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整改情况报告(实用14篇)

时间:2023-11-28 09:38:35 作者:书香墨

情况报告的撰写需要注重逻辑和条理,使读者能够清晰地了解事件的经过和结果。随后将呈现一些关于情况报告的精选范文和编辑点评,欢迎大家一起探讨和交流。

环保厅对我公司机动车环保线检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黄骅市鑫亿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黄骅市东兴工业园内,于20xx年11月开工建设,主要建设工程包括:90万吨/年延迟焦化、30万吨/年加氢精制、0.5万m3/h制氢、0.7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以及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该项目总投资33928.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28万元,占总投资的13.05%。20xx年5月该项目全部建成,20xx年5月25日经黄骅市环保局批准进行试生产,法人代表闫景尧。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国家环保工作“三同时”的有关规定,做到了环保项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现各生产装置、环保设施运转正常,我公司已向省环保厅提出了验收申请,省环保厅已委托沧州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于20xx年8月17日来我公司进行了验收监测,监测报告已报省厅,正待省厅组织验收。

我公司在试生产中从设备到生产过程以及管理中都存在不少环境违规的地方,在20xx年8月25日省环保厅环境检查监察组来我公司进行督导检查,指出了我们存在以下几项问题,并限期整改:

1、污水出口cod在线监测仪故障停运。已于20xx年8月27日修复,运行正常。

2、流量计故障、安装在管道上不规范,排污口设置不规范。

根据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我们于9月20日对整个污水在线监测系统进行了规范,把在线监测仪移到了总排污口,原管道式流量计改为明渠式流量计,修建了敞开式排污口,现已基本调试正常。

3、硫磺回收无围堰。现已全部挡了围堰。

4、固废存放处无标识。现已设置明显标识牌。

通过省环保厅的督导检查,我们发现本公司的环保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努力在公司内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做到举一反三,深查工作中和管理上的漏洞,争取使公司的环保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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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问题整改报告范文环保整改报告情况说明

市监察支队:。

安源区环保局根据《关于做好全市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萍环监察字[2016]1号)要求,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积极创新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组织人员在全区范围内扎实开展了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各种环境违法行为,解决了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现将工业园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开展工业园区污染源调查摸底工作。

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安源区紧扣工作任务,对安源区经济转型产业基地内的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排查。截止到目前,安源区环保局局在对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开展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累计检查企业50家。同时,并按照上级《关于印发〈萍乡市污染源“一厂一档”信息系统采集录入工作方案〉的通知》(萍环监字[2015]56号)要求对排查的污染源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基础信息档案。

二、加强日常监察、切实加大执法力度。

1、开展排污口规范化工作情况。

目前,安源区经济转型产业基地园区内企业排污口规范化标示牌设置工作正在积极开展当中,并且在开展工作当中监督检查企业污染物排情况,未发现任何不按规范要求私设排污口或通过暗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

2、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情况。

在开展整治工作期间,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共计20件,其中查处未批先建及未验生产17件,目前整改到位2家;查处批建不符1件,已整改完成;查处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2件,已整改完成。

3、督查企业危险废物处置行为情况。

对我辖区涉及危险废物的两家企业江西圆融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和萍乡安源旅游客车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一是在对江西圆融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该企业违法处置危险废物行为,且按照环保要求建设了危险废物储存仓库,并有标示牌、按照规定执行了危险废物转运联单制度转运联单记录详细齐全。二是在对萍乡安源旅游客车制造有限公司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将少量废机油由个人收购进行处理,而且未能提供危险废物转运联单记录,目前已要求该企业进行整改。

4、监管企业运营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情况。

安源区经济转型产业基地内有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企业只有萍乡市大成陶瓷科技有限公司一家企业,因该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已损坏拆除,正在与有关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公司洽谈,目前该企业已与萍矿环境监测站签订了委托监测合同,暂时由手工监测代替自动监测;对此我局监察人员要求该企业尽快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备验收,保证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我局将及时进行督促检查。

4、开展春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巡查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根据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特别防护期的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开展了春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控巡查专项行动,在开展此项工作期间,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692人次,对辖区内大气重点排放源单位进行每日巡查,按照要求对大气一般排放源单位进行三天一次巡查,对企业进行现场监察共计173次,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有效改善了20春节期间辖区内大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了公众健康。

三、加大环境信访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力度。

今年以来,安源区环保局通过12369环保投诉热线、网络平台以及上级转办等方式总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20余件,处理办结并回复18件,其余3件正在积极处理当中。在处理信访投诉工作中,始终围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着力改善信访工作环境,把信访接待、投诉办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做到接待、登记、反馈一站式服务,不断提升环境信访工作水平,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安源区环保局积极完善工作措施,全面深入推进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并把该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任务来抓,紧紧围绕工作重点,积极探索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工作再延伸,措施再具体,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将正在进行的工作确保按时按量完成。二是继续加大检查整改力度,强化环境执法,完善企业“一厂一档”资料。三是严把新建项目审批关,严格控制环境敏感区新建项目,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坚决禁止未批先建和违规审批、越权审批等问题,确保新建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

整改情况报告

 区委巡察办:

根据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提出的16个问题,区工商联党组高度重视,逐项进行研究,逐条制定改进措施,逐项深入推进,经过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巡察意见反馈后,仁和区工商联党组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巡察反馈意见,及时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细化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召开区工商联执委会通报巡察反馈意见情况,听取非公经济人士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非公经济人士的监督。同时,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整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一)政治站位不高,对新形势下如何构建和处理“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思考不深。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针对政治站位不高,对新形势下如何构建和处理“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思考不深的整改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8月8日、8月22日,8月29日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再次学习习近平关于建立“亲”“清”新型下端关系的论述以及习近平新时代思想论述。

二是开展班子成员“每天自学十分钟”活动,利用“学习强国”app,个人自学等方式加强学习,对新形势下如何处理好政商关系进行深入思考,切实发挥好非公企业“娘家人”作用。

三是建立完善驻会班子成员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和基层商会制度,每名班子成员至少联系5户企业。对班子成员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和基层商会制度进行了重新完善,每名班子成员至少联系5户企业及4个基层商会。

四是牵头草拟了《区级领导联系民营骨干企业工作的通知》,已于10月14日通过协同平台征求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及区人武部的意见,待履行相关程序后以区委办和区政府办名义发文。

五是探索兼职副主席、副会长到区工商联(商会)轮值制度。在调研走访过程中,听取兼职副主席、副会长关于轮值制度的意见建议,正在摸索。

六是通过微信群、调研走访等多种形式收集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拟在11月下旬组织召开1次促进非公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领导班子先后走访了行远牧业、箐河农业等企业调研走访,收集意见建议。

此项问题正积极进行整改,计划12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主动作为不够,引领非公企业服务经济建设力度不大。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针对主动作为不够,引领非公企业服务经济建设力度不大的整改情况:

一是充分遵照自愿入会原则,通过广泛宣传、提升服务质量等措施,提高会员覆盖面。截止目前,已新增会员13户,正在积极推进行业商会筹建工作。已实现乡镇(街道)建立商会全覆盖。

二是加强对已成立基层商会、行业商会的指导、服务与调研工作。2019年9月3日、10月15日组织基层商会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分管商会的领导到盐边县工商联、米易县工商联考察学习,学习借鉴商会管理和发展经验,提升我区基层商会办会水平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是鼓励商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活动,发挥商会在经贸交流、服务企业方面的积极作用。

此项问题正积极进行整改,计划12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宗旨意识不牢,解决非公经济发展中遇到实际问题的办法不多。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针对宗旨意识不牢,解决非公经济发展中遇到实际问题的办法不多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学习、理解和宣传,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我区贯彻《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的政策措施的落实,8月23日邀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普光红讲解守法诚信相关要求、企业经营注意事项、失信惩戒措施及影响,9月25日组织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参加市工商联组织的法制务实培训,努力推动“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加强涉及民营经济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帮助民营企业用足政策,促进发展。

二是组织各种交流活动,积极为企业牵线搭桥。8月22日,仁和区工商联参加攀枝花市宗升出租汽车公司、青海天迈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作意向洽谈会,为双方牵线搭桥。

此项问题正积极进行整改,计划12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沟通协调不畅,党组议事决策能力不强。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针对沟通协调不畅,党组议事决策能力不强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党组核心作用,严格执行《区工商联党组议事规则》等各项制度。党组在召开会议前,办公室收集班子成员的议题,就相关议题的内容在会前加强沟通,广泛征求意见。

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书记加强与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切实增强日常沟通,广泛形成共识。

此项问题正积极进行整改,计划12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政治思想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针对政治思想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载体,通过一把手讲党课、现场观摩、警示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开展理论学习,提升学习效果。8月30日在统战部支部学习会上,党组书记王坤全同志为全体党员讲了题为“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的党课。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周永开、其美多吉先进事迹等,9月18日组织观看了《红星照耀中国》,9月24日参加了统一战线书画展,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二是加强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相关政策理解研究。

三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成立统一的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及时处理民营企业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发挥商协会自律和维护会员权益作用,促进民营企业间商事纠纷的快速化解。

此项问题正积极进行整改,计划12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非公经济人士政治教育引领不够到位。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针对非公经济人士政治教育引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召开执委会、微信群及走访调研等方式,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思想引导,并积极组织非公经济人士参加各级统战部、工商联举办的理想信念教育培训。

二是11月拟组织民营企业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区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民营企业家守法诚信经营,坚定发展信心。

