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管理协议(实用18篇)

时间:2023-12-05 09:32:47 作者:HT书生

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确保工人的安全与健康。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设工程成功案例,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借鉴和启发。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1.要求建筑企业职工遵守法律、法规与规程。

2.对于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对广大建筑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知识和技能。

1.上级管理部门检查。

2.企业自身检查。

3.定期检查。

4.不定期检查。

1.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考试大%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1.追究的对象。

(1)建设单位。

(2)设计单位。

(3)施工单位。

(4)监理单位。

2.处理方式。

(1)情节严重,责令停业、降低资质或吊销资质证书。

(2)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管理转让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向乙方采购原辅材料、零部件、外协作件等(以下简称产品)。

就乙方产品质量保证有关问题,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目的。

第一节(目的)。

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甲方的技术、生产、组装、加工、使用等(以下简称制造)的质量要求(包含但不限于结构、材质、性能、安全性等要求),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满足甲方品质要求的产品。

第二部分质量要求。

第二节(质量要求规定)。

1、乙方产品基本质量要求按甲方最新颁布的企业技术标准(包括图纸)、验收标准、检验作业指导书等(已提供给乙方)执行,以上包含了产品主要性能指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标准要求等内容。甲方未制定以上标准或未提出有关要求时,乙方按相关国家标准执行。甲方验收乙方产品时,以上述标准为依据。

2、有关产品的质量要求(如新品),乙方制造产品前或交货前,必须对相关图纸、技术标准或样本等进行确认签字,质量要求等如变更时也必须确认签字。

3、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甲方上述要求。

第三节(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1、乙方必须遵守与产品安全、有害物质控制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等规定。

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有关产品的技术标准、采购要求、订单、采购计划、供货合同等,如果不能接受时,乙方立即用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协商。

第三部分质量保证能力。

第四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1、乙方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义务按照iso9001标准建立,以证实其有能力为甲方提供合格的产品。

2、乙方同意甲方及甲方的第二方通过工厂审核手段或工厂访问方法,检查其质量保证能力是否达到甲方的要求。涉及内容:物资管理、检验和试验、工程管理、测量装置管理、生产设施管理、不合格品控制、标识和追溯性、持续改进、有害物质控制或过程、产品、文件等。在此情况下,甲方将保守乙方有关的商业秘密。

3、对审核的结果,甲方及时反馈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纠正措施应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内执行完毕,并将结果反馈甲方,经甲方检查确认。

4、乙方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或业务联系人作为与甲方之联系与沟通。

第五节(采购物资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产品所需的零件、材料等完全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并附相应的保证资料。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交乙方采购零件、材料的质量、性能指标等证明资料。

3、乙方用于制造产品使用的物资,如由甲方有偿或无偿提供,或向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采购的,其质量亦由乙方保证。

第六节(产品的外形质量保证)。

1、为防止产品质量劣化(如受压变形、潮湿淋雨、锈蚀、磕碰损伤、规格混淆等),乙方送交产品之外形、标识、运输、包装、贮存和保护等,应采取充分而有效的防护措施。

2、甲方有权决定乙方所制造产品之外形、包装、数量及运输方法等,如乙方变更以上内容,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认可。

第四部分质量确认及记录。

第七节(提交检验报告单)。

1、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检验报告单,其内容、格式由甲、乙双方商定。

2、乙方应备有产品的检查、试验等记录,甲方需要时,乙方应随时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年度不少于1-2次由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除此以外,甲方可根据需要适当时在甲方或乙方抽取乙方产品委外检测,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节(批次可追溯性管理)。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事前进行批次标识,明确区分产品生产批次及质量情况以便甲方追踪。

第五部分产品检验。

第九节(验收检查)。

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产品由甲方实施验收检查。同时乙方同意并由甲方或甲方的第二方在乙方现场实施验收检查,乙方予以配合。

2、经验收检查被判定不合格而不能作让步使用之产品,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要求之时间内向甲方送交替代品或按甲方要求进行处理。

3、非第一次验收时(至少上一次验收结论为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交所进行的不良原因分析及改进实施记录等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使用,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停产、影响甲方订单的完成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节(样品检查)。

1、乙方按新规定向甲方提供或变更后初次向甲方提供产品前,应对产品样品进行报验,并附具该批样品全数全项检查报告。

2、乙方向甲方提供样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共同封存后,乙方凭甲方的订单生产产品。

3、为保证乙方产品批量质量,在乙方正式批量供货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乙双方商定数量的免费样品,甲方收到乙方样品时即实施检查、试验、并将其结果通知乙方。

4、样品不合格时,采用前第九节第2、3条规定。

第十一节(不合格品处理)。

1、甲方在验收、检查、使用或保管中发现乙方的不合格品,乙方应接受甲方制定的有关质量处罚规定,由甲方从乙方应收货款中扣除。

2、对于不合格品,按照甲方的处置结论,乙方重新提交出厂检查合格的产品,由甲方进行验收,乙方将不合格品进行修理或挑选后交甲方重新验收。为避免不合格品的混入,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被甲方拒收的产品如由于生产急需,由甲方进行挑选或修理后使用,甲方所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和其它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从乙方应付款中扣除。

3、由于不合格品的连续发生,甲方的正常生产受影响,甲方有权解除供货合同。

4、甲方作出退货处理的不合格品,乙方在下批交货时未取回,每延期一天,向甲方交纳保管费100元,甲方可直接在乙方应收款中扣除,超过一个月未取回,视作乙方对不合格产品自动抛弃,任由甲方处置。

第六部分质量损失赔偿。

第十二节(质量保证责任)。

1、乙方保证交付产品与甲乙双方约定相符。由于乙方原因包括:乙方的工作人员、代理人、供应商之行为或因不作为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甲方在各项验收、检查、生产或保管过程中,确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生的不合格品时,乙方执行甲方制定的有关质量处罚规定,从乙方应收货款中扣除,若因乙方的不合格品造成甲方停产的,则按元/小时向乙方索赔,由甲方从乙方应收货款中扣除。

3、甲方产品出售后,若由于乙方产品不合格而导致甲方产品被客户退货(不包括社会反馈),乙方按甲方产品售价赔偿损失,不足,以1元/台进行赔偿。如整批退货,应赔偿甲方因退货造成的实际损失并加罚每批万元。从乙方应收款扣除,应收款不足部分现款结算。

4、由于乙方零部件不合格,导致顾客向甲方投诉要求赔偿,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损失。如导致媒体曝光或第三方机构抽样不合格,除承担以上赔偿金额,乙方还应承担甲方的信誉损失(不少于万元),该赔偿由甲方直接在乙方应收款中扣除。

5、乙方承诺按甲方要求供货、验收、记录和格式流程办理业务,若发生伪造证章、单据、记录、格式、内容涂改等一律无效,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元/次的罚款,并有权对乙方至少冻结货款直至与乙方终止合同。

