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造合同(优质16篇)

时间:2023-11-27 13:52:43 作者:书香墨

合同协议是企业与供应商、客户之间达成的一种法律约定,有助于明确双方责任和权益,防止争议的发生。以下范文是针对不同领域和类型的合同协议,供您进行参考和学习。

年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考点:工程监理合同的内容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第2.4.1款)。

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第2.4.2款)。

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第2.4.3款)。

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第2.4.4款)。

年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考点:工程监理合同的内容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第2.1.2款):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7)验收隐蔽丁程、分部分项工程;。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要点:施工合同交底的任务

合同和合同分析的资料是工程实施管理的依据。合同分析后,应向各层次管理者作“合同交底”,即由合同管理人员在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分析、解释和说明的基础上,通过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和各个工程小组学习合同条文和合同总体分析结果,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规定、管理程序,了解合同双方的合同责任和工作范围,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等,使大家都树立全局观念,使各项工作协调一致,避免执行中的违约行为。

例:承包人在履行和实施合同前进行合同分析,其目的和作用有()。

a.分析合同漏洞,解释有争议的内容。

b.分析签订合同依据的法律法规,了解法律情况。

c.分析合同风险,制定风险对策。

d.分析合同文件组成及结构,有利于合同查阅。

e.分解和落实合同任务,便于实施和检查。

答案:ace。

a.合同分析。

b.合同跟踪。

c.合同交底。

d.合同实施控制。

答案:c。

a.承包人的合同管理人员向其内部项目管理人员交底。

b.发包人向承包人进行合同交底。

c.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进行合同交底。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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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重点: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内容

(1)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2)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3)承包人的工作。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合同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四、专业工程分包人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考点精华: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

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批。

2.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

3.监理人重新检查。

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4.缺陷责任与保修。

(1)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2)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年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重点: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内容

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2.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3.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4.分包人的工作。

(1)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

(3)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

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考点:物资采购合同的内容

约定质量标准的一般原则是:

(1)按颁布的国家标准执行;。

(2)没有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则按照部颁标准执行;。

(3)没有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为依据时,可按照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采购方有特殊要求,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三)包装。

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可以采用如下两种形式之一:

(1)押金回收:适用于专用的包装物,如电缆卷筒、集装箱、大中型木箱等;。

(2)折价回收:适用于可以再次利用的包装器材,如油漆桶、麻袋、玻璃瓶等。

(五)验收。

(1)驻厂验收:在制造时期,由采购方派人在供应的生产厂家进行材质检验。

(2)提运验收:对加工订制、市场采购和自提自运的物资,由提货人在提取产品时检验。

(3)接运验收:由接运人员对到达的物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当场作出记录。

(4)入库验收:是广泛采用的正式的验收方法,由仓库管理人员负责数量和外观检验。

(六)交货期限。

(1)供货方负责送货的,以采购方收货戳记的日期为准;

(2)采购方提货的,以供货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3)凡委托运输部门或单位运输、送货或代运的产品,一般以供货方发运产品时承运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不是以向承运单位提出申请的日期为准。

(七)价格。

(1)有国家定价的材料,应按国家定价执行;。

(2)按规定应由国家定价的但国家尚无定价的材料,其价格应报请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九)违约责任。

(1)供货方的违约行为可能包括不能按期供货、不能供货、供应的货物有质量缺陷或数量不足等。

供货方不能按期交货分为逾期交货和提前交货。对于提前交货的情况,如果属于采购方自提货物,采购方接到提前提货通知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拒绝提前提货。对于供货方提前发运或交付的货物,采购方仍可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而且对多交货部分,以及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在代为保管期内实际支出的保管、保养费由供货方承担。

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考点精华: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

2.竣工日期

(1)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

(2)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3)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年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考点:物资采购合同的内容

设备采购合同通常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交货期内价格不进行调整。

合同价款的支付一般分三次:

(1)设备制造前,采购方支付设备价格的10%作为预付款;。

(3)剩余的10%作为设备保证金,待保证期满,采购方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后支付。

(4)现场服务。

2、合同可以约定设备安装工作由供货方负责还是采购方负责。

如果由采购方负责,可以要求供货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现场服务等内容,可能包括:供货方派必要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向安装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指导安装和调试,处理设备的质量问题,参加试车和验收试验等。在合同中应明确服务内容,对现场技术人员在现场的工作条件、生活待遇及费用等作出明确规定。

年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考点:工程监理合同的内容

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第2.3.1款)。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第2.3.2款)。

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第2.3.3款)。(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整理工程监理合同的内容)。

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第2.3.4款):

(1)严重过失行为的;。

1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1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第2.3.5款)。

项目合同

项目业主: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20xx年8月。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项目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代理业主):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业主对本项目的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的建设管理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建设项目概况:

1.2建设项目地点:

1.3建设项目内容:本建设项目范围内全过程的项目建设管理服务。

1.4建设规模及投资:万元(估算投资,最终以工程竣工后结算审计结果为准)。

1.5项目立项批准文号:

1.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合同服务范围、方式和要求。

管理、竣工验收备案和项目移交等全部事务性工作以及必须的组织协调、监督实施、汇报处理工作,履行代为进行项目管理的义务。详细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一《建设管理单位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

2.2服务方式:建设管理单位以有偿服务的方式为业主从事全部事务性工作和项目管理服务。建设管理单位在业主确定的时间内,熟悉、掌握业主委托的全部工作内容和建设项目的资料、文件、合同的细节,充分理解和把握业主的需求,一切以业主和建设项目的利益为重。代业主进行事前审查、现场监督执行,提出合理化建设,传递相关文件、文书,代业主办理全部手续,履行现场必须和必要的签字确认手续。在业主的指示及其制定的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和工作要求下协调、解决与工程施工有关各方的利益冲突和事务性工作,及时向业主报告相关重要的信息,尊重、服从并且执行业主的直接指令。

项目建设管理服务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执行业主与各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

建设管理服务合同暂定价按暂定计费额(万元)×中标费率%计算,为人民币约万元(大写)。本合同最终结算价将依据乙方实际所提供管理服务的总结算金额(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费用,不包括非乙方组织实施的单项工程费用)乘以中标费率(1.85%)计取。

6、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

(2)合同专用条款。

(3)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书及其附件。

(6)合同规定的其他文件。包括业主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管理要求提出的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可以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要求的、并经乙方书面确认的合理内容。

双方有关本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另有约定的除外。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和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8、建设管理单位向业主承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按照业主对建设管理单位的工作要求,以代理方式进行项目管理的全部服务(即在业主授权和指令的范围内,代理业主行使项目管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9、业主向建设管理单位承诺:在建设管理单位全面实际履行合。

同规定义务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8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项目合同

委托方(甲方):

纳税人识别号: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号。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咨询内容: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2、咨询要求:符合电力行业及国家安全评价技术规程规范以及委托方要求。

第二条安全验收评价具体内容。

2、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3、对建设项目安全运行提出必要的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及建议。

4、安全验收评价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前期准备,现场查评工作,编写出《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和《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送审版)。

(2)第二阶段:修改完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送审版)。

(3)第三阶段:通过政府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送审版)的专家评审。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现场查评的陪检人员;。

2、通过新建工程建设项目消防验收工作:

3、通过新建工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验收、压力容器检验等工作;。

4、其他:无。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咨询报酬总金额:贰拾伍万元整(人民币250000元整)。

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合同签订后安全验收评价专家进入现场查评前支付乙方50%费用;报告交付甲方经甲方同意,乙方开据发票后支付乙方剩余50%费用。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呼市工行石东支行。

地址:呼和浩特市石羊桥东路。

帐号:

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评价报告不得转借第三方。

2、涉密人员范围:无。

3、保密期限:两年。

4、泄密责任:承担国家相关法律责任。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不得将甲方技术文件转借第三方。

2、涉密人员范围:现场评价人员。

3、保密期限:两年。

4、泄密责任:承担国家相关法律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7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技术报告形式。

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安全验收评价导则》。

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通过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现场验收评审。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公司。

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四条约定,应当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停止技术咨询工作。(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九条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作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按以下第3种方式处理:

1、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承担部分责任。具体承担方式为:现场审核。

3、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乙、双)方所有。

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辛力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

1、提交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呼和浩特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无。

第十五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无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无。

第十六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无。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乙方:内蒙古科电工程科学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项目合同

甲方(项目管理单位):区县(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乙方(项目实施单位):

丙方(技术依托单位):

经研究,决定实施产业扶贫项目:。为了加强产业扶贫项目管理,保证产业扶贫项目顺利实施,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产业扶贫项目由甲方负责管理,乙方负责实施,丙方提供技术支持。项目实施年限从年月至年月。

二、项目主要推广技术:

三、项目完成目标(技术目标、生产目标、效益目标):

四、项目实施地点及扶贫措施。

1、乡镇和村名:共个。

2、农户户,其中贫困农户户。

3、扶贫措施。

五、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产业扶贫资金万元。产业扶贫资金支持环节:

六、各方责任1、乙方必须按合同二至五款的规定完成项目目标任务,安排使用项目资金万元。

2、丙方主要完成的任务为:安排使用项目资金万元。

3、区县(自治县、市)扶贫办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联系,监督项目实施的质量和进度,项目财务报账的审核,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七、各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中途不得无故撤销或终止合同。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合同内容,三方共同商定后修改。如确实因不可抗拒因素和非项目实施(或技术依托)单位本身造成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需由乙方、丙方向甲方提出解决办法,由甲方提出处理意见。

