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创建无违建村方案大全(14篇)

时间:2023-10-27 08:22:30 作者:梦幻泡 最优创建无违建村方案大全(14篇)

计划书是一种系统性的书面材料,用于详细陈述和说明我们的计划和目标。推荐大家阅读以下的计划书例文,它们能够帮助你更好地了解计划书的写作要点。

无违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170号)文件,经研究决定,自1月1日起,在全区开展“无违建乡镇(街道)、无违建村(社区)”创建活动。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优化城乡环境,建设美丽上虞”的总体要求,以实现违法建筑应拆尽拆、建立长效管控机制为方向,以创建“无违建乡镇(街道)、无违建村(社区)”为重点,坚持“属地负责、拆用结合、群众参与、分步推进”的原则,促进经济转型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无违建乡镇(街道)、无违建村(社区)”创建活动,力争到20年底,全区15%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达到“无违建乡镇(街道)、无违建村(社区)”创建标准,达到30%,以后逐年提高。全社会禁违控违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长效机制全面形成,违法建设行为得到全面遏制,“三改一拆”行动成果得到巩固和发展。

(二)2014年创建目标:到2014年年底,道墟镇、驿亭镇、陈溪乡、谢塘镇达到“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标准。申报”无违建“的乡镇(街道)辖区内无违建村(社区)达到70%以上,其他当年不申报的乡镇(街道)辖区内无违建村(社区)达到15%以上。

三、创建标准。

各乡镇、街道和”两区“要全面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其中”无违建村(社区)“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无应拆既有违法建筑。全面完成”三改一拆“目标任务,对既有违法建筑,依法、有效、妥善处置,做到应拆尽拆。

(二)无新增违法建筑。全面禁止违法建设行为,对新增违法建筑,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并处置,做到即查即拆。

(三)无规划盲区。全面完成规划编制,做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全覆盖,拆后空地及时利用,做到净化、绿化、美化。

(四)无管理死角。落实《上虞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网格化防控管理办法》(虞政办发〔2013〕288号)文件,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责任网、巡查网、查处网和监督网“,实现防控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五)无非法”一户多宅“。全面完成农村非法”一户多宅“的清理整治,对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无房户、危房户,优先保障建房用地指标。

(六)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未因违法建筑防控治理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社会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无违建村(社区)“的认定工作,()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区”无违建“创建工作小组进行抽查,达到”六无“要求且无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社会事件和安全事故的村(社区)可认定为”无违建村(社区)“。

”无违建乡镇(街道)“的认定工作,区控违拆违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70%以上村(社区)创建成为”无违建村(社区)“,且全乡镇(街道)无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社会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可申报”无违建乡镇(街道)“。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底前)。各乡镇、街道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层层动员和工作部署;按照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订相关创建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并将创建计划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创建实施阶段(4月―11月中旬)。各乡镇、街道按照”无违建“创建计划和实施方案,有步骤地开展创建各项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下旬)。对”无违建村(社区)“、”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组织考核验收。

(一)注重政策配套。各乡镇、街道和”两区“要按照《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有关法规、政策要求,制定完善违法建筑认定、分类处置和综合治理、防控的具体办法。要把”无违建“创建与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加强政策配套。

(二)健全规划体系。加强各层级各项规划编制和有序衔接,尽快实现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全覆盖,依法保障和管理城乡建设活动。

(三)建立防控体系。坚持”分级管理、分片包干、属地负责、联合防控“的原则,完善网格化的管理体系。各乡镇、街道、”两区“及相关部门要建立违法建设日常巡查防控和投诉快速处置机制,各乡镇、街道和”两区“要落实防违、控违和拆违主体责任;建设、规划、国土、城管执法、水利、交通运输、农林渔牧等部门要落实执法责任;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安监、公安、税务、供电、供水和供气等部门要落实配合责任,协同工作,及时妥善处置涉及违法建设的信访投诉,有效防控各类违法建筑的产生。

(四)加强农民建房管理。全面落实农村住房建新拆旧的工作要求,规范农村建房管理秩序。保障村民建房用地需求,优先解决住房困难户建房用地指标。积极探索村民建房审批管理模式改革,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环节。

(五)做好维稳工作。在无违建创建活动中,加强对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立健全各项应急预案和防控机制,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妥善处置信访事项,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坚决杜绝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社会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绍兴市上虞区”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具体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各乡镇、街道、”两区“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创建目标和工作计划,建立”无违建“创建相应工作机构,精心组织,有序实施。要落实创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做到人员、经费、机构三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和全面完成。

(二)深入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两区“和相关部门要深入开展”四互三看“活动,加大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全面动员全区党员干部和让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无违建“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严格监督考核。2014年开始,每年对乡镇、街道和”两区“的”无违建“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表彰,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区”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并会同各乡镇、街道、”两区“和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

附件:1.绍兴市上虞区”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4日。

无违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省民宗委的统一安排,我市将5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__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__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

二、活动主题。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

三、活动内容。

1、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与成效;。

2、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报道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

3、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人民群众民生改善情况。

四、时间安排。

1、4月中旬,制定并印发__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

4、6月,对年__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

五、具体要求。

4、市民宗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年底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会议,根据《湖南省民宗委关于重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社区的通知》要求,9月18日,武陵源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局分管民族宗教的负责人现场指导喻家嘴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在喻家嘴社区,民宗局分管民族宗教的负责人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主旋律与喻家嘴社区就如何提高我区外来少数民族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信仰需求,维护全区和谐稳定工作进行了交流座谈,并对如何制作民族团结进步暨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示范社区标识牌,如何制作体现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宣传墙和横幅提出要求和建议。希望喻家嘴社区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为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出表率,成为全区文化氛围浓,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

无违建创建表态发言

各位领导:

**街道地处城郊结合部,利益因素大、存量违建多,新老违建处置面临复杂情况。2017年,街道违建分类处置任务达59.54万方,其中拆除任务达38万方。截止目前,街道拆除违建20.8万方,处置存量违建19.4万方,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2.8%和32.5%,全区排名靠后。对照“无违建创建先进镇街”目标,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不容丝毫松懈,必须争分夺秒,以铁的决心、铁的手段、铁的作风,加快违建处置和拆除力度,确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任务。

