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员工外派协议书版(案例15篇)

时间:2023-10-31 18:29:34 作者:翰墨 优秀员工外派协议书版(案例15篇)

合同协议是双方达成的一种法律约束力文件,用以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下面是一些合同协议的实际案例,希望能够对您的业务合作有所帮助。

外派培训协议书

为提高员工素质,促使企业持续发展和员工个人职业发展,公司提供各岗位员工外派培训机会,促进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方案如下:

促进员工培训有序开展,培养员工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并保证员工在接受公司培训后能继续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行之有效地进行长期的`、持续的、系统的学习与培训,提升员工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2、外派培训对象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参加外训的员工。

·政府法令规定的,由政府单位主办及核定的资格鉴定课程;。

·专业知识或技能课程;。

·企业经理人进修培训等。

4、外派培训的形式:全脱产、半脱产和在职培训。

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应于新年度开始前提出外派培训计划并报批核准。临时外派项目,申请人需按正规的程序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培训中心总监、人力资源总监、分管副总裁审批后执行。培训金额较大的,需报请公司总裁核准。

1、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应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应为有长期服务于公司的意愿。

3、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外派的培训项目须与岗位需求匹配。

4、参加外派培训人员,上次与此次的培训频率需进行控制,除特殊需求课程除外。

5、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培训课程金额及其它费用总计须与岗位进行匹配。

1、外派培训人员分为指定、推荐及个人申请三种情况。

2、凡参加外派进修培训人员均填写外派培训申请,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推荐,公司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审查报人力资源总监、分管副总裁审批后,方可报名参加。

3、外派培训人员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后,其人事关系归人力资源部管理,工资待遇按协议执行。

4、外派培训结束后,外派培训人员应于返公司七日内将外派培训期间所填写的学习日志交公司培训中心。参加培训学习结束后,须持结业证、考试成绩或其他证明材料到人力资源部备案登记。

5、外派培训人员的费用报销须在返公司七日内汇总填写明细,由培训中心部审核登记后办理报销手续。

外派船员协议书

姓名:部门:职务:

本人因公司事业发展需要被派送到参加培训学习,

时间天,(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愿与公司共同遵守以下协议:

一、培训目的:

二、培训机构与培训科目:

三、培训期间本人愿意遵守培训机构的有关规定,维护本公司名誉与保证不泄露公司秘密。保证受训期间虚心学习,吸收所需知识技能,于受训期满后返回公司服务。如公司中途因工作需要要求中止受训,愿以公司利益为重,绝无异议。

四、学业完毕后愿尽所学之经验、知识、技能服务于公司,并愿将所学传授给公司同仁,所取得相关资料应留公司存档。利用所学取得的科研成果、专利、著作应以公司名义取得自有知识产权,绝不私自向外出售、泄漏、转让。

五、培训学习期满保证继续在公司服务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愿按公司相关规定申请报销员工培训费用。

六、培训期间,公司应根据培训地点生活水平每月发给学员在职时月工资的%生活补贴,计元人民币。

七、培训期间本人愿与公司保持不间断联系,并能配合公司的科研开发及项目拓展活动。

八、培训人如有违反以上条款,需赔偿公司一切损失。如有泄漏公司商业、技术秘密者,在承担经济损失的同时,愿承担法律责任。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受训人与公司各持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受训人: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2.培训费用。

2.1培训费用指在培训活动中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食宿费、交通费总和。

3.外派培训出勤及薪酬福利管理出勤。

3.4员工外派培训期间按在本公司正常出勤计算,原有工资奖金正常发放。

3.6员工培训期间由公司补贴伙食费(30元/天)。

4.员工责任与义务。

5.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出培训,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外派培训协议书

为了规范外派培训管理,保证外派培训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派及私请外出培训学习员工。

第三条权责单位。

1.办公室负责此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工作。

2.总经理负责此制度发布、修改和废止的核准工作。

第四条培训人选确定。

1.部门经理、公司领导或办公室,视实际需要可提议指派受训人员。

2.各部门结合部门发展的需要与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推荐合适人员参加外派培训。

3.员工个人根据工作的'需要,也可以向公司提出参加外派培训的申请。

第五条外派培训申请参加公司外派培训学习的人员应事先填报“外派培训申请表”,提交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外派培训需求,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外派培训申请表”见附录一。

第六条外派培训可选择大专院校进修交流、参加专题讲座和交流会、赴国外参观或考察、到其他公司或工厂进行访问交流等方式,如下图所示。

第四章外派费用管理。

第七条外派培训费用参训员工与企业签订“培训协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执行。“培训协议”一式两份,参训员工和企业各执一份(培训协议模板见附录二)。

第八条员工参加外派培训期间,视同正常上班,其工资与各项福利待遇正常计发。

到大专院校进修交流。

派赴国外参观或访问考察。

参加专题讲座和交流会。

到其他公司参观或访问。

第九条受训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外部培训机构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凡因违规违纪受到培训机构处分的,公司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的处分。

第十条受训学员需在学习结束的五天内,对学习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交办公室备案,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培训期满,受训学员必须按时回公司报到,如逾期不归,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参加外派培训的人员应将所学知识整理成册,列为培训教材,并担任相关讲座的讲师,将培训所学的知识、技能传授给相关人员。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拟定和修改由办公室负责,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文档为doc格式。

员工外派培训协议书

乙方: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参加  工科培训,并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培训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培训课程:           ,

主办单位                   。

三、培训费用支付办法:

1、培训学费预计    元,实际发生额:    元,由甲方承担;

3、考证费预计    元,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其中50%由公司负担;

4、如果乙方未能按要求完成培训课程,或取得相关的证书,则所有培训费用由乙方自负。

四、合同期间,乙方享受全薪待遇。但节假日期间的培训,不计加班费并且不安排补休。

五、乙方培训获得的相关培训证书须将原件上交甲方代为保管半年。

六、乙方在完成培训后,所获得的.有关培训资料,须上交甲方保存。并有义务根据甲方需要传播或培训所学知识。

七、在绩效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双方同意将原《劳动合同》的期限延展  年(月),即乙方受训后为甲方服务至  年  月  日止。

八、在为公司服务年限内,因乙方个人原因离职或因乙方违纪、绩效考核不合格而被解聘,甲方有权追偿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原劳动合同期满,甲方因经营策略的变更或其它情况需缩短或终止本合同的延展服务期限的,则甲方不追偿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同时,甲方亦不给予乙方终止本合同延展服务期限的任何补偿。

九、培训期间因乙方责任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及其他民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将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

十一、本合同作为原劳动合同的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xx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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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培训协议书

甲方:

乙方:为提高公司员工的基本素质及职业技能,公司鼓励并支持员工参加职业培训。

根据《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资助和支持下外出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条甲方出资支持乙方赴参加培训,期限为。

