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学习准则条例心得(精选21篇)

时间:2023-12-02 16:28:17 作者:飞雪

通过学习心得的整理,我们可以及时回顾和记忆学习的重点和难点,巩固所学内容。这些学习心得是经过精心挑选和整理的,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帮助。

党员干部个人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心得体会

2月21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省纪委日前下发通知,将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通知指出,党的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使命,制订完善出台的一系列党规党纪,既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制度遵循和政治保障,也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组织开展好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是增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的客观需求,是纪检监察机关坚守职责定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

通知强调,通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使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做到,准确把握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重要判断,准确把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经验启示,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部署,准确把握标本兼治推进管党治党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要求,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精神内涵和具体规定,力求使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党性观念明显提高、纪律意识明显增强、思想作风明显改进、履职能力明显提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召开。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入学习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是一个持续推进、不断深化的过程,必须经常学、持续学,持之以恒、学懂弄通、融会贯通。新颁布实施的“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是全面从严的新要求,是监督执纪的新守则,每条每款都有深刻的内涵和明确的指向,必须反复学习,反复思考,反复对照,全面掌握。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自即日起至5月31日,分为组织动员、集中学习、实践总结三个阶段进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抓好“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以及我省即将出台的规则实施办法等方面内容的集中学习教育。省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创新学习形式,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督促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集中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具体措施,实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党员干部准则条例学习心得体会合辑

作为党员,党章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的根本依据,是规范和约束全党行为的总章程,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在党内具有的性和的约束力。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xx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近日,永武大队开展了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动员会,在会上对《党章》,《准则》和《条例》组织了学习,作为一名党员,通过学习《党章》《准则》《条例》,感觉受益匪浅,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对党员的责任与义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通过学习,是我认识到了一下几点。

一、对党纪条规要怀有敬畏之心。党纪条规是规范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措施。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具体体现。通过学习《党章》,《准则》和《条例》等党纪条规,我深深地感到,党纪条规既是准绳,又是“高压线”,只有敬重党纪条规并以此规范自己,才能使党员干部从制度上成为“不能腐败”、从法律上“不敢腐败”、从思想上“不愿腐败”。为此,我们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总结这次学习活动的经验,把党纪条规的学习作为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实行党纪条规学习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和多样化,并在学习教育中发挥好带头示范和组织引领作用,使党纪条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实效性。

二、对公共权力要怀有敬重之情。权力位置属公、姓公,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这是党的宗旨决定的。通过学习我认识到,无论是一些高级干部还是最基层的农村干部的腐败案件中,犯案者无不是权力观错位异化,将公权力,当成自己的私有物品和特殊待遇,“姓公”的权力成了“姓私”“姓特”。他们把权力当作了个人和小团体谋取私利的工具,进行交换、捞取私人利益。最根本的原因是放弃了党性修养,放弃了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的改造。这些人虽然受到了党纪国法的惩处,却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巨大损失。因此,对各级党员干部来说权力的教育要加强,无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都要对公共权力怀有敬重之情,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强化权力的公共属性,树立权力就是服务的意识,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同时,要加大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三、对干事创业有敬仰之心。就是对自己所从事的事业充满热情,珍惜和敬重,不惜忘我地为之付出和奉献,从而产生一种荣誉感和成就感。

这次活动中,在学习党纪党规的同时,我还学习了勤廉典型先进事迹,特别是对照我国在建设和改革开放涌现出的一些典型人物和群体,从他们身上所展现的一心为公,两袖清风,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深深地感染着我们。

党员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和相关阅读

身为一名党员,尤其是一名党员干部,更加要有责任心。今天小编给大家收集的是关于最新版党员干部方面的消息,欢迎查阅!

新的《准则》和《条例》,突出“负面清单”、“政治规矩”、“家风建设”等,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是把从严治党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的现实体现,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

一是突出“负面清单”。《准则》的原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很明显,主要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此次修订后,名称变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所针对的对象覆盖了全体党员,也就是说,普通党员也被纳入到了《准则》的覆盖范围,且从小错抓起,从早抓起,德法相依,相辅而行。

尤其是《党纪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中央对党内两大法规采取“一揽子”修订的方式,分别确立党员应当遵循的道德“高线”和不能触碰的纪律“底线”,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对党员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为党纪“加码”,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每位党员干部应逐条学习,牢记在心;案头常放,警钟常鸣。

二是突出“政治规矩”。对于《条例》来说,突出政治规矩是又一亮点。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强调要忠诚于组织,要向组织讲真话、报实情,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释放出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三是突出“家风建设”。今年,在党中央、国务院举行的春节团拜会上,对家庭建设问题做了生动论述:“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家风不是小事,不是家庭私事,而是干部作风的重要体现,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应带头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教家风,带动“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对家风建设“三个注重”的思想与准则和条例一脉相承,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深刻认识修身齐家的重要性,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政党。作为新时期的一名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党的纪律,自觉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守住廉洁底线的同时,勤于政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党员领导干部收受赠品礼金该怎样处分?违反规定炒股票到底如何界定?怎样理解妄议中央大政方针?……5日,在佛山市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报告会上,中央纪委法规室副主任谭焕民为佛山4000多名党员干部详细解读两项党内法规,并解析相关热点和认知误区。“《准则》树立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划出的是不可触碰的底线。”他说。

此次专题辅导报告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各区,市直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区直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等共计4000余人参加了学习。刘悦伦、鲁毅、杨晓光、李子甫、梁维东、区邦敏、李玉林、黄志豪、郭文海等几套班子领导出席了报告会,会议由市委、市纪委书记黄力主持。

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两项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准则》确立了党崇德向善的高标准,重在立德。《条例》则坚持纪严于法,开出了‘负面清单’,就好像一把戒尺”。作为起草组成员,谭焕民表示,这两项法规的修订坚持的是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创新的原则。

党员领导干部收受赠品礼金该怎样处分?违反规定炒股票到底如何界定?怎样理解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怎样界定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针对一些热点和社会理解方面的误区,谭焕民作一一解读。

“要以《准则》和《条例》为基本依据,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做到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问责、从严自律。”黄力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要把学习贯彻两个法规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两项法规,主动查找问题,抓好整改落实,促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黄力还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对党纪党规的敬畏感,适应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新常态,带头贯彻、带头遵守、带头维护党纪党规,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党员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要经常以《准则》和《条例》为镜,以正反典型为镜,“吾日三省吾身”,看看自己是否能坚定正确理想信念、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追求高尚道德情操。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党员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的。

心得体会。

欢迎阅读参考!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现就本人学习新《准则》《条例》谈几点体会:

1、加强学习,要知纪。新《准则》共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并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新《条例》共有3编11章133条,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和体现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的“党纪戒尺”,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11月2日,局党组组织中层干部进行了全文学习,并要求局各科室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这就要求我们党员必须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精神实质,熟知其内容。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因此,每位党员一定要熟知纪律,常把党的纪律放在心中,平时也就知道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

2、时刻谨慎,要畏纪。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党组织和党员应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党员在日常言行中,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把党纪、国法、制度等全不放在眼里,任凭自己的欲望恶性膨胀,最终跌进了深渊,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员干部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诱惑的俘虏。因此,党员要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明白不该做的做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分,有什么样的结果,算好经济账、政治账、亲情账,才能防微杜渐。

