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饮食卫生管理制度(专业21篇)

时间:2024-02-24 11:07:05 作者:琉璃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可以维护组织的秩序和形象,让员工更加专注于工作。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规章制度范文,希望对大家在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中提供一些思路和建议。

幼儿园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1、要保持厨房的清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大检查,并进行综合评比。

2、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厨房用具刀、案板、盆、筐、抹布等要做到生熟分开,洗刷干净,餐具一餐一消毒,食物要有防蝇、防鼠设备。

3、不买、不加工腐烂食品,买来的食物要加热处理后再吃。

4、幼儿要勤洗澡、勤剪指甲,正确使用餐具。

5、饭前工作人员及儿童都要用肥皂、流动的水洗手,饭桌要用餐洗净洗干净。

6、要培养儿童不偏食,不吃零食的好习惯。

7、水果要洗净去皮后再吃。

8、炊事员要坚持上灶前洗手,入厕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操作时不抽烟,每周洗头、洗澡一次,勤剪指甲,勤理发,每年定期体检一次。

10、进餐后要让幼儿漱口。漱口水应是自开水。

11、饭后应让幼儿慢慢散步,以促进消化吸收。

幼儿园餐饮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 儿童饮水杯个人专用,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

2、 桌面餐前要清洁擦拭并消毒,餐后要擦拭干净。

3、 循环使用的餐具每次使用后,分班级进行消毒。

4、 生吃瓜果要洗净或削皮,并防止食用的污染。

5、 接触儿童饮食的工作人员工作前要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6、 儿童饮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伙委会,由园长、保健人员、教师、保育员、炊事员、财会人员及家长代表组成。每月召开会议,研究儿童伙食中存在的问题并随时征求家长意见,总结经验,以求不断提高伙食质量。

7、 儿童与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伙食与食物储存和制做要严格分开,儿童伙食费要专款专用,盈亏小于3%。

8、 制定四季带量食谱,每周制定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食谱,尽量自制点心,做到品种多样,搭配合理,按量供给,烹调色香味好。每半年进行膳调一次,保证日托热量、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均达70%—80%以上,对膳调结果有分析总结,对存在问题有改进措施。

9、 每天各班统计出勤、报告厨房,炊事员应根据各班当天报来的实有人数按量按食谱做饭。做到少剩饭不浪费,买不到所定食品可临时以同类食物代替,并要在食谱上更改,不吃隔夜饭菜。

10、 炊事用具生熟分开,食具餐具严格消毒。

11、 为儿童饮水提供条件,保证能随时饮水。

12、 按时开饭,保证幼儿吃好,吃饱煤餐饭,进餐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3、 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三时半。

14、 合理安排饮食,养成幼儿良好的进餐习惯。 

一 食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开展工作。

二 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内外干净、整洁,做到天天打扫、清洗、消毒,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三 严把食品采购和储存关,禁止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多、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物。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四 食品从业人员要定期体检,做到勤洗手,勤洗头,勤换衣,头发置于工作帽内,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堂抽烟。

五 加工人员应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进行验收,发现问题不得加工使用。

六 对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七 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度,加工后的熟制品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八 坚持食品48小时留样制。

九 食品不得制作凉菜。

幼儿园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1、幼儿的伙食应有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伙委会(园领导、炊事人员、保健人员、保教人员及孩子家长代表)定期开会,研究伙食问题。

2、伙食费要专用,精打细算,计划开支,合理使用。

3、准确掌握幼儿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猪副食,不吃隔日剩饭菜。

4、工作人员(包括炊事人员)伙食和幼儿伙食要严格分开,不允许侵占幼儿伙食。

5、保健人员要定期计算幼儿的进食量,并要保证幼儿的蛋白质摄入量。

6、按时开饭,要保证幼儿愉快进餐;时间不能少于20~30分钟,保证幼儿每顿吃饱吃好。

1、幼儿的食谱每天要按3次饭1次点心的数量和品种来定配,食谱要适合幼儿的年龄,使幼儿能吃到多种多样的食物,把1日的食物定量标准恰当地分配到食谱中,以保证得到各种营养素和足够的热量。

