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5篇)

时间:2023-12-14 15:23:18 作者:JQ文豪

定期评估和修订规章制度,可以使其更加符合组织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一些典型的规章制度范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启发。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外来施工人员在厂区的行为,确保外来施工人员在厂区作业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包括:土建、设备安装、独立承包施工等。

3.1外来施工方管理人员需接受我厂安全培训教育后方可进入厂区,此项培训由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进行。

3.1.1培训内容包括:规章制度、环保知识、产品特性。

3.2外来施工方的施工人员由其施工管理人员负责安全培训。

3.3施工方在施工前,必须先同甲方签定安全环保管理协议。

3.4经双方培训教育合格后,乙方施工人员应到甲方公司保卫部门办理进入厂内务工的出入证。没有经过安全教育的,不得向公司保卫部门申办出入证。

3.5施工人员应在规定区域内工作,不得随意进入与工作无关的生产场地,要服从厂方工作指派人或负责人的指挥,不得擅自超出厂方规定范围行动。

3.6施工方厂区施工时必须单独办理我厂规定的各类作业票证,不得随意动用甲方的一切设备。

3.7外来施工人员不得私自接水、电、汽(气),因施工需要必须征得我厂同意,并安装相应的计量仪表,按规定缴费。

3.8安全环保科有权审查进入厂区的'施工队伍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对无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不符合的或失效的,有权予以清退出厂。

3.9安全环保科有权经常监督、检查外来施工人员对安全要求的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有权加以制止和处罚。

3.10凡因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环保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11所有外来施工方施工前,根据实际情况向安全环保科交纳1000-10000元的安全风险保证金,待施工完毕退还。厂方各相关管理部门(如设备科、土建办、安全环保科、生产科等)对在现场检查到的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的处理可在此保证金中扣除。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熟悉各种电教设备(包括计算机及其网络)的构造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能随时为教学活动及其他教育活动提供服务。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业务能力。

3、建立电教器材和电教教材实物明细账,建立健全出借登记、损坏赔偿、报损等制度。

4、电教设备资料供本校教师教学用,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5、维护和保管好各种电教设备、资料,随时进行自检和维修,并及时登记。

6、每日巡查各教室及各部门电教器材使用管理情况,一旦发现电教设备故障必须立即报修。

7、认真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热工作,保证电教设备、资料的安全和元好。

8、组织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搞好电教中心的安全、环境保护和清洁卫生。

9、遵守劳动纪律,及时向主管部门领导或学校领导报告电教中心的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

10、每天认真作好检查记录,备查。

1、科学保管仪器设备,定期督促人员维护保养,保持仪器室实验室清洁。

2、根据教学需要,及时做好所需物品的订购、领取、保管工作。

3、登记教学仪器总分类账和明细账,及时做好新仪器验收登记、破损仪器核销工作。

4、严格执行实验室、仪器室各项规章制度。监督实验教学计划的执行,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5、对新调拨、新购置、新制作的仪器、药品要及时人账,做到账物相符。

6、保管好实验室资料档案,特别要加强对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存放,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7、做好仪器设备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冻、防蛀。

8、所有仪器、药品都不得外借或私用,无故短缺或丢失要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9、每天认真作好检在记录,备查。

1、严格执行图书室、阅览室规章制度。

2、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经常检查火灾隐患、安全隐患。

3、经常检查图书室、阅览室大门及通道,确保紧急出口畅通。

4、本职责列入安全工作责任人图书管理员的任期目标,任务完成好坏将作为绩效考核成绩的重要依据。

1、负责学校师生的卫生保健及宣传工作,对办公室、教室等进行经常性消毒,严防流行性疾病的大面积发生。

2、结合季节性流行病、传染病特点,上好健康教育课。对传染病患者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隔离。

3、采取得力措施,降低学生近视率。

4、及时搞好学生常见疾病的治疗,密切关注师生个体健康状况。每月向校领导报告全校师生患病、住院总体情况,妥善处置师生意外伤亡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组织好每年一次学生体检工作,及时做好疾病防治工作。有计划、有系统地向学生宣传卫生常识,培养卫生习惯,以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1、树立安全防范的意识,经常检查存放现金、票证的房屋门窗、保险柜和技防设备,保证安全、牢固、有效。现金、票证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对存放现金票证的保险箱柜,钥匙要专人保管,并采取防范措施,严防丢失和被盗。发现问题立即报告主管领导。

2、会计、出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银行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坚持按最低限额保存现金和票证。

3、向银行送存大额现金,必须申请由学校派专人专车办理。

4、注意防火安全,经常检查防火设施是否安全有效,禁止将火种带人财务室。

5、负责财务室的安全隐患排查。

1、树立安全用电、防患于未然的指导思想。精通安全用电知识,熟练掌握用电设备维护保养技能,工作责任心强。

2、负责全校照明、动力用电、公共用电、专项用电的安全检查。每季度全面系统地进行一次用电安全检查,每天对用电设备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安全。

3、对违反安全用电的部门和个人有进行批评、教育、制止的权利和义务。

4、对用电设备要经常维护和保养,不准带电维修和安装,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断电维修。及时检修供电系统,消除用电隐患。

5、做好配电室、配电柜、配电箱保护保养工作,尤其要做好雨季的用电安全检查工作。

6、配合公安、电力部门工作,做好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和宣传工作。

7、一旦发生用电和消防事故,要立即切断电源,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公司保洁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和工人。

第三条公司宿舍包括公司在a地的.宿舍和在各工厂的宿舍,分为员工宿舍和工人宿舍。

第四条员工宿舍指专门为公司员工提供的宿舍,包括总部员工宿舍和工厂员工宿舍。

第五条总部员工宿舍指公司为所有在公司工作不满6个月(自人职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员工及工作满6个月以上外派到××市以外地区长期工作的员工所提供的宿舍。

第六条工厂员工宿舍指公司在各工厂为驻厂工作员工提供的宿舍。

第七条工人宿舍指公司为在公司各工厂工作的工人提供的宿舍。

第八条行政部负责公司所有宿舍的安排、管理、协调和控制。

第九条各工厂办公室负责对所在工厂宿舍的管理和协调。

第十条各宿舍舍长负责对本宿舍的管理和协调。

第十一条行政部负责解释此制度。

第十二条宿舍入住的条件。

1、在公司工作不满6个月的员工可人住公司宿舍。

2、在公司工作在6个月以上但外派到××市以外地区长期工作的员工可人住公司宿舍。

3、在各工厂工作的工人可人住公司在工厂安排的宿舍。

4、所有住宿人员必须符合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等条件方可入住。

5、所有人员在人住前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十三条宿舍管理。

1、住宿人员在申请住宿之前应填写《住宿登记表》,由公司行政部或工厂办公室统一整理备案。

2、宿舍租金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煤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工厂自建宿舍由工厂统一支付水电费),住总部员工宿舍的员工不再享受公司有关制度中规定的相应的住房补贴。

