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专题报告范文(17篇)

时间:2023-11-29 18:09:41 作者:紫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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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今年以来,镇党委紧密联系实际,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凭公信度选干部,凭实绩用干部。xx年,全镇共选拔任用12名同志,岗位调整7名同志,其中村党组织书记3名。现根据市委组织部阳光评议“一报告两评议”的要求,将我镇xx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对《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了解,我们通过各种形式,带领大家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认识,从源头上预防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一是抓好党委中心组学习,强化政治标准和用人导向。镇党委始终把班子成员对《条例》的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党委会上多次提出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上严格把关,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二是在坚持标准和原则的前提下,打破论资排辈的用人传统,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广开言路,广听民意,不拘一格选拔人才,让有为者有位,有位者更有为。今年以来,镇党委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十九大精神的指导下,切实提高了班子成员对贯彻执行《条例》的认识,增强了严格按程序选贤任能的责任感和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

二是抓好组工干部学习,提高政治意识和工作能力。组织部门肩负着党的组织建设,承担着管党员、管干部、管人才等重要职能。因此我们一直强化组工干部对党的政治建设的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的示范作用、表率作用、带头作用。在组工干部中深入开展《条例》的专题学习讨论,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深化干部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确保组工干部精通相关政策文件,更好地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流程把关。另外要求组工干部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中做到实事求是,进一步自觉接受组织、群众的监督,把公道正派作为组工干部的重要职业操守,提高自身廉政勤政的意识。

三是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增强理想信念和内在动力。今年以来,我们利用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党员固定学习日等机会经常性地对《条例》进行宣传讲解,形成了常抓不懈的学习宣传机制,真正使各级党员干部熟悉《条例》的原则要求及内容规定,充分了解《条例》的基本精神,与此同时强化基层干部对理想信念、道德方面的专题教育,加大对典型好干部的宣传,补足理想信念之“钙”,让他们能够从内心由衷认可自己的职业。另外我们还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三项机制”,让大家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理解与时俱进,不仅仅停留在对《条例》的认识上。

与党员、群众代表进行座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到兼听则明,及时发现培养,适时选拔任用能够让群众点头,组织放心的干部。

二是严格进入工作程序,把好考察关。我们依据民主推荐情况,由组织、纪监、信访、审计以及分工挂片、蹲村的镇干部组成考察小组,采用会议宣传、个别谈话、走访群众等形式,对拟任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素质进行考察认定,在用人考察过程中,注重考察其综合素质,并观察其生活习惯等,包括其家庭居住状况,夫妻关系,邻里相处,待人接物等等方面,透过细节看其本质,全方位考察干部人选的素质。

三是坚持集体讨论研究,把好决策关。在做好民主推荐、实绩和素质考察、公告公示的基础上,我们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拟任人选由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由考察组负责人介绍考察情况,说明选配动因,客观公正地反映被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与会党委成员逐一进行表态发言,为了能听到具体的、真实的情况,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对被考察对象的公正评价,党委书记一般都在最后进行表态发言。对拟任干部人选最后实行无记名“票决”,大大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一是贯穿一条主线。把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教育引导、廉洁奉公、实绩考核、奖励惩戒贯穿于干部管理的全过程。落实干部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抓好任前公示、民主生活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制度的落实。

二是严格控制职数。我镇额定村干部职数为166人,现有村干部153人,大学生村官6人。一直以来,我们在村干部选配上,始终坚持严控职数不突破,坚持标准不放松。

三是强化实绩考核。每年对村干部进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工作实绩与工资报酬紧密挂钩,奖惩罚懒,优胜劣汰,以不断激发村干部做好工作,干好事情的积极性,很多镇、村干部都积极主动地参与招商引资、三大攻坚战、村庄环境整治等难度较大的工作。

四是实行动态管理。年度目标考核与平时重点及中心工作考核相结合,对工作能力不强,工作进度缓慢,工作实绩平庸的镇、村干部,实行诫勉谈话,促使其迅速转变工作作风,扭转工作局面,从而使我镇基层干部人人奋发向上,工作争进位,做事求干练,业绩创一流。

今年以来,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掌握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三项机制”的总体要求,对标找差,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县委常委会委托,按照中组部《关于落实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有关任务的通知》(组通字x号)的规定,向本次(扩大)会议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坚持“一个要求”,在经常性教育中贯彻落实《条例》。

根据“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条例》,群众了解《条例》”的要求,县委坚持把《条例》列为中心学习组重点学习内容,强化贯彻执行《条例》严肃性,组织部门把《条例》作为学习的核心内容,对《条例》进行反复学习和讨论,提高组工干部正确理解、运用和执行《条例》能力。

(二)做到“两个坚持”,在用人标准和原则上贯彻落实《条例》。

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1、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用好的作风选人。

县委始终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重政绩,重“公认”,把一批有本事、能干事、干成事、好共事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在干部调整中,县委坚持按照条件、标准、原则,调整和使用领导干部。**年,调整乡镇、县直部门领导班子“一把手”x人次。为规范干部工作,县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科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县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等制度,干部工作步入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

不迁就、不照顾;重德才兼备,不求全责备;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真正体现了党的干部路线。

(三)严把“三个关口”,在规范程序中贯彻落实《条例》。

1、严把推荐考察关。一是认真研制考察方案,对考察的工作目标、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及工作纪律进行精心的编制。二是制定了《关于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对干部考察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了一支政治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干部工作的相对稳定的干部考察队伍。三是认真做好考察推荐各个环节的工作。采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实地考察、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直接面谈等程序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对象所属部门延伸到乡镇工作的,或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到半年的,均实行了主管部门和原单位延伸考察,提高了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全面性。

要领导的意见。二是在个别酝酿的基础上,召开书记办公会进行反复酝酿。三是在县委常委会召开前,就拟提拔干部人选与县纪检、监察、政法、审计、信访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审查。

3、严把讨论决定关。县委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凡涉及干部任免事项或重大决策,都坚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的规定,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研究,人事方案未经充分酝酿的不研究,群众有反映、纪检监察部门没有查清的不研究。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全部实行票决制,票决前各位常委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形成共识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年,县委共x次对x名科级干部任免实行投票表决,均实现满票通过。

(四)落实“四项权利”,在发扬民主中贯彻落实《条例》。

1、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任务与考察单位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重点考察时,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

七所八站、村支两委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外来投资商、离退休老同志和服务对象等领域,扩大了群众参与面。

3、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相对较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重点差额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任对象或提名对象。**年,共对x名干部进行了重点差额考察。

4、落实群众“监督权”。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和坚持任职试用期制,对群众反映较大的干部坚决不予任用。对在任前公示中有举报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对试用期满的人员,经考核胜任后,才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年,共对x名拟提拔任用的人员进行了公示,对x名科级干部实行试用期。

