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采购供应合同协议书大全(17篇)

时间:2023-11-19 14:22:09 作者:书香墨

合同协议在法律上起到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作用,对于维护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如果你对如何起草一个合同协议感到困惑,那么以下的范文将为你提供一些实用的指导。

采购协议书和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本协议中供、需双方相关责任、义务与20xx年12月16日签订的原《块石采购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相同。

因原合同签订的采购量已完成,供方能按要求满足需方采购要求,同意在原合同基础上,增加采购块石5000m(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第一条合同期限。

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1日止。

第二条计量、计价方式。

计量及计价方式与原《块石采购合同》约定相同。

其他说明: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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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采购的合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商议同意,甲方的食堂所需用的蛋糕、面包、饼干,由乙方及时供给,具体事项如下:

第一条双方同意,乙方向甲方销售蛋糕、面包、饼干的时间,从年月日起至本期期末。

第二条蛋糕、面包、饼干购销的价格原则上随行就市,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价格为准,甲方不再承担蛋糕、面包、饼干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项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销售的蛋糕、面包、饼干,有权严格验收。如发现蛋糕、面包、饼干霉变、砂粒甚至有毒的,甲方一律拒收,不承担由此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并终止本协议。

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办好有关蛋糕、面包、饼干销售的全部经营手续和证照,发现乙方证照不全或经营手续不清,甲方可随时终止本协议。

3、甲方有权随时抽查蛋糕、面包、饼干的市场零售价格,发现乙方有降级抬价销售蛋糕、面包、饼干的行为,从发现之日起,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对已验收购进的蛋糕、面包、饼干不予结帐付款,同时追索已购进蛋糕、面包、饼干高出零售价的款额。

4、甲方对乙方销售的蛋糕、面包、饼干价款,不得随意拖欠结帐付款,从结帐之日起,无特殊原因付款时间不得超过十五日为限。

5、甲方从乙方购进蛋糕、面包、饼干,必须提前将所需的数量、品种、等级和时间报送给乙方。对乙方不按要求送售的蛋糕、面包、饼干可以拒收。

6、甲方食堂停办伙食时,提前告之乙方停送蛋糕、面包、饼干。

第二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办理好经营糕点的有关手续和证照,守法经营,照章纳税。

2、乙方销给甲方的蛋糕、面包、饼干,有权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款的内容,要求甲方及时结帐付款。

3、乙方向甲方销售蛋糕、面包、饼干,必须严格按甲方的要货计划,在甲方食堂开办伙食期间,定时定量定品种及时送售给甲方,不再收取蛋糕、面包、饼干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如因乙方贻误送售蛋糕、面包、饼干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向甲方予以赔偿。

4、乙方销给甲方的蛋糕、面包、饼干原材料,必须是合法厂商处购进的`,每月必须向甲方提供所送售糕点原材料厂商的有效证明或出厂证、合格证由甲方查验。如果所送糕点使用了过期原料,有损甲方师生健康,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面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第一项第三款的内容向甲方销售蛋糕、面包、饼干。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乙方接到甲方停止送售蛋糕、面包、饼干的通知后不再送售。否则,由乙方负担相应的责任。

7、防疫部门抽样检验费由供货方负责。

第四条违约责任: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贰仟元整。

第五条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采购合同协议书

根据__号号采购计划以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招标文件

2、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

3、成交

4、成交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或承诺

5、本合同附件

合(大写)同总金额:___人民币人(小写)

付款方式为:__民币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于_月_日以前交货。

1、交货地点:____

3、风险负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1、货物质量应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

2、质保期:自货物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供应商可报更优惠的质保期。

按照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1、运输方式:

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交付前,甲方和乙方在检验货物的规格、质量和数量等状况,如货物需要安装、调试,则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安装调试后日内,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验收,并共同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对货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和应当发现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2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货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报价文件及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

3、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方签章,还应满足以下条件时合同生效:

乙方应提交:中标服务费、履约保证金。

采购协议书和采购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39)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生产、供货、运输、安装、维修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采购办公家具的在京及京外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下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039)。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05039)。

3.合同的组成

3.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本合同条款

3.1.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中标通知书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协议承诺

4.1甲方确认乙方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供应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

4.2 如用户提出要求,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用户设计家具样式、制定采购需求。

4.3乙方按本合同向用户供货时应与用户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

4.4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达到或高出“gb1858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4.5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优良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4.6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向用户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4.7乙方应接受由甲方组织的每年两次关于家具产品质量的检查,抽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8乙方应于每季度结束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报送《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采购情况报表》。

5.违约责任

5.1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 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2) 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

(3) 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的资格。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5.4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2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3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释

9.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xx年7月31日。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1.2.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11.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1.3.1经甲方查实,乙方设备设施或其它情况与投标文件严重不符的。

11.3.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11.3.3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4用户对乙方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

12.法律适用

12.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15.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5.2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15.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6.合同修改

16.1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6.2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至xx年7月31日。

17.2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本合同期满后,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与用户签订的供货合同,在其约定的合同期限内继续有效。

17.4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年7月 日 xx年7月 日

1.1甲方(采购方)

甲方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e-mail:

1.2乙方(供应商)