3、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应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3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4、严格宿舍分类,员工和工人不得混住。

5、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6、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行政部或工厂办公室的同意,并填写《外来留宿人员登记表》。

7、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8、公司行政部及工厂办公室应当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填写《公司宿舍检查情况表》,住宿人员不得拒绝接受检查。

9、每间宿舍设舍长一名,其职责如下:

(1)负责监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内务。

(2)负责监督宿舍人员维护宿舍环境卫生。

(3)负责住宿人员的相关材料的管理,如个人安全、紧急联络人等。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宿舍长应当及时通知行政部或工厂办公室。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节严重。

2、宿舍内出现违法行为或火灾等事件。

3、住宿人员身体不适以至病重的,并且应当及时送医院及通知其亲友。

4、住宿人员需要留宿亲友的。

第十五条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3、起床后将被褥叠放整齐。

4、换洗的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阴雨天除外),暂时不用的衣、鞋等必须放人橱内和床下,不得随意摆放。

5、使用电视、收音机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

7、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

8、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由宿舍长制定值日表并严格执行。

9、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十六条住宿人员发生一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如实呈报其部门经理和总经理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6、有偷窃行为的。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

保洁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岗位制度。熟悉本岗位的工作任务与要求,端正劳动态度,讲究工作效率。

3、维护公司的利益、爱护公司的公共财物;

4、踏实能干,不怕脏、不怕累;

下午2:00-6:00

公司行政事务部管理

2、管理范围的水龙头、照明灯及门窗的管理;

3、清洁设备保管并及时补充洗手液、肥皂,检查电器设备等

1、正确使用一切清洁设备及安全使用化学清洁剂。

2、遵守正确的工作程序和方法,根据人流量多少随时做好保洁工作,并定时巡视重点区域。

3、保洁员要每天至少打扫擦洗一次楼内所有范围的卫生并时刻保持干净、严禁堆放垃圾。

4、保洁员要做到管理范围干净整洁。如:公司过道、走廊地面及门窗、楼梯和扶手、男女卫生间、水池子、大小会议室等重点部位保持干净无异味。

5、保洁员特别是晚上下班时必须坚持检查各卫生间和水池子闸门开关、水龙头是否完好防止长流水现象。

6、上班时要第一时间打开门窗,下班时或遇刮风下雨时要及时关闭门窗;

7、保洁员值班期间不得迟到、串岗、早退、顶岗、脱岗。

8、保洁员在打扫擦洗时,应轻拿轻放,不能造成二次污和制造噪音影响他人工作;

9、保洁员应爱护公物,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清洁用具,最大限度节约资源

10、保洁员在打扫擦洗时应注意安全,不能碰坏或损伤财产及设施。

11、保洁员一旦发现公共财产受损或丢失,有义务及时上报主管或相关领导。

12、执行及有效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1、发现保洁员迟到、串岗、早退、顶岗一次负激励50元、脱岗一次负激励100元。

2、发现保洁员自己责任范围的卫生打扫不认真、不彻底的一次负激励10元。

3、发现门窗不及时开关一次负激励10元,造成损失的由保洁员全部赔偿。

4、发现人为的浪费洗刷用品和用水等资源的,一次负激励10元。

5、因不小心或工作失误等造成财产及公共设施损失的,保洁员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主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保洁员岗位的各项工作情况并做好记录。

7、主管领导制定表格广泛的征求公司各办公室人员每个月一次对保洁员的工作情况,责任范围的卫生打扫情况进行监督并公平公正的综合评价、作为全年工作情况的考核。

注明:本公司保洁员岗位职责和考核管理办法从年月日开始正式执行。

保洁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爱岗敬业,工作要有责任心。认真做好责任区的各项清洁工作,不留死角,坚持规范化服务,坚守工作岗位,有事请假。

总经理办公区域、办公楼三至四层通道及楼梯处、会议室、接待室、健身房。

总体要求“五面光”:地面光亮、门窗面光亮、瓷砖面光亮、墙顶面洁净、设备设施面(包括桌椅、日光灯、空调、柜子、水池、卫生间等设备)光亮。

1、走廊、楼梯、干净地面整洁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水;栏杆、窗户等要随时保持清洁。

2、总经理室、会议室、接待室、健身房内卫生要保持窗明几净。办公用品摆放整洁,桌、椅、门窗、沙发等无灰尘,墙壁光洁、无蛛网、无明显班迹、无破损、无乱贴乱挂;地面干净、无痰迹、无纸屑、果皮、无烟头,桌面茶几摆放烟灰缸,地面有痰盂、有纸篓、备有抹布、拖把、扫帚等。

3、厕盆、便池无黄垢,地砖、瓷片无污物。地面无积水,并随时保持清洁,洁具室保持洁净。

4、随时清倒垃圾桶。

5、办公室外墙面及墙顶每天要打扫灰尘及蜘蛛网;办公室内墙面、墙顶、柜橱每周要打扫灰尘及蜘蛛网一次。

6、不准在走廊、厕所堆放清洁工具、废品、杂物等。当天的垃圾要当日清运、不许堆积;

7、清洁工具摆放整齐,放在指定位置

8、爱护清洁工具及用品,节约用品。

9、发现公用设施损坏的及时报修,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10、完成领导临时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上午7:30总务处会议室集中

7:40后打扫厕所和大楼

11:30下班

下午13:00上班大楼周边捡拾、清扫垃圾

13:30总务处会议室集中

13:40打扫厕所和大楼

17:00下班

保洁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因为保洁工作有时会接触到电源、爬高工作、机器设备等工作,为确保安全生产,特此规定:

1、工作时穿规定的鞋子,佩带安全帽,工作服口袋不能放锋利的工具。

2、搬运物品时要小心、快捷、不能跑(注意:先试一试物品的重量然后采取直背、弯曲双腿的姿势)。

3、工作中如发现有任何异味,应立即向上级报告。

4、在使用电器接头前应进行安全检查。

5、不要用湿手或湿抹布去碰正在使用的电器。

6、机器开动时,不要把手伸进去。

7、使用电器设备时,接线板的电线不能阻碍交通。

8、做高处清洁要使用适当工具,要检查梯子是否牢固,必要时要系安全带。

9、不要用手拣破碎的玻璃,要用垃圾铲和扫把,最后用吸尘机吸地。

10、不要将手伸到垃圾袋和桶内,以防扎伤。

11、推车时要载重适量,将重的物品放置在服务车底部(保持平衡),任何物品不得超过车的边沿(会阻挡视线或碰伤墙壁门柜及行人)。

12、清洁玻璃制品时要格外小心,避免划伤。

13、发现一些突出的钉子、螺丝、碎片等要立即向上级报告,避免过往行人受伤。

14、用门把手开门和关门,不要握门边。

15、了解各种药剂的用途和特性并正确区分和使用;严格遵守化学药剂的配比;使用对皮肤有伤害的清洁剂要戴手套,如有必要使用原液需事先得到领导批准。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维修厂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实现本厂的安全目标,确保安全管理体系的高效运转,从关心人、爱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出发,重视安全生产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此安全培训计划。

维修厂全体人员。

3.1本厂所有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的意识和素质。

3.2本厂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要按照公司安全部的要求,自觉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考核。

3.3本厂从业人员应服从本公司的统一安排,自觉参加本厂组织的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工作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4.1维修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公司级、厂级、班组级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安全上岗证,持证上岗。工伤、病假复工和变换工种教育参照新工人三级教育办法执行。维修厂要负责厂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的编写,并建立健全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台账。

4.2维修厂应认真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殊工种按市劳动保护教育中心要求及时参加复审和新人员的初审培训。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学习《特种设备(承压类)管理制度》(试行)、《特种设备(机电类)管理制度》(试行),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并统一由环安部组织安排电工、电焊工、现场机械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工作,包括起重设备操作证、压力容器焊接证和电工证,并每隔2年参加一次复审。

4.3日常安全教育,由维修厂厂长负责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班组每天下达生产和施工任务,应同时进行安全交底。根据本厂安全生产特点和生产作业安全基本知识有针对性的进行生产现场安全教育:

4.3.1生产现场安全生产规定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4.3.2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3.3本厂机械、电气设备、设施使用的有关规定及安全防护知识;

4.3.4本厂预防各类事故的安全知识及紧急情况处置办法。

4.4维修厂应负责组织发动全厂员工,提出改善劳动卫生条件的合理化建议,制定防尘防毒措施,报有关部门审批并组织实施。教育员工执行有关操作规程,普及防尘防毒知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尘防毒器材。

4.5维修厂应组织员工学习各种工业卫生法律法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配合职防部门组织对有毒有害岗位作业等人员进行身体检查。

4.6维修厂应实施和组织员工学习《部门(厂)工段(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搞好安全活动和活动记录。有计划的组织员工学习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工种、岗位的操作程序,动作标准,学习相关事故案例,吸取经验,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4.7维修厂安全管理员应组织人员学习使用消防救援应急器材,并设有专人保管消防救援应急器材、设施,保持完整好用。

4.8维修厂应每年编制安全培训计划,针对公司生产的特殊情况,制定培训内容及要求。

5.1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5.2 《特种设备(承压类)管理制度》(试行)

5.3 《特种设备(机电类)管理制度》(试行)

5.4《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5.5 《部门(厂)工段(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卫生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对每一个病人的身体健康负责,不得发生错诊、误诊事故。

2、病员如实向卫生人员反映病情,卫生人员应对症下药,对一些急病员、病情难断定的应及时送院治疗,不得延误治疗时间。

3、卫生室进药渠道要规范,不得将过期、变质的药物用于师生,预防发生药物事故。

4、卫生人员对全校师生进行卫生、防疫健康知识教育,做好常见传染疾病的预防工作,防止发生全校性传染病事故,影响师生的工作和学习。

5、卫生人员督促有关部门搞好环境卫生、食堂卫生,严防集体中毒事故的发生。

保洁员安全管理制度_保洁员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1、目的:

规范保洁人员在工作中安全操作、文明生产,工作程序符合安全管理规定,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保洁部∕保洁员工遵照执行。

3、程序:

3.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踏在凳子上作业。

3.3保洁人员在使用清洁机具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须确定电源已关闭或须有维修电工在现场,方可进行。

3.5保洁人员必须熟悉清洁用品、药水、材料等的使用方法、用途及操作规程。

3.6保洁人员应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动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保管和存放。

3.7保洁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有相关人员协助,方能施工作业。

保洁人员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对保洁员的日常工作进行分配、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为规范保洁员工作流程,提高保洁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并注意保持个人的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

3、爱岗敬业,听从上级领导指挥,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各自分管区域内的保洁工作。

4、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发扬互助精神,支持同事工作,以礼相待。

6、清洁过程若发现异常现象,如跑、冒、漏水和设备设施损坏、故障等,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专管人员,并有义务监视事态过程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积极协助专业人员排除故障。

7、妥善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或带回家中使用,如损坏或遗失工具照价赔偿。

8、拾金不昧,拾到物品立即上交或送还失主。

9、除工作时间外,可在四楼多功能厅休息。

10、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固定区域:

1、负责董事长室、集团总经理、商务会馆总经理、北辰房开总经理办公室的清扫保洁。

2、负责办公楼一楼(集团公司)、三、四楼走廊的清扫保洁。

3、负责办公楼三、四楼卫生间的清扫保洁。

4、负责四楼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的清扫保洁。

5、负责南侧一至五楼及北侧一至四楼,楼梯通道的清扫保洁。

(二)临时性区域。

1、负责5楼外审办公室清扫保洁。

2、负责李福泉总助、修民川总工、张寒总助办公室清扫保洁。

3、负责三楼空闲办公室(4间)清扫保洁。

4、负责多功能厅婚宴后走廊地面清扫保洁。

(三)分工负责。

1、一、三楼保洁员负责范围:北辰房开总经理办公室、一楼走廊、一楼接待处沙发、茶几、接待处花卉、荣誉证书柜、三楼走廊、三楼卫生间、三楼空闲办公室(4间)、北侧一至四楼及一、三楼临时性的清扫保洁工作。

2、四楼保洁员负责范围: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四楼走廊、四楼卫生间、负责南侧一至五楼及四楼临时性的清扫保洁工作。

3、保洁共同负责范围:商务会馆总经理办公室、董事长室、四楼花卉养护、四楼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和多功能厅。

4、分工负责实行月轮换制,共同负责范围在轮换时依然共同负责。

上午:

1、7:30—7:40清扫各自负责的领导办公室;

2、7:40—7:50清扫一、三、四楼走廊;

