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计划(通用21篇)

时间:2023-12-15 09:10:22 作者:JQ文豪

工作计划书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需要完成的任务和所需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最后,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实用的工作计划书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编写出更优秀的工作计划。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计划

今年,xx市公积金中心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和上级部门工作指导意见进行了一系列的安排落实,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工作中也遇到了很多困难和挑战。

(一)2020年我中心将“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经市领导批准同意,中心相关人员赴浙江学习了“最多跑一次”的先进经验和做法。2020年8月,向xx市政府及财政局提交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的申请”。2020年9月,经市政府及财政局批复同意,此项工作进入到政府招投标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2月,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工作顺利完成。按照原计划于2020年7月党的生日之前就能完成“双贯标”的准备工作,实现住房公积金互联网业务办理、信息查询以及手机app和微信的互联网+公积金业务,实现市委六届四次全体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出的“最多跑一次”目标任务,以实际行动助力xx智慧城市建设(遗憾的是目前这些有利于我市的工作已经暂停了,若现在继续推进,可在年底实现既定的目标任务)。

(二)xx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储户住房公积金贷款意愿较高,目前已申请贷款的储户按规定程序严格审核后已全部发放到位,但有些储户居住在乡镇,近几年xx市乡镇一体化建设步伐较快,这些储户在乡镇购房不断增多,这些人群不达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贷款政策限制了进一步延伸到这些人群。房产证抵押及不动产办理速度慢,影响公积金贷款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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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关于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的相关内容在网上满天飞。昨天下午,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访证实,网上流传的并非最终版本。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文件下发,内容和时间等细节上都作了相应的调整。

据了解,本次公积金新政将从8月10日起正式施行。这次新政具体有哪些内容?将给一些购房者和嘉兴楼市带来怎样的利好?昨天下午,记者第一时间请相关专家进行解读。

首套首次须满足2个条件。

购买总价75万元以下住房将受益。

降息降准、二套房首付降至40%、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由5年缩短为2年……在各种信贷政策利好的刺激下,嘉兴无论是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市场都递交了出色的“中考成绩单”。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嘉兴市住房公积金共发放公积金贷款近4000笔,其中因购买商品住宅申请的有2687户。按照测算,市民购买商品住宅中,超过三分之一的是通过公积金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曹静平坦言,刚需仍是购房的“主力军”。统计显示,上半年,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中,首套房贷款占比82%,二套房贷款占比18%。而从面积来看,所支持购买的住房中90(含)平方米以下住房所占比例为28%,90~140(含)平方米的占64%,大于140平方米的则占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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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新政的出台,也是为了更好地支持刚需,满足更多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需求。”曹静平介绍,按照以往,首套首次公积金贷款是按照面积来划分,90平方米以下的最低首付为2成,而90平方米以上的则为3成,“按照这次新政,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精装修除外)并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或职工),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目前的30%下调至20%。”

曹静平解释,首套首次必须要满足2个条件,“一是无房,哪怕以前有多套房,只要现在名下无房即可;二是没有申请过公积金贷款。”同时,她特别提醒,按照新政,首套首次首付最低降至2成,购买的必须是新建商品住房,“而且不是精装修的,这是新政后来特意修改完善的内容。”

记者了解到,目前首套首次公积金贷款家庭最高总额为60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专家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首付20%来计算,购买总价在75万元以内的住宅将成为受益者,“如果总价就是75万元,首付15万元,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其他60万元申请公积金贷款。与新政前相比,首付可少付7.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受公积金贷款最高额限制,如果房价总额超过75万元,这意味着纯公积金贷款首付20%是不够的,或者需要组合贷款。

放宽租房提取政策。

简化手续细化限额。

记者了解到,早在,嘉兴就出台了公积金租房相关政策。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年提取最高额度为15000元,其额度在省内相对颇高。不过,为了加强管理,对租房提取进行了相应的规范,手续相对复杂一些。

从这几年来看,随着嘉兴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区位、人文、环境等优势的凸显,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新居民在嘉兴生活、打拼。去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总额达200万元左右,这在曹静平看来,虽然在公积金提取中占比很小,但此政策满足了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

“我们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原有的政策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曹静平告诉记者,本次新政调整了无房证明地,“职工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与此同时,简化了租房提取手续,细化提取限额。从下周一起,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取消经单位及社区或村委会审核的《住房租赁核实表》,不强制要求提供税务发票。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新政,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时,提供税务发票的,提取限额仍按年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5000元控制;不提供税务发票的,最高提取额度为每户每月1000元,按夫妻双方确定每人每月500元;单身职工最高提取额度为每人每月500元。

新政将给楼市带来利好。

但房价总体或将保持平稳。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年初以来,由于购房需求旺盛,公积金无论是提取还是贷款等各项数据频频刷新,其中全市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21.24亿元,同比增长36.78%。

统计显示,上半年,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也不断攀升,到6月底,全市公积金存贷比由年初的82.02%上升到89.1%,平均月增幅1.18个百分点。其中,市本级公积金存贷比率先“破百”,达到104.17%。而到了7月份,全市公积金存贷比高达91%。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先后出台了相关通知,要求增强公积金缴存住房消费能力,“但嘉兴主要是公积金资金不够,所以相关政策迟迟未出台。”为了缓解公积金资金压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建行嘉兴分行成功“牵手”,建行嘉兴分行将为市住房公积金提供6亿元授信贷款,其中1亿元已到位。有了资金的保障,新政由此迅速出台。

嘉兴学院房地产研究室副教授张建华分析,此次新政无论对于楼市还是租房市场而言,无疑是利好,“能够减轻部分职工的负担,刺激市场需求,但总体而言,由于嘉兴楼市供求矛盾的格局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对市场的刺激作用是有限的。”他认为,嘉兴楼市仍将保持平稳,房价也不会大起大落,但不排除接下去部分优质、热销楼盘价格上涨,但总体幅度有限。

而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今年公积金申请贷款的情况来看,购房平均首付款比例达到40%左右。业内相关人士认为,首套首次最低首付比降到2成,相对而言,受益的群体究竟如何,具体的则要看新政出台后市场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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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11月22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2.60%下调至2.35%。