3、严于律己,要守纪。要自觉自愿、时时刻刻牢记并遵守《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做一个纪律面前的明白人、清醒人,把纪律真正当作碰不得的红线和带电的高压线,始终做到慎独、慎初、慎微。作为一名财政干部,在日常工作中,手中多少有点“小权”,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把党的纪律牢记心中。生活上,要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努力做到洁身自好。工作上,凡涉及项目申报、资金拨付等事事项,一切按程序、规定、制度办理。同时,正确处理对亲人、朋友等的感情,不做只讲亲情、友情,而忘了原则、法纪事。

前不久,党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认真学习,我对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强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和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等问题,取得了很大成效。中央这次修订《准则》和《条例》,是在党长期执政和依法治国条件下,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准则》内容有八条,前四条是针对普通党员提出的,要求每一名党员都要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后四条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准则》贯彻了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规范全党廉洁自律的重要基础性规定,是对党章有关规定的具体化。《条例》围绕党纪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准则》和《条例》的修订,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让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要认真系统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系列讲话精神,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影响和诱惑,守住纪律和法律底线。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党性锻炼,努力做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在路线原则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和风险挑战中经得起考验。要强化组织观念,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决定,接受组织安排,自觉维护组织的权威性。

二是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用权的问题。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履职过程中,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坚持“权由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权力观,工作中严格按照党规党纪和规则制度办事,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确保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三是要严以律己,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八项规定,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要着力培养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珍重自己的人格、名誉和形象,稳住心神,把住操守,耐住寂寞,经受住各种诱惑,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和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要坚持从小事做起,从衣食住行做起,勤俭节约,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铺张浪费,始终保持党一贯倡导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新的《准则》和《条例》,突出“负面清单”、“政治规矩”、“家风建设”等,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是把从严治党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的现实体现,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

一是突出“负面清单”。《准则》的原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很明显,主要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此次修订后,名称变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所针对的对象覆盖了全体党员,也就是说,普通党员也被纳入到了《准则》的覆盖范围,且从小错抓起,从早抓起,德法相依,相辅而行。

尤其是《党纪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中央对党内两大法规采取“一揽子”修订的方式,分别确立党员应当遵循的道德“高线”和不能触碰的纪律“底线”,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对党员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为党纪“加码”,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每位党员干部应逐条学习,牢记在心;案头常放,警钟常鸣。

二是突出“政治规矩”。对于《条例》来说,突出政治规矩是又一亮点。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强调要忠诚于组织,要向组织讲真话、报实情,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释放出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三是突出“家风建设”。今年,在党中央、国务院举行的春节团拜会上,对家庭建设问题做了生动论述:“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家风不是小事,不是家庭私事,而是干部作风的重要体现,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应带头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教家风,带动“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对家风建设“三个注重”的思想与准则和条例一脉相承,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深刻认识修身齐家的重要性,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政党。作为新时期的一名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党的纪律,自觉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守住廉洁底线的同时,勤于政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党员干部学习准则条例心得

近期,中共中央印发了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是管党治党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作为一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通过近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深入细致领悟新《准则》、新《条例》。

重修后的《准则》和《条例》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体现一个“全”字。此次重修后的《准则》首次对8600万名普通党员提出了廉洁要求,覆盖对象更加全面。而《条例》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作了全面、具体的规定。二是体现一个“严”字。重修后的《准则》和《条例》不仅对党组织和党员的“工作圈”作了严格规范,而且对“生活圈”提出了明确要求,对违反党纪的行为,以实事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从严查处,绝不枯息,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三是体现一个“准”字。重修后的《准则》和《条例》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个人影响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中,把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等列入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等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是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全面掌握和领会《准则》和《条例》的具体内涵和要求,为基层党员干部树立标杆。加大对新《准则》、新《条例》的宣传学习力度:一是上下联动,中心组带头学。将《条例》和《准则》的学习纳入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和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下发通知,要求党委中心组进行专题学习。二是订购《准则》和《条例》读本,确保基层党员干部人手一册。三是在确保原原本本通读学习《准则》和《条例》全部内容外还通过新旧法规对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形式开展讨论交流,畅谈学习心得体会,进一步加深对《准则》和《条例》的理解和掌握,真正做到把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严格执行遵循新《准则》、新《条例》。

法规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的生命在于遵循。要教育引领广大干部争做《准则》和《条例》先行者、遵循者和执行者,发挥《准则》和《条例》的“治病效能”。在政治纪律上,着力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伙等问题;在廉洁纪律上,着力解决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坠落等问题;在组织纪律上,着力解决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问题;在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上,着力解决违反“四风”问题。紧扣六大纪律,突出四个着力,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当好执行者、维护者和引领者。一是当好“六大纪律”的坚定执行者。在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等六大纪律上,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去执行,去落实,去遵从,绝不能摇摆不定、模棱两可、可左可右,更不能存在侥幸、回避、触碰的心理,自觉筑牢思想防线,铸实道德高线,分清交友界线,死守纪律底线。二是当好“八个规范”的坚定自律者。“八个规范”是《准则》从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两个层面提出一个道德规范,必须通过学习宣传、典型引领、以案说法等形式,瞄准《行为准则》道德高线,使自己成为一个高尚的人,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人民的人。三是当好《准则》和《条例》坚定引领者。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走过66年的风雨历程,有着8600多万党员干部,占据全国人口总数的7%在遵纪守法引领风尚等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引领全体社会公民遵从法律法规,注重政治品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营造出富强民主、公平正义、自由平等的良好社会环境。《准则》和《条例》都是党内法规,执行起来不能搞特殊、不能有例外。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作为一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通过学习《准则》和《条例》,使自己能够更加清晰的认识到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以慎小、慎微、慎独的处世的态度,以头悬“达摩克利斯之剑”警戒自己,对党纪党规常怀敬畏之心,举头三尺有准则,举头三尺有条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贯彻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党员干部个人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心得体会

任正晓要求,要扎实开展向“两优一先”学习的活动,自觉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优秀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敢于担当的工作作风、无怨无悔的奉献精神和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见贤思齐,努力形成人人学习先进、人人崇尚先进、人人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凝聚起推动粮食行业健康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任正晓强调,要把河北柏乡粮库先进事迹作为全行业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生动教材,指导基层粮食部门自觉以柏乡粮库为标杆,推动全行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取得实效。

一要学习柏乡粮库一心为民的高尚情怀,自觉把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粮油消费者利益作为粮食部门的基本职责和行业使命。当前要重点抓好受灾地区和粮食收储压力大的地区的夏粮收购工作,把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作为当前收购工作重中之重的任务抓实抓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防止发生农民“卖粮难”,自觉做种粮农民的“贴心人”。

二要学习柏乡粮库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大力弘扬粮食行业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敢于改革、敢为人先的时代精神,继续毫不放松抓收储保供应稳市场,继续毫不放松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发展粮食产业经济,自觉做推动粮食流通改革的“实干家”。

三要学习柏乡粮库诚信厚德的道德理念,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切实加强法治粮食建设,深入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和粮食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粮油质量监管,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工作落实,自觉做谋事创业的“老实人”。