2、要注意调配花样,增加幼儿进食量,科学烹调,尽最大努力保存营养素,特别要防止维生素的损失。

3、对体弱幼儿饮食的管理,要根据病儿病情做病号饭。

1、要保持厨房的清洁,经常清扫。

2、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厨房用具、刀、菜板、盆、筐、抹布等要做到生熟分开,洗刷干净,食具一餐一消毒。

3、不买,不加工腐烂变质食物,买来的熟食加热处理后再吃,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4、要培养幼儿不偏食、不吃零食的良好饮食习惯。

5、水果要洗净削皮后再吃。

6、搞好幼儿进食卫生,饭前工作人员及幼儿都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饭桌要用过氧酸液消毒。

7、炊事员要坚持上灶前洗手,入厕所前脱掉工作服,便后肥皂洗手。

幼儿园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一、要保持厨房的清洁,每天清扫、消毒。

二、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要做到生熟分开,洗刷干净,消毒严格。

三、不买、不加工腐烂变质食物,不吃改刀菜,水果要洗净后再吃,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四、食品库存不宜过多,库存食品均要离地、离墙,加盖保存,摆放有序,库房清洁,无虫害。

五、搞好幼儿进食卫生,饭前工作人员及幼儿都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饭桌消毒干净,为幼儿盛饭菜均戴上口罩、手套、围裙。

六、要培养幼儿不偏食,不吃零食的良好饮食习惯。

七、坚持上灶前洗手,入厕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严禁吸烟。

八、坚持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制,每天检查身体状况并作记录,对有疑似传染病症状者坚决采取离岗措施。

中学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1、饮食人员需有健康合格证,并坚持每年体检一次,发现有传染病,马上隔离。

2、坚持清扫制度,每天至少一小扫,周末及节日进行大扫除,保持环境整洁。

3、伙房、食堂、库房的食品和原料要分类存放,生熟分开,粮菜分开,并应具有防蝇、防鼠、防尘设备。

4、采购人员及炊事员应具备营养知识和鉴别各种食品质量的能力,严禁向师生出售腐败变质的.食物,确保师生的伙食质量和身体健康。

5、炊事人员在接触食品及卖饭菜前要将手洗干净,供应时不能用手抓熟食。实行工具售饭。

6、总务处和卫生室要定期到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及加强营养指导。

7、发生食物中毒时,食堂管理员和炊事人员要马上向市食品卫生监督所报告,并控制可疑食品,保护现场,协助查明中毒原因,确保受害者得到正确的诊断及及时的治疗。

幼儿园食堂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索证制度第一条  幼儿园食堂、生活服务部购置食品时,应向有关供应商索取有关证、单,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复印件。

第二条  在索取有关证件时,应注意查验证件有效期限,防止供应商提供过期、伪造、涂改、借用的证件。

第二章食品采购制度第三条  食品采购必须弄清供货方的名称和地址,查明供货方是否持有有效证件,不得贪便宜、图省事,随便购进"三无食品"。

第四条  不得采购冒牌、伪造、掺杂、变质、超过保质期限或非食品原料加工的食品;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第五条  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仔细查看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书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第六条  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其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规。

第七条  采购人员应掌握必要的感官检查方法,对采购食品进行检查。

第三章运输卫生制度第八条  使用清洁、无毒、无害的容器盛放食品原料及食品。用大容器盛装食品,要特别注意容器的洗刷、消毒和保洁,运输时不忘加盖。

第九条  食品运输车辆必须专用,保持清洁、卫生、防尘、防蝇。生熟食品分车运输,易腐食品(肉类及其制品、水产品以及奶制品)应冷藏运输。

第十条  装卸食品时不得落地,不得脚踏食品及用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

第十一条  尽量缩短食品运输时间。

第十二条  运输车辆定期清洗、消毒。

第四章贮藏卫生制度第十三条  食品仓库设专人管理。

第十四条  食品入库前必须进行验收、登记、检查感官性状是否正常,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库。

第十五条  不得存放变质、有异味、污秽不洁、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外观与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

第十六条  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不得存放其它杂物。

第十七条  食品贮存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易腐食品须冷藏。

第十八条  仓库要经常通风,保持清洁、干燥,采取防潮、防霉、防蛀、防蝇、防鼠措施。

第十九条  库房食品要挂牌,登记内容包括品名、供货单位、数量、进货日期、保质期限。出库时必须查验其感官性状和保质期。

第二十条  应经常检查仓库内食品是否变质、包装损坏、保质到期等,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应及时处理。

