵌着一双不大但炯炯有神的眼睛;眼睛下面是又大又圆的鼻子,让人联想起小丑;鼻子下面是我那张能说会道的嘴。

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从小到大,书陪伴我度过了许多“快乐时光”。妈妈常说,我只要一拿起书来,天塌下来都不知道。

记得有一次,妈妈让我帮她去买一袋盐。我刚来到超市门口,就发现有一个书摊,我凑近书摊,拿起一本书翻了翻。我马上两眼发光,早就把妈妈的吩咐抛到九霄云外,恨不得把所有的书都买下来。突然,我眼睛一亮,发现有一本《淘气包马小跳》。我喜上眉梢,一看,正是上次没看完那本。作者把主人公“马小跳”写得栩栩如生,还不时插上几句幽默的语言,逗得我哈哈大笑。

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忽然感觉后面有人,我慢慢的向后转去,发觉原来是妈妈。只见她没好气的问:“你在这儿干什么?怎么不快回家?还有,我叫你买的盐呢?”“盐啊……我……我……没买。”我支支吾吾地说,“我……我在看书,这本书太……太好看了。”“书!书!书!又是书!”妈妈一听这话就来气了,“家里那么多书还不够你看!回家!”没办法,我只好依依不舍得放下书跟着妈妈回家了。

唉!就为了看书,我没少挨骂,可是每次看到书,我就“好了伤疤,忘了疼”,依旧捧着书乐此不疲地看着。我可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迷”

不久前,我家来了一个“先生”。它的毛很黑很黑,它的尾巴常常卷起来像一个小黑圈,它那黑珍珠大小的眼睛,它的脚印一朵朵梅花,它的牙齿尖尖的,像一座座小山,它睡觉的时候,耳朵紧贴着地上。

我跟它相处得很好。每当我回到家时,每当我回到家时,它都会跑过来围着我又是蹦又是跳。只要看见我,它就紧紧地跟着我。不管我走到哪里,它都会跟着到哪里。有时,它跟我闹着玩,突然蹿到我跟前,吓我一大跳;有时它紧紧地抱着我的腿,眼睛盯着我,还会用鼻子嗅我的腿,直到我把它抱在怀里,抚摸它那一身柔软的毛,它才安静下来。有时,它抬起头,想来舔我的脸。当我把它放在地上,它总是先在我周围蹦来跳去,然后跳到椅子上两条前腿趴着,目不转睛地看着我;黑色的尾巴摇来摆去。

劲的时候,我一用力把玻璃球蹦到别处去了,我就开始找,桌子下面、沙发下面半天也没找到。我正着急的时候,小狗叫了一声:“汪”!我向小狗那里跑去,见小狗面前有一个玻璃球,我想这一定是小狗找到的。我真高兴,抚摸着它缎子似的皮毛。小狗真懂事。

我爱我家的小狗,它是我的好伙伴。

梅花。

梅花,是极平凡的。

有人赞叹波澜壮阔的大海,有人欣赏广阔无边的天空,有人称赞耸入云霄的树木,也有人感慨琳琅满目的特产。而我,却喜欢这默默无闻的梅花。

梅花不及牡丹的国色天香,月季的娇艳浮华,玫瑰的姹紫嫣红,荷花的高贵典雅。但是,我却更喜欢这凌霜傲雪的梅花。

“梅花香自苦寒来”,吹拂梅花的是凛冽的寒风;照耀梅花的是寒冬的残阳;滋润梅花的是残雪的雨露。但屹立在山顶的梅花又是那样的芳香馥郁,雍容典雅。

想着想着,一股对梅花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生活处处有语文。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在课堂上,我们学到了许多的语文知识;课堂外、生活中,我们学习、实践、创造,更加认识到语文对社会文化的重要性,更加感受到学语文、用语文的乐趣。我们可以通过查字典来学习语文,可以通过阅读书报来学习语文,可以通过游历山川,欣赏风景名胜来学习语文,也可以通过用普通话与别人交流来学习语文……总之,要学习语文的途径有很多,而生活中的语文知识要远远比课堂上所了解得多。

记得有一次,我们一家人去shopping,我无意中看到一家服装店上写着“衣衣”不舍,看后我便想:依依不舍的一不是依然的一吗?为什么变成了衣服的衣。于是我便对爸爸说:“瞧,服装店的招牌中出现了一个错别字,‘依’破天荒的写成了‘衣’,今天我可真是大开眼界。”语音刚落,爸爸和妈妈不约而同地笑起来!我原以为一家人肯定心灵相通,没想到是聪明的爸妈在“取笑”我噢!爸爸说:“你理解错了,服装店的招牌上并没有写错别字,它是一句隐含两意的有趣语言,可有新意了。没你想的那么劣质可笑,看来你还得多学学呀!”