四要学习柏乡粮库重党建抓队伍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把党员“一先二不三在前”体现到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积极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国家粮食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直属联系单位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河北省粮食局和柏乡粮库部分党员干部职工代表参加会议。

党员干部准则条例学习心得体会合辑

党的“xx大”以来,“铁八条”深入人心,反“四风”、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反腐倡廉一系列“组合拳”如悬空的利剑,令贪腐之辈,惶惶不可终日,政治风气为之一新,党心民意为之一振,清清爽爽、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正在形成,“中国梦”亦如添翼的种子,播遍神州,落地生根。中华大地,人人争先,竞相逐梦,华章不断。

古人云:“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作为基层年轻干部,要时刻铭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一寸光阴一寸金”的道理,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本领恐慌”的危机感,不进则退的压力感,干事创业的责任感,执政为民的使命感,扎根基层,干事创业。

我们都知道,在放风筝时,手里的线越长,风筝就飞得高远,这就告诉我们“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广大年轻干部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远大志向,追逐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而不懈奋斗的伟大梦想。树木之所以参天,是因为根须深植;丰碑之所以巍峨,是因为底座牢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如果放飞风筝者身体素质不够硬,外加风力不佳,则必然线断筝落,人生亦是如此,筑牢基础才是关键。“天高任鸟飞,海阔任鱼跃”,年轻干部在基层工作,要有如鱼得水、如鸟脱笼之感,强化学习、公仆、家庭、择友“四种意识”,拼命地锤炼才干,筑牢梦想之基,放飞梦想,追逐梦想。

一、强化学习意识,筑牢综合素质。

“细节在于观察,成功在于积累。”积累始于学习,成于学习。一个人的能力和水平是有限的,只有进一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提高文字水平和综合素质,才能出色的完成各项工作。作为年轻干部,一要切实转变学习态度。要抛弃为了装点门面、为应付搞“突击”、搞检查而学习的心理,放下功利之心,加强学习,深刻领会,防止浅学辄止、浮光掠影。同时,“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学海无涯、学无止境,要力戒自满,树立“活到老,学到老”的终身学习理念。二要加强对党史的学习。要明白在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是中国国情和中国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道路,年轻干部要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强化理论和党性修养,坚守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三要加强对先进典型人物的学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年轻干部要弘扬焦裕禄、兰辉等先进人物的奉献精神和高尚品格,见贤思齐、奋力靠齐。要以其为榜样,照镜子、找差距,正作风、办实事。四要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基层工作内容繁杂,变化日新月异,做好新形势下基层管理和服务工作,必须加强对所属系统的工作特点、发展状况和不同时期矛盾焦点的学习,学习和掌握群众工作方法,边学边查,边查边改,真正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

二、强化“公仆”意识,筑牢为民情怀。

当我们接受党章,在党旗下宣誓的那刻起,就意味着我们已经成为先锋队的一员,成为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应该成为我们学习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年轻干部,一要心中有民,常发公仆之愿。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年轻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的群众观点,摆正自己同人民群众的位置,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态度,切实把自己看成是群众中的普通一员,不要乐于当官做老爷,而要“心中有民不忘本”,甘当人民的“长工”,甘当人民的勤务员,做任劳任怨的“老黄牛”、发光发热的“螺丝钉”和有平民情怀的“绿叶”。二要服务为民,常励公仆之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今天,衡量一名共产党员、一名领导干部是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是有客观标准的,那就是要看他能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作为年轻干部,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夙夜在公,勤勉工作,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强化家庭意识,筑牢身心归巢。

“一个美满的家庭,犹如沙漠中的甘泉,涌出宁谧和安慰,使人洗心涤虑,怡情悦性。”家庭,不仅是我们身体的住所,更是我们心灵的寄托处,美满幸福的家庭生活,是帮助我们成事立业的重要因素。因此,基层年轻干部要善于经营家庭,确保事业家庭两不误。一是对待父母既要孝更要顺。“寸草心”焉能“报得三春晖”,我们要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千万不要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同时,随着我们成家立业、生儿育女,父母对我们的爱的表达方式逐渐演变为对我们后代的关爱,这时,我们要清楚照顾子女的艰辛,多关心父母的身体,多陪陪他们,和他们说说话、谈谈心。在对子女的养育方式上存在分歧时,我们应尽量地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保留自己的看法,毕竟他们才是“过来人”。二是对待妻子要相敬如宾、举案齐眉。无论顺境还是逆境,富裕还是贫穷,健康还是疾病,快乐还是忧愁,都要毫无保留地爱着自己的妻子,对她忠诚到永远。要关心妻子的身体,尊重妻子的想法,成全妻子的事业,要同呼吸、共奋进。三是对待孩子要严慈相济。事业忙岂是不陪孩子的理由?要知道,“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越挤越多。”因此,年轻干部要多挤出时间陪陪儿女,陪他逛逛游乐场、蹲蹲书店,散散步、说说话,掌握孩子的心理想法,正确引导其“三观”的建立。同时,要明白“严是爱,宽是害”的道理,宠爱但不溺爱,确保他能快快乐乐、健健康康地成长。

四、强化择友意识,筑牢社交防线。

人是社会之人,任何人都不能脱离社会而过着“人”的生活,社会是人的集合体,人在社会上生活,首要的问题就是要学会为人处世,其关系到人的身心健康,关系到人的事业成败。笔者认为,作为年轻干部,为人处世首在慎交友、交益友。一要善谋擅断,用心交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自芳也;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自臭也。”年轻干部要善观察、多思考,善谋“君子之交”,远离小人。此外,“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此话不无道理,但这不是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搞“山头主义”、“圈子文化”的理由,年轻干部要坚决摒弃“圈子“思想。二要胸襟宽广,坚持原则。“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因此,做人不要太苛刻,看问题不要过于严厉,不要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斤斤计较。但这绝不是搞“好人主义”的理由。年轻干部要坚决抵制“难得糊涂”,要有求真务实的作风,在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面前,讲真理不讲面子,讲原则不讲私情,直言不讳,敢于较真碰硬,当宽则宽、当察则察。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基层工作任重而道远,年轻干部肩负着党赋予的光荣使命,承载着百姓的信任和期待,要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脚踏实地,锐意进取,争取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不平凡的实绩,奋力逐梦。

党员干部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我学习这两个规定,有以下几点肤浅认识:一是约束对象更全面,拓宽到全体党员,实现了对全体党员的全覆盖。

二是内容更加详实,新的《准则》和《条例》内容更清晰明了,明确的告诉每一位党员,什么是倡导的、什么是禁止的,违反规定将会受到什么样的纪律处分。

三是时代特色更加明显,新《条例》增加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万面的问题,新增了违反生活纪律处分章节,把政治纪律列为六大纪律之首,特别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纪条款,切实结合当前现实。

四是规定更加严格,纪律的归纪律,法律的归法律。

作为党员干部,只有沉下身去,与基层员工一起踏实工作,才会得到群众的信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时刻以《准则》和《条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带头学习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做到深学悟透,入脑入心,在以后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端端正正做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只有坐的直,行的端,走的正,才能配得起自己的职责。

二要踏踏实实做事。高标准、严要求,严谨细致,规范操作,力戒浮躁,避免虚夸,做到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工作上务实、高效、生活上洁身、克欲,言行上慎言、慎行。