第三条乙方参加培训后,应保证在甲方继续工作的时间为三年以上,即:至年月日。

第四条甲乙双方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在本协议约定的日期前届满的,则该劳动合同将自动延期,直至本协议约定的期限为止。

第五条甲乙双方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在本协议约定的日期后届满的,则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

第六条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1、对乙方的外出培训给予必要的指导,并为乙方提供有关外出培训的咨询和服务。

2、及时向乙方支付约定范围内的培训费用,包括直接培训费用、往返差旅费和食宿费。

3、培训产生的费用采取培训后一次性凭票报销的方式。

第七条乙方承担的义务:

1、在培训期间,保证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维护祖国荣誉,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2、保证遵守甲方关于培训期限的规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改培训计划。

3、保证在培训期内服从管理、服从甲方各项安排。

4、保证在培训期结束后,继续在甲方工作,服从甲方分配,继续服务期限依照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

5、保证培训报销单据的真实性,并于报销单据上注明受训人员的姓名及参训人数。

第八条因甲方原因提出与乙方终止培训协议,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返还培训期间已经支付的培训费用。

第九条培训结束后,因乙方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乙方按违约期限向甲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为三年的月摊培训费用×违约期限。

第十条在培训期结束时,未能按约定完成培训目标任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支付的全部费用。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按协议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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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培训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灌南县联农食用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根据工作需要,选派张海军(以下简称为乙方)到脱产学习,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共同遵守本协议书所列条款。

一、甲方安排乙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培训学习,培训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培训费用由甲方全额支付。

二、乙方培训期间的福利待遇。

1、乙方培训期间甲方支付工资1800元/月,无绩效工资。

2、培训期间乙方的每天40元补助给乙方,电话费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报销。

3、乙方培训期间的其他福利按照公司规定正常发放。

三、乙方在培训期间应严守公司机密,认真学习工作,遵守纪律,回公司后一周内报销费用,并将教材、资料、案例、培训报告、工作改进计划及证书原件交甲方存档。

四、乙方应将培训所获知识整理成册作为培训课程教材,在培训结束后一周内为有关人员进行授课,并在公司需要时担任讲师传授有关人员。

五、乙方培训完成后在公司服务期间根据甲方需要按排合适岗位,工资绩效待遇参照公司相应管理岗位安排,不得要求甲方参照技术人员工资发放。

六、双方约定的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

七、乙方离职补偿甲方办法。

1、乙方同意与甲方按下表内容约定培训后在甲方继续工作的时间,继续工作的时间从乙方培训开始之日起计算。

2、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被公司开除辞退的'参照离职补偿办法计算。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退出培训的全额赔偿。

4、乙方违反有关规定被培训单位清退的全额赔偿。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贰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外派船员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综合能力及项目的岗位要求,委派乙方任职。

二、委派期限自年月日起,无论何种原因调离此项目,本协议终止。

三、乙方任职期的薪金及相关福利待遇:

1、月薪:薪资为税后(rmb)元,该工资标准自乙方到达项目的岗位履行职责之日起实施。

2、假期及其他福利待遇见酒管公司与项目酒店所签管理合同。

四、工资发放形式:

管理公司委托项目酒店每月直接发放给乙方。

五、乙方职责:

2、在项目中履行职务的职责,不断提高酒店经济效益,完成及超额完成下达的各项指标。

3、根据_______酒管公司管理制度,主持制订和完善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负责推行______酒管公司的酒店管理模式,督导下属履行职责,坚持服务宗旨和质量管理,确保酒店的高服务水准。

4、履行______酒管公司《外派人员管理规定》中所规定职务的职责。遵守《外派人员管理规定》中的相关内容。

5、接受_____酒管公司的各项工作考核。(包括业绩、能力、品德、操守等方面考核)。

6、履行其他相关的职责。

六、委派期限自年月日起,属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无论何种原因调离该项目,本协议终止,劳动合同继续生效,乙方的工资、待遇等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或者按_____酒管薪酬制度执行。

七、如乙方考核不能达到任职要求,或者违反相关规定被业主退回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任何补偿金。

八、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署:签署:

外派培训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就甲方向乙方租用船员工作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总则。

1、乙方向甲方提供船员等自年月日到甲方所派船舶公司轮任等职务。

2、乙方提供的船员应身体健康,并持有合格有效且与本职务一致,符合要求的各种船员证件,外籍证书由甲方负责承担。

3、船员租用期限为自船员上船起个月。如合同到期船舶仍在航行或在不适宜遣返的港口,则甲方有权要求船员工作到航次结束或到方便港口再安排遣返。

4、乙方船员应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调度指挥,严格遵守船东船舶的各项徽章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由乙方协助甲方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5、甲方有责任采取措施督促船东保障船员安全。

二、工作、待遇。

1、合同期内船员原则上不得中途离船,船员因直系亲属意外事故,船员伤、病等,持有关组织的正式证明,并经甲乙双方商议,在不影响船东运输生产情况下办妥手续后方能离船。由此发生的遣返费用:境外费用由甲方承担,境内由船员个人承担。若无故离船,一切费用由船员本人承担。

2、船员表现不好,违反合同和国际航海规章制度或工作不能胜任,甲方有权解雇,由甲方安排船员下船,遣返费用由船员本人承担,基本工资和津贴发到离船之日止。

3、船员表现良好,甲方可酌情予以奖励:对玩忽职守并造成经济损失者,甲方可酌情予以处理。

4、乙方船员在出租期间,由甲方负责在船期间的劳保待遇,发给船员雨衣、雨鞋、值班冬季棉衣、工作服及床上用品等统配劳保用品。离船须移交的`物品离船,乙方船员应清点归还,如有丢失者,甲方可要求当事人予以赔偿。

5、乙方船员为履行合同,上船工作及完成合同离船返回的交通、住宿费由甲方支付。

三、医疗费用。

甲方随船配备医疗箱,乙方船员出租期间因工伤急病在沿途港口医院治疗,必须征得船长同意,由甲方责任成船东承担,其他慢性病医疗费用由船员本人按乙方规定自行报销。

四、船员保险。

甲方应责成船东按规定向保险公司或船东互保协会(p&i)为船员办理出租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船员在船发生工伤、亡等意外事故,由甲方负责为船员办理保险理赔,赔偿金赔付给船员指定的受益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一次性终结,乙方负责协助处理。

五、船员工资及乙方佣金。

船员工资总额usd/月,其中船领薪usd/月,此款每月在船由甲方或船东直接支付给船员,船员休假待金usd/月,乙方管理费usd/月,船员休假待金及乙方管理费由甲方每季度汇至乙方指定帐户。

户名: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武汉分公司。

开户行:

账号:

银行代码: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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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依据地方劳动法令/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自愿、诚信合作的原则,接受乙方所派劳动务工人员进入甲方工厂务工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根据甲方的实际生产状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工人的协议期。

