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苗木采购合同 的采购合同之框架协议通用

时间:2023-08-26 18:44:23 作者:储xy 最新苗木采购合同 的采购合同之框架协议通用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苗木采购合同 的采购合同之框架协议篇一

地址:

乙方:

地址:

自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止

乙方承诺所提供价格为市场供货最低价,如在市场上发现相同物品更低价位时,则要按低价格结算。

甲乙双方约定在目前市场原材料价格无波动或者上涨5%(含5%)的情况下,按照乙方的报价执行,如原材料上涨超过5%,乙方须提供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有效证明,双方协商定价:如原材料价格下跌,乙方须相应降价。

乙方向甲方出售的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向甲方提供已过产品保质期、假冒伪劣、串规串档的产品,并应履行相应的产品三包规定;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者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当对所有损失进行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2、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以甲方传真件规定时间为准,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免费送货,若不能按时送货即视为违约,甲方可另行采购。乙方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甲方另行采购产生的费用及其造成的损失。

退回乙方)及时通知乙方开具17%增值税发票,在收到乙方发票并确认无误后 个工作日内以 方式结清所有款项。

甲方在收货的过程中,仅对货物的品种、数量及包装要求进行初步检验,如发现乙方未按甲方传真要求供货,或在正常使用货物过程中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要求无偿退货,所有退换费用(包括退货运费及二次发货运费)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甲方促销活动原因,导致乙方的促销品未实际发放使用完,甲方有权无条件退货,甲方有权按实际使用数量结算货款;货款如已结算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价退货退款。

1、甲乙双方均应当恪守本合同各条规定全面履行,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一切损失。

2、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顾客投诉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仟元,同时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被媒体曝光或被国家有关部门或消费者协会处理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叁万元,同时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双方出现分歧或有合同未尽事宜时,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空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苗木采购合同 的采购合同之框架协议篇二

乙方: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目标,遵循“需求产生合作、供给创造需求、合作带来共赢、共赢促进发展”的校企合作机制,校企双方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二)确立双方在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中发挥各自优势,建立合作关系。

(三)甲方根据企业需求和自身特点,为培养合适企业所需的技能人才,组建专业指导委员会,乙方安排人员参加(技术、生产或人力资源主管)。

经双方友好协商,合作方式及内容参照以下条款执行。未尽之处,可另做补充。

(一)产品研发、工艺改进,共建研发平台

科研既能为经济建设服务,也能促进教学质量提高。因此校企双方有着课题研究的共同愿望。在课题研究中,或侧重于企业的战略发展,或侧重于企业的经济运营,或侧重于院校的教育教学模式和方式,或侧重于教师的“双师‘’型素质等,由此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多赢“。

根据企业发展需求,确定科研项目,以职业技术院校先进的设备和人力资源为纽带,以科研项目转化和运用为共同努力方向,在技术院校中建立一个研发平台,让企业的工程师、技术院校师生都参与科研项目开发、制作和应用,实现以项目为驱动,共同提高师资专业水平,提高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软件”能力。

(二)共建“生产实训”中心

生产实训中心是技工教育不可或缺的教学设施。校内、校外实习中心都关系着学生学习技能的条件。共建,就是彼此分工合作,从各自教育资源的优势出发,在不同的教育教学阶段,或侧重物质条件,或侧重师资队伍,或侧重教学内容,或侧重教学管理,或提供质量评价体系等,实现优势互补,为学生提供健全有效的实践教学场所。

(三)双向委培、订单培养

双向委培包括校内定向委培和企业中定向委培两种方式,前者以学校学生为生源,根据企业要求,定向培养,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储备;后者以企业招聘员工为生源,根据企业要求,完成企业员工基本技能、基本素质要求等前期培训,为企业员工培训缩短时间,节约成本。校企双方的“定向委培”不仅是“订单预购”性质,“委培”方必须是实施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教学计划的制订,到教育教学质量各环节的考核评估,其“声音”的作用必须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始终。双方定向委培过程中,双方可以相互成立冠名班级。为了学校能更好的根据企业的要求培养出人才,企业可以提供助学奖学金,激励学生学习。

(四)顶岗实习、工学结合

学校根据企业用工要求,安排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完成基础课和部分专业课后进行的教学环节,通过顶岗实习,使学生全面了解企业生产运作,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下,体会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在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上产生一个飞跃。最关键是让学生了解企业文化,感受企业管理制度,明确自己职业生涯的目标。