二、从2011月22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00%下调至3.75%;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50%下调至4.25%。对在本次利率调整前已签订借款合同,而放款日为11月22日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相应档次新的贷款利率。

对2014年11月22日前已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于1月1日起相应调整各档次贷款利率。

三、对本次调整中涉及的具体问题,各县(市)分中心在及时向市中心反映的同时,要与当地人民银行和各受托银行做好衔接工作。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计划

为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中心文化建设,丰富职工体育文化生活,增强中心员工体质,提高全体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能更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中心举办了庆“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联欢会。通过本次联欢会让单位职工之间增加了了解,促进了友谊,调动了妇女职工的积极性,丰富了妇女职工的日常生活。公积金中心参加了市民服务中心工会举办的以“强健体魄,奋进新时代;精准发力,创新优服务”为主题的拔河和健走比赛,6名同志获得了不错的成绩,部分同志还参加了政务中心的太极运动。活动不仅积极响应文明建设的号召,还带动大家凝心聚力,全面展示创建文明单位的精神面貌,在运动中感受健康和快乐,用行动来倡导绿色、健康、低碳、环保。为了营造多方面健康的工作氛围,体现党组织的关心,中心每年组织了全体职工进行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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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扩大制度覆盖面,在认真总结去年住房公积金案件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依法纠正违反公积金政策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突出抓好规模以上私营企业和确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工作思路。

三、加强对银行受委托业务的管理。修订委托合同和考核办法,量化具体的工作任务指标并明确奖罚规定,对委托银行履行合同情况加大检查、监督力度,规范日常考核。

四、提升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化水平。认真梳理业务流程,分析运行环节,跟进开发,提升网络功能,为职工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加强内控管理。根据查找的风险点,完善风险防范体系,确保资金安全。

六、进一步完善客户服务系统功能,统一解答职工咨询,受理职工查询,向职工提供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咨询查询服务。

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计划

(一)以非公单位为重点,积极拓展制度覆盖面。报请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实施《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全盟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切实维护缴存人合法权益。注重扩面的质量、质态,努力在提效上下功夫,全年新扩面非公企业94个;继续扎实做好在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全盟推进工作,多方式、多途径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知度、关注度、满意度和信任度。截至2020年底,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参缴公积金3190人,较上年增加531人。经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将企业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由12%下调为11%,为全盟参缴住房公积金企业减少年成本支出1800余万元。

(二)以优化政策为抓手,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继续在规范业务运行上下功夫,将规范化管理落到细节、落到实处,做到“放宽使用条件但不乱开口子、降低贷款门槛但不降低管理标准、减少审批环节但不规避责任”。全力支持购房提取,继续加大对取暖费、物业费、房屋维修基金等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的支持力度。继续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异地贷款业务,2020年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0.18亿元,占同期贷款发放总额的13.46%;为57名盟内缴存职工在盟外购买自住住房发放公积金贷款2321万元,184名盟外缴存职工在我盟购买自住住房发放公积金贷款4931.5万元。在为广大缴存人提供方便、快捷、多样化业务种类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覆盖每一项业务、每一个岗位的内部管控制度,业务经办流程、经办行为更加严谨和规范。继续突出风险防控,经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自2020年3月10日起,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办理抵押担保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再增加一名盟内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缴存职工作为保证担保人,进一步强化贷后管理,降低贷后风险。同时,严格执行贷款三级审批制和责任追究制,综合运用实地核查和网上查证等手段,严防骗提骗贷行为,确保资金运行安全。继续加强存量资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核算,合理确定沉淀资金存款组合,树立积极的使用观和收益观,充分发挥资金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实现了增值收益最大化。

(三)以完善信息化为引领,促进管理水平上台阶。严格制度、细化分工、明确责任,核心业务系统、异地灾备系统、不间断电源系统、业务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12329热线服务平台等现有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平稳。根据住建部《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接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顺利完成相关各项工作,从7月25日到2020年底,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共办理129笔异地转入业务、79笔异地转出业务,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按照住建部数据贯标、结算贯标“双贯标”要求,以构建互联网时代公积金新体系、提升用信息化技术运作管理资金的能力为目标,完成全盟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更换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政府采购及需求调研等相关工作。

(四)以丰富服务内涵为核心,推动服务水平再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力争创业的通知》精神,加大推进服务型公积金建设力度,巩固各项便民服务举措,积极打造阳光公积金服务品牌。一是规范业务办理。继续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最快的贷款申请当天受理,当天放款,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流水办业务。在201x年规范优化业务档案的基础上,再次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精简纸质档案,提高工作效率。针对偿还银行住房贷款提取行为,采取约定定期划转提取方式,方便了办事群众。盟内期房异地抵押贷款抵押证件实行属地管理,有效防范了办理正式抵押登记时预抵押证件在途风险隐患。报请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实施《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强化了对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的惩戒和管理。二是优化窗口服务。积极借鉴先进地区做法,选派业务骨干到河南焦作市、江西南昌市、湖北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考察学习服务标准化建设经验,在锡林浩特管理部启动以细化标准让服务岗位亮起来、优化流程让服务效率快起来、强化管理让服务水平高起来、提升效能让办事群众笑起来的“三化一提升”为目标的“业务大厅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并于11月24日召开全盟现场会,为2020年在全盟全面推开进行探索和奠定基础。按照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标识明显、指引清晰的原则,各管理部在办事大厅设置服务区,统一配备雨伞、纸巾等便民用品。锡林浩特管理部设立“贷款合同签约区”及部分代办点中午受理业务,有效缓解业务办理高峰期群众等候时间长问题、东乌珠穆沁旗和阿巴嘎旗管理部先试先行业务轮岗,着力培养一岗多能员工、西乌珠穆沁旗管理部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以表格形式上墙,直观易懂等提升服务新举措均取得积极社会成效。三是强化宣传告知。修订、完善并印发2020年度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告知书,12329服务热线受理蒙汉语人工咨询及自助查询6.33万人次,累计受理19.66万人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对账单12.73万份,让广大缴存人“手有对账单,心有明白账”。坚持送政策上门,3月7日全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后,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和公众介绍我盟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及缴存、使用新政策,现场回答了媒体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管理部组织召开住房公积金客户座谈会,向缴存单位和房产开发企业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宣传政策、征求意见,进一步巩固了联系沟通机制。在《锡林郭勒日报》和盟行署门户网站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公布《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201x年年度报告》,在《公积金舆情》、《内蒙古晨报》及盟内主要媒体上发表信息18篇。