第五章切配卫生制度第二十一条  配菜在专用区内进行。

第二十二条  检查食品卫生质量,不切配腐-败变质和有毒有害食品,原料要新鲜,随用随配,不积压。

第二十三条  刀、砧、盘等用具必须专用,配菜结束,应对地面、台面、工作用具清洗干净、定位存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第二十四条  冰箱专人管理,定期化霜清洗消毒,经常检查食品质量,未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冰箱内食品不得重叠,开罐的食品应倒入盛器加盖冷藏备用。

第六章 烧煮烹调卫生制度第二十五条  烧煮前检查卫生食品质量,不得烧煮腐-败变质的食品。

第二十六条  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5℃。

第二十七条烹饪后熟制品必须盛放于专用容器内,并在相应的操作台或货架上临时放置。

第二十八条  烹饪后的食品应在备餐间存放,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若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5℃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二十九条  烧煮、出菜流程合理,无主交叉污染;生熟容器有明显标记,不得混用,用后洗净消毒,定位保洁存放。

第三十条  外购熟食品须回烧后方能供应;剩饭菜不得再次供食用,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隔夜、隔餐的食品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供应食用。

第三十一条  禁止供应下列食品: (1)毛蚶、泥蚶、魁蚶等水产品; (2)炝虾、醉虾、醉蟹、醉螃蜞等生食水产品; (3)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变质、霉变、腐-败、虫蛀及有毒有害食品;     (5)改刀菜和生拌食品; (6)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供应的其他食品。

第三十二条  盛装调料的容器要保持清洁卫生,调料内无异物、无油垢,调料容器定期消毒。

第三十三条  不得直接用炒菜勺尝味。

第三十四条  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罩加盖,对加工场所、工用具等进行全面的清洗。做到墙壁、顶棚无脱落、无霉斑、无油垢、排烟罩不滴油;灶台、操作台、水池、地面、水沟及沟盖等保持清洁,无蝇、无蟑螂、无老鼠。

第七章 菜肴留样制度第三十五条  菜肴留样由专人负责。

第三十六条  留样容器必须洗净消毒,定期保洁存放。

第八章食品保质期限第三十八条  验收入库的食品应进行登记,写明进货日期,货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等。

第三十九条  食品存放应隔墙离地、分类分架,挂上标牌;第四十条  根据保质期限,掌握先进先出,尽量缩短贮存时间。

第四十一条  注意防鼠、防虫、防潮、防霉,通风、干燥。

第九章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第四十二条  幼儿园实行由主管园长负责的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

第四十三条  幼儿园配备一名由卫生保健教师兼职担任园方食品卫生管-理-员;餐饮公司聘请一名熟悉食品卫生管理的同志担任专职食品卫生管-理-员。

第四十四条  食品卫生管-理-员必须为全体师生负责,认真履行职责,按照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对食堂食品卫生进行管理,依法进行食品卫生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食堂或承包经营者应自觉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诚恳接受食品卫生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整改,不断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第十章 食品卫生监督制度第四十六条  幼儿园实行由食品卫生管-理-员负责的食品卫生监督制度。

第四十七条  食品卫生监督包括:    (1)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监督、检查;    (2)食品进货渠道监督;    (3)食品加工过程卫生监督;    (4)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监督;    (5)菜肴留样监督;    (6)食品贮藏监督;    (7)内外环境卫生监督;    (8)从业人员卫生培训监督;    (9)硬件设施设备监督;    (10)安全监督;    (11)师生伙食质量监督。

第四十八条  食品卫生监督应坚持经常性与突击性相结合。经常性检查由食品卫生管-理-员负责,每周两次,作好记载;突击性检查由校方负责,不定期检查。

第四十九条  食堂应加强自我监督检查,并虚心听取食品卫生管-理-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食品卫生管理,提高食品卫生管理水平。

第十一章 食品卫生事故报告制度第五十条  幼儿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

第五十一条  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采取措施、控制方法等。

第五十二条  幼儿园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上报内容包括: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救治措施等。

第五十三条  对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隐瞒、谎报、拖延、阻挠报告的.部门和个人,予以严肃批评,对直接责任人由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第十二章 事故应急预案第五十四条  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十五条  协助卫生机构救治中毒病人。

