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专业18篇)

时间:2023-11-27 21:00:33 作者:GZ才子

规章制度旨在规范人们的行为,确保每个人都能遵守相同的规则。我们整理了一些规章制度的规范和标准,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指导。

物业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在大厦内办公的各公司的办公室必须每l00m2摆放两个4kgabc型干粉灭火器。

2.办公室内抽烟必须备有烟灰缸,不得将烟头、烟灰弹进废纸篓,以免引起火灾。

3.下班后应检查所有的电源开关是否已关闭,以防止电源短路引起火灾。

4.各公司必须将防火责任人、管理人名单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便于联系。

5.加强对下属员工的安全、防火教育,以免员工在施工中出现意外。

6.管理处有权检查各公司办公室的安全防火情况。

1.业主入住时应向管理部门介绍所聘装修公司的情况及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事项。

2.管理部门应向装修公司派发一份《装修守则》,要求各装修公司在大厦施工期间必须遵守装修守则中的各项条款。

4.每天的装修垃圾必须由各施工单位在18:00-20:00运送到垃圾站,各施工单位不得将每天的装修垃圾遗留到第二天处理,否则管理部门将自行清理,其一切费用由施工队负责。

5.进出大厦的装修材料和垃圾必须全部从货运电梯运载,任何装修材料和垃圾不得从客梯运载。

6.施工用的临时电线和电源开关应布置有序,不得乱敷乱设,以免遗留隐患。

7.施工用的香蕉水、油漆等易燃物应指派专人加强管理,防止易燃物品发生意外。

8.各施工单位应加强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

1.物业大厦的各主要出入口均应由安全管理员24小时值守,若大厦内面积较大,管理部门应指派人员巡逻,以确保安全。

2.业主在正常工作中如受外界人员干扰,应立即打电话通知大厦安全管理部门。

4.节假日(白天)需加班的单位员工凭本单位的工作证登记后方可进入大厦。

5.因工作需要向大厦外搬运大型物品时,应填写物品放行条,待大厦管理处或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放行。需要向大厦内搬运或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时,应向大厦安全部门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搬入大厦,并指派专人保管。

1.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是为业主解决在大厦内遇到的各类消防安全防范问题,是业主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可靠后盾。

2.业主因工作需要增加消防报警系统,消防管理部门应具体指导安装。

3.安全管理部门对所属员工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业主因管理公司下属员工以各种形式做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打电话向公司管理部门投诉,管理公司应尽快处理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大厦的安全管理部门要经常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定期举行消防演习和对员工进行严格的救护培训,以较全面的专业素质为业主服务。

1.听到火警警报声时:(1)当听到火警钟声响起时,表示附近可能发生火警。(2)迅速检查自己的工作地点及周围是否有火灾发生。(3)消防责任人应尽快检查其所在地方及附近是否有危险发生。(4)消防责任人发现有危险,应组织员工有秩序地撤离大厦。

2.所在区域未发出火警报警时:(1)所在楼层警报没有响,则表示火警并非在自己附近地点发生,不会有现时的危险。(2)保持镇定,即使没通知疏散,自己也可自行决定是否离开大厦。(3)做好疏散准备工作,当接到通知或听到所在楼层的火警警报声响后,立即离开大厦。(4)无任何火警迹象,请勿随便按动所在楼层的报警按钮。

3.发现着火时:(1)按动附近的火警报警按钮,告知其他住户并通知大厦消防中心。(2)利用附近的灭火设备灭火,切勿用水扑救电源引起的火灾。(3)如果火势仍无法得到控制,请立即离开大厦,待大厦消防人员前来扑救。