此项问题正积极进行整改,计划12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七)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政治生活,即:8月16日仁和区工商联党组召开了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集体和班子成员对照区委巡察反馈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前组织学习、深挖问题、交心谈心,会中辣味十足、点睛提神、红脸出汗,会后专题纪要、专门报告,整个民主生活会符合党组织程序和区委巡察办要求。

二是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按月缴纳党费。已整改到位。已给邓丽办理了党员证。每名党员按月足额缴纳了党费。

此项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工商联党组将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达到了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凝聚力量、激发干事热情的目的,开出了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底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计划12月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八)主题教育活动整改不明显,流于形式问题。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关于主题教育活动整改不明显,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确保主题教育学习效果。按照查找出的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拟定了《仁和区工商联领导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方案》,采取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理论宣讲、新时代讲习所学原文读原著、领导讲党课等方式强化政治理论学习。8至9月,集中学习7次。通过学习,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准确把握主题教育总体安排,不折不扣抓落实。根据区委安排部署,9月20日,区工商联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区委第二巡回指导组到会指导。下一步,区工商联将全面贯彻区委安排部署,严格按照《仁和区工商联领导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方案》要求抓好各项工作。

此项问题整改按计划推进,计划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目前,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已经召开,其他各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九)工作作风不实,服务意识不强。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关于工作作风不实,服务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机关干部职工担当意识的教育,主动服务基层和企业。每人每年到基层不得少于6次。8月至10月,领导班子成员先后10余次深入企业调研。

二是重新梳理完善制度。修订《党组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废止《效能考评制度》,并严格执行上级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是加强学习,增强党建服务能力和本领。

四是积极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非公党建指导,8月23日在区工商联执委会上对非公企业代表和基层商会发放《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手册》40份,深入各乡镇(街道)商会指导建立党组织。

此项问题正积极进行整改,计划12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形式主义依然存在,推进落实不力。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推进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班子成员带头下基层开展工作调研。班子成员先后深入南山园区建材协会、润莹齿轮、行远牧业、箐河农业等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宣传政策,收集意见建议。

二是借外力,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切实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班子成员围绕仁和区农业生产、加工和销售等各个环节深入全区各乡镇,相关部门和龙头企业走访调研,现已形成《以工业化思维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思考》的调研报告草稿。

三是加强工作推进力度,积极跟进推动商会成立工作,现已实现乡镇(街道)建立商会全覆盖,正力争成立1家行业商会。

四是严格文件材料的把关,加强对文字材料的审核力度,保证单位材料的高质量完成。工商联党组从自身出发,通过中心组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引领,采取领导干部先学带讲、领学提点、党课辅导等方式,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筑牢理论思想功底,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严格审核把关文书材料。凡是要上报上级部门和存档的工作材料,均由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上报。

此项问题整改工作按计划推进,12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一)落实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关于落实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仁和区工商联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仁和区工商联党组班子及成员2019年度抓党建责任清单,严实了主体责任,坚持主体责任和党组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

二是7月15日召开专题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了党组每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不少于两次。

此项问题整改工作按计划推进,12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二)班子成员落实 “一岗双责”不到位。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制定了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是加强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每季度(半年)向主要领导汇报“一岗双责”情况汇报。

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非公企业及非公经济人士的联系、指导、教育工作,及时开展谈心谈话。10月9日班子成员与箐河农业董事长和行远牧业董事长进行了谈心谈话。

(十三)廉政风险防控重视不够。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关于廉政风险防控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廉政学习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9月29日组织学习了《关于2018年上半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的通报》。

二是对现有风险点进行重新研判查找,并讨论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防控措施。

此项问题整改工作按计划推进,12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四)会计核算不规范。

完成时限:2019年9月。

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部分报销票据不合规及对个别会计核算不规范、部分支出事项中存在经费报销要素不规范以及个别会议费附件不齐全的问题,已由当事人完善报销要素,并做出情况说明。此项工作已整改完毕。

(十五)公务接待管理不严格。

完成时限:2019年9月。

关于公务接待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超标准报销的费用,已退还上缴至仁和区财政国库。此项工作已整改完毕。

(十六)费用报销超标准。

完成时限:2019年9月。

关于费用报销超标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超标准报销的费用,已退还上缴至仁和区财政国库。此项工作已整改完毕。

     下步,区工商联党组将切实强化“四个意识”,维护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担负好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把持续推进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在整改过程中坚决不走过场、不敷衍塞责,持续开展问题专项治理。同时,对形成的整改措施与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建立起务实管用、简单易行的长效机制,避免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务实见效。

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集合

按照县委安排,结合到____工作以来的所思所想,我从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四个方面,对自己工作进行了重新审视和认真剖析,汇报如下。

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需要,还有很多不足和上升空间,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深度不够,学习标准不高;二是思想不够解放,工作眼界不开阔,创造性开展工作不强;三是贪图安逸的思想有所滋长,艰苦奋斗精神有所减弱;四是但对于社会上的不当言论和消极现象抵制不够,党员意识、政治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五是理论学习不够深。片面的以为政治理论学习务虚,对实际工作没有太多指导意义,加之具体工作占据大部分时间,下来主动学习不够;六胜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工作方法简单,作风不够主动,在预见性和超前性方面也不够强。

通过深刻反思剖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我认为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一是思想认识没有与时俱进。放松了对新的政治理论、法律规章、业务知识的学习,思想“折旧率”越来越高,个人全局视野、时代思维不长反降,没有完全跟上时代的节奏,准确把握时代的脉搏;二是依法施政意识仍需强化。日常学习研习时间又少,在用法上依旧短板,做事情往往按照文件来、经验办,没有静下来、沉下来深入探究;自己批阅文件时,往往简单遵照上级文件来,没有深入追寻法律根源;三是宗旨意识仍需加强。平时工作得到了上级及百姓的一些肯定,渐渐觉得自己对基层工作很熟悉了,不用深入群众就能知道他们的想法,就能把群众工作办好,暗暗滋长了脱离群众的危险思维,出现了脱离实际的危险现象。

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我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整改落实:

(一)狠抓学习、强党性。从学习中夯实思想基础,汲取丰富养分,提升理论素养。在实践中摸索新经验、探求新途径,并善于反思和总结自己的实践,从中领悟经验和教训。学习群众的首创精神、新鲜经验、实干作风和朴实品质,从人民群众身上汲取智慧和力量。虚心向老干部请教,主动与老同志交流,注重学习____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注重向能者学,学人之长、补己之短,取人之优、弥己之缺,不断充实、丰富和提升自我。

(二)狠抓发展、增实力。坚决抛弃“等、靠、要”思想,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敢创新、善落实,做到对发展一心一意,对工作一往无前。决策办事从实际出发,将工作重心更向基层倾斜,努力做到切合实际想问题、抓工作、办事情,做到守土有责。

(三)狠抓实事、惠民生。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按照发展依靠群众、发展为了群众、发展惠及群众的要求,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工作上服务群众,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推行一线工作法,走基层、进企业、到现场,深入发展一线、民生一线、信访一线。坚持每周到基层、到现场办公,每月到挂钩联系点座谈。针对2017年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特别是自己分管的工作,抓方案、抓落实、抓推进、抓成效,确保办好好事、好事办好。

(四)狠抓廉政、树正气。积极推进分管部门、联系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不断强化责任人责任意识,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定期参加分管部门、联系乡镇民主生活会,与同志们谈心谈话,时刻掌握同志们的思想动态;定期上党课,与同志们一起动脑筋、想办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主动互相监督,及早、及时发现问题苗头、掐灭苗头,不使问题扩大化。

对照检查完毕,请对我开展批评。

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市委部署,2017年4月28日至6月中旬,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司法局进行了集中巡察。7月2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我局专题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按照市委第六巡察组的要求,我局认真迅速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市司法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六巡察组发现的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通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7月21日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局党组认为,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局党组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完全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市司法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陈向群、局长张加林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任副组长,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治部,由政治部主任周云燕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办公室、计财处、人事处、宣教处、机关党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巡察整改的督查落实。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4次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针对巡察整改主要任务,局党组明确了3个巡察整改工作专项小组,分别负责有关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和督查推进,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和《市司法局关于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清单》,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了18项整改任务、64条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其中,局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整改全面工作,同时直接承担具体整改任务8项、 34条。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8月7日,局党组专题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对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之后,局党组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专项小组先后召开11次碰头协调会议推进落实工作,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任务,现已全部完成。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废止、修订或新制定23项规章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1.党组在决策过程中,对个别重大事项不把关、不监管,局领导出国考察不按规定上会讨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局党组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中的主体地位。明确今后市局机关人员随上级团组出国(境),需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严格履行报批和公示程序。

2.党组履职不到位,以行政办公会的形式研究干部工作。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清单》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在议程安排、研究事项、参加人员等方面进行区分界定。今后对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局党组会议进行决策。

3.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沟通交流、协作配合不够。注重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党组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党组成员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讨论,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切实增强班子成员的“四个意识”,凡中央和省、市以及局党组、行政作出的决策部署,确保做到政令畅通,落实到位。按照要求,筹备组织2017年度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升班子成员的大局意识、团队意识。除民主生活会之外,每年开展制度化谈心谈话至少1次,市局政治部每年对领导干部谈心谈话的情况进行汇总,增进班子成员间的相互交流和理解支持,进一步提升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