(五)采取“五项措施”,在人事制度改革中认真贯彻执行《条例》。

1、坚持正职拟任免人选征求全委会意见制度。在县委全委会闭会期间,凡涉及乡镇党政正职及部门一把手的任免事项在提交常委会讨论前,对拟任免正职人选向县委委员征求意见。**年,共对x名正科级干部的任免职征求了县委委员的意见。

分在边远、艰苦乡镇工作x年以上的科级干部交流进县机关或县城附近的乡镇工作;把部分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交流到乡镇任职。全年共交流领导干部x名,其中:乡镇交流到县机关x名,从县机关交流到乡镇x名,乡镇之间交流x名。

3、加大对不称职、不胜任、甚至不作为的现职领导干部的教育惩处力度。采取诫勉谈话、免职或降职等组织措施,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严格进行处置。**年,从重要岗位调整下来的干部有24人。(其中:降职x人,免职x人,降级x人)。

4、大胆探索和尝试。为引入竞争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全县范围内对雍阳镇党委书记、县政府办常务副主任、县民政局常务副局长三个职位进行公推直选。为提高部分任副职时间长,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的职级待遇,新一届县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增设了x个正科级常务副职职位。通过“公推直选”、增设常务副职形式,实现了激活干部爱岗敬业、争先创优、敢为人先的动力,同时形成县委正确的用人导向。

利的有机结合,充分调动了乡镇站、所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了乡镇党委领导和部门业务指导的有机结合,体现了党管干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乡镇站、所干部职工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六)坚持“六项制度”,在监督检查中落实《条例》。

1、坚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县委对干部作出任免决定、宣布任免职前,县委主要领导、分管副书记、组织部长和纪委书记都要与每位任免职的干部进行谈话。**年,对x名任免干部进行了谈话。同时对个别干部存在的不足和不影响任职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提醒,打“预防针”,防止干部“带病上岗”。通过各种谈话,促进了干部的健康成长。

2、坚持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和任期审计工作制度。对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手续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的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进行离任审计。**年度对部分现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届中审计。

3、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前,县委组织部都要征求县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认真把好“任前监督”关、“届中审计”关和“离任审计”关。特别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调整考察时,纪检、监察共同参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坚持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县委要求各。

乡镇、县直各部门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集体讨论决定,认真做好议事记录。并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定期督促检查,对违反制度的特别是问题严重的人和事,果断进行了纠正或处理。

5、坚持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检查制度。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始终做到“五查”。即:“自己查”,县委把贯彻和落实《条例》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并在年底进行自查;“经常查”,将学习贯彻《条例》情况纳入各党委(党组)考核范围,建立长效检查机制;“专项查”,对群众反映强烈,意见较多的部门和干部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查”,即重点检查管理干部多的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联合查”,由组织、人事、纪检、审计、财政、信访部门组成《条例》监督检查联席会议,互通信息联合查。

会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初查自纠、使之以制度的形成固定下来。

观的干部考察考核体系及不同层次、不同职务特点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尚未建立,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工作力度不够大;三是对贯彻执行《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经常化监督检查不够。

四点体会:一是坚持了政治坚定、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初步形成了广纳群贤、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二是坚持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将选人用人引入竞争机制;三是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用人原则,达到组织满意和群众满意的用人目标。四是坚持依靠群众,信任群众,凝聚人心、集中民智,使用党放心、群众满意、社会公认的干部。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条例》,进一步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重点抓好单位“一把手”、新走上领导岗位干部和组工干部对《条例》的学习、理解和执行。二是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制度改革步伐。初步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干部考察考核体系。三是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从制度上突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

近年来,市**党组坚持以《干部任用条例》为指导,按照“健全制度,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加大力度”的思路,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我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与贯彻中组发[2005]4号文件等有关情况与做法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营造氛围,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平;坚持把贯彻《条例》同促进本单位外贸出口、利用外资、外经合作等业务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坚持条件,严格程序,提高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程度。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就是要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积极履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所赋予我们的职责,真正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2002年以来我委共任免干部**人次,其中破格提正科**人,新提副职**人,副职提正职**人,(平职)交流**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委党组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我们在这方面加大了力度,委党组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部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干部和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成员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人事科都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每一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和推荐县级后备干部都进行了民主推荐。

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我委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组织考察时,明确要求考察过程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近几年实行了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和考察结果反馈制,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做到了谁考察谁负责,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均由考察人员签名。

材料的不上委党组会,没有征求纪检组意见的不上委党组会。

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我委始终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为选准人,用对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全面引入竞争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制定了《机构改革期间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意见》,全面推行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所有的科级岗位只要出现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年**月共有**名同志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科级领导岗位。

二是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我们在机关开展了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轮岗交流,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截止2005年9月有**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职交流,通过开展有计划的交流,保持了干部队伍的朝气和活力,使一部分年轻干部得到了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勉谈话。诫勉期满,经组织考察,测评结果仍符合诫勉要求的,免去现职。

四是不断完善审计制度。根据有关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要求,对负有经济责任的委管企业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退休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本岗位职务的,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人事科确认审计对象和时间,财务科负责组织实施,审计结果报送委有关领导及人事部门。2002年以来,共对**、**公司**名干部进行任前、离任审计,较好地收到了审计的效果。

五是全面推行任前公示制。2002年开始,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广(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一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委党组汇报。通过实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六是建立干部定期述廉制度。委纪检组每年开展领导干部公开述廉活动,要求每位委领导每年写出书面述廉报告,并在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廉。述廉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遵守和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以及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述廉结束后,在全体干部中发测评表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建设情况测评,接受群众评议。

干部工作是党的建设的组成部分,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是贯彻党管干部的重要保证。近两年来,我局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促进机关干部能上能下,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组部《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的要求,认真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现将贯彻执行《条例》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条例》,严格选拔程序。

为了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局党组首先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选拔任用的条件、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程序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的要求,并严格按照选拔工作程序进行组织实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

为了使选拔工作公开透明、严密有序,取得良好的效果,激发干部的进取意识。我们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区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关于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工作意见和干部竞争上岗的日程安排。在“意见”中明确了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指导思想;竞争上岗的范围和对象;任职资格及条件以及方法步骤等。并适时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就竞争上岗进行动员和广泛发动。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做好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干部竞争上岗的自觉性,正确对待干部竞争上岗,发动全局干部积极参与,确保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程序。

局党组严肃认真地落实《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做到事先主动与干部部门沟通,事中主动取得指导,事后落实备案。在提拔任用的2名干部,全部采用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形式,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严格掌握不走样,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切实遵守不变通,严格执行了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落实了任前公示制。通过干部竞争上岗,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强了组织监督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达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目的。确保了提拨人选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激发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专题报告