一、用最强决心合力攻坚。

我们将坚定“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决心,坚决克服拆违“深水区”种种困难,真正把无违建创建作为推进“美丽余杭”建设的有效抓手。充分借助“无违建创建”行动势头,进一步整合力量,强化街道、村社、网格三级防控,加强城管、国土等部门条块联动,凝聚综治、信访、经发、民政等外围合力,把拆除老违建、防控新违建作为下阶段重中之重,举全街道之力克难攻坚,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二、用最硬手腕强势推进。

“无违建创建”工作留给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面对繁重任务,我们将咬定目标、紧盯节点,拔除钉子,啃下硬骨头,绝不推诿搪塞。一是做到“重点突破”和“全面推进”两手抓。瞄准单个体量大、群众影响差的典型案件,以沿山老鸦桥区块、崇超路两侧、小城镇改造区域和省市区督办件为重点,力争短期内拆除10万方,迅速掀起无违建创建高潮。同时,向工业园区内企业违建、村庄内农户违建、存在安全隐患的村集体违建纵深推进,严防新增违建,力争拆违总量大幅上升。二是做到“鼓励自拆”和“依法强拆”两手抓。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鼓励党员、干部自拆以及带动亲友自拆,对无理要求、拒不整改的违建业主,依法实施强制拆除,营造典型带动的浓厚氛围,确保“应拆尽拆”。三是做到“宣传引导”和“个别化解”两手抓。切实加强“无违建创建”工作社会面宣传,通过讲意义、讲政策、讲拆后利用,消除群众疑虑,凝聚社会共识。加快涉违信访案件和重点督办案件办理,全力消除不稳定因素,绝不给十九大维稳安保添乱。

三、

用最实作风全面保障。

统一拆违标准,坚持“一把尺子、一个政策、一视同仁”,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公平公正推进拆违,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严肃执纪问责,由街道纪工委和党群科牵头,充分运用教育引导、组织监督、纪律处分等有效手段,对党员干部、拆违工作人员和违建业主进行全程监督,及时问责,严肃处理,确保拆违工作有序推进。严格监督考核,坚持奖优罚劣、激励先进,对拆违工作实绩突出的予以褒奖,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推进效果不明显的,与年终考核挂钩和评先评优挂钩,倒逼村社和相关科室主动作为。

各位领导,“无违建创建”重任在肩,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横扫千军鳄未残,东南看我换河山”的信心和决心,加快行动,苦干实干,奋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付的任务,全力打好拆违攻坚硬仗。

无违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9月,安徽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开展以来,芜湖市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深入宣传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及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建设,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公益宣传活动。

一是在芜湖电视台黄金时段插播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口号和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等民族团结系列公益广告宣传片。利用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等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月标语口号。在市政务中心大厅的电子显示屏、机关食堂电子屏上滚动及清真食品一条街店面商家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月标语口号。

二是在芜湖日报开辟专栏,解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宣传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三是结合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及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建设,通过市民委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全方位、多角度广泛宣传全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纪实,增强少数民族归属感,提升荣誉感。

四是社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播放民族团结系列公益广告宣传片,宣传典型事迹,使新兴媒体成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和载体。举办民族情中秋月文艺晚会、知识竞赛等形式。

创建实施方案

结对共建、扶贫帮困,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努力为当地文明创建做出贡献。

二、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切实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共同的思想基础。大力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思想道德教育的全过程。广泛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重视抓好诚信建设,增强全体员工的诚实守信意识,防止出现不守信用行为。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

三、学习风气浓厚,文体活动丰富。重视对干部职工进行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氛围,干部职工的文化素质不断提高。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干部职工创新思想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整个单位充满创新活力。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扎实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率达100%。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逐步改善文体设施,满足广大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

四、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厂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良好,工作纪律严明,安全生产落实,无违法违纪案件及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

五、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搞好绿化、美化,注重环境的整体和谐,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意识,积极参与当地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工业企业环保制度健全、措施落实,环境污染控制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六、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生产经营单位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进取,诚信经营,科学管理,质量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主要经济指标居于全市同行业前列。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廉洁高效、办事公道、依法行政、执政为民,重大决策民主公开,群众满意率高。服务性单位工作规范,周到细致,优质高效,业务工作处于全市同行业领先水平。

无违建创建表态发言

自2014年年初以来,***街道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无违建”创建行动部署,以“蹄疾步稳”的工作法,循序渐进,坚持务必依法依规、务必为民惠民、务必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切实把“无违建街道”创建工作作为推进和谐***建设的重要抓手,坚持“防、控、拆”相结合,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行动安排,深入推进“无违建”创建工作,强化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采取多项举措,有计划、有方案、保进度地推进无违创建,基本完成了各项创建工作目标。在区三改一拆办的指导下,在街道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街道村二级干部努力,现已全面完成,通过乡街道初验。

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效。

认真做好“一户一档”建档及复核工作,严格按“七无一律”无存量违法建筑、无新增违法建筑、无非法“一户多宅”标准开展“无违建街道”创建工作,严格落实违法农民建房处置摸底公示、审核公示、结果公示三个环节,确保全面铺开、平等对待、不留隐患。完成全街道16个行政村一户一档建筑档案台账。以行政村为单位全面排摸本街道范围内违法建筑共计1118处。

结合五水共治、四边三化重点解决存量违法建筑,拆除违法建筑面积建筑面积126347.92㎡,补办手续70501.98㎡,罚没94502.81㎡,有偿使用52715.42㎡,古民居保护3687.9㎡,暂缓拆除95㎡。