乙方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e-mail:

1.3合同目的

提示:说明甲方向乙方采购何种物品,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本采购合同。

2.术语、关键词解释

物品:

系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需向采购方提供的一切软件、硬件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服务:

系指根据合同,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

3.采购物品说明

3.1采购物品及说明

3.2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

4.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

4.1本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4.2预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15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20%,即人民币(元),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如甲方不按上述规定准时支付预付款,则交货期作相应的顺延。

4.3发货款。乙方按合同规定在发货时,将有关运输提单或自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以可靠方式寄递给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单据的次日起15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40%,即人民币(元),作为发货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4.4验收款。在采购物品通过甲方的验收之后,甲方在15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40%,即人民币(元),作为验收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4.5甲方和乙方应以书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如有变更,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者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5.交货与交货方式

5.1乙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30日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

5.2乙方应在交货前7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甲方提供交货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和体积的约数、交货时间、地点、运输安排)。甲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妥一切接货手续,在货物到达后四十八小时内提运完毕。

5.3甲方对乙方交付的物品,均应妥善接收并按设备储存的环境条件规定保管。对于因乙方误发、多发或少发的物品,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查处,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5.4本合同所有物品运抵甲方现场后,双方代表共同参加开箱检验。如设备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或损伤,应由乙方负责补足或修理,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6.安装、调试与验收

6.1乙方派遣技术人员按合同规定的日程完成“采购物品”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保证使“采购物品”达到预定的性能指标。

6.2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各种配合条件和所需称职的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在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配合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其他辅助工作。

6.3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组织人员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测试,将验收测试情况记录在《采购物品验收报告》中。如果甲方发现采购物品中存在缺陷,双方应当视问题的严重性给出合适的处理措施。

(1)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严重的缺陷,则退回给乙方。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双方协商第二次验收的时间。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一些轻微的缺陷,则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的措施,双方协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验收。

6.3当所有的采购物品都通过甲方的验收后,双方责任人签字认可,采购物品正式交付给甲方。之后,甲方将验收款(见合同条款4.3)支付给乙方。

7.品质保证与维护

7.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采购物品”是全新的、技术是先进的、质量是良好的、性能是稳定可靠的、数量是完整无缺的。

7.2乙方承诺质量保证期:采购物品通过验收之日起,系统软硬件保修六个月。本保证不包含由于甲方不当的操作或修理造成的后果。

7.3在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硬件设备、软件和系统进行维护或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依然负责对所售设备进行维护或维修,其间产生的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在设备保修期结束后一旦甲方要求进行升级和改造,乙方保证提供相应的服务,此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7.4如果采购物品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收到甲方维护要求后,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遇有严重技术问题,重大故障,需要现场维护,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在交通允许的情况下)。

8.违约与赔偿

8.1甲方违约处理:

(1)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准时支付款项时,应从最迟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设备安装顺延,乙方技术人员由此滞留在安装地点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8.2乙方违约处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准时交货,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设备部分货款的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9.保密

9.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技术资料、信息、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设计方案等知识产权及价格条款等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甲方应采取保密措施,予以严密保守。

9.2除为了维护操作相关设备而需接触乙方有关技术资料等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甲方有关人员外,甲方同意不向其他人员泄露乙方的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交换或泄漏乙方提供的上述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等,或擅自出版以上“技术资料”,如违反本条规定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负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引起的直接和可能的经济损失。

9.3甲方的保密义务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后年(由双方商定)。

10.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10.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10.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10.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11.合同生效与终止

11.1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方的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11.2本合同的“采购物品”最终保证期限届满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终止日期。但保密条款、争议解决和双方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

12.争议解决

12.1本合同及其修订本的有效性、履行和与本合同及其修订本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在三十天内解决。

12.3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2.4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13.合同确认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份,自合同各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供应商采购的合同

甲方决定向乙方购买优质__,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在合同生效起组织产品的供应。

2.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领取完所购买的__为止。

1.购买数量:甲方向乙方采购__300担,其中每担人民币220元。共计人民币66000元。

2.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付给乙方__所有款项,乙方负责保管__直至甲方领取完所购__。

1、__质量须严格按照合同签订时所送样品供应;物价的变化不影响所供应的__质量。

2、__的重量应足斤足两,每包__重量正常误差必须低于0.2%;若经我方抽查发现有短斤缺两或破包、受潮等现象,将给予整批__退回。

以上__质量和重量等相关方面未达到要求者,应无条件退回,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商自理,并及时按要求更换__。

1、甲乙双方若有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要求违反方给予一定经济赔偿,并责令违反方限期解决或整改,逾期未解决或整改的,经济受损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协议书签订后若乙方提供的'__出现质量、卫生等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按次数进行人民币200元至元不等金额的处罚;严重者,按实际情况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或追究其法律责任。处罚款可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若无法律依据而提前终止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5%(按月总数量应付款的金额计算)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相应损失的经济赔偿。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署:__________乙方签署: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20__.__.__签约时间20__.__.__

采购合同协议书

2、由需方向供方订购下列汽车产品,协商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3、验收标准交车地点:按厂方技术标准和合同要求验收。交车地点:__

