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崇拜的人高中(热门16篇)

时间:2023-12-16 23:34:39 作者: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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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崇拜的人高中作文

要是有人问我最崇拜的人是谁时,我肯定会斩钉截铁的回答:“林浩!”我之所以崇拜他是因为他在5.12汶川大地震中英勇的救出了两名同学。要知道地震发生时,林浩只有10岁,他因为救人使得额头和右手擦伤了。伤后林浩在儿童医院进行了检查,检查后,林浩不用救助站老师帮助,自己从床上翻身爬起来,迅速穿好衣服,参与救灾。不止如此,林浩还是一个学习优秀的小学生,是老师的好帮手,同学们的好榜样。林浩是姚明的忠实粉丝,在xx年8月8日的北京奥运会上,林浩成了唯一的一个和旗手姚明走在中国体育代表队最前面的小朋友。

在林浩这个小英雄的眼中,班长就应该是舍己为人,一切都为同学着想。我看了林浩的感人事迹后,我想,如果5.12特大地震发生我们身边的话,我们能像10岁的林浩那样为了别人连自己宝贵的生命都可以不要而去英勇救人吗?会的!只要有良心的人发现了有人被埋在了废墟下,都会用尽全力来帮助那个人逃离的。我们能不能想林浩那样受了伤还救人呢?会的!只要还可以行动就会的。林浩――我最崇拜的人!

写人高中作文

黄昏,天边是红色的,圆而耀目的太阳正迅速地沉下去、室内都被那朦胧的红色所笼罩着,妈妈把最后一个菜放在桌上的纱罩底下,望了望窗外落日和彩霞,她皱着眉头,神思不定地走到门口远处遥望。

我咬住自己的下嘴唇,看看妈妈,又默默地望着外面,我不想打断,我站在拐弯的墙角旁注视着妈妈,看着妈妈的背影,突然有一阵发自内心的心酸,看到妈妈头上又多了几根白发,我流泪了。无数次我从学校返校回家,妈妈都是站在门口,当迎上妈妈的脸庞时,我感觉到了那种牵挂,只是这次我看清了一切。我的妹妹还未回家,也许是上天给我一次看清这一切的机会,我感谢上天。我当时的心情无法形容地激动,在我的内心深处好像火在燃烧,我并没有挣扎,反而整个人都呆了。

“晚饭做好了吗?”是爸爸的声音,爸爸正在客厅里看报纸。

“是的。”妈妈说,“等女儿回来就吃饭。”

“唔!”爸爸应了一声,又回到报纸中去了。

妈妈好像想说什么,但忍住了,只望着窗外出神,窗外的落日已被地平线吞掉了一半,另一半倏地隐进地平线里去了。妈妈靠着墙,双手交叉着放在胸前,我可以感觉到妈妈一阵阵的心烦意乱。

我一直看着,直到妈妈不经心地向我这边看了一眼,我迎上了妈妈的双目,可当时的我已成了泪人,想对妈妈说话却怎么也说不出口,心里更加伤痛。妈妈向我走了过来,此时的我再也控制不了自己,向妈妈跑了过去,扑到妈妈的怀里。刹那间,我感觉到我是那么的幸福。妈妈笑着说:“傻孩子,都那么大了,怎么还跟小孩子一样啊!”我看着妈妈说:“妈妈,我爱你!”随后从背后又传过来一声“妈妈,我爱你!”我与妈妈同时向后面看,是我的妹妹,她泪水满面。我与妈妈都笑了。

天已经黑了,就在这清静的夜里,我深深地体验到了亲情,虽然大地已经充满了寒意。

最崇拜的人高中作文

说到“妈妈”二字的时候,我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令我佩服的五体投地的妈妈。

我的妈妈长着一头乌黑的头发,好似一条黑色的瀑布从天而降,一双明亮的眼睛镶嵌在她那白净的脸上,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下面的樱桃小嘴能说会道。

我崇拜妈妈打字的雷厉风行。别看我玩起游戏来有模有样,可是上网一打字,我就神奇不起来了,找着一个字母打一下,找着一个字母打一下。有一次,我看见妈妈正在给我打作文,那姿势、那声音、那速度,啧啧啧,妈妈您是从哪儿学的呀!不到30分钟,一篇四、五百字的文章就打完了。唉,哪怕是把妈妈三分之一的功力传给我也行呀。

我崇拜妈妈会做美味的佳肴。“开饭了”随着这一声,接着下一声就是碗和桌子碰撞的声音,我便知道美味佳肴来了。于是我放下笔,打开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掩耳之势洗完了手,来到饭桌旁,闻着那浓浓的香味,我想起了那次我调的黄瓜丝。唉,不是少盐,就是缺醋,清清淡淡的黄瓜丝。我真希望让妈妈的厨艺给我,那样我就可以天天给爸爸妈妈做好吃的了。

我还崇拜妈妈对工作的尽心负责。有一天,是星期六,我妈妈还沉浸在梦想之中,突然一个电话把我和妈妈吵醒了,接完电话后妈妈穿上衣服,匆匆忙忙地走了。妈妈这一走就是一天。晚上,妈妈回来才知道,今天妈妈加班了。啊!妈妈,您对工作真是尽心尽力呀!我真佩服您。

妈妈不但工作上是一把好手,生活中还多才多艺呢。她参加过演讲比赛和朗诵比赛,都获得过奖呢!参加比赛之前她有时在家练习,声情并茂、慷慨激昂,听着她的声音真是一种享受呀。

我崇拜我的妈妈,同时也敬佩我的妈妈,因为妈妈身上有太多的优点值得我学习,有多少优点都是我没有的。妈妈你太优秀了,我真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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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人高中作文

我好想你,最近好吗!你在我心中是无与伦比的美丽,并不是我真的喜欢寂寞,只是找不到一个有共同语言的人而已。或许再也听不到你唱苏打绿的小情歌了。

当你真心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会不由自主的爱上那个人的一切,心甘情愿感染你的气息。即使在别人眼里你一无是处,但在我心里你永远是最棒的!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但是有一个肯为自己付出一切,甚至生命的人更应该珍惜。

该舍弃的双手牢牢握紧,毫不松懈。不该本该珍惜的却又轻易放弃,弃之于不顾。蓦然回首间才发现自己错了,错的那么彻底,那么直接。所以后来不断地告诉自己珍惜现在所拥有的才是幸福。珍惜所拥有的,不去奢求那些遥不可及的。当你寻找某一件东西时,或许它已经悄然离开了。

聚少离多,每个人都不愿分离,可是有些时候却不得不分开。某些事情自己是决定不了的,人生中所有的是并不是你想做就去做,不想做就放一边。根本没那么简单!有些事终究是要面对的。既然要面对我们为何不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别人看呢?活出自己的风格!