4.局党组书记没有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书记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认识不到位,党组会议不经常专门研究党建工作,党组织对抓思想政治工作不严不实,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相对粗放,特别是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不够。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党建工作责任意识。健全局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每年制定党建工作计划,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召开1次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形成至少1篇关于党建工作的调研报告,党组成员每年至少2次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党建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等4项制度,修订完善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程纪实手册》,并严格抓好落实。与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召开廉情分析会,在全局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举办中心组理论学习报告会,进行公职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专题报告。二是注重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经常化、常态化。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017年工作安排》。赴焦裕禄纪念馆、红旗渠等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基地,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讲党性、团结和谐讲奉献”主题党日活动。推行“书记上党课”制度,局党组书记带头为机关干部上了“学习焦裕禄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党课。加强党性教育,开展“规章制度学习月暨警示教育月”活动,组织规章制度知识竞赛,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管工作,开展广泛谈心谈话,了解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突出重视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和重要时间节点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时刻做到警钟长鸣。

5.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要求还囿于简单化,党组对谈心谈话工作没有建立相应的长效机制,领导干部不注重倾听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心声,对干部职工关心不够。一是按照“三大一实干”活动要求,继续开展分层分级谈心谈话活动,局党组书记带头与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谈心谈话30余次,并与10位新调整岗位的中层正职干部分别进行了任前谈话,年内班子成员与所有局管干部开展谈心谈话,通过领导干部相互谈、一般干部全面谈、廉政建设经常谈,来征求意见、发现不足、增进团结,并将谈心谈话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制定出台了《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继续推行司法行政系统“一线工作法”、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制度,领导干部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累计不少于两个月,一般干部不少于一个月,以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卡、召开座谈会、设立公众开放日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价。

6.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参加所在支部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意见》,通过党组会严肃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提高对组织生活纪律的认识,建立健全组织生活的通知、登记、请假等制度,落实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小组的层级职责,切实加强对组织生活的管理,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到实处。

7.坚持党的领导与业务工作开展的融合度不够紧。存在党建归党建、业务归业务,党的组织生活仪式化,机关日常工作事务化。存在重业务、轻党务现象,党费收缴不按时足额。一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明确党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领导地位,业务工作中的重要决策、重点项目和重大开支等须经党组讨论决定。二是制定了机关党委书记、直属单位和机关党支部书记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要求各支部每年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建立“三会一课”计划备案制度,开展创建特色支部、人民满意先锋岗等活动,健全机关党委书记、支部书记年度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切实做到基层党建工作知有内容、行有标准、做有目标。三是根据上级规定,及时动态调整公布党费交纳标准。开展党费收缴“回头看”,全面排查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对少交的、漏交的开展补缴工作。

8.在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和干部选任条例方面不到位。选人用人不讲规矩、不讲程序,有因人设岗现象。一是认真学习人事政策文件规定,提高干部人事工作水平。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局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二是今后进一步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关口前移加强选拔任用监督,并结合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等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三是9月份组织开展了市局机关部分中层正职的调整、选拔工作,全程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规定程序,并请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9.对干部培养、管理、使用、调整工作机制不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渠道不宽。内部轮岗交流机制不健全。一是加强局管干部综合研判工作,全面掌握干部德才表现,增强干部调整的前瞻性和宏观统筹,落实全市年轻干部工作推进会要求,贯彻落实市委“接力100”青年干部选拔培养计划,2名同志成为“接力100”深度调研对象,新提拔中层正职4名,其中“80后”1名、“85后”1名,真正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各方面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合适的岗位上来。二是组织开展“打铁还需自身硬”大练兵活动,加强机关干部教育培训,丰富知识结构,提升素质能力,拓宽培养渠道,有步骤有计划地安排干部上下和横向挂职,多岗位锻炼干部,巡察以来已安排1名干部在省司法厅挂职、接收武进区司法局1名干部来局挂职,今后将继续制度化分期分批选派年轻干部、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挂职锻炼。三是摸底调查全局干部任职情况,制定《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方案》,对任现职满5年,或在同一处室工作满10年的中层干部,原则上进行轮岗交流,6名中层正职干部现已轮岗、调整到位。

10.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超审批权限设置内设机构,擅自设置职务名称。8月14日,局党组下发了《关于撤销法律服务中心大楼管理办公室的通知》(常司党组〔2017〕39号);同时,向市编办申请挂牌成立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已获批。今后,将进一步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科学、合理、规范机构设置,杜绝违反编制管理、擅自设置内设机构和职务名称的现象。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11.存在超标准接待现象和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费用的问题。一是按照市财政、审计关于公务接待和公务出差的相关规定,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并已全部通过新版oa系统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审批流程、标准等。二是加强财务有关规定的学习培训,上半年组织了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关于财务管理相关问题的专题培训,8月份召开了市局预算编制会议,着重加强对公务接待的预算管控,形成了全局上下严格遵章办事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对直属单位、行业协会等公务接待的管理,8月初对常州公证处、各行业协会开展了全面财务督查,通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相关问题正在整改落实之中。四是严肃问责机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将对公务接待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处置和通报。

12.公车改革不彻底,存在借下属单位车辆出差转移“三公”经费支出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市公务用车改革的相关规定,组织全局人员学习公车管理制度文件精神,修订完善了《执法执勤车辆使用和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市公务用车平台和局oa平台程序申请用车,严禁擅自使用下属单位车辆。自问题反馈以来,没有发生擅自使用下属单位车辆的情况。

13.超范围开展达标评比。认真学习掌握中央和省、市关于清理达标评选表彰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清理不合规的各类考核与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废止了《表彰、奖励工作办法(试行)》,今后在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时,主动请示报告,避免出现违反规定的现象发生。

14.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部分事项未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规定。部分大额宣传用品采购时也未实行政府采购。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制定了《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大宗物资采购、宣传用品印刷管理办法》《行政经费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大额资金的使用管理。二是7月份按照规定对《常州司法行政》杂志的采编印刷进行了招投标,现已确定中标方、中标额。三是在8月份组织的财务督查中,对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大宗宣传用品、物业管理、工程建设方面的采购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通报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四是今后对未达采购标的额的较大金额采购事项,将严格进行比价询价,并按照规定报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15.不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存在擅自变更工程量的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招投标管理办法》,今后将按照党组会议事规则要求,对项目工程严格实行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加强对局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明确责任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加强过程管控,确保督查到位,杜绝擅自变更工程量的情况。

16.项目资产管理不规范,管理制度不健全。修订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对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动态管理,明确资产处置的流程和规范。全面梳理了市局机关的未入账资产,查找相关资产,明确资产状态,搜集依据材料,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账手续。今后将对全局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及时发现整改资产管理中的相关问题。

17.法律服务中心大楼食堂菜品采购存在监管漏洞。制定《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楼食堂菜品采购管理规定》,严格菜品采购工作流程,菜品采购增设监管环节,严格按照供货合同对采购菜品的数量、质量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台账。明确专人负责,菜品公司供货后由两个以上专人进行核收,并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供货情况进行抽查。

18.工程监管有待完善,有超付工程款情况。加强对市局在建工程的监管,严格按照合同和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定期与施工单位核对往来款项,严格付款审批程序,杜绝超付工程款的现象。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楼工程款超付情况进行调查,并立即采取追回措施,超付款项7.1万元现已全部追回。

总的来看,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政策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对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全部工作确保做到主动配合、积极支持。

(三)立足实际,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规划,认真履行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治宣传的职能,大力加强公正执法、依法行政、诚信执业工作,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忠诚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为增创发展新优势、培育常州“幸福树”,推进“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中共常州市司法局党组)。

整改情况报告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2019年3月20日至5月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并于7月8日将巡察意见向我局进行了反馈。巡察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局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遵守党的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对我局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全面改进和做好今后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党组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通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巡察组所反映的六个方面问题整改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系统、不全面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规定每季度安排一次中心组学习,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交流研讨,使党组成员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重新制定并完善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理论知识学习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二是重新为党员干部配发专门的学习笔记本,对党员自学部分的学习内容和学习笔记的篇幅都做出了规定,确保党员集中学和自学不走过场,学习内容能够深入每位党员内心。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行了11次深入的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截至目前共举办读书班场次3次,开展调研研讨1次,党支部书记上党课1次,开展集中学习11次。

2.关于生态扶贫主力军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党组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意识不强、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详细的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完善了帮扶台账、一户一策等资料,调整了以局党组成员、领导干部为帮扶责任人的8个帮扶小组,明确责任到人。近两月召开“精准帮扶”专题工作会议3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1次,组织全局干职工开展入户走访活动5次,收集了每户的“微心愿”。二是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召开了学习扶贫工作相关政策专题会议2次,开展了1次扶贫专题调研工作,完善“一户一策”和《扶贫手册》的填写,认领“微心愿”。党组书记张茂清对8户帮扶对象全部进行了入户走访,详细了解其目前存在的突出困难,对产业帮扶开展情况进行了察看,并对下阶段帮扶措施进行了研究。三是科学规划,确保扶贫项目精准。针对每户不同情况制定了详细的“精准扶贫工作方案”“扶贫台账”“一户一策”“帮扶记录卡”等资料,针对每户的实际情况而量身制定了一系列的帮扶措施。2019年5月,我局协助联系韶山市屠宰场以高于市场价0.2元/斤出栏18头猪,使贫困户多增加收入1000元左右。肖谷良户养猪产业现已停止,目前我局已协助进行养蜂产业发展,并请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