4、结算方式及期限:__

5、运输方法及费用负担:需方自提。

6、违约及解决方式: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2)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进行仲裁。

7、其他约定事项:厂方对改装部分“三包”一年,售后服务凭电话或传真联系,安排“三包”服务人员24-48小时到位。终身售后服务。底盘部分由当地中国重汽斯太尔技术服务站负责维修保养。

8、本合同供需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

供方:__

需方:__

20_年_月_日

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需苗方):

乙方(供苗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采购苗木:

1、苗木品种和数量:香玲核桃株,8518核桃株,辽核1号核桃株。

2、苗木规格:种苗选择2年生条款(一)三种,良种嫁接苗。其标准是苗高50cm以上(db51/t705—20xx《四川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二级苗以上),嫁接口直径1.0cm以上,根系完整,须根发达。接口愈合良好、充实、健壮、鲜活,无检疫性病虫害。

3、苗木价格:三个品种单价均为元/株。总计苗木数量为:

总计金额:

二、双方义务:

(一)乙方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及质量标准供应苗木,并附品质鉴定书和栽培技术指南,并进行苗木分级,要剔除病虫苗、残次苗和等外苗。供应苗木达标率在90%以上。

2、按用苗单位规定的时间(20xx年1月25日之前)和数量、质量起苗,要保持苗木根系完整,起苗后不能马上运走的要及时进行圃地假植,否则用苗单位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担。

3、包装规格:苗木按每40株成捆,用泥浆浆根(并加入适量杀菌灵和生根剂)后包装。其中每捆香玲、辽核1号、8518核桃按9:9:22比例包装加入花期相遇相同品质良种核桃苗作为异花授粉树,以提高挂果率和果品质量。

4、检疫、检验由乙方完成,并提供检疫证明,费用由乙方承担。

5、负责将苗木运到用苗单位指定的地点,苗木起运时起苗后不超过24小时。苗木运输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含上下车费)。

6、协助甲方代表在乙方苗场监督苗木的起苗、运输等环节。

(二)甲方义务。

1、对乙方苗木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和病虫害检疫,如无质量问题按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收购乙方的苗木。

2、按就地就近原则调配乙方的苗木,尽量做到科学合理。

3、苗木抵达项目区时,由需方安排人员查验质量、数量,对合格苗过数、组织卸车事宜。

抽检标准为苗木总量的5%。方法:采取抽样的办法,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查验合格苗数量,按合格苗总量开据验收单。

三、结算方式:

苗木交付结束后,在20xx年1月28日之前结算拨付80%苗木款;来年4月确保成活后付15%苗木款,余下的5%作为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金,2年内支付。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要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各项条款。引发的合同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供苗完毕结清苗木款时废止。

甲方采购人签字:乙方:

法人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采购的合同

乙方(供方):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有关规定,为明确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校园监控设备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设备及安装总造价:人民币___元(大写:___元整)。

二、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支付给乙方,总造价30%的首付款人民币_____元)。

2、乙方在收到首付款三天内,按照合同附页(设备清单)所规定产品的'清单、型号、规格、数量交付至甲方指定现场,经甲方现场保管人员现场验收后,甲方给乙方支付设备安装总造价的50%,计人民币____元)。

3、乙方将安装调试完毕,甲方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甲方给乙方支付设备安装总造价的17%,计人民币___元(大写:____元整。)

4、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后,剩余设备安装总造价的3%计人民币质保金,按售后服务质保书履行,在壹年后支付给乙方。

三、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积极配合乙方的设备安装,以保证顺利进行。

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工程交验后,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提供保修壹年,甲方需专人管理设备,由乙方负责培训甲方人员安全操作,熟悉产品性能太简单和保养。

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违约,交仲裁裁决。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乙方签字:___

20__年__月__日

供应商采购的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本合同金额包含制作、运输及税费________。

1、完工日期:合同生效后____个工作日完成。

2、施工地点:____________。

1、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整;。

2、付款条件及方式:乙方安装完成__日内,甲方即一次性付清合同全款。

3、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组织验收,无异议当日即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________(定金相应冲抵货款)。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职责;。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将严格参照各货品厂家保修条例,全程上门服务。工程交货验收后壹年内免费。接到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排除。保修期满后,本公司可继续供给维修和系统服务,并根据具体情景收取成本费用。下例情景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采购商家供应合同

(以下称“乙方”)。

就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交易以及外购交易事宜签订以下的基本交易合同。

第1节合同。

第1条(基本合同和个别合同)。

本基本合同规定了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交易及外购交易的基本事项,适用于甲乙双方之间签订的每一个交易合同(以下称“个别合同”),甲方和乙方应遵守并诚实履行本基本合同和个别合同。本基本合同与个别合同之间产生矛盾时,除非甲乙之间明确表示个别合同优先适用以外,本基本合同优先适用。

第2条(个别合同的内容)。

1.甲乙双方应在个别合同中注明定货日期、标的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到货检查及其他交货条件、以及货款金额、单价、付款日期、付款方式等,另外,如果由甲方提供原材料等时,还应注明该原材料的名称、型号、数量、交付日期、交付地点及其他交付条件、以及货款金额、单价、付款日期、付款方式等。