朋友,在以后的日子里没我的陪伴,勇敢向前‘不后退,不言弃!

大千世界,匆匆过客。一曲高山流水我只为卿弹奏,而今卿离去,何人听我再抚琴?曲终人散,相遇无期。人犹在,难聚首。

雾散,梦醒,我终于看见真实,那是千帆过尽的沉寂。

写人高中作文

她是我们家的凝合剂,她是同行中的女强人,她是我的避风港,她是赐我身体发肤的恩人,她是我的好保姆 ,她更是我的好朋友。

随着“哇,哇,哇......”的哭声传来,冰冷的病房也顿时充满了喜庆的气氛,所有的人都兴高采烈地传抱我这个新生儿,没有人注意到那个虚弱不堪,脸上却挂着欣慰笑容的她。我只好用我的哭声提醒沉浸在喜悦中的人们她的存在,无奈个人力量太小,根本无足轻重。没人了解我的“意图”,我哭得更厉害了,他们没办法只好把我放回她的身边,我就安静地听着外婆曾唱给她,现在她又唱给我的摇篮曲,渐渐进入梦乡。病房里似乎只有发出微弱声音的她和打着小鼾声的我......

十月怀胎何等不易,生下我又是何等艰难,育我成人更是难上加难!她视我为上天赐给她最好的礼物,我则风奉她为我一生的恩人!

十七年来她无微不至地照顾我,呵护我,为我的成长创造一个健康快乐的环境,有时也会雷雨交加,狂风怒吼,不过风雨之后就会是晴天,那只不过是她变的一些小魔术用来磨练我的而已。她总是对我嘘寒问暖,问长问短,生怕我冻了,病了,热了......她也经常变着花样做饭给我吃,生怕我吃腻了不想吃而影响我的学习......她还常常对我“撒谎”,说是只要我喜欢的她都不喜欢。骗人!其实我都懂,只不过不想捅破那层透明的纸而已,因为我不忍心见到她慌乱的样子。

她是我的启蒙老师,她是我人生航向的指示灯,她是我分辨是非黑白的标尺,她更是我的好朋友!她能帮我解决生活中的一切困难,她能及时指出我的缺点并帮我改正,她能在我心浮气躁骄傲自满时及时泼我一盆冷水,她能在我心灰意冷时给我最温馨的安慰,她能用火一样的鼓励再次燃起我挑战的勇气,她能......

她————就是我的妈妈。

写人高中作文

她,一个平凡人,一张大众脸,站在人山人海中,很难分辨,从小成绩差劲,同性朋友少得可怜,更别说是异性朋友了!成绩不入众人之眼,长相一般的她,没有人愿意和懂她的心思。

曾几何时,她会做梦,梦到自己变成大人,梦到自己身边有好多好多朋友,可是梦终究代替不了现实,梦醒了,但她仍沉迷其中,睁开眼,再次被这残酷的现实打败,被他挥打得遍体鳞伤,推开门,在空中摇晃的电风扇真实的出现在她面前,一切都有一种不由分说的真实。

这样一个她,不由得让人感到心疼,没有过多的疼爱,没有坚实的'基础和强大的后盾的她步入高中,语文不好,数学差劲,就连最简单的地理她也占据着倒一的位置。

在班上的存在感渺小的不能再渺小,所有人对她都不屑一顾,但她真的努力了,只是没有人看得见,也没有人懂,一天天的消耗,她想过退学,想过一百一万种方法,但就是没想过离开,我想她是舍不得这个世界,毕竟他是多么美丽啊!这个世界没给过她温暖、关切,给她的只有无尽的失望与绝望,冷漠,他人的冷漠,在后来,我的到了答案,是因为这个世界还容得下自己,不愿离开,离开什么都没有了。

当听到这个答案时,惊讶远远多于赞叹,也是,这个世界这么大,总有一个地方容得下自己。

感人高中作文

一天,我早早的起了床,开始洗漱。洗漱好后,我便散步去了。

我边走边欣赏着路边的风景,不知不觉中,我走到了离家较远的一个公园里。可俗话说得好“六月的天,娃娃的脸——说变就变”,刚才还是晴空万里,不一会儿,便乌云密布、风雨交加,害得我只好快步跑到附近一栋破烂不堪的房子门前避避雨。

我万般无奈地靠着墙,蹲在一个不引人注目的角落。看着一朵朵“花儿”从我面前走过,一种“羡慕嫉妒恨”的感觉油然而生。“喂!小伙子!怎么了?被女友甩了?”一位骑着三轮车的老爷爷出现在我的眼前,半开玩笑地、明知故问地问道。我竟不由自主地回答道:“怎……怎么可能,我还是小学生呢!”“哦——那么你一定是没带雨伞啰!”那位老爷爷又接着说道,“上来吧!家住哪儿?”因为我俩是第一次认识对方的,而我又深陷困境,所以,我便“勉为其难”地答应了:“我家住在——xxx!”于是,老爷爷便招呼我上来。

如今,我仍会去那个公园去散步,想找到曾经的那位老爷爷,可我却仍不知其去向……。

我崇拜的人高二作文

在日常生活中,大家一定有自己崇拜的人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我崇拜的人高二。

作文。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们。

我认识她是在报纸上,那时她已经不在世上了,第二天的报纸人怎么就没了呢?听我娓娓道来。只是我第一次为一篇新闻报道而哭,我几乎一直哭着从头读到尾。

她是一位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农村妇女,她已经69岁了。每逢刮风下雨,她都拉着村里的孩子到她家吃饭,以前孩子们都笑着说:“外婆经常给我们做鸡蛋捞面条,有时候还给我们做米饭炒菜。外婆的饭做得很香,比学校的饭好吃多了。”她是一位同学的外婆,同学们都叫她外婆。她叫柴小女,是一位伟大的奶奶。

8月12日下午4点左右,程浩杰陪着奶奶到河边洗衣服,衣服快要洗完时,从下游走过来三女一男四个本村外组的学生,他们来到奶奶洗衣处附近后,跳进水里开始清洗塑料袋。其中一个女孩程浩杰认识,叫庞占英,和他在一所学校上学。不一会儿,突然听到一声“救命”,程浩杰扭头一看,庞占英已滑入深水中,只露着头部在外边,其他两个女孩忙着过去拉,也一下子被激流淹没。站在岸边的男孩慌忙呼喊并下去拽,也很快掉入深水中。