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在新时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正式颁布实施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干部工作理论、实践、制度创新的总结提升,是对新时代干部工作做出的具体论述。对更好的选任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好干部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突出选任方向,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新《条例》指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干部选任工作、选人用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发生重大变化。新时代好干部要突出政治标准,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新《条例》突出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干部工作“正本清源、回归本真”,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创新选任步骤,把分析研判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新《条例》要求,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是为党委(党组)选人用人提供的重要依据和参考。分析研判工作是着眼于培养选拔优秀干部的制度创新,是干部选拔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的前瞻性、基础性、保障性工作,有利于客观掌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的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水平。把分析研判贯穿干部选任工作全过程是对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规范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要求。对选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供科学有效的制度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增加选任内容,注重考察道德品行。新《条例》提出,干部选任工作要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加强对工作时间之外表现的考察,注重了解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情况。“德为才之帅,才为德之资。”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有德有才是正品,要以德来量才、选才,品德不端的人成为领导干部,其职务越高、平台越大,危害则越大。将道德品行考察作为硬性要求,可以了解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及社会评价,坚决将那些品德不端、公德不修、私德不立的少数领导干部挡在门外,充分发挥道德评价在干部考察中的重要作用。深入考察干部道德品行能够坚决防止和纠正重才轻德的现象,真正把那些讲党性重品行明德行的人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对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专业化党政领导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报告

同志们:

20xx年,xx区委常委会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坚持严格标准、严把程序、严守纪律,着力选好干部、配好班子、管好队伍,着力打造“四实四干”干部队伍,为全区“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提供强引擎。一年来,区委常委会共研究调整科级干部4批次215人次,其中提拔70人、进一步使用23人。

一、突出“政治引领、忠诚坚定”,从严从实把牢政治标准。政治属性是干部工作本质属性,政治标准是选人用人首要标准。我们始终把政治标准作为第一遵循、第一要求,统领干部选育管用各环节,引导干部立好信仰高线、树好价值标线、划好行为底线。一是政治教育抓引领。立足政治理论深化、政治素质强化,把学x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核心内容,先后举办党政正职延安政治能力研修班、优秀干部北大高端研修班,创新开展青年干部党性教育班走进农户“同吃同住同劳动”体验式教学,在走深、走实上持续用劲,切实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开展“弘扬抗日山精神、讲赣榆红色故事”实景党课大赛,举办“抗日山上忆初心、千名党员听党课”活动,教育党员干部180批次14000余人次。组建“先烈先辈先进”“三先”事迹报告团,用张竞同、方敬、钟佰均等6位同志先进事迹引导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坚定党性、争当先锋。二是政治历练强本领。完善实践锻炼机制,常态化选派干部到基层摔打磨练、干事历练。坚持民情助理党建专员制度,选派463名机关干部入村帮扶、驻村工作。先后安排52名优秀干部在区直机关和乡镇双向挂职锻炼,选派120名干部到创文创卫、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等一线吃劲岗位推动工作。三是政治体检把要领。推行政治表现正反双向测评,分类设置政治忠诚、政治定力等5大类评价内容和15个体检指标,重点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分析研判,全面识别政治品质和政治担当。盯紧干部任前、任后关键时段,组织干部任前党章党规和法律知识测试、签订承诺书,开展任后实绩纪实、适岗考核,提高干部选任精准度,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二、突出“鲜明导向、发展取向”,精准精确推动因事择人。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干部成长进步的关系,立足事业需要、发展需求,树立“重政治、用忠诚可靠的人,重实绩、用踏实肯干的人,重基层、用善于攻坚的人,重担当、用敢于负责的人,重公认、用群众拥护的人”“五重五用”鲜明导向,切实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一是综合研判识准人、考准人。坚持功夫下在平时,建立干部工作包片联线制度,加强干部日常走访、组织工作日常督查,深入分析不同岗位具体特点、专业要求和任职条件,常态化开展领导班子运行状态和干部履职情况分析,及时掌握干部“活情况”,增强干部选用的前瞻性。运用“大数据”思维,探索建立班子功能结构、职位特征分析模型,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从经历阅历、能力潜力、业绩实绩、岗位匹配等方面多维比对,努力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在全市首次采取“适岗评价量化积分+无领导小组面试+岗位胜任模型分析”模式,集中遴选10名镇党委副书记、党外干部和90后年轻干部。二是综合考核鞭策人、鼓舞人。全面推行年度综合考核制度,围绕高质量发展、党的建设等形成制度体系,建立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巡视巡察等相结合的综合考核办法,先后开展7次动态监测、综合调度,对各项指标逐项分析、查漏补缺。扎实开展项目建设季度流动竞赛,全面测评各镇(园区)项目招引、项目建设、财税绩效、电商发展等情况,逐家现场考核,分别评出金银铜奖。把干部提拔重用向考核优秀单位、优秀个人倾斜,注重基层和实践,旗帜鲜明地选拔47名善打硬仗、勇扛重担“攻坚型”干部,27名敢闯敢试、创新创优“开拓型”干部,xx名脚踏实地、任劳任怨“敬业型”干部,其中一线干部81名,占87.1%。三是“三项机制”用好人、激励人。严格执行干部选任“三项机制”专项预审制度,按照运用“三项机制”调配干部数量不低于调配总人数15%,其中,落实“容错纠错”“能上能下”情形不少于1/3的刚性要求调配干部,先后上报典型案例57个,数量位居全市前列。突出关键环节,在鼓励激励上重用中坚力量的同时,重点用好“两头”,重用埋头苦干的“老黄牛”和有潜力活力的“年轻小将”,提拔重用40岁左右的中年干部38人,占总数的40.8%,提拔45岁以上14人,占15.1%,35岁以下年轻干部41人,占44.1%,其中90后11人,占11.8%,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出各年龄段干部的活力;在能上能下上注重用好“两极”,对特别优秀的干部敢于打破隐性台阶,让有为者上位,对能力不足、状态不佳、担当不力的干部坚决调整下来,让无为者让位;在容错纠错上注重用好“两敢”,对于被问责处理过的干部“敢用”,对无心之过、预判不准引起的工作失误“敢容”,对7名干部予以容错,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真正让干部“弃盾舞双剑”。加大对公务员关心关爱力度,对42名公务员晋升职级,钟佰均和马秀云分别被评为全国和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三、突出“源头把控、过程管控”,抓早抓小严明制度规范。选准用好干部离不开严密的制度程序。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严明制度抓源头,规范程序抓过程,加强干部选任监督,让“事后查”变成“全程控”。一是织密制度笼子。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采取任前事项报告、专项检查、重点抽查、问题倒查等多种方式,将监督检查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修订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严把股级干部选任入口关,全年共审核备案股级干部49家单位477名。针对基层反映强烈的人员“失血”问题,出台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借用、调动工作规定,全面启动规范清理工作,对21名符合条件人员办理了调动手续,对27名不符合条件人员退回原单位。二是扎紧审查口子。严格执行“凡提四必”要求,落实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双签字”制度,夯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结合区委巡察对17家单位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并纠正各类违规问题40余个;对有问题反映的部分区直部门进行重点抽查,约谈2名责任人;有针对性地对7名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实行函询回复、采信制度的经验做法被中组部组工信息推介。三是扣牢监督链子。深化全程监督,对重要环节实时记载、实时监控、实时纠正,推动干部监督由事后查处向主动预防转变,确保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搭建由组织部门牵头,纪委、公检法、信访等部门联合的联动监督机制,收集干部监督信息300余条,实行会议联席、信息联享、案件联查、问题联改,着力形成覆盖全面、职责清晰、配合有力、反应灵敏的干部监督链。扩大群众参与度,用好12380“五位一体”综合举报受理平台,对有价值的线索及时调查核实。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