方、丙方自筹解决,并不得影响合同的执行。甲方和财政部门有权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

九、市区县(自治县、市)扶贫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合同到期后,乙方会同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并按规定申请验收。甲方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验收。

十、乙方、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目标任务或发生违约行为,甲方视实际情况有权追回全部或部分经费,或责令限期自筹资金完成项目任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项目管理单位(甲方)。

年月日项目实施单位(乙方)。

技术依托单位(丙方)。

项目合同

公司各企业、各部门:

现将《湖南万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外增加工程费用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万源建设程有工限公司

20xx年 月 日

合同外增加工程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地质与设计不符、地下水等不可预见或灾害性现场情况变化所引起的工程量、工程费用等改变。合同外增加工程仅证明增加工程事实,任何按本制度规定审核的增加工程费用并不绝对代表公司会给予分包单位经济补偿、工期顺延或其他承诺。公司将按照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的规定办理增加工程的结算。

第二条、分包单位增加工程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合同外增加工程费用可以采用《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或《机械台班申请单》三种形式进行申报, 《工程现场签证单》由分包单位填报,《零星用工派工单》、《机械台班申请单》由项目部填报。

二、收到工程指令及委托书等函件时,如果涉及到返工时,分包单位应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如果根据工程指令等不能计算出增加工程量时, 分包单位应于该工程指令完成后,立即会同项目部现场施工员、项目预算工程师到现场就返工或增加内容、部位、数量及工期等详细情况进行现场计量,《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或《机械台班申请单》一式三份,审批手续完成后,项目部、工程管理技术部、成本管理部各持一份,分包单位留复印件。

(三)、项目部现场施工员应会同项目预算工程师深入现场,实测实量,确保计量准确,计量原则公正合理。

(四)、《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机械台班申请单》等应由项目部现场施工员(专业工程师)、现场预算工程师现场会签,增加费用3000元以内的,由项目部经理审核并报工程管理技术部及成本管理部备案后生效;增加费用超过3000元的,按规定由公司相关部门或领导审核后生效。

(五)、《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机械台班申请单》与附件资料(工程指令、委托书或施工联系函等)形成一份完整的有效申报资料。

(六)、所有《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机械台班申请单》必须经工程管理技术部、成本管理部(增加费用超过3000元的,按规定由公司相关部门或领导审核后生效) 签认后方可进行结算。

增加超过3万元的,需报经营部主管领导审批。

第四条、分包单位增加工程申报的时效规定(一)、各项目部的《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机械台班申请单》等单据上报公司的时间统一为每周星期一、星期四,其余时间原则上不予接受。

(二)、上报截止时间:从发生用工、台班、签证等工作的结束日期开始计算,不得超过十天(含周六周日),遇国家法定节日,可按公司放假时间顺延。

(三)、项目部未在截止时间前上报的,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罚款从超出截止时间开始计算,按“20元/份〃天“进行罚款,所罚款额在责任人工资中扣减。

(四)、严禁擅自修改工作完成时间而拖延上报,一经发现,予以重罚。

(五)、由零星用工、机械台班、现场签证等工作的结束日期开始计算,超过30天上报的,无特殊原因者一律按无效文件处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所有后果。

第五条、分包单位之间(班组之间)扣减费用的规定合同外增加工程费用涉及分包单位之间(或班组之间)扣减费用的,应在申报单中予以注明,而不必专门申报扣减单,以避免重复扣减。

第六条、相关文件及记录

1、附件一:工程现场签证单;

2、附件二:机械台班申请单;零星用工派工单;

附件一:

附件一、工程现场签证单

单位工程名称:班组名称:编号:

说明:1、此表必须在签证发生当日填写;2、此表每星期

一、星期四各报一次给公司工程管理技术部。

项目合同

委托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_________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_________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项目合同

甲方:

乙方:汕头市澄海区泰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为完善学校教学设施,甲方同意将维修业务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精神,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确立如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1、乙方担任本项目施工,按照以上规定的内容完成,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2、本项目由乙方采取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费的方式承包施工,乙方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工具、用具消耗材料、施工安全措施费等一切费用均在乙方承包范围。

3、乙方对所需承包的项目包质量、包安全。

本项目总造价 元,项目结算按乙方实际完成经甲方验收确认办理竣工结算。

1、提供施工作业面供乙方施工使用。

2、在乙方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负责及时验收签证。

1、乙方在施工中应执行国家颁发的现行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到文明生产,安全施工。

2、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及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遵守劳动安全生产制度。

项目完成经甲方验收,竣工结算,款项汇入乙方帐户。

七、其它: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甲乙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澄海港头小学乙方:汕头市澄海区泰华

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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