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三项治理自查报告(实用16篇)

时间:2023-12-11 11:46:50 作者:书香墨

自查报告的目的是为了在总结分析工作中的优点和不足的基础上,及时改进和调整工作方向。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成功的自查报告案例,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上的启示和参考。

三项治理自查报告

时间过得真快啊,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存在了许多问题,自查报告也应跟上时间的脚步了。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自查报告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三项治理自查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局“三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严格按照《乾县开展发展环境“三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我县《20xx年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确保了此项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现就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扎实开展,我局成立了开展发展环境“三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针对民政工作业务的特点,我们采取专题会议的形式,使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机关工作人员充分认识“三项整治”活动对加快区域发展、改进机关作风、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让广大干部职工联系实际,对照先进,对照要求,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

在自查自纠阶段,我局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大局出发,通过组织群众评议,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表等多种形式,敞开大门,广泛征求意见,依靠群众查找问题。召开了机关全体人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征求意见会,征求意见26条;召开乡镇民政干部及各类民政服务对象座谈会,征求意见12条。对排查出的问题反复查原因,进行认真的`梳理归类,整理出4条群众反映集中意见,并拿出整改措施。

低保审核不够严格,致使个别不该享受低保的享受了,该享受低保的享受不了。

一是深入基层指导工作不够;

二是在接待群众时,有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态度生、冷、硬的现象;

三是个别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时存在应付的现象。

一是对民政政策、法规公开不够,影响了群众及时反映、解决自己的问题;

三是个别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有时办事群众甚至找不到人,工作效率不高。

一是人少事多的矛盾较为突出,影响了民政职能的有效履行;

二是民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处理事务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作风建设三项治理自查报告

自从开展“五查五治五提升”作风建设集中整治活动以来,我深入领会文件精神,深刻地认识到在教育系统开展作风建设集中政治活动的重要性。作风建设不但是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大举措,也是改善教育发展环境,转变教育系统工作作风的内在要求,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进一步提高了加强行风建设的自觉性,我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自查:

本人长期坚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仙桃市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在平时的保教工作中,我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规范,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幼儿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与每一个幼儿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幼儿,尊重每一个幼儿的人格,努力发现每一个幼儿的闪光点和开发每一个幼儿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幼儿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保教质量。

作为一名教师,我深深体会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将对幼儿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我时刻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遵守社会公德,克服个人主义、注意言行,不讲粗话,以模范对幼儿做出表率。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严于律已,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在工作中,我总是和同事良好合作,谦虚谨慎,尊重同事,虚心向他们学习,共同讨论,探索保教方式方法,推进养成习惯教育。

通过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资料,我深深地体会到“敬业,爱岗,奉献”的内在核心。经自查自纠认为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一、保教理论学习不够透彻,只停留在表象上,没有从实质上深入研究,导致保教过程中出现很多困惑,甚至对某些教育政策的出台持观望的态度。其根源于本人主观上思想怠惰,不思进取,客观上理论修养不够。

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本人虽愿意学习,但学习不够扎实,有时候干脆不学,这样导致知识体系老化,不能与时俱进。其根源于思想僵化。

三、教研力度不够,只注重平时的课堂活动,完成保教任务就可以了,只在本校听听课、评评课,没有把保教经验总结下来,只做井底之蛙,没有走出去学习,究其原因,认为保教任务重,时间少,精力跟不上,懒于动笔写作,积累得相当少。

针对性以上缺点,本人提出整改和努力意见如下:

一、积极参加师德师风的培训活动,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3—6岁儿童发展指南》以及身边的先进的人和事,把时间用在业务钻研上,勤劳苦钻,精益求益。

二、加强专业知识学习,虚心求教,探索保教理论,改进保教方法,提高保教质量。

三、加强本职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团结互助,发扬奉献精神。

总之,为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为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我将努力地使自己形成良好的教师形象,提升自己的师德素养,提升自己的保教水平,为人民的教育事业再作贡献。

三项治理自查报告

我局“三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严格按照《x县开展发展环境“三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我县《20xx年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确保了此项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现就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扎实开展,我局成立了开展发展环境“三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针对民政工作业务的特点,我们采取专题会议的形式,使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机关工作人员充分认识“三项整治”活动对加快区域发展、改进机关作风、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让广大干部职工联系实际,对照先进,对照要求,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

在自查自纠阶段,我局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大局出发,通过组织群众评议,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表等多种形式,敞开大门,广泛征求意见,依靠群众查找问题。召开了机关全体人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征求意见会,征求意见26条;召开乡镇民政干部及各类民政服务对象座谈会,征求意见12条。对排查出的问题反复查原因,进行认真的梳理归类,整理出4条群众反映集中意见,并拿出整改措施。

1、在民政业务工作方面。低保审核不够严格,致使个别不该享受低保的享受了,该享受低保的享受不了。

2、在工作作风方面。一是深入基层指导工作不够;二是在接待群众时,有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态度生、冷、硬的现象;三是个别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时存在应付的现象。

3、在工作效率方面。一是对民政政策、法规公开不够,影响了群众及时反映、解决自己的问题;二是个别工作人员政策法规不熟悉,办理事项不能一次性告之,存在群众办事“多趟跑”的现象;三是个别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有时办事群众甚至找不到人,工作效率不高。

4、自身建设方面。一是人少事多的矛盾较为突出,影响了民政职能的有效履行;二是民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处理事务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1、关于民政业务工作方面问题的整改。

严格低保审查程序,确保应该享受低保的人真正享受低保,不该享受低保的坚决取销。对新申请的低保对象,镇(社区)民政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上门走访、调查核实、三榜公示等制度;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对群众举报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要做到100%的调查核实,调查属实的坚决取消。三是制止出具虚假证明的行为。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通报出具虚假证明单位和人员的情况,建议有关部门对此行为作出严肃处理。

2、关于工作作风方面问题的整改。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强化机关自身建设。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有事向领导请假。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中尽职尽责,办事不推不拖、不滥用权利,接人待事使用文明礼貌语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各类规章制度,经常走村入户调查研究,多听取群众意见,针对反映的问题,拿出解决措施,化解矛盾,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3、关于工作效率方面问题的整改。