2、人数:预计总人数为人,从月日到月日安排到位,实际按到职人数为准。

1、年龄:年满周岁—岁,具备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原件。

2、男女不限,男工不能留长发、染发、纹身、戴耳环。

3、乙方派遣的员工应符合甲方员工录用制度,如不符合者甲方有权不录用。

1、乙方员工工资按时薪结算,每小时元(不分时段、节假日和法定假日),一般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12小时,特别赶货期间除外;乙方员工在甲方工厂上班时,甲方以乙方员工上班打卡的工时为准计算乙方员工的工资,如乙方员工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者一律按甲方工厂制度进行扣款处罚;乙方员工按甲方要求在未缺勤的情况下每月不足小时的,甲方应至少按每人每月上班小时与乙方结帐。

2、乙方员工上下班时间必需打卡并且遵守甲方工厂的规定作习时间,每月乙方员工的工卡经甲方工厂人事部核查确认,方可生效(中途离职的员工,工资由乙方先支付,待甲乙双方结帐时一起结算给乙方)。

3、乙方员工进厂之日起至协议期满,由甲方工厂为乙方员工提供住宿、中餐、晚餐(,用餐不扣费用;假日期间只提供住宿,餐费自理)。

4、每月日,甲方将上月工资以现金方式结算给乙方,再由乙方发放给乙方员工,合同协议到期后乙方员工全部撤离甲方工厂,甲方当天以现金方式付清全部薪金给乙方,乙方与乙方劳务人员的劳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如工人因病或特殊情况请假时不计工资;乙方员工进入甲方工厂后工作未满3天离职者,甲方将无需付工资,满3天(含3天)离职员工工资统一月底结算给乙方,但乙方必需在3日内提供新员工补满该员工缺职,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该员工薪资。

6、甲方根据工厂生产需要,负责对乙方员工进行相关的企业文化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乙方员工需虚心接受,不得抵抗情绪。

7、协议期间,乙方员工必须遵守甲方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如有违反者,甲方有权按厂部规章制度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开除处理(被开除者薪资按东莞市最低底薪计算),若情节严重致使甲方工厂蒙受巨大财产损失时,甲方有权追究其乙方的一切责任。

8、乙方应为其所有员工购买社保,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员工在甲方工厂范围内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由甲方赔偿,厂区之外的社会活动,交通安全中发生人身伤害,以及打架斗殴产生的后果由乙方员工本人承担,甲方无需负任何责任;如乙方员工未按照甲方要求在指定的工作范围内作业发生工伤事故时,由其乙方承担责任后果,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9、乙方每名员工派管理人员一名,乙方驻甲方工厂管理人员周一至周六必须在厂(甲方工厂放假时除外),因事离开时应知会甲方人事部待甲方批准后方可离开,工资待遇为月薪元(由甲方支付,每月按26天折算),加班时间如需到场,甲方无须承担加班费。

10、乙方员工不发放工衣,如甲方需发放工衣则协议期满后退回,不扣钱;如有丢弃或损坏者以工衣成本价计算扣费。

11、双方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录用对方员工,以保证双方工作正常运作。

1、如甲乙双方有增减员工时,须提前1天告知对方,乙方中途不得无故调离所有聘用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扣留未支付的乙方员工工资作为违约金。

2、如甲乙双方合作期间有特殊情况其中一方需中途解约的,则应提前10天,经对方同意后方可解约,所有员工工资在解约当天结清。

3、甲方春节放假前须结清乙方员工所有工资。

1、协仪签定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任务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协议。确需变更时,应通过双方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

2、协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协议可以解除,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同具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意见未达成一致时,最终交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和法院处理。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外派培训服务协议书

根据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公司签订的____________号合同第_________条规定,以____________公司代表(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公司代表(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在气垫船上培训操作人员,签订本专项协议书。

1、甲方同意对乙方操船人员进行气垫船操作使用方面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受训人员能了解气垫船的设备、仪器、器材的基本结构性能并掌握对上述设备、仪器、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方法。

2、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为乙方分两批在___________________地培训___________名工程师、技术员。每期培训为__________天,交船前在陆上训练_______________天,交船后在乙方接收的气垫船上进行_______________天的海上训练。每期培训计划另行制定,并在受训前两个月通知乙方。每批受训人员具体来____________地的时间,将由双方根据交船进度和培训计划予以商定。

3、为了便于甲方作好培训的准备工作,在每批培训人员受训前___________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受训人员的姓名、专业、职务、出生年月、文化程度等。上述受训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和实际操作能力并能懂英文。

4、培训费由乙方承担,每人每天______________美元(包括训练、食、住、医疗和市交通费),培训费总额为____________u。s。d(大写_________美元)。培训费以可兑换的美元支付。乙方在每批受训人员抵达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时,应将该受训人员费用一次付给甲方,支付时间及金额见附件。

5、本协议书用英文书写,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6、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并以书面确认。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员工外派管理制度

发文字号:

发行日期:

版 本:

文件类型:

接收部门:

分 发 号:

受控状态:

××有限公司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明确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档案、薪酬福利、考核等制度,确保公司本部与调入单位之间的工作能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外派参股、控股企业的管理层、骨干职员、一般职员。

3、定义

外派人员:因工作需要,由公司本部或兄弟单位外派至调入单位的人员。

类 别:支援人员(3个月以内含),常驻人员(3个月以上)

4、职责

4.1公司本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外派人员的政策标准和流程的拟定、修改、监督及解释;调入单位对接部门负责外派人员政策的执行。

5、程序要点

5.1 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

所有外派人员签订泉州本部劳动合同,外派人员的工作时间、加班、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等考勤情况,参照调入单位的制度,统一执行。

5.2外派人员的档案管理

劳动合同和个人档案原件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当地公司留存复印件或传真件;

5.3 外派人员的薪酬福利政策

5.3.1 工资支付:

骨干职员及管理层等外派人员的工资原则上由泉州本部发放,而一般职员工资由当地公司发放(详细名单由人力资源部提供给财务审计部和外地公司)。

5.3.2 社保购买:

所有外派职员的社保在外派期间由泉州本部统一在本部购买。

5.3.3年终奖

外派人员的年终奖跟随工资发放单位发放。

5.3.4外派津贴标准:

外派人员的工资水平参照泉州本部执行,在此基础上的额外外派津贴,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和公司领导给出最终评定。

5.3.5通讯费:

副总经理级(含)以上人员,限额500元/月;

总监级(含)以上人员,限额300元/月;

经理级人员,限额200元/月;

主管级(含)以下人员,限额100元/月;

话费报销以实际通话记录为准,话费超额部分由本人承担。

5.3.6 住宿:

所有外派员工按照调入单位的制度,统一执行。 5.3.7探亲交通补贴:

支援人员由个人申请,公司领导审批进行临时审批安排。 常驻人员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 原则上外派人员第一次到外派单位统一购买飞机票; 2)在自外派之日起满半年职员享受以下待遇:

(1) 外派人员的交通工具为:经理级(含)以上员工,飞机或动车;副经理级(含)以下员工,汽车或火车硬卧铺。

(2) 外派人员的探亲频次:所有外派人员探亲在符合服务半年后起每半年一次。 (3) 外派人员的交通补贴可以供家人同等使用,但仅限个人所获的相关待遇。 (4) 外派人员的交通补贴,实报实销,不可逾期使用,不可累计。 5.3.8探亲假:

1)外派职员的“员工发展基金”跟随工资发放地从工资中扣除;

5.4外派人员考核

外派人员的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回调考核: 1)日常考核由所在地单位实施和执行。

2)回调考核由泉州本部实施和执行,考核方式主要采用述职评价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用于对回调人员的晋级或晋升主要依据。 3)外派人员在服务满后回调享有优先晋升权。 5.5人事任免:

外派人员统一由本部人力资源部任命。 5.6人事管理:

5.6.1外派人员,受公司本部和调入单位的双向管理。如外派人员在外派期离职,需在公司本部和调入单位同时办理离职手续,手续办理完毕由调入单位发放外派人员最后工作日的工资。

5.6.2外派人员在合同期或约定期满后,提出申请不回调,劳动关系转入调入公司,工资福利按照调入公司标准执行。

6.1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拟定、(副)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6.2本制度之前与之相关说明等文件在公布之日起取消。

6.3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自批准下发之日起执行。

外派人员登记表

2015年月外派人员补贴统计表

1 目的

为加强对总部派往新乡以外地区的全资、控股或参资公司(以下均称派驻公司)任职的外派人员(以下简称任职外派人员)和派往新乡以外地区)进行项目拓展(以下简称项目外派人员)的管理,明确外派人员的薪资、休假及考核等情况。

2 适用范围

公司总部外派人员。经公司总部批准的下属公司派往业务辖区的外派人员。

3 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外派人员工资津贴标准的制订、发放及休假的审核。

3.2财务部负责外派人员各类费用的报销审核,并按审批结果报销。

3.3 各派驻公司负责按月(下月5日前)向总部报告外派人员在本公司取得的上月工资、各类补贴、福利等各种收入及考勤等情况。

4 工作程序

4.1 外派人员派出程序

4.1.1派驻公司中层级(含)以上人员的外派,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

4.1.2派驻公司中层级以下人员的外派,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4.1.3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经批准的外派安排,填写外派通知单[见《外派通知单》],以传真方式通知派驻公司并通知外派人员,同时抄送给原用人单位。外派人员按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前往派驻公司报到。

1

4.2 外派人员结束程序

4.2.1 外派人员需结束外派工作时,按照4.1.1、4.1.2管理权限的程序进行审批。

4.2.2人力资源部根据经批准的结束外派安排,填写结束外派通知单[见《外派通知单》],以传真方式通知派驻公司和外派人员本人,抄送给接收单位。外派人员按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前往相关接收单位报到。

4.3 外派人员的工资及津贴待遇

4.3.1外派人员外派期间的工资及有关福利待遇应按外驻公司的额的外派津贴[《外派人员职级对应津贴标准表》]。

4.3.2外派人员在派驻公司领取与其所任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等收入。

4.3.3 项目外派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外派津贴统一由总部发放。

4.3.4 派驻公司每月5日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上月外派人员的考勤情况表。

4.4 外派人员出差及差旅费报销

4.4.1 外派人员出差。

4.4.2 外派人员外派期间到新乡以外地区出差,按照公司出差管理规定执行。

4.4.3外派人员的差旅费由派驻公司按上述规定报销;项目外派人员的差旅费由公司总部报销。

4.5 外派人员的休假

4.5.2配偶在新乡居住、本人派驻省外的外派人员,每8个月享受20天外派探亲假(不含路途时间),期间同时返总部汇报工作,往返交通费由派驻公司(项目外派人员由总部)负责报销。若在期限内因工作需要本人未能返回休假,可安排配偶前往派驻地探亲(一年一人次标准),往返交通费和必要住宿费由派驻公司(项目外派人员由总部)参照相应标准报销,其它费用不予报销。

4.5.3 外派人员同时按公司规定休法定节假日、婚丧假及前款规定的外派探亲假,不再享受其它假期。

4.5.4外派人员申请休假,须事先提出书面休假申请,经派驻公司负责人同意,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总部分管领导批准后(任派驻公司负责人的外派人员请假,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再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派驻公司及外派人员,外派人员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特殊情况通过电话请假,事后补书面手续。

外工作天数。 4.6.2 外派津贴的发放

4.6.2.1 外派人员(包括各下属公司派往业务辖区的外派人员)的派出日期、外派津贴标准、外派津贴的调整、完成外派工作返回总部的日期等,均由派驻公司在每月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审核后发放。

4.7.1 外派人员到派驻公司报到后,应及时将手机变更为本地区的手机号码并回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4.7.2 外派人员的通讯费按公司确定和派驻公司的相应标准,在其限额内报销。

4.7.3 外派人员在当地发生的通讯费、招待费,外派人员由派驻公司负责人按规定审核后报销;项目外派人员由派出单位负责人按规定审核后在派出单位报销。

4.7.4 外派人员在派驻地住宿费用由外派人员个人承担,外派人员住在派驻公司的自有或租用物业的,应按照所住面积向派驻公司交纳相应租金。 4.8 各派驻公司派往业务辖区的外派人员的派出、工资、津贴、休假等,参照本规定报经总部批准后执行。

附件1 《外派通知单》

附件2 《外派人员出勤及工资发放表》 附件3 《结束外派通知单》

附件1:结束外派通知单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 结束在 公司的外派工作,请于 年 月 日前办理完在 公司的工作交接手续,从 年 月 日起到 公司工作。

的外派津贴发至 年 月 日。

****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主送:人力资源部、派驻单位、、外派人员本人 抄送:原用人单位

1、总 则

1.1 为保证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外派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外派人员的桥梁纽带作用,使外派人员更好地服务于驻在企业,并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管理理念,实现企业资源的有效利用,不断提升公司的集团化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由公司派遣、并常驻于参、控股企业(以下称“驻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及技术管理人员。

1.3对外派人员的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和企业管理部共同负责。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职责对外派人员的调配、档案、薪酬福利等实施管理,负责组织对外派人员试用期的考核,协助企业管理部门对其业绩组织考核。

公司企业管理部主要负责外派人员的业务管理和绩效考核组织,并协助外派人员与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或与其他分子公司的业务联系,组织相应资源支持外派人员履行职责。

1.4 派驻独立法人企业的人员除接受公司职能部门管理外,还应服从驻在企业相应管理体制与制度的约束。

1.5 外派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协调能力和对企业、对工作高度负责的基本素质,熟悉公司的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基本发展规划和专业技术特点,具备独立履行拟任岗位职责的能力。