4.疏散与逃生(1)保持镇定,依照消防指挥员或大厦消防广播的指令有秩序地从消防楼梯疏散。(2)除照明灯光外,关闭所有电源及门窗。(3)消防责任人须在疏散后清点所有公司职员及到访的人数,以便协助在场消防工作的开展,如发现有职员或到访者失踪,请立即通知在场消防指挥员。(4)应从消防通道离开大厦,并关闭所有防火门,切勿将防火门固定,除特殊情况外,所有人员均需离开大厦,到外面开阔地带集合,切勿留在大厦内。(5)切勿使用电梯逃生,所有电梯在火警警报声响起时会自动停止运行。(6)各单位必须负责安排疏散伤残职员和到访者,如果需要协助,请通知大厦管理处。(7)未经消防指挥员或大厦管理部门人员的允许,切勿再度进入大厦。

1.消防指挥在公安消防队未到达之前由大厦管理部门的最高领导任消防指挥员,待公安消防队到场后,现场总指挥由公安消防队最高指挥官负责。

2.消防管理人物业公司任命消防管理人,消防管理人担负现场指挥的责任。

3.火灾报警按钮大厦的火灾报警按钮均附有清楚的标志,火灾报警按钮一经按动,火警钟立即鸣响,信号即时传送到大厦消防控制中心。

4.自动灭火报警系统大厦如装有先进的自动灭火报警系统,一旦有烟雾产生,该系统立即发出警报,如果温度达到摄氏60度以上,自动喷淋系统将会喷水,将火扑灭。

5.太平门出口大厦每层设有多个太平门出口以方便人员逃生。出口通道的灯光照明全部接通大厦的应急电源,在火灾发生时疏散通道的所有照明系统均能正常工作,以确保人员疏散时有秩序地进行。

6.防火门防火门能自动关闭,可以阻止火势及浓烟蔓延至疏散通道,因此防火门应经常性地关闭,不能随意将防火门打开固定。

7.逃生途径在紧急情况下逃生时,切勿使用电梯,请使用最近的疏散楼梯,迅速撤离大厦,到地面较安全的地方集合。

8.大厦消防广播系统大厦各楼层均装有公共广播系统,如遇火警发生,该广播系统以播放录音带的方式引导人员安全疏散,所有录音带的信息将分别以英语、普通话、本地方言播放。

物业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一、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水做民用。

二、严禁占用、堵塞小区内的任何消防通道、楼梯通道或其它安全疏散口,严禁损坏任何消防设备及防火开关。

三、小区内严禁携入和储存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四、各装修单位应严守防火规范,凡属危险作业应由管理处批准,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五、严禁将烟头及其它带火物品投向窗外。最后离开离间前,检查并保证所有火源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动的电器关闭。

六、尽量避免让儿童、老人单独在家。为保证安全,如有需要可与小区物业管理处联系。

七、各住户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如有火灾发生应及时报警,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协助灭火工作。

物业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一、积极开展小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居民群众自觉遵守居民防火公约,重点做好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势人员的消防安全工作,主动上门宣传教育,落实消防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二、对居民住宅楼和小区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清理公共走道、楼梯上的堆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三、积极做好公共消防设施和灭火点上的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宣传和灭火逃生演练等群众性消防活动。

五、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维护火场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六、建立由物业管理企业、小区单位和居民代表参加的义务消防队,开展小区消防宣传、扑救初期火灾。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二、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建立检查记录。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查、维护管理区域内公用部位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障其完好有效。

五、制定灭火和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居民和小区内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演练。

六、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落实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承担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的职责,做好义务消防消防队的日常工作。

八、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灭初期火灾,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火灾原因调查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ft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

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

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xx小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8、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9、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小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小区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10、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11、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小区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12、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13、小区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14、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15、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

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16、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17、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18、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19、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20、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21、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公司主管部门组织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22、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消防器材安保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北京君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物业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规范消防泵房的日常管理,确保泵房设备正常运行。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消防泵房的日常管理。