以非法“一户多宅”处置为抓手处置农民违法建房204户建。

1筑面积61932.48㎡,拆除违建建筑面积59864.48㎡,无法拆除收回村集体处置4户占地面积410㎡,建筑面积824㎡,共计罚没款80余万元。

以联动巡查机制为抓手严格控制新增违法建筑,建立街道、村、综合执法队伍三级联动巡查机制,对新增违法建筑零容忍,发现一起、扑灭一起。

二、工作举措。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成立***街道街道“无违建”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各行政村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干部具体抓,班子成员包社区抓”的要求,强宣传、抓进度、保质量,确保创建工作有效推进。

(一)规范管理,完善体系。

全面建立健全街道违法建筑防控治理的政策体系、工作机制和管理网络,做到管理规范有序。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成立***街道“无违建”乡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街道《农民建房处置实施意见》《违法建筑处置实施办法》、《农民建房管理办法》、《网格化建设实施办法》、《争创无违建村通知》、《违建村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同时开展“无违建”创建承诺,明确各村村级土地和建房管理村规民约,确保违法建房处置规范管理。

2二是完善规划体系。编制***街道控制性详规,优化集街道总体规划,明确《土地利用总规图》、《临安市城市南区控制性详规图》、《村庄用地规划图》,依法保障和管理农民建房活动。

三是完善防控体系。成立街道、村两级巡查队伍,坚持“分级管理、分片包干、属地负责、联合防控”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健全违法建设日常巡查防控和投诉快速处置机制。加强城建执法中队巡查力度,完善巡查发现、即时拆除的快速反应机制,组织***中队城管中队要求严格按照网格化分配,对负责区域进行巡逻。各行政村开展“一日两巡查”制度,督促联村干部和村干部,对于农民违法建房谎报、漏报、瞒报和工作不力的,将视情况追究相关联村干部及村干部责任。

四是完善信访处置体系。加大监督力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监督。完善信访处置机制,明确各类信访交办件的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分层落实责任,统一答复格式、提高群众满意度,明确专人进行督办,确保各类信访件按期回复,并及时归档备查。截至11月止收到市信访交办关于违法建筑举报65件,已全部办结。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3通过新闻媒体对于重点难点违法建筑进行曝光,提升震慑力,使各村村民排弃侥幸心理,把违法建设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多措并举,力促实效。

摸底全面细致。全街道16个行政村进行违法建房全面排查,违建农户在场、村两委到位、联村干部核对,对违建地点、面积一一进行排摸,确保没有疑义、遗漏。

处置分类有效。采取拆除、有偿使用、调剂、罚没等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分类处置。一方面与土地整治相结合,拆除化龙村共计75户,有效缓解村庄建设用地紧张和改善村级环境。另一方面与公益建设相结合,合理调剂,祥里村调剂二户农户间农房160㎡,解决住房困难户问题。

(四)严格考核,责任到人。

制定无违建村创建考核办法,强化责任追究制度,使各行政村逐步成为“无违建”村。各行政村严格遵照“无违”创建政策,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现象,确保“无违”创建工作走向长效。

(五)专项整治,确保成效。

一是狠抓沿路、涉水的违建拆除。结合“五水共治”、“十里画廊”精品线、“四边三化”等工作,重点对道路、河流两侧的违建进行拆除。集中对杭徽高速沿线、02省道、吴越大街、钱王大街延伸段等精品线道路沿线进行了专项整治(共计拆除违建点27处,拆除面积2333.5平方米)。

二是狠抓重点工程范围内的违建拆除。全年涉及重点项目30余个,街道坚持以拆违促进征地拆迁,为重点项目、重点工4程推进保驾护航,涉及重点项目的有16处,拆除面积12269.62平方米。

目前,我街道“无违建街道”创建工作基本完成,为此申报“无违建街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坚持不懈地努力,把全街道的“无违建街道”创建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彻底消除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根源。

创建实施方案

“幼儿园有特色,教师有专长,幼儿有特长”是我园办学目标所追求的理想境界。我园“十一五”期间,以教科研为先导,以幼儿的“手工制作”为办园特色,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已取得较好的成效,为使我园的办园特色不断走向成熟,形成稳定、鲜明的特色,进一步为孩子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普及·优化”。全面普及并通过孩子动手动脑,让孩子的潜能得到最大的发展。

通过手工制作,训练幼儿技能技巧,眼、手、脑的协调运用能力以及培养幼儿观察、想象和创造思维等各方面的能力。通过手工制作,不仅可以直接提高幼儿的审美情趣,还能让幼儿乐在其中,体验动手的情趣和成功感,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对于培养幼儿热爱生活,爱劳动不怕困难,不断追求出新也是很有效的途径。

1.领导及工作小组:

特色教育活动总负责人:xxx

特色教育活动负责人:xxxxx

特色教育活动小组成员:全体教师

2.范围:全园小中大5个教学班。

3.内容:手工制作特色教育包括两方面内容,即课堂教学和兴趣小组活动。

1)全园5个班级每周每班两节美术课,其中一节为手工制作课。

2)兴趣小组活动一周两次,时间为每周二和周四下午自主活动时间。

4.活动分工:

特色教育小组组长:xxx

任课教师分班负责人:

小班:xxx

中班:xxx

大班:xxx

xxx:涂画兴趣小组,组员来源于小班,共约14人,活动场地:小班教室

1.做到教科书和课外兴趣小组活动内容的有机结合。手工内容互为补充,形成系统性和连贯性。

2.手工制作教学循序渐进,以鼓励为主,不可急于求成。

3.兴趣小组活动要定时间、定学生、定师资、定场地,做好兴趣小组活动记录,保证专用室的卫生和秩序。

4.教师要注意阶段性材料、总结性材料的积累,注意及时总结回顾与反思,过程材料要归档。

5.平时要做好学生作品的收集工作。学期结束,要做好总结。

6.学期结束,每个兴趣小组的手工作品,不少于30件。

7.要将班级特色文化建设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班级做出特色,级部形成气候,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为保障特色教育正常有序进行,并创造性开展工作,学校及特色教育教师要做到如下几点:

1.幼儿园要提供经费的保障,以确保特色教育过程顺利开展。

2.幼儿园要提供教师外出参观学习的机会,博采众长,取长补短。

3.教师要加强学习与交流,积极自学与手工制作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提高自身素质。