奶奶第一个把庞占英推到浅水处,接着,奶奶又拉上来另一个女孩。奶奶看见程浩杰跳进水里救人,便大声对他说:“危险,快回村子里喊人!”程浩杰急忙跑回村里,叫来了大人吕培、程建军、程富光和刘磊,他们一边打手机报警,一边拿根长竹竿,飞快往河边跑。

“我们赶到时,只见一个男孩和两个女孩在河边地上躺着,可就是不见柴小女和另一个落水女孩。”程建军说。

当过兵的吕培拿着一根竹竿,慢慢进入深水区,然后一口气潜入水下。很快就拉出一个人,大家一看,正是柴小女老人,但此时她已经停止了呼吸。

年近七旬的老人,她本该安享晚年。但在这个夏末,她瞬间做出选择,用纤弱的双手托起了3条生命,成就了人间的至美至善、至情至爱,成为我们心中的“最美奶奶”。

曾几何时,我们总在感叹人心不古、世风日下,抱怨道德滑坡、物欲横流。“最美奶奶”的出现,让人们发现,一旦在危急时刻,人内心深处的真善美就会自然流露。她的义举,也让我们反思,什么才是真正的财富,什么才是有价值的人生。

朱自清的诗句让我痴迷,许嵩的歌令我陶醉,梵高的画使我欲罢不能……但是,我还是喜欢那年老而朴素的奶奶,她是我这个世界上最疼爱我的人,然而,她为我、为大家做的事情都让我深深的崇拜她这个在我心中最伟大无私的人。

奶奶满头白发,只有三颗牙齿了,一道皱纹,两道皱纹,无数道皱纹在她的脸上爬行,使她那质朴的笑容更添了几分慈祥。无论春夏秋冬,她总是穿着一件粗布蓝衣和一双杂草编的鞋子,爸爸和姑妈们怕她冷了,让她穿上厚厚的新棉衣,她却说;“人老了,怕什么冷?”我觉得奶奶的穿着看起来很穷,但是她的心不穷,不是她的东西她就不要,自己用双手的劳动去挣,这的确令人崇拜。

奶奶早年丧偶,晚上和她说什么第二天就会忘。而且她很孤独,在农村就逗逗小孩子玩,和亲戚们聊聊天,就这样一个人过日子,爸爸接她来城里住,不到三天她就发话了:“我住不惯,我要回农村!”态度十分坚决,爸爸拗不过奶奶,一点不敢怠慢,就把她送回了农村。她不习惯城里的奢侈,不违背自己的原则,点点滴滴的小事都令人崇拜。

无论是春风的和煦,夏风的狂热,秋风的萧索,还是冬天的肃杀,都不能抹去我对奶奶那深深的崇拜,因为,我崇拜她,爱她,还了解她。

奶奶我崇拜你,我下辈子还做你的孙女!

我最崇拜的人是现在给我补作文的杨老师。他高高的个子,大块头,高高的鼻梁上戴着一副眼镜,慈祥而又温和的脸庞显得和蔼可亲。

杨老师很关心我们,他很少批评人,而是经常鼓励我们。若是某个同学犯了点错误,或者学习遇到困难,他总是循循诱导,苦口婆心,从不发脾气。

记得第一次杨老师上作文课时,我只顾东张西望看热闹,没注意听讲。老师讲完后,同学们都“沙沙沙”的写起来。杨老师看看这个,瞧瞧那个,口里不时夸道:“写得不错!嗯,你的字写得真漂亮!这句话有水平!你真有几下子……”不一会儿来到我面前:“咦!你怎么不写呀?”我的心里像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的,我说:“我……我没听懂。”

杨老师一手撑着桌面,一手搭在我肩上:“不要紧,刚开始嘛!来,我们一起来思考,作文题目是‘夸夸我的妈妈’,你觉得自己的妈妈值不值得夸,为什么?给你印象最深的是哪件事?”……在杨老师的启发和诱导下,我想好了要写的内容。接着,杨老师又和我一起组织材料,列题纲,还指导我写作的方法。不一会儿我文思泉涌,埋下头不停地写起来。过了一会儿,杨老师又转到我的桌前。他俯下身仔细地看了一会儿我的稿纸,高兴地鼓励我:“真不错,你很能写嘛”我停下一看:“真的,我还从来没写这么长、这么精彩的句段呢!”

杨老师真是一位尽职尽责的好老师,我们都很崇拜他。

感人高中作文

绿树阴浓夏日长,楼台倒映入池塘。水晶帘动微风起,满架蔷薇一院香。是的,去年此时,当我第一眼看到杜旭的时候,我想到的就是这首诗。

那年的中考让我活活褪了一层皮,无论如何,我终于考入了本市最好的高中。入学报到那天,父母亲自把我送到班里,然后在教室门口拉着班主任热烈讨论。三人言谈甚欢大有相见恨晚之意,我在一旁干站着无聊得要死,只好打量着楼前花园里的景致解闷。

学校的花园很漂亮。虽然很小,却有青青修竹,淙淙流水,以及很多我叫不上名字来的颜色素雅的花卉。但那一架从花廊顶上瀑布似的垂下来的蔷薇我还是认得的。

就在我看到那架蔷薇的时候,杜旭走进了我的视线。

杜旭实在算不上好看的男生,吸引我的,是他那种温和、宁静的气质。像这样额头光洁、目光平静的男生,我还是第一次见。特别是他那种温和的神态,如同一杯绿茶那样滋味鲜凉而气色清香。总之,当杜旭从一架蔷薇后面走出来时,我觉得他与这个典雅的小花园那么贴切地融合在一起,简直有古诗的意境。

杜旭是本届中考的榜眼,名人,而且是我们隔壁班的,所以没几天我就知道了他的名字。我从小就特别崇拜学习特好的男生,仿佛学习好人就很强大似的。于是杜旭当之无愧地成了我的偶像。

后来又听说他的书法也很棒,一笔圆润的隶书,连书法协会的老先生们都称赞有加。我不禁想,他那种温润的气质,肯定得了三分隶书的魂魄。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跟杜旭没有任何接触。我们学校的校风非常严谨,每个人都以学习为第一要务,以考大学为终极目标,个个目不窥园、心无旁骛。而且,在我们小城里男女之防还是很受重视的,彼此多说一句话都怕遭人非议;早恋的最高形式也就是递递条儿。