(五)以提升效能为目标,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有序推进机关工作。召开全盟住房公积金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盟住房公积金上半年运行形势分析会,总结经验,分析不足,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完成对管理部201x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201x年度住房公积金业务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接受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年度住房公积金业务开展及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和201x年度全区住房公积金目标管理考核并被评为优秀等次,顺利完成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为缴存职工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存款结算利息6400余万元。二是着力加快公积金文化建设,全面提升员工队伍整体素养,树立公积金人社会新形象。14个先进集体、18名先进个人受到盟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20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的表彰和奖励,锡林浩特管理部被盟妇联评为全盟“三八”红旗集体,1名员工被盟妇联评为全盟“三八”红旗手。邀请北京安泰伟奥公司董事长就“互联网+住房公积金”、盟职业学院讲师就全国“两会”及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职业素养、盟党校讲师就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对员工进行专题培训。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密战警示录》、《胜利之盾》,进一步增强大家的保密意识。举办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6期,培训个贷、缴存提取、财务、文秘工作人员260余人次。组织系统党员、积极分子、一线员工赴井冈山接受“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保持优良传统”红色教育,着力提高员工思想政治素养。通过业务培训、上挂锻炼、内部稽核检查、外部监督审计等方式,有效提升了员工队伍履职能力及懂规矩、守纪律、尽职责自觉性,抗诱惑自律性,夯实了事业发展基础,增强了全系统的发展活力和动力。三是进一步加大行风建设力度。继续实行中心班子成员和业务科长到市管理部大厅带班、中心班子成员分片联系管理部制度,推动解决来信来访,提升服务效能;认真落实盟委《关于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巡视锡林郭勒盟盟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主动认领存在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有序推进整改;虚心接受盟政协民主评议监督,认真查找自身不足,吸取采纳意见建议,积极改进工作。按照盟委组织部要求,启动实施“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住房公积金整体服务水平。

(六)以“两学一做”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年初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全盟党建和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年党建工作做出具体安排。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始终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对加强干部职工意识形态能力建设、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等工作做出具体安排。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和“三会一课”等制度,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3次,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围绕纠正“四风”,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联系工作、生活和学习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互促提高的目的。大力实施“活力党建”,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及读《党章》”、“学习廖俊波,做人民好公仆”等主题党日活动10次,党员集中学习36次,同时采取聘请老师辅导、自学等多种学习形式互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制度促党建,修订完善《“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16项支部规章制度。组织全体员工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盛况,聘请中央党校教授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专题辅导,邀请盟宣讲团成员以《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题举办“草原儿女心向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讲座2次。对照新修订的《党章》,召开“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切实解决‘四个意识’不强问题”专项活动组织生活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召开全盟住房公积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具体工作,组织与会人员到锡林浩特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观摩学习,进一步提升员工的自律意识和自觉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心主任与副主任、分管科室、管理部,副主任与分管科室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75名在编员工建立个人廉政档案,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预防为主,对更名科室任命、平调、提任9名科级干部进行任前集体廉洁谈话,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全面排查廉政风险隐患,以《2020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形式把两大类40项业务风险责任到岗、责任到人,构筑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对盟中心及管理部各业务岗位从“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廉政风险”四个方面做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促进机关建设规范化、科学化,推动“一岗双责”具体化。

(七)以精准为目标,扎实做好定点帮扶工作。按照盟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总体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深入帮扶点正镶白旗敖伦淖尔嘎查,与贫困户代表、苏木、嘎查、旗扶贫办共商帮扶举措,对接具体项目。针对发展壮大嘎查集体经济及建档立卡贫困户棚圈建设、危房改造、良种牛引进和养老保险缴纳等方面投入帮扶资金50万元,由旗扶贫办与“三到村三到户”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帮扶嘎查实现脱贫16户38人。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走进草原、走近牧户,自筹资金为帮扶对象送去米、面、油等生活品,拉近了与牧民群众的感情。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计划

2020年,公积金中心将在以下三个方面继续作出努力。

(一)继续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加强“三基”建设,在中心掀起学习新时代精神的热潮,营造积极向上、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

(二)继续强化住房公积金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力争使储户信息采集规范化,信息利用合理化、科学化。

(三)继续深入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继续深入开展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调查摸底和督促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

总之,xx公积金中心各项事业进展顺利,公积金管理态势良好。2020年我们将在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紧紧围绕市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继续创建文明服务单位工作,加强党建和业务工作,在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上下功夫、在便民利民政策推动上、在提升服务质量上下功夫,让公积金管理更加规范、科学,服务更加高效、贴心。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公交路线:

1、乘坐297路、夜5路公交车到豪贤路公交车站下步行160米;。

邮编:510623。

网站:

3.广州公积金初始密码是什么。

6.广州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流程指引。

8.广州关于做好2015公积金缴存最新消息。

10.如何办理广州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

文档为doc格式。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计划

中心注重进行经常性的政风行风教育。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抵制和克服“四风”问题,自觉接受办事群众监督。为了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素质,中心经常性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优秀党员和先进个人事迹纪录片,今年“七一”活动中再次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积极深入小区、机关厂矿开展调研活动,征集整体提升的意见和建议,在微信公众平台公布投诉和举报电话,坚决制止不文明言谈和行为,为文明单位创建夯实了监督机制,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整改,使文明服务水平日渐提高。中心还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其他各项随机工作。在信访工作中,我们制定了应对突发事件处理办法。截止目前无一例违法违纪及上访案件发生。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计划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近年来,我国住房公积金规模快速增长,业务种类日趋丰富,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一些省市率先探索应用网上业务大厅、自助服务终端、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和微博等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技术,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和质量,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总体上,各地住房公积金信息化服务工作滞后,业务办理渠道少、标准不统一、服务效率低等问题突出,与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服务需求不相适应,影响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为拓宽住房公积金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效率,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现就推进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由服务渠道、数据接口、综合管理系统和安全保障体系组成,承载信息查询、业务办理、信息发布、互动交流等功能,是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设区城市要以服务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为导向,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建设功能齐全、使用便捷、安全高效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部分条件较好的设区城市,应当在底前基本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其它设区城市应当在底前基本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有条件的省、自治区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建设省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青海、湖北、宁夏、四川等地要先行先试,在20底前基本建成省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

二、拓展服务渠道。各地要在优化营业网点柜面服务的基础上,以推进互联网和移动终端服务为重点,丰富服务渠道,形成类型多样、互为补充的一体化服务体系,满足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需求。要全面梳理业务节点,准确把握渠道特点,根据不同业务需要配置相应的服务渠道。抓紧推广和完善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加快建设开通省级12329短信平台,扩展服务功能。各地要结合本地区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管理能力和用户特点等实际情况,在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终端、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和微博等渠道中,选择建设部分或全部服务渠道。

三、加强综合管理。各类服务渠道要全部接入综合管理系统,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实现渠道信息共享,确保不同服务渠道协同一致。综合管理系统要按照统一的数据接口标准,接入业务系统,实现数据实时交互。要统一业务规范,优化业务流程,增强业务办理与服务渠道的契合度,提升综合服务平台的业务承载能力和运行效率。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房产、社保、税务、工商、人民银行以及受委托商业银行的沟通协作,推动跨部门、跨行业信息互联互通。

四、保障运行安全。要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信息系统安全规范,建立平台物理环境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安全措施。建立业务操作风险和资金风险防控机制,避免信息泄漏、篡改,保障资金划转和结算安全。加强综合服务平台运行监测和风险分析,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综合服务平台安全运行。

五、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主管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员。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指定或者设立工作机构,承担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职责。按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要求,制定建设方案,抓紧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需要,安排专项资金。

各地要充分认识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科学谋划,积极推进,加快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年1月12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坚持扶企惠民主题,突出监管服务,通过实施一系列贷款新政和便民服务举措,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严格防范风险,使住房公积金使用效能得到提升,为促进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和支持百姓实现住有所居发挥积极作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该中心按照“扩内需、保增长、重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思想,适时调整了公积金贷款政策,去年底出台了公积金8大新政,将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提高到5万,同时降低了首付比例,延长了贷款期限,提高缴存基数,放宽了贷款资格要求。贷款新政的实施,为职工尤其是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为让更多职工了解住房公积金制度以及贷款新政,市公积金中心在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广播电视、广场咨询加强宣传的基础上,还创新宣传方式,与文联、作协联合举办“我与住房公积金”有奖征文,开展公积金条例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广泛开展“住房公积金服务进万家”活动,发放“市民手册”、“企业手册”2万份,使公积金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该中心坚持围绕大局,服务全局,把支持企稳回升作为工作中心,对确因企业下行、经济效益欠佳的企业实行降低缴存比例、延缓缴存期限的政策。上半年为近1家企业减缓公积金缴存。与此同时,对有条件缴存公积金而未开户的单位加强催建催缴,扩大公积金覆盖面。

今年以来,针对住房信贷消费增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大幅提升的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推出了8大便民服务举措。按照科学、合理、全面、高效、只填一张表的要求,实施了公积金贷款流程再造,对贷款全部流程全面梳理,注意分析每个流程中可以简化的表格、程序,重新制定了工作流程,贷款效率大大提高;坚持领导和机关人员值班制度;实行服务窗口导服制度;第一次向城区、邗江近1.5万人发放贷款对账单;向贷款人免费提供复印服务等,最近正在研究实施全市统一公积金客服热线,以切实为贷款人提供一流服务。

按照贷款量激增但贷款质量不减的要求,市公积金中心出台了多项防范风险举措,强化对分中心、管理部逾期考核,与房管局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合作,实施住房公积金贷后管理社会化试点,同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及时排查业务运作隐患,坚决拒绝操作性风险,全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逾期率控制在.16‰以下,远远低于建设部规定指标,各分中心、管理部个贷逾期全部为零。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拓展阅读:嘉兴公积金新政出台。

前天,关于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的相关内容在网上满天飞。昨天下午,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访证实,网上流传的并非最终版本。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文件下发,内容和时间等细节上都作了相应的调整。

据了解,本次公积金新政将从8月10日起正式施行。这次新政具体有哪些内容?将给一些购房者和嘉兴楼市带来怎样的利好?昨天下午,记者第一时间请相关专家进行解读。

首套首次须满足2个条件。

购买总价75万元以下住房将受益。

降息降准、二套房首付降至40%、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由5年缩短为2年……在各种信贷政策利好的刺激下,嘉兴无论是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市场都递交了出色的“中考成绩单”。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嘉兴市住房公积金共发放公积金贷款近4000笔,其中因购买商品住宅申请的有2687户。按照测算,市民购买商品住宅中,超过三分之一的是通过公积金贷款。

“这次新政的出台,也是为了更好地支持刚需,满足更多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需求。”曹静平介绍,按照以往,首套首次公积金贷款是按照面积来划分,90平方米以下的最低首付为2成,而90平方米以上的则为3成,“按照这次新政,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精装修除外)并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或职工),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目前的30%下调至20%。”

曹静平解释,首套首次必须要满足2个条件,“一是无房,哪怕以前有多套房,只要现在名下无房即可;二是没有申请过公积金贷款。”同时,她特别提醒,按照新政,首套首次首付最低降至2成,购买的必须是新建商品住房,“而且不是精装修的,这是新政后来特意修改完善的内容。”