2、派遣程序

2.1 根据公司直属或控股企业的需求、或公司认为需要向上述企业派遣人员时,由总经办会议研究确定人选,或由人力资源部在公司内部遴选、或向社会招聘。

2.2 根据拟定外派人员的不同情况,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应的教育培训,并与派驻企业共同确定工作职责,并制定拟任岗位的《职位说明书》。《职位说明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公司和驻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保管。

2.3确认符合外派要求的人员,由总经理签署《调派通知单》,外派人员持《调派通知单》和《职位说明书》前往派驻单位报到。

3、外派人员工作职责

3.1 外派人员除自觉履行驻在企业的岗位职责外,应根据自身岗位特性和公司对外派人员的要求,履行其相应的职责。

3.2 经营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经营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派驻参股控股企业的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人员。主要职责是:

3.2.1企业战略规划管理 贯彻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以构建一体化的战略规划体系为基本指导思想,制定或参与制定、审议驻在企业的战略发展规划和中长期经营计划。

人力资源等内容。

3.2.3流程制度管理 制定企业主要的作业流程、制度,不定期组织讨论内部控制原则,评估组织结构和主要流程、制度的实施状况,不断优化流程制度。

3.2.4 借贷、抵押、担保及股权投资、资本性投资项目的管理 下列重要事项,必须经企业董事会讨论通过,取得书面授权后才能办理,如有异常,需及时向公司报告:

1)驻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企业间的资金拆借以及向金融单位的借贷事项;

2)各企业以其名义及资产对外进行借款、抵押担保;

3)资本性投资项目中的技改项目(如生产线的改造、新臵)、基础建设项目(如房屋建筑物修建)等,必须进行经济及风险评估、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及项目的推进方案;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如汽车、轿车、房屋建筑等)的添臵(修建)、租赁等。

3.3 财务人员工作职责 财务人员是指派驻参股控股企业的财务经理、财务主管、各类会计等人员。主要职责是:

3.3.1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内部会计核算标准;

3.3.3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及内审制度,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随意核销费用,不准任意减增利润或亏损等。

3.3.4按时向公司上报各类财务报表,及时反馈驻在企业的经营及财务异常情况。

3.4 技术人员工作职责。技术人员是指派驻参股控股企业的总工程师、主管工程师和骨干工程技术人员。主要职责是:

3.4.1根据驻在企业的生产工艺、技术路线等,形成企业的正式规范性文件,并逐步形成技术管理制度,组织贯彻执行。

3.4.3协助驻在企业实施技术保密及技术人才培养工作。

3.4.4定期就企业的生产工艺及技术发展,向公司提出技改方案及合理化建议。

4、人事管理

4.1 外派人员在驻在企业一般安排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限,对于不适应驻在企业工作的,由公司研究决定调回、交流或解聘。

4.2外派人员的工资由公司根据其岗位级别确定,原则上由驻在企业发放。因地域工资水平差异而导致的差额,驻在企业高于公司标准的,按驻在企业标准发放;低于公司标准的,由公司补足其差额部分。

4.3由公司内部选派的人员,可以选择社会保险的参保地点,愿意将社会保险移至驻在企业所在地的,由人事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外派人员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及奖金,由驻在企业按本企业标准执行。

4.4 为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对外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公司对外派人员

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年终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补助标准,按照公司相应的发放办法一次或分次发放。

4.5 公司根据集团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外派人员的正常交流制度。重要岗位的人员,定期组织进行跨企业、跨区域之间的交流;一般岗位的人员,根据需要适时组织交流。

5、业务管理

5.1 外派人员在驻在企业的业务活动,公司各部门有责任给予大力支持。能够直接对口联系的,外派人员可以与相应管理或业务部门联系,需要统一协调的事宜,由企业管理部门负责。

5.2 公司直接涉及的相关业务,包括财务、工程管理、技术研发等部门,有责任协助外派人员履行职责,对于外派人员提出的业务支持要求,必须认真对待,及时处理。

6、情况报告

6.1 外派人员应定期和不定期地向公司报告个人工作情况和驻在企业的'经营情况,报告的形式包括书面报告和当面述职,对于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或紧急事项,应及时报告,且不限报告形式。

业务活动中出现的问题、需要公司协助解决的困难、对该企业及其经营活动的看法等。

6.3 经营管理类、财务、技术类最高主管每半年需向公司总经理当面述职。述职由公司统一安排,相对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地点进行,结合公司集团化管理的相关培训活动统一组织实施。述职期间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负责,按相应标准报销。

7、绩效考核

7.1 外派人员除接受驻在企业组织的绩效考核外,同时接受公司的相应考核。考核形式包括日常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和年终统一组织的考核测评。考核由公司人事管理和企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区分组织,考核结果与年度经济补助标准挂钩。

7.2 绩效考核目标分为两部分,即本职工作的绩效目标与企业增值活动绩效目标。本职工作绩效目标由其所在企业确定并进行考核,企业增值活动绩效目标由企业管理部门在与外派人员磋商的基础上确定。

7.3对违反本办法,工作不称职、失职或不接受公司监督管理的人员,将对其实施通报批评、扣发补助金等处罚,情节严重的,按公司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8、附则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企业管理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外派人员行为,使外派人员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顺利完成公司赋予外派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人员。外派人员是指由公司统一派遣,驻合作企业或派驻单位的工作者。

第三条 本管理规定内容包括:人事管理、考勤管理、租房和通讯费管理、外派人员注意事项管理、探亲假管理规定。

第二章 外派人员的人事管理

第四条 公司向合作企业或派驻单位派驻的人员一律由公司统一任免,公司以正式文件发布上述人员的人事任免决定。

第五条 外派人员的聘用、选拔,首先是在公司或所属各公司的员工中培养提拔,其次是对外招聘。

第六条 由于公司的经营性质决定,被外派人员必须接受岗位调配。对于不服从公司调配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分别给予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关系、辞退等处理。

第七条 外派人员离职,应于一个月前提出申请逐级审批,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八条 公司可以与外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第九条 新招聘的外派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具体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外派员工(劳务)表现优秀,通过公司考核后,可以提前转正。

第十条 外派人员应服从各派驻公司的劳动用工政策和管理制度,应和派驻公司员工形成和谐的关系,避免形成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第十一条 对公司派出的派驻人员,所属公司如果认为不胜任,无权自行更换和调整;应向委派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交报告详细说明不胜任的理由,经核实后由公司根据情况按规定程序决定调配。

1

第十二条 公司为外派人员每月发放异地生活补助费用或外派补助,详见外派协议等附件。

第三章 外派员工劳资关系管理

第十三条 从公司派出的外派员工的劳动合同,工资、社保关系由公司统一管理。派驻公司承担外派员工的人工费用及其他费用补贴等,公司每月提供外派员工的应付工资明细,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社保缴费、个税规定测算个人应承担的保险、个税部分,编制工资表。由公司财务部核发工资。

