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职工医疗保险合同(案例22篇)

时间:2023-10-29 13:03:30 作者:翰墨 最优职工医疗保险合同(案例22篇)

保险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规定了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的权益和责任。在这里大家可以查看到一些保险合同样本,从中了解保险合同的具体内容。

职工医疗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保险费。分别设立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

缴费数额及计算方法。

1单位缴费。

由统筹地区统一确定医疗保险费的缴费率,一般为职工工资数额的6%左右。

单位缴费数额的70%纳入统筹基金账户,30%记入职工个人账户。

2个人缴费。

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全部记入职工个人账户。

3例子:

某职工工资数额为5000元,计算其个人账户的月储存额。

1、从其工资中扣除5000*2%=100元;。

2、单位缴费中纳入其个人账户的数额5000*6%*30%=90元。

以上两项合计190元,即为该职工医疗保险账户的月储存额。

合同试用期医疗保险

、不管签不签合同,单位都要缴纳社保,不交就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单位从第四个月签合同是法律允许的,但缴纳社保的日期要从上班的第一天(也即是试用期的第一天)开始。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据此你的合同期限应该在三年以上,如果不是的话,依法单位要补足一或二个月的正式工资。

三、如果单位没有缴纳社保、或没有补足正式工资,你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单位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补足一或二个月的正式工资。如果单位做的没有缺陷的,你将不能要求单位任何补偿。

新合同把工时计算明确分为三类,分别为标准工时、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同时,劳动合同的期限,也根据工时不同而有区别地签订。

在求职人员试用期上,文本将试用期的期限明确写入合同,并明确规定: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其次,新合同要求在试用期内,单位必须跟员工确定劳动关系,并为员工购买养老、医疗保险等。

值得注意的是,新文本要求,在发生企业拖欠工资行为时,员工可随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原来合同规定是:企业连续2个月不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员工可单方面解决劳动合同。

在职工患上职业病要求补偿方面,新合同规定:职工工作期间患上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单位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同时,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单位除按原文本规定要给予病假工资外,还可视情况发放疾病救济费。此外,本合同文本未尽事宜,劳资双方可另行协议。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合同试用期医疗保险。

北京职工医疗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5%,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可作相应调整。

2、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单位和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以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3、单位怎样缴费?

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7.5%的比例缴纳。例:某单位有职工100人,月工资总额90000元,用人单位每月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为90000元*7.5%=6750元。

4、个人怎样缴费?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按2%缴费,由单位在其工资中按月代扣代缴。例:王某月工资收入为900元,线每月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为900元*2%=18元。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其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代为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注意事项。

很多人对单位给自己的社保缴纳具体细节是不了解的,这是员工应得到的相关待遇和福利的一种体现方式,所以一定了解清楚,让自己的利益不蒙受不白之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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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保险补缴

一、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二、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1、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2、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3、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4、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三、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四、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五、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职工医疗保险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

医疗保险合同

鉴于:甲方系在浙江注册成立的民营企业。

乙方系经浙江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甲方欲寻找能为其提供投资或其他和投资相关业务的合作伙伴,以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乙方现将在上海注册的____________中国基金介绍给甲方,洽谈合作事宜,同时乙方也能为甲方的经营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定义:甲方包括协议上的甲方以及甲方的关联企业。

____________中国基金包括在上海注册的____________中国基金及其介绍的相关联的合作伙伴。

一、甲乙双方如实向对方提供各自的营业执照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有关资料,双方自觉保守对方商业秘密。

二、甲方的职责。

3、按约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所规定的相关费用;。

三、乙方的职责。

1、负责联系、组织____________中国基金与甲方进行接洽谈判;。

3、参与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基金进行的商务谈判活动;。

4、审查、起草、修改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基金合作的各类法律文书;。

5、就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基金的合作项目进行相关的调查、见证、论证,出具相关的见证书、法律意见书。

四、费用收取。

甲方一经与____________中国基金达成项目合作意向书,必须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法律服务费分以下情形收取:

2、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基金达成资产重组、合并收购、安排上市及其他形式业务合作的,在甲方与乙方介绍的_________中国基金签订协议后____________天内按不低于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金额收取服务费。具体金额双方在____________万的基础上另行协商。

五、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地在乙方住所地。

3、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须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职工医疗保险补缴

1、职工医疗保险补缴除退休补缴、工作调动时中间间断了几个月、个体缴费间断时间不超过3年的这三种情况之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不可以补交的,只能是重新参保。补交医疗保险不需要交滞纳金。

2、工伤保险是否可以补交呢?市工伤保险处办公室的赵科长介绍,今年首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不能补交参保以前的工伤保险,如果以前就已经参保了,工作单位又一直没有变化,中间欠缴了工伤保险的可以补交,补交工伤保险不需要交纳滞纳金。

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合同

为保证城镇居民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按照《合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甲乙双方应督促参保人员和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

三、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四、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管理规定和参保人员信息等情况。

五、甲方应于每月月底前,将上月应由基金承担的医疗费用拨付给乙方。

七、乙方应严格执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和费用结算服务。

八、乙方应在本单位显要位臵悬挂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臵"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投诉箱",公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单位规范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公开承诺。

九、乙方发现参保人员所持合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与其身份不符时,应暂扣其医疗保险卡,并及时通知甲方。凭无效证件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十、乙方应向参保人员提供住院费用日清单,建立医疗费用计算机自助查询系统。参保人员因病确需使用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及医用材料时,乙方必须履行告知义务并经病人或家属签字。参保人员出院时,乙方应提供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并经参保人员(或家属)签字。

十一、乙方应充分利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检查的结果,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十二、乙方应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出院手续,故意拖延住院时间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参保人员拒绝出院的,按自费处理,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十三、乙方应按照急性疾病3天量、慢性疾病7天量,严格控制参保人员出院带药量。参保人员不得携带治疗非本病种的药品。

十四、乙方负责收取应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不得减免。

十五、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时,乙方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日内通知甲方,由于医疗事故及后遗症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乙方一个年度内发生两次以上医疗责任事故或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甲方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协议。

十六、乙方应作出规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乙方应严格执行《合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有关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所发生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并可单方面终止协议。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七、乙方不得将违法犯罪、斗殴、酗酒、自残、自杀,交通事故等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所发生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十八、乙方收费高于国家或省级物价部门定价的,其差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十九、乙方应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向甲方实时传递参保人员的住院费用及明细,否则,所发生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二十、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一、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在本协议签定后20日之内,乙方应完成与甲方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联网,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二十二、协议执行期间,国家法规、法规有调整的,甲乙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协议,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终止协议;协议执行期间,乙方的注册资金、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二十三、甲乙双方如终止协议,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协议期满前1个月内,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协议。

二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补充,其效力与本协议相同。

二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市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职工医疗保险补缴

医疗保险是可以补缴的。国家开始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大约在前后。医疗保险一般不用补交,但是各地区的规定不同,有的地区规定必须补缴,有的地区规定可以补缴,也有的地区规定不到退休时间不准补缴,是否需要补缴,应当视本地区的规定而定。

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一般规定为-30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5年(或),才可以在退休以后免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如果在退休时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规定要求,可以按当时的费率标准补交所差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当地实施医疗保险制度以前,个人的经劳动部门认可的连续工龄和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后连续交纳养老保险的时间(年限)。

职工医疗保险怎样报销

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

退休人员支付:90%。乙类药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

三、职工医疗保险大病起付标准:职工医疗保险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700元。甲类及普通诊疗支付80%,乙类为75%高精尖为70%。

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包括住院+门诊慢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

四、基本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一)服务项目类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1、各种美容(生活美容、医学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乱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3、各种健康体检。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5、牙科整畸、牙科烤瓷。6、各种医疗咨询(不含精神科咨询)、医疗鉴定。(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检查治疗项目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康复和治疗器械。(四)治疗项目类1、各类器官移植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3、近视眼矫形术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职工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住院时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个人承担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10%、二级医院8%、一级医院6%;退休人员及工作年限满三十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减半。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医疗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7万元。