3.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了工作进度督察督办制度,制度明确规定对出现工作进度拖沓的责任股室或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绩效约束。通过建章立制,各股室每月均有按时报送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同时按时将每月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度完成情况报送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及时高效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4.关于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深,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书记负总责,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同时要求其他党组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经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进一步重视和抓好党建工作。二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各党组成员与各股室主要负责人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做了具体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加大专题研究频次,做到坚持党风廉政学习三保证制度:保证学习时间、保证学习内容、保证学习效果;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责述廉制,在党组会议明确强调述职述责述廉报告须由本人亲自撰写,杜绝他人代笔的情况。三是加强了对支部工作的领导。党组定期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不定期检查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机关党支部工作再上新台阶。近两月党组听取支部工作汇报2次,对党员学习活动室进行了重新设计改造,检查支部工作1次,发现并整改不规范工作5处。

5.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班子成员各项分管工作奖惩考评机制,将班子成员各项分管工作完成情况与年底绩效考评挂钩,切实提高班子成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攻坚意识。二是党组定期听取苗圃工作情况汇报,及时了解苗圃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近两月党组听取苗圃工作汇报一次,研究了苗圃日常管理制度和人事安排有关工作,加强了对苗圃的作风建设、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的日常监管。

6.关于党组会议事不规范,“集中”有余而“民主”不足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及时调整规范了《林业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并在党组会议集体学习最新《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1次。二是严格按要求按规定调整党组议事流程,严格落实“一把手”末尾表态规定,重大工作安排和事项须经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通过。三是规范了会议记录,不同类别工作会议实行分类记录,详细记录会议讨论和表态过程,真实反映会议情况。

7.关于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重新深入学习民主生活会相关制度文件一次,提高了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熟悉把握了民主生活会的各项规定。二是于10月9日组织召开了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聚焦市委巡察反馈的六大方面的29个问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从症结上、根源上深刻剖析、查找原因。党组书记、局长张茂清代表党组领导班子集体作了对照检查,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原因并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对照检查发言,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结合自身和分管工作,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反思,全面剖析,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每位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后,班子其他同志都严肃认真地提出批评意见,并形成了巡察整改问题责任清单,研究了制定整改措施及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每项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到了具体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市派驻纪检组第四组组长成跃文列席参加,对我局党组巡察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了评价和肯定,并对下一步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强调和要求。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中心组学习不严不实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成立了中心组学习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是中心组理论学习的主要负责人和第一责任人,党组其它成员分工负责,切实加强对中心组学习的领导。二是重新制定并完善了党组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三是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学习、调查研究与讨论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增强了学习的吸引力,促进了中心组学习的不断深入,不断取得新的成果。截至目前,党组中心组已开展专题学习3次,研讨交流1次。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有偏差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机关年度工作任务中,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小组,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研判会,每半年向市委宣传部门汇报局党组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3.关于学习教育活动不经常、效果不明显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组织学习提高了干职工的政治意识、业务能力,制定了《韶山市林业局2019年学习计划》《韶山市林业局理论学习制度》,并严格执行学习制度,近期每月组织了一次学习,明确专人做好学习记录。目前入党积极分子已通过了入党知识考试,资源林政股的三名执法工作人员已有一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二是要求支部进一步提升对学习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科学选定学习内容,严格落实学习要求,确保学习效果。支部按时组织全体党员进行集中学习,截至目前支部书记上党课2次,并组织全体党员到中共韶山特别支部开展学习活动1次。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不符合规定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于2019年6月26日,重新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结果已报市委组织部。

2.关于支委班子对支部工作不重视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支部按时召开了三会一课,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做好会议记录,在每月的支委会上,组织了支委班子成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明确支委班子成员职责。

3.关于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局党组、局机关党支部对组织生活的思想认识,严肃认真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生活会质量,制定了《韶山市林业局组织生活会制度》,会上党员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流程做到“一会四评”。

4.关于违反“三定”擅自增设机构和中层干部职数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在2019年机构改革中,我局上报的“三定”方案中,内设股室调整为4个。待方案批复后,内设股室由现有7个缩减为4个,中层干部职数相应减少。

5.关于中层干部的选任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选任没有严格按照程序开展。

整改情况:强化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落实,严格按照程序开展,不断完善干部考察工作,坚持和完善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等方法,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走到位,防止再出现类似的问题。

人员任用职责有交叉,存在一人多岗、混岗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对本单位干部混岗使用情况进行统计,经核查,局机关混岗人数为2人。原借调韶河农业示范园的资源林政股股长刘杨目前已回局里工作,2名借调在局机关办公的森林公安干警已调回1名回森林公安局办公。下一阶段,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适岗情况,将逐步分期理顺一人多岗、混岗现象。二是进一步规范编制使用管理,今后在干部使用上严格执行编制内使用干部。

6.关于干部结构不合理的整改情况。

(1)专业技术人员青黄不接。

整改情况:林业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空缺时,优先考虑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加大对年轻后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培养力度。从注重实效和实际情况出发,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重点抓好短期培训教育。在培训内容上,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和特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产业技能等为基本内容。

(2)干部队伍活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主要领导约谈,分管领导分类谈,股室负责同志针对谈”的方式,建立健全办公室谈心交心制度,与党员、干部、职工加强沟通交流,促进相互理解,达成思想共识;二是建立了绩效考核机制,将个人工作完成情况与年底绩效考评挂钩。三是创新干部选用机制,把干部“盘活”。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考核和管理,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抽调、选派年轻干部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在重要工作“一线”锻炼干部,识别干部;积极为年轻干部搭建平台。

(3)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执行不至今。

整改情况: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调整刘源同志为办公室人事劳资和扶贫工作专干。

7.关于党员管理不严谨的整改情况。

(1)党员百分制和积分制管理不到位,没有开展党员星级评定工作。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党员百分制考核机制,进行精细化管理,确保考核指标科学性、规范化操作;建立党员百分制考核台帐,将党员基本情况、参加党内活动反馈情况登记在册。同时,完善了党员百分制考核个人台帐。

(2)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局支部制定了《韶山市林业局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一项主要工作内容,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评议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评议质量。在2019年的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进行。

(3)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党费计算标准,重新计算党员干部的党费金额,对于部分党员少交的部分,已通知到个人予以补交。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行而上学的整改情况。

各类材料习惯于照搬照抄,政治学习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近两月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3次;统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了11次深入的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推动了全局干职工深入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二是撰写专题讨论会上的发言稿时,严格从单位实际出发,明确由班子成员从实际出发自行撰稿并存档,严禁工作人员代写,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假、大、空。

(2)“以会代训”情况普遍。对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的培训以季度会议为主,欠缺专业技术方面的培训。

整改情况:一是对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和全市生态护林员进行了森林防火专业知识培训,内容包括各类防火器材的使用、火情应急处置措施、火情应急预案处响应等,下阶段还计划组织全市森林防火指挥各成员单位防火工作队伍进行一次森林防火大演练。二是鼓励和组织局机关年轻干部参加有关业务知识技能培训,近两月组织何湘玉参加了全省林业信息化应用培训,组织彭志洋参加了全省21级森林检疫员培训等。

2.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的整改情况。

局机关相关制度和方案,直接从网上摘抄。

整改情况:一是清理废止照抄照搬文件。对2018年以来局机关相关制度和方案进行了清理比对,立即废止了照抄照搬的文件,结合林业工作实际重新制定了《韶山市林业局机关管理制度》(汇编)、《韶山市林业局内部绩效考核办法》,通过党组研究和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后目前已印发执行。二是建立机关文书管理制度。明确机关文书发文、收文、转办、归档等程序,对所有发文的合法性、专业性和实效性进行审核,建立分管领导审签把关制度,避免出现文件照抄照搬问题。

党员公开承诺放空炮。

整改情况:全面结合“四责四诺”加强执行力建设,每月对党员承诺完成的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进度推进情况进行登记,将党员承诺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3.关于官僚主义有所抬头的整改情况。

民生资金宣传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低。

整改情况:加大了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每年发放补助资金前,在乡镇公示了发放政策和发放标准,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惠农涉农资金发放政策、发放年限和发放标准的知晓率。

(2)对“雁过拔毛”现象不作为。

整改情况:规范发放流程,公开惠农涉农资金的对象确定和金额核定,属于乡村集体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和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现已采用发放至乡村集体账户的方式,不再发放至村干部账户,杜绝“雁过拨毛”现象的发生。

4.关于对乱砍滥伐监管不严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对乡镇林业站和护林员考核奖惩机制,制定了《韶山市打击乱砍滥伐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打击涉林违法专项行动。截止至今,共出动警力200余人次,出动警车100余台次,取缔了5家非法收购木材场地,共计清理和收缴木材约50立方米。同时积极开展了打击乱砍滥伐系列宣传活动,加大清理木材加工、存储、运输场所的打击处理力度,切实加强了核心景区、野生动物活动区域的巡逻排查,持续保持打击破坏森林等涉林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近期我市乱砍滥伐违法现象明显好转。

5.关于林业行政执法不重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的整改情况。

林业行政执法现状堪忧。

整改情况:近两月组织了执法人员深入学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3次,学习了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询问技巧、法律文书制作等专业技能。特别是对目前我局考取执法证人员较少的现状,鼓励全局干职工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积极参加执法证考试。同时建议了奖惩考核制度并印发至各股室,对年内参加执法证考试未取得执法证资格的年轻干部扣除部分年终绩效奖金,以此倒逼年轻干部切实加强学习通过考试。