4.教师辅导幼儿时要要精心指导,在普及特色教育的同时,挖掘优秀人才,形成学校手工制作的中坚力量。

5.要充分利用家长资源,鼓励多出家庭手工作品。

6.每学期要举办作品展览,在过程教育中要注意搜集留存作品。

7.制度保障。逐步完善创设幼儿园特色的制度。

创建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密结合医院实际,扎实开展“平安医院”建设,确保广大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医疗秩序,确保医院的稳定,为医院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平安###”建设做出贡献。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摆上位置。

建设“平安###”和“平安医院”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是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平安医院创建方案平安医院创建方案。要从安邦定国、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认识出发,从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的认识出发,从我院就诊病号多,人口流量大,人员构成复杂的特点出发,把“平安医院”的创建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在工作时间的安排上要立足经常性,在工作重心上要立足于一线科室,在联系实际上要立足于结合,在工作突破上要立足于创新,在工作作风上要立足于务实。切实解决干部职工在民主意识、法制观念、服务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

2、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平安###”、“平安医院”的“平安”,不是狭义的“平安”而是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方面宽领域、大范围、多层面的广义“平安”。要确立大平安的观念,按照确保大稳定、大安全的要求,对带有普遍性、全局性的热点问题予以高度重视,统筹考虑,既要全面抓,更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抓平安医院创建方案活动方案。要始终把医院的稳定、患者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建设“平安医院”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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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方案

党的十八大召开的喜庆之年,也是新一轮文明单位创建的开局之年,为积极推进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结合我支行实际和年度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行中央银行职责,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为构建和谐支行,促进全市经济金融协调发展作出贡献。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创一流业绩、建一流队伍、育一流文化,塑一流形象”为创建工作主线,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中支系统“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要求,支行要积极参与全辖整体创建活动,确保中支在分行的考核位次不断提升。同时,支行要切实强化争先进位意识,全面提升履职绩效,力争创中支级文明单位、市文明单位和省文明单位(行业)。

在支行党组的精心组织和推动下,以股室为重点,紧扣业务工作加大创建力度,注重发挥各股室创建的积极性、创造性,注重激发员工的参创热情。针对上一轮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研究切实可行的创建措施,推动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四、主要内容。

(一)讲政治抓班子,营造团结有为的执政环境。

一是加强班子修养,保持一致增合力。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用理论武装思想,指导实践。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民主生活会制度,采取面对面或背靠背方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使班子成员理论素养、党性修养、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明显提高,成员之间关系融洽,班子在群众中形象好威信高。二是加强民主管理,公开公正添活力。修订和完善行务公开实施办法、职工大会制度等,为加强民主管理提供制度保证。实行行务“阳光操作”,凡支行重大事项须经集体研究后作出决定。开展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密切党群关系,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生动局面。三是加强廉政建设,防腐拒变促自律。组织“5、10训廉日”主题活动,开展金融法律法规学习和警示教育、法纪教育,时刻绷紧思想防线。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办法,使廉政建设目标量化,措施细化,责任强化,考核硬化。

(二)讲学习强队伍,营造建功立业的工作环境。

一是注重思想政治教育。以喜迎十八大为契机,立足支行实际,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弘扬党的丰功伟绩,激励员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采取自学、讲座、讨论、参观等方式,学党史,谈体会,写心得。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将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潜能,把全行员工热情焕发到爱岗敬业上来。二是突出业务技能培训。结合上级行“创新金融服务,支持经济发展”业务竞赛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应知、应会、应能教育,努力把员工培养成懂理论、会操作、能写作的多面手。依托“视训365”平台开辟网络课堂,使广大员工人人参与培训,天天接受教育。三是强化法纪责任意识。采取个人自学、集中辅导、知识竞赛、案例剖析等形式组织法律法规学习,让广大员工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完善内控制度,对要害部门、要害岗位的风险点,定期检查,杜绝事故发生。四是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对在文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提高学历层次的员工、年终考评获得先进称号的股室和个人及在上级行刊物发表信息调研文章等实行奖励,较好地调动员工学习和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讲创新谋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金融环境。

一是以预防风险为支点,积极创新金融稳定工作。完善金融稳定协调工作机制,及时建立并调整金融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反洗钱反假人民币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形成多部门整体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健全预测预警机制,及时进行风险提示与规避。二是要多层次全方位提升央行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着力构建涵盖政府、企业、居民金融生活的政务公开、货币发行、支付清算、国库、科技、征信、反洗钱、外汇管理等多重金融服务体系。三是以调查研究为重点,充分发挥宏观决策的参谋作用。构建调研信息反映网络,加强对区域经济金融的监测分析,建立完善经济调查统计制度和金融调查统计体系,推进征信管理标准化建设,为地方政府和上级行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讲规范保安全,营造严谨有序的管理环境。

一是建立齐抓共管的大安全格局,把库款安全、资金安全、保密和计算机安全等纳入管理体系,针对存在问题,剖析根源,限期整改,跟踪督办。二是扎实推进支行监督机制建设,将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相结合,提高监督管理向业务工作的渗透力。三是严格规范财务制度,进一步完善接待、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后勤保障透明化、规范化,把财务费用控制在上级行下达的指标之内,维护财务管理的严肃性。四是狠抓员工行为管理,将员工出勤、学习培训、履职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与奖惩挂钩,推行科学严明的考核机制。

(五)讲德治促健康,营造和谐友善的人文环境。

一是夯实以人为本理念,注重员工“四德”教育,有效杜绝不良习气。二是加强荣誉室、阅览室、活动室等阵地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根据员工个人爱好,分别成立读书、写作、摄影、登山、游泳等兴趣小组,引导员工以科学的知识充实头脑,以优美的艺术陶冶情操,以积极的运动健壮体魄。三是激发员工参与公益事业的责任感,组织央行志愿者、义务献血、扶贫帮困、向灾区捐款捐物等活动。四是召开员工座谈会、离退休职工月度例会,倾听意见,改进工作,营造和谐氛围。