三要认认真真守纪律。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万不要去,努力做到洁身自好。把《准则》和《条例》做为自己的行为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但如此,还要把我们**的班子带好,把队伍建设好,把总公司交给自己的工作任务完成好。

党员干部个人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心得体会

3月1日下午,县民政局召开“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动员会,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会上,县民政局副局长张超同志传达了县纪委《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方案》。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学习的政治自觉性。要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规则”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自觉抓紧抓好,真正把党的纪律和法规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二要强化主体责任,激发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党组织要负起主体责任,大力宣传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有效措施和典型经验,加大对“准则、条例、规则”内容的解读,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形成学准则、学条例、学规则的浓厚氛围。三要准确把握目标,确保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性。重点推进“八项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预期效果。

指出:“坚强的党性是成为高素质领导干部的首要条件。”他还强调:“坚持党性原则,是做合格共产党员的一个基本要求,是衡量党员立场和觉悟的准绳,是党员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

从党章的不断修订完善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成龙配套,都可以判断为:党性修养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鲜明标志;都可以理解为:与时俱进地加强党性修养的教义大典。正如刘少奇之子刘源所言:“赶考”在继续,党性要加强。这就要求我们每个党员干部要努力做到: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准则》《条例》的修订出台,为各级党委、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提供了基本遵循。作为纪检干部来讲,更要做到率先知纪、推动守纪、严格执纪,从严紧握管党治党的尺子,练就正风肃纪的护党功夫。《准则》的简明扼要,《条例》的条分缕析,既使全体党员再次看到党中央的刮骨疗毒的勇气和壮士断腕的决心,又必然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形成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权威性的良好风尚。作为纪检干部来讲,更应该把监督执纪问责的功课做深做细做实;在领导班子中,要自觉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清单晒起来,并主动将责任转化为贯彻执行《准则》《条例》的果敢行动。

在学习贯彻方面,要积极组织参与市纪委策划开展的“七个一”活动,既写好一篇体会文章,用好一本辅导手册,观看一场警示教育片,组织一次宣讲活动,参加一次“两法规”知识测试,“充实”一个宣传平台,订阅一批本土家风丛书。

在联系实际方面,党的新闻纪律是党的政治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政治家办报,打造“党媒权威,人民心声”品牌,唱响时代主旋律,传播湘潭好声音的重要保障。为此要以对党的新闻事业高度负责、对党的新闻工作者高度负责的态度,用《准则》和《条例》严格规范其言行,牢记党媒姓党、党纪姓党,做到嘴中有禁,笔下有忌。与此同时,要着眼促进湘潭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聚集“十三五”,深化“走转改”,展示新实践,讲好精故事。

在严于律己方面,就是要恪守“打铁先要自身硬”的人生理念,在坚守理想信仰“高线”和纪律法律“底线”的同时,坚持通读与精读相结合的“硬”学习,以刻苦的研读凸显“磨刀”的精气神;坚持不讲情面、一寸不让的“硬”执行,以执行力彰显党纪的生命力。

作为纪检干部来讲,当与《准则》同行,和《条例》相约,在学思践悟中强心、励志、铸魂;坚持将自己置于单位、家庭和社会的多重监督之下,通过与职工群众在政治上、工作上、作风上、生活上的结对牵手,努力成为他们在学习、工作和作风方面的领头雁和排头兵。

党员干部个人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心得体会

在这次《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以来,我深有体会,主要表现在:

一是通过培训学习,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本次的学习活动使我们全面、系统地了解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工作方法等理论知识,对于提高我的专业理论素质,用理论指导实践,更好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具有积极作用。经历这次学习教育活动,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好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活动中大家经受了党的教育洗礼,思想认识水平进一步提高,廉洁从政观念进一步加强,使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对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增强了信心“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教育活动心得体会“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二是通过整章立制,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为我们今后做好监督工作提供了重要抓手。关于制度,我想和大家共享一个心得:我们每个同志今后不论在哪个岗位、哪个部门工作,一定要先把单位所有的制度认真学一下,其中不但有丰富的业务知识、岗位知识,更有清正廉洁的行为规范,大家一定要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再加上认真的态度,怀着对制度敬畏的心态,这样才能成为既专业过硬又清正廉洁的干部“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

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为今后搞好本职工作打下了一个好的开端。作为一名单位的纪检干部,通过这次学习,使我更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工作职责。关系到反腐倡廉工作的全局是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教育活动心得体会心得体会。这项工作领域十分广阔,每个纪检组成员都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抓好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作出应有的贡献。

党员干部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

近期《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下面是有20xx党员干部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

心得体会。

欢迎参阅。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正式颁布实行了,近期以来,在分局党总支部的组织引导下,我参与了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讨论,感受颇多,1月15日,又再次聆听了局领导的《准则》和《条例》专题党课,对《准则》和《条例》的内涵有了更深的认识,现根据学习情况,结合具体工作谈几点学习体会。

一、《准则》、《条例》是永葆党的先进性的重要行为规范。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都作了较大修改,特别是《准则》全文只有短短8条280余字,但内涵丰富、意义深刻,且言简意赅。归纳起来,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变化;一是范围扩大了,以前的廉政准则侧重于领导干部,而新准则扩大到全体党员。二是内容更精练了。新《准则》突出了廉洁主题,给出了立德向善的正面清单。新《条例》将纪律分六大纪律,着重列出负面清单,且内容清晰,层次分明,一目了然。三是首次提出了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六大纪律中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是首次提出,确保了规范领域的全覆盖。总体来看,新《准则》和《条例》是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规范,向全体党员发出了道德宣示,对全国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必将使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得到明显促进。

二、《准则》、《条例》与“三严三实”要求高度契合。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党员的行为规范,特别是《条例》划定了党员的高压线,任何党员特别领导干部必须在《准则》和《条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而的“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同样是在新时期为我们党员干部提出的新要求,新《准则》、《条例》和的“三严三实”要求是有机统一的。这可以从两个方面体现:一是从内容来看到,都是立德向善,是党员的日常行为规范,明确党员应该怎么做,能够怎么做。二是从效果来看,都要求党员强化道德修养,坚持廉洁从政。只不过《准则》、《条例》内容更广泛,“三严三实”要求更具体。应该说“三严三实”是对条例的具体化,立体化,要真正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就必须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做到“严”,做到“实”。

三、贯彻落实《准则》、《条例》必须从三个方面做起。

一是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对共产主义的坚定信仰、深厚感情和为共产主义理想奋斗的坚定意志和集中表现,它作为一种价值追求和精神意志,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文化传统的延续和升华,共产党人只有心中树立了这种信念,才能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才能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才能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才能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理想信念不坚定,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就会发生扭曲,在金钱和名利的诱惑下,就会放松对自身的要求,导致腐化堕落,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是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真正贯彻好执行好《准则》和《条例》,就必须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点,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谋群众所需,只有把群众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心中时刻装着群众,坚持群众路线,才能摒弃杂念,一心工作,才能如《准则》要求,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三是要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工作是我们党对每个党员的一贯要求,是做一名合格党员的现实体现。要立足本职,创造一流业绩,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体做好三点:第一点是要勇挑重担。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特别对别人不愿做或“费力不讨好”的事,我们要主动承担,不埋怨,不抱怨,这是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的具体体现。第二点是要有责任心。责任是人性的坚守,是人品的升华,责任是一种担当,更是一种素质。在工作中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不仅是工作的最高准则,也是做人的起码要求。只有每个人都具有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才能形成工作的合力,才能推动工作的快速发展、和谐发展。第三点要增强自身的工作本领。本领是做好工作的首要前提,要勤学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对待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把握一个好字、一个高字:即工作质量要比其他职工好,工作效率要比其他职工高。这两个方面做好了,职工信服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更加突出了,这是贯彻落实《准则》、《条例》最有效方式。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准则》、《条例》要求,坚持“四个”必须,从严律己,扎实工作,老实做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推动公路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推进依规治党、标本兼治的重要制度成果,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新的制度利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是中央纪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具体行动。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必须带头学习贯彻“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做到先学先知先行、真懂真管真严。具体讲,要做到“三专”:

专心研学,练好看家本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纪检机关肩负监督执纪问责重任,“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就是监督的“法杖”、执纪的“剑谱”,必须专心研学、学深悟透,在学思践悟中提升素质、练好本领。要辩证学。“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源自现实需要,是对“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制度体现。“一准则一条例”是对全党的要求和约束,“一规则”是对“谁来监督纪委”的响亮回应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落实。纪检监察干部要辩证认清前者和后者的关系,明白这既是对纪检机关依规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制度利器,又是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的行动指南,在学习中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其间的内在逻辑和系统思维。

要深入学。克服“差不多、无所谓、顾不上、吃不消”的厌学情绪,原原本本学习,逐条逐句研读,熟练运用条文规定,真正将“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刻印于心,融入血液、融入灵魂,绝不能“和尚念经有口无心”。要学以致用,不仅要做“存储器”,更要做“处理器”,先读厚再读薄,领会其内涵、汲取其精髓,并用以指导工作实践。要贯通学。把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与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见微知著、由此及彼,融会贯通、触类旁通,实在不清楚的要多请示、请教,不能“装懂”“玩深沉”,真正以学习的成效引领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升执纪监督问责能力。

专注实践,打造工匠品格。

古人云,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纪检干部作为监督党员的党员,一定要发扬工匠精神,把“一准则一条例”当做尺度和准绳,先正己后正人;把“一规则”当做斧锯和雕刀,在监督执纪中精雕细琢、精益求精。要落实“一岗双责”。既要切实履行好纪委监督责任,更要认真落实自身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抓好班子、管妤队伍,重点管好部室主任、审查组组长,坚决落实“五个不准”纪律要求,对违规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严防“灯下黑”,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要时刻反躬自省。

学习贯彻“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特别是专门约束执纪权力的“一规则”,光动嘴不动手不行、光“忽悠”别人自己不动也不行,必须把自己摆进去,设身处地地反思,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下决心改正,走在前面,作出表率。如,我们针对市纪委机关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及时完成了机关党委换届,健全了基层党支部,并成立了机关纪委,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让党内政治生活首先在纪委内部严起,让党内监督首先在纪委内部落实,真正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要严格执行程序。依规执纪的前提是严格按照程序办事,自觉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如果该走的程序不走,或者避重就轻“搞变通”,将程序当成摆设,依规执纪就失去了前提条件,贯彻执行“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效果也就大打折扣。新一届市纪委班子成立以来,我们先后研究制定了市纪委工作规则、市纪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市纪委书记专题会议议事规则、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公务活动报告等制度,努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印发后,我们围绕规则要求一项一项地看齐对标,遵照执行,确保凡是写进规则的都要严格落实。

专责监督,确保落地生根。

贯彻“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贵在践行,重在实效。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捍卫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各项要求落地生根。

当前,要结合贯彻落实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坚持从严监督,决不让纪律执行有“漏网之鱼。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实现监督全覆盖“无例外”。要抓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织密监督制约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使“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无处躲藏。坚持从严执纪,决不让党内法规成为“变形金刚”。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不容挑战,必须践行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使纪律规矩挺起来、严起来、硬起来。从严治党不仅仅是抓几个腐败分子,而是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既要抓大不放小,又要不以小概大,既要“拨烂树”,又要“治病树、护森林”。目前,我们正在协助市委起草制定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和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在丰富实践中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深做实做细。坚持从严问责,决不让责任落实成为“稻草人”。不问责,就如同“猫不抓老鼠”。要牵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对挑不起“两个责任”担子的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通过强有力的追责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按照公司要求,近期认真参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纪律处分条例》学习研讨会。通过此次学习本人感触很深,不仅加深了对《准则》、《条例》的深刻理解,更坚定了对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和信心。

组织学习《准则》和《条例》的根本目的就是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净化、祛除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一些污垢和顽疾。这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在党的纪律面前“全覆盖”、“零容忍”的鲜明态度,体现了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执纪问责成为新常态的强烈信号,体现了党中央致力于打造一支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党员队伍的坚定决心。历史和事实证明,只有经得起任何腐败诱惑的执政党,才能有资格、有能力保证政权稳固、国家长治久安;也只有这样的执政党,才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对照《准则》和《条例》,我们也发现,在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理想信念动摇,思想观念陈旧,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淡薄,带领群众前进的能力不强,难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事业心、责任感不强,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脱离群众;思想理论水平不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不强,缺乏解决复杂矛盾的能力,有的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有的甚至软弱涣散,不起作用。

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腐败现象的存在是我们不容回避的问题,最损害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对此,我谈一下自己的几点想法。

首先,知行合一,身先示范。俗话说,正人先正己。作为项目纪检委员,要执别人的纪,就要先学自己的纪,守自己的纪,就要坚持带头学习、带头深研、带头遵守、带头维护,在认识上高一层,在行动上快一拍,做到态度端正、令行禁止、遵纪畏纪,既做守纪的模范,又做护纪的先锋,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其次,多管齐下,掀起热潮。《准则》和《条例》的学习,仅仅靠自学研读是很难学深悟透的。下一步,将组织各部门开展研讨交流,真正使广大党员干部将《准则》和《条例》精神入脑入心,接受一次思想革命的洗礼,爆发一次思想革命的风暴。

最后,严格执纪,铁面问责。20xx年,项目上将针对基层干部中存在的一些违反《准则》和《条例》的典型问题,开展违纪违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严肃党的纪律和规矩,使《准则》和《条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促使党员干部树立起不想违反、不敢违反、不能违反的思想意识和行动意识。同时,针对拒不收敛、依然顶风违纪、我行我素的党员干部,无论涉及到谁,都将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规定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准则》和《条例》的权威、捍卫《准则》和《条例》作为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地位。

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

8月8日下午,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研究部署我市贯彻落实意见。

赵一德主持会议并讲话。张鸿铭、杨戌标等其他市委常委,王金财、叶明等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作发言。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我们党首部规范党内问责的基础性党内法规,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利器。条例的发布实行,再次彰显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坚强信念,向全党全社会释放出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对于引导、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从严从实抓好落实,推动担当实干在我市蔚然成风。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和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既是贯彻实施条例的主体,又是条例规定的问责对象,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极端重要性,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深学细学、逐条对照检查并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做到深学、细照、笃行。