我当时还没有花痴到给杜旭递条子的程度,我有其他的方法接近他。女孩儿都有这种小心思。我的一个初中同学(也是女的)跟杜旭分到一个班,而且恰好坐在他前面,每天上午大课间的时候,我都会去找那个同学聊天。聊天的时候,我会趁机瞟上杜旭几眼。

真的,只要看到他,就觉得这一天好充实、没白过;如果没看着,到了下午,一定再找机会过去。

就这么着,几个月过去了,我们居然有了接触。其实也就是大家在一起讨论英语语法、化学方程式什么的。纯洁得很。那段日子,因为有机会跟他说话,我觉得世界每天都是阳光灿烂鸟语花香。

我仍然每天跑去假装聊天?万一我们被调换了教室,不再是前后相连一墙之隔怎么办?我每天从走廊的这一头跑到那一头去聊天?别人会怎么看?这一连串的问题整个暑假都困扰着我。我想了又想,最后决定去找他谈一谈。如果他选择文科,那最好;如果他选择理科,那我也选择理科,争取跟他分到同一个班里去。

可怎么跟他谈呢?当着别人的面问这个问题太露骨了,那就只有单独谈了。我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来设计这次浪漫的谈话,又花了一整天来积聚勇气。第三天的大课间,我走到他面前说,这本英语题你上次跟我借来着,你拿去看吧。说完,就把书塞给他,头也不敢回地跑了。

钱钟书老先生说过,男女之间借书是件很微妙的事情,因为借的必定要还,一借一还就可有两次接触。不过我可等不到杜旭还书的时候,我直接在书里夹了一张小条儿(我还是给男生递条儿了),上面写着:日落西山头,人约蔷薇后。

接下来的两节课,我的脑子完全空了。我揣测着杜旭的反应,脸色阴晴不定,同桌还以为我身体不舒服。

中午放学时问题就解决了。我在走廊里碰到他,他对我报以羞赧的一笑。这肯定是他答应赴约的表示。我一步三蹦地回家吃午饭去了。

那个下午的自习课好长啊。我做完了所有该做的习题,背完了所有该背的例句,甚至还写了一篇作文来练笔,可还是没到放学时间。我的心都快焦了。终于,放学的铃声响起。我故意磨磨蹭蹭地收拾书包,等所有的人都走了,便贼一样悄悄地溜到花园里,躲在蔷薇架后面。

那架蔷薇种得真是好。柔嫩的枝条瀑布一样直垂到地上,层层叠叠开满了粉色的花儿,仿佛一张精美厚实的波斯挂毯。我一直喜欢躲在蔷薇架的阴凉中读书。而今天的心情更不寻常。

我甚至轻声曼吟:绿树阴浓夏日长,楼台倒映入池塘。水晶帘动微风起,满架蔷薇一院香。是的,去年此时,当我第一眼看到杜旭的时候,我想到的就是这首诗。闲适、清凉、优雅,就像杜旭给我的感觉。

我满心欢喜地等着。不一会儿,一个人影朝这边移了过来,到了花架前便停住了,似乎也在等待着什么。一定是他。我猫着腰溜出去,准备吓他一下。

迎接我的,却是班主任两道冷森森的目光。

我浑身僵硬。班主任什么都知道了,从他看我的眼神我就明白。一定是杜旭告发了我。完了!死定了!!

“怎么还不回家?”班主任说。我没反应过来是什么意思,愣愣的,一动不动。

“快回家去!”他大喝一声。

“啊!”我被惊醒了,以丧家之犬的速度冲出了学校,冲回了家里,冲进了自己的房间,扑在床上号啕大哭。我哭了一整晚。第一次那么喜欢一个男生,第一次给男生递条儿,第一次跟男生约会,就这么被毁了,就这么被出卖了。杜旭,我决不饶恕你!

可是,杜旭为什么会告发我呢?一定是因为我不漂亮。我望着镜子中泪水滂沱的自己,蒲公英似的头发,可笑的宽边眼镜。多普通的女生啊,那么优秀的男生怎么会看上你呢?说不定他会认为接到你的条子对他也是一种侮辱。你的成绩也不配他啊。

我给自己找了很多理由,终于使心情慢慢平静下来。我也是一个很骄傲的人,决定反击。我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去面对父母的追问与老师的责难,同时决心努力学习证明我的优秀。

出人意料的是,第二天,父母并没有追问这件事(我才知道原来他们很懂得保护自己的女儿)。我来到学校,毅然决然地在分班表上填下“文科”二字。一旁的班主任什么都没说,看我的目光里却带着几分嘉许。

分班的结果很快出来了,我读文科而杜旭读理科。我们都换了教室,再也不是一墙之隔。我们很少能碰到。我也没有去讨还那本英语题。每天,我认真听讲、认真记笔记、认真做习题,努力地把成绩提上去。

高考放榜的时候,我小小地吃了一惊。我不知道自己跟杜旭报的竟是同一所学校,而且都被录取了。他读本硕连读的医科,而我是外语系。北上首都的火车上,我们竟然坐在同一节车厢里。

我不想跟他说话。他到我的铺位来了几次,想要挑起话头,都被我用眼睛瞪了回去。再后来,进了大学,我换上隐形眼镜,留起长发,居然也有男生对我表示好感。有人送花,有人打水,还有人递条子写“月上柳梢头,人约未名湖”。

大二的寒假,我们一群高中同学跑去拜望恩师。我们在室中围炉而坐,言谈甚欢。忽然,班主任开始拿我打趣,说那么老实的女孩子也会给男生递条儿。

这些年我的脸皮早就磨厚了,哂笑着说谁让人家优秀嘛。班主任满脸鄙夷,说刘济成那小子除了长得好还有哪一点好。我愕然:刘济成是谁?一女同学插话道,就是跟杜旭坐同桌的帅哥,我也暗恋他好久呢。班主任继续道:那天语文课上他看英语题,被我没收了,谁知书里还夹着张条儿。我一看就是你的字。日落西山头,人约蔷薇后。还挺浪漫。

大家哄堂大笑,而我如遭五雷轰顶。我无比悲伤地喊了一句:“那张条儿,我是写给杜旭的!”

