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总结(专业17篇)

时间:2023-12-07 11:28:47 作者:LZ文人

每个月的工作总结都是对过去一个月的努力和成果进行总结和总结的重要机会。接下来是一些行业精英的月工作总结,他们的总结经验和写作技巧对我们有着重要的借鉴价值。

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总结

2月22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今年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这条大新闻,有这几点变化,家长必须知道!

《通知》规定——。

95%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所初中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

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通知》强调,免试入学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哪些新的政策?有什么具体要求?将会对您家孩子入学产生哪些影响?事关孩子求学之路的开始,小编带您一起来解读!

变化一:19个重点大城市100%的小学划片就近入学。

影响:幼升小迎来零择校时代,与其花心思择校,不如多想想怎么做好家教。

从起,各地教育部门启动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改革。教育部的统计数据显示,经过三年努力,重点监测的全国19个副省级以上大城市公办中小学(不含寄宿制学校)学生就近入学比例均超过九成。其中,北京、天津、上海等14个市的公办小学和上海、沈阳等7个市的公办初中基本实现全部就近入学。

据教育部网站数据显示,中国教育学会随机抽取了10个副省级以上大城市105个区县的36万名家长进行调查,对近三年当地招生入学工作总体满意度达87.5%。

《通知》要求:

2017年,19个重点大城市要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之上,继续深化改革,巩固三年改革成果,全面实现20确定的各项目标。

各区(县)100%的小学实现划片就近入学,原则上每所小学全部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95%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所初中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小编说影响:幼升小迎来“零择校”时代。

自年,教育部整治19个重点大城市的择校热以来,到今年小学阶段实现划片就近入学的“两个100%”,100%的学校要划片就近入学,一所学校100%的生源要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这也就意味着小学阶段要实现“零择校”。

前几年,小编身边有不少朋友,孩子还在上幼儿园的时候就开始为读小学筹谋,为了孩子能上个好学校花尽心思,托关系交点的“共建费”或者是“赞助费”,就能让孩子去到所谓的“名校”。这几年,这种事情越来越少,《通知》一发,宝爸宝妈们就断了这个念头吧!

也有很多家长对“就近入学”的覆盖范围等情况不了解,《通知》里已经有了明确规定:片区调整时要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和办法,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充分参与,增强划片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新旧片区变化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

变化二:招收特长生比例,降到区县初中总招生人数的5%以内。

影响:特长作为名校敲门砖的作用将会越来越弱。

“孩子的舞蹈、合唱、架子鼓这几项都符合报名条件,下周专业测试,我们来测哪一项?”在青岛第50中学的特长生报名点,一名“全能”特长生的家长的问话让负责报名的老师笑了,学校老师则建议挑孩子最“专”的类别来报名。

而另一名陪着孩子来报名特长生的家长张女士表示,报特长生并不是想让孩子走艺术专业路线,而是希望借特长上名校。由于特长生可以绕过初中整体划片和电脑派位,不少学生家长就将特长生作为孩子进入热点初中的“敲门砖”。

然而,这几年来,特长生作为名校敲门砖的作用会越来越弱了!

《通知》要求:

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降到区(县)初中总招生人数的5%以内。

已经实现上述目标的城市要进一步巩固提高。举办实验班必须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要严格控制规模,有科学公开公正的选拔方式。

小编说影响:培养孩子特长,少些功利,回归教育规律。

近年来,特长生招生一直热度不减,有家长从孩子读幼儿园开始就带着他们去赶各种各样的班:钢琴、电子琴、体操、武术等,希望孩子能在招考中占一些好处,而这往往剥夺了孩子们童年玩乐、自由发展的时间,增加孩子的负担。

而且“特长生”在主观心理上也因为“觉得升学有保障”,而在无关科目上无心向学,造成“偏科”严重,难以全面发展。控制特长生招生比例,让更多的孩子和家长放弃只寄希望于特长招生的侥幸心理,有效减轻学生负担,使目前的招生变得更加有序,也给“特长生热”和“择校热”有效降温。

对于各位家长来说,以后再送孩子到各种特长班、兴趣班时,应该少些功利心,多回归孩子成长规律,想想这是不是孩子的特长,对不对孩子的兴趣!

变化三: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影响:带着孩子进城打工,别让孩子做留守儿童。

“来天津十多年了,报纸上称我们是‘新市民’,可我总觉着自己是外人。别的方面都凑合,就是孩子上学的事儿,卡得人心里堵得慌。”从内蒙古来天津打工的艾向志感慨道。

艾向志说,2014年女儿想来天津上一年级,他带着居住证、劳动合同、合法居所证明、原户籍证明和孩子的预防接种证,到住所附近的河北区某小学办理入学手续,但是被告知还要提交缴费期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随迁子女上学难问题是在外打工爸妈们的心头难事,《通知》中的新规定,终于可以让他们松口气了。

《通知》要求:

要继续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小编说影响:带着孩子进城打工,少些留守儿童,多些陪伴。

解决好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能有效的解决社会部分矛盾,可以减少隔代教育给孩子造成的不利影响,让随迁子女享有平等教育的权利,接受全面的学校教育,可以有效提高我国国民的整体素质和受教育水平。

除此之外,解决好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可以有效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安心投入到城市的工作和生活中去,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从一个角度来说,父母陪伴孩子成长,少一些留守儿童,少一些分离思念,教育要做社会融合的软化剂。

变化四:防止产生新的城镇大班额大校额问题。

影响:让教师能真正关注到每个孩子的成长。

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娃进城上学,不少城镇中、小学班级规模超过50人、45人的相关规定,有学校最大班额达150人。大班额、超大班额的教育质量令人担忧。

《通知》要求:

要统筹做好县域内城乡学校招生工作,努力稳定乡村学校生源,均衡编班,防止产生新的城镇大班额大校额问题。

小编说影响:教师可以真正关注到每个孩子的成长。

大班额问题,是伴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一步加快产生的社会新问题,城市人口增加,学位紧张,班额增大,随之而来的就是教育质量的问题。

由于班级人数过多,教师很难在课堂上顾及到每位学生,他们必须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维持秩序方面,这便减少了真正用于教学的时间;如果学生需要做实验、学电脑、练口语等,由于设备有限,每个学生的操作机会相对减少,进而影响了他们素质的全面发展。

解决大班额、大校额问题的提出,使得“关注每一个学生,办好每一所学校”进一步落到实处,学生有更多与老师交流的机会,也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

变化五: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不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影响:全面取消推优入学将成为方向。