记者了解到,目前首套首次公积金贷款家庭最高总额为60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专家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首付20%来计算,购买总价在75万元以内的住宅将成为受益者,“如果总价就是75万元,首付15万元,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其他60万元申请公积金贷款。与新政前相比,首付可少付7.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受公积金贷款最高额限制,如果房价总额超过75万元,这意味着纯公积金贷款首付20%是不够的,或者需要组合贷款。

放宽租房提取政策。

简化手续细化限额。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3年,嘉兴就出台了公积金租房相关政策。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年提取最高额度为15000元,其额度在省内相对颇高。不过,为了加强管理,对租房提取进行了相应的规范,手续相对复杂一些。

从这几年来看,随着嘉兴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区位、人文、环境等优势的凸显,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新居民在嘉兴生活、打拼。去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总额达200万元左右,这在曹静平看来,虽然在公积金提取中占比很小,但此政策满足了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

“我们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原有的政策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曹静平告诉记者,本次新政调整了无房证明地,“职工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与此同时,简化了租房提取手续,细化提取限额。从下周一起,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取消经单位及社区或村委会审核的《住房租赁核实表》,不强制要求提供税务发票。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新政,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时,提供税务发票的,提取限额仍按年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5000元控制;不提供税务发票的,最高提取额度为每户每月1000元,按夫妻双方确定每人每月500元;单身职工最高提取额度为每人每月500元。

新政将给楼市带来利好。

但房价总体或将保持平稳。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年初以来,由于购房需求旺盛,公积金无论是提取还是贷款等各项数据频频刷新,其中全市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21.24亿元,同比增长36.78%。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先后出台了相关通知,要求增强公积金缴存住房消费能力,“但嘉兴主要是公积金资金不够,所以相关政策迟迟未出台。”为了缓解公积金资金压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建行嘉兴分行成功“牵手”,建行嘉兴分行将为市住房公积金提供6亿元授信贷款,其中1亿元已到位。有了资金的保障,新政由此迅速出台。

嘉兴学院房地产研究室副教授张建华分析,此次新政无论对于楼市还是租房市场而言,无疑是利好,“能够减轻部分职工的负担,刺激市场需求,但总体而言,由于嘉兴楼市供求矛盾的格局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对市场的刺激作用是有限的。”他认为,嘉兴楼市仍将保持平稳,房价也不会大起大落,但不排除接下去部分优质、热销楼盘价格上涨,但总体幅度有限。

而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今年公积金申请贷款的情况来看,购房平均首付款比例达到40%左右。业内相关人士认为,首套首次最低首付比降到2成,相对而言,受益的群体究竟如何,具体的则要看新政出台后市场的反应。

一、从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2.60%下调至2.35%。

二、从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00%下调至3.75%;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50%下调至4.25%。对在本次利率调整前已签订借款合同,而放款日为11月22日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相应档次新的贷款利率。

对2014年11月22日前已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于2015年1月1日起相应调整各档次贷款利率。

三、对本次调整中涉及的具体问题,各县(市)分中心在及时向市中心反映的同时,要与当地人民银行和各受托银行做好衔接工作。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5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等九部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房改[]150号)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陕政函[2002]266号)的有关精神,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西安市人民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具有行政执法职能,规格为正局级。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政办发[]263号)和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陵县管理部更名的函》(市编办函〔〕142号)、《关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复函》(市编办函〔2015〕143号)精神,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计划财务处、会计核算处、信贷管理处、信息管理处、法规与审计稽核处、归集与其他住房资金管理处、综合业务部10个机构,下设省直分中心、西铁分中心、长庆油田分中心3个分支机构和新城区管理部、碑林区管理部、莲湖区管理部、雁塔区管理部、灞桥区管理部、未央区管理部、阎良区管理部、临潼区管理部、长安区管理部、高陵区管理部、蓝田县管理部、周至县管理部、户县管理部13个派出机构及西安市公租房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一)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起草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组织执行。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申请并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账的核销。

(八)负责其他住房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九)监督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缴存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负责住房公积金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立、维护、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与安全。

(十一)负责对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指导、监督、考核。

(十二)拟订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十三)公租房公司主要承担市政府下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公交路线:

1、乘坐297路、夜5路公交车到豪贤路公交车站下步行160米;。

邮编:510623。

网站:

住房公积金中心文件管理制度

为提高办文质量和效率,规范文件处理行为,根据中心文件管理工作的实际,订立如下制度:

1、收文管理:上级下发或同级需要会签协办的文件,由综合科受理,送主任阅示,按主任批阅意见进行处理和传阅。涉及需要办理的文件,各科室、办事处做到不拖拉、不积压,高质量、高效率地办理。文件传阅、处理后,所有文件及时归还综合科,如需借阅,应到综合科办理手续。

2、发文管理:各科室起草的文件,统一送综合科审核,综合科根据文件内容,征求相关科室意见后,送主任签发。

以油田名义下发的文件,按局办(经理办)要求办理。中心的下发文件及其他需要向外发布的信息,应同步在住房公积金网站上发布。

中心的工作汇报稿,凡内容涉及全局性、综合性的文稿,由综合科起草,包括中心主要领导在年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综合性汇报、经验交流材料、总结材料、工作简报等。凡内容涉及具体业务的文稿,由相关科室起草。

3、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向档案室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文件档案主要包括:

3.1上级下发的各种文件材料;

3.2中心制定的政策性文件材料;

3.3中心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中心联合召开会议、联合行文所形成的文件材料的副本;

3.4中心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3.6中心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3.7中心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

3.8同级、下级部门关于重要问题的来函、请示与中心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居住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集团公司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均适用于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

第四条 财务管理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2、依法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3、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4、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报告;

5、需要决策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缴存方式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由员工个人和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共同缴存。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员工所在单位为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员工个人所有。

第六条 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每月从员工个人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1

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七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

2、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5、出境定居的;

6、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

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8、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9、集团公司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八条 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用于员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第五章 日常管理

第九条 公积金总账、个人分户账设在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分(子)公司按月计提单位应缴纳的公积金部分,并做账务处理。