3、7:50—8:00清扫共同负责的区域(会议室、接待室、多功能厅和倒垃圾)。

4、8:00—8:30清扫三、四楼卫生间;

5、8:30—9:00清扫南北两侧楼梯通道;

6、9:00—10:00清扫一、三、四楼走廊;

7、10:00—11:00清扫三、四楼卫生间。

下午:

1、13:00—14:00清扫一、三、四楼走廊;

2、14:30—15:00清扫三、四楼卫生间;

3、15:00—16:00清扫南北两侧楼梯通道。

4、下班前清扫各自负责的.领导办公室。

注:以上各项清扫内容除定时、定点清扫外,要随时巡回检查,发现卫生不达标处随时清扫。

(一)办公室的清扫标准:

1、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烟缸、地面、窗台、窗框、门、文件柜、刊物架、沙发、茶几等每天至少擦拭一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2、办公桌上的办公用品、文件、资料等要摆放整齐,不得随意翻看。

3、文件柜玻璃、窗框要擦拭得干净、明亮,无手印无尘土、无水迹;窗帘悬挂整齐。

4、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办公室内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浇水,并保持花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

6、办公室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7、下班前清扫时,检查各类办公设施电源是否关闭,最后将门、窗关闭、锁好。

8、办公室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9——11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董事长办公室随时擦拭)。

(二)走廊及大厅的清扫标准:

1、一楼大厅的前台、形象墙、荣誉证书柜、接待处沙发、茶几、正门玻璃,每日至少擦拭1次,荣誉证书柜内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洁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2、走廊地面每日至少扫拖2次,随时保持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洁明亮。

3、走廊内垃圾桶每日至少擦拭、倾倒1次。做到无手印,无杂物、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4、走廊内的窗台、楼道开关、消防栓、灭火器、配电箱门,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5、走廊内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浇水,随时清理花盆内烟头等杂物,并保持花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

6、走廊及大厅内的踢脚线、安全出口指示牌、消火栓、照明设备箱、灭火器、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7、走廊内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13日——15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三)卫生间清扫标准:

1、卫生间内洗手台面、镜面、地面,应随时清扫,做到无污渍、无积水。

2、卫生间内便池应随时清扫、冲刷,做到无污渍、无异味。

3、卫生间内隔断板、墙面、干手器、开关插座、窗台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

4、卫生间内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在蚊蝇活动季节里,每周喷药一次,保证厕所内无蝇、无蚊虫。

6、每日不定时喷洒空气清新剂,减轻厕所内异味。

7、卫生间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8、卫生间室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17日——18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四)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清扫标准:

1、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的桌、椅、地面、门、窗台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2、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内的设备设施(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擦拭时注意对设备设施的保护,以免损坏。

3、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内的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4、下班前清扫时,检查各类办公设备设施的电源是否关闭,最后将门、窗关闭、锁好。

5、会议室、贵宾室、多功能厅除日常定时清扫外,如遇会议、活动等,应在会议、活动结束后及时对会议室、贵宾室、多功能厅进行全面清扫。

6、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7、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20日——22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五)楼梯通道清扫标准:

1、楼梯通道的地面每日至少清扫1次,每周至少拖1次,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洁明亮。

2、楼梯通道内的扶手、窗台、楼道开关、消防栓、配电箱门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3、楼梯通道内踢脚线、安全出口指示牌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二)在超过2米高处操作时,必须使用梯子,双脚需同时踏在梯子上,不得单脚踩踏,并保证梯子下方有人把扶,以免摔伤。

(三)在清理开、关设备设施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四)不得私自拨动任何机器设备及开关,以免发生故障。

(五)在不会使用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或关闭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六)保洁人员应注意自我保护,工作时戴好胶皮手套,预防细菌感染,防止损害皮肤。清洁完毕,应注意洗手。

(七)应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八)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服从安全,以安全为重。

人事行政部每周进行两次(每月8次)卫生状况抽查,每次抽查10个点,检查地点详见附表1,抽查时发现卫生不达标处即扣除相应分数,具体处罚标准见《保洁员奖惩办法》。

(一)抽查中,每发现一处卫生不达标,扣1分。

(二)当月未扣分者,在当月工资中奖励30元。

(三)当月累计扣5分以下者,在当月工资中奖励20元。

(四)当月累计扣6分至10分者,在当月工资中奖励10元。

(五)当月累计扣11分至15分者,当月工资实发。

(六)当月累计扣16至20分者,在当月工资中均扣10元。

(六)当月累计扣21至25分者,在当月工资中均扣20元。

(七)当月累计扣25分以上者,25分以下扣罚金额均按20元扣除;超出25分部份的扣罚金额,按实际金额按每分0。5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八)当月扣分最大值小于等于80分。

(九)连续3个月扣分在25分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行。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适应企业不断发展的需要,保证驻外项目部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集团公司、大唐国际、下花园发电厂有关规定,结合下花园发电厂驻外项目部工作特点制定,适用于下花园发电厂驻外各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驻外项目部为下花园发电厂下属单位,是下花园发电厂四级责任主体中的二级或车间级责任主体,具体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下花园发电厂和甲方厂负责。

第四条下花园发电厂要定期对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协助项目部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项目部应根据实际制定不低于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车间级安全生产目标,即: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重伤和事故。

第六条驻外项目部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项目部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在安全第一责任者的领导下负责具体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岗位的设置和人员的更换,须事先征得下花园发电厂安监部同意。

第七条驻外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具有一定特殊性,日常管理以甲方安监部门管理为主,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在业务上同时受下花园发电厂安监部的指导。

第八条各驻外项目部应依据集团公司、大唐国际、下花园发电厂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本项目部的规章制度,使驻外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九条驻外项目部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第十条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关于《新厂新制发电企业外委用工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机构,按规定派出专职安全监督人员加入甲方安监办,共同做好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项目部的安全职责。

第十条项目部行政正职是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一条项目部行政正职作为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基本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项目部各级领导、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建立健全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五)保证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实施;

(六)组织实施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事故;

(八)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所明确的职责。

第十二条项目部其他领导是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向行政正职负责。

第十三条各项目部均应建立覆盖本项目部各级、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贯彻落实。

第十四条项目部应遵守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认真落实安全协议的相关条款,及时纠正违反安全协议的行为。

第十五条各项目部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对甲方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及时整改。工作中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对于打破项目部安全目标事件,下花园发电厂组织对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问责,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者每月参加甲方安全分析会和本厂每月第一周的生产协调会,汇报当月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总结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月安全工作计划。

第十八条每月召开一次项目部内部的安全分析会,各班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的整改计划,安全第一责任者提出下月的安全工作重点。