6、由于质量、供货等原因,双方欲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以作为支付甲方出售产品因乙方产品不合格造成的部分损害赔偿和质量处罚,限期年,余额返回乙方。

第七部分争议的处理。

第十三节若乙方对甲方的处理有异议时,应在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逾期视为甲方处理意见,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四节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工程管理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本着诚挚合作,互利互惠,团结协作的原则,互相共赢的方式达成共识就跟公司动车车站和各装修工程。为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就合作工程管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清、双包工程着协议条款:

第一条总则。

1.1本协议为双方一次性联合协议。协议的各项条款仅对工程具有约束力。

1.2各项条款均应遵守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

1.3合作双方是独立的平等伙伴,按照双方的职责分工进行合作范围内的经济及生产活动。

1.4工程项目依据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以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必须建立工程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质量、环境与安全保证体系,且必须服从甲方各职能部室的管理、监督、检查。

1.5乙方与甲方合作期间的合作内容、合作事项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赋予乙方的权限,乙方享有甲方在本协议中赋予乙方的权利,并承担责任与义务。

第二条工程项目的安排及费用。

2.1.工程款必须进公司账户。由财务收到工程款后即向甲、乙双方告知,并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各工程的付款计划,再下达财务支付。

2.2.甲、乙双方动用每一笔资金,必须在申请单栏目内签字生效,由会计支付。

2.3.所有报价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双方有权利、义务知晓并执行。无任何提留或任何借口着提成。

2.4.所有班组和外包工,必须由双方共同商量再订立施工合同,并遵守执行。

第三条乙方职责。

3.1乙方负责承接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鉴定工程总合同,并由乙方按总合同的约定,催付工程进度款到本公司账户上。

3.2协调工程上业主的项目经理和工程所用材料的进场日期、堆放地点。

3.3乙方对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应具有强烈的责任感,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因该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乙方对承担的工程任务的工期、质量、安全等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四条甲方职责。

4.1甲方负责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及资质证明文件。

4.2甲方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各投标工作,负责各工程施工选用,施工合同的鉴定,财务支付款项。

4.3甲方同意并无条件参照执行总合同的约束和奖罚制度。

4.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由于施工方是受业主方的委托承担工程建设任务,施工方必须树立服务观念,为项目建设服务,为业主提供建设服务;另外,合同也规定了施工方的任务和义务,因此施工方作为项目建设的一个重要参与方,其项目管理不仅应服务于施工方本身的利益,也必须服务于项目的整体利益。'项目的整体利益和施工方本身的利益是对立的统一关系,两者有其统一的一面,也有其矛盾的一面。

施工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它包括:

2.施工的成本目标;。

3.施工的进度目标;。

4.施工的质量目标。

如果采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必须按工程合同规定的工期目标和质量目标完成建设任务。而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成本目标是由施工企业根据其生产和经营的情况自行确定的。分包方则必须按工程分包合同规定的工期目标和质量目标完成建设任务,分包方的成本目标是该施工企业内部自行确定的。

按国际工程的惯例,当采用指定分包商时,不论指定分包商与施工总承包方,或与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或与业主方签订合同,由于指定分包商合同在签约前必须得到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认可,因此,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应对合同规定的工期目标和质量目标负责。

二、施工方项目管理的任务。

2.施工成本控制;。

3.施工进度控制;。

4.施工质量控制;。

5.施工合同管理;。

6.施工信息管理;。

7.与施工有关的组织与协调等。

施工方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阶段进行,但由于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在时间上往往是交叉的,因此,施工方的项目管理工作也会涉及设计阶段。在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施工合同尚未终止,在这期间,还有可能出现涉及工程安全、费用、质量、合同和信息等方面的问题,因此,施工方的项目管理也涉及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

3在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订相应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4在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审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组织各单位贯彻执行。

5负责现场总平面的规划、布置、管理。

6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安排好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

7参加对进场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等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等严禁进场。

8负责组织各种应急预案实施后的生产恢复工作。

9参加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大检查。

10制定防止发生重大事故的反事故技术措施。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1.1管理公司建立全面的招标管理制度,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评估选择业务分包单位,以确保各项分包业务满足规定的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要求。

1.2凡单项合同额5万元以上分包(采购)业务,必须纳入招标系统进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

材料设备采购;。

工程分包,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

服务分包,包括物业中介、宣传推广、模型制作、造价咨询等单位选择。

1.3为加强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力度,管理公司规定各类招标工作的操作流程和责任划分,项目所在公司招投标管理部门必须遵照执行,管理公司集中采购、第一类招标、第二类招标工作相关内容由管理公司审批,第三类招标工作相关内容项目所在公司存档备查。

2招标(采购)分类。

2.1根据分包工程、采购材料设备的种类和性质的不同,按《招标工作责任界定》的具体规定,招标(采购)工作按以下四类方式进行操作:。

管理公司集中采购;。

第一类招标(管理公司直接负责的招标);。

第二类招标(管理公司参与监督,项目所在公司具体承办的招标);。

第三类招标(项目所在公司独立负责的招标)。

2.2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公开招标的工程分包项目,在按主管部门要求申报,公开招标前应执行管理公司规定的招标流程,选择意向投标单位推荐参与招标。

2.3在上述四类招标(采购)外,符合直接委托条件的分包或采购业务,可按直接委托方式选择确定供方,但必须执行《业务分包直接委托控制指引》的规定,由业务经办部门办理相应申请、审批手续。

3招标采购计划。

3.1为防止肢解分包工程或回避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各项目所在公司应在项目开工前编制招标采购计划,经项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报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备案。

3.2招标采购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成本估算额、招标方式、发标时间、进场时间等。

3.3项目所在公司对招标采购计划进行的'调整和补充,应每月月初向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集中报告一次。

4招标过程控制要点。

4.1招标小组的组成。

每个招标采购项目在招标前成立招标小组,负责整个招标工作。

4.1.1原则上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作为招标小组成员。

4.1.2招标小组人数必须为奇数,且不少于3人。

4.1.3除通用材料采购类外的所有招标采购项目,项目所在公司招标采购项目业务经办部门主管总监和成本控制部经理及相关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为招标小组成员,全过程参与招标工作。

4.1.4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每次评审,招标小组成员出席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

4.1.5管理公司集中采购,其中通用材料采购类由管理公司在招标前研究确定;其他采购类由成本管理中心和项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在招标前研究拟定,报管理公司审批。

4.1.6第一类招标,由管理公司业务归口部门和项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在招标前研究拟定,报管理公司审批。

4.1.7第二类招标,由项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在招标前研究拟定,报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审批。

4.1.8第三类招标,由项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在招标前研究确定。

4.1.9针对项目的特殊情况,可外聘专家参加招标小组。

4.2招标文件。

4.2.1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负责发布管理公司标准(示范)招标文件,各项目所在公司在招标文件拟订过程中应参照执行。管理公司暂未发布标准(示范)招标文件的,由各项目所在公司自行编制招标文件,并报成本管理中心审批或存档备查。