然后,每个人都愣住了。

又是北上的火车,我坐在窗口看外面明灭的灯火,想着自己那些年的自作多情庸人自扰,忍不住花痴似地笑。一旁的好友支支吾吾地说,听说杜旭现在已经有女友了,又赶紧说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人还不到处都是吗。我终于忍不住,哈哈地笑出声来。我告诉她自己在这个假期里最大的发现——原来,年少的时光无论当时多么难堪,回首时却都是如此美好。

感人高中作文

暑假过后英文老师新换成了蓝小禾,她一进来,我和另外几个高个子男生便齐声高呼:耶!美女老师!蓝小禾在我们故意的惊呼里,顿时红了脸。但毕竟是大我们几岁,还是压住了我们的气焰,很流畅地上完了她的第一节课。

课后她想逃,被我们男生哗地堵住去路。一群人拿着英文课本,却并不讨教什么问题,而是嘻嘻坏笑着抬头看她。一旁的林小帅啪地高举起手来,大声问:小禾老师,你有没有男朋友?21岁的蓝小禾,估计是第一次见识这样匪气十足的学生,竟是红着脸低下头去,像个挨了训的小孩子。不过,我们还是从蓝小禾溢满柔情的眼睛里,略带嫉妒地猜出,她定是有了甜蜜的爱情。

但是这又有什么呢?正是好奇心最重的年龄,越是无法知道的,就越能激发起我们侦破的热情。我和林小帅等几个男生,迅速地成立了一个临时“狗仔队”,负责侦破蓝小禾口里的秘密,亦同时播报关于蓝小禾所有的信息。每节课都能让我们听得如痴如醉的蓝小禾,就这样,从我们口里的“美女姐姐”,升级为“目标”,而她那个迟迟不现身的男朋友,则成为我们集体嫉妒着的“男1号”。

调查显示,蓝小禾肯定是有了男朋友,因为我们经常看到她坐在校园竹林的长椅上,握着小巧的手机,柔声说着什么。谈话的内容,我们当然探听不到,但是那时候的蓝小禾,与讲台上的她,截然不同。她不经意间翘起的嘴巴,中指上泛着宝蓝色光芒的指环,温柔缠绕在一起的长发,还有眸子里快要溢出来的蜜意与柔情,每一个点滴,都告诉偷偷绕过的我们,手机的那一端,定是蓝小禾深爱着的男朋友。

而且,那个幸运的家伙,是和蓝小禾一个大学里毕业的呢。只不过他野心太大,考取了北京一所名牌大学的研究生,狠心地把小鸟依人的蓝小禾留在了我们这所中学。这则新闻,要归功于林小帅,他是高一年级的收发员,有时候想要拍某位老师的马屁,便帮人家跑腿拿信或投信。据他说,蓝小禾对爱情的依恋指数,绝对是在90%以上呢。因为短信和邮件,是多么快捷啊,可是心思细密的蓝小禾,才不屑那样的方式。她会去逛精品店,买最淡雅的信封和纸张,她的素描又那么好,每一天对男朋友的思念,都会细细记录下来。没有文字,只看素描里的花草和小人儿,蓝小禾的似水柔情,就可以点点滴滴全都融入人的心里去。

男生们心里的嫉妒,像是一把野草,每一点新闻的火花迸溅过来,都足以让它们熊熊燃烧起来。大家常常在卧谈会上彼此争论个不停,猜测那个讨人厌的家伙,究竟何时会把美丽的蓝小禾,从我们身边毫不留情地带走。每次当然都不会有统一的答案,有时候正反两方还会为此打上一仗,打完了便握手言和;因为尽管嘴上不服输,但我们心里都明白,蓝小禾,已经深深植入我们每一个人的心里,如果有谁,想要把她从我们这里带走,我们都会随时联合起来,一致对外。这样的打闹和争吵,蓝小禾没有丝毫的察觉。

梧桐树叶落满校园的时候,林小帅发布了另一条重要的消息:那个在我们口中谈论到烂熟的“男1号”,周末的时候,将来我们这个城市做信息调查,当然啦,所谓的调查肯定是顺路,真正的任务,是要看望日日想念他的蓝小禾哦。

班里的每一个人,都瞬间变得兴奋起来。大家都想知道,这个吃了天鹅肉的臭小子,究竟有没有资格来爱我们的蓝小禾。

那个周末,我们这支狗仔队,放弃了所有出游上网或是打游戏的计划,又找来了许多必备的行头。为了让新闻播报得更具真实性,我还从家里偷来了老爸的微型dv机,以备让全班都能看到这一重大事件发生的始末。

终于等到了那天的到来。我们皆捧了一本书,游荡在蓝小禾的单身宿舍周围,念念有词地装作勤奋读书的模样。蓝小禾淡紫色的窗帘,是微微打开着的,可以看到娇小的蓝小禾,踩着凉拖,在木地板上欢快地走来走去。阳台上蓝小禾五彩缤纷的衣服,在风里飘来荡去,像是我们摇摆不定的心事。偶尔,会有清脆的风铃,在蓝小禾不经意的碰撞里,叮叮当当地响起。每每都到声音细到没了踪迹,我们才会像午夜梦醒,叹口气,继续我们的侦察。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蓝小禾频频地向楼下张望,她开始坐在窗前,朝那条通往校门口的大路上看过去。就这样呆坐了半个小时后,她突然欣喜若狂地站起来。

我们全都齐刷刷地朝大道上看过去,我的dv机,也偷偷打开。一辆红色的出租车,就这样张狂地横冲过来。车门打开后,一个骄傲不羁的大高个儿,从车里探出身来。打扮得美丽非凡的蓝小禾,还在二楼楼梯口呢,就听见她一路柔声唤着“林朋”,旋转而下。这个叫林朋的家伙,竟是没有像我们所期望的,跳下车来,跑上去拥住值得他一辈子珍爱着的蓝小禾。他依然欠着半个身子,淡漠地看着蓝小禾鸟儿一样朝他飞过来。

他们见面的过程也就十分钟吧。十分钟能说多少甜言蜜语呢,而且,这样短短的时间里,蓝小禾一直在哭泣,那个忙到连车都不下的家伙,语气里,竟全都是烦乱和指责。甚至他连一声再见都没说,就“砰”地关上车门,绝尘而去。

我们能说什么呢,我们真心爱着的蓝小禾,却是被那个野心勃勃要闯到国外去的家伙,抛在了这个小城,而且,永远不会回来,带她一起走。

或许蓝小禾会因此留下来,再不与我们分开。也没有任何人,能将她的整颗心,带走。可是为什么,我们曾被嫉妒折磨得疲惫不堪的心,却是没有开心和喜乐,只有浓得化不开的伤感与忧愁。就像我们自己,被一场爱情,给深深地伤害!