第十九条安全员落实安全职责,重点按安全例行工作把握工作要点,对项目部有安全监督和管理职责,不得从事与安全无关的工作。

第二十条项目部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主要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业环境、反违章工作,做到有检查记录,有整改通知单,有处罚记录。

第二十一条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每周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对班组安全日活动给予指导,通过安全日活动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接受事故教训,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二十二条认真做好班组的日常安全管理,班长每天布置工作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交底,危险性大的工作制定具体的安全措施,并对工作现场进行检查。

第二十三条将反违章工作纳入长效管理机制,作为安全管理的重点定期检查,逐级检查,严格考核,在甲方统一安排和下花园发电厂指导下,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违章工作。

第二十四条每年组织好例行安全检查工作,除按照甲方的安排进行检查外,还要按下花园发电厂的'安排补充相应的内容,安全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写出书面总结上报下花园发电厂安监部。

第二十五条每年制定“安措”计划,对涉及人身安全的隐患进行治理,主要内容包括消除安全设施和作业环境的隐患、定期检查电动工具、安全工器具、特种设备、劳动保护用品配置和质量、防止自然灾害和防火,属于甲方资产的项目报甲方出资治理,不属于甲方出资的项目报下花园发电厂安监部。

第二十六条掌握人、机、环境、管理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向甲方指出,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全方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十七条组织员工熟悉设备、系统的技术性能和安全性能,掌握安全设施和作业环境存在的危险因素。

第二十八条加强临时工的管理,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大唐国际和下花园发电厂的相关规定,对临时工要和本厂职工一样严格管理,按生产岗位的需要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第二十九条在驻地附近雇用临时工时,必须征得本厂劳动人事部的同意,并符团公司、下花园发电厂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严格履行雇用程序和手续,办理安全协议,经过严格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上岗。禁止将部分生产工作以各种形式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三十条认真做好车辆的安全管理,建立车辆管理及使用制度,做到用车、派车要有登记,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不得带病行车。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做到遵章行驶、安全行驶。

第三十一条发生人身事故或设备事故时,及时上报甲方安监部门和本厂安监部门,并根据事故的性质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三十二条每月上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情况,其中包括上月的安全综合月报、“两票”情况和反违章工作,5日前报下花园发电厂安监部,发生二类障碍及以上不安全情况填写专用报告。

第四章对项目部的安全监督。

第三十三条下花园发电厂安监部要将对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厂的安全监督范围。

第三十四条在安全管理业务上对项目部经常进行指导,督促项目部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协助项目部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三十五条监督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定期与甲方安监部门联系,听取甲方对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三十六条每月定期对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对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第三十七条下发本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工作思路、安全通报等,使项目部及时了解本厂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动态。

第三十八条审核安全协议,确保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和事故情况下的承担的责任,对安全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十九条监督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监督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保证特种设备、劳动保护用品和人员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第四十条督促落实安全例行工作,如安全大检查、安全分析会、安全日活动、安全教育培训等,通过安全例行工作规范项目部的安全管理。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

第四十一条下花园发电厂安监部每半年对驻外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十二条对项目部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据《下花园发电厂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纳入当月考核。

第四十三条发生设备和人身事故时以甲方考核为主,甲方没有进行考核的事件,依据本厂相关规定由本厂考核。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信息。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由下花园发电厂安监部负责解释。

保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是公司一切工作的保证,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工作中存在的危险隐患只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及加强管理力度是完全可以预防的。每位员工必须有强烈的安全意识,牢记安全第一。为确保员工、公司、客户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伤害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公司制定了安全守则和防火措施。对于违反安全、消防措施和制度的人员,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

一、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防护用具。在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二、组织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使用效果好,能科学的指导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责成有关人员分头检查实施情况。

三、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执行情况,对上级安全部门的工作指示,应主动布置、检查,并给予大力支持。

四、深入现场,在检查作业进度的同时,必须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责成限期解决,并令其制定不再重复发生问题的措施。

五、严禁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要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所有员工进入工作区域必须走指定通道并佩戴保安部门发放的胸卡。

六、遵守吸烟的规定,严禁随意乱扔烟头、火柴棒,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

七、严禁私自动用,安装各种电器设备和接通电线。必须将放置在蒸汽管路,散热器、加热器及热的管路周围的可燃物移至安全位置或用隔板覆盖。

八、严禁将有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工作场所,发现以上可疑物品或人员时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或有关部门。并协助有关部门工作。

九、保护宾客和公司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我们每位员工的义务。如遇险情,要立即报告部门主管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协助部门主管和有关部门排除险情。

十、上下班途中注意过往行人和车辆,不得在机动车道或两人以上谈话并行,过往路口必须看清楚红、绿灯后方可前行,时刻注意天气变化,注意防雨、防雪、防雷电及大风天气对周边的树木、建筑物、水坑、电线杆等设施的影响造成的各种隐患。(骑电动车上下班的员工小心慢行)

十一、上岗前检查好操作中所需的工具是否能安全、正常运转。

十二、室内保洁员要注意水、电、登高擦拭,合理运用“小心地滑”标示牌。

十三、在需要使用化学药品时首先仔细看清楚说明书,是否对要清洗的物品有无不良影响,并在使用时不得低于两人操作。

十四、在使用专业清洗设备时(如:洗地机、吸水机、抛光机等)首先要仔细检查线路是否安全,按照操作流程使用机器设备,保证安全运行。

十五、库区保洁员注意前后停车区域装卸货物行驶车辆的躲让等。

十六、外围保洁员注意高处坠物伤人。

十七、高位清洁(如:玻璃、天花板、出风口等)首先应将“工作进行中”标示牌放置于现场,一人扶梯一人清洁,作业期间应留意来往人员,注意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不能碰到人员并注意个人安全。

十八、高墙清洗,应将安全带保险绳拴在牢固点并掌握重心。

十九、如遇到工作时间内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及时向主管人员报告。

二十、要重视各项环节,结合自身安全工作经验将安全工作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从而确保保洁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第一条:早上按时上班.(7:30分)。

第二条:服从安排, 不挑肥,不拣瘦。及时到达目的地(一般提前十分钟到)。

第三条:开展工作之前首先对此次工作做一次全面性评估,如有安全隐患存在立即停止施工,并向业主及公司说明情况后返回公司,如业主还要求要施工,又未经公司同意,擅自施工造成人身安全者,公司该不负则;后果自负。