3.1工程主管负责消防泵房日常管理工作的督导与检查。

3.2工程技工负责消防泵房的巡检和日常管理工作。

4.1消防泵房钥匙由工程部负责管理,交接班时做好钥匙交接。

4.2消防泵房内各设备开关、阀门、管线、单体设备标识清晰,管道颜色标识为红色,水流流向标识正确,处于维修过程中的相关设备应悬挂警示标识。设备管线阀门密封良好、无“跑、冒、滴、漏”现象。

4.3消防泵房内至少应配备2具2公斤手提式abc火器和一只应急照明灯。灭火器压力正常,应急照明灯能保证随时启用。

4.4控制柜等重要设备上端如有排污管线,应在该设备上方设置喇叭口、挡板等防水设施。

4.5室内定期投放鼠药、放置粘鼠板,有效控制鼠害。

4.6工程技工应熟悉消防泵房设备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设备运行状态。非工程部人员,任何人不得触碰、操作室内任何设备。

4.8每周检查消防泵、喷淋泵以及供水管线,保证各类消防水泵能在任意时间随时启动;各阀门处于常开或常闭状态,标识清晰准确。止回阀、管线、泵体无泄漏。

4.9消防泵房地面及设备外表保持清洁无灰尘;室内物品排放整齐;严禁堆放易燃、易爆及与管理无关的物品。

4.10消防泵房内严禁动火,如因工作需要,须经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批准,并做好消防措施。

物业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9、如有火灾发生,立即报警,及时通知管理公司,正确报告火情及现场情况;

10、酿成火灾后,除灭火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及时有序地将物品转移到安全地带,以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物业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布局。

2.消防给水。

计设与划规防消。

3.消防通道。

4.消防通信。

5.消防设备。

6.消防站点。

7.职责:实行严格管理,放置防火标志,制作防火档案,确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严格履行每日防火巡查;对物业消防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对业主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确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

1.布局设计注意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

2.考虑建筑的耐火等级及火灾危险性类别。

3.注意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5.完备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6.注意消防电源及其配电装置。

7.设置应急广播和紧急指示标志。

8.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灯。

9.注意建筑内部的防火设计。

10.配备建筑灭火器装置,建立并完善消防控制系统。

1.保安员每天巡逻查看消防设备,一经发现有损坏现象,马上向直属上级报告。

2.保安部定期检查消火栓和消防器械,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保养。

3.保安部每季度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记录和保存检查结果,并将结果进行总结报告。

4.消控员也要对消防设备设施作严格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汇报物业部予以解决。

5.消控员巡查时发现消防设备设施出现非正常现象,要填写“消防设备设施巡查表”,并及时进行汇报处理,或通知物业部。

6.消控员在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保养的基础上要爱护所有设备,保持设备的清洁度。

7.消防设施设备由消控专业人员操作使用,特殊情况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动用。

8.保安员与消控员在日常的工作中,要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通知物业部进行处理或维修。

住宅物业。

1.确认机电设备、空调系统、供水系统、供电系统、电信系统、公用设施等处于良好的使用和工作状态中,经常进行维修和保养。

2.认真做好物业范围内的安全、警戒、消防等工作,建立完善和执行消防责任制度,加强消防队伍的管理等。

3.消控人员要熟悉掌握消防设备设施的方位和性能,经常检查和测试各种消防用具及报警系统。

4.适时检查消防应急通道是否畅通无阻。

5.对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消防知识宣传和教育,指导使其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对于存放易燃、易爆材料的区域,要特别设置防火标识,配置消防器具。

7.建立物业消防管理档案,随时掌握消防状况,维护住宅物业的消防安全。

商业物业。

1.配置完备的消防器材、消防水源。

2.在重点地带设置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设备和消防标志等。

3.疏通消防通道、楼梯出口或其他安全应急通道,确保畅通无阻。

4.告诫商户勿把烟头及其他带火物品投向户外,或投入垃圾箱内。

5.提示商户不要在物业范围内贮存爆竹、炸药、雷管等各类易燃、易爆、不耐高温物品。

6.提醒商户不要超负荷使用电器,随时关闭电源。

7.杜绝商户未经审批进行室内装修,装修户须适当配备灭火器。

8.提醒商户不要擅自更改、连接用电线路,增设电器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禁止乱拉、乱接电器。