会议强调,要从严从实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动真格、敢碰硬,切实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公开曝光典型问题,发挥问责的警示和促进作用,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激发担当精神,推动责任落实。要把学习贯彻条例的情况,纳入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内容,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德述法重要内容,强化督查考核,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以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主业主责意识,拧紧管党治党的责任螺丝,深化完善大党建工作格局,抓细抓实坚定理想信念、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夯实基层基础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为我市实现高起点上新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党员准则条例学习心得

最近一段时间,通过认真阅读、学习、理解、领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深深地知道,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是我们党历来坚守的铮铮誓言,而且早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高瞻远瞩地提出了全党同志必须做好“两个务必”的著名论述,即“务必使同志们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目前,在深入贯彻精神,全面实现中国梦的新形势下,号召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时刻保证党风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深入开展反腐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这一段的学习,我有以下体会,不当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

第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践行廉洁自律,践行“三严三实”

当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反腐败斗争面临严峻复杂形势。面对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更要以此为准绳,严以律己,廉洁自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治党,反对腐败,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手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本任务是要全面端正党风,把党建设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从而使人民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一些腐败现象逐渐侵入我们党内,侵蚀着党的的肌体,腐蚀着一些党员干部。能不能通过抓党风廉政建设,反对腐败,端正党风,解决党内的腐败现象,关系到党组织能不能得到纯洁,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无论什么形式的腐败现象,什么性质的腐败行为,其本质上者是侵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都是阻碍、破坏生产力的发展,都是与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背道而驰,也都是违背“三严三实”要求的。而腐败行为得不到惩处,腐败现象不能消除,践行“三严三实”,实现中国梦的重要思想就将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必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纯洁我们党的队伍,使我们的党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回顾我们党的历史,甚至我们国家的发展史,不难看到,只要党风正,政风正,党的组织纯洁,党员干部能廉洁奉公,廉洁为民,能真正践行“三严三实”,党就会前进,就会发展,人民群众就会拥护和支持,党领导的事业就会不断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反之,如果党风不正,党的组织、党员以权谋私,侵害人民利益,人民群众就会反对,党就会脱离群众,失去群众,就会遭受挫折。所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就是要严肃党的纪律,端正党风,使广大党员干部能立党为公,勤政为民,认真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在这样的认识下,我总是要求自己,无论时下社会风气多么复杂,自己坚决做到廉洁、清白,在一些比如职称评审等关键时刻、敏感时刻,自己总能坚决顶住一切压力、一切方式,坚决拒绝一切那些行为,使自己永远保持“一身正气”的美好声誉。

第二,严于律己,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起模范带头作用。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决定的因素。作为领导干部,我认为应该在四个方面做出表率。一是在学习理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上作表率。理想信念是灵魂,是动力、是方向。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作为教师,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念不动摇,为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奋斗不止,贡献自己的所有了力量,在所不辞。二是在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自觉性上作表率。当下,多种思想、思潮混杂,多元的价值追求混乱了一些人的价值观,苦乐观、人生观、幸福观。我们作为人民教师,一定要在任何场合,无论是教师课堂,还是校园课外,都要以身作则,时时刻刻,事事处处传递正能量,宣传党的各想路线方针政策。三是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水平上做表率。学校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播的最好场所,我们作为教师,必须时刻响应党的号召,传递党的声音,充分利用好这一阵地,把我们的学生教育成为国家,为党贡献自己所有力量的接班人,让我们的事业不断发展下去,让我们的国家不断富强起来。四是在坚持从严治党,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上作表率。作为领导干部,就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一身正气。就要严于律己,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起好模范带头作用。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事事有痕迹,处处有成效。要时刻把学生的利益放在心上,要时刻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工作,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做人,只有这样,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能安得下心,守得住身,静得了神,睡的安稳。因为我们新闻与传播学院培养的人将来是媒体人,就目前媒体乱象,动辄以曝光要挟官员和富商,动辄以有偿新闻捞取好处,我时时刻刻经常提醒、教育、要求学生“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我也经常提醒自己,管好自己,也管好家人,管好部属,做到慎独、慎欲、慎权、慎微,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第三,提高自身各项素质,无愧于人民教师这一光荣称号。

我认为,学校一直以来是一块净土,是一块神圣的地方,我们身居净土,所教学生那么虔诚地来学习,有着纯洁单纯的知识渴求。我们身处神圣,所面对的学生那么恭敬于你的修养、学识。我怎么能愧对学生心中的纯洁、单纯和恭敬呢?所以,党和国家开展廉洁自律活动,是多么好的举措呀,我要以此为契机,抓好自身建设,在思想上,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扬艰苦奋斗、爱岗敬业、踏实工作的精神。在作风建设上,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关心学生疾苦,积极为学生排忧解难。在组织建设上,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围绕教学中心工作,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配合学院班子做好各项工作。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继续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按照中央、省、学校党委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定期进行自我检查对照,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防微杜渐。

通过学习,身为教育者、身为党员的我,可以更好地把廉洁精神带进课堂,同时也让我们更加深刻体会到了“廉洁从教”的真正意义。所以,我们要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约束自己,在工作中做到廉洁从教,保持廉洁自律,坚持高尚情操,抵制不良风气,保持教育公正。

以上这些,是我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一些体会,也是对自己的要求,不当之处,不到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党员准则条例学习心得

“清廉如明镜,照于天地,显于先祖,利于万民。”这是20xx年11月17日,xx区委书记黄俊伟在领学《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的开场白。

自《准则》《条例》颁布后,xx区围绕两个党内法规,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使党纪党规刻印在党员心间,潜移默化地影响各级党员干部的言行,润物无声。

领导领学+全民倡学党纪党规辐射社区传入乡村。

20xx年11月17日,xx区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准则》《条例》。会上,区委书记黄俊伟要求,要逐章逐条反复系统地学习新修订的两个党内法规,在学深、学透、学准上下功夫。

与此同时,在xx区纪委内部,开展了“纪委书记带头学,纪检干部集体学”的专题学习活动,保障党员学习《准则》《条例》自上而下落地。

在老街、大千园等旅游景点,市民和游客会收到xx区纪检干部赠阅的廉洁教育手册;。

在田家镇正子村,廉洁文化墙、廉洁文化小景观每天都会吸引不少村民驻足观看……。

党员条例准则学习心得

20**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期间,技术开发&项目联合党总支四个党支部分别组织各支部全体党员学习了新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按照廉洁办下发的解读版及分享的知识题库,党员们进行了学习,并对题库的种类、数量、关键点进行剖析,力争通过下一步的党员廉洁知识闭卷考试。

通过学习,我们了解到,新版《准则》与《条例》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为反贪腐树起制度化防火墙,使廉政建设步入“纪律时代”;新版《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准则的`修改,体现了巨大的改革勇气。《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加强纪律和规矩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主旨更加鲜明,内容更加科学,指向更加清晰,要求更加具体,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一是继承性与创新性相统一。既充分汲取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与我们党一贯的管党治党思想体系和优良传统一脉相承,又着眼新的历史条件,充分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成果,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党对新形势下从严治党规律、执政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实现了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从理论到实践的一次重大突破。二是针对性与系统性相统一。既坚持问题导向,直指现阶段管党治党、特别是纪律规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除弊革新、正本清源,又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要求,实现了与其他党内法规制度相协调、与国家法律相衔接。三是科学性与实践性相统一。既言简意赅、内涵深刻,又务实管用、具有极强的可执行性。《准则》树立的“高线”看得见、够得着,《条例》划定的“底线”清晰明确、一目了然,为党员干部树立了“航标灯”、筑起了“防波堤”、拉起了“警戒线”,为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