(一)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创建网络。为使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在全行要形成“一把手行长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股室具体抓、党政工团配合抓”的创建工作格局。党组要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充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各股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能,负责本部门开展争创文明股室、争当文明行员活动。同时要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在创建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形成全行上下共同努力、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的良好局面。

(二)积极抓好宣传,突出创建氛围。支行要通过职工大会、办公例会等形式对创建工作进行再发动、再推进,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参创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增强宣传力度,利用局域网、宣传橱窗等载体,经常性地对各项创建知识、活动情况、先进典型等进行宣传,在全行营造浓郁的创建氛围。

(三)努力学习先进,拓宽创建思路。要组织有关人员“走出去、请进来”,向先进的兄弟单位学习,学习他们优于我支行的特色与做法,取长补短。要及时挖掘先进、树立典型,使创建活动学有榜样,形成你追我赶、比学赶帮的良好局面。要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发动全员找差距、订措施,在高起点上拓宽思路,创出新特色。

(四)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创建工作。为使创建活动开展得扎扎实实,必须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我支行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做好检查、考核记录,同时要自觉接受上级行对创建工作的指导、检查与考核,努力改进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扩大创建成果,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违建房屋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长效管护”的要求,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边排查、边整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健全规章政策和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全镇各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房屋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一)农村自建房。

1、自住农村自建房。主要用于自住的农村自建房,包括闲置、出租的农村自建房。

2、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将原有自建住房改变用途,用作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以及自建的非住宅类建筑物。

(二)非自建房。

1、公共管理和服务用房。指农村集体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以及相关部门、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

2、生产、经营用的非自建房。指非农村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建设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3、统建的农民安置房。指在农村范围内由政府、部门、有关机构、村集体等统一组织建设的农民安置房等。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场排查时要填写《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分为自建房、非自建房,具体见附件2、附件3),并将有关信息录入“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助手”手机app系统。排查建档要同时进行,排查一户,建档一户。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要立即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阶段(即日起—20xx年6月30日)。区分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其他农村房屋两类,交叉推进,全面覆盖摸底排查。

1、重点排查(即日起—20xx年12月31日)。各村要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为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各村要结合实际细化排查内容和重点。

2、全面排查(即日起—20xx年6月30日)。各村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对其他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为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初判人员要提高业务素质和责任心,确保初判情况符合实际。

(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6月30日)。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1、方案制定。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2、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组织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3、责任分工。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落实属地和行业管理责任。

4、台账建立。镇、村两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和措施,督促产权人、使用者限期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三)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1、制定整治计划。各村要结合实际,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治方案和完成时限,实施台账管理、逐项销号。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和行业管理责任。

2、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推动完善相关法规规章体系,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用途变更等全过程管理制度。

3、完善工作机制。各村要进一步健全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逐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充分发挥其对乡村建设工程的监管作用。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做到有专门人员负责、有管理制度保障,逐步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加大工作统筹推进力度。各村作为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机构,统筹推进辖区内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筹谋划、科学安排、落实经费,明确各项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工作措施和责任人员。要充分发挥包村干部、村支书作用,组织各村做好入户信息采集人员培训等排查整治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扎实细致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乡建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镇应急办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国土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市场监管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核复查工作。中心校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

(三)加强综合保障。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辖区内村庄包村干部和信息采集人员进行培训。司法所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

(四)强化督导调度。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村庄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规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村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按有关规定开展联合实地督导。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村要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违建房屋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关于农村建房有关规定精神,深挖细找全市农村非法违规建房问题,有效整改全市农村居民建房管理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现制定xx市深入开展农村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开展全市农村非法违规建房大排查大整治,明确整治政策,落实有力有效整治举措,“零容忍”管住新增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建和严重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建问题、严重失职失责问题及搞利益输送等严重腐败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要态度坚决、方法科学、突出重点、通盘考虑、稳妥推进,坚决有效遏制农村非法违规建房乱象。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范围为:2013年1月1日以来的新增农村非法违规建房,重点为5个类型:

(三)不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法违规建房;

(五)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违规建房行为,如:超高超大的“花园洋房型”非法违规建房,圈占大量土地的非法违规建房,借用他人名义建成超高超大经营性场所以及建成套房形式非法出租或出售等。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从2021年8月下旬开始,到2022年1月底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深入排查阶段(2021年8月下旬—2021年9月30日)。

各乡镇(街道)和xx高新区管委会、xx集团有限公司、xx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以下简称“16+3”)要在上一轮排查的基础上,按照本次专项排查整治的范围和重点类型,开展全域全覆盖、无死角大排查。各地要深入发动群众提供非法违规建房线索,采取举报奖励办法,设立举报电话(xx),让农村非法违规建房行为无处藏身。大排查要深入细致,全面、准确掌握非法违规建房的房屋及附属建筑情况、建房户情况、非法违规事实,逐户逐栋建立问题台账;市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成立审核专班,对“16+3”排查问题逐一现场查验、会审把关,由“16+3”政府(办事处、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字把关并加盖公章后的排查摸底情况和问题台账,于2021年9月25日前报市委、市政府及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清理整治阶段(2021年10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1.对符合“一户一宅”政策规定、因审批环节滞后导致的非法违规建房行为,2021年12月31日前依法完善审批手续,消除违法状态(已纳入国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的,待国家政策出台后按照相关政策处置)。

2.城市居民(重点是公职人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通过户口迁移方式骗取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的,由公安机关对户口迁移行为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的由公安机关负责整改户口迁移。已办理建房审批手续的`,按照骗取批准论处(撤销原批文);未办理建房审批手续的,按照非法占地论处,由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责令其退回土地,并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依法处置。

3.城市居民(重点是公职人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假冒或借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土地非法违规建房的,已办理建房审批手续的,按照非法骗取批准论处(撤销原批文);未办理建房审批手续的,按照非法占地论处,由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责令其退回土地,并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依法处置。