参保人员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的,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2月1日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年限),视同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的,应当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其中,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缴费年限不足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补齐;非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的由本人负责补齐。补缴费用均按参保人员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5%计算,所缴费用全部计入统筹基金。补缴期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将退休人员医疗救助保险费由单位按年缴费,调整为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一次性缴纳20年的保险费。《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应同时参加医疗救助保险。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救助保险费由单位承担。单位在职人员医疗救助保险费按月缴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单位一次性缴纳20年的保险费;《办法》实施前已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的人员,由单位一次性缴纳剩余年限的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医疗救助保险费由个人在缴纳职工医保费时一并缴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个人一次性缴纳20年的保险费。

自己交医疗保险是交原职工医疗保险还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算

一、按照现行社保政策,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参保职工,方可在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在个人服务窗口参保缴费的女职工,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确定,其中,原为国有或集体企业正式职工的或随单位参保缴费达以上的,其退休年龄可根据本人自愿,选择50周岁或55周岁;2、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简而言之,即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养老保险费达15年以上的便可办理退休。

1、您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完结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审批手续后,及时持本人《职工医疗保险手册》及《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到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环城北路40号)个人账户管理科9号窗口,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医疗保险费(按上年度我市城区退休人员平均医疗费水平和每年的递增比例核算)退休一次性清算手续,补齐医疗保险不足的缴费年限后,享受宜昌市城区医疗保险相关待遇(既享受按您本人上年度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划分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又享受医疗保险住院待遇)。具体清算标准如下:

2、按照现行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12月1日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加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办理退休手续时,1月1日以后单位缴费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的,缴纳医疗保险实际连续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0年;201月1日以后计算单位缴费时间不得少于15年(含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不足的,应在其办理退休手续时,以当地上年度退休人员平均医疗费为基数,以自然年度计算,每年按10%的递增率,一次性补齐不足年限的医疗保险费,缴齐后,终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从您来件中看,您手头上没有多余的钱,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养老保险计算累计缴费年限,即:您如果断交养老保险费,以前的缴费年限,我们将为您保留,待以后缴费时,将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但医疗保险不能累计计算缴费年限,如果中断,将从下次缴费时重新计算缴费年限。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只有三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大额医疗保险费。续缴社会保险费可选择按月缴、季缴、年缴,养老保险在结算期内(次年6月30日前)任何时间缴费均可,医疗保险则需先缴纳后享受,且必须连续缴费,不可间断,是否补缴都由您自己决定,随时都可以补缴。

首次续缴时,请携带《社会保险证》或《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手册》)、1寸登记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到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环城北路40号)二楼东厅17、18号窗口(灵活就业人员管理科)办理缴费核定,持《审核单》到地税局缴费(以后直接到三峡农行城区各营业网点缴费)。

您可按以下缴费档次和标准自行选择缴费(补缴或续缴标准都一样,此标准的执行时间截止6月30日):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元)。

年缴费基数25977元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月缴费标准年缴费标准。

一档60%129920%259.803117.60。

二档70%1515303.003636.00。

三档80%1732346.404156.80。

四档90%1948389.604675.20。

五档100%2165433.005196.00。

六档150%3247649.407792.80。

七档200%4330866.0010392.00。

八档250%54121082.4012988.80。

九档300%64941298.8015585.60。

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元)。

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月缴费标准年缴费标准。

21659%194.852338.20。

4.8%(一经选定,至法定退休年龄不得更改)103.921247.04。

3、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7.00元/月。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个人帐户管理科,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6756452,6755517。灵活就业人员管理科,联系人:郑琼玲,联系电话:67551326756862。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

[职工医疗保险交多少年]。

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医疗保险的区别

办事说明: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依法对职工的基本医疗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保障。