(五)就业推荐、优先录用优秀毕业生

对于学校优秀毕业生,企业落实学生就业。落实学生就业是建立在合格标准基础上,按市场“双向选择”的要求而彼此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技工教育以就业为向导,企业录用具有相应岗位职业技能的合格毕业生,学校要帮助学生具有这些就业能力。所以,校企双方基于投入的人力、物力、资金等现实利益的相应回报。校方要把人力资源输出质量关,企业在充分提出就业岗位的前提下也要把质量关,而学生本人在一定的条件下也有在选择的自由。

(六)提供技术支持和社会服务

一般而言,学校的教学实施和教师的实践技术能力往往逊于企业方,企业方优势在于实践经验和技术手段,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企业方必须投入相应的兼职师资队伍,或课堂、或工场,给予学生渐进而全面的企业文化、实践技能的教育指导。

学校方优势在于标准化技能培训和先进的设备,具有完善的职业资格等级培训和考试资格,可为企业提供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培训考证服务,提高企业员工技能和素质。学校也有先进的理念和技术成果,可为企业提供一定的技术支持。

(一)甲方

1、详细真实地介绍本单位的基本情况相应的资质书面材料,保证具备xxx内真实合法的法律地位。

2、甲方可作为乙方的就业(实习)基地,在甲方有用工需求的时候,乙方为甲方优先输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供甲方选拔和录用。

3、根据甲方产业发展情况、生产经营规模和预期增长等人力资源增长过程中,负责向乙方提供企业人力资源发展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向乙方提供用工需求信息、员工培训计划。

4、负责向乙方提供企业人力资源结构状况,需求职业岗位物征描述,需求职业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技能等级,协助乙方制定各专业培养目标,审订联办班级实施教学计划和各种培训班实施计划,制定各专业岗前培训计划和顶岗实习计划。

5、根据当前一段时期用工需求和员工培训计划,提出联合办学专业招生春、秋季招生计划人数的建议计划。

6、按照乙方教学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学生及内容、指导实习过程,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素质,提供实习设备、场地和原材料,供学生实习操作,指导学生按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操作相关设备。

7、根据学生实习期的内容和项目、课题给予适当的安排,并委派担任主管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教学指导,对实习学生的实习成绩进行全面的评价和考核,以保证学生财之道能顺利的完成实习教学内容,为毕业后服务于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8、负责安排双方联合培养的合格毕业生就业,做到优生优用。并按《xxx劳动合同法》及当地《劳动合同条例》的相关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手续。

9、甲方有对乙方人才培养方式提出改进意见的权利,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建议后,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及时改进人才培养模式,适应实际需求。

10、甲方并为乙方及学生提供一定的赞助和资助。

11、甲方根据乙方培养甲方需求人才的要求,捐赠一定设备和教学材料、投入一定教育资金,为人才培养共同努力,互利互惠。

12、根据甲方发展需要,提出所需合作科研项目或工艺改进课题,由甲方科研工程师主导,乙方教师和学生参与,共同研究开发,转化科技成果。

(二)乙方

1、具备xxx规定的办学资质及真实合法有效的法律地位。

2、负责开展招生宣传,将与甲方联合办学作为办学的优势与特色进行宣传,吸引学生报读双方联合办学专业。

3、根据当前一段时期甲方用工需求和员工培训计划,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劳动人事部门,上报春、秋季招生计划。

4、制定各专业实施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并按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教学,初步确定每次实习的时间、内容、人数和要求,提前与甲方联系,确认具体实习计划和安排。

5、按照甲方用人条件负责对新生录取、入学报到、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及其它在校期间的各种教育管理工作。

6、委派专人(驻厂老师)负责管理实习学生、协助甲方处理实习期突发性事件等行政事务,并参与实习指导工作,教育实习学生严格遵守甲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劳去制度。

7、负责根据当收费标准按年收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相关费用,并向甲方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8、教育实习学生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劳动制度。

9、为来校参加教学辅导和实习指导的甲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并按甲乙双方的约定为工作人员支付报酬,差旅费、工资由甲方负责,乙方包吃住。

10、乙方要保证乙方的实习生(就业生)的稳定性,出现实习生(就业生)流失超过一定比率要及时为甲方补上。

1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人才要求定向培养人才,由甲乙双方共同制定教学计划,双方发挥各自优势,以乙方培训教学为主,甲方积极支持参与,共同评估人才培养效果,培养出甲方所需人才。

12、乙方负责提供设备和派有实力的老师、学生参与企业科研项目或工艺改进研究制造。

合作期限为 年,双方可根据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续签合作协议。本次合作结束后,双方可共同商议开拓新的合作领域,建立新的合作意向。