第四章 外派人员考勤管理

第十四条 外派人员的考勤管理按照派驻公司的考勤管理规定执行,外派人员应 结合派驻公司实际情况,遵照执行。

第十五条 外派人员的每月考勤由派驻公司的行政部负责,并要求保存完整的考勤记录。

第五章 租房管理

第十六条 租房管理规定:

(二)各派驻公司为有需要的外派人员租用住房,并办理相关事宜。

第十七条 办公费用管理规定

所有办公设备、用品、车辆管理规定根据派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通讯费用管理

第十八条 外派人员通讯费用参照公司《通讯费用补贴管理办法》执行。

2

第七章 外派人员注意事项

第十九条 未经公司书面授权,公司外派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对外擅自承诺超出公司经营政策的条件,不得擅自签署协议、合同,尤其是不能以公司的名义涉及到对外担保,如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经办人员个人负责,对于情节严重,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将移交司法机构处理。

第二十条 对外签署合同、协议、保证函等均由公司法律专干审阅并签署意见,均需经过公司总经理签批。

第二十一条 妥善保管公司下发的各类文件,防止丢失、泄密。

第二十二条 对于公司统一下发的文件要及时查收。

第二十三条 保证严格执行公司下发的各类文件规定,对于特殊情况不能执行或不能完全执行的,必须书面说明并索要批复,否则视为已完全接受执行。

第八章 探亲假管理

第二十五条 外派人员探亲假期间工资予以正常发放。

第二十六条 外派人员未经批准私自返回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七条 因工作原因不能休假的外派员工,按派驻公司相关的考勤制度执行绩效考核等相关规定。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解释权归属公司行政人事部。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请参照公司与派驻单位的外派协议和公司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制度于 年 月 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负责人签章:

3

外派协议书

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外派海员________________(海员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外派乙方到______________国的______________公司所属的________________轮任________________(职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甲方与乙方的合同期限根据《海外雇主与外派海员雇佣合同》的期限确定,为___________个月。根据航行情况可适当提前或延后,但一般不少于9个月不超过14个月,聘用期满,若船舶仍在航行或所在港口不便下船,则甲方有权延长本合同于该航次结束时止。延长期内乙方基本工资增长___________%。

二、工资及支付。

乙方工资根据《海外雇主与外派海员雇佣合同》的约定确定,分基本工资、固定加班费(星期六和星期日)和休假金(从乙方离开中国之日起)三部分,从乙方上船之日起至返回中国之日止按月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美元/月,其中,家汇部分为________________美元,实际船付现金为________________美元。

三、工作时间及加班费。

乙方的工作时间根据《海外雇主与外派海员雇佣合同》的约定确定,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星期六、星期日为固定加班,每周56小时为正常工作时间,超过56小时之外的工作为额外加班。

乙方如系持证高级海员则只有固定加班费,如系普通海员,除固定加班费外,额外加班时间应按小时支付费用,费用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国内法定节日工作的工资按双倍日基薪计算。

四、劳动保护用品。

乙方在船工作时,由海外雇主按《海外雇主与外派海员合同》中的有关条款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乙方离船回国时,根据海外雇主规定将部分劳动保护用具留船。

五、医疗及伤亡保险。

合同期内,由海外雇主按《海外雇主与外派海员合同》有关条款内容,为乙方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事故等险种的保险。乙方发生工伤、疾病、死亡事故时,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督促海外雇主,按《海外雇主与外派海员合同》规定的赔偿条款履行合同,并将从海外雇主处索回的保险金额全数交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

六、服务费的收取。

甲方每月从乙方家汇工资中提取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作为服务费。

七、担保金。

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缴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不超过合同工资总额的20%)。乙方因违反本合同规定或在外滞留不归,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若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了保证金的金额,乙方应赔偿超额部分的经济损失。乙方履行完与海外雇主的合同并按期回国,甲方应一次性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本息。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了解海外雇主的资信情况,向乙方解释海外雇主的各项要求和管理规定,指导乙方与海外雇主签定合同。

2、为乙方办理外派所必需的有关证件和相关出国手续。

3、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海外雇主的要求派出前对乙方进行集中培训。

4、安排乙方登船的有关事宜,并负担乙方由居住地到集结地的国内人民币差旅费、派前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培训地点到国内上船地点的交通旅费。

5、监督海外雇主履行合同条款,敦促海外雇主为乙方投保,维护乙方在船的合法权益。

6、听取乙方对在船情况的反映,会同海外雇主及船舶领导妥善解决乙方提出的问题。

7、乙方合同期满离船回国时,负责做好旅途安排和接机工作,在国内离船时,协助乙方办理离船手续。

(二)乙方责任。

1、向甲方提供海员服务簿、本职务海员必备的专业训练合格证书、适任证书(高级海员),以及有效的海员健康证书和预防接种证书。一水、加油应提供当值证书。

2、向甲方提供办理出国手续所需的各种必要的证明材料及照片等。

3、准时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集中,接受派前培训教育并做好登船准备。

4、在船期间严格履行合同,认真完成岗位职责及船舶领导安排的工作,执行船长及海外雇主的指令。

5、严格遵守我国的外事纪律、国家对对外劳务合作的各种管理规定、船舶所到国法律以及港口海关规定。

6、及时向甲方反映船舶情况,通过甲方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

7、乙方在国外港口未经船长同意离船或漏船而被解雇,应承担甲方替换海员所产生的交通、食宿、办证等各种费用。

8、除乙方因病(不含潜在性疾病和慢性病)、工伤、工作需要或海外雇主可以理解的原因外,凡因个人过失被中途遣返及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其费用从乙方航贴或履约担保金中扣除。

九、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当事人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共同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双方规定的一切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结束。

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授权签字:______________。

(公司章)。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授权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员工协议书

现任岗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家庭住址:

鉴于甲方对于乙方工作能力、岗位贡献的评估和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年月日发布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方案》)之规定,甲乙双方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购买、持有、行权、变更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的授予。

(一)实体股份。

甲方授予乙方:

有限责任公司实体股份股。

(二)虚拟股份。

甲方除授予乙方实体股份之外,同时授予乙方:

有限责任公司实体虚拟股份(身股)股。

二、股份的价格。

(一)实体股份。

1、乙方需为所获授的实体股份支付转让对价,根据《股权激励方案》所确定的计算方法,乙方共需为所获授的实体股份支付人民币总计元。

2、乙方所需支付的费用,可在20xx年至20xx年分五期支付完毕,历年的缴付比例及金额为:

3、乙方最迟应于每一年度5月31日之前按照上述约定比例向甲方缴付购买实体股份的费用。

4、购股费用全部缴付完毕,乙方即可向甲方董事会申请启动股份转让程序,完成《股权激励方案》所列示之相关法律手续。

5、乙方可视个人具体情况,选择提前缴清购买实体股份的费用。

(二)虚拟股份。

乙方无需为所获授的虚拟股份支付认购费用。

三、行权条件。

1、乙方需签署业绩(利润)指标承诺书。20xx年至20xx年之间的每一年度,乙方必须完成其所签署业绩(利润)指标承诺书上列明的经营指标,方可享受当年度利润分红。

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发展情况调高或调低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利润目标。