办理条件。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

缴费标准。

缴费基数在职员工。

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

退休人员。

不缴费。

注意事项。

1.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2%缴纳(划入职工个人账户)。

用人单位。

按单位缴费工资基数的9%缴纳(部分划入职工个人账户)。

退休人员。

不缴费。

注意事项。

(一)不满3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帐户;。

(二)35周岁以上不满4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帐户;。

(三)45周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个人帐户;。

(四)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个人帐户;。

职工由单位代缴(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单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用人单位的开户银行以“委托银行收款(无付款期)”的结算方式按月扣缴。

缴费年限。

男职工25年。

女职工20年。

职工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单位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需为职工补缴在单位期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起始时间不早于我省规定不同性质企业原职工身份实行个人缴费起始时间。用人单位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造成应保未保的,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起,补缴在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养老金是人们晚年生活的一份重要保障,由于种种原因,很多在企业工作过的职工没能参保或是中断了缴费,针对此类情况,河北省已出台相关政策解决补缴养老保险费的问题。

由于需补缴的情况复杂多样,有关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了不同的补缴政策。

参加河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用人单位,6月30日前已核定缴费基数但因各种原因未按期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所形成的欠费补缴时,按核定的缴费基数加收滞纳金。

符合下述情况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可补缴206月30日前在单位应保未保和中断缴费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单位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需为职工补缴在单位期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起始时间不早于我省规定不同性质企业原职工身份实行个人缴费起始时间。用人单位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造成应保未保的,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起,补缴在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费。职工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的,可按照我省规定不同性质企业原职工身份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起始时间,补缴在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原行业统筹企业的原固定职工,按照原行业开始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起始时间补缴养老保险费。

补缴在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后,年6月30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直到退休;2011年6月30日已经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的,可从达到退休年龄时起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继续缴费或补缴,缴费(补缴)5年后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趸缴满15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011年下发的《冀人社发〔2011〕49号文件》规定的企业未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政策,12月31日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执行到底;对于月31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执行原政策。

用人单位或个人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费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公示后上报,同时提供原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工人、计划内临时工的招工录用审批手续、劳动合同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等原始材料。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办理补缴时,用人单位或个人需携带《审核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核。

已经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补缴的,需先携带相关资料到养老保险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审定后再到当地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用人单位补缴欠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清欠补费原则,依欠费时间顺序,先欠费年份先补缴;应保未保和中断缴费人员,应一次性补清在单位工作应保未保或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在6月30日之前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的养老保险费,免收2011年7月1日至206月30日期间的滞纳金,年7月1日以后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的养老保险费,不再有优惠政策。咨询电话0335―3262753、0335―3262756。

职工医疗保险

办事说明: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依法对职工的基本医疗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保障。

办理条件。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

缴费标准。

缴费基数在职员工。

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

退休人员。

不缴费。

注意事项。

1.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2%缴纳(划入职工个人账户)。

用人单位。

按单位缴费工资基数的9%缴纳(部分划入职工个人账户)。

退休人员。

不缴费。

注意事项。

(一)不满3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帐户;。

(二)35周岁以上不满4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帐户;。

(三)45周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个人帐户;。

(四)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个人帐户;。

职工由单位代缴(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单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用人单位的开户银行以“委托银行收款(无付款期)”的结算方式按月扣缴。

缴费年限。

男职工25年。

女职工。

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医疗保险的区别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主,针对城镇非从业居民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1)基本原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遵循的几个原则:一是低水平起步。随着经济发展和群众收入水平的体高,可以逐步提高筹资水平、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二是坚持群众自愿。不搞强制,而是在制度设计上注重政策的吸引力,引导群众参保,并鼓励连续缴费。三是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责任。中央定原则和大的政策,保证全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统一。四是坚持统筹协调。统筹考虑各种保障制度和政策的衔接,统筹考虑地区之间的平衡,统筹考虑新制度的出台对其他人群的影响,统筹考虑医疗保障体制和医药卫生体制的配套改革。