4.2.2各类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在正式发布前,必须按管理公司规定的作业流程完成相应审批手续。

4.3信息发布。

4.3.1各项目所在公司所有招标采购业务信息原则上应有计划地提前在当地主流媒体公开发布,且不少于2次,成本控制部负责供方资料的收集整理。

4.3.2经招标小组批准,对公认有实力的供方,可以用书面形式邀请,并对其进行供方合格评定;已列入合格供方名录的,可直接邀请其参加投标。

4.3.3各项目所在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和招标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允许推荐投标单位;如因业务需要推荐投标单位的,推荐人填写内荐表,并承诺不作为招标小组成员,且不以任何方式影响评标、定标工作正常进行。

4.3.4自我推荐的供方,必须填写自荐表,明确获得信息的来源,并承诺其真实性。

4.3.5项目所在公司以外的人员或单位推荐供方,推荐人填写外荐函。

4.4投标单位预选。

4.4.1各类招标项目预选投标单位应不少于三家。

4.4.2投标单位应优先从合格供方名录选择,合格供方名录中没有或数量不够时,才可从其它推荐途径选择投标单位。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应遵循以下规定:。

投标单位已经列入合格供方名录的,直接具备投标资格;。

投标单位尚未列入合格供方名录的,应按下述'供方合格评定'的规定进行考察评估;。

已从合格供方名录取消的单位,两年内不得参与集团范围内的投标。

4.5发标。

4.5.1招标文件的发放、现场踏勘和答疑由招标经办部门负责组织,其他部门视实际需要指派人员配合,但至少应保证同时有来自不同部门的二人参加。

4.5.2现场踏勘、招标答疑要做好记录工作,该记录将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

4.6开标。

4.6.1招标小组成员主持开标工作,现场拆封,该过程和内容需作好记录,参加开标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4.6.2开标后,招标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标书的分析,以便于进一步的评标定标工作。

4.7评标、定标、中标。

4.7.1招标小组组长主持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招标小组全体人员参与,人数不少于3人。

4.7.2各类专业的评标工作均必须遵循管理公司《评标定标指引》的规定,经招标小组评标,推荐中标候选单位、推荐中标单位或确定中标单位。

4.7.3项目所在公司或管理公司,从推荐中标候选单位内选定中标单位或批准推荐的中标单位,并于3日内,经办部门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4.7.4项目所在公司权限范围内的招标采购项目定标完成后,将招标小组的组成及定标结果(招标采购项目报备表)报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备案。

5签订合同。

5.1成本控制部会同招标经办部门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和中标单位的相关承诺,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5.2合同签订前,招标经办部门负责按管理制度'经济合同管理'的规定,在内部办理完毕相关审批手续。

6供方管理。

6.1供方合格评定。

6.1.1所有参与投标或接受直接委托的供方,包括管理公司定向供方,均必须经过规定程序的合格评定,并且评定结论应满足公司业务分包要求。

6.1.2成本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公司定向供方的合格评定,项目所在公司成本控制部、工程(配套)部、开发设计部、营销(策划)部等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供方的合格评定。

6.1.3供方合格评定必须按管理公司《供方合格评定与监督评估指引》的规定执行,经评定合格的供方由其经办部门负责建立合格供方名录,并汇总形成公司的合格供方名录。

6.2供方的监督评估。

6.2.1各业务经办部门必须对合格供方的履约表现进行持续的监督和评价,按管理公司《供方合格评定与监督评估指引》的规定做好供方的履约评估记录,并提出相应建议:。

继续成为合格供方;。

需根据改进结果决定能否继续成为合格供方;。

取消合格供方资格。

6.2.2管理公司分包业务的定向供方评估结果,由项目所在公司报管理公司进行确认。

6.2.3项目所在公司应每季度一次集中向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报备合格供方名录、中标单位(及直接委托单位)的履约情况。

6.2.4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根据各项目所在公司合格供方的履约情况,通过比较分析逐步建立管理公司的合格供方名录,以供各项目所在公司直接委托或选择招标时使用。

7相关作业流程与指引文件。

ppg001业务分包(采购)方式选择规定。

ppg002业务分包直接委托控制指引。

ppp100管理公司集中采购。

ppg101招标工作责任界定。

ppg102招标采购计划编制要求。

ppg103(t)标准招标文件(参考文本)。

ppg104评标定标指引。

ppg105评标报告。

ppp200第一类招标。

ppp300第二类招标。

ppp400第三类招标。

ppp500材料设备采购。

ppg501甲供材料设备采购操作要点。

ppg502乙方采购指定品牌及限价操作指引。

ppp610(管理公司)供方管理。

ppg601供方合格评定与监督评估指引。

工程管理费协议书

乙方:____(全称):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内容:文化墙粉刷、上油漆、书画等。

二、工程承包范围:实行总包干。

承包范围:文化墙粉刷、上油漆、书画等。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天,承包人应按照协议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同时按约定的工期顺利完工,如不按期开工与完工造成的损失概由承包人负责。

四、质量标准。

1、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使用宝塔山牌外墙漆,按先用白水泥打底,墙体有凹凸不平的必须修正平整,批灰光滑。然后再上第一遍漆,等一遍漆干后再上第二遍。

2、书写,绘画时,要按甲方要求完成文化墙内的.所有内容。

五、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总面积约为____平米,单价为:粉刷、上漆28元/m2书画36元/m2,此单价含税金。

2、工程总造价约为:____元(大写陆仟贰百贰拾元捌角整),乙方包工包料,完工后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天内,由乙方负责将工程造价结算书送交甲方审核办理结算手续。

六、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作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若在施工工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人员伤亡及发生的费用责任概由承包人承担。

七、质量与竣工验收:双方约定验收时间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九、合同份数:双方约定合同份数:一式贰份双方各一份。

发包人:____(公章)承包人:____(签名)。

合同订立地点: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防止和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等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所辖地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参与建设项目的总体评审、检查及验收工作;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协同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

第六条建设项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政府有关管理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的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按照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可能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形式,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八条对政府的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分级审批:

(一)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以及跨市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的权限报省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对总投资20xx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以及跨区、县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对总投资20xx万元以下(不含20xx万元)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对非政府的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分级审批:

(一)对总投资1亿元以上(房地产项目2亿元以上),以及跨市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的权限报省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对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房地产项目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房地产项目2亿元以下)及跨区、县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对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不含3000万元)[房地产项目5000万元以下(不含5000万元)]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按照国家规定,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和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利用项目,电磁辐射建设项目;

(三)新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设施)。

第十一条化工、印染、酿造、化学制浆、农药、电镀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律由市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屯溪区辖区内(含新城区)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权限审批。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对政府的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铁路、交通等重大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对非政府的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中属核准制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在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申请核准前,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属备案制的项目或不需要进行备案的小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前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其中,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前报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十四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或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的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设计、建设过程中,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并保证环保设施建设的投资。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审批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报告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情况和试生产时间,经环保部门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试生产期间,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或生态修复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和调查。