第五十六条  保护好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等。

第五十七条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第五十八条  做好中毒病人家属思想工作,稳定情绪。     第五十九条  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各项措施。

第十三章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第六十条  园内发生各种食品卫生事故,应追究责任,对责任人根据其责任大小、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

第六十一条  对从事食品经营者,如违反《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经查实属于其责任的,立即终止经营协议,并由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罚、中毒人员的医疗费用、赔偿费等一切费用。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从业人员擅自离岗、或玩忽职守、渎职,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范造成事故的,视其责任大小、情节轻重,追究相关的责任或处罚。

一、炊事员卫生制度:

1、  炊事员进园应做好健康检查,经医院证明无传染性疾病或带菌者方可入园工作,以后每年定期检查。

2、  炊事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

3、  进厨房必须穿好工作服,做到四白(白衣、白饭单、白帽子、白口罩)经常洗涤,保持工作服清洁。

4、  进厕所前必须脱去工作衣,大小便后立即用肥皂洗手,打扫卫生后,拣菜后,接触食品前必须用肥皂清洁手,不可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品,尝味道时必须用另外的食具,不可用嘴直接接触勺子,以防交叉感染。

5、  炊事员不戴饰物,不吸烟。更-衣时用消毒水洗手。

二、炊具消毒及厨房卫生制度1、要保持厨房、餐厅的清洁。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 采购员要认真学习《山东省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 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3. 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 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5. 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给的食品。

6. 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物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索取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7. 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所收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库房管理制度

1. 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 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3. 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 . 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 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5. 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6. 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肉类、水产品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7. 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超过 1cm )、气足。

8. 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 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粗加工管理制度  http:// 

1. 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要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场所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 加工肉类、水产类、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海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3. 各种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4. 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 “ 一择二洗三切 ” 的顺序操作,彻底地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烂叶。

5. 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区或池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6. 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7. 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 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 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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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温度不低于 70 摄氏度。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内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已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或容器。

3. 烹调后至使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 60 摄氏度或低于 10 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

4. 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热后方可食用。

5. 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

6. 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气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 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8. 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2. 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卫生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如韭菜)浸泡时间应在 30 分钟以上,然后冲洗干净。

3. 各种工具、用具、容器需按照食品生熟不同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净后立放。

4. 糕点存放在专库或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多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内,做到生熟分开保存。

5. 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

6. 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要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清洗、晾干备用。

7. 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后定位存放。

8. 做好食品台账登记与食品留样、饮用具消毒等记录,饭菜实行 48 小时留样并做好记录。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2. 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健康查体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 “ 五病 ” 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幼儿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卫生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食品卫生情况。

2.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各年龄组儿童的食谱。

3.采购的食品应保持新鲜优质,由专人负责生、熟食品,并做好登记。

4.库房保持整洁干燥,各种盛器须加盖。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食用。

5.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品。

6.各种膳食烹调后,由专人检查质量,合格后根据各班用餐人数发出,营养员应到各班了解儿童用膳情况,听取对膳食的意见。

7.定期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对食品的`保质期严格把关。做到过期不用,生熟分开。

8.建立严格的消毒卫生制度。定期消毒,规范操作。

幼儿园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1. 食品卫生应有专人负责,成立食品卫生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食品卫生情况,总结经验,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儿童食品卫生的质量。

2. 膳食费应专用,计划开支,合理使用,收支平衡,每人每月膳费中水、电、煤费不超过膳费5%,每月超支或结余不超过2%。

3. 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各年龄组儿童的食谱。

4. 食品由专人按实际需要采购,采购的食品应新鲜优质,每天由专人验收生、熟食品,并建立验收簿。

5.生食品经验收后入库,库存不宜过多,各类食品应按需要量领取,每月底盘存。库房保持整洁干燥,各种盛器须加盖。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食用。

6. 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品。

7. 各种膳食烹调后,由专人检查质量,合格后根据各班用膳人数发出,营养员应到各班了解儿童用膳情况,听取对膳食的意见。

8. 保健人员应定期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对食品的保质期严格把关。做到过期不用,生熟分开。

9. 建立严格的消毒卫生制度。规范操作。定期检查。

幼儿园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1、教师保育员要以幼儿为中心。关注幼儿在各项活动中的安全。 