2.不受前款规定的约束,甲乙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可以事先对个别合同的部分内容另行规定。

第3条(个别合同的成立)。

1.个别合同在甲方将记载有前条所述交易内容的订货单送交给乙方,乙方对此予以承诺后成立。

2.乙方对甲方的订货应在收到甲方订货单后2天内通知甲方是否予以承诺。此外,如乙方对甲方的订货提出异议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处理。

3.不受第1款规定的约束,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甲方可以通过将记录前条所述交易内容的电子记录媒介(光盘、软盘等)交给乙方,或将前条所述的交易内容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乙方,以代替订货单的交付。

第4条(个别合同的变更)。

1.甲方或乙方认为需要变更个别合同的内容时,应立即通知对方,与对方协商后,可以变更个别合同。此外,变更个别合同时,应在该个别合同中更正该订货单等,或重新制作相关的书面资料。届时,甲乙双方对订货单等的变更或书面资料的制作等事项应适用于第3条第3款的规定。

2.因甲方责任引起个别合同变更时,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因乙方责任引起个别合同变更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3.乙方接到甲方因不得已原因必须变更交货期、交货数量等个别合同的内容的通知时,应迅速调整对应体制。但是,因该个别合同的变更而引起交货价格及交货期发生变动时,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变动要求,甲方应以诚意予以对应。

第2节交货价格。

第5条(交货价格)。

1.甲乙双方应综合考虑每个标的物的规格、数量、交货期、货款的支付方式、质量、材料价格、劳务费、运费、市场动态及适当的管理经费以及利润等,协商决定交货价格。

2.乙方在决定标的物的交货价格时,无论是新的订货还是继续订货,乙方均应向甲方提交记载着需要研讨的前款规定事项的报价单。另外,甲乙双方对报价单的制作应适用于第3条第3款的规定。

3.甲乙双方在本基本合同有效期内,变更作为决定标的物交货价格的基础的第1款规定的事项等时,须再次对该标的物的交货价格进行协商。

第3节交货。

第6条(交货期)。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个别合同所规定的标的物的交货期。

2.乙方估计因质量异常、劳动争议或其他事由将引起标的物的交货拖延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处理。

3.因乙方责任致使标的物交货拖延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4.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交付标的物时,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

第7条(交货、收货)。

1.乙方应根据个别合同,添附甲方指定的单据后交付标的物。

2.甲方在乙方每次交货时接受标的物,同时,应向乙方提交书面的收货证明,以甲方接受标的物之时视为完成向甲方交付标的物。但是,标的物需要进行到货检查时,以标的物到货检查合格之时视为完成向甲方交付标的物,甲方完成该到货检查后应立即向乙方提交书面的收货证明。甲乙双方就有关收货证明书的交付事宜,应适用于第3条第3款的规定。

第8条(特别采用)。

1.对于到货检查结果不合格的标的物,甲方认为该不合格是因轻微原因所致,经甲方修理后可以使用时,与乙方协商后,可对该标的物的交货价格进行减价后予以接受,以接受该标的物之时视为完成向甲方交付标的物。

2.前款所定的减价金额,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9条(风险承担)。

1.标的物完成向甲方交付之前,非甲方责任而引起的标的物的部分或全部丢失、损坏或变质等时,由乙方负担因而所产生的损失。

2.对于到货检查结果不合格的标的物,在甲方另行确定的时间内,甲方应作为善意管理人注意保管。但是,该期间内非甲方责任而引起该标的物的部分或全部丢失、损坏或变质时,由乙方承担该损失。

第10条(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除第18条第1款和第43条规定的情形以外,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完成向甲方交付标的物之时起从乙方转移到甲方。

第4节质量。

第11条(质量)。

1.鉴于向甲方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是甲乙双方之间的交易中重要事项之一,乙方在生产标的物时应给予万全的考虑,同时还应负责该质量符合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结构、功能、性能、安全性等质量要求。

2.有关标的物的质量要求的内容等,在乙方开始制造或交付标的物之前,应通过以下各项图纸、规格书等进行相互确认。

(1)甲方借给乙方的图纸、规格书、样本等(以下称“购入规格书等”)。

(2)乙方取得甲方认可的图纸、规格书、样本等(以下称“交货规格书等”)。

第12条(质量保证责任)。

1.标的物向甲方交付完成后12个月内发现标的物有瑕疵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向甲方交付替代品,或减少该标的物的货款,或修理该标的物,或负担甲方修理该标的物所需修理费,或代替交付替代品、减少标的物的货款、修理标的物或负担修理费的同时,直接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到的损失。但是,因甲方责任所引起的标的物的瑕疵不在此限。

2.标的物向甲方交付完成后12个月以后发现标的物有瑕疵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有偿地修理该标的物。但是,该瑕疵属于在通常的耐用期间因乙方责任产生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无偿提供替代品、或无偿修理该标的物,或负担甲方修理该标的物所需修理费,或负责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到的损失。

供应商采购的合同

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双方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协商—致的基础上就此次买卖活动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涉及的产品内容、数量及金额: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货时间、方式及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_______工作日内。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

3、交货方式:由乙方将以上产品送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三、付款方式和期限:甲方收货确认后,在乙方开具发票后一个月内,甲方以银行电汇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共计: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