爸爸这句语重心长的话使我对语文似乎有了一些全新的认识。特别是生活中的语文,那些幽默的语句常常能画龙点睛的体现出语文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和实用性。如“我们的名声是吹出来的”(电风扇广告)。“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为了保护您的心灵,请给窗户装上玻璃吧!”(眼镜广告)等等。这些诙谐风趣,使人一听便有吸引力的问句都源于语文。这样不但使广告有号召力,也使许多人记住了它。世界因为有了语文而精彩,人类因为有了语言而快乐。人类离不开语文。让我们来努力学好这奇妙的语文吧,让它永远出现在神州大地上,让它永远发扬光大!

生活处处有语文!

我美丽因为我有爱心。

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儿,个子高高的,一头乌黑发亮的短发,一双深邃而又明亮的眼睛,活泼、开朗是我的性格之一,我是谁呢?很好记得名字—何家嘉!

我长得并不是很出众,但心灵美是最重要的,虽然我没有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但我有爱心!

在大街上,随处可见街头乞讨的人,他们大多数身体残疾,穿着破旧不堪的衣服,眼神里露出悲伤、痛苦和绝望,可怜巴巴地端着残缺不齐的破碗,来沿街乞讨。有一天,妈妈带我上街买衣服,突然看见前方有为老奶奶,就连忙走近,只见那位老奶奶衣着破乱,赤脚跪在地上,双手已布满老茧,脸上饱经沧桑的皱纹已数不清,凌乱不整的银发,一滴滴的眼泪从眼睛里掉落下来,眼神已变得暗淡无光,只有人在那不停地哭泣,我停留在那里一动不动,妈妈拉了我一下,附在我耳边,轻声说:“这是骗人的,走吧!”我放开了妈妈的手,从口袋里拿出5元钱,放到了老奶奶的碗里,她的脸上立刻露出“久违”的笑容,并向我说了声“谢谢”我心满意足的走了,路上,我告诉妈妈:“他们不劳而获,这不对,可老奶奶上了年纪也不容易,我们难道不该做个有爱心的人帮她一把吗?”妈妈听后摸着我的头欣慰的笑了!

美丽,不注重外表,内心美才是真正的美!但是二者都有,当然更好,不过不要太过于打扮自己,有时刻意的打扮会自己变得更加丑陋,自然才是美!

我美丽,因为我有爱心!让爱心永远持久下去吧!

爱在身边。

爱,无处不在,只是我们有没有发现它。爱,使我们快乐;爱,使我们感受到人间带给我们的温暖;爱,鼓励着我们。

小暑时节,酷热难耐,太阳光线不仅日渐刺眼,还将大地烤得跟蒸笼似的,每天汗流浃背的体验真是难受,不要说中午,连晚上的气温也足有三十度以上,能安稳地睡觉真是一种奢望和享受。终于,客厅里休息了大半年的空调又重新上岗了。晚上睡觉前,我们一家三口毫不犹豫地拿了床上的竹席,请它“躺”在客厅的地板上,然后我们再躺倒竹席上,裹上薄毯,伴着清凉入梦。

但是,竹席宽度毕竟有限,而我们一家三口中有两位重量级人物(主要是老爸老妈),无奈,只好常常紧缩身体,笔直而卧,不能随意翻身。可睡前的愿望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熟睡之后的举止往往无法左右,常在一觉醒来之时,我发现自己竟然四仰八叉地“霸占”了大半张竹席,而老妈则极不舒服地蜷缩在竹席的一角,老爸就更“不幸”了,除了头还枕在枕头上,大半个身子都斜在竹席外的地板上,倘若在床上睡,恐怕早就摔在地板上了。我心里不禁小小地惭愧了一下,本来就不大的地盘,老爸老妈为了让我睡得更舒服一点,两人都让出了足够的地方,迁就了我的“无礼”。不好意思的我连忙叫醒他们,让他们挪回“安全地带”。

爱,就在我们身边,如果你们还没发现,就快仔细找找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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