行政执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调整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切实保证办案质量。全体执法人员工作中严格执行林业行政处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遵照《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开展行政执法,促进林业系统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二是加快处罚案件的办理速度,按照“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处罚到位。执法过程中,强化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重视经常化管理。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内部监督管理不严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了干职工日常行为规范、请假、考勤、因公出差、绩效考核等一系列制度,创新管理办法,将干部职工日常遵守规章制度情况实行登记评分制,同时直接与个人年度绩效考评挂钩,干部职工遵规守纪情况明显好转,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得到明显转变,团结干事意识得到提高。二是建立健全了工作进度督察督办制度,明确规定对出现工作进度拖沓的责任股室或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绩效约束。通过建章立制,各股室每月均有按时报送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同时按时将每月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度完成情况报送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及时高效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关于廉政教育缺位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股室和干部的教育监管,要求班子成员至少每季度对分管中层干部开展1次谈心谈话;二是每季度组织一次廉政警示教育,及时传达上级典型案例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警示效果,加强党员干部廉政监管,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局党组近两月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省、市有关部门关于“三公”经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一次。对干部职工婚丧喜庆事项要求及时上报,党组及时签署意见。四是每逢节假日放假前都召开了全局干职工会议,多次强调廉洁纪律和安全警示。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内控制度不严谨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实行由我局或乡镇林业站先计划、后调苗,再领用的原则,严禁代签冒领;二是坚持优先保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造林苗木,控制面上苗木数量的原则;三是造林后,对工程造林、绿化项目进行面积、成活率验收,坚持面上造林由乡镇进行抽查的原则,确保造林成效。以上整改措施已在乡镇林业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强调、重申。

2.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不严格,存在廉政风险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严肃财经纪律。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自觉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合法、公开、透明。二是建章立制,完善专项资金使用考核机制,加强项目管理,独立核算专项资金,明确财务人员要做好经费列支的审核,由局长亲自把关使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以市委巡察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建设放在林业事业发展的首位,认真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林业建设中发挥好党组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持之以恒、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落实好相关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取得初步成效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跟踪督查,加快进度。对需要长期坚持、持久整改的问题,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三)巩固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尚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注重治本,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从严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市林业科学发展上来,全面推动林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整改情况报告

×局:

按照你局下发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标准要求,我方已于20xx年8月30日前对三标段工程进行自检并进行整改,并经公司复查,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1、健全了施工安全日志、台账、会议记录,做到安全管理资料完整齐全。

2、指定了行之有效的合理的安全经费使用计划,完善了安全经费使用记录。

3、结合工地实际施工情况,编制详细的施工用地方案,规范了施工用电措施。

4、施工重点防火部位落实了责任人,指定了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消防器材按要求配备、放置并保持完好状态。

5、对于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及其他安全隐患认真分析,及时排查,并制定了一套完整详细的应急救援方案。

通过以上整改,公司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与每一位员工都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各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对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基本规范了公司安全生产的基础资料,为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铺平了道路。

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有了崭新的、全面的认识,安全生产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必须要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只有充分尊重科学、探索和把握规律、运用安全目标管理、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安全系统分析及安全评价、事故预测、标准化等安全生产的现代化管理办法,才能更有效地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今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

第一,加强人员的管理。在安全生产管理中,人的因素的往往是最重要的,也是最不容易掌控的。要加强人员的管理,一是要注意人才的选拔,确保安全生产人员的基本素质。

第二、完善三级培训,对新进员工要严格按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教育和培训并明确标准和效果;对在岗员工,要树立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辨别危险源的能力,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在公司营造安全工作人人关心、事事有人管的团结协作的团队工作理念,培养员工安全无小事的工作习惯,才能使安全生产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第三、加强对员工的考核,由于人的因素的不易掌握性和控制性,加强考核就显得十分重要。我们认为,加大对员工安全生产考核的频率和力度,对员工的行为实施定性、定量的考核,才能使他们的安全意识永固常新。

第四、加大安全奖惩的力度,做到赏罚分明,对事故苗头要坚决重处,坚决避免用人情世故代替安全奖罚,彻底做到令行禁止,才能从根本上使员工绷紧安全这根弦。

第五、加强对物的管理。要正确处理安全和生产的关系,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设备检查、维修、保养计划,按生产规律做好设备、设施的检修、保养和维护工作,尊重科学、实事求是,坚持按规章制度进行设备巡查,将物的安全隐患减小到最低的程度。

第六,及时纠正管理缺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身为管理者,首先要认真履行自身的职责,以科学化、规范化的标准实施安全管理,把安全监督检查落到实处,发现问题要坚决按规章制度处理,不给事故和隐患留一丝余地。其次要擅于发现自己的问题,要多学习、多看、多对比,力争发现我们视线中的盲区和管理中的死角,否则,安全问题很可能会发生在我们的盲区和死角中。

尽管安全生产管理的难度大、任务重,但相信有了规范化和科学化的管理体系和标准,做好了人、物和管理缺陷的控制,我们有信心使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到标准化安全化。

以上情况属实,请核查。

施工单位负责人:年月日。

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

工程整改情况报告

贵委《关于县顺河堰水利工程项目的整改意见》收悉,我县高度重视,庚即责成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顺河堰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顺河堰公司)进行专题研究,逐条梳理,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按照整改意见及时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方面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合同签字盖章不全的问题。顺河堰公司对合同进行了再次清理,并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等章程规定,将不规范和多余资料清理出卷,待签字盖章符合规范后再整理装卷。

二是针对部分合同未用原件归档,环评咨询服务合同用复印件归档的问题。顺河堰公司已将该合同的原件归档入卷。

三是针对监理单位现场派驻人员到位差,未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监理人员的问题。顺河堰公司及时与项目监理单位(江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并于4月28日下发了《关于要求县顺河堰水利工程监理单位人员到岗的紧急通知》,要求其在5月4日前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8名监理人员到位。目前监理单位已调配监理人员到岗。

同时,经顺河堰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顺河堰公司研究同意,已聘请专业的资料员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清理和归卷,确保工程档案规范完整,达到验收要求。

针对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顺河堰公司及时召集项目监理、施工、设计、检测单位进行研究,要求各责任单位立即进行自检、复检,并按照水利工程相关规程规范进行整改。

(一)监理单位整改情况。一是监理项目部全面规范相关监理程序和管理工作,并对前期工程监管不到位的地方进行及时整改,加强监管力度,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二是监理单位及时派驻1名专业监理人员到岗,并积极协调总公司调配专业监理人员,确保8名监理人员全部到位,涉及人员变更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监理工作有序开展。三是顺河堰公司安排现场代表对监理人员到岗情况及旁站监理到位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并将不定时对其监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二)右干渠a标段施工单位整改情况。施工单位已按照《稽察和质量监督检查结果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整改。一是针对沟渠内部砼挡墙存在的贯通性横向裂纹的问题,采用环氧砂浆表面涂抹,对开裂较为严重的裂缝进行凿槽嵌补。二是采用沥青木板对沟渠伸缩缝进行嵌补,收缩缝面在沟渠抹面时以同标号砂浆抹平。三是在具备机具施工条件的地点采用机械工具施工,不具备机具施工条件的地点,采取“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加强拌合机振捣”的方式,确保完成的混凝土工程达到质量标准要求。四是在每个混凝土砂石料场堆方场及混凝土拌合处设置混凝土配合比标牌,并严格按照配合比标牌进行拌合。五是对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出的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部位,进行补强及加强后期养护处理,确保沟渠质量达到设计强度要求。六是按照“单元划分及质量评定表格”相关要求,抓紧开展内业资料完善工作。

(三)右干渠b标段施工单位整改情况。右干渠b标段工程进度滞后,主要原因是该段发生了设计变更,按照设计变更的相关规程,需逐级上报至原审批单位(即省水利厅)批复。省水利厅虽经过专家组审查后要求对设计变更资料进行了多次修改,但长时间未明确是否同意变更申请。经多次衔接,20xx年4月初,省水利厅才同意按变更资料进行施工,致使该合同段工程进度滞后。目前,设计部门正抓紧按照专家组的意见开展变更技施设计,并已向b标提供部分图纸资料,b标段已完成部分变更后倒虹管的镇墩、支墩基础开挖,并已订购部分主要管材,待施工方案明确后庚即进行施工建设。

同时,针对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出“右干渠部分伸缩缝施工未达到设计要求”的问题,b标段施工单位正通过“缝间采用焦油塑料胶泥填缝、缝口采用沥青水泥砂浆勾缝”、“将裂缝位置整体拆除,用高一级标号的砼重新浇筑”的方式进行整改。

(四)设计单位整改情况。一是按照顺河堰公司的要求,目前右干渠b标段的变更图纸已基本完成,并已向施工单位提供部分图纸,部分工程段已动工建设。二是顺河堰公司已向设计单位提出严重声明,要求设计单位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及时解决设计方面的各种问题,及时提供各种资料、数据,确保满足工程施工建设进度的要求。若再因设计单位未按要求提供各项资料、数据等造成工程延误,将由设计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一是针对项目核算账册不规范,未配置专职会计人员的问题。县水务局和顺河堰公司已进行整改,专职财务人员将于近期到岗。

二是未按重点工程财务制度进行电算化管理的问题。顺河堰公司已购买工程财务软件,配备专门的电子设备,并按照重点工程财务制度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进行财务管理。