(1)限时办结制。在处理各种行政事务过程中,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坚持急件急办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没有时限规定的,将工作落实到人,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2)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办事的同志或群众来访者,第一接触人为首问责任人,是权利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由我来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不是权利范围的,也要帮助联系,帮助督办,一帮到底,让群众满意而去。对不能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对不属于本机关办理的事项,耐心做好解释。

(3)岗位明示制。公务人员上岗时做到岗不离人,统一公示标有单位名称、本人姓名及职位和照片的工作牌。

(4)过失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或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除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外,并与评先选优、提拔任用挂钩。

4、关于自身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干部三项治理自查报告

6月6日,市委召开作风建设“三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贯彻自治区作风建设“三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就“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党政机关干部不作为、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即“三项治理”)进行动员部署。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吴华敏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在全市开展“三项治理”是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民族团结、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全面深化改革,简政放权,促进发展,使哈密市在全疆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保证。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抓好“三项治理”工作,有利于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入持久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利于着眼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争取群众,凝聚人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重大部署,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有利于加快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营造廉洁高效务实的政务环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将“三项治理”置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中去谋划推进,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为哈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会议宣读了“三项治理”工作方案。会上,伊州区纪委、市发改委、民政局有关负责人结合各自实际,就开展好“三项治理”作了交流发言。

各县(区)委主要领导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6月18日,省纪委召开全省视频会,就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全省开展xx年“四项专项整治”及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三项专项治理”进行部署。会议强调,要通过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和“三项专项治理”,不断推动全省各级党员干部作风状况的整体好转和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有效遏制,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果取信于民、惠及于民。

据了解,此次开展的“四项专项整治”分别是:机关内部食堂、培训中心违规公款消费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财务票据突出问题,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专项整治。“三项专项治理”分别是: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县、乡政务服务方面“四风”问题,农村基层“小官巨腐”问题专项治理。

据介绍,这次整治时间为6月至11月,整治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四个环节进行,实行一个工作项目、一个专班推进、一个方案实施、一抓到底。省已经成立了7个工作专班,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

会议强调,专项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原则、动真碰硬,对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允许息事宁人、姑息迁就,决不允许网开一面、下不为例。对于情节轻微的,及时批评教育;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不仅严肃追究直接责任,而且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于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的,要严肃问责,决不姑息。

链接1:专项整治的背景。

在高压态势下,一些“四风”问题躲进了“青纱帐”、穿上了“隐身衣”。有的地方和单位公款吃喝由“地上”转入“地下”,向机关食堂、培训中心转移。以办公用品、会议费等名目套取资金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的问题凸显。党员干部“带彩”娱乐屡纠屡发,以打牌娱乐为名,行利益输送之实。财务票据管理不规范,假事真票、真事假票、假事假票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在农村基层,发案领域呈现扩大趋势,有的是基层领导干部,也有的是普通工作人员,有的发生在实权部门,也有的发生在“清水衙门”;窝案串案较多,有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采取与他人合谋的方式,从事违纪违法活动;腐败手段多样,有的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有的鲸吞集体资金,还有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基层群众对这些问题感受最真切,意见也最大。能不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基层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度和认可度。这次我省部署开展的“四项专项整治”、“三项专项治理”,是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和发生在身边的腐败问题开展的集中整治。

链接2:“四项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责任单位。

1.机关内部食堂、培训中心违规公款消费问题专项整治。主要包括利用机关内部食堂违规超标准吃喝、同城公款吃喝、无公函吃喝、除外事和商务活动外的工作日午餐饮酒、违规发放钱物等问题;利用培训中心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款娱乐、违规发放钱物等问题。责任单位:省监察厅牵头,省机关事务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地税局配合。

2.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专项整治。主要包括超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违规发放职工福利等问题。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牵头,省总工会、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配合。

3.财务票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主要包括在财务支出中票据内容不真实、发票金额不真实、以虚假发票套取现金等违纪违规问题。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牵头,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审计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配合。

4.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专项整治。主要包括在职党员干部工作时间带彩娱乐,与服务对象带彩娱乐,在公共场所带彩娱乐,以及党员干部赌博等问题。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牵头,省监察厅配合。

链接3:“三项专项治理”的内容和责任单位。

1.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

专项治理内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惠农补贴、财政扶贫、农田水利建设与农业饮水安全、农村低保五保、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等资金的问题;资金发放中违规操作、克扣拖延、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的问题;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等。专项治理对象:各地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上述资金的部门、单位。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牵头,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扶贫办配合。

2.县、乡政务服务方面“四风”问题专项治理。

专项治理内容:行政审批事项应进必进、进必授权落实不彻底、不到位以及以备案形式反弹的问题;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生冷硬推、庸懒散拖的问题;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等。专项治理的对象:县、乡两级政务服务机构。责任单位:省政务公开和政务管理办公室牵头,省编办等相关部门配合。

3.农村基层“小官巨腐”问题专项治理。

专项治理内容:基层干部贪污挪用挤占专项资金和索贿受贿的腐败问题,公共资源、资产管理方面的腐败问题,征地拆迁中的腐败问题,基层教育领域的腐败问题,基层医疗领域的腐败问题,执法不公、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对象:县、乡党政机关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村(社区)、农村基层站所(含学校、医院)党员干部,重点是基层站长、所长、校长、院长、村长(村支书及村主任)等“小五长”。责任单位:监察厅牵头,省级相关部门配合。

作风建设三项治理自查报告

我局“三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严格按照《乾县开展发展环境“三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我县《20xx年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确保了此项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现就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扎实开展,我局成立了开展发展环境“三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针对民政工作业务的特点,我们采取专题会议的形式,使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机关工作人员充分认识“三项整治”活动对加快区域发展、改进机关作风、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让广大干部职工联系实际,对照先进,对照要求,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

在自查自纠阶段,我局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大局出发,通过组织群众评议,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表等多种形式,敞开大门,广泛征求意见,依靠群众查找问题。召开了机关全体人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征求意见会,征求意见26条;召开乡镇民政干部及各类民政服务对象座谈会,征求意见12条。对排查出的问题反复查原因,进行认真的梳理归类,整理出4条群众反映集中意见,并拿出整改措施。