同志们: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管理区组织部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在,我代表管理区林业局领导班子向大家报告20年管理区林业局成立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请大家评议。

20年,管理区林业局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积极探索“为发展配备干部”的导向机制、“靠制度选任干部”的选拔机制和“让群众评价干部”的监督机制,使林业局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形成一个严密、完整的运行系统,步入了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20年管理区林业局共选拔任用局机关中层领导22人,其中局直各股室站15人,森林公安分局7人。

(一)注重“两个坚持”,把握干部工作方向。

一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始终坚持“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把事业需要、岗位要求与促进干部成长、调动各方面干部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大力选拔那些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事业心强、作风过硬、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实绩突出的干部;选拔那些埋头苦干、不事张扬、注重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干部;选拔那些敢于开拓、善于创新、敢抓敢管、勇于负责的干部。把选人用人聚焦到内在素质高、发展潜力大、群众反映好的干部上,通过使选拔的干部得到群众公认,来展示正确的用人导向。

二是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用人标准,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积极稳妥地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严把“三个关口”,提高干部工作质量。

一是严把推荐考察关。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等制度,认真做好推荐考察各个环节的工作,在每次干部推荐前对拉票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进行预警提示,提高民主推荐的有效性和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

二是严把酝酿关。对拟选拔任用的干部,通过广泛征求各乡镇(街道)林业站,局属各股、室、站职工代表的意见,进行充分酝酿。

三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干部任免时,坚决做到考察不充分的不上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会,没有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不上会,酝酿不充分的不上会;做到出席人数达不到规定的不讨论、临时动议的不讨论、讨论不充分不表决、问题不查清不提拔;坚持人人发言明确表态、坚持无记名票决,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最后发表意见和最后表决的制度。让选人用人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落实“四项权利”,扩大干部工作民主。

一是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不懈地加强《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局主要领导带头宣讲《条例》。实行提名职位预告和干部考察预告制,提高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党管干部原则与群众有序参与的有机统一。

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干部推荐工作中,注重考虑参与人员的知情度和关联度,合理设置推荐人员的范围、人数和比例,扩大干部群众的参与面。

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广大干部职工意愿,对推荐票数达不到要求、得不到多数干部职工公认的不列入考察范围。

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实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开通干部监督举报电话和干部监督信箱,全面推行干部实绩公示制,严格执行任职试用期制,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

(五)强化“四项措施”,深化干部制度改革。

一是规范干部提名制度。以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为重点,从提名基础、提名形式、提名标准、提名程序、提名纪律五个方面规范干部提名工作。

二是定期分析干部状况。坚持局党组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对领导班子整体运行状况和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现实表现进行定期分析,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现状进行综合分析,及时掌握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情况,为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使用提供可靠依据。坚持开展干部交心谈心活动,及时了解干部心声,倾听干部意见,掌握干部思想,力所能及帮助干部解决实际困难。

三是多渠道培养选拔干部。实施“年轻干部培养行动计划”,健全完善“双培、双推、双考、双赛”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制度,坚持在基层一线砺练干部、检验干部、选拔干部。20年,共选拔年轻干部7名、女干部2名、党外干部2名。

四是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重视发挥干部群众的监督作用,采取“谈心谈话”活动和“工作开放日”活动,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特别是干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干部提名不规范”、“拉票、贿选”、“优秀干部不能脱颖而出”等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有效提高了干部工作满意度和公信度。

回顾20年,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干部群众的满意度,把局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坚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支值得党和人民充分信赖、能够堪当改革发展重任、勇于战胜艰难险阻、善于应对矛盾纠纷的干部队伍。

同志们,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为重大。让我们在管理区党工委、管委的坚强领导下,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顺利完成全管理区林业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和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建设目标提供更加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专题报告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版《条例》的颁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思想,结合了时代发展的要求和基层实际问题,回答了很多具有指导意义的新问题、新情况,具有鲜明的特点。

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新《条例》第一条新增了“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明确了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习近平书记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坚持党的领导,根本上是代表全国各族人民最根本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毫不动摇拥护党的领导、遵循党的领导,是取得一切成绩的必要前提。党政干部的选拔任用,首先就是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既体现了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也体现了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必须要对党负责的原则。

领导干部除了要有好本领,也要有高素质。《条例》明确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才高是好本领,德重为高素质。担任领导职务不能是庸才,必须具备一身好武艺,能从容应对解决各种问题和统筹指导安排各种工作。能力过硬、能谋善断才能起到部门定海神针和指南针的作用。以德为先是领导干部德才素质的前提,领导干部的高素质,体现在领导干部要保持清正廉洁和勤劳务实的从政态度、信念坚定和勇于担当的实干精神,带头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更加注重和实际联系,坚持实绩导向。新《条例》增加了“事业为上、人岗相宜、人事相宜”的任用原则,表明了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更加注重实际,结合岗位特点和自身素质能力综合考虑,让专事有专人负责,对于不适宜的领导干部要及时调整。“一个钉子一个眼”的任人标准,体现了更趋于精细和科学的选人原则。“树立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为基层善于创新工作方法、敢于顽强拼搏的干部提供了坚强的支撑,庸者下、能者上。

《条例》的颁发实施,充分吸收了十八大以来的实践成果,更加符合新时代的发展特点,为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提供了鲜明的指导意义。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报告

20xx年,xx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管理,在科级干部任用和调整中,严格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项程序和要求,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20xx年,共选拔任用正科级领导干部1名。基本形成了一个以群众公认为基础、以德才表现为准则、以工作实绩为尺度、以干事创业为导向的干部选任机制。

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选拔质量在干部选任工作中,xx始终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健全机制,扩大民主,把《条例》精神贯穿到干部选任工作全过程,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坚持标准和原则,把好素质关。xx遵照《条例》要求,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政治标准;突出以绩取人,注重群众公认;突出公平公正,注重任人唯贤。通过竞争上岗、民主推荐等选拔方式,打破论资排辈的用人传统。真正做到不迁就、不照顾,不拘一格选拔人才,让有为者有位,有位者更有为。同时,注重导向性选人用人,把选拔干部的过程,变成激励干部干事业、创业绩、促发展的过程。

二是坚持充分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xx把竞争上岗、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重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十分注意听取群众意见,严格执行有关的民主程序。每次提拔任用干部,都坚持采取竞争上岗、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和个别座谈等多种形式,尽量扩大群众的参与程度。民主推荐过程中,坚持“以发展衡量实绩、凭实绩任用干部”的原则,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推荐上来,营造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树立了重政绩、重公论的用人导向。