三是项目资金未实行专户存储的问题。顺河堰公司已经着手完善专户存储相关事宜,近期将实现项目资金专户存储。

四是项目征地款未按国土部门相关程序上缴,由财政统一安排划拨的问题。20xx年,由于征地工作任务重、时间紧,为确保工程顺利建设,顺河堰公司将由财政划拨的767.43万元的征地款直接划付到乡镇,最后由乡镇按照签订的协议兑付给被征地村民或集体。20xx年,顺河堰公司已将右干渠土地补征款按相关程序上缴,由财政统一安排划拨。同时,顺河堰公司已对财务管理制度、程序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在今后开展征地补偿款划拨时,将严格按程序及时拨付。

五是接待费支付不规范,原始依据不足的问题。稽察中指出“20xx年11月14日评审误餐费2990元”费用发生在20xx年11月,由于多年来单位职工报销评审误餐费时均采取提供发票报销的方式,在新的费用管理办法出台后,干部职工未能引起高度重视,在异地支付了评审误餐费后,未妥善保管菜单和pos小票。顺河堰公司已责令报销人补全相关手续,现虽已找回异地就餐菜单,但pos小票确定已遗失,无法提供,也无法补开。为此,顺河堰公司和报销人已就此进行了书面检讨,同时顺河堰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顺河堰公司要求财务人员,在今后的财务报销过程中,报销人未提供完整的手续和票据,所产生的费用一律不许报销。顺河堰公司承诺今后将进一步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报销程序,杜绝各种不合法、不合规定和程序的资金管理问题的发生。

此次重点项目稽察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县均积极进行了整改,并完善了相关程序和制度,确保在今后的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同时,恳请上级部门能够给予我县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并为工程建设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服务整改报告,服务整改情况报告

中汇总分析,并提出以下整改意见:

1、针对大集中系统上线后不稳定反映出的一系列问题,要求税收管理员加强对网上报税平台信息的发布,做好税法宣传、网上申报程序解释工作,系统原因不能申报纳税的税种问题及时反映给征管科,做好网上维护工作,同时通知纳税人到大厅前台申报,对已申报未划税的税种,及时通知企业到大厅划税,避免产生滞纳金的情况,更好地维护纳税人权益。

2、对所辖个体户较多的南长山分局,要求他们做好纳税定额核定工作,针对个体户税法比较薄弱的情况,启动税收宣传活动,主要是到村里发放税法知识宣传手册,现场解答问题,提供最新的税收政策,宣传双委托扣税方式的方便快捷性。一些个体户们表示地税局此举充分满足了他们的税法知情权,对一些从来未了解到的知识有了更新的认识,高度赞扬了双委托方式的优越性是很适合他们纳税的一种形式,既省去了自己填写定额申报表的困难,又可以不用跑腿到税务局排队纳税,真是一举两得,现场15位个体户带头签订了双委托协议。

3、坚持“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的服务宗旨,着力解决纳税人最关心的问题。

以开设专题辅导班、网上辅导、税企恳谈会的形式使纳税人获得最新税收政策、网上报税、财会知识,对使用税控机、定额发票户严格按照两权监督办法,集中培训,内容涉及发票的领购存销流程、税控机常见故障处理及维护保养知识。针对岛内旅游业的日益发展,渔家乐业户代开票的增多而发票代开系统餐饮业受限的情况,及时在4家渔家乐办公室推广税控机,并进行统一税控机操作辅导,保证了五一黄金周渔家乐业户开票权,纳入了规范管理,提高了征管质量。

另外针对来税务局办二手房手续的一般都是普通百姓,对我们工作中需要存档的资料并不是太清楚,我们发布通知告知纳税人需带齐的资料包括发票代开所需的资料,联系房管相关部门告知到地税办理需带齐的资料,避免他们丢三落四,“多头跑、多次跑”的现象,真正将纳税服务融入到日常工作中,走进纳税人的心坎里。

4、加强一站式服务。大集中的上线将一些工作统一整合到纳税服务中心,加强了文书审核流程,加上系统初上线的不稳定性,会减慢我们工作的完结时间,这也就意味着我们要不断努力,不断进取,加强自己各方面的业务知识培训、微机操作技能,还要善于发现问题,及时提报给征管科,早点把问题解决好,而不是让纳税人等待着解决问题,同时还要加强考试培训,加强税收服务理念,推行星级服务,以更优级的服务面对每一位纳税人,营造征纳和谐的税收环境。

5、落实领导定点联系重点工业企业和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责任制,实行新办企业和重点企业指派业务骨干定向服务制度,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广泛开展上门服务、纳税义务提醒服务、纳税评估和辅导、预约和延时服务等人性化服务活动,明确企业办税程序和时间,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企业涉税事项审核和审批,提高工作效率。

整改履职情况报告

是**省第十一届和十二届人大代表,可算是老代表,他却把自己当作新学生。认真学习党中央政策方针,时事要闻,学习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学习《宪法》、《代表法》、《村民自治法》等,学习《中国人大》、《**人大》,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一、代表群众心声,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在20xx年省人代会期间,集中精力开会,遵守会议纪律。向大会提交了四个建议,联名了一个议案。在分组讨论会上,踊跃发言,认真审议了省一府两院和人大会工作报告,畅谈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闭会期间,结合本村实际,给**省长提交了将**村打造成“**山区第一村”的建议,得到了**省长的批示肯定,得到了**市长的批示支持,省、市、区政府相关部门帮助做了**村发展规划、**村旅游发展规划、**村产业发展规划。在全省小康示范村评选过程中,代表走村串寨,宣传动员群众参与投票,**村挤进了“全省30个同步小康示范村”。为打造**山区第一村,为**村5000村民实现小康梦,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立足本职工作,展示代表形象。

认为,人大代表当村主任,就要比普通村主任干得好,他就这样自加压力,提出了治村先治村干部,认为没有落后的群众,只有落后的村干部。他以身作则,为群众办事,争取上级支持、招商引资、社会援助和村内发展的大事亲自抓,坚持走群众路线,从一百个村民中选出两个村民代表,参与村内的重大决策,将自己的工资全部发给了村民代表。

在村里,赚钱的项目他个人不承包,不谋利,为老百姓办事不收礼,不拿好处,为村里办实事,个人贴着老本存话费、加汽油,交过路费、消耗自家车辆,投入大量精力为村里跑项目,找资源。他的村委一班人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人大的支持下,顶着发展资金困难、创新与守旧、进步与落后思想斗争的压力,以40多万一公里的造价,动员老百姓支持修路占地,将4米泥巴路修成了6米宽的水泥乡村大道,老百姓喜不言表,杀猪宰羊迎接这份喜悦,一句“有了,告别泥巴路”的顺口溜在**村广为传颂。

这一年,代表更多的思考是将**村建成“**山区第一村”,让全村群众过上小康的幸福日子。亲自起草了**村的小康标准,引起了省委政策研究室的高度重视。

年初,为了带动村民搞避暑旅游经济,为迎接重庆避暑客人,村委决定对进村的弯曲公路进行加宽改造。村里没有经费没有项目,代表个人先垫钱买水泥、买石沙,在占地村民的支持下又干起来了,他亲自与民工们上工地干活,亲自指挥,不顾白天黑夜,连续大战了几十天,乡亲们担忧50多岁的张代表身体支撑不下去,但一转眼,硬是把别人认为干不成的事干成了。由此,劳模精神和**村的小康故事在各大媒体上纷纷登载。得到了区委书记洪涛的多次点名表扬,徐光华区长现场视察高度赞扬,专门为支持**村下发了红头会议纪要文件,确定了支持300万启动新修总投资2.7亿元的水鸭子水库前期工作;借支100万元支持**村硬化路面,开通客车,新修旅游公路。这些都使老百姓更加相信党,更加相信政府。

三、回乡创业感党恩,企业发展带农村。

是家乡父老看着长大,走出大山打工的穷孩子,他通过十多年打工学习打拼,有了在城市生活和发展的本领,他却时刻想着家乡的发展,毅然决定放弃城市安逸的环境和可能迅速成为大富翁的机会。1998年回到家乡创建了梦丽雅化妆品厂,从一辆送货车到40多辆,从20多人发展到一百多人,梦润牌化妆品先后获得了,深受消费者喜爱。让当地村民大开了眼界,见证了农民也可以在当地建工厂的事实。在这次农村建工厂的过程中,看到了在农村发展能使更多农民转变观念,共同发展的希望。为了感党恩,20xx年,将用于搞建筑的1000多万元,又创建了梦润鹌鹑公司,经过几年的探索,将原有“公司+农户”升级为“公司+标准基地·带农民”的新模式,建起了饲料厂、鹌鹑食品厂、成了**省龙头企业,鹌鹑标准养殖示范区,拥有20个专利,获遵义市科技成果一等奖;省丰收二等奖;团队发表科学论文6篇;起草颁布了7个鹌鹑养殖地方标准,现产业用地300多亩,固定资产达5000多万,拉动了就业,产业链年创产值过亿元,产品远销8个省市,占领了行业致高点。

为发挥致富模范作用,率先搞起了避暑旅游,20xx年接待避暑游客390多人次,实现旅游增收60万元。为带动群众加入避暑旅游产业,带着村支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到江苏华西村、蒋巷村,桐梓娄山关、九坝、天池,湄潭等地学习经验,增强了村民的信心,为明年发展避暑旅游打好了基础。