四、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为原装正品,产品质。

量要求按原生产厂质量标准,产品技术标准以附随货物提供的用户手册或产品使用说明书为准。

五、运输方式、费用的承担及所有权、风险转移:

1、由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或托运)至交货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2、货物到达合同约定或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甲方签收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即由乙方转移到甲方承担。

3、甲方未全部支付货款前货物的所有权仍属于乙方。

六、收货确认、安装以及提出异议期限1、收货确认:甲方的签收人应在收到货物的同时,对到货产品进行清点、检查、核对:若货物与合同所示无误,包装完好,甲方的签收人应在《收货确认书》上签字盖章确认,并交付给乙方作为交货完成的有效证明;若货物与合同所示产品的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符合规定,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并妥善保管所有货物(含包装原件、包装内配件及说明书等),由乙方自行负责收回货物。若甲方收到货后三个工作日内未签字确认也未向乙方作出产品有误有损的书面通知,则视同甲方已默认签收并交货完成。

2、安装调试:视甲方的要求,乙方应提供安装调试,调试完后甲乙双方共同验收。

七、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1、所有产品的保修条款,均以生产厂商提供的用户手册或产品说明书为准。

2、乙方协助生产厂商严格按厂方标准对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乙方需向甲方缴纳未交货物总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若乙方逾期一个月仍未能交货,甲方有权取消定货。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需向乙方缴纳未付款总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若逾期—一个月仍未支付完货款,乙方有权收回所供货物。

九、不可抗力。

乙方对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它人力不可抗拒之事件)造成的交货延期不负责任。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出现在货运及运输过程中,出现上述现象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合理证明资料,就合同条款履行受影响的部分进行协商。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出十天,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十、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之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任意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肆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同等效力,共同遵守。

2、与本合同有关的产品说明书,质保书及规格,型号标识均是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并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以补充协议或其它书面形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中的条款若与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发生冲突,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4、除本合同规定的情况或经双方共同协定或以法律规定之外,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或随意变更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采购的合同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购、供方向需方供应附件表中所列产品签订本合同。

1.由需方向供方下达采购订单,供方须按照订单要求提供所指定产品。

2.供方在收到订单后应回传确认函,如有任何问题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需方,否则视为默认。

3.需方有权根据生产计划的变更以及供方产品的供货质量、采购订单的执行情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条件对供方的供货品质及数量进行及时调整,供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4.供方提前三天提供发货通知,并和需方约定的发货期限内(自然灾害除外)发货并准时送达,运费由供方负担。

1.供方应按需方认可的产品供货,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和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

2.供方需严格按照经需方认可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改变,需方负责知会供方更新,供方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

3.供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1.交货地点:需方仓库或指定地点。

2.运输、装卸费用:由供方承担。

月结30天.

1.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按订单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附上《送货明细》及供方的出货自检报告或证明供需方备查。《送货明细》须列明需方订购单号及产品相关信息(产品、型号、数量等)。

2.需方对供方产品所行使的检验或查收,并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供方违约责任:

1.供方未能按订单计划按期且足量地向需方提供所指定货物,则就承担因此给需方所造成的损失(如未按计划发货,则自计划到货的第5天起,每天承担此批货款1%违约金;如未按计划足量发货,则承担所缺货物金额1%的违约金)。

2.供方逾期交货的,供方必须事先与需方联系,说明原因和解决方案,并获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供方还须赔偿因逾期供货而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费用。

需方违约责任:

需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期支付供方货款,须事先与供方联系,说明原因及解决方案,获得供方同意后,并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付款金额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1.供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需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马上解除本合同:

a.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行为或事实时;。

b.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需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2.因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损失。

供、需双方之间产生有关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当事人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采购的合同

需方: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品名:#425硅酸盐散装水泥(海螺牌白马山水泥)。

技术指标:符合国标4.25号水泥标准。

二、合同期限:__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在本合同期届满,新合同未签订前,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条款继续供应水泥一个月。

三、数量:

每月约500吨,乙方特殊情况不能供货需提前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

四、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五、取样、化验及计量:

1、取样:交货后甲方在乙方司机见证下取样。

2、化验:以甲方化验室检验结果为准。

3、计量:以甲方电子磅计量为准,如有误差,须双方协商解决。

六、价格:

采购单价的确定:为海螺水泥厂出厂单价+运费29元/吨(包含税),如水泥出厂价格调整,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附海螺水泥厂书面调价通知,双方协商确定。

七、结算和付款:

1、当月23日至次月22日为结算周期,甲乙双方于次月23~30日核对实际过磅数,根据每车检测结果计算总货款。

2、每月10日前付上批次货款不少于60%。

3、先开具发票后付款,乙方必须提供由国税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票据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付款。若乙方不能提供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付货款。

八、货物运输:

乙方承担运输及运费,倘若由此发生交通事故以及其他责任事故,均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九、其它约定:

1、乙方送货车辆在甲方厂区,接受甲方管理。

2、甲方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卸货,不向乙方及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或支付费用。

十、违约责任:若有一方违约,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费用。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于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材料采购供应合同

根据《_____》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项目材料采购及施工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和内容。