汉口某小学六年级学生刘洋考完了“新希望”杯数学奥赛初赛,坐在教室上课的他有些忐忑。“即使初赛成绩好,还有3月份的复赛。”对刘洋来说,在接下来的3个月里,还有6场小学奥数考试等着他。

在校门口,记者遇到刘洋的妈妈杨雯。“孩子很懂事,报7场奥赛,也是他主动提出的'。”杨女士说,最纠结的是儿子没时间锻炼,身体变差了,多接触社会,更是不可能的了。在杨女士眼中,拿奥赛奖证和在培优机构占坑是上一所“好中学”的双保险,万一在占坑班选拔中失利,就只能依靠奥赛证书当敲门砖。

《通知》要求:

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

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小编说影响:取消推优入学将成为方向,别让孩子迷失在各种竞赛培训中。

有的“好学校”为了招所谓的“好生源”,进一步扩大知名度,组织起不同种类的考试“择优录取”,学生们为了尽量“达标”不得不参加各类培训、应付各种考试,甚至出现了“占坑班”等不合理现象。

如今,教育部禁止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仅是给学生减负了,这也是给家长减了负。

从各地情况来看,北京“小升初”将全面取消推优入学,各区招收特长生比例也要降到4%以内,力度进一步加大。这表明,取消推优入学,已成为大势所趋。义务教育作为惠及全民的教育,应该更加突出公平的内涵。

变化六: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影响:私塾、在家上学或违法,学校教育不可替代。

春,泸州市李某以“娃娃到学校学不到东西”为由,将女儿婧磁带回家自己教。婧磁的母亲向当地区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李铁军违反义务教育法,请求法院判决让女儿重返校园。

面对法院判决,李铁军表示“宁肯坐牢也不送女儿到学校念书”,女儿自此再未踏入过学校一步。等女儿20岁时,她说,自己连初中试卷都考不及格。

《通知》要求: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除加强对传统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监控外,要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部门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小编说影响:私塾、在家上学或违法,学校教育不可替代。

父母是孩子在家上学的教育者,父母自身的素养和眼界往往也决定着能把孩子培养成什么样子。这也是“在家上学”的最大风险所在。有的家长虽然想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但可能囿于自身能力,在家上学反而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良影响。

但是我国的“在家上学”,一是有违《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二是因为缺乏规范,质量无人监督,家长失职时也很难有社会介入渠道,“在家上学”者的权利缺乏法律保障。

这也就意味着:私塾、在家上学等非正规教育,或因违反法律规定,面临取缔整顿的风险。

广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办法

广州“小升初”招生今年有重大变革,历时10余年之久的小升初招生顺序被打破,从今年开始,在公办初中招生结束后,再开始民办初中的统一网上报名。这意味着,家长们可以先看看孩子是否能派到心仪的公办学校,再决定要不要参加民校面谈。如果进入了心仪公校之后,就不用挤爆头读贵价书了。

今年招生政策三大变化。

1、公办小学和民办学校网上报名和录取。

自实现公办小学网上报名之后,今年网上报名扩大到民办学校,从技术操作层面把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录取平台,并与学籍系统对接。家长报读民办学校可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填报1至4个平行志愿,并且设置了2次补录机会。

2、公办初中派位在前,民办初中招生在后。

今年“小升初”的招生时间改为:公办初中学校完成招生后,民办初中学校开始报名和招生。公办初中学校在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后的第3天开始招生。民办初中招生在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后的第6天和第7天接受网上报名,在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后的第8天开始招生,3天内完成。

3、降低特长生招生比例。

各区按不超过初中招生计划数5%的`比例,统筹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

怎样给孩子报名入读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

1、报读公办小学,家长于5月5日至15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有关信息并预约纸质材料送审时间。

2、报读民办小学,家长于5月10日至5月20日登陆“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及1至4个平行志愿。

3、关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信息。4月15日后,家长可上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查看招生工作细则。相关录取和注册要求请关注网上报名指引。

一定要在网上报名,否则没学籍!

公办小学将在5月5日至15日网上报名,民办小学的报名时间是5月10日至20日。未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报名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得录取,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其建立学籍。

怎样申请入读公办初中和民办初中学校?

1、申请入读公办初中学校:本市户籍、属政策性照顾的非本市户籍、满足积分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申请入读公办初中。请关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招生工作细则。

2、报读民办初中学校,家长于6月27日至28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请关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招生工作细则以及网上报名指引。

报名后没有民办学校录取如何补报名?

在第一次录取环节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可补报读录取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

补报名分两次,民办小学招生第一次补报名和补录时间为7月4日至7月8日,民办初中学校第一次补报名和补录时间为7月5日至7日;民办小学和民办初中学校第二次补报名和补录的时间为8月25日至31日。补录的报名程序、录取方式与正式录取的要求相同。

广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办法

为全面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10号)和《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切实做好我区20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幼升小。全区现有幼儿园大班(含学前班)适龄幼儿2641名(其中城区1689名、农村952名),秋季学期城区七所小学(张小、杨小、杨陵二小、高新小学、高新二小、邰城小学、张分校)一年级现有31个班,学位1395个,学位总量短缺294个。城西、城南、城东南三个区域人口密度大,生源集中,对应的张小、邰小、高新二小3所学校资源所限,开设学位远不能满足实际入学需求。今秋开学城区“幼升小”仍存在大班额现象。

(二)小升初。全区现有小学六年级在校生1981名,初一在校生2022名。城区及其周边8所小学共有六年级在校毕业生1532人(张小275人、杨小243人、杨陵二小98人、张分校62,高新小学406人、高新二小60人、邰城小学273人,杨村中心115人),城区四所初中(第二中学10个班、第三中学6个班、高新初级中学8个班、西农附中8个班)可设初一学位1600个,学位总量基本能够满足需求,但需要解决合理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师资短缺等实际问题。

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一)免试原则。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入学考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格做到免试入学。

(二)就近入学原则。各公办学校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入学登记原则明确新生录取规定,规范招生程序,有序安排本片区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三)严格实行平行分班原则。义务教育段各学校原则上不招收特长生;严禁举办各种形式的“实验班”“提高班”“创新班”“国际班”等快慢班;一律实行平行分班教学,严格保障学生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四)全区统一录取分配原则。区局将统筹考虑校情生情,对新一届初一学生实行统一发文录取。开学稳定后以学校为单位办理新生录取卡,实行电子学籍和纸质学籍双管理。非杨陵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于8月5日之前在区教育局登记,一并发文分配。