3、值午睡班时,值班人员勤巡视,细心观察防止幼儿在被窝内发生意外。  

6、禁止幼儿接触热水,热汤热粥,防止发生烫伤事故。  

8、发生人身事故的必须交医务人员处理,由校医室诊断伤势。  

9、事故责任人必须在一天内写出报告,园内召开事故分析会,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 

11、任何人不得私自留人在幼儿园住宿,如有亲属要暂时留宿,必须先报告给园长审批同意后方能留宿。

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育孩子,不准玩火,不准拨弄电器设备、设施。 

二、园内实行昼夜值班制,以防万一。 

三、每月专人检查灭火器材,发现损坏,立即更换。 

四、教职员工人人学会使用灭火器。 

五、发光、发热等火源,经常检查,一旦发现火险,当急扑灭。消防安全,人人有责。

幼儿园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卫生管理工作,提高幼儿的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滨海县幼儿园章程》第五十条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经常清扫,保持厨房的清洁。

2.厨房用具(刀、案板、盆、筐、抹布等)要洗刷干净,做到生熟分开,食具一餐一消毒,食物要有防蝇设施。

3.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不买、不加工腐烂变质食物,买来的熟食要加热处理后再吃。

4.搞好儿童进食卫生,饭前工作人员及幼儿都要用肥皂、流水洗手,饭桌要用“84”消毒液揩洗干净。

5.要培养儿童不偏食,不吃零食的良好饮食习惯。

6.水果要洗净削皮后再吃。

7.炊事员要坚持上灶前洗手,入厕所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操作时不抽烟。

冷饮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加强对冷饮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管理范围系指冰棍、冰激凌、汽水、人工配制的果味水和果味露、果子汁、酸梅汤、食用冰块、散装低糖饮料、盐汽水、矿泉饮料、发酵型饮料、可乐型饮料及其它类似冷饮食品。

第三条各种冷饮食品的生产经营者,须获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生产经营。冷饮食品的卫生许可证每年复验1次。

第四条冷饮食品生产单位应远离污染源,周围环境应经常保持清洁。生产车间地面、墙壁要便于洗刷。要有充足合理的贮料、煮制、包装、冷藏等作业场所和设置。

生产、销售、运输所用的容器、用具应专用,并在使用前进行严格消毒,做到清洁卫生。使用的各类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

第五条原料应符合卫生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原料用水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产品应符合gb2759《冷饮食品卫生标准》。

第六条从业人员(包括经销摊贩)每年要进行健康检查,季节性生产的从业人员在上岗前要进行健康检查,凡不合格者不得从业,并应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建立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

第七条生产冰棍、冰激凌必须经熬料煮沸消毒。散装兑制冷饮的兑制及出售要有专室。原料用水应经过有效的`消毒,现饮现兑,兑制用的各种果料要符合果汁类饮料的卫生标准,不得出售糖精、香精、色素兑制的颜色水。

第八条摊贩应具有清洁的工具、容器或车辆,清洁的白色工作服或围裙、套袖、工作帽。

第九条生产部门积极建立健全产品检验机构,实行化验合格后出厂制度,不断改善工艺流程,保证产品卫生质量,发现有经检验不合格者时,可分别情况允许加工复制,加工复制后加大3倍量取样,经复验仍不合格者,可根据情况进行食品加工或废弃。

第十条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对生产经营者应加强经常性卫生监督,根据需要无偿抽取样品进行检验,并给予正式收据。

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小学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饮食安全卫生管理,确保顾客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管理和教育。

1、组织管理。

组长,分管采购和食品安全;成员由管理员、保管员组成,负责全面落实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食物中毒,确保就餐安全。

2、执行标准。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二、个人卫生。

食堂炊管人员要熟记卫生常识,注意和保持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认真做到:

1、不、长指甲、小胡子、不戴假眼睫毛、不染指甲,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2、上岗不准吸烟、赤脚,不准穿拖鞋,背心,室内不准随地吐痰。

3、上岗前洗手,便后洗手。

4、从业人员应持有合格的健康证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5、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凡患有传染病者或带有传染病苗者不准从事饮食工作。

三、采购要求。

1、大宗物资必须按上级有关规定的要求在准入的企业进行采购,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采购酱油、醋等调料品,要到正规生产单位、厂家或一级批发站进货。采购主食、副食、调料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检验合格证。