建设项目的试生产期限一般为三个月,确因工艺需要等特殊原因,其试生产期限经审批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委托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或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期满前,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或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对不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环境保护验收不予通过。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整改,重新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建设单位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一条违反建设项目分级审批、分类管理规定,违法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律无效,建设单位应按规定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对违法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除进行通报批评外,还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导致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循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黄政[]36号《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实施办法》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废止)。

工程管理转让协议

建设地点:

委托方(甲方):

项目管理方(乙方):

签订日期:

合同内容。

委托方(甲方):

项目管理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的工程管理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建设地点:

1.3工程规模:

1.4建设内容:

1.5工程总投资:

1.6预计的建设工期:

第二条项目管理工作范围。

2.1设计管理。

内容包括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平面功能的审核审定、对设计进度和设计质量进行跟踪管理。

2.2招投标管理。

内容包括对设备、建安工程的招投标管理。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2.3合同管理。

内容包括合同的签署、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等。

2.4变更管理。

内容包括对设计文件质量的控制、在项目的前期对项目的策划、设计管理、进度管理以及合同管理。加强与业主方、设计方、施工方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尽量减少项目变更的发生。一旦发生设计变更,应加强技术把关,审核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和科学性,并完善设计变更的有关手续,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内容包括依托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侧重对监理单位的监督、协调施工现场各方的关系。

2.6投资管理。

主要内容包括审核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费用,进行成本控制管理和竣工结算管理等。

2.7资料管理。

根据建设过程资料专业性、及时性等特点,应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的规定,对工程管理过程中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的声像等有关材料进行搜集、积累、整理和归档,直到工程管理过程完成,移交形成一整套文件档案。

第三条项目管理服务费及其服务期限。

3.1项目管理服务费。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的项目管理服务费用为人民币:万元整(万元)。

3.2服务期限:预计的项目建设工期。

3.2.1若非甲方原因导致建设工程逾期,从而导致服务期延长,乙方不应追加服务费,且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2.2若非乙方原因造成建设工程逾期,且逾期时间超过6个月,乙方应追加服务费。

3.3支付方式。

3.3.1本合同生效后14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项目管理服务费总额的20%,计万元。

3.3.3乙方完成主要设备及施工招标后7天内,甲方支付管理费总额的20%,计。

第四条委托方(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4.1甲方权利。

4.1.1甲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的认定权。

4.1.2甲方有对设计使用功能要求和工艺设计要求的认定权。

4.1.3甲方有权对工程变更的审批权。

4.1.4甲方有权对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等专业工作单位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审核,有权对乙方合同谈判进行监督,有权对乙方制订的合同进行审核。

4.1.5甲方有权对项目管理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与项目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

4.1.6甲方有权依法对项目管理单位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对乙方违规行为予以查处和纠正。

4.1.7如甲方发现并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乙方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严重的违规现象或无法继续履行其职责时,甲方有权按合同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4.2甲方义务。

4.2.1甲方负责审批项目初步设计等文件。

4.2.2甲方负责按规定办理投资许可证。

4.2.3甲方应协调乙方与项目相关的政府行政主管的关系。负责提供过程必要的项目建设条件和良好的外部环境。

4.2.4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各项建设手续,负责缴纳规划、城市管理和相关政策费用。

4.2.5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4.3甲方责任。

4.3.1甲方应全面实际的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3.2因甲方责任使项目建设发生变化、暂停或终止,而造成乙方实际损失的,因按照附加工作、额外工作报酬记取方式调整项目管理酬金,同时委托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3.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项目管理方(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5.1乙方权利。

5.1.1乙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5.1.2乙方有对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等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5.1.3乙方有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选择专业的工作单位权利。

如果乙方有相关招标代理资质,则允许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进行招标工作,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果乙方有相应监理资质,则允许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开展监理工作,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1.4乙方有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的权利。

5.1.5按照保质保量、保证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乙方有权会同监理审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同时上报甲方。

5.1.6乙方在甲方授权下,可对施工、监理及大宗材料(设备)采购会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影响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需经甲方事先批准。

5.1.7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

5.1.8乙方有权取得项目管理服务酬金,乙方开展项目管理工程中,因甲方原因而受到损失的,可向甲方索赔。

5.2乙方义务。

5.2.1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5.2.2制定项目管理大纲、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5.2.3乙方在甲方的监督下,负责组织专业工作单位招标工作,签订相关合同,报有关部门备案。

5.2.4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认真履行项目管理合同,实现过程建设投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

5.2.5乙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项目管理工作,收集相关资料,编制并向甲方报送工程进度和管理工作报告。

5.2.6项目管理过程中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负责紧急处理,做好善后工作,及时通知甲方。

5.2.7乙方管理本项目期间,负责协调各参与单位之间的关系。并从维护甲方利用出发,维持或改善周边关系。

5.2.8甲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甲方的财产。在项目管理工作完成或终止时,乙方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移交给甲方。

5.3乙方责任。

5.3.1乙方为项目建设期内的责任单位。在责任期类,应该履行约定的义务。甲方未能履行项目管理合同或未能完全履行项目管理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有不要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5.3.2乙方不得为追求投资节约而擅自缩小工程范围、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增大概算投资,否则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3.3乙方对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与环境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

5.4项目管理机构。

5.4.1乙方应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建立和健全与该工程建设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选派项目管理人员。

5.4.2在服务期限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乙方可根据工程进展和业务需要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

5.5项目管理经理。

5.5.1项目管理经理经授权并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全面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工作。项目管理经理需要离开现场应取得甲方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责任。

5.5.2在紧急情况下,且无法与甲方代表取得联系时,项目管理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人身、工程和财产的安全,但须在事后48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

5.5.3乙方需更换项目管理经理时,提前14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同时,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管理经理,乙方在接到更换通知后14日内指派新的项目管理经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甲方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形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项目管理服务费,而又未给出合理解释;。

(2)因甲方责任使项目建设发生变化,而造成乙方实际损失的;。

(3)甲方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形。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2乙方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形时:

(1)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或顺延后的工期竣工;。

(2)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位的;。

(4)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形。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协调不成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后自行失效。

第九条乙方免责条款。

9.1.1乙方对甲方的决策不承担责任。

9.1.2乙方对甲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投资决策及资金拨付决策对工程项目造成的影响不承担责任。

9.1.3因不可抗力对工程项目建设造成的影响,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双方签字盖章。

委托方(甲方):项目管理方(乙方):

(盖章)(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工程管理承包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了乐陵市跃风河清淤工程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具体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1、工程名称:

2、工程量:

河道长度有3150米左右,(具体长度按时间丈量,工程量按照水利局下达的图纸段面土方量计算)。

3、工程价格:

每立方米单价为五元五角(5.5元)(包括变压器安装,变压器租金每天200元,移动变压器每次1000元移动费,材料及人工费5.3万元,电费0.53元每度,按表计算,看坝有乙方负责,发生倒坝有乙方负责,)上述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先垫付以后在工程款中扣除,安装变压器费用及电费单价高于上数,多出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4、付款方式:

工人进场后先付部分生活费,付款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50%。工程结束先解决工人全部工资回家,余款三日内一次性付清。

5、质量及验收:

以甲方及水利局有关人员验收为准,按照跃风河水利局下达的图纸施工,乙方因水源困难,必须分段施工,甲方必须分段及时验收,不误乙方施工时间。

6、安全责任:

乙方按行业有关标准,布置施工队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协议完成施工项目,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有乙方负责。

7、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按时付款,安排一台挖掘机常驻工地,听从乙方管理人员管理,开挖泥浆池及加固,排水沟等,甲方挖掘机待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挖掘机才能撤离工地,挖掘机的调运,油料,修理,驾驶员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安排驾驶员宿舍,甲方负责协调挖掘泥浆池的位置,及行走路线,水源,解决协调地方矛盾。调解费用由甲方负责。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希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乙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立协日期:年月日

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1、合同法律关系。

2、合同担保。

3、工程保险。

1、施工招标程序。

2、投标人资格审查。

3、施工评标办法。

四、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和材料设备采购招标。

1、工程设计招标。

2、材料设备采购招标。

3、大型工程设备采购招标。

1、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2、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设计。

3、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履行管理。

1、施工合同标准文本。

2、施工合同管理有关各方的职责。

3、施工合同的订立。

4、施工合同履行管理。

5、施工分包合同履行挂蓝。

1、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特点。

2、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有关各方的职责。

3、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订立。

4、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履行管理。

八、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管理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分类。

1、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特点。

2、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分类。

3、材料采购合同履行管理。

4、设备采购合同履行管理。

九、国际工程常用全责文本。

1、fidc施工合同条件部分条款。

2、ne施工合同中的条件部分条款。

3、aia施工合同中的cm管理。

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一、确保公司建设工程按期、保质顺利竣工,特制定管理制度。

二、工程管理由工程技术部负责。

(二)工程施工技术、质量管理一、债权划分1.建设单位1)协调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关系。

2)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改进工作。

2.施工单位1)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2)及时按建设单位和监理的指令改进工作。对建设单位及监理的书面指令应在建设单位及监理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书面答复。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建设单位、监理不正确的指令。但必须陈述“拒绝”的正当理由,并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的确认。在建设单位、监理坚持其指令必须执行时,其后果由坚持人负责。

3.监理单位1)根据国家标准、规程、规范、规定、设计文件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对违反国家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行为发出整改指令。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理指令。监理可发出停工令。复工令亦由监理发出。

2)确认施工质量,并对已确认的施工质量负责(但并不免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责任)。

二、技术质量管理方针三全管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预控为主、确保质量。

三、

技术质量管理体系1.建设单位、施工、监理都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质量管理系统。

2.管理系统的人员必须到岗,职责必须划分明确、管理到位。

四、图纸收发和审核1.工程图纸及设计文本(包括设计变更)一律由建设单位档案员分给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或档案员)以及监理工程师。

2.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查图纸。

3.图纸审查要点:

1)1、尺寸、标高、位置、预留孔洞埋件是否正确。

2)重要构造是否合理。

3)图纸、文件是否相互矛盾。

4)执行标准、规范是否明确。

5)土建与安装的衔接有无问题。

6)现在施工技术、装备、供应条件是否适应技术难点的特殊要求。

7)有无危及安全的因素。

五、设计交底设计交底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的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工程特征、了解设计意图、澄清图纸会审中的问题、更正图纸错误等。设计交底记录由设计单位整理,经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施工各方共同签署后建设单位分发有关单位。

六、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制。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人员审核。

2.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总面积图。

3)综合计划:包括进度、材料、预制件、设备、劳动力、施工机具、临时设施计划。

4)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5)季节施工措施。

6)质量保证措施。

7)安全技术措施。

8)环保及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3.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批准程序要符合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同时应通知建设单位、监理,重大修改应由建立组织有关人员重新审定。

七、技术交底由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向各自的属下进行技术交底。尤其是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必须深入到基层,交底应有针对性,说明操作要点、质量标准和安全注意事项。

八、施工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九、设计变更1.变更设计施工必须按设计变更图(通知)及洽商记录进行。

2.施工中有下列情况由施工单位向监理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提交设计单位书面批准后可以变更施工。

1)图纸错误。

2)合理化建议。

3)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无法满足原设计要求。

3.不影响结构建筑美观和使用功能的次要部位,可以在得到建设单位及设计人同意的前提下先施工,后补充洽商记录。

4.设计变更图、变更通知、洽商记录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是监理的依据。

十、材料检验1.主要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必须具备合格证、材质单方可使用。新材料、新产品应具备鉴定证明、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方可使用。

2.较大、无合格证、部位特别重要的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必须按规范、标准的要求由施工单位复验。

3.建设单位、监理如对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产生疑问,可以抽样复验,复验合格由建设单位承担费用,复验不合格,施工单位承担费用,并严禁使用。

十一、技术检验施工规程、规范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计划检验(比如:强度、压力、绝缘、探伤等)一律按有关规定由施工单位进行,不得任意减少内容和降低标准。关键的检验应通知监理到场。施工单位应将检验报告提交监理审查登记。

发生错误无法或很难弥补的工程部位必须进行隐蔽检查以及合格后方准开始下道工序。

2.监理单位必须事先按分项工程编制隐蔽验收部位计划表,表中应注明项目、部位、检验内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3.工程进行到监理单位规定的隐检部位时,施工单位在自己进行了技术复核、质量评定之后准备好相应的档案资料和检验工(量)具,报请监理验收。

4.隐蔽验收各专业人员都必须参加,而且必须做出记录并有施工和监理代表签字确认。

十三、中间验收某一部分分部工程完成之后,由建设单位召集施工、监理、设计联合进行验收,做出书面记录,后续的分部工程方可插入。

十四、设备试运转1.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进行试运转1)安装工作完成,并经质量检验合格。

2)技术文件规定的检验工作完成并合格。

3)试运转方案编制完毕。

4)测试量具,工具齐备。

2.试运转由施工单位支持实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加。

3.试运转记录应完整归档。

十五、竣工验收1.竣工验收条件:

1)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施工完毕,并达到质量标准。

2)档案齐备。

2.竣工验收由质量监督总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联合进行。

3.竣工验收应填写验收单。

十六、质量评定1.质量评定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

2.质量评定由施工单位按标准规定组织相应的人员进行。施工单位自检核定合格报监理单位核准。

十七、持证上岗1.需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施工单位必须安排持证人员操作。

2.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随时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情况,并有权停止无证人员或拒绝确认由无证人员进行施工的工程质量。