4.不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非法违规建房,区分两种情形处置:一是由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责令其退出原有宅基地(原有宅基地上建筑物破旧,不适合居住),并对原有宅基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依法处置,对拒不退回宅基地的按非法占地论处;二是由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责令其退出新建住宅上的宅基地(原有宅基地上建筑具备良好居住功能),并对新建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依法处置,对拒不退回宅基地的按非法占地论处。

5.违法占用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森林公园、河湖岸线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非法违规建房,由市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从速严肃作出处置,确保整改到位。

6.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违规建房行为,如:超高超大“花园洋房型”非法违规建房、圈占大量土地的非法违规建房、借用他人名义建成超高超大经营性场所以及建成套房形式非法出租或出售等,由“16+3”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拟定处置意见,报市政府、市纪委监委审定同意后,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确保整改到位。

“16+3”清理整治情况,经其政府(办事处、管委会)主要领导签字审核后,于2021年12月25日前报市政府、市纪委监委。

(三)建章立制阶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1月31日)。

按“16+3”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要深刻剖析产生农村非法违规建房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严格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要求,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农业农村部门配合、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一线把关的农村建房管理机制,着重围绕审批、监管、查处等关键环节,科学合理完善农村建房审批流程。各地要统筹考虑以下4个方面因素,着力构建农村居民建房管理新格局新思路:

1.乡级政府要合理保障正常工作经费,采取务实举措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坚决堵死乡镇(街道)、村(居)收取建房费用的利益驱动。

2.乡镇公安机关要对城镇居民户口迁往农村居民户口认真甄别、严格控制,提级至市公安局审核把关。

3.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建房“开绿灯”、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处理,将相关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负面清单及廉政意见回复。

4.建立市级农村建房大数据平台,整合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公安机关及乡镇村居等数据资源,健全多部门联审联批制度,提升审批效率、堵住审批漏洞。

“16+3”建章立制情况,由其政府(办事处、管委会)盖章,于2022年1月25日前报市政府、市纪委监委。

(一)态度要坚决,操作要稳妥。

针对农村非法违规建房历史遗留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的情况,各地排查整治工作要注意工作方法,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依规按政策处理,做好风险评估,积极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避免发生群体的性事件和恶性的事件。

(二)严格属地管理,逐级压实责任。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16+3”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是具体操作主体,“16+3”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上述责任人务必靠前指挥,组织各相关单位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认真审查排查、整治成果,对排查、整治结果的真实性、全面性负总责。市、乡两级纪委(监委)要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对发现弄虚作假、玩忽职守、虚报瞒报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三)“零容忍”管住新增项目。

2021年8月下旬及之后新开工和在建续建的农村非法违规建房,按“顶风作案”问题坚决拆除,并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有关责任人。对重大典型案件直接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通报。“16+3”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要强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林业等部门执法力量作用,开展动态巡查和全天候监测,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坚决做到对新增违建问题“零容忍”。

(四)强化联合处置举措。

“16+3”要建立行政、纪检和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联合处置工作机制,畅通联合处置渠道。各有关部门对排查中发现的违建问题线索,要集中力量开展调查取证,依法依规作出拆除、没收等处理,提出生态恢复要求,利用综合执法、专业执法等力量,坚决执行到位。行政机关对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案件,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并开展审查工作,对在整治过程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要依法严厉打击处理。人民法院要及时受理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强制执行申请,依法审判刑事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案件、行政公益案件。人民检察院对涉嫌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诉,对符合受案范围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和人民法院受理、审查、裁定和实施强制执行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五)明确处置政策。

“16+3”要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森林等法律法规,根据生态环境破坏程度、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依法采取完善手续、拆除、部分拆除、没收、保留建筑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措施,分类稳妥处置到位。对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严重破坏生态、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主体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置;对基层组织和有关部门违法违规审批、越权审批的,要明确责任,依法查处,注意保障无过错方权益;对建房主体和地方政府“互有瑕疵”的,要厘清责任,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处置。

(六)严肃执纪问责。

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市、乡两级贯彻落实上级农村建房管理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整治工作涉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市纪委监委有关指导意见处理。坚决防范整治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的,予以公开通报、约谈;对禁而不止、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压案不查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违建的,要带头自查自纠。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理,为整治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无违建创建表态发言

按照省、市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以来,全市上下以无违建创建为核心、以有违必拆的决心强势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不仅拆出了发展空间,改出了生态环境,也有力地促进了民生改善,推动了转型升级。

万平方米,其中旧住宅区改造199.8。

万平方米、旧厂区改造331.6。

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219.78。

万平方米;拆除各类违法建筑1136.74。

万平方米,其中拆除违建猪舍664.26。

万平方米,其中复垦复绿473.2。

万平方米,启动改建22.19。

万平方米。无违建县(市、区)、无违建示范镇(街道)、村(社区)、河道、道路等试点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要工作举措。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应拆尽拆、应改必改、应创真创的方针,全力开展无违建创建工作,大力助推五水共治和生猪养殖业转型发展。在全市61个镇(街道)提出争创无违建镇(街道)的基础上,每个县市区(功能区)各确定一个镇(街道)、1个村(社区)为创建示范点,并要求各县(市、区)分别确定1条主要道路、1条市级河道开展无违建道路、无违建河道创建试点,做到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确保完成我市全年创无违建县(市、区)保二争三的目标要求。

2、政策护航,加强无违建创建规范性文件制定。

年初,市三改一拆办起草印发了《嘉兴市无违建镇(街道)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及相关考核办法,各县(市、区)也相继开展了无违建创建的工作部署和政策制订工作。制定出台无违建镇(街道)创建实施方案及其考核办法。明确了无违建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创建标准、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制定《无违建示范道路、河道创建标准》;印发了《关于明确无违建创建违法建筑处置若干问题的通知》,有力地引导了全市无违建创建工作的一体化协同推进。各县市区也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性文件或实施细则,使全市无违建创建工作做到规范有序。