第十条 分(子)公司应建立个人公积金明细账,并及时进行登账。

减变动表,做到与集团公司及时对账。

第十二条 分(子)公司每月20日全额向集团公司交纳公积金,财务管理部于每月月末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汇缴本月公积金。

第十三条 公积金的缴存、转出、转进等手续由财务管理部统一办理。

第十四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由员工本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审批贷款资格确认后,集团公司依据事实,提供有关资料,出具证明。

第十五条 缴存公积金的员工在退休、死亡时,出具有效证明,可以全额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的全部余额,分(子)公司员工在办理提取个人公积金时,由分(子)公司公积金管理人员到财务管理部统一办理。除此之外,凡因其他原因提前支取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从支取之日起将终止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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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职工在申请提取前,应当先在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的签约手续,提取资金应当转入该银行卡,否则不予办理提取手续。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四)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六)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注:上述蓝色字体类型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账户。非注销个人账户的提取,其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

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一年内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已婚职工申请时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婚姻关系证明。

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额度:个人账户应保留三个月缴存额,夫妻双方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房租支出。申请时限:提取人应当自租金缴纳证明开具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

租住商品住房的。

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一年内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本人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

已婚职工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额度:个人账户应保留三个月缴存额,个人提取额不超过本人年汇缴额(月缴额×12)的三分之一,且最高不超过10000元。申请时限:提取人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

购房提取条件。

购买商品房需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预售商品房的,需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房款凭证。

网上备案的需提供查询方式,非网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加盖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备案登记章,或出具备案登记证明。

2.购买现房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购房发票。

购买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出售的公房,需提供:房改部门的批复文件;房改部门已审批的楼栋分户价格表;职工交纳房款凭证。

职工未全额交清房款的,按照《西安地区单位售房款、集资建房款缴存和支取管理规定》,其提取的公积金将转入售房单位在西安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设的其他住房资金专户,用以抵交房款。

购买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拆迁安置房的,需提供:西安市房屋管理部门制式的拆迁安置协议;缴纳房款凭证;如安置时首次申请提取公积金的,需提供分房证明、财务费用结算表和缴房款凭证。

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权属变更后的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购房发票。

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时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籍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户籍信息证明、户口迁出证明等)。

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2008号侨香村1栋裙楼。

公交车线路:可乘坐6路、25路、45路、48路、73路、104路、245路、323路、325路、b611路、b729至“翠海花园站”

地址:宝安区西乡大道288号华丰经济大厦东侧2楼。

客服电话:86366999。

管理部对外热线:23958600。

地址:龙岗区黄阁北龙岗天安数码新城2号楼2层a201。

1:离职了单位那部份能取出来吗?

答:非深圳户籍职工离职且不在深圳继续工作的,可以申请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将提取个人缴存和单位缴存的全部。

2:职工按月还贷提取没有到账的原因有哪些?

答: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批量结算的时候,有以下情形的将会无法划款:1.贷款已结清;2.职工账户余额为“0”;3.职工银行储蓄账户无法入账。

3: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按月还贷提取协议是否需要终止?

答:职工公积金贷款发生提前还款结清的,若职工需要保留公积金余额,职工应在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的当月办理终止按月提取协议业务,如未能及时终止该业务的,可能因提取金额较大导致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影响职工的下次公积金贷款申请。

4:组合贷款的商业贷款部分已结清,按月还贷提取协议需要重新签订吗?

答: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已结清的,则还贷提取委托自动终止,针对组合贷款中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部分,可重新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纯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已结清,则还贷提取委托自动终止,针对组合贷款中未结清的商业贷款部分,可重新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

5:可以预约七家归集银行中的任意一家办理提取业务吗?

答:目前深圳住房公积金中心归集银行有七家(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职工可预约七家银行的任意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提取业务。

6:节假日可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吗?

答:归集银行业务网点在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如职工已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协议的,可随时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呼叫中心电话系统(0755-12329)语音、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自助终端自助办理租房提取、其他住房消费提取、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退休销户提取。

7:公积金联名卡丢失的,能否申请办理无卡销户提取业务?

答:不能,只有符合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且未制作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职工才能申请办理无卡销户提取。

8:什么情况下可办理变更还贷委托提取顺序?

答:须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有效期内申请办理变更还贷委托提取顺序。

答:可以自助办理租房提取、其他住房消费提取、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退休销户提取。

10如何办理终止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还贷提取?

答:到银行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需填写《提取信息变更申请表》等有关材料。

答:申请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答: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可申请租房提取。异地有房在本市无房的可申请租房提取。

13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的累计提取是指金额的累计还是指次数的累计?

答:可提取金额的累计,每年柜台可以提取2次,自助渠道可每月提取一次。

14房屋装修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可以,房屋装修属于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情形,具体按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情形规定提取。

答:可以。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累计的时间应该以职工实际缴纳公积金的当月起算,可以是不连续的缴纳,并且补缴往月的月份可计入累计时间。但最早不得早于2010年12月。

16: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后可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其他消费提取?

答:同一时间段内职工只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不得重复申请。如果职工申请了一项住房消费提取,可以再申请其他情形消费提取(这里主要指重大疾病或者低保提取情形)。

17:职工若希望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系统办理业务的,应当如何办理?

答:应点击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上的“网上办事大厅”,在“个人登录”模块输入本人公积金账号、密码后进入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点击查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并点击“同意”后,可在网上办事大厅查询本人的缴存提取情况,办理预约、个人备案类信息变更等业务;如需自助办理租房提取、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等可自助提取的业务,须前往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

18:职工退休了,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答:退休职工提取公积金,需要携带如下材料:

(2).职工身份证原件;。

(4).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男性年龄满60周岁,女性年龄满55周岁的可不提供)。

答:经核查确认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实际转出后,或者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自受理公积金销户提取申请之日起停止缴费时间达三个月的,我中心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本息余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在资金转入前,申请人勿将公积金联名卡注销,资金转入前已注销联名卡的,须到柜台重新申请业务办理。

答:若户籍已经在异地落户,则提供新户籍地户口本或新户籍地户籍证明(可由当地派出所出具);若还没有落户的,则提供户籍迁出证明。

21:委托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配偶的凭证中有一项是结婚证,能否用户口簿代替?