十八、质量保证资料施工单位应按市建委的有关文件的规定整理质量保证资料。质保资料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整理,严禁写“回忆录”和编假数据。质量保证资料应报监理审查、登记、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整理成卷,一式三份报监理核定。

十九、质量事故1.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有效措施。

2.质量事故不得擅自修补掩饰。施工单位需组织有关方面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写出书面方案报监理。经设计和监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

3.事故处理完毕,施工单位应写出事故报告,报告应说明事故原因,处理方法和处理结果。监理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登记备案。

二十、计量1.计量施工使用仪器、量具必须合格,并在规定的计量检定周期内使用。

2.监理应对在用的量具的“检定合格证”进行检查、登记。

二十一、分包工程质量分包单位的资质由建设单位和监理确定,分包工程质量由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的施工技术由总包单位出具。

(三)签证管理一、管理职能1.总经理负责签证工作的领导和审批。

2.财务部负责审查工作签证的金额,确认材料价差补偿范围,种类及预算量。

3.工程部负责确认工程签证的实物量,确认价差签证。

二、办理签证的范围和依据1.下列情况可以办理工程签证:

1)施工单位依据设计院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图、洽商记录、变更通知而变更施工。

2)由于建设单位的责任引起停工,返工损失。

3)施工单位应建设单位的要求从事施工范围之外的作业。

2.办理价差签证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施工单位自行采购并实际用到工程上的材料、加工件或半成品。

2)合同预算中对该品种的材料,加工件或半成品没有包死价格,并规定可以计算价差。

3.造价增加小于等于2000元的项目只办理技术洽商,不办理签证。

4.计算工作量时,必须同时计算增、减工作量。

移动公司工程建设中心岗位职责。

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下面是本站提供的优秀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现实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属矿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包括矿、土、安)的施工项目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明确了建设工程管理的责任制,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性;明确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的内容、程序等。

第四条按照科学管理、合理组织施工的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达到必备的开工准备条件。

第五条施工单位准备开工时应向建设单位申报开工报告,建设单位派工地代表对开工条件进行考核,所有考核项目全部达到合格后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交付施工单位执行。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

协议书。

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开工,必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建设单位不同意延期或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章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第七条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步骤,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第八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的前提条件:

1、设计单位必须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图纸。

2、在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之前,各有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审图,并提出初步意见。

3、在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时,设计单位必须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出席,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一般应在工程开工10天之前进行。

第九条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的程序:

1、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工艺要求、布置与结构设计特点和施工单位应注意的事项。

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问题和需要解释说明的问题。

3、设计单位答疑。

4、建设单位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与协商,拟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5、建设单位负责写出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并经各方签字。

6、图纸会审纪要应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存档。

第十条图纸会审重点内容:

1、图纸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按图纸划分经各级人员正式签署。

2、施工图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3、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方案是否能相适应,对现场条件有无特殊要求。

4、预制构件、设备组件及现场加工要求是否能符合现场施工的实际能力。

5、各专业之间及设备和系统施工图设计之间是否协调,例如设备外形尺寸和基础尺寸、建筑物预留洞孔及预埋件与安装图纸要求、设备与系统连接部位、管线之间相互关系等。

6、施工图之间、总图和分图之间、总体尺寸与分部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第十一条对会审中有可能出现的设计修改,由原设计单位按设计变更管理程序提出设计变更,经建设单位签证后交施工单位执行。

第三章施工组织总设计编报与审批制度。

第十二条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建设单位会审。

第十三条施工组织总设计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质监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参加。会审后,由建设单位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签字后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具体条件,从技术、设备、机械化程度、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措施得当,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工期。

第十五条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设单位对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

2、符合双方签订的合同书。

3、符合设计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如有必要要求设计进行配合施工作局部修改时,应有充分论据,并征得设计方代表的同意。

4、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5、符合现场具体条件。

第十六条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1、工程概况,工艺流程,设计与设备特点等。

2、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质量标准及质量控制点。

3、施工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包括设计图纸交付计划。

4、主要施工机具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5、施工综合进度安排,包括开工、竣工日期、阶段形象进度及施工进度网络图。

6、施工场地安排及施工平面布置图。

7、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计划和保证措施。

8、新工艺和新材料的使用。

9、费用估算及工作量进度。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

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确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建设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安排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执行。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费用。

第十八条由于下列原因可要求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图纸进行局部变更:

1、设计图纸有差错。

2、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设计条件有变化。

3、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4、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5、施工差错经有关方面批准的处理意见。

6、图纸设计与实际不符以及图纸外增加的工程量必须经建设单位签核后方可执行。

第十九条需要设计变更时,必须由要求设计变更的单位提出变更事由,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设计变更。

第二十条设计变更按其性质与大小,分为下列三类:

1、一般小型设计变更(1万元以下),原则上不增减预算费用,不改变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美观,如图面尺寸差错、材料等代换、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这类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核签、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较大设计变更(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变化,但不涉及初设审定的原则,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费用,要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这类设计变更由要求变更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签核、建设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3、重大设计修改(10万元以上),涉及原初设审定的设计规模、设计原则、结构布置的修改,或涉及总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概算需要调整,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设计变更应按其性质与大小先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之后才允许施工,不得先变更设计进行施工后补办手续。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三条设计变更资料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应妥善保管,后作为竣工资料统一归档。

第二十四条施工图未经三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会审,不准开工。

第二十五条不按要求提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工程不准开工。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不予审批实施。

第二十七条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按要求进行试化验的,不准开工。

第二十八条施工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

第二十九条施工总平面布置是施工组织总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完成施工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建,施工设施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设,场地的竖向布置,并满足防洪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场地布置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约用地、文明整齐。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同所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按照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绘制施工总平面图,由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不得在给定的施工场地之外私建、乱建临时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道路作为施工场地。如有必要,应由建设单位批准。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要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道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不得随意乱堆乱排。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要开挖已有道路,中断交通或需要中断水源、电源时,必须提前2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恢复,如不能按时完成并影响建设单位正常生产、生活,施工单位应负责赔偿并予以罚款。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需建设单位提供水源、电源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指定地点和容量连接并应按承包合同的规定交纳费用。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矿区内取土或弃土,应在建设单位指定地点进行。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应由施工单位及时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

第三十六条设置在施工场地的测量标志或永久测量标石,施工单位应予以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

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后,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所建临时设施应及时拆除,不得借故拖延。

第三十八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是为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将质量保证体系贯穿到每个操作工人的工序中,从工程建设内部层层把关,使工程整体质量得到保证。

第三十九条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工作,一般验收项目如下:

1、工程建设工序进行中间环节验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钢筋工程,验收内容有: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况等。

2、埋入地下的基础工程。验收内容有:地基开挖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桩基中桩的位置、数量及制作质量、入土深度、最后贯入度等。