周一的英语课上,不知是谁,在讲桌上,放了一个青花的瓷瓶,瓶里插着的,是一只饱满绽放的红玫瑰。黑板上有林小帅可爱的娃娃体英语,写着:teacherlan,wewillloveyouforever!

眼睛红肿的蓝小禾,并没有迟到。我们以为看到这样精心布置的讲台,她会很开心地笑,却没想,她的唇角,上翘,再上翘,眼泪,还是“哗哗”流下来。

或许蓝小禾永远不知道,我们和她一样,点滴不落地经历了这场裹挟着甜蜜与忧伤的爱情。至于在我们的卧谈会上,竟是没有了分歧,开始集体诅咒那个北京的家伙,将来找个丑婆娘、母夜叉,让他一辈子后悔死。

高中我崇拜的人

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一副大眼镜有一个高高鼻子,透过眼镜片是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同学们,你们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我最崇拜的爸爸。

那是一个飘浮着桔黄色光影的美丽黄昏,我正在高声朗读令人厌烦的语文拼音。这时,坐在一旁的爸爸豁然问我:“文言,你有办法记拼音吗?”我用一双狐疑的眼神望着他,摇了摇头。“我来看看!”爸爸说,我有点害怕地递给他。“你看,这个‘a’像不像扎着马尾辫的你呀!”说着,就抚摸着我的头,这一句话让我心中的害怕顿时没了,取而代之的是对拼音的兴趣。所以,那一回拼音考试时,我得了100分。从那以后,每当我有难题时,每当我厌烦某种知识时,我都会去问我所崇拜的爸爸,他总能给我带来对这一门学科的兴趣。

我的爸爸不但有一个智慧的大脑,还有一颗低碳环保、热爱生活的心灵。

“文言,你不小心把早上煮的鸡蛋和刚刚鸡下的蛋搞混了,你能帮我分一分吗?”博学的爷爷似乎在有意刁难我。我实在不知道,就去请教爸爸。爸爸先摸摸两个鸡蛋的温度,想从中找到一点突破口,可是这个鸡蛋是早上煮的,现在已经是下午了,鸡蛋早就凉了,和生蛋一样。爸爸见方案a行不通,就把两个蛋转起来,奇特的事情发生了,一个蛋转起来了,一个蛋却怎么转也转不起来,交给了我:“这个是生的。”我不解地问:“为什么呀!”爸爸耐心地说:“熟的鸡蛋里是实的,所以转得起来,生的`鸡蛋里是水,很难转起来。这些都是生活经验。”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爸爸又滔滔不绝地说:“生活中还有许多值得你去发现,如手上有小泡泡可能是手足口病,如天气如果一直闷热的话,很快就会下雨,如油的碗放在一个盆子里,放点热水,放点清洁剂,让碗泡一会,再用水一冲,就洗得十分干净,还节约用水呢。”这时我忍不住说:“爸爸,你真行,这颗低碳的心让我敬佩、崇拜。”

一个智慧的大脑,一颗低碳的心,一肚子的生活经验,我从我崇拜的爸爸那儿学习更多的知识。

诗人高中作文

遍地的落叶。

浓郁的秋色似乎已将湖边的公园染成了金色,干枯的落叶铺满了大地。人们从上面来来往往,发出清脆的声响,然后陆陆续续有人把它们扫掉。

有一个男人,高大的身躯,站在人与人的罅隙之间,看着川流不息的人群。双脚踏在一大片落叶上,一直站在那里。他衣冠不整,看起来穷困潦倒,向路过的人伸出双手寻求施舍。

路在公园绕湖而行。一对情侣向他走去,在他的面前,丢下了两块钱。硬币在地上打了两个圈,接而倒在地上。那个伸手乞讨的男人看起来很惊讶,他将钱从前面推开。“我不向你们索要金钱。我想向你们要一个词。”

情侣看了一下对方,将双手插在腰间,等着他继续把话说下去。

那个男人停顿了一下,“你们给我一个单词,我还你们一首诗。”拍了拍手,高大的男人笑着将手插进口袋里,等着从对面年轻人嘴里蹦出一字,一个美妙的字。

那对情侣跟我一样惊讶,而忘记了说一个字,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

秋风席卷了高大男人身后的落叶,叶片飞舞,有一片轻落在他的肩上。“没想好么?我是奇妙的舞台,你说什么都可以。”

其他路人停下脚步,驻足在那里观望。

“真的,随便你们,但你们要记住,我是一个诗——人。”他拖长了语气,直到每个人都听到为止。空气凝固在他的话里。

这个诗人,他在寻觅什么?他不向人们索要金钱,而是索要“词”,然后再还来一首诗。人们何曾在意给他的那个词和还来的那首诗,他们只是在猜测,在他的灵魂深处,那个深渊里,到底隐藏着一个怎样的故事与怎样的人。

他将他的故事,藏匿在他的诗里,岁月是他的酒,他静待岁月沉淀,发酵,产生香气。或许在他的深处,有一股激情在呐喊,有一个诗人不屈的灵魂。他在撕扯,企图摆脱身上的枷锁。那种力量,足以超越世间所有生灵的维度,穿梭于世间所有抗争的不满。但这个瞬间,他却失去了灵感,不知道该拿什么来祭奠一个不羁的灵魂,又该拿什么来追忆一段缺失的人生。

他抖去身上的落叶,转向一条僻静的小路,准备离开公园,而我们只能默默目送他离开。他什么也没有留下,只留下一片惆怅的空气和落寞的人群,停滞在秋风里。他没有故事,也没有酒,他只有一片赤诚,不畏人情冷暖,不顾岁月变迁。

在他的深处,有一个诗人。诗人的背后,站着另一个诗人。

感人高中作文

18岁的成人礼。那年我们读高三,当想完最后一分钟生日祝福时,认为应该去谈一场恋爱,至少要向一个心仪已久的女孩子表白,为了这一刻,阿武等了好久。我和阿武、阿勇凑了10元钱买了一包烟。三个第一次抽烟的人被呛得泪流满面。抬望泪眼,无语凝咽。

阿武说偶像剧里的男主角裤子一定要有几个破洞。我们各自把牛仔裤划了几道磨痕。也许是太前卫,走在校园里,很多同学都以异样的眼光看着我们。

阿武喜欢的女孩是隔壁班的朱飞飞,她爹是朱集镇的镇长。阿武每次见到朱飞飞都恨不得列队敬礼。喊一声首长好。阿武喜欢朱飞飞。自己家是农民。父亲是开鱼塘的,阶级门户不登对,见到朱飞飞自卑得厉害,高中三年里一共和她说过三句话。第一次说话他在厕所里酝酿了很久,练习了几百遍。下了无数次决心才铿锵有力地走过去问“你的橡皮能借我用一下吗”。阿武抱着橡皮睡了一晚,第二天早上买了两块新橡皮给她送过去,很慷慨地告诉她。昨天的那块旧橡皮丢了。朱飞飞没有要他的橡皮,也没有理会他。