第四条:工作时采用低压方式,要秉承只为挣钱不为挣气的原则为业主服务和沟通;坚持杜绝与业主在沟通时发生不愉快现象。

第五条:用心工作,不让大家心血白费。要有爱心和团队意识。

第六条: 施工时规范操作,特别是在擦玻璃时要站稳抓牢,身体只允许出去胳膊的肘和手之间的部位。违规操作发生意外或者损坏他人物品者公司概不负责。(在安全方面坚决不给业主妥协,宁可不挣钱也要对自己和同伴的生命负责)

第七条:不拿业主一针一线,做到洁身自爱,如有发现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每天下班时要检查工具是否齐全,若丢失者照价赔偿。

环卫保洁人员管理制度

各社区: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北安十五届党代会精神,加大我街道卫生管理力度,提高社区卫生保洁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调动社区保洁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创建文明、卫生、整洁的生活环境,加快和-谐社区的建设步伐。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原则

1 、按劳分配、效果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2 、奖优罚劣、提高社区卫生保洁员劳动积极性和服务主动性的原则。

3 、划段包干、职责分明、奖罚明确的原则。

4 、服务到位、质量第一的原则。

二、管理考核办法

1 、社区卫生保洁员必须接受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领导,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如有不服从领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进行经济处罚 50 元。严重者予以辞退。

2 、社区卫生保洁员的工作时间是:夏季:上午 7 、 30—11 、 30 分 ,下午 13 、 30 分 —18 、 00 分。冬季:上午 8 、 00 分 —11 、 30 分 ,下午 13 、 00 分 —17 、 00 分。

3 、社区卫生保洁员每日对所包段区域的街路、通巷道及两侧边沟和厕所等进行日常保洁,要做到不留卫生死角和卫生盲区,无杂物,无垃圾。如有违反者,经督促改正不到位,每发现一次,罚款 20 元。

4 、社区卫生保洁员对所包区域的垃圾箱(点)要及时清理,做到垃圾不外溢,并保持垃圾箱外表整洁干净。垃圾箱(点)周围不允许有垃圾、纸屑、塑料袋等杂物。如有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 10 元。

5 、社区卫生保洁员负责监督垃圾清运员的上下班,如有漏岗,清运不及时等现象,要及时向社区报告,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6 、社区卫生保洁员要按时到岗,在所包路段进行卫生保洁,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更不准无故串岗、离岗。迟到、早退每发现一次罚款 20 元,串岗、离岗按旷工处理,每发现一次罚款 30 元,累计三次,做辞退处理。

7 、社区卫生保洁员工作期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酗洒,不得参与任何的闹-事、上访,不得参加任何违法团体和违法乱纪活动。一经发现,予以辞退。

8 、社区保洁员的日常管理、考勤工作由社区居委会负责(社区每月 25 日前将考勤情况、工作表现报到卫生办、社保所)。保洁员要按作息时间准时到社区报道并上岗工作。社区卫生保洁员因病、因事请假者,需提前向社区主任提出申请,并经办事处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给假,需要找人替岗的,没经批准,不得找人替岗。如有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 30 元。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每发现一次,罚款 30 元,累计三次者,做辞退处理。申请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同意后方可休假。全年事假、病假累计不得超过 30 天,超此天数的,做辞退处理。

9 、社区卫生保洁员必须服从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检查,检查方法是平时抽查和月末检查相结合,每月总评一次。检查时, 5 分钟之内要见到包此区段保洁员本人,否则视为漏岗,漏岗一次罚款 30 元,累计三次,做辞退处理。

10 、社区卫生保洁员必须按时参加办事处和社区召开的`会议,每迟到一次,罚款 10 元,一年内参加会议迟到累计三次的,做辞退处理。

11 、社区卫生保洁员上岗时必须穿保洁服,仪表整洁,工作期间不能聚集闲谈。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 10元。

12 、社区卫生保洁员必须按时完成办事处和社区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在迎接上级检查和突击活动期间工作时间无限期延长,如有违反上述几项条款的,将加重处罚或予以辞退。

一、 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娄德志

副组长:刘清峰

成 员:何 君 姚颖峰 王春波 张海林 李亚瑞 王伟华

北安市庆华办事处

二 00 九年三月九日

附件:

街道各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社区环境卫生保洁员管理考核,依据区关于建立健全街道城市管理考核监督机制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洛阳路街道环境卫生保洁员管理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附:洛阳路街道环境卫生保洁员管理考核办法

洛阳路街道环境卫生保洁员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街道环境卫生保洁队伍的管理,提高街道城市管理工作水平,为居民群众创造一个洁净、优美、和-谐的生活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街道环境卫生保洁员。

二、考核内容

(一)工作职责的考核

1、责任区域内的甬道、居民楼院、庭院绿地、公共部位等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2、责任区域内无积存垃圾,垃圾容器洁净,无卫生死角,楼道无蛛网灰吊、无积水。

3、责任区域内无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

4、雪汛期责任区域内的楼院台阶、居民楼单元入口无积雪积水。

5、责任区域内的绿化养护、病虫害灾情的上报。

(二)工作制度的考核

1、尊重领导服从管理,认真贯彻执行街道的部署安排,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

2、严格遵守出勤和请销假制度,不得迟到、早退、脱离岗位或无故不假。

3、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本工作无关事项。

4、工作时必须着工作服,工作要文明,方便群众,树立良好的形象。

5、要遵纪守法,注意安全,爱护公物。

6、爱护保洁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遗失或人为造成的损坏由本人赔偿。

7、各组长要认真负责,管理好本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考核等级设定和加分

年终综合考评时,对在国家、省、市、区检查中,因工作突出受到表彰的,根据情况分别给予5分、4分、3分、2分的加分。

四、考核评分标准(见附表)

五、考核形式

(一)日巡查

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和社区居委会每天对责任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向责任社区、保洁员提出整改要求,根据其整改落实情况,依据考核标准扣除相应的分值。

(二)月考核

街道和社区居委会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保洁员责任区域每月考核一次,街道和社区的考核成绩各占50%。

(三)半年考核

街道联合社区居委会于每年6月份对责任区域实施检查考核,考核结果按1~5月份平均值的70%、6月份的30%比例计算。

(四)年终考核

街道联合社区居委会于每年12月份对责任区域实施检查考核,考核结果按1~11月份平均值的50%、半年考核的20%、12月份的30%比例计算。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每次考核结果由街道办事处城-管科负责公布,每月考核结果作为工作补贴发放的依据;同时保洁员的全年考核,也是社区年终评比奖励的主要依据和评选先进的条件之一。

七、考核奖惩办法

将保洁人员考核结果与工作补贴挂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最高100元人民币的物质奖励,考核成绩较差者依据考核标准每月扣发一定数额的补贴。