3、埋入结构或地下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的防水层防水处理措施及防腐处理等的施工质量。

第四十条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由各方代表签字。

第四十一条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通知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单位未通知建设单位自行隐蔽,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提出重新开挖检查,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经检查存在质量问题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返工处理,不按要求返工处理的,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四十二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别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作为工程文件长期保存。

第四十三条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单位工程已按照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全部施工完毕,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质量标准。

2、必须移交的文件、记录等资料完整、齐全。

3、施工现场清理完毕。

第四十四条单位工程验收文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签证单,内容包括验收时间,验收意见等。

4、单位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

5、隐蔽工程记录。

6、主要建筑及设施基础沉降观测记录。

第四十五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分为预验收和正式验收。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整理移交全部验收资料,填写竣工验收。

申请书。

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等有关人员进行预验收。

2、单位工程竣工正式验收时,由建设单位组织,质检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结果由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十六条正式验收程序如下:

1、确定验收日期。

2、审阅验收文件及记录。

3、审阅预验收的验评结果。

4、检验或抽检。

5、验收总评意见,确定工程等级。

6、验收成员签字。

第四十七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搞好工程决算。

第四十八条单位工程一经正式验收,应及时办理移交工程相关图纸资料手续或代保管手续。

第四十九条工程建设开工前,必须签订书面。

施工合同。

并全面履行。

第五十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十一条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的办法和自理原则。

第五十二条施工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

3、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式。

4、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

5、设计变更。

6、结算方式。

7、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

8、争议解决方式。

9、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10、合同的生效方式。

第五十三条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第五十四条允许分包的工程,应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总包合同为准。

第五十五条工程承包单位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完毕并向建设单位交付竣工工程后,合同即告终止。合同终止后,施工单位应遵循诚信原则,履行保密义务。

第五十六条安装工程除满足安装规范和其他制度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安装的准备工作,对各种机电设备安装,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1.各种图纸齐全。

2.具有设备清册及出厂合格证。

3.熟悉安装指南。

4.仔细参阅国家和企业规定的设备安装质量和验收规范。

5.有厂家和厂家委托试验单位对设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性能调试结果的报告。

6.使用。

说明书。

7.基础强度与尺寸要符合规定,环境要满足安装和运输起吊要求,要有能满足安装要求的中间验收。

8.编写具体施工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等。

以上条件具备后,方可申请开工。

第五十八条安装的经济技术要求。

1.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其它专业安装调试规定,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按计划组织施工。

2.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设备,如主立井提升设备安装、矿井胶带运输设备安装等,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必须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与记录。

4.施工组织设计要符合安全、快速、经济的要求,重大安装项目必须进行工程网络技术优化。

5.必须严格按安装技术规范及设备质量标准要求施工。

第五十九条设备调试管理程序。

1.根据具体设备确定调试要求。

2.找出该设备运行的基本环节和基本元件,确定调试项目。

3.按照被调试设备出厂说明及使用要求,确定调试参数,以确保误差允许值。

4.制定调试方法、程序和使用设施。

5.编制调试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

6.检查各项调试准备工作准备完善后,方可实施计划。

7.整理数据、编写调试报告。报告应包括对设备性能的评价及使用后的意见。并向使用单位提出初步验收申请。

第六十条试运转程序及要求。

1、对安装调试的设备初次验收合格,方可批准组织试运转。

2、为检查和鉴定安装质量和设备性能以及设备之间、系统之间的相互联系与综合能力,在设备与系统安装调试合格后,进行试运转和试生产。在运行前,应检查、核对电源、通讯、水源、风源、气源情况,然后进行空负荷运行。空负荷调试正常后,再带负荷调试。在设备和系统试运行时,首先制定具体的试运转细则,同时还要精心组织,认真检查,严明程序,密切配合,统一指挥。

3、设备试运转正常后,方可办理交接验收手序。

第六十一条交接验收程序。

1.验收组织。为评定设备安装质量,划分其责任,由公司生产管理部组织规划发展部、安全监察部及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交接验收。其主要职责是:

1)检验单位工程技术档案、施工图、隐蔽工程记录、调试报告及设备清册。

2)对工程标准和安装质量进行抽检与复验,对质量和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编制试运行计划,检查试运转情况。

4)根据《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其它专业设备安装评定标准对安装质量进行评定,填写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2.验收终结后,对下列资料应归档:

1)设备出厂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

2)固定资产清单,包括未安装设备和已订未到设备。

3)装配图和随机配件图。

4)基础图。

5)调试记录和调试报告。

6)隐蔽工程记录及实测图。

7)系统图。

8)施工预算及决算。

第六十二条井巷工程除满足其他制度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作业规程或施工技术措施中必须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2.建立质量管理责任制。从施工单位到质量管理部门实行工程质量逐级负责制。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材料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提供相关图纸及施工作业规程的审查。

第六十三条施工单位在布置施工任务时,必须始终抓好质量管理和提高工程质量的职工教育工作,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技术培训,使其在思想认识及技术上达到要求,方可上岗。

第六十四条质量管理部门在提供相关图纸前必须认真审查图纸,以保证施工图纸的质量。

第六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把好设备及材料质量关。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试验机构,认真做好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复查工作,凡是没有合格证明、材质不清的,严格按规定进行抽查。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不准使用。

第六十六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中,制定相关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及时督促、检查是否认真贯彻执行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六十七条开工前检查施工准备工作完善程度,并重点做好测量放射线、计算复核,施工大样图的校审、复核等。施工过程中做好各个施工环节的质量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把不合格质量隐患消灭在施工过程中。

第六十八条严格按照施工质量标准及检验办法实行,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检查,对于查出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反馈,令其整改,不整改的不予验收。

第六十九条如需变更原设计的材料品种规格时,必须征得设计部门的同意。

第七十条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负责每班的质量验收工作,做好班组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有关材料质量检验记录。

第七十一条改扩建井巷工程的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国家其它有关标准。

第七十二条第对单位工程施工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一、安全。

1、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甲方代表责令整改连续通知两次而拒不整改的,视情节处以1000—3000元罚款并责令其停工整改。

2、工程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上,20190万元以下罚款。

二、进度。

1、未按审定的开工报告规定的日期开工,延期5日以内,处以1000元罚款;超过5日,每延期1天,增加罚款500元;延期10日以上者,处以10000元罚款,并解除施工合同。

2、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致使工程进度严重滞后于施工进度计划,处以2019元罚款。

3、未按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对公司生产、经营等造成影响的,除严格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外,另处以20190元罚款。

三、质量。

5、工程技术资料和质保资料未能及时编写和完善,或弄虚作假,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除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补上或整改外,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三条罚款由公司工程管理科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和公司财务部,在当月应付工程款中扣除。罚款列专帐作为工程奖励使用。