1、在民政业务工作方面。低保审核不够严格,致使个别不该享受低保的享受了,该享受低保的享受不了。

2、在工作作风方面。一是深入基层指导工作不够;二是在接待群众时,有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态度生、冷、硬的现象;三是个别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时存在应付的现象。

3、在工作效率方面。一是对民政政策、法规公开不够,影响了群众及时反映、解决自己的问题;二是个别工作人员政策法规不熟悉,办理事项不能一次性告之,存在群众办事“多趟跑”的现象;三是个别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有时办事群众甚至找不到人,工作效率不高。

4、自身建设方面。一是人少事多的矛盾较为突出,影响了民政职能的有效履行;二是民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处理事务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1、关于民政业务工作方面问题的整改

严格低保审查程序,确保应该享受低保的人真正享受低保,不该享受低保的坚决取销。对新申请的低保对象,镇(社区)民政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上门走访、调查核实、三榜公示等制度;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对群众举报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要做到100%的调查核实,调查属实的坚决取消。三是制止出具虚假证明的行为。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通报出具虚假证明单位和人员的情况,建议有关部门对此行为作出严肃处理。

2、关于工作作风方面问题的整改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强化机关自身建设。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有事向领导请假。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中尽职尽责,办事不推不拖、不滥用权,接人待事使用文明礼貌语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各类规章制度,经常走村入户调查研究,多听取群众意见,针对反映的问题,拿出解决措施,化解矛盾,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3、关于工作效率方面问题的整改

(1)限时办结制。在处理各种行政事务过程中,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坚持急件急办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没有时限规定的,将工作落实到人,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2)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办事的同志或群众来访者,第一接触人为首问责任人,是职权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由我来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不是职权范围的,也要帮助联系,帮助督办,一帮到底,让群众满意而去。对不能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对不属于本机关办理的事项,耐心做好解释。

(3)岗位明示制。公务人员上岗时做到岗不离人,统一公示标有单位名称、本人姓名及职位和照片的工作牌。

(4)过失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或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除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外,并与评先选优、提拔任用挂钩。

4、关于自身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要从促进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大局,高度重视民政干部队伍的建设问题。一是定期研究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积极向上反映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二是加大对干部职工培训的力度,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以适应形势的需要。三是合理调配现有的人力资源,建立健全各项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项治理自查报告

1、开展援建新农村图书室活动。

为丰富广大农村群众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科学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加快致富奔小康进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局积极筹措资金,在全市援建了68个新农村图书室,我县的11个新农村试点也位列其中。09年春节假期刚过,我局就将省下拨的132箱、8000余册图书及统一制作的援建图书室牌子发到了全县的11个试点村,平均每个村700多册。为了管理好这批图书,发挥在农村生产、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我局已督促各乡镇和村屯要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还将定期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2、开展我县社区居委会史料征集工作。

按照黑市社办发[2010]2号,《关于开展社区居委会史料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组织召开了宣传会,组成由主管局长为组长、街道主任为副组长的征集小组,全面开展此项工作,并安排专人走访了县宣传部、妇联、团委、县志办、档案局、广播电视局等10余家县直各单位,寻找到了有关反映我县居委会社区发展和建设历程的重要资料、文件、照片、视频影音资料和街道办事处在各社区征集到的有关资料总计60余份,使此次史料征集工作圆满的完成了。

3、对社区2010年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进行了考评。

我局于5月5日与县组织部共同组成考评组,对我县各社区2010年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进行了考评。按照《黑河市2010年社区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考评表》的内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逐项打分。最后确定光明社区为优秀、商茂、新华社区为良好、其它3个社区为达标(这只是在我县内相对比较而言)。

4、加强社区宣传工作。

一是加强了信息上报工作。将信息上报工作列入2010年社区工作目标考评加分项目,充分调动广大社区干部的积极性,实行全员上报信息。每个社区每个月至少向县民政局上报一篇信息。也可直接向《黑河日报》、《黑龙江省日报》等报刊或《黑河社区博客网》、《黑河民政信息网》、《黑龙江省民政信息网》、《黑河市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站投稿。

二是建立社区博客网站。为了使我县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各乡镇、各社区在工作中有一个能够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平台,也能够使县委、县政府到最基层的群众都能非常清楚的了解到我县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我局建立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博客”。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每个社区也在6月20日前组织创建了“社区博客”,使“社区博客”成为了我县社区与居民最便捷的沟通交流平台,成为我县社区重要的宣传阵地。居民也将通过“社区博客”更加了解社区、认识社区、主动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

三是建立我县各社区与县民政局的“信息通报”制度。民政部门作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要随时掌握社区工作动态。根据市局要求,各社区要把各种类型主题活动,群众文化活动,面向弱势群体的爱心活动,面向老年人的热心活动、面向失业下岗人员的关心活动、面向驻区单位和不同层次居民需求的诚信活动作为主要工作信息来源。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保障、社区计生、民政、党建、综合、妇联等工作,在每月月末前向县民政局上报一篇时效性强并且质量高的社区工作信息,使我局能够及时掌握我县各社区工作动态。

5、开展社区为老服务工作。

按照黑市民字[2010]30号《黑河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社区为老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组织各社区开展“为老服务”工作。一是要进行了广泛细致的调查摸底,掌握老人迫切需要的服务项目和有效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服务工作。二是掌握辖区范围内所有60岁以上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对已经建立的60岁以上老年人档案进行细化,建立孤寡老人、空巢老人、80岁以上高龄老人、不能自理或半自理老人和经济困难老人5种分类档案,并实行分类管理。三是各社区制定了本社区的为老服务方案,提出工作目标措施。四是我局将结合各社区实际,确定我县商茂社区为“为老服务”试点社区,制定试点社区为老服务实施方案。

6、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是今后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的又一重要内容和努力方向。按照黑市社建字[2010]6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制定了《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确定市级试点村4个:奋斗乡小架子村、阿象山村;卧牛河乡卧牛河村、赵地营子村。县级试点村16个:沿江乡四季屯村、胜利屯村;辰清镇辰清村、核心村;西兴乡平度村、兴南村;孙吴镇永胜村、兴川村;腰屯乡红光村、红跃村;奋斗乡奋斗村;红旗乡红旗村;清溪乡清溪村;卧牛河乡新发村;正阳山乡泉山村;群山乡富山村。