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范围及造价。

四、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

1、以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图及封样件为准。

2、制作、施工质量要求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

3、材料制作完成后乙方负责提前_____天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至期送达指定现场,如材料部分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收部分材料并拒付相应款项,且乙方应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4、工程完工,甲方对施工质量进行书面确认作为验收结束。

五、工程期限。

2、工程施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从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计,乙方应在该期限内施工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施工中所需运输费用、_____费、包装费、装卸费、保管费及施工前/时发生的材料及设备损坏损失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如发生以下情况,工期顺延:

a、因甲方原因引起设计方案发生重大变更,导致制作和施工无_____常进行;

b、工程施工过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停电_____小时以上的;

c、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应付款项;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_____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元作为定金;

2、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正规发票。

3、另行约定付款方式:其余款项待工程结束,按照审计金额扣除前期支付的工程款后_____周内一次性支付乙方。

七、质保期限。

工程质保期为_____年,自甲方发出书面验收合格通知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工程存在任何质量问题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如果乙方不及时维修,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将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如果工程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甲方可先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关损失赔偿额,不足部分再向乙方追讨。每次发货时,乙方应将以下技术资料一整套与产品一起交给甲方:

(1)质量保证书。

(2)产品合格证书。

(3)相关产品检测报告。

产品技术资料的交付并不代表甲方认可乙方的技术资料是乙方货物状况的真实反映,也不代表乙方已当然提交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货物。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或未按期通过验收,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造价的_____作为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或未按期通过验收超过_____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作为违约金。

3、乙方交付货物或者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无条件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采取整改、更换、重做等补救措施,如乙方拖延采取补救措施或经补救后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作为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的,乙方还应补足承担。

4、如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每逾期_____天,应向乙方支付欠付金额的_____作为逾期违约金。

九、施工管理。

1、乙方要服从甲方及现场监理对其施工质量、进度的监督、检查,并为监督、检查提供一切方便。

2、乙方应对本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等一切活动全面负责,任何安全生产事故以及施工中的人身伤亡所引起的损失和赔偿,应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规范施工,遵守工地管理制度,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杜绝事故发生。如有_____违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有权按工地管理规定对乙方施工人员的违章_____行为处以经济处罚。

4、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施工管理和协调,配合其它工序的施工,并在施工暂停或结束后做好现场清理工作。如乙方在施工质量、进度或施工配合方面发生严重问题,甲方有权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因此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赔偿额可从进度款中扣除。

5、甲方现场代表:_____,乙方现场代表:_____。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所列地址系履行合同期间的双方有效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地址发生变更时,均应当提前至少_____天通知对方,否则所有通知自发送之日起_____天内视为送达。

3、本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供应商采购的合同

买方(甲方):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

1、建设单位: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xx《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

(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_________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5)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_________。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

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采购商家供应合同

乙方

就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交易以及外购交易事宜签订以下的基本交易合同。

第1条(基本合同和个别合同)

本基本合同规定了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交易及外购交易的基本事项,适用于甲乙双方之间签订的每一个交易合同(以下称“个别合同”),甲方和乙方应遵守并诚实履行本基本合同和个别合同。本基本合同与个别合同之间产生矛盾时,除非甲乙之间明确表示个别合同优先适用以外,本基本合同优先适用。

第2条(个别合同的内容)

1.甲乙双方应在个别合同中注明定货日期、标的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到货检查及其他交货条件、以及货款金额、单价、付款日期、付款方式等,另外,如果由甲方提供原材料等时,还应注明该原材料的名称、型号、数量、交付日期、交付地点及其他交付条件、以及货款金额、单价、付款日期、付款方式等。

2.不受前款规定的约束,甲乙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可以事先对个别合同的部分内容另行规定。

第3条(个别合同的成立)

1.个别合同在甲方将记载有前条所述交易内容的订货单送交给乙方,乙方对此予以承诺后成立。

2.乙方对甲方的订货应在收到甲方订货单后2天内通知甲方是否予以承诺。此外,如乙方对甲方的订货提出异议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处理。

3.不受第1款规定的约束,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甲方可以通过将记录前条所述交易内容的电子记录媒介(光盘、软盘等)交给乙方,或将前条所述的交易内容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乙方,以代替订货单的交付。

第4条(个别合同的变更)

1.甲方或乙方认为需要变更个别合同的内容时,应立即通知对方,与对方协商后,可以变更个别合同。此外,变更个别合同时,应在该个别合同中更正该订货单等,或重新制作相关的书面资料。届时,甲乙双方对订货单等的变更或书面资料的制作等事项应适用于第3条第3款的规定。

2.因甲方责任引起个别合同变更时,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因乙方责任引起个别合同变更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3.乙方接到甲方因不得已原因必须变更交货期、交货数量等个别合同的内容的通知时,应迅速调整对应体制。但是,因该个别合同的变更而引起交货价格及交货期发生变动时,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变动要求,甲方应以诚意予以对应。

第5条(交货价格)