(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送仲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备案。

(二)合作协议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应遵守有关条款,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三)如有一方违约或有损害对方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或授权)人: 代表(或授权)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苗木采购合同 的采购合同之框架协议篇三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根据《_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加工订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规格、数量和质量:

由甲方提供塑料模具给乙方,原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订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减少价款或退货。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订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订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

乙方每月在20日前交—个塑料箱给甲方。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订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运输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每月25日结清上月货款。

第十一条 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应向乙方交付定金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甲方可向乙方给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订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订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订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订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订作物的,甲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订作物的,乙方有权将订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订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订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3、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4、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苗木采购合同 的采购合同之框架协议篇四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供方按照供、需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向需方提供产品和服务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采购合同框架协议》以供方遵照执行。

3.标的

本合同的标的为供方依据相应规定提供给需方的产品和/或服务。合同期内供方应按合同的要求提供订单中的产品和/或服务。

4.价格条款

供、需双方书面约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条款。

5.订单

5.1订单确认:供方应按照需方要求对需方订单书面确认(传真件有效,且应由供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与协议主体一致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经正式确认的订单的各项内容如:价格、交货时间、数量、交货地点、付款方式等;供方须全面履行。

5.2如供方未在需方所要求的时间内对订单进行书面确认,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5.3订单交货期:除非需方书面要求或同意,供方的交货时间不得推迟。

5.4订单终止:由于市场变化或其他不可预测因素导致需方对产品需求发生变化,供方如需终止生效订单,必须征得需方的书面同意并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具体相关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6.交货

6.1交货服务:本合同的交货是指将产品交到生效订单中规定的交货地点,与需方或需方书面指定的收货人办理交货手续。

6.2供方应按照需方要求于交货前通知需方有关交货的详细信息。供方送货单必须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和总价。不得涂改。

6.3供方必须满足经供方确认的生效订单中交货的要求,按时交货。当需方要求提前交货时,供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努力满足交货要求。

6.4备货:供方为保证满足需方要求,应保持适当的安全库存。

7.收货及检验

需方收到供方提供的产品后应当清点,核对产品名称、数量、包装等并由需方质检、仓库保管员、订货的采购人员三人在送货单上签字,此送货单方有效,缺一人签字视为此送货单无效,然后办理收货手续。收货确认后,需方应书面通知供方。收货手续在供方将合同产品送至需方或需方指定的收货人后最迟三个日历日内办理完毕,否则视为需方已对产品检验确认。

收货确认后发生的灾失或损坏由需方负责(但供方应对由于其自身或产品固有的原因造成的损坏或灾失承担全过程的责任)。在此之前的产品灾失与损坏由供方负责。收货确认后,需方享有产品所有权,在此之前的所有权归供方所有。

8.付款

8.1合同产品到达需方并经需方验收合格(以需方书面确认为准)后,双方依据相应约定办理付款手续。

8.2付款方式:以订单为准。

9.培训和服务

9.1培训:供方承诺对需方的相关人员免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技术支持,为需方合同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提供技术支持,直至需方人员掌握相应技术为止,协助需方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9.2保修期:供方应按照双方对保修期的约定对合同产品和/或服务提供相应服务支持。

9.3保修期后的服务:保修期满后,供方应按照商务协议/订单的要求提供保修期后的服务或指定第三方提供这种服务,供方只收取合理的材料费及人工费。当由第三方或需方自身进行这种服务时,供方应向指定的服务方或需方提供所需的资料、备件和技术支持以确保第三方或需方能履行此种服务,并且在由第三方承担维修服务时,供方应提供相应的证明,确保第三方能履行此种服务,若第三方不能尽维修义务,则由供方承担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0.包装

除非需方指定特殊的包装方式,包装物应由供方提供并自负费用,包装物上的装运标志必须符合需方要求,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包装物符合运输、产品安全的要求。

供方应采用合适的安全措施,妥善包装货物,达到防潮、防湿、防震、防尘的要求,供方应对未采取适当充分的包装保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负责。

11.品质条款

11.2缺陷产品的处理:对不符合本协议的规定、供方应承担责任的有缺陷的产品,供方应根据需方的要求进行修理、更换、赔偿或退货,退货的应当同时退回货款或在需方向供方付款时进行相应抵扣。供方应在收到需方的缺陷产品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采取上述措施。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与此相关的故障诊断、产品的修理、挑选、替换等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