四、捐助社会。

“梦润民富义务宣传队”,长期活动在农村,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村哪里最贫困,哪里就有慰问;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代表和梦润人的身影。20xx年捐助20万元的食品、日用品对1079户农民进行慰问,宣传强村办法,介绍如何开展“实现我的小康梦活动”。20xx年初,梦润公司通过项目扶贫,拿出30万,除260户每户分得800元之外,购买了20万棵杉苗发给全村村民种植。为村民“实现我的小康梦”,联系捐资8万元元;大旱期间为解决石垭200多户农民饮水困难捐助3万元;今年12月,梦润公司赠送价值8万元的桂花树苗发给每家每户。

农村创业成功,树立了农民发展信心,彻底*了农民不能做大事的偏见。通过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建立了广泛的群众感情,让人大代表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文档为doc格式。

巡查整改情况报告

2015年12月宿州市一级公路总监办与宿州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s303泗永路灵璧至宿城段改建工程进行巡查,针对这次巡查提出的若干问题,现将我部整改措施汇报一下:

一、合同管理及履约情况

存在问题:项目总工未按合同要求进场,施工技术力量薄弱。 整改措施:公司已安排总工人选,计划二月底到岗;同时公司已增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8名,现已到位3人,其他人员2月底前全部到位,增加s303灵璧项目施工技术力量。

二、内业资料

存在问题:试验检测资料填写不规范,存在错误现象;投标文件、合同文件未上报。

整改措施:对于试验检测资料填写不规范,存在错误现象。已按要求及规范对试验检测资料进行重新填写,并积极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业务水平、工作技能等培训学习;我部已上报投标文件、合同文件。

三、安全、环保工作开展情况

存在问题:安全巡查、检查、自检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未设置,安全生产警示牌、危险源发布牌、单元预警牌未设置,标志牌设置不规范,专职安全员不足,未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

整改措施:我部已加强全线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新增安全员2名;

加大安全巡查、检查、自检频率,杜绝安全问题的发生;并严格按照检查要求在项目部、胜利沟大桥处设置了安全生产警示牌、危险源发布牌、单元预警牌(后附照片);现已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

特此回复

附:整改照片

s303灵璧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5年1月10日

集团公司巡视工作领导小组:

集团公司党组第一巡视组于年月日至月日对公司进行了专项巡视。10月27日下午,巡视组先向我们反馈了巡视意见,接着向公司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反馈了巡视意见。巡视组的意见既是对我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把脉会诊”,对我公司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是一次刻骨铭心的教育,巡视组在反馈意见中实事求是地评价了公司领导班子近年来的工作,并严肃地指出了巡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我们对集团巡视组提出的问题,诚恳接受,坚决落实,认真整改。

改任务、整改时限及责任部门及个人,并持续跟踪督办。在整改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坚持问题导向,首先深入查摆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思想根源,其次提高全体领导干部思想认识,最后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相关问题存在的原因

巡视组对我反馈意见后,我们立即对巡视组反馈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招标采购和工程项目管理问题突出”等四类主要问题,认真剖析了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公司党委作为公司的政治领导核心,在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还不够扎实,党委及纪委履行职责还不够规范,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抓得还不够细,对干部队伍的日常管理还不够严,有些领导干部素养还不够高,责任心和担当意识缺乏。

二是公司重经营轻党建的思想依然存在。两个公司合并前和合并以来,公司领导干部对公司经营发展投入了很大的精力,过重的注重公司经营业绩和项目发展,放松了党建工作,轻视了党建工作对公司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

三是公司党委在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上存在薄弱。近年来,我们陆续收购了几家子公司,由于这些子公司进入国有企业的时间不长,导致有的子公司基层党组织不健全,相关制度缺失等的问题,这也反映公司党委对子公司党建工作指导存在不足。

四是公司相关制度不健全。公司成立以来,经历了几次整合,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管理基础薄弱,导致制度基础不扎实,相关基础性制度缺失,有些即使有了制度,相关人员也不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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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关于2012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今年8月6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1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的审议意见,区政府及时作了部署,各相关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导协调督办审计整改事宜,强化整改主体责任,注重从源头上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尤其是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不断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分类督办的原则,形成监督合力,抓好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强化对重大审计项目审计结果的跟踪检查和重点督查,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强化责任追究,提高整改实效。

区审计局按照审计职责和区政府的要求,始终把审计整改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将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坚持将审计整改回执、审计跟踪回访、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审计整改承诺、后续审计检查、年度审计结果执行情况专题调查等制度落实到位,在工作中做到日常审计监督与促进问题整改相结合、审计整改工作与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相结合,切实提高审计整改质量和效果。

区财政局根据审计报告指出的有关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牵头部门,将审计问题逐一分解、落实到科室;在整改过程中注重与延审审计发现问题的单位进行沟通,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措施,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关于对区本级各主管部门预算批复工作缺少监督、预算批复项目有遗漏的问题。区财政局一是进一步加强了部门预算批复的管理工作,督促区本级各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批复各所属单位的部门预算,并报区财政局备案。二是进一步完善了部门预算调整批复前的核对机制,对年中发生的预算调整项目指标做好审核及科室间的核对工作,确保下达的预算调整项目无遗漏。

(二)关于区对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转移支付中存在部分测算数据未及时更新、个别计算数据设定不合理的问题。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具体操作办法,及早启动转移支付因素数据征集工作,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更加科学合理的确定转移支付因素,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按时提供转移支付因素相关数据。

(三)关于个别预算资金安排的使用单位发生变化区财政局未能及时调整的问题。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区发改委的沟通和对接,及时了解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变化事项,督促相关单位根据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实际发生的变化,按照本区规定的程序及时申报调整预算,并经审批后严格执行。

(四)关于个别部门预算指标再结转及年内预算指标未细化结转次年金额较大的问题。区财政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督促预算单位及时上报预算细化方案,同时进一步做好意见征询工作,优化操作流程,加强预算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一)关于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与预算编制内容不一致的问题。区文广局针对部分专项资金子项目间调剂使用,造成一些子项目超预算的问题,修订完善了局《经费报销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报销时应注明项目编码及项目明细,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同时,指导下属区群艺馆修订了《闵行区群众艺术馆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约束力。区工商联加强了对本单位专项资金的管理,将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区妇联、原区招管办及归口管理的区招投标中心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专项经费的管理。区绿容局主要领导召集局财务部门及各业务科室召开专题整改会议,强调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同时,对重要的经济事项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的要求,保证会计核算信息真实、完整;对于涉及“虚增整治改造面积,多拨付补贴资金”的三个镇的69.64万元补贴资金均已收回,并于9月5日上缴区财政。同时区绿容局加强了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在编制2013年、2014年“景观灯光电费”预算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将预算分别调减为188万元、100万元,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二)关于部分绿化养护项目转包或分包的问题。区绿容局下属绿化所、公园所将指导下属上海西郊园艺公司、上海神洲绿化实业公司规范用工行为,通过与劳动服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的形式落实整改。

(三)关于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的问题。区科委今后对于此类项目编制部门预算时,要注重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充分沟通,实施过程中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操作。区文广局要求下属区群艺馆进一步明确财务负责人和政府采购责任人,并对区群艺馆行政领导、政府采购责任人、财务等有关人员进行了《上海市2012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等专题业务培训指导,以提高政府采购意识。

(四)关于部分资金未按规定及时上交区财政的问题。区科委根据审计意见已对所有项目的结余资金进行清理,并将确属余款的项目资金60.12万元按规定上缴区财政。区人口计生委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市拨资金的使用流程,将市拨资金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且在审计期间已将结余的市拨资金6.55万元上缴区财政。

(五)关于资产、物品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国资委对“三集中”资产进行全面梳理,根据闵府办发[2012]66号文件精神,于2012年底前已将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能划交至区财政局;经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以闵国资办(2013)17号《关于对区属行政、事业单位“三集中”房屋、土地资产处置的请示》上报区政府,以解决目前资产管理体制不顺、权责不清、帐实不符的问题。目前,区政府已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专题研究。区网点办与改制企业上级部门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协调沟通,召开了调研会议,通报了存在承租户转租行为等情况。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按区国资委的要求与下属改制企业召开会议,了解改制企业经营状况,并向区国资委上报了《关于原闵商商贸有限公司下属区百货公司等8家转制企业承租国有商业网点租赁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经区国资委讨论研究后上报区政府,区政府在抄告单上明确了相关处理事宜。区网点办与相关公司多次协商,要求其停止转租行为,目前,各相关公司已不同程度地进行了整改。区科委根据审计要求,进一步健全了实物台账登记制度。

(六)关于现金支付手续不完备的问题。区文广局加强了对下属区群艺馆“劳务费支出”发放的凭证审核工作,明确劳务费发放不得代领代签,同时,进一步规范区群艺馆公务卡消费和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费用拨付工作,控制现金的使用。区残联召开专题会议责成有关单位落实整改,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培训,规范现金使用管理。

针对万芳路一、二期道路建设和区体育场曲棍球队宿舍楼建设及训练房装修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反映出的问题。区城投公司、闵盛公司按照审计意见和建议,收回了多计工程造价款项;对于资金结算不准确的情况,及时进行了账务调整;补办了竣工验收报告,并本着“新账不欠,老账逐步清”的原则,推进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针对闵行文化公园生态工程、区中心医院扩建急诊综合楼及地下停车库工程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反映出的问题,七宝镇按照审计意见已将不属于本项目的相关支出作调账处理;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确定了费用列支原则,相关部门也对有关费用列支渠道等予以了明确。闵盛公司根据审计建议,进一步加强了区中心医院扩建工程项目的进度管理、建设资金结算等工作。