1.甲乙双方应综合考虑每个标的物的规格、数量、交货期、货款的支付方式、质量、材料价格、劳务费、运费、市场动态及适当的管理经费以及利润等,协商决定交货价格。

2.乙方在决定标的物的交货价格时,无论是新的订货还是继续订货,乙方均应向甲方提交记载着需要研讨的前款规定事项的报价单。另外,甲乙双方对报价单的制作应适用于第3条第3款的规定。

3.甲乙双方在本基本合同有效期内,变更作为决定标的物交货价格的基础的第1款规定的事项等时,须再次对该标的物的交货价格进行协商。

第6条(交货期)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个别合同所规定的标的物的交货期。

2.乙方估计因质量异常、劳动争议或其他事由将引起标的物的交货拖延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处理。

3.因乙方责任致使标的物交货拖延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4.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交付标的物时,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

第7条(交货、收货)

1.乙方应根据个别合同,添附甲方指定的单据后交付标的物。

2.甲方在乙方每次交货时接受标的物,同时,应向乙方提交书面的收货证明,以甲方接受标的物之时视为完成向甲方交付标的物。但是,标的物需要进行到货检查时,以标的物到货检查合格之时视为完成向甲方交付标的物,甲方完成该到货检查后应立即向乙方提交书面的收货证明。甲乙双方就有关收货证明书的交付事宜,应适用于第3条第3款的规定。

第8条(特别采用)

1.对于到货检查结果不合格的标的物,甲方认为该不合格是因轻微原因所致,经甲方修理后可以使用时,与乙方协商后,可对该标的物的交货价格进行减价后予以接受,以接受该标的物之时视为完成向甲方交付标的物。

2.前款所定的减价金额,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9条(风险承担)

1.标的物完成向甲方交付之前,非甲方责任而引起的标的物的部分或全部丢失、损坏或变质等时,由乙方负担因而所产生的损失。

2.对于到货检查结果不合格的标的物,在甲方另行确定的时间内,甲方应作为善意管理人注意保管。但是,该期间内非甲方责任而引起该标的物的部分或全部丢失、损坏或变质时,由乙方承担该损失。

第10条(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除第18条第1款和第43条规定的情形以外,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完成向甲方交付标的物之时起从乙方转移到甲方。

第11条(质量)

1.鉴于向甲方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是甲乙双方之间的交易中重要事项之一,乙方在生产标的物时应给予万全的考虑,同时还应负责该质量符合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结构、功能、性能、安全性等质量要求。

2.有关标的物的质量要求的内容等,在乙方开始制造或交付标的物之前,应通过以下各项图纸、规格书等进行相互确认。

(1)甲方借给乙方的图纸、规格书、样本等(以下称“购入规格书等”)。

(2)乙方取得甲方认可的图纸、规格书、样本等(以下称“交货规格书等”)。

第12条(质量保证责任)

1.标的物向甲方交付完成后12个月内发现标的物有瑕疵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向甲方交付替代品,或减少该标的物的货款,或修理该标的物,或负担甲方修理该标的物所需修理费,或代替交付替代品、减少标的物的货款、修理标的物或负担修理费的同时,直接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到的损失。但是,因甲方责任所引起的标的物的瑕疵不在此限。

2.标的物向甲方交付完成后12个月以后发现标的物有瑕疵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有偿地修理该标的物。但是,该瑕疵属于在通常的耐用期间因乙方责任产生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无偿提供替代品、或无偿修理该标的物,或负担甲方修理该标的物所需修理费,或负责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到的损失。

第13条(产品责任)

1.因标的物的缺陷导致使用标的物生产的产品或者标的物的用户等第三人(指本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以下亦同)遭受损失时,乙方应赔偿该损失。但是,发生以下的任意一项情况时,乙方无须承担责任。

(2)标的物的缺陷是由于根据甲方的`设计要求所产生的,而且乙方对该缺陷的产生无任何过失时。

2.与使用标的物生产产品或标的物相关,该产品或标的物的用户等第三人遭受损害时,甲方认为该损害可能是由于标的物的缺陷而引起时,乙方应就原因的调查、损害赔偿金额的承担等事项与甲方友好协商解决。

3.在甲方向因标的物遭受损害的第三人赔偿其损失,且该损害是因标的物的缺陷而引起时,经与甲方协商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及所需其他费用。

第14条(维修零件的供给)

无论是在甲方向乙方订购标的物的期间,还是因使用标的物生产产品的生产结束或中止等、或标的物的销售结束或中止等而使甲方不再向乙方订购标的物以后,在甲方对该产品或标的物的用户负有供给维修零件的义务期间,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供给标的物及其零件。另外,有关供给期间、价格等详细内容应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第15条(材料供给)

1.原则上乙方应自主采购生产标的物所需材料。但是,特殊情况下,甲方与乙方协商后,可以有偿或无偿地向乙方提供其所使用的原材料、产品、半成品、零部件等(以下总称“供给材料”)。

2.乙方向其委托或外包部分或全部标的物生产的第三人(以下称“乙方委托方”)再提供供给材料时,应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同时,乙方应与乙方委托方之间办理再提供供给材料的手续,并向甲方报告。

第16条(供给材料的接受等)

1.乙方接受甲方每次提供的供给材料时,对需要检查的供给材料应立即检查。另外,对于不需要检查的供给材料以乙方接受该供给材料之时,以及对于需要检查的供给材料以检查合格之时,视为完成甲方向乙方交付供给材料。