11.3供方提供的产品应通过出厂测试和检验,并向需方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14.合同解除

任意一方如果出现以下情形,另一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

(2)任意一方已提出破产申请或被他人提起破产申请的;

(3)任意一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4)任意一方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的行为;

(5)任意一方丧失商业信誉;

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另一方对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的权利。

17.违约责任

18.一般条款

19.1保证责任:当供方提供的产品达不到本合同保证条款的要求时,需方可选择要求供方自行承担费用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或者退还货款,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的,供方应负责赔偿,需方有权在以后相应货款中直接扣除。

对不合格品供方应在需方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取走;若在规定时间超过后,供方仍不取走货品,需方可用供方费用将货品返还,委托保管或变卖后抵偿保管费,在此期间因丢失、坏损、减量、变质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供方已预见到产品可能作为元器件被用于需方制造的成品中。如产品的质量或功能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不论该质量及功能上的瑕疵发现于需方制造其成品过程中,还是于需方将成品售出或最终用户使用后,供方均有义务进行维修或更换以致赔偿需方的损失。如该瑕疵导致需方就其成品对第三方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承担该责任,并要求供方赔偿损失。

19.2不能或延期交货:如果供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期交货,供方应将不能交货的情况或更改后的交货日期和交货数量立即通知需方,并同时向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19.3若供方在服务过程中,未按需方所要求的时间将返修的故障件送至需方指定地点,则供方应向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19.4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供方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当偿付需方该不合格包装低于合同标准包装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产品损坏或灭失的,供方应负责赔偿。

19.5按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及赔偿金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付清或由守约方从相应合同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0.1修订:本合同的修订仅得以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该类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0.2转让: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分包、转让给其附属机构或任何第三方。

20.3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4供方人员:供方须确保供方人员在需方场所进行服务时遵守需方的有关规定。

20.5部分失效: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被合格的司法机关裁定在某些方面不可执行,且这种不可执行性不会对双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则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20.6弃权:本合同的有效弃权须经弃权方书面签署;一方对另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的某些事件放弃追究并不表示对以后发生的事件也放弃追究。

20.7本合同以下条款在本合同终止以后仍然有效:保证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抗辩条款、法律适用条款、仲裁条款。

20.8信息传递:当一方的有关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如地址、帐号、法定代表人等),可能对双方的合作产生影响时,应将变化信息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包括电报、电传、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传递。

20.9继任者:本协议乃为双方及其各自的合法继任者及受让人之利益而制定,并对双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任者及受让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20.10本协议的签署只是为双方合作提供法律依据。供、需双方仍是独立法人,仍可继续在各自政府授权的经营范围之内开展其合法经营活动。供、需双方并未通过本协议的签署而在相互间建立任何合伙、联营、代理、信托等关系,并且供、需双方也无意建立类似关系。

20.11本协议适用于供方关联公司与需方之间的合作。供方关联公司是指与供方在资金或经营上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所有或控制关系,或者在资金或经营上与供方直接或间接地同为第三方所有或控制的企业。

20.12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9.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0.纠纷解决

有关此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将争议提交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21.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苗木采购合同 的采购合同之框架协议篇五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1、双方就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已充分地和对方进行了解释;

2、双方已完全理解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遵守这些条款可能产生的后果; 3、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作为甲方合格供应商,在其通过网上交易平台竞价成功后,双方开始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具体义务、行使相应权利。另外,双方无须另行签署电子商务平台自动生成的交易合同示范文本或其他类似合同,如已经签署,则应确保其记载事项与本合同或《订购单》的相关约定相一致,否则以本合同或《订购单》约定为准;如《订购单》的相关约定与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一、采购意向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拟采用宝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的网上竞价方式向乙方采购四氧化三锰。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质量要求及检验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应完全符合国家规定及甲方要求的技术要求。

2、质量标准:执行[ ]国家规范标准和[ ]标准。

3、检验方法:甲方采取现场随机抽样,并送有资质的

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起诉。

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本合同的其它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其它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30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6、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7、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8、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或《订购单》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9、本合同为框架协议。若乙方为成为中标供应商,则中标后双方签订的《订购单》为本合同的附件组成部分;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上述附件与组成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双方可以采用传真方式签署《订购单》,但传真件需加盖甲方合同章、签名,乙方应在收到上述传真件后两个工作日内加盖合同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后双方买卖合同即成立。双方确认的有效传真号码以《订购单》记载为准,任何一方变更传真号码,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应赔偿因未及时通知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上海宝钢磁业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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