(2)覆盖范围。城镇中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大学生的医疗保障问题教育部、劳动保障部、财政部进行了专题研究,基本思路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体政策待进一步调研后报国务院批准。

(3)筹资标准。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没有规定全国统一的筹资标准。由各地根据低水平起步的原则和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并考虑居民家庭和财政负担的能力合理确定。从许多地区实践和测算的平均数值看,要保证基金支付比例在50%以上,筹资水平大体在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左右。由于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医疗消费需求的差异很大,因而筹资水平也不同。

(4)政府补助。为了引导和帮助广大城镇居民缴费参保,借鉴新农合的成功经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了政府补助的政策。政府对所有参保居民给予不少于人均40元/年的补助,并对城镇低保家庭的未成年人再给予不少于人均10元/年的补助,对城镇低保对象(成年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参保缴费再给予不少于人均60元/年的补助。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所有参保居民普遍补助20元,对未成年的困难城镇居民再补助5元,对成年困难城镇居民再补助30元;对东部地区,中央财政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办法给予适当补助。这样规定,明确了中央财政补助水平,又给地方补助留下空间。

从20起,政府对参保居民的人均补助标准将由40元提高到8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的人均补助标准由20元提高到40元,对东部地区的补助标准也参照新农合的补助办法相应提高。

(5)管理制度。原则上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一致,由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居民参保实行属地管理。但有一些区别:在支付政策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只建立统筹基金,不建立个人账户,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和部分门诊大病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原则上低于城镇职工医保而高于新农合,一般可以在50-60%左右。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探索门诊普通疾病医疗费用统筹的保障办法。即划出部分资金,专项用于支付一般门诊费用。在基金管理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同样要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但要单独列账。在医疗服务管理上,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相同,但在服务项目管理上要补充少儿特殊用药,在就医管理上要增加儿童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针对城镇居民而出台的医疗保障方案,每个人都应该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基本医疗保障。

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医疗保险的区别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为鞍山行政区域范围内城镇所有用人单位;个体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为劳动年龄范围内具有劳动能力的、居住在鞍山城区内具有鞍山城镇户口并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

居民医保参保范围包括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初中、小学学生及入托幼儿;大专院校在校学生;非在校及非从业城镇居民;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一、二级残疾的居民;无用人单位的低保居民或低保边缘户;没有参加其它医疗险的企业(含个体)退休人员等。

缴费标准不一样。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额为基数,按7%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以本人工资收入为基数,按2%的比例缴纳。个体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按本市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缴纳。缴费标准为2052.36元。

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普通老年居民全年缴费(含超限额补充险)210元,普通未成年居民及各类在校学生全年缴费60元,普通成年居民全年缴费260元,一、二级残疾和低保边缘户成年居民全年缴费80元,一、二级残疾和低保边缘户未成年居民全年缴费30元,低保成年、未成年居民免费。

住院报销比例有区别。

职工(含个体)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是在统筹基金支付前按规定必须由个人担负的住院医疗费用额度,就是平常所说的门槛费。按医院等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标准划分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确定为700元/人次、500元/人次、300元/人次。参保职工年度内第一次需全额支付起付标准;第二次住院按第一次的80%支付起付标准;第三次住院再按80%支付起付标准;第三次及以后按第三次标准执行。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职工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个人自负的费用比例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确定为20%、18%、15%;退休人员分别为15%、13%、10%。

居民医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等级,成年和老年居民分别为700元、400元、200元,未成年人分别为500元、300元、100元。参保居民在同一保险年度内第二次和第三次住院起付标准均在医疗机构相应起付标准基础上分别降低15%和30%,第三次及以后按第三次标准执行。参保居民住院超过起付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由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三、二、一级医疗机构分别为:成年和老年居民为70%、75%、80%;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和入园儿童)为75%、80%、85%。无账户人员享受门诊统筹待遇标准一致。