7、认真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

为落实好《黑河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我局要求各乡镇按照《黑龙江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参考标准》认真进行自查,确定1个“难点村”,形成自查情况和“难点村”基本情况报告,我局将根据各乡镇的自查情况,认真做好排查,摸清我县“难点村”的具体情况,并对其进行综合分析。制定了《孙吴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有序的推进了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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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治理自查报告

三项治理是针对中国公务员贪腐现象提出的三项治理措施,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2019三项治理。

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局“三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严格按照《乾县开展发展环境“三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我县《20xx年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确保了此项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现就自查自纠阶段。

工作总结。

如下: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扎实开展,我局成立了开展发展环境“三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针对民政工作业务的特点,我们采取专题会议的形式,使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机关工作人员充分认识“三项整治”活动对加快区域发展、改进机关作风、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让广大干部职工联系实际,对照先进,对照要求,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

在自查自纠阶段,我局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大局出发,通过组织群众评议,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表等多种形式,敞开大门,广泛征求意见,依靠群众查找问题。召开了机关全体人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征求意见会,征求意见26条;召开乡镇民政干部及各类民政服务对象座谈会,征求意见12条。对排查出的问题反复查原因,进行认真的梳理归类,整理出4条群众反映集中意见,并拿出整改措施。

1、在民政业务工作方面。低保审核不够严格,致使个别不该享受低保的享受了,该享受低保的享受不了。

2、在工作作风方面。一是深入基层指导工作不够;二是在接待群众时,有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态度生、冷、硬的现象;三是个别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时存在应付的现象。

3、在工作效率方面。一是对民政政策、法规公开不够,影响了群众及时反映、解决自己的问题;二是个别工作人员政策法规不熟悉,办理事项不能一次性告之,存在群众办事“多趟跑”的现象;三是个别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有时办事群众甚至找不到人,工作效率不高。

4、自身建设方面。一是人少事多的矛盾较为突出,影响了民政职能的有效履行;二是民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处理事务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严格低保审查程序,确保应该享受低保的人真正享受低保,不该享受低保的坚决取销。对新申请的低保对象,镇(社区)民政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上门走访、调查核实、三榜公示等制度;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对群众举报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要做到100%的调查核实,调查属实的坚决取消。三是制止出具虚假证明的行为。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通报出具虚假证明单位和人员的情况,建议有关部门对此行为作出严肃处理。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强化机关自身建设。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有事向领导请假。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中尽职尽责,办事不推不拖、不滥用权利,接人待事使用文明礼貌语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各类。

规章制度。

经常走村入户调查研究多听取群众意见针对反映的问题拿出解决措施化解矛盾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1)限时办结制。在处理各种行政事务过程中,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坚持急件急办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没有时限规定的,将工作落实到人,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2)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办事的同志或群众来访者,第一接触人为首问责任人,是权利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由我来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不是权利范围的,也要帮助联系,帮助督办,一帮到底,让群众满意而去。对不能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对不属于本机关办理的事项,耐心做好解释。

(3)岗位明示制。公务人员上岗时做到岗不离人,统一公示标有单位名称、本人姓名及职位和照片的工作牌。

(4)过失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或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除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外,并与评先选优、提拔任用挂钩。

连日来,王城镇按照“四项专项整治”“三个专项治理”的整体安排,迅速行动,精心部署,采取强有力措施,在全镇各级组织扎实开展自查工作。

任务全覆盖。全镇34个村(场)、社区、25个镇直单位全部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的工作机制,制定并细化。

工作方案。

明确目标、范围和要求。在村组由包片党委成员牵头包村干部和财政、经管部门抽调人员参与进行自查;在镇直单位由具体分管的镇领导班子成员牵头由镇纪委、组织、财税部门等人员参与逐项清理核实。

重点见成效。机关内部食堂重点查就餐菜单,看是否在接待中安排高档奢侈菜品,查接待对象,看是否同城接待,查酒水消费,看是否在工作日午餐饮酒;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重点查是否违规发放各类补贴、是否违规发放加班费、过节费、奖金、是否违规发放购物卡或实物等职工福利;财务票据查到每笔帐,查明每张票,查实每张单;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重点查工作时间带彩娱乐、与服务对象带彩娱乐、在公共场所带彩娱乐;县、乡政务服务方面“四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找镇直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是否存在生冷横推、庸懒散拖、效率低下等问题。农村基层“小官巨腐”问题,重点查是否存在贪腐、徇私枉法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尤其是xx大以来出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帐。

追责保落实。一方面由镇党委督查专班牵头,重点案件查处专班具体负责,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方式,对各村(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跟踪督办;另一方面启动开展“四项整治”“三项治理”自查工作倒查问责机制,对苗头性问题进行警示预警,对突出问题从严从重从快严肃处理。

目前,该镇73个党支部全部召开会议并传达相关精神,成立由党委成员牵头专项整治工作专班6个,组建工作组36个,按照时间倒逼效果和任务的方式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整治工作查到每一级组织、每一名干部、每一项业务工作,实现目标全覆盖,促使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腐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个人三项治理自查报告

在机关作风建设中,我们提出了以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为重点,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深入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努力实现“执法为民观念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办实事效果显著、促进经济发展又有新作为”的工作要求。

(一)具体抓好四个环节活动。一是学讲话,解决观念问题。重点学习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在围场视察慰问时的讲话,学习省委书记白克明同志在省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书记赵文鹤同志在市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工作报告,学习省、市工商工作会议和廉政会议报告,深入开展讨论,解决执法观念不端正、思想解放程度不深、因循守旧、固步自封问题;解决工作创新劲头不足,安于现状、不思进取问题;解决攻坚克难勇气不大,拈轻怕重、不求质量问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和开拓创新意识。二是转作风,解决实干问题。全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转变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突出解决个别干部身上存在的不讲大局、只讲个人利益,不守纪律、行为随意,正气不足、邪气有余等问题;解决思想懒惰、学习不刻苦、作风不扎实、生活不朴素等问题,弘扬“讲大局、守纪律、树正气”新风。三是办实事,解决实效问题。建立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市政府《xx年年目标任务分解方案》、《xx年年重大专项工作》、《xx年年重要工作举措》中确定的工商部门的重要工作任务、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确定的43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主管领导、到部门、到岗位、到责任人,确保任务的完成。四是促发展,解决为民问题。制定惠民为民的具体措施,制定优化发展环境、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确定办实事的具体项目,并向社会公示。继续开展好“送温暖促和谐”活动。