八、考核工作的组织机构

成立洛阳路街道环境卫生保洁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主任任组长,城-管科和物业管理中心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社区书记、主任为成员,并由街道办事处城-管科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

1、 清扫保洁时间内不按规定穿戴环卫标志服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5元,第三次予以辞退。

2、 清扫时,不得往花池、树坑、绿化带内扫倒杂物及街土,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3、 在清扫保洁作业中,如发现纸屑、软包装飘洒物、塑料袋4个以上的,罚款5元;督查人员提示后20分钟内不能解决问题的每处罚款10元。

4、 每个垃圾箱、袋装筒不及时清掏干净以及垃圾箱、桶周边不干净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元。

5、 不在定点垃圾池倾倒垃圾及把垃圾倒在垃圾池外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6、 必须按时上街清扫卫生,保证所分管区域内的卫生干净、彻底、无特殊情况不准缺岗,无故请假,且卫生区域内有堆放物且清理不及时的罚款10元。

7、  环卫人员每月请假不得超过3天(特殊情况除外),确需请假的,提前向村委会和环卫所请假并自行安排替补人员。

8、 村、村委会主任是村内环境卫生管护的第一责任人,要经常对人员进行检查指导,在镇环卫所领导小组办公室、环卫所督导检查时,对环卫人员两次检查不合格的,扣除村书记、主任一个月的工资。以上处罚每月从工资中扣除。

9、  每月进行一次评比,对在镇里月评前三名的环卫人员给予50元奖励。

10、 每月累计处罚三次以上(含三次)的,解除甲乙双方工作关系。

社区保洁人员管理制度

1 、按劳分配、效果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2 、奖优罚劣、提高社区卫生保洁员劳动积极性和服务主动性的原则。

3 、划段包干、职责分明、奖罚明确的原则。

4 、服务到位、质量第一的原则。

二、管理考核办法

1 、社区卫生保洁员必须接受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领导,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如有不服从领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进行经济处罚 50 元。严重者予以辞退。

2 、社区卫生保洁员的工作时间是:夏季:上午 7 、 30—11 、 30 分 ,下午 13 、 30 分 —18 、 00 分。冬季:上午 8 、 00 分 —11 、 30 分 ,下午 13 、 00 分 —17 、 00 分。

3 、社区卫生保洁员每日对所包段区域的街路、通巷道及两侧边沟和厕所等进行日常保洁,要做到不留卫生死角和卫生盲区,无杂物,无垃圾。如有违反者,经督促改正不到位,每发现一次,罚款 20 元。

4 、社区卫生保洁员对所包区域的垃圾箱(点)要及时清理,做到垃圾不外溢,并保持垃圾箱外表整洁干净。垃圾箱(点)周围不允许有垃圾、纸屑、塑料袋等杂物。如有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 10 元。

5 、社区卫生保洁员负责监督垃圾清运员的上下班,如有漏岗,清运不及时等现象,要及时向社区报告,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6 、社区卫生保洁员要按时到岗,在所包路段进行卫生保洁,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更不准无故串岗、离岗。迟到、早退每发现一次罚款 20 元,串岗、离岗按旷工处理,每发现一次罚款 30 元,累计三次,做辞退处理。

7 、社区卫生保洁员工作期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酗洒,不得参与任何的闹-事、上访,不得参加任何违法团体和违法乱纪活动。一经发现,予以辞退。

8 、社区保洁员的日常管理、考勤工作由社区居委会负责(社区每月 25 日前将考勤情况、工作表现报到卫生办、社保所)。保洁员要按作息时间准时到社区报道并上岗工作。社区卫生保洁员因病、因事请假者,需提前向社区主任提出申请,并经办事处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给假,需要找人替岗的,没经批准,不得找人替岗。如有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 30 元。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每发现一次,罚款 30 元,累计三次者,做辞退处理。申请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同意后方可休假。全年事假、病假累计不得超过 30 天,超此天数的,做辞退处理。

9 、社区卫生保洁员必须服从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检查,检查方法是平时抽查和月末检查相结合,每月总评一次。检查时, 5 分钟之内要见到包此区段保洁员本人,否则视为漏岗,漏岗一次罚款 30 元,累计三次,做辞退处理。

10 、社区卫生保洁员必须按时参加办事处和社区召开的会议,每迟到一次,罚款 10 元,一年内参加会议迟到累计三次的,做辞退处理。

11 、社区卫生保洁员上岗时必须穿保洁服,仪表整洁,工作期间不能聚集闲谈。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 10元。

12 、社区卫生保洁员必须按时完成办事处和社区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在迎接上级检查和突击活动期间工作时间无限期延长,如有违反上述几项条款的,将加重处罚或予以辞退。

一、 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娄德志

副组长:刘清峰

成 员:何 君 姚颖峰 王春波 张海林 李亚瑞 王伟华

北安市庆华办事处

二 00 九年三月九日

附件:

街道各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社区环境卫生保洁员管理考核,依据区关于建立健全街道城市管理考核监督机制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洛阳路街道环境卫生保洁员管理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附:洛阳路街道环境卫生保洁员管理考核办法

洛阳路街道环境卫生保洁员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街道环境卫生保洁队伍的管理,提高街道城市管理工作水平,为居民群众创造一个洁净、优美、和-谐的生活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街道环境卫生保洁员。

二、考核内容

(一)工作职责的考核

1、责任区域内的甬道、居民楼院、庭院绿地、公共部位等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2、责任区域内无积存垃圾,垃圾容器洁净,无卫生死角,楼道无蛛网灰吊、无积水。

3、责任区域内无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

4、雪汛期责任区域内的楼院台阶、居民楼单元入口无积雪积水。

5、责任区域内的绿化养护、病虫害灾情的上报。

(二)工作制度的考核

1、尊重领导服从管理,认真贯彻执行街道的部署安排,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

2、严格遵守出勤和请销假制度,不得迟到、早退、脱离岗位或无故不假。

3、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本工作无关事项。

4、工作时必须着工作服,工作要文明,方便群众,树立良好的形象。

5、要遵纪守法,注意安全,爱护公物。

6、爱护保洁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遗失或人为造成的损坏由本人赔偿。

7、各组长要认真负责,管理好本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考核等级设定和加分

年终综合考评时,对在国家、省、市、区检查中,因工作突出受到表彰的,根据情况分别给予5分、4分、3分、2分的`加分。

四、考核评分标准(见附表)

五、考核形式

(一)日巡查

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和社区居委会每天对责任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向责任社区、保洁员提出整改要求,根据其整改落实情况,依据考核标准扣除相应的分值。