三、免试入学的具体措施。

(一)小学新生入学。

2017年秋,我区继续执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须满6周岁(8月31日以前出生)规定,各校要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秋季开学报名当天,家长携新生持相关证件(居民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及近3个月物业费发票、务工就业证明)到学区对应小学报到注册。

1.各镇(办)小学招生范围:户籍及居住地在本辖区的适龄儿童(含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招生顺序(依据区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规定顺序录取,录满为止,剩余学生由区局统筹调配至其他学区)。

顺序依次为:户籍及监护人房产均在本片区内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房产在本片区内的杨陵户籍适龄儿童;房产在本片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地(以居住证明、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为准)在本片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学区划分及保障措施。

张家岗小学学区:居住地在常乐路以北(含阳光尚都、科秦山庄),孟杨路以南(不含杜寨村),西农路以西(含路东侧家属区及张家岗村),杨凌大道以东范围内(不含陵东村)的适龄儿童。

张家岗小学五星分校学区:居住地在常乐路以南,水厂路以北(含陶瓷厂、棠樾湖居、沁园春、恒大城),邰城路以西,杨凌大道以东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保障措施:按照“社会投入经营,政府购买服务,家长适当分担”的原则,在城南区域开通一条教育公交专线:南起棠樾湖居,途经恒大城、永安小区、法禧小区,到达张家岗小学五星分校,定点接送学生上下学。)。

杨陵小学:居住地在陇海铁路线以北,凤凰路以南,常青路以西(不含鼎盛花园),西农路以东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杨陵二小(原姚安小学):搬迁至第三初级中学(原姚安中学)南大楼,合并成杨陵区九年制实验学校。居住地在西宝中线以北(含御景国际、南庄村、下川口新村),凤凰路以南,常青路以东(含鼎盛花园),高速东出口引线以西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含邰北社区拆迁入住户2-6年级插班生)。

(保障措施:在城东区域开通一条教育公交专线:东起下川口新村,途经南庄村、邰北社区、新桥路什字,到达杨陵二小,定点接送学生上下学。)。

杨凌高新小学:执行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相关规定,优先录取农科教人员子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按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要求切实完成好义务教育入学工作任务(具体招生办法详见高新小学招生简章)。

杨凌高新二小:执行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相关规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就近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含邰北社区、邰南社区、胡家底村、陈小寨村、建子沟村、华电入区企业子弟一年级新生)。

西桥小学:居住地在西宝中线以南,渭河以北,东新路以东,漆水河以西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含千林世纪城小区)。

邰城小学:居住地在陇海铁路以南(含汽车站、火车站、水科所家属区、化建家园、东方明珠小区),朝阳医院以北,邰城路以东,东新路以西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新生入学。

1.各镇办“小升初”招生范围。

各镇(办)小学毕业生按照户籍和居住地,以镇(办)为单位免试直接升入所在镇(办)初中就读。第四初级中学、第五初级中学启用公寓化寄宿制管理模式,第三初级中学改建为杨陵区九年制实验学校。

2.城区各初级中学招生范围。

第二初级中学:户籍在李台街道办、杨陵街道办,居住地在高干渠路以南、常青路以西、小偃路以东范围内及陇海铁路以南区域(含居住地在本片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小学毕业生。

第三初级中学:户籍在杨陵街道办,居住地在西宝中线以北、常青路以东范围内(含居住地在本片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小学毕业生。

杨凌高新初级中学:居住地在陇海铁路以北、孟杨路以南(不含寨东村、杜寨村)、小偃路以西(含大寨社区)、杨凌大道以东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继续实行“公办全日制寄宿封闭式管理”办学模式。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在保证农林科大职工子女入学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要求,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完成好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相关任务。(对后期补录入校就读的起始年级初一新生学校必须建立学籍)。

四、几点要求。

(一)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安排。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各公办学校要保证招生工作公正、公开,程序规范,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私自扩大招生范围。各民办学校开展招生工作之前,要将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报区局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严格控制转学。学生不得以择校为目的随意跨片区转学。区内各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允许转学,对于学校私自接收转入的插班学生,区局不予办理转学手续。毕业年级和休学期间的学生一律禁止转学。

(三)严格控制辍学。新生无故不报到或在校生无故不到校学习超过一周的视为辍学。学校发现学生辍学后,应及时联系监护人查明情况,做好劝返工作,切实落实《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学校无权劝退或开除学生。

(四)严格控制留级。义务教育段学生一律采用“直升式”,除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外,其他学生不允许留级。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于每年8月10日24时自动升级一次。对于因病需长期治疗超过三个月提出休学申请的学生,各学校要严格审查各项休学手续,由学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区局审批。严禁任何学生以休学名义留级;严禁公办初中招收初三补习生。

(五)统筹安排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附加物业缴费税务票据、住房租赁合同)、务工就业证明(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等有效证件向片区内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由学校直接安排入学。

(六)认真做好残疾儿童的入学安置工作。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各片区学校应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对有入学能力的残疾学生优先安置随班就读;对不能正常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应积极协调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附件:杨陵区2017年秋季学期新生招收计划。

(略)。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总结

1.严格组织招生工作。201x年xx市公办小学实行以户籍为主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招生办法,公办初中实行以户籍为主就近划片和毕业小学对口直升初中两种升学方式,对外来随迁子女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由辖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在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中小学就读。民办小学招生采取报名登记的方式,民办初中招生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加面谈的方式,在xx市教育局和xx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监督下由学校自己组织实施,确保录取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2.各中小学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每学年招生初,各学校将学校招生划片范围、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时间、办学条件、咨询监督、举报信访等相关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提前公示,告知家长。农村学校组织教师提前进村入户,对适龄新生进行摸底,督促其及时入学,最大限度地减少学生流动和防止学生流失。

3.坚持义务教育全纳原则,建立健全关爱机制。坚持“两为主”原则,落实“两个全部纳入”精神,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由辖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就近安排到公办中小学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机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少年儿童随班就读,确保残疾少年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4.依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各中小学必须严格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分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等。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招生,努力解决大班额问题。

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总结

20xx年,在省、市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信访无小事”的思想,怀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认真履行职责,全市教育系统信访维稳工作不断加强,为xx营造了良好的校园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校园”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一年来教育系统信访维稳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信访情况分析。

(一)信访工作平台转来信访件情况。

1.群众(师生)来信来访总体情况。

20xx年,省教育厅、市信访局共转来信访件xx0件。其中,涉及县(市、区)的172件,占总量的95.56%;涉及市直属学校的8件,占总量的4.44%。

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县(市、区)为:

从全年信访总量看,与往年相比有增加。群众(师生)来信来访反映问题情况。

20xx年,群众(师生)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为:办学管理48件(占26.67%);教育收费42件(占23.33%);教师待遇36件(占20xx;师德师风20xx占11.11%);廉政建设、办学条件各8件(各占4.44%);招生考试7件(占3.89%);其它问题11件(占6.11%)。

(二)xx信箱转来信访件情况。

20xx年,xx信箱共转来信访件224件,目前,已办结215件,还有9件正在办理中,办结率95.98%。

xx信箱信访件反映比较集中、突出的问题有:违规补课、师德师风、白鹭洲中学搬迁、招生就读(学区划分)、中招择校、教师招聘(选调)、长评选等。

二、20xx年所做的主要工作。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复杂严峻,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的任务繁重艰巨。为此,我局调整了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参与,安稳办具体负责。

建立和完善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领导协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主要内容的信访维稳工作机制,把信访维稳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

全市教育系统深刻领会、贯彻落实中央、教育部和省、市有关信访维稳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为xx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这一目标,充分认识信访维稳工作所肩负的重大责任,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2.领导接访,强化责任。

首先,我局建立了局领导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制度,制定了《xx教育局20xx年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待群众来访时间安排表》,实行首问责任制。根据信访工作突发性的特点,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公开接访与科室参与相结合的信访接待日制度,保证来访人员随访随接,热情接待。发现群众(师生)上访及时处理,决不拖延,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也给群众(师生)一个明确的答复,并认真做好记录,然后召开班子会及时分析上访原因,落实工作责任,研究解决措施,力争限期解决,避免了矛盾的激化。

其次,进一步明确了主管部门、各科室馆站负责人岗位责任及责任追究。对处置不力,造成越级上访的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

第三,专门设立了接访电话。如有信访事件,值班领导、科室接听电话后,如能给予解答的,对来电反映的问题当场答复和承诺;如不能解答的,告知信访人处理途径;需调查处理的,归口办理,限期结案,回复当事人。

3.拓宽渠道,源头预防。

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为目标,把信访维稳工作重心前移,把握好重点、难点信访动态,不断增强接访工作的针对性和解决问题的实效性。同时包片干部坚持每月下基层、下学校走访,做到走访一片,排查一片,确保早发现、早稳控、早处置。

文档为doc格式。

合肥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计划

为依法做好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确保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小编收集一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计划分享如下,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3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7〕6号)等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建立科学、全面、普惠的入学服务体系,切实维护每一个学生的合法权益。

(一)坚持“两个一致”原则。即在包河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含滨湖新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二)坚持“就近、免试、单校划片”原则。小学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区教体局划定的学区相对就近入学。确保区域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100%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区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小学学区图将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告知,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四)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公办小学招生

凡户籍在我区、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内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相关小学在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对于放宽年龄入学,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适当放宽年龄入学办法、流程和入学年龄的截止时间。各小学要做好引导工作,不鼓励不足龄儿童入学,不得超班额招收不足龄学生。

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手续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房产证;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5、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

小学招生报名时间,全区统一为7月1日-2日;补报名时间为7月6日。

各小学于6月10日前将本校细化的学区图和招生启事送区招办审核备案,并在招生前一周向社会张榜公布,各校不得提前或推迟招生。(学区图以区招办公布为准)

(二)公办初中招生

小学毕业生集体报名:全区统一报名时间为6月20日—22日。凡有小学毕业生的学校,以校为单位,按规定时间到区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小学毕业生单独报名:户籍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在我区的小学毕业生,在外区或外地就读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如回我区就读初中,报名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房产证;

4、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

5、一张一寸半身脱帽彩色照片。

6月26日—27日两天,单报生到区招办临时报名地点合肥市48中学望湖校区(包河大道和祁门路交口向西200米,路南。)办理单独报名手续。补报名时间为7月3日。

(三)其他招生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

我区2017年7月8日前公布接收随迁子女中小学名单和招生指南,咨询、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12日—16日、26日—28日。 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现“同城待遇”和“零障碍”,统筹安排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升入初中的学生要提供小学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

2、初中特长生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皖教秘基〔2012〕41号文件精神,我区46中、48中可在本辖区内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特长生招收人数比例不超过全区当年初中总招生人数的5%。46中、48中特长生招生方案通过包河区教育体育网和46中、48中校园网及时向社会公布。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各中小学不得拒绝接收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要积极引导动员学区内视障、听障儿童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

太湖路小学继续开设“智障儿童辅读班”,面对全区招收智障儿童。屯溪路小学教育集团(金斗路小学)设立“包河区特殊教育研究中心”,面对滨湖新区招收智障儿童。

4、民办初中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为6月10日—11日,6月22日前完成录取工作。

合肥滨湖寿春中学、合肥包河大地中学和合肥新康中学的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5月30日前报区招办审核备案,其招生简章须在包河区教育体育网上提前向社会公告。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须含以下内容:学校的简要情况(含学校的性质),办学地址,批准办学文号或办学许可证号,招生对象,招生层次及分类招生人数,经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及其他杂费的收费标准等。民办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实行自主报名、免试入学。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新生。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严禁超计划招生和超班额招生,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坚决杜绝民办学校招生无序竞争、抢夺生源、重复招生和乱收费等不当行为。对违规招生行为将依法纠正,限期整改,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停止其招生或按10%的比例减少其下一年招生计划,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5、各校要高度关注女童入学问题,确保女童依法完成义务教育,要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及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一)政策性照顾

在我区居住的小学适龄儿童少年,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凭相关证明,可与我区小学适龄儿童及小学毕业生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并实际居住;

4、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并在我区实际居住;

5、烈士子女;

6、境外人员子女入学。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和外籍人士子女分别由区侨(台)务部门、外事部门出具证明,由区招办统筹安排入学。

7、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引进的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保障办法》(合教〔2014〕367号)精神,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由区招办统筹安排入学。

8、对婚后确因无住房一直随父母或岳父母三代同住一处的家庭,其第三代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学区学校入学。因特殊情况,房产证和户口簿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须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等相关材料,由区招办统筹安排入学。

(二)高校附属学校招生

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职工子女应进入本单位附中就读。高校附中在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上要严格执行市、区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招生文件精神,招生日程安排应与区招办招生日程安排同步,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违规招生。

(三)新建学校投入使用

2017年秋季,合肥实验学校教育集团西安路学校建成交付使用。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学教育集团西递中学建成交付使用。