(二)以“学讲话、转作风、办实事、促发展”为主题,按照学习动员、专题讨论、对照检查、巩固提高四个阶段来安排。一是学习动员阶段(3月21—4月20日)。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发动和安排部署,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方法,利用上党课、专题辅导、座谈交流等形式,深入学习,每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一次。通过广泛动员和深入学习,使机关全体干部深刻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认真掌握市委和市局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切实增强转变作风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二是专题讨论阶段(4月21日—5月20日)。

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围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这一主题开展大讨论,通过相互交流,提高思想认识,深化学习成果。通过深入的讨论,教育和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转变作风,解决问题,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真正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上来。三是对照检查阶段(5月21日—6月20日)。召开作风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具体内容,认真查找个人和单位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整改。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在总结好、自查好、整改好的同时,在本单位内就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四是巩固提高阶段(6月21日—9月1日)。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针对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整章建制,建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办实事活动,深入抓好市局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巩固扩大学习教育成果。

(三)领导带头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在机关作风建设中,我们要求各级领导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要率先垂范,发挥好表率和示范作用,凡是要求广大干部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要求领导班子做到的,一把手要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基层做到的,领导机关要首先做到,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全面三项治理的自查报告

6月18日,省纪委召开全省视频会,就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全省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及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b问题“三项专项治理”进行部署。会议强调,要通过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和“三项专项治理”,不断推动全省各级党员干部作风状况的整体好转和发生在群众身边腐b问题的有效遏制,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b工作的成果取信于民、惠及于民。

据了解,此次开展的“四项专项整治”分别是:机关内部食堂、培训中心违规公款消费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财务票据突出问题,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专项整治。“三项专项治理”分别是: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县、乡政务服务方面“四风”问题,农村基层“小官巨腐”问题专项治理。

据介绍,这次整治时间为6月至11月,整治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四个环节进行,实行一个工作项目、一个专班推进、一个方案实施、一抓到底。省已经成立了7个工作专班,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

会议强调,专项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原则、动真碰硬,对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允许息事宁人、姑息迁就,决不允许网开一面、下不为例。对于情节轻微的,及时批评教育;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不仅严肃追究直接责任,而且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于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对“四风”和腐b问题听之任之,或者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的,要严肃问责,决不姑息。

在高压态势下,一些“四风”问题躲进了“青纱帐”、穿上了“隐身衣”。有的地方和单位公款吃喝由“地上”转入“地下”,向机关食堂、培训中心转移。以办公用品、会议费等名目套取资金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的问题凸显。党员干部“带彩”娱乐屡纠屡发,以打牌娱乐为名,行利益输送之实。财务票据管理不规范,假事真票、真事假票、假事假票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在农村基层,发案领域呈现扩大趋势,有的是基层领导干部,也有的是普通工作人员,有的发生在实权部门,也有的发生在“清水衙门”;窝案串案较多,有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采取与他人合谋的方式,从事违纪违法活动;腐b手段多样,有的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有的鲸吞集体资金,还有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基层群众对这些问题感受最真切,意见也最大。能不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基层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b斗争的信心度和认可度。这次我省部署开展的“四项专项整治”、“三项专项治理”,是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和发生在身边的腐b问题开展的集中整治。

链接2:“四项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责任单位。

1.机关内部食堂、培训中心违规公款消费问题专项整治。主要包括利用机关内部食堂违规超标准吃喝、同城公款吃喝、无公函吃喝、除外事和商务活动外的工作日午餐饮酒、违规发放钱物等问题;利用培训中心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款娱乐、违规发放钱物等问题。责任单位:省监察厅牵头,省机关事务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地税局配合。

2.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专项整治。主要包括超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违规发放职工福利等问题。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牵头,省总工会、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配合。

3.财务票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主要包括在财务支出中票据内容不真实、发票金额不真实、以虚j发票套取现金等违纪违规问题。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牵头,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审计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配合。

4.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专项整治。主要包括在职党员干部工作时间带彩娱乐,与服务对象带彩娱乐,在公共场所带彩娱乐,以及党员干部赌博等问题。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牵头,省监察厅配合。

链接3:“三项专项治理”的内容和责任单位。

1.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

专项治理内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惠农补贴、财政扶贫、农田水利建设与农业饮水安全、农村低保五保、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等资金的问题;资金发放中违规操作、克扣拖延、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的问题;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等。专项治理对象:各地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上述资金的部门、单位。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牵头,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扶贫办配合。

2.县、乡政务服务方面“四风”问题专项治理。

专项治理内容:行政审批事项应进必进、进必授权落实不彻底、不到位以及以备案形式反弹的问题;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生冷硬推、庸懒散拖的'问题;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等。专项治理的对象:县、乡两级政务服务机构。责任单位:省政务公开和政务管理办公室牵头,省编办等相关部门配合。

3.农村基层“小官巨腐”问题专项治理。

专项治理内容:基层干部贪w挪用挤占专项资金和索贿s贿的腐b问题,公共资源、资产管理方面的腐b问题,征地拆迁中的腐b问题,基层教育领域的腐b问题,基层医疗领域的腐b问题,执法不公、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腐b问题。专项治理的对象:县、乡党政机关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村(社区)、农村基层站所(含学校、医院)党员干部,重点是基层站长、所长、校长、院长、村长(村支书及村主任)等“小五长”。责任单位:监察厅牵头,省级相关部门配合。

全面三项治理的自查报告

我局“三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严格按照《乾县开展发展环境“三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我县《20xx年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确保了此项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现就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想认识到位,保证整个活动取得实效。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扎实开展,我局成立了开展发展环境“三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针对民政工作业务的特点,我们采取专题会议的形式,使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机关工作人员充分认识“三项整治”活动对加快区域发展、改进机关作风、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让广大干部职工联系实际,对照先进,对照要求,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