2、要建立供货单位档案制,将供货单位及其资质晴况、经手人员、进货时间、批次数量、进货人等都记入档案。做到有计划进货。

3、蔬菜、豆制品等不易存放的`物资,须当天采购、当天使用,其他物品的采购要严格执行库存定额的规定。

四、操作间卫生。

1、地面保持清洁,瓷砖见本色、显原型,门窗洁净明亮、无灰尘油垢,电风扇、灯具见本色。

2、各种炊具、用具、操作台摆放整齐,生熟分开,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并有明显标记。餐具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达到饮食卫生要求。

3、灶台清洁、调料盆放置有序;炊具经常洗刷、做到木见本色、铁器发亮。

4、所有机械用完后及时进行保养、擦试、并保持清洁。

5、水池保持清洁,素池、荤池分开,上下水道畅通,排水沟无垃圾、无异味。

6、门窗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室内通风,光线良好。

7、生菜上架、先洗后做。

五、冰箱卫生。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五四》规定,严格杜绝无检疫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肉类及食品进入冰箱。

2、冰箱内物资要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分类堆放,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3、经常检查冰箱内存放的货物,防止霉烂变质。

4、冰箱每十天除霜清扫一次,做到库内无腥臭味,地面无血水。

六、餐厅卫生。

1,地面、灶台、灶台前壁、餐桌、坐凳、电器设备、窗、墙壁等保持整齐、清洁、无油污、无灰尘,餐桌做到随时清扫。

2、餐厅通风良好,光线好,就餐环境舒适。

3、防蝇、防尘设备齐全,做到定期消毒灭蝇,防止传染玻。

4、保持售饭用具、盛装食品用具、售饭台清洁卫生,主食品有盖布,并保持干净。

七、环境卫生。

1、店周边环境整洁、无杂物、无卫生死角。

2、店周围的墙壁干净、无污垢、无乱贴乱画、乱搭乱挂,屋顶、墙角无蜘蛛网。

3、洗碗池清洁,上、下水畅通。

4、剩菜、剩饭倒入潲水桶,每天清除,潲水桶加盖。

5、炉渣、垃圾等杂物要及时清理,做到一日三清,垃圾倒到指定位置。

6、环境卫生要实行责任制,具体采劝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7、积极采取措施消杀“四害”。室内外要保持无鼠迹、蟑螂及虫卵、苍蝇和其它残留物。

八、饮食安全操作规程。

在厨房工作高峰时间,要做到有条不紊、忙而不乱,人员在上下穿行或拐弯处及上下楼梯,应先打招呼,以引起对方的注意。并采取向右行进的原则,行进速度不能过快,以免发生碰撞。

注意和保持台阶及通道通畅,如发现通道有积水或障碍物时,应立即清除,以免绊滑摔跤。

熟练掌握电气用具的应用常识和技能,如电炉、烤箱、电扇、照明灯具及电线绝缘性能等,湿手不得接触电源插座及开关。若发现漏电的插头、电器、电线时,应立即报修,以免触电。

刀具的使用规则:使用刀具的方法要正确,手握刀柄、锐刃向下,不要急抓乱摸刀刃,并握紧拿平,以防掉落或割伤。

煤气、灶台:对燃气管道及灶台,除技术人员定期检测外,要经常提醒各班组长对其所使用的阀门管线、灶台,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漏气要马上关闭阀门并联系专业单位或人员进行维修;坚决禁止带故障使用。

小学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按有关发放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卫生许可证,做到许可证上墙。

三、组织本单位食品加工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加工操作。

四、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五、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卫生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批评和奖励。

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卫生许可证,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台帐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

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不采购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

四、库房管理制度(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存放。

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等。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六、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七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四)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八、卫生检查制度(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上班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查记录。

学校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接受卫生意识培养。

2、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目的,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坚持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号码、胸卡等;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状。

5、加工烹饪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要符合中学生生理发育的需求。

6、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桌椅摆放整齐且清洁,后堂大厅的卫生要随时打扫,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7、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清洗干净,保持清洁。

8、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

9、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杜绝食物物中毒。

10、对出现违反安全、卫生规定,出现火灾或食物中毒的食堂,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小学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1、要保持厨房清洁。