三是坚持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把好考察关。认真做好考察工作,慎重过好识人关。首先是提前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确定考察时间;其次是认真组织考察组;再次是不断改进考察方法,提高识人察人的准确性,除把干部的党性原则、思想品质、廉洁自律、开拓创新精神、组织领导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作为考察的主要内容外,还把了解干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情况作为考察内容之一,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采用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真正把好考察关,为党组提供可靠有力的考察结论,考察结果由主任会议讨论决定。

四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把好讨论决定关。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xx都认真坚持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xx党支部按照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个人说了算,不临时动议,严格按《条例》办事,做到“四个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不上会,没有经过人事部门考察了解的不上会,班子成员有不同意见的不上会,对反映有问题没查清的不上会。主任会议上详细介绍拟任免对象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每位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反复讨论,个个表态,最后形成任免决定。

五是坚持群众监督,把好公示关。认真做好干部任前公示,努力把好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最后一道关口。xx拟提拔的干部,任用前一律在xx宣传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期间,设立了值班人员和电话,随时接待干部群众反应情况。

二、强化监督,完善机制,筑牢廉政防线选人用人工作中的监督,就是要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廉政准则》,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监督,逐步建立健全事前防范、事中约束、事后惩戒相补充的监督机制。强化民主推荐关的监督;强化组织考察关的监督;强化干部任免关的监督;强化干部公示关的监督;强化干部试用期的监督。通过监督,进一步扩大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选择权,用制度和机制遏制“潜规则”,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为选贤任能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是任免调整后,都由党支部书记与调整的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平时如发现个别干部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则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谈话。

三是坚持领导干部定期培训制度,通过安排领导干部参加有关干部政德修养、廉政教育、审计文化等内容的培训,使领导干部始终牢记权力是人民给的,必须站在为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服务的高度,正确对待职务升降和职位调整,正确地行使用人权力,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道,从思想上构筑坚固的党规党纪防线,防微杜渐,增强自制力,筑牢防腐防变之墙。

在干部任用工作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审计发展需要的良好用人机制。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集中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办领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对2015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们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主题,坚持把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同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把贯彻四项制度同促进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后期扶持和扶贫攻坚等本职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感。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党组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党组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部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机关干部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都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均由考察人员签名。的不上党组会,没有征求纪委意见的不上党组会。

党组始终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为选准人,用对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轮岗交流,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通过开展有计划的交流,保持了干部队伍的朝气和活力,使一部分年轻干部得到了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二是全面推行任前公示制。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局党组汇报。通过实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三是建立干部定期述廉制度。每年开展领导干部公开述廉活动,要求每位领导每年写出书面述廉报告,并在局机关网站进行公示。述廉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遵守和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以及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述廉结束后,在全体干部中发测评表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建设情况测评,接受群众评议。

四是加大了干部的培养力度。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教育培养的方式方法,以“增强五种意识,提高五种能力”为目标(五种意识即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五种能力即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办事执行能力、创新创造能力和履职履责任能力),注重党性教育,通过在职学习、短期培训、党校培养、挂职锻炼等多种途径和方法,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为选好、用好人打下坚实基础。特别是大力推行干部“一对一”的培养模式,即由分管领导对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对科室干部,通过业务指导、工作互动和思想交流等形式实行全面的培训培养,促进干部尽快适应岗位,尽快履职履责。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县委组织部:

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以来,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为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形成了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上半年,县人民医院公推公选副院长3人,选拔县疾控中心副主任2人,六套和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分别各1人,在选拔的干部中已取得本科学历6人,大专学历10人。

工作中,我局认真学习《条例》精神,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干部的培养力度,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此项工作做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我县卫生事业的工作不断前进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加强领导,认真学习。积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机关干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为指导,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条例》精神,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坚持全面把握《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局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制》,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局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

(三)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择优充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一是强化程序意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了严格的选拔任用程序,一丝不苟的执行空岗预告、民主推荐、民主评测、民主评议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党组票决等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做到了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二是拓宽选拔干部渠道。为充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拓宽干部选拔的范围和途径,采取了公开招考的方式,面向全县卫生系统提供职位广纳人才。与此同时,严把“入口关”,对报名条件进行严格的规定,对笔试合格者还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确保招录德才兼备的人才壮大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06来,通过公推公选等方式共提拔2人,民主直选人,任命人,为更多优秀年轻人才脱颖而出提供条件,有力的充实了医疗卫生单位领导队伍力量。

(四)加大培养力度,全面加强机关建设。一是注重培养,营造良好环境。我局领导班子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全面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高度重视对干部的培养工作,注意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积极鼓励各级干部参加省、市、县培训,06年,就派出名干部参加由省、市、县举办各类专题研究班、培训班,选派名同志参加全县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二是加强机关建设。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上,我局突出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三型”机关为统领,以树立新的学习观念为先导,弘扬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精神,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说、写、组织、协调的能力,努力建设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勤学善思、务实高效、追求卓越、廉洁奉公的机关干部队伍,全面增强了我局机关的凝聚力、创造力、竞争力和战斗力,在机关中形成人心思进,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促进了机关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为机关整体素质的提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推动我县卫生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

我们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一是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的方法。根据不同职务的不同职责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展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二是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三是积极探索调整不称职干部的有效措施。对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坚决予以调整,解决好干部能下的问题。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

市委组织部:

按照《关于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调研以及各单位选人用人等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银组通〔2018〕84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对2014年6月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自查,现总结汇报如下:

局党组坚持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提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等政策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每年组织处以上领导干部学习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组部的“四项监督制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带头学习,熟悉掌握,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要求,为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夯实思想基础。

2014年以来,局党组2014年6月份以来,共调整或选拔任用了12名干部,其中副调研员1名、正科级干部2名、副科级干部4名、主任科员2名、副主任科员3名,没有出现带病提拔和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在上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局党组都能严格按照中央和区、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1、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选拔任用的2名正科级干部经民主测评、群众谈话和组织推荐,综合表现为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结合市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局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组讨论同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组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好关。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局科级干部,都须经过局全体人员民主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民主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严把决定关,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我们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3、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局党组始终把严守组织人事纪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都代表党组明确表态,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求科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和群众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我们也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几年来,局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从局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是满意的。

我局党组重视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大家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大家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大家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大家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全体干部职工,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一是落实干部职工“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局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提拔对象。近几年,局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在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又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是满意的。

虽然近年来我局在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还不够系统深入;二是激励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我们将以这次市委组织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为重要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改进和加强工作。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

(2011年元月日)。

同志们:

我受县委常委会委托,向全委会报告2010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请予评议。

2010年度,县委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建设“四化”方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着力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23人,正科级领导职务6人;平级转任重要岗位29名,交流干部95名,改任非领导职务4名。提拔使用的干部中,女干部8名,党外干部1名。

一是做好市管干部的的选举、任命工作。根据市委提名,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4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指导衡山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6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衡山镇镇长。