3、行动破题,完成截污清源拆违百日攻坚任务。

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上半年拆除违建猪舍602.2万平方米的阶段性目标任务,以拆除违建猪舍倒逼生猪养殖业减量提质绩效明显。突出国省道边、城镇主干道边、主要河道边可视范围内的存量违法建筑拆除重点,使三边环境得到美化,形象得到提升,空气质量和水体质量获得改善。

4、机制保障,省市县三级联动督查助力三改一拆。

一是借省三改一拆督查组对我市各县(市、区)的督查之力,强势推进各地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工作,做到督查有意见,整改有落实。二是配合市委、市政府督查组分赴各县(市、区)重点检查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养殖业转型发展等中心工作开展情况。三是不定期组织人员赴县(市、区)、无违建示范镇(街道)、村(社区)、道路、河道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反馈整改意见。针对全市面上的共性问题,结合全省三改一拆回头看工作要求,重点围绕八个看、八个不提出整改落实意见,并及时跟进督促落实情况。四是继续实行进度公告制度,每周在《嘉兴日报》公布各县(市、区)三改一拆工作进度,促进形成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你追我赶的浓厚氛围。五是指导督促有关县市区按时完成省督查组赴县市区督查意见和浙江卫视《今日聚焦》等省、市媒体曝光的三改一拆典型案例的整改落实。协调市级媒体积极参与全市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工作,从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剖析报道,形成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以新闻的力量助推无违建创建工作开展。

总的来看,上半年全市的三改一拆特别是无违建创建工作,迈出了足有成效的一步。全市上下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大、政协监督关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广大党员干部团结拼搏。但在充分肯定前期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三改一拆、无违建创建工作已进入关键期、深水区,推进难度在不断加大,主要反映为:一是部分县(市、区)重创建申报轻创建工作落实,存有消极观望心态,少数县市区创建计划与工作部署没有落到实处。二是有的基层干部把五水共治与三改一拆分割开来,认为今年面上重点已转向五水共治,没有认识到水里的问题,根子在岸上,五水共治须改拆先行,导致三改一拆行动力度有所减弱。三是违法建筑中的老大难问题和难啃的硬骨头还没有被清理,随着三改一拆行动推进难度继续加大,部分干部有厌战、畏难情绪和松劲、观望现象。四是有的地方掌握抓全局、抓重点的平衡性还不够,面上拆违改造与点上违建猪舍拆除不同步,普遍较重视涉农违建拆除,但对非农违建拆除力度不够。集镇周边农户简易房搭建出租、工业园区企业厂区红线内违建彩钢棚等情况比较普遍,有的区域还比较严重。

三、下阶段主要工作打算。

1、以联动推进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创建工作机制建设。

全面建立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养殖业转型发展、文明城市复检等重点项目统筹推进机制,继续保持全市共推三改一拆的良好势头。将三改一拆行动纳入县(市、区)双推督查考评,营造比学赶超的行动氛围。推进机关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零违建报告制,清理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及党员干部家庭的违建设施。积极协调电力等部门,努力促进违建业主自主拆违倒逼机制建设。

2、以长效管理为目标,积极协调市、县抓紧出台违建认定与处置办法。

违建认定与处置办法是无违建创建的基本法,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尽早出台。我们将积极协调《嘉兴市违法建筑认定和处置办法(试行)》尽快上会。指导督促县(市、区)加快相关规定制定出台步伐,使拆违分类处置有章可循,谨防走偏,也有利于基层克服消极观望情绪,也有利于各地从源头管控新违,防止反弹。

3、以拔钉清障为载体,再掀拆违百日攻坚行动新高潮。

下半年将组织开展拔钉清障拆违百日攻坚行动,再掀拆违新高潮,有序引导违建拆除重心由涉农领域转向非农领域,重点突出集镇区、城郊结合部、工业园区等区域疑难户、困难户、钉子户违法建筑拆除工作,使无违建创建行动力度不减、声势不降,精神不散,为全市完成年度任务和年底省级验收夯实基础。

4、以暗访抽查为手段,建立常态化无违建创建推进模式。

为使无违建创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使创建过程可控,结果可信,示范可依,下一步市三改一拆办将在对示范镇(街道)暗访、抽查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及时组织对各县市区示范镇以外城关镇、重点镇无违建创建督查工作。同时,积极与市三项重点工作督查组建立督查信息互通互促机制,使各方面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整改落实。

5、以三无一稳为标准,启动无违建示范镇(街道)验收和无违建县(市、区)考核准备工作。

示范镇(街道)既是各县市区无违建创建的示范展示,也是无违建创建的基础。督促县市区对各自示范镇(街道)进行预验收,通过验收倒逼督促拆违进度和质量。考虑到全市面上实际进展情况,正式验收拟安排在8月份进行。以示范镇(街道)验收为载体将全市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引向纵深。近期,先行组织无违建创建现场会,以现场会形式进一步统一各县(市、区)对这项工作的认识和步调,推动标准出台、机制建立、进度加快。

6、以典型案例为引导,进一步加强无违建创建宣传舆论氛围。

市三改一拆办将坚持把舆论宣传作为三改一拆的第二战场,聚焦工作现场,进一步做好各项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在内的各方面力量,从正反两方面加强典型案例剖析宣传,积极引导社会舆论,使全社会都了解、理解三改一拆、无违建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工作必要性、紧迫性,真正形成有违必拆、有乱必治的长效管理态势。

违建房屋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大竹县农业农村局、大竹县自然资源大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竹县城乡规划编制中心关于开展大竹县农村宅基地建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要求,摸清情况,查清全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底数,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摸清全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底数,建立农村多占、超占、乱占宅基地建房、不按规定审批宅基地问题工作台账,为限期整治存量问题奠定基础,确保农村宅基地建房违法违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坚决遏制新增违建。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川农〔2020〕43号)精神,本次清理的是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职能划转后的宅基地建房审批事项,即2020年6月1日以后的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

(一)清理范围。全镇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村组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经过审批、审批规范性,是否按照审批证书建房等。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情况和建设手续审批情况等,最终形成统计台账,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应当在组、村(社区)、公告栏予以公示。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及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非住宅类房屋不在本次摸排范围之内。