2、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厨房用具,刀、案板、盆、筐、抹布等要做到生熟分开,洗刷干净,食具一餐一消毒(若用水煮则需在水开后十五至二十分钟,若用笼屉蒸,由水开后至少要蒸三十分钟),食物要有防蝇设备。

3、不买、不加工腐烂变质食物,买来的熟食要热处理后再吃,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的发生。

4、搞好幼儿进食卫生,饭前工作人员及幼儿都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饭桌要用肥皂水或碱水擦洗干净。

5、要培养幼儿不偏食,不吃零食的良好饮食习惯。

6、水果要洗净削皮后再吃。

7、炊事员要坚持上灶前洗手,入厕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操作时不抽烟。

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篇。

1、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做胸部x光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以及阴道霉菌滴虫检查、健康检查合格并且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2、定期体格坚持制度:三岁以上幼儿每年体检二次,每学期测身高体重一次,测量准确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矫正缺点,每个入园幼儿建立健康卡片,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立即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有医院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滴虫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工作人员体格检查。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单位进行体检,经体检合格由检查单位签发健康证明书后方可上岗工作。对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及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肢体残缺者,不得从事保教工作和炊事员工作。在工作中发现患急、慢性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以及有碍于幼儿身体健康的疾病,要及时隔离与调离。

5、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以上疾病应离职治疗或调离。

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篇。

1、入园(所)检查:婴幼儿在入园(所)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婴幼儿必须做胸部x射线透视、肝功能等实验室检查,必须经过检疫期,无症状方可入园(所)。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族史和生活习惯等。园(所)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必须进行体检,包括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以及阴道毒菌、滴虫检查,健康检查合格并且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2、定期体检制度:一岁以内婴儿每季度体检一次。

一岁至三岁幼儿每半年体检一次,三岁以上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测量要准确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缺点。每个入托小儿均应建立健康卡片或档案。(健康儿童身高、体重的正常值见附表三、四)。

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传染病须立即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县(区)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幼儿每天早晨进园前由园医作晨间检查,认真观察幼儿精神、脸色、体温。询问在家健康情况。同时还应根据幼儿的年龄,健康状况,传染病发病季节等作重点检查,如咽喉是否红肿、腮部有无肿大、皮肤有无皮诊、是否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备必要的晨检用品(体温计、压舌板、电简、晨检牌、记录本等),幼儿用药和异常情况要及时记录。幼儿园的保健医生收下家长带来的药物,应标明姓名,药物的名称、用法和剂量。按时给幼儿用药。对药名及剂量不清楚的药物就退回给家长,原则上必须有医生的处方或病历,药物方要喂服。班内的保教人员要认真做好全日观察,配合园医对有病和体弱的幼儿加强生活护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园医联系,并要作好全日观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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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建立由园领导、后勤组长为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保健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二、幼儿园食堂在取得卫生局发放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办。

三、幼儿园食堂需符合上级部门的规定创设合理、卫生的食堂管理要求。

四、食堂员工必须每年一次定期体检,并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平时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带上工作帽和佩戴口罩。

五、采购食品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食堂采购有后勤部负责,幼儿园指定送货单位,保健员验收,禁止三无食品、腐烂变质的食品进入厨房。

(2)采购原料必须做到无害无毒,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动植物及有碍人体健康的原料,不使用无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食品原料。

(3)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得擅自采购来历不明的食品。杜绝加工销售掺杂作假、以劣充好的伪劣食品,采购的原料须有专业人员验收质量和数量,并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餐、点心的原料。

(4)配菜中心的报价和自行采购的发票都必须写明品种、数量、单价、金额。报价、发票应当与当天的菜单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须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应当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货夹。

(6)加工蔬菜做到反复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预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每天留样保存48小时,并标明时间,菜名,留样人员等。生熟砧板要分开,摆放食品和厨具要规范、整洁、有序。

(8)所有食堂物品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做到安全卫生,餐具、用具用后洗净,用前消毒,消毒后要用纱布盖好,并放在规定的位置。

(9)食堂应有食堂工作人员保持卫生、整洁、无异味、无虫害、地面无积水、污物,垃圾桶随时盖严、并及时清理,定时进行大扫除。

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接受卫生意识培养。

2、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目的,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坚持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号码、胸卡等;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状。

5、加工烹饪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要符合中学生生理发育的需求。

6、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桌椅摆放整齐且清洁,后堂大厅的卫生要随时打扫,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7、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清洗干净,保持清洁。