答:不可以。

2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是否在申请前需要先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

答:不需要。

23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是否在申请前需要先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

答:不需要。

24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是否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有时限要求吗?

答:职工对同一套房产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不得重复申请。职工申请购房提取的,该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两年以内。

25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中的住房包括哪些?小产权房和军产房包含在内吗?

答:住房公积金规定中所称的住房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保障性)住房,小产权房和军产房不包含在内。

答:因买卖进行过户的,过户后产权属于职工本人的,职工可根据提取规定的条件进行购房提取或者还贷提取。非买卖进行过户的,不可申请购房提取或还贷提取。过户后,票据有效的时间是以过户时产权登记中心开具的契税税票上的时间为起始时间。

27家里有两套房,那么是不是两套房都可以提取使用公积金还房贷呢?

答:同一时间段,职工仅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还贷提取,结束此套住房的还贷提取后,可以申请另一套住房的还贷提取。

答:仅有一套住房的,并且签订委托按月还贷提取的,在职工账户余额充足的情况下,我中心系统会根据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进行提取,若有提前或延迟还款的,也会按照上月实际还贷额进行提取(公积金贷款若因延迟还款导致当月还款额为0,则可提取额为0)。注意,如果职工已经拥有两套住房的,那么第一套房产也只能按照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进行还贷提取。

答:若一人已先选择按月委托提取,则另一人不能再申请非按月还贷提取。

30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的提取比例是多少?

答: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其以上住房的,任何一套住房申请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且不超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2010年9月30日后购买的第三套住房不予以提取。

31关于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是否夫妻双方可同时提取?

答:非按月还贷提取需夫妻双方同时办理提取,否则一人提取后,另一人则不能按对方已提过的还贷月份再进行提取;按月还贷提取的夫妻双方可同时办理,也可分别办理。

32提前还贷提取有什么要求?

答:办理提取还贷提取必须已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在提前还贷的当月或次月申请提前还贷提取业务。

33若职工家庭房产大于一套,提前还贷提取额度是多少?

答:若当月还未发生按月结算,则可提取额度为月缴存额*60%,与实际提前还款金额选较低金额。

34住房公积金提取,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有地域限制吗?

答:住房需要在本市范围内。

35职工本人购房,可以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吗?

答:经配偶同意,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一并提取。

36没有发生购房行为,但家庭生活困难,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本人、配偶或其未成年子女患有重大疾病的;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的;以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目前,全市有约300家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可以办理提取业务,请在公积金中心网站查询网点具体地址及网点具体可办理的业务,职工可以就近选择网点预约办理。职工符合租房提取、其他住房消费提取、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退休销户提取条件的,本人在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后,可通过网络、电话和银行自助终端办理。

38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办理销户提取?

答:退休;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籍迁出本市;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答:可以先申请提取。职工不能办理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手续的,职工自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之月起,本市社会保险停止缴费时间满三个月的,公积金中心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本息余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

40同一时间段,发生多种住房消费情形的,发生多套住房的,如何提取?

答:在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并不得重复申请;在同一项情形中存在多套住房消费情况的,每次申请提取时,职工仅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

例如:同时发生租房和支付物业服务费的情形,仅能选择其中一项;若同时租了两套房,只能选其中一套申请提取。

41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是指什么?

答:是指职工与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书,委托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还贷数据逐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一种还贷方式。

42非本市户籍职工怎样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符合购房、租房、还贷等住房消费提取情形的,不管是深户或非深户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此外,非深户职工离开深圳时也可以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43还贷提取的,按月提取一次还是按年度提取一次?

答:有两种方式:一是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每月提取一次;二是非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

44异地还贷可以提取吗?

答:还贷提取情形仅限于本市范围内房产,可以选择其他住房消费情形进行提取。

45异地购房可以提取吗?

答:异地购房行为发生时间与职工申请购房提取时间间隔在两年以内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6家庭成员合计二套房及以上的,购房提取额度是多少?

答: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47公积金联名卡密码忘记怎么办?

答:公积金联名卡有两个密码,一是储蓄账户的密码,二是公积金账户密码。职工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是职工本人身份证号后6位,身份证号码有字母“x”的,以数字“0”代替,职工可尝试15位或18位身份证后6位登录,如公积金账户密码修改后忘记的,职工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及联名卡到单位缴存银行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进行密码重置。储蓄账户的密码问题请咨询发卡银行。

48《提取规定》中所指的重大疾病病种范围及相关要求?

答: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重大疾病提取的,只能用于支付当期医院相关治疗费用中的自费部分,即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费用与医保报销部分的差额,而且不能超过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

49租房提取的,提取额度和提取时间有什么要求?是否可累计提取?

答: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五十,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点柜台提取的,每年申请提取不超过两次;职工在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通过公积金中心自助服务平台提取的,自2014年11月1日起,每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

50银行自助终端机可办理哪些公积金业务?

答:银行自助终端机可以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发卡行为本行的以下公积金业务:

(一)租房提取、其他住房消费提取、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退休销户提取;。

(二)提取预约;。

(三)个人账户基本信息查询;。

(四)个人账户明细账查询(近一年);。

(五)提取记录查询(近一年)。

51购买自住住房,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作首付?