(四)停止招生学校情况

合肥市王大郢小学因拆除新建,一年级停止招生,其他年级在包河外国语实验中学借址办学。合肥市第六十四中学七年级停止招生,八、九年级在原址就读至毕业。

(一)各中小学在招生中应服从区招办统一安排与协调,要顾全大局、通力协作,确保完成今年招生任务。凡有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或相关人员责任,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当年度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是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的将取消下年度招收特长生资格。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行过程性记分管理,并与年检、奖补资金挂钩。

(二)46中、48中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招收特长生的项目名称、招生计划等,录取的特长生名单必须在毕业和招生学校公示栏内张榜公示。严禁学校以招收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严禁学校以选拔性文化考试(测试)等方式录取特长生。

(三)公办中小学严禁招收跨行政区择校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原则上公办小学不得招收择校生,公办初中招收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招生总额的4%。对控制择校执行不力的学校将实行责任追究。

(四)各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关心少年儿童身心健康,严格控制“大班额”,原则上不得超过省规定标准。各校学生分班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

(五)各校严格实行“人籍一致”,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等情况,为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加强控辍保学提供保障。存在大班额的学校,在注册学籍过程中要将入学学生的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等入学证明材料扫描上传到学籍系统,对招收的择校生要填写“是否学区外学生”信息。根据省教育厅及市政府确定的义务教育阶段消除大班额年度细化目标,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要达到标准班额要求。新生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于9月15日前完成,并报区教体局审核。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总结

目前,xx县小学招生主要压力集中在城区,针对城区“择校热”、“大班额”压力大的实际情况,为了保证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县政府制定了《xx县2020年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吴政办发〔2020〕33号),按照“县域管理、以校为主、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将城区小学划分为城关小学学区、宜兴学校学区、第二小学学区、第三小学学区四个学区,班级最大班额严格控制在55人以内,按照“住房登记为主、户籍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组织登记入学,学位空缺的学校可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安排入学,以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及居住地为依据,实行就近入学,保证每位适龄儿童都有学位。乡镇小学针对所在辖区乡镇足龄幼儿进行招生。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总结

1.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规定。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划片入学模式、对口升学流程、入学办理方式、信息公开办法,落实教育部门职责,强化工作监管和社会监督,全面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满意程度。

2.坚持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每年招生工作中,及时下发《xx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全市各中小学积极承担相应的义务教育责任,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各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新生入学,依法保证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规范各中小学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

3.严格落实“六个严禁”。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选拔考试;严禁将“奥数”及其他变相培训与入学挂钩;严禁将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严禁以其他任何形式进行测试选拔学生入学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严禁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分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等;严禁任何公办和民办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广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办法

省教育厅昨日公布《关于做好20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通过单校划片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要确定相对科学的划片规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

在目前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可采取多校划片,将热点小学、初中分散至每个片区,确保各片区之间大致均衡。实行多校划片的',应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分配热点学校招生名额。派位未能进入热点学校的学生,仍应就近安排至其他学校入学。

由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片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对于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学校,要加快推进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省教育厅要求,年,经省教育厅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要降到所在县(市、区)初中总招生人数的5%以内。同时,要梳理针对特定人群的优惠招生政策,取消不必要的特殊政策。确有必要的,应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

为方便随迁子女入学,各地要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务。学校要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在学生实际到校报到后,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从2016年起,停止使用湖北省小升初招生管理平台。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统一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安排,伍竹、双坪招生小组从2月13日到17日,深入生源学校进行招生宣传。现将本次招生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本次学校安排伍竹双坪招生小组成员为方龙榜、韩财军二人。为了使本次招生工作做得扎实有效,不出纰漏,小组决定采取集体行动、统一宣传的方法,加强与生源学校的联系,争取支持,对学生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宣传工作。

本次我组的工作路线如下:13日上午参加学校召开的招生会议,下午立即奔赴伍竹九年制学校开展宣传工作,14日赴双坪镇九年制学校开展宣传工作,15日我组一行再次赶赴伍竹九年制学校,16日去双坪镇九年制学校,17日又到伍竹九年制学校开展招生工作。

经过努力,伍竹九年制学校的22名九年级学生中有2人有来职中上学的意向,双坪镇九年制学校的39名九年级学生中的11名有来职中上学的意向。

果及本学期招生政策,然后播放了专题片,最后,对学生的疑问逐一做了解答,并将学生名单及基本情况做了抄录。

14日,我组又赴双坪九年制学校,和陈勇校长、张涛老师一起找到中心学校找到杨远祥和章长军两位校长,介绍招生政策,请求予以配合。中心校和学校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会议安排招生工作。在章校长的亲自主持下召开了九年级全体学生会。我们先做了我校情况介绍,特别是我校的办学理念、办学成果及学校的特色专业,然后播放了学校的专题片,并与学生进行了广泛的交流,答疑解惑。

15日,我组在杨校长、谢主任带领下又赴伍竹九年制学校进行宣传,我们与该校王副校长接头,请求支持,随后与班主任张晓娇一起和该班学生再次交流,做工作鼓励其报名。

16日,我组在万主任、张宏沛老师的带领下再赴双坪九年制学校,与九年级班主任潘银风就招生工作进一步商讨,并协同做学生思想工作。

17日,我们又到伍竹九年制学校,与班主任张晓娇老师动员个别有意向学生做好准备,及早来职中参观报名。

1、生源学校反映我校专业课开设较少,文化课太多;

2、今年新生入学需要交费,很多学生入学有很多困难;

3、往届学生反映学校给的承诺不能完全兑现;

4、学生的食宿、安全问题颇多。

1、学校增加专业课和实训课的开设,管理灵活一些;

2、适当缩短报名时间,争取思想工作做通一个报一个;

3、经常与生源学校加强联系,建立招生长效机制;

4、对新生的接待、食宿、安全等各方面工作再做细点;

5、对学生的安置工作尽量做到专业对口、工作环境好、待遇优厚,为今后的招生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教育局最新通知2022。

2022入学申请条件。

常州幼儿园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有常州市户籍或在本市有稳定住所并有居住证(暂住证)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三周岁的幼儿。

2.入园条件

凭户口簿、婴幼儿出生证和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到居住地附近幼儿园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即可入园。

3.报名及招生时间

各幼儿园6月15日张贴招生通告,7月1日至2日集中办理报名手续,7月6日公布新生名单。

(一)小学招生

1.入学对象

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

2.入学条件

有常州市户籍的,凭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学区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及招生时间

各小学6月15日张贴招生通告,7月1日至2日统一办理报名手续,7月6日公布新生名单并发出入学通知书。

(二)公办初中招生

入学对象

有常州市户籍或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修)业生。

2.入学程序及完成时间

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招生计划和学区范围,核定每所公办初中入学名单,各初中根据核定名单,于7月20日向新生发出入学通知书。