9.领导商户熟悉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及消火栓位置,熟悉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

10.建立完备的消防控制系统,如安装闭路监控系统、报警系统等,的业理防物管消同不实时监控或指挥消防作业。

11.发生火灾时,必须迅速汇报物业公司或报火警,配合消防机关施展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第一条:

1、编制目的: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宾馆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各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第七条: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应根据上述情况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条: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条: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用火,

2、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6、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7、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第十二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3、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三条: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十四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宾馆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查。

第十五条: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宾馆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4、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

第十六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月奖、风险金、年终考核的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根据消防安全分项制度条款予以罚款、警告、降职、撤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保卫科负责对本制度贯彻、实施、监督。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4、火险隐患立案、销案制度。

5、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6、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8、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报警部位附近工作的人员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发生火灾;如果报警部位附近没有工作人员,消防控制室其中一名值班人员,立即携带对讲机、插孔电话或内部电话等通信工具和灭火器材赶赴报警部位,确认是否发生火灾。

第二,经确认如未发生火灾,应查明报警原因,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采取相应。

防范措施,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三,如确有火灾发生,应立即用通信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并利用随身。

携带的灭火器材或现场消防设施进行补救。

(二)火灾确认后。

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对下列联动对象实施控制操作:第一,按疏散顺序接通火灾警报装置和火灾事故广播。

第二,启动消防控制设备控制的所有灭火设备,如启动消防水泵、喷淋泵、气。

体灭火、泡沫灭火和干粉灭火设备等。

第三,接通火灾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

第四,拨打“119”向当地公安消防队报警。

第五,停止有关部位风机,关闭防火阀,并注意接收其反馈信号。

第六,启动有关部位的防烟、排烟风机(包括正压送风风机)和排烟阀,并注。

意接收其反馈信号。

第七,关闭有关部位的防火门、防火卷帘,并注意接收其反馈信号。第八,发出控制信号,强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并注意接收其反馈信号。第九,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

(三)火情处理完毕后。

火情处理完毕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将各种消防设备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保存好消防控制设备的所有报警、灭火的原始记录;认真做好记录。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餐厅(厨房)是重点防火安全部门,人员集中流量大,为了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一、定期对厨房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所有厨房员工上岗前务必进行《燃气使用操作规程》,《餐厅(厨房)消防安全制度》培训合格,严格按照餐厅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岗位操作。

二、餐厅(厨房)要配备有合格上岗证的电、水、煤气的维修工,经常对餐厅(厨房)的。水、电、煤气管道、阀门及炉具进行检查,非专业人员不准擅自接、改拆电线、煤气管道和电源、气源。

三、消防器材配备足够,完好有效,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醒目。

四、进入厨房人员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厨房内进行非食品生产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五、不准在餐厅(厨房)内乱扔烟头、火柴棒,工作人员不准在库房、操作间区域吸烟。

六、每次开炉前,务必按《燃气操作规程》,先检查厨房所有燃气阀门,确认全部关掉无误后,与交班记录核对,查看厨房(包括明档)区域无异常状况后;再按操作规范使用。

七、厨房工作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厨房区域安全状况,关掉门窗;切断不用电源;拔出厨房机械、电器插头(雪柜除外);全部煤气阀门,并做下班安检记录。

八、厨房员工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明火,每班上、下班时都要对全部煤气管道、管道阀门、炉具开关、净化排风系统电源箱检查一次并做安检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九、厨房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用电时,务必经过严格的申报审批程序,有专人负责安全的监控下使用。

十、每一天专人进行安全巡查,每周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每月25日前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

物业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5.8.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5.8.5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8.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5.9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物业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提高所有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消防安全工作由项目经理孙永平全面负责。