18岁生日前一天,阿武觉得表白要趁早,他每个周末都看见朱镇长开一辆黑色的桑塔纳来接朱飞飞放学,他立志说最大的理想就是买一辆比朱镇长的桑塔纳好的车。每天来接朱飞飞放学。

下雨的周末,朱飞飞在教室里等她爹,阿武拿了一把粉红色的雨伞气喘吁吁地跑过去在她身边站了良久,忘记了要说什么。半天,才紧张地开口说:“你爹还好吧?”朱飞飞问:“你找我爹有事?”阿武说:“你喜不喜欢喝可乐?”朱飞飞说:“这和我爹有什么关系?”阿武说:“我喜欢喝可乐,你爹愿意的话,我请你喝可乐。”朱飞飞“扑哧”一声笑了出来,阿武放下雨伞,兴奋地在雨中狂奔。阿武说那是他做过的最勇敢的事。

我女朋友叫may,她在城里中学读书,是我们镇上第一个用英文起名字的女孩。她相对我们比较早熟,当我们穿着开裆裤绕膝而乐的时候,她已经穿着裙子能朗诵《唐诗三百首》。当时比较流行一首被恶搞的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床下鞋两双。”每当我们奔跑着大喊这首诗时,她总是会站在我们身后无奈地摇着头忧国忧民地说:“这几个娃废了。”

高三时我在校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她买早餐时在包裹着油条的报纸上看到有我的文章,之后便约我出来一起吃油条,喝胡辣汤。

她每天都会问我很多问题,她说:“你以后可以去当一个作家,那样就不用担心有人读不懂你。”我说:“是否能被人读懂无所谓,最重要的是可以天天有油条吃有胡辣汤喝。”她说我说话很有哲理,在我还没有搞明白什么叫哲理的很久以后她又问我同样的问题,我的回答一字一句都未改变,而她的态度却发生了重大的改变,她说:“幼稚。”

高三即将结束时,她决定报考清华美院。看着自己一无是处的成绩单,我也回到家里对父亲说:“我要报考清华美院。”父亲听说清华很开心,听说“美院”两个字就有点迷糊了,他说:“会画画吗?”我说:“不会。那要不我报考编导?”父亲说:“那你知道什么叫编导吗?”我说:“不知道。或者我报考体育吧。我跑得很快。”父亲摇了摇头说:“那就更不行。你没有方向感,我怕你直接跑丢了。”

may听说了我的事迹后,说:“主要你要知道自己会干什么,要干什么,成年人总是让你试试这个试试那个,结果你一事无成。为什么成年人总是要处处限制你,你也觉得他们搅乱了你生活的计划以及你的未来?因为他们觉得你还小。恐惧把我们打碎了。在恐惧面前你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唯唯诺诺,步步为营,生活会让一个人变得胆小如鼠……”我说:“我比你大一岁,但是我每天什么都不想,我还是过得很开心啊。”她说:“这就是为什么我穿裙子,你穿开裆裤的原因。你从来都不会为你的人生做好规划。”我说:“很多人都在为未来做计划,但是现实总是把计划搞得乱七八糟。有多少事情是计划好了按部就班地在实施的呢?未来总是会来的,一切都在自然而然地发生,明天就像一件礼物,当它到来的时候,毫无预见可言,我们只需要从容地去面对,然后做好准备就可以了。比如说我要去吃烧饼,天亮的时候,卖烧饼的伯伯会出来卖,我去买,吃掉,就可以了,这就是未来。”

我和may恋爱了一个月的时候,我觉得我们应该做点更亲密的事情,我征询了她的意见,比如此时是否合适拉拉手,或者拥抱等一些两人集体活动。

第二天阿勇要做出亲自示范。他向暗恋了两年的一个女孩表白,我看得出他很冲动,他唯唯诺诺地走到那个女孩面前,鼓起了嘴巴,脸庞憋得像一只煮熟的螃蟹。他呆愣了半天假装是邂逅,酝酿了5分钟浪漫的情绪,对着那个女孩说:“我想……”1分钟后,他拿着自己的一颗门牙回来,委屈地说:“我真不知道,她是体育队的。”

每天清晨起床,我都会觉得人生漫长、枯燥而无聊。一个小时,一天,一年,一辈子,什么都没有留下。当你自以为留下了什么东西的时候,都发现那是微不足道的事情,当你发现它就像微尘的时候,你却始终都不敢承认。读书、上课、去操场上约会,躲在厕所里抽烟,连吃饭都模式地选择同一家饭店。

may每个周日都会来学校看我,她来的时候总是吸引很多人,大家都不知道有一个英文名字的人应该长一张什么脸。may的眼睛很大,双眼皮,睫毛长而黑。她穿了一件白色的粗布裙子,烫了波浪的头发,背着一个绿色的大画板。

很长一段时间,她问我的问题越来越刁钻,有一次她问我,如果她掉进了一个养满了鳄鱼的水塘里,我会不会跳下去救她。“我肯定不会下去救你。”“为什么?”我说:“我跳下去依然是喂鳄鱼。起不了作用。”她说:“难道你不爱我吗?”我说:“爱,但是我还是不会跳下去。因为我知道勇敢和傻帽儿不是一回事。”

阿勇鼓动阿武给朱飞飞写情书,说男人的本性就是粗鲁的,而女人总是半推半就的。阿勇说得阿武心痒痒,阿武果真给她洋洋洒洒地写了一万多字的情书,写完放在《思想政治》的课本里。校长遵循上级领导的指示,严抓校风,反三俗。

在校领导的会议上,阿武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思想,觉悟改过,觉得自己的情书写得肉麻恶心,三俗都占了。准备会后回去毁灭罪证。阿勇逃课没有开会,私下里看班级里已经没人,就把信偷偷地放在了朱飞飞的文具盒里。

阿武被开除的前天晚上,请我和阿勇到校外喝酒,最后都喝大了。他说,年轻人要长大,老年人要忘记,所以这个世界上便多了一种东西叫酒。

阿武准备回去跟着父亲养鱼,恋爱时觉得这个世界上一切都是最美好的,希望就像阳光,到处都是。失恋给他最大的启示就是感觉到自己一无是处。阿武离开后,阿勇每天都在照镜子,每天都担心自己是否会秃顶。