(三)民办初中招生

1、公布方案

5月30日下午3:00,各民办初中在校园网公布自主招生方案。

2.自主报名

6月5日-6日,应届小学毕业生根据招生方案填写报名表自主报名。每名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天宁区、钟楼区、新北区应届小学毕业生统一在就读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其他地区应届小学毕业生直接到报考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3.信息审核

6月20日前,各小学逐一审核反映学生小学阶段综合素质的有关信息,信息经确认无误并公示后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送至相关民办初中。

4.录取

各民办初中根据招生方案,按规定程序,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于6月28日在校园网公布拟录取名单。

(一)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中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实行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重度肢体残疾、脑瘫和孤独症等儿童少年根据其残疾类别、等级和学习自理能力,采取送教上门等方法实施义务教育。

全市适龄听障儿童可到常州市聋人学校报名。金坛区适龄智障儿童到金坛区启智学校报名。溧阳市适龄智障儿童到溧阳市培智学校报名。武进区适龄智障及听障儿童到武进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适龄智障儿童可到天宁区光华学校报名。

(二)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入学原则

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吸纳为主”的原则,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居住地就近统筹解决。

2.入学对象

小学为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初中为应届小学毕(修)业生。

3.入学条件

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凡能提供: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户口簿、在现居住地连续住满至少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暂住证)、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有一年以上社保凭证、与常州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均可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4.入学办法

武进区按照“武进区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制管理办法”执行。新北区、天宁区和钟楼区按照“资格预审、合理安排”的原则执行,资格预审时间为6月26日-30日,7月6日公布新生名单并发出入学通知书。

(三)港澳台胞、异地引进高级人才及外籍人士子女入学

港澳台胞子女、异地引进高级人才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与本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就读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的.,由其房产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就读。如无房产,由暂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就读非起始年级的,原则上按上述办法办理,如学校学额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在常外籍人士子女,可到天合国际学校报名入学。

(四)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招生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2017〕3号)等文件中关于特长生招生的规定,加强特长生招生管理。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特长生招生办法,应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备案。

2017年,中心城区具有特长生资格的初中校共5所,特长生招收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5%,招生学校不得擅自增加特长生类别,未经批准的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招生学校自主进行特长生报名资格和特长认定,根据认定的结果按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结束报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才可办理录取手续。

(一)严肃纪律

任何幼儿园不得将入园资格和是否接受本园早期保育教育(亲子教育)挂钩。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按学区免试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按“自主招生、免试入学”原则确定招生办法,严格按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方案以及规定的招生时序,实施招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学校,均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笔试、面试,不得将竞赛成绩、获奖情况或考级证书等作为入学条件和编班依据。幼儿园与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必须坚持均衡分班,不得借各种名义违规编班。

(二)公平规范

(三)强化监督

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学区范围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招生工作管理,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教育收费,严格按照市物价、财政、教育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各地应向社会公布招生举报电话号码、开通网上举报电子信箱,主动接受和及时落实群众来信来访。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如下:

截止2018年10月,我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72名,其中44名在韩城市聋哑学校上学,其余28名中精准扶贫户8名残疾儿童,具体情况为:多重残疾17名,精神残疾6名(其中1人在外地接受治疗),智力残疾5人,基本不能生活自理。目前我们主要采用送教上门的方式,帮助残疾儿童尽可能地接受义务教育。

1.组织广大教师了解和学习《残疾人教育条例》。召开专门的特殊教育招生工作会议,详细传达、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广大教师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要求做到招生工作要规范有序,残疾学生报名各个环节有专人接待。

2.广泛调查,摸清情况。在暑假期间通过家访、电话联系,与残联、民政、公安、卫计、扶贫办等部门积极对接,进行残疾儿童新生的摸底、调查工作,对全市适龄儿童少年进行走访,尽可能的鼓励条件允许的学生家长送孩子到特殊学校就读。

3.坚持送教上门工作。根据“千名教师包联千名贫困学生”的精准扶贫工作统一部署,教育局结合教育工作实际,落实残疾儿童不能入学的实际情况,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落实送教上门服务,将残疾学生包联到人、到校,由学校、教师每两周安排至少一次的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并根据残疾儿童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方案,尽最大努力做好残疾儿童的教育工作。

4.聋哑学校出台贫困残疾儿童入学帮扶政策。

(1)建档立卡贫困生在校期间所有学习用品由聋哑免费提供。

(2)贫困学生每生提供春夏两季校服,床单被罩被子各一套。

(3)给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每人每学期发放500元生活补助。

5.积极落实省厅有关残疾学生政策。为每名残疾学生申请公用经费6000元•生/年,优先保障随班就读学生和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经费支出。

我市特殊教育学校通过这几年的发展,虽然在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上有所提升,但仍不能很好地为残疾儿童进行全方位的服务。

1.特教学校的办学条件急需提升,目前新的教学楼虽然建成,但在部室和器材购置上仍不完善。

2.师资力量需进一步加强,尤其是继续教育这一块,教师缺少走出去交流的机会,教师能力再提升还需加强。

3.特教教师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用专业引领特殊教育迈上新台阶,为特殊教育提供高水平专业指导。

教育组义务教育段招生工作总结

生源是一个学校的办学基础,加强招生宣传,吸引优秀生源,使我校的生源质量稳步提高,是我校目前招生工作的重要任务。为了更好地做好今年的招生宣传工作,我们于4月21日发放了“2017年平邑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解读”4月24日分别召开了“教师会”“家长会”“学生会”,所有宣传材料准备齐全,接着全面启动各种招生宣传活动。

一、重视宣传材料的制作。总结以往招生宣传工作经验,以广大考生及家长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为突破口。

二、利用招生网站公布招生信息。利用网络平台,为学生在线答疑。

三、及时总结查找问题,深刻剖析研究对策。

1,坚持“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学区划分招生,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做到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录取结果“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马家峪完小。

2017.04.24。

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为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改革成果,持续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招生改革,石家庄市教育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做好全市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按照各县(市)、区教育局划定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依据户籍及家庭实际住址,免试就近入学。要求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或监护人,下同),且户口和住址符合户籍管理有关要求,即户口、住址和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不符合该要求的,由县(市)、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实际情况和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

为有效抑制“学区房”炒作,按照“划片就近入学”、“适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应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相对稳定”等政策规定,在总结近两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今年招生文件进一步明确: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各义务教育学校做好登记,并建立相关档案。