答:提取住房公积金是要求发生住房消费,所以要求职工提供相应的凭证等证明材料,先有支出,再来申请提取。职工购房后,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52未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提取额度和提取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并且不超过当期实际还贷额,提取申请应当自每次还贷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一、提取条件。

符合哪些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

的;提取凭证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办理要点。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述职报告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20xx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管理部深入宣传发动,积极自查自纠,坚持在宣传上突出主题,在落实上狠下功夫,在整改上力求实效,以政风行风民主评工作促进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深化工作职能,健全内控机制。在管理部服务大厅全面推进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做到首问必接、首问必答、首问必果,真正做到马上办、热心办、办得好。管理部每周行政例会都要对本周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点评。邀请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和按揭项目开发商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听取服务对象与合作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在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设立意见簿和意见箱,实时征询了办事群众对服务质量的评价。

二是优化服务水平,规范办事流程。管理部严格要求各项业务流程“内部循环”,不让职工多跑冤枉路。各服务窗口设立业务办理流程公示栏和明白纸,方便群众办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购房和退休支取、异地转移等业务,实行即时或办结制度。管理部服务大厅自启用以来,得到办事群众和相关部门的一致好评,先后两次被团市委表彰并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

三是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路。对归集、提取和贷款业务大户,约定时间上门服务,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管理部在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及时为山东耐火材料76户非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解决购房贷款问题,受到职工和缴存单位的称赞。管理部近年来组织工作人员集中上门为干部职工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达500多人(次)。

四是加大政策宣传,维护职工利益。为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等平面媒体的宣传效应,全方位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进行解答,让干部职工更广泛知晓住房公积金政策。通过延长服务时间,拓宽业务服务范围,方便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建立网上业务咨询、政策解答,逐步完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依法管理、严格执法,对群众举报、投诉和侵犯职工权益的事件,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处理,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

五是党务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管理部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党务政务应该公开的相关事项,特别是对行政权力运行和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实行全面公开,使权力在阳光下操作,流程在透明中运作。始终坚持把政风行风建设同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近几年来,市中心不断加强本系统干部职工政治和业务学习,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做到清政廉洁。所有窗口服务工作人员在对外办理业务中,没有出现一起“吃拿卡要”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没有收到过一封投诉举报信件。

通过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我管理部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有了显著提高,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变,文明建设取得了良好的进展。但是,行风建设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工作任务,由于时间短、任务重,我管理部目前取得的成效还只是初步的和暂时的,我管理部将正视评议过程中所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全面实施整改,真正落到实处,常抓不懈,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谢谢大家!

述职人:

20xx年xx月xx日。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贷款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含)的不调整;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最终贷款期限以公积金中心审核批准的《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期限为准。

贷款偿还。

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将每月应还款本息存入在贷款银行开设的还款账户内。

借款人出现违约还款,受委托银行负责3个月以内的贷款催收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违约还款,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受委托担保机构发送协助催收函;出现连续6个月以上违约还款,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收回贷款,并由贷款地中心与缴存地中心联系沟通,将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强制转账用于还款。

注意事项。

(一)借款人或配偶在缴存地中心开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需加盖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二)借款人或配偶在缴存地中心开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使用证明》内缴至年月距离证明出具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

(三)借款人或配偶的缴存明细如出现补缴、断缴情况,按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执行。

(四)借款人在本中心正常缴存,配偶在异地中心正常缴存,在西安购买自住住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金额可根据配偶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合并计算,直接受理,无需开立托管帐户。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北京地区客户直接拨打12329,外阜客户拨打010–12329。

1、24小时自动语音服务。

自助语音服务包括:自由还款方式下的个人贷款查询和月还款额预约、住房公积金帐户查询、自助政策咨询服务等。

自助语音服务时间为:7*24小时(全年365天)。

2、人工咨询服务。

提供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贷款以及其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政策解释、业务咨询、服务投诉受理等服务。

拓展阅读:关于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因此,如果职工符合上述相关提取条件,则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针对第九条的规定,进城务工人员指的是农业户口的职工。如果是城镇户口的职工,单纯因为离职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二、职工购房后要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购房全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贷款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购房合同的复印件各一份;。

3、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二手房的,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房产证的复印件各一份;。

3、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主买房人支取记录单。

职工提取时,需将以上相关提取材料,交给单位经办人,由单位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办理。

三、我租房了,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职工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房租发票或完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承租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提取时,需将以上相关提取材料,交给单位经办人,由单位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办理。

4、我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了,能不能把住房公积金取出来?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中,进城务工人员,指的是农业户口的职工。如果是城镇户口的职工,单纯因为离职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符合该提取条件的职工离职后,提供户口本以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提取储蓄帐号等到交给原单位经办人,由单位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述职报告

尊敬的领导、同事们、朋友们,大家好!

转眼间一年又过去了。不知不觉我们即将迎来xx年,今天我们相聚在这个喜庆的日子里,我和大家的心情是一样的激动。在这新年到来之际,我代表资材课全体员工向大家致以节日的问候。我诚挚的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家庭美满,幸福安康!

现将我这一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因为仓库是全公司运作的枢纽,是公司内部生产的重要环节,要把仓库管理得好,就要及时备料,按单备料,把握好库存量,及时处理呆料,提倡节约,反对浪为公司节约成本。只有把仓库管理好,公司所有生产部门才能按照生产计划有条不紊地完成生产订单,顺利出货。反之如果管理不当,将会造成公司生产秩序混乱,甚至因种种原因不能按时给客户交货,给公司信誉造成不良影响。我相信,只要尽心尽力,就没有办不成的事。使我不敢有半点懈怠,我暗暗要求自己,一定要格尽职守,认真做好每一件事情。事无巨细,我都要身体力行,小到一个帖子,标签;大到出货时清点数量。我都要亲自把关,不能出一丁点差错。

我总告诫自己,只有加倍地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才能不辜负领导对自己的期望。在这里,我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和同事们对我的许多帮助和支持,正因为有了他们,我才能每一天都充满信心,心情愉悦地工作。在我错误的时候指点我,在我失落的时候鼓励我,从而增强了我的信心,开阔了我的识野,丰富了我的知识,使我的思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作为仓库主管,必须和各部门之间处理好人际关系。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但一个团队的力量是巨大的。工作过程中同事之间的磕磕碰碰有时也在所难免的,但我始终抱着一种平和心态对待这些问题,并找出问题的关键所在,解除误会,化解矛盾,从而营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只有好的心情,才能在工作中发挥自己最大的潜能。一个团队最主要的是齐心协力,只有做到了这一点,公司的发展才能越来越好。生活的每一天都在继续,过了今晚,东方的太阳又将点燃新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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