医保卡内金额不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用人单位缴费进度实时划入,医保卡内会有一部分钱用于看病。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的划入比例为职工个人上月工资收入的2.5%(含个人缴费)。46周岁以上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的划入比例为职工个人上月工资收入的3.3%(含个人缴费)。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划入比例为退休人员个人上月退休金的4.5%;本人退休金低于上年社会平均退休金的,按上年社会平均退休金计算。

个体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没有个人账户划入,也就是说,医保卡内没有钱。

享受待遇不同。

居民医疗保险:每年1至9月期间办理参保的居民,设三个月待遇等待期。每年10月至12月期间办理新参保及续保的居民,享受待遇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职工(含个体)基本医疗保险超限额缴费标准为88元,超限额最高报销额度为50万元。算上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限额6万元,每年最高报销限额达56万元。

居民医保实行“大病保险”,不设封顶线,参保人员所花销的合规自负费用可按一定比例进行报销。

职工(含个体)基本医疗保险不报销生育费用,在职职工通过生育保险报销相关费用。居民医保可报销生育费用。

缴费年限有差别。

参加医疗保险的个体劳动者符合国家规定办理退休,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并且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含视同缴费年限),从次年起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享受相关待遇。同时对于按个体劳动者参保办法参保人员(包括并轨失业人员)年龄达到或超过退休条件(享受养老保险),在享受个体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待遇前,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际连续缴费年限应不少于。不足年限的,在享受个体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待遇前,按我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居民医保无缴费年限的规定,实行按年缴费,按年享受待遇。

此外,门诊慢性病范围也不同。目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范围有23个病种;居民医疗保险慢性病范围有7个病种。

职工医疗保险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从即日起,个人身份参保的退休人员和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保或已参保单位漏报、瞒报参保人员及缴费工资的对象,均可申请补缴医疗保险费,从完清应补缴费用的次月享受医保待遇,而补缴费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因为个人原因补缴。

每月1~20日参保地办手续。

市人社局有关人士介绍,以前,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因经济实力不允许选择一档缴费,现在有经济实力了,想选二档享受更好的医保待遇。对此,我市作出规定,本人已缴满的医保年限中有一档和二档实际缴费年限、但二档不足的退休人员,以及已一次性按一档趸交剩余医保缴费年限、且自愿申请一档转二档的退休人员(下称“缴费期满人员”),可补缴医疗保险费。

该人士说,凡缴费期满人员自愿申请补缴医疗保险费用的,可在每月1~20日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补缴标准是按本人申办补缴之月一档与二档趸缴标准之差额和一次性应补足二档医保缴费年限计算。该人士表示,缴费期满人员,从完清应补缴费用的次月起享受二档医疗保险待遇;补缴费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按二档标准予以报销,其个人账户应按补缴费的基数和规定比例计算并一次性补划。

因用人单位原因补缴。

补缴时间不得早于。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已参保单位漏报、瞒报参保人员及缴费工资的,也可补缴医疗保险费。”该人士说,对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已中断缴费的),需要补缴医疗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资料到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对从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需要新参保并补缴医疗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资料到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办公室办理参保手续。对用人单位不存在的,由职工或退休人员本人提供有关资料到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如何补缴?该人士解释,对用人单位主体存在,职工现仍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按其申请补缴之月本人的缴费基数、规定的缴费比例(不享受阶段性降费政策)和补缴年限计算,并一次性补缴;对已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按其申请补缴时的上年度原用人单位人均缴费基数、规定的缴费比例和补缴年限计算,并一次性补缴。退休人员按其申请补缴时的上年度用人单位人均缴费基数、规定的缴费比例和补缴年限计算,并一次性补缴。

对用人单位主体已不存在,职工或退休人员本人自愿申请补缴其单位工作期间的医疗保险费的,按其申报当月个人参加职工医保的二档趸缴标准和补缴年限计算,并一次性补缴。补缴时间不得早于201月1日。

该人士说,用人单位及补缴人员在完清应补缴费用的次月,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补缴费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其个人账户按补缴费的基数和规定比例计算,并一次性补划。另外,职工或退休人员补缴其在劳动年龄段内医疗保险费的年限计算为职工或退休人员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哪些人可以申请补缴城镇职工医保?