学校要实行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人口子女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在学校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中一视同仁,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城镇生活。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要进一步规范对随迁子女入学材料的审查,严格审核“五证”,即户口证明、居住证、住房证明、务工或经商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卡,坚持程序规范,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不予办理入学登记。居住证、务工或经商证明必须在随迁子女入学当年5月31日前办理取得。

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每班不超过55人的班额原则,科学制定招生计划,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备案。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对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凡超范围、超计划的招生结果一律作废,对于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和升学操作。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需要承担一定片区内适龄学生免费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诱导在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的学生转班缴纳高价学费,一经发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考虑到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户籍适龄学生,虽然长期在主城区居住,但由于“人户分离”,并不完全适用于划片招生的政策规定这一现实问题,为充分保障这部分学生入学权利,今年招生文件继续规定:户籍在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并在主城区稳定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父母在主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后,由实际住址所在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

对于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的,其父母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但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不得因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而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从今年开始,在主城区范围内,因义务教育招生需要开具《无房证明》的家长,无需再到房产交易大厅自行办理,适龄学生家庭的房产信息一律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房产管理部门统一核查。

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其入学年龄和年限应当与普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相同,必要时,入学及在校年龄可以适当提高;重点做好无人监护、失学辍学、无户籍等重点农村留守儿童控辍保学和关爱保护工作;认真执行国家资助政策,保障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完成义务教育。此外,针对军人子女家庭存在的特殊情况,今年文件提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另一方及该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房户一致”情况的,可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凡户籍不在主城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籍在新三区的除外)需在主城区公办小学入学的,均从石家庄市教育局网站(http:///)登录“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5日—6月15日每天7:00—21:00。需升入主城区公办初中的随迁子女,按照统一招生时间安排到各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

市教育局将于6月初,将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地图”和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统一向社会公布,请广大学生家长及时关注。

华侨子女回我市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相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执行;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至少一方为我市户籍的,按照非本市户籍子女入学办法(无需提供居住证)由实际住址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按照教育部关于外籍人员子女入学的相关规定,外籍学生可在我市具备接收条件的学校就读。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少年不通过网络平台报名,而是到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现场报名。

石家庄市教育局及市内五区教育局招生政策咨询电话:

石家庄市教育局:86036697

长安区教育局:85995837

桥西区教育局:89653016

新华区教育局:87832435

裕华区教育局:86578978

高新区社会发展局:66571698

(一)6月5日-15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公办小学登录“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

(三)7月4日前组织学生填写《石家庄市2017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四)7月20日前完成本地户籍小学招生工作。

(五)8月1日前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六)8月7-8日,各区教育局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入学分配结果查询时间及验证时间由各区自主确定,但不得晚于8月18日。

(八)9月1日,正式开学。

主城区办理小升初跨县域转学手续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报名地址

长安区:和平东路小学(和平东路与谈中街交叉口南行80米路西)

桥西区:城角街小学(裕华西路与西二环交叉口北行60米路东)

新华区:新华区教育局院内(西焦北路18号,友谊北大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北行200米路西)

裕华区:南王小学(塔南路与建华大街交叉口东行200米路北)

高新区:54中西校区(天山大街与湘江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一)随迁子女在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其父母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居住证:父母双方及随迁子女于入学当年5月31日前在居住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

2.户口证明:父母双方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与随迁子女家庭原籍户口簿。

3.住房证明:与《居住证》登记住址一致的住房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

4.务工或经商证明:父母双方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务工或经商证明应在随迁子女入学当年的5月31日前取得。

5.儿童预防接种证(仅限小学入学)。

(二)若随迁子女父母一方为外县(市)、区户籍,另一方为本地户籍,而该随迁子女需在本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同样须提供上述“五证”。其中,本地户籍一方无需提供《居住证》和务工或经商证明。

(三)若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均为本地户籍,但该儿童为外地户籍,其入学时除提供家庭户口、住房等证件外,还需提供该适龄儿童在我市办理的《居住证》。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按照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西安实际,现将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加强统筹指导。根据“十三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和常住人口变化,统筹指导区(县)域义务教育事业发展整体规划,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区县为主实施。由区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要求,统筹落实好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同时,妥善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一)坚持按学区划分范围招生。公办学校(政府办学校、事业办学校)学区划分工作,以单校划片为主,探索多校划片,由各区县教育局具体落实。根据辖区适龄学生人数、校舍布点、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走读半径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因素为每一所中小学科学合理划定学区,做到学区服务范围全覆盖,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

学区划分实行“适应发展的动态管理机制”即根据社会发展变化实际,及时适当调整学区服务范围,以服务发展需要、服务民生需要为基本工作要求,学区划分范围要向社会公布,让所有学生、家长周知,接受社会监督。学区调整时要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和办法,主动邀请相关单位家长代表充分参与,增强学区划分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新旧学区变化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

划分学区要按照部颁班额标准(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控制学校容量,确定生源覆盖范围。有效消除大班额,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

(二)新生入学工作

凡符合以下新生入学规定的学生,按规定报名入学;凡不符合以下新生入学规定的学生,应返回其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入学。

1.义务教育学段小学、初中入学工作坚持“按照学区、学校登记、区县审查、派位到生、全部入学、公示公告”的基本规定实施。

(1)本区县户籍新生入学。

小学: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依据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登记入学。

初中:依据户口簿、《学生学籍档案》和《毕业生登记表》登记入学;未在我市小学就读且具有我市户籍,需回我市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毕业生登记表》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对应初中登记。

(2)非本区县户籍新生入学。

凡符合我市义务教育学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居住地区县教育局办理入学事宜。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为主相对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的“四证审核”制度,由各区县教育局协调派位。

(1)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下同)持“四证”到区县教育局指定单位登记,由区县教育局组织审核后统筹安排。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2)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周至县、蓝田县、户县户籍到主城区务工的人员。

(3)“四证”具体内容: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我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西安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周至县、蓝田县、户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市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原籍户籍证明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4)随迁子女入学的办理时间、条件、程序和办法由各区县教育局确定。公办学校资源不足的区县教育局,可统筹安排进入接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

3.解决好下列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一是依法保障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二是现役军人子女,在学区划分时将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列入学区选择范围,妥善安排辖区内现役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三是切实保障孤儿入学,关心其生活和学习;四是重视留守儿童就学,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4.开发区落户业主子女,按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共同划定的学区登记入学。

5.高校和其它国有事业单位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在保证职工子女入学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严格执行教育部门规定要求,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完成好义务教育入学工作任务。

6.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代管户主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7.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适龄子女,按照市教育局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相关规定执行。

8.西咸新区户籍学生,经报请省教育厅同意,仍按2016年属地管理原则,由西安和咸阳两市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9.非中国国籍学生,在我市就读义务教育,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