二是抓好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工作。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年龄、经历、专长、性格、气质等特点,结合年度考核掌握的情况,对16个乡镇、22个县直单位和经济开发区领导班子进行了调配、补充。同时,按照政治上强、具有领导科学发展能力、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的要求,选准配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全年共调配乡镇党政正职7名、政协联络主任3名、县直正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4名。

三是完成县政府机构改革人事安排工作。在县政府机构改革中,县委超前谋划,根据市委批准的《****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研究确定了涉及机构改革的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单位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安排的原则及党组织设置意见,并研究任免干部48人,其中22名须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均通过了决定任命。

二、大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1、切实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坚持把强化民主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始终,重点抓住四个环节。一是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对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同级转任到重要岗位的人选,都进行民主推荐。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的主要依据之一。45名提拔任职的干部,民主推荐票都很较集中,达到或超过规定要求。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民主测评制度,坚持行为作风专项测评和考察预告制度。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在全面考察干部素质能力和工作实绩的基础上,今年首次采取家访方式,将考察干部的视野扩大到其生活圈、社交圈,提高了选人用人的科学性。三是坚持和完善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干部制度,全面推行常委会讨论任用干部票决制。今年对单位正职人选共票决15人次,全票通过15人,票决过程监督到位、程序规范。四是强化干部任前公示环节的民主,对拟提任职务、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同级转任重要岗位的人选全部进行公示。加大对干部任前公示群众举报的查核力度,对公示期间群众署名或虽未署名但线索清楚的来信举报,都逐一进行查核。

2、坚持和完善年度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和。

办法,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形式,从政治水平、团结状况、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政建设6个方面,确定21项指标,对领导班子进行考核;从政策水平、思想素质、群众观点、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勤奋程度、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实绩、出勤率、廉洁自律等12个方面确定42项指标,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量化评分考核,建立了科学的评价体系,树立了良好的导向,有效地激发了领导班子和各级干部真抓实干、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

3、坚持和完善任职试用期和交流制度。坚决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有关规定,对全年提拔的xx名干部一律实行了试用期制。采取交流任职、挂职等多种方式,大力推进干部交流。全年共有10位同志从乡镇交流到县直单位,3位同志从县直单位交流到乡镇。为了培养和储备一批年轻后备干部,安排县第二期青干班的11名优秀学员,分别挂任单位行政助理,跟班实习锻炼。从县直机关选派了13名年轻干部到村、社区党组织任第一书记,经受锻炼,增长才干。

三、着力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部任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组织收看了中组部视频会议。通过****新闻网、先锋网、《****周刊》刊载了中央四项监督制度的专题解读,并将四项监督制度列入党校主体班培训内容。同时,指导和督促各级党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专题培训,并以知识测试等形式来检验学习效果。按照四项监督制度要求,县委在干部提拔使用中,对破格提拔、干部调任、乡镇党政正职调整及政府机构改革等事项,严格按规定向上级组织部门如实报告,全年书面报告12次17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8次42人。

2、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专项工作。向各单位党组织印发了《关于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行贿受贿行为有关文件精神的通知》,向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送达了《关于学习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件通报给领导干部的函》,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学习领会。成立了县集中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动干部群众参与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同时,对2008年以来反映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进行逐件核理、逐一核查,并设立举报电话受理举报。

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方案》。县委组织部研究制定了《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办法》、《关于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暂行规定》等制度。通过各项机制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2010年度,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市委和干部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干部实绩考核办法不够健全,引导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从严管理干部的机制不够健全,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宽,选人用人的质量还不够高,有些工作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创新。对此,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为推进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金华市市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方案。

选拔任用干部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职位:这次选拔任用的科级职位共31个,其中正科职位15个(见附表),副科职位16个。条件暂不具备的,有的职位可以少配或不配,正职职位可以配副职主持工作。

对象:选拔任用对象为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市局机关现任中层副职,分局班子副科职领导,市局机关在编在职民警和分局中层干部。

任期:新提拔任用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任职,不再重新公布任命文件,任职时间从确定试用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严明,作风正派,求真务实,廉洁奉公,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和胜任领导工作必需的能力。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近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任副科实职时间需满2年以上;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和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其中任科员级职务的需满3年。

3、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男47周岁以下、女42周岁以下。

4、在政工、纪检、机关党委岗位任职的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人员不得提拔任用。

年龄、任职时间、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xx年8月31日。

市局机关科级职位选拔任用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荐报名。在市局主页上公布《实施方案》,符合条件人员自荐报名,填写《市局机关选拔科级领导自荐报名表》,在报名职位栏内填写具体职位或正科(副科)职位。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将自荐表投入指定的投票箱内。因公出差等原因在外的,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征得本人意愿后代其填报。政治部和纪委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民警日记。

(二)推荐测评。对近期可提拔正科职、副科职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分会议推荐、谈话推荐和部门推荐。

1、会议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数、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自荐人员名单,提出有关要求,按职位数1:3比例组织海推。根据海推结果,由市局党委确定是否进行第二轮比推。第二轮比推按职位数1:1.5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实行等额比推。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调研员、副局(处)级干部、副调研员,市局机关民主议事委员会成员,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和市局、分局推荐的民警代表(民警代表:30人以下的民警代表2名、3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3名、1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4名、2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5名、3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6名、4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7名。交警支队直属一、二、三大队和支队其他部门分别作为单独单位选派民警代表。老干部代表3名)。

2、谈话推荐。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为市局机关中层正职领导和分局正职领导。谈话推荐按职位数等额推荐。

3、部门推荐。组织正科级领导职位空缺部门的民警对提供的推荐人员名单按1:1比例进行推荐。参加部门推荐的人员为各空缺部门全体在职民警(交警支队为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股级领导和考试中心全体民警)。

4、民主测评。市局党委根据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确定正、副职民主测评对象。民主测评分综合测评、部门测评二项信任度测评。参加综合测评人员与民主推荐的人员相同,参加部门测评的人员市局机关为被确定测评对象所在部门的民警,分局为中层以上干部。二项测评信任度(优秀票+称职票)合计须达到60%以上(含本数)。

既是报名参加选拔的人员,又参加推荐和测评,推荐和测评结果均按基数减去同意推荐票数、优秀票数各一票。

(三)决定任免。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和岗位任职要求确定考察对象,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会议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得票均未超过三分之一以上及二项测评信任度达不到60%以上(含本数)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市局党委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职位匹配性、岗位要求和部门班子结构状况等,统盘考虑,集体研究决定任用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谈话教育,办理任免手续。