高考那年,几个中学领导联合作弊替考,各个分数都考得惊人。阿勇和心仪的那个女孩坐在了前后桌,阿勇答完了试卷,扔了一张纸条给她,上面写满了答案。体育队的女孩抄了阿勇的答案,结果两个人共同创下了我们县高考成绩的历史新低。

那年我考上了某末流大学,may考上了清华美院。我和may,像我和高中生活,从此再元交集。

这一年,应届毕业生有很多人失业,很多的老朋友撑着面子在朱集镇团聚。阿武在家里承包了鱼塘,隶属于我们乡镇的龙头企业;阿勇毕业后在镇里当了派出所的警员。

当我们再次聚到一起,阿勇说了一个比喻句,此时我才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比这个比喻更加逼真,那天阿勇看着远处跑过的一条瘸狗说:“我们真像一条狗一样在活着。”

老人高中作文

桑提亚哥是个可怜的老头——看上去似乎是的。海明威以自己精炼的语言塑造了这个形象,可以说,海明威并没有给予老人成功,却赋予老人在压力下优雅而坚韧的形象。

老渔夫在海上一无所获地漂流了84天后钓到了一条巨大无比的马林鱼,这是一条比他的渔船还长2英尺的鱼,是在拖着渔船整整两天两夜之后才被刺死的。老人的命运似乎并不成功,他又遭遇了鲨鱼,经过殊死的搏斗,马林鱼只剩下一副骨架。

骨骼是精神的支柱,海明威看似没有让老人桑提亚哥成功,却以光秃秃的骨骼奏出了老人生命的硬度。

“我与你奉陪到死”——这个硬汉面对挑战如是说。暗喻他自身的英雄主义所在,还有他趋向坚韧的力量。故事的头尾,都出现了名叫明诺林的男孩——他希望继承老人的事业。何止捕鱼的事业要被传承,这副铮铮铁骨又何尝不为我们所崇敬、所供奉、所学习呢。在老人的故事里为什么有这个孩子的出现?年轻,象征着力量与希望,即便是老人,他的内心同样是年轻的。文中多次描写到狮子,阿非利加海滩上,狮子在笑闹嬉戏,它们浮现在老人的梦中,一直在老人的心中,同样揭示了老人永远不会老的意志。

海明威的这部小说荣获了诺贝尔文学奖与普利策奖。这个骨头里留有几百块弹片的硬汉作家,恰当地写出了生命的强度,告诉我们怎么去面对生、老、病、死,告诉我们心该有多宽,如海一般。老人是孤独的,他是在理想的道路上前行的旅人,但他又是不孤独的,因为他的意志是那样的坚强。

不妨将鲨鱼看作打击,吃掉你的成功与幸福。但正如那孩子说的:“它没有打败你,它没有。”

一个真正的强者,只能被摧毁而不能被击败。

永不言败,这就是《老人与海》告诉我们的。

感人高中作文

大街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吆喝声,吵闹声,欢笑声,交杂在一起。商店里的物品琳琅满目,看得人眼花缭乱。马路旁,有几个推着三轮车的菜农,正在吆喝着:“卖菜啦,新鲜的蔬菜,都来看看啊......”看那边两个阿姨正在半开玩笑似的吵嚷,但并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从商店里走出来的小姑娘们,在欢声笑语地谈论着各自买的东西......一切,都是那么平常。

马路中央,来来往往的车辆急促地飞驰过去,也有的在缓缓开动。一辆自行车经过,所有的车辆都继续往前行,我不禁皱起了眉头,如果碰着了那辆自行车怎么办?前面是红灯,可自行车依旧往前走,车主好像没有看到前方是红灯而不是绿灯。“啊!”骑自行车的人惊叫了一声。我寻声望去,不出人们所料,那人被碰了一下,不过看上去只是擦破了点皮,并无大碍。他嘀咕了一句什么,骑上自行车走了。

这时,一阵有规律的声音响起来,我扭头一看——是一位盲人老爷爷手里握着一根拐杖,走一步点一下,每一步都是试探性的往前行。走到了马路中央,我不禁为他担忧起来,如果像刚才那样,人们视而不见的话,老爷爷一定会受伤的。然而,出乎我意料的一幕发生了:老爷爷走到了马路中央后,前方本是绿灯,而正在前行的车却想看到了红灯一样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老人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嘴角漾起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他缓缓的走过了马路中央后,人们又若无其事地前行。一切都那么平常,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但刚才那感人的一幕已深深地印在了我心里。

盲人高中作文

我,一个看不见东西的人,一个永远也不知道天是什么颜色的人。可是我不怕,不就是看不到东西吗?有一句话说得很好:黑夜赋予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虽然并不只是黑夜给了我黑色的双眼,但它是黑色的就行了;虽然黑色的眼睛并不都是指黑色的眼球,但他看到的是黑色的就行了。每当夜晚,我都会挑着灯笼在黑暗中踽踽独行。我是在寻找光明。用黑色的眼睛在黑暗中寻找光明?!

很可笑是不是,但那又怎样?总会有人问我:“瞎子,你为什么要提着灯笼呢?”夜色漆黑,我提着灯笼,既为别人照亮,也是为了让别人能看到我,这样我们就不会相撞了。我总是笑着这么回答。其实,真的是这样吗?当然不是,我是在寻找光明,寻找我内心深处的阳光。如果我这样跟他们说,谁能保征他们不会嘲笑我呢?不能,连我自已都不能。没有人能够真正明白一个盲人的心——我的心——一颗充满希望的心。就连我自已也不行。我每日每夜都重复着这样的事。我总会听到这样的一些话:——这个人虽然看不见,但他却总是挑着灯笼照亮别人,他真好!

——总为别人着想,是个好榜样。——嗯!

好人呐!

…………听听!

两种回答,得到两种不同的回应。我庆幸我回答的是前者,而非后者。我依旧挑着灯笼一步步地朝前走。不知何时才能找到光明,找到那属于我自已的阳光。我的耳边总是缠绕着一句话:黑夜赋予了我黑色的眼睛,我要用它来寻找光明。我觉得这样说更贴切,不是吗?灯笼灭了。奇怪,我为什么还会看到光亮呢?光亮一点点地射进我的眼帘,进入了我的内心。我找到光明了!

我抬头一看,原来天是蓝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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