2、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孙永平担任,副组长分别为杨奇峰、王瑞江、何仁清担任,成员由专职谢远征、范东旭、孙战军、高树海、鹿波、杨赛波、王喜兵、郭银杰、朱延龙。

3、项目部所有人员均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责任。

4、组织项目部人员适时开展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

1、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一)结合实际,对项目部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不定期向项目部人员宣传消防知识,警醒项目部人员提高消防意识,深切理解“消防工作重于泰山”的重大意义。

(二)对项目部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不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2、组织消防检查

(一)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经理部和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或局部的防火检查,主要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整;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消防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火灾隐患是否存在等,并写出检查情况书面通报。

(二)通过检查,如发现有的未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存在火灾隐患时,应通知责令其限期整改。

1、各工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其工区的防火安全工作,专职安全员应积极督促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施工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6、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7、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和加强值班巡逻。

8、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路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9、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0、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安全防护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1、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2、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3、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查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少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在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每30平方应配置两具灭火级别不少于4b的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项目经理部防火工作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全体人员共同配合。

2、项目经理部严禁烧电炉,热得快等电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项目经理部每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少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专职安全员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挂设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时人责任。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修理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领导小组汇报,及时更新。

为了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工程项目部成立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的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定以下训练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观看录象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长负责安排,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创造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实施%26lt。消防法%26gt。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本规定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立足现有社区组织机构,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

第四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街道办事处、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的主要领导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办事处负责人任主任、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驻社区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建立由居委会主任、居民小组长、社区巡逻队、社会治安志愿者、楼院长组成的社区消防工作小组。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列管重点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和社区居委会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条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作为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组织、督促、协调社区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督促指导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定期开展社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受理群众举报,开展消防咨询服务。

(三)负责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四)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负责社区消防宣传阵地的建设和公用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

(六)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组织年度考评,落实奖惩措施。

(七)建立健全社区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区消防档案。

(八)参与组织辖区火灾扑救,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按照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维护辖区消防安全。

(二)对居民住宅楼院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巡逻,疏散消防通道,整治清理居民楼道可燃物,发现和纠正消防违章行为。

(三)负责辖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五)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为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六)辖区发生火灾,及时组织疏散周围群众,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火灾扑灭后,应协助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七)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维修更换提供经费保障。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辖区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工作。

(二)加强对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消防业务指导。

(三)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对社区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消防专业培训。

(四)帮助社区消防组织建立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完善消防业务档案。

(五)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经验。

(六)把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列为社区民警职责,作为评比考核内容。

第十二条街道办事处每季度应当对管理单位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单位、部位或场所施工、使用或开业前,有关消防审核、验收或者检查手续是否完备。

(四)单位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培训情况。

(五)灭火器材的配备和维护保养情况。

(六)燃气、火源、电源的管理情况。

防火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时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单位整改,较大火灾隐患或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辖区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机构查处。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对辖区的消防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居民住宅的楼院、通道的消防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居民家庭随时进行防火提示。

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当建立消防巡逻制度。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三)小区消防车道或住宅楼通道是否畅通。

(四)消除火灾险情,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实施有效处置。

巡查要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要记录巡查的内容、部位、频次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并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纠正,较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责任区民警查处。

第十四条街道办事处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通过在社区内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在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营造社区消防安全氛围。

第十五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对有关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按照部署组织好本辖区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第十六条社区应当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要针对辖区的老弱病残人员,加强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的宣传。学生放假期间,加强对辖区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城市消防站应当定期向社区开放,流动消防宣传车应当深入社区,开展流动消防宣传工作。

第十八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当定期组织群众到消防站参观,开展火场逃生演练,提高群众的消防素质。

第十九条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辖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培训。

第二十条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消防工作室,消防工作室内应当悬挂张贴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消防建设示意图、社区消防组织网络建设图及社区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街道办事处消防工作室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档案。