3、对于乙方在单一年度达成超过利润目标30%以上的情况,甲方将制定专门的一次性奖励方案。

4、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常规绩效考核,每年进行两次。连续两次考核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当年分红资格。连续两年考核被认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5、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缴清购股费用,方能办理相关股权转让手续。不能按期缴付的,视作违约。

四、股权激励的约束。

1、甲方认可乙方具有建立在利润指标达成基础上的分红权和股份增值权;。

2、甲方认可乙方具有参与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和调整的表达权和建议权。

3、乙方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股权激励方案》的有关规定;。

4、乙方获授的股权不得擅自转让、赠与、设置抵押、质押。乙方对股权的前述处置行为须经甲方董事会批准。

5、乙方获授的股权,在完成股权转让及工商注册变更登记前仅参与分红,但不具有投票权和表决权。

6、乙方自行承担其股权收益、交易所产生的各种税费。

五、股权的变更和取消。

(一)股权的变更。

1、调岗。当乙方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存续期内因调岗而发生职务变化,股权应遵循"股随岗变"的原则,以与新岗位相匹配。

2、离职。乙方主动离职,虚拟股份取消,实体股份由甲方独家回购,回购价格参照《股权激励方案》规定。回购时应先冲销尚未缴付完毕的购买股份费用。

3、退休。乙方退休时,虚拟股份取消,实体股份可以保留,也可以逐步或一次性退出,由乙方自行决定,退出实体股份股份由甲方独家回购,回购价格参照《股权激励方案》规定。

4、丧失劳动能力。乙方因生病或其他原因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虚拟股份取消,实体股份可以保留,也可以逐步或一次性全部退出,由乙方自行决定,退出的实体股份(银股)由甲方独家回购,回购价格参照《股权激励方案》规定。

5、死亡。乙方死亡的,虚拟股份取消,其所持实体股份不可继承,应予以一次性全部退出,由甲方独家回购,回购价格参照《股权激励方案》规定。

(二)股权的取消。

乙方发生下述行为的可取消激励对象已经获授的股权:

1、触犯国家法律;。

2、违反职业道德;。

3、泄露公司机密;。

4、违反竞业协议;。

5、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6、其他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六、股权的转让。

1、经甲方董事会批准,乙方可以转让所持股份,由甲方独家回购。

2、收购的价格,以乙方获授股权时的原始价格为基数。获授股权后,第一年内申请转让退出的,甲方以原始价格1:1回购。两年到三年之间申请转让退出的,甲方以1.5倍原始价格回购。四到五年之间申请转让退出的,甲方以1.8倍原始价格回购。五年以上申请转让退出的,甲方以2倍原始价格回购。

七、股权激励的生效和终止。

(一)股权激励的生效。

1、甲方对乙方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乙方在20xx年1月1日至本协议签署日之前的业绩情况,采用回溯方式计算。

(二)股权激励的终止。

1、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股权激励计划:

(1)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终止的情况;。

(2)经营亏损导致甲方被收购、合并、破产或解散;。

(3)甲方董事会决议提前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因甲方终止股权激励计划而造成乙方的实际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对乙方的补偿方案。

八、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九、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十、争议的解决。

如发生有关本次激励计划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应将争议提交所在地市级仲裁委员会解决。对仲裁结果不满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内容如与《公司章程》发生冲突,以《公司章程》内容为准。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董事长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外派协议书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劳务派遣关系。

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建立劳务关系;甲方与派遣员工的关系为有偿使用关系;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年。派遣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三条派遣人数、岗位和期限。

(一)本协议签订时,由乙方派往甲方的派遣员工共_____人。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派遣员工数量变更的,以实际人员数量为准。

(二)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派遣员工到甲方从事_____工作。

(三)派遣人员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岗位等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四)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用工条件乙方给甲方派遣的员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要求。

学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经验:

(二)技能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用工规则。

(一)乙方派遣员工应符合甲方的用工条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守信,作风正派,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积极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项任务。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及时为被派遣员工办理录用备案、劳动合同签订等各项用工手续。处理涉及被派遣员工劳动关系的有关事宜,负责建立、接转被派遣员工档案。

(二)甲方应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及符合国家标准的卫生和安全条件,并提供派遣员工工作所必须的设备(工具)。

(三)乙方派遣员工与甲方员工实行同工同酬、同福利,派遣员工与甲方员工在遵守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履行劳动义务上一律平等。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乙方应按时足额发放派遣员工的劳务报酬,并为派遣员工按时、足额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办理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各项保险的申报、申领、保险关系转移、理赔等相关手续,乙方应保证被派遣员工到达甲方时社会保险关系清楚。派遣员工的工作内容若有变动,甲方应该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四)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内的福利待遇按甲方的相关制度及管理办法执行;派遣员工的升职条件、服务范围、工作职责、工作地点等由甲方确定。

(五)派遣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六)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执行________工作制,超时加班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派遣员工支付加班报酬。

(七)乙方派遣员工签订不少于两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不得低于________元/月,转正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________元/月。

(八)乙方应派专人协调甲方与派遣员工之间的关系,负责派遣员工的日常管理,处理劳动争议及其他与务工有关的事宜。

第六条劳务费用构成。

按本协议约定实施劳务派遣后,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劳务费用的构成及标准如下:

(一)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按照甲方绩效考核制度发放,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动报酬清单。

(二)社会保险费,甲方分月按________市社会保险规定向乙方支付派遣员工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用,其缴费数额由乙方按国家和________市地方规定进行计算。

(三)住房公积金,甲方分月按________市住房公积金缴费规定向乙方支付派遣员工的住房公积金,其缴费数额由乙方按甲方确定的比例进行计算。

(四)派遣服务费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服务费,派遣服务费按每名派遣员工每月______元的标准支付。

(五)其它费用,如档案保管费、体检费、旅游费、书报费、商业保险费、员工福利等除派遣服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单独支付。

第七条结算规则。

(一)每月费用结算日为________日;劳务费用支付日为________日前。

(二)费用结算期: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劳务派遣费用,一个日历月份为一个劳务派遣费用结算期,即:从每个月的1日起至月末的最后一日止。

(三)派遣员工劳动报酬的结算:根据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劳动报酬清单结算。

(四)社会保险费的结算:甲方应在每月________日前以书面形式将人员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增加或停缴手续。依据________市社会保险规定结算社保费用,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当月,甲方照常支付社会保险费用。除派遣员工个人原因外,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间晚于终止社会保险参保时限的,甲方照常支付次月的社会保险费用。

(五)住房公积金结算:甲方应在每月________日前以书面形式将人员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增加或停缴手续。依据甲方确定的缴费比例结算住房公积金。