指标解释。农村宅基地指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院坝)等用地。

(二)清理内容。

1.申请、审批资料是否齐全规范(查审批资料);

2.村(组)审查、乡镇审批规范性(查审批资料);

5.乡镇(街道)农村宅基地动态巡查工作开展情况(巡查记录、图片佐证);

7.宅基地占用耕地农用地转用手续审批情况(自然资源部门备检);

9.是否存在违规收取管理费、审批费等违法行为;

10.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所等部门工作协作配合情况;

11.农村宅基地管理与住房建设的.其他重点工作。

本次专项清理从2022年7月底开始,至2022年10月底结束,前2个月为摸排阶段,后期为整治阶段,以组为基本单元网格清理,镇人民政府负总责,村组具体实施,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规建办等部门负责行业指导。要求在2022年8月5前完成村组级数据摸底调查,8月7日前完成镇级全面汇总,9月5日前迎接县级抽查核实,10月底前迎接市级巡查抽查和整治。

(一)摸排方式。调查摸底主要以统计、查阅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各地要细化摸排方式,规范摸排程序,保证摸排质量,充分利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台账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数据,避免重复摸排和增加基层工作量,做到一组一表、一村一册、一乡一薄,确保2020年6月1日以后的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情况全面摸排到位。

(二)摸排程序。组级统计填写《农村宅基地建房排查统计表》报村(社区)汇总审核后加盖公章报乡镇(街道)汇总(组表作附件同报),村级汇总审核组数据后加盖公章于2022年8月7日前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汇总(组、村〔社区〕表作为附件同报,纸质、电子版双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核镇域数据后加盖公章于2022年8月8日底前报县农业农村局。

(一)提高思想认识。农村宅基地涉及农民切身利益,事关耕地保护和农村稳定安宁,各村要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建房清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对管辖范围内的宅基地建房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排查台账。

(二)压实属地责任。按照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宅基地审批和房屋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完善一个窗口受理、多个机构联审联办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服务机构建设,充实一线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宅基地审批和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要认真核查农户信息,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登记台账,实行“一户一档”管理。村(社区)要自觉承担起信息审核审查职责,指导建房农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手续,协助镇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登记、巡查检查、服务保障等工作。

(三)严格巡查执法。镇、村要完善巡查制度,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及时处置违法行为或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巡查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从严要求,不走过场,把准把实问题。

创建方案

第一条为了加强文明单位的建设和管理,促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文明单位创建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根据《湖北省文明单位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明单位是以开展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为基本特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有机结合,协调发展,成绩突出,经社会认可和有关部门严格评选,由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批准、命名的两个文明建设中的荣誉称号。

第三条文明单位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为目标,充分发挥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四条创建文明单位是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一项基本任务和工作目标。凡本市境内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均属创建文明单位的范围。

第五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按照齐抓共管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为文明单位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把开展创建活动纳入本地本单位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第六条文明单位分为市、县(市、区)二级,分别设文明单位和最佳文明单位两个档次,由县(市、区)以上党委和政府审批、命名。

第七条“文明单位”实行届期制,一般每两年命名一次,没有获得连续命名的单位,不再是文明单位。

第二章文明单位标准及创建要求。

第八条文明单位标准。

(一)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战略方针,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领导班子团结,勇于改革,廉洁勤政,作风民主,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有计划地开展经常性的创建活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富有实效。

(四)经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民主法制以及形势政策教育,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五)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扎实有效,群众道德素质不断提高,行业风气端正。

(六)重视教育科学文化建设,积极进行基础知识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经常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群众科学文化素质逐步提高。

(七)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无计划外生育,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秩序良好。

(八)重视环境的综合治理,卫生面貌良好,积极发展公益事业,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九)坚持科学管理,实行文明生产(工作)、优质服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十)积极参与当地的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在考核文明单位时,实行领导班子建设、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济效益五个“一票否决”。

第九条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申报市级文明单位,部门申报文明系统,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标准外,其所属的独立核算单位70%以上必须是县级文明单位。

第十条创建文明单位要做到有班子、有计划、有措施、有活动,硬件和软件建设并重,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第十一条创建文明单位要从细胞建设入手,本单位内部积极开展争创文明户、文明庭院、文明科室、文明车间(班组)等活动,为创建文明单位奠定良好基础。

第三章文明单位的评比、命名。

第十二条评比文明单位,按“条块结合,逐级上报,专班验收,审批命名”的程序进行。条块双方应互相尊重,互相协调,各部门、各行业推荐市级文明单位时,应征求所在地精神文明建设职能机构或分管部门的意见;各县(市、区)在推荐市级文明单位时,也应征求其主管部门的意见。

市直机关申报市级文明单位,应先向市直机关党的工作委员会申请,由该委员会向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推荐。市属企(事)业单位申报市级文明单位,先向其主管部门申请,再由各战线向市文明办推荐;在荆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直接向市文明办申报;各县(市、区)申报市级文明单位,由各县(市、区)文明办推荐。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市级文明单位,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考核验收,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后,送市委、市政府审批、命名。

第十三条省、市级文明单位的产生,实行“升级制”。各地的市级文明单位一般从县级文明单位中产生,市直的市级文明单位一般从市直机关工委和各战线表彰的先进单位中产生,省级文明单位一般从市级最佳文明单位中产生。

第四章文明单位的管理。

第十四条对文明单位原则上实行分级管理,即哪一级命名由哪一级管理,具体工作由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受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委托,对荆门区域内的省级文明单位行使协管。

第十五条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文明单位管理档案。档案内容一般包括:文明单位的概况、申报审批表、创建活动资料和考核记录等。

第十六条文明单位每半年要进行一次自查自评活动。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要加强对这一工作的组织、指导,同时,命名后的第一年要直接对其检查或抽查一次,其检查、自查资料要存入管理档案,促使文明单位巩固和提高。

第十七条文明单位改变名称、变更隶属关系、合并或分解,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备案,对合并和分解后的单位,要由原命名机关重新考核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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