(二)辖区重点单位名册和基本情况档案。

(三)火灾隐患档案。

(四)火灾统计档案。

(五)防火检查档案。

(六)消防宣传教育档案。

(七)消防会议记录。

(八)消防培训档案。

(九)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单位、社区委员会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档案。

(十)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二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社区居委会基本情况档案。

(二)辖区特护人员及家庭基本情况档案。

(三)防火检查档案。

(四)消防巡查档案。

(五)消防器材配备及维护档案。

(六)居委会与各居民签订的《居民防火公约》档案。

(八)消防会议记录。

(九)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作为社区年度综合检查、考核、评比的内容。

第二十四条对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辖区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机构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因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失职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保障物业公司所管理区域内的的'公共安全和预防火灾的发生,为业主和使用人的工作、生活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

二、范围:

(一)、领导消防安全机构,贯彻执行消防法则。

(二)、组织制定、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三)、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四)、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五)、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工作。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六)、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七)、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

(八)、调查火警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四、工作程序:

(一)、安全宣传。

1、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案例,找出辖区安全防范弱点和存在的问题。

2、结合辖区安全防范实际,编拟宣传材料。

3、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

4、如有具体针对性的材料,应及时分发到甲方。

5、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材料,应及时分发到甲方。

6、关于辖区安全防范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应及时分发到甲方。

(二)、安全检查。

1、消防设施设备每月检查一次。

2、每次检查形成文字记录。

3、实行统一登记、逐级负责、专人管理制度。

4、消防器材由保安统一编号、定位、使用、保养,每月检查一次。

5、每天必须检查指挥中心是否能正常运行,各报警探头是否损坏,报警模块板能否和监控中心联通。

6、紧急疏散通道、消防指示灯是否正常运行。

7、消防设施配备是否齐全。

8、消防标识是否清晰完好。

(三)、消火栓的检查。

1、消火栓每月检查一次,检查是否有水,压力是否正常。

2、栓体情况:消火栓是否被埋压、圈占、消火栓是否漏水,消火栓帽是否遗失。

3、开关情况:消火栓是否能快速打开,正常输水。

4、标识牌:是否遗失、干净。

5、消火栓水压能否达到要求,远距离控制能否在要求的时间达到所要求的压力。

(四)、灭火器的检查。

1、摆放位置是否摆放在阴凉、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不得受到烈日的暴晒,不得接近热源或受剧烈震动。

2、灭火器器材周围2米内不得堆放杂物。

3、灭火器的瓶体、保险销是否完好无损,器材是否擦拭干净,灭火器药液是否减少、被动用过。

4、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5、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域要检查原因,检查后要及时灌装)。

6、零部件是否完整(有无松动、变形、锈蚀、损坏)。

7、可见部位防腐层是否完好(轻度脱落要及时补好,明显腐蚀应送专业部门维修及进行耐压试验)。

8、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启,必须按规定再行充装,重新铅封)。

9、按时进行定期检查、保养检查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

(五)、消防装备检查。

1、水带、水枪、分水器等设备是否完好,水带接口是否漏水、水带是否发霉,设备是否正常。

2、消防拉梯:拉梯牢固程度如何,拉绳是否完好,是否能正常使用。

3、防火服、消防斧、消防绳是否完好。

(六)、消火箱的检查。

1、每月逐个检查一次。

2、栓外检查:检查栓门关闭是否良好,锁、玻璃有无损坏,栓门封条是否完好。

3、随机抽取灭火栓总数的10%测试,按消火栓报警按钮,监控中心应由正确的报警显示。

4、检查箱内元件是否良好,有无脱落,栓内水龙头有无渗漏。

5、开栓门取出水带,仔细检查有无破损,如有应立即修补或替换。

6、检查水带有无发黑、发霉,如有,应取出刷净、晾干。

7、将水带交换摺边或翻动一次。

8、检查水枪、水带接头联接是否方便牢固、有无缺损,如有,立即修复,然后擦净在栓内放好。

9、检查接口垫圈是否完好无缺,替换阀门老化的皮垫。

10、检查修整全部支架,掉漆部位应重新补刷。

11、将箱内清扫干净,部件存放整齐后,锁上栓门,贴上封条。

(七)、施工现场的检查。

1、有没有配置足量、适用的灭火器材。

2、有没有违章动工的行为。

3、有没有乱拉电线和电源接头用裸丝代替插头的行为。

4、施工用的电器机具和临时照明灯具,有没有按照要求采用橡皮电缆线路。

5、有没有违反规定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6、有没有违反规定,在施工现场生火、焚烧、抽烟等。