五、工作要求。

空缺科级职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市局党委领导下,由政治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严禁跑官要官,严禁搞各种形式的拉票等非组织行为,一旦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市局机关各部门和各分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六、本方案由市局政治部负责解释。未尽重大事项由市局党委研究决定。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组织部关于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温组发[__年]20号)文件精神,我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自6月29日起全面铺开,到7月18日全街道7个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整个工作坚持程序,发扬民主,先易后难,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天府街道上届村(社区)党组织有9个,其中社区4个,村5个。有党小组65个,党员588名。街道按照适应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要求,坚持“有利于工作开展,有利于方便群众,有利于巩固基层政权”的原则,结合实际,调整优化基层组织的设置。调整后街道所属村(社区)共设置6个党总支,1个。换届选举采用公推直选的方式,选举产生党总支(支部)委员33名,其中,书记7名,副书记6名。在新当选的7名书记中,女性书记1人,占14.28%;连任书记4人,占57.14%;大专学历4人,占57.14%;退伍军人2名,占28.57%;机关干部2人,占28.57%;平均年龄44.8岁。副书记6人中,中专及高中学历5人,占83.3%;平均年龄43.8岁。20名委员中,女性8人,占40%;大专学历10人,占50%;中专及高中学历10人,占50%;平均年龄41岁。公推直选产生的33名书记、委员,民意测评满意率在80%以上的18人,占55%,75%~80%之间的15人,占45%。一批政治素质高、发展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群众基础好、善于做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优秀人才走上了党总支(支部)领导岗位。同时,通过公推直选发现了一批村(社区)后备人才,形成了一批党组织的后备干部。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抓宣传。为抓好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成立了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工委委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联系指导。采取党工委班子成员包片,调研员指导,机关工作人员协调组织的方法,明确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和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为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5次由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指导员等有关人员参加的培训大会,参加培训达230多人次。在整个换届工作中,我们充分利用会议、标语、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和手段,广泛宣传公推直选的目的、意义、范围、工作程序及工作方法,为公推直选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氛围。据统计,全街道张拉宣传横幅24条,印发宣传资料6000多份。村(社区)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群众代表会共60余次,加强宣传,使换届选举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发扬民主抓推荐。为确保这次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群众参与、公开推荐、直接选举、就职”,将一批愿干事、想干事的党员选出来。我们组织各村(社区)“两委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和村(社区)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召开推荐大会,民主推荐党组织书记、委员候选人选。采取党组织推荐、党员群众联名推荐、党员个人自荐和社会组织举荐等方式,提名推荐产生候选人初步人选55人,经资格审查后,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将其基本情况、简历、竞选职位等进行张榜公示供推荐大会参考推荐。7月13日,各村(社区)召开了推荐投票大会,全街道参加推荐投票大会人数达2349人,平均每个村(社区)达336人,参会人员最多的社区有青泰寺社区393人。会上,候选人参选人进行了竞选演讲,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分别推荐产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当场公布推荐结果,并对推荐率超过50%的53名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了民意测评。各村(社区)群众参与意识强,投票热情高,会场庄严隆重,秩序良好,推荐投票大会取得圆满成功,收到预期效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表现为:一是干部人才储备不足,对优秀人才提前挖掘培养不够。二是对合并的社区工作提前量不足,工作不够细致。三是部分群众认识还不到位,对公推直选理解不透。

四、今后主要工作。

1、加强培训,进一步加强对新当选的村(社区)总支委员培训力度,使他们尽快进入角色。一是加强思想政治理论方面的学习;二是要加强文化和业务知识方面的学习和培训;三是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自觉实践“三个代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改善结构。加快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后备干部队伍是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和长期发展的需要。要进一步花大力气,在面上扩大,在质上提高,选拔培养后备干部。采取备用结合,早压担子的工作方法,使后备干部在一定的环境中磨练成长,增强交叉任职的能力,努力改善村(社区)队伍结构。

3、量化考核。制定完善和严格执行各种岗位目标考核制度,把考核与“两委”干部的收入挂钩,结合实际,将各项工作目标量化,及时加强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规范行为。一是完善、落实任期目标责任制,督促新当选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委员兑现。二是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探索“党员代表议事会”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等,保证党员、群众参与村(社区)重大工作和事务的决策。三是强化民主监督。建立以党员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评价机制,坚持完善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报告工作制度和委员会成员述职评议制度,公开接受党员和群众的满意度测评。全面推行党员群众质询制度,完善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制度,推行村(社区)主要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确保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村(社区)两委会干部能干事、会干事、干干净净干事。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

我公司坚持以公平公正为前提,以公开民主为方向,严格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标准、纪律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是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原则。按照组织认可、职工群众认可的要求,讲政治、重业绩、看品行、用能人,形成“重品德、重作风、重业绩、重公认”的用人导向,营造了党政放心、干部群众满意、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氛围。

二是积极推动公司干部年轻化进程。公司从企业的长远发展出发,破除论资排辈思想,在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原则的前提下,提拔工作能力突出的优秀年轻人才,实行“新老搭配、平稳过渡”的人事格局,形成了合理、科学的干部梯队,优化了干部结构,增强了领导层的活力,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三是引入竞争机制,注重工作实绩。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执行民主推荐制度,采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方式,把工作业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依据,做到“谁有本事谁干、谁能干好谁干”,使一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文化程度高、独具创新意识、业务能力突出、懂经营会管理的人员进入领导干部岗位。

四是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把职工群众公认度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主要依据,严格执行民主推荐、任职考察、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公示、廉政考试、任前谈话等程序,落实任前公示、考察预告、任职试用等制度,切实加强组织监督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达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目的。

五是落实干部任用全程记实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实行痕迹化管理,对关于人事任免的会议进行详细记录,将会议讨论结果形成会议纪要,并把原始资料作为重要档案留存。通过全程记实,使我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的每个程序都得以清晰,实现了对选人用人权的动态监督,起到了事前提醒和警示作用,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

各位委员、同志们:

受区委常委会委托,我向全委会报告2014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14年,区委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的标准,以保持稳定、提高素质为原则,适时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加大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使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活力不断增强。

一、认真学习新《条例》,准确把握新时期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

1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大力宣传、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用以统一思想、规范工作、解决问题。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增强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观念,带头遵守《干部任用条例》,规范行使选人用人权。组织(人事)部门要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公道正派、按章办事,为选准用好干部把好关。”的要求,区委认真组织开展了对新《条例》的学习。一是在理论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邀请原市委组织部长期从事并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授课,共260余人参加了学习。二是区委书记、组织部长等相关领导及全区各级各部门从事和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干部共100余人参加了全省统一召开的视频培训会。三是选派区委组织部分管和从事干部工作干部监督工作的同志参加省委组织部组织的专题培训。同时区委组织部全体干部分批分期通过视频会等形式参加省市组织部门组织组织的专题培训学习。四是在全区副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上安排专题课程进行学习。通过学习,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对新时期党的干部政策有了进一步的熟悉,进一步明确了各级领导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中的职能职责,更加关心、支持我区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工作。

2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中组部《关于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省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精神和要求,从**区干部工作实际,出台了《**区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形成了我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纲领性的规章制度。

二、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适时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一年来,区委以保持稳定、提高素质为原则,适时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