二、坚持群众路线,认真排查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自查自纠阶段,我局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大局出发,通过组织群众评议,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表等多种形式,敞开大门,广泛征求意见,依靠群众查找问题。召开了机关全体人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征求意见会,征求意见26条;召开乡镇民政干部及各类民政服务对象座谈会,征求意见12条。对排查出的问题反复查原因,进行认真的梳理归类,整理出4条群众反映集中意见,并拿出整改措施。

三、查找出的主要问题。

1、在民政业务工作方面。低保审核不够严格,致使个别不该享受低保的享受了,该享受低保的享受不了。

2、在工作作风方面。一是深入基层指导工作不够;二是在接待群众时,有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态度生、冷、硬的现象;三是个别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时存在应付的现象。

3、在工作效率方面。一是对民政政策、法规公开不够,影响了群众及时反映、解决自己的问题;二是个别工作人员政策法规不熟悉,办理事项不能一次性告之,存在群众办事“多趟跑”的现象;三是个别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有时办事群众甚至找不到人,工作效率不高。

4、自身建设方面。一是人少事多的矛盾较为突出,影响了民政职能的有效履行;二是民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处理事务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整改措施。

1、关于民政业务工作方面问题的整改。

严格低保审查程序,确保应该享受低保的人真正享受低保,不该享受低保的坚决取销。对新申请的低保对象,镇(社区)民政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上门走访、调查核实、三榜公示等制度;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对群众举报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要做到100%的调查核实,调查属实的坚决取消。三是制止出具虚假证明的行为。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通报出具虚假证明单位和人员的情况,建议有关部门对此行为作出严肃处理。

2、关于工作作风方面问题的整改。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强化机关自身建设。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有事向领导请假。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中尽职尽责,办事不推不拖、不职权滥用,接人待事使用文明礼貌语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各类规章制度,经常走村入户调查研究,多听取群众意见,针对反映的问题,拿出解决措施,化解矛盾,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3、关于工作效率方面问题的整改。

(1)限时办结制。在处理各种行政事务过程中,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坚持急件急办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没有时限规定的,将工作落实到人,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2)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办事的同志或群众来访者,第一接触人为首问责任人,是职权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由我来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不是职权范围的,也要帮助联系,帮助督办,一帮到底,让群众满意而去。对不能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对不属于本机关办理的事项,耐心做好解释。

(3)岗位明示制。公务人员上岗时做到岗不离人,统一公示标有单位名称、本人姓名及职位和照片的工作牌。

(4)过失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或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除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外,并与评先选优、提拔任用挂钩。

4、关于自身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三项治理个人自查报告

20××年以来我局(分公司)实施的工程投资项目:牛加栏围墙建设工程。

(1)工程投资项目决策:我局(分公司)成立了工程投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工程投资进行研究决策,并定期在专销送联席会议上通报工程进度情况。

(2)项目过程管理:

立项:我局(分公司)经过行政会议研究,对牛加栏围墙建设工程进行初步预算,并上报市局批复。经市局同意批复我局控制在8万以内建设此项工程。

招投标管理:我局(分公司)对牛加栏围墙建设工程经过了由4家具备资质的建筑方参加的公开议标会议。

合同管理:合同内容与议标会议内容相对应,按中标价签订合同,并已报财务科备案,付款方式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在审计前未超过合同款的80%。

工程监理:我局(分公司)委派了监理,对工程投资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资金管理:我局(分公司)的工程投资预付建设工程款严格控制在实际投资额的80%以内。

竣工验收:我局(分公司)严格对工程进行了验收,竣工验收报告齐全。该项工程竣工后于20××年12月26日顺利通过了xx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工程审计,审定金额为58478.63元,严格控制在批复的金额以内。工程款的结算支付严格按合同和工程进度及审计结果进行支付,最后并按合同要求收取了建设施工方1692元的工程质量保证金。

痕迹管理:项目决策过程有会议记录,项目实施中的原始记录或单据完整,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

(3)监督管理。

我局(分公司)工程投资项目实施中加强监督形式是成立了工程投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的管理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全过程的跟踪监管,核对有关的主要材料的资料,现场施工监管。

通过自查自纠,我局(分公司)未发现工程投资项目的违规问题,档案整理规范。

2、物资采购项目。

重点围绕20××年以来实施的的物资采购项目重新梳理了一遍。(1)是看是否制度、规定内容有缺失。(2)是看新旧制度衔接是否严密。(3)是看质量检验、入库验收记录是否完整或是否缺失和完善制度。(4)将在建工程项目设备当作一般物资设备进行采购,未纳入工程项目实施整体采购。(5)同一类物资存在多批次分散采购,未作集中采购。通过对应以上情况,我局(分公司)物资采购自查领导小组自查工作始终坚持做到了按要求认真细致地检查每个项目,项目检查做到了逐项进行,全面严格细致地逐项开展了自查,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我局(分公司)08年以来有1项物资采购项目。20××年1月24日采购桑塔纳小汽车一辆,单价10.58万元,挂牌0.9563万元,总金额为11.5363万元,物资采购决策依据为000053号预算申报审批表,决策过程民主公开并由我局(分公司)行政会议通过,实施过程符合管监一体化规定,纪检监察部门监管到位符合程序。

通过自查“回头看”我局(分公司)未发现物资采购项目违规问题,档案整理规范。

3、广告促销项目。

严格按照国家局及省、市局“广告促销”自查标准及范围,认真开展自查工作,逐笔“广告促销”费用支出情况,进行登记造册,确保自查“回头看”工作全面、彻底、不漏项、不缺项。

对照国家局“三项检查”重点抽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责任表,我局(分公司)不存在责任表所列存在的问题,为更好开展好自查工作,我局(分公司)重点围绕20××年至今期间广告促销的项目提出、审批、广告商确定、合同签订、广告促销费用预算及预算实际执行情况、广告促销的各项制度是否完善、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实施过程是否合理、同步监督是否到位等项目展开了认真的自查工作。