(三)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的规定要求实施管理,宏观把握计划落实和正向流动,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

(四)规范收费行为。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期收费。

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政策规定项目和标准以外的费用。

(五)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2017年,全市试运行小学段“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方便群众了解掌握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全力提供便利服务。

2017年义务教育民办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精神,由区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民办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另文下发。

2018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免试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根据儿童、少年身心发育的特点和义务教育的性质所确立的基本入学制度。”“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可以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的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强对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规范,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和方式。

(一)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组织实施。各区县教育局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机制。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本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方案,行政区与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作,坚决杜绝因配合协调不力或处置解决不当而引发新的社会问题。

同时要建立健全划片决策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善于化解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好区域教育秩序。

(二)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监督检查。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管理和督查,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等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的学校,要给予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纪律处分,对出现严重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处理。

(三)加强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引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是一项法规性严、政策性强、管理要求高的重大民生工作,关乎千家万户的利益,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各区县、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所辖学校要通过公告、宣传单、讲座、媒体、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引导社会舆论,服务家长和学生。大力宣传“家门口的好学校”,引导家长和学生就近入学。要不断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透明度,彰显招生改革的公信度,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石家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昨日,石家庄市教育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做好全市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以下是关于石家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按照各县(市)、区教育局划定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依据户籍及家庭实际住址,免试就近入学。要求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或监护人,下同),且户口、住址和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不符合该要求的,由县(市)、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实际情况和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

今年招生文件进一步明确: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不断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学校要实行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人口子女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一视同仁。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严格审核“五证”,即户口证明、居住证、住房证明、务工或经商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不予办理入学登记。值得注意的是,居住证、务工或经商证明必须在随迁子女入学当年5月31日前办理取得。

民办学校招生要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每班不超过55人,凡超范围、超计划的招生结果一律作废,对于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和升学操作。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需要承担一定片区内适龄学生免费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诱导在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的学生转班缴纳高价学费。

今年招生文件继续规定:户籍在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并在主城区稳定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父母在主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后,由实际住址所在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

对于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的,其父母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其他教育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从今年开始,在主城区范围内,适龄学生家庭的房产信息一律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房产管理部门统一核查,无需再到房产交易大厅自行开具证明。

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和年限应当与普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相同,必要时,入学及在校年龄可适当提高;重点做农村留守儿童控辍保学和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完成义务教育。此外,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另一方及该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房户一致”情况的,可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凡户籍不在主城区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户籍在新三区的除外)需在主城区公办小学入学的,均从石市教育局网站(http:///)登录“石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5日—6月15日7:00—21:00。需升入主城区公办初中的随迁子女,按照统一招生时间安排到各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

各县(市)、区教育局在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开始前,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建立健全市、县(区)、校三级义务教育招生便民服务热线网络;6月初,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地图”和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将统一向社会公布。

华侨、港澳台籍和外籍学生入学办法进一步明确

招生文件中首次对华侨、港澳台籍和外籍学生入学政策进行了明确:华侨子女回石市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相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执行;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至少一方为石市户籍的,按照非本市户籍子女入学办法(无需提供居住证)由实际住址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值得注意的是,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少年不通过网络平台报名,而是到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现场报名。

石家庄市教育局及市内五区教育局招生政策咨询电话:

石家庄市教育局:86036697

长安区教育局:85995837

桥西区教育局:89653016

新华区教育局:87832435

裕华区教育局:86578978

高新区社会发展局:66571698

(一)6月5日-15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公办小学登录“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

(三)7月4日前组织学生填写《石家庄市2017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四)7月20日前完成本地户籍小学招生工作。

(五)8月1日前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六)8月7-8日,各区教育局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入学分配结果查询时间及验证时间由各区自主确定,但不得晚于8月18日。

(八)9月1日,正式开学。

主城区办理小升初跨县域转学手续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报名地址

长安区:和平东路小学(和平东路与谈中街交叉口南行80米路西)

桥西区:城角街小学(裕华西路与西二环交叉口北行60米路东)

新华区:新华区教育局院内(西焦北路18号,友谊北大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北行200米路西)

裕华区:南王小学(塔南路与建华大街交叉口东行200米路北)

高新区:54中西校区(天山大街与湘江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一)随迁子女在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其父母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居住证:父母双方及随迁子女于入学当年5月31日前在居住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

2.户口证明:父母双方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与随迁子女家庭原籍户口簿。

3.住房证明:与《居住证》登记住址一致的住房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

4.务工或经商证明:父母双方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务工或经商证明应在随迁子女入学当年的5月31日前取得。

5.儿童预防接种证(仅限小学入学)。

(二)若随迁子女父母一方为外县(市)、区户籍,另一方为本地户籍,而该随迁子女需在本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同样须提供上述“五证”。其中,本地户籍一方无需提供《居住证》和务工或经商证明。

(三)若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均为本地户籍,但该儿童为外地户籍,其入学时除提供家庭户口、住房等证件外,还需提供该适龄儿童在我市办理的《居住证》。

阜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招生方案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确保我市2017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小编收集一些阜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招生方案分享如下,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一)坚持以县(市区)为主的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划片、就近、免试”,由县级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三)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原则。办好每一所学校,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一)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办学能力、学校规模、班额规定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的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河流等,采取单校划片的方式,使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与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合理拟定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学区划定后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报本级政府同意。

(二)若公办学校有少量空余新生学额的,要采取公开报名、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尽量减少摇号的比例,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通过政府或教育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接受社会监督。义务教育学校要在学校公示栏、学校网站等显著位置公示本校学区范围。

(一)小学新生入学。凡户籍在我市、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小学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若学校有空余学位,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对于因有空余学位而放宽年龄的入学人员,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办法、流程和空余学位数。各地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无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得放宽入学年龄,不鼓励不足龄儿童入学;不得超班额、超计划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学生入学。

(二)初中新生入学。持小学毕业证书,与父母居住一致的房产证、与父母身份证一致的户口簿、毕业学校打印盖章的电子学籍表,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登记入学。

(三)民办学校新生入学。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规范,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和方式,优先满足本地学生上学需求,把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禁止统一考试招生或变相考试招生。严禁超出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人数招收新生和超班额招生。

(四)特殊群体入学。

1.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入学工作。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在学区内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学区内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学生。无法接受随班就读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集中就读。做好对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的关爱工作,摸清底数和情况,关爱到人,资助到生,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的务工人员;阜南、临泉、颍上、太和、界首以及阜阳三区农村户籍到主城区务工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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