(六)派遣服务费的结算:不足一个月按日计算,全月按________个工作日计算。

(七)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甲方确定的数额进行结算。

(八)在费用结算日之后发生的一切变动在下月进行结算和支付。

(九)乙方银行账户。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费用结算方法。

(一)甲方每月________日前根据乙方派遣员工实际完成工作量、考勤资料及劳动纪律等情况向乙方提供上月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清单,每月________日前乙方给甲方出具所有劳务费结算清单,经双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开具发票,每月________日(费用支付日)甲方将上月劳务费用打入乙方账户。

(二)乙方须在每月________日按时足额将上月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发放到派遣员工的工资卡内。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提前发放,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但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程序进行劳务派遣。

(一)提供录用人员名单甲方将录用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提供给乙方。

(二)体检。乙方通知并组织录用人员到甲方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甲方支付。

(三)乙方给甲方出具《派遣员工接收函》并附上体检报告,与甲方商洽是否同意接受体检合格人员派往甲方工作。

(四)甲方在《派遣员工确认表》上盖章,作为甲方接受派遣员工及结算劳务费用和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

(五)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及时通知体检合格并由甲方同意派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乙方雇用的员工派遣至甲方工作。

(六)甲方凭以下相关资料接收派遣员工:

1、乙方出具的派遣用工通知单。

2、派遣员工身份证原件。

3、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七)由乙方对派遣员工实施劳务派遣的日常管理,甲方对派遣员工实施用工管理。

第十条对于乙方派出的派遣员工,有下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退回乙方且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甲方以第(一)、(二)、(三)条所述情形为由退回乙方派遣员工,须提供相应证据。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派遣员工用工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等严厉行政处罚的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从事兼职工作,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影响的;

(六)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七)不胜任工作的;

(九)派遣期未满,派遣员工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的。

第十一条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需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派遣员工一个月工资,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一次性支付经济赔偿金后,甲方可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

(三)甲方因破产、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将乙方派遣员工退回,或者终止本协议的。

第十二条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甲方在本条相应的情形消失时并按《劳动合同法》等法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后,可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

(二)患病、因工负伤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后,可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

(一)甲方非因本协议中第十条规定的情形退遣员工;

(二)乙方与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期满,甲方不再接受劳务派遣的;

(三)甲方由于调整生产、变更组织结构等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第十四条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的标准足额支付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购买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不得克扣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不得占用,挪用甲方拨付给乙方用于支付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购买社会和商业保险的经费。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信息,均负有保密的义务。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报价、协议文本、员工的基本信息、以及双方其他业务往来文件。

第十六条甲方给乙方应提供一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规章制度,并以此对乙方派遣员工进行用工管理。

第十七条甲方负责对派遣员工进行岗前业务及技能培训。甲方若出资对派遣员工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派遣员工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八条因乙方派遣员工的个人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给甲方的信誉、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追究当事者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乙方有义务协助追偿。

第十九条甲方不得将乙方派遣员工再派遣到其他用工单位,不得向派遣员工收取费用。

第二十条乙方派出的派遣员工因故停止在甲方从事劳务工作或与乙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在该派遣员工提交了已向甲方交接工作的书面手续后方能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期满的日期,提前________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征求是否续用。甲方在收到乙方关于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期满日期的通知后,应在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________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乙方是否续用。

第二十二条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等事故及不可预测的人身伤害或生病、病逝等,甲方应积极组织救治、及时通知乙方,并将相应资料移交乙方,由乙方按国家和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有关政策,在规定的期限内为派遣员工办理医疗费用报销、工伤事故申报、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等相关事宜。涉及应由单位支付的费用,由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标准承担支付责任。派遣员工工伤医疗期间及因病、非工伤规定的医疗期间,乙方应支付给派遣员工的工资待遇由甲方按“劳务报酬标准”承担。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期限内每逢一个新的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标准,应按照________市当地政府颁布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调整比例做相应的调整。乙方应在当地政府公布新标准后,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据此调整保险费的数额。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及经济总体状况,共同商量派遣服务费的增减。

第二十四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当派遣员工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和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向派遣员工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三)未及时向乙方支付派遣员工工资费用,导致乙方不能及时支付派遣员工工资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派遣员工权益的;

(五)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派遣员工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派遣员工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条甲方无乙方认定的正当理由而延迟(包括全部或部分劳务费付款延迟)向乙方付款时,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一个月内,甲方仍未履行支付义务,乙方有权提前___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撤回员工。同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所拖欠的劳务费、员工剩余聘用期限的工资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给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一)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派遣员工;

(二)克扣劳务人员薪酬福利,影响到甲方生产经营工作的;

(三)对甲方的派遣员工同时又安排其它公司工作的;

(四)在派遣期间擅自将派遣员工从甲方抽走的。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所约定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引起的相关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因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而产生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全部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对本协议若有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和妥善处理派遣员工利益的原则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本协议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三十条甲方与派遣员工发生劳务争议或纠纷,应先由甲方与派遣员工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由甲方、乙方、派遣员工三方协商;如果三方协商不成,乙方负责处理与劳动、司法等部门的相关事宜。

第三十一条协议变更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应及时根据变化后的情况进行协商和变更本协议的相关约定。

第三十二条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自然终止。如协议期满前30日内,甲乙双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不予续签的意见,则视为本协议自动续签年。

(二)当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和责任或服务质量较差,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三)当甲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的有关劳动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规定进行生产,经乙方提出后拒不改正时或当甲方向乙方付款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一个月内,甲方仍未履行支付义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当终止本协议时,甲方应向乙方付清所欠的劳务费用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所欠款项全部划入乙方账户后方可终止。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外派培训服务协议书

根据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公司签订的____________号合同第_________条规定,以____________公司代表(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公司代表(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在气垫船上培训操作人员,签订本专项协议书。

1。甲方同意对乙方操船人员进行气垫船操作使用方面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受训人员能了解气垫船的设备、仪器、器材的基本结构性能并掌握对上述设备、仪器、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方法。

2。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为乙方分两批在___________________地培训___________名工程师、技术员。每期培训为__________天,交船前在陆上训练_______________天,交船后在乙方接收的气垫船上进行_______________天的海上训练。每期培训计划另行制定,并在受训前两个月通知乙方。每批受训人员具体来____________地的时间,将由双方根据交船进度和培训计划予以商定。

3。为了便于甲方作好培训的准备工作,在每批培训人员受训前___________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受训人员的姓名、专业、职务、出生年月、文化程度等。上述受训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和实际操作能力并能懂英文。

4。培训费由乙方承担,每人每天______________美元(包括训练、食、住、医疗和市交通费),培训费总额为____________u。s。d(大写_________美元)。培训费以可兑换的美元支付。乙方在每批受训人员抵达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时,应将该受训人员费用一次付给甲方,支付时间及金额见附件。

5。本协议书用英文书写,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6。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并以书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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