1、自查工作始终坚持做到了按要求认真细致地检查每个项目;。

2、项目检查做到了逐项进行,全面严格细致地逐项开展了自查,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3、通过认真的自查,我局(分公司)20××年至今的广告宣传促销活动共有形象宣传一类,项目共二项,金额共计12112.71元。具体自查情况如下表:

从自查“回头看”的情况来看,我局(分公司)在“广告促销”的预算管理、立项审批、供应商管理、实施方式、实施程序、合同管理、效果评估、责任监督、促销品和营销宣传用烟管理、痕迹管理等环节都能按规定严格执行,未发现有不按规定执行的情况。

今后,为了更为有效地抓好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广告促销三项检查工作的日常监管和长效机制、阳光工程建设,我们将进一步严明纪律,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加强日常监管工作,扎实开展好日常的管监一体化再监督、公开办事、企务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地推进各项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总结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抓好各项内部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总之,通过这次自查整改“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我们的规范意识和监管意识,我局(分公司)将长期深入地按照规范要求,严格抓好各项工作,更加认真扎实地开展好日常的监管工作,保质保量,全面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使我局(分公司)廉洁自律工作再上新台阶。

全面三项治理的自查报告

记者6月1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获悉,自治区党委日前印发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启动“‘四风’问题、党政机关干部不作为问题、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三项专项治理。

据了解,“四风”问题专项治理旨在通过加强教育、开展自查自纠、严肃监督执纪问责等措施,不仅查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等问题,还将紧盯组织和参与隐秘聚会、用电子支付等隐蔽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党政机关干部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则通过查处不作为问题、优化政务服务、着力提高能力素质等措施,切实解决党政机关干部精神懈怠、不思进取、不想作为等问题;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聚焦各族群众反映强烈的“微贪腐”,把思想教育、政策宣传、规范履职、整改落实、立规执纪结合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下大力气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腐问题。

据悉,“三项治理”活动将贯穿全年。自治区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教育;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建立长效机制,认真剖析问题根源,查找薄弱环节,以改革的办法和措施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制约和监督。

全面三项治理的自查报告

近年来,梅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基层党的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基层服务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从源头上减少了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全市基层社会总体保持了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特别是市纪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单位,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分别重点针对村官贪腐、涉农职务犯罪、农村黑恶势力等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为深化基层治理和农村综合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项整治”工作成效初显。

市委针对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情况,部署开展“三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今年以来,梅州各级纪委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目前已排查出线索318条。今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64件364人,其中查处镇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89件289人,占立案总数的79.4%,同比上升112.5%。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扎实开展查办与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案侦查涉农领域职务犯罪65件77人(其中反贪25件33人、反渎40件44人),其中1至5月立案人数居全省第一。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黑恶必除”的工作方针,对农村黑恶势力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共立涉恶类犯罪案件205宗,一批长期活动在农村建筑工程、矿山资源、物流运输等领域的涉黑犯罪分子得到了严惩。“三项整治”行动,整顿了农村基层组织,清除了一批贪腐村官,规范了市场秩序,净化了发展环境,维护了群众权益,进一步擦亮了“平安梅州”金字招牌。

推动基层治理再上新水平。

虽然全市“三项整治”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梅州基层面大、农村人口多,基层服务和管理仍然存在“最后一公里”问题,基层治理工作可谓任重道远。为此,上月,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以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专题研究了全市基层治理工作。此次市委书记黄强又专门召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一步研判当前形势,具体部署今后工作,力推梅州基层治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记者了解到,面对基层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今后,梅州各级各相关部门将把基层治理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树立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理念,坚持标本兼治、预防为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办案力度,推动“三项整治”等各个专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确保基层安定有序、社会和谐稳定。一是严格预防和查处村官贪腐。结合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农村“三资”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基层组织运作机制,切实加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排查挖掘更多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从严从重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特别是容易激化干群矛盾、诱发群体性事件的村官贪腐问题。二是严肃查处涉农职务犯罪。针对梅州涉农领域财政补贴、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多的实际,进一步加强对涉农职务犯罪特点、规律的分析研究,堵塞漏洞、深挖线索,拓展案源、从严查处。三是集中打击农村黑恶势力犯罪。集中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依法打击欺行霸市、强迫交易、依靠暴力手段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犯罪,做到“露头就打、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同时,梅州将坚持党委牵头,有序推进基层治理。对“三项整治”重点工作,各级党委将牢牢抓在手上,掌握推进情况,及时解决好办案中遇到的问题;严格实行维稳责任“一票否决”,对不用心用力抓基层治理、导致基层出现重大问题的,将严肃追究责任。新闻媒体将及时宣传报道“三项整治”的典型案例,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形成整治行动的正能量。各级各部门将加强协调配合,上下协同、齐抓共管,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为梅州加快振兴发展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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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三项治理自查报告

严格低保审查程序,确保应该享受低保的人真正享受低保,不该享受低保的坚决取销。对新申请的低保对象,镇(社区)民政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上门走访、调查核实、三榜公示等制度;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对群众举报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要做到100%的调查核实,调查属实的坚决取消。三是制止出具虚假证明的行为。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通报出具虚假证明单位和人员的情况,建议有关部门对此行为作出严肃处理。

2、关于工作作风方面问题的整改。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强化机关自身建设。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有事向领导请假。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中尽职尽责,办事不推不拖、不滥用权,接人待事使用文明礼貌语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各类规章制度,经常走村入户调查研究,多听取群众意见,针对反映的问题,拿出解决措施,化解矛盾,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3、关于工作效率方面问题的整改。

(1)限时办结制。在处理各种行政事务过程中,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坚持急件急办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没有时限规定的,将工作落实到人,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2)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办事的同志或群众来访者,第一接触人为首问责任人,是职权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由我来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不是职权范围的,也要帮助联系,帮助督办,一帮到底,让群众满意而去。对不能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对不属于本机关办理的事项,耐心做好解释。

(3)岗位明示制。公务人员上岗时做到岗不离人,统一公示标有单位名称、本人姓名及职位和照片的工作牌。

(4)过失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或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除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外,并与评先选优、提拔任用挂钩。

4、关于自身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要从促进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大局,高度重视民政干部队伍的建设问题。一是定期研究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积极向上反映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二是加大对干部职工培训的力度,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以适应形势的需要。三是合理调配现有的人力资源,建立健全各项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全面三项治理的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深化作风建设“三项治理”部署要求,6月12日,自治区民政厅召开厅系统干部职工大会,对民政厅系统深入开展“三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明确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提出了具体措施。