每一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不折不扣遵守《准则》和《条例》,在廉洁自律中干事担当,在遵章守纪中实现自我净化与提升。要明规矩,深入学习党章以及《准则》和《条例》,在熟悉掌握党纪规定的基础上,真正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上、烙在脑海,自觉树立高线、划清界限、筑牢底线。

在工作中,作为共产党员,我们应该严守廉洁纪律,永葆清廉本色;以党的要求来指导实践,提升业务水平;在面对工作岗位上可能的各种诱惑时,时刻提醒以党员的要求严格约束自己,廉洁从业,抵制不良风气,坚守工程师的操守。严以律己,是作为测试工作者应该有的品质,作为党员更要对自我严格要求,在实践中积累,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另一方面,在工作岗位上,党员要做好先锋模范作用,不怕吃苦,勇于奉献,与身边的同事互帮互助。

廉洁自律既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又是一个终身的课题,是党员的立身之本、处事之道,全体党员应在部门内部做到团结一致,一步一个脚印地奋力将工作做到更好!

党员条例准则学习心得

按照市局和分局的统一部署,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通过学习《准则》、《条例》,使我受到了很多教育和启发,通过学习也让我更加了解什么是共产党员该干的,什么是党员干部所不允许的,下面就谈谈通过此次学习我的所学、所感、所悟。

经过一年多的修订和完善,中央印发了新版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新的《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x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它为全面从严治党划出了明确的道德和纪律红线。与旧版本相比,新的《准则》和《条例》覆盖对象更全、纪律要求更严、主题宗旨更明,为组织部门更好的履行管党治党职能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是覆盖对象更全。以来,党中央重拳反腐,打虎拍蝇,各级领导干部是重点,虽颇有成效,但也让不少普通党员产生了认知错觉,即从严治党只是针对领导干部而言。然而,党员才是构成党的细胞和血液,每个党员个体的好坏最能影响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此次新出台的《准则》,首次对8600万名普通党员提出了具体的廉洁要求,要求每个党员都能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同时,又突出“关键少数”,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更高要求。这表明,廉洁要求从不分职业贵贱、职务高低,它是每个共产党人的基本要求。

二是纪律要求更严。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肩负着中国梦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需要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这也就要求党规党纪必须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原《准则》和《条例》中有多多处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纪法不分、以法代纪的问题凸显,这就导致工作中部分党员干部只要不触犯法律,就没人管、难追责,比如不服从组织决定,违反民主集中制、随意传播政治谣言等行为,常常难认定、难处罚。

如果仅以法律要求约束党员行为,那就降低了党员标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无从体现。新出台的《准则》和《条例》去除了与法律条文重复的70余条规定,并围绕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进行细化,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为广大党员列出了一份“负面清单”,也为我们从严管党治党提供了有力抓手。

三是主题宗旨更明。与原《准则》中要求的“8个禁止”“52个不准”不同,新出台的《准则》突出重点、删繁为简,将原来的18条、3600余字的准则浓缩成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只提正面要求,不作禁止性规定,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并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新《准则》的八条规范,要义明确、一目了然,既是对党员干部的硬性要求,更是我们党向人民群众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庄严承诺。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如何更好的贯彻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使之成为新时期下全面从严治党地有力武器,我觉得要做到以下四点。

1、把握内涵要求,做学习的表率。要快速反应、紧紧跟上,勤学实学深学,把学习《准则》《条例》的过程,变为做好今年各项工作、谋划明年工作思路的过程,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振精神状态、提升能力素质、提高工作质效的过程。

2、营造浓厚氛围,做宣传的表率。《准则》《条例》是税务机关正确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和制度利器,要利用“一周双学”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人人担当、个个参与、时时宣讲,要多途径宣传、全覆盖宣传。

3、自觉接受约束,做遵守的表率。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真正把《准则》《条例》的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要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时刻维护税务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4、全面精准履职,做执行的表率。要按照《准则》《条例》要求,进一步深化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落实监督责任。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真正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与义务,跟着纪律走,跟着规矩走,跟着监督走,要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以《准则》、《条例》标准约束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

党员条例准则学习心得

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步出台,这是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可以说这是史上“最严党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如何执行好、落实好《准则》《条例》要求,需要全体党员干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首先,要深学之。深学之,才会有思想境界的提升。《准则》内容“简约”,范围“全面”,要求“自律”;《条例》突出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所有规定充满了现实性,编织起了一张严密的“纪律网”,对形形色色的违纪行为形成强制力。《准则》确立了“行为高线”,告诉了我们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树立怎样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和行为标准;《条例》则划定“行为底线”,告诉了我们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禁止什么、摒弃什么,否则将要受到纪律处分。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准则》《条例》要求,实现心怀戒惧、行有所止,就必须对《准则》《条例》进行深入地学习和探究,从内容上去感知,从内涵上去认识,从思想上去提升,达到净化自我的目的。

其次,要细照之。细照之,知不足方能自强。《准则》《条例》已出台,能否得到很好的遵守至关重要,而如何才能做到呢?就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能够以此为镜细照之。作为普通党员,要对照新规端正思想、摆正身份,而非自我降低要求混同与一般群众,在言行举止、生产生活中能够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对于领导干部而言,除了遵守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外,结合岗位职责,端正自身的从政行为,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在考虑问题、做决策的时候,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牢记人民公仆的身份,时时刻刻以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为宗旨,更要加强自身学习,锤炼出过硬的党性修养,管好身边人家中人。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领导干部要勤照“四面镜子”,照理想信念之境,以正三观;照党政党纪之镜,以正言行;照民心民生之镜,以明方向;照先辈先进之镜,以找差距。如此,才能常修为官之德、常念民生疾苦、常思贪腐之害,从而不断提升自我,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党和国家发展。

最后,要笃行之。笃行之,唯求事业长盛不衰。正所谓,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如果得不到强有力地执行,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那么制度就成了“纸老虎”“稻草人”,也就失去制度颁布的意义。对于《准则》,更是如此,因其本身只有区区百余字,起着管总统帅作用,如果不能转换成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的行动自觉,效果会大打折扣甚至没有。因此,党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扬吃苦耐劳、勤俭节约等优良传统,公私面前公为先,更多地为党和国家作贡献。勿道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这就要求我们的领导干部在服务群众、服务事业发展中将《准则》变为解决一件件民生难题、发展难题的具体行动,进而一心一意服务地方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才能对得起组织的信任、群众的重托、顶上的“乌纱帽”。

言而总之,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把严守党纪党规作为对党忠诚的重要检验,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为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党员条例准则学习心得

11月9日,我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贯彻了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议精神并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廉洁自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部分选节,并要求党员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条例进一步掌握和熟知党纪条规,增强党性观念、纪律观念,提高防范廉政风险的能力,切实做到廉洁从政、廉洁做人。会后,我利用空余时间对该条例进行了认真学习,现将学习心得汇报如下:

一、学习的主要收获。

(一)提高了认识。党风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党有党纪,国有国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强调要大力加强包括党章党纪、法律法规等在内的制度建设,增强制度执行力,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作为一个共产党员、一名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更加应该认真学习,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做好全局党务工作者的榜样。局纪检室每年都在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党纪条规的学习活动,对于党员干部来讲,我理解主要基于以下目的:在我们党面临“四种风险”、“四种考验”的历史条件下,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保持领导干部思想纯洁,对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高领导干部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保持和发扬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点的基础性作用。对于让每一名共产党员在从业过程中,坚持做到廉洁从政,牢固树立通过履行职责,对文旅局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武装了头脑。要遵守党纪党规就必须知道有些什么内容。党风廉政建设的纪律包括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违纪与纪律处分、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学习更进一步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明确那些事情该做,那些事情不能做,做了会有怎样的后果。

(三)明确了目标。作为党务工作者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同时要通过立足党务工作岗位,严肃党的纪律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党建带业务的职能作用。

二、工作中应坚持的几点。

(一)要有求真的精神。求真说到底是一种觉悟、一种境界、一种品德、一种精神,是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有力武器。从大的方面讲,是科学判断新形势,准确把握规律,探求办法措施。具体到岗位来说,就是坚持把国家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增强压力感和紧迫感。同时,又要看到我们良好的工作基础、各方面的优势条件,坚定信心,抢抓机遇,推动工作的不断发展。

(二)要有务实的作风。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实在人,即是处事为人的立身之本,也是创业为政的基本准则。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职位有高低,但只要是踏下心来做事、实打实地做人,就能干出名堂,也就取得组织的信任,得到群众的赞誉。

(三)要有实干的行动。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须有我。实干,是共产党人的作风;认真,是共产党人的品格。我们要继续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遇到困难不缩手,干不成功不罢手,以实干求实绩,以实干求发展。科学的决策再加上实干的行动,我们的事业就能无往而不胜。

(四)要有实际的效果。衡量工作能力的标准,主要是看实绩。只要是领导布置的`任务、安排的工作,都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五)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反腐倡廉工作寓于工作的全过程,寓于各项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牢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自觉地以党纪政纪约束自己,用群众的满意度鞭策自己,模范地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实践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六)树立党员形象。一是树立为民形象,多做加快发展的事,只有加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才是党的先进性最根本的体现。同时树立为民形象还要求每一个共产党员要亲民、爱民,作为党员干部要多下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疾苦,组织全局机关直属各单位党支部服务群众的,解决群众困难。二是树立务实形象,按照先进性要求,勇于治“虚”治假,敢于治“漂”治“浮”,切实做到讲实话、知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充分发挥党员的表率作用。三是树立清廉形象,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坚持“两个务必”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正确行使自己的职能,不能把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只能把权力当作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

党员条例准则学习心得

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我们必须从严从实,落细落小,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明责、守土尽责。

守土有责。作为基层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两个法规”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中央部署,引导全区党员强化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促进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自律和他律、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让干事创业的环境风清气正。同时,要切实把学习贯彻“两个法规”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经济发展升级等工作结合起来,用正风肃纪、促进发展的实际成效来检验学习贯彻成效。

守土明责。《准则》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线”,《条例》开列了“负面清单”,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党员干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通过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既做守纪的模范,又做护纪的先锋。

守土尽责。坚持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失职就要追责。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切实当好《准则》和《条例》的践行者、维护者。要牢牢把握《准则》这个执政党道德宣示的高标准,充分运用《条例》这把管党治党的尺子,加快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刚性问责机制,确保责任落地生根,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党员准则条例学习心得

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以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作为一名高校党员教师,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就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谈一谈心得体会。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真正实现了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转变。

原有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xx年12月颁布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经济形势的发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需要,特别是原来老条例中的法纪不分问题,使得法纪问题与刑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存在部分重复,浪费了行政成本,同时也出现了部分以纪代法、越粗代庖等现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按照法纪分开的原则,删除了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真正实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新条例同时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来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修改为六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就使得党章关于纪律更加具体化,使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加完善。这样可以更加明确的告诉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使得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新条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修订,使得覆盖对象实现了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

新修订的准则将原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应对象从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也大幅精简,从原先的三千多字精简至281字,突出了新条例更加抓住重点,删繁就简。原来的旧准则内容过繁,“8个禁止、52个不准”难以记住、也难以践行;凝炼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禁止性条款又纪法不分,既与党纪处分条例重复,又与刑法等法律规定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不能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且适用对象窄,仅针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这次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同时新准则将内容要求从原来的禁止性的负面清单转变成倡导性的廉洁规范,修订完善后的新准则,也将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易学易记,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让我更加充分认识到廉洁和纪律的重要性。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执政党,没有相关制度及纪律的严格要求,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在党内滋生蔓延,就会消弱党的根基,严重时,会威胁党的执政地位,这不仅会亡党也会亡国。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我们党不仅面临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同时还面临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艰巨繁重的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党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加凸显。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对党最大的威胁莫过于此。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建设的理论基础还相对薄弱,对党的制度建设研究明显不足,党内规则的目标任务、体系框架缺乏理论支撑。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体现了我党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以更加积极、昂扬的态度应对新挑战。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作为一名高校党员老师,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仅使自己能够更加清晰的认识到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而且也更加感觉到自己身上的责任和约束。

党员条例准则学习心得

10月22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这两部党内法规充分体现了以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监察人员履行职责提供了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我办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办党组在第一时间对两部法规的学习贯彻作出统筹安排。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准则》和《条例》明确地告知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哪些行为是倡导的,哪些做法是禁止的,违反这些规定会受到什么样的纪律处分。要求我们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

一是做到“知”与“行”结合。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贯彻和落实《准则》和《条例》关键要做到“学与思、践于悟”。首先必须抓好对《准则》和《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党员干部要着力在研读原文上下功夫,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对照检查,领会精神实质,熟记条文。其次要形成理念用于实践,仅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还不够,要自觉用《准则》和《条例》规范言行,指导工作实践,做到知行合一。

二是做到“自律”与“他律”结合。《准则》和《条例》执行力、约束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干部的自律和他律。首先要做到自律。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党员干部一定要努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加强自律自警意识,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遵循“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思想上筑起一道牢固的防污染和拒腐蚀的壁垒,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经受住各种诱惑的考验,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和财政监管干部的良好形象。其次是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率先垂范,还要对照《准则》和《条例》做好他律,要深刻理解《准则》中的高要求、把握好《条例》中的纪律红线,始终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监督管理好全办党员干部,为专员办工作转型和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三是做到“慎终如始”和”追求实效”结合。贯彻《准则》和《条例》,贵在坚持,重在实效。老子说“慎终如始,则无败事”。党员干部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不可能一蹴而就,反腐倡廉工作要取得成效也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这都需要一个长期的、艰苦的过程。因此,党员干部要抵制住形形色色诱惑,必须有相当的恒心和毅力,始终保持诚惶诚恐的心态,持之以恒,克始敬终,自觉保持清廉纯洁的作风,切实维护《准则》和《条例》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公信力,使《准则》和《条例》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和“不想腐”的转变,促使党员干部立德向善、立规惩恶,进一步扎紧管党治党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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