8、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

9、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

10、对出现违反安全、卫生规定,出现火灾或食物中毒的食堂,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小学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有关规定,成立食品卫生管理小组,进行自身管理。

二、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有防蝇、防尘设施,下水道通畅,存纳食物残渣加盖,并每日清除。

三、从原料到成品有专人检查,严格把关,不出售变质、过期食品,不采购、加工病死或死因不明禽、畜、水产品,不采购三无产品,进货渠道规范。

四、餐具、茶桶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有专用消毒保洁措施,并专人负责,定期消毒,质量需安全可靠。

小学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食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开展工作。

二、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内外干净、整洁,做到天天打扫、清洗、消毒,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三、严把食品采购和贮存关,禁止采购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多、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的食品;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四、食品从业人员坚持一年一次体检和培训,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食品加工人员个人卫生和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勤洗手、勤洗头、勤换衣,头发置于工作帽内,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内吸烟。

五、加工人员应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进行验收,发现问题不得加工使用。

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七、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度,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八、坚持食品24小时留样制。

九、食品不得制作凉菜。

十、做好餐饮具消毒工作,做到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已消毒的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记。

幼儿卫生管理制度

1、厕所管理有专人负责,并进行定期检查。

2、禁止在厕所里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核、纸屑等废弃物。

3、禁止厕所的.墙壁、隔板乱涂乱画。

4、大小便池要随时冲洗,并及时清查厕所内纸篓垃圾。

5、保持洗手池、地面大小便池的清洁干净,做到无积水、无尿碱、无污物、无异味。

6、加强对师生文明卫生教育,注意卫生、文明如厕。

食堂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控制饮食与后勤服务中的危害因素,确保员工的饮食卫生符合标准,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施工现场的餐饮卫生控制。

3、职责

3.1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餐饮卫生的管理工作。

3.2 综合管理部负责联系落实员工的就餐食堂。

3.3 综合管理部负责督促饮食服务单位对造成食物中毒和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源料、工具、设备的控制。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卫生管理网络

4.1.1 公司以各部门为单位建立卫生管理网络。

4.1.2 卫生管理网络负责对公司及施工现场的餐饮卫生管理进行监督、控制。

4.2 饮食卫生管理

4.2.1 饮食服务单位应根据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建立完备的服务设施。

4.2.2 综合管理部负责联系有关卫生部门对饮食、饮水卫生的检测。

4.2.3 综合管理部在选择饮食服务单位在时,应对其资质和卫生许可证、服务人员健康证进行查验。

4.2.4 从事餐饮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一旦发现服务人员有不适合饮食工作的疾病,应立即调岗位,并对其工作过的场所进行必要的消毒。

4.2.5 防止和控制传染病人加入集体就餐。

4.2.6 食堂应有必要的消毒、盥洗、冷藏、照明、通风、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废弃物的存放等设施。

4.2.7 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苍蝇,老鼠、蟑螂等昆虫的危害,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一定的距离。

4.2.8 食品的采购应符合卫生要求,对长期供给的商户,必须对其食品进行卫生资格的审核、验证、登记,包装食品和调味品等应有商标、生产厂家和保质期限。

4.2.9 食品的清洗应分类、分池进行,蔬菜清洗采用清水浸泡、多次清洗的办法,以消除蔬菜中的有害、有毒物质。

4.2.10 半成品、成品食品购买后,食堂负责人应对其卫生情况进行外观检查,外观不合格的严禁食用。

4.2.11 食品的加工应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应生熟分开,防止待加工食品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有害物质。

4.2.12 餐具使用前,应做到冲、洗、刷、消毒“四过关”。

4.2.13 炊事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时应穿着清洁的工作服,手不直接接触熟食。

4.2.14 食堂的炊具、餐具、冰箱等应定期清洗,食品堆放整齐,保持食堂整洁的环境。

4.3 应急准备与响应

4.3.1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应立即拨打当地“120”,开展救治工作。

4.3.2 发生群体食物中毒事件时,应立即拨打当地“110”、“120”,开展救治工作,并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

4.3.3 对可疑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施、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封存造成食物中毒和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进行清洗消毒。

4.3.4 为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扩散,应立即收回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和有证据证明可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4.3.5 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应予以监督销毁。

4.3.6 进行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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