7、有没有未经许可,动用氧、电焊以及其它明火作业行为,有没有足够的防火措施等。

(八)、安全通道的检查。

1、通道是否畅通、有无杂物堆放、车辆堵塞,是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2、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3、标志是否完好、处于明显处、便于确认处;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被遮挡、损坏、紧急情况下能否照明等。

4、通道照明是否完好能正常照明。

五、检查部位及检查标准。

(一)、每月末对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二)、节日前或有重大活动的前一天,对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三)、检查工作由消防负责人组织。

(四)、检查项目为所有消防灭火器材、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检查配电房、风机房、电梯机房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定,门锁是否完好。

(五)、检查各层走廊、电梯厅、楼梯是否畅通,烟感探测器、指示灯是否正常。

(六)、检查设备层所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七)、检查各机房、电房设备是否运转正常。

(八)、检查防火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灯及报警系统是否正常。

(九)、检查是否有违反消防安全条例的事项。

(十)、检查防火设备能否正常使用。

(十一)、检查中发现设施设备有异常,或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六、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的范围主要包括。

(二)、辖区内有不利于消防安全防范的隐患。

(三)、公司内部各部门出现的不利于消防安全防范的隐患。

(一)、按年度制订出训练计划,拟出训练科目和具体内容及时间安排。

(二)、训练内容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中的要求进行。

(三)、参与训练人员以全体保安员为主,适当组织公司员工和部分业主参加。

(四)、做好培训记录内容包括:

1、培训时间及参训人员。

2、培训科目及组织者。

3、培训小结及存在的问题。

4、培训者签名。

5、至少保证常规培训每月一次。

(五)、培训包括以下内容:

1、学习消防理论知识。

2、熟悉使用常用灭火器材,水带连接。

3、了解火警报警程序和处理程序。

4、开展消防综合演练。

八、消防演练。

(一)目的。

增强保安人员的消防意识,提高对火灾扑救工作的组织和处理能力,能使全体工作人员更好地了解本公司所辖区域的防火制度和紧急状态下的消防逃生路径,提高抢险和自救能力。

(二)、消防演练的频度。

消防演练至少每半年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增加演习次数。

(三)、参加消防演练的成员。

1、区域主管应为防火总负责人,区域队长为防火总指挥。

2、其它保安人员为义务消防队员。

(四)、演练的组织。

1、公司所辖区域的消防演练计划由区域主管负责组织制定,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2、请消防专员现场指导,使所有参加人员能熟练掌握各种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确定演练方案、演练日期和时间后,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4、演练人员名单汇总后,报公司备案存档。

(五)、消防演习过程。

1、后勤保障。

安排公司保洁人员负责消防后勤保障,主要负责演练结束后的场地清扫工作。

2、人员疏散。

在消防演习过程中组织安排人员有序进行疏散,防止拥挤及不安全隐患的发生。

使人员在按规定时间内辙离火场。

3、组织灭火、安全警戒。

由保安人员负责组织灭火,并做好现场安全警戒工作。

4、物资抢救。

对一些重要物资及危险品应及时进行抢救,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对火场范围内进行断电,供水保障。

(六)、总结消防演习的效果。

每次消防演习结束后,区域主管应总结演习效果和经验教训;同时收集各方面对演习的反馈意见;将以上两份总结书报区域经理审阅后存档。

九、火灾扑救。

(一)、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调动应急分队赶赴火场扑救火灾,同时了解何处、何物起火等基本情况。