会上,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李卫东、副厅长张贞德分别宣读了《民政厅党组关于印发深化作风建设“三项治理”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专项治理的方案》、《关于开展干部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的方案》、《关于在民政领域深入开展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党组书记李宁平同志作了动员讲话。

李宁平书记强调指出,自治区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结合新疆工作实际,针对党的作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三项治理”的目标要求,5月25日,在自治区作风建设“三项治理”动员部署会上,我厅是四个典型发言单位之一,足见自治区党委、纪委对民政系统开展作风建设“三项治理”的'高度重视。做好“三项治理”工作是向中央、自治区党委看齐的重要体现,是促进民政工作,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民政为民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是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重要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厅党组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持群众利益至上、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眼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广大党员干部的作风明显好转,有力促进了民政工作各项业务顺利推进实施。

同时,厅系统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与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的要求、新疆形势发展的需要和全疆数百万民政服务对象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群众是有反映的。这些问题的存在,极大地削弱了民政工作在推进社会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稳定器、润滑剂、安全阀的地位和作用。如不坚决治理和纠正,势必影响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对厅系统深入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三项治理”,李宁平书记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引导。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教育,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查找问题,自觉改进作风,自觉履职尽责。

二是抓好监督执纪问责。掌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对违规违纪问题,厅党组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绝不姑息;继续在殡葬、婚姻等民政服务窗口单位和具有审批权限部门开展“庸懒散拖”专项整治,加大民政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力度,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提升民政干部对新知识、新业务的理解力和落实力,打造“四强三力”新疆特色好干部;按照“谁拨付资金、谁下达项目、谁负责监管”的原则,层层抓好资金管理使用的跟踪检查,加大对各地、州、市民政工作综合评估力度。

三是突出建立长效机制。深入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和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实行对账销号,防止专项治理流于形式、走了过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和厅党组作风建设23条措施,及时提炼总结“三项治理”中的好经验、好方法,在党员干部行为规范、教育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形成一批符合各单位部门实际,管用、有效的作风建设制度规矩,强化制度执行力,确保党纪党规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着眼建立服务型民政,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并公开“三项清单”,压缩不正之风和贪腐问题的生存空间。

四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三项治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常管、常议、常抓,真真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将“三项治理”工作情况,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直属单位班子考核、处室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强化结合运用;把开展“三项治理”与贯彻自治区党委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与落实年初民政局长会议、近期召开的南疆民政工作座谈会议安排部署结合起来,与本单位本部门承接的年度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年”“纪律教育年”和“访惠聚”活动结合起来,以点促面,以面带点,统筹推进、共促共进。

动员部署会由党组成员、副厅长马x新同志主持。

三项治理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8月14日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地委、行署决定在全区开展“三项活动”(“开展三项整顿、树立三个形象”活动、“四查四整治”活动,“做文明守法公民、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威宁县委政府高度重视,2011年8月16日下午召开了全县文明执法教育动员大会,对全县开展文明执法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县执法部门迅速行动起来,端正执法理念,改变执法作风,做到文明执法,把执法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文明执法水平,服务人民。自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的实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威宁自治县地处黔西北高原,是全省面积最大、海拔最高、人口众多的县,总面积6296.3平方公里、平均海拔2200米、人口139.21万人,全县辖35个乡镇。是全省唯一以彝族、回族、苗族三个民族自治的县,也是国家级贫困县。

为提高文明执法工作的执行力,县委政府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委为组长,其他县领导为副组长,相关执法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开展三项整顿”、“树立三个形象”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印发了《威宁县执法机关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威宁县执法机关文明执法宣传活动方案》等相关文件,确保文明执法落到实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法责任制、行政过错追究制等制度,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

2011年8月11日,黔西县发生了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与市民冲突的事件,我县吸取教训,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扎实开展“三项整顿”、“树立三个形象”活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执法为民。

重点抓好以“牢记执法宗旨,树立良好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宣传活动,结合今年正在开展的“三个建设年”活动,抓好宣传动员,通过集中学习、宣扬先进典型等活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澄清在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关系上存在的模糊认识,端正执法态度,转变执法理念,增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自觉性。

重点抓好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规为重点的知识培训。通过专题讲座、“以案学法”、经验交流、典型案例剖析、专家辅导等多种形式,使机关执法人员熟记法律法规,提高违法认定水平和现场处置能力。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和宣传车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开展三项整顿”、“树立三个形象”活动中。设立投诉电话在县作风建设年办公室,方便群众对不文明执法行为进行投诉。

结合县情积极探索执法方式创新,对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矛盾进行认真排查,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对策,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切实提升管理服务质量。

把“开展三项整顿”、“树立三个形象”活动纳入双考双评双挂钩动态跟踪管理,对不作为,作为不到位的启动问责制度,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作为干部提拔的依据。县作风建设年和环境建设年办公室对文明执法进行明察暗访,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切实推动“开展三项整顿”、“树立三个形象”活动的有效开展。

“为谁执法、为何执法、怎样执法”基本认识进一步明确,“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牢固树立,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成为广大干部的自觉意识,不作为、作为不力和不文明执法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对机关执法队伍的满意率明显提升。

机关执法队伍整体业务素质明显提高,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各级组织管理能力明显增强,机关执法队伍机制体制和管理模式得到有效理顺,无违纪行为、无责任事故和案件,队伍精神面貌明显变化,内外关系和谐。

整合执法资源,增强执法力量,实现执法资源效能最大化,机关执法管理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依法行政,执法为民、高效执法的法制政府初步形成。

县作风建设年对我县作风、行风,文明执法、城市综合管理执法等进行调查,人民满意率在95%以上。组织执法部门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文明执法活动,形成了群众参与,群众支持,依靠群众的文明和谐执法环境。

我县“开展三项整顿”、“树立三个形象”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我县将贯彻落实好2011年8月14日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把“开展三项整顿”、“树立三个形象”同”威宁试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强化措施,健全机制,奋力把威宁建成富裕、平安、开放、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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