针对2011年至2012年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审价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反映出的问题。区财政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根据《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对定点审价机构的管理上加大考核力度,以国家审计结果为准,对此前按定点审价机构的审价报告多计的费用不予支付,对已多支付的协助追回。超概算及未办理设计变更手续事项,由区发改委牵头完善相关审批制度。区公共服务局研究出台加强招投标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拟实行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制度,强化对街镇承发包行为的检查考核,强化对基层人员的培训,加强监督,加大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理。区建交委将对施工监理加强管理,督促其严守职业道德规范、控制设计变更、认真做好现场签证工作。

(一)针对区公共自行车项目的运行及绩效情况审计调查反映出的问题。区建交委改变过去项目“全覆盖”的做法,主要解决生活、工作在闵行区的群体短距离出行,今后布局和调整网点按轨交2公里的范围内设置。进一步优化调整公交线网,避免与公共自行车网点重复布设,减少资源浪费。区建交委要求项目运行公司补足在运行过程中丢失的公共自行车,督促项目运行公司针对实际情况,加大维修力度,加派维修人员,加强公共自行车车辆调度,尽最大力量解决“潮汐”现象造成的车辆供应不足矛盾。改变过去“全免费”模式,今年推出“办卡预存押金,预存备扣金,收取卡工本费、卡年费,超时还车收费”等措施,完善公共自行车项目发展的新政,采取超时还车收费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管理。

(二)针对区“村村通”公交项目运行及绩效情况审计调查反映出的问题。区建交委今后将按立项的相关程序,在做好项目总概算审核的同时,更加细致地审核相关子项目的概算,避免出现子项目超概算投资;对确需调整和增加投资的子项目,应及时办理相关的报批手续。2012年下半年区建交委已结合新辟(调整)公交线路的相关道路工程修复了立跃路。对于站牌的维护,区建交委牵头建立了对公交站牌进行维护、管理的专业队伍,并将通过大联动、网格办、市民寻访和媒体反映等平台,及时处置公交站牌维护事项。区建交委将定期组织“村村通”公交线路的客流调查和线路普查,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征询涉及范围内单位、村民的意见,根据道路等设施实际情况和村民出行需求,不断对公交线网优化调整,以提高村民出行的便捷性。区交通管理部门将密切关注各条“村村通”公交线路的客流动态变化的情况,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保证居民基本出行条件的前提下,对部分客流较少的线路进行适度的优化调整,逐步缩小“村村通”公交线路与区内其他公交线路的运能差距。同时,区交通管理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快轨交枢纽、停车保养场的建设进程,方便公交车辆就近蓄车以缩短空驶里程,降低营运成本,减少财政资金投入。

(三)针对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运行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反映出的问题。区经委已要求菜市场全部摊位用于农副产品销售,不得移作他用。同时,对个别经营户在摊位内使用瓶装液化气的情况,市场管理公司已予以撤除。区经委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并于2012年4月和9月二次组织全区标准化菜市场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年末组织人员进行考核。区经委已督促相关市场、厂家安排资金和人员对损坏的追溯系统设备进行修复,确保追溯系统正常运作;已约谈追溯系统设备供货厂商,对设备运行、数据上报等情况每天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菜市场并派人维修。区经委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画,在市场公告栏内及时发布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和介绍追溯系统的作用、功能等,以提高市民对追溯系统的知晓度。

五、区属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情况。

针对区城投公司、闵盛公司、莘庄工业区开展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反映出的问题。

区城投公司,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对动迁安置房情况进行梳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对动迁安置房做好原始数据的备份处理,以完整的反映其购入、安置、结存等情况;同时将进一步加强经办部门与财务部门的沟通、核对工作,逐步建立动迁安置房数量、金额明细辅助账。二是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区财政局外借人员发放的各类补贴进行了清退,共计27.95万元,其余人员清退仍在整改之中。三是于2012年11月6日收回重复支付的法律顾问费10万元。四是将进一步规范费用支出报销手续,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区闵盛公司,一是发放外借人员3.21万元已清退进账,发放伙食补贴6.36万元已由区国资委批复同意其不予清退。二是按照合同规定,收缴租金578.3万元。三是与区财政局、资产所属及所用部门进行对接和协调、完善资产移交手续。四是对正在实施的工程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按规定实施公开招标。

莘庄工业区,一是计划于今年年底对动迁回购房屋少计当年成本事项作相应追溯调整。二是已收回以前年度的挂账往来款1546.36万元,通过清理往来款抵销出借款294.78万元,其余资金仍在整改中;对未进行帐务处理的已处置资产及无实物资产进行了清理,拟按相关审批程序予以处理。三是对未及时结转成本的已完工项目已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迫切需要,是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措施。为不断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力度,区政府领导分别在区审计工作会议(暨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区部门预算工作会议上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强化领导职责。各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态度坚决、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整改到位、反馈及时,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区政府已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存在突出问题和整改不力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督办,并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区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三是强化长效机制。审计整改工作既要着眼当前,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又要立足长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各单位要针对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不断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以上报告,请审阅。

食堂整改情况报告

20xx年7月2日区食品监督管理局领导一行5人到我园进行食堂工作检查,让我园及时发现食堂管理工作当中存在的不足,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我们及时进行补救,进一步完善了食堂卫生安全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食堂卫生安全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一、确定领导机构,加强明确责任。

针对食堂出现的问题,我园领导对此非常重视,在7月2日下午召开了食堂卫生工作会议。对此次食堂卫生工作进行了扎实的安排,并成立了食堂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主抓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真正做到了“领导包抓,要求明确,责任到人”。通过此次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明确了相关人员责任,提高了认识,进一步增强了食堂管理人员、食堂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食堂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食堂负责人:

二、存在的问题:

1、食堂加工处理流程“生进熟出”布局不规范。

2、食品留样容器无标识。

三、整改措施。

1、园长已与7月5日放假后联系工程队对食堂重新进行了装修,按要求对食堂加工处理流程“生进熟出”进行了合理布局,已与7月31日完成。

2、食品留样容器已粘贴标签。

总之,食堂管理是幼儿园后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堂卫生安全工作是关系到幼儿及教师身体健康的头等大事,安排好幼儿及教师生活,让她们放心满意,也是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保障。因此,今后我园会始终把食堂管理放在重要位置。在制度更加细化,责任更加明确的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对照标准,完善和健全各项制度,使我园食堂管理能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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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整改报告,服务整改情况报告

20xx年10月17日13点10分至16点50分,省行神秘人先后对我行对炉支行、分行营业部和开发区支行福利街分理处3个机构的大堂服务、窗口服务、营业环境、服务设施、员工仪容仪表、其他人员(合作单位)服务等,共6大项37小项内容进行了体验式检查。检查重点是对员工服务等软件环境的评估。

在省行随后印发的《关于第二次对全辖部分营业机构服务暗访检查情况的通报》中,指明我行受检网点在日常服务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窗口员工迎客用语、请字用语及送客用语等礼貌用语使用不规范。

2、举手招迎和双手接递服务礼仪没有得到很好执行。

3、大堂经理没有坚守岗位。没有行驶分流和引导客户,并依据客户需求,及时引导客户到相应区域接受服务。

4、保安人员执勤未按规定持警用器械。

5、网点厅堂卫生有死角,门前卫生清理不及时。

对于省行的通报文件,我行党委给予了高度的重视。接到文件后,立即责成分行工会对违规问题及责任人进行认真核查和确认,行的服务要求限期逐条予以整改。同时,将省行文件转发全辖,要求各机构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对照自查,在今后的服务工作中引以为戒。

1、对于服务用语和服务礼仪执行不力的问题,受检机构均召开了全体员工大会,违规员工在会上做了深刻检讨,通过反面例证警示员工不断增强基础服务规范的执行力。分行工会在今后的服务检查和监督中,也将把员工规范服务情况作为重中之重。通过持续强化,将总行的服务规范真正变成员工的自觉行动。

2、对于大堂经理擅离值守和缺乏工作主动性问题,分行要求,包括受检网点在内的所有机构,近期内,专门组织一次对大堂人员的服务培训,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其的监督检查力度。在今后服务检查中,对于工作迟滞,少有起色的大堂人员,立即予以撤换。

3、对于网点保安人员违规执勤问题,分行要求各支行立即召集所属网点保安人员进行一次服务培训,并做好日常监督。同时与分行保卫部沟通,对于工作涣散屡屡违规的人员,及时与雇佣单位协商调换。

4、对于厅堂、门前卫生清理不及时问题,分行责令各机构,加强对保洁人员的管理,重新核定其日常工作任务,做到营业环境卫生及时清扫,保持环境时时整洁时时清新。

此外,为警示全辖网点避免发生类似错误,进而提升我行的整体服务水平,依据分行制定的《服务工作管理办法》,分行党委决定,扣减三家违规机构当年绩效考核的相应分数,对机构一把手给予一定额度的经济处罚。对于涉及的违规员工,除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外,还取消其当年优秀员工及星级柜员的参评资格。

分行党委相信,以省行本次检查为契机,通过严格整肃,鞍山分行的服务工作将有新的起色,服务质量和水准,也必将再上一个新台阶。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恳请省行多予指导和监督。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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