1、个人身份参保的退休人员。

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保或已参保单位漏报、瞒报参保人员及缴费工资的对象。

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医疗保险的区别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参保人就医要求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就医制度。参保居民患病就医时,须持医疗保险卡、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到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凭证享受医疗补偿待遇。患者本人可以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无须办理转诊手续。因急诊、抢救或在异地生病的,可以在就近具备条件的医院治疗,但必须在7日之内向经办机构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在签约的镇街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应当认真核实参保人员身份,做好签约参保人员的就诊登记,建立门诊病历,按规定开具处方,出具门诊医药费票据,及时将就医信息上传,打印医疗保险结算单。在签约的镇街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即时报销,在签约的镇街定点医疗机构下设村卫生室就诊,由镇街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报销窗口代为录入报销。

缴纳居民医疗保险后,参保居民在指定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普通门诊年支付限额一档缴费的报销60元;二档缴费的报销200元。

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缴费单据(参保缴费发票);。

3、身份证;。

4、诊所开具的发票(门诊医药费票据);。

5、处方。

城镇医疗保险如何报销,报销医疗保险无外乎知道应该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报销,一般来说,只有在签约的医疗机构就诊才能报销。再者,熟识医疗保险报销的流程、提前准备医疗机构需要的材料、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内去办理报销事务可以为需要报销的人节约时间。

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怎样报销?

4.社会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7.学生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8.最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9.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费

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的“一老”和无业居民的住院报销比例提至70%,最高支付限额提至17万。至此,北京市所有城镇居民住院报销水平实现统一。

“一老”和无业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原先的60%调整为70%;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住院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15万元提高到17万元。

“一老”和无业居民在明年1月1日前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还是按照原规定执行,1月1日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新规执行。上述两项调整将进一步提高“一老”和无业居民的医疗待遇水平,减轻他们的大额医疗费用负担。

该政策惠及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全部“一老”和无业居民,约25万人,减轻群众负担约1亿元。

从5月1日起,北京医保报销比例做了最新的调整。职工和退休人员在社区门诊医疗报销比例提至90%;职工医保年度报销封顶线达到30万;“一老”年度支付上限升至15万。

北京医保报销比例的详细规定:

在三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1。起付标准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5%,职工支付15%;

2。超过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0%,职工支付10%;

3。超过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5%,职工支付5%。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中心医疗保险调查报告

在职员工参加的基本医保由统筹基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构成,简单说,个人账户就是用于基本的门诊就诊等医疗,统筹基金则是用于支付职工住院医疗费和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

1、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参保居民,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报销费用,直接给参保居民按政策规定标准报销。各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门诊、特殊病种门诊和出院病人医疗费用明细表和月度医药费用结算申报表报送区医保局。区医保局在20个工作日内将核准的医疗费用按规定预留10%后,拨付给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居民在各定点医院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定额结算。

2、参保居民因急诊需就近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的,在住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医保局申报并办理审批手续。出院后将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报区医保局报销。区医保局在20个工作日内将核准的医疗费,由现今支票形式支付给参保居民。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中心医疗保险调查报告

我在2009年5月份是以个人方式参保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今年单位要给我们统一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从2010年1月1日开始投保。我想问下列问题:

3.地区之间的规定有差异吗?我在长春市。

请详细回答,满意我再补20分。

文档为doc格式。

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筹资的原则是:“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现收现付制。”我国医疗保险改革初期,要求个人缴纳工资总额的2%,用人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6%。目前,我国一些地区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有缴费条件和受益资格的限制。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针对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以强制参保为原则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有: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是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也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式是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在职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具体缴费比例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用人单位缴费水平按照当地工资总额的6%左右确定。目前,用人单位缴费率全国平均为7.43%,最低的为3%,较高的如上海、北京分别达到10%和9%,个人缴费全国平均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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