(二)、按突发事件的处理章节的要求,并结合当时实际情况,组织扑救。

(三)、及时向区域消防负责人汇报或及时报警。

(四)、待公安消防部门到达后,指派专人带路并引领取水。

(五)、及时组织保安人员和公司员工积极参与火灾扑救,抢救贵重物品,引导业主及工人迅速安全转移。

十、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接到火警电话后:

(一)、立即组织最近岗位进行查看,扑救。

(二)、情况严重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报告区域主管。

(三)、联络各岗位人员,组织进行扑救。

(四)、密切监视报警地点情况,随时报告。

十一、组织扑救。

(一)、带领消防人员携带灭火器以最快速度到达火警现场。

(二)、立即指挥在场人员进行灭火扑救。

(三)、指挥火警现场及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使用消防通道疏散。

(四)、坚守火场,控制火势,等待专业消防队的到达。

(五)、火情解除后,会同消防主管机关,认真勘查现场,收集情况,查明事故原因。

(六)、组织有关部门认真总结教训。

(七)、记录火警(火险、火灾)全过程,存档。

十二、消防报警信号处理程序。

(一)、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收到消防报警信号报警时:

(二)、迅速查明报警位置,用对讲机通知巡逻保安即时到现场核实。

(三)、核实保安即时报告,讲清报警地点。

(四)、巡逻警卫或管理员接到消防监控中心当值警卫呼叫后,要以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核实,要仔细观察报警地点的每个角落,将现场情况准确明白地回报消防监控中心。

(五)、经现场检查确认属误报的,即时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当值警卫复位;若报警地点在办公室、业主室内等场所,进入检查时,需向业主解释清楚,致歉后方能离开。

(六)、报警地点若在房间内且已上锁,监控中心的保安在报告时应将此情况明确通知区域主管,若无钥匙,且观察到有明火或烟,有必要时必须破锁进入现场检查,排除险情后加锁。

(七)、经现场检查确认为火警后,按初期火警处理程序处理。处理完毕后将信号复位,并做好记录。

万科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

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明确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一)一般防火要求。

1、依法办理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

2、室内装饰装修采用不燃、难燃材料,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3、不得违规在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

(二)安全疏散设施。

1、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疏散通道、出口、窗口处不得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符合要求。

3、场所周围消防车通道畅通。

(三)消防设施器材。

1、灭火器配置数量充足,选型准确,放置位置明显,便于取用,并定期维护。

2、室内消火栓水压应符合要求;消火栓箱醒目、无遮挡;水带、水枪应齐全好用;消火栓箱门应设置紧急开启装置;消火栓启泵按钮应能够正常启动消防水泵。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设施完好有效,并定期维护。

1、每日班前班后进行防火检查,营业期间定时进行巡查,建立防火巡查、检查记录。

2、禁止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3、电气线路应当穿管保护;对电气线路、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检测;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4、凡是有易燃、可燃物的地方,均应严禁明火,在场所明显处设置禁火、禁烟标志。

5、确需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场所应暂停营业,并落实现场监护人、清除施工区域内的可燃物、设置消防器材,确保动火作业安全。

1、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熟知:消防安全职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2、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季度至少对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并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员工上岗前应经过消防安全教育,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的要求。

1、场所应在明显位置悬挂包含“一懂三会”、消防安全承诺书、消防安全告知书等内容的提示牌。

2、场所应根据自身特点,按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图列》(附后)设置消防器材、消防提示性、警示性等标识。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凡在值班岗位工作的员工,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三、发生火警、火灾警报时,迅速按报警程序报警。

四、值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解决,不得延误。

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和操作规程,因违法规程引起的一。

切后果,其责任均由值班人员自负。

六、当接班时间已到,但接班人尚未来时,不得离岗。

七、每天值班情况逐项认真记录,交接双方共同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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