2.乙方在前款规定的检查中或标的物的制造中发现供给材料有瑕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遵照甲方的指示处理。

第17条(供给材料的管理)

1.乙方应作为善意的管理者注意管理供给材料以及使用供给材料正在制造的标的物、半成品及成品,为避免与其他物品混同,应在保管及帐簿上加以区分。

2.乙方未取得甲方的认可不得将供给材料用于制造标的物以外的目的,或将供给材料以及使用供给材料正在制造的标的物、半成品及成品向第三人转让、出借、担保等处分。另外,发现第三人有可能侵犯供给材料或使用供给材料正在制造的标的物、半成品及成品的甲方所有权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此类问题。

3.甲方在必要时经过事前通知乙方的工厂、办事处等以及乙方委托方以后,可以现场眷查供给材料的保管状况及使用状况等。另外,乙方在同意甲方现场盔行该检查的同时,应向乙方委托方通知该检查,协助甲方顺利进入乙方委托方进行检查,并为该检查的提供方便。

4.对于甲方另行规定日期时的供给材料的库存状况(包括乙方及乙方委托方保存的用于正在制造的标的物、半成品及成品的供给材料),原则上乙方应从该日起2天内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另外,甲乙双方对于该书面报告的制作应适用于第3条第3款的规定。

5.乙方在供给材料发生丢失、损毁或变质等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如果该丢失、损毁或变质等情况是因乙方责任所引起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指示,修理该供给材料,或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供给材料的损失。因此而发生交货期拖延时,应适用第6条的规定予以解决。

6.因使用供给材料生产的标的物交货完毕、制造结束或中止、或规格变更等原因而产生剩余供给材料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的指示处理。

第18条(供给材料的所有权)

1.无偿供给材料及使用无偿供给材料以及乙方尚未支付货款的有偿供给材料正在生产的标的物、半成品及成品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有偿供给材料的所有权,在乙方向甲方付清该有偿供给材料的货款时从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19条(货款金额的确定)

1.每月(25日)作为结算日,乙方应在(5)日内就标的物的货款金额,制作成既定格式的明细数据或明细表,并通过传送或交付的方式将其通知给乙方。

2.甲方对前款通知的内容有异议时,应自明细数据发送之日或明细表记载的发行日起(5)日内,通过电子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甲乙双方应对有关资料互相进行核对,并在(5)日确定货款金额。

3.在前款规定的期间内甲方未提出异议时,该期间届满之时,则视为乙方认可明细数据或明细表中的债权以及费用请求。但是,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可以与乙方对前款规定的期间届满后所提出的异议进行协商后予以处理。

第20条(标的物货款的支付)

甲方应根据甲乙双方之间另行确定的方法,月结(60)日向乙方支付接受乙方交付的标的物的货款。

第21条(有偿供给材料货款的支付)

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之间另行确定的方法,向甲方支付接受甲方交付的有偿供给材料的货款。

第22条(有效期限)

本基本合同有效期限从20____年1月1日开始到20____年12月31日为止有效。但是,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乙任何一方未提出变更本基本合同的内容或不再继续本基本合同的书面通知时,本基本合同将以同一条件继续延长一年,以后亦同。

第23条(合同结束后的措施)

1.本基本合同因期满或解除而终止时,乙方应根据第29条将模具等返还给甲方,另外,将购入规格书等以及无偿供给材料、所有权尚未从甲方转移给乙方的有偿供给材料、以及基于第18条第1款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的正在制作的标的物、半成品及成品立即返还给甲方,同时,无任何异议地协助甲方进入乙方的工厂、办事处等取回这些物品,以及协助甲方顺利地取回存放在乙方委托方的该些物品予以全力协助。

第32条、第33条、第34条、第36条、第37条、第38条及本条规定内容仍继续有效,甲乙双方要基于该些条款继续履行债务。

3.本基本合同因期满或解除而终止时,本基本合同对于仍继续存在的个别合同仍然适用。

第24条(过渡措施)

1.本基本合同签订之前,甲乙双方之间签订的买卖交易及有关外购交易的基本合同(以下称“旧基本合同”),自本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失效。

2.本基本合同同样适用于基于旧基本合同甲乙双方之间缔结的个别合同。

第25条(合意管辖)

因本基本合同和个别合同所发生的权利、义务纠纷,甲乙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26条(协议解决)

有关根据本基本合同及个别合同产生疑义或本基本合同及个别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

本基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持一份。

甲方: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采购协议书采购合同

_________(男)与_________(女)自_________年结婚以来,长期感情不合,双方经协调决定离婚。现就家庭财产分割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包括_________,存款_________元,以及家庭日常用具若干。由于女方抚养孩子,家里的财物_________只取走自己的衣物、书籍,其余均归女方所有。

2._________,_________婚前财产仍归各自所有,双方对各自所有物并无争议最新财产分配协议书最新财产分配协议书。

以上协议是_________(男方单位)工会主持下,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进行的,希望民政机关予以认可。

本协议一式四份,男女双方各一份,见证人一份。

男方(签字):_________。

女方(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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