(二)月考核

街道和社区居委会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保洁员责任区域每月考核一次,街道和社区的考核成绩各占50%。

(三)半年考核

街道联合社区居委会于每年6月份对责任区域实施检查考核,考核结果按1~5月份平均值的70%、6月份的30%比例计算。

(四)年终考核

街道联合社区居委会于每年12月份对责任区域实施检查考核,考核结果按1~11月份平均值的50%、半年考核的20%、12月份的30%比例计算。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每次考核结果由街道办事处城-管科负责公布,每月考核结果作为工作补贴发放的依据;同时保洁员的全年考核,也是社区年终评比奖励的主要依据和评选先进的条件之一。

七、考核奖惩办法

将保洁人员考核结果与工作补贴挂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最高100元人民币的物质奖励,考核成绩较差者依据考核标准每月扣发一定数额的补贴。

八、考核工作的组织机构

成立洛阳路街道环境卫生保洁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主任任组长,城-管科和物业管理中心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社区书记、主任为成员,并由街道办事处城-管科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

为进一步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强化社区创建长效机制,充分调动保洁员的积极性。从2015年元月开始开阳村村委会对辖区内的保洁员实行考核奖惩制度,具体做法是:

1、要求保洁人员统一着装上岗,便于村委会工作人员监督和管理。

2、由村委会爱卫办会同各居民组组长组成考核小组,全面考核保洁工人各自包干区内地面、绿化带、环卫设施等的保洁。

3、考核每月4次,考核时间由考核组决定。

4、月底公布结果,按分数高低取前三名予以奖励。每月兑现奖金:第一名150元,第二名100元,第三名50元。历次考核均前三名的,年终再给予一次性奖励300元。

考核小组办对辖区进行定期、不定期巡回检查,按照以下规定处罚,所罚款项从其月工资中予以扣除。

1、责任区侧石角积尘多,每发现一处罚款10元;

2、责任区内有丢堆、漏扫,花带里面有塑料袋,发现一处罚款5元;

3、责任区有污水、砖块、石头,未及时清理,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4、保洁期间,发现有塑料袋、纸片、烟头、果皮等未及时清理,每块罚款0.5元;

5、发现有故意往下水道内清扫垃圾的每次罚款10元。

保洁工安全管理制度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广大市民对生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我市现行的环卫作业体制、经费标准已不能适应城市发展和广大市民的现实需求。为建立科学规范的环卫管理体制,改善环卫职工待遇,促进我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环卫管理工作

(一)规范管理体制

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市、区两级负责,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订环卫作业规范标准,核算作业经费,并对各区环卫作业实施指导、协调、监督、考评;同时负责郑开大道、环城快速公路、两河一渠、二七广场等区域的环卫作业;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的终端处理等工作。各区(管委会)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道路清扫保洁、公厕(中转站)管理、环卫设施建设及垃圾转运等环卫作业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规范环卫作业模式和范围

一是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具有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环卫作业公司管理模式,实行公司化运作。主要负责窗口地区、主次干道等重点道路的清扫保洁、公厕(中转站)管理及垃圾转运等工作。二是实行市场化作业模式。背街小巷规模化作业可由各区(管委会)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引入社会上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

(三)规范经费投入

一是保障环卫作业经费。市、区财政部门应按照核定的环卫作业经费标准足额拨付。二是保障环卫大型设备(设施)购置(建设)经费。各区(管委会)在现有机械化作业设备的基础上,利用三年时间使机械化清扫(冲洗)率达到70%。其中,2015年达到50%,2015年达到60%,2015年达到70%。对各区(管委会)机械化清扫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给予扣款处罚。根据国家《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建设环卫设施,确保3年内达到环卫设施数量达标、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目标。凡新建(购置)环卫设施设备必须采用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三是保障环卫机械化作业运行经费。应根据《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核定机械化作业运行经费,并足额拨付。

(四)规范作业考评

完善定期考评工作机制,以开展“环卫优胜杯”竞赛活动为载体,坚持月检查、季评比、半年小结、年终表彰制度。依据数字城-管监测、例行检查、媒体监督等数据进行综合评比,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综合评比结果;市政府每年拨付不少于3000万元,作为大型环卫机械设备购置基金。

二、提高环卫职工待遇

(一)规范环卫用工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环卫用工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以上,男职工60周岁以下,女职工50周岁以下;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技术岗位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

6.现有环卫职工不符合上述用工条件的,各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妥善处理。

(二)提高工资标准

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参考本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和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制定本市环卫职工工资标准。

(三)落实劳动保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相关规定,各单位应落实以下劳动保障制度:

2.节日慰问:每遇重大节日,各区(管委会)要组织节日慰问;

3.带薪年休假:连续工作1年以上环卫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

4.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执行。

(四)建设环卫职工住房和作息场所

1.采取多种形式解决外来环卫职工住宿问题。一是市、区房管部门要优先为环卫职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二是各区(管委会)要为环卫职工建设环卫之家。2015年6月底前,每个区(管委会)应提供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环卫集体宿舍;2015年年底前,各单位要按照上述两项措施基本解决外来环卫职工的住宿问题。

2.加大环卫职工作息场所建设力度。

根据住建部《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建设作息场所,原则上服务半径1000米设置1座,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应配置饮水机、热水器、微波炉等物品,并采取御寒、防暑降温等措施。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关爱环卫工人、改善环卫工人工作生活条件,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对于建设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促进环卫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规范环卫管理工作、提高环卫职工待遇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监督管理

市环境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安全生产和工会等有关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执行本通知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如实反映情况。如发现有拒绝检查、谎报、瞒报现象的,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三)加强宣传教育

要结合“五一”、“环卫工人节”等节日活动,借助各类媒体大力宣传环卫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弘扬环卫职工的奉献精神,教育群众尊重环卫职工的劳动成果,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开展向环卫职工献爱心活动,严肃查处殴打侮辱环卫职工事件,树立尊重环卫职工的良好社会风尚。

一、遵纪守法,遵守员工手册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遵守部门考勤制度和保洁操作程序。 

三、履行职责,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不做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四、上班穿工服、戴工号牌、仪表整洁、精神饱满。 

五、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六、服务态度端正,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七、工作时间不准脱岗、串岗、大声喧哗等。 

八、未经许可,不得擅入住户家中。 

九、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不收取住户或业主的钱物。 

十、绝对服从上级的领导、团结同事、互相帮助。 

十一、爱护公物,损坏、遗失工具照价陪偿。 

十二、爱岗敬业,在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十三、做好每日工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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