第七十四条获得省“飞天奖”和“省优质工程奖”的单位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0.5进行奖励;获得国家“鲁班奖”的单位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2进行奖励。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七十六条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现行施工规范》及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执行。

第七十七条本制度由规划发展部、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建设工程管理合同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对承包内容进行供货及安装施工。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及部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第二条:工程价款。

双方以共同协商的各种材料价格定价,其材料款支付由以下第五条:付款方式为准。

第三条:产品规格及单价。

第四条:工程施工。

1.乙方应尽量提供给甲方需要的施工材料及辅料,如故意拖延耽误施工时间,一方责任自负。

2.乙方应尽量按照甲方验收标准及工程期限施工。

3.甲方施工过程中所遇乙方材料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误工费及材料款。

第四条:质量要求。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需双方认可。材料质量需按原厂实物为准。

第五条: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起,支付乙方诚意金,材料款按每个月底工程量的60%,工地完工后付材料款35%,剩余5%待验收完成后一月内付清。

第六条:工程工期。

双方按照具体情况协商。

第七条:工程验收。

甲方按95%合格率予以验收,对不合格处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按要求予以整改。

第八条:其他事项。

第九条: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需经双方协商;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管理三方协议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管理三方协议,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总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乙方将__________防水工程分包给丙方施工,为明确三方的责权利关系,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约__________万元,_____元/平方米,按防水工程实体的防水外表面积(按规范要求应做附加层的部分另计算单层面积,但搭接层不重复计算面积,只计算单层面积)进行结算。

五、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单价一次包死(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检验检测费、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六、工期:_________________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日期以乙方通知为准。工程管理三方协议如工地不符合开工条件和天气原因工期顺延。

七、质量:_________________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总结

20xx年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坚持阳光操作,服务基层,公正公平、廉洁奉公的指导思想,强化过程监督,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1、认真执行贯《招投标法》、《区限额以下工程管理办法》和《区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

2、从工程建设“程序管理、质量管理、资金管理、廉政建设管理”四个方面着手,以制度和措施规避人为因素的干扰,在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归口管理的同时,增强对招投标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

1、强化企业资质审核。

凡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在建设单位预审的基础上,指定专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资信进行严格审查,有效地防止了不符合条件和有劣迹的企业进入我区建筑市场,杜绝“开前门,堵后门”。

2、加强业务指导。

对有关单位缺乏招投标基本技能的,有专人到建设现场考察,协助制定招投标文件,评标办法。

3、规范评标的基本标准。

在认真总结近几年招标、评标经验的基础上,根椐我区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了综合评标办法,设置各项评分依据和标准,将评标结果进行量化,促进招投标工作客观、公正。

今年1----10月份,通过招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110个,招投标总金额5100万元,节约资金约498万元,特别是区房产局针对房屋平改坡、立面出新,小区出新工程量大,资金投入多的特点,在区工程建设管理委员会的配合指导下,认真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

(1)制定计划,合理的划分标区。

(2)制定投标函,投标细则和评标办法。

(3)邀请江苏天信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来制作标底,标底由公证员现场开封宣读。

(4)签定工程合同书等。使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论中标与否,都能心服口服。

1、建立重点工程基本情况档案,做到“一案一档制”,针对工程建设不同性质,将项目监督任务分解,采用定人、定项、定点的方式进行检查,跟踪收集工程信息,随时掌握工程进展。

2、今年1----10月,区工程管理委员会、区专项治理办公室,对全区重点工程组织了18次集中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拆迁项目、绿地改造项目、道路建设、排污管道埋设、房屋平改坡、立面出新、小区出新等工程项目。通过检查,区建设局在八字山绿地广场建设项目中,认真做好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建立了一整套管理措施,专人负责,责任到人,积极和广厦拆迁公司、街道、派出所、社区等单位紧密配合,以“双拆”为契机,向拆迁户发出公开信,对有违章的住户限期拆除,拆迁公司提前进场,使八字山绿地广场建设项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通过监督检查,利用筒报形式及时报导重点工程的最新信息,真正做到了对重点工程检查的透明、公开,及时提出监督建议,落实档案月板报、季板报,促进工程建设全面管理工作再上台阶。

1、部分建设工程由于资金不到位,影响工程进展,导至工程计划变更。

2、少数单位对招投重视不够。

20xx年xx月xx日。

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1.成立以公司经理为首成立由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依据各自的职责直接为现场提供服务,解决生产矛盾,发挥公司整体优势,优化生产要素。

2.我们为保证本工程质量,我们使用技术水平高,经验丰富,能刻苦耐劳、具有质量和安全意识的技术工人,对于本工程使用的所有技术工人,专门从公司中挑选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经验的工人。队伍组成前特别成立一个由公司、项目管理部、各项目经理部、项目部经理、总工长、主任工程师、质量负责人组成的`挑选小组',从公司各项目部施工人员中挑选出技术过硬的施工人员,组成本项目施工队。在开工前公司将统一组织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并经过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随队赴现场施工。在施工中所有员工都将统一服装标识,利于辨认,各层配备对讲机以便及时联络、协调。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大部分都是对口专业毕业并具有多年实践经验的工程师,个个均具有丰富的施工项目管理经验,便于管理好本工程。

3.针对本工程我们将成立xx大厦办公楼项目室内装饰工程现场指挥部(项目经理部),由国家一级项目经理工程师担任本工程现场项目经理,工程师担任现场技术负责人,设计师担任现场设计师,财务部会计师担任现场财务主管,下设质量、安全、技术、施工、生产、材料、预决算等管理组织机构,各职能人员都必须有创优经验、组织能力强、有责任感、技术过硬的管理人员。

4.现场管理:。

4.1组织各工种负责人进行图纸会审,制定施工方案,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有关问题。

4.2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措施》、《施工现场消防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的执行,搞好文明施工和成品保护工作。

4.3协调相关专业施工配合事宜,理顺关系,确保施工顺畅。

4.4处理、保管好往来文件材料技术档案。

4.5组织各阶段工序自检、专业质检、申请监理检验验收。

4.6项目经理部从公司中抽调精干的各专业管理人员,负责具体指挥施工全过程。

5.由公司抽调技术素质好、作风正派的各专业工人队伍,根据施工进度需要,逐步进入,逐步撤出施工工地。

根据本工程整体施工进度,本公司认真计算了投入的工人数,从而确定施工计划,认为工期难度较大,为克服困难,高质量地完成任务本公司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5.1强化内部计划管理,严格按照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5.4场内、场外安装加工同步进行,加快施工进度。

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1、各房建单位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对本单位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立即进行整改。

2、专(兼)职防火人员对防火重点部位要坚持每天检查两次(班前、班后),对一般部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领导。

3、施工班组每周要组织班长、工段长,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报防火负责人或质安部。

4、班组、部位要落实责任,坚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火安全情况要列入交接-班内容。

5、各级防火安全检查情况,要留有记录,以便备查。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