一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好配强干部。在领导导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时,严格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和注重基层、注重实干的导向,坚持在急难险重工作一线考察干部、在解决民生问题中识别干部、在项目建设中发现干部。在使用干部时,重点考察干部在事件处理、纠纷调处、新农村建设等重大事件和工作任务中的表现,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评价。大力选拔那些政治上立场坚定、旗臶鲜明,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组织认可的干部。把政治思想好、作风实、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交流下派到乡镇锻炼。全年共研究干部人事事项5次,调整干部54人。其中,交流轮岗正科级干部8人,副科级干部8人,试用期满、工作调离、换届、机构调整、违法违纪等原因任免干部38人。

3二是规范工作程序,从程序上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和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要求,坚持把严格程序作为选准用好干部的重要保证,突出抓了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关键环节,从研究制定推荐方案到讨论决定,都是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各个层次、各个方面意见和反复酝酿的基础上,经区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同时,严格实行考察、考核预告、档案审核、征求意见、任前公示和试用期等制度,切实做到严谨细致、认真规范、公开透明。

三是严明纪律,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格遵守“十不准”纪律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健全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始终臵于阳光之下。

42013年选派干部到省直部门跟班学习的经验,选派正科实职部门领导干部***大学开展干部能力提升研修班学习培训、每期70名,第二期将于今年*月份赴学。特别是*******的学习培训效果明显,从处级领导到科级干部,大家用心学、认真听、仔细记、勤思考,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普遍认为通过学习培训,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理清了思路,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努力干好工作、加快家乡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希望以后多组织这样的学习培训。

二是加大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确实改变重选拔任用轻管理的状况。通过述职、民主测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回访谈话等措施,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分析研判。坚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共对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干部调整的重要依据。注重对重点岗位干部的教育、考核、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销假、诫勉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的全方位监督;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的通知》,成立督导组,加强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对各单位非领导职务干部在岗和履职情况进行抽查,确保非领导干部在岗、履职。同时为非领导职务干部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把那些工作激情、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干部使用起来,解决好他们的待遇问题,鼓励他们发挥更大的作用,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劲头。

5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编委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配合,全面开展了“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违反规定提高干部待遇,超出规定范围设臵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对按照职数配备干部情况进行了一次普查,真正做到摸清底数、掌握实情。

经过认真反复核对区委组织部的领导干部名册、区编委办的编制手册、区人社局的干部工资审核表、区财政局的人员工资发放表,摸清了全区干部职数和现有人员的度数。至2014年8月全区现有科级领导职数***个(不含事业单位职数),实际有科级领导干部**名,其中正科级干部**名,副科级干部***名,我区实有科级干部职数**名,与编办所提供的***个职数相比,尚空缺科级干部职数**个,全区总体未超职数配备干部,部分单位因加强党的领导需要、工作实际需要和历史形成等原因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非领导职务干部方面,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数设臵管理办法》规定,**区可设科级非领导职务***人(不含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截至2014年**月共有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名(含担任副科级领导干部**人),扣除不占职数的实行警员制的公安民警、军转安臵人员、实职改任人员全区现有非领导职务干部***名,超出职数**名。超职数非领导职务干部存在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法》实施前晋升、机构改革、区外调入等。

针对核查出来的问题,区委积极进行了整改,采取交流轮。

6岗、免去兼任职务等措施,消化超配领导干部***人,非领导职务干部***人。

回顾2014年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我们主要是在保持干部队伍整体稳定,各项事业持续开展的基础上,认真学习、贯彻和宣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让全区各级领导干部都知晓和熟悉新时期党的干部政策,更好地关心、支持和监督干部选拔任用作,关心支持全区的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树立“好干部”的选人用人标准,进一步牢固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崇尚基层、注重实干,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选人用人导向。建立健全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和公信度。

千秋大业,关键在人。同志们,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始终是实现我区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2015年是我区“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我区“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的关键一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为重大。让我们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改革创新,锐意进取,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质量,全面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选好好干部,用好好干部,为各项事业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更加坚强有力人才支持。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

为推进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金华市市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方案。

选拔任用干部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职位:这次选拔任用的科级职位共31个,其中正科职位15个(见附表),副科职位16个。条件暂不具备的,有的职位可以少配或不配,正职职位可以配副职主持工作。

对象:选拔任用对象为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市局机关现任中层副职,分局班子副科职领导,市局机关在编在职民警和分局中层干部。

任期:新提拔任用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任职,不再重新公布任命文件,任职时间从确定试用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严明,作风正派,求真务实,廉洁奉公,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和胜任领导工作必需的能力。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近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任副科实职时间需满2年以上;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和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其中任科员级职务的需满3年。

3、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男47周岁以下、女42周岁以下。

4、在政工、纪检、机关党委岗位任职的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人员不得提拔任用。

年龄、任职时间、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xx年8月31日。

市局机关科级职位选拔任用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荐报名。在市局主页上公布《实施方案》,符合条件人员自荐报名,填写《市局机关选拔科级领导自荐报名表》,在报名职位栏内填写具体职位或正科(副科)职位。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将自荐表投入指定的投票箱内。因公出差等原因在外的,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征得本人意愿后代其填报。政治部和纪委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民警日记。

(二)推荐测评。对近期可提拔正科职、副科职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分会议推荐、谈话推荐和部门推荐。

1、会议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数、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自荐人员名单,提出有关要求,按职位数1:3比例组织海推。根据海推结果,由市局党委确定是否进行第二轮比推。第二轮比推按职位数1:1.5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实行等额比推。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调研员、副局(处)级干部、副调研员,市局机关民主议事委员会成员,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和市局、分局推荐的民警代表(民警代表:30人以下的民警代表2名、3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3名、1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4名、2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5名、3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6名、4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7名。交警支队直属一、二、三大队和支队其他部门分别作为单独单位选派民警代表。老干部代表3名)。

2、谈话推荐。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为市局机关中层正职领导和分局正职领导。谈话推荐按职位数等额推荐。

3、部门推荐。组织正科级领导职位空缺部门的民警对提供的推荐人员名单按1:1比例进行推荐。参加部门推荐的人员为各空缺部门全体在职民警(交警支队为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股级领导和考试中心全体民警)。

4、民主测评。市局党委根据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确定正、副职民主测评对象。民主测评分综合测评、部门测评二项信任度测评。参加综合测评人员与民主推荐的人员相同,参加部门测评的人员市局机关为被确定测评对象所在部门的民警,分局为中层以上干部。二项测评信任度(优秀票+称职票)合计须达到60%以上(含本数)。

既是报名参加选拔的人员,又参加推荐和测评,推荐和测评结果均按基数减去同意推荐票数、优秀票数各一票。

(三)决定任免。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和岗位任职要求确定考察对象,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会议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得票均未超过三分之一以上及二项测评信任度达不到60%以上(含本数)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市局党委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职位匹配性、岗位要求和部门班子结构状况等,统盘考虑,集体研究决定任用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谈话教育,办理任免手续。

五、工作要求。

空缺科级职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市局党委领导下,由政治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严禁跑官要官,严禁搞各种形式的拉票等非组织行为,一旦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市局机关各部门和各分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六、本方案由市局政治部负责解释。未尽重大事项由市局党委研究决定。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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